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工作报告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14 14:48:27

辅警工作报告

辅警工作报告篇(1)

一.     我县公安局辅警基本情况

2016年以来,南华县公安局聘用辅警200余人,在县局党委的协调努力下,积极争取党委政府、财政的支持,努力改善辅警薪酬待遇,2016年州级保障下拨交通协管员经费:65600.00,县级财政预算经费:3120000.00,县级财政预算特警人员经费:1446000.00,县级财政预算交通协管员、接警员经费:477568.00,县人社局拨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保险费补贴:237457.54,合计拨款:5346625.54 ;2016年支付辅警工资、五大保险费、管理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服装费、装备费、被装费:5476957.19,超支10万余元从我局办公经费中开支。

目前,我局实有辅警197人,其中公益性岗位辅警12人,派出所辅警84人、交警队辅警42人、其他辅警59人。已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险,未购买住房公积金,随着保险基数的提高,五大保险费也不断增加,2016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约为7万余元,当地最低月工资水平月工资为1180元,辅警月工资1273.44元,月缴纳五险1126.56元,我局每月为每名辅警发工资及买保险支付2400.00元,2017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约为8万余元,当地最低月工资水平月工资为1180元,辅警月工资1400元,月缴纳五险1326.87元,我局每月为每名辅警发工资及买保险支付2626.87.00元,2018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约为8.7万余元,当地最低月工资水平月工资为1350元,辅警月工资1500元,月缴纳五险1580.22元,我局每月为每名辅警发工资及买保险支付3080.22元,辅警工资虽然超过当地最低月工资水平,但仍然赶不上当地经济消费水平,大多数辅警觉得工资较低,工作与收入相差太大,辅警人员变动频繁,流动性大,不利于开展工作。

我局在关爱优待辅警方面,政府文件未对辅警薪酬标准作明确规定,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月工资水平月工资1350元,目前我局辅警月工资1500.00元(不包含五类保险费),我局制定了《南华县公安局辅警管理规定》,从2016年5月起为辅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女辅警的生育产假与女民警一致,凡在辅警岗位工作满一年的发绩效奖1200.00元,指挥中心的接警员工作满一年的发绩效奖3600.00,目前我局辅警工资构成由州级、县财政、县人社局拨款,不足部分从我局办公经费中开支。我局为每位辅警购买了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险,未购买住房公积金,从2016年5月起为辅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积极为辅警争取更多待遇,但由于经费有限,未能给予辅警更好关爱优待,特别是工资待遇方面,从而未能发挥辅警的更大作用。

二.我县公安局辅警队伍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辅警队伍综合素质不高。一是招聘的对象主要是文化程度不高的无业人员,这些人员自身素质比较低。二是岗前培训时间短,后续培训教育跟不上。主要原因是大部分人员分散在各基层所队,难以再集中进行培训教育。主管部门培训不到位,没有形成系统的、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和方案,队伍中仍有部分人员业务不熟,作风不过硬,服务意识、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达不到要求,辅警队伍的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个别辅警在工作和生活上不注重自身言行,出现违法乱纪现象,不但损害公安机关执法形象,也容易造成社会群体对辅警队伍的不满。

(二)队伍稳定性不够。一方面,有些辅警缺乏对职业的热爱,工作没有热情,仅仅将辅警工作作为“跳板”,一些素质较好、业务精通、工作认真的辅警,都通过各种渠道,另谋出路,这使得辅警频繁进出,人员不断流失,队伍不稳定。另一方面,辅警待遇偏低是流失率增大的主要原因。

(三)职业认同感差。辅警不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但他们面临的职业风险、精神压力、工作强度等同,甚至高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然而辅警没有实际执法权力,在一些执法执勤工作中身份尴尬,他们的工作性质和辛勤付出往往得不到群众的理解和社会的认可,使得“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的心理在部分辅警中慢慢滋生,工作效率低下。

(四)辅警招入把关不严。由于辅警的地位和待遇低,不可能吸引高学历、素质好的人员加入。之前尚未建立严格的辅警人员人事管理制度,招聘、使用存在临时性,去留随便,致使辅警人员思想不安心,临时观念重。

(五)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在辅警管理上,缺少激励机制,不能有效激发辅警队伍的活力,导致辅警积极性不高,敬业精神不强,不能充分发挥作用。辅警队伍虽然不是在编民警,但政治思想教育工作一样不容忽视,而如何在辅警队伍中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是基层用人单位普遍感到困惑的问题,存在只重使用,而不重视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的现象。

三、强化辅警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加强学习教育是抓好辅警队伍管理和建设的前提。抓队伍管理和建设,首先要抓好对个人的思想学习和教育,用正确的理论武装人,以先进的文化引导人。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要坚持落实辅警队伍日常学习教育训练制度,保证辅警每周不少于2个小时的学习教育训练时间,组织队员学习政治、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组织辅警开展队列、擒敌拳、警棍术、盾牌术等体技能训练。通过学习,使辅警时时了解政治,了解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了解公安中心工作,懂得辅警工作的性质是什么,做好辅警工作的重要性,提高辅警的思想认识,增强辅警做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在坚持日常学习教育训练的同时,还要密切掌握辅警的思想动态,随时针对队伍中出现的情况,及时认真的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要在学习的基础上,组织辅警认真的讨论和查找工作学习、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从而增强辅警的政治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法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增强辅警的奉献意识和奉献精神,稳定队伍。

