转基因生物安全论文汇总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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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基因生物安全论文

转基因生物安全论文篇(1)

中图分类号:Q94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169(2012)05000409

一、问题的提出

2008年12月24日中国农业部召开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在会上同意发放两个转基因水稻和一个转基因玉米的安全证书。2009年11月27日,“绿色和平(中国)”工作人员在“中国生物安全网”上发现了《2009年第二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批准清单》。这份清单表明,农业部发放了转植酸酶基因玉米“BVLA430101”、转基因抗虫水稻“华恢1号”及杂交种“Bt汕优63”的生产应用安全证书。随即“绿色和平(中国)”公布了此消息并《关于农业部发放转基因作物安全证书的声明》。由于稻米是中国大部分地区的主粮,转基因水稻安全证书的签发给转基因水稻产业化种植打开了大门,直接关系到环境风险和公众身体健康,涉及公共利益,因此,此消息一经公布,就引起媒体关注,进入公众视野,引起社会广泛争论。特别是,2010年3月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之际,由“乌有之乡”网友发起的百名学者联署《就要求立即停止转基因水稻和玉米商业化生产问题致全国人大》的公开信,全国“两会”召开之际,由开国元勋后人发起提交的两份政协提案,“科学文化人”牵头的《关于暂缓推广转基因主粮的呼吁书》,更是将相关争论推向高潮。

考察本次争论的平台,既在纸质媒体中进行,也在电视和网络媒体中展开,其中尤以网络媒体争论最为剧烈和影响深远。在网络媒体上,“绿色和平(中国)”利用“绿色和平(中国)”网站,环保专家和其他领域科学家、“科学文化人”利用科学网,“乌有之乡”网友利用“乌有之乡”网站,原创文本或转载他人文章,对中国转基因水稻产业化加以质疑。概括他们的观点,主要有:

(1)发放安全证书的中国上述两种转基因水稻可能不安全,如果产业化,存在潜在的环境风险和健康风险。

(2)如果种植推广转基因主粮,未必能保证中国粮食增产;而且,对于新批准的转基因主粮,中国并不拥有核心技术专利,因此,可能导致我国水稻产业化受制于西方发达国家;更有甚者,作为西方敌对发达国家危害中国人民的基因武器。

(3)中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组成不合理,转基因专家太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过程不透明;主粮问题事关国计民生和子孙后代,公众应当有充分的知情权,应该创造条件让他们参与到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与决策中。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9月第12卷第5期 肖显静,等:中国转基因水稻产业化争论研究——基于核心群体网络争论文本的计量统计分析 (4)中国开发转基因水稻的产业科学家与西方相关转基因种子公司有着利益共谋,他们会为了自身的利益,与政府科学家一道,寻租中国政府,夸大转基因水稻的安全性以推进其产业化。

如此,就将中国转基因产业科学家(以处于争论中心、获得两种转基因水稻安全证书的华中农业大学张启发院士及其科研团队为代表)以及中国政府(以中国农业部为代表)推向了争论的风口浪尖。中国农业部比较谨慎,未作正面交锋和应答。张启发及其研究团队则针锋相对,以“华中农业大学生物科学传媒中心”的名义,依托新浪博客平台建立了官方博客“绿道”,辩护消息,对中国转基因水稻产业化“反对派”提出的观点进行反驳,成为转基因产业科学家参与争论的重要阵地。他们的观点是:

(1)中国转基因水稻是安全的,不存在潜在的环境风险和健康风险,而且还有益于环境保护和身体健康。

(2)中国推广转基因水稻种植,能够增加粮食产量,解决中国的粮食安全问题;新批准的中国转基因水稻拥有核心基因技术专利,不会受制于西方发达国家;西方发达国家用转基因作物作为武器危害中国人民之说是滑稽可笑的。

转基因生物安全论文篇(2)

新技术的发明创造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蕴含了许多令人无法预料的结果。某些科学技术的发展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会带来许多负面影响。为此,如何规避技术风险、保障技术安全和发挥技术的积极作用成为人们十分关注的重大问题。2013年6月13日,新华社消息称,农业部批准发放了3个转基因大豆进口安全证书。转基因大豆获准进入我国,再次掀起国内对于转基因技术的热烈讨论,某些专家以及部分民众对转基因作物的安全性持怀疑态度。对于其安全性,专家称仍无定论,但不必谈“转”色变①,但即便有专家出来“辟谣”,许多人仍然对此持谨慎态度,转基因技术安全问题再次成为人们热烈讨论的话题。

转基因技术安全问题的争论

转基因技术是一种生物技术,是将某些生物经过选择的某种基因转移到其他的生物物种上,以获得新的性状或者生物特性。转基因技术突破了同种生物自然限制的范围,突破了物种之间的限制,所以目前科学界对转基因技术的安全性问题尚无定论,争议颇多。

人们并不否认转基因技术给人类带来的极大便利、巨大福利,然而,人们对于转基因技术同样非常警觉,部分人认为转基因技术可能对生态环境、非目标生物造成不确定的有害影响。例如,转基因作物可以通过花粉的传播而实现基因的转移,这样在某地区种植转基因作物后会对其他非转基因作物产生污染。因为花粉可以通过风进行传播,所以转基因作物必定给其他非转基因作物形成污染,可能给生物多样性带来严重的威胁,这就是人们所讨论的基因污染问题。至于转基因技术是否给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目前还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但是,部分人同样认为人类的认知水平十分有限,所以即便现在人们可以证明转基因技术对于人体健康不会造成损害,但是对人体长期的影响却无法进行确认。比如欧洲的疯牛病,其刚出现时,专家出来说疯牛病不会传染给人类,认为疯牛病是不可能在不同的物种之间进行传播的。然而,最后的事实证明专家的观点完全是错误的,疯牛病能够传染给人类,只是在传染给人类之后需要较长的时间才会发作。对于转基因技术而言,部分民众怀疑可能也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证明其安全性,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机构也未能证明转基因食品绝对安全,这就更加导致了部分民众对转基因技术安全性持保守态度。

2013年6月份,农业部批准发放三个转基因大豆进口安全证书的消息引起了部分民众的讨论和质疑,甚至引发了全国范围内的辩论,辩论的双方各执一词,导致百姓无所适从。为了打消社会公众的疑问,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邓志喜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农业部此次批准进口的三种转基因大豆是完全依据我国食品安全评价程序进行评估和审批的,评价结果安全。农业部官员表示:“中国并非唯一食用国,目前公众的质疑声主要是源自对转基因食品系统的无知所造成的。”农业部官员发表上述言论后,同样又引起了许多议论、质疑,似乎并未因为农业部的“澄清”而使民众对转基因技术的安全性形成统一的态度和看法,有人甚至建议“农业部官员优先食用转基因食品一年或者两年,如果真没问题,那么公众也可以放心食用了。这样既捍卫了官员自己言论尊严,也保证了那些‘无知’公众的安全,岂不是一举两得?”②

近些年来,实际上我国对转基因技术安全问题一直争论不休,其中2011年的争论较为“火热”。2011年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导致转基因技术安全问题成为全国“两会”期间人大代表们讨论的重点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持续关注。部分学者、专家和民众认为转基因技术具有潜在风险,而农业部科教司副司长石燕泉、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副主任杨晓光等4名官员、专家做客中国网进行“权威解读”,称转基因大豆食用油可以放心食用。其中,石燕泉在访谈中称“安全评价表明这些获准应用和进口的转基因生物和非生物都具有同样的安全性,大家可以放心食用。”③

转基因技术安全问题的生态伦理审视

目前,农业部官员以及部分专家学者认为转基因技术是安全的,不会对人造成危害,但是对此亦有不同的观点看法。部分专家和民众认为转基因技术具有巨大的潜在危害。即便从转基因技术得到的作物和通过传统技术种植而成的作物的品种是一样的,但是转基因作物和传统作物之间具有基因上的不同,转基因作物在“自然”作物基因基础上进行了基因修饰,从而具有和“自然”作物不同的基因性状,成为“非自然”的作物,这引发部分专家和民众对转基因技术进行生态伦理审视,认为转基因技术有违自然界的生态伦理,具有重大风险,可能给人类带来严重危害。

转基因技术可能危及生态环境。生态伦理以是否具有“自然”的本性、是否有违大自然的规律作为伦理判断的重要尺度。以生态伦理的视角审视转基因技术,因为传统的、自然的栽培技术所培育得到的生物品种仅仅局限在同种生物或者近缘生物品种之间的基因修饰,但是转基因技术却打破了生态伦理的常态性,转基因作物中的外源性基因可以来自于其他不同种类的微生物、植物、动物,这是否已经破坏了大自然所允许的范围?这是一个我们在对转基因技术进行生态伦理审视的过程中需要着重考虑的问题。这或许并不是一个“杞人忧天”的问题,早在1992年联合国通过的《生物多样性公约》中就强调了转基因技术可能给生物多样性带来的危害,并指出转基因技术可能给人类健康带来的危害。美国生物学家颜旸在《南方周末》撰文称,转基因BT棉花、玉米能够对毒杀对象产生选择性压力,会对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产生影响,可能打破自然生态的平衡、破坏自然界的规律。④除此之外,许多媒体对转基因技术破坏生物多样性的案例进行了报道,比如,墨西哥种植了美国转基因作物之后,对当地的玉米品种产生基因污染、基因重组,对玉米的遗传结构产生了破坏。

