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行政业务工作计划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03 15:46:14

社区行政业务工作计划

社区行政业务工作计划篇(1)

人口发展是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因素。当前,社区人口情况出现了新变化,流动人口不断增加,人户分离人员日益增多,稳定低生育水平存在反弹压力。同时,不同层次育龄群众对于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和预防艾滋病等公共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为民服务的机制有待于不断完善。

中央高度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指出“*”期间是保持低生育水平的关键时期,要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强调要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稳定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坚持不断创新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机制不动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基础在社区,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要充分认识加强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一法三规”的精神,在政府机构改革中,稳定各镇、街道、工业区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培育专业化的人口计生社工队伍,提高人员素质和工作效率。加强村(居)委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切实配备好村(居)委会人口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建立覆盖到组、楼道人口计生工作网络。推进建立私企计划生育协会联合会,实现企事业单位一把手工作责任制,实现社区人口计生管理全覆盖、网络化。要协调社区各方面相关的工作资源,妥善解决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场地、经费、机构、人员等具体问题,在推进社区建设和网络化管理中,全面加强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公共服务,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融入基层,面向群众,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管理,稳定低生育水平

(一)加强社区人口计生依法管理。各镇、街道和金山工业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积极推进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推进和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规范执法,严格按照制度做好各项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事务的办理,加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依法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规定,强化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维护育龄群众的计划生育合法权益。

(二)强化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完善以现居住地为主、现居住地与流出地相互配合的社区流动人口管理机制,积极推进流动人口源头互动有序管理工作,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社区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查验证、孕前管理、生育通报和执法检查,减少流动人口计划外出生数量,抑制流动人口出生性别比上升势头,稳定低生育水平。

(三)夯实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的基础。加强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和实有人口管理的需要,整合社区资源,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网络,加强计划外生育信息及时反馈,及时教育挽救;建立以社区实有人口为对象的信息采集、维护更新和统计机制,及时掌握社区实有人口变动情况;推进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提高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三、加强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公共服务,提高人口素质,构建和谐社会

(一)明确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的基本职能和工作任务

根据新时期本区人口发展和人口管理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公共服务机构应当具备宣传教育、政策咨询、行政事务办理、实有人口信息采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基本职能,并能够承担以下具体工作任务:

1、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主要任务:

(1)开展人口形势、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计划、婚育新风、关爱女孩、预防艾滋病等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服务;

(2)开展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社会抚养费征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等政策的咨询服务;

(3)协助开展再生育申请、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行政事务受理、办理工作;

(4)协助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金山工业区管委会开展实有人口个案信息和育龄人群计划生育信息的采集、更新和统计,开展流动人口信息通报与信息交换,以及其他人口计生业务统计工作;

(5)开展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计划、预防艾滋病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咨询和服务,落实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

(6)开展避孕药具的配送和发放服务,大力推广使用安全套;

(7)协助开展对村(居)委会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的工作指导。

2、村(居)委会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主要任务:

(1)向社区居民和家庭宣传人口形势、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计划、婚育新风、关爱女孩、预防艾滋病等科学知识,提供和发放有关宣传资料;

(2)向社区居民和家庭提供包括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社会抚养费征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等政策的咨询和事务办理服务,提供和发放有关资料;

(3)协助开展社区实有人口个案信息和育龄人群计划生育信息的更新和统计,开展流动人口信息通报与信息交换,以及其他相关人口计划生育业务统计工作;

(4)深入社区居民和家庭开展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计划、预防艾滋病等方面的指导、咨询和服务;

(5)选择适宜的地点和人群对象,开展避孕药具的发放服务,提高避孕药具的易得性,特别是要积极推广使用安全套,提高在社区的覆盖面和使用率。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社区人口计生公共服务开展

各镇、街道和金山工业区要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标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评审基本标准》的规定,进一步完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村(居)委会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的建设。

根据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的实际需要,以后台服务为形式,配备必要的服务用房和服务设备,原则上不少于80平方米。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布置服务场所和适宜环境,确保技术服务、宣传咨询、人员培训、药具发放、事务办理所需要的基础设施和基本条件落实到位。

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和村(居)委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名称应做到规范和统一。镇、街道、金山工业区一级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的名称统一为“XX镇(街道、工业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村(居)委会一级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的名称统一为XX“村(居)委会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

整合社区资源,合理配置人员。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根据辖区内常住人口数量和实际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功能,原则上配备2人,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做到岗位落实、人员落实。

(三)把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纳入社区事务办理服务中心的具体方案

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从方便群众、提供人性化服务出发,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将事务办理、家庭计划和生殖保健指导、免费药具发放等功能合并安排场地,形成后台一门式服务。具体内容为:

1、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事务受理窗口,公开受理项目,规范受理流程,实现便民利民。具体办理项目为:

(1)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受理再生育子女的申请;

(3)办理免费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申请;

(4)办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申请、登记和年审;

(5)受理待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申领;

(6)受理独生子女父母年老计划生育奖励的申请;

(7)受理婚后无子女公民年老计划生育奖励的申请;

(8)受理独生子女意外伤残补助的申请;

(9)受理独生子女死亡补助的申请;

(10)出具收养子女所需的计划生育证明;

(11)出具各类计划生育证明;

(12)采集输入户籍人口信息,完整率达到98%以上。

2、开展外来人口计划生育行政事务服务办理和信息采集,同办理外来人口居住证等行政事务实行工作资源共享,融外来人口管理、服务和宣传教育为一体。具体项目为:

(1)办理、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办理《*市流动人口生育联系卡》;

(3)负责采集外来育龄妇女信息,实现信息入库完整,及时输入*市人口信息采集交换系统,与外省市进行人口信息交换。

(4)为外来流动人员提供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服务。

3、创建家庭计划指导室和药具管理发放库,配合开展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咨询、管理运用人口信息采集交换系统、免费药具发放网络化等工作,负责开展社区家庭计划指导,做好避孕节育、优生优育、预防艾滋病等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指导、咨询等服务。建立人口学校,场地与社区学校资源实现共享,并出示标识。

(四)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窗口行风建设,以体现群众满意度为工作标准,努力提升管理与服务水平

社区行政业务工作计划篇(2)

(一)谋划经济社会发展

我委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统筹城乡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等方面进行深入调研,为区委区政府谋划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参考。

1.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研究起草《关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报区政府审议通过,经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实施;研究起草《关于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撰写《2013年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及后三季度经济形势预测》、《2013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2013年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及第四季度工作建议》、《关于2013年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情况汇报》、《近五年(2008—2012年)产业发展现状及2013年产业发展重点》,为区政府做好决策提供了经济社会运行方面的参考材料。2.统筹城乡发展方面:编制并实施《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组织申报百个统筹城乡示范项目;牵头撰写《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持续增加农民收入调研报告》;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开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

3.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区政府办已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并付诸实施,《中期评估报告》经两轮征求各镇(街)、部门意见和一次专家评审,历经六次修改,已基本形成送审稿,评估工作按预期时序进行中。

(二)服务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载体,我委把服务项目作为发展改革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握机遇,讲究方法,主动跟进,在服务项目上取得新成效。

1.编制并申报2014年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共申报项目40个,计划总投资346145万元,2014年度计划投资126373万元。

2.编制并报送2014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社会投资部分),共提出项目41个,计划总投资1943452万元,2014年计划投资380080万元。

3.编制并上报2013—2018年省级项目库入库项目计划表,涉及现代农业(1个)高新技术和新型工业(1个)现代服务业(19个)社会事业和民生(5个)基础设施(5个)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2个)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2个)及其它类(3个)共38个项目,计划总投资741.78亿元。

4.今年截至目前,我委共批准项目立项(备案)41个,投资额共94.25亿元。计划投资额超亿元的项目分别是:榕庄商业街、佳元·柳风水韵一期、滨江帝景四期、世界华侨华人交流中心、海航城二期、南国威尼斯城三期米兰园、“天街华府”、华中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新建及改造项目、湖度假区一期、庆豪·万景峯(一期)、荣达花园、荣丰·名苑、乾坤吉祥花园项目(一期)、水郡(一期)等项目。

5.为了建立“尚未硬化农村公路项目库”,按照市交通部门的要求,我委从今年6月初开始对全区未硬化农村公路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全面调查,初步统计全区有391条里程863.28公里农村公路未硬化,农村公路建设事关全区农村经济发展大局,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委将积极做好计划上报,争取上级部门资金支持,逐年安排建设,以实现自然村公路全部硬板化。

6.村邮站建设是为民办实事项目,我委按照《村邮站建设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抓好村邮站建设试点和项目选址、村邮站的简单装修与设施设备的安装、村邮员的选定等各项工作,全面完成2013年22个村邮站建设任务,争取明年再造51个村邮站,以实现“村村通站、户户通邮”的目标。

(三)车编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成立区小汽车定编办公室,对全区公务用车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调整党政机关及区直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编制,出台《公务用车使用及管理暂行规定》,严格公务用车配备的审批,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监督管理。

(四)加强政治、业务学习

1.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组织讨论相结合、学习贯彻精神与扎实推进工作相结合等方式,在全体干部职工中掀起学习党代会精神的热潮。通过学习,理清了下阶段的工作思路,明确了工作目标,突出了工作重点,收到了良好效果。

2.业务学习。组织业务骨干参加省发改委组织的“城镇化和区域经济发展专题培训班”学习,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

3.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措施》,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齐抓共管,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3年度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活动,深刻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做好整改落实。

(五)其他工作

1.根据上级安排和区委区政府部署开展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相关工作。

2.组织力量攻坚克难圆满完成夏瑶拆迁任务,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做好海航空乘学院、儒传村、景观大道等征地工作。

