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教育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03 15:44:33

劳动法教育论文

劳动法教育论文篇(1)

一、劳动法课程介绍

劳动法课程是教育部法学专业十四门主干课程之一,在高职高专法律教学中,它是法律、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专业基础课,文秘等专业的专业限选课。全国各类成人法学教育已将劳动法学纳入法学教育体系中。本课程是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培养法律人才服务的,是高等法学教育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本课程主要内容包括6个方面,分别为立法简史部分(外国、中国、国际劳工立法的产生和发展)、基础理论部分(劳动法概述、法律关系、劳动法主体)、劳动关系协调部分(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劳动规章制度和职工民主管理)、劳动基准部分(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工资、劳动保护)、劳动保障部分(劳动就业、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职工福利)和劳动执法部分(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监督)。本课程的重点是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劳动争议处理(调解、仲裁、诉讼);难点是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及社会保险的争议处理。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够了解中外劳动立法的产生和发展,掌握劳动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制度,明确劳动权利和有关社会保障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提高劳动维权意识,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来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职业能力,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课程教学目标可以细化为三个方面:知识目标。通过各教学环节,使学生理解我国现行劳动法法律体系,掌握劳动法的概念、产生,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基准工资,劳动保护,劳动保障,社会保险,劳动争议处理等法律规范;能力目标。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我国劳动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内容,并能根据劳动法的原理、内容和方法进行分析和解决实际劳动实务问题,不断提高自己的分析推理、辩论能力、沟通能力和书写能力;素质目标。通过该课程的学习,使学生逐步具备基本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强化学生的社会责任感。高职教育不仅在于培养高素质、强技能的社会主义劳动者,更着力于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校童国梁校长的调查发现,企业在选拔人才时,学生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态度占选拔比重的70%,另外30%才是职业技能。因此在劳动法授课过程中,应坚持把思想道德修养、专业素质、文化素养的锻炼贯穿于教育的全过程,注重文化化人、文艺养心的作用。在授课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教学团队的作用,狠抓纪律道德教育,包括礼貌修养,感恩教育,尊重他人,团队协作,珍惜生命,心理健康等等。

二、劳动法课程教学宏观教学设计

1.积极推行工学结合,强化实践教学环节

高职高专法律教育以培养岗位职业能力为本位,工学结合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要使学生熟练掌握法律职业技能,就必须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积极推行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模式。通过课程实训、综合实训、见习实践、社会调查、毕业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逐步培养学生较强的岗位适应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经济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依托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司、企业等相对固定的实习基地,学生可以得到第一手的真实案例,先由学生自己找出解决问题的理论依据、具体步骤与方法,然后由专业课教师和学生对案例进行共同讨论,提出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聘请校外专家定期来校讲座、授课。这样可使学生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学会如何解决具体实际问题,将来毕业后走入社会,就可以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真正实现高职高专法律教育的培养目标。

2.合理采用多种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是高校教学中的重要方面,法律教育采用什么教学方法与实现教学目的、培养学生的目标有着密切的关系。法律教学方法与其他文科类科目有共同之处,如,课堂讲授、谈话答疑、指导阅读、作业练习、课堂讨论、指导论文撰写、社会实践和实习等,就上述内容人们在许多方面已达成共识。常见的法律教学方法主要有讲授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和模拟教学法。讲授教学法是以教师讲授为主,案例教学法是通过对案例的分析讨论来理解法律,模拟教学法则是一种实践性很强的教学方法,主要表现为模拟审判、模拟听证。这三种教学方法各有其优势,不可相互替代,关键在于如何科学合理地运用。

劳动法既有理论课又有实践课。理论课应以系统的理论讲授为主要教学环节,辅之以案例分析和讨论。高职法律教育是以培养法律职业人才为目标,案例教学法和模拟教学法理应更受到人们的重视。案例是说明理论和加深理论以及理论联系实际有效的教学材料,为我们理解法律打开了一扇窗户。案例教学在引起学生学习兴趣、激发其主观能动性、提高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有突出的作用。恰当地使用案例可以使教学效果事半功倍,不使用案例或使用案例不当都会影响教学效果。模拟教学法可以充分发挥学生的潜能,给学生锻炼自己、表现自己的机会,它包括观摩和模拟两部分。观摩是组织学生旁听司法审判和听证会。模拟是学生自己充当诉讼参与人进行模拟审判或者举行模拟听证会。学生通过模拟教学活动,亲身体会司法、执法活动,产生直接的感受,使教学与司法实际接近。所以模拟教学法的教学效果是其他教学方法所无法替代的,但它只适用于诉讼性内容的课程,对于纯理论性或非诉讼实务的教学内容就不宜采用模拟教学法。

3.遴选优质教材进课堂

目前已出版的适合高职法律课程的教材不多,虽然其中也不乏精品教材,如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育部高职高专法律教学规划”教材共13部,但令人遗憾的是该套系列教材并未涵盖劳动法。由于没有统一的高职高专劳动法教材,很多高职院校采用的是本科教材或校本教材。基于高等职业教育为生产第一线培养高素质的、高技能的应用性人才的定位,高职教材必须充分体现职业理论、职业技能、职业能力的要求,体现理论知识为技能培养服务的原则,能处理好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的关系,便于在教学中边讲边练,教授、示范、练习相结合,既够用又能兼顾学生多方向发展需要。同时,高职教材必须区别于本科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教材。与本科教材相比,高职教材的应用性十分突出;另一方面,与中等职业教育相比,高职教材又要有一定的理论体系和深度。建立基于工作过程的项目课程体系,是当前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取向。理想的教材体系应当是一个总的任务囊括一个个分任务,整本教材是一个大任务,每个模块(单元)是这个大任务流程中的子项目。

三、劳动法课程微观教学设计

1.精挑细选案例,营造一种开放式的课堂教学气氛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点是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法律的生命在于适用,而案例是法律适用的结果。在劳动法教学过程中,经常会通过案例分析或者案例讨论来辅助教学。如何使用案例是一个科学的操作过程,精挑细选案例是前提。在教学过程中可以使用的案例,必须是有“教学价值”的典型案例、疑难案例,即能够升华理论、说明法律问题、容易造成错误理解和判断的案例。特别要选择贴近学生生活的典型事例,如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争议处理方面的案例,让学生自由讨论,给学生创造宽松的教学环境,激发学生主动参与,通过对案例的认识和分析,使学生了解社会,认识法律,运用法律。这样,通过把法律条文的理解与运用放到具体案例中,实现法条、法理与实例无缝接入,可以增加课堂教学的灵活性、学生对教学内容的选择性和教学材料的丰富性。当然,也需要借助先进的多媒体教学手段吸引学生的注意力。

2.探索“情境设置,任务引领,真实载体,学做一体”的教学模式

劳动法课程教学改革要围绕法律、文秘、人力资源管理类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从法律服务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出发,以工作任务为核心,用工作任务引领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围绕工作任务完成的需要合理展开;以典型案例引领工作任务,构筑学习情景,不断探索“情境设置,任务引领,真实载体,学做一体”的教学模式。以劳动合同教学为例,我们可以把劳动合同设计为一个项目(模块),该项目又有劳动合同订立的争议处理、试用期争议处理、劳动合同履行和变更的争议处理、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的争议处理等不同的任务。在指导学生完成每一项任务的过程中,可以依照下列流程实施教学:教学目标―案例导入―工作任务―案例解析―实务训练―重点法条。通过上述典型工作任务分析,可以为实现课程教学内容学生校内学习与实际工作一致性、课堂与实习地点的一体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3.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有机结合

作为教学中的一个有力手段,成绩考核也是为实现教学目的服务的。在劳动法教学中,对成绩考核也要进行必要的改革,改变单纯的“记一记,背一背,考一考”一张考卷定成绩的做法,加大平时成绩考核的力度,将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结合、校内成绩考核与企业实践考核相结合。形成性评价是过程评价,它能明确活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及时修改调整活动计划,从而获得更加理想的效果。终结性评价,是指在活动后为判断其效果而进行的评价。只有将两者结合起来,才能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才能给予学生一个正确的评价。

当然,要使劳动法课程改革取得理想的效果,还必须以一定的保障机制如师资保障、激励机制、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及教学评估体系等为依托。

参考文献:

[1] 服务校企合作政府应当“媒婆”,企业与学校可跳和谐的“双人舞”[EB].

[2] 马善红,赵胜营,邱志强.高职高专法律教育教学改革探讨[J].职业教育研究,2008,(8):29-30.