转基因食品可能危及人类健康。目前人们对转基因食品的长期效应还无法确证,所以导致部分专家学者和民众怀疑转基因食品可能产生“滞后效应”,怀疑人们食用转基因食品之后的毒性无法在短期之内表现出来,这些质疑者普遍担忧人们食用转基因食品经过较长时间之后对人类健康的危害逐步表现出来。甚至还有人认为转基因食品对人类的伤害可能要经过几十年甚至是几代人之后才会表现出来,可能对人体的免疫系统产生隐性损害。同时,颜旸的文章称:“美国以前生产上栽种的Bt玉米曾有些是含有疑似过敏原的转基因Bt蛋白的,如Aventis公司的品种Starlink。这些Bt玉米都只能做饲料用。⑤”假如颜旸的文章属实,人们对是否有足够的能力区分饲料转基因玉米还是持有一定的怀疑。同时,作为饲料用的转基因玉米能否给其他生物造成基因污染呢?此外,美国曾经对转基因作物进行过研究,发现转基因大豆中的异黄酮的含量减少,而异黄酮是可以防癌的一种重要物质,所以笔者亦怀疑转基因食品当中的营养成分可能产生改变。目前许多专家学者对转基因食品可能对人体产生危害的问题进行了研究探讨,英国的阿派特普斯陶伊称,老鼠在吃了转基因土豆之后,其体重明显减轻,并且免疫系统遭受损害,此种观点还在医学权威杂志《柳叶刀》上发表。⑥我国自有对转基因食品安全性进行检验的方法,但是,其他国家的一些观点主张亦可以作为我们在开展相关工作过程中的参考。

转基因技术可能存在自身缺陷。从生态伦理的视角来看,技术的发展必须遵循技术自身规律的制约,同时还要受到自然规律的制约,不能有违生态伦理。在自然规律面前,人类的任何一种技术都是非常渺小的,即便我们目前看来非常优越和先进的技术也同样如此。如果自然规律和技术之间产生了冲突,那么,再先进和强大的技术均无济于事,即便是多么先进和强大的技术都会在自然规律面前失去作用,无法实现技术的预期目标和功能,人类的技术改造可能导致“彻底失败”。总而言之,人类在推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过程中所进行的一切技术改造和革新必须符合自然规律,有违自然规律、生态伦理的技术即便在初期可能给人类带来福利,但最终可能遭受自然规律的报复。有违自然规律、生态伦理的技术可能是由于技术上的缺陷性问题造成的。在转基因技术中,将具有某种特殊的“除草”、“防腐”以及口味等方面的基因通过人工技术强行植入到其他生物细胞中,以此人为地“创造”出具有特殊性状的优良品种,实现了在不同生物品种之间的基因“拼接”,而这些新品种在自然界可能是永远不会产生的物种。从表面上来看,似乎人类的此类技术是非常伟大的,但是,人类在通过转基因技术“创造”新生物品种之后,人类是否可以有效地对基因进行控制呢?如果人类在转基因技术上存在缺陷问题,导致无法维持原来基因的序列、被植入到新品种的基因自由游走,可能会导致人类无法对其“基因自由游走”的结果进行有效控制。

转基因技术安全问题的规避路径

转基因技术安全问题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生态环境,如果我们对转基因技术处理不善,必定导致转基因技术安全问题的产生。在当前的形势下,如何通过管理战略、发展战略审慎对待转基因技术、有效规避转基因技术安全问题成为事关个人、社会、国家安全的重大问题。转基因技术安全问题的规避路径至少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发展和应用转基因技术必须遵循生态伦理。转基因技术在农业发展、治疗疾病等方面目前均已取得显著成效,是当前高尖端的重要科学技术之一,在一定的程度上实现了人类满足粮食的需求、攻克疾病、提升生命质量等许多良好的愿望。但是,全球转基因技术得以快速发展、迅速应用的同时,人们对转基因技术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危害也争论不休。人们对转基因技术的争论,除集中在转基因技术可能危害人类身体健康、破坏生态环境之外,对转基因技术是否有违生态伦理的问题同样存在较大争议。生态伦理、自然规则是任何事物发展必须遵循的“天然准则”,人类的任何活动一旦有违生态伦理则或早或迟将遭受自然规则的报复。为此,我们在发展和应用转基因技术的过程中,不仅要考虑转基因技术给人类带来的方便、福利,同时必须对转基因技术是否有违生态伦理的问题进行审视,发展和应用转基因技术必须遵循生态伦理而不能破坏生态伦理。要将发展转基因技术的终极目标确定在人类的便利和健康方面,通过切实加强生态伦理引导,避免转基因技术对人类的行为和思想产生危害。

发展和应用转基因技术必须健全法律法规。转基因食品安全的问题是转基因技术安全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于转基因食品的调整力度还非常薄弱,而其他对转基因技术安全问题进行调整的法规的立法层级较低,导致通过现行法律法规无法对转基因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有效调整。为此,我们发展和应用转基因技术的过程中必须不断健全法律法规,由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制订《转基因食品安全法》,对于转基因食品安全标准、检测措施、预防机制、风险评估、进出口管理等方面做出专门的系统规定,并且在立法中确定转基因技术中央层面的管理机构,明确机构设置、机构职责,解决目前转基因食品安全问题管理主体较为混乱的局面。同时,需要通过立法的方式确保民众对转基因食品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高度重视转基因食品安全问题的研究和推广工作,对于在研究和推广转基因食品中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追究其相应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有效遏制非法研究开发转基因食品的行为,实现对转基因技术研究开发的依法、科学进行。

发展和应用转基因技术必须健全风险评估机制。目前,人们对转基因技术安全性问题还有一定的争议,甚至部分民众还对转基因技术存在恐慌心理。为此,发展和应用转基因技术必须建立健全中央政府层面的风险评估机制体制,只有通过风险评估发现不存在风险问题或者风险较小的转基因技术才予以推广,确保发展和应用转基因技术的安全进行。在建立健全转基因技术安全风险评估机制之前,必须建立转基因技术的安全标准,制订转基因技术的安全规范,形成较为合理和规范的检测体系。尤其是对于转基因食品而言,因为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身体健康,任何转基因食品投入市场之前均需进行风险评估,采取人类试吃、动物试验等多种方法,适当延长评估的周期,使风险评估的结论更加正确可靠,对不确定性的技术因素进行分析并且向社会公开,保障民众的知情权、选择权。

发展和应用转基因技术必须健全民众参与机制。转基因技术安全问题事关国计民生,发展和应用转基因技术必须充分发挥社会民众的力量和智慧,建立健全民众广泛参与的体制机制。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上,应该保证广大民众对转基因技术有相应的知情权,对转基因技术的优势和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均能够正确看待,鼓励社会民众对转基因技术的开发和应用进行监督,形成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民众“三位一体”的转基因技术监督管理模式。开发和应用转基因技术,应该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列》的规定执行,及时在网站和其他媒体上公布信息,消除信息的不对称问题,随时接受社会各界和民众的监督。

总之,要解决转基因技术的安全问题,就必须以生态伦理原则进行审视,以人类的健康和福利作为进行转基因技术研究、开发、应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当前人们对转基因技术的安全问题存在争议的情形下,需要综合施策寻求转基因技术安全问题的规避路径,主要是需要我们健全法律法规和风险评估机制、公众参与机制,规避转基因技术的安全问题,力求使转基因技术能够为人类发展提供更多福利,真正迎接转基因时代的到来。

(作者单位:河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注释】

①王臻:“农业部批准进口3种转基因大豆 专家争议安全性”,中国新闻周刊网,2013年6月17日。

②张洪泉:“农业部官员不妨带头吃转基因食品”,中国法院网,2013年6月19日。

③“农业部官员称转基因大豆食用油可以放心食用”,中国网,2012年4月20日。

转基因生物安全论文篇(3)

如果绿色和平.组.织.的.调.查.结.果.部.分.属.实,转.基.因.农作物竟然在国家三令五申的限制下被非法种植值得我们反思。

1.1对转基因作物推广必须按国家的相.关.政.策.进.行.未达成共识.

