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督察报告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14 14:49:51

警务督察报告

警务督察报告篇(1)

一是强化警车使用审批制度。各配车单位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实行简便实用、便于操作的警车使用审批制度,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警车使用管理责任。

二是强化警车出境报备制度。对因公离开县境、市境、省境的警车,要将车辆号牌、使用单位和人员、批准人、用车事由、出车和预计返回时间等情况,按照管辖权限在规定时间内逐级报备,离开县境的向县级公安督察部门报备,离开市境的向市级公安督察部门报备,离开省境的省厅督察处报告。

三是强化警车违规通报制度。各地交巡警部门通过路检路查、道路监控系统等,加大对警车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在依法依规处理的同时。一并向督察部门通报,以便反查追责。公务员之家:

四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警车违反“七个一律”、“两个严禁”等违法违规问题的,将严格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要求,对责任人和责任领导予以纪律处分;对不落实审批、报备制度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

警车使用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警车执行下列任务时可以使用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

(一)赶赴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交通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现场;

(二)追捕犯罪嫌疑人和在逃的罪犯、劳教人员;

(三)追缉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和人员;

(四)押解犯罪嫌疑人、罪犯和劳教人员;

(五)执行警卫、警戒和治安、交通巡逻等任务。

第十七条 除护卫国宾车队、追捕现行犯罪嫌疑人、赶赴突发事件现场外,驾驶警车的人民警察在使用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一般情况下,只使用警用标志灯具;通过车辆、人员繁杂的路段、路口或者警告其他车辆让行时,可以断续使用警报器;

(二)两辆以上警车列队行驶时,前车如使用警报器,后车不得再使用警报器;

(三)在公安机关明令禁止鸣警报器的道路或者区域内不得使用警报器。

第十八条 警车执行紧急任务使用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时,享有优先通行权;警车及其护卫的车队,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可以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的限制。

遇使用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的警车及其护卫的车队,其他车辆和人员应当立即避让;交通警察在保证交通安全的前提下,应当提供优先通行的便利。

第十九条 警车牌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应当及时按申办途径报告原发牌机关,申请补发。

警车转为民用机动车的,应当拆除警用标志灯具和警报器,清除车身警用外观制式,收回警车号牌,并办理相关变更、转移登记手续。

警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报废。

第二十条 严禁转借警车,严禁伪造、涂改、冒领、挪用警车牌证。

第二十一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制定本部门警车的使用管理规定,并对本部门警车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应当对公安机关警车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执勤执法、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等工作中,应当对警车外观制式的完整性进行检查,并对违反警车管理和使用规定的行为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二条 对非法涂装警车外观制式,非法安装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非法生产、买卖、使用以及伪造、涂改、冒领警车牌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强制拆除、收缴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和警车牌证,并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对有关人员给予处分:

(一)不按规定审批和核发警车牌证的;

(二)不按规定涂装全国统一的警车外观制式的;

(三)驾驶警车时不按规定着装、携带机动车驾驶证、人民警察证的;

(四)滥用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的;

(五)不按规定使用警车或者转借警车的;

(六)不按规定办理警车变更、转移登记手续的;

(七)挪用、转借警车牌证的;

(八)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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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督察报告篇(2)

为使全院干警正确行使检察权,防止滥用权力,等行业不正之风发生,采取了一整套措施来强化内部监督。一是以法制权。将《检察官法》和四条禁令、“九条卡死”硬性规定等印发每个干警,要求干警严格对照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实行一案一检查,一案一记载,一季一通报。二是以责制权。制定工作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等,年初各科室负责人与检察长签订目标责任状。在工作措施上,首先实行大办公会议制度,对领导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及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减少反馈层次,对急办、必办事项现场办公,有效防止了推诿扯皮,同时,检察长、副检察长、党组成员均实行目标责任制,分工负责,把落实领导责任与办好每一项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其次是细化职责,规范化管理,对各内设机构职责,56个岗位职责进行规范界定,对应该做什么,怎样做,达到什么标准都做了明确规定。再是绩效考核,奖惩兑现,建立了把职责、业绩与奖惩考核挂钩,以工作质量、效率为主要内容的评价体系,区分不同岗位,设立不同的考核奖惩标准和方法,做到有章可循,行之有矩。三是以权制权。检察长除接受全院监督外,要依责管好副职。副职严格管好分管部门,科长带好科员,一级制约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同时实行“双监督”和“上中下连带责任制”,“双监督”就是干警监督领导和领导监督干警。“上中下连带责任制”即全院内部分上中下三层,相互负有责任,如中层干部出现问题,既要追究上层的管理责任,还要追究下层的监督责任,在执行过程中动真的,来实的。四是以“德”制权。重视抓好政治思想教育,培养干警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保证检察权的正确行使,为切实发挥作用,该院出台了《办案廉政建设登记卡》,设立了廉政建设奖励基金,对办案执纪半年一检查,廉政先进单位和个人每年评选一次,先后有3个科室和6名干警在廉洁自律方面成绩突出被获奖。

队伍内部制约机制,廉政建设举措的实施,调动了干警尽职尽责、保质保量完成各项责任目标,强化了干警清正廉洁的自律意识。二名政绩显著的干警被荣记一、二等功,二名干警被荣记三等功,五名尽职尽责、政绩突出的干警被提拔为副科级检察员。全院干警拒吃请168人次,拒贿89人次,折款2.6万元。

把好大门,接受社会监督

检察干警工作,生活在纷纭复杂的社会大环境中,防止和制约权力的滥用是新形势下强化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该院在强化内部监督的同时,把社会监督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他们采取“一联系、两报告、三主动”的方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一联系”是每年向人大报告一次工作外,每月至少与政法委和人大政法办联系一次。“两报告”一是凡重要工作都要及时向县委和人大报告,二是对县委和人大交办的案件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递转的举报材料所查处情况及时向县委和人大报告。“三主动”是:主动走访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发案单位、涉案当事人。主动请人大审议检察工作、执法检查及对干警的考核,请政协评议检察工作,请兄弟政法单位上门挑刺,请审计部门进行专项财务审计。主动向新闻媒体公布对干警的监督内容和举报电话;向社会征求对干警有无执法不公、违法办案的意见和建议,改正工作态度。同时坚持每周二天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聘请特约检察员和执法监督员,听取各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监督渠道,上下衔接、互为补充,构成较为完善的社会监督系统,近两年县人大、政协等30多个单位的代表对我院班子进行测评,满意率为100%,对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评议,满意率为98%。

