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管库员工作总结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03 15:41:49

银行管库员工作总结

银行管库员工作总结篇(1)

重头开始,说这个词的时候,相信连自己都不敢相信,虽然已经入职有几年的时间,也很多前辈眼里,甚至是得意门生。但是由于早前一直在工作,也由于的流水线工作模式,当我来到的时候,对于我而言几乎一切的业务都是新的和没有接触过的。还记得当时来到现金区,领导就教导我要多笑。我相信,这是我要持续学习的!也是领导给我的一份大大的见面礼。

机遇,在,有专门的管库员,虽然我是后备现金管库员。但对于我而言,现金大库对于我真的是陌生得不能再陌生了,要做什么,怎么做,我可谓是一无所知。但既然领导给了我这个机会让我学习,那么我就不应该放弃。只要不放弃就有成功的机会。从现金实物管库员到后来的管库员,在同事们的支持下,我不断的学习,也不断的进步。而我也得到很好的实习机会——学习管理和营销的机会。

二.工作感想

银行管库员工作总结篇(2)

作为库房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要积极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引导员工如何立足本职。确保现金及库款安全。我本人在现金及库房管理中事事、处处起模范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坚持每天跟班操作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通过日常教育,结合处罚措施,使员工防案意识得到加强。银行出纳工作总结坚持每周一学习制度,及时传达上级行内控管理要求。

银行出纳工作总结二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根据总行、省分行对现金营运的管理规定,结合本行实际,我部制定银行出纳,对库房管理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内控要求进一步明确、规范,使现金及库房管理更加细化、更加具体。并细致地总结实际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对柜员在业务办理过程中不能执行制度的,我们以“营业部处罚通知书”形式下发给当事人。存在以习惯做法代替制度恶习的 我们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纠正不良习惯。

银行出纳工作总结三是视金库管理制度如“生命”。

金库执行主任与管库员严格遵照执行早晚同时到位,营业过程中两名管库员坚持同进同出,相互制约,相互监督;金库会计核算制度严格落实,管库员与记账员分离,做到记账与现金上交同步。管库员双人轧库、以款碰账,做到:当日现金实物、网点日结单、现金库存明细登记簿、系统终端显示的库存余额四相符,由专人通过1323确认与101现金科目核对。

银行出纳工作总结四是认真操作,完善交接手续。

银行管库员工作总结篇(3)

中图分类号:TP3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3044(2012)13-2935-03

Internal Control Management System for Bank Based on B/S Architecture

GUO Li-peng

(Chemical Engineering, Tianjin Bohai Staff-worker’s Institute, Tianjin 300450, China)

Abstract: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ocial economics, the internal control management system for bank has been the essential tool in the running of bank system.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design of the internal control management system for bank based on the B/S architecture, and put forwards the implementation scheme for developing internal control management system for bank based on B/S architecture utilizing technology.

Key words:internal control management; bank; B/S architecture; database

1概述

银行内部控制体现的是商业银行的自律行为,是商业银行为实现经营目标而对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其职员从事的业务活动进行风险控制、制度管理和相互制约的方法措施和程序的总和。内部控制就是对组织内部的管理活动及其内容进行衡量和校正,以保证组织目标以及为此而拟定的计划得以实现的过程。内部控制是相对于外部监督管理而言的,它包括制定标准、根据标准衡量工作成效和采取措施纠正偏差三个要素。简单的控制可能只涉及到指出并纠正某一具体问题,而充分的内部控制则可能包括重新修订目标、制订新目标、调整组织机构、改善人员配备以及在领导方法上做出重大改变等。因此,内部控制工作涉及到管理的其他各种职能。

建立银行内控管理系统可以通过网络把信息采集工作整合到工作人员的日常事务处理中;提高内控管理水平、质量、效率;可以解决内控管理的信息量大,信息采集难,信息反馈滞后,信息准确性低及风险应急预案匮乏等瓶颈问题,同时采用分级管理模式,通过对操作人员的权限设定,明确界定各个角色的职权范围与管理职责。从而全面实现内控管理的网络化、自动化、数字化,提高内控管理工作的实时性、可操作性,使内控管理高效有序地进行。

2系统总体需求分析

该系统主要目的是实现及时将业务人员办理业务的流程与标准流程进行比较,并且做出判断是否为违规操作,若是违规操作则及时给出提示,并显示违规的严重程度,同时从预先制定好的处理方案中自动选择相应的处理办法提示给系统管理员或主管领导。此外还需要根据违规操作的具体情况与整改情况与人力资源系统进行挂接,最后还要对管理情况进行定期统计,为后续内控工作打下基础与铺垫,达到总体提高内控管理工作质量的目标。因此,银行内控管理系统主要包括员工及业务管理、业务风险识别管理、业务风险整改管理和综合信息管理。

3系统的技术方案

本系统设计采用B/S(Browser/Server)结构即浏览器/服务器结构。用户工作界面是通过WWW浏览器来实现,极少部分事务逻辑在前端(Browser)实现,主要事务逻辑在服务器端(Server)实现,形成三层结构。这样就大大简化了客户端电脑载荷,减轻了系统维护与升级的成本和工作量,降低了用户的总体成本。以目前的技术看,局域网建立B/S结构的网络应用,并通过Internet/Intranet模式下数据库应用,相对易于把握、成本也是较低的。并采用平台进行系统的设计,采用页面缓存技术能够加速页面的浏览。

在数据库系统总体设计方面,采取在数据库管理系统(Database Management System)外层加密的方式,对现有的数据库管理系统进行了改进,在其中引入数据库加密和密钥管理机制。并采用用户分级管理,不同类型的用户授予不同的数据管理权限。将用户分成多个级别,级别个数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将权限分为三类:数据库登录权限类、资源管理权限类和数据库管理员权限类。

4系统设计

4.1系统总体结构设计

系统为了避免了模块间交叉访问数据表,保证系统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数据交互全部通过底层的数据操作接口来进行。主要用户涉及到管理员、行长、柜员、客户等角色。用户登录后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若用户信息通过系统认证后,系统将根据用户的权限赋予其相应的访问权限。系统的总体框架结构主要由以下几个模块组成:权限审核模块、用户管理模块、权限管理模块、日志管理模块、功能管理模块组成。系统框架结构的基本流程如图1所示。

图1系统框架业务流程图

4.2系统功能模块的划分

根据系统需求分析将银行内控管理系统划分为员工及业务管理、业务风险识别、业务风险整改、综合信息管理四个功能模块。银行内控管理系统的功能示意图如图2所示。

图2银行内控管理系统功能模块图

4.3系统数据库设计

在银行内控管理系统开发过程中,要对银行内控管理工作的相关信息进行采集和整理工作。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标准化处理,并采用统一的数据库结构和系统的编码方式,从而确立数据内容的准确性、唯一性,使得相关数据信息表达更加准确。以达到对数据库管理的方便性和易操作性。

4.3.1数据库E-R图设计

银行内控管理系统的实体包括部门、员工、业务等。部门信息包括部门编码、部门名称、负责人等,员工信息包括工号、姓名、性别、年龄等,业务包括业务代码、业务名称、业务级别等信息,员工业绩信息包括员工工号、业务代码、成绩等。数据库E-R图如图3所示。

4.3.2数据表结构设计

银行内控管理系统涉及到的主要数据表具体设计如下:

(1)员工信息表:员工信息表主要用于保存员工的注册相关信息,包括工号、户籍号、账号、姓名、部门代码、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出生年月、入职年月等信息;

图3数据库E-R图

(2)部门信息表:部门信息表主要用于保存部门相关信息,包括部门编号、部门名称、部门类型、部门成立时间、部门所在地等信息;

(3)员工异动情况表:员工异动情况表主要用于保存员工部门发生异动的信息。包括员工异动编号、工号、姓名、性别等信息;

(4)承担部门信息表:承担部门信息表主要用于业务承担部门的相关信息,包括部门编号、部门名称、负责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5结论

随着新内控改革的推行,大型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内控管理体系与理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商业银行内控管理工作者带来了更大的压力与挑战,而本文所设计的银行内控管理系统的开发和应用可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缓解了银行内控管理工作的压力与难度,使得银行内控管理工作效率有了很大的提高,工作质量也得到了很大的提升。该系统需要对内控管理系统的数据库做进一步的优化完善工作以提高数据检索速度和效率,同时需要加强数据库安全保护工作,防止其被恶意入侵和修改,以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参考文献:

银行管库员工作总结篇(4)

一、商业银行延伸控制和会计营运存在的问题

(一)商业银行延伸控制存在的问题

1.商业银行个别服务业务的诸多操作环节存在严重缺失

据对某商业银行的调查,2011年5月,该商业银行与其所属某支行的开户企业某市蔬菜有限公司蔬菜副食品有限公司签订了清点零钞的服务协议,双方就清点零钞的服务时间、地点、方式、款项交接以及记账约定等内容做了明确要求,清点零钞的地点约定在该支行;该支行为该客户提供封包及卡封锁。存在的问题如下:

(1)尚未清点的封包寄库手续不合规。2014年10月某日下午某时,该商业银行中心库存放寄库款包17个,从该中心库的款包交接记录看,当日某线路款包出库后,剩余款包17个,但是不能确定款包归属,管库员称是该支行寄库封包。但是从核心账务系统中录入的款箱交接记录看,当日该支行日终发出、该商业银行金库接收的寄库款包共计22个,第二天,该商业银行中心库将上日该支行寄库的款包全部发出,该支行也全部进行了接收,系统显示无留存款包。

(2)商业银行的后续检查监督管理不到位。自从上述业务开办以来,该商业银行的业务管理部门没有针对此项特殊业务制定管理办法和操作细则,该客户的日均余额在数千万元,该商业银行没有将客户纳入重点账户管理,没有实行按月对账,检查辅导员也没有在日常检查中给予重点关注和监督检查,导致该支行无序操作,存在着比较大的风险隐患。

(3)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的服务与协议内容不符。调查发现,前述商业银行支行为其客户清点的券种不只是零钞,如2014年10月某日的27号封包以及款箱中的现金全部为百元面额,金额合计为数百万元;清点的地点在该支行所属中心支行本部及其管辖的4家二级支行;多数现金封包没有能够在接收次日清点入账;现金解款回单没有能够在入账次日与客户办理交接。上述业务操作均与协议中双方约定的内容不符。

(4)商业银行跨网点调剂封包没有任何交接手续。由于前述商业银行支行无法及时清点款项,为了减少现金封包积压,加快清点速度,根据其中心支行的协调结果,该支行将其客户的现金封包调剂到中心支行本部及其所属的4家二级支行进行清点,但是该支行与被调剂网点没有任何交接手续,仅通过外包押运公司押运人员的口口相传,被调剂支行不知晓封包卡封锁编号,也无法确认卡封锁是否被调换。

(5)商业银行款项清点不及时,并且交接手续混乱。第一,数目不清。前述商业银行支行没有设立台账或者登记簿进行明细记录,现金封包交接清单上也没有对封包出库情况进行标注,导致现金封包交接清单上没有清点的封包数量与实际寄库的封包数量不相符。第二,清点顺序混乱。前述商业银行支行没有按照客户送达封包的时间顺序进行出库清点。如10月8日的封包尚未出库,而10月21日的封包已经于22日上午出库清点。第三,清点不及时。由于该客户送交的封包数量比较多并且金额比较大,前述商业银行支行没有能够及时清点现金,导致封包大量积压。如10月8日、9日的封包至10月22日才清点完毕(上级分行组织人员集中加班清点)。

2.商业银行员工的异常交易行为仍然存在

@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1)商业银行的个别员工借用客户的借记卡办理交易;

(2)商业银行的个别员工以现金交易方式与开户企业发生资金往来;