3.支持联系点工作,围绕委镇政府中心任务,配合做好产业园征地等工作,在人力物力上给予力所能及的支持。

4.2013年,我委答复省政协委员提案2件(均为协办件)。答复市人大建议11件,主办2件,协办9件,答复市政协提案6件(均为协办件)。答复区人大建议32件,主办25件,协办7件。省、市、区三级的建议、提案主要涉及经济发展、农村道路等方面,特别是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重点提案《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物价工作的建议》,我单位从菜篮子工程方面提出稳定物价的协办意见,并参与了协商督办会。

二、2014年工作计划

(一)根据区“十二五”规划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思路,通过调查研究,起草、完善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并做好计划报告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及形成报告草案报2014年度人大例会批准实施工作。

(二)抓好申报项目计划编制及上报。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全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上报和重点项目投资计划上报,加强与市发改委的沟通协调,争取我区更多的项目列入省市投资计划的盘子。

(三)抓好项目跟踪服务。积极跟踪项目进展,加强与项目单位联系沟通,优化项目跟踪服务,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协助区委区政府推动前期项目及早开工,在建项目加快进度,建成项目尽快达产,形成持续不断的区域经济增长新亮点。

(四)做好项目立项(备案)工作。

(五)做好城乡统筹工作,尤其是继续协调做好百个城乡统筹项目协调衔接工作。

(六)深入基层,跟踪年度计划报告实施情况,调研提出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切实做好我区农村公路现状调查及2014年计划上报工作和落实市下达给我区实施的农村公路建设任务。

(八)做好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相关工作。

社区行政业务工作计划篇(3)

(一)招商引资。负责制定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年度对外招商合作项目,组织与国内外投资者及各类经济组织的联系和投资合作,组织各种形式的联络互访、投资考察、招商洽谈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赴国(境)内外开展招商活动。

(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制定并组织实施开发区经济、社会及科技、产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着重抓好工业经济、科技和工业性投入(技术改造);综合管理开发区各类项目,做好项目的审批、审核报批、管理、会审和统计等工作。

(三)统计及统计管理。负责组织实施有关统计的法律、法规和规划;依据《统计法》和有关法规、政策,监督检查区内各部门和单位的统计和经济核算工作,协助配合市统计行政部门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牵头组织开发区重大国情国力和区情普查工作;搜集、整理、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开发区的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

(四)乡镇街道及社会事务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市政府授权,负责所辖范围内乡、镇、街道的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社区管理等社会发展工作;配合市相关部门做好农业农村、林业、水利和民政等有关社会发展与管理工作。

(五)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根据市政府授权,行使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组织、指导所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六)城市规划及建设管理。负责组织编制开发区分区规划、详细规划;负责规划行政监督管理工作,办理进区建设项目的有关手续;配合做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区内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安排与组织实施;负责区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联系、协调工程建设中的各种问题;负责组织区内建设项目的设计图纸审查,核定建设用地面积;做好进区项目开工前、投产前的筹建服务工作。

(七)配合、协调市公安、国土资源、工商行政管理、财政(税务)等部门派驻开发区机构开展工作。

(八)配合、支持和协调市各有关部门做好行政执法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配置,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内设6个职能处室(局)。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管委会的政务、事务工作,协助领导做好开发区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委机关各职能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工作进行督查;负责对外联络和宣传工作;负责电子政务、文秘、档案、保密等工作;负责处理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和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开发区的政策调研和课题调研工作;做好委机关后勤保障、固定资产管理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开发区财务概预算、收支计划的编制和建设项目资金的筹措、调拨平衡工作;负责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日常财务核算及资金管理工作,汇总、编制开发区财务报表;指导和管理区内单位的财务、会计人员开展工作;负责区内乡镇、街道、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联系协调区内财政、税务工作。

(二)政治处(监察室)

负责区内党的组织建设、干部教育、统战和思想政治工作,联系指导区内工、青、妇等群团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及区内乡镇、街道和直属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管理、考察、配备、调整工作;负责开发区党委的日常事务工作和区内乡镇、街道党委、人大、政府的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区内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及区内乡镇、街道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重大事项报告,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与落实。

(三)经济发展与统计局

负责编制开发区经济发展、利用外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科技和产业发展计划,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开发区工业经济发展与管理,科技和技改项目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负责经济统计及综合统计工作;牵头组织重大国情国力和区情普查工作;搜集、整理、全区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统计资料;联系协调区内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四)建设局

负责组织编制开发区分区规划、详细规划;负责规划行政监督管理工作,办理进区建设项目的有关手续;负责区内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安排与组织实施;负责区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联系、协调工程建设中的相关事宜;负责审核区内建设项目的设计图纸,核定建设用地面积;做好进区项目开工前、投产前的筹建服务工作;联系协调区内城市规划、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等工作。

(五)社会发展局(农村工作部、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负责拟订开发区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以及计划的分解落实、检查、考核等工作;负责区内综合治理、社区管理工作;负责区内计划生育、政法、人民武装等方面的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进区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经营所需的各项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区内乡镇、街道的农村农业工作;联系协调区内公安工作。

(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社区行政业务工作计划篇(4)

近年来,周口市川汇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川汇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周口市人口计生委的指导下,进一步深化城区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夯实城区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区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新机制,做到“两明确、三加强、建立四项制度”,有力推动了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改革城区体制落实属地管理

管理机制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运行的基础与核心。

1999年以前,川汇区城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沿用的是“单位负责,条条管理”的管理体制,全市市直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和驻周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市计生委城区科直接管理,1999年由新华街道办事处接管。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人口和计生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是:下岗待业人员、失业人员和无固定职业人员大量出现;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区;流动人口数量大幅增加;户籍制度的改革使农转非人员和人户分离现象日渐增多等等。这些现象和问题的出现,使原来城区的人口和计生工作以“条条”和户籍为主的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的发展。

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依据《国家计生委、民政部、中国计生协关于加快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的意见》,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为组长,主管计生工作的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的8个委局和5个街道办事处行政正职为成员的人口和计生属地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并以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两办的名义先后出台了《关于完善城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的意见》、《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关于明确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围绕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做到“两个明确”。

(一)、明确属地管理对象。

2003年9月,川汇区城区区划由原来的1个街道办事处扩大为5个街道办事处。市政府适时召开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改革会议,对原新华街道办事处管理的191个公共单位和24个社区居委会按照新的管辖区域重新进行了划分,在划分和交接过程中我们明确规定,所有公共单位无论级别高低,无论单位属性,其计划生育工作均有新的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同时,社区居委会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单位和居民的人口和计生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街道办事处统一管理驻本辖区的所有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工作、居住在本辖区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承担宣传动员、监督检查、组织协调、日常管理及综合服务的职能。辖区单位严格实行法定代表人责任制,自觉贯彻执行人口和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服从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管理、指导和协调。负责本单位的出生统计、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等日常业务,落实计生奖励和优惠等有关政策和保障措施。

各公共单位的计生工作既要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负责,又要向本系统的主管委局负责。市委、市政府还规定对有政策外生育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一级机构对其下属的二级机构有政策外出生的负连带责任。近年来,先后对8个二级机构有政策外生育的单位实行了“一票否决”,对其主管的6个委局实施了通报批评和黄牌警告等处理,对单位的正职和主管副职、计生专干分别进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社区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社区居委会是城市的基层组织,也是搞好城区人口和计生工作的落脚点。

新的管理体制建立后,他们按照《河南省城市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规范》的要求,制定了《川汇区创建规范化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首先在新华路街道通桥路社区开展了计划生育规范化社区试点的创建工作,今年三月在5个街道的所有社区开展了计划生育规范化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达到了“三个加强”。

(一)、加强了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楼院)门栋四级人口和计生管理服务网络。街道办事处成立有人口和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管理本辖区的人口和计生工作;每个社区居委会配备计生副主任;住宅小区或者若干个住宅楼组成的楼院配备一名楼院长,担任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员;选取计生协会会员、社会志愿者、退休老党员、老干部、低保户等人员担任楼长或门栋长。

在楼院长的配备上,他们做到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参加竞聘者要同时具备五个条件:一是女性;二是在本楼院居住;三是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四是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五是没有违反计生政策。通过民主推荐、笔试、面试、民主评议、组织考察,5个街道的24个社区居委会配备了480名计生楼院长,并对她们进行了岗前培训,使她们很快进入角色。为了更好地稳定队伍,调动其积极性,市财政每年增拨12万元经费,使24个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副主任月工资达到400元。市人口计生委每年从计生事业费中挤出十几万元,给计生楼院长每人每月发放20元的岗位补贴。

(二)、加强了阵地建设。

他们统一明确阵地创建标准,先后投入资金20万元,对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办公服务场所进行升级改造。每个社区居委会设立计划生育办公室、宣传教育室(人口学校),具备条件的设立健康咨询室(悄悄话室)、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图书阅览室、娱乐活动室等。在宣传教育室(人口学校)和康检咨询室设置了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孕节育、政策法规等宣传版面,在社区居委会和楼院附近设置了固定的人口和计生宣传版面、标语、宣传橱窗和政务公开栏,使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在社区能及时享受到计划生育的宣传服务。

(三)、加强了软件建设。

根据属地管理的要求,他们设计并统一印制了社区楼院人口和计划生育户口登记表,更新完善了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台帐。原来的社区居委会计生台帐是以户口为基准建立的,人户分离和空挂户的问题突出。今年三月份开始,他们逐楼逐户逐人进行排查登记,做到辖区不漏楼、楼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用了四个月的时间按现居住实有人员为基准,重新建立社区居委会的计划生育台帐,做到一楼一册,一户一页,并对已婚育龄妇女实行分类管理。

对居住在辖区内无固定职业、失业的以及与单位脱离劳动人事关系的已婚育龄妇女按主管类管理,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出生统计、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等日常的管理和服务业务。

