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汇报材料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03 15:46:13

生产经营汇报材料

生产经营汇报材料篇(1)

一、11月份主要经济指标及客户开发情况

(一)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1、本月预计形成结算电量0.82亿千瓦时,截止11月末累计形成7.68亿千瓦时。

2、本月预计形成收入41万元,截止11月末累计形成821万元。

3、本月预计形成利润总额2万元,截止11月末累计形成219万元。

4、本月预计形成增加值32万元,截止11月末累计形成674万元。

(二)电力交易签约情况

本月无新增签约用户,目前共省内用户52家,其中包含1个省级开发区。

(三)清收清欠工作进展情况

本月应收账款78.52万元,,系公司开展电力需求侧业务所产生,目前公司正指定专人积极推进验收工作。

二、11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安全维稳工作情况

一是紧扣中共五中全会召开期间维稳工作重点,及时摸排化解矛盾风险,坚决杜绝各类不稳定因素发生。二是严格落实集团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强化组织管理,动态提示职工精准识别防控风险点,并就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及出行情况,按时向集团完成统计上报工作。三是贯彻集团安监部的指示精神,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夯实管理基础、落实岗位责任”安全集中教育暨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对人员出行及办公场所火灾隐患进行摸排,通过一系列具体举措,进一步夯实安全运营基础,为推进企业重组融合奠定坚实保障。

(二)公司重点经营工作情况

一是由公司领导带队,加强同行业主管部门、业务关联企业的对接沟通,抢抓本年度电力交易用户新签、续签阶段有利时机,持续提升公司运营规模。二是进入四季度,紧盯年度集团下达重点经营考核指标,积极克服各类障碍因素,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细化具体措施,力争在本年剩余时间段,最大限度提升企业盈利能力。三是根据近期集团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职务调整安排,及时就公司治理方面工作进行优化调整,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三、存在的问题

(一)深入研判政策形势,培育企业市场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密切跟踪我省售电政策走向,深挖潜在市场机遇,通过对标行业先进企业,持续创优内部业务管理流程,强化客户服务保障能力,丰富完善差异化合作方案,细分行业市场用电特征,科学找准目标客户定位,加大重点工业园区、新兴产业集群的开发拓展力度,深化同上游电力企业的战略合作成果,最大限度实现存量资源高效利用的同时,不断提升增量市场占有率,全力培育公司核心竞争优势。

(二)健全完善员工培养机制,不断提升人员专业素质。

生产经营汇报材料篇(2)

一、区内机构根据《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办理外汇登记手续时需填写《出口加工区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验原件,复印件留底):

(一)书面申请;

(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三)外经贸部门批准企业成立的批文和批准证书;

(四)企业经批准生效的合同、章程;

(五)企业法人代码证;

(六)外汇局要求补充的其它文件。

外汇局审核上述文件和材料后,对符合规定的,核发《出口加工区外汇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

二、区内机构根据《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申请办理变更外汇登记手续时,需提交以下材料(验原件,复印件留底):

(一)书面申请;

(二)《登记证》;

(三)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四)外经贸部门批准企业变更的批文和批准证书;

(五)企业经批准生效的补充合同、章程;

(六)外汇局要求补充的其它文件。

外汇局审核上述文件和材料后,对符合规定的,则在《登记证》相应栏目上加注变更情况。

三、区内机构根据《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办理注销外汇登记手续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登记证》正本;

(三)已注销工商登记的证明文件(验原件,复印件留底);

(四)主管部门批准企业解散的批文(验原件,复印件留底);

(五)外汇局要求补充的其它资料。

外汇局审核上述文件和材料后,对符合规定的,注销该企业的外汇登记,收回《登记证》。

四、区内机构根据《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可向外汇局申请在外汇指定银行开立1-2个外汇账户(区内没有外汇指定银行进驻营业的,可以申请在外汇局指定的区外外汇指定银行开立外汇账户)。区内机构外汇账户原则上不能超过2个。

五、区内机构根据《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申请开立外汇账户应持以下材料:

(一)开户申请书;

(二)《登记证》正本(验后返还);

(三)证明有外汇收入的合同或银行的到帐通知书(验原件,复印件留底);

(四)开户通知书(企业填写栏目);

(五)外汇局要求补充的其它材料。

外汇局审核上述文件和材料后,对符合规定的,签发开户通知书。

六、外汇指定银行根据《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按照外汇局核发的开户通知书有关内容为区内机构办理开户手续。

七、区内机构根据《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变更外汇账户,应当持以下材料到外汇局申请:

(一)书面申请;

(二)《登记证》正本(验后返还);

(三)退回外汇局原核发的开户通知书(企业联、银行联或开户银行开出的撤户证明);

(四)开户通知书(企业填写栏目);

(五)外汇局要求补充的其它材料。

外汇局对符合规定的,重新核发开户通知书。开户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新核发的开户通知书的有关内容办理外汇账户变更手续,并在《登记证》相应栏目填写变更的情况。

八、经外汇局批准,区内企业在区内金融机构与区外金融机构分别开立有外汇账户的,原则上不允许其区内、区外账户间外汇资金任意划转。确有生产经营需要的,区内企业应持申请报告与相关单证向外汇局申请,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到开户金融机构办理划转手续。

九、区内机构根据《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企业因终止经营而关闭账户,应按照有关规定清算后,外汇账户存款如属于外方投资者所有的,可报外汇局核准,划转用于外方投资境内其他外商投资企业或者汇出境外。

十、区内机构根据《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将外汇收入调回境内,外汇指定银行凭收汇单位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办理入帐手续。

十一、区外机构根据《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从区内机构进口,办理进口购付汇业务时,还应填写“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以便外汇局凭以跟踪核销。

十二、根据《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区内机构办理结汇时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1、区内机构填写《境内机构经常项目结汇售付汇真实性审核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区内机构持《申请表》、资金用途清单等材料向外汇局申请;

3、外汇局核准后,在《申请表》上出具意见并加盖业务章,区内机构持《申请表》到区内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

十三、区内机构根据《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经批准以人民币投资设立的区内机构,向境外或者区外的所有外汇支付,应当首先使用其自有外汇资金,当自有外汇不足支付的,须购汇对外支付时,需提供以下凭证:

(一)非贸易项下用汇时

(1)《登记证》;

(2)区内机构以人民币出资的批准文件;

(3)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4)工商营业执照;

(5)开户金融机构出具的所有外汇余额对帐单;

(6)《申请表》、申请报告、税务凭证以及《办法》规定的有效凭证。

(二)贸易和资本项下用汇时,除按《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办理以外,还需按照区外相关外汇管理规定办理。

外汇局核准后,在《申请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外汇局业务章,并在《登记证》上注明每次售汇日期、人民币来源、售汇性质、售汇金额和售汇银行。

区内机构凭外汇局加具意见的《申请表》去银行办理售付汇。

十四、根据《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区内机构用内销人民币货款购汇审核业务应遵守如下规定:

(一)外汇局审核材料

1、《申请表》;

2、申请报告;

3、《登记证》;

4、所在地加工区管委会批准其产品内销的文件、购销合同;

5、海关出具的经营单位注明为区外机构的正本进口货物报关单等材料。

(二)操作程序

1、区内机构备齐上述材料,向外汇局申请;

2、区内机构凭外汇局核发的《申请表》到外汇指定银行用内销人民币货款购汇,并在《登记证》上注明每次售汇日期、人民币来源、售汇性质、售汇金额和售汇银行。

3、外汇局在核准区内机构的购汇申请时,在其提供的正本进口货物报关单加盖“已供汇”戳记并留存,在进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中将该报关单电子底帐进行核注、结案,视同区外机构办妥进口付汇核销手续。

十五、区内机构单笔提取超过等值一万美元的外币现钞的审核业务应遵守如下规定:

(一)外汇局审核材料

1、《申请表》;

2出国任务批件;

3、申请单位报告(提现的理由);

4、已签证的护照;

5、邀请函等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

(二)操作程序

1、区内机构持上述材料向外汇局申请;

2、在外汇局审核真实性后,凭外汇局核准的《申请表》去银行办理。

十六、区内外商投资企业支付外籍员工工资和境外差旅费单笔提取超过等值一万美元外币现钞的审核业务应遵守如下规定:

(一)外汇局审核材料

1、《申请表》;

2、董事会决议;

3、纳税证明(差旅费无需提供);

4、劳动雇佣合同;

5、已签证的护照;

6、工资手册等外汇局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操作程序

1、企业持上述材料向外汇局申请;

2、在外汇局审核真实性后,凭外汇局核准的《申请表》去银行办理。

十七、根据《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区内机构办理借用外债业务时,要求注册资本按合同规定如期足额到位、借用外债的期限和数额还应符合国家外汇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借用外债必须调入境内使用。

债务人应当持下列文件到外汇局办理外债登记手续:

(一)《登记证》;

(二)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三)经批准的合同、章程、营业执照;

(四)贷款合同正本并留存副本或复印件,合同语言如为外文的,应提交主要条款译件,并加盖公章;

(五)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六)外汇局要求的其他资料。

十八、根据《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区外机构为区内机构向境内机构和个人、区外机构以及区内其他机构提供担保,应当按照《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批准、登记和履约手续。

十九、根据《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区内机构作为担保人,应当持下列材料到外汇局办理担保登记手续:

(一)《登记证》;

(二)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三)经批准的合同、章程、营业执照;

(四)担保合同正本,并留存副本或复印件,合同语言如为外文的,应提交主要条款译件,并加盖公章;

(五)担保项下主债务合同、为自身债务抵押或质押,其债务的合法证明、所有已登记的担保和外债登记凭证、有关资产负债表和财务状况报告。

二十、根据《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区内机构向境外担保履约,应当持以下材料向外汇局申请:

(一)《登记证》;

(二)履约申请报告;

(三)对外担保登记证、对外担保履约情况表、对外担保合同副本、债权人要求履约的通知书;

(四)被担保人近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五)外汇局要求的其他资料。

经外汇局核准后,区内机构应当凭外汇局核发的核准件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对外支付手续。

二十一、根据《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区内机构还本付息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外债登记证或外汇(转)贷款登记证;

(二)外债或外汇贷款签约情况表;

(三)债权人的还本付息通知书;

(四)债务人所有外汇账户的当期对帐单、该笔贷款的所有入帐凭证以及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经外汇局核准后,区内机构凭外汇局核发的核准件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对外支付手续。

二十二、广州市出口加工区与其他出口加工区之间、出口加工区与保税区之间进出货物均不办理进口付汇核销和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二十三、本细则对区内机构及个人外汇收支未作明确规定的,按照《出口加工区外汇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

二十四、本细则在广州市出口加工区施行,并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广州分局负责解释。

二十五、本细则自之日起施行。

出口加工区的作用可归结为:

①吸引了大量外资,为促进技术引进和产品产量、质量的提高,加速产品的升级换代创造了条件;

②扩大出口,增加了外汇收入。通常利用进口原材料和元件的典型装配式工业,外汇收入可占出口额的30~40%;

生产经营汇报材料篇(3)

对于大宗的食品原材料的采购,都由中心主任级的领导亲自主抓并考察供应商的货源,看其是否属于教委准入的产品、各种证照是否齐全。如精粉、大米、各种副食等食品原材料,严格把关、过秤称量是否足金足两,基本做到发到各个食堂的食品原材保质保量。这样既有利于规范食堂成本核算的程序,同时做到真实准确地反映食堂的经营成果。

2从食品卫生法及营养学角度学来看,饭菜的品质是否安全及其品种结构是否合理?

饮食中心设置了食品化验室,配备了专业的化验设备。有着丰富经验的、具有食品卫生专业技师资格的领头人带领的专业化验小组。一切按照国家标准来执行,对食品原材料进行了统检与抽检的具体细致工作。并及时将检验结果直接向中心主任汇报,同时针对饮食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向中心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为饮食工作的达标提供基本数据。

3从食品原材料的采购及供应角度来看,按着各个食堂的订单要求是否达标?

某些食品原材料的库存情况及是否保证在保质期内使用完?

严格遵守并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的规定,杜绝发霉变质的食品原材料采购入库。对出入库的每项食品原材料进行检斤、验质,然后再做出入库的账务处理。这就需要对库配货的食品原材料制定一个库存的上下线标准。既能保证对各个部门食品原材料的供应,又能保证所供应的食品原材料新鲜的品质,既可以避免食品原材料的积压与浪费,又便于每月末的库房盘点。

4为了保证各环节饮食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规范物流管理系统账务的操作流程

在入库单格式的规格、有效期处,按实际情况敲上真实的数据,使下一步的的工作,即针对各个部门的出库工作有据可查,确保后续环节食品的安全性得到具体的保证。

5经营环节在量化方面的体现,为领导的监督工作创造了便利条件

通过综合查询各表中其中一表的部门效益核算报表(组汇)中,可以查到各个食堂的由食品原材料创造的效益。领导可做横向与纵向的数据调研:取同一时间段多个食堂的数据进行比较;取同一个食堂不同时间段的数据进行比较。便能得出一个饮食中心各食堂运转经营的发展趋势图来。但这就要求各部门把按实际发生的各种数据及时录入软件,才能得到一个完整的纳入饮食中心系统的各个食堂的食品原材料效益核算报表,即一个总观饮食中心包括各食堂数据的食品原材料效益核算报表。那么,中心领导随时掌握各个食堂动态的经营状况便是易如反掌的事。

6数据测评、数据分析、数据报告的形成,对于提高管理工作的水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与促进作用

生产经营汇报材料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便利银行及个人的外汇业务操作,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 第二条 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国家外汇管理局可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对年度总额进行调整。?

