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调查报告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06 15:53:45

直销调查报告

直销调查报告篇(1)

1.1调查背景

互联网时代,电子商务飞速发展,“网购”、“网赚”等词汇在互联网上炙手可热。随着网络的发展和普及,一些传销组织开始以“电子商务”、“网络团购”、“网络广告”、“网赚”、“网上购物”、“淘宝网店”、“网络直销”、“网络营销”、“网络”、“网络加盟”、“网上学习培训”、“网上基金投资”等名义拉人头发展下线,致使大量网民受害者深陷泥潭。

为此,我国最早创办、也是目前唯一一家以研究与传播电子商务、网络营销为己任的第三方研究机构——(China e-Business Research Center),通过联手中国反传销协会、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启动了“2010中国网络传销不完全调查”(b2b.toocle.com/zt/wlcx/),利用行业监测、问卷调查、用户反馈、专家座谈、案例研究等多种途径,掌握第一手资料,对网络传销进行了深入调查分析,并最终撰写了这份报告。

1.2调查内容

本报告主要针对以“电子商务”名义进行非法网络传销的企业展开调查,主要内容包括网络传销现状与特征、网络传销组织运作模式、目前网络传销企业的发展现状等方面。

1.3调查目的

本报告通过对网络传销的概念、网络传销运作模式、网络传销用户群体、网络传销的现状、特征等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希望能够警醒广大网友,避免被迷惑;也希望能够为工商执法部分提供参考资料,协助他们及时查处网络传销组织。另外,呼吁:全国广大网民与广大受骗者,及时揭露身边的网络传销组织,促进电子商务与合法直销的健康发展。

1.4调查对象

本报告主要针对打着“电子商务”旗帜的网络传销组织。传销分子将传统传销与电子商务相结合,利用网络发展下线。

目前,据政府通报、媒体曝光与本报告调查显示:目前国内已被查处或涉嫌网络传销的组织较为典型的主要有:“世联发商贸网”、“来吧团购网”、“南通E网商务”、“蝴蝶夫人”、“中国IPC异业联盟网”、“艺路通网”、“广西新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陕西西经发电子商务发展有限公司”“杭州安购科技有限公司(安贝特商场)”、“北京金亿盟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新智培训网”、“梦幻庄园”、“创想网络”、“流动的财富(Q8)”、“安格电子”、“富迪健康科技”、“全国兴村富民互助社”、“成都麦酷电子商务”,深圳遛遛网以及境外的“香港世界通国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香港月朗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百盛电子商务国际股份(香港)有限公司”、“香港美亚国际MDG电子商务”“香港MESUN(麦森)电子商务公司”、“香港MDG(麦酷”软件)”、“美国全球教育网”、“华盛机票预订中心网”、“、“英国TVI旅游快车”、“澳洲AD网络媒体广告公司”等。

1.5调查方法

作为国内唯一的第三方专业电子商务研究机构,秉承客观公正、科学严谨的作风,通过问卷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通过访谈长期致力于打击传销的草根研究员,深入了解传销内幕;通过对话身受其害的群众,深入分析网络传销成员模式。

此外还通过自身调研掌握相关数据与信息。整个过程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科学性。

1.6报告时间

2010年8月—2010年11月(调查监测阶段)

2010年12月初—2010年12月底(研究成文阶段)

2011年3月初(公开阶段)

1.7报告执行

直销调查报告篇(2)

目前,国内的广告普遍存在着广告效果不佳,广告费用浪费的问题,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很复杂,其中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目前国内的广告效果调查体系尚不完善,很多企业在开展广告效果调查工作时,只片面地涉及到广告效果的某一方面,这样得到的结果并不能从整体上分析广告的传播效果、营销效果和品牌效果,更无法指导广告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由此可见,建立完善的广告效果调查体系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旨在建立更加完善的广告效果调查体系,为实际的广告调查工作提供支持[1]。

广告效果调查从狭义上来说,是指对广告投放后的传播效果或广告营销业绩的调查,而本文讨论的是广义上的广告效果调查,即为了获得理想的广告效果而进行的一系列调查活动,包括投放前调查、媒体调查,及投放后的效果调查[2]。投放前调查和媒体调查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广告主把握全局,相应地制定好广告计划,而投放后的效果调查则是用于检验广告是否有效,从而及时地作出反应。

1前期调查

1.1广告主调查

广告主调查包括广告主战略调查、组织调查、文化调查及产品调查。

广告主战略调查研究对象是企业战略步骤及企业当前所处战略阶段,这对于有针对性地进行广告策划是不可或缺的。

广告主组织调查包括对企业组织结构和人力资源的调查,它为广告战略提供背景支持。

广告主文化调查包括广告主外在和内在文化调查两种。外在文化调查指分析地域文化、传统文化及新兴文化对广告主文化的影响。内在文化调查首先要了解企业内部是否已形成特有的文化氛围,是否在员工中建立起共同的价值观,其次要分析消费者对广告主文化的认同度。[3]

产品调查包括对产品生命周期、市场份额、先期广告投放效果,产品知名度、美誉度等的调查,借此帮助决策者找准定位,分析产品的市场潜力,由此确定广告所要传递的核心信息,并制定合理的销售增长目标(广告效果测量指标中包含销售增长指标的完成情况)。

1.2广告环境调查

广告环境调查包括行业环境调查,竞争对手调查,政策法规环境调查。

行业环境包括经济环境,即广告主进入市场的消费者收入和支出两方面能力;人口环境,即人口总量、结构、分布、趋势,通过人口环境调查可以正确估计潜在市场总量;其他还包括社会环境、技术环境等。