对居住在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职已婚育龄妇女按协管类管理,此类人员由已婚育龄妇女所在单位具体管理和服务,并由单位所属的街道(镇)计生办向社区居委会出具全市统一的《川汇区计划生育管理证明》,工作单位定期向社区居委会通报该职工的生育节育及康检信息,由社区居委会协助单位进行管理和服务。对居住在辖区内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按流动类管理,对此类人员和常住人口一样纳入正常的管理和服务,做到同管理、同服务、同宣传、同考核。

经过4个月的努力,他们共建立已婚育龄妇女档案15289人,其中主管类2288人,协管类11669人,流动类1332人。排查出漏档漏管已婚育龄妇女655人,剥离和移交到镇村管理的已婚育龄妇女532人。目前社区居委会达到了“网络队伍建立健全,计生台帐更新完善,管辖区域不留死角,服务阵地温馨美满”。

三、建立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措施

为有效地开展城区属地化计生管理服务工作,他们建立了“四项制度”,实现了日常管理规范化。

(一)、建立定期清查和信息采集制度。

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定期对辖区居民楼院集中入户排查登记,对漏管漏档的常住和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及时建立楼院台帐,纳入管理和服务。楼院长、门栋长每周到所辖居民楼院了解情况,收集人口和计生变动信息。社区居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人口和计生工作例会,收集各楼院的新婚、出生、节育、迁出、迁入、失业、就业、流入、流出等信息,及时变更楼院计生台帐。

(二)、建立信息通报和手续移交制度。

严格落实公共单位与职工居住地社区居委会之间的计生信息通报制度。单位每半年向职工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出具全市统一格式的《川汇区在职已婚育龄妇女生育节育康检信息通报单》。对辞职、辞退、除名等脱离原工作单位的已婚育龄妇女,由单位在30日内向社区居委会移交计生管理服务手续,社区居委会接收到《信息通报单》和移交手续后向其单位反馈接收信息。

(三)、建立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制度。

街道计生办固定专职人员分片包段,主要负责沿街门店和较大的市场中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社区居委会对流入、流出居民楼院和背街小巷的已婚育龄妇女及时上门登记建档,协助街道计生办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查验、康检和催寄康检证明等工作。他们对流动人口全部实行免费办证、免费康检、免费四术、免费发放避孕药具的“四免一上门”服务。

(四)、建立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市委、市政府对各市直单位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其内部要建立垂直负责体系和目标责任制。市人口计生委对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实行分类考核。对纯属农村的永安路、紫荆路街道办事处按照农村的考核方案进行;对纯属城区的新华路街道办事处按城区的考核方案进行;对既有农村又有城区的杜甫路、孝义街道办事处分别按两种方案考核,其成绩按照城区和农村所占总人口的比例分别记分,合并后记入总成绩。

四、几点体会

川汇区城区的属地化计生管理体制改革之所以取得一些成绩,他们感到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

由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排除阻力,调动各部门、各方面的力量才能推动城区属地化管理机制的进行。为做好属地化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下发文件,明确了各街道办事处的管辖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市、街道两级财政每年都把城区和流动人口计生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足额投入到位,将城区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工作责任制,由过去的计生部门唱独角戏,转为“党政牵头、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得以真正落实。

(二)、社区建设是基础。

落实属地化管理与服务机制,关键是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只有加强社区计生网络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确保社区计生工作经费的到位,积极搭建社区服务平台,才能把城区计生工作融入到社区、服务到社区、落实到社区。

社区行政业务工作计划篇(5)

多年来,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在全国较早地实现了低生育水平。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臻完善,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日趋多元化,许多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人户分离现象不断增多,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大量增加,现有的管理体制难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紧迫性,解放思想,干事创业,认真解决影响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发展的思想观念、体制机制、领导方式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开辟新的途径。

二、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相适应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计划生育管理体制,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切实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不断改善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推动全省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促进城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任务目标。全面建立计划生育属地管理和流动人口以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体制;依法落实各类企事业组织和各类经济园区、城市居民住宅小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计划生育责任制,健全完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制度,强化对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的综合治理;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实到社区,深化计划生育居民自治,提高居民自治水平;充分利用城市公共资源,建立健全满足育龄群众需求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社区服务体系。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之内,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6‰以内,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07之内,晚婚晚育率保持在90%以上,尽快实现育龄妇女享有基本生殖保健服务的目标,使全省人均占有国民生产总值在全国的位次逐步前移。

三、健全适应城市特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体制

(一)落实计划生育属地管理。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下同)应当把辖区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以及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及特殊人口全部纳入管理范围,指导、帮助、支持居(村)民委员会依法实行计划生育居(村)民自治;指导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等依法落实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计划生育责任制;指导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依法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各类经济园区和城市居民住宅小区应当依法承担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责任。没有完全实行属地管理的地方,要积极创造条件,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尽快调整到属地化管理上来。没有建立社区的地方,要按照城市发展到哪里、社区就建到哪里的原则,加快社区建设步伐,为实行属地管理和计划生育居(村)民自治创造条件。

(二)实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计划生育责任制。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等应当依法建立并实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计划生育责任制,全面落实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做好本单位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地方政府做好临时用工及职工家属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落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奖励、优先、优惠政策和有关社会保障措施;自觉接受驻地街道办事处的指导、检查、监督、考核,有义务支持、协助和参与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对于不落实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

(三)深化计划生育居(村)民自治。居(村)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制定计划生育居民公约或者村民公约,依法签订计划生育协议(合同),约定居(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居民的婚育行为,实行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健全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形成计划生育居(村)民自治的良好运行秩序。要把计划生育居(村)民自治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社区建设、社区管理、争先创优等结合起来,提高计划生育居(村)民自治能力,为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发展奠定基础。

(四)完善计划生育社区服务体系。按照健全网络、完善功能、面向公众、搞好服务的原则,加强城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实施资源共享,完善以社区为载体的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全面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把计划生育纳入社区建设、服务、卫生、环境、综合治理、精神文明等项工作之中,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先进街道办事处和模范居(村)民委员会创建活动。通过深入扎实地开展“宣传教育进村、婚育新风进家”和“建设新型生育文化、建设文明幸福家庭”活动,大力普及晚婚晚育、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科学知识,最大限度地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晚婚晚育、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需求,引导广大群众形成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

(五)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人民政府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体制。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围绕办证、租房、用工、保健等环节,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谁管辖谁服务”和“抓雇主管雇工,抓房主管房客”的原则,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到无缝隙覆盖、无漏洞管理。对流动人口要坚持平等对待、依法维权、综合治理、优质服务,探索和总结新的管理模式。对失业人员、人户分离人员等特殊人群,应按照现居住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单位与街道办事处和居(村)民委员会搞好衔接,把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六)做好各类经济园区(含高新区、民营区等)的计划生育工作。各类经济园区要严格执行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落实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责任。当地政府已经按照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赋予经济园区计划生育管理职能的,各类经济园区必须认真履行,抓好落实;上一级政府没有赋予经济园区计划生育管理职能的,应由政府尽快明确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计划生育网络队伍建设,健全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制度,确保责任到位、管理服务到位。

(七)搞好城市居民住宅小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城市居民住宅小区要严格执行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落实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责任。居民住宅小区要有社区服务场所,完善管理和服务功能。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要依法落实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计划生育责任制。居民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要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小区自治范围,实行计划生育社区自治。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和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要自觉接受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的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协助所在地人民政府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八)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志愿者队伍的作用。计划生育协会和志愿者队伍是新时期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要重视和支持国有企业、三资企业、民营企业和流动人口聚集地、大型集贸市场等建立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发挥其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

四、健全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保障机制

(一)加强对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各地要把做好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摆在实施城市化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要认真研究解决新形势下制约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管理体制不顺、社区建设滞后、部门职责不清、法人责任制不落实、综合治理不到位等问题。要加强城市行政管理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和群众工作体系建设,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为搞好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领导保障。

(二)强化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针对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内外环境发生的变化,各级政府要组织动员计划、教育、科技、公安、民政、司法、财税、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建设、文化、卫生、广播电视、计划生育、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及计划生育协会、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彻底改变城市基层建设滞后于城市发展的状况,认真研究解决实行户籍制度改革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各项制度,形成职责明确、行为规范、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综合治理机制。

(三)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队伍。重点加强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机构、阵地、队伍建设,落实人员、责任和报酬,加强教育、培训和指导,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按照“精简、优化、规范、提高”的原则,建立完善公开选聘、竞争上岗、绩效挂钩、服务承诺、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能多能少的人事分配机制。坚持讲实话、办实事、报实数、求实效,加大对违法行政、“三乱”和弄虚作假等问题的查处力度,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

(四)加强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大力实施信息化带动战略,全面推进城市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和育龄妇女管理服务信息化。以建立和完善省际间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和异地查询为突破口,完善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和服务制度,探索建立人口信息资源综合数据库,逐步形成覆盖计划生育各项业务工作的信息化应用体系,实现资源共享。

社区行政业务工作计划篇(6)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落实政府责任;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坚持因地制宜,均衡发展,稳步推进。

三、工作目标

(一)认真实施《*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06〕12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2007—2010年)的通知》(市政发〔2007〕122号,以下简称“发展规划”)精神,建立覆盖城镇居民、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二)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科学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和投入机制。

(三)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有效合作机制,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六位一体”(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诊疗服务)功能。

(四)建立促进和引导医学人才进社区的相关制度。

(五)建立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居民满意度为主要指标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机制。