劳动法教育论文篇(2)

(一)法学教育模式概述

谈论法学教育,必须关注法学教育的模式问题,世界各国目前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以英美法系为代表的实践型模式,该模式将法学教育设置于研究生阶段,以案例教学、专题研讨、模拟辩论为特点;另一种是以大陆法系的德、法为代表的学术型模式,这类国家一般在本科设置法学专业,不要求学生具有其他学科的知识背景,着重对法学理论和立法原理等基础性知识进行讲授。中国目前的法学教学模式,基本上符合大陆法系模式的特征,只是近年来随着两大法系的相互学习借鉴,中国的法学教育也吸纳了案例(判例)教学等具有鲜明英美法系的教学方法,同时也发展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具有特色的内容。中国目前的教学模式,是将法学设置为本科、硕士、博士三个主要梯度,在本科教学阶段突出基础理论的学习,而在后面的硕士、博士阶段则分情况进行实践型和学术型人才的深入培养。

(二)我国法学教育模式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法学教育模式中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学教育双重任务的失衡导致与法律职业要求严重脱节。我国现行法学教育承载着职业精英教育与民众普法教育的双重任务,实践中法学教育内容和方法等各个环节都鲜有体现法律职业相关要求,更多追求的是普法式的或是学究式的理论教学,导致法律职业能力培养严重缺失,这一问题直接体现在法科毕业生的就业难上。《2011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公布的数据表明,2010届本科毕业生就业率最低的专业是法学。可以说,法学毕业生就业能力差的原因很大部分应归于职业技能缺乏。

2.法学教学内容陈旧,课程设置僵化。目前我国法学教学内容大都强调法学理论学习,忽略了对学生法律专业技能的培养。在课程设置上,又往往单纯“以法说法”,将教学内容限制在各个部门法内部,对于社会学、经济学等与法学学科有着密切联系的相关内容较少涉及,学生的知识结构单一。

3.法学教学形式与方法以单一的讲授式为主,缺乏互动性。这种教学方式,在合理使用的前提下具有一定优点,但过度依赖则无法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学生缺乏理论和实践结合的能力。目前我国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已经深刻影响到了法治现代化和法律人职业群体的形成,对我国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法治国家产生了巨大的阻碍。对此,必须采取积极措施,大力推进、探索法学教育的改革,而近年来司法考试的不断完善和兴起似乎提供了一个有利的契机。

二、司法考试及其带来的挑战与思考

(一)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带来的挑战

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自2001年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建立以来,目前已实施了10次国家司法考试,全国有50万人通过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2008年司法考试颁布新政,允许大三学生参加考试,法学本科教育与司法考试在时间上实现了接轨,客观上也为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无缝对接”创造了可能。2008年新政之后,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带来了一系列现实的挑战。首先,从司法考试本身来看,其考试内容涉及宪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商法、民事诉讼法、国际法等数十个法律部门。前三卷均为客观选择题,卷四均为主观题,主要体现为案例分析,其中不乏结合时事的评论文字和跨部门法的综合试题,突出考察了考生的理解力与综合运用能力,而这正是目前我们法学教育中所欠缺的。其次,从就业市场来看,司法考试将部门法和应用性法律知识以及实务操作摆到了法学专业考生的面前,司法考试通过率已经成为衡量高校法学院系毕业生质量的一个指标。这种职业化导向的新趋势最终反映到法学教育上就要求有针对性的重新审视既有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

(二)司法考试对法学专业教育改革的启示与思考

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的改革是具有启发性的,是挑战更是机遇。在处理这一问题时,必须首先明确重视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的影响与促进作用,不能矫枉过正,即不能将法学教育变成围绕司法考试的应试教育。这是因为,司法考试的目标在于选拔法律职业人才,重视的是法学应用性知识的考察,但国际和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是多样化的,除了应用型人才,还需要一定的学术研究型人才或者从事简单、辅法律事务的普通法律人,这些人才的培养都有赖于法学教育的积极开展。因此,审视司法考试对于我国法学教育的影响,可以看出其将有利促进我国法治现代化与职业法律人群体形成,但在司法考试影响下的法学教育改革却似应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1.以“改革”为基础。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法学教育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具有特色的法学教育体系,其特点突出表现为重视法学理论基础、强调学术思辨能力,应该说具有其先进性。目前的改革,并不是全盘否定过去,而是在原有重视理论教学的基础上,强化实践教学,让法学教育从单纯强调高不可及、形而上的“学术派”走向触手可及、更多地解决实际问题的“务实派”。

2.以“综合”为根本。仔细观察司法考试十年的考试题目,总体经历了一个由简而繁、由单一考察向综合考察的发展趋势,这种变化对法学学生的基础知识综合运用能力和扎实程度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3.以“运用”为重点。司法考试作为国家选拔专业法律职业人的资格考试,其最终指向在于选拔合格的应用性人才,落脚点在“运用”二字上。将法律知识运用到实践案例和生活中,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亲自处理法律实务的能力与专业技能。

三、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系“劳动合同法”课程改革的思路与具体做法

(一)改革的思路针对司法考试对法律教育带来的冲击与思考,我系针对“劳动合同法”的教学,引发一系列思考:如何调整教学方式与内容?课程设置怎样体现社会对法律人才的要求?面对司法考试,是一边倒的偏向应试还是力求通识理论与职业技能的融合?融合的路径与方式又是什么?在保证基础性法律人才培养基本合格的基础上,结合我系法学专业(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方向)教育部和北京市高等院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的有益经验和在劳动法领域出色的教学科研实力,我系充分认识到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法领域事业的快速发展趋势与转型中国社会的客观需求,利用劳动合同法学科起步晚、空白多、历史负担轻的特点,积极探索,以培养专业复合型、实用型、跨国型人才为中心任务,教学理念、课程设计、教学手段、师资建设、教材支持等诸多方面的密切配合,积极实施“劳动合同法”本科课程教学改革。#p#分页标题#e#

(二)具体做法

1.教育理念。根据我系教学科研优势,将“劳动合同法”作为我系特色专业建设的重点课程之一。“劳动合同法”课程的总体教学目标是着力培养学生具备较为扎实的劳动合同法学术素养,具备国际视野与本土意识,通晓中外劳动合同法理论和实务,掌握基本劳动合同相关实践技能,具备学术批判性思维和常见法律实务问题处置能力,能够在各级政府部门、政策研究部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社区服务部门,以及在劳动仲裁机构、司法部门、律师事务所等,从事劳动合同实务操作和法律实际工作。

2.课程设计。结合司法考试的考察特点以及社会就业的客观需求,对“劳动合同法”课程教学内容进行了重新设计。首先,在教学阶段上,将劳动合同法的教学时间从原来的大学二年级第一学期调整到大学三年级第一学期,在学生完成其他14门核心课程之后开设,可以有效地结合民法、合同法等相关部门法的学科知识加深对劳动合同法的理解与掌握。其次,在教学环节上,对基础理论、比较法学习、法条解析、案例研讨等板块比率上进行了调整,适度降低了对基础理论的讲授,强化了比较法学习、法条解析与案例研讨,更是明确将模拟劳动合同签订、模拟法庭(仲裁庭)等实践环节列为课程的主要内容。最后,优化课程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安排学生撰写论文、案例分析、模拟演练作为平时的作业,平时作业与期末考试分别占课程成绩比重的30%和70%,考核题目偏向论述题、案例分析题等类型,引导学生关注与劳动合同法相关的重大现实问题。

3.教学手段。第一,课堂教学环节,注重教学环节的连接和完整,着重教学过程中的互动环节,将以往整堂课程老师单一讲解的形式逐步调整为学生课前自我学习,教师课堂重点讲解,组织专题案例课上讨论。专题讨论和重点讲解时,基本遵循“基本法理+比较法学习+法条研读+司考仿真题练习+案例讨论/模拟+综合点评”的形式,激发学生的专业学习兴趣,培养其解决问题的能力。第二,研究性学习环节,在全面、系统地阐述劳动合同法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将近年来劳动合同法学的最新理论研究和立法发展反映在教学中,对近年来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做出积极探讨,使教学具有鲜明的时代感。同时依托学院学生科研平台,引导学生参与劳动合同法方向的研究性学习。四年来,已有五项相关学生课题论文荣获北京市大学生“挑战杯”二、三等奖。第三,实务模拟环节,通过劳动模拟法庭(仲裁庭),举办集体劳动合同谈判、劳动合同订立、劳动争议处理等法律实务模拟活动,让学生在仿真环境中体验并掌握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机制的具体运作流程,实现法律职业与法律教育的统一。第四,实践基地环节,法学系加强与用人单位合作办学,与西城区人民法院、北京市职工法律服务中心、门头沟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十余家社会用人单位和法律实务职业机构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建立了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尝试建立了本科教学的“双导师制”,每年都安排学生到这些单位开展毕业实习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可以近距离观摩、亲身实践劳动合同法的相关理论知识,培养处理相关劳动合同法务的职业技能。

劳动法教育论文篇(3)

劳动教养制度是我国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创立并发展起来的教育挽救有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人员的法律制度。40多年来,劳动教养制度教育、感化、挽救了一大批违法犯罪人员,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和促进建设,预防犯罪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植根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劳动教养制度,因其难以克服的局限性和传统经验的束缚,在新时期“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背景下,原有的理论、制度、经验与模式的缺陷都充分凸现出来。如何正确认识劳动教养工作的历史和现实,适应变革的要求,进行理论、制度与上的创新,探索并构建能体现时代特征的劳动教养制度,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一个重大理论和实践。

在探讨我国劳动教养制度所面临的挑战和出路之前,有必要先简要了解一下我国劳动教养制度的基本情况。

一、我国劳动教养制度概述

劳动教养是指对那些具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人员所实行的一种强制性教育挽救措施,是我国特有的一种法律制度。具有惩罚性、强制性和习艺性等特征。

(一)劳动教养制度的产生、发展及其作用

我国劳动教养制度始建于1955年8月,这是建国初期的阶级斗争形势和共产党的刑事政策所决定的。

建国之初,清查出了10万多名反革命分子,其中的一部分用说服教育方法是无效的,采取简单的惩罚方法也不行;在机关、团体、内部也决不能继续留用;让他们另行就业又没有单位愿意收留他们。因此对于这些人,就需要一个既能改造他们,又能保障其生活出路的妥善办法……把他们收容起来,实行劳动教养,就是最适当的也是最好的办法。表现了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对于这些人的生活、劳动、前途的关怀和负责精神。国家对他们的处理和安排,也正是为了保障绝大多数劳动人民的自由幸福生活和社会主义秩序不受破坏。