我们非常希望.转.基.因.农.产.品.对.人.是.安.全.无.害.的,尽管它不一定.是.解.决.十.三.亿.人.口.吃.饭.问.题.的.唯.一.的.一.把“金钥匙”,那也是一项先进的生物技术,没有必要非要排斥反对不可。但是既然国家对转基因农作物的推广应用出台了相关政策与法规。那就说明我们还不具备大面积推广的条件,所以.不.论.国.内.对.转.基.因.农.作.物.的.引.进.和.推广,存在着多么激烈的争议,也不管这些争论是来自多么权威的科研机构、权威人士,我们都必须要在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和一号文件“要加强农业转基.因.技.术.研.发和监管,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慎重推广”的要求下达成共识,坚定不移的按.国.家.关.于.转.基.因.的.有.关.政.策.与.法.规.所规定的要求.去.执.行。但.是.事.实.上.我.们.许.多.单.位、许.多.个人并没有就此达成共识,反而各行其是,这些都对我国转基因农作物“推”与“不推”,影响至深的原因。

1.2有法不依、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

在转基因农作.物.引.进.和.推.广.的.激.烈.争.论.声.中,在.中央领导一再强调.我.们.吃.粮.要.靠.自.己,要.确.保.粮.食.安.全.的背景下,尽管我国也制定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该条例第.45条又明文规定,“未取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擅自将农业转基因生物投入生产和应用,或者如该条例第.47条规定,未经批准生产、加工农.业.转.基因生物,那么该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尽管中央领导态度坚决,《管理条.例》明.确!但.是.我们的主管部门对.待.转.基.因.农.产.品.的.管.理.还.是.差.强.人.意,转基因农产品的严肃性和未经批准种植转基因农作物的严重性,都没有引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2015年.东.北.地区已经在大面积非法种植转基因玉米的报道虽然有一定水分,但转.基.因.玉.米.被.非.法.种.植.确.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更有人指出,早在.2005年就已经有人非法种植转基因玉米了,只是相关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没.有.认.真.按.《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查办过而已。根据农业部生.物.安.全.网.公.布.的.审.核.信.息.得.知,只.是2010年.1月,对华中农业大学申报的转抗虫基因水稻“华恢.1号”、“Bt汕优.63”和中国农业科学院申.报.的.转.植.酸酶基因玉米.BVLA430101,获.准.安.全.证.书,其.有.限.期.均.为2009年.8月.17日至.2014年.8月.17日。两个产品分别限在湖北省和山东省生产应用。可是当前种子市场上可能涉及转基因玉米品种很多。这些种子是哪儿来的?是谁研发的?是.谁.引.进.的?是.谁.推.广.的?我.们.的.主.管.部.门、种子管理部门都存在监管不到位的责任问题。.

1.3转基因玉米利益驱动

绝大多数农民对转基因玉米并没有全面的认识和了解,他们受转基因玉米既不生虫子又高产宣传的影响,对转基因玉.米.是.趋.之.若.鹜。而.种.子.经.销.商.们.受.利.益.的.驱动,只要种子好卖,只要有利可图,不管是不是转基因照卖不误。所以从省城到市、县、乡镇种子公司、种子商店、种子销售点,早已.形.成.了.一.条.系.统.的.转.基.因.种.子.销.售.网络,几乎都在大张旗鼓的销售转基因玉米种子,可见转基因玉米来势汹猛绝非偶然;而另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挺转派”的队伍中既有中央一些权威部门又有一大批权威专家、院士的参与,他们对转基因农作物产生了的非常重要的影响和推动作用。

1.4对转基因玉米出现的负面问题重视不够.

自转基因农作.物.引.入.中.国.以.来,负.面.反.应.并.不.只.是一例两例,对这些负面事例是真是假?“挺转派”当然.说是子虚乌有,“反转派”则信誓旦旦说这是铁的事实。究竟是“以讹传讹”混淆视听?还是“摭掩事实”别有企图?相关部门应组织.各.方.面.的.专.家,从.中.立.的.角.度.对.这.些.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做以科学的、实事求是的、公开、公正的调查研究,给.人.们.一.个.不.偏.不.倚.的.满.意.的.调.查.结.论。这不论是对转基因.农.作.物.的.发.展.或.是.禁.种,都.是.非.常.重.要的。我们不能“以好己之好而好之,更不能以恶己之恶而恶之”!可是我们却从来没有看见.过.这.种.人.民.十.分.关.注的调查结论,相关部门显然对这些负面问题重视不够。.

1.5人民缺乏对转基因农作物的认知

广大人民群.众.对.转.基.因.农.产.品.的.认.识.还.是.个.盲.区,最多也只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绝大部分人民群众对转基因农作.物.的.食.用.安.全,还.是.漠.然.置.之!而.农.民.更.看重的是转基因玉.米.没.有.虫.害,所.以.积.极.购.买.转.基.因.玉.米种子。销售商只.要.有.钱.赚,面.对.当.前.的.监.管.缺.失.当.然.会挺而走险销售转基因种子。我们的.监.管.部.门.应.依.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从.生.态.安.全.的.角.度、从.人身安全的角度出.发,真.正.去.监.管.转.基.因.农.作.物.的.非.法.种植。在转基因农.作.物.非.法.种.植.调.查.中.发.现,稍.有.常.识.的农民,他们把种的转基因玉米全部卖出,自己吃的却完全种的是非转基因品种!这才是我们转基因玉米迅猛发展的最大问题之所在。.

2解决非法种植转基因农作物的途径.

2.1实事求是的科学的对待转基因农作物

我们的.科.技.工.作.者.既.不.能.把.转.基.因.农.作.物.“妖.魔化”,也没有必要把转基因农作物.“神化”,更没有必要急于去肯定或.否.定。必.须.按.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指.出.的:“要加强农业转基因技术研发和监管,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慎重推广”的方针,强化农业转.基.因.技.术.的.研.究,不.管是“挺转派”还是“反转派”,必须从人民的利益出发、摒弃职业偏见和.私.利。要.拿.出.让.人.民.信.得.过.的、经.得.起.推.敲的、经得起历史检验的试验成果,当用则用,不当用则不用,既不要轻易全盘否定,也不要轻易全盘肯定,不留隐患、不留遗憾,不靠任何行政指令,让人民自觉的去接受、去选择。

2.2坚决堵截转基因农作物非法种植渠道

我们的监管部.门.必.须.采.取.强.有.利.的.措.施,堵.截.转.基因农作物非法投.入.生.产.的.渠.道,不.论.是.任.何.权.威.科.研.机构还是任何大牌专家,都必须按《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央一号文件“要加强农业转基因技术研发和监管,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慎重推广”的精神,去研发、去监管,确保安全慎重推广,绝不允许未经审批的转基因农作物非法进入市场,非法销售、非法种植。禁种转基因玉米,首先必须查清转基因玉米种子的源头,源头不绝种植难断。

2.3加强转基因农业的科普宣传

我们必须从科.学.普.及.的.角.度,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大.力.宣.传.农.业.转.基.因.的.科.普.教.育.和.宣传,既要宣传这项先进的生物技术,更要宣传国家对转基因农业的方针政策,即不能让人民受转基因.“妖魔化”的盅惑,也不能受转基因“神化”的影响。达到让人民能.够正确对待农业转基因中的各种问题。

2.4坚持违法违规零容忍

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必须不折不扣认真的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农.业.转.基.因.的.重.要.方.针,要.全.面.认.真.落.实《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种子管理部门要定期开展种子市场的大检查,加大检查力度,净化、严查种子市场,对经营未经国家批准的转基因种子者,一律取缔其种子经销资格,对.非.法.种.植.转.基.因.农.作.物.的.各.种.违.规.行为,不包容、不放纵,坚决.予.以.严.厉.的.惩.处,必.须.做.到.“零容忍”和对主管部门的问责制。

3妥善处理现有的转基因产品

3.1妥善处理已生产的转基因产品

对已经生产了.的.转.基.因.玉.米.和.其.它.农.产.品,我.们.必须态度坚决地采.取.果.断.的.有.效.措.施,坚.决.不.能.让.这.些.转基因农产品流入消费市场、流入食品加工企业,让人民不放心。可是我们又不能让广大农民遭受这么重大的经济损失,因此,相关部门要从对人民身健康负责、对农民负责的角度出发,集中收购这些转基因农产品,用于工业生产原料。.

3.2妥善解决农民手中的转基因种子

我们必须要加.紧.宣.传,并.紧.急.发.动.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和种子部门的力量,深入农村第一线,在播种前和播种现场对种子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农.民.拟.使.用.的.种.子.是.否是转基因.种.子,并.及.时.给.以.更.换,既.避.免.给.农.民.造.成.损失,也可避.免.再.出.现.大.面.积.种.植.转.基.因.玉.米.现.象.重.演!坚决做到严禁转基因玉米种子下地。

4小结

不论转基因农.作.物.是.有.害.还.是.无.害,不.管.三.令.五.申如何禁止非法种植未经批的转基因农作物。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未经批准.的.转.基.因.玉.米,已.经.在.东.北.乃.至.全.国.非法种植了。如果.现.在.不.加.以.严.格.管.制,非.法.种.植.转.基.因玉米恐怕还会有.增.无.减,而.且.对.其.他.转.基.因.农.作.物.品.种也会起到一个示范作用。一旦证明转基因玉米等农产品对人畜有害,其严重后果将是无法挽回的。从现在开始,我们必须坚定不移的执行中央“要加强农业.转.基.因.技.术研发和监管,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慎重推广”。“大胆.研发,谨慎推广”的方针和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严加管理好农业转.基.因.的.工.作,保.证.人.民吃得安心,吃得放心。

作者:赵婉萱 赵季秋 单位:辽宁省农村经济研究所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老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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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明媛,张曦,贾俊静.国内外转基因食品现状及其利弊分析[J].当代畜牧,2014,(10):50~53.

[3]朱宏飞,王海英,刘爱.转基因食品的利弊分析[J].中国科技信息,2007,(1):256~257.

[4]李相,郭鹏伟.转基因食品的发展前景与利弊.[J].科技视界,2012,(36):45~45..

[5]邱彩红,柳鹏程,冯中朝.中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管理的现状及对策[J].生态经济,2006,(7):110~113.

