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内控管理工作总结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13 11:04:58

银行内控管理工作总结

银行内控管理工作总结篇(1)

村镇银行管理总部是由发起行在内部设立的相对独立运行的机构,目的是为了专门管理其发起设立的多家村镇银行。虽然可以独立挂牌,不限地域,但究其根本,并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法律主体关系归属于发起行。

村镇银行管理总部是代表出资人(发起行)对所投资村镇银行进行集约化、集权式管理的,因此它必须具备资本经营的权力,是“投资资本运营中心”,而它管理的各村镇银行则是“利润中心”。管理总部本身不经营银行业务,主要是通过对各“利润中心”的管理和服务来为出资人间接创造价值。

村镇银行管理总部地域选择及定位

根据《通知》规定,村镇银行管理总部设置的地域选择可以有以下四种模式:一是设在发起村镇银行较多的地区,便于就近集中管理;二是设在发起行总行所在地,可以充分利用发起行的技术、人力资源、资金、地缘等优势;三是可以设在上海、北京等发达城市,有利于人才招聘、it后台建设与管理、信息畅通、树立市场声誉等;四是“地区总部+管理总部”模式,可以实现因地制宜和规模化经营,在发起的村镇银行数量较多时可以采用。

针对村镇银行对口设立管理总部,方便了发起行对所设村镇银行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可以通过批量发起设立并专业化运营村镇银行,降低管理费用和投资风险,提高管理效率和规模效应。对村镇银行而言,由于有了专门的管理部门,可获得更好的业务支持和发起行专业化的服务。同时,对村镇银行这类微小银行来说,人这个管理因素尤为重要,管理总部的存在,为处于弱势的村镇银行员工发展打开了职业成长通道,便于人员的统筹管理,有助于建立统一的企业文化,提高员工归属感和责任心。

村镇银行管理总部职能

根据《通知》精神,村镇银行管理总部主要职能是管理和后台服务。10家以上村镇银行的发起行,面对每家村镇银行的公司治理、人力资源管理、发展战略、风险管理、it系统、产品研发推广、市场声誉等问题,既有同质化管理需求又有特色化经营差异。因此,管理总部从节约管理成本、提高效率角度出发,将要在公司治理架构搭建、人力资源统筹、业务规范与指导、合规与风险管理、审计稽核、it集成等方面进行集约化管理才能体现效率与成本优势。

村镇银行管理总部机构设置

按照以上讨论的管理总部的职能出发,村镇银行管理总部可以考虑如下设置方案:

村镇银行管理总部面临的问题和对策

从法律关系上说,母公司与子公司都是独立法人,都有法人财产权的独立运作权力。从村镇银行集团管理总部拥有下属子公司的股权比例来看,分为全资子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三类。集团对不同产权关系与结构的子公司拥有不同程度的控制权,由此也决定了这种控制权的实现方式。具体来说,管理总部对参股子公司采用集权体制,对其战略、经营、财务运作直接“指手划脚”是不符合《公司法》的。对于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管理照例也应该通过子公司的董事会来进行。也就是说,无论控股和非控股股东只能通过其委派的董事来实现其决策和控制意图。集团总部只有对全资子公司才能直接实现其对战略、决策、财务的监管。但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发起行作为村镇银行第一大股东(最低比例为20%,其他股东不得高于10%,且董事长均有发起行委派),具有风险兜底行的用意,也具有实际控制人的管理意图。因此,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如何有效实现子公司的分权独立经营与管理总部的集权管理成为现实经营中的两难抉择。

就长远发展目标而言,村镇银行管理总部可以通过集约化、相对集权化地管理,在确保稳健经营、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力求实现村镇银行集团利益最大化,一方面保证其代表的投资人(发起行)利益,另一方面通过这种管理,也可实现各村镇银行法人独立个体发展的最优路径,实现每个投资人的利益最大化。

但就现实经营而言,村镇银行管理总部相对“集权”管理与独立法人的利益之间必然存在不平衡之处。因此,在管理总部的体制、机制设置方面应充分考虑各子公司董事会的地位和作用。

借鉴一些企业集团管理总部的运行模式,我们可以探索对管理总部采取“发起行+董事/专家委员会”联合管理的方式,来统筹协调和管理村镇银行集团内涉及多方利益的重大事项。董事或专家委员会成员可以从各村镇银行董事会中择优推选,还可聘请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等专家进行独立性约束。这样的委员会,各方利益均能够代表和体现,就能够在体制上保障管理总部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同时,为了确保委员会的工作效率,在积极管理中需要解决母公司(发起行)和管理总部董事委员会之间权责界限,需要具体明确委员会这个非常设机构的工作制度与议事规则,避免成为一个空架子。另外,还可以逐步加大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等专业委员的比例,以提高其决策的科学性。

      一、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实施内部控制的必要性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内部控制是通过制定和执行一系列具体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对相关风险进行识别、分析和应对的机制和动态过程,包括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内部控制活动、内部控制的信息及其沟通、对内部控制的监控五个要素。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做好内部控制工作,有其内在的必然联系和客观要求。众所周知,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是以比较特殊的身份存在于中国现代社会的市场经济中,它既是国家宏观调控、货币发行、现金管理、账户管理、结算管理等职能的机关。又是办理账户、办理结算、经理国家金库等业务的金融服务机构,同时还是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的企业。正因为如此,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各项业务操作和事务管理都存在着形式不同、大小不一的各种各样的风险,客观上需要对内部进行风险控制。纵观人民银行发展历史,各个阶段发生的不同案件或事故,基本与内部控制的缺失有关。同时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存在各种风险,任何一项风险的产生,都必然造成相应及相关的损失或伤害。我们虽然不可能完全杜绝风险,但完全可以通过内部控制使风险降到最低,将相关风险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二、人民银行实施内部控制的措施

1、培养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环境是内部控制诸要素中唯一一个属于软控制的要素,它是内部控制的前提和基础,具体包括:有效的沟通、道德风尚、行为规范、激励机制、管理哲学、员工素质、企业文化、纪律约束等方面。以及与之有关的无形因素。通过业务宣传、知识讲座、案例分析等形式,大力宣传和学习内部控制的意义、作用、办法等,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培养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内部控制的积极性。完善领导接待日制度、职代会制度等,建立有效沟通的长效机制;通过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完善纪律约束措施、规范央行人的行为、培养良好的道德风尚等,提高员工素质,树立央行形象,建设具有特色的央行文化。

2、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不是一个人或一个部门的工作,它涉及到一个整体的每个人、每个岗位、每个操作环节。从控制体系的层次看,对一个组织的控制有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指具体的操作层次的内部控制,又分为两级控制:第一级指建立在具体操作人员水平的内部控制,防止操作风险的发生;第二级是指建立在管理人员水平的内部控制,旨在对操作人员形成监督,保证第一级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第二个层次的控制是指独立于具体操作和管理之外的内部审计,在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中,内部审计部门直接向本单位行长负责,对具体的操作和管理部门内部控制的充分性和潜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并提出审计建议,旨在降低第一个层次内部控制无效产生的风险,从整体上保证组织目标的实现。第三层控制即外部的监督和审计。因此,应在不同层面上,完善内控机制,使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内部控制,从一线的具体操作到业务或事务的管理,再到内控的监督,使之形成一个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以确保内部控制措施落实到位。

3、严格执行内控报告制度,认真做好风险评估。按照现行制度规定,每个分支机构要定期向上一级行报送本单位的内部控制报告,因此,每级机构的内控领导小组应充分发挥其作用,对本单位的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的业务操作或事务管理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认真检查,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对所有相关风险进行有效识别和科学界定,建立风险评估框架,正确评估本单位的相关风险,并根据风险分析结果确定风险应对策略,明确具体的应对措施,制定风险应对方案。

银行内控管理工作总结篇(2)

1 国外商业银行内控制度的主要内容

(1)严密有效的组织结构和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银行的组织结构是对银行经营进行计划、指挥和控制的组织基础,因此国外商业银行非常重视对银行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做到职责分工合理,使银行能顺畅地运行和有效地执行领导者的管理意图。为防范各部门和银行员工因经营管理不善而产生隐瞒欺诈行为, 一般还专门设立了独立于其他部门, 仅对银行最高权力机构负责的内部审计机构。

(2)完善的会计控制体系。从某种意义上讲,会计部门是银行内部的第一监控部门, 因此国外许多商业银行都赋予会计主管或财务总监以特别的权力和地位。

(3)相互独立的业务部门和明确的职责。银行业务的性质要求银行每一项业务至少应有两个人或两个部门参与记录、核算和管理,因此, 各职能部门要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以达到内控制度所要求的双重控制和交叉检查效果。