1957年以后,国内的剥削阶级、反革命残余势力已经肃清,为巩固政权,维护社会治安秩序,1957年8月3日国务院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这一决定由第一届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该决定明确规定了劳动教养的目的、性质、工作方针、收容对象、报批程序、批准机关以及劳动教养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机关。文革期间,劳动教养制度遭受破坏,发展基本停顿。

1979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1980年2月重新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1980年2月29日了《关于将强制劳动和收容审查两项措施统一于劳动教养的通知》,1982年1月21日国务院又转发了公安部《劳动教养试行办法》。劳动教养制度在中国断了十余年后,其适用对象也由原来的“反革命分子”、“坏分子”为主调整为以那些违反了社会治安又不够刑事处罚的人为主。劳动教养的色彩大为减弱,并伴随着中国法制建设的进程,成为行政法制制度的一部分,劳动教养也成为维护社会治安的一项重要制度。

1982年以后,劳动教养在适用对象上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大量的法规、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甚至地方性法规等争相扩大劳动教养的适用范围。适用对象上的扩大化一方面表明劳动教养在行政处罚和刑罚处分之间的特殊地位,另一方面却也由于立法上的混乱、制度上的缺陷、救济机制的不完善出现了诸多法治原则相悖的情形。

(二)劳动教养的性质、任务

根据现阶段对劳动教养性质的理解,“劳动教养是对被劳动教养人员实施强制性教育改造的最高行政处罚”⑵,可从以下两方面理解:

第一、劳动教养是对被劳动教养人实施的一种强制性教育改造措施。劳动教养的性质首先是由法的本质决定的。劳动教养作为我国所特有的法律制裁制度,必然具有法的基本特征。而法的最基本特征就是它的强制性,只是不同的法的强制程度不同而已。其次是由劳动教养人员的自身情况决定的。被劳动教养的人都是具有一定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其中绝大多数又是青少年,他们是一批家里管不住,单位管不了,学校不敢管的“马路天使”,他们一般恶习较深,道德品质低下,法制观念淡薄,无政府主义严重,没有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自我控制行为的能力,更不能用正确的思想来指导和调节自己的行动。他们大法不犯,罪错不断,劝说不听,屡教不改。对他们仅用一般的说服教育的方法是无济于事的,必须采取强制的方法才能奏效。

第二、劳动教养是一种最高行政处罚措施。劳动教养的行政处罚性主要体现在现行劳动教养法律、法规以及部颁规章,属于国家行政法律的范畴;劳动教养的决定、领导、管理和执行机关主要由法律赋予行政权的特定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劳动教养的适用对象是触犯了国家行政管理法规的违法犯罪人员,其中主要是违反了国家治安行政管理法规的违法犯罪人员。劳动教养的最高行政处罚性表现在:较长时间(1——3年,必要时延长1年)地限制了被劳动教养人员的人身自由。其处罚的严厉程度,是其他行政处罚(包括治安管理处罚)措施所不能比拟的。因此,它在行政法律体系中属于最高、最严厉的处罚。

劳动教养的任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依法准确及时地决定和收容劳动教养人员,这是劳动教养的首要任务,劳动教养机关要切实负担起党和政府赋予的重任,充分运用劳动教养这一有效手段,依照劳动教养法律规定,对符合劳动教养的人,要及时予以劳动教养,以充分发挥劳动教养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职能作用,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驾护航。

第二、依法对劳动教养人员实行严格管理和教育挽救,促进其转变思想,矫正恶习。依法对劳动教养人员实行严格管理,是教育、感化、挽救劳动教养人员的前提条件,只有对劳动教养人员依法、严格、、文明管理,才能保证劳动教养场所的安全和稳定,保证劳动教养人员、劳动和生活的正常进行。

第三、认真做好对劳动教养人员的教育挽救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挽救质量。教育转化是劳动教养的基本手段,具有目的性、针对性、综合性和社会性等特点,劳动教养场所要根据本单位人力、物力、财力等实际条件和劳动教养人员的文化程度等具体情况,因地、因人制宜,最大可能对他们进行比较系统的文化、技术教育,努力把劳动教养人员培养成为具备一定的文化修养,并学得谋生的一技之长的社会劳动者。

第四、积极发展劳动教养经济。开展劳动生产是教育挽救劳动教养人员的基本途径和重要手段,通过生产劳动的锻炼,使劳动教养人员逐步养成劳动习惯,洗刷好逸恶劳,不劳而获的思想污垢,学会自立和就业谋生的本领。通过生产劳动,使劳动教养人员树立集体主义观念,培养他们协作精神和发展劳动教养经济。

二、我国劳动教养工作的成功经验

在长期的实践中,劳动教养工作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对这些成功经验进行概括并加以继承,对于应对新时期劳动教养制度面临的挑战,探索应对措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劳动教养工作的基本经验简要概括如下:

(一)以教育人、挽救人为根本宗旨。认真执行“教育、感化、挽救”的劳动教养工作方针和“三像”要求,以把劳动教养人员教育培养成为守法公民和有用之才作为劳动教养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这是我国劳动教养工作的根本经验,也是始终不渝坚持的指导思想。

(二)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坚持按照劳动教养性质办劳动教养。严格区别劳教人员与罪犯的界限,在现有法律、法规的框架下深入探索管理教育、生产劳动和队伍建设的新模式,充分体现劳动教养工作特色。同时,努力办好劳动教养学校。

(三)切实保障劳动教养人员的合法权益。尊重劳动教养人员的人格,不准打骂、体罚、侮辱、虐待劳动教养人员,保证劳动教养人员的生活、卫生、医疗、教育、学习和劳动的基本条件以及他们依法应享有的合法权益。

(四)对劳动教养人员以政治思想教育为核心,以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辅之以文化教育。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因人施教、疏通引导、以理服人的原则,使劳教场所既是执法机关,又是教育人、挽救人的特殊学校。

(五)坚持对劳动教养人员实行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充分发挥管理的矫正和行为养成功能,使劳动教养人员转变不良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成为守法的公民。

(六)坚持向社会开放。充分运用社会力量,把所内教育与社会帮教紧密结合起来,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七)实行执法公开。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社会监督,严格执法环节,规范执法行为。

(八)切实加强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努力培育和锻炼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专业化劳教人民警察队伍。

三、当前劳动教养制度面临的挑战

劳动法教育论文篇(4)

邓小平教育理论作为邓小平理论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是邓小平理论宝库的重要内容,它深刻地阐明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教育的地位和作用,确定了新时期我国教育发展的指导方针和教师在教育中的核心地位,精辟地论述了教育的性质、方向、培养目标、教育体制改革和教育实践等一系列重大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

一、邓小平教育价值论

教育价值观作为人们对教育实践和教育价值关系的认识和评价以及在此基础上所确定的行为取向标准,是指导、支配和评价教育行为和功效的核心观念,对于整个教育活动起着深刻的导向作用,直接影响着教育的目的、内容、形式和方法,影响着教育的规划、结构、布局和体制。教育价值是教育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哲学观为基础,主要包括经济价值和精神价值两个方面。邓小平同志以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对教育的经济价值和精神价值作了全面的论述,提出了自己完整的马克思主义教育价值观。

1.就教育的经济价值而言,教育是进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的基本前提,物质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邓小平同志认为,能否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关键在科技和教育。要实现经济发展战略“三步走”的目标,首先应从科技和教育着手。他曾说:“我国国家国力的强弱,经济发展后劲的大小,越来越取决于劳动者的素质,取决于知识分子的数量和质量。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大国教育搞上去了,人才资源的巨大优势是任何国家比不上的。”他指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而“科学人才的培养,基础在教育。”教育搞上去了,劳动者的科学文化水平提高了,就能创造出比资本主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他重视“人才资源的巨大优势”,认为:“人才的不断涌现,我们的事业才有希望。”他经常提醒全党和全国人民:“我国要实现现代化,关键是科学技术要上去,发展科学技术,不抓教育不行。”“不抓科学、教育,四个现代化没有希望。”他把我国经济发展的希望寄托在发展科教上,他深信:“我国的经济,到建国一百周年时,可能接近发达国家的水平。我们这样说,根据之一,就是在这段时间里,我们完全有能力把教育搞上去,提高我国的科学技术水平,培养出数以亿计的各级各类人才”。在邓小平看来,发展教育和科学,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工程。培养同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发挥我国的人才资源优势,关系到21世纪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

邓小平同志充分认识到:“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当今世界,教育发展状况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发展进程。我们是在一个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教育不够发达、经济还比较落后的国家里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实现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必须优先发展教育,提高劳动者的素质,把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化为人才资源优势。今日世界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知识经济已见端倪,国力竞争日趋激烈。科技和人才越来越成为国家繁荣和民族振兴的决定性因素和重要资源。国际间的经济竞争,综合国力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是科学技术的竞争,民族素质的竞争,归根结底是教育的竞争、人才的竞争。从这个意义上说,谁掌握了21世纪的教育,谁就能在21世纪国际竞争中处于战略的主动地位。