个人年度总额内的结汇和购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目项下按本细则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办理,资本项目项下按本细则资本项目个人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个人所购外汇,可以汇出境外、存入本人外汇储蓄账户,或按照有关规定携带出境。

第四条 个人年度总额内购汇、结汇,可以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购汇、结汇以及境外个人购汇,可以按本细则规定,凭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办理。?

第五条 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

第六条 各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应按照本细则规定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真实性审核,不得伪造、变造交易。?

银行应通过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个人结售汇系统)办理个人购汇和结汇业务,真实、准确、完整录入相关信息。?

第七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负责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统计、监测、管理和检查。?

第二章 经常项目个人外汇管理?

第八条 个人经常项目项下外汇收支分为经营性外汇收支和非经营性外汇收支。?

第九条 个人经常项目项下经营性外汇收支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办理对外贸易购付汇、收结汇应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进行;其外汇收支、进出口核销、国际收支申报按机构管理。?

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取得个人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执业证明,并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个人。?

(二)个体工商户委托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办理进口的,本人凭其与企业签定的进口合同或协议购汇,所购外汇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直接划转至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个体工商户委托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办理出口的,可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收汇、结汇。结汇凭与企业签订的出口合同或协议、企业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办理。企业将个体工商户名称、账号以及核销规定的其他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备后,可以将个体工商户的收账通知作为核销凭证。?

(三)境外个人旅游购物贸易方式项下的结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个人旅游购物报关单办理。?

第十条 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以下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

(一)捐赠:经公证的捐赠协议或合同。捐赠须符合国家规定;?

(二)赡家款: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经公证的赡养关系证明、境外给付人相关收入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个人收入纳税凭证等;?

(三)遗产继承收入:遗产继承法律文书或公证书;?

(四)保险外汇收入:保险合同及保险经营机构的付款证明。投保外汇保险须符合国家规定;?

(五)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收入: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 ?

(六)法律、会计、咨询和公共关系服务收入: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

(七)职工报酬:雇佣合同及收入证明;?

(八)境外投资收益: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明文件、利润分配决议或红利支付书或其他收益证明;?

(九)其它:相关证明及支付凭证。?

第十一条 境外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以下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

(一)房租类支出:房屋管理部门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发票或支付通知;?

(二)生活消费类支出:合同或发票;?

(三)就医、学习等支出:境内医院(学校)收费证明;?

(四)其它:相关证明及支付凭证。?

上述结汇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应将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直接划转至交易对方的境内人民币账户。?

第十二条 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购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

第十三条 境外个人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购汇及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在境内取得的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含税务凭证)办理购汇。?

(二)原兑换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外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原兑换水单办理,原兑换水单的兑回有效期为自兑换日起24个月;对于当日累计兑换不超过等值500美元(含)以及离境前在境内关外场所当日累计不超过等值1000美元(含)的兑换,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第十四条 境内个人外汇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按以下规定办理:?

外汇储蓄账户内外汇汇出境外当日累计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办理。?

手持外币现钞汇出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办理。?

第十五条 境外个人经常项目外汇汇出境外,按以下规定在银行办理:?

(一)外汇储蓄账户内外汇汇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二)手持外币现钞汇出,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还应提供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办理。?

第三章 资本项目个人外汇管理?

第十六条 境内个人对外直接投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所需外汇经所在地外汇局核准后可以购汇或以自有外汇汇出,并办理相应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境内个人及因经济利益关系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境外个人,在境外设立或控制特殊目的公司并返程投资的,所涉外汇收支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境内个人可以使用外汇或人民币,并通过银行、基金管理公司等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进行境外固定收益类、权益类等金融投资。?

第十八条 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认股期权计划等所涉外汇业务,应通过所属公司或境内机构统一向外汇局申请获准后办理。?

境内个人出售员工持股计划、认股期权计划等项下股票以及分红所得外汇收入,汇回所属公司或境内机构开立的境内专用外汇账户后,可以结汇,也可以划入员工个人的外汇储蓄账户。?

第十九条 境内个人向境内经批准经营外汇保险业务的保险经营机构支付外汇保费,应持保险合同、保险经营机构付款通知书办理购付汇手续。?

境内个人作为保险受益人所获外汇保险项下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可以存入本人外汇储蓄账户,也可以结汇。?

第二十条 移居境外的境内个人将其取得合法移民身份前境内财产对外转移以及外国公民依法继承境内遗产的对外转移,按《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境外个人在境内买卖商品房及通过股权转让等并购境内房地产企业所涉外汇管理,按《国家外汇管理局 建设部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境外个人可按相关规定投资境内B股;投资其他境内发行和流通的各类金融产品,应通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

第二十三条 根据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进程,逐步放开对境内个人向境外提供贷款、借用外债、提供对外担保以及直接参与境外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管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章 个人外汇账户及外币现钞管理?

第二十四条 外汇局按账户主体类别和交易性质对个人外汇账户进行管理。银行为个人开立外汇账户,应区分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账户按交易性质分为外汇结算账户、外汇储蓄账户、资本项目账户。

第二十五条 外汇结算账户是指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开立的用以办理经常项目项下经营性外汇收支的账户。其开立、使用和关闭按机构账户进行管理。?

第二十六条 个人在银行开立外汇储蓄账户应当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所开立账户户名应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记载的姓名一致。

第二十七条 个人开立外国投资者投资专用账户、特殊目的公司专用账户及投资并购专用账户等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及账户内资金的境内划转、汇出境外应经外汇局核准。?

第二十八条 个人外汇储蓄账户资金境内划转,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本人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二)个人与其直系亲属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凭双方有效身份证件、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办理;?

(三)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账户间的资金划转按跨境交易进行管理。

第二十九条 本人外汇结算账户与外汇储蓄账户间资金可以划转,但外汇储蓄账户向外汇结算账户的划款限于划款当日的对外支付,不得划转后结汇。?

第三十条 个人提取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钞用途证明等材料向银行所在地外汇局事前报备。银行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经外汇局签章的《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附1)为个人办理提取外币现钞手续。?

第三十一条 个人向外汇储蓄账户存入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在银行办理。银行应在相关单据上标注存款银行名称、存款金额及存款日期。

第五章 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

第三十二条 具有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并已接入和使用个人结售汇系统的银行,直接通过个人结售汇系统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

第三十三条 各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申请接入个人结售汇系统,应满足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接入条件(附2),具备经培训的技术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并能维护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三十四条 银行应按规定填写个人结售汇系统银行网点信息登记表,向外汇局提出系统接入申请。外汇局在对银行申请验收合格后,予以准入。?

第三十五条 除以下情况外,银行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都应纳入个人结售汇系统:?

(一)通过外币代兑点发生的结售汇;?

(二)通过银行柜台尾零结汇、转利息结汇等小于等值100美元(含100美元)的结汇;?

(三)外币卡境内消费结汇;?

(四)境外卡通过自助银行设备提取人民币现钞;?

(五)境内卡境外使用购汇还款。?

第三十六条 银行为个人办理结售汇业务时,应当按照下列流程办理:?

(一)通过个人结售汇系统查询个人结售汇情况;

(二)按规定审核个人提供的证明材料;?

(三)在个人结售汇系统上逐笔录入结售汇业务数据;?

(四)通过个人结售汇系统打印结汇/购汇通知单,作为会计凭证留存备查。?

第三十七条 外汇局负责对辖内银行业务操作的规范性、业务数据录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等进行考核和检查。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个人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年度总额内的购汇、结汇,应分别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的授权书、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其他情况代办的,除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授权书外,还应提供本细则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配偶。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指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或街道办事处等政府基层组织或公安部门、公证部门出具的有效亲属关系证明。?

第三十九条 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及本细则规定的,外汇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对银行和个人应分别处以人民币3万元和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本细则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细则自20xx年 2月1日起施行。?

个人外汇管理包括哪些内容

对于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以内的,直接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下凭规定的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境外个人购汇主要是审核其人民币来源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境外个人购汇时,对于当日累计兑换不超过等值500美元(含)以及离境前在境内关外场所当日累计不超过等值1000美元(含)的兑换,可直接办理;超过上述额度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

目前,个人外汇流入、流出管理仍带有外汇资金短缺时期宽进严出管理的痕迹。个人从境外收入的外汇可直接在银行办理入账手续;境内个人从外汇储蓄账户向境外汇出外汇用于经常项目支出的,当日累计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的,直接在银行办理;超过等值5万美元的,凭规定的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境外个人从外汇储蓄账户向境外汇出外汇用于经常项目支出的,直接在银行办理。

个人账户不再区分现钞账户和现汇账户,统称为个人外汇储蓄账户,统一管理。个人外汇储蓄账户的开立、使用、关闭等业务均在银行直接办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和配偶)账户中的资金可在银行办理境内划转。个人从事对外贸易可开立个人外汇结算账户,视同机构外汇账户进行管理。

个人外币现钞业务主要包括存入、提取、汇出和携带。

生产经营汇报材料篇(5)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9-00-01

根据《关于铁路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3]111号),我单位作为铁路局的分支机构,与铁路主营业务有关的增值税需要由单位自行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审核通过后再逐级上转由铁路总公司汇总缴纳。而作为物资单位核心业务的物资采购供应业务,每一笔都会涉及增值税的进项税额的抵扣,为清晰反映出增值税的流转,势必需要对原业务处理流程进行调整。

一、“营改增”对物资采购供应业务流程的影响

“营改增”前,我单位的物资采购供应工作基本流程为,根据各铁路局内用料单位提报的物资需求计划,及时组织采购配送,并承担这一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运杂费用。待用料单位确认收到材料物资后,根据单位领用的物资总金额向单位清算料款,并按材料物资总金额支付购料应付款。具体流程图略。

实行“营改增”后,根据增值税价外税的特性,原采购供应物资总价,分为了不含税价及增值税两部分。而按照现行政策,作为铁路物资供应部门,在承担购入及发出物资运杂费的同时,是需要按照材料购入价格向各供应单位清算料款的,也就是说,“营改增”后,需要按照材料总价支付应付购料款,按不含税材料价格向用料单位清算料款,并需要对经税务部门认证通过的增值税额逐级上转到铁路总公司以便汇总纳税。即原来的一个物资价格分为了三个金额,并各有各的用途。为了在大量的采购供应业务中准确确定各种数据,需要对物资流程的部分环节进行调整,主要调整内容有:

1.建立账单环节。账单是根据站段提报的物资计划,汇总与之相关的收料单据形成的汇总金额,它是与购入物资发票相对应的。营改增前,由于不需要抵扣进项税额,账单上只需显示物资的汇总金额,营改增后需增加细目分别显示购入物资的不含税价格,税额及含税价格。

2.填制收发料单。营改增前,收发料单上填制的是物资的含税价格,营改增后根据价税分离的原则,需填制不含税价格,并在发出物资时,把不含税价格反映到对应的发料单据上。

3.收料登卡。物资入库,经验收符合要求后,登记物资卡片,此时材料物资的价格为不含税的单价。而营改增前为含税价格。

4.月末材料计划员将账单交接单及购料发票交财务收料核算员。根据“营改增”的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根据原定采购招标价格,由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改为一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材料计划员需及时和供应商沟通并按要求取得发票的抵扣联和发票联,交财务收料核算员。

5.收料核算员审核发票及账单交接单。在“营改增”之前,只需确认发票总金额是否与账单交接单总金额是否一致。“营改增”后,核算员在收到票据时,首先将发票抵扣联扫描录入税务发票认证系统,确保认证相符,同时,核对账单交接单上注明的不含税金额,税额是否与发票及抵扣联相符。

6.收料核算员对司账人员转来的收料单及业务人员转来的交接单和发票再一次按单位进行核对,经审核无误后,在物资核算系统及账务核算系统同时进行操作,确认应付供应商的料款及材料采购成本,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数据。每月末,财务的应付购料款,材料采购数据应和各材料计划员的汇总数据核对一致,应交增值税进项数额数据应和税务发票认证系统中认证相符数据核对一致。

7.发料单登卡。在“营改增”之前,配送到各用料单位的物资全部为含税价格。由于“营改增”带来的价税分离,在发出物资时,是按照不含税单价向用料单位供应所需物资。所以,如果供应商全部为一般纳税人,那么各单位使用物资的价格将下降14.53%,如果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那么各单位使用物资的价格将下降2.91%。

