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业务工作计划汇总十篇

时间:2022-05-04 04:14:56

商业银行业务工作计划

商业银行业务工作计划篇(1)

当前,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众多的税收法律法规,以作为征税的基本依据。纳税筹划主要是指一个经营主体,利用国家税收政策中的一些优惠措施等,合理合法地调整自身的经营和后期发展目标,通过这一方法减少税务支出,谋取更多发展资金[1]。商业银行的经营业务主要有存款、贷款、金融衍生等具有风险的产品,受经营类别、规模的影响,其纳税筹划工作将牵涉到一定的税务风险。

1商业银行存在的税务风险类型分析

1.1税务争议风险

税务争议实质上就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对税务机关确定的有关税收的一些行为具有意见的不统一,其主要包括税务主体、征税范围、减免税等。税务争议是诸多经营主体在缴纳税金时会遇到的问题,就商业银行来说,其税务争议发生的次数较多,难以在短时间内形成统一的意见,解决存在的争议。缴纳税款的时间是有限的,如若争议不断无法妥善解决,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税款缴纳,会产生延误缴纳税金的风险。

1.2税务申报风险

在商业银行经营中,存在的税务风险类型多,其影响最为深远且最常见的税务风险无异于税务申报,税务申报多表现在少缴纳税款之中。商业银行产生税务申报风险主要原因在于办税人员身上自身,产生这类风险的原因有两个:其一是办税人员专业能力有限,未熟悉掌握征税范围和减免税范围,使得在实际申报过程中存在遗漏和少申报问题,少缴和漏缴等潜在风险会出现在商业银行日常管理之中。其二是办税人员受权限制约,不能及时收集税务申报相关的资料,增加了未申报税务的风险。

1.3经营中的风险问题

受后期发展战略的影响和内部经营中侧重点的影响,税务管理工作容易被其他管理所取代,这在无形之中会增加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例如,部分商业银行非常重视业绩考核,其经营重点不断偏向贷款业务,在办理相应的贷款业务时并未按照贷款信息正确进行五级分类,无法预计每笔贷款业务产生的损失,由于缺乏原始数据的支持,使得税务申报工作无法开展,增加了延迟缴纳税款的风险[2]。部分银行只重视营业收入,没有对税收工作引起足够重视,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并未发挥作用,无形之中增加了多缴纳税款的风险。

1.4政策与执行风险

一般情况下,税收标准是固定的,而税收范围却是灵活多变的,国家制定的税法并未明确税收范围。这使得实际执行过程中,部分存在于制度范围边界的各税收类别,均需要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判定其是否在税收范围内。受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影响,商业银行可能会存在政策执行偏差的风险,其中较为典型的例子就是税收筹划和避税。虽说两者都是采取一些合理的方法和手段,达到税收支出最小化,但是两者的性质存在明显差异,税收筹划是合法的,避税则是违法行为。在实际工作中,判定税收筹划、避税很大程度取决于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对于税法的理解或者是当地的规定。如若商业银行展开税收筹划工作,却在实际税务处理中被误认为避税,不仅不会带来任何税收收益,还会因为这类不合理做法受到相应的处罚。

2商业银行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分析

2.1银行内部税务管理信息系统落后

目前,在诸多领域中都能看见信息技术得到具体使用的身影。商业银行在经营中逐渐引入了信息技术,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建设,商业银行信息化建设已经趋于完善,完整的信息化服务系统通过不断地更新,日趋成熟。然而,国内税务管理方面的信息系统还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虽然商业银行内部有着税收管理信息系统,但是其信息化程度明显落后于日常信息化服务的需求。再加上传统税收模式的影响以及内部从业人员的水平不齐等,使得税收信息系统未能发挥其实质的作用。

2.2税务筹划专业性不足

会计制度和税法的更新速度非常快,就目前来说,现行的两个制度在部分内容上存在明显差异,在处理两者间存在的差异问题时,需要秉承两制度分离的原则。目前,最新所得税法与原有税法存在明显差异,不仅降低了商业银行的所得税率,提高了费用税前的扣除标准,还进一步强化了反避税的措施。随着制度的变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地方越来越多。这在无形之中增加了商业银行税务筹划工作的难度,使得其工作内容愈发复杂,受商业银行内部税务筹划人员能力的影响,很难保障税务筹划的专业性,不仅会增加商业银行税务风险,还可能会导致税务筹划工作失败。

2.3内控体系未健全

各个经营主体在实际经营时,想要实现经营目标和发展目标,就需要发挥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约束和管理。在商业银行经营中,部分管理人员未从传统的经营理念和模式中走出来,没有意识到内部控制工作的重要性,受管理层不重视以及商业银行实际的经营类型影响,部分商业银行内部没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税务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处于不足的状态。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无法将其落实到实际工作之中,使得在开展纳税筹划工作时出现漏洞。同时,就部分商业银行的税务管理机构而言,与之相应的分配、考核和奖惩制度都存在一定的问题。部分商业银行想要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为了方便资金的分配和管理,一些分支机构的税收工作均由总行负责,使得部分分支机构不重视自身的税务支出。

2.4部分商业银行纳税筹划的意识较弱

就目前商业银行纳税筹划工作的开展情况来看,较为突出的一个问题是部分商业银行纳税筹划意识不足。目前,商业银行面临来自国内各大银行和国外诸多银行的双重压力,部分商业银行通过开发新产品、提高服务质量等增加收入,但并未意识到成本控制的重要性。甚至有很多商业银行在实际经营中不重视纳税筹划工作。

3税务风险防范下的商业银行纳税筹划策略分析

3.1积极推进税务信息化建设

目前,商业银行内部的信息化系统已经趋于完善,其规模非常可观且发挥了较好的效用;在完善的信息化系统之中,让商业银行感受到信息技术对工作开展带来的便利与优势[3]。内部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存在较为明显的滞后性,商业银行管理层需要根据税务相关的新要求,结合信息化系统发展的趋势,不断更新和完善税务信息化系统,并将税务信息化系统有效应用到具体的纳税筹划工作之中,进一步提高税务管理的质量和效率;通过在诸多税务信息中筛选出高质量的税务内容,帮助管理层进行决策。为保障纳税筹划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具体的纳税筹划工作离不开当地税务部门的支持,为方便沟通,可以建立银行和税务部门的沟通平台。除此之外,各商业银行之间要加强沟通,相互分享税务风险防范策略和税收筹划措施。

3.2加强税务筹划人才队伍建设

纳税筹划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内部筹划工作人员的能力。想要在防范税务风险的基础上开展纳税筹划工作,需要专业税务团队的支持。首先,需要从前期的人才引进入手,通过考核引进人才的财税专业知识,聘请专业能力较强的税务筹划工作人员,为专业团队的打造奠定基础。其次,由于税法的更新速度较快,商业银行还要加大对税务团队的培训工作,要求其掌握最新的税法规定和要求,并掌握银行的业务流程和风险管控要求,进一步提高税务筹划人员的专业能力。最后,为了避免高质量专业人才出现流失情况,需要制定晋升机制,保障人才能够留得住。

3.3建立健全内控体系

内部控制工作的主要作用是约束和管理内部员工,让整个商业银行的经营更加规范合理。商业银行在实际经营发展中,要不断提高管理层和内部职工对内部控制体系的认识,这能保障税务管理的合理性与有效性。需要注意的是,内部控制工作的开展离不开内部控制制度的支持,在构建内部控制制度时需要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切实考虑到内部各员工的情况,制定员工均认可的控制制度,才能保障内部控制工作开展的效果,通过科学合理的税收内部控制制度可以更好促进纳税筹划工作的开展。

3.4推进商业银行全体人员提升风险防范意识

想要保障纳税筹划工作开展的有效性和合法性,需要进一步提升商业银行税务风险管理的意识,强化税务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让风险防范能直接落实到具体的纳税筹划之中,发挥防范手段的作用[4]。在实际的经营管理中,商业银行各个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和交流,提升对于税收风险的认识,提高全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在实际工作中,为了保障风险防范的有效性,需要明确商业银行内部员工的风险责任,避免风险发生时出现推诿责任的情况。此外,为了提高商业银行的风险抵御能力,建议商业银行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税务风险进行细分,建立完善的税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例如:商业银行可以结合性质和用途,将税务风险划分为收入类风险、费用类风险、成本类风险、利润类风险、资产类风险等,结合差异化的风险类型对商业银行的经营业务制定对应的评估指标,设置纳税金额风险临界点。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一旦出现纳税金额高于临界点,则可以自动引发系统报警,并从风险数据库中调取相应的应对模型,为银行制定税务风险防范策略和财务战略调整等提供充分的信息支持,也能够切实提高银行的税务风险抵御能力。

3.5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学习并提高执行力

税收筹划工作包含的内容非常多,如计税依据、纳税人以及税率等。纳税筹划工作主要是内部工作人员按照税收政策和制度开展相关的税收筹划。例如,在针对个人所得税展开筹划工作时,需要明确国家有关个人所得税的最新税法,掌握税收内容、依据、优惠等诸多内容,进而规划出多个税收筹划方案,通过比较选择最优方案,做出对银行最有利的税收决策。如若未熟悉掌握税收相关政策,无法制定科学合理的纳税方案,纳税筹划活动将难以开展。