(4)严格的授权审批程序。银行以安全经营为本, 每一项交易一定要有不同的人进行审查和批准, 任何人的权限都不能是无限的。为此,国外商业银行都设计了一套控制资产风险的授权审批程序,这突出表现在贷款管理和外汇交易控制上。

(5)高度的电脑化管理。随着金融工具的日益现代化, 国外商业银行普遍加强了电脑在内部管理上的应用, 以改进和完善银行内部控制的手段。

(6)合理有序的内部检查制度。一是总行业务部门对分行的检查,包括按要求报送的各种财务报表、专题报告,以及召开分行长座谈会听取汇报等等; 二是总行审计机构对分行的定期全面检查和不定期专项检查;三是银行内部的自我日常检查以及聘请外部会计师查帐。

2 学习国外商业银行内控制度, 提高我国商业银行内控水平

(1)重构商业银行组织管理体系,创造良好的内控环境。目前,国有商业银行作为国务院局级企业法人,是国有资产的直接经营者,实行一级法人制,在现行体制和经营机制下,改造国有商业银行的组织管理体系具有一定难度。但近几年新成立的区域性商业银行,应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要求,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总经理) 负责制,保证董事会是全行最高权力机构,切实发挥董事会在银行发展方向,重大业务决策和宏观管理方面的职能作用。在此基础上,改革商业银行现行的内部稽核体制,实行对总行法人负责的内部稽核制度, 加强总行对稽核工作的垂直领导。

(2)商业银行要有严格的岗位分工和明确的工作职责。一是严格岗位分工, 切实根据业务运作的实际要求, 因事设岗,因岗定人;二是按照每一项业务至少必须有两个岗位或两人以上参与记录、核算和管理的要求,明确各岗位或员工在业务操作中的责权划分,按各自的工作性质、权限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三是加强业务操作的事后检查, 每项业务要求有一名业务主管或专门岗位对该项业务处理的整个流程进行综合把关和全过程的检查, 确保各岗位按职责要求正确处理同一业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健全商业银行内部授权审批机制, 保证资产运用的安全性和盈利性。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管理一直未能有效解决银行内部审批程序和分段授权问题, 以致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权力过大, 资产风险不易控制。

银行内控管理工作总结篇(3)

(2)完善的会计控制体系。从某种意义上讲,会计部门是银行内部的第一监控部门,因此国外许多商业银行都赋予会计主管或财务总监以特别的权力和地位。

(3)相互独立的业务部门和明确的职责。银行业务的性质要求银行每一项业务至少应有两个人或两个部门参与记录、核算和管理,因此,各职能部门要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以达到内控制度所要求的双重控制和交叉检查效果。

(4)严格的授权审批程序。银行以安全经营为本,每一项交易一定要有不同的人进行审查和批准,任何人的权限都不能是无限的。为此,国外商业银行都设计了一套控制资产风险的授权审批程序,这突出表现在贷款管理和外汇交易控制上。

(5)高度的电脑化管理。随着金融工具的日益现代化,国外商业银行普遍加强了电脑在内部管理上的应用,以改进和完善银行内部控制的手段。

(6)合理有序的内部检查制度。一是总行业务部门对分行的检查,包括按要求报送的各种财务报表、专题报告,以及召开分行长座谈会听取汇报等等;二是总行审计机构对分行的定期全面检查和不定期专项检查;三是银行内部的自我日常检查以及聘请外部会计师查帐。

2学习国外商业银行内控制度,提高我国商业银行内控水平

(1)重构商业银行组织管理体系,创造良好的内控环境。目前,国有商业银行作为国务院局级企业法人,是国有资产的直接经营者,实行一级法人制,在现行体制和经营机制下,改造国有商业银行的组织管理体系具有一定难度。但近几年新成立的区域性商业银行,应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要求,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总经理)负责制,保证董事会是全行最高权力机构,切实发挥董事会在银行发展方向,重大业务决策和宏观管理方面的职能作用。在此基础上,改革商业银行现行的内部稽核体制,实行对总行法人负责的内部稽核制度,加强总行对稽核工作的垂直领导。

(2)商业银行要有严格的岗位分工和明确的工作职责。一是严格岗位分工,切实根据业务运作的实际要求,因事设岗,因岗定人;二是按照每一项业务至少必须有两个岗位或两人以上参与记录、核算和管理的要求,明确各岗位或员工在业务操作中的责权划分,按各自的工作性质、权限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三是加强业务操作的事后检查,每项业务要求有一名业务主管或专门岗位对该项业务处理的整个流程进行综合把关和全过程的检查,确保各岗位按职责要求正确处理同一业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健全商业银行内部授权审批机制,保证资产运用的安全性和盈利性。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管理一直未能有效解决银行内部审批程序和分段授权问题,以致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权力过大,资产风险不易控制。

(4)加强银行内控电子化管理,保障银行业务的正常运行。银行业务的日益现代化,要求银行内控手段更加有效率、更加安全可靠。而我国银行业目前还未形成一套有效的内部电子监管系统和电子网络系统,影响了内控的质量和效率,而且在银行电脑内部控制方面也存在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

(5)加强业务岗位的交叉检查,防范员工舞弊行为。交叉检查是银行实施内部控制、防范员工舞弊行为的一个基本措施,也是银行会计控制体系和业务分工设计的基本出发点,因此要正确应用交叉检查原则,实行行内岗位轮换制和员工年假制等,使银行每个人、每项业务都处于被监督、被检查范围之内。

银行内控管理工作总结篇(4)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2-0-02

一、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相互作用的内在机理

内部控制是一种自律行为,对商业银行而言,“内部控制是商业银行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与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1]。从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定义可知,内部控制是银行为了防范风险,对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所从事的业务活动进行风险控制、制度管理和制约的方法、措施、程序的总称[2]。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是指商业银行通过风险的识别、衡量和控制等方法,预防、回避、排除或转移经营中的风险,从而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保证经营资金的安全。

商业银行作是经营货币信用业务的特殊企业,高负债经营和无抵押负债经营作为其最显著的两大特点,决定了商业银行具有巨大内在风险。具有健全的制度管理措施和完备的相互制约关系的内部控制系统,能够在隐蔽性风险或问题发生的同时,自动地发挥出监督、制约、矫正、抑制错误的功能,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纠正问题或使风险在隐蔽期内不至变大,降低损失发生的可能性。而隐蔽性风险表面化时,处理问题就属于风险管理的范畴了[3]。

目前,从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情况来看,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关注的侧重点趋向一致。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注重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体系、理顺操作流程、实行职责分离以及横向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防范银行从业人员的道德风险。风险管理则注重再造管理体系和流程,通过完善风险管理的政策和技术体系,从容应对银行可能发生的危机,实现与收益平衡的战略目标。而在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不断完善的情况下,二者实际上是殊途同归,目标统一。

二、德意志银行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经验借鉴

国外商业银行内的部控制制度建设较早,在长期的经营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内部控制制度发展到成熟阶段。因此,考察和研究国外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对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建设和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德意志银行于1870年在柏林成立,总部位于德国法兰克福,是德国最大的银行,也是欧洲最强大的银行之一。德意志银行是一家全球性全能型的金融服务机构,它不仅仅是商业银行,也从事投资银行、私人银行和资产管理业务。德意志银行具有较大的国际化程度,资本实力和全球竞争力较强,将其作为国外商业银行的典型个例进行分析借鉴,可以帮助我国商业银行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升内部控制成效、防范银行风险。

(一)德意志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德意志银行公司治理结构是典型的双董事会制,由监督董事会和管理董事会共同管理。监督董事会由股东大会和职工大会选举的董事组成,有权对管理董事会成员进行任免,管理董事会向监督董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负责对具体领域进行管理。德意志银行的监督董事会,从名称上看,侧重于履行监督职能,约有40%的董事来自职工代表,在银行管理过程中可以保护职工的利益,也有利于限制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和银行利益。

(二)德意志银行的风险管理。德意志银行风险管理的五个基本原则:1.董事会把整个集团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全面的风险管理和监督,监事会定期监察风险情况;2.集团风险委员会负责管理和控制风险;3.协同管理组织内部所有相关层面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交易风险;4.紧密联系全球风险管理部门的组织结构与业务部门的组织结构;5.风险管理的职能自成体系,独立于业务部门。总行设集团风险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有:1.制定风险管理部门的组织结构并任命主要的风险管理官员;2.规划并贯彻执行集团内一致可行的“风险调整经济资本收益率”(RAROC)模型;3.管理风险组合;4.制定与业务发展规划一致的风险偏好;5.制定与风险偏好一致的风险管理政策、风险管理程序和风险管理方法。[4]