竞争对手调查的对象是竞争者的市场地位、竞争战略、优势劣势、竞争者广告活动概况及广告策略。

政策法规环境指影响企业广告活动的政策、法规。政策法规的调查对象包括国际政治经济体制、国内经济发展战略,各省、市经济发展规划、政府有关法律、行业政策等。

2媒体调查

2.1媒体特性调查

2.1.1印刷媒体

印刷媒体主要包括报纸、杂志。报纸按发行地区分,有世界性、全国性、地方性报纸,发行地区与报纸覆盖面关系密切,也直接影响到广告覆盖面;报纸按内容分类,有综合类、财经类、娱乐类等,根据不同的内容,大致可以判断受众的某些特征,如文化层次、工作环境等,受众细分后便于选择媒体时综合考虑产品主要购买群与媒体受众之间的吻合度。杂志相对报纸来说,信息分类更细、受众更集中、针对性更强。

印刷媒体的优势在于信息可保存、重复接触率高,但即时性差,阅读受文化程度限制。

2.1.2电波媒体

随着电波媒体频道和栏目的逐步专业化,广告主投放广告时,应分清媒体栏目的受众定位,如新闻频道、财经频道、娱乐频道等,它们的受众群是不同的。

电波媒体的优势在于传播速度快、即时性强、冲击力强,但信息稍纵即逝,不易保存,成本较大。

2.1.3户外广告

户外广告包括灯箱广告、车身广告、霓虹灯广告、电子屏幕广告等,它的优势在于冲击力强、千人成本低、全时段、可保存。

2.1.4直邮(DM)和销售点广告(POP)

DM广告最具代表性的是超市直邮广告,很多大型超市都会定期向会员邮寄产品信息彩页,这种方式可以与客户直接沟通,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成本也较低廉。

POP广告最具代表性的是药店的店堂广告,走进药店,随处可见OTC药品海报,墙上的平板液晶电视中也循环播放着药品的宣传片。POP广告在众多媒体当中,最接近产品售卖场所,也就是说,消费者与这个媒体的接触最接近他的购买决策时间,研究表明,“所接受的信息距离购买决策时间越近对品牌销售的影响越大”,这一点上它有绝对优势。

2.1.5网络广告

网络广告凭借它与生俱来的优质的传播特性,在全球迅速走红,它的优势在于易更新、互动性强、成本低、制作简单,受众信息易收集,针对性更强。

2.2媒体试听众及频次调查

广告在经过选择的媒体上每出现一次,在目标消费人群中有多少人看到了该则广告,这就是广告的试听众,也称之为到达,它是描绘“面”的概念。同一则广告在媒体上出现若干次,目标消费人群接触到的次数就是频次,它是描绘“频率”的概念。在一定的广告费用前提下,采用试听众频次低的媒体,那么达到的面就相对较广;相反,如果考虑到频次高的效果,那么到达的范围就相对要小一些。

一般来说,告知性的广告可以采用到达面广而接触频次较低的媒体策略,如果要大力推广某产品的某项特性,或提高产品知名度,可以采用接触频次高的媒体策略。

2.3媒体冲击力调查

试听众和频次都是量的概念,只能说明某一广告受众广不广,受众接触次数多不多,并不能代表受众可以记住这则广告,或对该广告留下良好的印象,起到积极的促进购买行为的效果。所以我们必须考虑另一个“质”的概念——冲击力。这里的媒体冲击力是指各个媒体,各个广告单位所具有的广告表现潜力,是否有冲击力是选择媒体的又一重要标准[4]。

3后期调查

广告的后期调查指在广告投放后对广告的传播效果、销售效果和品牌效果的调查[5]。这三者形成广告投放后的效果评估体系,其中传播效果可以从感知度、记忆度、理解度、好评度、行动5方面来描述,感知度下可以设注目率、阅读率、广告到达率、频次四个测量指标,记忆度下设瞬间记忆广度、事后回忆率两个指标,理解度、好评度、行动可以用打分制量化后进行统计分析;销售效果下设广告边际效率、纯广告销售效果两项指标;品牌效果用知名度、美誉度、忠诚度来描述,用打分制量化后做统计分析[6]。

整理。

参考文献:

[1]王献锋,吴萍.谈广告市场调查报告的写作类型及其特点[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08(7):14-15.

[2]柴颂华,孔菲.浅议我国广告市场调查业的现状及发展战略[J].市场调研,2008(54):167-168.

[3]舒咏平.广告调查[M]武昌: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

直销调查报告篇(3)

【中图分类号】f71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209(2010)07-0-01

目前,国内的广告普遍存在着广告效果不佳,广告费用浪费的问题,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很复杂,其中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目前国内的广告效果调查体系尚不完善,很多企业在开展广告效果调查工作时,只片面地涉及到广告效果的某一方面,这样得到的结果并不能从整体上分析广告的传播效果、营销效果和品牌效果,更无法指导广告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由此可见,建立完善的广告效果调查体系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旨在建立更加完善的广告效果调查体系,为实际的广告调查工作提供支持[1]。

广告效果调查从狭义上来说,是指对广告投放后的传播效果或广告营销业绩的调查,而本文讨论的是广义上的广告效果调查,即为了获得理想的广告效果而进行的一系列调查活动,包括投放前调查、媒体调查,及投放后的效果调查[2]。投放前调查和媒体调查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广告主把握全局,相应地制定好广告计划,而投放后的效果调查则是用于检验广告是否有效,从而及时地作出反应。