8.发料核算人员根据司账员结转的发料单,分别按物资使用单位进行分类,并打印通知书清算料款。

二、非应税业务的处理

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增值税汇总缴纳实施办法(试行)(铁总财[2014]77号)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一)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等项目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

(三)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

(四)纳税单位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属于《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土地、房屋、建筑物、线路(不含隔离网)等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中不得抵扣的资产而购进货物、接受应税劳务及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而我单位按照各单位提报的物资计划采购供应各项物资,由于在采购时无法明确物资的用途,不能确定与其有关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为避免出现多抵扣进项税额问题,从物资采购供应的源头即“接收用料单位提报的网络计划”时起,就要求物资的使用单位对属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非应税项目使用的物资,单独提报物资需求计划,我单位根据提报的非应税物资的明细,单独组织采购配送及材料核算,并在收发料单据上标明“非税项目”。同时为简化处理流程,减少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认证后再做进项税转出的工作量,对此部分业务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目前,“营改增”工作已在铁路系统全面推开,进一步理顺供应流程,与有关单位做好衔接,准确确认各项数据,为给全局用料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保证各单位用料需求,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生产经营汇报材料篇(6)

2015年,厚生科技公司发现银海资产公司与某市签订了同样的服务协议。厚生科技公司认为,银海资产公司成立于2014年,没有任何相关产品研发、生产经验,抄袭自己的“便民通”商业模式,照搬了自己的合同模板和汇报材料,还侵害了其专利权,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银海资产公司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截取了厚生科技公司的交易机会,侵害了其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请求法院判令银海资产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其经济损失及维护权利支出的合理费用。

银海资产公司辩称:厚生科技公司起诉的行为不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列举的任何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其援引该法第二条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不能直接适用;厚生科技公司不能因为与某市签订协议在先,就不允许该市与其他公司签订类似协议;合同模板、汇报材料、商业模式不具有独创性,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单纯的商业机会也不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厚生科技公司和银海资产公司均为从事“便民通”产品开发销售企业,属于同行业经营者,二者之间存在竞争关系。案件争议的焦点在于:一是反不正当竞争保护商业机会的行为条件;二是能否直接援引《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

1.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商业机会的行为条件。

反不正当竞争法旨在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与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等共同构成保护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公平竞争秩序的法律体系。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都是从正面规定经营者拥有的独占性权利,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等都是法律规定的类型化的利益即民事权利,而对于竞争优势等未类型化的利益,称之为权益,反不正当竞争法则从规制市场竞争行为方面进行兜底保护。

商业机会能否获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商业竞争可谓是商业机会的争夺,是竞争的常态,应鼓励和提倡竞争。商业机会不是法定的权利,本身又具有开放性和不确定性,市场竞争中,一个经营者获得其他经营者的商业机会是常态,法律和道德都不会约束和责难,关键在于经营者获得商业机会所采用的竞争手段是否具有正当性,也就是是否符合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

本案中,厚生科技公司主张银海资产公司获取商业机会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就要证明对方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了其著作权及商业秘密等独占性权利,比如对相关材料主张其独创性而拥有著作权,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范围、采取保密措施等,或者能够举证其采取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厚生科技公司的理由是对方成立时间较短,并与其签订协议的时间距离相近,这属于主观臆断,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

2.認定不正当竞争行为能否援引法律原则。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和价值追求在于:为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和重要动力。鼓励竞争、保护竞争自由是原则,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对竞争予以限制是例外。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明确规定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类型和表现:第六条规定4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第七条规定商业贿赂行为;第八条规定虚假宣传行为;第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第十条规定有奖销售行为;第十一条规定网络虚假宣传及帮助他人刷单、炒信、删除差评、虚构交易等行为。该法第二条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通常称作一般规定,属于法律原则范畴,为司法提供一般性价值指引。

《反不正当竞争法》特别规定已明确规定的禁止行为,只能依照特别规定来规制,原则上不宜再适用原则规定扩张适用范围;未作特别规定予以禁止的行为,如果给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确属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而具有不正当性,不制止不足以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可以适用原则规定予以规制。

本案中,厚生科技公司主张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原则规定予以规制,应当举证证明银海资产公司的行为同时符合以下要件:《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该竞争行为未作出特别规定;采用了不正当手段,给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或破坏竞争秩序;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主观上具有可责性。下面依次分析银海资产公司的行为。

首先,关于合同模板。银海资产公司使用的合同模板虽然与厚生科技公司的合同模板实质性相同,但仅凭合同模板相同的事实并不能直接得出银海资产公司的行为具有不正当性的结论,厚生科技公司应当另行举证证明银海资产公司不正当地获取了合同模板,比如存在与他人恶意串通,先由某市从厚生科技公司处获取合同模板,再提供给银海资产公司等不正当行为。

生产经营汇报材料篇(7)

一、玩阴阳法

所谓玩阴阳法是指会计舞弊行为人玩暗一套明一套、里一套外一套的手法来达到会计舞弊的目的。具体来说包括:在原始凭证中,玩阴阳发票。即在收取有关款项时,发票的存根联(第一联)和记账联(第三联)数字写小,交付给付款人的正联(第二联)按实际金额填写,达到贪污差额和偷漏税金的目的。在支付有关款项时,要求对方在发票正联(第二联)按大于实际数的金额填写,存根联(第一联)和记账联(第三联)数字按实际金额填写,届时按发票正联报账,达到贪污差额的目的。由于阴阳发票的正联是撕下来盖上复写纸填写的,所以字体死板,字迹不均,书写不畅,字形出格;又由于阴阳发票的记账联(第三联)在撕下正联(第二联)后,就变为“第二联”,所以,该联的字迹比正常的深。在记账凭证中,玩阴阳汇总。即在汇总收款凭证时,故意少汇总,使汇总之额小于实际之额,达到贪污差额的目的。在汇总付款凭证时,故意多汇总,使汇总之额大于实际之额,达到贪污差额的目的。在账簿中,玩阴阳登记。即在登记收入时,故意少登记一个“0”,在登记费用时,故意多登记一个“0”,使收入虚减,费用虚增,利润虚减,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或者做两套账:“明一套”、“暗一套”,明账,反映的是虚假的会计信息;暗账,反映的是真实的会计信息。在报表中,玩阴阳报表。即在编制报表时,编制“明”、“暗”两套报表,“明”者反映的是虚假的会计信息,为投资者、债权人、税务、审计等相关者使用,“暗”者反映的是真实的会计信息,为本单位管理、决策所用等等。笔者认为审计人员在审计时应对相关客户进行面询或函询。

二、搞克隆术

所谓搞克隆术是指会计舞弊行为人克隆有关人员的笔迹,蒙混过关,达到窃取财产的舞弊手法。具体来说包括:出纳克隆会计人员的笔迹,私自填制付款凭证,或克隆会计主管的笔迹,窃取现金。会计人员克隆会计主管的笔迹,与采购员勾结起来,窃取虚构的采购资金。会计主管克隆总会计师或主管财务的付总裁(或付总经理或付厂长)的笔迹,背书现金支票、汇票等,窃取货币资金等等。这种会计舞弊手法,常常出现在内部控制比较差,会计凭证传递和审批程序错位,权责模糊,基层领导多的大单位,且克隆他人笔迹的人长期模仿相关人的笔迹,以达到以假乱真的水准。笔者认为,只要监督部门及相关人员注意稽查,就不难发现,舞弊行为人由于求真意愿迫切,往往书写速度较慢,字体死板,字迹缺流畅感,只要拿“真迹”与“假迹”的复印件进行比较,或者使用放大镜,就可以鉴别真伪。

三、虚报冒领

所谓虚报冒领是指会计舞弊行为人采取弄虚作假,达到冒领物资、虚报费用的舞弊手法。具体来说包括:采购员、营销人员及有关管理人员,利用作废的、捡来的、要来的、买来的原始凭证,与相关的可以报销的原始凭证混杂在一起,虚报相关费用;会计主管利用职务之便,将自己家里的日常生活用品的购物发票冠上“办公用品”的字样,夹杂在办公用品的发票中予以报销;高层管理人员,利用权力之便,将个人消费之出,家属旅游之用,子女上学之费,自行审批之手续,大笔一挥,在相关费用中列支。涂改原始凭证的时间、数量、单价和金额,冒领物资、多报费用。如:车间主任将过期的餐费发票涂改时间后,与其他餐费发票夹杂在一起,作为车间业务招待费报销;车间领料员将“领料单”涂改数量后,到仓库领取比实际需用材料更多的材料,侵占多领材料;会计人员涂改原始凭证(发票)的单价和金额,多计成本费用。多记、少记或不记折让,贪污现金折扣。如:采购员和会计人员勾结起来,将供货方予以的折让少记或不记,冒领现金折让;营销人员与会计人员勾结起来,没有给购货方现金折让,却谎报给了购货方现金折让,侵吞冒领的现金折让,或者给了购货方部分现金折让,却谎报给了购货方全额现金折让,侵吞冒领现金折让的差额等等。这种会计舞弊手法,常见于报销批准手续和物资管理不健全的单位。笔者认为,这种会计舞弊手法也是浅薄的,因为各种费用的开支是有范围和标准的,各种原始凭证涂改后是会留下痕迹的,各种财产物资账实必须相符,至于现金折让,则可以根据供货方和购货方的地址进行查询。

四、侵吞不报

所谓侵吞不报是指会计舞弊行为人采取直接窃取财产物资或销售时少计价款、不开发票、开假发票的舞弊手法。具体来说包括: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单位财产。如:仓库保管员利用对物资管理之便,将物资私自偷运出去,或占为己用,或送亲朋好友,变卖为现金;会计主管利用监管财务职务之便,私自签发支票,兑领支用,不予入账,然后自行编造“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现金据为己用;行政机关办公室主任利用管理办公用品职务之便,将办公用品,公共财物捞回家;经理利用绝对权力之便,巧取豪夺,把办公室的所有设置搬回家,包括“老板桌”、“逍遥椅”、“电脑”、“手机”、“家庭影院”、“豪华沙发”、“空调”、“书柜”和整整一柜书,把公有的办公室变成自家的书房。采购部门的负责人或销售部门的负责人利用职权之便,将买卖之中没有履行职责的罚没收入,非法占有。购销之中,利用不开发票或开假发票,侵占单位财产。如:在采购之中,利用开假发票,要求供货方多填金额,将差额占为己有;在销售之中,利用不开发票,收款不入账,非法占有或私自瓜分,或者利用开假发票,少开销售额,非法占有或私自瓜分少开金额。收款部门,利用收款工作之便,将收回款项侵吞不报。如:收款部门将产品销售或提供劳务服务的款项收回,却不报账,自行占有;收款部门将副营业务取得的款项收回,却不报账,自行占有;收款部门将取得的与经营没有直接关系收入的款项收回,却不报账,自行占有等等。笔者认为,会计舞弊手法常见于内部管理混乱,管理制度严重缺乏可控性的单位,而且会计舞弊行为人为权力极大、能力极强之人,或后台极硬,得意忘形、胆大包天、自以为是之人。

五、瞒天过海

所谓瞒天过海是指会计舞弊行为人巧妙地将会计舞弊活动隐蔽在日常会计核算之中,不易被人怀疑和发现的舞弊手法。具体来说包括:隐匿进货退回的经济活动,将供货方退回的货款不作账务处理;虚报销货退回,并将它纳入“小金库”,用来滥发奖金、请客送礼、乱开乱支。在编制汇总销货日报时少报销货量,因而在汇总收入凭证时就可以少记收入,或者相反,在编制汇总购货清单时多报购货量,因而在汇总支出凭证时就可以多记支出,从而将其差错纳入“小金库”。在开具收款发票时,少记金额(“存根联”和“记账联”少记,“正联”按实际金额记账); 在收受付款发票时,多记金额(“正联”多记,“存根联”和“记账联” 按实际金额记账)。在主营业务收入、其它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中,若取得现金时,不及时入帐,先挪用,等到下次收到其他款项时,再作上一次的账务处理,可谓是“迟得日子,少不得账”,如此循环往复地挪用资金,真是:神不知,鬼不觉。公款私存,侵吞公款存款利息;存款定期变活期,长期变短期,私拿利息差额;银行账号出租取得租金,银行账号出借获得管理费,全部私有;单位私设的“小金库”的资金,“明”在保险柜里,实则存银行,将其利息私吞。当在编职工调出时,工资仍在;当在岗职工死后,“工资待遇”仍旧;当在编职工退休了,“岗位津贴”仍有;甚至辞退了多年的合同工、临时工又“回来了”,工资还是有,奖金还是发,等等。利用各种手法,多计“工资”,并贪污或纳入“小金库”。将“赊购”变“现购”,挪用采购现款;将“现销”变“赊销”,“现金”和“银行存款”记入了“应收账款”,挪用现款。甚至等过一段时间后,作坏账处理,达到贪污的目的。