2.就教育的精神价值来说,教育是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条件和主要内容

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十分丰富,涵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其主要内容有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两个方面。而这两个方面的建设都离不开知识和人才。知识的传播、人才的培养只有通过教育才能实现。邓小平同志认为,培养“四有”新人直接关系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进程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他站在社会主义历史命运的高度,明确提出要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有一个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根本上还是要发展经济、发展教育和完备法制。他教育全国人民特别是青少年要做到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这既是对社会的统一要求,又是对学校培养目标的明确规定。邓小平同志强调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指出:“精神文明建设,首先要着眼于党内风气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他重申:“抓党风、抓社会风气好转,必须狠狠地抓,一天也不放松地抓,从具体事件抓起。”他认为改善党风和社会风气必须从教育入手。他科学地把进行法制教育、加强法制观念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突破口,指出:“我们的重点是端正党风,但从全局来说是加强法制。”“法制观念与人的文化素质有关……所以,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思想道德建设归根到底是培养和形成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也就是树立高尚的思想和信念,这必须以提高文化水平为基本条件。由于学校教育是一种有计划、有目的、有系统、有组织的影响人的活动,它在人的思想品德发展中具有主导作用。邓小平同志要求学校把德育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他指出:“毫无疑问,学校应该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

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共同理想以及民族的凝聚力,是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新世纪发展伟大目标的最宝贵的精神力量和社会资源,而教育对于形成有利于现代化建设的共同理想、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族凝聚力的形成有着独特的作用。我们的爱国主义传统、民族团结的传统、历史文化传统、革命传统和时代精神要靠教育来传播、弘扬、光大。教育在提高新一代和全社会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方面负有重要的使命。在培养全社会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社会的道德水平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教育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尤其是在世界范围内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的情况下,我们更要发挥自己的优势,坚持社会主义的方向,重视并发挥教育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基础作用。

精神文明建设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教育科学文化建设。它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要解决的是整个民族科学文化素质和现代化建设的智力支持问题。只有教育事业的发展,各级各类学校质量的提高,才能为社会培养出各种合格人才,才能加强和壮大建设者队伍,才能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科学技术、文化的发展。1985年5月,邓小平同志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讲话中号召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教育工作认真地抓起来。“中央提出要以极大努力抓教育,并且从中小学抓起,这是有战略眼光的一着,如果现在不向全党提出这样的任务,就会误大事,就要负历史责任。”邓小平同志以战略家的眼光,把教育提到了前所未有的地位。

二、邓小平教育实现论

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就必须从多方面加以落实。邓小平同志就教育问题提出了多种实现途径。

1.要求全社会都来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

我们是穷国办大教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一方面,要早出人才,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并从根本上提高整个民族的文化素质,另一方面,由于国家财力有限,很难满足教育发展的需要,现实与需求的矛盾,给我们提出了一个严肃的课题:人民教育人民办。在这方面邓小平同志身体力行,曾自告奋勇管科教,要当科教的“后勤部长”,他指出:“抓教育事业,决不只是教育部门的事,各级党委要认真地作为大事来抓。各行各业都来支持教育事业,大力兴办教育。”这里他特别强调各级领导要把教育作为大事来抓,要“抓紧抓好,严格要求,少讲空话,多干实事。”他指出:“忽视教育的领导者,是缺乏远见的、不成熟的领导者,就领导不了现代化建设。各级领导要像抓经济工作那样抓好教育工作。”在邓小平同志的要求下,《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适时提出了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新体制,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按照国家政策、法规的要求实行多种形式办学,使教育真正成为全社会的事业,充满生机和活力。这样,全社会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就一定会促进教育事业的篷勃发展。

2.强调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大力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邓小平同志认为:“我们要实现现代化,关键是科学技术要能上去。发展科学技术,不抓教育不行,靠空谈不能实现现代化。必须有知识、有人才。没有知识,没有人才,怎能上得去?”他主张:“一定要在党内造成一种空气,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要反对不尊重知识分子的错误思想。”同时还针对当时普遍存在的轻视知识分子、轻视脑力劳动的现象指出:“不论是脑力劳动、体力劳动,都是劳动……要重视知识、重视从事脑力劳动的人,要承认这些人是劳动者。”1977年8月,在科技和教育工作座谈会上,邓小平同志又说:“要特别注意调动教学工作者的积极性,要强调尊重教师。我国科学的希望,在于它的队伍的来源,科研是靠教育输送人才的,一定要把教育办好。我们要把从事教育工作的与从事科研工作的放到同等重要的地位,使他们受到同样的尊重,同样的重视。”他反复重申:“无论从事科研工作的,还是从事教育工作的,都是劳动者……科研工作、教育工作都是脑力劳动,脑力劳动也劳动。”他动情地说:“要珍视劳动、珍视人才……人才难得呀!他深知,人力资源是关系国家、民族兴衰成败的第一战略资源,他坚信:“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能不能坚持,经济能不能快一点发展起来,国家能不能长治久安,从一定意义上说,关键在人。”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教师是科学文化的传播者,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先进文化的建设者。在现代学校教育体系中,教师在教书育人方面始终起着至关重要的主导作用,是现代化进程中培养合格人才,提高民族素质的关键力量。邓小平同志指出:“一个学校能不能为社会主义培养合格的人才,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关键在教师。”所以“我们要提高人民教师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不但学生应尊重教师,整个社会都应该尊重教师。”他要求:“对于在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应该给以表扬和奖励。”在政治方面,要求“在优秀教师中发展党员”;在业务上,“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大力培训师资”。对于“特别优秀的教师,可以定为特级教师。”在经济上,“要研究教师首先是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制度”,“我们无论怎么困难,也要提高教师的待遇。”“这个问题无论如何要解决。”邓小平同志高瞻远瞩,以敏锐的目光认识到教师是振兴教育的希望。要确保教师队伍的稳定,就必须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改善教师待遇偏低的问题。这个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否则,不但影响教育改革和发展,还会影响社会主义建设大局。正是在邓小平教育理论的指导下,教师的生活条件才得到了改善,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教师也才蔚然成风。新时期教育事业的每一项成绩,无不包含着邓小平同志无微不至的关怀,无不浸透着一位无产阶级革命家对知识、人才、教育寄予的无限希望和心血。

3.增加教育投资,确保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教育投入不足一直是长期困扰和严重制约教育事业发展的“瓶颈”。鉴于此,邓小平同志指出:“教育投资也要改进,这也是改革的重内容。”邓小平同志要求全党和全国人民一定要从战略的高度考虑教育问题。“否则,我们已经耽误了二十年,还要再耽误二十年,后果不堪设想。”“要千方百计,在别的方面忍耐一些,甚至牺牲一点速度,也要把教育问题解决好。”

4.提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劳动法教育论文篇(5)

陶行知(1891.10-1946.7),安徽歙县人,我国现代伟大的人民教育家、民主革命家和大众诗人。1914年毕业于南京金陵大学文科,同年赴美国伊利诺大学攻读市政学,后转入哥伦比亚大学师范学院学习教育学,先后获得都市学硕士和教育文监学位。1917年秋回国,历任南京高等师范学校教授、东南大学教育系主任等职。1926年在南京北郊劳山脚下的晓庄创办了试验乡村师范学校,为改造我国农村培养人才。陶行知在教学、生产、生活的实践中,提出了著名的“生活教育”理论。1935年“一二・九”运动爆发后,陶行知提出组织国难教育社,推行国难教育运动,把教育和全国抗日救亡运动紧密结合起来。1946年7月,因劳累过度,刺激过深,突发脑溢血去世。亲笔题写悼词,称他是“伟大的人民教育家”;林伯渠在悼词中也说,“行知先生是反洋化教育、反传统教育的棋手,是人民大众的教育家”,高度评价了他投身于旧教育改造,探索中国人民教育新路的一生。

陶行知创办的晓庄师范是一所新型的学校,它适应我国农村特点,实施与农业生产劳动相结合、与社会环境相结

合的教育。在晓庄师范教学、生产、生活的实践过程中,陶行知系统地阐述了“生活即教育”、“社会即教育”、“教学做合一”、“在劳力上劳心”、“以教人者教己”等理论。陶行知的老师――美国著名教育家杜威曾提出“教育即生活”、“学校即社会”、“教育即生长”、“儿童中心论”等实用主义教育理论。杜威认为“教育是生活的过程,而不是将来生活的预备”;生长、发展并不是向着一个固定目标的向前运动,也不是一个向着预想结果进行的东西。它自己本身就是一个结果,因此学校里的一切教育活动、设施都要以儿童为中心,呈现出现实生活的生活。他极力反对把教育看作“预备历程”,提倡当前的、具体的种种目的,排斥长远的、理想的目的;他把前者称为“真正的目的”,把后者称为“由外面强行加入活动历程的目的”[1](P197)。杜威主张把各种“实践作业”交给学生,从“做”中获得知识;他还强调学生从事一些为了“谋生”所需要的、有兴趣的作业,如从事木工、缝纫、烹饪等,以适应就业需要。陶行知把杜威的理论“翻了半个筋斗”,又把自己创立的“教学合一”的理论发展为“教、学、做合一”,这是一个质的变化。正如徐特立指出的“陶先生的教、学、做三字看起来似乎是头脑中想出来的,据陶先生说却是行动中历史的表现,原先本只有教、学两字,做字是后来这一个长时期实践中加上去的”。[2](P161)“陶先生的教学做合一的方法,无疑义的是中国革命条件下的产物。陶先生的方法――教、学、做合一,是革命的方法,是以群众为先生即以群众为教师的方式”[2](P28)。