1.信用风险管理。德意志银行建立了全行统一的对客户群体进行评价的内部评估法、计分卡和评级标准,并将在参考外部评级情况所得到的内部评级结果与客户的市场表现进行对比。并且运用各种工具对信贷风险进行连续监控,使银行能够在信贷损失初现时通过相应的程序和预警系统,把风险识别出来,从而降低客户违约的可能性。对于大部分类型的交易,德意志银行把交易委托给专业的清算机构来完成,只有交易双方都完全履行契约中的义务,清算机构才对交易进行结算,以此降低结算风险。

2.市场风险管理。德意志银行认为,银行所有业务都面临着市场价格或利率上下波动的风险,而市场价格或利率的波动可能导致银行遭受损失,也可能使银行获得盈利。德意志银行合并使用风险敏感度、风险值、压力测试和经济资本等指标来管理市场风险并确定风险额度。

3.流动性风险管理。德意志银行建立了“资金矩阵”来管理流动性风险。根据到期时限的不同,银行把所有与资金相关的资产和负债按照时间进行排列,组成一个资金矩阵。管理人员可以通过资金矩阵直观地看到每种期限的资产和负债是否匹配,以此识别和管理流动性敞口。资金矩阵为德意志银行每年在资本市场的债券发行计划提供了技术支持,集团资产负债委员会根据资金矩阵的情况对债券的期限、数量和契约内容等发行目标进行审批。

4.操作风险管理。德意志银行通过评分卡来监测风险管理架构的状态,由集团操作风险委员会按季复核;使用内部和外部的损失数据建立数学模型,计算操作风险敞口所需要的经济资本。德意志银行通过建立备份系统和应急计划来尽量降低通讯、信息或结算系统所导致的操作风险,通过加强员工常规培训、落实操作规程和强化监督检查来减少操作中的错误和缺点。另一方面,德意志银行也通过购买保险来抵御操作风险。

三、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控制环境存在缺陷。良好的控制环境是有效的内部控制的基础,相比于国外内部控制环境,我国内部控制环境相对薄弱,主要集中体现于产权结构、组织结构、人事制度。我国商业银行大多是国有企业,国有企业主要的问题就是产权不明晰,责任不明确,从而影响内部控制的执行效率。而国外商业银行就不存在这个问题,其产权清晰,权责分明,相互制衡。我国商业银行组织结构复杂,机构臃肿,管理层级多,内部各职能部门分工不明确,权责相互交错。而国外商业银行大多是股份公司制企业,组织结构简单有效,职责分工合理,高效运行。

(二)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1.内部控制制度系统性不足。内部控制制度分开制定,导致各制度间相互割裂,缺乏统一与整合。商业银行内部各个部门之间行政上相对对立,各部门独立制定规章制度,从而导致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数量众多,银行内各部门、各岗位甚至各项业务都存在内部控制制度,但是各个制度相互割裂缺乏整合性且目标不统一。[5]2.内部控制制度强制性不足。内部控制制度对于高级管理层的监督约束略显薄弱,并且只重视内控制度的设计,而对内控制度的落实情况予以轻视,进而出现违章操作、有章不循的情况。3.内部控制制度全面性不足。内部控制制度往往没有包括商业银行所有的经营风险点,在一些分支机构这种现状尤其突出。

(三)风险管理制度不健全。1.风险管理机制缺失。反观国外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机制,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缺乏系统性,风险管理机制缺失,从而导致风险管理中心无法独立权责不明,风险汇报和风险沟通体系不健全,风险管理状况难以在银行内部各个层次、各个部门之间得到充分、全面的沟通,风险管理系统不完善,不能满足风险管理的需要。2.在风险管理体制上区别明显。与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相比,在体制上由于我国还没有真正确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法律体系的不完备以及市场机制的不完善,导致我国商业银行缺乏完善的产权制度,欠缺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不具有良好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3.在风险管理理念上差距较大。我国风险管理人员的风险管理理念存在明显的滞后性,往往跟不上业务发展速度和风险管理环境变化的步伐,未针对不同种类的业务、不同地区的现状分别实施符合其特点的风险管理,而是统一操作,导致不仅业务风险不能得到很好的控制,新的风险还容易随之产生;侧重于信用风险管理,而轻视市场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和操作风险管理,致使风险管理的片面化。

(四)内部控制制度对金融创新在时间上存在滞后性。银行业务的发展往往超前于银行制度的建设,这使得商业银行会计的准确性大大下降。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对于金融创新在时间上存在滞后性。商业银行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不能及时有效的控制金融创新业务的风险。

(五)内部稽核制度不完善。内部稽核没有渗透到商业银行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内部稽核部门在形式上和实质上都没有独立于商业银行,内部稽核部门在行政上从属于商业银行,在经济依附于商业银行。并且,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稽核的时间往往滞后于业务实际发生的时间,严重影响了内部稽核的有效性。

四、强化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对策

(一)营造良好的控制环境。提高银行员工内部控制意识,增强遵纪守法观念,创造良好的内控文化氛围。增强商业银行依法经营观念,强化经营风险意识,树立内控人人有责的观念,首先要从银行管理层做起,各级行领导,尤其网点负责人,要真正担负起内控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角色,一级抓一级,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员工系统学习内控制度,提高内控制度执行力,促使员工自觉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注重培育自律意识,自觉纠正经营行为的偏差。[6]

(二)建立完善的商业银行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管理体系。

1.建立市场风险管理体系。随着国际金融市场风险的逐渐凸显,国内商业银行越来越多的资产成为非信贷资产而进入国际国内交易市场,商业银行面临的市场风险将越来越大,市场风险也成为国内商业银行需要面对的最重要的金融风险之一。构建我国商业银行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建立完善的利率风险内控机制。在这方面目前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关键要做到:分类和归总本行当前及未来将面临的各种利率风险,包括再定价、收益曲线、基准与期权风险等,并追溯其全部来源;在科学进行利率风险计量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全行可承受的利率风险总额,并将其按产品、部门进行分解,由各部门、机构分别承担各自风险限额的控制。[7]二是调整业务结构,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应该增强金融创新意识,加快发展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减少对传统业务的依赖,从而减少利率风险的困扰。

2.建立操作风险管理体系。中国银监会于2007年6月的《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提供了与国际标准相匹配的操作风险管理办法;《商业银行操作风险资本计量指引》也多次征求意见,力争把资本计量与审慎监管更好地结合起来。我们要重视银行业务流程、交易系统、外包业务、案件防控方面的操作风险,设计清晰、合理、规范的内部流程,实行有效的授权管理,并进行持续的合规评价和改进,从制度上防范操作风险。

(三)对于制度的执行要“严格标准、全面覆盖、注重实效、持续可用”。在推广制度中,商业银行要针对不同原因,采取不同的措施。由于总行制度不够全面或更新不及时,不适应业务发展,需要总行相关部门完善或修订制度;由于分行操作执行存在偏差,而且影响到内控有效性的,需要分行进行整改;由于分行岗位设置与分工不符合职责分离原则的,需要分行予以调整。

(四)重视对创新业务的风险管理,建立新金融产品推广和运作机制。为了提高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效率和质量,商业银行要加强对创新业务的风险评估,注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及时性,及时弥补风险。定期组织内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的业务骨干对业务制度、流程全面梳理;在全面梳理的基础上,重点查找目前业务规章制度中存在的流程不清晰、规定与实际操作脱节等问题,查找业务流程中的风险管理疏漏或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方案,并监督整改。

(五)强化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监督机制。审计工作的战略重心要向全面风险管理和综合经营管理转移,审计目标从偏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审计转向经营审计。逐步建立起绝对垂直和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体制。垂直的内部审计体制可以保证有效的审计报告能够源源不断地向银行管理层和银行监管人员提供内部控制系统运行质量方面的信息,并自由地报告其发现和评价,在内部进行披露。独立性是审计部门保持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基础,客观性意味着,审计部门能够避开任何利益冲突,真实地反映审计结果;公正性则要求审计部门不得涉及银行的经营活动或直接实施内部控制措施。[8]

参考文献:

[1]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中国人民银行,2007,7.

[2]任远.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学[M].科学出版社,2004.

[3]倪锦忠,张建友,闻玉璧.现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216.

[4]郑健军.德意志银行的风险管理[J].农业发展与金融,2006(5):48-50.

[5]张侠.如何加强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J].华章,2012(1):69.

[6]朱大地,朱大鹏,彭龙.美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7(2):41-44.