(二)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是抓好辅警队伍管理和建设的保证。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就是队伍建设的规矩,也是抓好队伍管理和建设的保证。在抓好辅警队伍的管理和建设上,我们严格按照辅警招聘的条件,规范辅警的工作和行为,使辅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做到积极工作不越权,认真工作不违法。在具体工作中,一是严把辅警的进入关。对新招聘的辅警进行严格的政审,保证新招聘的辅警不带“病”进入辅警队伍;二是严格辅警的管理,对工作中不遵守制度和纪律,工作消极疲沓,甚至违反制度和规定的辅警,坚决及时的予以辞退,防止传染他人,出现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的现象;三是按照制度和规定规范辅警队伍的管理。目前,辅警队伍管理的制度办法正在酝酿之中,在具体工作中,一是按照市局制定的管理规定建设队伍;二是加强对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行检查督促,对没有按照队伍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的,要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及时认真的加以整改,保证辅警队伍在制度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三是在具体管理上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首先,每月评选巡防之星、服务之星等先进典型,用他们的思想和行为带动和引导其他辅警,向他们学习,向他们看齐;其次,对绝大多数辅警在管理上采取教育引导为主,对出现的小毛病小问题,以批评教育促其改正为主;三是对极个别素质较差,经多次批评帮助仍然我行我素的辅警,及时给予辞退,不能让其形成气候。

(三)是强化用工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警辅管理责任追究。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丰富“一岗双责”内涵,严把入口关,畅通出口关,实行警辅管理连带责任制,确保每名警辅都有责任民警,也有相应的责任部门和领导予以管理监督。同时,健全日常督察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警辅用工单位及管理人员进行督察,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四)实行人性化管理是抓好辅警队伍管理和建设的重要环节。俗话讲,人心都是肉长的。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文化美德,也教育人们养成了知恩图报的思想。尤其是党中央提出了创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实行人性化管理,把这些思想融入到队伍管理和建设中,对队伍的管理和建设确实起到一些积极的作用。我们在按照辅警队伍的制度和规定对队伍进行严格管理的同时,还要注重加强对辅警队伍的人性化管理。在安排要求辅警认真做好巡逻防范等各项工作的同时,也要关心关爱辅警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使辅警能够感受到公安机关的温暖,能够在温馨、舒心的环境下愉快地工作。可以在工作之余,结合辅警实际,经常性的组织辅警开展一些篮球、乒乓球等一系列有益身心健康的比赛活动,让大家互相之间有一个交流的平台,拉近管理与被管理之间的距离,寓教于乐。通过这些关心关爱辅警的具体举措,一是增加了感情,拉近了与辅警的距离,进行和谐管理、愉快管理;二是使辅警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心情上自觉遵守制度和纪律,主动做好各项工作;三是积极创造条件和机会,促进辅警之间交流,增进团结,工作上互相支持,相互帮助,促进辅警队伍管理和各项工作开展。

南华县公安局

2019年4月3日

关于全县辅警队伍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辅警队伍建设管理工作情况调研组)

根据2019年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以许庭波主任为组长的调研组,对全县辅警队伍建设管理工作情况开展了调研。3月21日,调研组实地调研了伏岭派出所、交管大队、特(巡)警大队辅警队伍建设管理工作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关于辅警队伍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参加座谈。调研情况如下:

一、全县辅警队伍建设管理现状

(一)辅警队伍已成规模

目前,县内辅助警力主要有三部分。一是县政府公安机关聘用管理的公安辅警192人(截止2019年2月3日),其中男性 149人、女性43人;按照岗位职责划分,勤务辅警 151人、文职辅警37人。公安机关各业务警种、各基层所队均有分布,但相对集中在交管大队(67人)、特(巡)警大队(23人)、华阳派出所(28人)。该部分辅警自1989年开始陆续入队,人数与正式干警人数基本持平。二是县监委使用、县公安机关管理的留置看护中队辅警12人,全部为男性。三是县人民法院聘用、管理的聘任制司法警察9人,其中男性7人、女性2人。该部分人数是正式干警的1.5倍。

(二)发挥作用不可或缺

县公安机关辅警在街面巡逻防控、道路交通秩序管控和治理、公安科技信息化建设及窗口服务、报警接转等岗位上为我县公安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支持,部分警种辅警人数是正式干警的3倍,已经成为公安机关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不可或缺的重要辅助力量。

县人民法院聘用制司法警察弥补了正式干警年龄断层,缓解了用警矛盾,是目前法警队伍的重要力量,在审判辅助、案件执行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近年强化案件执行工作中,促进了案件执行高执结率成绩的取得。

(三)建设管理逐步规范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6]72号),县人民政府研究通过了《绩溪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推行了以定编制、定岗位、定保障和统一工资发放、统一辅警招录 “三定二统一” 为主要内容的公安辅警队伍管理改革,基本扭转了以往公安辅警招聘上的各行其是、使用上的各自为政;各用工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建立了日常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如伏岭所的《辅警月工作清单》、《积分制考核》等制度,特(巡)警大队的《队员日常考核管理办法》、《辅警八小时以外管理规定》等制度,促进了招聘、使用、管理逐步规范化。