陶行知生活教育理论的形成经过了一个较长过程。1918年,他提出了“生活主义包含万状,凡人生一切所属皆属之。其范围之广,实与教育等。有关于职业生活,即有关于职业之教育;有关于消闲之生活,即有关于消闲之教育;有关于社交之生活,即有关于社交之教育;有关于天然界之生活,即有关于天然界之教育”[3](P31)。

陶行知已经把生活与教育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有什么样的生活,就有什么样的教育。翌年,他又提出“教的法子必须根据学的法子。从前的学生,只管照自己的意思去教学生;凡是学生的才能兴味,一概不顾,专门勉强拿学生来凑他的教法,配他的教材。一来先生收效很少,二来学生苦恼太多,这都是教学不合一的流弊”。[3](P31)1925年,陶行知“教学做合一”理论已经初步形成,他提出了“事怎样做就怎样学,怎样学就怎样教;教的法子要根据学的法子,教的法子要根据做的法子”。创办晓庄师范学校以后,陶行知在晓庄师范进行了生活教育理论的全面试验,重点发展乡村教育。

陶行知批判资本主义国家只是做了创造富翁的工具,以致贫富差距因教育愈来愈大。我们只要创造富的社会,社会既富,则在社会里的个人自然而然也就富了,在创造富的社会的过程中,教育的任务是“教后期青年运用双手与大脑去做新文明的创造者,不教他们袖起手做旧文明的安享者;教人同时打破‘贫而乐’、‘不劳而获’、‘劳而不获’的人生观,这三种人生观都是创造富的社会的最大障碍;教人重订人生价值标准,要有动的道德、动的思想、动的法律、动的教育、动的人生观”。[3](P34)陶行知认为,教育若能这样办,便能把发明与制造化在一炉而治之。

生活教育是陶行知教育思想的核心。陶行知认为,教育应该为大众服务,为大众享有。“从大众的立场上看,社会是大众唯一的学校,生活是大众唯一的教育。大众必须承认他,并且运用他来增加爱自己的智识,增加自己的力量,增加自己的信仰”。[4]生活教育的主旨就是应该根据人民生活水平需要来发展教育,人民需要怎样的生活,就进行怎样的教育。要有选择地吸收前人的经验,用光明前进的生活引导落后的生活。教育的目的,在于使人民自觉地改造自然和社会,教育应被用来作为推进劳动生产和群众解放的工具。

“在劳力上劳心,用心以制力”,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结合,是陶行知生活教育理论的另一个重要观点。他认为,劳动大众是“劳力”者,他们不能脱离劳力而劳心,应该在“劳力上劳心”,做到体、脑并用,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结合。他说,“我们必须把人间的劳心者、劳力者、劳心兼劳力者一齐化为在劳心上劳力的人,然后万物的真理都可以一一采获,人间之阶级都可以一一化除,我们理想之极乐世界乃有实现之可能”。[3](P41)

“教学做合一”,以“做”为中心是陶行知生活教育理论倡导的教学方法。“小先生制”是他创造出的普及教育的重要方法。“小先生制”即“能者为师”,“会的教人”、“不会的跟人学”、“教了再来学,学了再教人”、“即知即传人,不做守知奴”。他提出普及教育要攻破27道难关,其中12道要靠“小先生”去攻破。他号召“全国小学生总动员做小先生”。在实施生活教育的实践中,陶行知采取了完全不同于传统方法的做法,充满了革新精神。他批评传统教育“学校与社会隔离”,“师生界限分得太严”,光动脑不动手,劳动与劳心分离,“教少数人升官发财”等弊病;提倡教育与生活结合,知识分子同工农结合,“我们跟农人学种田,农人跟我们学科学”,“与大众共甘苦,同休戚,已取得整个中华民族之出路”。[5](P146)

陶行知的生活教育理论特别强调创造的重要性,其理论本身就是陶行知善于创造的结果。他说,“我的生活教育思想,大半都是从资产阶级、大地主以及老百姓中的启发而来的,自然我的思想不是抄他们的,他们有的只启发我想到某一面,有的我把它反过来了,就变成了真理,有的是不能想出来的,是要群众动手才能看到,动手最重要”。[3](P49)陶行知强调创造的快乐,他说,“教育者要创造的是真善美的活人,教师的成功是创造出值得自己崇拜的人。先生之最大快乐,是创造出值得自己崇拜的学生”。[3](P42)他主张将学生从各种枷锁中解放出来,因材施教,充分发挥学生的创造精神,提出了对学生要实行五大解放,即解放儿童的头脑,使之能思;解放儿童的双手,使之能干;解放儿童的嘴,使之能谈;解放儿童的空间,使之能接触大自然和社会;解放儿童的时间,使之能学习渴望学到的东西,无穷的考试只会使儿童失去创造的欲望。[6]

陶行知提倡的生活教育的创造性在他创办的学校里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他善于因材施教,十分注意学生儿童时期创造才能的培养。在抗日战争时期,他曾亲自从难童中挑选了一批学生,让他们或学音乐,或学美术,或学跳舞,或学自然科学,做到了因材施教,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1]黄贵祥.陶行知不同于杜威[A].陶行知纪念文集[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2.

[2]徐特立.徐特立教育文集[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79.

[3]贾培基.陶行知[M].重庆:重庆出版社,1991.

劳动法教育论文篇(6)

在资本主义以前的“最初的社会形态”,人类的劳动分工是十分粗浅的、笼统的,教育基本上是与生产劳动结合在一起的。到了近代以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形态为典型的“第二大(社会)形态”阶段,机器大工业取代了工场手工业,人类劳动的体力方面和精神方面的分裂、对立达到了顶点,人被视为完全不需要具备任何专门技艺的工具,人手的灵巧被机器的精确所代替,他只需被动地伺候机器的运转,在资本眼里,人仅仅是大机器工业中的一个活部件。马克思说道:“要改变一般人的本性,使它获得一定劳动部门的技能和技巧,成为发达的和专门的劳动力,就要有一定的教育或训练。”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再次成为社会生产力发展生死攸关的问题。

自欧洲第二次产业革命以来,学校教育又开始被要求与社会生产力发展联系在一起,与改良生产工具、提高生产效率联系在一起,与人们的生产劳动和谋生、糊口联系在一起。产业革命的发展,要求学校教育突破古代学校教育对原始社会广义职业教育的异化,创造一种新形式的教育——学校形态的职业教育,这成为近代学校教育发展不可避免的趋势。因此,职业教育的产生是社会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它既是现代生产的客观规律,也是现代学校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

首先,学校形态的职业教育以机器大工业生产的技术为基础。欧洲产业革命以后,社会生产以机器生产形式代替了手工业的生产形式,社会生产力发生了质的飞跃。“现代工业的技术基础是革命的,而所有以往的生产方式的技术基础本质上是保守的。”它使单个人的生产经验和技能作为微不足道的附属品而消失,而使人类世代所积累的生产经验,整个社会所创造的经验,即间接经验的作用越来越大。为了进行生产劳动,劳动者再也不能仅仅凭借个人直接在生产中所获得的知识和技能,而主要依靠间接经验。因此,通过专门的学校教育和训练,授以劳动者各种间接经验,就成了维护和发展社会生产活动不可缺少的手段。现代国家和有为政府就必须重视与生产技术、生产效率密切相关的职业教育。

其次,近代大机器生产和学校职业教育是同社会分工细化、专门技能技巧深化以及近代科学技术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产业革命以后,现代生产体系和技术分工基本形成,并在社会生产中得到广泛应用。现代生产中的创造发明和技术革新不断出现,促进了技术革命,于是就对劳动者的操作技能和综合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劳动者应该掌握一定的科学基础知识,具有符合社会规范的职业态度和职业道德,熟悉机器的结构、原理和操作技术。这同时也就对学校教育提出了新要求:学校教育必须同现代生产活动相结合,传授生产中需要的科学知识和技能技巧,培养适应现代工业生产性质的操作型、技能型的实用人才。这就说明,现代职业教育是现代社会分工和大工业生产的必然要求,也是现代大工业生产生死攸关的问题。

职业教育打破了古代社会以来学校教育仅服务于统治阶级治国治民需要的局限,使教育重新回归于本初状态,即与人们的生产生活紧密联系、为人类的生存繁衍服务。同时它也冲破了正规学校和全日制学校的时间和空间,直接为社会生产服务。就当时的职业教育具体形式来说,主要有两种:一是18世纪末出现的技术工人讲习所(mechanicsinstitutes),如1799年,在格拉斯哥大学生产科学仪器的工厂中开设的科学和数学夜校讲习班,对象是技术工人;二是政府强力推进建立的各种职业技术学校,如法国大革命时期国民议会批准开办的公共工程中心学校(1794)、综合技术学校(1795,即后来著名的巴黎理工学校)、德国虔信派牧师开设的“实科学校”(1708、1747)等。但马克思并不推崇这两种形式的职业教育,而是从工厂教育的实践中发现了未来教育的方向,即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历史上最早提出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思想的人是托马斯·莫尔,他在《乌托邦》一书中阐述了教育与农业、手工业劳动结合的思想。17世纪英国经济学家约翰·贝勒斯在《关于创办一所一切有用的手工业和农业的劳动学院的建议》中提出建立“劳动学校”的想法,首次明确提出教育与体力劳动相结合的主张。18世纪瑞士教育家裴斯泰洛齐认为,劳动是儿童教育和发展最重要的条件,适当的体力劳动能够促进人的智慧和道德发展。19世纪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主张并进行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试验。