3.6夯实税务管理基础

首先,简化业务流程。国内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和销售方式相对复杂,而税务管理贯穿银行各项业务活动中,需要高效率的操作流程作为基础保障。因此,为了降低操作风险,建议商业银行简化业务流程,有利于税务会计人员可以准确地计算出应纳税额,确定作业环节当中的税务风险节点,不仅可以防范税务风险,还能够避免偷税漏税等问题。其次,完善税务管理制度。商业银行的经营与管理和市场上其他现代化企业不同,在制定税务管理制度的过程中,不能直接借鉴其他企业的管理模式,需要结合自身的管理需求,在税法范畴之内制定行之有效的税务管理制度。例如:鉴于商业银行金融产品趋于种类多元化发展,会计核算内容也相对繁琐,一旦出现数据归集错误或计算失误,会直接影响银行后续的税务筹划工作。商业银行可以建立并执行税额核算制度,基于计税单位和计税价格开展应纳税额核算工作,保证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的一致性,提高税务管理水平[5]。最后,将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到税务会计岗位层面。设置独立的税务管理部门或岗位,是商业银行控制税务风险的有效手段。建议商业银行将税务管理工作从财务部门当中分离出来,建立税务管理小组或部门,配置更专业的税务会计人员,分别开展税票管理、纳税申报、税务筹划、税务咨询服务等工作。通过细化岗位职能和工作内容的方式,可以解决“一人多岗”的问题,也能够将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到差异化的岗位层面,充分调动税务会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依据既定的税务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开展各项税务筹划工作,降低人为因素对税务风险防控的影响。

4结语

综上所述,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中势必会面临缴纳税金的情况,受银行实际经营活动的影响,纳税筹划工作还将伴随税务风险。纳税筹划工作中存在的税务风险较多,如税务争议、税务申报、经营风险等。商业银行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存在的各项问题,并加大对税收政策的学习和落实,才能在税务风险防范下积极开展税务筹划工作。

参考文献

[1]陈影.商业银行纳税风险防范[J].纳税,2021,15(01):49-50.

[2]刘苏.基于税务风险防范的商业银行纳税筹划研究[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20(10):31-32.

[3]方小钦.商业银行涉税行为及纳税筹划探析[J].财经界,2020(23):230-231.

商业银行业务工作计划篇(2)

随着经济形势呈现出新常态特点,以及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金融托媒条件下的科技转型逐步实现和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进步,商业银行若想要实现自身稳定持续发展,应当积极转型,对计划实施高效化管理,从而沉着应对新常态下经济发展所带来的诸多挑战。

一、新常态下的会计核算管理

1.新常态下会计核算管理所遇到的瓶颈

社会经济发展的当前形势下,商业银行业务不断创新,对传统的会计核算带来了新的挑战,投行业务以及金融衍生品投资的不断发展,要求商业银行会计核算不断优化调整,从而保证商业银行计划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以金融衍生品为例加以分析可知,表外核算是当前市场经济中衍生金融的主要工具,监管部门仅仅能够对商业银行的报表数据信息进行监督与管理,而国际金融市场衍生品存在较大风险,这与会计核算缺陷存在密切联系。会计信息披露是确认与计量的重要方式,金融衍生品的出现打破了商业银行传统的资产确认方式,导致相关会计确认与计量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所谓会计计量,主要是指用货币或其他量度单位对经济业务及其结构进行准确计量,而货币计量规则难以实现,导致金融衍生工具存在一定计量难度,此种情况下,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会计核算过程中,风险控制难度较大,对于商业银行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与此同时,商业银行会计核算操作标准尚不统一,银行对相关问题的解决方式也不尽相同。科目调整与会计核算内容调整后,商业银行表内外余额波动较大,相关监管部门也只能够通过报表对银行余额变动情况进行监督,难以进行实时把控。相关操作人员会计知识的不足,也是滋生会计核算风险的重要因素。

2.加强会计核算管理的有效途径

一是商业银行应当积极完善制度及相关规定,结合银行自身发展实际,制定规范的会计制度及业务操作标准,进而对商业银行各项业务实行动态化管理与控制,确保大额支付以及应收应付款挂账等事项能够严格按照制度进行报批。在原有业务管理方式的基础上,不断进行补充和调整,为商业银行各项业务的开展提供可靠的支持。在此基础上,应当积极建立奖惩机制,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二是完善会计核算程序。在新常态下,商业银行计划财务管理工作中,应当积极完善会计核算程度,柜台及相关会计人员应当严格且规范的填写会计凭证,对商业银行具体业务的核算程序进行严格控制,通过账务核对以及相互监督等方式,切实保证会计核算工作的有序开展。为合理控制商业银行业务风险点,应当通过设置台帐记录等方式,对规划、预测、计划以及控制监督等方式进行综合运用,全面提高商业银行计划财务管理的科学性和可靠性。三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为全面提高新常态下商业银行计划财务管理效率,应当积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对商业银行运行风险进行有效规避。因此在商业银行发展过程中,应当对当前现有规章制度进行有效梳理,对银行内部人员岗位进行有效梳理,争取实现内部科学化、规范化控制。在此基础上,应当依据商业银行自身发展实际情况加以全面分析,对现代信息科学进行合理利用,优化调整商业银行新老业务的控制方式,并建立事前控制系统,切实做好风险防范与控制工作。

二、新常态下的流动性管理

1.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存在的问题

新常态环境下,商业银行及其监管机构对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重视力度逐渐加大,商业银行为有效应对利润空间下滑问题,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头寸预报的准确性,确保结余资金得到最大化利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条件下,商业银行的运行需要各项存款来支撑,同时还需要严格按照预定要求对企业及个人进出款进行准确预报和控制,在此种情况下,受上下传导会受时间限制,以及客户进出款存在的不确定性,会出现流动性不稳定的问题,严重影响商业银行财务管理效率,因此在新常态下加强商业银行计划财务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2.流动性管理的具体策略

为促进新常态下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问题的有效解决,商业银行应当积极建立健全流动性管理体系,通过上下传导机制,对商业银行剩余资金进行合理安排,结合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做好压力测试,并及时对体系模型进行优化调整,切实保证财务管理整体效率。在此基础上,对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结构和期限进行合理安排,适时调整理财资金池比例,对同业业务进行科学化梳理,在保证资本充足率的基础上,切实提高财务杠杆的收益。在新常态下,商业银行应当对央行各类政策工具及市场融资手段进行合理利用,切实扩充商业银行自身流动性,最大程度上满足新常态下市场经济监管要求及抵御风险的实际需求。

三、新常态下的信息统计管理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商业银行处于新常态运行环境下,信息统计管理是商业银行的新利润点,信息统计数据的支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商业银行的业务水平和经营现状,从而直接关系着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及流动性风险规避的准确性,对于商业银行科学决策以及业务结构调整也产生一定影响。由此可知,在新常态下,商业银行信息统计管理工作难度较大。

1.信息统计管理的不足

一是时效性不足。在新常态下,商业银行信息统计管理过程中,受到数据传达方式、系统运行以及监管层数据共享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报表数据获取的时效性不足,严重影响商业银行日常经营管理效率,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商业银行决策的科学性。与此同时,商业银行运行过程中,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也是影响信息统计管理效率的一项重要因素,尤其是部分报表涉及到人工调整和填报,并依照人工方式进行校验,往往存在一定疏漏,此种情况下势必会影响商业银行相关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商业银行信息统计管理工作中,往往耗费较大的人力资源开展数据的采集汇总检验等工作,综合管理效率较低。

2.信息统计管理相关建议

注重系统开发,尽量避免手工填报数据,以避免类似于总分支机构汇总数据无法配平等情况;注重人工培训,人员设置应合理、注意新老员工的数据信息移交。同时,应当加强进行相关创新业务统计培训,以提高信息统计的准确度;注重数据共享,由于目前大部分商业银行存在跨地区开设分支机构,因此在信息数据共享上(包括银行内及银行间)也应加强,以避免例如不良客户跨地区或跨行瞒骗授信或单笔抵押物重复瞒骗质押等情况;注重基础数据部门信息准确度,相关基础数据统计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信息录入、维护及汇总工作。

四、新常态下的预算管理

影响预算管理效率的因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人为因素,二是相互串用因素,三是战略发展因素,四是风险因素,五是经济波动因素。因此在商业银行计划财务管理过程中,应当根据自身条件,建立一套科学的预算管理模型。考虑“木桶效应”,即积极挖掘弱势业务的潜力。在管理上,建议施行精细化管理,将各项工作分配到人,并进行自上而下的监督,自下而上的反馈。定期对预算管理进行评价,不断对其补充和完善。预算管理人员在进行预算管理时应执行完善的风险预算管理制度和具备科学的前瞻性思考及判断。通过一系列包括设立合理目标、合理建立风险矩阵、定期进行风险排查、反馈处理问题、分析后出具风险排查报告等步骤实施风险预算管理。

五、结束语

总而言之,大数据时代对商业银行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实现自身稳定持续发展,商业银行应当准确把握新常态下市场经济的具体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计划财务管理,从会计核算、流动性管理、信息统计管理以及预算管理等方面入手,切实提高商业银行财务管理水平,为商业银行科学化决策打下良好的基础。

作者:郑宝财 李宁 单位:中国建设银行总行 中国建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傅小梅.浅谈商业银行财务管理创新[J].财会通讯,2012(35).

[2]周煜.新常态下商业银行计划财务管理分析[J].财会研究,2015(6):53-55.