1 前期调查

1.1 广告主调查

广告主调查包括广告主战略调查、组织调查、文化调查及产品调查。

广告主战略调查研究对象是企业战略步骤及企业当前所处战略阶段,这对于有针对性地进行广告策划是不可或缺的。

广告主组织调查包括对企业组织结构和人力资源的调查,它为广告战略提供背景支持。

广告主文化调查包括广告主外在和内在文化调查两种。外在文化调查指分析地域文化、传统文化及新兴文化对广告主文化的影响。内在文化调查首先要了解企业内部是否已形成特有的文化氛围,是否在员工中建立起共同的价值观,其次要分析消费者对广告主文化的认同度。[3]

产品调查包括对产品生命周期、市场份额、先期广告投放效果,产品知名度、美誉度等的调查,借此帮助决策者找准定位,分析产品的市场潜力,由此确定广告所要传递的核心信息,并制定合理的销售增长目标(广告效果测量指标中包含销售增长指标的完成情况)。

1.2 广告环境调查

广告环境调查包括行业环境调查,竞争对手调查,政策法规环境调查。

行业环境包括经济环境,即广告主进入市场的消费者收入和支出两方面能力;人口环境,即人口总量、结构、分布、趋势,通过人口环境调查可以正确估计潜在市场总量;其他还包括社会环境、技术环境等。

竞争对手调查的对象是竞争者的市场地位、竞争战略、优势劣势、竞争者广告活动概况及广告策略。

政策法规环境指影响企业广告活动的政策、法规。政策法规的调查对象包括国际政治经济体制、国内经济发展战略,各省、市经济发展规划、政府有关法律、行业政策等。

2 媒体调查

2.1 媒体特性调查

2.1.1 印刷媒体

印刷媒体主要包括报纸、杂志。报纸按发行地区分,有世界性、全国性、地方性报纸,发行地区与报纸覆盖面关系密切,也直接影响到广告覆盖面;报纸按内容分类,有综合类、财经类、娱乐类等,根据不同的内容,大致可以判断受众的某些特征,如文化层次、工作环境等,受众细分后便于选择媒体时综合考虑产品主要购买群与媒体受众之间的吻合度。杂志相对报纸来说,信息分类更细、受众更集中、针对性更强。

印刷媒体的优势在于信息可保存、重复接触率高,但即时性差,阅读受文化程度限制。

2.1.2 电波媒体

随着电波媒体频道和栏目的逐步专业化,广告主投放广告时,应分清媒体栏目的受众定位,如新闻频道、财经频道、娱乐频道等,它们的受众群是不同的。

电波媒体的优势在于传播速度快、即时性强、冲击力强,但信息稍纵即逝,不易保存,成本较大。

2.1.3 户外广告

户外广告包括灯箱广告、车身广告、霓虹灯广告、电子屏幕广告等,它的优势在于冲击力强、千人成本低、全时段、可保存。

2.1.4 直邮(dm)和销售点广告(pop)

dm广告最具代表性的是超市直邮广告,很多大型超市都会定期向会员邮寄产品信息彩页,这种方式可以与客户直接沟通,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成本也较低廉。

pop广告最具代表性的是药店的店堂广告,走进药店,随处可见otc药品海报,墙上的平板液晶电视中也循环播放着药品的宣传片。pop广告在众多媒体当中,最接近产品售卖场所,也就是说,消费者与这个媒体的接触最接近他的购买决策时间,研究表明,“所接受的信息距离购买决策时间越近对品牌销售的影响越大”,这一点上它有绝对优势。

2.1.5 网络广告

网络广告凭借它与生俱来的优质的传播特性,在全球迅速走红,它的优势在于易更新、互动性强、成本低、制作简单,受众信息易收集,针对性更强。

2.2 媒体试听众及频次调查

广告在经过选择的媒体上每出现一次,在目标消费人群中有多少人看到了该则广告,这就是广告的试听众,也称之为到达,它是描绘“面”的概念。同一则广告在媒体上出现若干次,目标消费人群接触到的次数就是频次,它是描绘“频率”的概念。在一定的广告费用前提下,采用试听众频次低的媒体,那么达到的面就相对较广;相反,如果考虑到频次高的效果,那么到达的范围就相对要小一些。

一般来说,告知性的广告可以采用到达面广而接触频次较低的媒体策略,如果要大力推广某产品的某项特性,或提高产品知名度,可以采用接触频次高的媒体策略。

2.3 媒体冲击力调查

试听众和频次都是量的概念,只能说明某一广告受众广不广,受众接触次数多不多,并不能代表受众可以记住这则广告,或对该广告留下良好的印象,起到积极的促进购买行为的效果。所以我们必须考虑另一个“质”的概念——冲击力。这里的媒体冲击力是指各个媒体,各个广告单位所具有的广告表现潜力,是否有冲击力是选择媒体的又一重要标准[4]。

3 后期调查

直销调查报告篇(4)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药品的召回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药品召回,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包括进口药品的境外制药厂商,下同)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安全隐患,是指由于研发、生产等原因可能使药品具有的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第五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和完善药品召回制度,收集药品安全的相关信息,对可能具有安全隐患的药品进行调查、评估,召回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应当协助药品生产企业履行召回义务,按照召回计划的要求及时传达、反馈药品召回信息,控制和收回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第六条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发现其经营、使用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或者使用该药品,通知药品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七条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和保存完整的购销记录,保证销售药品的可溯源性。

第八条召回药品的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协助做好药品召回的有关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全国药品召回的管理工作。

第九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药品召回信息公开制度,采用有效途径向社会公布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信息和药品召回的情况。