警务督察报告篇(3)

一、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内涵及特点

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是相对于其外部监督而言的,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对各内设机构及全院干警、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及其人员、各内设机构对自身、各内设机构之间、纪检监察部门对班子成员及干警和各内设机构、干警对班子成员及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纪律作风、廉洁从检等情况所进行的监督。

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具有以下几方面特点:一是监督范围的广泛性。内部监督不仅涉及到执法办案活动,而且还涉及到财物管理、人事安排、车辆管理、检容风纪等方方面面,可以说包罗万象。二是各级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具有相互性。除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具有单向性外,各级检察机关内部的监督均有相互性。如领导监督干警,也要接受干警监督。三是监督活动具有法定性。监督活动是依法进行的,而不是无水之源、无本之木和随心所欲的。四是监督形式具有多样性。可以通过巡视督察、明察暗访、回访调查、专项检查、检务督察、查处违法违纪举报等等方式进行监督。

二、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现状

检察机关虽然经过多年的探索,已经建立起了一套相对比较完整的内部监督体系,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也不可避免地暴露出一些问题,致使其内部监督存在着缺漏,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

(一)个别检察人员对内部监督制约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基层检察机关业务部门大多存在“人少案多”的矛盾,个别业务部门的检察干警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面对纪检监察部门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存在抵触心理,特别是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时候,认为影响其办案,对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二)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度缺乏系统性

由于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地位、功能、主体、范围、程序以及如何处理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的关系等问题,并没有明确界定,因此,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度缺乏系统安排。一是制度的制定往往是针对已经出现的问题,缺乏超前性。二是制定制度的主体大多数是以各部门为主,监督机制运行中存在各自为阵等问题,大局意识和协调配合不够。

(三)机构设置不全、人员配备不齐

检察机关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国家司法机关,其内部监督应当主要按照司法工作的特点安排。但根据调查得知,在许多的基层检察院,都没有设有单独的监察部门,大多数都是纪检监察合二为一,甚至有的检察院还没有设置纪检组,由政工科长兼任纪检组长,纪检工作与政工工作混同,而且由于工作人员不足等因素限制,导致监察工作难以健康发展,从而造成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力量薄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质量和效果。

(四)重事后监督,轻事前监督

1.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监督。《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十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实践中,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监督主要通过听取工作报告和述职等方式进行。然而无论是下级检察院定期向上级检察院汇报工作,还是检察长定期向上级检察院述职,都是对一段时间工作的概括性介绍,逐渐趋于行政化,演变成一种行政化监督,而非传统意义上的法律监督,上级检察院对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如何,又是怎样操作的知之甚少,内部法律监督功能逐步削弱,监督缺乏效率性。且这种监督属于事后监督,如果下级检察机关工作出现错误,虽经上级检察机关监督纠正,但对法益的侵害已然造成,损害了检察机关的形象。

2.本院监督。(1)一是本院各级领导监督。目前,检察机关采取的是案件承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检察长——检察长——检委会的工作模式,各科室负责人、分管检察长、检察长、检委会对工作进行层层监督。这是一种主动的常态监督。其设置本意是对检察工作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面监督,但由于监督者和被监督者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可能使监督流于形式。二是本院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互相监督。检察机关各内设部门在工作职能上存在互相监督,这种监督是一种平行的,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常态监督。如侦监部门或公诉部门发现自侦部门应当立案而未立案,应当建议其立案,提出建议后仍未立案的,应当报请检察长决定。但这种监督是各平行机构的互相监督,不存在强制力,多以提出建议的方式行使,且并没有设计相应的司法审查救济途径,如果双方的意见无法统一,即使是一件很小的事,最终也可能要上报检察长、检委会决定。互相监督成了检察长、检委会对案件的集中监督,缺乏权威性、效率性。

(2)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对有关涉及干警违法违纪情况的举报以及对干警执法情况的检查、监督,包括履行职责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和办案纪律情况、执行廉政规定情况等。由于是专门进行监督,监督的力度相对比较大,但因为纪检部门作为非业务部门,其通过受理有关的举报事项检查进行的内部监督,受到其职权和职能设计的限制,导致这种监督具有被动型和局限性,而且基本属于事后监督,难以达到保证案件质量的目的。

三、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的对策

(一)提高干警对检察机关内部监督重要性的认识

根据检察机关机构职能的设定和督察工作的要求,设立了检务督察委员会。检务督察委员会对院党组和检察长负责。检务督察委员会的设立为检务督察制度的推行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采取检务督察委员会牵头,纪检、政工、办公室等部门参与,形成多轮驱动的有效模式,构建领导重视、各部门积极参与的格局。将检务督察的情况作为评价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作为职务职称晋升、评优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不严格依法办案,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工作失误和负面影响的,对不认真执行上级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决定、批示的单位部门和个人,除取消当年评先资格、扣发年度目标将外,责令其主要负责人纠正,限期改进,必要时通报批评或责令写出检讨;对拒不执行上级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决定、批示的单位或部门,除取消当年评优资格、不发年度目标奖外,要严肃追究其主要负责人或相关领导的纪律责任,必要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商请党委作组织处理。检务督察制度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结合的考核机制,提高检务督察工作的实效性和权威性,使督察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确保检务督察工作常态化顺利开展。

(二)加强基层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

检察机关要提高内部监督水平,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就需要较好地解决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的问题。有条件的基层检察院可以设立单独的督察部门,没有条件的部门要注重整合人力资源,可以考虑在各内设机构设立监察联络员,监察联络员在院党组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还可以聘请人大代表作为监察联络员,让干警在规范执法上受到人民群众的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三)创新检务督察方式,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制约

警务督察报告篇(4)