商业银行业务工作计划篇(3)

随着经济形势呈现出新常态特点,以及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金融托媒条件下的科技转型逐步实现和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进步,商业银行若想要实现自身稳定持续发展,应当积极转型,对计划实施高效化管理,从而沉着应对新常态下经济发展所带来的诸多挑战。

一、新常态下的会计核算管理

1.新常态下会计核算管理所遇到的瓶颈

社会经济发展的当前形势下,商业银行业务不断创新,对传统的会计核算带来了新的挑战,投行业务以及金融衍生品投资的不断发展,要求商业银行会计核算不断优化调整,从而保证商业银行计划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以金融衍生品为例加以分析可知,表外核算是当前市场经济中衍生金融的主要工具,监管部门仅仅能够对商业银行的报表数据信息进行监督与管理,而国际金融市场衍生品存在较大风险,这与会计核算缺陷存在密切联系。会计信息披露是确认与计量的重要方式,金融衍生品的出现打破了商业银行传统的资产确认方式,导致相关会计确认与计量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所谓会计计量,主要是指用货币或其他量度单位对经济业务及其结构进行准确计量,而货币计量规则难以实现,导致金融衍生工具存在一定计量难度,此种情况下,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会计核算过程中,风险控制难度较大,对于商业银行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

与此同时,商业银行会计核算操作标准尚不统一,银行对相关问题的解决方式也不尽相同。科目调整与会计核算内容调整后,商业银行表内外余额波动较大,相关监管部门也只能够通过报表对银行余额变动情况进行监督,难以进行实时把控。相关操作人员会计知识的不足,也是滋生会计核算风险的重要因素。

2.加强会计核算管理的有效途径

一是商业银行应当积极完善制度及相关规定,结合银行自身发展实际,制定规范的会计制度及业务操作标准,进而对商业银行各项业务实行动态化管理与控制,确保大额支付以及应收应付款挂账等事项能够严格按照制度进行报批。在原有业务管理方式的基础上,不断进行补充和调整,为商业银行各项业务的开展提供可靠的支持。在此基础上,应当积极建立奖惩机制,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完善会计核算程序。在新常态下,商业银行计划财务管理工作中,应当积极完善会计核算程度,柜台及相关会计人员应当严格且规范的填写会计凭证,对商业银行具体业务的核算程序进行严格控制,通过账务核对以及相互监督等方式,切实保证会计核算工作的有序开展。为合理控制商业银行业务风险点,应当通过设置台帐记录等方式,对规划、预测、计划以及控制监督等方式进行综合运用,全面提高商业银行计划财务管理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三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为全面提高新常态下商业银行计划财务管理效率,应当积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对商业银行运行风险进行有效规避。因此在商业银行发展过程中,应当对当前现有规章制度进行有效梳理,对银行内部人员岗位进行有效梳理,争取实现内部科学化、规范化控制。在此基础上,应当依据商业银行自身发展实际情况加以全面分析,对现代信息科学进行合理利用,优化调整商业银行新老业务的控制方式,并建立事前控制系统,切实做好风险防范与控制工作。

二、新常态下的流动性管理

1.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存在的问题

新常态环境下,商业银行及其监管机构对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重视力度逐渐加大,商业银行为有效应对利润空间下滑问题,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头寸预报的准确性,确保结余资金得到最大化利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条件下,商业银行的运行需要各项存款来支撑,同时还需要严格按照预定要求对企业及个人进出款进行准确预报和控制,在此种情况下,受上下传导会受时间限制,以及客户进出款存在的不确定性,会出现流动性不稳定的问题,严重影响商业银行财务管理效率,因此在新常态下加强商业银行计划财务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2.流动性管理的具体策略

为促进新常态下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问题的有效解决,商业银行应当积极建立健全流动性管理体系,通过上下传导机制,对商业银行剩余资金进行合理安排,结合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做好压力测试,并及时对体系模型进行优化调整,切实保证财务管理整体效率。在此基础上,对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结构和期限进行合理安排,适时调整理财资金池比例,对同业业务进行科学化梳理,在保证资本充足率的基础上,切实提高财务杠杆的收益。在新常态下,商业银行应当对央行各类政策工具及市场融资手段进行合理利用,切实扩充商业银行自身流动性,最大程度上满足新常态下市场经济监管要求及抵御风险的实际需求。

三、新常态下的信息统计管理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商业银行处于新常态运行环境下,信息统计管理是商业银行的新利润点,信息统计数据的支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商业银行的业务水平和经营现状,从而直接关系着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及流动性风险规避的准确性,对于商业银行科学决策以及业务结构调整也产生一定影响。由此可知,在新常态下,商业银行信息统计管理工作难度较大。

1.信息统计管理的不足

一是时效性不足。在新常态下,商业银行信息统计管理过程中,受到数据传达方式、系统运行以及监管层数据共享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报表数据获取的时效性不足,严重影响商业银行日常经营管理效率,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商业银行决策的科学性。与此同时,商业银行运行过程中,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也是影响信息统计管理效率的一项重要因素,尤其是部分报表涉及到人工调整和填报,并依照人工方式进行校验,往往存在一定疏漏,此种情况下势必会影响商业银行相关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商业银行信息统计管理工作中,往往耗费较大的人力资源开展数据的采集汇总检验等工作,综合管理效率较低。

2.信息统计管理相关建议

注重系统开发,尽量避免手工填报数据,以避免类似于总分支机构汇总数据无法配平等情况;注重人工培训,人员设置应合理、注意新老员工的数据信息移交。同时,应当加强进行相关创新业务统计培训,以提高信息统计的准确度;注重数据共享,由于目前大部分商业银行存在跨地区开设分支机构,因此在信息数据共享上(包括银行内及银行间)也应加强,以避免例如不良客户跨地区或跨行瞒骗授信或单笔抵押物重复瞒骗质押等情况;注重基础数据部门信息准确度,相关基础数据统计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信息录入、维护及汇总工作。

四、新常态下的预算管理

影响预算管理效率的因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人为因素,二是相互串用因素,三是战略发展因素,四是风险因素,五是经济波动因素。

因此在商业银行计划财务管理过程中,应当根据自身条件,建立一套科学的预算管理模型。考虑“木桶效应”,即积极挖掘弱势业务的潜力。在管理上,建议施行精细化管理,将各项工作分配到人,并进行自上而下的监督,自下而上的反馈。定期对预算管理进行评价,不断对其补充和完善。预算管理人员在进行预算管理时应执行完善的风险预算管理制度和具备科学的前瞻性思考及判断。通过一系列包括设立合理目标、合理建立风险矩阵、定期进行风险排查、反馈处理问题、分析后出具风险排查报告等步骤实施风险预算管理。

五、结束语

总而言之,大数据时代对商业银行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实现自身稳定持续发展,商业银行应当准确把握新常态下市场经济的具体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计划财务管理,从会计核算、流动性管理、信息统计管理以及预算管理等方面入手,切实提高商业银行财务管理水平,为商业银行科学化决策打下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傅小梅.浅谈商业银行财务管理创新[J].财会通讯,2012(35).

[2]周煜.新常态下商业银行计划财务管理分析[J].财会研究,2015(6):53-55.

商业银行业务工作计划篇(4)

一、商业银行开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工作的重要性

1.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商业银行的要求。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和信用的特殊,是全社会货币和信用活动的枢纽。商业银行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要求商业银行不仅要具备良好的整体素质,还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所面对的形势,研究和制定一套完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以保证银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2.进行规划研究是商业银行重塑经营主体的需要。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国有专业银行已由国家的附属物变为独立的经营主体和利益主体——商业银行,其性质、地位及其与外界关系均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这就需要商业银行对自身进行重新定位和重新设计,进行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和制定就成为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

3.商业银行进行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是市场竞争的需要。市场如战场,商业银行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要占领市场并得到发展,就必须认真研究市场,了解市场环境和竞争对手,做到知彼知已,对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进行、全面的研究,研究并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以此来引导商业银行开展经营管理活动,以便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4.中长期规划是商业银行动态经营的需要。商业银行经营活动的实质是经营主体、经营环境和经营目标的动态平衡。商业银行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于指导经营过程中,实现各种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使经营管理从无序到有序、从不平衡到平衡的不断循环,以实现自身的持续稳定发展。

5.中长期发展规划是商业银行进行科学管理的需要。商业银行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是为实现商业银行经济发展目标而制定的战略性的规划。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将引导商业银行的管理趋向科学化。

二、商业银行中长期发展规划的

1.个人银行业务发展规划。个人客户是各商业银行涉及面最广泛的群体。商业银行在进行个人银行业务发展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对这一业务领域的经营管理、市场拓展、营销组织和质量成本控制等工作进行规划,认真分析市场现状和预测发展动向。在保证传统业务稳定发展的同时,积极推进银行卡、个人消费信贷、个人住房信贷等业务。建立完善的个人银行业务,对业务发展战略、机构建设设置布局、新产品的开发与业务拓展方式等都要作出具体的规划,使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个人银行业务成本监控体系,要认真落实国家的有关利率管理规定和财务管理政策,严格成本控制,增强安全经营、有效经营的自律性,提高市场盈利水平。

2.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商业银行公司类业务应该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涵盖各类公司(包括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公司)、政府部门及机构等客户的业务,而不仅仅是原来意义上的狭义的公司业务。,在我国商业银行对公司业务进行规划时,必须认真研究国家的相关产业政策和中国加入WT0之后所面对的市场发展态势,积极进行市场分析做好市场营销、质量成本控制,不断进行金融创新,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因此商业银行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商业银行管理的有关规定,把握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注意防范风险,完善自我约束机制。

3.中间业务发展规划。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是与资产负债业务并驾齐驱的商业银行业务,中间业务包括为企业提供信贷支持以外的结算业务、业务、信托业务、租赁业务、项目评估、财务顾问、信息咨询、建设监理等综合性的服务。随着国有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步伐的加快,金融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中间业务的开展越来越受到各商业银行的普遍重视,因此在制定商业银行中长期发展规划时,要做好中间业务发展规划。各商业银行都有其自身特点,都有自己的优势业务,在制定发展规划时就应该充分发挥其优势,突出其特点,以促进其他业务的发展。例如建设银行在制定中间业务发展规划时,就应该依托长期从事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这一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满足客户的需求为宗旨,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多功能的中间业务体系,不断丰富业务种类,把建设银行的金融服务从项目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延伸到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确保传统银行业务与中间业务双轮驱动,全面推动商业银行业务的发展。