县人民法院制订了《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法发[2005]23号),按照正式法警有关要求管理聘用制法警,目前正按司法改革相关要求,衔接辅警的经费保障和人员管理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辅警素质参差不齐。

一是各单位辅警招聘工作不规范,学历层次有高有低,少数人员自身素质比较低。二是岗前培训时间短,主管部门培训不到位,缺乏系统正规的职业化学习和训练。三是后续教育跟不上,部分人员业务、作风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队伍思想不够稳定。

因为待遇保障等原因,部分素质较好、能力较强的辅警仅仅将辅警工作作为“临时岗位”,一有机会就另谋出路。同时,因为激励机制不够完善,积极进取的导向功能缺失,部分辅警缺乏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

(三)队伍活力有待增强。

在优秀人才留不住的同时,一些需要及时更替人员的岗位,没有形成有效更替机制,已有淘汰机制“形同虚设”,队伍竞争氛围不浓,岗位危机意识不强,少数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辅警仍在聘用中,弱质人员难消化,长此以往影响队伍活力。

三、几点建议

(一)做好“进口”文章,夯实人员素质基础。

一是要科学设定进人计划。人数规模既要满足当前警务执勤的需要,也要用发展的眼光科学测定需求趋势,严格实行员额管理;要考虑人员年龄结构,分年度按比例进人,确保队伍力量基本保持均衡;要从严执行进人计划,定期进人,坚决防止随意进人、临时动议进人。二是要合理拟设进人条件。要把政治合格放在首位,确保所进之人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操守;要完善按岗位职责要求分类确定进人条件,确保所进之人适应岗位履责需要。三是要精心组织招聘。确保招聘程序公开、公平、公正;要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确保所进之人符合岗位履责的基本素质要求。

(二)加强教育管理,提高队伍能力水平。

一是要加强队伍政治思想教育。要依照《人民警察法》有关警察义务和纪律的规定,以必要的形式加强辅警的言行约束;要善于发现队伍中的不良苗头和思想倾向,运用积极的、正面的引导方法,帮助辅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事业观,增强工作责任心。二是健全长效培训提升机制,加强队伍工作业务培训。要按依法履职、依法执勤原则,开展系统性、针对性、经常性培训,不断提高辅警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三是不断完善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人员考核评价体系,坚持定量为主的原则,促进辅警履职尽责。四是建立完善必要的岗位轮换制度,避免辅警公权私用风险。五是要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警务辅助力量执勤时处辅助地位的规定,结合各单位实际健全完善可操作性强的管理办法,加强依法用警管理。

(三)加强勤务保障,确保队伍基本稳定。

辅警工作报告篇(2)

大家上午好!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我镇经过2个多月的辛勤工作,完成了第一批试点乡镇,推行一村一警的工作任务,全镇24名辅警已经驻村上岗并开展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我镇成立了由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派出所长任副组长的出岸镇一村一警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一村一警”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强有力地推进了工作顺利开展。为确保驻村辅警队伍整体综合素质过硬,我镇选拔24名业务骨干组建了辅警队伍,其中包括股级干部2名、机关干部8名、优秀退伍士兵12名,为一村一警提供了重要的人员保障。

二、强化学习培训。在组织参加公安局组织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的基础上,8月15日我镇召开了由各村村干部参加的“一村一警”动员培训大会,围绕驻村辅警的七项职责对全体驻村辅警进行了培训,帮助他们尽快完成了由包村干部向驻村辅警的角色转变。

三、严格日常管理。派出所对驻村辅警的工作情况进行不间断地督导检查,每周定期检查辅警工作日志,调度重点案件。同时,建立矛盾纠纷隐患“日排查、零报告”制度,每天由辅警向镇政府和派出所汇报排查情况,做到了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解决。

四、加大财政投入。在各村建立了不小于20平米的警务工作室,并配备相关办公设备。警务工作室内制度上墙,悬挂宣传牌,明确每村的包村辅警姓名、联系电话,方便群众第一时间内获得警务帮助。

2012年9月11日,北漕口一村张金通和北漕口二村张桥年,因大门高低问题长期无法解决,两户居民情绪一度失控,即将酿成群体事件,关键时刻村干部及时通知辅警于占华、柴立峰,二人共同赶到现场。经过二人两天耐心的调解,该事件圆满解决。

郭家营村辅警朱平安同志与村两委协商,制作了5块写有“有困难找警察,我是驻村辅警朱平安,联系电话:13703171399”的牌子悬挂在村里主要路口,方便了村民联系。

两个月来,全镇驻村辅警在乡村两级的大力支持下,共开展普法宣传30次、调解村民矛盾纠纷45起、为村民解决困难28次,今年9月份的治安案件发生率也比去年同期降低了20%以上。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建立监督测评制度。由乡政府和派出所邀请乡里各村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和群众等各界人士,每半年对驻村辅警开展一次测评,将测评结果登记存档,作为年终驻村辅警考核评优、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以此,全面提高辅警服务质量,拉近警民关系。

二、加大财政投入。镇政府将进一步解决驻村辅警的待遇问题,配备相应的交通工具。同时扩大辅警队伍,对2000人以上的村再增设1名辅警。

三、抓好当前重点工作。与派出所做好联系沟通工作,深入开展全镇社会治安和信访隐患大走访、大排查工作,全力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确保十八大期间全镇和谐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虽然我镇的“一村一警”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很大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强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一村一警”工作深入持久开展。