银行内控管理工作总结篇(5)

关键词:内控制度;借鉴;提高;内控水平

1国外商业银行内控制度的主要内容

(1)严密有效的组织结构和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银行的组织结构是对银行经营进行计划、指挥和控制的组织基础,因此国外商业银行非常重视对银行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做到职责分工合理,使银行能顺畅地运行和有效地执行领导者的管理意图。为防范各部门和银行员工因经营管理不善而产生隐瞒欺诈行为,一般还专门设立了独立于其他部门,仅对银行最高权力机构负责的内部审计机构。

(2)完善的会计控制体系。从某种意义上讲,会计部门是银行内部的第一监控部门,因此国外许多商业银行都赋予会计主管或财务总监以特别的权力和地位。

(3)相互独立的业务部门和明确的职责。银行业务的性质要求银行每一项业务至少应有两个人或两个部门参与记录、核算和管理,因此,各职能部门要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以达到内控制度所要求的双重控制和交叉检查效果。

(4)严格的授权审批程序。银行以安全经营为本,每一项交易一定要有不同的人进行审查和批准,任何人的权限都不能是无限的。为此,国外商业银行都设计了一套控制资产风险的授权审批程序,这突出表现在贷款管理和外汇交易控制上。

(5)高度的电脑化管理。随着金融工具的日益现代化,国外商业银行普遍加强了电脑在内部管理上的应用,以改进和完善银行内部控制的手段。

(6)合理有序的内部检查制度。一是总行业务部门对分行的检查,包括按要求报送的各种财务报表、专题报告,以及召开分行长座谈会听取汇报等等;二是总行审计机构对分行的定期全面检查和不定期专项检查;三是银行内部的自我日常检查以及聘请外部会计师查帐。

2学习国外商业银行内控制度,提高我国商业银行内控水平

(1)重构商业银行组织管理体系,创造良好的内控环境。目前,国有商业银行作为国务院局级企业法人,是国有资产的直接经营者,实行一级法人制,在现行体制和经营机制下,改造国有商业银行的组织管理体系具有一定难度。但近几年新成立的区域性商业银行,应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要求,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总经理)负责制,保证董事会是全行最高权力机构,切实发挥董事会在银行发展方向,重大业务决策和宏观管理方面的职能作用。在此基础上,改革商业银行现行的内部稽核体制,实行对总行法人负责的内部稽核制度,加强总行对稽核工作的垂直领导。

(2)商业银行要有严格的岗位分工和明确的工作职责。一是严格岗位分工,切实根据业务运作的实际要求,因事设岗,因岗定人;二是按照每一项业务至少必须有两个岗位或两人以上参与记录、核算和管理的要求,明确各岗位或员工在业务操作中的责权划分,按各自的工作性质、权限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三是加强业务操作的事后检查,每项业务要求有一名业务主管或专门岗位对该项业务处理的整个流程进行综合把关和全过程的检查,确保各岗位按职责要求正确处理同一业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健全商业银行内部授权审批机制,保证资产运用的安全性和盈利性。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管理一直未能有效解决银行内部审批程序和分段授权问题,以致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权力过大,资产风险不易控制。

银行内控管理工作总结篇(6)

要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必须立足系统运行的现实环境,分析利用有利条件,努力克服制约因素。

(一)现实条件

1.有可供借鉴的经验和教训。国外商业银行经过长期积累而形成的现代管理理论与方法和以现代管理技术为支撑的内部控制制度方法都为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及体系的建立提供了重要借鉴。同时,国际银行监管界有数十年对商业银行监管的历史,加之近年来国际金融界恶性金融破产倒闭事件和当前国有商业银行的大量不良资产及诸多金融犯罪案件,都为我们建立新制度提供了珍贵的启示!特别是近年来,各级金融机构在防范金融风险、提高管理水平的实践中已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教训。

2.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有一定的基础条件。基于对我国金融形势的分析,特别是巴林银行破产事件后,从各级金融监管部门到国有商业银行的各级管理层,对加强金融监管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都形成了共识。人民银行从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日常监管、实施法纪、效益、财务和业务稽核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实践中对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稽核评价,已形成了基本的框架体系。人民银行颁布的《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为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也提出了具体要求。在金融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国有商业银行近年来也加大了集中统一经营的力度,引入了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推行了稽核体制改革,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内部监控制度。为理顺经营与管理关系,进行了一系列业务、机构和人员的调整,在近年的内部控制实践中,提高了管理层及员工的内部控制意识,所有这些都为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奠定了基础。

(二)制约因素分析

1.商业银行仍然面临严峻形势,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粗放经营行为的惯性。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机制转换将经历一个艰苦漫长的过程。尽管国有商业银行在深化改革、转换机制上正在积极努力,可在国有企业效益没有得到根本扭转,银行不良资产仍居高不下,商业银行不同程度存在的违规违章操作和高风险经营行为虽有所收敛,但在真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体制建立前,传统的经营意识和行为方式还有较大的惯性。在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国有商业银行原有积聚的不良资产无法消化,资产失去流动性,当面临支付危机时,国有商业银行违规章经营、高风险运行的可能性仍然存在。

2.控制主体与客体的同一性,加大了内部控制制度贯彻执行的难度。商业银行各项制度贯彻执行的主体,不只是最高管理层和职能部门,它还包括各层次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贯彻执行者也是被控制者,这必然加大控制的难度。而且,许多内部控制步骤和效果都依赖于适当的职能分离,有些控制由于串通作弊会失效。因此,健全内控稽核评价系统已非常必要。

3.现在不能保证未来。内部控制系统的局限是现在无法保证未来。随着各项业务的不断创新与发展,现有的控制制度会被突破,过去行之有效的方法,现在或将来会不再有约束力和可操作性,而与此同时,新的更加完善的制度也将建立。因此,内部控制可以从宏观战略上考虑体系建设问题,但在具体内控制度的设计、执行上却更多地把精力放在近期、中期对策实施上,把重点放在当前各种经营风险的防范上。

4.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受成本及收益影响,其完善程度只是相对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都需要成本,所以商业银行在设计制度时必然考虑其适当的度,要求其兼顾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既考虑设计的经济性,又考虑执行时的效益性,在考虑适用性,有效性原则的基础上,设计适合国有商业银行状况的内控体系。

二、国有商业银行内控机制的现状

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召开了全国稽核监督工作座谈会和“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对商业银行内控建设进行了比较系统的研讨,并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特别是1997年印发《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银发[1997)199号)后,商业银行对内控重要性的认识大大提高,内控基础建设得到了加强。如中国工商银行组建了稽核监督委员会,将原稽核部改组为稽核监督局;在沈阳、西安、南京等六个中心城市派出了稽核专员办公室,加大了总行对分支行的稽查力度。目前正在推进省级分行成立稽核监督部的改革。中国建设银行在全国建立了若干个稽核中心;中国农业银行建立了稽核特派员制度;中国银行正在组建稽核中心等。有的行还探索在一个法人内部实行稽核处罚制度,如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部制订了“稽核处罚实施办法”等。国有商业银行系统的法人意识得以增强,越权和违规授信、投资、开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的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虚开资信证明、存款证明和担保函(简称“两证一函”)的问题得到了查处;一些行账外经营和违规经营的责任受到了查处。集约化经营取得了进展。如:到1999年底,上商银行系统已撤并效益低下、扭亏无望的县支行226个;撤并在保本点以下的分理处、储蓄所1800多个;其他国有商业银行在这方面也做了许多的工作等。从总体上看通过近几年抓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国有商业银行从业人员遵纪守法和一心一意办银行的观念增强了,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取得了较好的自身效益和社会效益。在美国《财富》杂志公布的2000年度全球500强企业中(以营业收入排位),中国(包括台湾省)共有11家企业入选,中国工商银行以20.13亿美元列第208位,中国银行以17.62亿美元列第255位,中国农业银行以14.13亿美元列第341位,中国建设银行以13.39亿美元列第364位,国泰人寿(台湾省)以9.9亿美元列第489位。

我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的目标是,按现代企业制度进行综合性改革,争取建设成为在国际上有一定实力,信誉良好的现代商业银行。用这个要求来衡量,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产权制度改革滞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权全部集中于国家,风险完全由国家承担,与现代商业银行股权多元化不相吻合;二是三权分离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好,监督机制还比较薄弱;三是完善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还没有构建起来;四是不良资产比重仍然较高。就内控而言,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部分从业人员素质不能适应新业务发展的需要,知识结构陈旧,工作绩效差,内控意识、法人管理观念差,道德风险比较突出,一些行还存在有损国有商业银行声誉和利益之处,极少数人甚至走向违法犯罪;规章制度立了不少,但并没有真正形成相互制约的内控体系;有些基层商业银行受利益驱动,重业务发展,轻内部控制,致使一些内控制度落实不到位;现在多数行实行的以会代训,以老带新培训难以达到更新知识结构,提高整体素质的目的,由于岗位轮换推行得不够,多面手和综合管理人才比较缺乏,而且员工在一个岗位长期不变,暗箱操作的概率较大;内部稽核由于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对内控系统建设的综合管理职能发挥得还不充分等等。