×市人民检察院

近几年来,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保证依法公正行使检察权,我院把纪检监察工作纳入全院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总体规划,紧密联系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从健全完善廉政教育、制度约束、监督监察、考核奖惩四项机制入手,逐步建立起一套程序严密、运转协调、制约有效的纪检监察工作规范,使纪检监察工作走上了规范有序的发展轨道,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健康深入开展。全院查办的自侦案件数量和质量,各类刑事案件的率、有罪判决率一直在全市名列前茅;连续八年无违法、无违纪、无错案、无重大责任事故;连续三年被省院记功表彰;多次被(上级市)市委、市政府授予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

一、领导高度重视,把纪检监察工作摆到突出位置

提高思想认识,是抓好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关键。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改革司法机关的工作机制和人财物管理体制,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根据这一要求,检察机关在新形势下必须依法创新规范管理机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大力加强规范化建设。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是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司法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一些人认为检察机关对自侦案件监督不力,对检察机关的侦查权提出质疑的情况下,加强以内部监督制约为重点的纪检监察规范化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基于以上认识,我院党组始终把纪检监察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列入“一把手”工程,纳入年度整体规划,成立了由吕光明检察长任组长,一名副检察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有关科室局负责人为成员的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在组织领导和人、财、物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在组织领导上,坚持每年年初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执法执纪和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在中层干部会和全院干警大会上进行层层动员,与检察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当前工作形势,订出改进措施;检察长每半年听取纪检部门作专题汇报,进行具体指导,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各科室局每季度一总结,向纪检监察部门汇报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干警守法守纪情况,从而在全院形成了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好局面。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上,成立了专门的监察室,从全院挑选一名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警任专职纪检员,确定每个部门一名副职为纪检工作联络员具体抓,分管检察长和部门负责人负总责,并承担连带责任,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纪检监察工作网络。在硬件设施上,院里专门为纪检监察部门腾出了两间办公室,先后投入万余元为监察室配备了笔记本电脑、通讯工具、档案橱、办公桌、沙发等办公设施,购置廉政档案夹个、文件盒个,印制谈话纪录等簿册余个,将有关制度和工作流程统一制成版面张挂上墙,保证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健全完善廉政教育机制,规范教育预防工作

抓好廉政教育,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基础工作,它起着构筑干警拒腐防变心理防线的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规范教育预防工作,充分发挥教育效能,我们根据上级机关的有关规定,健全完善了政治学习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并将党风党纪教育、专项教育和警示教育制度化、经常化,使广大干警从思想上筑起了拒腐防变的屏障。一是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自觉增强拒腐防变能力。院里每年都制定党风党纪学习教育计划,除坚持正常的“”制度外,还规定每周一晚上和周五下午半天为政治学习日,每季度一天廉政教育日,通过座谈会、交流会、演讲会和专家授课等多种形式,进行经常性的党风党纪和思想政治教育。为保证学习教育效果,院里专门建立了图书阅览室,购置了大量有关政治理论和党风党纪的书籍,并配发了学习笔记本,每年组织一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考试,成绩张榜公布。通过这些实实在在的工作,有力地增强了干警的法律法规和党性党纪观念。二是认真开展专项教育,打牢思想根基。根据上级院的部署,我们每年都开展教育整顿、执法作风大检查等专项教育活动,统一制定实施意见,印发配档表,订阅学习材料,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查摆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不定期在全院广泛开展“无违法、无违纪、无错案、无重大责任事故”活动和遵法守纪思想作风整顿。特别是在今年“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加快发展”教育活动中,我们配合院党组制定了具体的计划,结合实际开展了参观考察、辅导讲座、理论研讨会、学习讨论等教育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今年教育活动以来,全院干警撰写心得体会余篇,举办学习专栏期,学习交流次。三是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强化自律意识。注意经常利用上级通报的检察干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和市纪委下发的专题录像片,组织干警集中专门时间进行深刻的警示教育,剖根源、论危害、敲警钟,教育干警引以为戒,自觉做到自省自重、自警自励。仅今年以来,就联系湖南省原副检察长陈祖吉、邹城事件等违法违纪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次,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三、健全完善制度约束机制,规范机关和队伍管理工作

建立良好的制度约束机制,是科学管理的标志和有效手段,也是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职责。为了从制度上把好关口,规范干警的廉洁从检行为,我们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立足于本院实际,逐步健全完善了一系列配套制度,初步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规范约束干警行为,具有检察机关特点的制度约束机制。一是健全了机关管理机制。多年的工作实践使我们认识到,检察工作要发展,建章立制是关键。特别是今年省院推行“规范化建设年”以来,先后建立健全了包括队伍、业务、后勤保障等各类规章制度项,这些制度较以前责任更加明晰、工作更加量化具体、奖惩分明,使全院干警动有规、行有矩,机关管理和各项检察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同时,配套制定了执行监督办法,成立了由纪检监察部门为主的执行监督小组,对制度落实情况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二是健全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我们除认真执行上级规定的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收受礼品登记等制度外,还健全完善了《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和《廉政档案管理办法》,为中层以上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围绕廉洁自律七项任务,结合工作岗位职责,将廉洁自律项内容列入班子成员廉政档案、项内容列入科级干部廉政档案、项内容列入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做到及时登记、定期填档。并规范检查考核程序,制定了检察长、副检察长和中层干部三种党风廉政建设自我考评表和民主测评表,在个人自我评定的基础上,结合中层以上干部半年和年终述职,由全院干警进行民主评议,将测评结果记入个人廉政档案。同时,我们还按照上级部署,定期开展对领导干部使用小汽车、配偶子女从业以及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借用公款等专项清理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三是完善了干警廉洁从检制度。在认真执行中央、高检和省院的“四条禁令”、“九条卡死”、“六条禁令”等纪律规定的同时,紧密联系实际,制定了《检察干警自律监督报告制度》、《检察干警廉洁自律保证书》和《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的规定》,明确了“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禁止性规范,配发了“八小时以外”行为报告表,并制定了执法执纪月报制度,要求干警每月都要向部门负责人汇报自己廉洁从检、遵纪守法的情况。凡应报告而未报告的,视情节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四是实行了干部谈话制度。将廉洁勤政、执法执纪、安全防范作为谈话的主要内容,坚持定期召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集体谈;检察长与其他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的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所管辖干警个别谈;纪检部门针对不同情况重点谈;对新提拔、调整任免后的干部跟上谈。一级抓一级,各负其责,常抓不懈。并认真做好谈话记录,年终由监察室统一收交备案。今年以来,共进行各类谈话余人次,收到了明显成效。如今年月份,有人反映一名干警“酒局”较多,影响形象,纪检部门及时找其谈话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个人和所在科室黄牌警告一次,使这名干警思想上受到很大触动,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主动找有关领导承认错误,工作责任心和作风有了明显转变,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谅解。