辅警工作报告篇(3)

【正文】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简报

为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大力弘扬清风正气,激发干事创业正能量,动员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辅警向先进看齐、向榜样学习,全面推进包头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4月2日,市局举行“警心向党铸忠诚榜样励警勇担当”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自治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盟市第二指导组公安专班组长郝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卜连海,市局在家党委委员及民警代表共400余人参加报告会。

辅警工作报告篇(4)

(2020年5月10日)

2019年以来,在县局党委、XX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作为XX派出所党支部负责人,我认真贯彻落实党总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目标要求,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团结带领全所民辅警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推进了**所党建工作有序开展。现就我所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述职报告如下。

一、履职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不断提升我所党支部民辅警政治理论水平。组织民警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主题教育以自学为主,同时发挥“三会一课”的作用,组织所内民警学习《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切实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下功夫,领悟初心和使命,交流学习心得体会,相互启发提高。

二是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和队伍正规化。通过抓规范、强基础、促建设,实现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形成公安队伍建设的良性发展模式,不断开创公安队伍建设的新局面。

三是推进警务公开,贯彻内务条例。积极按照“从严要求,服务大局,标本兼治,整体提高”的原则,自觉接受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征求辖区警风监督员和广大群众的建议和意见。组织民警深入辖区、深入群众,在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等活动时,掌握社情民意,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培育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牢固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拉近警民关系,有力推动日常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群众安全感和队伍形象满意度再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政治理论学习还有待于加强。基层民警由于平时公安业务繁忙,日常工作压力增大,很多时候忽视了政治理论学习。

2、对党建工作重视度不够,思想教育及人事成都有待提升。基层派出所日常工作业务繁重,面对绩效考核的巨大压力,所内民辅警相较而言更重视日常公安业务工作,对参加党组织活动和党的理论知识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产生了“重业务、轻思想”的不良倾向。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

辅警工作报告篇(5)

(一)考勤预警机制

第一,学生报到注册是学生入学必须履行的手续。它既是高校学生取得正常学籍的基础,也是学生学业管理的起点,与其他管理阶段相比,具有时效性强的特点。因此,新生入学及老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否则将直接影响后续的学习进程。学生因故不能正常报到的,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说明请假时间。未办理请假、续假手续超过两周以上(含两周)或请假后逾期未注册报到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二,一学期内旷课累计15学时至20学时者,除按规定给予警告及以下行政处分并同时取消本学期其所有评先评优资格以外,辅导员或班主任要及时了解原因,加强思想教育,并书面告知学生,同时通报给学生家长。如果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30学时以上者,除按规定给予记过及以下行政处分以外,辅导员还要书面向学生处提出启动学生预警制度具体意见。

第三,学生处对拟预警学生名单进行审核,确认事实后,采用书面形式或通讯方式通知该学生和家长,提醒其将要发生的严重后果,同时辅导员要积极教育和督促预警学生改正。

(二)考试预警机制

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告知作弊行为的后果。对于在考试中有作弊倾向或动机的学生要给予预警,打消学生作弊的侥幸心理,减少作弊现象的发生。在重大考试前,各院系和教务处对学生考试资格进行仔细审查,确定学生是否具备考试资格。如考生在考场中违反考场纪律,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通报给学生家长。

(三)成绩预警机制

一是由院系教务部门负责,依托教务管理系统平台实时跟踪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每学期开学两周内由院系教务部门统计上一学期不及格课程累计总学分(A)12≤A<18或者一学年内18≤A<28或各学期累计28≤A<40的学生名单通知其辅导员及任课老师,并上报学生处,由学生处开具书面预警通知书,一式三份,一份给学生,一份给学生家长,一份由学生处留档。辅导员、任课教师应及时关注被预警学生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辅导咨询和各项学生事务服务工作,提高科学化班级管理水平。通过强化德育教育,端正学生的学习态度,塑造良好的人格,培养形成正确的学习观和人生价值观,从而明确学习目的;探根究源,帮助他们分析现在的学习状况,纠正学科专业分类及其认识上的错误偏差,树立正确的学习目标;循循善诱,积极引导学生思考社会时代期望的价值观,使学生在遇到困惑时,能主动寻求辅导或自觉接受辅导,自我调整行为;疏导心理问题,发挥鼓励和激励功能,排除其学习障碍,促进其健康成长;加强师生互动交流,关心学生的学习进展情况,了解其家庭生活情况,成为学生的知心人和学习导师。

二是在预警期限内(一般为两个月之内),学生经教育和自我转变达到预期效果的,预警期限结束后的当天,由辅导员提出撤消意见,学生处必须书面撤消学生预警,并告知学生和家长;超过预警期限而未有明显改良的学生,在一周之内,由学生处按学院相关学生管理制度规定拟定书面处理意见报主管领导后研究具体处理办法。做好被预警学生的转化工作,提高被预警学生的转化率需要各班辅导员、任课教师和教学秘书等积极地协调配合,各环节要很好地衔接。