4.财务管理工作规划。财务管理工作是商业银行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商业银行在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时,一定要按照中央关于商业银行要“强化集中统一管理,实行统一核算、统一调度资金、分级管理的财务制度”的精神,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统一规划,以达到建立以综合业务经营计划为主线,以效益为中心,资金统一调度,资产负债合理安排,财务资源合理配置,监管有力的计划财务管理体制;建立制度统一、集中核算、集中管理信息、有效监督的会计管理体制;建立高效快捷的清算汇划体系,强化清算系统的市场服务功能。

5.机构和人力资源管理发展规划。机构与人力发展规划是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的保障,各商业银行在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时一定要重视机构与人力资源管理规划。商业银行根据监管部门关于区域机构设置与发展的宏观规划,以及本行关于业务开展的总体规划,来制定本行的机构与人力资源管理规划。按照“减少管理层次和分支机构,进一步改变按行政区划设立分支机构的状况”的要求,制定切合实际的机构设置与调整规划,形成与区域经济发展和市场经济特征相适应的机构经营布局。高度重视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合理使用,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6.金融创新与市场营销发展规划。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银行作为一个真正的加入到的经济活动中来,作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银行不能只盯着自己的资产质量,而应把为社会服务作为自己的首要目标,以实现在为社会的服务中使自身的资产质量不断提高,并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商业银行为了生存并不断发展,就需要不断进行金融创新,推出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树立市场营销观念,把自身利益与客户的利益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通过为社会的服务来实现自己的利益。

7.信息发展规划。科技实力和信息传导体系是商业银行在市场竞争中能否获胜的决定性因素,它包括商业银行自身科技素质、科技实力与社会科技环境多种因素,社会科技进步与商业银行自身科技实力增强对商业银行的经营与发展巨大,因此制定一部切实可行的科技信息发展规划是商业银行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商业银行要充分运用管理与信息技术,加快系统网络建设,打好业务发展所必须的物质技术基础,充分发挥国有商业银行在产品管理与客户信息管理方面的网络优势,形成有效的技术管理机制,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增强商业银行市场竞争能力。

8.保障系统规划。市场经济下的金融竞争具有两面性,既有促进资金合理配置、调节资金供求、提高效益、完善市场经济运行体系和加快金融国际化的正面功能,同时,还有诸多负面的影响,尤其是在市场经济的初期,由于竞争主体所处的情况不同,还不是同一水平上的竞争;由于竞争主体缺乏应有的内在约束机制,竞争中还存在不正当竞争的成份和盲目性,而法律对竞争的保护具有持久性和稳定性,因此商业银行在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时,对规划期内的法律工作要做必要的设计。

商业银行业务工作计划篇(5)

中国在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发展时期,金融改革尤其突出。中国鼓励民间融资,给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带来了不小的压力,加之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宣布持续几次的降息,使得银行越高到竞争压力之大。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进入到市场化运行轨道之后,就面临着动态化的市场竞争,人才的竞争成为重点。中国的金融体制改革,非国有银行发展起来并逐步走向成熟,使得银行业的人员流动频繁。获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关键就是人才的竞争[1]。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要提高行业竞争力,并继续在银行业起到“领头羊”的作用,就要注重人力资源管理。薪酬激励是人员激励的重要环节,不仅可以留住人才,还可以促使人员能够更为努力工作。制定一套符合新常态下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薪酬激励方案,通过提高员工的满意度,以使国有商业银行的员工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能够为银行的发展而努力工作,以提高商业银行在行业市场中的竞争力。

一、某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概况

(一)银行的经营情况

某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伴随着改革开放而发展起来,经历了市场化转归,已经成为银行业中具有独特市场价值的商业银行,且占据着一定的资本优势。截止到2013年为止,该商业银行的某地区分行已经有员工近400名,银行的本外币存款余额达到了127.13亿元,与2012年相比较,增加幅度为24.39%;储蓄存款余额为7.15亿元,与2012年相比较,减少幅度为72.27%。到2013年底,银行的本外币的贷款余额达到了118.44亿元,与2012年相比较,增加幅度为29.01%;公贷款余额为92.63亿元,与2012年相比较,增长幅度为24.02%。贴现余额有所减少,与2013年的年初相比较,减少的幅度为56.24%。个人贷款越有所增长,与2013年的年初相比较,增长的幅度为72.88%。到2013年年末,银行一般性存款余额达到123亿元,在当地的商业银行中排第七位。从一般性存款的市场占有率情况来看,该银行的占有率已经达到了2.97%,与2013年年初相比,提高了0.58%。该银行与本地区的其他银行相比较,公存款的余额位居第一位,储蓄存款的余额位居第二位。

(二)银行的人力资源情况

关于该银行的人力资源结构,从银行工作人员的学历情况来看,银行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占有比例是最高的,达到81.5%,专业学历的人员占有比例为16.4%,专科以下学历的人员比例为2.1%;从银行工作人员的职称情况来看,多数的工作人员没有职称,所占有比例为42.5%,具有中级职称的工作人员所占有的比例为23.4%,具有初级职称的工作人员所占有的比例为34.1%;从银行工作人员的管理人员结构情况来看,处于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占有较高的比例,为41.2%,客户经理次之,为30.6%,会计人员所占有的比例为21.3%,中层管理人员所占有的比例为6.9%。

虽然银行工作人员的文化程度普遍提高,但是银行的复合型人才略显不足,特别是专业技术人才,对银行的发展发挥着支柱作用。为了确保银行在金融体质改革环境下能够持续运营,就需要对银行的人力资源配置优化,做好人员结构调整工作,以避免造成银行的人才严重流失[2]。

二、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激励现状

(一)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缺乏工作积极性

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虽然参与了市场竞争,但是在相对稳定的工作环境中,员工很容易安于现状而缺乏工作积极性。没有进取心的员工队伍,就必然会缺乏朝气,他们不会向客户主动地提供服务。在薪酬的分配上,每一名员工的收入水平都不会存在太大差异。虽然银行采取了薪酬激励机制,但是由于在分配上没有制定科学合理的分配方案,使得薪酬激励机制缺乏有效性。

(二)商业银行的薪酬结果缺乏合理性

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虽然启动了薪酬激励机制,以试图采取这种方式降低人才外流的几率,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但是,国有行业银行的薪酬激励起步比较晚,且以短期薪酬激励为主,诸如,银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以及发放各种社会福利等等,仅仅体现了工作人员当前的工作业绩,并没有与工作人员未来可能获得的业绩建立相关性[3]。银行的工作人员也会因此而注重短期内获得较高的业绩,而没有从银行发展目标的角度出发提升业务水平以使工作更为完善,甚至会存在以获得短期收益增加的方式造成银行长期利益的损害。这种获益方式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性,不利于银行的长远发展。

三、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引入EVA激励计划

(一)EVA激励计划是将个人利益与银行利益挂钩

EVA(Economic Value Added)表示经济增加值,是指所获得的经济利润中,将资金成本中的股权和债务在税后净营业利润中扣除所获得的利润。EVA是用于度量企业级的指标。在银行管理中启动EVA激励计划,让银行工作人员感受到自己与银行的利益是直接挂钩的,让工作人员感受自己要提高业务能力,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随着业绩的提高,就会获得更高的收益。

(二)将EVA中的一部分回报给银行工作人员

将EVA激励计划纳入到银行的薪酬管理体系中,与工作人员的薪酬建立关联,让银行的工作人员在获得一定的业绩之后,就可以从所创造的经济增加值中按照规定的比例提取一部分,以作为工作人员的奖金[4]。EVA激励计划能够让银行的工作人员感受到自己与管理层享有同等的待遇,于是,在工作中就会从管理层的角度出发对银行的各项工作进行思考。

(三)EVA激励计划是动态的激励制度

事实上,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引入EVA激励计划实施管理,所实施的就是“红利”银行管理制度。EVA激励计划让工作人员在创造一定的业绩的同时,还获得相应的红利。但是,这种红利以奖金的形式的存在,是处于动态变化中的,在管理的思维模式上以及经营层的行为上都与股东利益具有一定的相似度,因此,工作人员会从银行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制定职业规划,针对有关银行更好地发展的问题展开思考,并调整工作方法,以使自己的工作方式对银行发展规划的落实起到促进作用,使银行在动态的市场中长期稳定地发展。

与传统的大型国有银行的激励制度相比较,EVA激励计划将奖金与奖金计酬分开,奖金是从奖金银行中体现出来,奖金库账户余额会随时更新。如果没有奖金支付,在奖金库账户余额中就显示为负;如果有奖金支付,在奖金库账户余额中就显示为正。银行工作人员的薪酬结合将金库中的账户余额,就是银行工作人员的总收入[5]。

(四)以工作人员工作自觉能力的提升带动银行的运行模式转变

按照EVA激励计划设计银行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就是根据业绩设计相应的提成比例。银行工作人员会根据职业要求自觉地提升工作能力以及相关的业务水平。随着银行工作人员业绩的提升,所获得的奖金也会越高。EVA激励计划充分体现了多劳多得[6]。由于银行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对银行产品的获利敏感度也会有所提升。银行的所有工作人员都会意识到自己应该如何完善自己,甚至会从自身能力的角度出发制定工作计划,并向着完成计划的目标不断地努力。EVA激励计划对银行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激励效应,可以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自觉自愿地参与到工作当中。

随着工作业绩的增长,银行工作人员的收入就会明显增长,使得工作工作人员会根据职业需要调整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对银行运行模式的转变起到了一定的带动作用。传统的银行工作人员坐等客户的工作方式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就是银行工作人员与客户主动交谈,争取更多的业务,且能够根据客户的具体要求安排工作的具体事项。原本是银行管理层的工作伴随着工作人员的主动服务而转变为工作人员个人主动提供服务,银行的运行模式因此而根据客户需求而有所完善,且促动银行业务多层次化展开。

结论

综上所述,处于新常态下,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进入到新的平稳阶段。大型国有商业银行面临中国金融体制改革,要提高行业市场竞争力,就要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做出调整,以提高银行人才的竞争力。面对目前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所存在的工作人员工作不积极、薪酬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有必要将EVA激励计划引入到银行管理工作中,通过启动红利银行制度,激发银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以推动银行长期稳定地发展。

参考文献:

[1]赵花.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薪酬体系研究[J].经济师,2013(02):200-201.