第二章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与评估

第十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质量保证体系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收集、记录药品的质量问题与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并按规定及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对药品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调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开展调查时,药品生产企业应当予以协助。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应当配合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有关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药品安全隐患调查的内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以包括:

(一)已发生药品不良事件的种类、范围及原因;

(二)药品使用是否符合药品说明书、标签规定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的要求;

(三)药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药品生产过程是否符合GMP等规定,药品生产与批准的工艺是否一致;

(四)药品储存、运输是否符合要求;

(五)药品主要使用人群的构成及比例;

(六)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批次、数量及流通区域和范围;

(七)其他可能影响药品安全的因素。

第十三条药品安全隐患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该药品引发危害的可能性,以及是否已经对人体健康造成了危害;

(二)对主要使用人群的危害影响;

(三)对特殊人群,尤其是高危人群的危害影响,如老年、儿童、孕妇、肝肾功能不全者、外科病人等;

(四)危害的严重与紧急程度;

(五)危害导致的后果。

第十四条根据药品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药品召回分为:

(一)一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

(二)二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

(三)三级召回:使用该药品一般不会引起健康危害,但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收回的。

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根据召回分级与药品销售和使用情况,科学设计药品召回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三章主动召回

第十五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分析,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要求进行调查评估,发现药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决定召回。进口药品的境外制药厂商在境外实施药品召回的,应当及时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境内进行召回的,由进口单位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六条药品生产企业在作出药品召回决定后,应当制定召回计划并组织实施,一级召回在24小时内,二级召回在48小时内,三级召回在72小时内,通知到有关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停止销售和使用,同时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药品生产企业在启动药品召回后,一级召回在1日内,二级召回在3日内,三级召回在7日内,应当将调查评估报告和召回计划提交给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收到一级药品召回的调查评估报告和召回计划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十八条调查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召回药品的具体情况,包括名称、批次等基本信息;

(二)实施召回的原因;

(三)调查评估结果;

(四)召回分级。

召回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药品生产销售情况及拟召回的数量;

(二)召回措施的具体内容,包括实施的组织、范围和时限等;

(三)召回信息的公布途径与范围;

(四)召回的预期效果;

(五)药品召回后的处理措施;

(六)联系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第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家对药品生产企业提交的召回计划进行评估,认为药品生产企业所采取的措施不能有效消除安全隐患的,可以要求药品生产企业采取扩大召回范围、缩短召回时间等更为有效的措施。

第二十条药品生产企业对上报的召回计划进行变更的,应当及时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药品生产企业在实施召回的过程中,一级召回每日,二级召回每3日,三级召回每7日,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药品召回进展情况。

第二十二条药品生产企业对召回药品的处理应当有详细的记录,并向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必须销毁的药品,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

第二十三条药品生产企业在召回完成后,应当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价,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药品召回总结报告。

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总结报告之日起10日内对报告进行审查,并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价,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和评价。审查和评价结论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药品生产企业。

经过审查和评价,认为召回不彻底或者需要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要求药品生产企业重新召回或者扩大召回范围。

第四章责令召回

第二十五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经过调查评估,认为存在本办法第四条所称的安全隐患,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召回药品而未主动召回的,应当责令药品生产企业召回药品。

必要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要求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立即停止销售和使用该药品。

第二十六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责令召回决定,应当将责令召回通知书送达药品生产企业,通知书包括以下内容:

(一)召回药品的具体情况,包括名称、批次等基本信息;

(二)实施召回的原因;

(三)调查评估结果;

(四)召回要求,包括范围和时限等。

第二十七条药品生产企业在收到责令召回通知书后,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通知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制定、提交召回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八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药品召回的相关情况,进行召回药品的后续处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对药品生产企业提交的药品召回总结报告进行审查,并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价。经过审查和评价,认为召回不彻底或者需要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要求药品生产企业重新召回或者扩大召回范围。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认药品生产企业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造成上市药品存在安全隐患,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但该企业已经采取召回措施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的,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

药品生产企业召回药品的,不免除其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药品生产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发现药品存在安全隐患而不主动召回药品的,责令召回药品,并处回药品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直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

第三十一条药品生产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拒绝召回药品的,处回药品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直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

第三十二条药品生产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停止销售和使用需召回药品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药品生产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采取改正措施或者召回药品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药品生产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药品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本办法规定建立药品召回制度、药品质量保证体系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的;

(二)拒绝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调查的;

(三)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交药品召回的调查评估报告和召回计划、药品召回进展情况和总结报告的;

(四)变更召回计划,未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

第三十六条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责令停止销售和使用,并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其他许可证。

第三十七条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拒绝配合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有关药品安全隐患调查、拒绝协助药品生产企业召回药品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或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

直销调查报告篇(5)

环境污染处理行业市场调查报告包含的内容有:环境污染处理行业市场环境调查,包括政策环境、经济环境、社会文化环境的调查;环境污染处理行业市场基本状况的调查,主要包括市场规范,总体需求量,市场的动向,同行业的市场分布占有率等;有销售可能性调查,包括现有和潜在用户的人数及需求量,市场需求变化趋势,本企业竞争对手的产品在市场上的占有率,扩大销售的可能性和具体途径等;还包括对环境污染处理行业消费者及消费需求、企业产品、产品价格、影响销售的社会和自然因素、销售渠道等开展调查。客户可根据自身要求研究最终的调研大纲。

环境污染处理行业市场调查报告采用直接调查与间接调查两种研究方法:

直销调查报告篇(6)

