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进修自我鉴定总结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07 14:55:00

医生进修自我鉴定总结

医生进修自我鉴定总结篇(1)

    进修生与医学生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进修生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并且完成了大学学习,有一定的临床工作经验,他们是为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到上级医院继续学习的。而医学生主要是进行基本的理念学习和临床见习实习;(2)进修生注重专科技术的学习,目的在于提高自身专科技术,医学生注重的是系统的理论学习和临床见习实习,目的是掌握系统的医学理论和临床技能;(3)由于进修生的工作年限、医院级别和学历的差异,导致进修生之间的业务水平的差异较大,而医学生之间的差异相对较小。

    2一对一带教模式

    我院接收进修生的时间分为春季和秋季2期,进修生来院后医院要组织进修生进行入科前的统一培训,主要学习医院的规章制度,电子病历的书写,计算机的临床应用,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等。进入临床科室后指定1名教师进行一对一带教,一同值班、查房,其目的是使进修生尽快熟悉工作环境和诊疗流程,熟悉急危重症的紧急处理方法。一对一的带教模式有以下几个优点:(1)根据进修生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带教。如有的进修生进修前所在医院病人较少,所见病种较少,我们的教学重点就放在扩大其知识面上,而有的进修生临床基础较好,来进修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急危重症的处置能力,我们就把教学重点放在提高其临床抢救技能上;(2)一对一的带教模式使进修生有更多的临床操作机会;(3)一对一带教能确保医疗安全。在一对一带教的临床诊疗过程中,始终有带教教师在场,带教教师能及时预见和纠正进修生可能出现的错误和不恰当的处置措施,避免可能出现的医疗纠纷。

    3专题讲座

    急诊医学是一门交叉学科,既可能遇到棘手的呼吸心脏骤停,又可能遇到诊断困难的长期发热,既可能遇到难以鉴别的急腹症,又可能遇到须立即处置的高处坠落伤。因此,我们在临床教学过程中,结合急诊医学的特点,每月组织1~2次专题讲座,根据带教教师的专长,在选题上既注重常见病和多发病的理论教学,又注重对其进行的模拟操作训练。如“心肺脑复苏术、急腹症的鉴别诊断、长期发热、急性肺栓塞、主动脉夹层动脉瘤、急诊CT阅片、视频气管插管”等专题讲座,并将专题讲座的知识点印刷成册发放,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同时,我们将专题讲授理论知识与临床病例讨论相结合,在专题讲座结束后,紧接着进行临床病例讨论,由进修生归纳临床病例的特点、诊断、诊断依据、鉴别诊断及紧急处理,最后由讲课教师点评,进修生普遍反应讲课有深度,临床水平有所提高。

    4床旁互动式教学查房

医生进修自我鉴定总结篇(2)

个人工作总结与明年计划一教师的天职是教书育人。因此,作为一个教师必须要提高自己的道德素养和职业观念。只有严格要求自己的人才能获得良好的发展,并能对学生严格要求。做一个同事满意,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的好老师。下面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小结自己的各项工作。

一、政治思想方面,本人坚持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坚持以身作则、严以律己,增强自身的自控能力,控制自己的情绪,始终保持良好、平和的心境,精神饱满地投入工作,平时积极参加全校各种集体活动,支持并配合组里搞好各种教研活动。

二、德育工作

教育是学校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而德育工作的秘诀就是“爱”。师爱是伟大的、神圣的。在教学工作或生活中,我首先了解学生,包括对学生的身体状况、家庭情况、知识基础、学习成绩、兴趣爱好、性格气质、交友情况、喜怒哀乐的深刻了解。为了了解学生,我每天都和他们在一起,和他们说说话,在闲谈过程中了解他们的基本情况。第二,我热爱每一个学生。学习好的爱,学习一般的爱,学习差的也爱;活泼的要爱,文静踏实的要爱,内向拘谨的更要爱;金凤凰要爱,丑小鸭同样也要爱。第三,尊重、理解、信任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理解学生的要求和想法,理解他们幼稚和天真;信任他们的潜在能力,放手让学生在实践中锻炼,在磨练中成长。第四,严格要求学生,对学生不娇惯、不溺爱。对其缺点错误,不纵容、不姑息、不放任。作为一个初中教师,我有责任引领他们走进知识的殿堂,学到更多的知识;我有责任引领他们张开理想的风帆,驶向梦中的彼岸;我有责任引领他们插上智慧的翅膀,翱翔在无尽的天空。在我的爱心教育下,学生的素质正在提高。

三、教育教学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我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规范,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正确处理教师与学生家长的关系,在与家长联系上相互探究如何使学生发展的方法、措施,赢得了广大学生家长的普遍赞许。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总之,师德要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只有不断学习,努力探索;才能外树形象,内强素质。在深化教育改革的今天才能不会落伍。我决心今后更加努力学习,用现代教育思想武装自己,更加深入细致地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以自己的人生魅力去影响感化每一位学生,让学生在宽松愉快的环境中接受良好的教育。

一句话“注重自我学习、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调控,做到老,学到老

个人工作总结与明年计划二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

通过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自身的政治素质,增强了大局观念和政治责任感、政治敏锐感,坚定了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树立了公平正义、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2、加强业务学习,提升业务水平。

20_年10月,我调到司法鉴定管理科工作。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是司法局一项新的管理职能,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我来到司法鉴定管理科后,为了尽快适应工作,翻阅了大量的资料书籍,认真学习了有关司法鉴定工作的文件规章,深入了解了国家关于司法鉴定的政策精神,并积极学习司法鉴定的有关专业知识,坚持以复合型人才来要求自己,使自己从一个司法鉴定的“门外汉”变成了“行里通”。

3、加强职能履行,全力开拓工作。

为了开展好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我积极协助科室负责人跑部门、拟文件、搞宣传、下基层,以尽快打开司法鉴定工作的局面。为了争取市委政法委、市纪委、市人大法工委等有关部门对司法鉴定工作的支持,我与科室负责人一起不厌其烦地到这些领导部门进行汇报,向他们解释、宣传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争取到了他们对司法鉴定工作的重视与支持。为了建立我市门类齐全的司法鉴定业务体系,我积极打听、网罗专业人才,动员他们申报国家司法鉴定人,同时与省司法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保持密切联系,争取他们对_市司法鉴定工作的最大支持,尽一切可能扩大我市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此外,我还与科室负责人一起积极组织有关单位申报国家司法鉴定机构,增加我市司法鉴定机构的数量,以扩大司法鉴定的社会影响力。经过不懈努力,目前我市的司法鉴定鉴定机构已由原来的一家发展为四家,_市两家、_市两家,其中一家为综合性鉴定机构、__为法医类鉴定机构;司法鉴定的业务范围也由__门类扩大到了__门类;司法鉴定人也由__增加到了到了2__。

4、加强行业管理,规范执业秩序。

司法鉴定人刚刚走进司法行政队伍不久,人员来源广、素质参差不齐,许多人是从非政法单位进来,没有接受过系统全面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政治和法律素质相对而言都比较差,因而在他们中间不可避免的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为此,我针对司法鉴定人的这种现状,建议加强了对司法鉴定人的管理力度。一是建立了《司法鉴定人执业纪律“十不准”》、《司法鉴定人办鉴责任制》、《司法鉴定人违法违纪和错鉴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强化了司法鉴定人的办鉴责任意识;二是举办了鉴定结论征询意见会,征求了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对司法鉴定结论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开展了司法鉴定人的党性政治教育、纪律作风教育,提高了他们的政治、业务、思想、道德素质和行风、法纪观念;四是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司法鉴定人进行了严肃处理,解聘了一名司法鉴定人。通过加强管理,约束了司法鉴定人的执业行为,规范了司法鉴定活动秩序。

5、加强廉洁自律,提高防腐能力。

虽然司法行政部门是个穷部门,但我仍然按照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加强了自身的廉政教育。我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和阅读了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和规章,对照自身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了警钟长鸣,同时以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标准来约束自己的言行,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做到淡薄名利、甘于清贫、克己奉公、廉洁从政,坚决同各种____现象作斗争,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和司法行政干部。

6加强团结协作,创建和谐科室。团结出效益,团结出成绩。我在工作中十分注重科室的团结协作,始终坚持热情待人、热心助人的原则,积极做到与同志们和谐相处,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帮助他人,对同志们的疑难,有求必应、有问必答。通过加强团结,创建了和谐科室,促进了工作。

虽然,近年来我积极工作,严格要求,各方面都有了较大进步,工作上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这

与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今后,我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开拓奋进、努力工作、廉洁自律、勤政守法、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争做一名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干部。

个人工作总结与明年计划三时光如梭,一年的时间一晃就要结束了。从今年四月份参加工作以来,在局领导的正确指导、同事们的帮助下,我较好的完成了本职工作。现将一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其次,加强业务知识及文化知识的学习。为很好的搞好人民调解工作,我系统的学习了《刑法》、《人民调解法》、《合同法》等法律知识,并把所学知识充分利用在实际工作中。利用业余时间,坚持学习文化知识,提高自己的能力素质。另外,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认真学习了“五五”普法相关的法律知识和“_普法”的教材,为更好的开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勤勤恳恳,扎实做好本职工作

1、全面掌握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情况,做好各阶段工作总结,并撰写有关材料。

由于不了解人民调解工作的性质,在开始的时候非常吃力,我通过不断地学习,基本掌握了近几年人民调解工作的内容和工作方法,并学会了网上报表的报送;通过不懈的努力,基本能够配合白永杰的工作。一年来,我在自己的岗位上,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按照领导的安排撰写好各类文字材料,做好上传下达及各类典型经验的推广。