转基因生物安全论文篇(4)

0 引言

二十世纪末,世界农业部门引进了一个全新的技术—转基因技术,并且迅速对世界农业生产和国际贸易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转基因产品(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s,以下简称“gmo”或“gmos”),是指应用现代生物技术,导入特定的外源基因(包括其它动物、植物、微生物、人工设计合成的基因等),以改变物种的细胞信息,使动植物获得超过自然选择和人工繁育所得的机能,创造出具有新性状的产品或物种()。转基因技术是当今世界最为热门的研究领域之一,由于它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因而深受世人关注。由于目前转基因技术主要在农业领域运用,对农作物和农业生产进行作用,所以在本文中将转基因产品和转基因农产品视为等同的概念。

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转基因技术和产品迅猛发展,全球转基因作物的种植面积由1996年的170万公顷猛增到2007年的1.143亿公顷。目前,世界各国种植的最主要的转基因作物包括玉米、大豆、棉花和油菜籽,它们在所有转基因产品中的比重占到了99%左右。美国、阿根廷、加拿大是转基因产品的主要生产国及出口国。由于转基因技术还不成熟而可能对生物安全产生影响,在各国采用程度又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因而各国对转基因贸易采取不同态度。这就产生了因转基因农产品而带来的贸易纠纷,当然,这些贸易纠纷产生的根本原因还是背后经济利益的驱动。中国是较早涉及转基因作物种植与生产的国家之一,经过10余年的努力,在转基因产业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在国内中国主要种植转基因棉,同时在国际上是转基因大豆的进口大国。

1 转基因作物种植状况及其农产品贸易状况

(资料来源:,人民共和国驻法兰西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新闻)

随着生物技术的突飞猛进,转基因植物种植面积也日益增加。1996年,全球转基因作物的种植面积是170万公顷;1998年是2780万公顷;2000年种植面积达到4420万公顷;2002年达到5870万公顷;2004年则是8180万公顷;2006年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达到1.02亿公顷,首次突破1.00亿公顷大关。仅1996年至2006年这十年间,转基因植物的种植面积就扩大了60倍,居所有作物技术推广速度之首,而2007年的增长率再次高达12%,达到了1.143亿公顷。

据国际农业生物技术应用服务组织(isaaa)2007年提供的数据,全球77%的转基因作物种植集中在4个国家:美国(50%)、阿根廷、巴西和加拿大。美国2007年种植规模为5770万公顷(2006年为5460万公顷,下同),阿根廷1910万公顷(1800万公顷),巴西1500万公顷(1150万公顷),加拿大700万公顷(610万公顷)。印度和中国也种植了大面积的转基因作物,主要是棉花,种植面积分别为620万公顷(380万公顷)、380万公顷(350万公顷)。95%的转基因农作物集中在4种植物上:大豆、玉米、棉花和油菜。2007年种植最广泛的转基因农作物是大豆,种植规模达到了5860万公顷,这与2006年持平。其次是玉米,种植面积为3520万公顷,高于2006年的2520万公顷。棉花种植面积为1500万公顷,高于2006年的1340万公顷。油菜为550万公顷,高于2006年的480万公顷。两种转基因类型占主导地位:抗各种杂草的,抗一些虫害的。

又据国际农业生物技术应用推广协会(isaaa)称,2007年全球23个国家1200万农户种植了1.143亿公顷转基因农作物,2006年有22个国家1030万农户种植了1.02万公顷转基因农作物。 2007年新加入的国家是智利和波兰,伊朗2007年没有种植转基因农作物,而最初的1996年仅有6个。

章东权(2008)指出,随种植面积的增长,贸易额也以较快的速度增长,据估算,1996年大豆、玉米、油菜籽、棉花四种主要转基因作物的出口额7.18亿美元,1999年分别增至102.52亿美元,增长了13.28倍。同时他提到有人预测2010年全世界90%以上的农作物将是经转基因技术改良过的转基因品种,其中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增长势头尤为强劲;到2025年美国转基因产品的市场贸易总额将达到25200亿美元。

温海波(2007)认为世界转基因作物品种分布比较集中,主要是大豆、玉米、棉花、油菜;转基因产品出口国和地区主要集中在美洲,种植国家有美国、阿根廷、巴西和加拿大;转基因作物的进口地区主要是亚洲和欧洲。同时他还认为转基因作物面积还将扩大,越来越多的国家将转入转基因作物的种植之中;转基因技术产品应用范围还将继续扩大。

章东权(2008)认为尽管转基因产品因本身的原因存在很多的争议,转基因产品的国际贸易目前仍在着某些贸易争端和贸易保护现象,但现代生物技术将是21世纪的主导技术,世界各地都在抓紧时间研发转基因产品,所以转基因产品国际贸易的全球化、一体化将成为大势所趋。李晖(2005)也认为,争议的转基因产品的发展会受到一定的挫折,但它在21世纪是解决粮食短缺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所以其前景是很光明的。

2 转基因产品是把双刃剑转基因产品是好是坏在世界各地的争议很大。

林毅夫(2001)指出,生物技术的发展符合世界人民的长远利益,但在短期内对不同地区、不同利益群体的影响各异,就亚太地区的农民和消费者而言,则是挑战与机遇并存,如果抓住机遇,善加利用,就能带来好处,否则,就有可能产生一些不利的影响。

杨昌举、黄灿(2001)论述了转基因作物对近缘野生种群、农业害虫和益虫,以及对生态平衡和土壤中的生物、土壤肥力可能产生的影响,探讨了转基因作物商品化生产对生态环境可能产生的风险。

马述忠、李晓嘉(2001)指出转基因食品不仅能够生产出口味更佳的食物,而且能够抗病虫害、抵御旱涝灾害,便于储运,大大降低成本,提高人类的食物质量,产量的提高则特别适合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但同时他们又通过世界各地的具体态度及法律适用情况表明,转基因作为外源基因,它的结构可能不够稳定,人类食用后可能在体内产生基因突变损害人体健康;还有转基因生物对农业及生态环境的影响将不可预见,它可能造成“基因污染”,并危害生物多样性从而造成生态失衡。

王志振(2008)也认为转基因产品在很多方面说不清楚,值得商榷。他援例指出我国每年进口的大量转基因大豆,其制成的色拉油没有任何问题;但同样例证指出英国一位研究人员在电视节目中公布了他的实验成果: 用转基因马铃薯饲养大鼠,引起了大鼠的器官生长异常、体重减轻、免疫系统遭到破坏。

3 转基因产品引起了的贸易争端

程涛(2005)指出,转基因产品引起的贸易争端最大的就是欧美转基因农产品贸易争端。美国为转基因农产品出口大国,欧盟为进口地区,因为种种原因,欧盟对进口转基因农产品加以限制,贸易大战由此而生。中美在转基因大豆上也产生了贸易争端,美国的转基因大豆无论在价格还是在质量上都占有优势,于是中国仿照外国在进口大豆时进行限制,大豆之战从而展开。

而关于引起贸易争端的原因,相关学者有较多的论述。

李晖(2005)将原因归结为三个方面,一是转基因技术的发展不平衡,欧盟为了保护其幼稚产业,获取具有光明前景的基因产业经济利益,候鲜明(2007)也有相似的观点,他说表面上看,双方争论的焦点是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但这只是从科学研究的角度看问题,若置于国际贸易的大背景中,则是由双方经济利益的冲突引起的。二是技术因素,即具有巨大经济潜力的转基因产品检验和鉴定的科学标准很难统一导致容易产生贸易争端。三是安全因素,即转基因是否具有很大的危害性还不得而知,各个地区的认识有分歧从而产生贸易争端。

陈俊红(2003)则将原因归结为五点:一是经济利益分配不均;二是生物安全看法不同;三是政策制定出发点不同;四是公众接受的信息差别;五是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的差别。

刘正良(2003)指出,现代转基因产品存在一种独特的垄断优势。转基因技术的垄断厂商多为美国公司,他们势必利用知识产权法寻求市场的绝对控制权。欧盟日本等国家认为,美国主张转基因产品贸易自由化的目的就是在于维持既有的垄断优势。

澳大利亚阿得瑞德大学的桑乃泉(2001)指出,农业生物技术创新,风险与利益并存,潜在社会影响显著,在复杂的国际经济法律环境中,世界各国加强立法,趋利避害,既反映了消费者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又体现着各国在生物高科技和农业竞争力方面的较量。

张彩萍、黄季馄(2002)在分析和解释不同类型的国家选择不同的农业生物技术,尤其是转基因技术发展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地提出了造成它们对转基因农产品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的原因。

袁宜(2001)指出保护主义是转基因农产品贸易的主要障碍。“世界各国对转基因农产品的接受程度虽然与各国的文化传统(美国人对新事物较为开放和宽容)以及突发事件构成的背景(疯牛病使欧洲人心惶惶,对食品安全性极度敏感)有关,但更多的则是受到各国不同的经济利益的制约”。欧盟对美国的农产品贸易一直存在着逆差,欧洲小庄园式的农业与美国大农场式的农业相比,存在规模经济的劣势,当拥有更强竞争优势的美国转基因农产品出现在欧盟面前时,欧盟为了维护本集团的经济贸易利益,以种种借口封杀转基因农产品的流入便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4 给我国政府的一些政策建议

廖闽(2006)在其论文中全面总结了七个方面的措施,分别为要进一步鼓励对转基因农产品的研究和开发,要高度重视转基因农产品的安全问题,要尽快完善有关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方面的立法工作,要学会有效地利用技术贸易壁垒措施,要大力加强对出入境转基因农产品的管理,要积极参与有关国际组织的活动和扩大公众宣传。