(六)实施社区卫生惠民政策,减轻群众看病经济负担。

四、工作任务

(一)不断调整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坚持政府主导,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充分发挥现有基层卫生机构的作用。根据城镇居民的实际需要和城市的发展,调整充实现有的社区卫生规划,重点是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新建城市居民区以及各县乡镇区域内城镇居民较为集中的社区。规划部门要按照有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建设标准,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有关项目规划当中,并在审批居民社区建设项目时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房屋、设施建设纳入建设项目并配套实施,确保社区卫生服务设施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各区县政府要按照规划的要求,负责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工作,建设投资应以政府投入为主,对规划设置在商品住宅小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由开发商按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标准投资建设。小区建成后,开发商应先将所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房的产权归属相关资料交所在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在取得区县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同意后,市级房屋管理部门方能为其办理有关销售手续。

各县政府也应按照市政府《实施意见》和《发展规划》的要求,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应以现有乡镇卫生院为基础,在居民聚集区设置,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加快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体居民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到2008年底,按照《*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方案》中规定的标准,完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工作,建成科室布局合理、形象标识统一、内部设施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区级医院、街道卫生院在整体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时,要进行原有集体资产的评估和人员身份的审核,区级编制、人事、财政部门应做好机构编制、单位资产和工作人员的转型设置工作。

(二)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经费投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从2008年起,市、区县政府要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综合能力建设投入作为卫生事业经费的主要用途之一,在城市新增卫生投入中重点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逐步形成科学、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和投入机制,切实维护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

落实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按照省政府确定财政补助标准,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人口数(包括非农业户籍人口、办理暂住证人口和流动人口)核定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补助经费实行预拨制,年终按照《*市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核拨公共卫生政府补助经费。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的“五免”惠民政策由财政予以补助。

加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改善社区卫生服务条件。对规划内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增加非经营性基本建设投资,基本建设经费由省、市、区县统筹基建资金予以落实,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基本医疗设备的投入计划。区县政府对没有业务用房或业务用房建筑面积达不到国家标准的,应投入资金予以新建,暂时无法新建的,由区县政府负责租用房屋解决,租金由区县财政全额补助,具备购置条件的由区县政府对租用房屋进行购置,用于社区卫生服务。市财政对社区卫生机构标准化改造、设备配备、医护人员培训等给予适当补助。

积极探索推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完善财政补助方式。对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结合实际情况探索开展收支两条线管理试点工作,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逐步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管理。财政部门应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收支两条线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财务监管。各试点区和有条件的区对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财政全额预算。

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政府规定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根据政府确定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对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建设、基本设备配备、医护人员培训经费,由市、区县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三)实行工作人员全员聘用、分配制度改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根据服务人群、辖区范围、服务模式、服务内容核定人员编制,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公开招聘、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绩效考核,推行人事和人事派遣制度。改革职工收入分配方式,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制度。实行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绩效相结合的工资制度,使绩效工资成为职工收入的主体,以充分调动社区医务人员为居民服务的积极性,提高服务效率。取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经济创收考核指标,严禁医务人员收入分配与医疗服务收入挂钩。

鼓励和引导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优秀大中型医疗机构离退休医生到社区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大中型医院、预防保健机构间的人员和技术交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医护人员应经过岗位培训,获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从事社区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还应通过培训获得市人口计生部门颁发的《计划生育技术人员合格证》。建立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需经过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方可进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四)建立社区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对基本用药实行由政府有关部门组织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以降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常用药品价格,减少药品流通环节,弱化药品收入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补偿作用。社区用药的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由市级政府指定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市、区县两级政府管理。全市统一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药品采购供应工作,以区县为采购和结算单位,由政府公开遴选出具有直接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送能力的经营企业进行集中配送。

有条件的区县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经同级政府批准,可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试行基本用药零差率销售,同级财政部门予以适当补助。对未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在实际采购价(中标价)的基础上适当降低其药品销售加价比率。

(五)确定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内容。落实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按照相应公共卫生服务技术规范,面向辖区居民免费提供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转变服务观念,改变坐堂行医的服务模式,发挥社区卫生服务特点和优势,深入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实行上门访视、家庭出诊、家庭病床、家庭护理、家庭健康指导、家庭康复指导等“六上门”服务,探索建立家庭医生制度。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行为,完善社区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规范,推广社区卫生服务适宜技术,实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收费“五免”优惠政策,即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普通门诊诊查费、门诊肌肉注射费、住院诊查费和住院Ⅱ级护理费,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主动服务、方便群众、规范转诊,控制医疗费用,切实减轻群众的负担。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按《*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的通知》执行。对承担街道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项目应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收费标准执行。

(六)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准入条件。严禁聘用不符合执业资质的人员上岗,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建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监督管理制度,维护服务秩序,规范服务行为,强化质量控制;建立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民主监督制度。

(七)建立技术支援与业务指导制度。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预防保健机构职责分工,建立医院、预防保健机构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技术支援与业务指导制度。调整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将由区县疾控、监督、妇幼保健机构承担,且适宜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的工作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实现公共卫生服务重心下沉和关口前移。大中型医院要建立长期技术帮扶、专家定期指导、开展巡回医疗、免费进修培养等制度,不断提高对口支援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能力、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疗机构双向转诊规范和基本流程,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工作程序,逐步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对重大疾病患者及时转诊治疗,恢复期病人及时转到社区康复。

(八)建立医疗保障有效衔接机制。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等医疗保障制度有效衔接的机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参保职工和居民有权选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医疗服务;逐步扩大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将符合规定的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含家庭病床)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增加中医药报销比例。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在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中的作用,引导参保人员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努力做到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在社区诊治,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利用效率。

(九)加强部门协作,实现资源共享。整合社区资源,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与社区建设、残疾康复、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协调合作,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平台,积极开展残疾人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服务。将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站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设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相关部门应提供必要的设施,并给予技术支持和经费补助。经审批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对城镇无业育龄夫妇和流动人口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经费实行全省统一票据,统一格式,报送区人口计生局审核拨付。

(十)积极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和必要设备,发挥中医药技术在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等方面的特色和优势,促进社区中医药的发展。逐步建成一批达到社区卫生中医药服务规范化建设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成1—2个全国中医药特色示范区,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五、工作进度安排

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方案设计阶段(2007年12月前)。各区县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各区的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基线调查工作。

(二)方案试点实施阶段(2008年1月—12月)。碑林区、新城区、莲湖区、未央区等4个试点区按照方案,开展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同时要做好经验的总结和方案的完善,注意加强监测和督导。

(三)全面实施阶段(2009年1月—12月)。在全市全面开展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四)调整推广阶段(2010年1月—6月)。根据前期工作情况,进行评估与总结,对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修订和调整,推广成功经验。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市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我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机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督促、指导全市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定期召开有关部门工作会议,为各区县提供政策与业务指导,加强信息沟通,开展经验交流,对成绩突出的区县给予表彰,并组织推广。

社区行政业务工作计划篇(7)

关于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的

请 示

市人民政府:

近年来,我区按照国家、省、市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的要求,在全区范围内扎实有效地开展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区创建活动。对照《国家计生委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评估指标体系》和《河南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市、区)评估标准》,我们于20__年7月对全区创建工作进行了综合自我评估,目前已具备创建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区的条件。现提出创建申请,请市政府审核。

当否,请批复。

附件:__*区关于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评估报告

二七年七月十八日

(联系人:__* 电话:____)

附件

__区关于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

评 估 报 告

__区是安阳市政治、文化、商贸、交通中心,辖*乡*镇、__个街道办事处、__个社区居委会,__个行政村,总人口__万,已婚育龄妇女5.7万人。近年来,我区按照国家、省、市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区)的意见要求,扎实有效地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创建活动。近期,我们组织有关人员,按照领导重视好、政策导向好、依法行政好、服务质量好、民主管理好、队伍作风好的“六个好”要求,以及国家和省人口计生委的评估指标体系,对我区的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区活动进行了严格认真的评估,从评估结果看,我区已基本达到了优质服务先进区的标准,现将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我区依照国家、省人口计生委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的要求和市人口计生委的统一安排,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思想,突出争创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区工作,以深化宣传教育为先导,以规范管理为基本,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群众满意率,推进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两个转变”,使我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步入了健康发展的轨道,圆满地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各项人口计生工作目标,政策生育率达到99.8%以上,出生统计准确率达到100%。连续几年群众满意率都在98%以上。尤其是省、市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会议召开以来,我们按照省、市人口计生委工作重心下移的指示精神,针对新形势下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大胆创新,锐意进取,构建了“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综合管理”的工作新机制,进一步提高了我区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二、领导重视,“创优”工作列入政府重要工作议程

区委、区政府多年来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列为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把搞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紧紧围绕优质服务,努力创造有利条件,为全面推进优质服务提供可靠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推进优质服务的全面开展,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直21个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优质服务领导小组,负责各级各部门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经费投入、队伍配备、部门分工、考核奖惩等问题,把开展优质服务列入各级各部门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状,定期检查、年度评比,确保优质服务工作的

顺利开展。(二)加大经费投入。区委、区政府为确保计划生育经费投入,20__年,按人均8.7元的标准按月进行了拨付。20__年按人均9.0元的标准投入到位,20__年按人均10元的标准预算,前6个月已拨付到位。同时加大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首次征收金额都在72%以上,总征金额达到90%以上,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区财政设立了独生子女专项经费,按照领证户名单,统一发放到对象手中,区纪检、财政、审计、计生部门联合监督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确保独生子女领证户的发放率达到100%。对双女结扎户和主动退回二胎指标的已婚育龄妇女均按规定给予奖励,对计划生育户除按规定给予奖励外,在入托、入学、就医等方面酌情补助或减免有关费用,在招工、征兵、划分宅基地等方面优先给予照顾。近年来,区财政投入大量资金对乡镇技术服务所、办事处服务所、村服务室进行了规范化改造,确保农村育龄妇女不掏一分钱就能享受到避孕节育技术、生殖健康服务。投资30余万元,按省定标准建成了中心机房、多媒体教室,成立了文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投资近20万元用于区、街、社区(村)计划生育微机室的建设。