国家信息中心市场信息处 联合京沪两地重点商业企业推出相关市场调查报告,报告根据京沪商场每月的商场销售小票经过专业统计系统分析。调查产品涉及:女装、男西服、男衬衣、童装、羊毛衫、皮衣、休闲装、成人内衣、女士内衣、少儿内衣、T恤衫、羊绒衫、美容护肤、洗发护发、香水等,每月25日出版上述产品的市场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针对京沪两地不同产品从三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A、商场销售情况:不同商场的销售能力描述;

B、生产企业分析:各种产品生产企业的销售情况,市场占有率以及月度占有率变化;

C、品牌分析:具体描述品牌市场变化情况,每月市场份额占有走势。

直销调查报告篇(7)

移动营销回报升值

分析各种营销渠道优评与好评率的变化,报告显示,2011年之后,移动营销增长了7%,约领先SEO(6%)的增长,线下直接营销(5%),在线展示广告(4%)。相比2008年的结果,移动营销的变化令人注目,移动营销投资回报的优评和好评率比2008年增长23%。

2/3的公司实施邮件细分营销

调查中,细分是邮件营销中最常用的方式,有2/3公司实施了细分,20%的公司正计划实施。另一个较普遍的方式是常用邮件列表的筛选(52%),其次是鼓励内容分享(48%),业务推广邮件(40%)和二次营销(34%)。

从2011年后,这些营销推广方式呈下降趋势,细分营销下降了9%,视频营销下降了8%,业务推广邮件下降了7%,达到最大的跌幅,只有鼓励内容分享的方式上升了4%。

然而,公司受访者表示,近年来,细分是一个重点:30%的受访者将它作为三大优先方式,其它两个是战略/竞争规划与测量和分析(都占29%)。根据2011年12月欧美网络营销专业机构Strongmail和Zoomerang的报告,44%的受访者认为,提升细分与定位是三个最重要的邮件营销方式之一,仅次于提升用户参与(48%)。

直销调查报告篇(8)

二、反倾销应诉会计的基本理论

(一)目标有什么样的会计信息使用者和特性,就有对应的会计目标。反倾销应诉的会计信息使用者是国反倾销调查机关和进口国企业和相关单位。反倾销应诉会计目标是在与会计目标一致的前提下,以法律为准绳,对反倾销活动进行职业预判,对反倾销诉讼活动提供会计资料,对反倾销应诉进行会计举证,对反倾销抗辩提供会计支持,从而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二)基本假设反倾销应诉会计作为会计的一个分支,其会计基本假设与财务会计是一致的。但在具体要求方面,与财务会计稍微有所差异,其中最主要的是反倾销的会计主体假设。反倾销的会计主体,不再局限于企业自身,还包括在反倾销应诉中与企业联系密切的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和政府部门。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反倾销应诉会计保护联动机制,最大限度发挥各方作用,为企业反倾销应诉的胜利打下坚实基础。

(三)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具体包括以下要求:

(1)可采性。这是反倾销应诉会计信息中最主要的质量要求。所谓可采性是指采用调查机构认可的会计方法提供会计信息,并以此为基础计算产品的正常价值。提供的会计信息能否被申诉国的调查机构认可,对反倾销应诉的胜诉至关重要。因为,如果调查机构认为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不足以真实地反映产品正常价值,就会按照自己的方式收集会计信息来计算正常价值。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败诉的可能性就会很大。

(2)可比性。这一要求包含两层含义:一是要求企业选择的会计政策应该前后期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主要指企业内部的纵向可比。只有这样才可以避免利用会计政策的变更来规避反倾销法规,这是反倾销调查问卷、抽样调查和实地核查中对出口商品成本资料检查的一个重点项目,当被调查企业不能合理地解释会计政策的变更原因时。其提供的会计证据就很难被采信。二是为了满足各利益相关方决策的比较分析,企业对相同或类似的经济业务尽可能采用与其他企业相同的会计政策,以便于企业之间特别与国外竞争对手的可比,即横向可比。根据倾销的定义,将“正常价值”与“出口价格”进行公平比较后,才能判断是否存在倾销及倾销幅度的大小,这一比较是调查中争议的焦点。

(3)公允性。在实际操作中,有时会发现某一交易即使从会计学角度来看是公允的(交易双方自愿),但仍有可能被反倾销法认定为是对产业或社会存在不公平的倾销行为,这是由于财务会计理论与反倾销应诉会计两者对于公允的不同理解。财务会计的公允强调的是公平交易的过程,并坚信由公平的过程推导出的结果也必然是公平的。但反倾销应诉会计的公平理念不局限于交易双方的公平,更多的是指对一个产业或社会利益影响的评价。

(4)重要性。反倾销应诉会计中,重要性的判断依据也由原先的是否影响决策而变成了是否影响对争议中的案件的事实判断。一些在传统会计中看似不重要的误差,在反倾销中却可能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其他信息质量要求如及时性、可靠性、相关性等与财务会计基本相同。

(四)会计计量属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要求广泛运用公允价值,以充分体现相关性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而我国则是适度、谨慎地引入公允价值,以可靠性这一信息质量要求为前提。但在反倾销应诉中,其会计计量属性应以公允价值为主。目前虽然已有很多国家陆续承认我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但像美国、欧盟等仍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他们在反倾销中计算中国企业产品的正常价值时,拒绝使用中国企业本身的内销价格或成本。若要享受正常调查待遇,就必须进行个案申请,满足其条件,以证明自己是按市场经济体制运营并符合市场经济地位的会计要求。而在一个缺乏活跃市场或者说价格扭曲的经济环境中是不可能广泛运用公允价值的因此如果在反倾销会计中使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就等于向世界尤其是美国、欧盟等世界经济强体宣布:中国的市场经济已日益成熟,中国对市场经济发育程度充满信心。这对于提高企业在反倾销应诉中的胜诉率,提高在国际经济中的竞争力有着深远影响。