四、健全完善监督监察机制,规范源头治理工作

加强监督监察,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又一重要职责,也是狠抓制度落实,有效预防和减少干警违法违纪的关键所在。几年来,我们注意不断总结强化监督的做法,形成了纵向监督与横向监督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各业务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了队伍和案件不出问题。

(一)加强内部监督。一方面,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加强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与干警之间的纵向监督。从检察长、副检察长到一般干警,实行一级管一级、一级监督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网络体系,对干警发生的违反制度和违法违纪问题,在处理当事人的同时也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在全院形成“下管一级、上连一级”的连带责任制。另一方面,建立干警自律报告制度,加强横向监督。要求干警每月底向检察长写一封署名信,既要汇报个人本月内工作、学习、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又要反映所发现的其他干警违反制度、纪律等方面的不良行为以及对本院工作的建议。这项措施把每个干警置于全院干警的监督之下,从而使干警时时处处都能做到自重自省,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版权所有

(二)加强执法办案内部监督。这些年来,我们认真贯彻上级院关于加强执法办案监督的指示精神,注意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和完善加强监督的措施,先后补充修订了《执法办案监督办法》、《个案安全防范备查制度》、《安全检查员职责》等项制度,使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工作由过去事后查处转移到现在的案前教育、案中监督和案后奖惩三者并重上来,把监督工作贯穿于办案的全过程。〖×〗一是坚持案前预防。〖×〗根据监督规范的要求,自侦部门在接手案件时,要及时报送“个案安全备查表”,按照“一案双责”的规定,办案人与纪检监察部门签定《个案安全防范责任书》,使办案人明确既是案件质量的责任人,又是办案安全的责任人。同时,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派员参加侦查部门召开的办案预备会,除研究部署办案工作外,还要根据案件的案值大小、危害程度及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素质、身体状况等不同情况,对办案人有针对性地进行案前谈话教育,重申“九条卡死”、“六条禁令”等办案纪律,明确查办案件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强调办案的方式方法和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有效地防止了违法违纪办案和安全事故的发生。这一经验做法还被《检察日报》刊发。〖×〗二是坚持案中监督。〖×〗省院推行“一案三卡”监督办法后,我们全面落实并在工作中逐步细化完善,在实施中注意做到了“三个明确”,即明确告知事项,制作了卡片式的“告知事项卡”,规定办案人在首次传讯或询问时,必须将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告知当事人;明确回访重点,把自侦、不捕、不诉、抗诉,以及群众有反映、有疑点的案件作为回访重点;明确实施时间,规定办案人在办结案件后三日内将告知卡和自律卡交部门负责人审签。纪检部门定期对落实“一案三卡”情况进行检查,看制度是否落实、填写的内容是否规范完整,从而进一步增强了监督实效。同时,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办案工作的实际,我们还实行了“三簿跟踪”监督。即建立了“案件程序跟踪”、“赃款赃物跟踪”、“办案安全防范跟踪”三个登记簿,通过及时填报三个登记簿,对办案全过程实施全方位跟踪监督。“案件程序跟踪”,就是规定自侦部门在立案后三日内,必须将立案决定及采取的强制措施告知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登记,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案件从立案到结案执行办案程序问题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对发现的超时限传唤、法律文书不规范、执法作风、执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纠正。“赃款赃物跟踪”,就是规定财务人员在对赃款赃物进行扣押、收缴、保管、处理时要到监察室进行登记备案,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办案安全防范跟踪”,就是纪检监察部门通过“五看五查”,对办案安全进行监督。“五看五查”即看现场、查隐患,看嫌疑人、查苗头,看措施、查漏洞,看行为、查纪律,看案卷、查执法,并及时登记备案。对发现的问题,向办案部门发出《办案安全隐患纠正通知书》,限期改正。年以来,我们通过纪检监察监督,先后发现企图碰墙、碰桌子等不安全苗头和隐患起,均妥善解决,防止了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坚持案后奖惩。〖×〗根据院里的考核办法,制定了《案后讲评制度》,即每起案件办结后,纪检监察部门都要将监督监察情况告知办案部门,由办案部门进行讲评,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记录在案,纳入动态管理,作为年终考核依据。通过案后讲评,对发生的违法违纪办案和办案安全事故,按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视情节给予政纪、党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我院加强办案安全防范监督的做法也得到上级有关领导的高度评价,先后被市院、省院以简报形式转发,并制成专题片予以推广。

(三)加强社会监督。我们坚持开门纳谏,主动拓宽社会监督渠道,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建立了《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度》,坚持由党组成员带队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时向他们发送有关材料通报工版权所有作情况;从社会各界聘请了人民监督员和特邀执法监督员名,每年召开两次座谈会并向社会公布了检务公开、“六条禁令”内容和执法作风问题投诉电话;在市区主要街道及部分乡镇驻地安装了“检察官信箱”。通过以上措施,密切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沟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仅今年教育活动以来,全院共走访人大代表余人次,走访当事人人次,发放征求意见信余封,召开执法监督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座谈会次,共征求到意见和建议余条,落实整改措施项,修订完善规章制度个,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健康顺利发展。

警务督察报告篇(5)

一、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法律基础

检察机关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职责,国家法律自然包括行政法律,而行政执法领域,密切关系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自由权,理应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纳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视野。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只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而未限定人民检察院的职权范围。其他法律规定,主要有四个:一是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实行监督。”该规定为创设了检察机关对其他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检察监督的先例,积累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经验,奠定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基础。二是《人民警察法》第42条规定:“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和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第46条规定:“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丰富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范围。三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4条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至此将人民警察实行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内容与程序,纳入到检察机关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中去。四是《行政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检察机关通过监督行政诉讼的方式,间接对可被诉讼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