二、实施学业预警机制的成效

一是激发了学生学习的动力,建构良好学风。学业预警是建立在高等教育心理上的科学管理机制,有利于充分激发学生内在的学习动力。中国古代教育家孔子说:“不愤不启,不悱不发。”学生的学业受预警,在相关教师和管理者的督促和启发教育下,会改变不良的学习习惯,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对待自己的学业,制定相应的学习计划,解决学习中的困难,以便顺利毕业。从我校实行学业预警制这几年来看,凡是收到过“学业预警通知书”的同学,几乎都能够正视自已学业中问题的严重性,并且能及时反思学习态度和改变学习方法,重新树立起学习的兴趣和信心,大多数学生都取得了明显的进步,有的还通过了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继续深造学习。学业预警机制的实施极大地促进我校校风和学风建设,学风明显好转。一方面,学习基础较差的,为了不被警告,更加刻苦学习了;另一面,成绩优秀的同学,在同学的追赶下,增加了学习压力感,积极转变学习方式方法,在同学之间形成了互相学习、相互竞争的良好氛围,学校的整体学风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

二是促进了学校与家长、社会的沟通互动。学校是构成社会的组织元素之一,为社会输送合格人才和建设者。如果学生在大学这一重要的人生阶段没有打好学习基础,或不能顺利地完成学业,对学生自已和社会都将产生负面的影响。因此,学业预警机制的推行,能为社会输送“合格品”,有助于学生以自信的心态步入社会,成为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同时,该机制也是沟通学校与家长、学生之间的桥梁。一旦发现学生出现学业危机,迅速通报学生家长,既让家长了解学生的在校学习情况,又可以了解学生的家庭状况,有针对性地或多方配合地开展学生工作。通过学校、家长等多方面合作交流,共同形成了我校学生学业管理的合力。同时,建构关注学生个人身心和谐发展的互动平台系统,有助于分析各类型学业被预警学生思想问题的差异,及时跟踪了解学生各个阶段的心理困惑,从而更加深入地了解学生,提高了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和个性化的教育;增强广大教师对学生的感情和对工作的责任意识,主动而科学地驾驭教学方法和教育手段,丰富自己的教学艺术,从而全面地提高教学质量。

三、实施学业预警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学业预警机制的实施为高校学生管理改革探索出了一条新路,促进和加强了对学生的管理,保证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了教学质量。但该机制是一个连续性、长期性的工作,我校尚处于探索阶段,因此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持续改进。

一是加强学业预警制度建设和宣传工作。要保证学业预警机制实施的规范性、长期性,就必须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出台具体实施细则,成为规范、约束、教育和激励学生的重要依据,并为任课教师、辅导员、教学管理者提供指南,使高校学生学业预警机制具有严肃性、权威性和可行性,构建完善的制度化保障系统。自2006年起,我校开始实行学业预警制度。尽管该机制已实行7年了,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是由于宣传力度不够,仍有部分学生和教学管理人员不是很熟悉、不甚了解,因此,我们要进一步通过多方式宣传学籍管理制度,强化师生们对学籍管理政策教育的意识,积极开展教学管理政策的咨询活动,培训学生教学信息员,使每个学生都能够熟知,将该项制度落实到实处。

二是掌握动态,及时预警,做好被警告学生的学业转化工作。学生是受教育者,也是未来社会的建设者。学业警告的目的不是惩罚,而是手段和方法,在于帮扶被警告学生完成学业,使学生清醒地意识到自己在学习过程出现的问题或危机,有利于及时纠正学生学习偏差行为,督促学生按照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自已的学习情况,振奋精神,刻苦学习,顺利完成学业,成为合格的毕业生。由于被警告学生受社会、家庭环境及本人学习的诸多因素影响,如果简单地对其警告,仅依靠本人的努力,转化是比较困难的,效果也不佳。因此,作为教育工作者要有“春风化雨润桃李”的励志精神,各院系相关领导及任课教师,尤其是辅导员应重视和关注受警告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情况,实时跟踪他们的学习行为,掌握学生学习动态。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以爱心换真心,以耐心树信心”,感化学生的思想,导引学生的学习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共同做好被警告学生的转化工作,提高被警告学生的转化率。学生学业预警机制是高校实行学分制管理的大背景下所探索出的一项辅助教学管理措施,它具有一连续性、长期性、复杂性的特点。实际上,帮助学生解决一个学习上的困难或危机,并不意味着今后的学习即是平川坦途,也许是一个开始。因此,我们要正视每一次出现的问题,举一反三,着眼于学生后续的教育和自我教育,使学生化危机为机遇,从困难中得到警示,在克服危机中得到成长。

三是加强“以生为本,柔性管理”的理念。在学生学业预警机制实施中管理者要本着教书育人职业精神,树立以学生为本,教育为主的教育理念,积极探索新的管理观念和方法,摒弃单一的结果管理。在学业预警上,教育管理者,要有“以生为本,柔性管理”的理念,激发非权力、非制度因素对学生的隐性教育功效,在学生学业出现问题时,要为被预警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氛围,不放弃不舍弃,关心他们在学业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帮助他们分析并解决问题,运用聆听、体谅、分享感受等多种技巧,化解他们的心理焦虑,避免产生逆反心理。

辅警工作报告篇(6)

一、总体要求查纠问题环节是队伍教育整顿的关键环节,是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的落实环节。抓好这一环节至关重要,关系到队伍教育整顿是否动真碰硬、触及要害、见到实效。要认真贯彻关于加强政法、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弘扬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把握激发自查自纠的内力,发挥组织查处的威力,提升顽瘴痼疾整治的效力,强化组织保障的合力,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坚决整治顽瘴痼疾,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清净不纯思想。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增强不敢腐、不想腐的自觉,进一步净化思想、筑牢防线,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