三、对国有商业银行内控系统建设的几点建议

1.推进国有商业银行组织制度创新,增强组织控制力度。一是逐步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把国有商业银行改为国家控股的股份制银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二是纵向上减少管理层次,缩短管理半径,完善法人授权。具体讲就是强化一级分行的调控职能,明确二级分行的经营主导地位。通过上收资金拆借、贷款审批、承兑汇票签批及费用核拨等权限,逐步向真正统一法人体制逼近。对二级分行所辖县市支行一律不授权,县支行仅作为二级分行的派出机构,主要从事组织存款、监测贷款、收贷收息、办理结算等业务;由二级分行对现有支行的贷款风险度、人均存款、人均利润等指标进行动态分析、划分等级,区别对待。三是建立有序、高效的组织体系。即以业务经营和风险控制为依据设置职能部门。一般应遵循两条原则:①根据各级分支机构自身的职能作用、业务范围、经营规模设置相应的职能部门;②职能部门在职责分工上既要体现制约,又要体现协作配合,以防止业务在跨部门运作中的失控。在确定的职能部门的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有效的岗位。同时,采取得力措施,下决心撤并亏损或无效益的支行,改变现有的部门重叠,机构臃肿、效率低下的状况。

2.完善信贷决策体系和信贷资产管理责任制,增强风险控制能力。信贷风险是当前国有商业银行最大的风险,因此建立和完善信贷风险防范体系和信贷资产管理责任制尤为迫切和重要。为此,国有商业银行必须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健全信贷决策体系。纵向上由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三个级次组成,横向上由本级行信贷决策委员会、贷款审查部门,贷款经营部门和贷款稽核部门组成;二是精心构筑“三道防线”。①制度防线。推行纵横制约的审贷分离制度,将各级行的贷款调查审查职能和批准发放、办理手续职能分开,积极推行三查分离制度,建立企业、贷款基本档案和贷款台账,随时监测和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以及借款结构和风险度变化情况,对贷款质量做出预警,依据预警,果断采取措施。②舆论防线。经常向政府、主管部门、企业宣传信贷政策、原则,宣传信贷支持的重点与控制的对象,以增强信贷工作的透明度,减少行政性干预,通过企业信用等级评估及公布,让企业了解自身信誉程度,掌握与银行交往的力度。通过社会监督,促使信贷员照章办事,循规放款。③法律防线。严格依法办贷,对新发放的各项贷款必须办理有效抵押、担保手续,保证借款合同、借款借据、担保意向、财产抵押和有关凭证符合法律程序和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对原有风险较大的贷款逐步转为抵押贷款,对抵押清单要依法公正,对担保方的担保资格及偿贷能力进行认真审查,防止无效担保和虚假担保。三是健全信贷资产管理责任制。推行资产负债管理,遵循资金来源制约资金运用,资产与负债结构对应,拆借资金适度,优化贷款投向,加强系统调控的原则,重点抓存、贷款比例管理、拆入短期资金比例控制,单个企业和项目比例控制、固定资产贷款比例核定、三项不良贷款占比等五个方面的管理。四是工作中要坚持责任到人、责任具体、主要责任下明确严惩发生风险损失的条款,并坚决贯彻落实。

3.改革现行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完善人事控制机制。在选人、用人和管人上要坚持内控优化的原则,用制度管人,不能把不出问题、不出风险的希望过多地寄托在人的思想觉悟上,要在完善制度的同时,更加重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落实。同时,建议考虑建立和推行行员“淘汰制”;形成促使员工不断进取的动力机制。并不断完善员工工作业绩评价考核办法和员工激励竞争机制。

4.注重整体效益,完善资金调控体系。一是改革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压力、动力并存的营运机制。在统一对外资金融通、集中清算资金的前提下,各分支机构按照“实贷实存、自匡头寸、自主经营”的原则,在统一划分资金的范围内“分灶吃饭”,使集约经营与打破资金供给上的大锅饭结合起来。二是实行内部资金计价,有偿调拨。三是建立合理的规模分配和比例核定机制。把规模和比例的核定同效益、存款、汇差清缴紧密结合起来,走适度规模经营的路子,在适当集中贷款决策权、审批权和管理权的前提下,从资金流向上打破地理位置的限制,使资金规模向效益好的地域、行业、企业、项目、产品倾斜。四是在资金运用上有意识地加大发展中间业务、代收代付业务、住房信贷业务的力度、以提高防范资产风险的能力。

银行内控管理工作总结篇(7)

一、相关概念界定

(一)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是指在企业内部开展管理和控制工作,它是经济持续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同时,内部控制是动态的,随着企业管理效率不断提高,其也会不断改进和完善。总结和分析企业内部控制理论发展,主要经历了内部控制初级阶段———内部控制系统阶段———内部控制结构阶段———内部控制整体框架理论阶段———风险管理阶段等几个主要的阶段。

(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

巴塞尔委员会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给出的定义是:“由商业银行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和内部财务管理部门为保证企业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客观性,以及企业经营效益增长率、会计管理是否符合行业准则和规范的开展一系列管理活动的过程。”这一定义突出了企业内部对控制活动的全面参与性。2002年,央行了《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明确要求商业银行要将内部控制作为重点管理工作来对待,并通过和制定一系列政策、制度来规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行为,以从事前、事中、事后环节全面加强风险监控。央行对内部控制的定义主要从风险控制角度出发,提出了全过程风险监控的要求。

(三)商业银行加强内部控制的重要意义

现代商业银行是一个经营风险的机构,而内部控制则是银行风险管理的重要基石。随着2009年中国正式加入巴塞尔委员会,标志着我国的银行监管及风险管理进入到一个全新的时代,新巴塞尔协议的三大支柱———最低资本要求、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约束也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有了更高的要求。健全而有效的内部控制既是银行审慎经营的前提,也是银行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更是银行实现业绩目标、信誉目标以及合规性目标的重要保证。有效的内部控制不仅能促进商业银行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资产质量和效益,而且可以大大提高商业银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

二、基于风险防范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要素

本文认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可以分为三个主要组成部分,它们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构成了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有机整体。

(一)内部控制环境

它是指影响商业银行内部实施控制措施的各种外部影响因素的总和,其中高级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态度直接决定了内部控制环境的优劣。一般来说,内部控制环境要素主要由以下几方面组成:信用原则、道德水平、企业文化和价值理念、员工工作积极性、管理层决策、内部审计规范、企业管理架构、激励机制、分配制度、人力资源政策等。

(二)风险识别与评估

金融行业是高风险行业,商业银行随时会遇到各种市场风险威胁,只有有效控制风险才能够稳定盈利。商业银行管理层要高度重视风险分析和预测,并根据风险变化灵活作出应对决策。例如调整内部控制方向和目标,以保证内控措施有效应对当前最大风险。风险识别和分析是一项持续性的工作,管理层必须要综合分析不同风险影响因素和特点,及时找出商业银行最大风险诱因。商业银行风险诱因十分多样化,例如重要人事岗位变动、重点业务操作流程调整、内部规章制度的失控、信息系统处理的中断等。外部因素如经济周期的波动、国家政策的调整、外部突发事件的影响、行业竞争形势的变化以及信息技术进步等。

(三)内部控制措施

商业银行高级管理层在分析风险时,要权衡因开展风险控制活动投入的成本与取得收益之间的匹配性,对应对这种风险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以将风险控制在安全范围内。风险贯穿于整个商业银行经营环节,存在于不同部门和业务环节,是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重点目标。一般来说,商业银行风险控制措施主要有:明确职责、合理分工、优化流程、制定标准、内部审计、会计核算等。

三、当前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内部控制环境差

首先,公司治理结构仍然需要完善。目前,商业银行股份制框架初步建立,股份制改革已经取得显著进展,但是,与西方较为先进的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治理机制尚不健全,现代内部控制体系还处于建设阶段或者还没能起到相应的作用。所以经济犯罪案件时有发生,操作风险、市场风险仍然存在。再者,我国商业银行的外部组织结构往往具有行政区划的特征,这样一来造成统一管理的困难,加上分支机构由于片面追求提高业绩等多种因素影响,使得已经建成的内部控制体系难以有效发挥作用。另外,由于我国商业银行里部门冗杂,且多是线型设置,信息的向上或向下流动都要经过许多环节,因而使得信息沟通与反馈效率低,且容易失真,这给管理带来了难度。