二、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建议与思考

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工作以来,通过对于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积累了经验,摸索出了较为可行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方案,配合即将出台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办案规则等法律条文,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虽然存在难点,但是取得了积极地社会效果。(一)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应当注重思想素质建设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是一项新事物,要做好这项工作,首先必须要加强思想素质建设,解决认识上的问题。通过集体研究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实施方案研讨会,通过深入讨论,统一检察业务人员的思想,使工作人员一致认识到,这项工作有宪法和法律的支持,应当从思想上坚定地去监督,放开手脚去监督。思想认识的到位,为开展好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打开了大门,铺平了道路,打好了基础。(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应当注重“一体化”建设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是一项综合工程,并不是民行部门单独的事情。因此,在开展工作时应特别注重工作的“一体化”,建立了整体性的联席会议、部门性的协调制度、科室间的合作机制等多项“一体化工作机制”,合理地调动了其他部门的有生力量,较好地解决了民行部门人员不足的困难,形成了“大监督”的良好工作格局,有效提升了工作效能。(三)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应当注重适当性与必要性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在两个方面做到注重适当性与必要性:在监督范围方面,针对行政执法点多、线长、面广、量大的特点,重点监督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受到损害而行政机关怠于或错误行使职权的案件,不受理个案,不搞有案则理、面面俱到;在监督方式方面,针对行政执法既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监督又有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的特点,除涉及职务犯罪以外,一般以发出检察建议、行政执法机关整改相关问题为主,支持行政执法机关内部自我纠错,不再延伸工作触角,做到监督不监管、到位不越位。(四)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应当注重“立身之本”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应当坚持把握与检察职能相联系提,应当始终坚持把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作为检察工作的一部分,与检察工作紧密融合,把检察工作作为“立身之本”,把检察特色作为“行己之标”,不脱离检察职能开展监督。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方式也体现了检察工作特点,没有直面行政执法本身去寻找线索,没有把检察监督等同于对行政执法行为的一般监督,能够得到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理解和支持。(五)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应当注重“调门适度”当前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一般都是内部宣传,仅有少数行政执法单位知晓,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应当在注重案件质量的同时,做好宣传工作。要通过专项报告,让同样拥有行政执法监督权力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全面了解;要加强对外宣传,避免个案报道,让社会公众了解检察机关的该项职能,让更多的行政执法机关理解并支持检察机关的监督工作,为这项工作尽快纳入统一立法渠道创造必要的舆论环境,最终解决依法监督的难点。(本文来自于《法制与社会》杂志。《法制与社会》杂志简介详见.)

作者:李文超 孙振强 高海燕 蒋京辰 单位:即墨市人民检察院民行科科长 即墨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 即墨市人民检察院民行科副科长 即墨市人民检察院民行科科员

警务督察报告篇(6)

二抓纪检小组和联席会议工作。一是推进纪检小组建设工作。要求与市局签订了《__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单位,所有党支部均要设立纪检小组;未与市局签订责任书的单位,可根据实际设立党支部纪检小组。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纪检小组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提高纪检小组开展监督工作的能力。二是深化纪检小组“三个一”工作。要求各单位纪检监察(政工)部门为本单位纪检小组设立统一的工作记录本,纪检小组要做到有情况随时碰头研究,坚持每月一分析、每季度一研究、每半年一总结工作制度,抓好示范点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高质量开好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管理联席会议。要求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联席会议的程序、要求,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管理联席会议,确保联席会议质量,并按时上报联席会议情况,市局纪委将视情派员参与督导。

警务督察报告篇(7)

20*年市院党组带领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大、*届中央纪委二次会议精神,和高检院、省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及市纪委八届三次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反腐败促廉建设放在全局工作中谋划和部署,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心和着力点,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今年初,召开了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暨检务督察工作会议,***检察长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对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及推进检务督察制度落实提出了要求。一年来,党组的要求和部署得到很好的落实,全市检察机关及市院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我本人在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同时,也更加自觉地遵守党的纪律、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

一、认真学习党的*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重要性

按照市院的部署,我和全体检察干警一起认真学习党的*大报告,总书记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贾春旺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及省市纪检监察会议精神通、过学习,提高了大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认识,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廉洁意识,同时结合贯彻会议精神,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在抓好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同时,增强社会责任感。

二、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切实提高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就要警钟长鸣,市院党组把教育做为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坚持不懈地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检、艰苦奋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检察工作主题等教育,以此来夯实干警的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在开展教育活动中采取多种形式,增强说服力和感染力,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营造更加浓厚的反腐倡廉氛围,在这种氛围中,我本人也深受教育,更加自觉地遵守党的纪律和各项廉洁自律的规定,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坚持用“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做为自己人生的准则和从政的目标。从没有利用手中的权力办人情案、金钱案。生活中从没用权力谋私利。从没有利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参与消费娱乐活动。在待遇上不攀不比,今后也将“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份之想”,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三、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严格依纪依法查办违纪案件

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是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重要体现,是端正党风检风的有效手段,今年我市纪检工作继续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加大了查办案件工作力度,重点查办领导干部违反“六个严禁”,严肃查办贪赃枉法、、受贿索贿等影响公正执法的案件,严肃查办参与涉黑犯罪,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执法犯罪的恶性事件,严肃查办违法违规办案,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加强了对举报线索的受理工作,对违法违纪者,发现一件处理一件,决不姑息袒护。继续实行案件初核情况备案制度,使举报线索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在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中,坚持了惩处与保护相结合原则,既要坚持原则,依法依纪办案,防止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又要注意执行政策和法律界限,区别对待,增强了严肃执纪与保护干警权力并重的意识。截止目前纪检监察部门共初核案件7件8人,立案1人。并及时向省院、市纪委报告了查办结果。20*年4月25日,省纪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组以纪交字[20*]第006号交办函,将举报**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信件批转我院进行调查。经检察长批准,我院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对举报刘新民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此案件一信多投,给检察机关办案带来了不好的影响,我们经过多方调查取证,认定刘新民确有违反办案纪律行为,经检察长办公会研究对刘新民进行立案,并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一次。通过本案处理达到了警示教育全体检察干警的良好效果。