2、管理文件、资料,做好档案的分类、登记和建档工作。

今年4月份,按照局领导的安排,我分管档案工作。由于刚接触工作,不懂得如何对档案分类、建档、装卷,我认真学习了全市印发的档案培训资料,基本掌握了文书档案的分类、建档、装卷工作,按照档案局的工作要求及时的完成了各项工作。

3、按照局领导的安排,在今年11月份参加拆迁工作。

在工作中,不断学习拆迁政策,吃透学透,把各项政策给拆迁户认真讲解,努力做好说服工作。目前,拆迁工作进展顺利。

一年来,本人虽然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许多不足,比较突出的是工作上不够主动、大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克服自身不足,发扬成绩,争取在工作中取得更加突出的成绩。

个人工作总结与明年计划四回顾一年来,在医院领导和科主任的正确领导下,在同志们的关心、支持、帮助下,本人能够认真履行药师的各项职责,坚持原则,依法管理药品,无私奉献,圆满完成了医院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一年以来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作以下总结:

一、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增强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

理论学习是医务人员的立身之本,成事之基。近年来,我一直将理论学习作为自身的重要任务,自觉做到勤学多想,努力增强党性观念,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保持良好的道德风尚。

二、注重求真务实,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

本人在目前的工作岗位上已工作多年,经过不断学习、不断积累,具备了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比较从容地处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在组织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办事能力和文字言语表达能力等方面,经过多年的锻炼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没出现过差错事故。在工作上,我做到思想领先,讲到做到,处理问题迅速,及时掌握药品的第一手资料,,消除药品管理中的盲点,善于发现问题,对一些安全上的漏洞及时进行纠正,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敬业爱岗,勤奋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勤勉敬业是对一名党员干部的起码要求。我能够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任务,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总是想方设法、竭尽所能予以解决,始终能够任劳任怨,尽职尽责。认真遵守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服务病人,保证了门诊药房工作的正常开展,没有无故迟到、早退的现象,始终坚守在工作岗位上,我始终认为,一个人苦点累点没有关系,人生的价值在于奋斗、在于创造、在于奉献。我必须以勤奋的理念去实现人生的价值,促进医院药学事业的腾飞。

四、尽职尽责,扎实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无论在何处工作,我都本着对医院建设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任劳任怨,刻苦钻研,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均取得优异成绩。

在门诊药房工作期间,其主要体会是:门诊药房是医院的窗口,我们每个人的一言一行代表着医院的整体形象,因此工作中我能够耐心细致地为病人服务。遇到个别无理取闹的病人也能主动化解矛盾,不让矛盾上交。使每个病人都能体会到医院的优质服务。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本人能够积极撰写论文,已有二篇论文将要发表。

五、不断改进作风,无私奉献,注重廉洁自律

时时处处从严要求自己。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能维护大局,注重团结,以诚待人。平时工作中任劳任怨,扎实细致,严格执行药品的法律法规,自觉抵制社会上不良风气的侵扰。在任现职期间,能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思想上、政治上时刻与党中央及各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当然,工作中也有一些不足和问题。诸如学习还欠深入,知识不够系统全面;有时工作标准不够高,要求不够严,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缺乏创新意识。等等。这些问题和不足,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克服,努力改进。争取把各项工作完成得更圆满、更彻底。

个人工作总结与明年计划五做为一名教师,需要不断地学习,才能适应社会的一个又一个新的要求。学校营造了一个学习型的文化氛围,为我们构建了一个专业发展的自我反思平台。在新课程理念的引领下,结合本校的校本研修实施方案,借助同伴互助的提升教育理念,根据自己的实际工作,我将个人的校本研修情况总结如下:

一、能够按时参与校本研修活动,并做好记录,并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在学习中不断充实自己,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

1、开展有效课堂教学研究,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认真开展有效备课,有效课堂教学、有效作业设计和批改。严格要求自己,在每周听完一节课之后,大家共同讨论分析,取长补短,发表自己的见解。这使我受益匪浅。

2、积极听评课、研讨。

通过听评课、研讨,总结优点,发现不足,逐步提高,使自己不断走向成熟,给课堂注入更多的活力,取得更大的效益。

3、自我反思及案例反思,是教师提高教学水平的一种有效方法。

反思自己备课时是否遇到了什么困难,是否调整了教材,为什么调整教材;反思上课时是否发生了意料之外的问题,自己是怎样及时处理的;反思自己本节课有哪些比较满意的地方或者有哪些不足。经过不断的反思与积累,自己确实掌握了很多“第一手材料”,悟出了一些道理,丰富、完善了自己的课堂,限度的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而且,注意做好课堂实录,并整理成文字材料及时上交。自我反思也是教师与自我的对话,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回顾,而是反省、思考、探索和解决教学活动中存在的各个方面的问题。按教学的进程,我进行了教学前的反思、教学中的反思、教学后的反思三个阶段。教学前,凭借以往的教学经验,对新的教学活动进行分析,分析哪一部分由学生独立思考、自主完成,哪一部分难度大,需要小组合作交流完成。学生独立完成的任务中,又有哪一部分需要引导。小组合作交流时采取怎样的方式合适。教学中的反思,对发生在教学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发现,自动反思,迅速调控。学生独立思考时,对学困生多加关注,及时指导。小组合作学习时及时观察采取的方式是不是。

4、同伴互助,在共享经验中成长。

同伴互助是研修的标志和灵魂,在研修活动中,我们在反思的同时,开放自我,加强教师与教师之间进行专业切磋、协调合作、共同分享经验。

二、参加多种研修模式,全面提升自我素质。

1、积极参与网络研修

通过网络研修,多看看同行们对于课堂教学改革的认识和思考,并对自己感兴趣的话题发表评论,及时与各位博友沟通交流,增长自己的见识,开拓自己的视野,使自己能够更及时的了解外面的世界。

2、自主学习

学习教学理论、自我反思,找出自己在某一方面的不足,然后制定自培计划,并实施计划,以弥补自身不足,提高自身能力的方式。

3、研修内容丰富多彩、加强师德培养教书育人,师德为本

把师德教育和学校的各项活动结合起来,能够做到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自尊自律,廉洁从教,团结协作,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成为教书育人的楷模,学生、家长、社会满意的好教师。

4、新课程理念研修

医生进修自我鉴定总结篇(3)

包头医学院法医学专业本科教育是在我国加强法治社会建设,但基层公安机关极其缺乏法医学专业人才的背景下,于2006年(内教高函【2006】4号)批准招生的新增本科专业,同年招收首届本科生,目前已经招生6届,毕业生两届。现将法医学系本科教育工作作如下总结与思考,目的是查找办学中的不足,进一步改进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培养质量。

一、法医学系本科生招生背景

1984年,教育部向各医学院校发出增设法医学必修课的决定,全国各医学院校增开了法医学课程。这些是我国高等法医学教育形成的主要标志。我院本科教育中法医学被设定为(必修)考查课,由一名病理学专业教师负责授课。

2005年10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实施,为社会鉴定机构开展法医鉴定工作打开方便之门。这些都增加了对法医工作者的需求。

包头医学院通过对国内法医学教育情况的调查,于2006年成立法医学系,并于当年开始招收法医学专业本科生,至2012年共招收6届241名学生,其中已经有两届毕业生计83名,在校本科生158名。

二、法医学专业办学条件

我院法医学系在学院雄厚的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办学实力基础上,与包头市六医院、各盟市公安机关等多家单位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目前全系有专职教师8人, 兼职教师3人,外聘教师2人,管理人员1人。教师队伍中教授4人, 讲师9人,助教1人。具有博士学位2人,在读博士2人,硕士7人,本科3人,先后有3名教师分别在四川大学和中国医科大学进修法医学专业课程,是一支结构相对合理、实力强、后劲足的师资队伍。

法医学系下设法医病理学与法医毒理学、法医物证学和法医临床学三个教研室, 每个教研室设有相应的实验室,承担法医学概论、刑事科学技术、法医病理学、临床法医学、法医毒理学、法医精神病学、法医物证学、法医人类学、法医毒物分析和法律班法医学课程的教学任务。拥有130余件价值120多万元的实验仪器设备, 其中包括PCR 仪、循环冷却水浴系统、电泳仪以及轮转式切片机等设备。软硬件基本满足理论、实验教学的需要。

三、法医学专业实习基地

根据《包头医学院五年制法医学专业本科教学计划》的规定, 我院法医学专业的实习分为临床实习与专业实习,分别安排在第8学期及第10学期。临床实习分配在我院各个附属医院进行,专业实习安排在专业实习基地。

法医学系在学院领导的指导下,从2006年至今,先后与包头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通辽市、牡丹江市等13个地市公安机关及司法鉴定所签订建立法医学专业实习基地的协议,聘请各地公安局具有丰富经验的中级以上职称的法医师为兼职教师。

四、法医学专业教育计划

包头医学院法医学专业培养坚持正确思想理论和政治方向,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面向21世纪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医学基础理论和法医学专业知识,熟悉司法鉴定程序,掌握法医鉴定基本实践技能,了解与掌握法学、医学及相关学科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及良好的判断能力、分析问题能力、一定科研能力,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能够从事法医学检案鉴定工作或法医学教学、科研及专业管理工作的高级法医学专门人才,在课程设置上体现厚基础、宽知识、强能力、高素质的基本要求。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选修课和实习实践环节三部分,22分。必修课与选修课比例为4.8∶1。必修课:设46门课程,共2948学时(152学分),其中开设公共基础课15门,专业基础课15门,专业必修课16门。选修课:需修满32学分,其中公共选修课16学分、专业选修课16学分,开设公共选修课30门,专业选修课13门;实习实践环节(45周,共45学分):临床实习25周,其中内科7周,外科7周,妇科3周,儿科2周,骨科3周,影像3周;专业实习20周。全学程241周,其中教学144 周,考试16周,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实习进点教育2 周,军训和社会实践6周,假期32周。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各项成绩合格,达到规定学分,按包头医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准予毕业,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实施办法》规定,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五、法医学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