(三)加强管理服务机制改革。由行政制约手段为主抓计划生育,改变为实行行政、法律、服务、宣传等多种手段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由突击、集中活动,改变为实行依法行政,开展经常性工作;由以乡(镇)办事处为主抓计生工作,改变为实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由计划生育单向性管理,改变为实行民主合同管理;由区、乡(镇)办事处、社区(村)等群众上门,改变为实行深入群众,服务上门,访问探视;由单纯依靠指令一刀切服务,改变为以群众需求为主的社会化服务;由以文件指导工作,改变为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分类指导;由单靠计生部门开展工作,改变为各职能部门配套联动,齐抓共管;由单一的指标考核,改变为实行计划生育综合考评。

三、深化改革,“创优”宣传服务工作崭现新面貌

几年来,我们紧紧依托“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努力构建“五改四化”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宣传教育格局,建设新型生育文化。

“五改”即:一是把宣传计生政策法规为主,改变为宣传政策法规与宣传生产科普知识并举;二是把单靠计生部门搞宣传,改变为宣传职能部门牵头搞社会大宣传;三是把只对育龄群众宣传,改变为对各阶段干部、群众宣传;四是把集中“覆盖式”宣传,改变为面对面指导的个性化“渗透式”宣传;五是把以传统的口号宣传,改变为现代化新闻媒体宣传。

“四化”即:一是内容系统化。为了深化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满足广大育龄群众的需求,我区与时俱进,对人口学校教材,计划生育宣传品及宣传内容进行更新。我区投资50多万元,用于社区(村)文化大院、生育文化一条街建设,相继创建了__村、__村等9个高档次的文化宣传阵地和20多个文化大院。充实了避孕节育知识、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科技致富等科学知识,拓宽知识涵盖面,增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趣味性和实效性,为建设新型生育文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主体多元化。全区由宣传部门牵头,在社区开设“人口与计划生育”专栏;教育部门在中小学开设青春期教育、人口教育课程;工会、妇联、团委、党校、计生协等对相关人群开展计划生育知识教育,全区形成了社会化的宣传教育格局。三是对象全员化。区委中心组,常年坚持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政策;组织部、党校对办事处干部、区直机关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办事处计生分管领导每年进行1—2次集中培训,区计生委每年两次对村级以上计生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办事处、社区(村)人口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对育龄妇女进行人口知识、计生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使不同的对象在不同的层次按时按期接受计划生育知识的系统培训。四是形式多样化。1、舆论宣传阵地标准化。全区80%的社区(村)都建成了计划生育宣传一条街或文化大院。人口学校、计划生育宣传栏,全区建设率100%,形成了浓厚的计生宣传氛围;2、舆论宣传活动经常化。每年计划生育宣传月、5·29协会成立日、世界人口日、9·25公开信发表日等纪念日我区都举办了大型街头集中宣传活动,另外,区计生委在“三八”、“五四”、“六一”等节日举办了独生子女运动会、智力竞赛等活动;3、面对面宣传个性化。区人口计生委创办了“文峰人口”网站,区便民大厅、各街道办事处和部分社区配有触摸屏,通过现代化的传播手段为育龄群众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服务。计生干部进社区(村)入户发放计划生育宣传品,定期上门提供跟踪随访服务,有针对性的解答疑难,使计生服务更加人性化、科学化,满足了广大育龄群众不同时期不同层次的计划生育需求。

四、积极探索,“创优”工作队伍建设日益完善

加强队伍建设,是搞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前提条件之一,为了激发内部活力,区委、区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区委组织部、区人口计生委联合制定了实施方案,将过去因人设岗改变为按岗配人,将过去的委派制、终身制改变为“招聘制”,将固定待遇改变为绩效挂钩。一是实行机构改革。我们优先保证计生机构人员的稳定及待遇落实,区机关、乡(镇)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保持了机构不砍、人员不减。在办事处保留了计划生育办公室和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办公室,今年我区重新招聘选拔了一批文化程度高、工作能力强、政治素质好、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年轻干部充实到社区一线,平均年龄35岁。二是实行公开招聘。由区政府监督,计生委和办事处组织,按照公开、公正、竞争的办法,对村级计生专干实行公开招聘,择优上岗。目前,全区60个行政村的计生专干全部通过竞聘实行了区管乡聘村用,平均年龄比聘前下降了10岁。今年还为全区52个社区选聘了53名社区计生宣传管理员,平均年龄27.7岁,其中本科学历占15%,大专学历占58.5%,高中学历占26.5%,计生队伍素质得到大幅度提高。三是加强培训。区计生委对微机、统计、会议、技术等专业每年进行2次严格的岗位培训,确保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我们还实行岗位练兵,强化

业务水平。每年都开展开展村级计生管理员岗位练兵活动,通过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技能比武、台帐资料展评等一系列活动,计生队伍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四是重视计生协会队伍建设。目前,通过整顿,健全了区、乡(镇)办事处、居(村)三级协会组织网络,成立了流动人口、个体私营企业计生协会,协会的生命力得到加强,协会的活动开展日趋活跃,真正体现了协会“生命力在于活动,凝聚力在于服务”的宗旨。各级协会利用春节、元旦、协会活动日、节假日等时机开展各种宣传服务活动,从生产、生活、生育三方面为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各级协会充分发挥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加有关计生工作会议,反映群众意见和需求,维护群众正当利益。五是加强行风建设。区委、区政府每年将计生部门列入行评单位,接受社会评议,计生部门实行公开承诺、阳光作业、挂牌服务,受到群众好评。20__年全区各部门行风评议中,区人口计生委名列第六名。五、健全机制,“创优”基层基础工作更加扎实

健全机制,夯实基础是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的先决条件。近年来,我们大力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充分发挥网络作用,着力实现工作重心的下移,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前提,以抓好重点人群管理为主线,对各乡(镇)办事处提出了“一手抓创优,一手抓基础工作”的要求,形成了以育龄群众为中心,融教育、服务和管理为一体的新路子,

(一)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体系。一是建立了流出地、流入地、用工单位三方信息互通,流动人口档案同建、同步管理的新机制,力争从源头上管住;二是建立健全了“四证一卡”社会制约机制,不断引导流动人口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力求管好;三是坚持寓执法于服务、融服务于执法,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生宣传、教育、管理、服务“四位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力争从内外环境上抓好管活。通过常抓不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我区流出人口办理《婚育证明》率达到96%以上,流入人口《婚育证明》计划生育查验率达到98%以上,对无证人员催办《婚育证明》率达到96%以上;计划生育管理率98%以上;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康检率达到99.3%以上。公安部门办理暂住证时检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率达到98%以上;工商部门在办理营业证时检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率达到98%以上。

(二)进一步落实了企业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一是和辖区内的企业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协议。积极协调企业计划生育工作,做到了企业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克服了企业计生工作无人管、无人问的现象。二是定期和企业领导班子开碰头会,听取企业计划生育工作汇报并专题研究企业计生工作,督促企业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经费、措施和奖励优惠政策。三是帮助企业组建计生协会。定期开展活动,帮助育龄职工进行健康检查,为他们开展综合服务,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四是加大对下岗职工的服务。我们根据各企业不同情况,和企业协商共同制订下岗职工管理办法,建立下岗职工管理档案,同他们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做到了人员下岗后计划生育不脱管、不漏管。对有下岗职工的企业,在精减机构和分流人员时,使其仍保留计生办和计生工作人员,并落实了相关待遇。

(三)推行居(村)民自治,夯实基层基础。我们把工作重心下移到社区(村),积极发挥党支部核心作用,以计生协会为载体,由居(村)委会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居(村)自治,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区人口和计生领导小组制定了全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实施方案,按照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优质服务的要求,指导各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完善《计划生育居(村)民自治章程》,制定居(村)规民约,规范计划生育合同化管理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使村级计生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轨道。目前,全区60个行政村已全部实行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不仅推进了计划生育理论创新、机制创新、工作创新和保障创新,还在全区统一制定了育龄人群计划生育全程优质服务流程,开展针对性的管理服务措施,增强了管理服务的效能,区规划、乡指导、村负责、户落实、群众受益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

六、提升质量,“创优”工作三项服务更加深入人心

多年来,我区以技术服务网络为依托,积极改革服务方式方法,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深入开展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保健三项服务,使全区技术服务工作由管理主导型转向了优质服务型。

(一)做到“四个加强”,搞好避孕节育服务。大力推进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我们制定了《关于推进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实施方案》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规范》。按照《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为了保护育龄群众的身心健康,帮助已婚育龄妇女选择并落实一项节育措施,我们坚持做到四个加强:一是加强避孕节育措施的宣传教育培训,使避孕节育对象和技术服务人员双“知情”;二是加强避孕药具零售管理,公安、工物价、药检、计生部门联合每年对药具零售点进行两次检查整顿,保证了药具质量;三是加强对避孕节育措施随访服务,及时解决手术对象的实际困难;四是加强技术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操作程序,严把术前思想、无菌消毒、术中操作、观察护理、术后随访等五关,多年来没有发生一例手术后遗症和手术事故,育龄群众对避孕节育服务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二)抓好“四个环节”,开展优生优育服务。按照省、市统一部署,20__年以来,我区实施了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制定干预和预防措施,突出抓好“四个环节”:一是搞好优生咨询培训,区宣技站、办事处技术服务机构设立优生咨询门诊,免费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办事处、村人口学校定期对新婚夫妇进行优生知识培训;二是开展婚前健康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测监护;三是开展孕期保健,对孕妇实行孕期全程保健服务,B超监督、跟踪监护;四是开展常见遗传疾病的咨询和普查。全区逐步形成了孕前、产前及新生儿三级出生缺陷干预体系,并对高危育龄人群实行了优生四项检查,几年来,先后对45例有出生缺陷的孕妇终止妊娠。孕期接受保健服务和孕情监测服务的人数达98%。