(二)清洁队伍肌体。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通过清除害群之马,进一步纯洁队伍,维护队伍肌体健康。

(三)清底顽瘴痼疾。对“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滥权枉法”“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长期存在的顽瘴痼疾进行彻底清理,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清新警营生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队伍管理制度,推动干部轮岗交流、能上能下、有进有出,激发队伍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警营政治生态。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激发自查自纠的内生动力

1.思想发动凝聚共识。要层级进行思想发动,运用集中部署、层级动员、逐级压实等方式,深化思想发动,主要负责人要做好班子成员思想工作,班子成员做好分管一线民警辅警思想工作;党支部书记做好支部党员思想工作,各部门负责同志做好本部门民警辅警思想工作,着重宣讲“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从法、理、情入手,统一全警思想认识。

2.学习规定用好指引。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体民警辅警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禁止性规定进行反复学习讨论。

3.实事求是自查自纠。结合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工作要求,对照党规党纪、警规警纪,开展《排查个人事项报告表》政策解读,组织全体民警辅警实事求是填报《自查事项报告表》,避免填报错误,组织全体民警辅警围绕“六大顽瘴痼疾”作出郑重承诺,签订责任状。

4.综合措施营造氛围。要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解读身边典型案例等方式,搭配集中观看《忏悔录》《纪委宣传微电影》等警示教育片,教育引导全体民警辅警深刻体悟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工作要求,全面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5.政治生活对照检查。要对标党章党规党纪,常掸思想灰尘,常问初心使命,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召开党支部班子查纠问题专题组织生活会,用良好的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

(二)切实发挥组织查处的震慑威力

6.广辟渠道征集线索。要通过广泛张贴公告、线上公布举报电话、设置线索意见收集箱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要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采取走访相关部门和案件当事人、函询核查、开辟网上举报平台等方式,扩大线索收集范围,深挖和掌握违纪违法线索。

7.认真核查信访线索。对收到的涉及公安民警辅警的信访举报违纪违法线索、相关部门移交的信访问题线索等进行全面清理,认真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反馈结果。

8.严格开展专项清理。开展保候审保证金、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专项清理,督促整改清理发现的问题,发现、掌握、移交违纪违法线索,加强对监督结果的运用。

9.以案促改规范执法。针对梳理发现的问题案、瑕疵案,检察院通知纠正、执法监督通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和有重大疑点的案件,以及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四不”问题专项整治中查找的问题,逐一解剖,分析原因,限期整改,建章立制。

10.系统梳理全面核查。“顽瘴痼疾整治组”要对举报线索逐一梳理筛查,把指向明确、事实清晰的线索筛选甄别出来,及时开展调查处理。组织重点案件攻坚,查深查透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违纪违法重点案件,摸排公安内部人员违纪违法线索。

辅警工作报告篇(7)

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办公室后勤迅速组织全体民辅警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强调开展此次自查活动的意义和重要性,要求每名民辅警要将此次活动作为固化后勤服务水平活动和纪律作风建设工作成效的重要抓手,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要以此次自查活动为契机,增强工作责任心,加强业务能力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二、明确措施,严密部署

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开展,确保活动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后勤多次召开部门会议,对工作进行部署、讲评和小结,制定了三项工作措施:

一是认真开展学习,明确活动要求。通过组织民辅警学习党的党的和系列讲话精神,重点学习了局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内容,使民辅警熟知工作规章制度,牢记各项纪律要求。同时要求每名党员结合岗位工作实际撰写纪律作风专项教育学习心得体会,促进民辅警对近年来各地民警违法违纪现象的思考,有效提高民辅警严守纪律的自觉性。办公室后勤严格落实谈心谈话、隐患排查等工作,多形式、经常性开展对全体民警、协辅警的学习教育。

二是严格按照考核标准,深入开展自查。办公室后勤从2017年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标准入手,结合业务工作实际,逐项逐条进行对照检查,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准确,不回避问题,不制造问题,切实将问题隐患找准找实。通过对照自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民辅警廉政文化学习情况、规章制度遵守情况、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确保不留问题死角。经对照自查,办公室后勤在单位党风廉政学习、民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政层级管理等情况履行良好,全年办公室后勤未出现民警违法违纪情况等消极情况。

辅警工作报告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辅警队伍的全面建设和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中的作用,结合我局辅警队伍建设管理的现状,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辅警种类

第二条 根据岗位职责,全局辅警分为保安队员、专职保安联防队员、交通协管员、流动人口协管员、临时用工人员等五大序列。

第三章招聘条件

第三条 辅警人员按岗位职责必须具备从事本岗位工作的专业技能。

(一)保安队员、专职保安联防人员、交通协管员、流动人口协管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保安联防工作;

2、年龄18至45周岁,有特殊技能、专长的人员或下岗、失业工人可放宽至50周岁;

3、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

5、无违法犯罪记录,未有被公安机关解聘的经历;

6、退伍军人、共-产-党员以及有驾驶、电脑、文秘等专业技能的优先录用。

(二)临时用工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组织纪律观念,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结协作精神;