在19世纪初的英国,工厂生产中使用童工是普遍现象,童工每天劳动时间长达14—16小时,其体力、智力及道德备受摧残。1800年1月,29岁的欧文从岳父大卫·戴尔手里接任苏格兰新拉纳克纺织厂经理一职,由于受到法国唯物主义者关于人是环境和教育的产物学说的影响,他在自己的工厂中实施了“通过改变环境来塑造人的性格,从而达到社会改良的目的”的改革计划。他将每天劳动时问缩短为10小时半,在历史上第一次为工人子女开办公共学前教育机构,为6~10岁的儿童开办初等学校,为11~17岁的童工开办夜校,教授适合儿童年龄并且对未来生活有用的知识。1816年1月,欧文将他的工厂教育机构命名为“性格陶冶馆”。

由于欧文的示范作用,加上其他社会有识之士的支持,最重要的是在工人阶级的斗争下,英国议会先后三次通过工厂法,规定若干保护童工的措施,并附有童工教育条款。例如,《1802年工厂法》规定,工厂主应对童工进行读、写、算的教育;《1833年工厂法》规定,纺织厂14岁以下童工每天必须接受2小时的义务教育;《1844年工厂法》规定,8~13岁童工每周须在学校学习6个半天或3天,否则不得受雇。

马克思在研究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时,十分敏锐地注意到了劳动力再生产问题,他发现工厂教育制度中实践的“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不仅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而且也是改造旧教育、促使人全面协调发展的唯一途径。马克思的基本观点概括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马克思认为,生产劳动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劳动创造了人,同时,人的个性、才能和世界观是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

二是马克思把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理论基础上,揭示了现代教育与现代生产劳动之间的内在联系和辩证关系,指出生产劳动同教育的早期结合,必然发展为现代教育与现代生产劳动的结合。

三是马克思把教育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建立在现代大工业生产的物质基础上。他们通过对现代工业生产的考察和研究,指出了现代工业生产为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创造了物质条件。提出了客观的需求。

四是马克思直接批判继承了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等人的关于教育同生产劳动相结合的优秀思想成果,确立了科学的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理论;并且通过批判资产阶级的工厂教育制度,从《工厂法》中看到了教育同生产劳动相结合的萌芽。

马克思十分推崇欧文在自己工厂中的教育实践活动。他在《资本论》中说道:“正如我们在罗伯特·欧文那里可以详细看到的那样,从工厂制度中萌发出了未来教育的幼芽,未来教育对所有已满一定年龄的儿童来说,就是生产劳动同智育和体育相结合。它不仅是提高社会生产的一种方法,而且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方法。”我们认为,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思想是职业教育发展的理论基础之一,它的基本原意应该包括以下几方面:

第一,马克思是从现代大工业生产的客观发展规律中预见到了未来教育要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现代工业使男女儿童和少年来参加社会生产这个伟大事业,是一种进步的、健康的、合理的趋势,虽然这种趋势在资本的统治下遭到了可怕的歪曲。”

第二,马克思所说的生产劳动主要是指以机器大工业生产为基础的物质生产劳动,亦即现代工业性质的生产劳动;所说的教育是家庭以外的教育,主要是指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匹配的学校形态教育。因此,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建立在机器大工业生产基础上的现代生产与现代教育的结合。

第三,马克思所说的教育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包括有多方面的内容,不仅包括科学知识同生产劳动结合,也包括智育、体育、技术教育同生产劳动相结合。马克思专门指出,技术教育与培训“要以生产各个过程的一般原理为内容,并同时使儿童和少年学会各种行业基本工具的实际运用与操作。”

在以现代机器大工业生产为基础的学校形态职业教育出现之前,职业与教育是分离的:从事谋生糊口的职业劳动者一生一世都没有机会进学校学习,而从事传道授业的教育活动者也是一生一世都远离职业(尤其是体力)劳动。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作为现代职业教育的理论基础,颠覆了之前以家庭劳动和工场手工业为基础的学徒制职业教育模式,它第一次使职业教育建立在以社会化大工业生产和新的劳动分工的基础上,既可以使学校教育获得社会实践的基础,使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结合起来,理论和实际结合起来,提高教育质量,又可以使生产劳动受到科学原理和智力活动的指导,促进社会生产的发展。

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在职业教育中的作用。从根本上说是指现代教育与现代生产之间的互相作用问题。现代生产是职业教育发展的根本动力,现代生产使教育在体系结构、培养目标、教育内容和方法等方面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使教育第一次在革命性的生产方式基础上有了完整的体系,既“劳心”又“劳力”,并不断向前发展,最终合二为一。但是,中国的学校教育十分强调治“学”的正统观念,长期以培养治国的“接班人”为目的。不屑培养治“事”的“建设者”,所以,职业教育的地位十分尴尬,既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又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居于边缘位置。

21世纪以来,职业教育对提高生产力,对发展经济的作用,以及对人的劳动能力发展的作用,都得到各个国家的一致认可,都认为发展职业教育“是提高社会生产的一种方法”。马克思这句话的重点是强调教育的作用,强调现代教育是现代生产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手段。那么,职业教育对现代生产都有哪些作用呢?总的来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首先,职业教育起着传递科学知识和生产技术的重要作用。科学是一种一般社会生产力,是一种没有物化的生产力。把科学物化在生产中就可以变为直接生产力。这种物化表现为两种形式:其一是把科学变为生产技术,物化在生产工具中,改革工具,革新技术;其二是把科学知识传授给劳动者,使劳动者具有生产技术和能力,提高智力水平。职业教育是实施这两种物化的重要措施,是这种物化的最有效的形式。在现代职业教育中,人类长期所积累的科学知识和生产技术,是经过有目的的选择、提炼和概括传授给学生的。同时,学生的学习又是在教师科学传授方法引导下进行的,因此具有较高的效率。这对于现代生产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一方面,通过现代教育所传授的某些部门的自然科学知识,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运用于生产中,转化为生产的一个条件,在生产中发挥作用,各种职业技术教育和短期训练在这方面的作用更为显著。另一方面,现代学校教育还起着促进科学知识的联系、积累和发展,从而促进社会一般生产力的发展的作用。如各类学校所传授的自然科学知识方面的学科,都不是某一历史时代的产物,而是人类社会整个历史过程的知识结晶。在这一积累和发展过程中,学校教育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劳动法教育论文篇(7)

为解决“三农”问题,中共中央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200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又通过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而要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键是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减少农村劳动力数量,当前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效途径是进行农村劳务输出。农村劳务输出的状况又与农民的受教育程度直接相关。

一、农民受教育程度对农村劳务输出的影响

加快劳务输出,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而农民的受教育状况对劳务输出影响巨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提高农民受教育程度有利于加快农村劳动力输出的速度。在农业发展过程中,会出现大量的剩余劳动力。通常情况下,这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方向主要是生产效率较高的非农产业。而生产效率较高的产业科技含量相对较高,并且采用先进的生产手段,需要专门性的技术工人,不断地淘汰文化素质低下的粗工。一般来说,劳务输出的数量和速度与农民受教育程度成正比例关系。舒尔茨在《经济增长与农业》一书中谈到,美国农业经济学家米凯•吉瑟研究证明,在农村地区,教育水平提高10%,将多诱使6%~7%的农民迁出农业。所以,要让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出去,就必须通过国民教育和技术培训,让他们掌握非农产业所必需的基本技能,加快劳务输出的速度,尽快减少农村人口数量,增加农村中农民的资源占有量,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促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伟大事业的顺利推进。

2.提高农民受教育程度有利于扩大就业范围,增加就业机会。农村劳务输出过程中,就业范围与农民受教育程度密切相关。文化程度越高,竞争力越强,就业范围越广。有学者测算,如果将目前农民的素质由初中提高到高中(或相当于高中的职中)水平,那么他们的择业范围将增加85%,就业机会将增加63%;如果提高到大专水平,择业范围将增加2倍以上,就业机会也相应增加。

3.提高农民的受教育程度可以促进农民收入的增加。根据教育投资理论,教育水平与收入水平的关系是正向相关关系,即受教育水平越高,收入越高。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的研究成果《2002年人口与劳动绿皮书》调查显示的数字:农村转移劳动力的文化水平远远高于农村劳动力的平均文化程度,并且每个转移劳动力的平均寄、带回现金与劳动力的受教育程度之间呈高度线性正相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教育体系日益完善,农民受教育水平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有了大幅度提高。但是,当前农村劳动者素质与劳务输出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我国农村教育现状与不足

1.人力资源数量庞大与质量低下并存。农业部课题组运用劳动力合理负担耕地法来计算种植业所需劳

动力数量,其结论是现阶段农业部门剩余劳动力数量约为1.52亿人。如果再考虑技术进步和信息化速度加快使农业生产效率提高等因素,农业剩余劳动力将有1.8亿人左右。但是,从总体上讲,农村人口素质低下:从文化素质看,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在农村劳动力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87.8%,高中及中专文化程度的占11.7%,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0.52%,文盲半文盲等低质量的人口多;目前外出的农民工的文化程度有所提高,但高中毕业者一般也仅占10%左右,初中毕业者占30%,小学毕业者占30%,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是文盲。