(三)依托技术网络,开展生殖健康服务。为适应育龄群众对自身生殖健康的需求,我们在大力实施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

的同时,大力普及性保健和生殖健康知识,开展性传播疾病、不孕不育症、妇科疾病、男性疾病的宣传、普及和防治服务,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已婚育龄妇女建立了生殖健康档案,每年对已婚育龄妇女组织两次免费生殖健康检查,育龄妇女接受规范的基本生殖健康服务率达到95%。三年来,先后查出各类疾病患者657例,并对患者进行了跟踪服务治疗,对病情较重的4例患者介绍到上级医疗部门就诊。目前,全区育龄妇女常见妇科疾病明显下降,广大群众基本享有了初级生殖健康服务。七、依法行政,“创优”工作法制建设步入新轨道

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不断健全,20__年以来,文峰区委、区政府进一步加强了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力度,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强化管理,使计划生育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一)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计划生育执法水平。一是根据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依法规范了各级各部门的计划生育执法责任,执法主题、执法依据、执法内容、执法权限;二是依法规范了计划生育执法行为,依法公开“一孩登记、二孩审批申报、社会抚养费征收、独生子女证发放、流动人口证查验、发放、手术并发症、禁忌症初审鉴定”等13个工作程序,落实了国家计生委的“七不准”规定;三是加强了计划生育执法监督。区政府每年提请区人大、区政协对计生执法工作进行审议视察,区法院、司法、监察、物价、财政、审计等部门根据自身的职责对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业务监督,计生部门层层实行执法公示、执法监督检查、执法评议、执法错案责任追究、执法服务承诺等制度。多年来,全区未发生计划生育行政违法案件。

(二)强化政策推动,依法落实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为了确保优质服务的开展,组织广大育龄群众积极参与,区政府出台《落实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决定》,区政府每年要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情况进行督查。区直部门有的放矢的出台一些优惠、优先和帮扶措施。譬如,教育部门对独生子女特困户减免学杂费、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对到技术服务机构就诊的独生子女父母或本人免收挂号费、为农村独女户提供免费健康检查服务等。去年来,仅区宣传技站就提供免费服务8642人次,工商部门为计生特困户和失来人员再就业减免各种费用7000余元。

社区行政业务工作计划篇(8)

一、指导思想

以建立“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新体制,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以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为重点,全面提高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

全面提升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础工作水平;发挥全区资源优势,以扎实开展示范化创建为载体。进一步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力争在年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部门职责明确化、管理工作制度化和维权服务政策化。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地点设在区人口计生委。联席会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区政府办公室、人口计生委、发改统计局、公安分局、卫生局、民政局、教文体局、人劳社保局、工商分局、房管局等职能部门组成。每季度首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对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日常化管理服务工作机制进行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途径和办法。

(二)明确职责。

建立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数据库。区人口计生委: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组织、协调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流动人口实行综合治理;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对镇办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评估;做好基层管理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与流动人口的户籍地建立经常性联系。

区财政局:依照户籍人口规范把流动人口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并组织、协调保证落实。

将资料录入微机数据库,各镇办: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建档立卡。纳入日常管理和服务,为流动人口提供相应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

组织辖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按规定参与生殖健康检查;协助镇办计划生育部门为流动人口料理相关计划生育证件。社区(行政村)开展经常性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宣传;依托社区卫生资源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应当核查其经现居住地镇办计划生育部门出具或查验过的计划生育证明,区公安分局、工商分局、人劳社保局:审批或料理流动人口暂住证、居住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劳务用工手续时。没有计划生育证明的应当定期通报给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对拒不履行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检查义务的流动人口育龄夫妻,可以根据镇办计划生育部门的提请,采取相应措施,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

应当核查其经现居住地镇办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区教文体局:料理流动人口子女入托、入学手续时。

应核查其《生育证》对无《生育证》应及时登记并于三日内通报医疗单位所在镇办计划生育部门,区医疗保健机构:为流动人口孕妇进行孕期检查及接生前。协助其依照有关规定处置。

督促物业管理单位积极配合社区居委会采集物业管理范围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区房管局:督促物业管理单位与镇办计划生育部门、社区居委会签订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协助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流动人口。

督促租赁房屋居住的育龄流动人口到社区(行政村)料理或查验《婚育证明》每周向社区(行政村)计生部门提供租赁房屋居住的流动人口的婚育信息变化情况,房屋租赁户和业主:要与社区(行政村)签订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并积极协助落实弥补措施。

(三)完善制度。

1.流入人口管理服务工作

1实行四项管理工作制度

及时采集、整理外地区、本单位流动人口的流入、新婚、生育、节育等信息,一是建立流动人口信息现代化采集制度。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按照省、市人口计生委关于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的具体要求。及时录入微机数据库,建立规范的管理服务档案。二是建立流动人口信息月报告单制度。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房屋租赁户要坚持每月向社区(行政村)演讲在本户居住、经营流动人口的基本婚育信息。三是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月核查制度。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各社区、都市村庄、商(市)场和流动人口用工单位,要坚持每月核查一次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和婚育信息。四是建立流动人口信息月访视制度。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专干要每月对辖区流动人口中的重点对象进行一次家访,核实其基本婚育信息。

2开展九项免费服务

实行流动人口的自我服务;二是通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商场、进工地”活动,一是社区居委会、大型工厂、企事业单位等流动人口聚居地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三是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避孕药具服务;四是免费为流动人口定期开展生殖健康检查服务;五是免费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每一年开展二次妇科病普查,免费向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育龄夫妻提供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六是免费为流动人口料理和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服务;七是整合社会公共资源,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空房、空岗信息服务;八是依法开展服务项目,开通维权热线,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九是制定出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让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家庭在政治上、生活上、经济上得到实惠。

2.流出人口管理服务工作

即:宣传教育制度、六个一”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信息核查制度、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演讲单》审验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维权服务制度和优先优惠政策落实制度。重点要落实好“六个一”管理制度: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前进行一次生殖健康检查、落实一项避孕节育措施、办一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一份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合同、指定一个联系人、每3个月寄回1份流入地全国统一样式的合格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演讲单》以下简称《演讲单》认真落实《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演讲单》审验制度;行政村要审验《演讲单》上的照片是不是已婚育龄妇女自己,实行八项工作制度。镇办要审验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寄回的演讲单》否合格。同时,行政村还要做好《婚育证明》催办和《演讲单》催要工作。

3.针对不同区域实行分类管理

1都市村庄和城乡结合部村

建立镇办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房屋出租户四级管理和服务网络。采取公开选聘、择优录用的方法配备管理服务站工作人员。村民委员会要加大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投入,各都市村庄和城乡结合部村要设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站。保证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正常开展,保证管理服务站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严格落实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和房屋租赁户家庭法人代表责任制,并依托公安部门治安防范机制,实现计生和公安部门流动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各都市村庄和城乡结合部村庄每季度开展一次“好房东”评选活动。

2社区居委会

各居民楼院招聘1名计生宣传服务员,建立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社区计生管理员楼院计生宣传服务员户代表四级管理与服务网络。社区居委会配备1名专职计生管理员。管理服务经费和人员待遇由区、办二级按比例负担。将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社区经常性工作,努力做到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投入。

3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

切实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员、经费和措施,建立和完善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定代表人责任制或主要负责人负责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单位内部及租赁本单位房屋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各类经济组织单位法人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实行计划生育工作的内容纳入其中,协助和引导员工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招用成年流动人口务工,应当核查其经现居住地镇办计生部门查验过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所持《婚育证明》未经查验的应当协助做好查验工作;对无《婚育证明》应当督促其补办。

4各类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

具体负责市场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各类市场实行主办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负责制。配备充分的人员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并接受所在地镇办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依据各类市场所在地镇办出具的年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通报,对于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市场,区人口计生委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各类市场每季度开展一次流动人口“好商户”评选活动。

四、考核方法

每年进行2次。考核内容为:核查《婚育证明》情况、通报流动人口信息情况。区人口计生委负责对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每季度进行1次。对流出地考核内容主要为:流出已婚育龄妇女操持《婚育证明》情况和流出已婚育龄妇女《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演讲单》寄回情况。对流入地考核内容主要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验证、登记建档情况和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免费健康检查情况。区人口计生委对镇办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五、奖惩方法

区委、区政府将在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给予惩办奖励;对没有尽职尽责完成目标任务的部门、镇办及主要负责人,对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职责好、工作有成效的部门、镇办。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一切评先、评优资格。

(一)被选为部级亮点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亮点单位的奖励所在单位50000元。当年年终计划生育综合考评加20分。

社区行政业务工作计划篇(9)

“十五”以来,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巩固中发展,逐步进入了稳定的低生育水平时期。全市人口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出生人口素质有了明显提高,群众的婚育观念不断更新,“九五”以来,全市出生率10.4‰,自然增长率3.8‰,妇女总和生育率下降到1.05,计划生育率连续六年保持在99%以上,出生缺陷率目前下降到5.77‰。同时,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实现了新的突破,所辖12个市区全部被省命名为“三为主”先进市区和优质服务试点市区,80%以上的行政村推行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近90%的村级实行了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在城市,已经连续六年实现人口负自然增长,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明显转变,率先实现了育龄群众人人享有初级生殖保健服务的目标。但是,城市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沿,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计划生育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企业深化体制改革和经济主体多元化的发展,弱化了“条”的计生工作力度,使“条抓块管”的双向管理体制难以落实;流动人口大量涌入,人户分离现象比较普遍,下岗人员不断增多,使以户籍地为主的管理模式难以适应;民主化、法制化进程的加快,使原来以行政制约为主的工作方式难以适应。同时,在“政企合一”体制下形成的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与市场经济的发展不相适应,群众计划生育实际利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社会养老体系尚不健全,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压力越来越大。另外,随着物质和精神文明程度的提高,群众对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的需求更加广泛和迫切,计划生育服务体系还不能适应这种新的要求等。