(3)商业银行的个别员工个人账户与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客户存在资金交易。

3.商业银行对行政印章的使用控制不到位

按照商业银行的有关要求,各单位与客户签署的合同类协议和文本、出具各类执行证明、担保证明、贷款承诺、协定存款,以及其他对外业务经营类文件,应该加盖合同专用章或者业务用章。但是调查中发现,2014年以来,前述商业银行的各支行仍然存在使用行政印章签署上述对外业务经营类文件的情况,特别是各业务条线印章管理办法开始实施以后,仍然存在上述问题。例如2014年8月末某日,前述商业银行的某个支行使用行政印章签订了上门服务协议、与信用合作社的合作合同和担保中心协作协议;8月中的某日,前述商业银行的某个支行在某某科技的资信证明上加盖了行政印章;9月初某日,前述商业银行的某个支行使用行政印章签订了某产业链合作协议。

(二)商业银行会计营运存在的问题

1.个别支付环节的控制措施没有有效落实

这一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1)商业银行核心系统、防伪系统中票据种类的设定不合规。调查发现,2014年4月至9月,前述商业银行各支行柜员在核心系统使用某凭证类型记账支付的交易有数万笔,在防伪系统中使用该凭证类型验印支付类凭证的也有数万笔,目前前述商业银行防伪系统中的票据种类有数十种(含某凭证类型),但是该行没有在核心系统与防伪系统中对非税收入专用缴款单、财政授权支付凭证、托收凭证、特种转账传票以及支取凭条等需要验印的票据设定相应票据凭证种类,与商业银行“所有需要进行验印的票据,必须在核心账务系统和防伪系统中设定相应的票据凭证种类”的规定不符。

(2)商业银行对防伪系统的管理控制存在缺失。第一,抽查2014年10月某五天前述商业银行防伪系统验印日志发现,各支行营运主管或者授权柜员没有在营业结束前进入防伪系统检查空白印鉴卡和印鉴核验情况;第二,商业银行票据印鉴防伪系统柜员设置控制存在缺失。例如,前述商业银行的几个支行以及分行营业部的非营运业务人员,在防伪系统中均设有柜员,并且拥有建档开户、票据识别等交易权限。

(3)商业银行对单位定期存款的支取控制失当。第一,前述商业银行的部分支行和营业部在办理有结算账户的单位定期存款支取业务时,也存在没有在防伪系统中核验预留印鉴的情况;第二,没有将无结算账户的单位定期存款账户在防伪系统中建档,前述商业银行支行经办员在办理定期存款支取业务时,采用手工折角的方式与预留的印鉴卡核验印鉴。调查发现,前述商业银行个别支行的经办员在办理上述业务时,仅是将单位存款证实书上的预留印鉴折角,但是没有与印鉴卡进行比对核验,验印环节流于形式。

2.商业银行的现金查库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1)商业银行个别支行负责人的查库工作流于形式。调阅前述商业银行的监控录像资料发现,异地支行负责人在查库工作中,只在一旁观看,没有参与对支行现金、自助设备以及重要空白凭证的检查。

(2)商业银行查库覆盖面不全。在前述商业银行的全面查库工作中,款箱入分行中心库网点的款箱由分行组织人员进行检查,而在行式自助设备以及重要空白凭证则由网点自行检查,商业银行组织的全面查库没有覆盖全部现金和重要空白凭证。

(3)商业银行的查库工作缺乏突击性。调查期间内,前述商业银行仅在2014年9月中的某三日,对营业部和两家支行组织进行了日终突击查库,没有按照商业银行有关通知的要求,在常规性查库的基础上,对金库、柜员款箱以及自助设备等其中一项或几项内容进行抽查,查库工作缺乏突击性。

(4)商业银行的查库方式固化,缺少威慑力。2013年以来,前述商业银行组织的全面查库分别在春节前后、年中、国庆节前后和年终。调查发现,在全面查库工作中,前述商业银行均采取固定的方式,即款箱入分行中心库的网点,营业结束后将款箱集中至分行三楼指定区域接受检查,异地各二级支行(含直属支行)将款箱集中至异地支行本部,由支行分管行长组织进行检查;并且长假后的查库工作均由业务处理中心和各网点组织自查,查库方式以及查库时间都相对固定,缺少威慑力。

二、商业银行延伸控制和会计营运的改进对策

(一)商业银行延伸控制的改进对策

1.总体思路

(1)商业银行应该从管理精细化的角度,重新审视营运业务的重点环节,加强对各项支付结算业务重点环节的管理,对具有潜在风险的业务环节应该予以充分关注,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从流程控制角度消除会计操作风险隐患。

(2)商业银行应该将防范员工与客户发生违规交易的工作纳入日常管理范围,关注员工违规交易行为的新形式;同时应该建立健全员工异常交易行为监督机制,逐步形成长效治理机制。

(3)商业银行应该严格按照有关通知的要求使用行政印章。

2.具体对策

(1)商业银行业务操作规定中已经明确在客户寄存封包过多导致支行无法及时清点需由其他支行承接时的相关手续,确保交接各环节严谨、安全和有效;商业银行已经与客户重新签订协议,就清点券种、地点、入账时间以及回单交接等方面作了明确的约定。

(2)商业银行营运管理部已经着手制定特殊业务的相关管理办法和操作细则,并将客户纳入重点账户管理,实行按月对账,同时,要求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员在日常检查中给予重点关注和监督检查,确保业务操作合规准确,避免出现较大的风险隐患;商业银行营运管理部已经重新认真梳理款项清理、交接业务办理的各个重要环节和步骤,制定了相关业务操作规定,确保该项业务操作的合规及安全性。

(3)商业银行今后应该加强对员工合规意识的教育和制度学习,做到举一反三,杜绝前述事件的发生;要求发生违规交易的员工立即停止相关交易,纠正错误行为;同时要求员工所在支行(部)做好对其错误行为的批评教育工作,对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4)商业银行加大检查督导力度,按月对各异地支行用印登记情况进行检查,全年组织一到两次的实地检查;商业银行举办支行办公室负责人印章管理培训,指出存在的问题,并对总行和分行的规定进行再一次强调;协同合规部开展印章使用范围的梳理,对各印章使用范围和相应审批流程作进一步明确。

(5)针对部分业务协议,商业银行支行没有业务印章可以使用的情况,商业银行规定其市区支行所涉业务,以分行名义签订,加盖分行业务合同章,授权的异地支行则由合规部牵头刻制支行业务合同专用章。

(二)商业银行会计营运的改进对策

1.总体思路

(1)商业银行应该加强对规章制度、基础管理规定及业务流程的传导、学习和培训,帮助柜面操作人员充分理解、掌握各项支付结算业务重点环节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建立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机制,消除支付结算业务的风险隐患。

(2)商业银行同时应该认真开展查库工作,切实发挥突击查库的威慑作用。

2.具体对策

(1)商业银行应该根据相关规定,在印鉴防伪系统中增设需要验印的票种类。

银行管库员工作总结篇(5)

(一)在硬件建设方面表现在业务量快速增长与库容量小的矛盾日益突出。

1、目前县市发行支库库房大部分都是在上世纪90年代初建成,均不符合封闭式管理的要求。表现在库房、库务用房、警卫区、票币处理场地、交接间、复点室布局不合理,大部分库房没有单独的库务用房、票币处理场地、交接间。同时受库房原有格局所限,无法进行改造,很难达到达标升级的要求。

2、发行库面积太小,满足不了业务发展的需要。如运城河津市,20__年货币投回量达35.47亿元,而支库库房使用面积只有52M2。闻喜县20__年货币投放量达13.27亿元,支库库房面积只有48.7M2。快速增长的业务量与库容狭小的矛盾日渐突出,出现了发行基金分券别摆放受限,发行基金调拨、库款搬倒不便,库款摆放高度增加,发行人员劳动强度和安全隐患增加等问题。

3、硬件设施配备不足,影响发行库达标升级工作开展。一是库房无专用清洁、除湿设备;二是大部分库房无应急电源,只有一两个应急灯,一旦停电则根本无法正常办理业务;三是库房无温控设备,炎热的夏天,管库员办理业务时必须统一着工作装,常常办理完业务,衣服已湿透。四是库房通风设施不好,库内常有残币的异味,非常刺鼻,致使库内环境、空气很差,对管库员身体健康不利。五是无实物显示系统。

(二)人员配备年龄老化、素质低,不适应新形势下货币金银工作的需要。

1、基层货币金银人员综合素质不高。一是年龄结构偏大。运城市只有货币金银人员62人,而45岁以上有16人,占26,40岁以上35人,占56。货币金银人员受年龄和素质的限制,不能熟练使用计算机账务处理系统,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二是部分发行人员受传统观念“搬箱子、扛袋子、点票子”的影响,没有充分认清货币金银业务发展的形势,不注重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三是各级行对发行人员的要求不高,还停留在会“数数、点钱”的观念上,往往把文化水平低、基础差、年龄偏大的人员分配到货币金银岗位上。

2、基层货币金银人员,无论是部门负责人还是一般工作人员业务较单一。货币金银人员大都没有接触其它业务,很难适应人民币流通、现金管理以及调研等工作。同时,受传统观念影响,工作理念还只停留在“款不错、库不乱、账不差”这个必须确保的日常业务上。

3、货币金银人员短缺,配备不到位,一人多岗或互相兼岗的现象普遍,增加了安全隐患,也影响了发行库达标升级工作。目前县支行货币金银人员均为5人,却担负着发行基金调拨、商业银行存取款出入库、库务管理、人民币流通管理、现金管理、业务培训、宣传、调研等工作,并且兼职人员多,专职人员少,除了日常工作以外其他工作大多数为兼职,工作量及劳动强度重,每个人承受的工作压力很大,也无时间进行系统的学习,综合素质无法提高。

4、激励机制不健全,使货币金银人员缺乏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做好货币金银工作的前提是加强对货币金银人员管理,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使货币金银人员立足本职岗位、安心本职工作,最大限度地促使货币金银人员对工作认真负责。而目前在对货币金银人员的激励机制方面做得很不够,表现在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而且业务量大小、发行库等级等因素在分配机制及奖励制度上没有得到体现。

(三)货币金银制度过多,相互之间又存在矛盾的地方,实际工作执行起来即麻烦又困难。

1、目前在货币金银制度方面,总行有库房管理、调拨、销毁、反假、现金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十几个制度,省会中支对每一个制度又有实施细则。地(市)中支、各县(市)支行又要制定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制度和操作规程。由于制定者对制度的理解程度不同,难免出现不一致的地方。如《发行库管理办法》中对发行基金调拨出入库和商业银行存取款业务的操作程序都规定了管库员在办理入库业务时,先入库、后登记《发行基金库存登记簿》;在办理出库业务时,先登记《发行基金库存登记簿》,后出库的操作流程。而《发行基金调拨管理规定》、《货币发行业务会计核算规定》中要求“管库员根据发行基金调拨凭证办理实物出库……第二联管库员记发行基金库存登记簿”,违反了管库员应先登记、后出库的登记簿记载原则。再如《其它实物登记簿》对票样的记载既要按版别、券别,又要按年限登记,本身就是一种矛盾。

2、有的制度要求过于烦琐。如库主任、副主任查库要求有会计、内审、保卫、人事等部门参加。再如查库制度,有例行检查、全面检查、专项检查、特定事项检查。对于每一个支库每年自己最少要查65次(例行检查60次、全面检查2次、专项检查2次、特定事项检查1次),再加上上级行检查3—4次,每年要查70次左右,有的工作只好出于应付。

3、登记簿繁多,甚至有的手续重复,降低工作效率。目前发行日常管理中,手工账簿多达十几种,库存券别登记簿、其它实物登记簿、查库登记簿、非管库人员入库登记簿等,种类繁多,几乎每道程序都要有手工登记,而计算机应用水平很低。如其它实物登记簿

,全部用手工登记,且要求一年更换一次;发行会计与会计部门对帐即要求在“发行基金明细账”上签章,又要求在手工登记簿上核对签章。

4、制度要求与登记簿的要求不一致。如“发行基金复点交接登记簿”制度要求互相签字,而登记簿上经手人处要求盖章。

(四)外部环境对发行库规范化管理及达标升级的影响也不容忽视

1、办公条件问题。货币金银部门的办公环境直接影响出入库的速度,由于发现库实行封闭式管理,发行会计和管库员不在一起办公,传递凭证、打印凭证,又要一笔一清,办一笔业务至少需要15分钟左右,直接影响服务质量。