(五)会计报告反倾销应诉会计报告是供反倾销诉讼的各方当事人在进行反倾销诉讼时使用和参考的会计信息文件,其必须写明所依据的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资料,所采用的会计方法等,并且针对所调查内容有明确的结论。反倾销应诉会计报告虽然属于外部报告,但并不受外部使用者监督,只有在发生反倾销诉讼时为反倾销调查当局所使用。因此,其内容、格式、提供的指标相对比较灵活。首先,因为反倾销涉及的是进出易,在成本计算上应进行相应调整。其次,反倾销应诉会计报告会因为进口国的不同而产生截然不同的报告内容和形式,如欧盟和美国的反倾销调查问卷的不同必然会导致反倾销应诉会计报告的不同。再次,反倾销应诉会计报告需要建立出口产品和内销产品价格比较表、出口产品和内销产品数量比较表,以提醒企业防止倾销的发生,并在万一遭到反倾销调查时能及时举证进行抗辩。同时,对同行业竞争对手的产品销售情况和定价也应给予充分的关注,建立竞争对手产销情况统计表。

三、反倾销应诉会计的制度设计

(一)会计科目设计对于反倾销应诉会计科目设计,鉴于其与财务会计科目有很多相同之处,可以采用补充修订法,对现行会计科目进行修订和补充。在具体设计时,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1)增设总账科目。《反倾销协定》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使用“由原产国的生产成本加合理的管理、销售和一般费用及利润”按构成的推定正常价值来确定倾销幅度,并列出了调查机关如何得出在计算推定正常价值时使用的管理、销售和一般费用与利润的数额。在会计核算时,一旦不能直接取得正常价值,就必须按照协定的规定,采取正确的推算方法来推定产品的正常价值。为了满足核算产品正常价值的需要,在日常会计核算中可以增设“正常价值”总账科目,比照“售价金额核算法”进行会计处理。通过“正常价值”这一总账科目既可以核算产品的正常价值,又可以及时判断是否存在倾销的可能性,从而做好反倾销的会计规避。

(2)增设明细科目。对于一些虽然不属于财务会计核算所需但在反倾销应诉会计中所需的数据,可以通过设置一定的明细项目进行分类归集和汇总。仍以产品正常价值的核算为例,为了反倾销应诉会计核算简单、明了,可以在“正常价值”总账科目下增设明细会计科目,如“正常价值――××产品管理(销售、一般)费用”和“正常价值――××产品利润”。

(二)原始凭证设计反倾销诉讼中的会计举证和基于举证的会计抗辩,离不开会计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应诉过程中要求企业能完整地记录业务事项的全过程且所附的会计凭证能够证明该笔业务发生及处理情况。如一笔销售,会计记录应与销售合同、产品入库单、销售发票、货物运单、产地证、提单、装箱单、生产任务单、报关单、通关单、保险单、商检、收款凭证、外币结算、汇率处理等一系列原始单据保持一致。这就要求企业财务部门根据本企业业务的内容和范围、物流和资金流的顺序、内部管理方式和核算方法,在充分利用外来原始凭证的同时,设计和补充自制原始凭证,从销售合同开始,原材料采购、验收入库、领用、加H132时记录、考勤记录、支付和分摊各种生产费用、半成品的入库、出库、再加工、再支付和分摊各种生产费用直至产成品入库、发送、报关、货款回笼、结汇等,保证每一笔业务、每一个环节都能取得准确而合适的原始凭证。而且任何一张原始凭证均应该具备反映经济业务内容和执行责任两方面的基本要求,同时,要给出每一种原始凭证的流程图,并明确各部门对各种原始凭证的留存、保管责任。

(三)会计账簿设计反倾销调查中,备查账簿成为企业账簿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反倾销应诉中的许多资料无法通过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详细反映,需要利用备查账簿进行补充登记。如涉案产品在进口国进一步制造或加工的程度、涉案产品是否系经中间国转销至进口国、涉案产品是否由与涉案企业没有关系的制造商所提供等。再如,在填写调查问卷时,会要求反映生产每一被调查产品工人的技术程度,并按熟练和非熟练分别报告。因此,在进行工资核算时,除在工资文件中列示职工姓名、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各种补贴福利、各种扣款及实发工资等数据外,还应通过各查簿登记职工年龄、职称等资料,反映工人的技术程度,满足反倾销应诉的需要。

出口企业的财务部门应通过制度的形式确定备查账簿的种类和设置规范,明确备查账簿登记的岗位职责及备查账簿保管年限和保管责任。

(四)成本核算方法设计要保证所有成本费用合理准确地分-摊到涉案产品,需要企业选择合理的成本动因即成本发生的原因。按照成本性态分类,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属于变动成本,其成本动因比较明显,可分别按产品所耗原材料数量或金额和人工工时进行分摊,在反倾销调查时,很容易分摊到涉案产品成本中。但对于间接制造费用则不同,首先需要对其按成本性态划分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再依据合理的成本动因分摊到涉案产品成本中。

鉴于我国目前企业生产的实际情况,采用作业成本法尚有一定的难度,可借鉴作业成本法计算原理,进一步在会计核算中明确成本分配的成本动因,按照基于对产品作业的研究,找到各种制造费用与各成本之间的回归关系,构建成本分配矩阵,用这种关系来分摊各产品消耗的制造费用,充分利用各种手段追溯动因,是一种相对科学的成本分摊方法,更加真实地反映了各产品的成本。这样,就可以在现有成本制度下,更为理想地满足反倾销调查中对成本性态和成本分摊的分析。