2.发展农村基础教育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据国家统计局测算,全国农村平均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2003年仅为79.57%;农村义务教育投入问题仍然十分突出,目前的农村教育在低水平中维持,在严重“贫血”的状况中运行。根据教育部统计,全国仍有10%的县的农村教育经费严重偏低。基础教育投入大多被锦上添花地投给了富足的城市教育,基础本来就差的农村学校可谓雪上加霜,没有得到“雪中送炭”。2002年,占总人口60%以上的农村只获得全部教育投入的23%;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农村教师素质不高,承载新课程教学的能力不足,教师队伍不稳,流失现象严重。

3.农村教育办学形式单一,为劳务输出服务的能力严重不足。当前农民只有掌握一定的技术,才能增强竞争力,提高外出务工的就业率。而担负对农民技术培训的职业学校则发展力很弱。中等职业教育占高中阶段教育的比例,从1995年的64%,到2003年已经降到了历史最低点(30%),2004年有所回升,也仅有32%。首当其冲的是农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各地农业中等职业学校早已“消亡”,或被人兼并,或转为普通高中,剩下的许多学校处于难以为继的窘迫状态。许多已经建成的农科教结合基地名存实亡;许多农村乡镇化技术学校和县乡村三级农民培训网络已基本停止运作,这种情况致使在我国农村劳动力中,接受过短期培训的只占20%,接受过初级职业技术教育培训或教育的只占3.4%,接受过中等技术教育的仅占0.13%,而没有接受过技术培训的竟高达76.4%,在外出农民工80%没有受到正规的技能培训。因此,农民工在劳务市场上缺乏竞争力,就业渠道窄,从事的大多是简单的、粗放的工作。很多外出农民工无法及时就业,主要是缺乏掌握先进的科学技术、生产技术等,缺少从事非农产业所需要的劳动技能,不能满足许多就业岗位的需求。

4.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贫乏。由于农民外出务工比较分散,缺乏组织,在供过于求的劳动力市场竞争中始终处于弱势地位,他们的合法权益时常受到侵犯。首先,农民反映最强烈的是用工单位拖欠工资;其次,劳动合同不对等的现象也比较突出。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当前我国农民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不能适应劳务输出对农民素质的要求。为加快劳务输出,增加农民收入,解决“三农”问题,我们必须采取一切措施,千方百计地加强农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

三、加强农村教育,加快劳务输出,促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事业发展

1.大力发展基础教育,加大农村人力资本的积累。“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从长远看,提高农民素质确实是加快劳务输出,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的根本途径。二战后的美国正是用大力发展教育这一战略,在10年后大大超过了当初与其水平相当的另一超级大国前苏联;日本“明治维新”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也归功于教育。目前我国九年义务教育是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的基础,要继续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和巩固率,进一步下降农村青壮年文盲率。(1)着力解决基础教育阶段教师的结构性缺编问题,优化教师年龄结构、学科结构和职称结构,通过培养、培训和引进等措施,尽快补充紧缺学科的专业教师,缓解农村中学教师短缺的矛盾;(2)改革家庭困难学生救助制度,使所有能力相同的公民都有机会接受相同水平的教育;(3)要认真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农民工是城市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是财政税收的提供者,他们的子女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力,要一视同仁,尽快改善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状况。

2大力开展农村职业技术培训,为农村劳务输出创造条件。由于培训后的农民,一是要离开本业和家乡,二是要到外地去经受市场的选择,因此,对农民的培训不同于一般的技术培训。要搞好农民工培训,就需要各级政府不断探索新的办法,形成新的机制。(1)应该建立和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使劳动者通过学习和培训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调动其接受培训的积极性。资格证书应成为劳动者技能水平的标志,担任重要工种和关键岗位的职业证明。由政府制定职业技能标准,社会专业机构确认劳动者的职业技能资格,用人单位依据职业技能资格使用劳动力并确定待遇。(2)在组织方式上,实行开放的、多渠道、多方式的培训。除了培训机构(独立承办)对农民的直接培训外,还可与其他学校和其他机构进行合作办班、委托培训等方式,满足社会的多样化需求。(3)在培训方法上,一定要根据农民不同的年龄及文化程度、接受能力、择业要求等,采用不同的培训模式和方法,提高培训的效率。针对就业需求开展资格培训、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委托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培训,市场需要什么样的劳动力,就对农民进行针对性培训。

3加大投入,拓宽融资渠道,构建农村教育的经济支撑体系。农民受教育程度与教育投入有着直接和密切的相关性,要加强农村教育、提高农民受教育程度,应逐步建立多元化的教育投入机制,拓宽融资渠道:(1)增加财政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2)动员广大社会力量捐资助学作为补充,如“希望工程”、“春蕾计划”、志愿者支教行动等,甚至可以发行教育,以补充经费来源的不足;(3)在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同时,也要增加对职业教育、农民培训和扫盲教育的经费投入。在税费改革中 ,确保改革后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不低于改革前的水平并力争有所提高。

4制定有关农民教育的法律法规,建立法律援助体系,提高农民的法律法规意识。(1)制定有关农民教育的法律法规。在中国,虽然党和政府一直重视农业和农村工作,农民教育工作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农民教育培训在其规范程度和执行力度上,还主要取决于执行者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因此,有必要制订一部《农民教育培训法》之类的保障农民教育和培训的法规,规定和鼓励农民接受职业教育培训,规范有关部门、涉农单位和农民自身的责任与义务,确保农业、劳动保障、教育、科技和财政等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切实做好农民的教育培训工作。(2)加强法律培训和宣传。要通过对农民的普法教育,让他们学会自觉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基本权益保护知识、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职业道德等务工常识培训,有效提高劳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3)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政府应及时制定和出台有关农民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逐步建立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部门。

参考文献:

[1]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2003年中国教育绿皮书[M].北京: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67

[2]王德文.中国农村义务教育:现状、问题和出路[J].中国农村经济,2003,(11)4-11.

劳动法教育论文篇(8)

一、引 言

经济要发展必须坚持“优先发展教育”,这是21世纪党和国家对教育发展的新要求。高等教育作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能够培养大量科技创新人才, 传播先进科技文化知识, 而且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的顺利进行打下了重要基础。四川省作为教育大省,高等教育不仅为本地区而且也为全国培养了大批的高素质科技人才。1998年国家实施高校扩招战略以后,大规模的投入教育经费和大幅度的增加招生计划,不仅加快了四川高等教育的发展,同时也助推了四川经济增长。从1999年到2009年,四川省每万人中受高等教育人数年均增长15%。1999年到2009年,四川省国内生产总值从3649亿元增长到14151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9.34%,[1]始终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是,研究高等教育与四川经济增长的关系,测算高等教育对四川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的理论成果不多。笔者在亲身参与四川省教育厅重点课题“四川高等教育贡献率研究”中发现有必要对高等教育对四川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做出回答。为此,本文基于国内外高等教育对经济增长贡献率研究的成果,从数量分析的角度运用生产函数理论估算高等教育对四川经济增长贡献率分析影响高等教育对四川经济增长的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

二、高等教育对经济增长贡献研究的一般性理论概述

高等教育通过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等途径促进经济的增长。同时高等教育的质量及其规模, 已成为影响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国内外许多学者采用人力资本理论、教育产业理论、教育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测度等不同方法,通过实证分析估算过不同国家、不同时期的人力资本和教育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对教育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进行了理论探讨。

(一)国外有关理论研究

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Schultz)1961年在《教育和经济增长》一文中运用余数分析法就教育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作了定量分析。舒尔茨(Schultz)把资本的投入分解为物质资本投入和人力资本投入两部分,通过计算一定时期内因教育水平的提高而增加的教育资本存量、教育资本收益率、收益额,来确定教育程度的提高对国民收入增长的贡献。舒尔茨计算出1929-1957年美国教育投资增加额的收益额为495亿美元,它相当于国民收入增量1520亿元的33%,“余数”710亿元的70%。这种计量方法把工资差别作为计算教育收益率的依据。

美国学者丹尼森、麦迪逊 (Dennison, A.Maddision)的经济增长因素法,从历史统计分析中,度量增长的各种因素并采用权重比例法,寻求加快美国经济增长的途径,其中认为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对经济增长贡献最为显著。前苏联学者斯特鲁米林(Registro Millington)采用简单劳动分析法根据马克思关于复杂劳动等于多倍简单劳动的理论,确定劳动简化系数,并将复杂劳动简化为简单劳动量简称劳动简化系数,计算出简化后的劳动总量中有多少是因教育因素而增加的劳动量和系数,进而计算教育和高等教育对国民收入增长的贡献,其中运用1965-1970年的数据测算出高等教育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为18%。