[2]童忠民.城市商业银行薪酬激励方案的设计原则[J].人力资源管理,2013(06):87-88.

[3]姚爱丽.商业银行高管人员薪酬激励体系设计――以上市商业银行为例[D].扬州大学,2010.

商业银行业务工作计划篇(6)

[论文摘要]国有商业银行在与外资银行的争夺战中,税务筹划是不可忽视的关键点。本文通过对现行税法相关的规定进行梳理,分析国有商业银行在税务筹划中可利用的税收政策及筹划技巧,从而为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策略提出相应税种的建议。

税务筹划,是以税收政策为依据,在对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全面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投资、财务和其他经营活动的安排,达到合法降低税收成本的经济行为。而商业银行的税务筹划,也是商业银行整个财务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税务筹划的必要性

国有商业银行的上市,一来可以壮大其资本实力,增强其国际竞争力;二来,国有商业银行上市后将面临着如何采用先进的技术改变传统经营管理模式以降低服务成本等考验,而构成银行成本中很大的比例就是税收成本。因此,国有商业银行要提高与外资银行竞争的实力,税收筹划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

二、国有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的税负比较

虽然新企业所得税法使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统一,但二者实际税负还是存在很大差异。

(一)营业税

我国对一般性贷款按利息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对外汇转贷按利差征收营业税。内资银行的业务主要以人民币贷款为主,转贷款比例很低;而外资银行则通常以外汇转贷业务来规避营业税,这实际上是采用内部定价规避税收的手段,使外资银行税负远低于内资银行。

(二)企业所得税

虽然新企业所得税法将内外企业的所得税统一为25%,但国有商业银行呆坏账核销、固定资产折旧等税前扣除标准过严,审核程序繁琐,使得国有商业银行的实际税负远高于名义税率。而外资银行按照国际税收惯例,与经营有关的支出和费用都允许在税前如实扣除。

(三)个人所得税

国有商业银行的职工多为中国公民,外资银行的高管人员则有相当部分来自外国,且人员数量相对较少。我国个税规定在华外籍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可附加减除费用,对非居民纳税人仅就其境内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使外资银行的职工实际税负比我国商业银行职工轻了很多。而员工个人所得税相当于企业工资支出的组成部分,个人所得税的最终负担者还是企业。由此可见,在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制度下,国有商业银行比外资银行要承担更多的个人所得税负。

(四)其他税种

外资银行不需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各地为吸引外资在城市房地产税等征收过程中,也对外资银行实行了很多减免优惠,这更造成国有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的税负不均。

总之,国有商业银行承担的实际税负远重于外资银行。因此,国有商业银行只有做好税务筹划,降低税收成本,才能获得更好的发展。我国现行税收政策也为国有银行实施税务筹划提供了可行性。如贷款和转贷款产生的利息收入所应缴纳的营业税不同,贴现利息收入和金融往来利息收入免交营业税,不同的资产负债结构即可导致不同的的税负水平。

三、可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免税项目

1.金融机构往来业务不征营业税;2.经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3.国有商业银行按财政部核定的数额划转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4.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准予抵扣项目

1.银行(除中国银行)从事外汇转贷业务,下级行收取的利息收入可减去借款利息支出额计算营业额;2.银行买卖金融商品,可在同一会计年度末,将不同纳税期出现的正差和负差汇总计算并缴纳营业税;3.金融企业已缴纳营业税的应收未收利息,若超过核算期限(90天)尚未收回,可从以后的营业额中减除;4.金融企业坏账、呆账准备金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根据以上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国有商业银行在制定投资决策、发展战略时应有针对性地进行统筹谋划,进一步调整资产负债结构,从而实现节税目的。

四、国有商业银行税务筹划建议

(一)营业税的筹划

1.增加金融企业往来业务比例

商业银行可拓展票据转贴现业务和同业拆借业务,在这些同业往来上多投放资金以获得免营业税的利息收入,同时减轻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经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国有商业银行可在保证学生还贷信用的前提下,增加助学贷款的业务,起到减轻税负的效果。

3.增加外汇转贷业务

由于转贷业务的优惠政策,一笔外贷项目委托贷款所纳营业税,就比同额的信用贷款、抵押贷款或按揭贷款少。

(二)所得税的筹划

1.对利息收入的筹划

由于国债利息收入既免征企业所得税,又免缴营业税等税金,国有商业银行应充分利用此优惠政策,加大国债投资力度。

另外,各地政府为吸引辖区外纳税大户,会制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如纳税额达到规定数额可享受奖金或其他形式的奖励。因此,国有商业银行若把几个分支机构的贷款集中于某一分支机构,就所有贷款利息收入集中向该机构所在地区税务机关纳税,则可享受当地政府颁发的数目可观的奖金,相当于降低了税负。

2.及时确认利息费用

商业银行对定期存款的利息支出费用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若按季结息,季末计提利息按各存期档次定期存款的平均余额,乘以结息日各相应存期档次的定期存款利率,计入利息支出。如果结息日的挂牌利率低于存入日的利率,则少计了实际利息费用,使账面利润虚增,平添了税收负担。因此,国有商业银行应严格按照各户存款的存入日约定利率计算利息支出,及时正确地确认成本费用,于税前列支。

3.固定资产折旧

尽量投资税法允许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对未明确规定折旧年限的固定资产,尽量选择较短的年限。前者可推迟税款,而后者则加速了固定资金的周转期。

(三)其他税种的筹划

除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国有商业银行还需缴纳城建税等其他税,如能对这些税种进行筹划,也可能减少税收支出。例如,在使用账簿上能减少贴花件数,就可少用印花税票。

(四)其他建议

除了针对税种的筹划,国有商业银行在具体交易时也可在保证业务安全的前提下,选择税负最轻的途径进行税务筹划。

另外,加强与中介机构的合作,由专业人员进行策划,也有助于税收筹划的合法性,避免税务风险,从而带动国有商业银行内部税收筹划水平的提高,继而实现降低企业成本,提高综合竞争力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安体富:“两法”合并的经济效应分析,中国税务报,2007-03-21

[2]张云莺:浅析商业银行的税务筹划,黑龙江金融,2006年04期

[3]邓亚璇:浅析新会计准则给中资银行带来的新挑战,金融经济,2007年24期

商业银行业务工作计划篇(7)

商业银行在制定战略规划时通常采用过程性战略规划的制定方法。其主要方式是第一步按理性方法制定出战略规划,第二步根据实际经营过程发生的新情况不断调整战略经营规划。这种方法的假设前提是:环境在不断变化,包括商业银行自己的一项决策行动本身又为自己的未来创造了某一方面的条件。商业银行采取这种过程性的战略规划制定方法是因为战略规划是“决策——执行——评估”的循环。战略规划是从事某些工作的持续过程。这些工作包括系统地制定目前商业银行的(承担风险的)决策,并尽可能地了解这些决策对未来所产生的影响;系统地组织执行这些决策;通过系统的反馈,对照着银行的期望来衡量这些决策的成果。

要做好战略规划,首先应该认真评估商业银行甚至同业的业绩情况,进行环境分析(包括商业银行内外部、宏微观经济环境分析)、行业及竞争环境分析(包括行业的经济特征、变革的驱动因素、竞争结构、市场集中度、行业中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KSF等分析)和商业银行自身分析(主要为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分析),透彻了解银行状况,并收集有关的战略问题。通过综合分析,初步设定整体发展目标和愿景,研究制定各业务单元的战略发展规划。基于各业务单元的战略规划对全行进行战略选择,制定战略步骤,最终形成全行的战略规划。为保证决策层战略意图的贯彻落实,必须将战略规划的结果作为商业银行年度综合经营计划和业绩指标分解的依据和来源,来推动管理流程的运作。战略规划是商业银行全年管理流程的起始点,每年经营活动都要进行业绩评估,以成为战略规划调整的基础。战略规划每年都要进行审核和修正,以适应市场变化的需要。

二、商业银行战略与战略规划

商业银行的战略是一系列事关商业银行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决策,它们完全或极大程度上决定了商业银行在相当一个时期内的大多数行动和决策,对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能否实现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一旦被确定就不会被轻易改变。商业银行的战略是随着自身的发展而变化的,处于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规模的银行对战略规划的需求是不能一概而论的。战略规划不是“科学方法对商业银行决策的应用”,它是思想、分析、想象和判断的应用。它是责任而不是技术,战略规划的目标在于将商业银行引向未来。战略的制定者企图的是创新和改变商业银行的工作方式和业务流程。战略规划只是一种思考的工具,思考为了取得未来的结果现在应该做些什么,应该让谁去做,如果商业银行想要占领某个目标市场领域,就应具备服务客户所需的产品创新能力、渠道和销售能力,能够提供目标客户所期望的产品和服务。