(二)风险分析和预测手段落后

商业银行面临诸多经营风险,在目前全球金融一体化的趋势下,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而一个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和经营构成其核心竞争能力关键和决定性,适时地进行风险的识别和评估,逐步完善和健全风险管控力是银行保持竞争力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均十分重视风险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国外先进风险管理相比,还存在风险识别及评估手段简单落后、对投入新产品的风险评估不到位、风险评估覆盖面不够且不能涵盖所有各类风险因素等问题。

(三)内部控制措施效果较差

近些年来,由于市场竞争的加剧以及相关法规的出台,我国商业银行也慢慢意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并且根据相关文件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但这个体系并没能发挥预期的效果。纵观其原因,一是没有把内部控制和业务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有些内部控制人员只考虑内部控制,而对业务发展不予以重视,片面强调风险的控制,这样的做法实际上就是规避风险,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内部控制;二是内部控制措施缺乏系统性、规范性,很多银行在发展过程中制定了不少业务规章,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经营环境的变化,很多规章已经过时,但却没有经常性梳理和整合,或者发展新业务时没有忽略了相应的内部控制措施,当下金融创新种类繁多,但缺乏相应的规范性规定,导致同种业务的操作方式并不一样,这不利于控制风险;三是部门之间内部控制措施缺乏牵制,内部控制措施在部门之间难以协调,甚至抵触;四是内部控制对职位较高的人员约束不够,长期以来我国的刑不上大夫的思想对社会影响很大,这样落后的想法显然与社会的发展格格不入,但这确是客观存在的,这样的现象也导致了内部控制措施效果较差。

四、商业银行加强内部控制的具体实施路径

(一)创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1.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将科学有效的组织结构建立起来。将董事会、高管层、监事会以及股东大会的运行机制和各自的职责逐步完善起来,确保决策制定、执行以及监督部门之间可以有效均衡,能够做到权责分明、相互独立。董事会成员兼任银行高管的情况要尽可能避免,保证有一定量的独立董事存在于董事会成员中,履行应有的职责与权利,使董事会能够独立监管经营管理层。此外,还要使监事会的权威和独立性增强,为了对高管和董事会更好地进行监控,可开辟通道使监事会能独立向监管部门进行汇报,使内控过程中发现的漏洞及时得到纠正,监事会的作用也能更好地发挥出来。

2.将良好的内控文化建立起来。一是对银行高管的内部控制理念以及合规意识进行强化。整个银行是否具有一个良好的内控文化氛围,首先就取决于其高管的合规意识和内控理念的强弱。作为银行高管,他们要以身作则,有责任在全行中营造良好的内控文化氛围,凡事都能做到合规、稳健、审慎。二是做好培训工作,重视考核评价,使员工的责任感和内部控制意识不断增强。对员工进行各种各样的、长期的教育培训活动,使他们的职业道德素养得到提升,具备内部控制理念。员工日常教育和长期教育的过程中必须包括风险知识、风险意识、职业道德、出事故时应当怎样应对等内容。按计划严格对员工进行培训,而且除了要做好重点岗位和业务的培训以外,银行的全体员工都应成为接受培训的对象,从而使银行各个层级的员工都能受到良好的内部控制文化的熏陶。

(二)全面识别和评估风险我国商业银行要对国外银行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加以学习,逐步做到全面识别和评估风险。

1.在评估风险时,要对银行的业务性质、组织结构、人员素质、人员流动等内部因素以及行业发展、技术更新、经济社会形式变化等外部因素进行充分考虑。

2.要尽快建立起风险管理系统,范围涉及全行的每一项业务,对各类风险全面监控,而不仅仅是对信贷业务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将评估风险的科学模型和方法开发出来,持续动态监控各类风险,包括市场、信用、信誉、法律、科技、信息、、操作以及流动性等方面的风险。在建设银行的风险评估体系时,还可聘请相关专家进行指导。

3.对于新业务的风险评估银行必须重视起来,根据市场环境以及新业务的品种及时更新风险控制制度、方法以及技术等,而且评估风险的制度和方法等在新业务正式投入市场前就必须设计好。

(三)大力建设内控措施

1.将授权制度建立完善。银行的一级法人是总行,总行不能下放对于各种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如制定财务政策、信贷政策、任免重要干部等。此外,要将各支行的权责范围明确下来,按照他们在业务方面的能力以及掌控风险的能力,总行将对他们进行区别授权,此外,总行还要定期对支行进行检查,并根据他们的经营管理状况以及风险因素的变化等适当调整授权,因越权导致损失的,将会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进行追究。

2.加强岗位控制,实现职责分离。商业银行要科学设置行内的每一个岗位,各岗位之间要相互牵制,职责分离,以使员工做出违规行为的可能性降到最低。对于监控、一线交易、会计审核以及后台结算这四方面的业务活动所涉及到的工作权限和岗位职责应通过书面的形式明确下来,各岗位之间要形成相互牵制、相互监督的关系。针对一些关键性岗位,应建立并执行合理的轮岗制度,使利用职务之便的行为尽可能减少,或更容易发现这种行为。

参考文献:

[1]朱丽丽.A中小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案例研究[D].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16

银行内控管理工作总结篇(8)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理论是在企业内部控制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巴塞尔委员会1998公布的《银行内部控制系统的框架》(Framework for Internal Control Systems in Banking Organization)认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是一个受银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各级管理人员影响的程序。它不仅仅只是一个特定时间执行的程序或政策,它一直在银行内部的各级部门连续运作”。

近年来,国际领域风险不断显现与发生,尤其突现的世界性的流动性过剩,严重威胁着金融业的安全和发展。西方银行业在长期的经营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内控管理经验,这对于正在走向国际化、化的我国金融业来说,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西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考察

(一)美国银行业的内部控制

1、权威、超脱的稽核组织机构。美国的商业银行多建立了总部一级制的稽核组织,直接实施全辖稽核监督。许多银行的稽核部门只设在总部,分行一律不设,再根据分行稽核业务的大小分地区派出若干稽核主任,与驻地分行没有任何、人事上的关系。首席官不对总裁负责,而是对董事会负责。以上种种制度有效地保证了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2、明确控制目标,紧密围绕风险防范进行控制活动。美国的商业银行非常重视风险防范。内部稽核部门通过对银行业务经营的政策执行及其运作过程进行严密的监控和检查。一般说来,风险管理检查主要从战略风险、网络风险、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用人风险、法令风险8个方面进行监督评价。

3、灵活、有效的控制手段和方法。美国的银行积极实现控制方式的转变,努力使内控部门的形象由控制风险的“警察”最终变为实行开放式、能动式的稽核监督。例如,借助稽核手段的电脑化。同时,稽核部门通过越来越多地帮助业务部门控制风险而转变工作角色,使业务部门愿意把稽核人员当作合作伙伴,达到决策合理的目标。

4、信息系统功能强大。美国的商业银行之所以能够建立总部一级制的内部稽核机构。直接实施全辖稽核工作,一个很重要的保障是实现了银行业务网络化和稽核手段电脑化。银行业务与内部控制手段的化减少了稽核机构的层次。降低了稽核投入,扩大了稽核覆盖范围。加快了稽核信息时效。提高了稽核监督效率。

(二)德国银行业的内部控制

1、内部控制机构健全

(1)内部审计机构。各银行一般均设有内部审计部,通过内部稽核,及时发现问题。银行所有权人可以监督经理人。以此实施有效的监管,防范经营风险。而且内部审计部门具有相当大的独立性,一般都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内部监督稽核情况。

(2)风险机构。各都建立了一套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董事会、风险管理部、各业务部门、部门都分别对风险负有明确的职责。同时。建立一些模型来预测和计算风险。

(3)监察部。德国1995年实施《证券交易法》,并成立了联邦证券委员会。为配合实施《证券交易法》和联邦证券监管委员会的有效监管,各银行都依法成立了证券监察部。具体负责对本银行证券经营业务活动的监督。

2、内部制约机制有效

(1)职责分工明确。德国内部控制上最突出的特点是“四眼原则”(也称双人原则)。也就是业务交叉核对。资产双重控制和双人签字。各项交易活动必须有明确的职能分工。包括四个层次:一是一线交易,二是后台结算。三是审计,四是监控。

(2)监督与牵制到位。在一个职能部门中,相关但不同的工作要由不同的人员去做,以确保相互的业务监督牵制。使用自动数据处理系统时。要有相应的程序来保证实施监督,数据处理系统中输入人员要与交易、后线结算分开。会计审核要与业务监控人员分开。