六、无中生有

所谓无中生有是指会计舞弊行为人采取凭空捏造收、付款经济活动,达到贪污的舞弊手法。具体来说包括:虚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使收入虚增,利润虚增,业绩虚增,政绩膨胀;虚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和营业外支出,致使支出虚增,利润虚减,偷税漏税。虚构收款项目,骗取业务提成,或者将“正常”的收款业务,列为经“介绍”的业务,从中提取“中介费”,虚增有关成本费用。虚设临时工用工人数,在计时工资情况下,虚计出工天数,多计用工成本;或者虚造加班加点人数,多报加班天数,虚增加班费、夜班费和各种补贴,虚增制造费用和管理费用,虚减利润,偷税漏税。虚列职工医疗卫生费、困难补助费,虚列医务、福利人员工资,企图虚增“生产成本”;虚列懂事会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技术转让费、职工教育经费、研究与开发费等,试图虚增“管理费用”;虚列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图谋虚增“营业费用”等等。

七、偷梁换柱

所谓偷梁换柱是指会计舞弊行为人暗中巧妙地以此换彼的舞弊手法。具体来说包括:以假乱真,真假不分。即以

假冒伪劣商品冒充货真价实的商品或者以货真价实的商品冒充假冒伪劣商品。在会计处理过程中,假账真做,如:从来没有生产过甲产品,却做出了直接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管理成本(制造费用和管理费用)等费用,使成本费用虚增,利润虚减,从而偷税漏税等;真账假做,如:销售乙产品10 000件,却入账1 000件,虚减主营业务收入,虚减利润,从而偷税漏税等。以次充好,以好充次。即以不合格的商品冒充合格的商品或者以合格的商品冒充不合格的商品。在会计处理过程中,以次充好,如生产环节以不合格的材料冒充合格的材料, 使成本费用虚增,利润虚减,从而偷税漏税等;以好充次,如销售环节,以合格的商品冒充不合格的商品,使主营业务收入虚减,利润虚减,从而偷税漏税等。以贱充贵,以贵充贱。即以价值低廉的商品冒充价值较高的商品或者以价值较高的商品冒充价值低廉的商品。在会计处理过程中,以贱充贵,如产品完工时,以价值低廉的商品冒充价值较高的商品,达到虚增库存商品、虚增存货、虚增资产的目的等;以贵充贱,如在让售原材料时,以价值较高的原材料冒充价值低廉的原材料,使收入虚减,利润虚减,从而偷税漏税等。以旧换新,以新换旧。即以陈旧的商品冒充崭新的商品或者以崭新的商品冒充陈旧的商品。在会计处理过程中,以旧换新,如管理员用自己陈旧的电脑换公司新买的电脑,既减少了资产又增加了费用等;以新换旧,如用公司新买的卡车换私用陈旧的卡车,既可挪用或贪污交换差额又减少了资产等等。

八、移花接木

生产经营汇报材料篇(8)

财会部在酒店的经营中起着财务和计划管理、会计核算管理、资金管理、外汇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家具用具设备管理、物料用品管理、费用管理、成本管理、利润管理、合同管理和商品、原料和物料的采购管理、仓库物资管理的重要作用。通过财务部门进行上述有效管理,能使酒店的经营活动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从而促进企业不断向前发展。

第一节酒店财务管理范畴

一、会议核算管理

1、会计核算原则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条例及政策的有关规定和批准的协议、合同。

(2)会计年度采用历年制。即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制度。

(3)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法记账。

(4)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记账。即凡是本期已经实现的收益和已经使用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本期的收益与费用入账。凡不属于本期的收益与费用,即使款项已在本期收付,都不应作为本期的收益与费用处理。

(5)一切会计凭证、账薄、报表等各种会计记录,都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登记,做到手续齐备,内容完整,准确及时。

(6)记账用的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凭证、账簿、报表均用中文书记。

(7)一切收入与费用的计算,必须互相配合,必须在同一时期内登记入账,不应脱节,不应提前或推后。

(8)划清资本出去与收益支出的界限,不能互相混淆。

(9)有关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不得任意改变,如有改变,须经批准。

(10)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对款项的支付,财产物资的收发保管,债权债务的发生与清算各项经济业务,都要有明确的经济责任,有合法的凭证,并经授权人员审核签证。

2、会计科目

(1)资产类

①现金

每项现金分人民币和外汇两类。

核算酒店库存现金,找数备用金和零用金备用金。

设置“现金日记账”,根据收镀局ぃ凑找滴穹⑸承颍鹑盏羌恰?

②银行存款

核算酒店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

“根据人民币、外币(主要折为美元)等不同货币存入不同银行,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收、付凭证日逐笔登记,结出余数。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单位,对美元或其他外币存款,在登记外币金额的同时,按当日银行汇率折合人民币登记。

③应收账款

核算酒店商业大楼、公寓住宅大楼、餐馆、商场及其附属项目的营业收入中对方的欠款。

分旅行社、公司、单位、客账、信用卡、租户、街账等不同类项,按团体或个人设分户账。

设立专人负责催收账款,对不能收回的账款必须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并取得有关证明。报财务总监和总经理批准,转为坏账损失。

④其他应收款

核算应收账款不包括的其他应收款,包括按金,应付保险赔偿等。

按不同货币和债务人每月编制明细表进行核算。

⑤待摊费用

核算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时期分别负担的各项费用,如持摊保险费等。

对支付金额较少,不超过人民币多少(由酒店定)以下的费用,不入本科目。

每项待摊费用一般在12个月内分摊完毕。

⑥存货

核算餐厅制作食品用的原材料、油味料、半成品、烟、酒、饮品等库存商品和存入仓库暂未领用的物料、用品及为包装销售食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

各咎存货按不同类别仓库设专人管理,按品名设明细账登记,定期盘点。

⑦其他流动资产及按金

不属于以上六个科目的流动资产属于本科目核算。

根据不同类型或项目,每月编制明细表进行核算。

⑧固定资产

核算所有固定资产的原价。

所谓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或单价在人民币多少(由酒店定)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和其他设备。

第一批购入的营业性设备,如布草、瓷器玻璃器皿、金银器等,虽在人民币多少(由酒店定)以下,也属于固定资产。

⑨累计折旧

核算固定资产的提取固定资产折旧额标准,按项目提取折旧额,并设置登记卡登记。

根据合作经营合同的精神,每月提取的折旧额,优先用于归还资本。

⑩开办费(指新建酒店)

核算为筹办企业而支付的费用。本科目在开业后多少个月摊销由酒店定。每月分摊所得资金优先用于归还投资者。

11.其他递延费用

核算一次支付金额较大、收效时间较长、不应作本期全部负担的费用,如设备保养费、广告费、在未还清本息前的固定资产更新等。

每项金额通常需要超过人民币10万元以上或由酒店定。

按项目根据收效时间按期转入费用。

(2)负债类

①应付账款

核算购入的设备、用品、餐厅用的食品原材料、饮品及接受劳务供应而拖欠的款项。

对往来款项较大及往来次数频密的单位,按不同货币和单位户名分别设立明细账。

②应付工资

核算本期应付给员工的各种工资,包括固定工资、浮动工资、奖金和补贴等。

按应付工资的明细账核算。

③应付税金

核算应付的各种税金,如工商统一税、所得税、牌照税等。

按税金种类设明细账登记。

④其他应付账及税金

核算应付账款、应付税金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款,包括应付手续费、应付赔偿费、存入保证金、各种暂收预收款等。

按不同类别,不同货币和债权人每月编制明细表进行核算。

⑤预提费用

核算预提计入成本、费用而实际尚未支付的一宗一次支付人民币多少钱范围内的各项支出。超过范围须经职权单位或人员批准。

按费用性质设明细账。

⑥社会劳动保险基金

核算按规定提取的社会劳动保险基金。此科目要专款专用。

⑦待还投资

此科目为贷款科目,为核算本年应归还的投资数,其金额应汇而尚未汇出之数。

(3)资本类

①实收资本

核算资本总额。

按投资者户名设明细账。

②归还资本

本科目为借方科目,以每年未分配利润加固定资产折旧及推销开办费之同数量资金,拨作归还资本之用,累积金额即为归还总数。

③本年利润

核算本年内实现的利润(或亏损)总额。

年度结算时将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费用、汇兑损益和营业外收支等各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本科目,在本科目内出本年实现的利润(或亏损)、最后将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④分配利润

核算酒店利润的分配和历年利润分配后的结存金

(4)损益类

①营业收入

核算酒店经营范围内的各项业务收入。

营业收入分为:

酒店收入:客房、餐饮、出租汽车、洗衣、舞厅、游戏机、音乐茶座、电话、电传、健身房、桑拿浴室、桌球、网球、保龄球、音乐厅、美容中心。

住宅大楼收入:出租高级公寓租金及大楼其他收入。

商业大楼收入:出租写字楼及大楼其他收入。

商场收入:自营商场收入、出租商场租金及商场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不属于上列收入的划为其他收入。

②营业税金

根据各项营业收入的不同税率,核算本期应负担的工商统一税、土地使用费及其他费用和税金。

根据各项营业税分别列账登记。

③营业部门直接成本。

核算营业过程中支付的直接成本支出。

④营业部门直接费用

核算能够划分各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

根据营业收入的各部门划分作为本科目的子目和细目。

各部门直接费用中除“薪金及有关费用”子目外,其余子目根据各部门或各项业务的不同性质及需要分别命名。

⑤非营业部门费用

薪金及有关费用:凡所有属于行政及一般部门,如市场推广(公共关系“销售”)部,物业操作及保养部的薪金及有关费用划归此项目。

其他间接费用:如行政及一般费用、市场推广费、物业操作及保养费、能源供应费。

上述四类费用的子目将根据不同性质及需要分别命名。

⑥营业外收支

汇兑损益:核算因汇率差异而发生的汇兑损益、并以实现数为。记账汇率的变动,有关外币各账户的账面余额均不作调整。

保险费、借款利息:房屋和内部保险的各种费用及正常经营所需的利息的支出(可用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冲减本科目)。

售卖资产损益:核算提前报废或出售的单价在人民币多少钱(由酒店定)以上固定资产的变价净收入与该项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

⑦推销开办费

核算筹备开业而发生的开办费按月分摊。

酒店经营活动中提出的摊销开办费资金用于归还投资资本。

⑧固定资产折旧

核算固定资产按月提取的折旧费。

提取的折旧资金通常用于归还投资资本。

⑨投资利息

根据投资总额按期核算应付利息。

提取利息金额用于归还资本的利息。

3、会计各项主要环节的核算

(1)货币资金及往来款项的核算。

(2)存货的核算。

(3)固定资产的核算。

(4)成本和费用的核算。

(5)营业收入和利润的核算。

(6)投入资本的核算。

4、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

(1)每发生一笔经济业务,必须取得或者填写原始凭证。各种原始凭证必须内容真实、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自制的原始凭证则由经办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和经办人员签证。

(2)记账凭证包括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各种记账凭证、必须填明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会计科目、金额等。经过制单人、指定的审核人员和会计部负责人签证后,据此记账。

各种记账凭证连同所付原始凭证,均须证明凭证种类、张数、起讫号码、所属年度、月份、并由有关人员签证、归档保管,不得丢失。对于某些需要永远保存的重要凭证,应另外保管,并在该项原始凭证和有关记账凭证上加注说明。

(3)对外开出的凭证都要依次编号,并应自留副本或存根,副本或存根上所记载的内容和金额必须与正本一致。副本和存根应妥善保存。误写或收回作废的对外凭证的正本,应附于原编号的副本或存根之上。短缺或不能收回的,应在副本或存根上注明理由。

(4)尚未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如支票簿、现金收据等,都要由会计部专设登记簿进行登记,妥善保管,防止丢失。领用时,应经过指定的人员批准并登记后由领用人签名。

(5)由电脑记录的账簿具有不能涂改或用褪色药水消除字迹的优点,发生错误时只能另行填制记账凭证,予以更正。

由人手记录的账簿和会计凭证,不得刮擦、挖补;涂改或用褪色药水消除字迹,发生错误时,应根据错误性质和具体情况,采用划线或另行填制记账凭证簿方法,予以更正。划线更正时,应由记账人员在更正处盖章或签名。

(6)各种账簿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凭证汇总表进行登记,要逐项记载:发生日期、凭证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等。

5、会计档案

(1)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各种会计档案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坏。

(2)年度会计报表,会计师查账报告等必须长期保存,一般会计凭证、凭证账簿和月份、季度会计报表保存期限至少为15年。

(3)会计档案保存期满需要销毁时,须开列清单,经领导审查、报上级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同意后,才能销毁。销毁会计档案的清单应长期保存。