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新形势,市委、市政府认为,新时期城市计划生育工作面临很大的挑战,要保证其持续健康地向高水平发展,必须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深化改革,大胆探索,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城市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为此,我们积极实施了“四个调整”:

一是在工作重心上,由以往控制人口数量为主,转向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并重齐抓。由于人口连年出现负增长,控制人口过快增长已经不再是城市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为此,一方面,我市从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出发,在积极引进人才的同时,严格控制人口机械增长;另一方面,全面实施“优生示范工程”,大力开展优生优育系列服务,努力提高人口素质,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良好的人力资源。

二是在工作方式上,由以往管理少数人为主,转向管理少数人与服务多数人相结合,以服务多数人为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婚育意愿、价值趋向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提高生育质量、生命质量、生活质量已经成为群众的主要需求。为此,我们积极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由管理主导型向服务主导型转变,把工作的重点转移到提高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程度上来,使计划生育真正成为受群众拥护的“甜蜜事业”。

三是在调控手段上,由以往行政措施为主,转向强化宏观调控、落实综合施治。城市计划生育工作不断出现的新问题,要求必须改变那种就计划生育抓计划生育的工作方式,改变以行政手段和社会制约为主的管理模式,站在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综合治理城市人口问题。我市在制定城市发展规划时,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其中,使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在制定和完善教育、医疗、福利等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时,充分考虑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努力为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

四是在行为职能上,由原来部门行为为主,转向建立党政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机制。我们改变以往计生部门“孤军奋战”的局面,把计划生育职责落实到有关部门,市委、市政府亲自督查,落实奖惩;同时,针对城市计生工作力量不足的状况,充分发挥城市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优势,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建设,依托社区资源,协调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目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已经成为一项上下抓得最紧、社会参与最广泛的工作。

二、转变工作方法,建立适应群众需求的优质服务工作体系

市委、市政府认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本质上是人的工作,是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计划生育工作思路的调整、工作方法的转变,都必须围绕突出群众的主体地位来实施。为此,我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有效形式和方法,努力寻求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与符合群众意愿的最佳结合点,形成了以社区优质服务为核心的城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

一是依托社区资源,健全服务网络。近年来,我市社区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社区工作在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目标和调动群众积极参与方面具有独特作用,为新形势下城市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辟出了一条新路。为此,我们在加强社区建设的同时,把计划生育纳入社区发展中,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育医结合、服务群众”的原则,健全服务网络。在区级,充分发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生殖保健服务中心和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的作用,开展联手服务。在街、居两级则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建立服务机构。一是计生部门单独建立服务站;二是利用社区资源,在社区服务站建立计生、卫生合一的咨询服务机构;再就是采取与驻街医疗单位分片挂钩、合作共建。同时,依托社区力量,采取聘任、引进社区医疗人才等方式,充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力量,使计生服务机构成为生殖保健服务的主阵地。这样,既使社区资源得到了合理开发,促进了社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又拓宽了计划生育服务领域,较好地解决了城市计生工作力量相对不足的问题。

二是拓展服务领域,开展系列化服务。各级计生服务机构主要围绕避孕节育、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开展咨询、中介和技术服务。普遍开展了科技知识普及到人、生殖保健服务到人、排忧解难帮助到人“三到人”服务活动;对辖区内户籍和流动人口,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全面建立“生殖健康档案”,对患病妇女及时诊治或指导治疗;积极开展优生筛查、监测和咨询指导服务,全面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指导群众选择安全可靠、适合自身的避孕节育措施,全面推行知情选择工作。

三是融入社区文化,建设婚育新风。结合群众需求,在宣传内容上,由原来的以国情、政策宣传为主,转变到以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科普知识的宣传为主,提高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在宣传形式上,由过去的大声势、灌输式的宣传,转变到温馨化、个性化、咨询式教育,将多媒体技术、远程教育、电化教育广泛地运用到基层宣传教育中;在宣传对象上,由原来的户籍地已婚育龄妇女,扩大到整个常驻育龄人群。在开展“婚育新风进家入户”活动中,我们还开展了青年性健康教育、独生子女心理健康教育等特色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赢得了国际专家和国家领导同志的高度评价。

三、创新管理体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很大挑战,出现了老体制不行、老办法不灵的状况。为此,我们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积极改革创新管理体制,建立经济、法律、行政、服务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

一是完善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体制。为适应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针对不断出现的计划生育管理“盲区”,我市自93年起进行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了“条抓块管、以块为主、双向管理、双向考核”的属地化管理体制。近年来,又将过去户籍地管理和区街两级属地管理模式,改为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建立区、街、居和企业分级负责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属地管理模式。区级主要管理街道和辖区大型企业;街道主要管理居民委和辖区内中型和街办企业;居民委管理小型企业和辖区内居住人口。

二是不断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体制。作为沿海开放城市,我市外来流入人口常年保持在70万左右,约占户籍人口的10%。这些外来人口为繁荣青东山经济作出了很大贡献。同时,也给计划生育工作增加了很大难度。为加强对这部分人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我市以地方法规形式颁布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把这项工作切实纳入法制化轨道。同时,以政府规章的形式明确公安、工商、劳动、计生等部门在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方面的职责,并作为社区保安组织的重要工作任务,实行部门联合巡检和社区保安日常管理相结合,建立起经常性的综合治理机制。为保障管理经费到位,市政府明确规定,公安部门收缴的暂住人口管理费按20%的比例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仅去年就划拨给计生部门300多万元流动人口管理费。各级还加强了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工作,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实际困难,并象对常住人口一样为其提供各项生殖保健服务。

三是建立有效的企业计划生育管理体制。由于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原有的社会职能逐步剥离,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深刻的影响。为了防止企业计划生育工作弱化问题,我们在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的同时,在各类企业中切实落实企业法人代表计划生育责任制,并严格奖惩。另外,针对企业下岗人员增多的实际,为防止计划生育出现失控现象,我市根据不同对象分别采取了相应措施。对合同期内以及实行再就业托管人员,由企业负责管理;对重点人员和特殊管理对象,实行企业和街道双重管理;对解除用工合同的,由所在街道负责计划生育管理。

四是改革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制。针对日益突出的计生技术服务和妇幼保健服务对象、工作职能交叉的问题,为合理配置资源,更好地方便群众,我市合并区级计生服务站和妇保院,建立“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服务中心”,承担计生服务和妇幼保健两项职能。机构合并后,充分发挥了计生网络健全和妇保机构技术人才两方面的优势,提高了服务能力,拓展了服务领域,达到了“双赢”效果。

五是不断完善人口目标考核体系。随着工作思路的转变和工作重点的调整,我市不断改革完善计划生育考核评估体系。从过去以控制人口数量为主的考核,逐步转向稳定低生育水平与提高工作质量相结合,把群众的满意程度作为重要衡量标准;从过去以常规工作为主的考核,逐步转向常规工作与创新工作相结合,鼓励各级创造性开展工作;从过去每年统一进行两次考核,转为每年一次评估,通过分线、分类、分级的形式,实行统一要求与分类指导相结合、考核与评估相结合,更好地发挥了科学导向、有力保障的作用。

四、坚持面向新世纪,立足高起点,全面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发展

当前到21世纪初,是我市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的重要时期。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落实以及群众物质文化需求的日益增长,都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新的要求。今年,国家计生委主任张维庆、国务委员王忠禹和省领导同志先后视察我市计划生育工作,要求青岛不断创新,探索发展,“立足于创造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思路与经验,树立东山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开放的新形象”,并将我市确定为国家、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改革试点城市。

为全面完成国家、省交给的试点任务,市委、市政府确定,我市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创新的思路是:围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继续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以创新求发展,以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为突破口,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满足群众日益增长需求的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为21世纪全国、全省计划生育工作发展探索路子。主要措施:

一是逐步建立以“属地化”、“社区化”和“现居住地管理”为主要特点的城市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并通过健全法规,明确各类企业应承担的计划生育责任,以及追究责任的具体形式,把各类企业计划生育法人代表责任制纳入法制轨道。

二是形成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优质服务体系,合理配置资源,进一步完善医育结合、联手服务的形式,实现育龄群众人人享有良好生殖保健服务的目标,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搞好对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综合改革,不断增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在市场经济条件的生存竞争能力。

社区行政业务工作计划篇(10)

过去的一年,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强化人口宏观调控和综合治理,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计划生育卫生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充分发挥了医疗保障作用,为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借此机会,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辛勤工作的计生和卫生岗位上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就做好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再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是造福千秋、惠及子孙的伟大事业。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是事关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无论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来看,还是从我区人口环境和卫生环境的实际情况来看,扎实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对我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均指标提高和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认识做好计生工作的重要性。

做好计划生育卫生工作对社会发展与进步具有举足轻重作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可持续发展所处的地位十分重要,人口的发展是可持续发展核心,人类的发展又以卫生事业的发展作保障。在建设小康社会基本标准的16项指标中,有10项涉及到人口问题。要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没有较快的经济速度不行,没有良好的人口环境不行。衡量一个地方的小康实现程度,不仅包含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指标,同时还包括人口数量、人口结构、人口质量等同人口和计划生育密切相关的指标体系。人口数量是计算各项指标的分母,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讲,人口问题的本质就是发展问题,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就是抓人均GDP,就是抓小康建设。正如总理所说,“不管多么小的问题,只要乘以13亿,就会变成很大的问题;不管多么大的经济总量,只要除以13亿,就会变成很低的人均水平。”几年来,虽然我区经济增长幅度较大,GDP已比建区初期翻了几倍,但是由于我区的人口总量在不断增加,经济增长部分被新增人口所消耗掉。如果不能合理地控制人口增长,要全面实现小康社会,起码也要推迟若干年。