四、积极开展检务督察活动、强化党风党纪监督和教育

20*年2月29日,全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暨第一次检务督察工作会议结束后,我们按照省院要求将会议情况和贯彻落实意见向检察长***同志进行了汇报,检察长十分重视,两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听取汇报,专门研究会议贯彻落实工作。决定召开全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暨第一次检务督察工作会议,为加强组织建设,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经市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委员会,设立了检务督察室,增加两名专职工作人员,各基层院也配备了专职检务督察人员。在市检察院检务督察会议上党组书记、检察长***同志就全市检察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求全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和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暂行规定》,要理解《暂行规定》的精神实质,特别是做检务督察工作的同志更要学深学透。二是要求纪检监察部门正确认识和区分纪检、监察和督察工作的关系,检务督察制度与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制度,业务部门的相互制约机制等要密切配合,才能形成检察机关内部统一的,高效的监督体系,提高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的公信力。三是要求两级院党组高度重视纪检工作,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监督,做他们的坚强后盾,为他们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四是要求纪检监察和督察部门加大对下指导力度,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工作,使今年的纪检监察和督察工作有个新进展,新提高。

今年市院检务督察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小组单位对市院办案安全防范工作情况进行了重点督察,主要对以下工作进行了督察:

警务督察报告篇(8)

20**年市院党组带领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会议精神,和高检院、省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及市纪委八届三次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反腐败促廉建设放在全局工作中谋划和部署,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心和着力点,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今年初,召开了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暨检务督察工作会议,××*检察长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对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及推进检务督察制度落实提出了要求。一年来,党组的要求和部署得到很好的落实,全市检察机关及市院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我本人在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同时,也更加自觉地遵守党的纪律、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

一、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重要性

按照市院的部署,我和全体检察干警一起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hjt总书记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贾春旺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及省市纪检监察会议精神通、过学习,提高了大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认识,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廉洁意识,同时结合贯彻会议精神,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在抓好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同时,增强社会责任感。

二、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切实提高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就要警钟长鸣,市院党组把教育做为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坚持不懈地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检、艰苦奋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检察工作主题等教育,以此来夯实干警的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在开展教育活动中采取多种形式,增强说服力和感染力,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营造更加浓厚的反腐倡廉氛围,在这种氛围中,我本人也深受教育,更加自觉地遵守党的纪律和各项廉洁自律的规定,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坚持用“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做为自己人生的准则和从政的目标。从没有利用手中的权力办人情案、金钱案。生活中从没用权力谋私利。从没有利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参与消费娱乐活动。在待遇上不攀不比,今后也将“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份之想”,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三、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严格依纪依法查办违纪案件

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是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重要体现,是端正党风检风的有效手段,今年我市纪检工作继续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加大了查办案件工作力度,重点查办领导干部违反“六个严禁”,严肃查办贪赃枉法、、受贿索贿等影响公正执法的案件,严肃查办参与涉黑犯罪,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执法犯罪的恶性事件,严肃查办违法违规办案,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加强了对举报线索的受理工作,对违法违纪者,发现一件处理一件,决不姑息袒护。继续实行案件初核情况备案制度,使举报线索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在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中,坚持了惩处与保护相结合原则,既要坚持原则,依法依纪办案,防止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又要注意执行政策和法律界限,区别对待,增强了严肃执纪与保护干警权力并重的意识。截止目前纪检监察部门共初核案件7件8人,立案1人。并及时向省院、市纪委报告了查办结果。20**年4月25日,省纪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组以纪交字[20**]第006号交办函,将举报××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信件批转我院进行调查。经检察长批准,我院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对举报刘新民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此案件一信多投,给检察机关办案带来了不好的影响,我们经过多方调查取证,认定刘新民确有违反办案纪律行为,经检察长办公会研究对刘新民进行立案,并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一次。通过本案处理达到了警示教育全体检察干警的良好效果。

四、积极开展检务督察活动、强化党风党纪监督和教育

20**年2月29日,全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暨第一次检务督察工作会议结束后,我们按照省院要求将会议情况和贯彻落实意见向检察长××*同志进行了汇报,检察长十分重视,两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听取汇报,专门研究会议贯彻落实工作。决定召开全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暨第一次检务督察工作会议,为加强组织建设,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经市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委员会,设立了检务督察室,增加两名专职工作人员,各基层院也配备了专职检务督察人员。在市检察院检务督察会议上党组书记、检察长××*同志就全市检察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求全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和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暂行规定》,要理解《暂行规定》的精神实质,特别是做检务督察工作的同志更要学深学透。二是要求纪检监察部门正确认识和区分纪检、监察和督察工作的关系,检务督察制度与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制度,业务部门的相互制约机制等要密切配合,才能形成检察机关内部统一的,高效的监督体系,提高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的公信力。三是要求两级院党组高度重视纪检工作,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监督,做他们的坚强后盾,为他们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四是要求纪检监察和督察部门加大对下指导力度,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工作,使今年的纪检监察和督察工作有个新进展,新提高。

今年市院检务督察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小组单位对市院办案安全防范工作情况进行了重点督察,主要对以下工作进行了督察:

警务督察报告篇(9)