二、财会部管理

1、财务总监的职责

(1)职权

①负责对所管部门负责人的考勤、考绩工作,根据他们管理实绩的好差,有权进行表扬和批评,奖励或处罚。

②有权向总经理建议任免所管部门的管理干部。

③有权任免领班以下的员工。

④有权处理所管部门的一切日常业务和事务工作。

⑤有权向下级下达工作和生产任务,向他们发指示和进行工作策划。

⑥根据本部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有权增减员工和调动他们的工作。

(2)职责

①对总经理负责,负责财会、采购部和物业部的全面工作。

②控制预算案,指导制订酒店经营政策。

③管理现金流量、货款及货币兑换。

④贯彻执行总经理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处理所管部门的日常业务。

⑤审查和批示各部门的营业报表和工作报告。

⑥主持各部日常业务会议和部务会议,进行营业分析,作出经营决策和制订成本控制方案。

⑦参加总经理召开的总监一级和部门经理例会、业务协调会议,建立良好的公共关系。

⑧对部属的工作进行策划与督导,培养他们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3)业务要求

①财务总监属酒店高层管理人员,要求对酒店业务特别是财会、采购、仓库管理方面的业务非常熟悉。

②熟悉和掌握会计的基本理论及实际工作方面的知识,包括掌握会计的基本原理、常规、假定、标准、原则及限制等基本会计知识。

③熟悉经济法、酒店法及本地的法律及法规。

④了解和掌握酒店经济活动的情况。

(4)工作内容

①根据酒店的管理目标,对所管部门的业务工作进行策划。

②监督编制综合决算表、预算表、现金报告及周期性管理报告工作。

③主持召开所管各部的部务会议,进行业务沟通,解决工作疑难,听取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工作策划和决策。

④负责与市场销售(公共关系)部、房务部、饮食部、综合服务部、非营业部等部门进行业务沟通。

⑤建立会议系统,进行内部控制,定期检查下属各部门的工作。检查的项目主要有:

检查财会部各部门各岗位履行工作职责情况。掌握日、周、月、季、年财务收支情况。

检查采购人员是否根据酒店的采购计划按质、按时、按量完成采购任务。

检查采购人员在采购业务活动中是否遵纪守法。

检查仓管人员对仓库物资的管理是否有条理、无损坏,是否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检查仓库管理的防火防盗情况。

检查各收款点的收款情况,有否漏单、错单、多收或少收。

⑥每天要用一定时间认真审阅各种文件、报表和报告,需要批复的必须及时批复。

⑦处理客人投诉和解答客人有关财务方面的咨询。

⑧抓好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技术和工作能力。

⑨做好部属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员工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使他们有归宿感,责任感和事业心。

⑩向总经理汇报工作。

2、总会计师的职责

(1)职责

有的酒店的总会计师由财务总监兼任。他的主要职责是:

①控制预算案,指导制定公司政策及程序、合约及牌照。

②管理现金流量。管理贷款、贷币兑换及监督信用部。

③管理会计事务、出纳、收入核数业务等。

(2)业务要求

①熟悉和掌握会计的基本概念及实际工作方面的知识,包括熟悉会计的基本原理、常规、假定、原则及限制等方面的基础知识。

②会计学是一门专门学、要掌握会计理论及实际工作的发展动向。

③熟悉和掌握商业法、经济法及本地区的法律及法规,熟悉和掌握酒店法。

(3)工作内容

①监督编制综合决算表、预算表,现金流量报告。

②管理酒店日常财务会计工作。

③确保酒店在经营活动中对成本、定价、现金流量的控制,及对财务预算案及预算的控制。

④建立会计系统,进行内部控制,定期进行工作检查。

⑤提议薪金工资率的增减及财务部人员的编制问题。

⑥负责与各个部门,如财务部内部、各营业部门和非营业部门进行业务沟通。

⑦建立各种物资、财会管理制度。制定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

⑧就财会的政策和法律问题与总监和总经理研究和磋商。

⑨对部属员工作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业务能力。

3、会计师的职责

酒店财务部的会计师由于分工不同,其职责、业务要求及工作内容也有所不同。

(1)负责与收银有关账目来往的会计师

①负责保存酒店内宾客须按时支付的账目的记录。

控制及平衡预付定金,计算一切应付的佣金。

处理会计争端及疑问。与信用部经理解决逾期已久而未付账目。处理乱账。

确保合同所订阅有关单位的协议、价格及安排。

编制每月的会计应收账款报告书。

②业务要求

熟悉和掌握会计及簿记原则。

熟悉和掌握计算机的操作技术。

熟悉和掌握资料处理的理论和实际知识。

③工作内容

正确记录各类账目的数字及借贷项目。

准时寄出财务的帐项、对账单及事后的一切函件。

将过期账户的所有资料提供给有关人员,以便采取措施和行动。

将附属的应收账款分类账与每月应适当控制的账户平衡,编制各处应收账款分类账的“分期”计算表。

编制每季度应收账款报告。

(2)负责酒店日常所有费用(薪金除外)支出的会计师。

①职责

对酒店日常所支付的费用进行统计、控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的记录。

核对及处理酒店内支付的费用,编制支出分析及其他有关供货单位和个人发票的月结单。

处理订单、收入及支出的记录。

根据酒店支付情况作出分析报告供总监和总经理参考,以便控制费用开支,保持收支平衡,不超预算。

②业务要求

熟悉和掌握会计及薄记原则。

熟悉和掌握银行程序和进口物资、原材料有关规定和文件。

熟悉和掌握计算机的操作技术及最新数据的处理方法。

③工作内容

负责所有支出(薪金除外),包括即时支付或经常支付的款项,准备支票,并将支票、收据以及支付文件、资料呈交总监核准。

计算及核对订单、收入记录及供应单位和个人开署的单据。

计算及核对有关运输及供应商的信用备忘录。

发出收据,包括供应单位和个人开署的单据及信用备忘录的价格分布。

检查供应单位和个人的每月报告是否符合酒店的会计应付记录。

保持完整的会计应付记录及最新的资料档案。

提供财务计划及银行余额记录最新的支出分析,以供总监和总经理参考。

4、饮食成本会计的职责

有的酒店称饮食成本会计为包含业务成本主任或饮食成本总监。其对财务总监或总会计师负责。

(1)职责

①负责对饮食成本进行监督;对饮食部的经营和账目往来进行监督和管理。

②负责饮食成本的核算。

③督导成本控制及清点存货,审查食品原材料的采购。

④随时抽查酒店饮食供应情况。

⑤就所有成本报表进行预测和分析,就食品和饮品的价格销售潜力编制比较报告,向饮食总监、财务总监、总经理提供资料。

(2)业务要求

①熟悉和掌握酒店及饮食会计业务。

②熟悉和掌握成本及存货盘存控制。

③熟悉和掌握食品和饮品的市场情况及进价、售价、食品原材料的起货成率。

(3)工作内容

①编制每日饮食营业报表,计算每月饮食部及各餐厅的三项经济指标对比表。

②审查饮食价格表,核算食物及饮品的采购数量。

③审查及编制每月饮食记录,计算饮食成本。

④根据食品原材料的起货成率和烹饪标准计算食品价格。

⑤进行饮食销售分析。

⑥检查和核对食品原材料的供应、验收、储存等情况。

⑦对食品原材料贮存过多的部分向行政总厨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⑧与饮食总监和行政总厨进行业务沟通,对酒店饮食管理、控制系统提出改进意见。

⑨与饮食总监和行政总厨商讨在不降低食品质量的情况下,提高食品原材料的利用率,降低成本和费用。

5、总台收款员的职责

(1)职责

①将住客之分类及最新帐目记入房号内并注意保存。

②负责为结账收取现金或转账、支票、信用卡等支付方式支付的住宿、餐饮、洗衣等费用。

③核实账单及信用卡。

(2)业务要求

①熟悉和掌握各国货币当天的兑换率,能识别各货币的真伪。

②将宾客的各种账单保存好,不可遗失,不可搞混。

③熟悉和掌握收银机及计算机的操作方法。

④会计英语。

(3)工作内容

①熟悉和掌握酒店内各类房费、餐费和洗涤费等费用标准及折扣。

②将各类收取费用过入房号内。

③为宾客结账。

宾客来结账时要表示欢迎,迅速为客人结账。

若客人来得太多,要礼貌地示意客人排队按顺序结账。

客人结账时要将客人房费、餐饮费、洗涤费、娱乐费等费用累计总收费。

客人交款时要当客人面点清,要唱收,并向客人表示多谢。客人结完账离开时要表示欢送。欢迎他下次光临。

④宾客付款方式

现金付款:现金包括人民币和外币。

银行信用卡结账。

用支票、转账方式结账。

⑤将收取的以支票、换账、信用卡支付之账项过入相应的账号内。

⑥将所收宾客的现金、支票、转账、信用卡的账单汇总,送交会计部入账。

⑦对于走单账项,应配合信用部经理采取措施追账。

⑧编制每日营业报表。

6、餐厅收款员职责

(1)职责

①负责在餐厅饮食销售活动中顾客结账收款。

②负责将顾客用转账方式、支票或信用卡结账的账单转送前台收款处或会计部。

③核实账单及信用卡。

(2)业务要求

①能识别各国家货币的真伪,熟悉和掌握各国货币当天的兑换率。

②熟悉和掌握收银机及计算机的操作方法。

③不可将不同客人的点菜单、饮品单等搞混。

(3)工作内容

①收款员接到值台送来的收款结账单后要累计食品、饮品、茶芥(杂项)等费用,开出收款单交值台为客人结账。

②收市后将现金、支票、账单汇总交总收款员。

③结算后将入厨菜单与账单存根整理钉好交稽校核实。

④编制当市营业情况报告或报表交会计汇总。

7、总收款(出纳)员的职责

(1)职责

①负责收集当日所有现金款项,并按币类币值面额归类整理、点清入保险柜。

②负责收集当日所有账单收据、追查遗失账单。

③编制每日银行存款及按银行规定留存流动金外,其余送银行存。

④负责报账的现金支付,掌管零用现金。

⑤整理收款员每日营业报告表。

(2)业务要求

①熟悉和掌握信贷政策和处理支票、信用卡、转账的工作程序。

②熟悉和掌握各国货币当天的汇率,能识别各国货币的真伪。

③熟悉和掌握收银机及计算机的操作方法。

(3)工作内容

①每日收集及点算(在证人面前)收款员交来款项数目,并报告差异数目,以备调查。

②收取每日收据及收款员每日工作报告表,将所有现金及支票金额拨入每日的存款额内。

③向所有的收款员提供所需零钱以供找数。

④补允收款员支出的款项。

⑤检查准备支付现金的单据是否经过上级批准。

⑥编制收款员每日报告。

⑦对收款员进行定期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业务能力,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上的问题和困难。

8、薪金发放员的职责

(1)职责

①负责保存与薪酬有关的资料。

②编制及传送报告,编制报税表。

③熟悉和掌握各部门人员编制、基本工资、浮动工资、各项补贴、工资总额等情况。

(2)业务要求

①熟悉和掌握劳工政策和基本法规。

②熟悉和掌握有关职工福利的规定和政策。

③熟悉和掌握财务记账和计算方法。

④熟悉办公室日常工作和现金处理工作。

9、日间稽校员的职责

(1)职责

①负责对收款进行督导。

②核查酒店的收益及编制每日收益报告书。

(2)业务要示

①熟悉和掌握会计及簿记业务。

②熟悉和掌握内部管理程序及审校账目。

(3)工作内容

①审校现金收入及单据。

②编制每日的营业报告。

③根据夜间稽核员的误差报告书调查账目的差异。

④编制营业摘要说明,作为进入营业日记账的资料。

⑤编制每月优待付款的对账表。

⑥检查定价是否合适,及证实未来房间的租用率。

⑦检查酒店高级职员的账单签署是否合适,并依照管理部门的指示对所有未付款账单进行核准。

⑧控制餐厅账单及会计账号的发出。

⑨实施内部现金管制及账目系统的内部管制。

10、夜间稽核员的职责

(1)职责

①监督餐厅及总服务台收款处的夜间稽核员工作。

②根据正式单据及证明文件,查核酒店总收益,编制每日收益报告书。

(2)业务要求

①熟悉和掌握会计及核数业务。

②熟悉和掌握内部管理程序。

(3)工作内容

①与总稽核员监督所有出纳员点算浮动现金。

②编制每日营业报告。

③核查餐次数目及所有食品、饮品销售的一般账单。

④编制营业状况的摘要说明,作为记入营业日记账的资料。

⑤管理餐厅单据及会计账,并确保有关费用的过账正确无误。

⑥实施现金及发票系统的内部管制。

财务计划管理制度

1、结合酒店总经理室对酒店经济活动的安排,计划期内客源、货源、内务价格等变化情况,并作出详细分析和充分估计,以审定、编制财务计划。

2、依据总经理审定的酒店财务计划,按各部门的不同经营范围、计划期的多方面因素和历史资料,参考部门年初的上报计划,分摊酒店计划指标,下达给各业务部门实施。

3、财务计划分为年度、季度计划:

(1)每年第三季度进行酒店财务内审,每年第四季度各部门向财务部提交用款计划,经综台平衡后,提出每二年的财务收支计划,报酒店总经理室和财务部。

(2)酒店财务部按标准的收支计划,合理安排比例,下达定额指标给各部门。

(3)各业务部门根据上报酒店总经理审批后的季度计划指标,结合本部门的具体情况,按月分摊季度任务指标作为本部门季内各月指标检查尺度。

(4)酒店对各业务部门的计划检查按季进行,全年清算。

4、财务计划内容:

(1)财务部应编制:

流动资金计划、营业计划、费用计划、外汇收支计划和利润计划、偿还债务计划及基建计划、利润分配计划等。

(2)各部门应编制:

①销售部及前台:客源计划(包括外联部分)、费用计划、营业计划和利润计划等。

②客房部:备品使用计划(含耗用品)、费用计划、设备维修更新及购置计划等。

③餐饮部:营业计划、利润计划、费用计划、食品原材料及物品采购计划、设备维修更新及购置计划等。

④商场部:销售计划(分批发与零售)、商品进货计划(分进口商品和出口产品)、利润计划、费用计划、外汇使用计划、流动资金计划、商场装修计划、设备维修及购置计划、印刷品付印计划和费用计划等;

⑤西餐歌舞厅:营业计划、利润计划、利润计划、费用计划、食品原材料及商品采购计划、耗用品购进计划和设备养护计划等;

⑥采购部:物料进货计划、工衣工鞋订做计划和加工订货计划等;

⑦旅游部:客源计划、营业计划、利润计划和费用计划等;

⑧管家部:费用计划、用品使用计划、花瓶盆载及用品、用具购置计划、清洁机具养护及更新计划、花店经营计划等;

⑨布草部:费用计划、布草添置计划和备品耗用计划等;

⑩事务部:职工餐厅收支计划和费用计划等;

11.工程部:燃料进货和耗用计划、水电耗用计划、设备维修计划、零配件及工具购置计划和费用开支计划等。

(3)总经理室、人事部、财务部、保安部和事务部要编制费用开支计划。

(4)各部所需编报的计划、送财务部汇总呈报。

资金筹集管理制度

1、酒店筹集资金应该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旅游饮食服务行业财务制定规定,可一次或分期筹集。

2、酒店资金的筹集可采用向银行贷款、向其他单位临时借款、向内部职工筹集等方式。当酒店的经营规模扩大时,经总经理室决定,投资者增加投资额也是一种方式。

3、筹集资金的审批权限及规定:

(1)酒店根据需要可用原有的固定资产作抵押,向银行或其他单位借款,借向银行贷款时应通过酒店总经理室批准。

(2)借款余额不得超过酒店的实收资本,重大项目或借款余额已超过实收资本的20%以上的借款,应单独作出可行性报告报经总经理批准。

4、对各方筹集的资金,应严格按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不许挪作他用。

5、资金使用应严格按审批权限及规定程序办理,大额开支一般要事先列入财务计划,并应附有经济效益预测资料。

经费支出管理制度

1、对于发给员工的工资、津贴、补贴、福利补助等,必须根据实有人数和实发金额,取得本人签收的凭证列为经费支出,不得以编制定额、预算计划数字列支;

2、购入酒店办公用品和材料,直接列为经费支出,但单位较大、数量大宗的应通过库存材料核算。

3、拨给的补助费、周转金应按实际拨补数,以批准的预算和银行支付凭证列为经费支出。

4、拨给所属部门的经费,应按批准的报销数列为经费开支。

5、拨给的各项补助款和无偿慈善投资,应依据受补助和受支援单位开来的收据准列为经费支出;

6、员工福利费按照规定标准计算提存,直接列为经费支出,并同时将提存从经费存款户转入其他存款户,以后开支时,在其他存款中支付。,

7、购入的固定资产,经验收后列为经费支出,同时记入固定资产和固定资金科目。

8、其他各项费用,均以实际报销的数字列为经费支出。

低值易耗品财务管理制度

1、各部门每月制定低值易耗品采购计划,经财务部核价后转交采购部门根据该部的费用定额掌握采购,财务部根据该部门费用定额审核报销。

2、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低值易耗品,建立卡和账册,卡片一式两份,由采购部门专人保管一份,使用部门专人保管一份,财务部登记明细分类账。领料单必须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才能生效。

3、对损坏和丢失的低值易耗品,应分清责任,属工作差错的要由责任人填写报废单,部门负责人签字方能核销。属于个人过失的要赔偿,属有意破坏或丢失的要罚款处理。

4、年终对库存的低植易耗品进行一次盘点,并写出盈亏报告及原因,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审核,凭此报销或入账。

家具、用具财务管理制度

1、要按年分季编报家具、用具的购进计划,由各使用部门根据营业所需或办公需用编报计划,报财务部审查并提出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

2、家具、用具的购进成本,包括购进价格和所支付的运杂费。家具、用具购进后,作出账务处理,在“营业费用-低值易耗品”科目入账。

3、领用家具、用具必须列表登记,领用部门或个人应负保管责任,同时必须做好日常修理工作。

4、修理家具、用具所用的开支,以“营业费用-修理费”列支。

5、家具、用具因磨损而失去使用价值时,经批准可办理报废。报废的家具出售时,其售出残值作“营业收入”处理。

6、丢失、毁损家具、用具时、由当事人或部门写明原因,向部门经理报告,转报财务部审查后呈总经理审批。属人为丢失、毁损,由当事人负责赔偿或部门赔偿。赔偿的价款作“营业外收入”处理。

7、家具、用具发生溢余或短缺,应先按估价价值转入“待处理收益”或“待处理损失”科目账户,查明原因,并分别不同情况审批后,转入“坏账损失”或“营业外收入”处理。

固定资金管理制度

1、酒店的固定资金主要来源于流动奖金,占用固定资金直接影响流动资金的运用,因此必须严格控制固定资金的使用。

2、酒店及各部门必须节约使用国定资金,充分利用已置的固定资产,每月均需核算固定资金利用率,季度检查、年终清算考核各部门使用固定资金的效果;

3、全面推行部门独立核算,同时推行固定资产有偿占用制度,即按各部门拥有的固定资产实绩,摊缴占用费,摊缴费率按国家规定执行,促使各部门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能,压缩固定资金的使用;

4、未经工程部及总经理室审批,不得私自购置设施设备。未经批准进行采购,财务部不予报销费用。

流动资金管理制度

1、酒店的流动资金既要保证需要又要节约使用,在保证按批准计划供应营业活动正常需要的前提下,以较少的占用资金,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

2、要求各业务部门在编制流动资金计划时,严格控制库存物品,物料原材料的占用资金不得超过比例规定。

3、除经批准为特殊储备者外,超储物资商品原则上不得使用流动资金,只能压缩超储的商品、物料,以减少占用流动资金。

4、严格遵守不得挪用流动进行基建工程的规定,严格遵守有关财务法规和制度。

5、使用的基本要求

(1)在符合国家政策和酒店总经理室、总经理要求的前提下,加速资金周转,扩大经营,以减少流动资金的占用。

(2)加速委托银行收款和应收款项的结算,减少对流动资金的占用;

(3)各业务部门应办理流动资金存货的报批手续,并在每月上报经济业务报表的同时,上报流动资金使用效率的实绩,即流动资金周次数和流动资金周转一次所需的天数。

(4)对商品资金的占用,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尽量压缩;

(5)尽量减少家具、用具的购置。

外汇管理制度

1、酒店营业收入中的外汇,收款员必须详细记录在营业收入日报表中,连同收费单据一起缴出纳入库。夜班的外汇收入存入会计部特殊保险柜中,于第二天上午缴总出纳入库。

2、营业收入中的外汇转账凭证,从收到凭证的第二天即委托银行转账。

3、必须在双方协商下以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形式加以肯定和约束才能进行外汇结算办理。订立业务合同时,除摸清信誉和偿付能力外,还必须事先预存一次业务往来所需费用,在酒店银行账户内作为每次(项)业务的结算资金。

4、负责外汇结算工作的人员必须及时把对外结算单证按合同或协议办理结算,并在委托银行结算后的第六天核对是否要收,凡在上述的时期内未接获银行收款通知单的,应即通知销售部工餐饮部协协助办理催收,同时向财务务部经理汇报。

5、必须将当天的外汇现金送存银行,一切营业收入的外汇现金不得坐支。外汇的收支必须通过银行办理。

6、使用外汇必须编制使用外汇计划,除商品、食品、原材料外,要使用外汇购置的一切物料、包装、备用品、设备、工具、零配件、燃料、能源等必须经财务部审查,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购置。

7、用外汇购进的商品、原材料、备用品、工具等,在出售、调拨调剂时,必须收回外汇。用外汇购进的上述物品不得以本币出售或调拨,特殊情况需收取本币的,须经总经理批准。

8、严格执行外币兑换制度,客人交外汇付账单者,一律按当天的汇率折算本币,严禁擅自变更汇率的比值,也不得取整舍零作汇率折算外汇。

9、客人付外币者,一律按当天兑换现钞的汇率减贴息折算本币。

10、使用信用卡签付账单者,一律按账单实际金额填列“认购单”,并让客人签付,不另收手续费。

11、以记账或转账方式结付业务款项者,本币与外币的折算率按结账当天的银行汇总牌价的买卖中间价为结账的折算率。

12、不准外单位或人个借用酒店及所属部门在银行开立的外汇账户来进行结算。

外币结算管理制度

1、酒店在收到外币时,应折合成记账本位币全额入账,公司全年外汇的记账汇率是每年年初下发的通知中指明的汇率。

2、凡因经营需要调入和调出外汇及确定调剂汇率,均需经酒店总经理审定,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3、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发生的汇兑损益在购置期间计入资产的价值;提供各项服务、销售商品与经营业务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或冲减财务费用;清算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清算损益。

4、酒店收到投资者用外币付出的投资,按投资当日的外汇牌价折合成记账本位币。

5、酒店经评估后有关资产账户与实收资本账户因采用折合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折合记账本位币差额,作为资本公积。

6、酒店应严格遵守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并按时报送外汇收支情况申报表。

前台稽查操作制度

1、酒店各营业点的报表与收入要一致,报表左右要平衡,账单齐全并盖上会计处收款章,账单要付款方式,如果客人要底单,底单要盖上结算章。

2、收取外汇要按当天牌价折算,收旅行支票要扣除贴息。

3、房租折扣要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免费住房必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并签名。

4、做报表要按订单所指房间两种类、天数,包括加床和餐费,报账单位的报表一定要资料齐全(订单、底单)。

5、数额减少要经主管签名,而客人拒付则要有大堂副经理签名认可。

6、输单必须单据齐全,缺少单据要说明具体原因。

7、退款要按财务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一定要有主管签名和客人签名。

8、团体的房租一定要当天输入电脑,如发现有团体未输房租,要立刻通知收款处采取补救措施。

利润管理制度

1、年初时总经理室下达各部门的利润指标和经营指标,各部门必须按计划完成。遇特殊情况影响任务完成时,必须说明原因,取得总经理批准后,才能核减指标。

2、经酒店平衡下达的各部门费用开支额或费用水平,各部门务必用于扩大营业额,争取资金周转次数的增加来降低费用水平,不得突破酒店下达的费用额。

3、各部门使用的原材料和出售商品的购进,必须事前做出计划,确定合理的库存和购进适销对路的商品,防止资金积压。

4、各部门应缴酒店财务部的利润,不得迟于月后十天。

5、各部门应负责利润的明细核算,根据有关凭证,正确计算销售收入、成本、费用、税金及利润。

营业收入、利润及分配管理制度

1、确认营业收入,必须以酒店各项服务已经提供,同时已经收回相应的足额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合法证据为标志。

2、营业收入按实际价款计算,发生的各种折扣、回扣冲减当期营业收入。各级领导应严格按规定的折扣权限签单。需对外付出佣金的,应由经办部门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主管领导请示,经同意再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支付,如需代领,代领人应由主管领导认定。

3、酒店的一切营业性收入均需经财务部收入账核算,各收银点当日收到现金、支票、信用卡消费单等票据经夜间核算员核准后,于次日上午应全部上交财务部;各营业部门预收的包餐、包房定金在及时如数上交财务部。

4、营业收入应按照配比的原则记账,与同期发生的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一起反映,预收的房租等应按预付期分期计入当期营业收入中。

5、严格按照国家法令计提各项税金、基金,并按时纳税。

6、酒店的利润总额计算公为:

利润=营业收入+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税金-营业成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汇总损失

(1)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和出售净收益、罚款净收入、礼品折价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及其他收入;

(2)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和毁损、报废、出售净损失、赔偿金、违约金、罚款、捐赠以及其他支出。

7、按照公司规定,全年应上交的利润按年计划数分四个季度预交,到年终结算时经年审后,再多抵少补,保证全年计划数。

8、酒店每年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照旅游财务制度的规定,依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各项税金的滞纳金、罚金和被没收的财物损失;

(2)弥补上一年的亏损;