非常重要的一点,战略规划不是消除风险的企图,它甚至也不是一种使风险最小化的企图。这样的一种企图只能导致不合理的和无限的风险,甚至造成某些灾难。现有的经济手段只有通过更大的不确定性,即更大的风险,才能提供更大的经济成果。经济活动的本质就是承担风险,尤其商业银行是高风险行业,商业银行所承担的风险是其应该承担的风险,这一点是极为重要的。任何成功的战略规划其结果必须是提高商业银行对风险的承担能力,因为这是提高商业银行绩效的有效途径。但是,为了提高这项能力,商业银行必须了解自己所承担的风险,必须能够在各种承担风险的行动路线中,合理地加以选择,而不是以预感、传闻或经验为依据而投入不确定性之中。

三、商业银行战略管理的基本流程

成熟的战略管理理论认为,战略管理是由环境分析、战略制定、战略实施、战略控制(执行)等四个不同阶段组成的动态过程,这一过程是不断重复、不断更新的。理论上通常都是按上述的顺序对商业银行的战略管理进行分步研究。但是,在实际应用中,这几个步骤往往是同时发生,或是按不同于上述步骤进行的。这要求商业银行的管理者们必须创造性地设计、应用战略管理和执行系统,并且,这一系统应该有足够的弹性以适应商业银行所面临的时刻变化着的外部环境。这一动态过程理论上称之为战略管理过程。

商业银行在实行战略管理的过程中,要对市场、客户、产品(服务)、竞争态势、风险等关键战略问题进行持续不断的研究,对实现设定的战略目标所需要的资源需求(内外部)进行分析。认真研究是否具备实现战略目标所需要的资源条件,所选择的战略措施是否可行;研究规划所涉及的市场规模大小、市场成长情况、影响市场和驱动市场成长的主要因素;研究银行对客户产品和服务需求的了解情况、合理确定客户分类、正确选定目标客户群体,了解竞争对手所选择的目标客户是哪些;研究银行自身对风险的承担能力,风险承担能力和管理能力对市场、产品、客户和服务的影响情况。战略执行是使战略规划得到完全的实施的过程,实践中往往依据对形势和环境的分析,对战略规划不断地做出偏差分析和执行调整,使战略思想得到不断地贯彻和执行。一个成功的战略就在于它能够引领一家商业银行不断走向成功。现实中,一家好的银行并不意味着它在所有领域都要占尽先机、做得最大,只须在高价值、特长产品及核心竞争力上高出竞争对手就行了,例如花旗银行在投资银行和信用卡等高利润领域占据同业首席,市场份额在美国同业中占10%以上,而在利润率偏低的业务领域不强求第一,中小市场信贷只占市场份额的5%,在一级按揭贷款领域甚至排在十名之外。

除银行战略理念在具体经营管理工作中的灌输和培育外,要真正地提高商业银行的执行力,使商业银行运营高效快捷,对市场的反应灵敏,还必须建立起一套强有力的独立战略执行机制和系统-4R管理模式。4R系统的具体构成是:R1(Ready—all)-执行的规划/预算系统;R2(Responsibility)一执行人的岗位职责系统;R3-(Review)执行效果的检查系统和R4-(Result)执行结果的考核系统。这是保障战略执行有力的制度系统。只有这种制度建立好了,战略才能得到有效执行,战略目标才能真正实现。具体内容如下:

(一)R1-执行的规划/预算系统

其目的是落实战略规划,它在战略执行系统中起到一个驱动的作用。具体的步骤如下:(1)管理层或承担战略管理工作的部门制定年度战略规划目标,主要经营业绩指标及业绩的期望指标(包括KPI指标),由承担分解考核任务的战略执行部门(如计划财务部门)将指标分解到各个业务层面。(2)业务层根据银行总体指导思想和要求制定年度预算和业务发展规划。(3)在年度战略规划下做详细的季度业务规划甚至月度业务规划。(4)以管理层/管理部门、战略执行部门和业务层为单位进行规划执行,战略规划及具体业务规划中最主要的是经营管理规划目标与关键成功措施两个部分。(5)根据经营预算计划与关键措施,各业务层/营业网点制定关键行动措施表、进度时间表及资源需求计划,将计划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上。(6)根据经营预算目标编制财务预算和战略资源配置方案,如经营管理财务费用、利润、资金需求预算、人力资源配置、无形资本配置、经营额收入预算等。

(二)R2-执行人的岗位职责系统

岗位职责系统的目的是“靠业绩用人而不是靠领导的感觉用人”,要做到这一点,关键是强调岗位与业绩的关系,具体的步骤是:(1)根据预算计划明确银行发展所需的关键岗位。(2)设定关键岗位工作职务权限。(3)明确部门岗位设置;各个部门设多少职位,什么职位,依据岗位评估对这些岗位进行职责说明。(4)明确业务层面的考核指标(如部门或分支机构主管的KPI指标)。(5)明确各个岗位的考核指标。(6)签订责任书,通过制度化明确商业银行与其具体岗位之间的责任和义务。

(三)R3-执行效果的检查系统

其目的是要做到以科学方法管理银行,关键是要做到事前管理,即建立周期性的管理层/战略管理部门监督、指导体系和战略偏差分析调整体系。针对银行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找出原因,改进行动,优化战略。具体的内容和步骤是:(1)战略跟踪和质询,由管理层/战略规划管理部门主持的月度质询、季度质询、半年质询、全年度质询四部分组成。(2)质询和跟踪的内容不仅包括财务类的目录,还包括纳入战略管理的所有资源目录,同时也包括重要措施的完成情况,通过流程管理的办法事前了解和解决计划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从而将部门和员工的关键行动措施纳入银行战略目标管理系统。(3)质询会使战略跟踪不只局限于听取工作汇报,更重要的是发现差距,分析原因,并提出提高业绩和修正战略的方案。

(四)R4-执行结果的考核系统

通过业绩考核方案,将业绩与薪酬挂钩,保证多劳多得,并提拔业绩优秀员工,淘汰不合格员工。考核标准应该是建立在银行战略实现和员工个人价值实现的“双赢”基础上。具体步骤是:(1)在年初分解战略的基础上层层签订责任制合同。(2)在每年末根据指标和总体战略完成情况,决定每个员工的工资增、减幅以及奖金。(3)按业绩与企业归属感两大因素,将所有员工纳入企业人力资源战略发展矩阵,实现银行总体战略和人才发展战略的统一。

4R系统帮助商业银行从传统的功能职责管理向战略流程管理过渡,整个业务管理系统贯穿流程管理的思想,围绕战略愿景和年度战略目标旋转,周而复始,滚动前进,保证战略转变成行动并推动银行业绩的增长。

参考文献:

商业银行业务工作计划篇(8)

 

税务筹划,是以税收政策为依据,在对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全面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投资、财务和其他经营活动的安排,达到合法降低税收成本的经济行为。而商业银行的税务筹划,也是商业银行整个财务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税务筹划的必要性 

国有商业银行的上市,一来可以壮大其资本实力,增强其国际竞争力;二来,国有商业银行上市后将面临着如何采用先进的技术改变传统经营管理模式以降低服务成本等考验,而构成银行成本中很大的比例就是税收成本。因此,国有商业银行要提高与外资银行竞争的实力,税收筹划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 

 

二、国有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的税负比较 

虽然新企业所得税法使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统一,但二者实际税负还是存在很大差异。

(一)营业税

我国对一般性贷款按利息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对外汇转贷按利差征收营业税。内资银行的业务主要以人民币贷款为主,转贷款比例很低;而外资银行则通常以外汇转贷业务来规避营业税,这实际上是采用内部定价规避税收的手段,使外资银行税负远低于内资银行。

(二)企业所得税

虽然新企业所得税法将内外企业的所得税统一为25%,但国有商业银行呆坏账核销、固定资产折旧等税前扣除标准过严,审核程序繁琐,使得国有商业银行的实际税负远高于名义税率。而外资银行按照国际税收惯例,与经营有关的支出和费用都允许在税前如实扣除。

(三)个人所得税

国有商业银行的职工多为中国公民,外资银行的高管人员则有相当部分来自外国,且人员数量相对较少。我国个税规定在华外籍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可附加减除费用,对非居民纳税人仅就其境内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使外资银行的职工实际税负比我国商业银行职工轻了很多。而员工个人所得税相当于企业工资支出的组成部分,个人所得税的最终负担者还是企业。由此可见,在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制度下,国有商业银行比外资银行要承担更多的个人所得税负。

(四)其他税种 

外资银行不需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各地为吸引外资在城市房地产税等征收过程中,也对外资银行实行了很多减免优惠,这更造成国有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的税负不均。 

总之,国有商业银行承担的实际税负远重于外资银行。因此,国有商业银行只有做好税务筹划,降低税收成本,才能获得更好的发展。我国现行税收政策也为国有银行实施税务筹划提供了可行性。如贷款和转贷款产生的利息收入所应缴纳的营业税不同,贴现利息收入和金融往来利息收入免交营业税,不同的资产负债结构即可导致不同的的税负水平。 

 

三、可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免税项目 

1.金融机构往来业务不征营业税;2.经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3.国有商业银行按财政部核定的数额划转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4.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准予抵扣项目 

1.银行(除中国银行)从事外汇转贷业务,下级行收取的利息收入可减去借款利息支出额计算营业额;2.银行买卖金融商品,可在同一会计年度末,将不同纳税期出现的正差和负差汇总计算并缴纳营业税;3.金融企业已缴纳营业税的应收未收利息,若超过核算期限(90天)尚未收回,可从以后的营业额中减除;4.金融企业坏账、呆账准备金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根据以上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国有商业银行在制定投资决策、发展战略时应有针对性地进行统筹谋划,进一步调整资产负债结构,从而实现节税目的。 

 

四、国有商业银行税务筹划建议 

(一)营业税的筹划 

1.增加金融企业往来业务比例 

商业银行可拓展票据转贴现业务和同业拆借业务,在这些同业往来上多投放资金以获得免营业税的利息收入,同时减轻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经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国有商业银行可在保证学生还贷信用的前提下,增加助学贷款的业务,起到减轻税负的效果。 