按照__县监察局罗监发【__】1号文件要求,我局党委高度重视,采取五条措施认真抓好行政行为监督工作。一是党委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二是统一标准,下发方案。我局统一了标准,下发了《__县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行政行为监督的实施方案》、《__县公安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实施范围、主要内容和工作要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三是明确重点,引起重视。把法制大队、治安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交警大队、警务站和局属各派出所作为重点,明确了重点防范的目的要求。四是建立机制,加强防范。我局与民警签订了《__县公安局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个人行政行为监督承诺表》;对关键岗位、重点环节进行了登记;对民警的承诺进行了公开、公示;设立举报电话;建立领导班子适时监管制度,通过视频等方式开展监督,督促民警认真履行好承诺;强化教育,筑牢依法行政、廉洁自洁意识,树立民警的大局意识和正确的执法观。五是严肃查处违纪违规案件,对情节较轻的予以教育、指正,对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坚决执行纪律,决不姑息迁就。今年5月份对1名交通民警违反规定“出具虚假证明材料”进行了查处,给予了行政记过处分,并进行了岗位调整,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一是成立了由副县长、局党委书记、局长彭安辉任组长,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夏国飞,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超,指挥中心主任王曼玲任副组长,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纪委,由纪委书记王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明确了办公室一名同志为联络员。二是制定一个党务公开实施方案。三是编制一份党务公开目录。四是制作一个党务公开网页。五是建设了一个党务公开栏。六是编写一份党务公开简报。七是设立一个党务公开调阅室。八是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务公开会。九是开通一部党务公开热线电话,我局的党务公开热线电话是8212672。十是建立一个配套的党务公开长效机制。

按照《关于对__县公安局开展中央和省级公安转移支付资金、罗雄所长经济责任审计治安部门涉案财物专项审计调查的通知》(曲公纪传﹝__﹞83号)内部明传电报要求,市局成立了审计组,组长:__于__年6月3日至11日进住__县公安局对__县公安局_

_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审计、治安大队、罗雄派出所2011-__年度涉案财物,罗雄派出所所长2011-__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具体方法:一是召开审计进点会,纪委、装财、交警、治安、罗雄所所长和财务人员参会。被审计领导向审计组报告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二是我局局长和财务负责人与市局审计组签订了审计承诺书。三是被审计单位提供的有关会计资料及银行对账单据,在初步掌握其资金流向的同时,审查资金、费用使用的真实、合理、合法性。四是重点检查各项资金收支有无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涉案财物管理问题。并做好审计工作底稿记录或审计事实认定书。五是根据审计工作底稿反映的主要内容,审计小组集体讨论研究分析存在的重点问题,在此基础上认真起草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并提出合理化审计意见或建议,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六是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审计组集体研究确定采纳或不采纳反馈意见,报审计组决定,由审计机构根据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和反馈意见起草《审计意见书》、《审计建议书》或《审计决定》(审计机构的《审计决定》事前报经市局领导小组批准。经过为期8天的审计,我局的各项资金使用合理,未出现违规违纪的情况。按照《__县纪检监察机关促进解决“四难”问题实施方案》(罗纪通〔__〕3号)要求,为切实解决“基层难办事、政策难落实、项目难落地、问题难解决”四难问题,我局党委高度重视,采取四条措施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一是结合作风转变年活动,认真组织学习,开展了讨论,撰写了心得体会。二是认真查摆剖析,找准存在问题,每人都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了查摆剖析材料。三是结合查找出的“四难”问题,主要从转变作风,促进基层办事,提高执行能力,推动政策落实,廉洁高效办事,推动项目落地,优化发展环境,推动问题解决等方面加以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自公安部今年“6·6” 全国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突出问题专项督察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以来,省厅、市局多次召开取保候审专项工作会议,我局党委高度重视,多措并举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局长负总责,局党委成员亲自到分管部门指导,重大案件要亲自研究、直接参与,形成领导带头、全警参战的工作格局。二是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落实部门领导责任、办案民警责任,以完善台账为基础,规范案件材料和取保候审档案,确保每个案件都经得住上级检查,提高民警办案能力和水平。三是强化专项督察。通过实行局领导包片、月度考核办法,对取保候审专项督察中工作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部门,在年度绩效考核中进行扣分,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通过为期四个月的自查自纠,我局发动各办案部门进行全面细致的梳理,摸清了取保候审案件、人员的底数及分类。我局2011以来适用取保候审措施案件共计229件376人;适用保证金案件48件71人,适用保证人案件181件305人;无同时适用保证金、保证人情况及财保转人保、人保转财保等情况。以上案件中,已依法移送、判决164件227人;撤销案件21件37人;转行政处罚6件31人;转自诉案件4件10人;其他处理8件10人;仍在侦办中的32件61人。已录入执法办案信息系统150件230人,网外流转案件79件146人。在我局2011年1月至__年5月所办理的适用取保候审财保措施案件中,共收取保证金189.3万元、退还87.4万元、没收57.7万元;退还保证金案件31件、没收保证金案件6件。保证金收支均严格按要求使用县局保证金专户,不存在“账外账”的情况。

为认真贯彻执行公安部纪委__年9月18日下发的《公安部纪委关于严格落实三项纪律深入推进纪律作风大检查的通知》(公纪委〔__〕109号文)精神,我局党委高度重视,采取五条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抓认识,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我局召开专门会议,组织对公安部“三项纪律”进行学习,使全体民警认识到“三项纪律”是有效解决当前公安队伍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也是继“五条禁令”、“五个严禁”后又一项严肃警风警纪、塑造公安队伍形象的刚性措施。二是抓领导,落实管理责任压力传递。要求全体领导干部特别是各部门主官要带头学习,做到熟知熟记,先行领会和掌握“三项纪律”的精神实质,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在与民警签订责任书的基础上,坚决做到检查常态化,消除民警的侥幸心理。三是抓学习,努力营造遵规守纪浓厚氛围。我局将“三项纪律”的学习教育与民警转变作风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内部学习教育力度,通过学习讨论、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确保“三项纪律”人人知晓、入脑入心,使每个民警都能真切认识违反“三项纪律”的后果和危害,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整体”意识,把遵守纪律变为自觉行动。四是抓查摆,做到发现在早,纠正在小。结合“三项纪律”学习,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重点关注人员及时纳入视线、落实帮扶教育措施。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本部门民警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对平时工作责任心不强、爱好喝酒、喜好出入娱乐场所的民警,秉持严是爱,松是害的态度,重点监督管理,严肃教育,严厉告诫,防止发生违反“三项纪律”问题。五是抓执纪,严肃查处顶风违规违纪行为。我局纪委督察把对公安部“三项纪律”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深入推进纪律作风大检查工作。对群众举报要迅速查证,对违反“三项纪律”的,一查到底,并从严追究领导责任。