包头医学院法医学专业2011―2012届本科毕业生共83名,截至目前实现就业76人,考研4人,“就业率96.4%,其中去往自治区公安系统13人,外省公安系统17人,各级医院3人,鉴定机构17人,保险公司19人,研究生4人,7人从事其他工作,用人单位反馈意见良好。

包头医学院法医学专业本科教育属于初始阶段,万事开头难,相信在学院领导的重视和本地政法系统的大力支持下,教师不断提升自我水平,学生勤奋学习,使包头医学院法医学本科教育更上一层楼,为我国法医学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医生进修自我鉴定总结篇(4)

1   案例资料

1.1  一般情况57例肢体神经损伤中男性44例,女性13例。最小年龄为16岁,最大为60岁,平均年龄32.5岁。其中16~45岁44例,46~60岁13例。其中故意伤害27例, 交通 事故损伤16例,医源性损伤8例,其它意外损伤6例。

1.2  致伤物和损伤部位锐器伤24例,钝器伤4例,搅拌机损伤2例、火器损伤1例,其它26例。臂丛神经损伤5例,尺神经损伤7例,桡神经损伤11例,正中神经损伤8例,骶神经损伤1例,股神经损伤1例,坐骨神经损伤15例,胫神经损伤2例,腓总神经损伤7例。其中4例在伤后3个月内经手术修复基本痊愈;4例在受伤半年后经手术修复基本痊愈;2例在受伤8个月后经手术修复基本痊愈。38例肌电图检查结果均显示纤颤、运动潜伏期及波幅未引出或延长、神经传导速度减慢、随意募集电位消失或减少,恢复期出现再生电位等。

1.3  鉴定时间和结果鉴定距损伤的时间,最短的为两个月,最长的为22个月,平均为9个月。其中0~3个月为4例,4~6个月为18例,7~9个月为9例,10~12个月为8例,1年以上的为18例。鉴定为轻伤的为6例,重伤的为11例,经第2次手术后把重伤改为轻伤的2例;评定为5~7级的19例,评定为8~10级伤残的为16例,因自愈或手术基本痊愈未评残的为12例。

2  讨论

2.1  肢体神经损伤与法医学鉴定有关的问题

2.1.1  原因 

肢体神经损伤是指肢体遭受交通事故、故意伤害、意外伤害、医源性损伤等引起的切、砍、挫伤,或者因骨折、脱位、牵拉、压迫、撕裂、缺血等原因所致。

2.1.2  分类 

肢体神经损伤根据发生原因可分为:①切割伤,②枪弹伤,③牵拉伤,④压迫伤,⑤缺血性损伤,⑥电烧伤,⑦放射线伤,⑧化学药物损伤等[1]。又根据肢体神经损伤情况可分为:①神经传达功能丧失:是神经损伤种最轻的一种,多见于轻度牵拉及钝器打击,多于数周后自行恢复功能;②神经轴索中断:多见于挤压伤,有自行恢复的可能;③神经部分断裂;④神经完全断裂:多见于开放性损伤[2],需要手术修复。

2.1.3  诊断 

肢体神经损伤均有明确的外伤史,临床上出现①运动功能障碍及肌肉萎缩:临床上常见到各种体位畸形,如桡神经损伤后的垂腕、垂直畸形,尺神经损伤后的爪形畸形,正中神经损伤后的扁平手畸形等。②感觉功能障碍。③自主神经功能障碍:如神经所支配区域出汗停止、皮肤干燥、脱屑等症状。④肌电图的运动、感觉潜伏期及波幅未引出或延长,神经传导速度减慢等异常波幅。

2.1.4  再生与修复 

神经再生的速度,因神经损伤程度、断端间有无间隙、缝合是否正确、伤后时间、年龄以及各种神经再生能力不同而有差别。运动终板是神经末端与肌肉之间的一种特殊结构,其正常结构与功能的维持有赖于中枢神经源的完整联系[3]。肢体神经损伤后,运动终板与中枢神经源的联系中断,必将发生退变直至消失。一般认为周围神经损伤3个月后运动终板开始退化,6个月以前仍然有再生功能,1年后其再生能力明显下降,3年后运动终板完全消失,几乎没有再生能力。一旦运动终板消失后,即使神经连接成功也不能恢复肌肉功能。轻度损伤大部分可在1个月内自行恢复,如果6周内无恢复迹象,应进行手术探查或进行松解手术[4]。

2.2  肌电图检查肌电图检查有助于明确神经损伤的程度和部位,能够客观地评价神经功能和预后,是肢体神经损伤后必不可少的客观检查,并可帮助识别虚假诈病,为法医临床鉴定提供 科学 的依据。肢体神经损伤肌电图测定时,肌电图的改变为出现自发电位(纤颤电位、正相电位、偶见束颤电位),常在外伤后10 d出现,6个月后即出现频率明显减少。轻度收缩时,多相波增多、时限延长、波幅增高;若外伤时间较长时,可出现较大的再生电位;大力收缩时,呈单纯相或混合相。肌电图检测的肌肉异常律为94.2%[5]。

2.3  肢体神经损伤法医学鉴定时限肢体神经损伤致肢体功能丧失的鉴定,应当在损伤恢复达到临床稳定后根据损伤鉴定标准和伤残评定原则进行。我们法医临床鉴定实践中受理的周围神经损伤往往已经过一段时间 治疗 ,因此常常涉及二期修复手术问题。二期修复手术最好在伤后1~3月内进行,伤后3个月以上才进行的神经修复术效果相对较差,受损1年以内的神经进行修复,其功能仍可能有一定程度的恢复。本组资料分析结果,其中4例在伤后3个月内经手术修复基本痊愈;4例在受伤6个月后经手术修复基本痊愈;2例在受伤8个月后经手术修复基本痊愈。笔者认为除损伤较轻,能自行恢复者外,受理鉴定后要考虑是否已做过修复手术、手术后经过时间、是否需要继续手术治疗等问题。如果已经做过手术或经自行恢复,肌电图检查结果呈好转趋势,肢体功能和感觉大部分恢复,其伤情达不到重伤或难以构成伤残时,即使没有痊愈也可以提出鉴定意见。如果损伤较重、严重的离断性损伤,有神经传导阻滞,并有修复手术或松解手术适应症者,即使受伤时间已超过3个月也应先终止鉴定,待进行第2次手术治疗后进行鉴定(据报道,肢体神经松解术优良率为72.3%[6])。本组资料中有12例在 医院 接受神经松解术后10例基本痊愈,2例功能部分恢复后由重伤(其它鉴定所未经神经松解术以前鉴定为重伤)改为轻伤。本组资料分析结果平均鉴定时间为9个月。根据肢体神经损伤后再生 规律 、二期手术修复的时机以及术后所需恢复时间,需要接受二期手术修复的肢体神经严重损伤者,其鉴定时间以1年左右为宜。

【 参考 文献 】

医生进修自我鉴定总结篇(5)

律师点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案例二

患者王某,男,57岁,因肺部感染入院治疗,入院3天后猝死。患方认为医院延误了患者治疗,遂在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封存了病历。诉讼期间,患方就患者家属不在场的情况下医院拆封病历举证。法院审理认为,医院擅自将病历启封,致使病历丧失了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医院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律师点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

“欲盖弥彰”篡改病历须担责

王平:当患方对于医院的诊治有怀疑时,往往不会立刻诉至法院,不会马上想到复印、封存病历,而是与医院的相关人员进行协商。这个时候,一些医生不正确的做法就是马上对患者病历进行“查缺补漏”。病历不是不能修改,笔误、补记等修改不属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限定的范围,但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师不得再对病历进行修改,因这种“修改”不能排除掩盖客观事实的可能,丧失了病历作为证据的客观性,即丧失了合法性。对于病历不能“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的规定,是指病历完成后为了掩盖事实而进行的涂抹和修改。

有篡改痕迹的病历其法律效力就大大降低,甚至因此导致医疗事故鉴定无法进行,案例二中医学会也是基于这个原因而终止了医疗事故鉴定。因没有办法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所以本案虽然是涉及医疗纠纷的案例,但不能优先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最终医院按照人身损害进行赔偿,势必要支付更多的赔偿金。

在医疗纠纷发生时,医方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因医方的便利条件对病历进行粉饰和修改,以期能因此逃避责任。应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要求执行,否则往往弄巧成拙,反而因此承担不应承担的责任。

封存、启封病历依法进行才具效力

张宏:医疗案件中医学人士的认定和参与具有重要意义,医疗事故鉴定似乎已经成了医疗案件审理的“金标准”,法院往往按照医疗事故鉴定的结论来审理案件。而医疗事故鉴定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证据就是患者的病历。病历是指病人在门诊、急诊、留观室及住院期间全部医疗资料的总称,是对患者患病经过和治疗情况所作的文字记录,是第一手重要的原始材料,在民事诉讼中其性质属于书证,具有法律效力。

主观性病历只能在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在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时共同启封。封存主观病历时,为了避免对证据真实性产生怀疑,应该医患双方同时在场,经双方核对无误后签字盖章的封存病历具有完整性、真实性特征。封存后的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存。同样,启封病历时,也要医患双方在场。并且在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时,医学会会在双方当事人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对病历资料启封。

医生进修自我鉴定总结篇(6)

这次,在学校的组织安排下我来到**人民医院外科为期一个月的实习。充实而紧张的实习转眼间就结束了,这次经历可谓收获颇丰,使自己对医学的认识有了质的飞跃,下面就是对实习的个人鉴定。

在进入icu前带教师向我讲解icu内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并介绍icu环境,使我对监护室有所了解,工作起来得心应手。特别安排专科疾病知识讲座,即对胸心外科常见病的介绍,使我对胸心外科疾病有一定的认识,有利于术后监护。使我了解中心静脉测压的意义和重要性,它是直接反应左心功能和衡量血容量的客观标准,指导补液速度和评估血容量。