2、钱捆质量问题。人民银行要求的“五好”钱捆标准对业务量大的发行库达到很困难,每天业务量很大的发行库和业务理小的发行库很难用一个标准来要求。

3、硬币包装问题。在手工清点的单位或人民银行不能清分的地方,回笼硬币是用袋装还是用传统的打卷,十卷封捆,办法没有明确规定。

二、对策建议

1、加大投入,强化发行库硬件建设。一是扩大库房面积,改造库内结构,对不便改造的库房,争取立项新建。二是按照规定配备发行库硬件设施,配备实物显示系统并尽快与发行库专用微机联机;三是加快发行库资源整合步伐,按保重点、压一般的原则,保证库房、设备维修等费用支出,确保库房设备正常运转。

2、健全激励机制,加强素质教育。一是健全激励机制,切实加强对货币金人员的管理。要将货币金银部门各岗位作为特殊风险岗位来进行设置和管理。从政治上严格要求,组织上适当倾斜,经济利益上有明显区别。特别是对管库员这一岗位应按照中、青年结合,实行全行选择,公开竞争上岗,实行任期制。真正形成“岗位轮换,竟聘上岗,双向选择,能进能出”的现代化管理模式,从组织上保障管库员能在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实现按时流动,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二是加强在职人员的素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采取得力措施,建立约束与激励机制,激发大家的工作热情和学习热情,构造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能够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提高货币金银工作水平,确保发行库安全。

银行管库员工作总结篇(6)

今年营业室业务变化较大,支票影像系统上线,国库“一户通”上线,县级同城交换业务和国库事后监督业务上收温州中支,营业室及时修订岗位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营业室岗位动态管理手册,会计主管切实履行日常监督职责,特别注意现场动态管理,加强对印章、重要空白凭证的日间使用、日终保管等情况的动态监督。加强对资金出口业务交接的事中审查,增强会计主管事中监督的时效性。切实做好内部检查,检查内容全面、要求严格,发现问题认真整改,确保各项内控制度得以落实。通过一系列的措施,会计国库核算质量明显提高。

二、加强国库管理,全力构筑国库资金安全区

1、今年财政收支分类改革试点已由省一级延伸到县级,依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对国库核算系统进行升级,正确设置、修改诸如预算科目、分成比例等参数。及时准确办理了各级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报解,保证各级库款及时足额入库。重点抓对账工作,确保了上下级及国库同征收机关、财政部门之间的数据保持一致,对预算外账户余额进行归并。按照规定设置和填写各类登记簿,并严格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要求,做到各类账簿、报表、凭证装订整齐、按时归档。

2、加大对国库业务柜面监督力度。为保证国库基础核算工作的合理、规范,召开国库、财政、税务、经收处规范化管理联席会,相互沟通协调,从源头上抓管理,对外来凭证严格审查,杜绝各种不合规凭证。如缴款书、拨款单存在串科目、串级次、填制不规范、涂改等现象一一进行纠改,通过这一措施规范了财税部门与税款经收处的票据使用。

3、适应国库改革发展,积极开通国库新业务。开通国库内部往来自动核押程序,组织专人参加上级国库业务培训,协助科技人员进行程序安装,确保了国库内部往来自动核押顺利上线。开通与地税部门“一户通”电子缴税系统。协调税务部门、银行方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如成立以分管行长为组长的“一户通”电子缴税领导小组,要求地税方向纳税方做好宣传工作,在地方报纸刊登相关内容,银行与地税录入、核对纳税方有关信息数据,各方签订协议书等。因布置全面、措施有力,“一户通”电子缴税试点于5月16日一次性扣款成功,顺利入库,目前已处全面铺开阶段。积极准备参加大同城票据交换,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操作规程,熟悉相关业务流程和操作界面,以等待上级组织实地联网测试。

4、拓展国库业务外部监督管理。在“行、税、库”联网的基础上,全面实现预算收入、拨款、退库电子化处理;对账无纸化、实行网络实时对账处理。提高工作效率,以确保国库资金安全为中心,继续完善国库对账制度,加强与税政部门的不定期上门现场对账工作,规避资金风险。并加强对经收处业务规范化管理,实现现场与非现场监管相结合方式。强化对经收处人员进行业务辅导和培训,及时传达经收处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促进其知识更新和业务规范,杜绝拒收、延压、转移挪用税款的发生。同时对经收处提供技术支持,确保税款报解系统因财政收支科目分类改革能够顺利运行。

三、强化服务,不断提升支付结算管理和服务水平,

1、大力加强小额支付系统和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的业务推广工作。加强小额支付系统定期借贷记业务的推广,促进集中代收付业务的发展。按期完成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建设。据总行统一部署,20__年6月25日我市将上线运行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是以影像技术为支撑,将纸质支票转化为影像和电子信息,实现纸质支票截留,并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将支票影像信息传递至出票人开户银行提示付款,实现支票全国通用的业务处理系统。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推广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本行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实施计划,明确各部门职责、工作任务和进度要求,按计划做好系统推广前各项准备工作。积极开展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业务、操作培训。组织做好行内相关人员的再培训工作,确保操作人员熟悉各项业务功能。组织做好辖内各参与者接入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技术、业务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系统按时上线。

2、完成账户管理系统(二期) 建设,做好与公安部身份信息系统的联网工作,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做好与公安部身份信息系统的联网工作,规范银行账户管理。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贪污受贿、偷逃税款、金融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反洗钱工作开展,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有利于银行机构完善基础管理制度,健全内控机制,降低经营风险,履行社会责任,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切实保护广大社会公众的利益。6月1日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在我市正常运行。

四、大力推进非现金支付结算,推非成绩显著。

组织银行选择电视、报纸等媒体开设金融专栏,不定期开展非现金结算普及宣传,宣传“三票一卡”基本知识、开展网上银行等电子银行产品专题介绍、及时介绍影像支票系统、本文小额支付系统、大额支付系统、个人支票等最新金融产品;举办大型网上银行培训、推介会,邀请已开办网上银行的企业会计人员及个人客户谈心得体会、银行相关人员进行网上银行终端演示,指导客户进行网上银行操作;举办银行卡推广会,大力发展pos机特约商户,增设atm机,大部分银行开展了涮卡有奖活动,创造用卡良好环境,鼓励个人用卡;所有金融机构网点常年备有相关宣传资料,以备发放或索取。主要特色服务:所有分理处以上金融机构开办本票业务,大部分金融机构开展办理本票“一站式”服务,办理本票时间比原来缩短了5—10分钟;所有金融机构网点建立了客户经理制,形成了客户经理与客户一对一的关系,有利于客户经理针对性的宣传;大部分金融机构网点设立了大堂经理,提供引导服务,比如将小额提现客户引导到自助银行办理、将未预约大额提现客户引导办理本票等;大部分银行把支票、本票、银行卡转帐等业务移向低柜区,便于与客户面对面的交流,有利于向客户推广使用支票、本票等非现金结算方式;所有支行级金融机构设立了贵宾区,向重点客户提供方便、快速的非现金结算服务。6月份,组织金融机构开展金融知识送下乡活动,其中把非现金结算知识作为重点内容;11月份,组织金融机构开展“四个一百”非现金结算专题宣传活动,即“进入100家企业宣传”、“进入100个乡村宣传”、“进入100家商店宣传”、“进入各大型专业市场的100户经营户宣传”等。同时,在《××日报》及时宣传重大金融创新产品,尽量扩大宣传面,深化宣传效果。

通过加强现金管理,大力加强非现金结算的宣传与推广,非现金结算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非现金结算占比越来越大,其替代性作用越来越明显,本票业务发展势头迅猛,稳居温州县(市)之首,网上业务直线上升,金融电子产品正在走向普及,银行卡业务稳步发展。

1、非现金结算量占比越来越大,占据主要地位。比如,工行××市支行20__年1—10月份非现金结算量为2495亿元,占所有支付总量的86.6,比上年同期增加了9.3;农行1—10月份为2895亿元,占所有支付总量的70.4,比上年同期增加了34.9;中行1—10月份为621.1亿元,占所有支付总量的81.2,比上年同期增加了4.3;建行1—10月份为480亿元,占所有支付总量的70,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4。

2、本票业务发展速度迅猛。据统计,全市金融机构1—10月份共签发本票91623笔,合计金额8595065.65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了99.9、78.5。比如,工行20__年1—10月份共签发本票7267笔,金额合计313568.4万元,比上年同期分别增加了137.1、206.5;中信银行1—10月份签发本票3878笔,金额合计467019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了62、71。

3、网上银行业务直线上升。比如,农行20__年10月底止,新增个人网银8100多户、新增企业网银220户,1—10月份,合计交易额220亿元,电子渠道占比为46.41,交易额比上年同期增长了32.1;中行20__年10月止,网上银行客户1万余户,1—10月份交易额1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320;建行网上银行业务发展也很快,电子银行替代率达到40,其中1—10月份对公网上交易额49亿元,比上年全年增长了80,个人网上交易额32亿元,比上年全年增长了50以上。

4、银行卡使用稳步增长。比如,中行1—10月份银行卡涮卡量达42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87;中信银行1—10月份自助银行结算量平均每天180多笔、金额约16万元,而上年同期每天为70多笔、金额约5万元。

五、配合市政府行政事业单位帐户清查工作,完善对预算单位专用账户长效管理机制。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等部门关于温州市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__〕153号)和温州中支要求,××支行切实贯彻落实《通知》精神,20__年10月1日起,实施对全辖行政事业单位所有账户清理核查工作。20__年11月7日《××日报》刊登《我市开展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清理工作》一文,广泛宣传本次清理整顿的范围和内容,突出加强督查,严肃纪律。目前××市行政事业单位专用银行账户人行已梳理造册,相关专用帐户帐户资料已收集。并配合我支行预算单位专用账户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预算单位专用账户长效管理机制。

六、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力度。今年营业室配合支行综合业务检查,先后开展对浦发行××支行和××市农村合作银行的反洗钱、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等现场检查。××国库于20__年9月24日---30日,对中心经收处(农行)、经收处(建行、合作银行)开展国库经收业务现场检查。国库还联合××市财政局,由国库主管任组长,国库业务骨干任主查,联合财政局综合科长率两名经办员组成检查组,于20__年6 月27日-7月6日对七家银行从20__年12月至20__年1月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专户账务时段进行为期11天的现场检查。通过现场检查,提出相应检查整改检查及适当的处罚结果,严格行政执法。

七、加强财务管理,全面清理支行固定资产,严肃财经纪律。认真编制和调整支行财务收支预算,负责合理安排财务经费指标。开展财务调查,分析总结财务预算科目费用开支等方面情况,为加强财务管理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按季向行长汇报财务经费使用情况及财务费用指标执行情况,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分析,并对下季度财务安排提出初步意见。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研究加强管理措施,堵塞管理漏洞,防范资金风险。根据温银办《转发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温银发20__31号)文件要求,我支行成立了分管财务工作的副行长为组长,营业室、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固定资产清查小组,4月开始对支行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针对清查中发现的房屋、土地产权登记情况认真核实,查明原因,区别对待,按上级行要求及时调整相应帐务。此次的固定资产清查涉及面广、内容全面,是一次对支行固定资产很好的全面清理机会。

银行管库员工作总结篇(7)

1.1、现金科目设两个子目---货款户和费用户,具体核算见第二章。

1.2、出纳应保证库存现金的日清日结,月末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以保证银行日记账账实相符。货款现金必须送存银行,不准坐支。

1.3、库存现金定额核定为5000元,如有多余费用现金应该及时送存银行,保证现金安全。

1.4、会计应定期、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监盘,每月至少监盘三次,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审核出纳编制的“银行余额调整表”,对未达事项进行落实。