(二)从协调人口与资源的关系高度,认识做好计生工作的重要性。

自然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物质基础和发展不可缺少的条件。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重要资源的人均占有量出现短缺,如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1/3,人均森林面积不足1/6,人均草原面积不足1/2,人均矿产资源也只有1/2。人口与资源协调发展问题成为当代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之一,尤其是高增长的人口数量与不可再生的矿产资源之间的反差,要真正实现对资源的合理利用,加强对资源的保护,在很大程度上就必须控制好人口增长。对于以煤炭开采为主的**区而言,煤炭是全区人民赖以生存的收入源泉,我区的煤碳资源开采有着上百年的历史,大部分地区的资源已濒临枯竭。据统计,**区每年地方煤碳开采量在200万吨左右,这对增加地区财政收入无疑是件好事,但如果出现人口失控,加之资源状况日趋低迷,势必会出现人口过高问题,人口总量不断增加与自然资源不断减少的矛盾将日益突出,全区经济振兴与繁荣将会受到严重影响。

(三)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认识做好计生工作的重要性。我国人口性别比失调是在人口数量控制和人口素质提高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出现的。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在逐年攀升,已从80年代的100:108.5上升到2000年的100:117.4,照这样蔓延下去,到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之日,全国将有3-4千万处于婚育年龄的男青年娶不上媳妇。人口性别比失调是经济、社会、人口等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反过来人口性别比失调也制约着人口再生产、物质再生产的发展和人口、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是影响未来人口安全的潜在因素,将引发诸多的社会矛盾,对人口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将造成的婚姻挤压、婚姻关系错乱、拐卖妇女、社会刑事案件增加,使现代社会伦理道德水准下降、家庭和社会不稳定风险系数增大。另外,由于农村性别比高于城镇,这无利于劳动力的有序转移,并且增加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制建设的难度。几年来,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较为平稳,但个别地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达到127.03。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刻认识专项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地把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抓好、抓实。

(四)从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认识做好卫生工作的重要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是我们开展各项工作的行动指南。加快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正是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行动。开展卫生医疗服务的根本目的是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其实质就是保护生产力,倡导健康、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本身就属于先进文化的范畴,向群众提供必不可少的医疗保障,就是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内容。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保健要求也越来越高,“老年人盼长寿、成年人和儿童盼健康”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愿望。几年来,区委、区政府对群众健康和卫生事业予以了高度重视。目前,为控制流行性出血热疫病在我区流行和蔓延,区政府投入近30万元,在全区开展灭鼠和疫苗接种工作,从保障全区15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出发,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也清楚地看到,我区广大农村群众治病难、治大病更难,这是当前摆在农民面前的巨大难题。从中央到地方正在积极着手卫生体制改革,建立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这对于我们**区无疑是一次难得的机遇,但同时更是一次严峻的挑战,我们要用好、用活、用足上级有利政策,创造性的做好卫生工作。因此,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加强卫生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做好卫生工作特别是农村卫生工作作为我们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的新突破

面对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我们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在改革创新中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的新突破。

一是工作理念要实现新突破。就是要突出以人为本。无论任何时候我们都要尊重人民历史地位、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但是,我们工作上存在的老思想、老方法仍影响着部分党政干部和计生卫生干部,习惯于对人民群众居高临下,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意识有待增强。面对新时期人民群众思想观念的变化,民主意识、法制意识的增强,我们必须切实转变工作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摆正与人民群众的主仆关系,实行“换位思考”,以群众满意程度作为评价工作的标准,树立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

二是工作思路要实现新突破。就是要注重放眼全局。各级政府必须把计划生育卫生工作放到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的大背景、大格局、大潮流中。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贴近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灵活运用相关社会经济政策。要实现计划生育卫生、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农村经济“三位一体”转变;要由“死看硬守少数人”向“教育稳定服务多数人”转变;要由过去只重工作成果向既重效果更注重党群干群关系转变,努力营造计划生育卫生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是工作方法要实现新突破。就是要强化综合服务。计划生育卫生工作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由过去依靠单纯行政制约的管理方式,向融宣传教育、优质服务、综合管理为一体转变。围绕育龄群众生育、节育、不育和生产、生活需求,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强化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落实奖励优惠政策,真正使计划生育家庭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同时,要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卫生相关政策法规,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努力提高执政水平,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是工作机制要实现新突破。就是要确保落实到基层。各乡(镇)、街道、部门要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为出发点,针对工作中的难点、弱点、盲点,建立有效的工作责任机制和推进机制。要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不断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要继续按照“区指导、乡(镇)街负责、村(社区)为主”的工作格局,充分调动和发挥村(社区)专管员的积极性、主动性、能动性和创造性。要按照“单位负责、社区管理”的要求,不断完善城镇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流动人口管理要由过去“大海捞针”式的追堵,转向信息反馈、孕情跟踪、共同配合的管理方式,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益。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推动计划生育卫生工作取得新进展

新时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任务重大、要求更高、任务更艰巨,按照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会议要求,抓住重点,采取措施,切实将计划生育卫生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治理。性别比升高问题始终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几年来,区委、区政府把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作为全区计划生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多次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针对农村养老保障机制不健全和农村“传宗接代、老有所养”传统观念对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不稳定带来的严重影响。政府组织,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这是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关键。尽快建立起区域协作,打防结合,防范为主,综合治理的新机制。一是思想认识要高度统一。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是大事、是难事,从根本上讲是全社会的认识问题,只要思想认识统一了,我们才能克难制胜。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不能病急乱投医,必须把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首位,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建设。三是建立和完善孕情档案,落实孕情报告制度,要坚持孕情月检月查制度。四是加快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制定和落实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社会经济政策和扶贫开发活动。

(二)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外来务工人员的日异增多,给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带来很多困难。因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将成为今后一个时期计生工作重点和难点。一是在总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快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推行“以现居住地为主、户籍地配合”的管理体制,开展简便、高效的综合管理和服务。二是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档案,层层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责任,将流动人口管理纳入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范畴,使其享受同常住人口一样的待遇,提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三是在流动人口中培育先进,宣传典型,增强婚育新风意识,实现流动人口的动态管理与服务,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互助活动,引导其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流动人口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有序流动。

(三)加快整合现有卫生资源。目前,我区卫生事业发展水平较低,区级医院一个,硬件设施、医护能力还很薄弱。为了解决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医疗投入重治疗轻预防,资源的利用不高等问题,抓住**矿务局破产重组有利时机,我们要借鉴其它地区改革经验,努力推进城乡卫生医疗资源调整,打破医院的隶属关系,重新整合医疗资源,探索组建城区医院,并将原来分散在各处的中小医院转化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让社区医生进入家庭,指导群众的日常保健、防病、治病等,既扩大了医疗服务的覆盖面,医院的效益也有好转。一是通过调整、重组、完善、提高,使城区医院成为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医疗服务机构,使医疗服务水平走在全市其他县区的前列。二是提高社区卫生服务和农村卫生改革,建立健全方便群众的社区卫生服务和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使广大群众享受到方便、快捷、优质的基本医疗服务,进一步推进我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医疗保健需求。

(四)加强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计划生育卫生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04年12月,《辽沈晚报》报道了缸窑岭镇陈仗子村卫生所非法使用超声波诊断设备进行性别鉴定违法行为,给我们行政执法工作敲响警钟,说明我们基层工作管理还不到位,行政执法力量还很薄弱。区委要求各执法部门要自觉肩负起责任,把政策法规落到实处。一是要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卫生相关政策法规及管理条例,提高广大干部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优质服务水平。增强群众依法履行义务、维护权益的自觉性。二是增强依法行政的手段。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强化计划生育卫生普法、执法和监管力度。要建立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的依法管理提供了法律保证,打开行政执法难的局面,维护法律的尊严,有效遏制违法生育行为的发生。三是强化执法部门配合。各相关部门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各负其责,打总体仗;公检法部门要大力支持计划生育卫生部门管理与服务,妥善运用法律程序解决好计划生育卫生工作中的矛盾纠纷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切实维护基本国策的严肃性;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立案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带头超生、包庇超生现象,严肃查处破坏计划生育的人和事;计卫部门要严格加强B超使用管理,强化B超操作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建立B超操作规范,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全面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工作,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事业纳入法治轨道,在全区范围内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计划生育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做好新时期计划生育卫生工作是我们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是做好计生卫生工作的重要保障。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计生卫生工作的领导,确保计划生育卫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机制。乡镇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人口安全问题既是政治问题,也是经济问题,必须牢固树立大人口观念和人口安全观念,不断增强人口安全意识,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把人口问题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重要位置抓紧抓实,绝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和松懈。党政一把手要定期调度,有针对性地主持召开专题研究本地区计生卫生工作的会议,采取得力措施,真正解决计生卫生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做好新时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必须培养一批政治上合格、业务上精通、作风上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才能赢得工作主动权,促进事业的发展。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及时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着力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行政管理、基层工作、技术服务三支队伍的建设和培养。一是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要认真做好计生专干的培训和再教育工作,改进内容,创新形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解决好“想服务、会服务、能服务”的问题,要在系统内党员中间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不断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二是强化干部队伍管理。区计卫局要加强同乡(镇)、街的业务联系,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质量,各乡(镇)一定要高度重视计生队伍建设,保持工作机构和队伍的相对稳定;配齐配好乡镇计生和卫生专干,并解决好他们的待遇报酬,帮助他们解除后顾之忧;村级要按照“年轻化、知识化、女性化、群众公认”的标准配备中心户长和防保人员,要大力推进村级计卫干部公推公选工作。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要合理定编,加大医学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提高技术服务队伍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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