3.增加外汇转贷业务 

由于转贷业务的优惠政策,一笔外贷项目委托贷款所纳营业税,就比同额的信用贷款、抵押贷款或按揭贷款少。

(二)所得税的筹划 

1.对利息收入的筹划 

由于国债利息收入既免征企业所得税,又免缴营业税等税金,国有商业银行应充分利用此优惠政策,加大国债投资力度。 

另外,各地政府为吸引辖区外纳税大户,会制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如纳税额达到规定数额可享受奖金或其他形式的奖励。因此,国有商业银行若把几个分支机构的贷款集中于某一分支机构,就所有贷款利息收入集中向该机构所在地区税务机关纳税,则可享受当地政府颁发的数目可观的奖金,相当于降低了税负。 

2.及时确认利息费用 

商业银行对定期存款的利息支出费用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若按季结息,季末计提利息按各存期档次定期存款的平均余额,乘以结息日各相应存期档次的定期存款利率,计入利息支出。如果结息日的挂牌利率低于存入日的利率,则少计了实际利息费用,使账面利润虚增,平添了税收负担。因此,国有商业银行应严格按照各户存款的存入日约定利率计算利息支出,及时正确地确认成本费用,于税前列支。 

3.固定资产折旧 

尽量投资税法允许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对未明确规定折旧年限的固定资产,尽量选择较短的年限。前者可推迟税款,而后者则加速了固定资金的周转期。 

(三)其他税种的筹划 

除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国有商业银行还需缴纳城建税等其他税,如能对这些税种进行筹划,也可能减少税收支出。例如,在使用账簿上能减少贴花件数,就可少用印花税票。 

(四)其他建议 

除了针对税种的筹划,国有商业银行在具体交易时也可在保证业务安全的前提下,选择税负最轻的途径进行税务筹划。 

另外,加强与中介机构的合作,由专业人员进行策划,也有助于税收筹划的合法性,避免税务风险,从而带动国有商业银行内部税收筹划水平的提高,继而实现降低企业成本,提高综合竞争力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安体富:“两法”合并的经济效应分析,中国税务报,2007-03-21 

[2]张云莺:浅析商业银行的税务筹划,黑龙江金融, 2006年 04期 

[3]邓亚璇:浅析新会计准则给中资银行带来的新挑战,金融经济,2007年24期 

商业银行业务工作计划篇(9)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居民个人财富急剧累积,个人理财意识也逐步增强。居民个人的理财服务需求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面对这样强大的市场,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等都已开展相关理财业务,而各家商业银行更是利用自己得天独厚的优势纷纷进入这块领域,推出各自的个人理财品牌。个人理财业务已经成为我国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然而,巨大的市场潜力给商业银行带来重大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必然伴随一定的风险,而其中法律风险是制约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主要瓶颈。因此认清法律风险并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是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中的关键问题。

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界定

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起步较晚,在实际操作中出现诸多不规范的现象,有些银行甚至以个人理财业务之名行高息揽储之实。有鉴于此,2005年11月1日我国正式施行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办法和指引秉着“规范与发展并重,创新与完善并举”的监管原则,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进行了系统的界定和规范。此外,2006年4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了《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对商业银行代居民个人进行境外理财的活动给予了规范。至此,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了比较清晰的规范依据和保障。

(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内涵和分类。根据《办法》,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的服务活动。按照管理运作方式的不同,个人理财业务可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前者指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客户根据商业银行提供的理财顾问服务管理和运用资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收益和风险。后者指商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风险与收益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的方式承担。而按照客户获取收益方式的不同,理财计划分为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后者又可进一步分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

(二)保证收益理财计划的严格限定。在《办法》出台之前,关于是否允许商业银行提供保证收益理财计划一直是争论的焦点。很多人担心商业银行会利用保证收益理财计划,把它作为一种高息揽储和规模扩张的工具,变相突破国家利率管制,进行不公平竞争。《办法》对保证收益理财计划给予了承认,但为防止利用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变相高息揽储,《办法》明确规定保证收益理财计划或相关产品中高于同期储蓄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应当是对客户有附加条件的保证收益;商业银行不得承诺或变相承诺除保证收益以外的任何可获得利益;商业银行使用保证收益理财计划附加条件所产生的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此外,银监会对保证收益理财产品实行严格的审批制。

(三)综合理财服务的准入起点。为保证投资者的抗风险能力,《指引》规定商业银行应综合分析所销售的投资产品可能对客户产生的影响,确定不同投资产品或理财计划的销售起点。保证收益理财计划的起点金额,人民币应在5万元以上,外币应在5千美元(或等值外币)以上;其他理财计划和投资产品的销售起点金额应不低于保证收益理财计划的起点金额,并依据潜在客户群的风险认识和承受能力确定。由此可知,《指引》提高了理财业务准入的门槛,这将使很大一部分中小投资者退出该市场,而拥有大量闲置资金的投资者将会成为购买个人理财产品的主力军。由此,个人理财产品结构也就随之发生了变化。

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风险

商业银行经营面临多重风险,而其中法律风险造成的损失很可能是无法估量的,因此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把法律风险单独列为银行所面临的风险之一。对于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的防范,我国《办法》和《指引》也给予了高度重视,将其列为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内容之一。如《办法》三十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应进行严格的合规性审查,准确界定个人理财业务所包含的各种法律关系,明确可能涉及的法律和政策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的解决办法,切实防范法律风险。”

具体来说,我国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理财业务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如下的法律风险:

1未按规定进行风险揭示和信息披露的法律风险。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办法》和《指引》分别规定了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时必须履行相应的风险揭示和信息披露义务,否则将可能会遭到客户的索赔请求并受到银监会的处罚。如商业银行利用理财顾问服务向客户推介投资产品时,理财计划的宣传和介绍材料应包含对产品风险的揭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客户揭示相关风险,说明最不利的投资情形和投资结果;按照要求对客户进行风险提示,如个人理财顾问服务中风险提示应设计客户确认栏和签字栏,由客户抄录确认栏的语句进而签名;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和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风险提示的内容至少包括语句“本理财计划有投资风险,您只能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风险提示内容至少包括语句“本理财计划是高风险投资产品,您的本金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重大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2宣传和销售中的法律风险。我国对商业银行宣传和销售理财计划或产品的活动提出了一定要求,商业银行必须予以遵守,否则将承担相应的后果和责任。如商业银行不得销售未经批准的理财计划或产品,也不得将一般储蓄存款产品单独当作理财计划销售或者将理财计划与本行储蓄存款进行强制性搭配销售;理财业务人员和一般产品的销售和服务人员的工作范围应有明确的界限;对于市场风险较大的投资产品,特别是与衍生交易相关的投资产品,商业银行不得主动向无相关交易经验或经评估不宜购买该产品的客户推介或销售。

3证据保留的法律风险。《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未保存有关客户评估记录和相关资料的,不能证明理财计划或产品的销售符合客户利益原则,给客户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一旦出现诉讼情形,商业银行应当承担举证的责任来证明自身理财计划或产品销售的正确性。因此,商业银行应妥善保存完备的个人理财业务服务记录,为以后可能产生的诉讼提供全面有力的证据。此外,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应当与客户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或根据业务需要签署客户授权委托书和其他必须的法律文件,并妥善保管相关合同和各类授权文件,使合同文本能够齐全。

4金融分业格局下的法律风险。虽然我国现行法律对混业经营已显现出认可的趋向,但实际上仍然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政策,商业银行不得开展证券、保险等金融业务。由此,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往往也只能将客户的资金投向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等融资工具。然而,成熟的理财产品无一不和资本市场相连,随着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商业银行为了能够获得比较优势,必然会积极为客户的资金寻找更多利于保值增值的投资渠道,这会导致商业银行在现行分业格局下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和政策风险。

5代客境外理财违反投资所在地法律法规的风险。取得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受境内居民个人的委托可以以客户的资金在境外进行规定的金融产品投资的经营活动。这要求商业银行在开展境外理财业务时不仅应该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国家外汇管理及行业规定,而且还必须知晓且严格依照投资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来开展投资活动,否则将会面临违反投资所在地规范的法律风险。

三、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的成因分析

个人理财业务作为我国商业银行的一项新业务,其法律风险的产生必然会有一定的端由,只有认清成因,追根溯源,才能真正找到解决此问题的良策。

(一)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针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现有规定虽然出台的比较及时,但随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势必将涌现许多新的问题需要法律法规来加以明确。且仅就我国目前的规定来看,还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有些问题仍处于法律规制的空白状态。例如我国现将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性质界定为委托关系,但这种界定十分牵强,模糊和回避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属于信托范畴的实质,这种法律界定和现实业务运作的冲突必将难免法律风险的发生。再有,我国虽然对保证收益理财计划给予了认可,但商业银行一旦破产,在破产清算中个人理财产品将处于何种清偿顺序,《办法》和《指引》都没有予以提及。另外,个人理财业务在商业银行获得资格的情况下可以涉及金融衍生品交易,且实际中复杂的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一般也都会涉及该类交易,而金融衍生品往往具备“理财”的内涵,因为它也承担类似规避风险和保值增值的功能,由此导致的情形是个人理财业务和金融衍生品交易出现监管法规上的“交集”,商业银行对在判断适用何种法规及相应程序上存在困难。