李晖(2005)单独指出了转基因产品进口问题的建议,一是充分利用技术贸易壁垒,加大对转基因产品进口监管的力度;二是进一步完善转基因产品的相关立法,细化管理体系,强化管理职能;三是进一步完善转基因产品标识制度。同时也指出了我国应加快对转基因产品的研发,保证我国生物技术处于世界前列;以及在推广种植上应谨慎,完善立法,加强监管。

肖奎喜、马述忠、黄祖辉(2005)通过分析指出要加快转基因生物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提升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要加强对转基因产品贸易规则和条例的研究,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要实施安全监管战略,防范转基因产品跨国转移带来的安全隐患;要充分运用wto 规则,保护国内农业产业和农民利益。

李成贵、檀学文(2008)则提出了一些较为新颖的观点,如要加强对研发阶段风险评估的管理,强化有关人员的科学精神和法律意识,突出研究者的知识运用、自主管理和信誉机制在转基因安全中的作用;还有加强转基因食品安全的风险交流,通过多种途径宣传转基因食品安全和营养方面的科学知识,加强转基因食品的科普工作,增进与民众关于转基因食品的风险交流,是政府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应瑞瑶、沈亚芳(2004)也做过简要的分析,指出我国在转基因产品贸易中处于比较劣势,鼓励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同时要加快转基因技术的应用步伐,提高我国农产品的竞争优势。

5 结论

由21世纪最前沿的技术——基因技术为基础发展而来的转基因产品,其发展前景还是极其广阔的,因为它至少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农产品的产量,对解决粮食问题无疑有着很大的促进作用。而世界上高潮迭起的转基因产品纠纷,表面上看是各自对转基因产品的安全性存在认识上的分歧,但实际上是各自经济利益的驱动,为了维护自身利益的使然。而我国要在转基因产品竞争中树立优势,还得从自身做起,进一步加大对转基因产品等各方面的研发,同时又要重视起转基因产品的安全性问题,而关于转基因的各种立法工作也应趋于完善,注意与各地区保持交流,充分利用wto规则,从而维护我国的利益。

参考文献:

[1]温海波.《论转基因产品的法律规制》.中国期刊网优秀硕士生论文.2007年.

[2]章东权.《国际贸易中的转基因产品法律问题研究》.中国期刊网优秀硕士生论文.2008年.

[3]李晖.《转基因产品的国际贸易问题研究》.中国期刊网优秀硕士生论文.2005年.

[4]林毅夫.《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上海三联书店和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

[5]杨昌举,黄灿.《转基因作物商品化生产的潜在生态风险》.《环境保护》2001年第5期.

[6]马述忠、李晓嘉.《转基因食品是把“双刃剑”吗》.《粮食与油脂》2001年第2期.

[7]王志振.《转基因食品安全吗》.《农村百事通》2008年第19期.

[8]程涛.《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争端研究》.中国期刊网优秀硕士生论文.2005年.

[9]候鲜明.《美欧之间转基因产品贸易争端和启示》.《国际市场》.2007年第6期.

[10]陈俊红.《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及贸易争端》.《中国食物与营养》.2003年第1期.

[11]刘正良.《转基因产品的贸易争端及我国对策》.《对外经贸实务》2003年第8期.

[12]桑乃泉.《现代农业生物技术创新管理与中国农业竞争力》.《农业经济问题》2001年第9期.

[13]张彩萍,黄季?j.《现代农业生物技术研发的政策取向》.《农业技术经济》2002年第3期.

[14]袁宜.《wto责无旁贷——论转基因农产品贸易规则及其制定》.《国际商务研究》2001年第5期.

[15]廖闽.《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发展与管理研究》.中国期刊网优秀硕士生论文.2005年.

转基因生物安全论文篇(5)

        0 引言

        二十世纪末,世界农业部门引进了一个全新的技术—转基因技术,并且迅速对世界农业生产和国际贸易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转基因产品(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s,以下简称“gmo”或“gmos”),是指应用现代生物技术,导入特定的外源基因(包括其它动物、植物、微生物、人工设计合成的基因等),以改变物种的细胞信息,使动植物获得超过自然选择和人工繁育所得的机能,创造出具有新性状的产品或物种(http://hb12369.bokee.com/viewdiary.18954524.html)。转基因技术是当今世界最为热门的研究领域之一,由于它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因而深受世人关注。由于目前转基因技术主要在农业领域运用,对农作物和农业生产进行作用,所以在本文中将转基因产品和转基因农产品视为等同的概念。

        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转基因技术和产品迅猛发展,全球转基因作物的种植面积由1996年的170万公顷猛增到2007年的1.143亿公顷。目前,世界各国种植的最主要的转基因作物包括玉米、大豆、棉花和油菜籽,它们在所有转基因产品中的比重占到了99%左右。美国、阿根廷、加拿大是转基因产品的主要生产国及出口国。由于转基因技术还不成熟而可能对生物安全产生影响,在各国采用程度又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因而各国对转基因贸易采取不同态度。这就产生了因转基因农产品而带来的贸易纠纷,当然,这些贸易纠纷产生的根本原因还是背后经济利益的驱动。中国是较早涉及转基因作物种植与生产的国家之一,经过10余年的努力,在转基因产业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在国内中国主要种植转基因棉,同时在国际上是转基因大豆的进口大国。 

        1 转基因作物种植状况及其农产品贸易状况

        (资料来源:http://fr.mofcom.gov.cn/aarticle/jmxw/200802/20080205380433.html,人民共和国驻法兰西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新闻)

        随着生物技术的突飞猛进,转基因植物种植面积也日益增加。1996年,全球转基因作物的种植面积是170万公顷;1998年是2780万公顷;2000年种植面积达到4420万公顷;2002年达到5870万公顷;2004年则是8180万公顷;2006年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达到1.02亿公顷,首次突破1.00亿公顷大关。仅1996年至2006年这十年间,转基因植物的种植面积就扩大了60倍,居所有作物技术推广速度之首,而2007年的增长率再次高达12%,达到了1.143亿公顷。

        据国际农业生物技术应用服务组织(isaaa)2007年提供的数据,全球77%的转基因作物种植集中在4个国家:美国(50%)、阿根廷、巴西和加拿大。美国2007年种植规模为5770万公顷(2006年为5460万公顷,下同),阿根廷1910万公顷(1800万公顷),巴西1500万公顷(1150万公顷),加拿大700万公顷(610万公顷)。印度和中国也种植了大面积的转基因作物,主要是棉花,种植面积分别为620万公顷(380万公顷)、380万公顷(350万公顷)。95%的转基因农作物集中在4种植物上:大豆、玉米、棉花和油菜。2007年种植最广泛的转基因农作物是大豆,种植规模达到了5860万公顷,这与2006年持平。其次是玉米,种植面积为3520万公顷,高于2006年的2520万公顷。棉花种植面积为1500万公顷,高于2006年的1340万公顷。油菜为550万公顷,高于2006年的480万公顷。两种转基因类型占主导地位:抗各种杂草的,抗一些虫害的。

        又据国际农业生物技术应用推广协会(isaaa)称,2007年全球23个国家1200万农户种植了1.143亿公顷转基因农作物,2006年有22个国家1030万农户种植了1.02万公顷转基因农作物。 2007年新加入的国家是智利和波兰,伊朗2007年没有种植转基因农作物,而最初的1996年仅有6个。

        章东权(2008)指出,随种植面积的增长,贸易额也以较快的速度增长,据估算,1996年大豆、玉米、油菜籽、棉花四种主要转基因作物的出口额7.18亿美元,1999年分别增至102.52亿美元,增长了13.28倍。同时他提到有人预测2010年全世界90%以上的农作物将是经转基因技术改良过的转基因品种,其中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增长势头尤为强劲;到2025年美国转基因产品的市场贸易总额将达到25200亿美元。

        温海波(2007)认为世界转基因作物品种分布比较集中,主要是大豆、玉米、棉花、油菜;转基因产品出口国和地区主要集中在美洲,种植国家有美国、阿根廷、巴西和加拿大;转基因作物的进口地区主要是亚洲和欧洲。同时他还认为转基因作物面积还将扩大,越来越多的国家将转入转基因作物的种植之中;转基因技术产品应用范围还将继续扩大。

        章东权(2008)认为尽管转基因产品因本身的原因存在很多的争议,转基因产品的国际贸易目前仍在着某些贸易争端和贸易保护现象,但现代生物技术将是21世纪的主导技术,世界各地都在抓紧时间研发转基因产品,所以转基因产品国际贸易的全球化、一体化将成为大势所趋。李晖(2005)也认为,争议的转基因产品的发展会受到一定的挫折,但它在21世纪是解决粮食短缺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所以其前景是很光明的。

        2 转基因产品是把双刃剑转基因产品是好是坏在世界各地的争议很大。

        林毅夫(2001)指出,生物技术的发展符合世界人民的长远利益,但在短期内对不同地区、不同利益群体的影响各异,就亚太地区的农民和消费者而言,则是挑战与机遇并存,如果抓住机遇,善加利用,就能带来好处,否则,就有可能产生一些不利的影响。

        杨昌举、黄灿(2001)论述了转基因作物对近缘野生种群、农业害虫和益虫,以及对生态平衡和土壤中的生物、土壤肥力可能产生的影响,探讨了转基因作物商品化生产对生态环境可能产生的风险。