2、银行存款管理

2.1、销售分公司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各销售分公司必须开设收支两个银行账户,即货款户和费用户;账户资料交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货款账户只收不支,所有货款回笼到该账户;费用账户用于销售分公司的各项费用、税金等支出结算。

2.2、新开账户。销售分公司不得随意开设银行账户,若因业务需要而必须开设新的银行账户,需报告股份公司财务部同意。银行账户要及时进行清理,对于用途不大的银行账户要及时消户,并报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

2.3、回款。对于销售回款要及时汇入总部银行账户,销售分公司的货款账户余额达到2万元时,或货款停留达一周以上,必须即时汇入股份公司总部指定账户,每月25号前必须把所有货款账户的余额汇入总部账户。

2.4、费用账户。销售分公司的费用开支等所需资金由股份公司财务部根据月度预算下拨至各分公司的支出账户,具体办法详见《费用管理制度》。

2.5、支票管理。凡不能用现金收付款的各项业务,一律应通过银行转帐进行结算。

(1)公司支票的购买由出纳员负责,并填写支票备查簿,支票备查簿由销售公司财务经理保管。

(2)空白支票由出纳员负责保管,签发支票所需的财务章由财务经理保管,人名章由出纳保管。

(3)现金支票只能由出纳员从银行提取现金时使用,公司与其他单位之间金额在结算起点以上的经济业务往来,一律使用转帐支票。

(4)各部门或个人因工作需要领用支票时,应填制规定的借款单,由部门经理和财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并报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人员签发。借款人应在支票领用之日起,十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其程序与现金支出报销程序一样。支票领用人应妥善保管已签发的支票,如有丢失应立即通知财务部门并对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5)出纳员不得签发不确定的日期的支票,不得签发任何种类的空白支票,当付款金额无法确定时,可签发限额转帐支票,并写明用途和收款单位。

(6)财务人员不得在支票签发前预先加盖签发支票的印章,签发支票时必须按编号序顺使用,对签错的支票或退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起保管。

(7)应及时登记支票登记簿,与银行及时核对存款余额。

3、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规定

3.1分公司收取银行承兑汇票必须经股份公司财务部(书面报告)才能收取,严禁收取省辖的银行承兑汇票及注有“不得转让”字样的银行承兑汇票。

3.2银行承兑汇票的票面要素必须齐全:日期大写;金额大、小写要一至;并必须有银行的“汇票专用章”的钢印或红印(目前只有农行为钢印,其他银行均为红印)。银行承兑汇票下面左边“承兑申请人盖章”处必须由承兑汇票申请单位(即出票单位)盖上预留银行印签,出票人的全称与出票人签章的财务专用章必须完全一致,一字不漏,收款人的全称、账号、开户行必须核对无误。

3.3银行承汇票的出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A、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B、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C、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3.4银行承兑汇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即其出票日期与到期日不得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但不能多出一天)。转账背书回股份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必须取得连续背书,第一背书人必须同票面收款人全称完全一致,一字不漏;第二背书人同第一背书人相同,依次前后衔接,最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票据的最后持票人。

3.5信用社无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资格,因此信用社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为无效银行承兑汇票。各分公司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必须在当地向开票银行查询确认其为有效的银行承兑汇票,并确信开票银行到期有能力付款(支行级的银行),才能发货。

3.6分公司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除了通过分公司开户行向开票银行查询外,还必须带银行承兑汇票到分公司开户行找银行票据的专业人士辨别银行承兑汇票的真实性及有效性。如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是同城银行开出的,要求财务经理亲自到出票行落实该票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7分公司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分公司为收款人(或被背书人),且必须在收取银行承兑汇票的二个工作日内将所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寄回股份公司财务审计部。在背书栏盖分公司银行印鉴章的同时,必须注明被背书人的全称,以免银行承兑汇票遗失给总公司造成损失,如在背书栏内盖章,而没有注明被背书人的全称,如果该银行承兑汇票遗失,任何单位或个人即可将该银行承兑汇票送往银行解付或贴现。

4、借支制度。公司人员借支应该根据需要核定额度,填写借支单,由财务经理和销售分公司经理审批。上一笔借支未清账,不得再次借支。公司员工出差借时需附经审批后的《出差申报单》。

5、关于严禁非授权人员向经销商(客户)收(借)取“钱、物”的规定

为防范风险,防止经济纠纷,现就关于禁止分公司员工到经销商(客户)处借款、借货事宜规定如下:

1、股份公司严厉禁止销售分公司任何人员到公司的任何经销商(客户)处借款、借货;禁止业务人员为任何经销商(客户)带款、带货。

2、销售分公司财务经理要负责给与分公司有往来关系的每一个经销商法人发一份书面函件(一式二份并盖公司财务章,由分公司总经理签发,经销商法人签章确认后,分公司财务部回收一份存档备查,经销商自留一份),明确股份公司严禁业务员到经销商(客户)处借款、借货及其他任何经手钱、物的事情。

二、往来账管理制度

1、应收账款的管理

为了进一步规范销售,减少经营风险,保证公司的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在减少呆账、坏账,对销售分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作出如下的规定:

1.1公司的产品销售规定是:“现款现货、款到发货”的原则,所以原则上销售分公司月末不允许有应收货款余额。

1.2各销售分公司原则上不允许赊销,对确需赊销的,应先向股份公司财务部提出书面报告,报告中必须要说明出现应收账款单位的资信状况(包括其经营资格、资信状况及经营能力等)并有分公司总经理、财务经理签署意见,报告经股份公司财务部、销售总监、总经理审批,且该应收账款的期限不能超过一个月。对应收账款超过一个月的单位,分公司必须及时书面报告股份公司财务部并采取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解决。

1.3有应收账款的分公司财务经理每月应编报“应收账款账龄分析明细表”对分公司的对外应收账款作详细的分析,不得只报余额不作账龄分析。每月末都必须与经销商对账,并获得经销假商签字、盖章的确认书。

1.4销售分公司不得以“应收账款”来调节销售额,任何虚增虚减“应收账款”发生额、人为提高或降低销售业绩的做法,均属做假账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出将按违反财经纪律从严处理分公司总经理和财务经理,分公司必须要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坚决杜绝呆、坏账的发生,特别是分公司财务经理,绝不能做假账,否则,股份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直至免职。

2、内部往来管理

内部往来科目核算分公司与股份公司货款、费用等经济业务往来的结算,各销售分公司之间不能有任何往来挂账。

2.1、本科目按单位设置明细科目:

2.1.1当收到大连分公司开具的税票时,按税票上的价款借记“库存商品”,按税票上的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税票总额贷记“内部往来”。当分公司把货款划回股份公司总部时,借记“内部往来”,贷记“银行存款—货款户”。

2.1.2股份公司拨付给各销售分公司费用时,分公司借记“银行存款—费用户”,贷记本科目。

2.2、为了保证股份公司与大连分公司、各销售分公司的往来账项清楚准确,有据可查,所有往来账项均需使用有编号的一式三联的《转账通知单》,《转账通知单》由经济业务发生的单位填写,并送交双方同时入账。内部往来业务必须每月核对,根据总公司的对账单编制一式两份的《内部往来调节表》,双方各执一份存档备查,调节项目只允许是时间差的调节,并要及时查明原因给予调整。

三、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1、会计政策:固定资产的入账原则及折旧政策详见会计政策部分;低值易耗品的会计政策详见会计政策部分。

2、管理部门:销售分公司的固定资产由分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固定资产取得后,即由财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标签;低值易耗品由仓库保管。

3、移交:对于固定资产应按所列使用部门详细列清册办理移交。低值易耗品的领用按照库存商品出库程序审批后领用。

5、盘点:销售分公司固定资产应由财务部门会同使用部门每年盘点一次。另外应该于每季度就固定资产的项目中根据登记卡册,每一类别至少抽点十项,盘点后应填造“盘点表“一式三份注明盈亏原因,一份自存,一份报分公司总经理,一份送股份公司总部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对于盘盈或盘亏除应专门说明原因报股份公司总部财务部,根据盘盈盘亏原因做出相应处理。

6、购置审批程序及相关手续:销售分公司无权购置任何固定资产,若需购置,必须向股份公司财务部在月度预算中列出预算,并专项报告,经股份公司总经理和相关权力部门批准后购置。低值易耗品在月度预算中申请,在物料消耗中列支。

7、保险: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要求办理财产保险。

8、费用承担:固定资产折旧及其他使用费由分公司承担。

四、发票管理制度

为加强各销售公司购、销货发票的管理,制订本制度。

1、对外销售开具发票的规定

1.1、各销售分公司根据税法等有关规定,由分公司财务经理或会计专人办理发票的领购、开具和保管业务。

1.2、发票上的客户名称,要依据客户在税务部门注册登记单位全称为准,不得写错别字,不得写单位简称;客户为自然人的,要如实填写姓名。

1.3、已开具的发票,须有经办人按发票全部联次一次性签字,经办人是客户的,还需注明客户的身份证号码,然后由业务员签字确认,或附该客户的单位介绍信,随同发票记账联交财务部门办理入账或归档管理。

1.4、发票由业务员亲自送达的,须向对方索取签收证明,并有收到人签字和单位盖章,该证明要及时送交公司财务部门,附发票记账联后入账。

1.5、所有对外出具的发票,均得经办人在发票登记簿上签字登记。

1.6、凡是已实现销售,客户未索取发票的,必须开具普通发票附于记账凭证后,并计提销项税,客户联单独由会计保管,并在发票登记簿登记。

1.7、对于赊销的,除经特殊审批外,欠款未收回前,不能将发票出具给客户。

2、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规定

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除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执行外,还要遵守以下规定:

2.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对象仅限于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公司,对一般纳税人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须提供该单位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在税务机关备案的单位电话号码,开户银行名称和银行账号。

2.3、公司具体经办业务员依据财务开具的收款收据,或对方的收货单据,或收回的普通发票等,按税务登记证上的单位名称,编制开票申请单(开票申请单附后),要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计算准确;由对方的具体经办人员来办的,应由来人签字并填写其身份证号码,公司业务人员签字确认后,送公司经理审批,然后由财务经理审批,审核无误后的开票申请单才能开票,开票申请单和发票记账联一同作为记账凭证附件。

2.4、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定要具体经办人员全部联次一次性签字,不得遗漏。

2.5、开票申请单要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入账。

2.6、对于增值税发票上的记载事项有变动的,客户要及时提供变更证明,以利业务结算;变更证明要即及时作附件入账或归档管理。

2.7、退货发票的处理:对于批准的退货,将已开具给客户的兰字销售发票联及抵扣联(购货方未作账务处理或原未交给客户的发票联及抵扣联)或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销售退回及折让证明单》(购货方已作账务处理),粘附在红字发票存根联后,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依据,并按照退回单据开具相应的红字发票(附红字记账联外,其他联次均不得撕下),编制通用记账凭证,并在红字发票存根联注明原兰字发票及红字发票的记账联存放地点。

3、接受发票的管理规定

3.1、接受发票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违反发票管理的处罚》的条款进行审核。

3.2、接受的发票要依实际交易的金额为准,票面要整洁,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盖章清晰,手续齐备,计算准确,并与所附的其他资料相符。

3.3、交易合同或协议的单位名称要与关于该单位的往来款项的单位名称,及提供发票的单位名称相一致;如果名称等记载事项发生变更,对方一定要提供变更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作附件入账或存档备查。

3.4、对于接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参照以上规定审核外,应先到税务机关及时办理认证手续,然后再办理业务结算手续;

3.5、接受发票要根据业务的性质和实际情况索取具有抵扣作用的发票,以降低成本、费用;对无法提供具有抵扣作用的发票或无资格提供该类发票的单位,可以让其提供无抵扣作用的发票,但要以扣除税额后的金额结算。

3.6、业务人员取得符合抵扣条件的增值税发票后,应及时办理实物入库、票据入账手续,不得拖延,暂时无法完成货物品质鉴定的,可先办理入库、入账手续,但须通知财务部门暂不作为付款依据。