(三)法国银行业的内部控制

1、内部控制的重点与原则明确

法国商业银行内部检查的重点往往是放在三个方面:看业务操作和内部组织流程是否遵守当前的法规和条例规定,是否符合职业标准、标准和行业惯例。是否符合高级管理层的要求;看是否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和风险限额的规定:看会计和信息的质量。

法国银行业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也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风险控制原则一确立目标及政策时要考虑经营中的各种风险,对于每一种风险制定合适的风险承受政策:信息系统的控制原则—,内部控制要涵容所有业务,并有审计跟踪;独立的审计控制原则一内部审计机构的高级管理层只设在总行。

2、完整的组织管理体系

法国银行业十分注重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共同作用。董事会合理确定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和责任:准确全面地注意本行的风险以及知道如何评估风险和控制风险。审计委员会作为银行董事会的内部控制咨询机构,为董事会提供经营管理情况的有关信息:保持同银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以及内、外部审计部门的信息交流:对内部控制的适度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内部审计人员独立于业务部门行使检查职责:确保内部审计工作有合理的流程和能够胜任审计工作的人员来源。

二、国外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一)合理的组织管理体系有利于创造良好的内控

西方银行业合理的组织机构为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提供了有效的管理架构,其中董事会起到了监督评价作用。独立董事制度运作良好,董事会与高级管理层之间形成了相互制衡的关系。公司治理具有分散的所有权、独立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高度的透明度、清晰的责任性和活跃的资本市场等特点。西方银行有效的银行公司治理得以建立,依赖于其发展的环境:精神、市场机制、法治传统及多元化的产权制度。

(二)严格的岗位分工和牵制制度保障了内部控制行之有效

在西方业内部控制的实际操作中,岗位责任清晰。使得经营效率大大提高:各岗位人员在办理各项业务时有着严格的额度控制与权限控制。严格地贯彻层层授权与层层审批。西方商业银行还非常注重加强业务岗位的交叉检查。防范员工舞弊行为。

(三)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是内部控制的重点

西方银行业早已把防范风险作为稽核的主要目标,层充分认识到银行在经营过程中随时可能出现问题,稽核工作只“查”是远远不够的,应重点放在“防”上面。他们有完善的风险管理程序,如提前的风险预警、严密的风险控制、经常的风险监测、及时的风险报告、审慎地风险评估及妥善的风险处理。并制定出了详细的量化考核指标。

(四)保障内部机构的独立性是充分发挥内部审计职能的关键

西方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往往拥有独立、超然的地位。内审部门直接向最高决策管理组织负责,一般是直接面对董事会,向董事会进行审计工作报告,至少也是向总行负责。内部审计部门和内部审计人员有畅通的信息反馈和报告渠道,确保发现问题及时完整地传递给最高决策层。

(五)强大的信息系统功能提高了内部控制的效率

西方银行业非常强调在内部控制中信息与交流的作用。首先是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可获性,并注重信息的前后一致;其次是信息系统受到安全保护和独立的监督评审。防止突发性事件。特别注意有效地控制信息系统和信息技术的使用。西方商业银行还利用其实现了稽核手段电脑化。扩大了控制的范围,提高了控制的效率。

三、对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完善的探讨

新中国成立以来,银行业进行了多次改革。内部控制也从无到有、由浅入深,经历着一个逐步走向完善的过程。初步形成了一种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内部控制机制。但我们也应该很清楚,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在我国仍属于一个较新的领域,无论在制度设计方面还是实际操作方面,我国商业银行的内控体系都存在着不少欠缺。

(一)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

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引入战略者。只是开了一个头。真正要贯彻现代企业制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首先。进一步完善董事会结构。确保董事会履行其受托责任,保证董事会决议的独立性和科学性。适当增加独立董事人数。第二。强化监事会的作用,确保监事会对董事会和行长的监督。第三,完善商业银行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在激励机制方面,一是要改革“官本位”的激励机制,改变“短期激励”效应。另外。在约束机制方面。一要强调所有者约束,充分发挥股东大会的人事任免权与董事会的作用来任免管理人员和决定管理层薪金水平。充分利用监事会的作用对高层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监督;二要强化外部约束和约束,完善市场,发挥证券市场“用脚投票”的作用,促进信息披露制度的实行,强化外部监控机制。

(二)按独立性原则进行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组织设计

首先,按照独立性原则进行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组织设计,各商业银行总行的内部审计部门应在董事会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各分支行的内部审计人员应由总行实行派驻制,受总行内部审计部门总经理直接领导。第二,完善内部审计方法。要将过去的补救型或堵漏型的事后审计方法改变为事前审计方法。将现代审计方法运用于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以评价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为主。提高内部审计的效率。第三,加强与外部审计的协调。一方面要积极配合中央银行等外部机构的审计;另一方面要进一步落实外部审计的意见,适时调整内部审计的对象、范围和重点,以共同发挥审计的整体功能。

(三)适应市场变化建立商业银行动态的风险评估体系

我国商业银行必须尽快建立起一个能够实时监控风险的动态风险评估系统。首先,加强风险评估的组织领导,完善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第二,完善信贷业务的风险评估程序。建立信贷风险预警系统。第三,加强市场风险管理,建立动态的风险评估模型。第四,重视新业务的风险评估,在新业务开展之前就应设计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和程序。

银行内控管理工作总结篇(9)

由于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在银行经营管理中处于极其重要的地位,它既是银行内部控制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监督与评价内部控制的主要手段,因此,人们把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当作“企业良心”,当作维护企业道德文化的最后一道防线。

一、中美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独立性比较分析

(一)美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美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较高。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和本质特征,也是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权威性的前提和保障。提高内部审计独立性有利于降低银行系统的风险,提高银行系统的健全性。美国对内部审计部门的作用定位很高。美国内部审计协会(Institute of Internal Additions)是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所有公司内部审计规范的权威制定者,已制定的规范里明确规定各银行要设立独立的审计部门,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对银行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保障股东的利益。在美国,任何一家银行的董事会里必不可少的委员会就是审计委员会,该委员会的委员都是银行高层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这是银行审计部门的最高决策机构。各行的审计部门向总行审计部门报告工作,总行审计部门直接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部门的年度经营预算、年度工作计划和季度审计工作的评价等,都由审计委员会作最后决定。在这种垂直管理的组织体系中,审计机构利益与被审计部门完全脱钩,审计事项决策不受被审计单位、被审计事项的影响,从而使得银行内部监督控制机构具有较高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以美国花旗银行为例。花旗银行审计委员会有3名董事会成员,且这3位委员均满足纽约证券交易中心和其他法律、规定对其独立、经验和专业的要求。其中一名成员是被国家证监局认可的财务专家。审计委员会主席和委员会成员是由人事委员会和监管委员会推荐,董事会任命的。委员会下面建立了总部一级的内部审计组织,直接对辖内银行实施内部审计监督。首席审计官为公司高级副总裁,直接向全行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全球范围内设立了数个审计中心,各审计中心与各地分行没有任何隶属关系,而是根据总部统一指令,负责本行全球业务审计及内部管理状况审计。各审计中心的经费统一列入总部预算。在这种垂直管理的组织体系中,内部审计机构与商业审计单位没有任何瓜葛,其独立性甚至高于独立会计师事务所。

(二)中国商业银行内部稽核的独立性

中国商业银行目前尚未真正实现内部稽核(内部审计)的独立性。目前,我国现行的商业银行稽核体制是:总行设立稽核部,主管全行稽核工作。各地区分行设立稽核处,作为基层稽核单位,负责辖内的稽核工作。在这种组织结构中,分行稽核部门及其负责人直接向分行行长负责报告,很难实现分行稽核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这种体制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弊端:

1.分行稽核人员的编制、人事调配、工资福利待遇均由稽核所在分行管理,使得稽核工作人员往往处于“两难”境地,无法对分行经营管理层决策的事项和敏感性问题的合规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稽核,无法有效规避审计风险,影响了稽核职能的充分发挥。

2.各分行设置的稽核部门单纯是作为所在分行下设的一个管理部门,接受本级行长的领导,按照分行的整体工作部署开展工作,不能充分体现对同级的内部管理机构的监督职能。

3.由于受到总行对分行“内控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的考核,考核结果必然牵涉分行领导个人或者单位集体的利益。而“内控管理、风险控制”的考核依据恰是稽核检查所反映的问题,由于局部利益,分行往往会以直接管理者的身份对稽核工作进行指导,造成稽核上报信息失真。由于组织独立性和人事独立性的缺乏,致使国内商业银行内控监督的主要执行者——分行稽核部门只是应付上级稽核和外部审计,“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了,下级不敢监督”的现象在银行界普遍存在,稽核部门处于“看起来重要,说起来可要可不要,做起来不要”的尴尬地位,毫无独立性和权威性可言。