        马述忠、李晓嘉(2001)指出转基因食品不仅能够生产出口味更佳的食物,而且能够抗病虫害、抵御旱涝灾害,便于储运,大大降低成本,提高人类的食物质量,产量的提高则特别适合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但同时他们又通过世界各地的具体态度及法律适用情况表明,转基因作为外源基因,它的结构可能不够稳定,人类食用后可能在体内产生基因突变损害人体健康;还有转基因生物对农业及生态环境的影响将不可预见,它可能造成“基因污染”,并危害生物多样性从而造成生态失衡。

        王志振(2008)也认为转基因产品在很多方面说不清楚,值得商榷。他援例指出我国每年进口的大量转基因大豆,其制成的色拉油没有任何问题;但同样例证指出英国一位研究人员在电视节目中公布了他的实验成果: 用转基因马铃薯饲养大鼠,引起了大鼠的器官生长异常、体重减轻、免疫系统遭到破坏。

        3 转基因产品引起了的贸易争端

        程涛(2005)指出,转基因产品引起的贸易争端最大的就是欧美转基因农产品贸易争端。美国为转基因农产品出口大国,欧盟为进口地区,因为种种原因,欧盟对进口转基因农产品加以限制,贸易大战由此而生。中美在转基因大豆上也产生了贸易争端,美国的转基因大豆无论在价格还是在质量上都占有优势,于是中国仿照外国在进口大豆时进行限制,大豆之战从而展开。

        而关于引起贸易争端的原因,相关学者有较多的论述。

        李晖(2005)将原因归结为三个方面,一是转基因技术的发展不平衡,欧盟为了保护其幼稚产业,获取具有光明前景的基因产业经济利益,候鲜明(2007)也有相似的观点,他说表面上看,双方争论的焦点是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但这只是从科学研究的角度看问题,若置于国际贸易的大背景中,则是由双方经济利益的冲突引起的。二是技术因素,即具有巨大经济潜力的转基因产品检验和鉴定的科学标准很难统一导致容易产生贸易争端。三是安全因素,即转基因是否具有很大的危害性还不得而知,各个地区的认识有分歧从而产生贸易争端。

        陈俊红(2003)则将原因归结为五点:一是经济利益分配不均;二是生物安全看法不同;三是政策制定出发点不同;四是公众接受的信息差别;五是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的差别。

        刘正良(2003)指出,现代转基因产品存在一种独特的垄断优势。转基因技术的垄断厂商多为美国公司,他们势必利用知识产权法寻求市场的绝对控制权。欧盟日本等国家认为,美国主张转基因产品贸易自由化的目的就是在于维持既有的垄断优势。

        澳大利亚阿得瑞德大学的桑乃泉(2001)指出,农业生物技术创新,风险与利益并存,潜在社会影响显著,在复杂的国际经济法律环境中,世界各国加强立法,趋利避害,既反映了消费者主权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又体现着各国在生物高科技和农业竞争力方面的较量。

        张彩萍、黄季馄(2002)在分析和解释不同类型的国家选择不同的农业生物技术,尤其是转基因技术发展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地提出了造成它们对转基因农产品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的原因。

        袁宜(2001)指出保护主义是转基因农产品贸易的主要障碍。“世界各国对转基因农产品的接受程度虽然与各国的文化传统(美国人对新事物较为开放和宽容)以及突发事件构成的背景(疯牛病使欧洲人心惶惶,对食品安全性极度敏感)有关,但更多的则是受到各国不同的经济利益的制约”。欧盟对美国的农产品贸易一直存在着逆差,欧洲小庄园式的农业与美国大农场式的农业相比,存在规模经济的劣势,当拥有更强竞争优势的美国转基因农产品出现在欧盟面前时,欧盟为了维护本集团的经济贸易利益,以种种借口封杀转基因农产品的流入便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4 给我国政府的一些政策建议

        廖闽(2006)在其论文中全面总结了七个方面的措施,分别为要进一步鼓励对转基因农产品的研究和开发,要高度重视转基因农产品的安全问题,要尽快完善有关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方面的立法工作,要学会有效地利用技术贸易壁垒措施,要大力加强对出入境转基因农产品的管理,要积极参与有关国际组织的活动和扩大公众宣传。

        李晖(2005)单独指出了转基因产品进口问题的建议,一是充分利用技术贸易壁垒,加大对转基因产品进口监管的力度;二是进一步完善转基因产品的相关立法,细化管理体系,强化管理职能;三是进一步完善转基因产品标识制度。同时也指出了我国应加快对转基因产品的研发,保证我国生物技术处于世界前列;以及在推广种植上应谨慎,完善立法,加强监管。

        肖奎喜、马述忠、黄祖辉(2005)通过分析指出要加快转基因生物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提升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要加强对转基因产品贸易规则和条例的研究,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要实施安全监管战略,防范转基因产品跨国转移带来的安全隐患;要充分运用wto 规则,保护国内农业产业和农民利益。

        李成贵、檀学文(2008)则提出了一些较为新颖的观点,如要加强对研发阶段风险评估的管理,强化有关人员的科学精神和法律意识,突出研究者的知识运用、自主管理和信誉机制在转基因安全中的作用;还有加强转基因食品安全的风险交流,通过多种途径宣传转基因食品安全和营养方面的科学知识,加强转基因食品的科普工作,增进与民众关于转基因食品的风险交流,是政府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应瑞瑶、沈亚芳(2004)也做过简要的分析,指出我国在转基因产品贸易中处于比较劣势,鼓励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同时要加快转基因技术的应用步伐,提高我国农产品的竞争优势。

        5 结论

        由21世纪最前沿的技术——基因技术为基础发展而来的转基因产品,其发展前景还是极其广阔的,因为它至少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农产品的产量,对解决粮食问题无疑有着很大的促进作用。而世界上高潮迭起的转基因产品纠纷,表面上看是各自对转基因产品的安全性存在认识上的分歧,但实际上是各自经济利益的驱动,为了维护自身利益的使然。而我国要在转基因产品竞争中树立优势,还得从自身做起,进一步加大对转基因产品等各方面的研发,同时又要重视起转基因产品的安全性问题,而关于转基因的各种立法工作也应趋于完善,注意与各地区保持交流,充分利用wto规则,从而维护我国的利益。

参考文献:

[1]温海波.《论转基因产品的法律规制》.中国期刊网优秀硕士生论文.2007年.

[2]章东权.《国际贸易中的转基因产品法律问题研究》.中国期刊网优秀硕士生论文.2008年.

[3]李晖.《转基因产品的国际贸易问题研究》.中国期刊网优秀硕士生论文.2005年.

[4]林毅夫.《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上海三联书店和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

[5]杨昌举,黄灿.《转基因作物商品化生产的潜在生态风险》.《环境保护》2001年第5期.

[6]马述忠、李晓嘉.《转基因食品是把“双刃剑”吗》.《粮食与油脂》2001年第2期.

[7]王志振.《转基因食品安全吗》.《农村百事通》2008年第19期.

[8]程涛.《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争端研究》.中国期刊网优秀硕士生论文.2005年.

[9]候鲜明.《美欧之间转基因产品贸易争端和启示》.《国际市场》.2007年第6期.

[10]陈俊红.《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及贸易争端》.《中国食物与营养》.2003年第1期.

[11]刘正良.《转基因产品的贸易争端及我国对策》.《对外经贸实务》2003年第8期.

[12]桑乃泉.《现代农业生物技术创新管理与中国农业竞争力》.《农业经济问题》2001年第9期.

[13]张彩萍,黄季焜.《现代农业生物技术研发的政策取向》.《农业技术经济》2002年第3期.

[14]袁宜.《wto责无旁贷——论转基因农产品贸易规则及其制定》.《国际商务研究》2001年第5期.

[15]廖闽.《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发展与管理研究》.中国期刊网优秀硕士生论文.2005年.

转基因生物安全论文篇(6)

植物转基因技术将为农业生产带来一场新的革命,它将为农作物的持续增产和解决全球人口爆炸所造成的粮食危机做出巨大贡献。但也有人对这一技术持怀疑态度,认为目前人类还不能对它的潜在危险性做出正确的评价。因此,在大规模应用前有必要对转基因植物的安全性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和分析。

1 植物转基因技术的研究意义

转基因植物是指利用重组DNA技术将克隆的优良目的基因导入植物细胞或组织,并在其中进行表达,从而使植物获得新的性状。这一技术克服了植物有性杂交的限制,基因交流的范围无限扩大,可将从细菌、病毒、动物、人类、远缘植物甚至人工合成的基因导入植物。转基因作物可提高农作物产量,减少除草剂、杀虫剂等农药的使用量,并节省大量劳动力,因而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根据农业生物技术应用国际服务组织(ISAAA)的年度报告,2006年,全球转基因作物的种植面积猛增了1200万公顷,首次突破了1亿公顷大关。转基因植物产生至今仅20年时间,但其研究和应用得到了非常迅猛的发展。

2 对转基因植物安全性评价的必要性

从理论上说,转基因技术和常规杂交育种都是通过优良基因重组获得新品种的,但常规育种的安全性并未受到人们的质疑。其主要理由是常规育种是模拟自然现象进行的,基因重组和交流的范围很有限,仅限于种内或近缘种间。并且,在长期的育种实践中并未发现什么灾难性的结果。而转基因技术则不同,它可以把任何生物甚至人工合成的基因转入植物。因为这种事件在自然界是不可能发生的,所以人们无法预测将基因转入一个新的遗传背景中会产生什么样的作用,故而对其后果存在着疑虑。而消除这一疑虑的有效途径就是进行转基因植物的安全性评价。也就是说要经过合理的试验设计和严密科学的试验程序,积累足够的数据。人们根据这些数据可以判断转基因植物的田间释放或大规模商品化生产是否安全。对试验证明安全的转基因植物可以正式用于农业生产,而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则要加以限制,避免危及人类生存以及破坏生态环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扬长避短,充分发挥转基因技术在农业生产上的巨大应用潜力。