3.7、运输行业专用发票。列支装卸运输费必须取得“运输行业专用发票”,“运输行业专用发票”是指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各类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货物业的发票和定额发票不予抵扣。合规的运输发票,按照结算金额的7%的抵扣率计算进项税额(或根据税务局要求进行调整),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3.8、无法按规定取得合法发票的,应向当地税务局要求代开发票,并征询当地税局抵扣应当具备的条件,全项详细填写。

4、违反公司发票管理规定的处罚

对于已开具的发票未按规定程序操作的,将对经销公司有关直接责任人处以100-200元的罚款;违反规定触犯刑法的,后果自负;违反规定接受或开具发票造成公司少抵或多缴税款的,或者因接受或开具发票造成往来结算损失的,直接责任人要负赔偿责任。五、存货管理制度

1、分公司要货申请

1.1分公司的库存管理应坚持“库存合理、加快周转”的原则,尽可能降低库存风险。

1.2分公司在要货时须根据销售计划,结合实际需求,合理安排订货次数及数量,在合理库存内保证销售的需要。

1.3根据上述要求,分公司计划员要填好《要货申请表》,《要货申请表》经分公司财务经理审核、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并通过传真给大连分公司销售部,经销售部和财务部审核无误后,办理发货程序。

2、存货入库流程。首先由申请人填写入库申请单,入库单至少有下列内容:

产品品种货位号数量()单价金额(元)备注

申请人持填写好的入库单,填写好由检验员(或库管员)检验后签字,并由库管员核实入库数量登记。入库单至少一式四份,第一联、存根,第二联、库房留存,第三联、财务核算,第四联、申请人留存。入库时要求严把质量关,做好各项记录,以备查用。财务部门根据入库单财务核算联和其他相关单据入账。

3、存货出库流程。存货出库的方式主要有3种:客户自提、委托发货和公司送货。第一种:客户自提。是客户自己派人或派车来公司的库房来提货;第二种:委托发货;第三种:公司派自己的货车,给客户送货。无论采用哪种出货的方式,都要填写出库单。出库单(或销售单)至少有下列内容:发货单位、发货时间、出库品种、出库数量、金额、出库方式选择、结算方式、提货人签字、成品库主管签字。如下表:

发货单位:出库日期

产品品种产品数量金额备注

出库方式选择1、客户自提2、委托发货3、公司送货

运费结算方式1、公司代垫运费2、货到付款

出库单(或销售单)也是一式四份:第一联,存根;第二联,成品库留存;第三联,财务核算;第四联,提单,提货人留存。提货的车到达仓库后,出示出库单据在库房人员协调下,按指定的货位、品种、数量搬运货物装到车上。保管人员做好出库质量管理,严防破损,做好数量记录,核实品种、数量和提单。

4、存货盘点。分公司财务部每月底要协同库管员对库存商品进行一次盘点,对于盘盈、盘亏、毁损等要查明原因,上报股份公司财务部进行相应处理。

六、销售分公司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1、下属各销售分公司的财务人员在人事关系上属于股份公司总部,任何部门无权聘用和解聘财务人员。下属各销售分公司财务负责人由股份公司总部财务审计部经理提名,报股份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聘任或解聘。

2、下属各销售分公司核定财务人员的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由股份公司总部财务审计部统一管理和发放;财务人员为销售分公司办公或出差等而发生的费用由各销售分公司承担;财务人员的培训及其他相关费用由股份公司总部承担。

3、下属各销售分公司的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股份公司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在业务上接受股份公司总部财务审计部的指导;总部财务审计部对其财务活动进行定期审计和不定期专项核查,对于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公司总部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理,对于违返国家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下属各销售分公司的财务人员必须协助所在公司领导搞好经营管理,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财务信息,积极为分公司领导的经营决策出谋划策。

5、下属各销售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定期向总部财务审计部述职,在日常财务管理工作中要不断创新,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鼓励多提合理化建议。

6、股份公司总部将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考核,以此作为年终奖金和工资标准的考评依据。

七、岗位职责

分公司财务岗位责任制是一种管理制度,现关于分公司每个财务工作人员的职责、任务、权限、完成任务的标准作出明确的规定,根据分公司财务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优劣作为对财务人员的晋升、奖惩依据。

1、分公司财务经理的岗位职责

1.1在股份公司财务部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与股份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要随时检查各项制度在分公司的执行情况,发现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给予制止,并及时书面报告股份公司财务部.

1.2审核分公司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税务、会计法规及股份公司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经办人,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

1.3审核上报股份公司的财务资料,确保上报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准确性。编制分公司经营费用的预算,并就经营费用预算的执行差异进行分析,然后报分公司总经理及股份公司财务部。

1.4复核记账凭证、登记总账、核对明细账、编制会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按股份公司的要求审核分公司的会计报表,并在限期内寄回股份公司财务部。

1.5严格审核分公司物料收发凭证,坚持“现款现货、款到发货”的原则,对分公司的实物(包括库存商品、物料、固定资产等)与货币资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并核对账实是否相符。

1.6在坚持股份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积极地配合销售分公司总理推动分公司销售业务的提升,做好分公司总经理的参谋。

1.7做好分公司的物流、资金流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分布在分公司内、外的财产安全与完整。

1.8妥善保管、归档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协调好与当地税务部门的关系。

1.9按股份公司的规定管好、用好分公司的印章,并做好分公司签订的所有合同的审核、备案工作。

1.10协调好分公司的财务岗位工作,并组织好分公司财务每月的工作小结会,总结分公司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书面上报股份公司财务部。根据财务内控制度,安排好分公司节假、双休日财务人员的值班,坚持服务与监督并重的原则。

1.11按时完成股份公司财务部交付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同时以身作则组织与带好分公司财务队伍,将分公司财务工作做好。

2、分公司会计的岗位职责

2.1按照国家会计法规制度和股份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明细账(不包括现金日记账与银行日记账)和结账、对账,做到账务处理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对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应拒绝编制记账凭证并及时报告分公司财务经理。

2.2登记好有关备查账簿;定期和不定期对账,使账账、账实相符。

2.3与库管员共同验收分公司物料入库,并填制入库凭证。

2.4根据有关资料编制会计报表的附表。

2.5月初装订分公司上月的记账凭证、物料收发凭证并归档(财务资料归档管理)。

2.6负责税务申报及税控系统的维护。

2.7按时完成分公司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3、分公司出纳的岗位职责

3.1严格、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现金管理的制度。

3.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的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货款,不能白条抵押现金,坚持货款现金与费用现金分管的原则。必须是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

3.3严格执行支票管理制度,使用支票必须经分公司总经理、财务经理两人签同意后方可开出。出纳员办理每一笔收付款业务的依据,必须根据会计(财务经理)编制的,并经审核无误的凭证。

3.4建立、建全现金、银行存款的各种账目,出纳员每办理一笔收付款业务前,必须坚持复核每一笔收付款凭证所反映的经济内容和金额,对不完整、不合法的凭证应拒绝付款,并及时向分公司财务经理或股份公司财务审计部反映。

3.5月末分公司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要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上的余额相符。对未达账款要及时查询,并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3.6为了确保安全,分公司向银行提取或存入现金时,应由分公司财务经理配备人员同行,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同时保险柜密码严格保密,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不得交给他人。

3.7不得将出纳工作随意交代他人代管,如确有原因离岗时,必须由分公司财务经理指派他人代管,而且交接手续双方必须清楚。

3.8出纳员使用的各种印章,如支票印鉴、“现金收讫”、“现金付讫”、“银行收讫”、“银行付讫”等都要妥善保管。为了分清责任,支票印鉴必须坚持分管的原则。任何时侯都不能一个人保管和使用支票的所有印鉴。

3.9加强有价证券的管理,有价证券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并设立备查账,保护有价证券安全、完整不受损(要转回股份公司的必须及时办理手续转回)。

3.10出纳人员不能兼任会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的账簿登记工作。

3.11按时完成分公司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注:销售分公司未设会计岗位的,由财务经理兼任会计工作岗位。

八、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为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公司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税务申报资料、会计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与经营管理有关的其它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等各种会计资料。

3、会计档案的保存。

财务部应有专人负责保存会计档案,定期将财务部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装订后按顺序立卷登记。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具体和保管年限详见本制度第七条。

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经部门经理审查,股份公司财务部批准,并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应由股份公司财务审计部有关人员共同参加,并在销毁单上签名或盖章。

4、会计档案的借用。

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公司内各单位若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证明,经财务经理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务经理同意后,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室外复印时,必须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并限期归还。

5、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会计档案需要转交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6、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分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

7、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一)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15年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5年

(二)会计帐簿类:

(1)、日记帐15年

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25年

(2)、明细帐、总帐、辅助帐15年

(3)、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固定资产卡片及清单保管5年

(三)会计报表类:

(1)、主要财务指标报表(包括文字分析)3年

(2)、月、季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5年

(3)、年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永久

(四)其他类:

(1)、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永久

(2)、财务成本计划3年

(3)、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永久

银行管库员工作总结篇(8)

1.1、现金科目设两个子目---货款户和费用户,具体核算见第二章。

1.2、出纳应保证库存现金的日清日结,月末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以保证银行日记账账实相符。货款现金必须送存银行,不准坐支。

1.3、库存现金定额核定为5000元,如有多余费用现金应该及时送存银行,保证现金安全。

1.4、会计应定期、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监盘,每月至少监盘三次,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审核出纳编制的“银行余额调整表”,对未达事项进行落实。

2、银行存款管理

2.1、销售分公司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各销售分公司必须开设收支两个银行账户,即货款户和费用户;账户资料交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货款账户只收不支,所有货款回笼到该账户;费用账户用于销售分公司的各项费用、税金等支出结算。

2.2、新开账户。销售分公司不得随意开设银行账户,若因业务需要而必须开设新的银行账户,需报告股份公司财务部同意。银行账户要及时进行清理,对于用途不大的银行账户要及时消户,并报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

2.3、回款。对于销售回款要及时汇入总部银行账户,销售分公司的货款账户余额达到2万元时,或货款停留达一周以上,必须即时汇入股份公司总部指定账户,每月25号前必须把所有货款账户的余额汇入总部账户。

2.4、费用账户。销售分公司的费用开支等所需资金由股份公司财务部根据月度预算下拨至各分公司的支出账户,具体办法详见《费用管理制度》。

2.5、支票管理。凡不能用现金收付款的各项业务,一律应通过银行转帐进行结算。

(1)公司支票的购买由出纳员负责,并填写支票备查簿,支票备查簿由销售公司财务经理保管。

(2)空白支票由出纳员负责保管,签发支票所需的财务章由财务经理保管,人名章由出纳保管。

(3)现金支票只能由出纳员从银行提取现金时使用,公司与其他单位之间金额在结算起点以上的经济业务往来,一律使用转帐支票。

(4)各部门或个人因工作需要领用支票时,应填制规定的借款单,由部门经理和财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并报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人员签发。借款人应在支票领用之日起,十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其程序与现金支出报销程序一样。支票领用人应妥善保管已签发的支票,如有丢失应立即通知财务部门并对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5)出纳员不得签发不确定的日期的支票,不得签发任何种类的空白支票,当付款金额无法确定时,可签发限额转帐支票,并写明用途和收款单位。

(6)财务人员不得在支票签发前预先加盖签发支票的印章,签发支票时必须按编号序顺使用,对签错的支票或退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起保管。

(7)应及时登记支票登记簿,与银行及时核对存款余额。

3、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规定

3.1分公司收取银行承兑汇票必须经股份公司财务部(书面报告)才能收取,严禁收取省辖的银行承兑汇票及注有“不得转让”字样的银行承兑汇票。

3.2银行承兑汇票的票面要素必须齐全:日期大写;金额大、小写要一至;并必须有银行的“汇票专用章”的钢印或红印(目前只有农行为钢印,其他银行均为红印)。银行承兑汇票下面左边“承兑申请人盖章”处必须由承兑汇票申请单位(即出票单位)盖上预留银行印签,出票人的全称与出票人签章的财务专用章必须完全一致,一字不漏,收款人的全称、账号、开户行必须核对无误。