在进入临床实习后,我往往把学习重心放在了操作上,而对理论学习和临床思维的训练有所放松,在胸心外科尤其如此。胸心外科病种多、手术多,我极易把注意力全部放在手术操作上。所以我把多上手术、多练手作为实习的主要目的,手术后的病理生理会发生很大改变,我必须全面准确的综合病史、体征、病情程度、手术方式等多方面考虑,方能准确掌握要害所在,看清本质,理解手术对患者的影响,制定正确的处理措施。

通过一个月的实习,使我对胸心外科术后监护有所了解,基本掌握监护仪,呼吸机,除颤仪,微量泵等的临床应用和注意事项,并能独立完成中心静脉压的检测,气管插管内吸痰,护理记录单的书写,出入量的总结等监护技能。

医生护士见习期自我鉴定范文2

转眼间,在xx医院三个月的见习实习期就要结束了,这几个月来,在医院领导及上级医生的精心培育和领导下,在思想工作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学到了很多在学校学不到的知识。

在思想上,我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法规。作为一名预备党员,我时刻以一名真正的党员严格要求自己,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一名真正的党员。

在工作中,我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尊敬领导、团结同事、关心病人、不迟到、不矿工、塌实工作,全心全意为患者提供服务,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在学习上,自从毕业到至今,我从没有放弃学习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用理论知识来联系实践,不断求知进取,在提高专业知识的同时也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修养。

当然,我还存在着经验不足,考虑问题不够全面等缺点,我将会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学习,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克服不足;我将努力找准自己的定位,尽自己的所能为医院作出贡献。

医生护士见习期自我鉴定范文3

夫见习,乃联络理论与实际之枢纽关键者也。

犹记去岁芬菲烂漫花之春,予乃肩包背囊,茕然一身立于贵院门下。俟呈递馆书既毕,阐明来意之后,幸蒙见留。始得朝暮骥附于诸名家之尾,随行出入而多窥奥妙。终能审明是非:是其所当是,非其定宜非,参议赞否,若合符契。进言补阙,如臂膀然。身兼数职:或操病历,会诊有类文书之细务;或典阅片,化验几同技师之剧职。濡染非浅,感知岂少?熏冶既久,受益良多。平常闲聊势必尊师以敬,友护以和,而归卧独处则内省以繁:临危接诊又宜调摄神魂,汇贯巧思以御病邪,期间务必设身处地,感同己受,尽力消弭其苦难。又须爱患如亲,侍之以孝悌大义,竭智平复其疮痍。然为学之事首推谨慎,从医尤然。忆昔受业于学堂之日每每心怀忧戚,只恐辜负如锦之光阴;及至寄身于贵院之时亦未尝面露嬉笑,为怕贻误良师之指教。因岐黄之术幽玄而难明,故不敢偶现懈堕,虑其难成而易废也。料惟知行若一,能期技术之上进;精诚行医,得济黎元于安乐!

时光荏苒,屈指已过年余。切切之言,早铭于胸;淳淳之音,犹绕耳际。今当别离,难免唏嘘。感佩之情,终世回思。

医院实习自我鉴定是每个实习生在实习结束的时候都要写的,自我鉴定反应了在实习期间的成功及进步,所以医院实习自我鉴定必须要好好的写,下面就是我们爱医人才网为您整理的医院实习自我鉴定(如果你还有兴趣的话还可以看看手术室实习自我鉴定):

我所学习的是护理专业,转眼学生时代就要过去,我即将离开美丽的校园,走上社会,走进医院,而成为一名救死扶伤的护士。本人从XX年进入XX职业技术学院就读以来,一直一严谨的态度和积极的热情投身于学习和工作中,虽然有成功的泪水,也有失败的辛酸,然而日益激烈的社会竟争也使我充分地认识到成为一名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大学生的重要性,但当真正接触到病人后,我发现,临床护理和书本上还是存在着差距,自己不仅右扎实的理论,熟练的操作,还要有爱伤观点等等年。无论如何,过去的是我不断奋斗、不断完善自我的一年。以下是我的护士自我鉴定:

第一、在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积极上进,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向党递交入党申请书;有很强的上进心,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服从命令,听众指挥。能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能积极参加医院和科室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能尊敬领导,团结同事。

第二、在学习上,严格要求自己,凭着对成为一名优秀白衣天使的目标和知识的强烈追求,刻苦钻研,勤奋好学,态度端正,目标明确,基本上牢固的掌握了一些专业知识和技能,作到了理论联系实际;除了专业知识的学习外,还注意各方面知识的扩展,广泛的涉猎其他学科的知识,从而提高了自身的思想文化素质。

第三、 在工作上,在科主任及护士长的领导下,我能做到上班不迟到、不早退。正确执行医嘱及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做好基础护理。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和三查七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工作中能理论联系实际,善于工作总结,遇到不懂的问题能及时向护士长及年资深的老师请教,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对待患者能文明礼貌的服务,做到举止、态度和蔼,急病人所急,想病人所想。除了完成常规的基础护理外,还熟练的掌握了专科知识和各项护理操作,经常下病房与患者沟通,及时了解他们的动态心理,并做好健康宣教。在实习结束,并总结了在医院实习自我鉴定。

第四、在生活上,养成了良好的生活习惯,生活充实而有条理,有严谨的生活态度和良好的生活态度和生活作风,为人热情大方,诚实守信,乐于助人,拥有自己的良好出事原则,能与同事们和睦相处;积极参加各项课外活动,从而不断的丰富自己的阅历,用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护理工作中。

以上是我的综合个人鉴定,以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不断努力地学习,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以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从而使自己的理论知识及操作技能更上一个台阶,以便能更好的服务于患者。争取做一名优秀的护理人员,以无愧于白衣天使的光荣称号!我相信自己一定行!

医生护士见习期自我鉴定范文4

将近一年的实习生活结束了。可以说,不管在理论还是在技能方面,都得到了提升。个人的专业思想也日趋成熟。于20xx年7月,来到xxx医院实习,是我最忙碌却又最充实的一年,是学习着并快乐着的一年,是收获的一年。

在这里,首先得感谢医院给我提供了这样好的实习环境和各种优越的实习条件,也感谢所有的带教老师对我的关心照顾和辛勤指导,让我能在踏上工作岗位之前拥有如此好的锻炼自己的机会,真的很谢谢你们,想对你们说,你们辛苦了。

我们学校学生只有三个同学一个组,轮转了九个科室。实习的科室都是医院精心安排的,教员带教有质量,每次当我们适应了这个科室的时候,在这个科的实习时间就过去了,不得不恋恋不舍的离开科室去下一个科室了。

我实习的第一站就是颅脑外科,在这里我们的实习时间有五周,但由于是我实习的第一个科室,对此充满了好奇与期待。我基本掌握了脑外科一些常见病的护理以及一些基本操作,是我从一个实习生逐步向护士过度,从而让我认识到临床工作的特殊性与必要性。以前在学校所学都是理论上的,现在接触临床才发现实际工作所见并非想象那么简单,并非如书上说写那么典型,好多时候都是要靠自己平时在工作中的经验积累,所以只有扎实投入实习,好好体会才能慢慢积累经验。

在骨科实习的x个月里,大大小小的手术经历了二十多个,值过三个夜班,一个周末白班。可以说,通过这些手术以及术后的处理,使我学到了很多。不仅有技术上的,还有人文关怀上的。在这短短的30天里,痛苦与快乐并存。

医生护士见习期自我鉴定范文5

工作一月来,在院领导和科室主任护士长的言传身教、关心培养下,在同事的支持帮助、密切配合下,我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对工作精益求精,圆满地完成了自己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个人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

为今后的工作和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将工作和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治思想方面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护理服务理念,适应新的护理模式,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积极参加一切政治活动,以服务病人奉献社会为宗旨,以病人满意为标准,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二、增强法律意识

认真学习《护士法》及其法律法规,让我意识到,法律制度的日益完善,法制观念的不断增强,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已成为人们的共识。

现代护理质量观念是全方位、全过程的让病人满意,这是人们对医疗护理服务提出更高、更新的需求,这就要求我丰富法律知识,增强安全保护意识,使护理人员懂法、用法,依法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学习方面

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医院和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及护理操作规程,落实制度,减少差错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无菌操作,保证孕产妇以及新生儿的安全。

贯彻“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理念,文明礼貌服务,坚持文明用语,落实到工作中的每个岗位,工作时间仪表端庄、着装整洁、礼貌待患、态度和蔼、语言规范。

对年轻护士认真传、帮、带,做好护师职责,努力提高护理病历书写质量及护理表格合格率;对出现的缺点、差错,认真总结、分析、查找工作隐患,防患于未然。

在工作过程中,我深深感到自身不足,对于各种传染病知识了解很少,明显感到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的紧迫性。

一是向书本学习,坚持每天挤出一定的时间不断充实自己,广泛汲取各种“营养”;二是向周围的同事学习,始终保持谦虚谨慎、虚心求教的态度,主动向同事请教,参加医院和科室组织的各种传染病知识学习班;三是在实践中学习,把所学的知识运用于实际工作中。

医生进修自我鉴定总结篇(7)

我于今年11月份在大足县人民医院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进修学习。非常感谢医院领导和护理部给了我这次学习的机会,通过这次学习,受益非浅,感受颇深,现将学习中的所见所得总结如下:

一、护士分级。

县人民医院把护理人员分为辅助护士,初级责任护士,中级责任护士,高级责任护士。根据分级的不同,对护士的要求不同,分管病人的数量和病情程度不同。所对应的工资奖金等相应的酬劳也是有区别的。辅助护士就是新入职人员,在上级护士的指导下完成工作。初级责任护士就是入职1到3年,能够基本掌握常见护理操作,解决常见护理问题,中级责任护士就是能熟练掌握各项基础及专科护理,并能根据病人情况制订护理计划并组织实施。高级责任护士精通常规及专科护理知识和操作,有丰富的临床经验,能解决复杂及疑难护理问题,有组织,指导教学的能力。这样对护理人员的工作能力进行区分,使护士有了明确的职业生涯规划,护理质量的高低,好坏与护士的专业素质,独立思考能力是密切相关的。护士分级提高了大家工作的积极性,并督促我们能够主动进行学习,有较多的知识积累和信息储备,更好的为病人服务。

二,优质护理服务。

县人民医院开展的优质护理服务活动,改变了护士以“医嘱”为中心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使病人接受不同护理人员的片段护理转变为病人从入院到出院由相对固定的一名护士负责,实行8小时在班24小时负责的模式。将以往整个护理工作内容简单归纳为处理医嘱,打针发药等若干功能的功能制护理,转为小包干的责任制护理。责任护士具备专业的知识,能把握观察重点,在对患者落实生活护理的同时,对病情进行密切的观察,如在对病人进行床上擦浴时,会查看皮肤有无破损,压疮,出血点及皮疹等,发现异常及时联系医生采取措施,在为病人翻身时会注意保护导管,防止导管打折滑脱,指导正确翻身方法,保护患肢,避免加重患者痛苦。通过优质护理工作的开展,实行小包干责任制,护士建立了“我的病人”的理念,深入病房,对患者进行有效沟通,主动关心患者,提供疾病相关的健康知识,落实健康教育。提高护理质量。对于所负责的患者提供连续,全程的护理服务。

三,专科护理。

我所进修的科室是外科,他们非常注意发展专科特色,根据科室常见病印发的健康教育图册,挂在科室走廊上,非常的具体全面,通俗易懂,使病人对于自己所患疾病能有完整的了解。使专科护理操作标准化,规范化。病人入院后,责任护士要对病人做到八知道,即床号、姓名、诊断、病情、治疗、护理、饮食、检查阳性体征。从病人入院到出院会有全程的健康教育,和术后恢复指导。根据专科特色进行护理创新,针对手术部位特点制作的病号服,即方便了伤口换药和病情观察,也充分方便了病人。制作的垫枕使病人患肢摆放更为舒适,褥疮垫的使用有效的预防和减少了褥疮的发生,减轻了病人痛苦。

总之,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医疗卫生的要求也不断提高,护理服务已经不仅仅局限于打针、输液、发药等单纯的护理工作,而是越来越注重为病人提供全身、全方位的优质护理服务。通过这次学习,使我的护理服务意识和护理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最次,非常感谢医院领导给予我这次学习和提高的机会, 我会把进修学习到的知识和技能加以巩固并运用到实际的工作中去, 更好的为患 者服务,为医院的快速发展贡献力量。

护士进修自我鉴定(二)

20xx年3月,经神经内科推荐,承蒙医院领导、护理部的关心,我有幸到被派到四川华西医院神经内科进行为期6个月的进修学习,通过学习,我深刻领会了四川华西医院神经内科先进的护理服务理念和服务模式,开阔了视野、拓展了思路、提高了业务技能。同时,也发现了我院比较闪亮的一些地方,比如药品的下送、治疗室的管理、医嘱执行核对双签名程序等等,这些充分体现出我院护理队伍在制度落实、质量管理等方面不亚于大医院。现就我的学习体会总结如下:

一、华西医院神经内科介绍

华西医院神经科现有本部与上锦两个院区,四个病区,总床位300余张,建立并发展了脑血管疾病、癫痫与发作性疾病、运动障碍疾病、脱髓鞘与脊髓疾病、认知功能障碍疾病、周围神经与肌肉疾病、中枢神经系统感染与脑病以及杂病专业等多种亚专业方向,建立了西南地区神经疾病疑难重症诊治中心及神经重症监护治疗病房,对部分疑难、重症神经系统疾病的诊治已达到国际一流,国内领先水平。

二、学到的知识

神经系统疾病护理是内科护理学的一个组成部分,主要研究中枢神经系统、周围神经系统及骨骼肌肉疾病的护理,

它的发展与研究神经系统的结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诊断、预防、治疗的进展息息相关,神经内科的护理不仅仅涉及到病理、免疫、放射等学科,并与社会学、心理学等相互渗透。通过半年的学习,我对神经系统疾病的护理有了更深的感悟,在进修期间,我不仅掌握了癫痫、急性脊髓炎、脱髓鞘、神经肌肉病等神经系统常见病、多发病的护理。还重点掌握了脑血管造影术的护理、留臵PEG管的护理、视频脑电检测的护理。

(一)脑血管造影术的护理

1、脑血管造影术的定义:脑血管造影术是检查脑血管病的最有效方法之一。它是通过将含碘造影剂注入到颈内动脉或椎动脉,使脑血管显影,来了解脑血管本身的形态和病变,以及病变的性质和范围。

2、脑血管造影的适应症:①颅内血管性疾病,如动脉粥样硬化、栓塞、狭窄、闭塞性疾病、动脉病、动静脉畸形、动静脉瘘等。②颅内占位性病变,如颅内肿瘤、脓肿、囊肿、血肿等。③颅脑外伤所致各种脑外血肿。④手术后观察手术效果及脑血循环状态。

3、术前护理常规:①向患者说明脑血管造影术的意义及注意事项,以利配合。 ②术前1-2天进食易消化的食物,保持大便畅通,训练患者床上 排尿、排便。③行双侧腹股沟区及会阴部备皮,保持局部皮肤清洁,并检查穿刺部位皮肤有无感染、破损等。④建立静脉通道,一般在左下肢留臵套管针,以备术中临时用药和急救时用,亦便于术者手术操作。⑤术前6h禁食、禁水,术前排空大小便。⑥测量患者生命体征,并注意穿刺侧足背动脉搏动情况及双足皮 肤温度并记录。在足背动脉搏动最明显出做一标记,以便于术中及术后作对照。

(二)留置PEG管的护理

(三)、视频脑电监测的护理

三、护理新理念

(一)特色的健康宣教。

病房走廊的墙壁上整齐的挂着科室常见的疾病的讲解、治疗方法以及病人生活中的注意事项。每个病房内均挂有《神经内科健康教育手册》,内容包括:医院病区环境介绍、神经内科常见疾病及检查的健康指导、压疮跌倒高危因素及防护措施等。 每周一责任护士对患者进行一对一的个性化宣教,并将针对患者疾病的健康教育单粘贴于病员床头,建立健康宣教执行单。定期修订出版《神经内健康指南》的宣传海报,免费赠送患者学习。由于神经内科专科特色,随处可见压疮、跌倒高危因素和防护措施宣传海报张贴在病房及病区走廊。

(二)严格执行无菌操作

原则及注意事项 编辑

无菌操作原则:

1、环境要清洁,进行无菌操作前半小时,须停止清扫地面等工作。避免不必要的人群流动,防止尘埃飞扬。治疗室应每天用紫外线消毒一次。

2、在执行无菌操作时,必须明确物品的无菌区和非无菌区。

3、执行无菌操作前,先戴帽子、口罩、洗手,并将手擦干,注意空气和环境清洁。

4、夹取无菌物品,必须使用无菌持物钳。

四、进行无菌操作时,凡未经消毒的手、臂、均不可直接接触无菌物品或超过无菌区取物。

5、无菌物品必须保存在无菌包或灭菌容器内,不可暴露在空气中过久。无菌物与非无菌物应分别放臵。无菌包一经打开即不能视为绝对无菌,应尽早使用。凡已取出的无菌物品虽未使用也不可再放回无菌容器内。

6、无菌包应按消毒日期顺序放臵在固定的柜橱内,并保持清洁干燥,与非灭菌包分开放臵,并经常检查无菌包或容器是否过期,其中用物是否适量。

7、无菌盐水及酒精、新洁尔灭棉球罐每周消毒一次,容器内敷料如干棉球、纱布块等,不可装得过满,以免取用时碰在容器外面被污染。

护士进修自我鉴定(三)

我于四月四日至十日到重症医学科学习。首先,我非常感谢科主任和护士长能给我这次学习机会,学习时间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周,但学到了很多知识,自感受益匪浅。重症医学科成立于2009年,拥有先进的仪器设备,庞大的医护队伍,独特的病房结构等,给病人创造了一个安静舒适的治疗环境,在这里学习的这段日子,我感触良多。

干净舒适暖人心初次来到重症医学科的我得到了护士长和各位护理姐妹们的热情照顾。干净整洁的病房环境让人眼前一亮,24小时值守医护人员一对一提供全方位的护理服务。所有护理用具标识醒目,放置规范有序,方便快捷,每个床位配有各种垃圾桶并分类放置,床位之间配备感应洗手池防止交叉感染。病区内准备了纯棉的被褥、治疗体位用的各种靠垫、软枕都体现了医护人员的细心,护士们对待每一位病人不嫌弃,不急躁,用她们最适度的笑颜、最恰当的语言和最熟练操作为病人提供了更加人性化的服务,使每一个在这里接受治疗的病人有“家”的感觉。

技术精湛责任心这里的病人需要吸痰的很多,这给了我许多学习的机会。老师们正规而娴熟的操作让我认识到自己多方面的不足,一个病人气管插管、上呼吸机、输液泵、多个微量泵、保留胃管、尿管、深静脉置管、心电监护、口腔护理、会阴护理、翻身叩背吸痰等集于一身,作为护士你就得想到位、看到位、做到位,不让各个环节出现任何问题,这样习惯性的紧张忙碌已经让她们忘掉了辛苦,无论多么棘手的问题,她们都能迎刃而解,因为面对每一个鲜活的生命,她们都会全力以赴,自信心是她们成功的前提,这是她们大多数人的体会,在那里学习的我被她们的精神所感染。