反倾销调查中的产品成本还包括销售、管理与一般费用和包装费,具体来说,包括研发费、广告费、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等。由于期间费用很零散,按我国会计准则,这部分费用没有按产品进行分摊。只按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在利润表上集中反映。企业要想在反倾销调查机构规定的短时间内对这部分费用快速、准确地分摊到涉诉产品中,就必须做好这些费用的分类、登记备查工作。因此,在期间费用核算的细化方面,出口企业财务部门应增设期间费用登记备查岗位,对所发生的期间费用,可按部门进行归类登记,保存好发票、报销单等原始凭证。对与产品直接相关的费用如广告费在备查簿中要作详细标注,并与该笔费用的记账凭证建立索引关系。考虑到长途运输的因素,企业要采用很多方法对出口产品进行防潮、防水、防撞、防腐,因这部分费用资料是反倾销调查的重点对象之一,登记备查人员需要对包装及花费的人工费用等相关资料完整保存,并能在进行反倾销成本举证时及时提交。

(五)会计报告设计反倾销应诉会计的工作结果应以报告的形式系统的表示,作为证据以供反倾销应诉时使用和参考。反倾销应诉会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编制基础。在报告中,应披露所依据的具体会计资料及相关资料,所采用的会计方法等。(2)竞争对手的基本情况。了解竞争对手的基本情况,可以为反倾销应诉时进行会计抗辩、选择替代国等提供证据。具体包括竞争对手的国内销售价格、出口价格及数量、成本资料等。(3)出口产品与内销产品价格、数量比较表。一是出口产品与内销产品数量表。主要用来观察出口产品的绝对数量及占总销售数量的比例,以及相对于国内同类产品生产或者消费的数量是否突然大量增加。二是出口产品与内销产品价格表。主要用来观察出口产品的价格有没有低于内销产品的价格,或出口产品的价格是否有逐渐走低的趋势。

直销调查报告篇(9)

这份名为《在华跨国公司限制竞争行为表现及对策》的报告是由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牵头完成的,而针对跨国公司垄断竞争的调研工作早在2003年初就已经开始,由北京、上海、广东三省的工商部门与公平交易局共同开展。2003年3月和4月,公平交易局邀请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中国电子企业协会、中国通信工业协会、中国洗涤用品协会、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以及联想、乐凯、微软等国内外的行业领头者召开了两次座谈会,以了解跨国公司在中国市场所占的市场份额、外资并购情况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限制竞争行为。

2003年10月底,国家工商总局在广东召开了“跨国公司限制竞争研讨会”,对调研情况进行了初步小结,并邀请法律专家和经济学家对如何监管跨国公司垄断竞争行为发表了看法。2004年,调查报告以工商部门工作研究的形式发表在国家工商总局内刊《工商行政管理》上。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份调查报告将人们对于跨国公司损害民族产业的忧虑重新提上了议程,而在媒体眼中它成为了高举反跨国公司垄断大旗的先驱者,中国的《反垄断法》何时才能出台,开始为人们所关注。这则报告的牵头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平交易局,也逐渐浮出水面。

公平交易局是国家工商总局的16个直属单位之一,其名称虽然并不为外界所熟知,但是它所肩负的一项重要工作则可谓尽人皆知:打击非法传销。在1998年整顿混乱的直销市场时,这个“神秘”的机构大大地发挥了作用。此次调查报告正是由该局旗下的反垄断处来最终负责的。

不过,调研并非始于公平交易局,而是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的盛杰民教授去年所做的一份研究报告《警惕跨国公司在华限制性竞争行为》。起因则是国内的一名商家指控瑞典软包装巨头利乐公司,认为其在经营中存在不正当竞争以及不符合《价格法》的行为,如捆绑销售自己的机器和制作材料、设置行业壁垒等。利乐在中国的无菌软包装市场占据了95%的份额,而乳品包装更是其优势领域。盛杰民在研究中指出了利乐存在着一些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而早在1991年利乐就因为在欧洲的液体包装纸盒市场实施了滥用垄断地位和捆绑销售、限制竞争等不正当行为,被欧盟及欧洲法院判处巨额罚款。这使得工商部门开始关注利乐,从而开启了长达一年的调研。

原本只发表在国家机关内刊上的一份不起眼的调查报告,一个月间竟成为了媒体曝光率最高的词语。质疑来得如此突然,跨国公司们显然还无以应暇。微软避开了直接的询问,仅以三点声明做了回答,“微软全力支持中国根据惯例为保障公平贸易所做的努力;微软在中国的运营完全符合法律法规;另外微软将一如既往地支持中国信息产业的发展。”利乐公司则表示目前正在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尚不方便表态,但是在他们给记者发来的一份市场份额说明中强调了“乳品包装市场呈现多样化趋势”,公司占优势的纸质包装其实只占到整个液态乳品包装市场的33%。

与前两者避而不谈的态度相比,柯达则显得准备充分,在其发出的一份措辞严厉的媒体声明中,对人们质疑颇多的“九八协议”、收购乐凯股权等做了详细的说明,称“九八协议”是中央政府正式批准、所有程序和具体执行都符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绝没有限制其他外商进入中国,也没有形成任何限制竞争的局面;柯达仅拥有乐凯集团上市公司―乐凯胶片20%的股权;柯达品牌在中国市场50%的份额是消费者自愿选择的结果,消费者也完全能够从市场上购买到任何品牌的胶卷。