(二)金融分业体制滞后于金融业务创新的整体趋势。国外个人理财业务的繁荣是以其本国金融混业的现实背景作为支撑的。由于西方国家放宽金融管制、实行混业经营,他们在个人理财业务中推出的理财产品可谓花样繁多,无论是证券交易、外汇交易、黄金交易还是保险业务、基金业务,只要客户有需求,银行统统可以代为,可以说西方国家商业银行实现了个人理财业务投资领域多元化和服务全能化,体现出“理财”的真正要旨。相比之下,我国长期以来一直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基本原则,这种分业经营的格局使金融机构之间缺乏足够的竞争和效率,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拓展也因此受到一定限制,许多与资本市场相结合的理财品种无法开办,最终导致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理财品种和服务手段的创新受到制约和束缚。

(三)银行法律风险内部控制机制不够完善。银行内部控制机制的完善对法律风险的防范可以说是起到根本性的作用,由于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兴起较晚,商业银行对个人理财业务可以说是在摸索中前进,所以其相应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尚没有得到系统完善的建立。例如商业银行制定的业务制度、管理规章、操作依据等不够完备、存在疏漏,有些甚至与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相冲突和矛盾;银行法律部门的工作职责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其地位和功能往往被定位于事后风险化解上,事前防范风险的作用被忽视;银行高层领导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比较淡薄,对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一旦发生将造成的严重后果没有给予重视;业务人员的法律素质低下,为了稳住客户,有些业务人员往往明知道应该办理哪些法律手续,却为了行客户“方便”而使银行承担法律手续不健全的危险等等。

四、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的防控对策

关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的防控,我们认为可以从其外部法制环境和银行内部控制机制建设两个方面予以解决: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改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外部法制环境

完善个人理财业务的相关法律规定、填补其存在的法律空白是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控制的基本前提。一方面,对于个人理财业务法律关系的定位问题,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明确;在注重对个人理财业务监管的基础上重视商业银行与客户之间关系的调整,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另一方面,面对商业银行竞相开展个人理财产品的创新和积极拓宽投资渠道的现实发展趋势,我国应加紧立法,扫清“灰色区域”,进而构建出个人理财业务完整的外部法制框架。

(二)加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内控机制建设

内控机制的完善与否对于商业银行的发展来说至关重要,倘若商业银行不自我约束,那么再完善的法律都将失去应有之意,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风险防范更是无从谈起。

1制定和完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内部规章制度。商业银行应当针对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风险点制定详细的规章和制度,尤其是对容易出现风险的环节重点防范。并且,针对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实际还要不断完善业务规章、健全操作程序。当然,一个重要的前提是银行内部的业务制度、管理规章等首先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结合国家法律的调整对已有的业务制度、管理规章等进行必要的修改。

2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首先从银行高层管理者就要树立把法律风险控制放在第一位的管理态度,将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放在第一位,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确保个人理财业务的安全性和效益性。对个人理财业务人员定期法律培训,并且以一定的考核机制和惩戒机制来加以保障,使其树立起“法律至上”“依法操作”的工作理念。

3重视银行法律部门“事前防范”职能的发挥。应正视法律部门在银行经营中的重要性,将法律部门的工作重心由风险的“事后救济”向“事前防范”过渡,使法律部门的工作与业务部门的经营紧密结合,从而为管理者的经营决策提供依据,为个人理财业务部门的经营管理活动提供支持和保障。具体到法律部门应着力开展以下几方面的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防范工作:首先,订立个人理财业务合同、文书范本。合同和文书范本可以使业务操作规范进行,从而最大限度的降低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商业银行要建立个人理财业务的合同文本管理制度,其法律部门应在遵守国家法律和本行规章的前提下,通过梳理和研究个人理财业务的常用合同,订立、完善并推广使用标准的合同文本,同时适应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来进行调整和修订。其次,加大审查力度。法律部门应严格根据已有的法律事务审查制度,认真完成行内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事务审查工作。法律部门在审查中如果发现风险点,应及时进行研究,有针对性地为个人理财业务部门提供内容具体、操作性强的法律指导意见。第三,建立个人理财业务法律档案。建立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防范档案库,积累业务开展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为今后类似问题的解决提供范例,同时也可以从中梳理出一些今后需要个人理财业务人员加强关注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张炜个人金融业务与法律风险控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

[2]贺坤关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几个问题[J]北京:中国金融,2005,(24)

商业银行业务工作计划篇(10)

一、全面预算的意义

全面预算的意义主要有:

1.优化成本收入比

在预算编制工作中,通过监测和分析银行的“入”和“出”之间的变化走向,从而对银行的收入支出情况进行管理。从各项业务上来入手管理,防止银行的总成本出现泛滥,有利于实现优化商业银行收入成本比例。2.促进风险管理通过前一年的预算情况来预判第二年的经营情况,可以让潜在风险暴露出来,这样便于决策者采取防范措施,从而规避风险。

3.提高资源利用

在全面预算管理中,通过锁定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商业银行就可以实现有限的资源的最佳配置,防止资源浪费和低效资源使用率。

4.提高战略地位

从战略角度看全面预算管理,就能发现更多的可能,通过分析预算与实际运行中差距和不断调整,从而帮助银行调整战略规划,提升银行的发展战略地位,协调好全面预算与银行的战略目标之间的关系,同时,商业银行也需要全面预算管理,来确保银行的经营战略的有效实施。

二、当前商业银行的全面预算

1.建立治理架构

一个科学规范的预算管理体系治理架构可以起到指引商业银行的经营导向朝向稳定发展。治理架构主要有五个部分组成:董事会、管理层、财务部门、分支机构和其他部门。董事会,即最高决策角色,是全面预算方案的终极拍板层。管理层的工作是组织和预算日常的经营管理,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作为全面预算的具体策划方和管控方,财务部门的作用主要在于贯彻落实制定的全面预算方案.作为全面预算的实施方,分支机构的工作在于落实全面预算的具体工作,是一个落实结果有最终解释权的部门,相关部门的主要任务在于协助以上部门,从而确保全面预算的顺利实施。

2.编制预算计划

编制预算可以分为两种模式,一是自上而下的机构预算计划,即编制预算计划环节中,商业银行战略首先被转化为经营目标,并被下发到分支机构和其他部门来实施。商业银行要实行全面预算,首先要保证银行原有的经营计划和分行的经营计划运作正常。另一种是自下而上的产品预算计划。其中可以运用多维度思想,明确各个维度(比如:条线、机构、产品、客群)的收益成本预算值,从而明确产品产生的各项收支的预算;还要运用多维度思想明确因管理而产生支出的资金的预算;在充满信用风险的市场经济上商业银行也要对自身和信贷客户的资本要求进行预算,主要有资本减少、客户违约、控制不良贷款三大板块。通常编制预算工作的所需时间为一年之内,并在第二年初开始实施。

3.控制预算

一旦董事会认定预算编制工作完成后,在商业银行内部便具有了最权威效力,预算方案将成为商业银行近期内的主要达成目标。只有严格的按照预算方案来实行才能够确保预算是充足的,经营单位就以宏观的预算方案为基础,确定本单位在实际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具体细节,通过合理配备人力、物力资源、开展市场营销等,从而确保全面预算管理的贯彻实施。这时候财务部门的工作即监督,保证预算的落实,通过适时监测具体的预算实施情况,确定预算实施效果,并在一定情况下采取合理的方式来管控预算和调整预算,让预算不出现过度松懈或过度紧绷的情况。实施全面预算的意义在于不断的引导业务朝较为健康的方向发展,需要注意的是预算工作不应当是内部管理的绊脚石。

4.评估预算执行结果

财务部门可以通过多次召开预算分析会来评估一段时间内全面预算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则要实时提出改正,若发现收入和成本与预算比较,存在较大的差异,银行高层就需要做出相应的干预措施,可以把预算评估报告中发现的问题为干预对象,最大程度降低损失,确保银行年度目标能够顺利完成。反过来,作为编制预算的检验指标之一,预算评估通常以事后检查的方式来判断预算编制是客观科学的,还是错误的,预算评估也可以用来考核员工绩效。只有对预算方案进行评估,才能够明确下一轮的全面预算计划要如何编制,如何才能够更好的完善当前的预算计划,让预算工作不是流于形式,而是真正的贯彻落实预算计划。

三、商业银行预算管理的相关领域

1.会计管理

作为商业银行管理会计理论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预算管理包括了确定经营目标、编制预算计划、评估预算效果、对预算计划的结果进行考评等几个环节,环节的设置原理与会计管理的事前管理、事中管理、事后管理的管理理论相类似。商业银行的全面预算以战略预算为终极目标的思想、精细化管理、资源合理配置等理论有异曲同工之妙。

2.风险管理

当前的商业银行都在实施巴塞尔协议。巴塞尔协议中着重强调了资本管理部分。而资本管理对资本的规划完成度要求十分的高,要做到科学高效的规划,通过对分子监管资本和预测在正常和压力情景下的分母风险加权资产,才能够充分的预测未来的资本充足率。而这种风险管理方法的前提基础:商业银行的理性的预算。

3.资产负债管理

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它贯穿了整个全面预算管理的全程,银行只有有机地融合资产负债管理与全面预算这两者,才能够从不同角度来了解商业银行收入、成本的过程和财务风险的大小,明确资源投入和价值产出之间的关系,使商业银行达到高效运行。

4.内部审计

在预算计划制定好后,在商业银行内部的权威性就是不容侵犯的,每个部门开展工作的前提即预算方案,生产经营的标准即预算中的指标,一旦全面预算管理的水平提高了,银行的内控水平也会相应的得到提高。银行的内部审计工作的审计标准可为预算政策,通过审核各具体领域,比如:对相关经营机构进行审核,重点审查其经营活动的展开是否与预算方案相悖,后期则以跟踪调查的形式来确保预算工作实现了预算调控。

作者:徐鹏飞 单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参考文献

上一篇: 初中校成长导师工作 下一篇: 办公室党建工作经验
相关精选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