国外有关高等教育对经济增长贡献率研究从来没有停止过。美国数学家柯布(C. W. Cobb) 和经济学家道格拉斯 (D. H. Douglas)在上世纪30年代研究1899—1922年美国制造业劳动和资本对产出的作用时利用生产函数法和增长速度方程方法描述因素投入量与结果产出量间相互关系的数学表达式,即Y=AKALBEC,其中Y为产出,K为资本投入量,L为劳动投入量(实为劳动者人数),E为教育投入量,A为资本的产出弹性,B为劳动的产出弹性,C为教育的产出弹性,同时对上式进行变换可以得到增长速度方程:y=a+AK十BL,其中y表示总产值的增长速度,a、K、L分别表示技术进步、资金和劳动的增长速度。用统计方法估计出资本和劳动的产出弹性系数A、B后,便可通过影响y的各要素增长速度,求出教育对国民收入增长速度的贡献。柯布(C.W.Cobb)和道格拉斯(P.H.Douglas) 生产函数模型不管是在方法还是在成果上都可以称之为高等教育对经济增长贡献率的最规范的研究范式。

(二)国内有关理论研究

劳动法教育论文篇(9)

在党的总路线的照耀下,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中心的教育大革命和教育大发展取得了伟大的胜利。这是大家有目共睹,为之欢欣鼓舞的。大多数师生都积极拥护党的教育方针,而且越来越深刻地体会到它的英明、正确。但是,党的“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结合”的方针的贯彻不可能是风平浪静的,而是充满了无产阶级教育思想和资产阶级教育思想的激烈斗争。这个斗争是长期的、复杂的,随着整个阶级斗争的起伏,时而表现尖锐,时而表现缓和。最近一个时期,配合对党的总路线、、的猖狂进攻,右倾机会主义分子以及坚持资产阶级教育观点的人,在学校中又集中地攻击了党的教育方针,否定教育革命的伟大成就。他们的主要矛头之一是反对生产劳动,反对政治工作。为了保卫党的教育方针,保卫教育革命的胜利果实,对于一切反对党的教育方针的右倾言论,必须坚决地驳斥和回击。

有些人说:参加生产劳动“浪费了青春”,“降低了教育质量”,是“得不偿失”。持有这种说法的人,他们不但是抹煞事实、颠倒黑白,而且根本不懂得什么是真正的教育质量。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中提出:“共产主义社会的全面发展的新人,就是既有政治觉悟又有文化的、既能从事脑力劳动又能从事体力劳动的人,而不是旧社会的只专不红,脱离生产劳动的资产阶级的知识分子。”并且还指出:“在鉴定学生的时候,要首先注意政治觉悟的程度,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也注意课内学习的成绩。”根据中央的指示,来检验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以来短短一年多的实践,可以看出我们是取得了多么巨大的成就。教育与生产劳动结合,打破了长期以来学校中轻视体力劳动的旧传统,学校的面貌焕然一新。从劳动中,学生们开始真正体会到劳动创造世界,劳动人民伟大的真理,普遍树立了热爱劳动、尊重劳动人民的风气,增强了和劳动人民同命运共呼吸的思想感情。特别是去年的大炼钢铁和支援“三秋”运动,在学生们的脑海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深刻印象。广大学生在这场轰轰烈烈的战斗中,不但英勇地为完成国家任务出了力、流了汗,更重要的是把个人的命运同劳动人民和祖国的命运紧密地联系起来了。因此,应该说,去年全国学生参加了大炼钢铁和“三秋运动”的伟大意义,同革命时期的“”“五卅运动”“一二九运动”不相上下。学生们深深感到劳动给自己注入了新的血液和生命力。他们这样总结自己的收获:“磨破了手掌,改变了立场,晒黑了皮肤,炼红了思想。”从阶级立场到思想感情上所发生的这样一种深刻的变化,显然是从书本知识里不可能得到的。

生产劳动不仅带来了思想上的丰收,还大大地提高了学生的业务水平,体质也显著增强。然而,具有严重右倾思想的人当中,有一些人对于生产劳动有利于思想改造还不否认,但在业务质量方面却大发谬论,说什么:“生产劳动利红不利专,思想提高了,业务降低了;体力增强了,脑力衰退了。”十分明显,这种说法无论从理论或者从事实上都是完全站不住脚的。曾经说过:“有两种不完全的知识,一种是现成书本上的知识,一种是偏于感性和局部的知识,这二者都有片面性。只有使二者互相结合,才会产生好的比较完全的知识。”一面读书、一面劳动,恰恰正是克服只有片面的书本知识的缺陷,丰富了实际经验,把理性知识和感性知识互相结合起来,从而使学生获得比较完全的知识。事实证明,学生参加生产劳动之后,不仅学业的考试成绩有所提高,同时,大大丰富了实际生产知识和技能,培养了独立工作能力,也进一步提高了理论知识水平。由于更多地接触了实际,学生对理论的理解和掌握较前深刻了,特别是运用所学的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显著增强。譬如清华大学水利系过去毕业设计都是纸上谈兵,去年该系165个毕业生承担了北京密云等共计50亿立方米库容量的18个水库的全部工程设计,在时间紧迫,资料不全,技术复杂等困难条件下,他们日以继夜地工作,提出了179项技术革新方案,充分显示了他们的创造性和独立工作能力,合乎规格地完成了国家所交予的任务。生产实践也有力地推动了科学研究工作的蓬勃开展,进一步发展了理论。据二百二十二所高等学校1958年统计,短短的几个月内所完成的科学研究项目,就超过了解放后头八年的总和。其中许多项目都有学生参加。各学校师生还写了大量的书籍、论文和调查报告。如北京农业大学、农业机械化学院、林学院三所院校在下放劳动的一年中,师生写成的书、论文、调查报告和总结等就有1,100万字。这些数字和事实再一次告诉我们,生产斗争和阶级斗争的实践才是一切科学发展的无穷的源泉。只有把教育与生产劳动很好地结合起来,才能不断地发展理论,提高科学技术水平。所以,学生们说:“又读书、又劳动,比以前学得深了,学得全了,学得活了,学得牢了。”去年有些学校由于缺乏经验,在具体安排上曾经一度读书少了一些。但这毕竟是具体做法上的暂时的局部的缺点,根本不牵涉到党的教育方针正确与否的问题,而且,一经指出就很快地纠正了。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竭力夸大缺点,以此大肆攻击党的教育力针。一些有右倾思想和模糊认识的同志也一度为他们所迷惑,对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发生了动摇。应当看到,新生事物一开始是难免会有一些缺点的,它正是在不断克服矛盾的过程中逐渐成长壮大。事实证明,当那些暂时的、局部的缺点被克服之后,我们的工作也就更加向前发展了,党的教育方针的贯彻执行也就更加深入、全面了。撇开大量主要的事实不顾,抓住一些具体方法上早已纠正了的个别缺点,企图来否定整个方针的正确性,否定我们的伟大成就,这是资产阶级一贯的手法。我们绝不能够上当。

从以上事实可以清楚地看出,只要领导得好,参加生产劳动对学生来说,不论在德育、智育或体育方面都有莫大的好处,这是培养全面发展的新人的一条正确的道路。这不但没有降低教育质量,而正是有效地提高了教育质量,利红又利专,全面促进了脑力和体力的发展;不是浪费青春,而是使学生的青春活力更加旺盛:不是“得不偿失”,而是有百得而无一失。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和坚持资产阶级教育观点的人所以得出和我们恰恰相反的结论,是因为他们以资产阶级观点来看待教育质量。资产阶级的所谓教育质量,是只要文化,不要无产阶级的政治;只要书本知识,不要实践经验;书读得越多,就是知识越多。因此,他们认为提高教育质量的唯一方法就是埋头读书,死背书本。这样培养出来的人就只能是只专不红,脱离生产劳动,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是为我们所不取的。既然资产阶级和我们在培养目标和教育质量的看法上根本对立,也就无怪乎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和坚持资产阶级教育观点的人,面对着教育革命的伟大成就,却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在旁边指手划脚、拈过拿错了。

劳动法教育论文篇(10)

1、“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 )中对教育方针的表述。

A.《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B.《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

C.《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D.《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在教育目的问题上,德国教育家凯兴斯泰纳的主张体现了( )。

A.社会本位论思想 B.个人本位论思想

C.社会效益论思想 D.教育无目的论思想

3、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智育就是教学 B.创造性思维即发散思维

C.人的全面发展即平均发展 D.智育是实现人全面发展的主要途径之一

4、( )于18世纪末19世纪初,最早提出了“全面发展的人”的理想。

A.圣西门 B.傅立叶 C.欧文 D.马克思

5、马克思主义认为,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方法是( )

A.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B.加强现代科学教育

C.开展素质教育 D.加强现代人文教育

6、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 )

A. 教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

B. 思想政治教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

C. 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

D. 道德教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

7、中国当代历第一个以法律形式规定的教育目的是( )中的教育目的

A.1958年《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

B.《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

C.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D.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8、在现代社会中,各个不同政治制度的国家,其教育目的制定首先适应它的( )

A.政治制度 B.科技水平C.经济基础D.文化传统

9、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教育工作总要求的是( )

A.教育途径 B.教育内容C.教育目的 D.教育方针

10、将个体发展所依赖的社会条件无限夸大,认为个人的发展完全取决于社会的是( )

A.神学教育目的论 B.个人本位教育目的论

C.教育无目的论 D.社会本位教育目的论

11、学生通过体育活动能够获得愉悦的情感体验,这说明体育具有()

A.思想性B.技能性C.娱乐性D.竞技性

12、教育的根本问题是( )

A.政治方向问题 B.发展生产力问题

C.培养什么样的人的问题 D.提高教育质量问题

13、教育的根本目的是( )

A.发展生产力 B.巩固社会制度

C.促进人的身心发展 D.提高人的科学人文素养

14、一切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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