优质护理心连心重症护理工作紧张而繁忙,病人的心理变化也非常复杂,但护士们耐心的安慰、细心的照顾、贴心的问候使得病人的情绪逐渐放松下来。一声真挚的谢谢、一个真诚的微笑,就是提高服务工作的动力,面对患者,面对工作医护人员得失无悔,很多时候被照顾固然幸福,可是拥有能力去照顾别人同样也是一种幸福。

在重症医学科里给了我很多感动,我虚心的学习,多次受到老师和护士长的好评,也在不断的自我完善中发现了许多不足之处。今后我将更加努力,为现在全面开展的优质护理服务和提升护理品位贡献力量。

护士进修个人鉴定(四)

多年以来我一直以严谨的态度和积极的热情投身于工作中,下面是我的工作总结,护士进修鉴定。如果你还在为个人鉴定怎么写?而发愁!不防参考一下文:护士进修个人鉴定。

自中专卫生学校毕业以来,在**学院担任护士工作已经有几年的时间了,虽然每天都重覆着一样的工作。但是几年来,一直以严谨的态度和积极的热情投身于学习和工作中,期间有成功的喜悦,也有失败的辛酸。工作经历使我认识到临床护理和书本上的理论知识还是存在着差距。同时也充分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一定要有过硬的专业技能和思想政治觉悟才能在这个高科技突飞猛进的社会主义社会拥有一席之地。于是,20**年1我又完成了**医科大学脱产两年的大专课程,使自己的理论知识有了质的提高。

在工作上,我积极配合上级领导和同事,正确执行医嘱及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做好基础护理,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和三查七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解决。在工作中能理论联系实际,遇到不懂的问题能及时向护士长及年资深的老师请教,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鉴定材料《护士进修鉴定》。对待患者能文明礼貌的服务,做到举止文明、态度和蔼,急病人所急,想病人所想。积极与患者沟通,及时了解他们的心理动态,以便让患者接受更好的治疗,并做好健康宣教。

在学习上,严格要求自己,凭着自己对成为一名优秀白衣天使的目标和知识的强烈追求,刻苦钻研,勤奋好学,态度端正,目标明确,基本上掌握了一些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熟练的掌握了专科知识和各项专科护理操作,作到了理论联系实际。除了专业知识的学习外,还注意各方面知识的扩展,广泛的涉猎其他学科的知识,从而提高了自身的思想文化素质。

医生进修自我鉴定总结篇(8)

法医损伤鉴定是以应用临床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研究和解决与法律有关的人体损伤等问题,进行检验并作出伤害程度等的意见和判断,法医损伤鉴定属于临床法医学的范畴。临床法医学和临床医学均属于应用医学,但承担的任务却截然不同。面对损伤,临床医生的任务是通过各种检查确定损伤并给予针对性的治疗,而法医损伤鉴定的任务也是为了对伤者损伤进行明确诊断,但紧接着的是对其损伤进行鉴定,明确有无损伤,是否新鲜及损伤程度。法医损伤鉴定因其自身具有的严谨性,必须做到客观、科学、合法,但伤者在前期就诊过程医疗行为的参与与后续法医据实鉴定的出发点不同,会造成伤者认为损伤鉴定不公平、不公正的问题,需要更进一步的解决。下面对此展开综述。

1.基层法医在鉴定时面对的几个常见问题

1.1医生初诊损伤创口的估算记录,造成记录的创口长度基本上较实际测量值长。某男,28岁,头部被他人用刀砍致头皮(发迹内)裂伤,病历记录为伤口长9cm,伤者来法医门诊时,往往开口第一句话是“我头上缝了十二针,医生记录9公分长,肯定够轻伤了”。所以在做鉴定之前,伤者认为自己的损伤已经足够重,瘢痕足够长以致能达轻伤鉴定标准,而在实际测量中,瘢痕长度为6.5cm,相差较大,你需要大量细致的沟通或许能让被鉴定人接受。因此初诊检查记录是否详细很重要,当人体受到外伤后,第一时间就医,当损伤涉及到刑事或者民事诉讼时,医生在初诊、抢救、清创缝合以及以后的诊疗过程中形成的检查记录,化验单,可以证明就医者是否有损伤及程度。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应细致准确的记录,例如有皮肤软组织损伤清创缝合前,如能详细的对损伤的部位、分布、大小、形状、数目、特征及附着物等进行描述记录,这些将会成为治疗终结鉴定损伤性质、程度及推定致伤物的有力证据。

1.2入院接诊检查记录时存在医学用词不够准确。某女,44岁,因与他人摆摊发生争执,被人用手抓伤右脸部。浅表抓伤,医生在病历中记录面部软组织挫裂创。医学上挫裂创为钝性物体直接挫压造成全层皮肤离断,对照定义,其损伤记录不够准确。

1.3诊断不够科学,一是伤者为达到目的会夸大或者隐匿病情、自伤或者疾病,医生在结合患者主诉后给予认定为外伤所致,比如耳部受到外力作用后听力下降,并检测确有听力障碍的基础上诊断为外伤性耳聋。二是经诊断性治疗及诊疗过程中的复查已经明确诊断,但是病历上未予以修正,给伤者造成错觉,必然存在这样的损伤。某男,39岁,因他人在自己承包鱼塘钓鱼时与他人发生争执,被人用鱼竿敲打头部致头皮裂创,入院CT大脑镰旁见斑点状密度影,境界欠清,印象为少许蛛网膜下腔出血,入院初步诊断为中型颅脑损伤:脑挫伤伴蛛网膜下腔出血、头皮血肿、头部软组织挫裂伤。五天后复查头颅CT示大脑镰旁见斑点状密度影,境界欠清,较前无改变,印象为大脑镰旁高密度影,考虑大脑前动脉影,然出院诊断还是同入院诊断,未予以修正,让伤者一直认为自己被打造成脑挫伤及脑内出血,我室受理该鉴定后,仔细阅其所拍摄的CT片,对其脑挫伤及蛛网膜下腔出血不予认定,根据损伤后造成头皮血肿及头皮裂伤出具轻微伤鉴定意见,伤者依据出院诊断不服鉴定意见,申请重新鉴定,经上级医院专家会诊阅片示颅内未见明显异常。

1.4医疗费用合理性问题存在,包括我室在受理鉴定过程中碰到不少体表软组织挫擦伤、肌腱损伤、指骨骨折等相对比较轻微的损伤在就诊过程中花费万元以上,有些是因为医药价格过高,有些则是伤者存在住院便是伤重,住院越久伤情越重的心态。伤者就诊费用增加,会加重其对伤情程度的预期,一旦损伤程度不够轻伤或以上,高额的医疗费用会造成双方扯皮,变成派出所十分棘手的调解难题和伤者对调解的不满,这样也造成了社会上的医疗资源的浪费。

1.5伤者隐匿病情或者之前的外伤史,当事人被打伤后,处于自身经济利益、心理平衡等需要,总存在着把损伤结果夸大,或者把之前的损伤归咎于此次外伤。黄某某,61岁,争执过程中被他人抓伤右眼致角膜表皮剥脱,球结膜下片状出血,经数月治疗恢复后,右眼视力依旧很差,否定之前右眼有疾病及受过外伤为健康视力,最后带至三甲医院眼科专科检查,发现胬肉瘢痕,才交代两年前视力下降做过胬肉切割手术。

2.解决对策

2.1完善临床医师培养程序和步骤,在培养过程中安排《法医学》课程内容。在国外,如美国、英国、日本、澳大利亚及印度等国家,《法医学》课程被列为高等医学教育必修课,学习医学科的学生没有《法医学》课程的学历与成绩将不允许参加医生资格考试。作为临床外科一线的执业医师,在大学本科培养课程设置中,开设法医学必修课程。或者在进入医院临床轮转实践过程中,增设相应的司法鉴定培训内容。可以增强临床工作责任心,不断提高临床医疗水平,也有利于临床一线外科医生掌握避免易于引发医疗纠纷及事故的常见原因[1],更精确科学的对受外伤入院病人做出病情诊断,以便就诊人员对自己的损伤有全面正面的认识。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临床医生或从事与医学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专业人员”可以受聘作为鉴定人,就某些专业性较强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因此鉴定人具有相应的法医学专业知识,掌握相关的鉴定程序尤为重要。

2.2提高司法鉴定人员的整体素质 因为司法鉴定中会涉及到案件的相关真实信息,因此对法医鉴定人员的要求也较高。随着医学知识的不断更新,法律不断的完善,作为基层法医应及时学习相关医学、法律知识,认真细致审阅被鉴定人就诊材料,对于临床医生就诊记录的内容应认真核实,对于前后检查报告单等材料应对比确定是否存在损伤,是否与外伤有关等。对于挫伤、擦伤、创口、瘢痕认真分别,细致测量,对于临界标准的损伤,应严格依照法律从旧兼从轻原则,鉴定就轻不就重。遇到疑难损伤,应积极寻求医学专家和上级部门的帮助。确定损伤程度时应严格对照新颁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做到有伤必有度、有度有依据。

2.3现行医疗就诊已经开展实名就医制度。只是在就诊时往往会存在只询问患者的姓名,而不对其身份信息进行确认的情况,这会造成部分冒名顶替现象的出现,对正常的办案造成了很大的影响。通过实行实名就医制度,医生在诊疗中尽可能的核实完善患者信息,减少冒名顶替现象的出现,杜绝隐匿伤病情可能[2]。作为基层法医,在工作中遇到被鉴定人可能存在此次损伤前已经受到过外伤或者交通事故的情况应积极了解事情经过,通过平台查证当时的交通事故出警记录,或者通过问询被鉴定人邻居等生活关系较近的人去核实。当然,医院众多,不可能跑遍所有医院翻查被鉴定人就诊档案,但是对于已经反映的就诊记录应至医院认真核实,避免被鉴定人隐匿伤情对鉴定结论造成人为影响。