紧扣公安中心工作开展日常督察和专项督察,确保政令、警令畅通。一是充分发挥纪委督察优势,紧紧围绕上级公安机关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开展日常督察活动;二是为确保我局提出的“保二竞一”和“七项建设”任务目标的实现,5月份,由政委带领纪委督察民警深入机关各部门和派出所对市局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确保收到成效。

一是纪委督察部门认真组织本部门民警开展了“作风转变年”活动。通过动员、学习、查摆剖析,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二是加强纪委督察民警的业务培训。积极组织纪委督察民警认真

警务督察报告篇(10)

2008年市院党组带领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会议精神,和高检院、省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及市纪委八届三次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反腐败促廉建设放在全局工作中谋划和部署,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心和着力点,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今年初,召开了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暨检务督察工作会议,检察长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对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及推进检务督察制度落实提出了要求。一年来,党组的要求和部署得到很好的落实,全市检察机关及市院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我本人在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同时,也更加自觉地遵守党的纪律、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

一、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重要性

按照市院的部署,我和全体检察干警一起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hjt总书记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贾春旺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及省市纪检监察会议精神通、过学习,提高了大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认识,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廉洁意识,同时结合贯彻会议精神,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在抓好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同时,增强社会责任感。

二、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切实提高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就要警钟长鸣,市院党组把教育做为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坚持不懈地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检、艰苦奋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检察工作主题等教育,以此来夯实干警的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在开展教育活动中采取多种形式,增强说服力和感染力,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营造更加浓厚的反腐倡廉氛围,在这种氛围中,我本人也深受教育,更加自觉地遵守党的纪律和各项廉洁自律的规定,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坚持用“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做为自己人生的准则和从政的目标。从没有利用手中的权力办人情案、金钱案。生活中从没用权力谋私利。从没有利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参与消费娱乐活动。在待遇上不攀不比,今后也将“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份之想”,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三、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严格依纪依法查办违纪案件

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是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重要体现,是端正党风检风的有效手段,今年我市纪检工作继续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加大了查办案件工作力度,重点查办领导干部违反“六个严禁”,严肃查办贪赃枉法、、受贿索贿等影响公正执法的案件,严肃查办参与涉黑犯罪,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执法犯罪的恶性事件,严肃查办违法违规办案,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加强了对举报线索的受理工作,对违法违纪者,发现一件处理一件,决不姑息袒护。继续实行案件初核情况备案制度,使举报线索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在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中,坚持了惩处与保护相结合原则,既要坚持原则,依法依纪办案,防止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又要注意执行政策和法律界限,区别对待,增强了严肃执纪与保护干警权力并重的意识。截止目前纪检监察部门共初核案件7件8人,立案1人。并及时向省院、市纪委报告了查办结果。2008年4月25日,省纪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组以纪交字[2008]第006号交办函,将举报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信件批转我院进行调查。经检察长批准,我院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对举报刘新民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此案件一信多投,给检察机关办案带来了不好的影响,我们经过多方调查取证,认定刘新民确有违反办案纪律行为,经检察长办公会研究对刘新民进行立案,并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一次。通过本案处理达到了警示教育全体检察干警的良好效果。

四、积极开展检务督察活动、强化党风党纪监督和教育

2008年2月29日,全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暨第一次检务督察工作会议结束后,我们按照省院要求将会议情况和贯彻落实意见向检察长同志进行了汇报,检察长十分重视,两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听取汇报,专门研究会议贯彻落实工作。决定召开全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暨第一次检务督察工作会议,为加强组织建设,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经市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委员会,设立了检务督察室,增加两名专职工作人员,各基层院也配备了专职检务督察人员。在市检察院检务督察会议上党组书记、检察长同志就全市检察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是要求全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和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暂行规定》,要理解《暂行规定》的精神实质,特别是做检务督察工作的同志更要学深学透。

二是要求纪检监察部门正确认识和区分纪检、监察和督察工作的关系,检务督察制度与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制度,业务部门的相互制约机制等要密切配合,才能形成检察机关内部统一的,高效的监督体系,提高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的公信力。

三是要求两级院党组高度重视纪检工作,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监督,做他们的坚强后盾,为他们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四是要求纪检监察和督察部门加大对下指导力度,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工作,使今年的纪检监察和督察工作有个新进展,新提高。

今年市院检务督察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小组单位对市院办案安全防范工作情况进行了重点督察,主要对以下工作进行了督察:

一是执行安全防范制度情况。对自侦部门是否建立了办案安全责任制和办案安全防范预案审批制度;在侦查过程中是否建立和落实办案与监控、看管工作相互配合、分工负责的制度;初查、侦查过程中是否有安全防范计划,是否做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是否在讯问室、询问室进行讯问、询问工作;讯问犯罪嫌疑人前,是否依法对其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或责令其交出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物品,并予以妥善保管;犯罪嫌疑人、证人去卫生间是否有两名以上检察干警看护;讯问、询问、押解、搜查、医疗救治等工作是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进行了解;对市院警务区内的讯问室、询问室和讯(询)问专用卫生间进行了实地检查。通过检查没有发现问题,符合标准要求;对押解专用警车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经检查符合标准;对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各办案部门在办案过程中都有司法警察执行看管押解。

二是对警用车辆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察。七月二十六日利用休息日市院检务督察长康国忠带领成员单位分两个督察小组到市内闹市区在对警用车辆以及囚车是否非因工作需要在餐饮娱乐旅游场所门前停放进行督察。对警用车辆、有无参加婚丧嫁娶事宜进行督察。通过督察有个别警车有停放情况,发现后对其进行了纠正。

三是对接待窗口服务工作情况的督察。检务督察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单位对控告申诉处服务窗口工作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察,在硬件方面,有专用接待室,有专用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电话号码:接待室内挂有来访须知、文明接待公约、受案范围、投诉指南、检察人员纪律等规定:向社会公布接待时间,在接待时间有专人负责接待:检察长接待日时间在显著位置公布。在软件方面,检查接待室的环境整洁,秩序井然;接待人员着装整齐;接待用语规范、态度热情、举止文明,对所有件实行微机管理(包括台帐、管辖内案件摘要登记、统计报表管理等)。

五、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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