以中国银行为例,中国银行于1983年首次设立内部稽核职能,但该职能长期设置在业务经营部门内,直至2005年发生黑龙江哈尔滨市河松街支行票据诈骗案后(涉案10亿元人民币),中国银行才将内部稽核系统从业务经营部门中分立处理,以巩固内部控制系统。为了配合上市需要,2006年中国银行对内部稽核体系进行了进一步调整。目前,中国银行内部稽核体系如下:中国银行董事会下设稽核委员会,稽核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在1/2以上,主席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人选由人事和薪酬委员会提名,主席人选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批准。稽核委员会下设总稽核,总稽核负责整体总部稽核职能,在职能上向董事会及其稽核委员会负责报告工作,在行政上长期以来向行长负责报告工作。总行内部稽核部门主要负责检查总行和境内一级分行、海外分行和子公司。同时,管理、指导和协调境内一级分行和海外分行内部稽核部门开展内部稽核职能。分行内部稽核部门主要负责检查分行和辖内分支机构。

从形式上看,中国商业银行与美国商业银行的内部稽核体系设计颇具相似之处,但实质上却有天壤之别:中国商业银行内部稽核部门在行政上向同级行行长负责报告工作,使得内部稽核工作无法触及本行管理层,也就不能对本行重大事项及领导决策进行有效的监督;分行稽核部门和稽核人员列入分行编制,分行稽核人员的工资、奖金及晋级等与分行考核评定结果直接挂钩,参与分行部门内的考核。由于稽核工作的特殊性,往往会出现稽核工作做得越多、发现的问题越多、业务部门给稽核部门考评分数打得越低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分行稽核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能真正贯彻稽核超脱业务之外的原则。没有自主的人事和预算权,内部稽核部门成了“聋子的耳朵——摆设”。

从西方发达的市场经验看,内部审计作为实现内部控制的关键因素,是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中美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价值比较分析

(一)美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重点

美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工作重点是风险的防范与监控。以风险为导向的审计体系既重事后监督,又重事前控制;既重事后复核,又重风险稽核;既重部门稽核,又重过程复核。例如,花旗银行重点对以下8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审计:1.战略风险;2.网络风险;3.政治风险;4.信用风险;5.市场风险;6.操作风险;7.用人风险;8.法律风险。这8方面的内容涵盖了商业银行内控管理及业务流程的大多数环节,既对人,也对事;既含有事前监督,又有事后检查,审计面宽,审计价值高,较好地起到了防范风险的作用。

(二)中国商业银行内部稽核重点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的稽核重点为“合规性”稽核,尚未形成以银行风险为导向的审计体系,审计价值不高。20世纪90年代后,中国银行业引入了“风险”和“控制”的概念,但整个银行业的内外稽核系统成长缓慢,长期以来得不到充分的重视。多年来,稽核内容狭窄,难以提供有重要价值的审计信息,这主要由以下两个方面造成:1.国内商业银行的稽核工作满足于围绕报表、账簿、凭证及规章制度,通过查账、算账、找问题、提建议来核查是否有违章、违规、违纪及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未能从单纯的发现问题、查出问题转移到防范风险上来。2.重部门稽核而非过程稽核。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未形成以业务流程为导向的过程稽核。按照现代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要求,一项业务的完成不允许由一个人或一个部门包揽,因此,稽核最终的目的应该是通过检查整个业务过程,对其内部控制作出评价以达到防范风险的效果。但是目前商业银行的内部稽核着重从部门稽核角度切入工作,而不是从稽核业务流程角度切入。 三、改进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的建议

(一)设置合理的内部审计组织结构,充分发挥审计的“独立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银行内控管理工作总结篇(10)

一、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因素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由以下五方面因素构成:

(一)内部控制环境

银行应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分权制衡;银行应制定明确的内部控制政策,规定内部控制的原则和基本要求;应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明确所有与风险和内部控制有关的部门、岗位、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二)风险识别与评估

银行应建立和保持书面程序,以持续对各类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与评估。

(三)内部控制措施

银行应对其业务和管理活动采取控制措施;应考虑计算机系统环境下的业务运行特征,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应建立并保持预案和程序,以识别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或紧急情况。

(四)信息交流与反馈

银行应建立并保持信息交流与沟通的程序,应建立并保持必要的内部控制体系文件。

(五)监督评价与纠正

银行应对内部控制绩效进行持续监测,对内部控制体系实施评价,董事会应采取措施保证定期对内部控制状况进行评审,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持续改进。

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建设要点

(一)会计制度建设

根据中国会计相关准则的相关要求,商业银行制定了各类业务会计核算制度,建立了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和本公司财务报表编制的真实和公允。

(二)商业银行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运作机制

一是建立了由一般准则、作业准则、工作规范等组成的制度体系,以及现场与非现场并重的检查模式。二是设立了独立于业务经营管理之外,独立行使检查、监督、评价职能的审计部门,各一级分行根据机构设置条件和经营管理要求设立分行审计部门。三是建立了总行审计部向董事会的垂直报告路线,审计部负责人由董事会任命,年度审计计划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审计结果直接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日常审计工作由副董事长直接分管,并接受监事会和高管层指导。以战略、风险、价值为导向,从加强对全行内控状况、风险状况的评价,加强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揭示入手,持续加大审计检查力度,进一步转变审计管理流程和模式,有效地发挥了内部审计独立监督、评价的职能,进一步推动了商业银行内控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内部控制关键要素与措施

报告期内,商业银行结合市场环境,围绕新的发展战略,从内部控制五要素出发,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各项业务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一)优化内控环境

本行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根据新的发展战略调整全行组织架构,精简管理层下设委员会,调整内控机构设置;科学界定前中后台、总分支行及附属机构的职能;持续完善人力资源政策,助推业务发展;有效落实各级行、各部门、各级人员在内控体系建设中的作用与职责,夯实内控管理基础;持续开展多层次培训,加强核心人才培养,加大全员岗位培训力度;高度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在发展战略中明确“人性化的员工管理、标准化的柜面服务、数据化的业务运行和差异化的客户服务”的企业文化建设目标。

(二)提高风险识别与评估水平

本行结合新的发展战略以及风险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制定精细化和差异化的内控管理政策与措施,有效提升风险识别与评估水平。信用风险方面,全面量化信用风险管理,启动“信用风险公司客户评级优化项目”,以数据分析和预测模型为依据实现行业信贷风险前瞻性识别与持续性防控;市场风险方面,在年度授权和日常风险审批中对相关产品包含的市场风险因素进行充分识别和评估,积极加强和完善市场风险限额管理、日常监控和报告;流动性风险方面,持续对资产负债的总量和结构、流动性缺口、备付指标的变动进行监测,综合评估全行流动性风险状况,有效应对流动性紧张的市场波动,确保了全行流动性安全;操作风险方面,全面推广操作风险系统及操作风险三大管理工具,为风险识别与评估提供管理运用平台,组织全行对重要业务领域的关键流程进行RCSA评估,分析、优化现有控制措施有效性;声誉风险方面,持续加强舆情监测、处置力度,高度关注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的舆情监测,通过舆情提示单、媒体沟通等方式总分联动化解风险;信息科技风险方面,建立问题主动管理的机制,通过系统健康检查、日常巡检、趋势分析、厂商巡检和漏洞扫描,在全行范围开展电子银行信息安全检查、电子银行安全评估、互联网应用系统渗透测试等工作,主动识别潜在风险隐患。

(三)完善内控制度和措施

本行制定《内控梳理管理办法》、《内控台账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固化了内控实施要求,实现各项内控管理工作的常态化;选取与业务发展和客户端联系密切的流程作为内控梳理及风险与控制自我评估的重点;优化理财业务审批流程、集中采购流程、信息系统开发流程,进一步处理好风险控制与审批效率的问题;完善内部控制措施,信用风险管理方面,严格落实贷款三查;流动性风险管理方面,通过货币市场、公开市场等多种渠道和手段增加流动性资金来源,确保全行流动性安全;操作风险管理方面,针对目前易发、频发操作风险隐患,加强风险提示和流程梳理,针对同业风险事件及时警示全行加强风险管控;市场风险管理方面,持续加强对市场风险的限额管理;信息科技风险方面,深入开展系统和应用监控部署工作,强化性能容量管理,提升生产风险事件预防能力。

(四)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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