2、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年龄18至45周岁;

3、从事驾驶工作的必须有3年以上驾龄,有熟练的驾驶和维护保养技术,从事驾驶以来未发生责任事故;

4、从事110报警服务台接警和文印、微机操作工作者必须取得计算机中级证书,具有快速、准确的微机录入能力。110报警服务台接警人员还应会讲标准普通话,用语文明、规范;

5、炊事员必须有一定的烹饪技术;

第四条 招聘辅警人员在局党委的领导下进行,由政治处与相关职能部门、单位组织实施,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1、公布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

2、报名与资格审查;

3、分岗位组织考试;

4、政治处与相关职能部门、单位研究提出录用方案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录用。

第五条 凡录用辅警人员须填写《海安县公安局辅警人员审批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使用。录用保安队员需经保安公司、政治处审核后,报分管局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后,与保安公司签订合同;录用专职保安联防人员需经用人单位、治安大队、政治处审核后,报分管局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后,与保安公司签订合同;录用交通协管员需经交巡警大队、政治处审核后,报局分管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录用流动人口协管员需经用人单位、治安大队、政治处审核后,报分管局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录用临时用工人员需经用人单位、办公室、政治处审核后,报分管局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审批。

第四章工作职责

第六条 保安队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完成好公司和派驻单位交办的门卫、值班、守护和巡逻任务;

2、加强组织、纪律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各项制度;

3、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做好“六防”工作,确保安全;

4、对发生在警卫目标内的各类案件要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5、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专职保安联防人员在公安民-警的组织带领下,履行以下职责:

1、开展治安巡逻、伏击守候;

2、开展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安全检查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

3、协助盘查、堵控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和可疑物品;

4、协助开展入户调查和社区警务工作;

5、保护案件和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

6、参加抢险救灾,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7、完成公安机关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八条 交通协管员在交巡警的组织带领下,应履行下列职责:

1、协助开展道路交通治安管理基础调查工作;

2、协助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维护工作;

3、协助开展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4、协助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5、协助交巡警进行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察保护,抢救伤者等工作;

6、开展巡逻、设卡、伏击、守候。

7、协助盘查、堵控有违法犯罪嫌疑的车辆、人员、物品,发现制止、扭送违法犯罪嫌疑人员;

8、参加抢险救灾,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9、完成公安机关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九条 流动人口协管员须在公安民-警的组织带领下,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协助开展入户调查和社区警务工作;

2、协助管理流动人口,摸清底数,建立台帐,掌握现实情况;

3、协助落实流动人口管理各项安全责任措施;

4、及时发现和预防流动人口违法犯罪;

5、完成公安机关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十条 临时用工人员应履行如下工作职责:

(一)驾驶员工作职责:

1、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车貌良好;

2、服从调配,保证完成工作任务用车,确保无交通事故;

3、完整记载行驶里程,节约油料,降低各项费用。

(二)110报警服务台接警人员工作职责:

1、熟练使用文明用语,熟记文明用语规范;

2、熟记有关通信联系电话;

3、熟悉基础业务知识,熟悉各警种工作范围和地域范围,正确使用通讯工具,准确传达领导交办的事项,热忱为人民服务;

4、熟悉掌握各种设备的使用方法,严格有关操作规程。

(三)文印人员和微机操作人员工作职责:

1、熟练使用各项文印设备,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2、严格遵守文印工作制度,节约使用各类耗材;

3、及时完成各类文书的打印、印制、装订工作,做好服务工作。

(四)炊事员、保洁员工作职责:

1、炊事员须按时保障单位人员用餐,确保饮食卫生,后勤保障到位;

2、保洁员须经常性对办公、生活区及单位门前进行打扫,

随时保持清洁明净的卫生环境。

第五章日常管理

第十一条 辅警人员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用工单位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对其实施管理。用工单位要定期组织辅警人员教育培训,过好正常组织活动,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措施。

第十二条 保安队员接受保安公司统一管理。派出所不能直接向企事业单位、娱乐服务场所派驻保安人员。派出所可以在保安公司未开拓业务的企业联系派驻保安,但派驻人员必须是保安公司的保安人员或经保安公司、政治处审核,局领导审批,且与保安公司签订合同的人员。凡由派出所联系派驻,保安公司返还部分保安服务费(标准暂为1万元/人返还1000元,超过1万元部分全部返还)。不论是保安公司直接派驻的,还是派出所联系派驻的,都必须接受保安公司统一管理,工资奖励由保安公司直接考核发放。

第十三条 辅警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尽心做好本职工作。

第六章纪律制度

第十四条 辅警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工作纪律:

1、遵纪守法,依法办事;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4、规范着装,文明执勤;

5、服务群众,接受监督。

第十五条 辅警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保安队员、专职保安联防人员、流动人口协管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1、剥夺、限制公民人身自由,辱骂、殴打他人,搜查他人身体,或者扣押他人的合法证件、合法财物;

2、参与收粮要款、计划生育、城市管理和殡葬改革等非职责范围内的活动;

3、接警、单独处警,查办各类案件;

4、给违法犯罪嫌疑人员通风报信;

5、擅离职守或者酒后执勤;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交通协管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单独接警、处警,参与行政执法以及办理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2)扣押他人合法证件、车辆以及财物;

(3)单独上路执勤,查处道路交通违章;