3.3银行承汇票的出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A、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B、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C、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3.4银行承兑汇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即其出票日期与到期日不得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但不能多出一天)。转账背书回股份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必须取得连续背书,第一背书人必须同票面收款人全称完全一致,一字不漏;第二背书人同第一背书人相同,依次前后衔接,最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票据的最后持票人。

3.5信用社无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资格,因此信用社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为无效银行承兑汇票。各分公司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必须在当地向开票银行查询确认其为有效的银行承兑汇票,并确信开票银行到期有能力付款(支行级的银行),才能发货。

3.6分公司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除了通过分公司开户行向开票银行查询外,还必须带银行承兑汇票到分公司开户行找银行票据的专业人士辨别银行承兑汇票的真实性及有效性。如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是同城银行开出的,要求财务经理亲自到出票行落实该票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7分公司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分公司为收款人(或被背书人),且必须在收取银行承兑汇票的二个工作日内将所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寄回股份公司财务审计部。在背书栏盖分公司银行印鉴章的同时,必须注明被背书人的全称,以免银行承兑汇票遗失给总公司造成损失,如在背书栏内盖章,而没有注明被背书人的全称,如果该银行承兑汇票遗失,任何单位或个人即可将该银行承兑汇票送往银行解付或贴现。

4、借支制度。公司人员借支应该根据需要核定额度,填写借支单,由财务经理和销售分公司经理审批。上一笔借支未清账,不得再次借支。公司员工出差借时需附经审批后的《出差申报单》。

5、关于严禁非授权人员向经销商(客户)收(借)取“钱、物”的规定

为防范风险,防止经济纠纷,现就关于禁止分公司员工到经销商(客户)处借款、借货事宜规定如下:

1、股份公司严厉禁止销售分公司任何人员到公司的任何经销商(客户)处借款、借货;禁止业务人员为任何经销商(客户)带款、带货。

2、销售分公司财务经理要负责给与分公司有往来关系的每一个经销商法人发一份书面函件(一式二份并盖公司财务章,由分公司总经理签发,经销商法人签章确认后,分公司财务部回收一份存档备查,经销商自留一份),明确股份公司严禁业务员到经销商(客户)处借款、借货及其他任何经手钱、物的事情。

二、往来账管理制度

1、应收账款的管理

为了进一步规范销售,减少经营风险,保证公司的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在减少呆账、坏账,对销售分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作出如下的规定:

1.1公司的产品销售规定是:“现款现货、款到发货”的原则,所以原则上销售分公司月末不允许有应收货款余额。

1.2各销售分公司原则上不允许赊销,对确需赊销的,应先向股份公司财务部提出书面报告,报告中必须要说明出现应收账款单位的资信状况(包括其经营资格、资信状况及经营能力等)并有分公司总经理、财务经理签署意见,报告经股份公司财务部、销售总监、总经理审批,且该应收账款的期限不能超过一个月。对应收账款超过一个月的单位,分公司必须及时书面报告股份公司财务部并采取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解决。

1.3有应收账款的分公司财务经理每月应编报“应收账款账龄分析明细表”对分公司的对外应收账款作详细的分析,不得只报余额不作账龄分析。每月末都必须与经销商对账,并获得经销假商签字、盖章的确认书。

1.4销售分公司不得以“应收账款”来调节销售额,任何虚增虚减“应收账款”发生额、人为提高或降低销售业绩的做法,均属做假账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出将按违反财经纪律从严处理分公司总经理和财务经理,分公司必须要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坚决杜绝呆、坏账的发生,特别是分公司财务经理,绝不能做假账,否则,股份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直至免职。

2、内部往来管理

内部往来科目核算分公司与股份公司货款、费用等经济业务往来的结算,各销售分公司之间不能有任何往来挂账。

2.1、本科目按单位设置明细科目:

2.1.1当收到大连分公司开具的税票时,按税票上的价款借记“库存商品”,按税票上的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税票总额贷记“内部往来”。当分公司把货款划回股份公司总部时,借记“内部往来”,贷记“银行存款—货款户”。

2.1.2股份公司拨付给各销售分公司费用时,分公司借记“银行存款—费用户”,贷记本科目。

2.2、为了保证股份公司与大连分公司、各销售分公司的往来账项清楚准确,有据可查,所有往来账项均需使用有编号的一式三联的《转账通知单》,《转账通知单》由经济业务发生的单位填写,并送交双方同时入账。内部往来业务必须每月核对,根据总公司的对账单编制一式两份的《内部往来调节表》,双方各执一份存档备查,调节项目只允许是时间差的调节,并要及时查明原因给予调整。

三、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1、会计政策:固定资产的入账原则及折旧政策详见会计政策部分;低值易耗品的会计政策详见会计政策部分。

2、管理部门:销售分公司的固定资产由分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固定资产取得后,即由财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标签;低值易耗品由仓库保管。

3、移交:对于固定资产应按所列使用部门详细列清册办理移交。低值易耗品的领用按照库存商品出库程序审批后领用。

5、盘点:销售分公司固定资产应由财务部门会同使用部门每年盘点一次。另外应该于每季度就固定资产的项目中根据登记卡册,每一类别至少抽点十项,盘点后应填造“盘点表“一式三份注明盈亏原因,一份自存,一份报分公司总经理,一份送股份公司总部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对于盘盈或盘亏除应专门说明原因报股份公司总部财务部,根据盘盈盘亏原因做出相应处理。

6、购置审批程序及相关手续:销售分公司无权购置任何固定资产,若需购置,必须向股份公司财务部在月度预算中列出预算,并专项报告,经股份公司总经理和相关权力部门批准后购置。低值易耗品在月度预算中申请,在物料消耗中列支。

7、保险: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要求办理财产保险。

8、费用承担:固定资产折旧及其他使用费由分公司承担。

四、发票管理制度

为加强各销售公司购、销货发票的管理,制订本制度。

1、对外销售开具发票的规定

1.1、各销售分公司根据税法等有关规定,由分公司财务经理或会计专人办理发票的领购、开具和保管业务。

1.2、发票上的客户名称,要依据客户在税务部门注册登记单位全称为准,不得写错别字,不得写单位简称;客户为自然人的,要如实填写姓名。

1.3、已开具的发票,须有经办人按发票全部联次一次性签字,经办人是客户的,还需注明客户的身份证号码,然后由业务员签字确认,或附该客户的单位介绍信,随同发票记账联交财务部门办理入账或归档管理。

1.4、发票由业务员亲自送达的,须向对方索取签收证明,并有收到人签字和单位盖章,该证明要及时送交公司财务部门,附发票记账联后入账。

1.5、所有对外出具的发票,均得经办人在发票登记簿上签字登记。

1.6、凡是已实现销售,客户未索取发票的,必须开具普通发票附于记账凭证后,并计提销项税,客户联单独由会计保管,并在发票登记簿登记。

1.7、对于赊销的,除经特殊审批外,欠款未收回前,不能将发票出具给客户。

2、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规定

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除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执行外,还要遵守以下规定:

2.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对象仅限于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公司,对一般纳税人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须提供该单位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在税务机关备案的单位电话号码,开户银行名称和银行账号。

2.3、公司具体经办业务员依据财务开具的收款收据,或对方的收货单据,或收回的普通发票等,按税务登记证上的单位名称,编制开票申请单(开票申请单附后),要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计算准确;由对方的具体经办人员来办的,应由来人签字并填写其身份证号码,公司业务人员签字确认后,送公司经理审批,然后由财务经理审批,审核无误后的开票申请单才能开票,开票申请单和发票记账联一同作为记账凭证附件。

2.4、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定要具体经办人员全部联次一次性签字,不得遗漏。

2.5、开票申请单要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入账。

2.6、对于增值税发票上的记载事项有变动的,客户要及时提供变更证明,以利业务结算;变更证明要即及时作附件入账或归档管理。

2.7、退货发票的处理:对于批准的退货,将已开具给客户的兰字销售发票联及抵扣联(购货方未作账务处理或原未交给客户的发票联及抵扣联)或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销售退回及折让证明单》(购货方已作账务处理),粘附在红字发票存根联后,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依据,并按照退回单据开具相应的红字发票(附红字记账联外,其他联次均不得撕下),编制通用记账凭证,并在红字发票存根联注明原兰字发票及红字发票的记账联存放地点。

3、接受发票的管理规定

3.1、接受发票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违反发票管理的处罚》的条款进行审核。

3.2、接受的发票要依实际交易的金额为准,票面要整洁,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盖章清晰,手续齐备,计算准确,并与所附的其他资料相符。

3.3、交易合同或协议的单位名称要与关于该单位的往来款项的单位名称,及提供发票的单位名称相一致;如果名称等记载事项发生变更,对方一定要提供变更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作附件入账或存档备查。

3.4、对于接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参照以上规定审核外,应先到税务机关及时办理认证手续,然后再办理业务结算手续;

3.5、接受发票要根据业务的性质和实际情况索取具有抵扣作用的发票,以降低成本、费用;对无法提供具有抵扣作用的发票或无资格提供该类发票的单位,可以让其提供无抵扣作用的发票,但要以扣除税额后的金额结算。

3.6、业务人员取得符合抵扣条件的增值税发票后,应及时办理实物入库、票据入账手续,不得拖延,暂时无法完成货物品质鉴定的,可先办理入库、入账手续,但须通知财务部门暂不作为付款依据。

3.7、运输行业专用发票。列支装卸运输费必须取得“运输行业专用发票”,“运输行业专用发票”是指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各类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货物业的发票和定额发票不予抵扣。合规的运输发票,按照结算金额的7%的抵扣率计算进项税额(或根据税务局要求进行调整),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3.8、无法按规定取得合法发票的,应向当地税务局要求代开发票,并征询当地税局抵扣应当具备的条件,全项详细填写。

4、违反公司发票管理规定的处罚

对于已开具的发票未按规定程序操作的,将对经销公司有关直接责任人处以100-200元的罚款;违反规定触犯刑法的,后果自负;违反规定接受或开具发票造成公司少抵或多缴税款的,或者因接受或开具发票造成往来结算损失的,直接责任人要负赔偿责任。

五、存货管理制度

1、分公司要货申请

1.1分公司的库存管理应坚持“库存合理、加快周转”的原则,尽可能降低库存风险。

1.2分公司在要货时须根据销售计划,结合实际需求,合理安排订货次数及数量,在合理库存内保证销售的需要。

1.3根据上述要求,分公司计划员要填好《要货申请表》,《要货申请表》经分公司财务经理审核、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并通过传真给大连分公司销售部,经销售部和财务部审核无误后,办理发货程序。

2、存货入库流程。首先由申请人填写入库申请单,入库单至少有下列内容:

产品品种货位号数量()单价金额(元)备注

申请人持填写好的入库单,填写好由检验员(或库管员)检验后签字,并由库管员核实入库数量登记。入库单至少一式四份,第一联、存根,第二联、库房留存,第三联、财务核算,第四联、申请人留存。入库时要求严把质量关,做好各项记录,以备查用。财务部门根据入库单财务核算联和其他相关单据入账。

3、存货出库流程。存货出库的方式主要有3种:客户自提、委托发货和公司送货。第一种:客户自提。是客户自己派人或派车来公司的库房来提货;第二种:委托发货;第三种:公司派自己的货车,给客户送货。无论采用哪种出货的方式,都要填写出库单。出库单(或销售单)至少有下列内容:发货单位、发货时间、出库品种、出库数量、金额、出库方式选择、结算方式、提货人签字、成品库主管签字。如下表:

发货单位:出库日期

产品品种产品数量金额备注

出库方式选择1、客户自提2、委托发货3、公司送货

运费结算方式1、公司代垫运费2、货到付款

出库单(或销售单)也是一式四份:第一联,存根;第二联,成品库留存;第三联,财务核算;第四联,提单,提货人留存。提货的车到达仓库后,出示出库单据在库房人员协调下,按指定的货位、品种、数量搬运货物装到车上。保管人员做好出库质量管理,严防破损,做好数量记录,核实品种、数量和提单。

4、存货盘点。分公司财务部每月底要协同库管员对库存商品进行一次盘点,对于盘盈、盘亏、毁损等要查明原因,上报股份公司财务部进行相应处理。

六、销售分公司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1、下属各销售分公司的财务人员在人事关系上属于股份公司总部,任何部门无权聘用和解聘财务人员。下属各销售分公司财务负责人由股份公司总部财务审计部经理提名,报股份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聘任或解聘。

2、下属各销售分公司核定财务人员的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由股份公司总部财务审计部统一管理和发放;财务人员为销售分公司办公或出差等而发生的费用由各销售分公司承担;财务人员的培训及其他相关费用由股份公司总部承担。

3、下属各销售分公司的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股份公司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在业务上接受股份公司总部财务审计部的指导;总部财务审计部对其财务活动进行定期审计和不定期专项核查,对于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公司总部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理,对于违返国家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下属各销售分公司的财务人员必须协助所在公司领导搞好经营管理,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财务信息,积极为分公司领导的经营决策出谋划策。

5、下属各销售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定期向总部财务审计部述职,在日常财务管理工作中要不断创新,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鼓励多提合理化建议。

6、股份公司总部将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考核,以此作为年终奖金和工资标准的考评依据。

七、岗位职责

分公司财务岗位责任制是一种管理制度,现关于分公司每个财务工作人员的职责、任务、权限、完成任务的标准作出明确的规定,根据分公司财务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优劣作为对财务人员的晋升、奖惩依据。

1、分公司财务经理的岗位职责

1.1在股份公司财务部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与股份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要随时检查各项制度在分公司的执行情况,发现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给予制止,并及时书面报告股份公司财务部.