(3)按公司和酒店总经理室规定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

(4)按公司规定的金额,上交未分配利润。

9、酒店的公益金只能用于职工住房的购建、集体福利设施支出等项开支,且预先应通过总经理批准。

收银机使用制度

1、酒店商品柜台设置收银机付款,记录商品销售金额,汇总商品销售总金额,监督核对商品销售情况;

2、出售的商品都必须将金额输入收银机,按日销售汇总,总金额必须和“商品销售日报表”的汇总金额相符;

3、每日缴款时,必须把日销售总额打出,然后将记录纸撕下连日报表统一交给缴款员。由专人负责核对“销售日报表”明细账是否和记录纸上的相符,如果有差错,要立即查清楚;

4、在使用收银机时,不能将收银机作为计算器使用,随便其他数字输入或做其他计算,如果由此造成记录、汇总金额和日报表、明细账不符,由当班营业员负责。

收银处早班操作制度

1、主要处理酒店客人退房手续;

2、接到客人的房间钥匙,认清房号,准确、清楚地电话通知管家部的楼层服务员该房退房,管家部员工接到电话后尽快检查房间;

3、准备好客帐单,给客人查核是否正确,该步骤完成时,楼层服务员必须知会房间检查结果,如有无客房酒吧消费、短缺物品等,为互相监督,收银员应记下楼层服务员的工号记在客人登记表上,楼层服务员也记录下收银员的工号;

4、客人核对帐单无误并在帐单上签名确认后,收银处方可收款,收款时做到认真、迅速、不错收、不漏收;

5、付款、帐单附在登记表后面,以备日后查帐核对;

6、为避免走数,应核对当班单据是正确,以及时发现错单、漏单;

7、下班前打印出客人押金余额报表,检查客人押金余额是否足够,对押金不足的要列出名单以便中班追收押金。

收银处中班操作制度

1、负责收取新入住客人的押金,注意客人登记表上的人住天数,保证收足押金;

2、追收早班列出欠款客人的押金,晚上10时仍未交押金的交大堂副经理协助追收;

3、检查信用卡止付黑名单,发现黑名单或者信用卡账户上无款的客人,应及时通知客人改以其他方式付款,如不能解决则交给大堂副经理处理;

4、下班前打印出客人押金额,以备核查。

收银处晚班操作制度

1、负责核对当天的所有单据是否正确,如有错误应立即改正。

2、应与接待处核对所有出租房间数、房号、房租。

3、制作报表:

(1)会计科目活动简表

(2)会计科目明细报表

(3)房间出租报表

(4)夜间核数报表

4、制作缴款单,按单缴款,不得长款、短款。

5、夜间核对过房租、清洗电脑后,做好夜间核数。

6、每次交接班应该交接清楚款账等事项,并在交接簿上作简明的工作情况记录,交办本班未完之事。

收银处结账管理制度

1、应辨别收取现金的真伪,唱付唱收,防止出现不必要的争执。

2、信用卡必须核对卡主签名,签名应与卡上原有的签名相同,信用卡上的名字应与卡上原有的签名相同;信用卡上的名字应与身份证明的名字相同;身份证的相片应与持卡人相同。

3、收取支票应注意以下两点:

(1)对好印鉴,印鉴不模糊,不过底线,并且有开户行名称;

(2)限额、签发日期等。

收银处员工管理制度

1、热情有礼,吐字清晰,唱收唱付,将找款递给顾客,不允许扔、摔、甩、丢等;

2、严禁套取外汇、外币;

3、严禁向收银处借款和未经财务部经理签批将钱款外借他人;

4、严禁收半日租或全日租而不计入营业收入;

5、严禁打非工作电话,不准长时间接私人电话;

6、长、短款项要向上级反映、汇报及解释原因;

7、不得以白条冲款账;

8、由于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全额赔偿;

9、下班时做好交接班工作。

信用卡使用管理制度

1、接收信用卡时,核对清楚信用卡是否是本商场可以使用的信用卡;

2、核查接受使用的信用卡日期是否在有效期内。如果信用卡过期或未到期,应委婉告诉客人此卡不能接受使用;

3、核查接受的信用卡编号、发卡银行通告的“止付名单”号码,如查出此卡号码在“止付名单”上,就要扣留此信用卡。并将该卡交回发卡银行;

4、注意金额的限制。每种信用卡都有最高使用限额。如果购买商品金额超过此信用卡的最高金额时必须联系发卡中心,取回授权号码;

5、核查完毕,按照各种信用卡的签购单上的各个项目要求,填写信用卡票据。填写时一定要仔细看清各项目的要求,认真填写,字迹清楚,做到准确无误;

6、票据填写完后,请持卡人签名,认真核对持卡人签名是否和信用卡上签名一致如发果笔迹不一样,可以请顾客出示护照(身份证明)核实。如果是冒充签名使用信用卡,应扣留信用卡;

7、票据填写完毕,将“持卡人留存”联撕下交回顾客;

8、未按信用卡使用原则去做,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经手人负责。

旅行支票使用管理制度

1、客人到商场购买商品,可以使用旅行支票,但不接受私人支票。

2、检查旅行支票:

(1)旅行支票具有一定面额;

(2)支票正同上方签名处已留持票人的签名;

(3)支票在灯光下有折光反映,票面有凹凸花纹。

3、接受前,请持票人当面在支票下方签名,否则,支票无效,并与上方已留签名核对是否相符。

4、如对签名有疑义,可请持票人在支票背面再次签名核对。

5、请客人出示护照,核对护照姓名与支票上签名是否相符,并把护照国籍、号码抄录在支票北面。同时婉请客人留下地址。

6、对旅行支票真伪有怀疑,应请银行兑换处鉴定。

7、对于外币旅行支票,银行要收取贴息。

8、当支票实际价值不于所购商品价值时,应以现钞退回差额。

9、请在“转账支票报表”上汇总旅行支票的缴款数,并注明何种货币和买入价。

核数操作制度

1、整理归档上一天的单据、报表等,落实上一天稽查出来的问题;

2、将经理核准的考核通知书送到有关部门签收;

3、核对各收款点的营业报表,包括餐厅收款处、商务中心、电传室、娱乐、洗衣、客房酒水等;

4、稽核人员应抽查餐单,核对点菜单与账单是否相符;

5、检查当天到达的客人房租情况,检查房租折扣是否符合规定,检查前台接待处交来的批条是否齐全;

6、检查客人住宿登记卡是否齐全;

7、将各收款点营业额输入电脑;

8、将输入电脑的各收款点的现金总数以及信用卡数与营业日报表进行平衡后,应与营业报表总合计数一致;

9、检查无误后,将上列报表装订在一起,分送到各部门。

办公用品财务处理制度

1、酒店各部门用于办公所需的笔、纸张、笔墨、计算器具、账册、凭证以及其他办公用品,每季度编报领用计划,统一由财务部购进,交仓库保管,各部门按月领用;

2、酒店的办公用品除个别零星急需外,各部门不得自行采购和复印;

3、各部门领用办公用品,必须填写领用单一式二联,并经领导批准;

4、领用人领取物品后,由仓管员签名,领用部门取回一联作为部门财务或文员记录之用,另一联由仓库按月装订,作为便查簿,以备检查;

5、仓库保管员在收到办公用品并经验收无误后,在进仓办公用品的发票上签收,并立即登记商品货卡和便查簿,不必填进仓验收单;

生产经营汇报材料篇(9)

制造成本通过“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科目进行核算。“生产成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工业性生产所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包括生产各种产成品、自制半成品、自制材料、自制工具以及自制设备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该科目设置“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两个二级科目。“基本生产成本”二级科目核算企业为完成主要生产目的而进行的产品生产发生的费用,用于计算基本生产的产品成本:“辅助生产成本”二级科目核算企业为基本生产及其他服务而进行的产品生产和劳务供应发生的费用,用于计算辅助生产产品和劳务成本。该科目按成本核算对象设明细账,明细账用多栏式账页按成本项目设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制造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按不同的车间、部门设置明细账,明细账用多栏式按费用项目内容设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基本生产发生的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费用,按成本项目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贷记有关科目。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直接材料

应付工资

辅助生产发生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费用,按成本项目借记“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贷记有关科目。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直接材料

应付工资

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借记“制造费用”,贷记有关科目。账务处理:

借:制造费用

贷:原材料(银行存款、累计折旧等)

月终,制造费用分配给成本核算对象时,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科目月末无余额。

二、制造成本的审查要点

审查制造成本,应通过“生产成本”、“制造费用”明细账归集的内容、分配的方法,获取经济业务中的原始记录、单据、记账凭证,采用核对法、审阅法、复算法进行审查。审查要点如下:

⒈审查费用发生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无虚假成本,有无非生产性费用和扩大成本列支范围等挤占成本的现象;

⒉跨期摊销费用,是否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当期成本,有无人为调节利润的情况;

⒊费用归集和分配的方式是否正确。有无未按规定将制造费用在不同产品之间分配的情况;

⒋在产品成本计算方法是否准确。有无任意改变方法少记或多记产成品成本及利用保留在产品成本,人为多计算或少计算产品成本,从而调节利润的情况;

⒌会计处理是否恰当,有无影响当期成本情况。

三、制造成本审查方法

由于工业企业产品成本计算方法复杂,会计核算工作量大。因此,注册税务师在进行纳税审查时,应当借助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效用,通过了解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及对遵守性的测试,分析找出企业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而有选择、有目的、有重点地审查,这样既能降低审查工作量,又能确保审查质量。

企业的内部控制是指企业的内部管理控制系统,包括为保证企业正常经营所采取的一系列必要的管理措施。内部控制的职能不仅包括企业最高管理当局用来授权或指挥进行购货、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的各种方式方法,也包括核算、审核、分析各种信息资料及报告的程序与步骤,还包括为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综合计划,控制和评价而制定或设置的各种规章制度。因此,内部控制的作用能够提高会计核算的正确性和可靠性。

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⒈可靠的内部凭证制度。

企业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凭证,以种类全、内容完整、连续编号的一些处理经济业务的凭证,作为会计处理依据。

⒉完善的簿记制度。在可靠的凭证制度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账簿和报表制度,确保会计记录的严密性。

⒊严格核对制度。包括凭证之间的核对,凭证和账簿之间的核对,账簿和报表之间的核对等。企业建立严格的核对制度,有利于及时改正会计记录中错误,做到证、账、表三相符。

⒋合理的会计政策和会计程序。企业在遵守国家制定的会计准则的基础上,还从本单位会计工作实际出发,建立自己的合理会计政策和会计程序,以书面文字形式,作为会计处理方法的依据。

⒌定期资产盘点制度。

对上述内部控制制度会计体系可靠程度进行遵守性的调查:

一、采用询问法。询问企业是否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采取问卷的形式设计调查表格,将你想要询问的项目按其重要性依次排列。对想要问的内容及企业回答,要逐项进行并做好记录,使你在很短的时间内对企业生产环节的业务流程、控制程序、核算方法有所认识。

二、采用抽查法。验证内部控制是否一直在运行,是否取得了预期效果,在多大程度上确保核算的正确性。我们可以对上述的询问内容,选择对成本影响最大的项目,抽取样本—原始单据、凭证进行查看,并对企业回答进行核对,判断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通过询问和抽查,对被查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我们可得出这几种结论:

一、依赖程度高。被查企业具有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且均能有效发挥作用。因此,经济业务和会计核算发生差错的可能性很小,可以相应对该环节减少审查的工作量,甚至于可以不查。

二、依赖程序一般。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较为良好,但存在一定缺陷或薄弱环节,在某种程度上可能影响会计核算的准确性与可靠性,可以对薄弱环节项目进行较为深度的审查。

三、依赖程度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明显失效,大部分经济业务和会计记录失控,各项资料和数据经常出错,从而导致无法依赖。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开展制造成本详细审查。

审查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操作:

㈠按成本项目进行审查

产品制造成本构成项目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⒈直接材料成本

⑴采用实际成本方法核算

获取成本计算单、材料成本分配汇总表、材料发出汇总表、材料明细账中各直接材料的单位成本等资料。

①审查成本计算单中直接材料与材料成本分配汇总表中相关的直接材料是否相符,分配的标准是否合理。审查时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非生产耗用材料记入产品成本。如果成本计算单直接材料金额大于材料成本分配汇总表的分配金额,应进一步查明原因,审查材料使用对象有无将非产品耗用材料记入产品成本。但企业会计人员如果有意识地挤占产品成本,在耗用材料进行分配时,就会将非生产耗用材料直接分配到产品成本,使得成本计算单和材料分配汇总表金额相等。核对材料分配表若不能暴露问题,可采取通过非生产性项目的审查,即采用“反查法”的方法进行审查,查明问题后,按照谁耗用谁负担的原则,进行纳税调整。账务处理:借:在建工程