2.4派出所出警民警在处理涉及到人民群众的人身伤害警情时,一是应及时用照相机记录或警务通摄像仪进行录像,保存纠纷双方受伤时或者伤后人身状况的第一手资料,既为后期法医鉴定提供了全面的资料,也杜绝了被鉴定人夸大伤情和自伤等诈伤可能。二是及时处理安抚伤者情绪,说明纠纷处理流程,适时的调解纠纷和办理案件,避免医疗费用不合理。

2.4规范鉴定的程序,作为基层法医,在一些人身损伤程度鉴定受理前应及时介入,了解受伤经过,对体表损伤予以印证,在一些体表的挫伤、擦伤、划伤、创口消失前予以照相记录,保存损伤后的原始资料,指导完善各项医学检查,以便能及时明确诊断,对受理鉴定及时准确的完成鉴定打下基础。

3.小结

在实践中,临床治疗和治疗终结后的伤情司法鉴定是一脉相承的,只有处于其中每一步骤的实践者都严格按照自己的程序,实事求是。临床医生为我们有效的保全医学证据,进行科学的疾病诊断,患者才能对自己的损伤有全面正确的认识,然后我们司法鉴定人员依据客观的损伤记录检查,出具科学的司法鉴定意见,为纠纷当事人双方所认可和接受。因此,必须建立更加完善的临床医师培训制度,有效的保全医学证据,进行科学的疾病诊断,提升鉴定工作者的综合素质、规范鉴定程序,落实鉴定错鉴追究,使法医鉴定工作能够朝着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促进法医鉴定结论的公正性、客观性,突出其在各类案件中的重要作用,更好的为和谐法制社会构建贡献力量。

医生进修自我鉴定总结篇(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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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例》多处与其他、法规、司法解释不相衔接甚至是相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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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事故范围的界定存在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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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条例》没有改变医疗事故鉴定缺乏公正性的,多头鉴定、重复鉴定仍然将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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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条例》在规定患者享有权利的同时,没有规定保障这些权利行使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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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条例》的赔偿标准虽然与《办法》相比有很大提高,但是仍然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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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文 摘 要

在简要介绍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较大改进,增加了患者的权利,提高了赔偿标准,完善争议处理程序的基础上,通过《条例》与我国其他现行法律和法规进行的可行性对比,并结合《“举例责任倒置”在医疗纠纷案中的》这一具体的司法实践,着重阐述了其存在的问题和缺陷,指出这是医疗法制化的瓶颈,这一瓶颈表现为五个方面:(1)对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条例》处罚有多处与其他法律、法规不相衔接,造成冲突;(2)医疗技术行业的特殊性及患者的个体差异性,使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的界定出现漏洞,模棱两可;(3)医疗事故鉴定成员的组成,多是同行业人士,势必缺乏公正性,诉讼过程中,如人民法院对其权威性提出质疑,指定其他组织代为鉴定,则造成多次鉴定、重复鉴定的问题;(4)由于医患享受信息的不对称,又缺乏保障患者行使知情权的措施,医疗机构如没有履行保障患者权利的义务时,法院也显得无能为力,有损患者的权利;(5)新的赔偿标准虽较以往有较大提高,但与《国家赔偿法》规定相比,显得苍白无力,后续也与民法的基本原则相悖,不利于对患者的保护,有待于改进;总之,《条例》与其他法律、法规存在明显的隔阂,各行其是,带有部门立法的缺陷,并没有达到人们对十年修法的期望。

关键词:医疗事故 条例 缺陷

近几年来,医疗事故作为热点问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层出不穷的医疗事故呼唤新的法律出台。2002年4月15日,国务院公布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定于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而1987年《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同时废止。相对于《办法》而言,《条例》重新界定了医疗事故的概念,对鉴定机关和鉴定程序进行了改进,增加了患者的权利,提高了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完善了争议处理程序。但与此同时,《条例》的缺陷也比较明显,并没有达到人们对修法的期望。笔者拟结合司法实践,对《条例》的缺陷进行简要,恳请指正。

一、《条例》多处与其他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不相衔接甚至是相冲突

1、《条例》规定与《刑法》相悖

《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人员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接受申请鉴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出具虚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一条是被有关专家及新闻媒体所称赞的优点或特点之一。从这一条规定本身看,确实具有一定的强有力的监督效果。但是,当我们从《刑法》角度来看此规定时,此规定就变得是那么地苍白无力。根据《刑法》第385条关于受贿罪的规定,构成受贿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人员显然不是《刑法》第93条第1款明确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因为中华医学会及其各地分会作为学术性团体,仅仅是社团法人。中华医学会及其各地分会依据《条例》接受卫生行政机构指派或接受医患双方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鉴定工作,只是一种履行被委托事项的民事法律行为。显然,《条例》第57条对所规定的行为定性错误,即使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人员从事了这样的不当行为,依法也构不成受贿罪。

2、《条例》规定与《民法通则》及其相关规定冲突

如前所述,《条例》规定了11个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在这些赔偿项目中,有关精神抚慰金的规定与《民法通则》及其相关规定相悖,仍将引起巨大的争议。《条例》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平均生活费。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在此之前,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规定,针对精神损害问题出台了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因素中除"受诉法院所在地(一般而言,同于《条例》规定的医疗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水平"外,还包括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及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五项因素。现在《条例》规定的精神抚慰金仅仅考虑了受诉法院所在地/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水平这一个因素,并且又针对造成患者死亡和残疾两种情况分别加以时间限制。这种规定不仅与前述最高人民法院该司法解释的规定和原则有冲突,而且明显不合理、不公平。

二、医疗事故范围的界定存在漏洞

《条例》重新界定了医疗事故的概念,扩大了权利的保护范围。《办法》和对医疗事故的界定最明显的差别是,条例规定构成医疗事故必须是导致功能障碍,办法规定是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医疗差错",现在可以认定为医疗事故。这样,过去在司法实践中大量的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的"医疗差错",现在可以认定为医疗事故。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事故的,及因患者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依然存在漏洞。

笔者认为就第一种情况即患者病情异常或体质特殊来说,应属于意外事件。只要尽了应有的注意义务,不存在故意及过失,可以不承担责任。由于医学的及病人的各异性,医生不可能考虑到任何可能发生的情形。如果将这种绝对注意义务加诸于医院,不但不合理而且也没有必要。但需要注意的是,医院对那些常见的特殊体质应承担注意义务。如针对青霉素过敏,如果医生没有按照规定做皮试,则显然医院应承担医疗事故责任。至于第二种情况,笔者认为又可分两种情形。一种是完全由于患方原因导致不良后果,而医院能证明自己不存在过失的。这种情形下,根据谁有过错谁承担责任的原则,由患方承担责任是公平的。另外一种情形是医患双方都存在过错,在这种情形下,笔者认为依旧应该列入医疗事故,不过应依照混合过错的方式由医患双方共同来承担责任。即可参照《民法通则》第131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三、《条例》没有改变医疗事故鉴定缺乏公正性的,多头鉴定、重复鉴定仍然将不可避免

《条例》对医疗事故鉴定规定的修改是最大的。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改为由医学会组织;鉴定机构由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改为专家鉴定组,鉴定方式明定为合议制,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过半数通过;建立医疗事故鉴定专家库,专家鉴定组成员由双方当事人在医学会主持下随机抽取,并可以有法医参加;改变鉴定机构等级,规定了鉴定的法定期限;此外还特别规定对医疗机构不提供鉴定材料导致鉴定不能进行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责任。这些规定通过增加鉴定机构和鉴定程序的公开性和民主性,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办法》中卫生部门"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的游戏规则"(注释1),有助于提高鉴定结论的公正性。但是这些规定并没有解决医疗事故鉴定缺乏公正性,以及多头鉴定、重复鉴定的问题。

1、即使没有部门保护,但行业保护问题仍然存在。《条例》中组成"专家库"的人员与现行1987年《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中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区别,仅仅是没有卫生行政管理干部。没有了卫生行政管理干部,并不能保证鉴定的客观、公正。因为在医疗鉴定中出现的庇护现象多数时候实际上是一种行业保护,而非部门保护(注释2)。这是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在人员的组成上,专家鉴定委员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并无多少本质区别。《条例》第22条规定,专家库由"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医学教学、科研机构"的和具备其他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组成。这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少曾担任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反观中华医学会,其43万会员中可能成为"专家库"的部分会员,大多是"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医学教学、科研机构"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少曾担任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换言之,如果作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委员由于行业保护不能依法客观、公正地从事鉴定工作,作为专家鉴定组成员就可以保证依法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这一"换汤不换药"的事实很难让人信服。

2、医学会并非负责医疗事故鉴定的唯一合法机构,多头鉴定、重复鉴定仍然将不可避免。《条例》把医疗事故的鉴定机关由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转到医学会,那么法院是否有权组织专家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司法鉴定)呢?《条例》没有规定,笔者认为答案应是肯定的。查清事实是法院的职能,法院有权组织专家鉴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由于《条例》并未规定医学会是本地区医疗事故鉴定的唯一合法组织,只有它的鉴定结论才能作为认定和处理医疗事故的依据。因此医学会就《条例》对其性质之规定而言并非法定鉴定部门,也就仅仅是人民法院可以指定的鉴定部门之一而已。这样,在诉讼过程中,不仅当事人可以协商选择医学会之外的具有医疗事故鉴定资格的机构,人民法院也可以指定医学会之外的具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资格的其他机构。而根据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6条之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显然,除非具有医疗事故鉴定资格的仅仅只有医学会一家,人民法院别无选择。否则,如果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或双方当事人均不同意由医学会负责鉴定,人民法院就应该从医学会之外的具有医疗事故鉴定的其他机构中指定鉴定机构。同时还需指出的是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鉴定并不是法院组织鉴定的前置程序,法院既可以对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不公正鉴定作出补救措施,也可以直接通过医学会直接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这样,多头鉴定、重复鉴定仍然将不可避免。