事出有因

这份看似突然的报告并不是工商部门的心血来潮之作,从报告的调研时间就可以看出其由来已久,而几年来,围绕中国民族工业与跨国公司之间的纷纷扰扰也为这样一份报告的出台做了注脚。

反倾销问题是束缚中国企业扩大国际贸易的最大难题。从欧盟首次对中国昆明的一家小型化工企业进行倾销调查以来,中国的民族工业遭遇了大大小小的反倾销考验,每一次都耗资巨大,耗费无数人力。世贸组织秘书处的统计数据显示,2003年全球世贸组织成员发起的194起反倾销调查中,就有54起是针对中国的。公平交易局的资料也显示,2004年第一季度中国企业遭受国外反倾销诉讼的数量,比去年同期增长了80%,涉案总额达到了3.3亿美元,涉及行业也越来越多。

在应诉反倾销的同时,中国企业也开始学习如何利用国际规则进行反倾销,自1997年中国第一起反倾销案―新闻纸案立案以来,截止到2004年3月20日,已经立案27起,涉及到21个国家和地区,产品涉及了轻工、冶金、化工、纺织等行业的20多种产品。2003年7月历时一年的欧盟对温州打火机反倾销案落下帷幕,中国打火机企业应诉成功,欧洲打火机制造商联合会最终撤回了诉讼,成为中国首例反倾销成功的案例。

此时,中国反倾销立法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如何以符合国际规则的反倾销法律法规来规避其他国家滥用反倾销法、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成为一个难题,尽管中国政府已经于2001年入世前夕就颁布了《反倾销条例》,并于2002年1月开始实施,在国际贸易中的不平等地位仍然困扰着还不成熟的中国民族工业。

2004年5月,美国商务部宣布对中国彩电业反倾销的终裁认定“中国企业对美国彩电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或存在实质侵害的威胁”,这个结果令人大跌眼镜,甚至有法律界人士称中国彩电业以最大的努力换来了最不想要的结果。

直销调查报告篇(10)

一、市场需求调查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产品销售对象的数量与构成,消费者家庭收入水平,实际购买力,潜在需求量及其购买意向,如消费者收入增加额度、需求层次变化情况,消费者对商品需求程度的变化、消费心理等。

二、市场供给调查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商品资源总量及构成,商品生产厂家有关情况,产品更新换代情况,不同商品市场生命周期的阶段,商品供给前景等。

三、商品销售渠道调查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渠道种类与各渠道销售商品的数量、潜力,商品流转环节、路线、仓储情况等。

四、商品价格调查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商品成本、税金、市场价格变动情况,消费者对价格变动情况的反映等。

五、市场竞争情况调查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竞争对手情况,竞争手段,竞争产品质量、性能、价格等。

·如何写调查报告 ·市场调查报告的格式 ·农村调查报告 ·中学生手机消费调查报告

·高中生调查报告 ·暑假调查报告 ·新农村建设调查报告 ·大学生调查报告参考题目

写法和要求

1。标题。一般来说,市场调查报告的标题没有严格的格式。它要求与文章的内容溶为一体.是文章内容的高度概括,用精练简洁的文字去表现文章的中心思想。市场调查的标题有:在标题里直接写明市场调查的地区、调查的项目和“市场调查”这一文种;在标题里直接提出某一种商品在市场上的问题,点明文章的中心,如《×牌冰箱被冷落》;用主标题点明文章的中心,再用副标题说明市场调查的项目、地区和文种;用大标题点明市场调查的项目、范围、内容和情况,用小标题说明全文的主要内容。

2。前言。前言部分用简明扼要的文字写出调查报告撰写的依据,报告的研究目的或主旨,调查的范围、时间、地点及所采用的调查方法、方式。

3。主体。市场调查报告主要包括概要部分、正文部分、结尾部分。这三点组成报告的主体。

4。结尾。这是全文的结束部分。一般有前言的市场调查报告,要有结尾,以与前言互相照应,综述全文重申观点或是加深认识。

社会调查报告范文:塑料袋的危害

一、问题的提出 现在城市污染越来越严重了,在空气中含有大量的有毒气体,这些看不见的气体也恰好是引发疾病的主要因素。可这些污染环境的杀手正是我们天天都在用的塑料包装袋,为此我对“塑料包装袋到底有什么危害?”展开了一次调查。

二、调查方法 1.上网浏览,再网上查一些有关菜市场使用塑料包装袋的数据。

2.查找书籍、报刊,了解。

3.实地调查访问,去菜市场访问买主一天要使用多少塑料包装袋,市民大多数在使用什么。

三.调查情况和资料整理信息渠道具体内容上网浏览。

1.使用塑料袋的数据:石家庄菜市场每天使用塑料袋约469万个,每年用去约40万吨。

2.查找书籍、报刊寻找( 塑料包装袋到底有什么危害?):进入生活垃圾中的废塑料制品很难回收利用,如果将其填埋,22019年的时间不降解,会导致大片土地被长期占用,加剧了土地资源的压力。不仅我们这代要被垃圾包围、也会使子孙后代失去生存的空间; 影响了垃圾的综合利用。混有塑料的生活垃圾不适用于堆肥,要从垃圾中分拣出来废塑料,这样又增加了堆肥成本。污染了的废塑料因无法保证质量,其利用价值也很低。

3.实地调查访问(去菜市场访问买主一天要使用多少塑料包装袋,市民大多数在使用什么?):菜铺一天大约要用掉250个塑料袋,市民大多数在使用塑料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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