3 转基因植物安全性评价的主要内容

目前,国际市场上的转基因食品按照要求必须进行了严格审查,证明它们对人类健康无副作用。检验不仅在生产国进行,而且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委员会负责监管。对转基因植物的安全性评价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个是环境安全性,另一个是食品安全性。

3.1转基因植物的环境安全性

环境安全性评价要回答的核心问题是转基因植物释放到田间去是否会将基因转移到野生植物中,或是否会破坏自然生态环境,打破原有生物种群的动态平衡。

⑴对野生生物的影响:转基因植物种植推广后,释放到自然环境中的机会多。因其具有野生植物缺少的多种抗性,将会迅速成为新的优势种群,从而影响生态平衡。虽然利用"终止因子技术",以及"化学催化"技术可以限制转基因植物的扩散,但因此项技术对农业的持续发展等诸多方面影响而受到多方面的关注。

⑵对自然生物类群的影响:出现高抗药性有害生物。"病毒重组"或"异源包装"是否会产生新的农作物病原物,自然界存在着植物病毒的重组现象,包括DNA 病毒和RNA 病毒。转外壳蛋白(CP)基因的抗病毒植物,当有其它病毒侵染时,入侵病毒的核酸有可能被转基因植物表达的外壳蛋白质包装,从而改变病毒的寄主范围,使病毒病防治更加困难。担心作物中转入抗虫或抗病基因后,会加大对某一种害虫或病原体的选择压,使害虫或病原体加速突变产生抗性,给防治增加麻烦。

3.2转基因植物的食品安全性

食品安全性也是转基因植物安全性评价的一个重要方面。如果转基因植物生产的产品与传统产品具有实质等同性,则可以认为是安全的。若转基因植物生产的产品与传统产品不存在实质等同性,则应进行严格的安全性评价。在进行实质等同性评价时,一般需要考虑以下一些主要方面。

⑴有毒物质:必须确保转入外源基因或基因产物对人畜无毒。如转Bt杀虫基因玉米除含有Bt杀虫蛋白外,与传统玉米在营养物质含量等方面具有实质等同性。要评价它作为饲料或食品的安全性,则应集中研究Bt蛋白对人畜的安全性。

⑵过敏源:在自然条件下存在着许多过敏源。在基因工程中如果将控制过敏源形成的基因转入新的植物中,则会对过敏人群造成不利的影响。所以,转入过敏源基因的植物不能批准商品化。另外还要考虑营养物质和抗营养因子的含量等。

4 总结

植物基因工程食品在解决全球饥饿问题和保障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并可通过转基因能源植物为缓解世界能源危机作出巨大贡献,尽管与之相伴的转基因植物安全性问题与公众态度、贸易中的技术壁垒及伦理、宗教等复杂因素交织为一个科技含量很高的政治、经济问题,成为了国际、国内普遍关注的焦点和热点,但转基因植物辉煌的发展前景是不容置疑的。在研究与开发转基因产品的同时,理智、客观、安全地运用转基因技术,加强其安全性防范的长期应用研究。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既符合国际标准又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检测体系,确保转基因产品进出口的安全性,让植物转基因生物技术成为21 世纪解决健康、环境、资源等重大社会与经济问题的有效手段。

参考文献

[1] 陈君石主译,转基因食品:基础知认及安全性,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8

[2] 闫新甫,转基因植物(生命科学专论),科学出版社,2006.3

转基因生物安全论文篇(7)

转基因农产品离我们有多远

随着转基因技术的发展和转基因农作物的推广,转基因农产品逐渐深入人们的生活。国际农业生物技术应用服务组织统计数据表明,28个国家种植了转基因作物。全球约81%的大豆、35%的玉米、30%的油菜都是转基因产品。

截至目前,我国共批准发放7种转基因植物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即1997年发放的耐贮存番茄、抗虫棉花安全证书,1999年发放的改变花色矮牵牛和抗病辣椒安全证书,2006年发放的转基因抗病番木瓜安全证书,2009年发放的转基因抗虫水稻和转植酸酶玉米安全证书。

据专家介绍,目前国内的转基因农作物主要是转基因棉花,转基因番木瓜也有少量种植。进口农产品有哪些是转基因品种呢?我国先后批准了转基因棉花、转基因大豆、转基因玉米、转基因油菜4种作物的进口安全证书。除批准了转基因棉花的种植外,进口的转基因大豆、转基因玉米、转基因油菜用途仅限于加工原料。

转基因食品安不安全

自从1996年转基因作物实现商业化种植以来,转基因可能是农业史上最有争议的技术。支持者认为转基因技术能缓解资源约束、保护生态环境、改善产品品质,反对者则从食用安全、生态安全和主粮安全等方面提出质疑。转基因技术是“潘多拉魔盒”还是未来农业之路?技术风险能有效预防吗?种种纷争公众也很难辨明。

在生物学家看来,转基因技术是现代生物技术的核心,拓宽了可利用基因的来源,实现了育种工作的可预期、精准、可控、高效,大大节约了人力、物力和时间,是生物育种的技术革命。

诺贝尔奖获得者理查德·罗伯特说:“在农业领域,在这日益恶化的环境中,这项技术让我们能够少用水或杀虫剂。而且并没有证据表明转基因食品对人类的健康有害。”

但也有专家表示,转基因作物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潜在威胁值得警惕。抗虫作物可能会使食物链中断,而昆虫在进化过程中,可能产生对毒性蛋白的抵抗能力,出现所谓“超级害虫”。

对于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从长远来讲,转基因食品跟常规育种得到的食品一样,并没有产生有别于其他食品新的不可预期的问题。而世界卫生组织在2007年《关于转基因食品的20个问题》的文件中曾谨慎地说:“目前在国际市场上可获得的转基因食品已通过风险评估,并且可能不会对人类健康产生危险。”

转基因生物安全论文篇(8)

转基因技术作为继工业革命、计算机与电力革命、信息技术革命之后的第四次科技革命,自20世纪70年代诞生以来,随着现代生物技术的飞速发展,在短短几十年的时间内带给了我们巨大的震撼,其研究成果也逐渐步入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领域,食品的概念也由原先的农业食品、工业食品发展到现在的转基因食品,随之也引发了各国际组织、各级政法、民众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及其对生态环境影响的广泛关注与争论,各国也出台了一些相应法律法规对转基因食品实行强制标识,为此本文将在简述转基因食品概念的基础上,详细探讨转基因食品的安全和常用的转基因食品检测技术和手段。

1 转基因食品的概述

转基因食品是指利用由转基因技术获得的含有外源基因的动植物和微生物及其衍生物生产的产品,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就已经开始了转基因食品的研究,并于1983年诞生了全球第一个转基因农作物—马铃薯,目前全世界的转基因植物田间实验涉及6000多种,已经商品化大面积种植的转基因作物种类有棉花、油菜、玉米、大豆等,小面积种植的有木瓜、西葫芦、甜椒、马铃薯、西红柿等,总种植面积也已达到7560km2[1]。

2 关于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争论

目前,人们对转基因食品的担忧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1)由于新基因的加入,转基因食品是否无意中对消费者造成安全威胁; (2)由于新基因的加入,转基因作物的生存竞争性是否会对自然界生物多样性造成影响;(3)由于新基因的加入,转基因作物中的新基因能否给食物链其它环节造成无意的不良后果。其中人们最关心的是转基因食品是否食用安全,是否会影响人们的健康。

支持转基因食品的观点:美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于1993年提出了实质等同原则,并依据此原则对转基因食品中存在的毒素性物质、营养要素、过敏源等问题进行了相应讨论,得出由现代生物技术产生的食品其本身的安全性并不比传统食品低。另外,我国学者邱仁宗也在其著作中写道:“转基因食品从产生到今天,还没有发现能够精确证明其有害的任何证据,实践是最好的论证”[2]。

反对转基因食品的观点:纽约城市大学生物学家Commoner认为,转基因食品就像一次巨大而不受控制的实验,其结果存在不可预见性;康奈尔大学昆虫学家Losey发表文章称转基因农作物可能对非目标生物产生危害;英格兰学者Pusztail在其文章中称道转基因食品对环境和健康存在潜在危害;我国那中元教授和侯美婉教授也认为转基因技术本身并不完善,转基因食品还是存在一定风险[3]。

3 目前常用的转基因食品检测技术和手段

随着转基因食品的商品化以及关于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争论的加剧,很多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转基因食品安全性评价体系,转基因食品检测技术作为该安全评价体系的第一步,对转基因食品的准确检测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对转基因食品的检测按照原理可以分为针对外源蛋白质和针对外源DNA的两种鉴定方法。

3.1 外源蛋白质的测定

外源蛋白质的测定主要是采用免疫学检测法从蛋白质水平对转基因食品进行检测,免疫学检测法是通过抗原抗体特异反应来检测具有抗原性蛋白质类表达产物的存在,常用的检测方法有试纸条法、Western杂交法以及酶联免疫吸附法。