四、《条例》在规定患者享有权利的同时,没有规定保障这些权利行使的制度

在医疗事故中有一个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掌握全部信息,而患者对此完全没有支配权,无法掌握具体的信息。因此患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应予以倾斜保护。《条例》以知情权和选择权为核心,规定了患者的十二项权利(注释3)。增加了对患者权利的保护。无疑,这些权利对于保障患者的实体权利具有重要的意义。

然而,《条例》在规定患者权利的同时,并没有规定保障患者行使权利的措施。按照法理,面对权利一方,承担义务的一方如果没有履行义务,法律将责令义务人承担不利于自己的后果。但正如法谚所云:没有救济的权利不是权利。对应权利的是义务,对应义务的是责任,没有规定法律责任的权利和义务就没有强制性。从司法实践角度来看,医疗机构没有履行保障患者权利而应尽的义务时,法院无法判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也就无法保障患者的权利。

五、《条例》的赔偿标准虽然与《办法》相比有很大提高,但是仍然不合理

《条例》明确规定了医疗事故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这一规定,使医疗事故的具体赔偿有法可依,改变了原规定的一次性象征性赔偿办法,提高了赔偿标准。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条例》规定了对医疗事故受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但是《条例》规定的赔偿标准仍然比其他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低,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

1、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额度相比,远远低于国家赔偿额度。

如误工费赔偿,医疗事故的最高赔偿额是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比国家赔偿法规定降低了2倍;致人死亡的,所赔偿的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仅为6年的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而《国家赔偿法》规定的死亡补偿费为国家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0倍。两者相比较,差距太大,这不利于对患者的保护,有待于改进。

2、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对患者不公。

对人身损害是否应分期赔偿的问题,丹宁勋爵有非常经典的论述:"我以为在确定未来的损失--未来的支出以及未来收入的损失--赔偿时,让法官预料未来三四十年的事情或猜想大概要发生什么情形,在原则上是错误的。只要法官在判决的时候一次判给某人全部赔偿费,这类事情就是不避免的。你肯定会觉得这种判决是错误的。结果判决不是太多,就是太少,总是不合适。这个问题似乎应该这样解决:不要判给总的一笔,而应有个分期赔偿的制度。而《条例》规定,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这样能防止医疗事故久拖不决,避免患者及其家属经常来找医疗机构的麻烦,正常的医疗活动。这可能对受害者产生的不利影响。首先,当患者所受损害在一次性结算以后发生了新的变化而需要新的费用时,医疗机构可以无须承担任何治疗费用。因医疗事故给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有的是可以当时发现并给予相应的赔偿费用,但还有些是隐性的损害,其后果可能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显现出来,如果采用一次性结算,则对于这些经过一段时间才能显现出来的损害就无法给予补偿(注释4)。其次,通货膨胀的因素可以完全不被列入考虑范围之内。的通货膨胀产生的货币贬值对受害者的影响极大,以损害发生时为基准时进行医疗损害赔偿费用的一次性结算因此很难被认为是公平合理的。因为通货膨胀发生时,在此前一次性结算的损害赔偿费用可能连对受害人基本生活的保障都无法实现。

3、关于后续治疗费用的规定与民法的基本原则相悖

纵观世界各国医疗事故立法与司法实践,采用的最基本的原则都是"受害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承担因其过失侵权行为造成的一切损害,从而使受害人恢复到如损害未曾发生的状态"。这不仅是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原则,更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对于医疗事故后续治疗的费用,各国大都规定应当以"在医疗上和社会普通观念上都具有必要性和适当性"为依据加以判断,也就是说,医疗事故后续治疗费用只是要在医疗上和社会普通观念上属于必要且适当的,就应当给予赔偿。

《条例》关于医疗费的标准中规定,"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我国并没有关于"基本医疗费用"的范围及项目的规定。根据有关人员的解释,基本医疗费用可以参照"医疗机构所在地的省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加以确定。如果这一解释正确的话问题就产生了。一方面,广大的和小城镇尚未建立起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另一方面,即使在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地方,以医疗保险替代依据继续治疗的费用也不合理。根据1998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单位和个人缴纳。这样后续治疗费用要么得不到保障,要么是自己和单位支付,而不是由侵权者承担,这显然不公。

总的来说,《条例》对《办法》进行了较大的修正,具有明显的进步。但是也明显的带有部门立法的缺陷,并没有达到人们对十年修法的期望。《条例》现已实施三年有余,文中所列弊端显现无疑。或许还有不少弊端尚未显现,或虽已显现但因笔者资质所限没有发觉。《条例》中的规定应得到进一步的完善,笔者将此寄希望于即将颁布的民法典。

注释:

1、这是《办法》被批评的最多、最严重的地方。代表性文章可参见焦友龙:《医疗纠纷处理的六大症结》,载《法制日报》2001年10月30日;赵家仪:《谈医疗事故的确认及赔偿处理》,载《律师世界》2000年11期。

2、1992年春,以卫生部医政司特派观察员身份出席医学管会在洛阳召开“医疗事故纠纷防范与处理”讨论会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卓小勤在向记者回忆情景时指出,卫生部门某种程度上充当了“医疗鉴定委员会”的“替罪羊”,“‘部门保护’其实是老百姓的误解,在医疗鉴定中心出现的庇护现象多数时候实际上是一种行业保护”;“每个医生都会有这样顾虑,这次是别人出了事情,谁知道下次会不会出在自己身上呢”。引自黄琨、孙红英:《论的立法缺陷》,载

3、这些权利包括: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印病历资料:医疗机构对患者的病情、医疗机构措施、医疗风险等有告知的义务,患者享有知情权;发生、发现医疗事故、医疗过失行为等,医疗机构有通报、解释义务,患者享有知情权;在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患者有与医疗机械共同封存病历资料的权利;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患者享有与医疗机构共同封存现场实特、共同指定检验机构的权利;患者死亡进行尸检时,患者家属有权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有权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患者有权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参加鉴定的专家;患者有权对参加鉴定的专家提出回避请求;患者在专家鉴定组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过程中,有陈述、答辩的权利;等等。

4、例如:受害人因医疗事故而被误切除某个器官,但切除这个器官可能导致在若干时间后另一些器官功能的连锁不良反应,但在处理医疗事故时此种不良反应尚未成为《条例》规定的“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情形,则此后受害患者因治疗该不良反应而支付的费用无法得到赔偿。13参见卫生部副部长王陇德《关于修改工作的汇报》,载人民网。

1、杨立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新进展及审判对策》,中华医学论坛杂志社,2002,5

2、《条例》不作出规定是合理的。《民事诉讼法》是《条例》的上位法,下位法应服从上位法。《条例》作为行政法规,无权规定民事诉讼程序,更不能规定法院的职权。中国卫生杂志社,2004,1

3、杨立新:《中国民法典人格权法编和侵权行为法编专家研讨会讨论综述》,载http://civillaw.com

医生进修自我鉴定总结篇(10)

自踏入医学殿堂的那一刻起,我便深刻的认识到,“精医术,懂人文,有理想,能创新”是新时期下的医生所应具备的素质。校训“健康所系,性命相托”时刻提醒我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理论学习中,我克己求严,勤奋认真,顺利完成了必修课程。在良师益友的指导帮助下,系统掌握了医学知识,为日后进入临床打下了扎实基础。

作为一名药学专业的学员,只学习书本知识是远远不够的,是不能学以致用的,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才能把我们所学的知识带给人们,所以,我深入到基层在药品销售岗位接受锻炼。初到药店工作,老同事向我说明了零售药店与医院药房的不同,医院药房的药师只需凭医师处方发药,而零售药店的顾客大多是对药品认识较少的非专业人员,所以,销售人员在对顾客销售药品时,要尽可能的多向顾客说明药品的用途及性能,对每一个顾客负责,我所在的药店经营的有中药、中成药、西药、非药及一部分器械,现将实习学习情况作一个总结报告。

一、严守劳动纪律,以员工的标准要求自己

在实习期间,我严格遵守该院的劳动纪律和一切工作管理制度,自觉以医学生规范严格要求约束自己,不畏酷暑,认真工作,基本做到了无差错事故,并在上下班之余主动为到医院就诊的患者义务解答关于科室位置就诊步骤等方面的问答,积极维护了药学院的良好形象;并且理论联系实际,不怕出错、虚心请教,同带教老师共同商量处方方面的问题,进行处方分析,大大扩展了自己的知识面,丰富了思维方法,切实体会到了实习的真正意义;不仅如此,我们更是认真规范操作技术、熟练应用在平常实验课中学到的操作方法和流程,积极同带教老师相配合,尽量完善日常实习工作,给各带教老师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通过实习笔记的方式记录自己在工作中的点点心得,由于我的主动积极,勤快认真以及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各科室给予的好评。

二、如何做好药品知识及医学知识的学习

药用植物学在中药材鉴定中的应用意义重要。大部分情况我们根本不用理化鉴别的方法,只用植物形态学的鉴别方法就可以鉴定。因为大多植物有其特有的遗传基因,于是能表现出基本稳定的形态特征,这样们我们在中药材鉴定中“努力寻找不同因子”就可以鉴定植物类中药材的真伪。例如:小品种中的石楠藤是蔷薇科的植物,而有时采购来的药材表现出:节膨大、有扁节,这是胡椒科的石南藤的特征,这样就很明确了只要石楠藤中出以上两种特征就可以断定药材掺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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