(4)违反公安部《五条禁令》、《江苏省保安联防等公安辅助人员七条禁令》等纪律、规定;

(5)违反《交巡警大队协勤员着装管理规定》规定等行为;

(6)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及社会上严重反对的行为;

(7)利用协管员身份谋取私利和违法乱纪。

(三)临时用工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1、驾驶员不得违章驾车、酒后驾驶车辆,不得私自用车、擅自将车辆外借;

2、110报警服务台接警人员不得无故脱岗、离岗、串岗,不得窃-听和变相窃-听电话,因工作需要监听电话不得超过三秒钟;

3、文印人员不得接私活,工作中知道的机密,不得外传。

4、炊事员不得利用购买食品之机,克扣营私。保洁员在日常保洁工作中不得在办公区内打听、了解与本岗位工作无关内容。

第七章工资待遇

第十六条 辅警人员的工资报酬实行低工资、高奖惩,谁使用、谁付酬,由合同签约单位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保安人员工资由保安公司确定,经费由保安公司支出;

2、专职保安联防队员、流动人口协管员月基本工资为400元,考核奖励控制在月300元(其中含50元保险费)以内,经费由各派出所支出;

3、交通协管员试用期(3个月)月基本工资为300元,试用合格者,月基本工资为450元,外加50元保险费,经费由县局支出;

4、110报警服务台接警人员试用期(3个月)月基本工资为300元,试用合格者,月基本工资为500元,外加50元保险费,经费由CK报警服务收费中支出;

5、办公室文印人员试用期(3个月)月基本工资为300元,试用合格者,月基本工资为600元,外加50元保险费,经费由县局支出;

6、直属大队、单位、机关部门电脑输录人员(经县局核定并审批的)试用期(3个月)月基本工资300元,试用合格者,月基本工资为450元,外加50元保险费,经费由县局支出。

7、驾驶员试用期月基本工资为400元,试用合格者,月基本工资为550元,外加50元保险费,各基层派出所、中队驾驶员经费由各单位支出,县局(含直属大队、单位、机关各部门)驾驶员经费由县局支出;

上述2—7项人员从20xx年1月1日起每工作一年每月加20元。

8、炊事员、保洁员等其他临时用工人员(经县局核定并审批的)月基本工资控制在400元以内,基层派出所、中队使用的,经费由各单位支出,县局(含直属大队、部位、机关各部门)使用的,经费由县局支出;

9、计算机专门人员且有突出贡献的,另行规定,经费从CK报警服务费中支出。

第八章解聘

第十七条 辅警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解聘:

1、多次违反工作纪律,经教育不改的;

2、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未及时制止或者报告的;

3、因工作失职发生严重刑事案件、重大治安事故或者负责巡逻防范的区域内经常发生违法犯罪案件的;

4、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

5、给违法犯罪嫌疑人员通风报信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第十八条 解聘辅警人员,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分别报主管部门审核,报经分管局领导、局主要负责人批准,由合同签约单位与其终止合同。对解聘的人员,应及时收回服装、标志和执勤证、执勤标志。

辅警工作报告篇(9)

一、开展经常性、针对性教育强化全体党员的理论学习,把理论武装工作不断向深度和广度扩展,加强党员的思想建设。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党支部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在全所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以创建学习型所队为载体,以学习贯彻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系列讲话精神和有关会议精神为主要内容,制定全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和重点,每周五定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使学习有目的、有成效、有提高。

2、落实党课教育制度。定期开展党课学习,由所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不断增强政治理论素养。同时,认真抓好本支部党员、民辅警的学习,采取有针对性、有侧重点的教育方式,积极开展学习讨论,使理论学习落到实处。

3、落实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和完善党员、民辅警思想状况调研、民辅警重大事项报告、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民辅警的思想脉搏,为民警解决后顾之忧。建立健全民辅警思想分析和谈心制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报告,及时采取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民辅警思想稳定。不断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 加强班子建设,明确班子分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继续完善支部领导班子建设,落实每月支委会制度,积极研究支部工作,制定看守所工作计划,及时向局党委汇报工作情况。

2、 落实党建工作制度。抓好"三会一课"、定期开展学习、民主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员观念,激活党员的内动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

三、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改进和加强队伍作风建设。

1、以开展作风建设活动为切入点,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全面加强和改进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建设,促进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努力成为转作风抓落实的模范实践者。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警察法》、《内务条令》、《民警礼仪规范》等规定,在民警队伍中自觉形成依法、文明、规范、科学执法,规范民警言行举止,加强内务秩序和环境管理,实现软硬件建设双规范。

辅警工作报告篇(10)

按照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统一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政法队伍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在分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分局情报指挥中心紧盯目标,坚持从严从高从实标准,高起点开局起步,持续推进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一、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发挥支部堡垒作用,推动教育整顿落地落实。情报指挥中心是各项公安工作的行动指挥棒,带头抓好党建工作尤为重要,是履行职能的重要保证,也是我党在新形势下加强公安党建、中心工作融合和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内在要求,更是“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内涵所在。情报指挥中心党支部紧抓教育整顿活动,充分发挥一个支部、一个堡垒,一名党员、一面旗帜先锋作用,整体推进队伍管理与公安机关基层管理工作。

上一篇: 消防站督导工作计划 下一篇: 护理毕业实习
相关精选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