试纸条法:将特异的抗体交联到有颜色的物质上及试纸条上,待特异抗原与纸上抗体相结合后,再和带有颜色的抗体进行反应,形成带有颜色的三明治机构,若不存在抗原的话就没有颜色。该方法是在最近15年才发展起来的,操作简单[4]。

Western杂交法:将印迹、蛋白质电泳、免疫测定融为一体的检测方法,关键技术在于抗体的制备,该方法具有很高的灵敏度,可以从植物细胞总蛋白中检测出50ng的特异蛋白。

酶联免疫吸附法:检测原理及过程与Western杂交法类似,采用酶标记,建立固-液抗原抗体反应体系,采用酶反应来检测抗原抗体的结合。

3.2 外源DNA的测定

外源DNA的测定主要通过对转入的外源基因进行PCR(聚合酶链反应技术)扩增,然后进行荧光或者紫外检测。PCR技术作为一种能在体外由引物介导的DNA聚合酶催化的聚合反应,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目标序列的大量复制,常用的检测方法有定性PCR和定量PCR。

定性PCR:转基因食品重组DNA的基本结构包括标记基因、启动子、终止子、目的基因,可先用转基因食品最常用的转录启动子CaMV35S、抗生素抗性基因、转录终止子NOS设计引物进行PCR反应,最后针对检测成果为阳性者再检测。

定量PCR:PCR反应具有高度敏感性和特异性,对实验技术的要求较高,定量PCR的原理是用人工设计的竞争模板以不同的稀释度与标本共同扩增,依据竞争模板的稀释度做出标准曲线,进而判断标本中待测核酸的量。

4 转基因产品检测技术发展趋势

上述转基因食品的检测方法,通常一个检测反应只能检测到一个外源蛋白或外源基因,未来的发展趋势寻求高通量、高灵敏度、低消耗、适用面广的技术,蛋白质芯片技术和基因芯片技术就可以很好的满足上述条件。

参考文献:

[1]胡娜.转基因食品的检测方法及其应用与发展[J].食品科技,2004(1):1-4.

转基因生物安全论文篇(9)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2)09-93 -02

转基因技术作为现代生物技术的核心,实现了物种间的基因转移,获得了新的性状,丰富了遗传资源,为人类在解决粮食问题、药品开发等问题上开辟出一条新路。但随着转基因生物的不断出现和大规模应用,一些风险因素也不断被引入。如何保障公众对转基因产品的知情权从而使其能够自由选择,关系到每一位公民的选择自由和健康权利。

一、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

转基因食品是基因修饰生物体中的一类,又称基因修饰食品。它利用现代分子生物学技术,将生物的基因转移到其他物种中,使其在性状、营养品质、消费品质等方面向人们所需要的目标转变。以转基因生物(GMO)为食物或为原料加工生产出的食品就是转基因食品。

尽管转基因技术在解决资源枯竭、能源短缺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转基因食品对人类是否安全,仍不明确。

(一)转基因食品具有其自身显著的特性:第一,危害潜伏周期很长,对人体健康有潜在威胁。第二,现有技术尚不能够准确检测出到底在何种标准度下才是安全的。第三,转基因食品可能导致的基因污染,对生态环境造成毁灭性打击。

(二)转基因食品潜在性危害主要有:1、转基因食品可能引发对抗生素的抗药性;2、转基因食品中外来基因产生的新的蛋白质可能会导致不良反应;3、转基因食品可能含有未被发现的致毒物质。

1998年,英国苏格兰研究所的Arpad Pusztiai 教授用转基因马铃薯喂老鼠。同年秋,在电视上宣布老鼠食用转基因马铃薯后引起器官生长异常,免疫系统受损,引起国际轰动。

1999年5月,康奈尔大学一个研究组报告,斑蝶食用了转杀虫蛋白基因的玉米花粉后44%死亡,引发对转基因食品的广泛争论。

2001年7月9日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承认,转基因生物可能把自身的基因传递给相关物种,也可能会对其他物种产生意想不到的有害影响。

世界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及经济合作组织都表示,人工移植外来基因可能令生物产生“非预期后果”。

二、公众对于转基因食品的知情权

(一)知情权,即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一方主体从另一方主体依法了解与自身利益相关信息的权利和自由。知情权的权利主体主要为公民,而义务主体为国家机关;民事知情权,主要通过民商法等民事法律法规予以调整,但也会由宪法、经济法等公法来调整。

(二)我国知情权的宪法基础。我国宪法性文件虽然没有直接规定知情权问题,但并不意味着我国的知情权缺乏宪法基础,因为:

1、我国宪法典确立的人民原则内含了知情权的宪法存在。1982年宪法第1条规定了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第2条确认了“人民”的宪法基本原则。宪法第2条第3款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

2、我国宪法通过规定广泛的公民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法定职责间接承认了知情权的宪法实体内容。现行宪法规定了六大政治自由、人身自由、通信自由等。第3条第2款、第3款和第27条第2款、第41条第2款规定了各级人大和各级行政、司法机关接受人民监督的义务,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公开审判的原则等,为公民知情权的落实设置了保障。

(三)转基因食品推广的公众参与机制:构建转基因食品安全的法律保障。应当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以立法的形式,执法的力度来规范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在技术发展与使用中的行为,保障技术的正义性。作为消费者的大众有权参与转基因食品的安全评价标准的制定和转基因食品的安全管理规则的制定。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公众参与已经成为欧美国家技术决策的重要内容,使大多数有争议的技术领域都付诸公众讨论和磋商,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技术决策的最终导向。

在转基因食品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的今天,中国公众也要广泛参与转基因食品发展的决策,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公众参与技术发展决策的模式。

消费者对预案参与,是消费者参与转基因食品安全保障的根源。综合决策部门或转基因食品安全保障的主管部门在制定转基因食品政策、法规、规划和可行性论证时,可通过网上讨论、问卷调查、消费者听证会等形式来征询、听取消费者的意见;请消费者代表参加论证会,消费者不认可的决策决不能出台。消费者全过程参与是消费者参与转基因食品安全保障的关键。在转基因食品的生产、研究、销售以及售后的过程中要随时听取消费者意见,充分发挥公益组织、新闻记者等的作用,定期召开信息会,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行为参与主要是要求政府面向社会,面向消费者进行转基因食品的宣传教育工作,扩大消费者对转基因食品的了解能力,提高消费者的信息辨别能力。

我国是全球种植转基因作物面积最大的国家之一,同时也是转基因作物的进口大国。如何对转基因食品进行有效和合理的管理,保障国民健康,促进我国转基因技术的发展,是摆在我国政府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参考文献:

[1]徐宗良,刘学礼,翟晓梅.生命伦理学[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

[2]沈铭贤.生命伦理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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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志陆,李慧.论我国转基因生物安全性法律体系的完善[J].2003,(10).

[5]沈渊.转基因研发项目监管[J].北京农业,2009,(01)中旬刊.

[6]李步云.信息公开制度研究[M].湖南大学出版社,2002.

[7]应松年.行政法新论[M].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

[8]王名扬.美国行政法[M].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

[9]皮纯协,刘杰.知情权与情报公开制度[M].山西大学学报.(哲社版),2000.

转基因生物安全论文篇(10)

是福还是祸

也许转基因这个现代工业文明的奇葩会带给人类更多的利益和福祉。三文鱼是鱼油含量丰富的鱼种之一,更廉价的转基因三文鱼将促使人们的食用量增加,这种“白肉”一般认为有益健康;同时猪牛羊肉的消费会减少,而“红肉”新近被世界卫生组织贴上一类“致癌物”的标签。食用转基因三文鱼,据说还可以减少野生三文鱼的捕捞,保护很多濒临灭绝的鱼种。

不过社会上也流传着另一种声音。在美国,30多家机构上书美国政府,反对批准转基因三文鱼,理由之一是这种鱼将带给世界巨大的生态灾难,不仅不能保护野生的三文鱼,还会加速其灭绝。对中国,已经有人说转基因三文鱼卵的最大市场是这里,中国将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转基因三文鱼养殖基地。一些“有识之士”指出,这是美国佬的又一个阴谋,通过转基因食品,加速人体的衰老,让人不育,造成免疫系统功能紊乱,最终灭绝中华民族。

人吃了这种三文鱼是否安全,是中外消费者最为关心的问题。中国消费者更多关注的是吃这种鱼会不会中毒?能不能致癌?影不影响生宝宝?这一点FDA给出的评判最为肯定:安全,放心吃就是。美国人对此却不那么放心,批评FDA目光短浅,只看短期食用、只局限于三文鱼一种食品的影响,而这还不足以做出安全的结论,敦促国会赋予FDA更大的权利、提供更多的资源,进行全面的评价。就目前FDA的科学评价内容来看,包含不同动物长时间食用、短时间超大剂量、繁殖传代、模拟细胞癌变等多种试验,结果当然是没有不良反应和损害才敢评判为安全。另一方面,也包括转基因三文鱼与野生三文鱼体内各种成分的分析和比较,如蛋白质和脂肪酸等营养成分、各种毒素和过敏原的检测,对比的结果是没有差别。

福兮祸之所倚

这样评判出的安全被一些人认为仅仅是狭义的安全,更广义的安全应该关注由此带来人类食物来源改变的影响。当人们大幅度减少牛排的食用量,改吃三文鱼排,是否一定有益健康?目前尚没有足够的证据。不过的确超出了目前科学家力所能及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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