应付福利费

贷:本年利润(或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二、混淆不同产品成本。通过材料分配率混淆不同产品的成本,相应降低本期畅销产品成本,以调节跨年度的利润。审查注意那些不能确指产品耗用的共同混合使用原材料,分配时应科学地选择分配标志、计算方法及会计记录。

正确方法:在消耗定额比例法下,通常采用按产品的材料定额消耗量或材料定额成本的比例分配。计算处理:

分配率=材料实际总消耗量(或实际成本)÷各种

产品材料定额消耗量(或定额成本)之和

某种产品应分配=该种产品的材料定额÷消耗量(或定额成本)×分配率

也可以采用其他分配方法。如:产品产量或重量比例分配法。

②抽取材料发出汇总表,选主要材料品种,统计直接材料的发出数量,将其与实际单位成本相乘,计算金额数,并与材料成本分配汇总表中该种材料成本比较,看其是否相等。审查注意下列问题:

一、企业是否采取提高成材料单位成本,多计产品成本。

二、审查领料单授批准及领料人是否签字,防止虚假领料多计成本。

第三,材料单位成本计价方法是否恰当,有无变更、人为调节成本或利润。如果企业年度内改变计价方法,应按原计价方法计算发出材料结转成本,其差额调整材料成本或当期利润。

审查方法参见“材料成本的审查要点”。

⑵采用定额成本法

抽查某种产品的生产通知单若产量统计记录及其直接材料单位消耗定额,根据材料明细账中各该项直接材料的实际单位成本,计算直接材料总消耗量和总成本,与有关成本计算单中耗用直接材料成本核对,看其是否相等。并注意两个问题:

一、生产通知单是否经过授权批准,防止虚假业务产量增加材料耗用;

二、单位消耗定额和材料成本计价是否恰当,有无变更、人为改变方法而影响成本。

⑶采用标准成本法

抽取生产通知单或产量统计记录,直接材料单位标准用量,直接材料标准单价及发出材料汇总表。

根据产量、标准用量及标准单价计算出标准成本,与成本计算单价中的直接材料成本核对是否相符,有无利用直接材料成本差异计算以及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前后期是否一致。

除此之外,还应审查废料及多料的返库是否及时,是否办理“假退库”手续。通过查看“生产成本”账红字冲减成本金额,判断其正确性。

⒉直接人工成本

⑴对于采用计时工资制的,抽取实际工时统计记录、人员工资分类表及人工费用分配汇总等,运用核对法开展审查。

①从成本计算单中选择核对直接人工成本与人工费用分配汇总表相应的实际工资费用是否相符,查明有无将非生产人员工资计入成本。

②选取某月资料核对实际工时记录与人工费用分配汇总表中相应的实际工时是否相符,查明有无虚报工时、多列工资扩大成本,减少利润。

③抽取并核对生产部门若干期间的工时台账与实际工时统计是否相符,追溯原始工时记录,确保工资核算真实性。

④当没有实际工时统计记录时,根据人员工资分类表,计算复核人工费用分配汇总表中的直接人工工资费用是否合理正确,有无出现与生产量偏离太大的数据,如有,应进一步查明原因。

⑵对采用计件工资制的,抽取产量统计报告、个人(小组)产量记录和经批准的单位工资标准或计件工资制度,运用核对法开展审查。

①核对按统计产量和单位工资标准计算的人工费用与成本计算单中直接人工成本是否相符。

②抽取若干直接人工(小组)产量记录,审查是否被汇总计入产量统计报表中。

⑶对于采用标准成本法,抽取生产通知单或产量统计报表、工时统计报表和经批准的工时、标准工时工资率、直接人工的工资汇总表等资料,运用核对法进行审查。

①根据产量和单位标准工时计算标准工时总量,再乘以标准工时工资率,以审查其是否与成本计算单中的直接人工成本相符。

②直接人工成本差异的计算与账务处理是否正确,直接人工的标准成本的年度内有无重大变更。

⒊制造费用成本

抽取制造费用分配汇总表、按项目分列的制造费用明细账、与制造费用分配标准有关的统计资料及其相关原始记录。

⑴审查“制造费用”账户借方发生额归集的制造费用内容是否正常,开支的标准、发生的费用是否是应归属于本期的生产费,不符合规定的应剔除计税处理。制造费用成本项目中,固定资产折旧为其中的主要内容,其审查方法在第五节中讲解。

⑵在制造费用分配汇总表中选择一个产品,核对其分摊的制造费用与相应的成本计算单的制造费用是否相符。

⑶制造费用的分配、计算选择的标准和计算结果是否正确,分配的方法有无变更,防止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多分配应税产品成本,相应少分配免税产品成本。审查发现此类问题应重新正确计算,作出会计调整。

㈡审查“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账户

辅助生产成本核算内容是为企业生产车间、管理部门、在建工程及辅助生产车间提品和劳务的车间所发生的费用。从服务的对象上看,部门多、非生产性占有一定的比例,正确分配辅助生产成本关系到正确计算产品成本。

抽取辅助生产费用分配表、生产统计表等原始记录资料,从分配标准、费用分配方法、费用分配金额三个环节查证辅助生产成本分配是否真实、正确。

⒈审查各车间的费用分配标准。审查有无将为基本建设、专项工程、福利部门提供的水、汽、机械加工、修理修配等劳务费用计入辅助生产;审查是否按实际受益对象进行分配,分配率是否正确,采用复算方法重新计算,对少分配或非生产性费用挤入生产成本的情况,调增计税利润。

⒉审查分配方法。辅助生产分配方法较为复杂,审查进注意有无年度内任意改变分配方法,使各部门分配金额发生不正常波动的情况。如果存在这样情况,应按原方法进行计算,其差额调增(调减)计税利润。

⒊审查费用分配金额。用辅助生产费用分配表与辅助生产车间统计表对照,当费用分配表中的分配金额大于生产统计表中的费用额时,应进一步查明辅助生产费用归集有无虚假,抑或统计有差错。如证实生产统计表正确的情况下,即为多转生产成本的费用,应调增利润。

㈢审查费用确认的原则

会计制度规定,确认费用应遵守权责发生制原则。

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凡是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已收到或支付,均作为本期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其款项已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或费处理。由此可见权责发生制才能真正按会计期间来正确反映各期的盈亏情况.

主要审查发生的费用是否归属于本期产品负担,影响当期利润。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跨期费用,在“预提费用”、“待摊费用”科目进行核算,审查该科目发生的费用是否应由本期产品成本来负担。应从费用真实性、合法性、计入成本时间和方法加以审查,审查时应注意两点:

⑴待摊费用应严格划清资本性与收益性支出的界限。

⑵审查预提费用计入当期成本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符合成本的列支范围、标准,计提金额是否正确,支付对象是否合理。

⒈“待摊费用”科目的审查

待摊费用是指企业本期已经支付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期按照费用支付或发生的受益期限平均摊入生产成本,且摊销期在一年以内的各项费用。为了正确贯彻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原则,分行业的会计核算制度都相应地设置了“待摊费用”会计科目,便于企业准确核算应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和费用摊销的具体结果。

⑴“待摊费用”科目会计核算方法

该科目主要核算企业已经发生或已经支付的应由本期及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且分摊期在一年以内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出租、出借包装物摊销、预付保险费、预付的固定资金资产租金、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一次购买印花税票和一次交纳印花税税额较大需分摊的数额,以及预付报刊订阅费用等(若数额小,也可一次性列入支付期相关费用)。“待摊费用”账户的借方反映企业已经发生或支付的费用,贷方反映已经摊入相应期间生产成本、费用的金额,该科目的余额一般在借方,表示一定期间内尚未摊销完毕的各项费用。为了便于准

确划分各项费用受益期限和摊销期限,“待摊费用”除设置总账外,还应按各项费用的发生时间和种类设置“待摊费用”明细分类账。

账务处理:

发生时:借:待摊费用—XXX

贷:银行存款(现金、现金、低值易耗品……)

摊销时。

借:制造费用(生产成本、营业成本、管理费用等)

贷:待摊费用—XXX

⑵“待摊费用”的审点及审查的思路

在日常税收审查工作中,由于“待摊费用”贷方发生额反映企业分期摊入生产经营成本的实际摊销金额,因此其金额摊销的正确与否,关键是确认受益期或使用期限与摊销期限是否一致,因而产生纳税审查的重点;但切不可忽视对该科目借方发生额的审查,因为,通过该科目借方发生额的审查,能够便于审查人员及时、准确的掌握和了解需摊销费用的形成或来源是否真实以及费用的性质。因此在日常的税收审查中,对“待摊费用”科目的审查,其借方发生额和贷方发生额都应作为审查的重点,不能有所侧重,更不能有主次之分。

⑶审查“待摊费用”账户借方发生额

企业发生待摊费用时,在正常情况下,“待摊费用”账户的借方与“银行存款”、“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账户贷方发生额对应。如果与“在建工程”、“其他应收款”等账户的贷方发生对应关系,则属于异常现象,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查。

①区别生产性费用和非生产性费用的界限

重点审查企业“待摊费用”科目借方发生额中是否有人为混淆成本界限的行为,是否存在将固定资产的购建支出项目列入待摊费用,从而分期摊入生产经营成本。常采取的手段的:

a.企业人为地将本期固定资产购建支出项目金额化整为零,分期、分批列入“待摊费用”账户进行摊销;

b.企业将本期固定资产购建支出金额的部分项目有意识地列入“待摊费用”账户实现摊销。如有规律地将基建人员的工资列入“待摊费用”、基建项目领用的材料、基建项目的借款利息等等。

②严格划清资本性与收益性支出的界限。

a.审查企业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资本性支出有无假借固定资产大修理的名义,将从事固定的购建支出费用列入“待摊费用”科目的借方,实现摊销。

b.审查企业是否有将应列入“递延资产”核算的开办费用,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不能单独归属于一个会计期间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支出列入“待摊费用”核算的行为;

c.审查企业有无将应记入“无形资产”科目核算的无形资产受让及开发性支出费用一次性直接记入“待摊费用”科目。

生产经营汇报材料篇(10)

第二条《管理办法》所指私营企业,必须是在本市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

第三条《管理办法》所指私营企业,原则上必须开业两年以上,且经营情况正常。

第四条私营企业计划举办的境外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不能超过其注册资本或净资产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第五条在境外投资的项目或公司必须根据所在国的相关法律,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

第六条中方以现汇投资且投资额在100万美元以下的私营企业境外投资项目,以及中方以实物形式投资且投资额在300万美元以下的私营企业境外投资项目,可直接向市对外投资促进中心办理有关的核准与登记手续。

第七条私营企业进行境外投资的核准与登记,应向市对外投资促进中心提交下列材料:

一、A类材料

1书面申请;

2项目概况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3合资合作协议;

4境外合资合作方资信证明;

5公司章程;

6公司董事会有关投资决议;

7实物、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的产权证明;

8法定代表身份证明;

9拟派驻境外的经营和技术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10申办企业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二、B类材料:

1企业概况介绍;

2经年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最近3个月的纳税记录。

第八条市对外投资促进中心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将B类材料复印件送市工商联,并委托其对申请企业进行资格认证。市工商联在7个工作日内将资格认证备案表送市对外投资促进中心。

第九条对于在热点敏感国家和地区的投资项目,市对外投资促进中心将会同市外经贸委外经处向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征询意见。

第十条私营企业可在提交材料14个工作日后到市对外投资促进中心申领《*市私营企业境外投资项目登记证书》(以下简称《登记证书》)。热点敏感国家和地区的投资项目,则需21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经核准登记后,申办企业持有自有外汇的,可向外管局提出汇出申请。

第十二条申办企业申请赴境外进行投资考察的,市对外投资促进中心可协助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优先办理有关的手续。

第十三条申办企业要尽快在境外完成企业注册手续,并将注册的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交市对外投资促进中心备案。

第十四条境外投资项目实施后,如发生股权转移等核准与登记内容变更事宜,申办企业应及时向市对外投资促进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五条境外投资项目实施后,如项目终止,申办企业应及时向市对外投资促进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妥善处理好债权、债务等清核工作,安置好有关人员,将中方应得外汇资产在清算结束后30天内调回境内。

第十六条本实施细则自之日起实施。

私营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核准、登记申请流程(试行)

申请企业

将以下材料提交市对外投资促进中心

对不适用材料,需在书面申请中说明其理由

A类材料

1.书面申请

2.项目概况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3.合资(合作)协议

4.境外合资(合作)方资信材料

5.公司章程

6.公司董事会有关投资决议

7.实物、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的产权证明

8.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9.拟派驻境外的经营和技术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10.申办企业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B类材料

1.企业概况介绍

2.经年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最近3个月的纳税记录

14个工作日后热点敏感国家和地区,需21个工作日后

到市对外投资促进中心申领

《*市私营企业境外投资项目登记证书》

凭《登记证书》

向本市有关部门申请

办理有关手续

在境外注册公司

将境外注册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

交市对外投资促进中心备案

备注:

上一篇: 结婚典礼父母讲话 下一篇: 社区社会实践总结
相关精选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