1.2审核分公司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税务、会计法规及股份公司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经办人,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

1.3审核上报股份公司的财务资料,确保上报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准确性。编制分公司经营费用的预算,并就经营费用预算的执行差异进行分析,然后报分公司总经理及股份公司财务部。

1.4复核记账凭证、登记总账、核对明细账、编制会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按股份公司的要求审核分公司的会计报表,并在限期内寄回股份公司财务部。

1.5严格审核分公司物料收发凭证,坚持“现款现货、款到发货”的原则,对分公司的实物(包括库存商品、物料、固定资产等)与货币资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并核对账实是否相符。

1.6在坚持股份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积极地配合销售分公司总理推动分公司销售业务的提升,做好分公司总经理的参谋。

1.7做好分公司的物流、资金流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分布在分公司内、外的财产安全与完整。

1.8妥善保管、归档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协调好与当地税务部门的关系。

1.9按股份公司的规定管好、用好分公司的印章,并做好分公司签订的所有合同的审核、备案工作。

1.10协调好分公司的财务岗位工作,并组织好分公司财务每月的工作小结会,总结分公司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书面上报股份公司财务部。根据财务内控制度,安排好分公司节假、双休日财务人员的值班,坚持服务与监督并重的原则。

1.11按时完成股份公司财务部交付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同时以身作则组织与带好分公司财务队伍,将分公司财务工作做好。

2、分公司会计的岗位职责

2.1按照国家会计法规制度和股份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明细账(不包括现金日记账与银行日记账)和结账、对账,做到账务处理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对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应拒绝编制记账凭证并及时报告分公司财务经理。

2.2登记好有关备查账簿;定期和不定期对账,使账账、账实相符。

2.3与库管员共同验收分公司物料入库,并填制入库凭证。

2.4根据有关资料编制会计报表的附表。

2.5月初装订分公司上月的记账凭证、物料收发凭证并归档(财务资料归档管理)。

2.6负责税务申报及税控系统的维护。

2.7按时完成分公司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3、分公司出纳的岗位职责

3.1严格、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现金管理的制度。

3.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的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货款,不能白条抵押现金,坚持货款现金与费用现金分管的原则。必须是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

3.3严格执行支票管理制度,使用支票必须经分公司总经理、财务经理两人签同意后方可开出。出纳员办理每一笔收付款业务的依据,必须根据会计(财务经理)编制的,并经审核无误的凭证。

3.4建立、建全现金、银行存款的各种账目,出纳员每办理一笔收付款业务前,必须坚持复核每一笔收付款凭证所反映的经济内容和金额,对不完整、不合法的凭证应拒绝付款,并及时向分公司财务经理或股份公司财务审计部反映。

3.5月末分公司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要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上的余额相符。对未达账款要及时查询,并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3.6为了确保安全,分公司向银行提取或存入现金时,应由分公司财务经理配备人员同行,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同时保险柜密码严格保密,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不得交给他人。

3.7不得将出纳工作随意交代他人代管,如确有原因离岗时,必须由分公司财务经理指派他人代管,而且交接手续双方必须清楚。

3.8出纳员使用的各种印章,如支票印鉴、“现金收讫”、“现金付讫”、“银行收讫”、“银行付讫”等都要妥善保管。为了分清责任,支票印鉴必须坚持分管的原则。任何时侯都不能一个人保管和使用支票的所有印鉴。

3.9加强有价证券的管理,有价证券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并设立备查账,保护有价证券安全、完整不受损(要转回股份公司的必须及时办理手续转回)。

3.10出纳人员不能兼任会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的账簿登记工作。

3.11按时完成分公司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注:销售分公司未设会计岗位的,由财务经理兼任会计工作岗位。

八、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为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公司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税务申报资料、会计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与经营管理有关的其它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等各种会计资料。

3、会计档案的保存。

财务部应有专人负责保存会计档案,定期将财务部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装订后按顺序立卷登记。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具体和保管年限详见本制度第七条。

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经部门经理审查,股份公司财务部批准,并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应由股份公司财务审计部有关人员共同参加,并在销毁单上签名或盖章。

4、会计档案的借用。

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公司内各单位若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证明,经财务经理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务经理同意后,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室外复印时,必须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并限期归还。

5、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会计档案需要转交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6、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分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

7、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一)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15年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5年

(二)会计帐簿类:

(1)、日记帐15年

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25年

(2)、明细帐、总帐、辅助帐15年

(3)、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固定资产卡片及清单保管5年

(三)会计报表类:

(1)、主要财务指标报表(包括文字分析)3年

(2)、月、季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5年

(3)、年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永久

(四)其他类:

(1)、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永久

(2)、财务成本计划3年

(3)、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永久

银行管库员工作总结篇(9)

1.1、现金科目设两个子目---货款户和费用户,具体核算见第二章。

1.2、出纳应保证库存现金的日清日结,月末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以保证银行日记账账实相符。货款现金必须送存银行,不准坐支。

1.3、库存现金定额核定为5000元,如有多余费用现金应该及时送存银行,保证现金安全。

1.4、 会计 应定期、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监盘,每月至少监盘三次,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审核出纳编制的“银行余额调整表”,对未达事项进行落实。

2、银行存款管理

2.1、销售分公司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各销售分公司必须开设收支两个银行账户,即货款户和费用户;账户资料交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货款账户只收不支,所有货款回笼到该账户;费用账户用于销售分公司的各项费用、税金等支出结算。

2.2、新开账户。销售分公司不得随意开设银行账户,若因业务需要而必须开设新的银行账户,需报告股份公司财务部同意。银行账户要及时进行清理,对于用途不大的银行账户要及时消户,并报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

2.3、回款。对于销售回款要及时汇入总部银行账户,销售分公司的货款账户余额达到2万元时,或货款停留达一周以上,必须即时汇入股份公司总部指定账户,每月25号前必须把所有货款账户的余额汇入总部账户。

2.4、费用账户。销售分公司的费用开支等所需资金由股份公司财务部根据月度预算下拨至各分公司的支出账户,具体办法详见《费用管理制度》。

2.5、支票管理。凡不能用现金收付款的各项业务,一律应通过银行转帐进行结算。

(1)公司支票的购买由出纳员负责,并填写支票备查簿,支票备查簿由销售公司财务经理保管。

(2)空白支票由出纳员负责保管,签发支票所需的财务章由财务经理保管,人名章由出纳保管。

(3)现金支票只能由出纳员从银行提取现金时使用,公司与其他单位之间金额在结算起点以上的 经济 业务往来,一律使用转帐支票。

(4)各部门或个人因工作需要领用支票时,应填制规定的借款单,由部门经理和财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并报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人员签发。借款人应在支票领用之日起,十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其程序与现金支出报销程序一样。支票领用人应妥善保管已签发的支票,如有丢失应立即通知财务部门并对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5)出纳员不得签发不确定的日期的支票,不得签发任何种类的空白支票,当付款金额无法确定时,可签发限额转帐支票,并写明用途和收款单位。

(6)财务人员不得在支票签发前预先加盖签发支票的印章,签发支票时必须按编号序顺使用,对签错的支票或退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起保管。

(7)应及时登记支票登记簿,与银行及时核对存款余额。

3、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规定

3.1分公司收取银行承兑汇票必须经股份公司财务部(书面报告)才能收取,严禁收取省辖的银行承兑汇票及注有“不得转让”字样的银行承兑汇票。

3.2银行承兑汇票的票面要素必须齐全:日期大写;金额大、小写要一至;并必须有银行的“汇票专用章”的钢印或红印( 目前 只有农行为钢印,其他银行均为红印)。银行承兑汇票下面左边“承兑申请人盖章”处必须由承兑汇票申请单位(即出票单位)盖上预留银行印签,出票人的全称与出票人签章的财务专用章必须完全一致,一字不漏,收款人的全称、账号、开户行必须核对无误。

3.3银行承汇票的出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A、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B、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C、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3.4银行承兑汇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即其出票日期与到期日不得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但不能多出一天)。转账背书回股份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必须取得连续背书,第一背书人必须同票面收款人全称完全一致,一字不漏;第二背书人同第一背书人相同,依次前后衔接,最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票据的最后持票人。

3.5信用社无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资格,因此信用社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为无效银行承兑汇票。各分公司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必须在当地向开票银行查询确认其为有效的银行承兑汇票,并确信开票银行到期有能力付款(支行级的银行),才能发货。

3.6分公司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除了通过分公司开户行向开票银行查询外,还必须带银行承兑汇票到分公司开户行找银行票据的专业人士辨别银行承兑汇票的真实性及有效性。如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是同城银行开出的,要求财务经理亲自到出票行落实该票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7分公司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分公司为收款人(或被背书人),且必须在收取银行承兑汇票的二个工作日内将所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寄回股份公司财务审计部。在背书栏盖分公司银行印鉴章的同时,必须注明被背书人的全称,以免银行承兑汇票遗失给总公司造成损失,如在背书栏内盖章,而没有注明被背书人的全称,如果该银行承兑汇票遗失,任何单位或个人即可将该银行承兑汇票送往银行解付或贴现。

4、借支制度。公司人员借支应该根据需要核定额度,填写借支单,由财务经理和销售分公司经理审批。上一笔借支未清账,不得再次借支。公司员工出差借时需附经审批后的《出差申报单》。

5、关于严禁非授权人员向经销商(客户)收(借)取“钱、物”的规定

为防范风险,防止经济纠纷,现就关于禁止分公司员工到经销商(客户)处借款、借货事宜规定如下:

1、股份公司严厉禁止销售分公司任何人员到公司的任何经销商(客户)处借款、借货;禁止业务人员为任何经销商(客户)带款、带货。

2、销售分公司财务经理要负责给与分公司有往来关系的每一个经销商法人发一份书面函件(一式二份并盖公司财务章,由分公司总经理签发,经销商法人签章确认后,分公司财务部回收一份存档备查,经销商自留一份),明确股份公司严禁业务员到经销商(客户)处借款、借货及其他任何经手钱、物的事情。

二、往来账管理制度

1、应收账款的管理

为了进一步规范销售,减少经营风险,保证公司的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在减少呆账、坏账,对销售分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作出如下的规定:

1.1公司的产品销售规定是:“现款现货、款到发货”的原则,所以原则上销售分公司月末不允许有应收货款余额。

1.2各销售分公司原则上不允许赊销,对确需赊销的,应先向股份公司财务部提出书面报告,报告中必须要说明出现应收账款单位的资信状况(包括其经营资格、资信状况及经营能力等)并有分公司总经理、财务经理签署意见,报告经股份公司财务部、销售总监、总经理审批,且该应收账款的期限不能超过一个月。对应收账款超过一个月的单位,分公司必须及时书面报告股份公司财务部并采取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解决。

1.3有应收账款的分公司财务经理每月应编报“应收账款账龄 分析 明细表”对分公司的对外应收账款作详细的分析,不得只报余额不作账龄分析。每月末都必须与经销商对账,并获得经销假商签字、盖章的确认书。

1.4销售分公司不得以“应收账款”来调节销售额,任何虚增虚减“应收账款”发生额、人为提高或降低销售业绩的做法,均属做假账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出将按违反财经纪律从严处理分公司总经理和财务经理,分公司必须要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坚决杜绝呆、坏账的发生,特别是分公司财务经理,绝不能做假账,否则,股份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直至免职。

2、内部往来管理

内部往来科目核算分公司与股份公司货款、费用等经济业务往来的结算,各销售分公司之间不能有任何往来挂账。

2.1、本科目按单位设置明细科目:

2.1.1 当收到大连分公司开具的税票时,按税票上的价款借记“库存商品”,按税票上的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税票总额贷记“内部往来”。当分公司把货款划回股份公司总部时,借记“内部往来”,贷记“银行存款—货款户”。 2.2、为了保证股份公司与大连分公司、各销售分公司的往来账项清楚准确,有据可查,所有往来账项均需使用有编号的一式三联的《转账通知单》,《转账通知单》由经济业务发生的单位填写,并送交双方同时入账。内部往来业务必须每月核对,根据总公司的对账单编制一式两份的《内部往来调节表》,双方各执一份存档备查,调节项目只允许是时间差的调节,并要及时查明原因给予调整。

三、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1、会计政策:固定资产的入账原则及折旧政策详见会计政策部分;低值易耗品的会计政策详见会计政策部分。

2、管理部门:销售分公司的固定资产由分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固定资产取得后,即由财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标签;低值易耗品由仓库保管。

3、移交:对于固定资产应按所列使用部门详细列清册办理移交。低值易耗品的领用按照库存商品出库程序审批后领用。

5、盘点:销售分公司固定资产应由财务部门会同使用部门每年盘点一次。另外应该于每季度就固定资产的项目中根据登记卡册,每一类别至少抽点十项,盘点后应填造“盘点表“一式三份注明盈亏原因,一份自存,一份报分公司总经理,一份送股份公司总部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对于盘盈或盘亏除应专门说明原因报股份公司总部财务部,根据盘盈盘亏原因做出相应处理。

6、购置审批程序及相关手续:销售分公司无权购置任何固定资产,若需购置,必须向股份公司财务部在月度预算中列出预算,并专项报告,经股份公司总经理和相关权力部门批准后购置。低值易耗品在月度预算中申请,在物料消耗中列支。

7、保险: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要求办理财产保险。

8、费用承担:固定资产折旧及其他使用费由分公司承担。

四、发票管理制度

为加强各销售公司购、销货发票的管理,制订本制度。

1、对外销售开具发票的规定

1.1、各销售分公司根据税法等有关规定,由分公司财务经理或会计专人办理发票的领购、开具和保管业务。

1.2、发票上的客户名称,要依据客户在税务部门注册登记单位全称为准,不得写错别字,不得写单位简称;客户为 自然 人的,要如实填写姓名。

1.3、已开具的发票,须有经办人按发票全部联次一次性签字,经办人是客户的,还需注明客户的身份证号码,然后由业务员签字确认,或附该客户的单位介绍信,随同发票记账联交财务部门办理入账或归档管理。

1.4、发票由业务员亲自送达的,须向对方索取签收证明,并有收到人签字和单位盖章,该证明要及时送交公司财务部门,附发票记账联后入账。

1.5、所有对外出具的发票,均得经办人在发票登记簿上签字登记。

1.6、凡是已实现销售,客户未索取发票的,必须开具普通发票附于记账凭证后,并计提销项税,客户联单独由会计保管,并在发票登记簿登记。

1.7、对于赊销的,除经特殊审批外,欠款未收回前,不能将发票出具给客户。

2、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规定

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除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执行外,还要遵守以下规定:

2.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对象仅限于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公司,对一般纳税人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须提供该单位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在税务机关备案的单位电话号码,开户银行名称和银行账号。

2.3、公司具体经办业务员依据财务开具的收款收据,或对方的收货单据,或收回的普通发票等,按税务登记证上的单位名称,编制开票申请单(开票申请单附后),要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 计算 准确;由对方的具体经办人员来办的,应由来人签字并填写其身份证号码,公司业务人员签字确认后,送公司经理审批,然后由财务经理审批,审核无误后的开票申请单才能开票,开票申请单和发票记账联一同作为记账凭证附件。

2.4、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定要具体经办人员全部联次一次性签字,不得遗漏。

2.5、开票申请单要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入账。

2.6、对于增值税发票上的记载事项有变动的,客户要及时提供变更证明,以利业务结算;变更证明要即及时作附件入账或归档管理。

2.7、退货发票的处理:对于批准的退货,将已开具给客户的兰字销售发票联及抵扣联(购货方未作账务处理或原未交给客户的发票联及抵扣联)或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销售退回及折让证明单》(购货方已作账务处理),粘附在红字发票存根联后,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依据,并按照退回单据开具相应的红字发票(附红字记账联外,其他联次均不得撕下),编制通用记账凭证,并在红字发票存根联注明原兰字发票及红字发票的记账联存放地点。

3、接受发票的管理规定

3.1、接受发票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违反发票管理的处罚》的条款进行审核。

3.2、接受的发票要依实际交易的金额为准,票面要整洁,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盖章清晰,手续齐备,计算准确,并与所附的其他资料相符。

3.3、交易合同或协议的单位名称要与关于该单位的往来款项的单位名称,及提供发票的单位名称相一致;如果名称等记载事项发生变更,对方一定要提供变更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作附件入账或存档备查。

3.4、对于接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参照以上规定审核外,应先到税务机关及时办理认证手续,然后再办理业务结算手续;

3.5、接受发票要根据业务的性质和实际情况索取具有抵扣作用的发票,以降低成本、费用;对无法提供具有抵扣作用的发票或无资格提供该类发票的单位,可以让其提供无抵扣作用的发票,但要以扣除税额后的金额结算。

3.6、业务人员取得符合抵扣条件的增值税发票后,应及时办理实物入库、票据入账手续,不得拖延,暂时无法完成货物品质鉴定的,可先办理入库、入账手续,但须通知财务部门暂不作为付款依据。

3.7、运输行业专用发票。列支装卸运输费必须取得“运输行业专用发票”,“运输行业专用发票”是指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各类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货物业的发票和定额发票不予抵扣。合规的运输发票,按照结算金额的7%的抵扣率计算进项税额(或根据税务局要求进行调整),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3.8、无法按规定取得合法发票的,应向当地税务局要求代开发票,并征询当地税局抵扣应当具备的条件,全项详细填写。

4、违反公司发票管理规定的处罚 共2页: 1

论文出处(作者): 五、存货管理制度

1、分公司要货申请

1.1分公司的库存管理应坚持“库存合理、加快周转”的原则,尽可能降低库存风险。

1.2分公司在要货时须根据销售计划,结合实际需求,合理安排订货次数及数量,在合理库存内保证销售的需要。

1.3根据上述要求,分公司计划员要填好《要货申请表》,《要货申请表》经分公司财务经理审核、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并通过传真给大连分公司销售部,经销售部和财务部审核无误后,办理发货程序。

2、存货入库流程。首先由申请人填写入库申请单,入库单至少有下列 内容 :

产品品种 货位号 数量( ) 单价 金额(元) 备注

申请人持填写好的入库单,填写好由检验员(或库管员)检验后签字,并由库管员核实入库数量登记。入库单至少一式四份,第一联、存根,第二联、库房留存,第三联、财务核算,第四联、申请人留存。入库时要求严把质量关,做好各项记录,以备查用。财务部门根据入库单财务核算联和其他相关单据入账。

3、存货出库流程。存货出库的方式主要有3种:客户自提、委托发货和公司送货。第一种:客户自提。是客户自己派人或派车来公司的库房来提货;第二种:委托发货;第三种:公司派自己的货车,给客户送货。无论采用哪种出货的方式,都要填写出库单。出库单(或销售单)至少有下列内容:发货单位、发货时间、出库品种、出库数量、金额、出库方式选择、结算方式、提货人签字、成品库主管签字。如下表:

发货单位: 出库日期

产品品种 产品数量 金额 备注 运费结算方式 1、公司代垫运费 2、货到付款

出库单(或销售单)也是一式四份:第一联,存根;第二联,成品库留存;第三联,财务核算;第四联,提单,提货人留存。提货的车到达仓库后,出示出库单据在库房人员协调下,按指定的货位、品种、数量搬运货物装到车上。保管人员做好出库质量管理,严防破损,做好数量记录,核实品种、数量和提单。

4、存货盘点。分公司财务部每月底要协同库管员对库存商品进行一次盘点,对于盘盈、盘亏、毁损等要查明原因,上报股份公司财务部进行相应处理。

六、销售分公司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1、下属各销售分公司的财务人员在人事关系上属于股份公司总部,任何部门无权聘用和解聘财务人员。下属各销售分公司财务负责人由股份公司总部财务审计部经理提名,报股份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聘任或解聘。

2、下属各销售分公司核定财务人员的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由股份公司总部财务审计部统一管理和发放;财务人员为销售分公司办公或出差等而发生的费用由各销售分公司承担;财务人员的培训及其他相关费用由股份公司总部承担。

3、下属各销售分公司的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股份公司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在业务上接受股份公司总部财务审计部的指导;总部财务审计部对其财务活动进行定期审计和不定期专项核查,对于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公司总部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理,对于违返国家 法律 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下属各销售分公司的财务人员必须协助所在公司领导搞好经营管理,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财务信息,积极为分公司领导的经营决策出谋划策。

5、下属各销售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定期向总部财务审计部述职,在日常财务管理工作中要不断创新,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鼓励多提合理化建议。

6、股份公司总部将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考核,以此作为年终奖金和工资标准的考评依据。

七、岗位职责

分公司财务岗位责任制是一种管理制度,现关于分公司每个财务工作人员的职责、任务、权限、完成任务的标准作出明确的规定,根据分公司财务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优劣作为对财务人员的晋升、奖惩依据。

1、分公司财务经理的岗位职责

1.1在股份公司财务部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与股份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要随时检查各项制度在分公司的执行情况,发现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给予制止,并及时书面报告股份公司财务部.

1.2审核分公司的 会计 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税务、会计法规及股份公司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经办人,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

1.3审核上报股份公司的财务资料,确保上报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准确性。编制分公司经营费用的预算,并就经营费用预算的执行差异进行 分析 ,然后报分公司总经理及股份公司财务部。

1.4复核记账凭证、登记总账、核对明细账、编制会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按股份公司的要求审核分公司的会计报表,并在限期内寄回股份公司财务部。

1.5严格审核分公司物料收发凭证,坚持“现款现货、款到发货”的原则,对分公司的实物(包括库存商品、物料、固定资产等)与货币资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并核对账实是否相符。

1.6在坚持股份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积极地配合销售分公司总理推动分公司销售业务的提升,做好分公司总经理的参谋。

1.7做好分公司的物流、资金流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分布在分公司内、外的财产安全与完整。

1.8妥善保管、归档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协调好与当地税务部门的关系。

1.9按股份公司的规定管好、用好分公司的印章,并做好分公司签订的所有合同的审核、备案工作。

1.10协调好分公司的财务岗位工作,并组织好分公司财务每月的工作小结会, 总结 分公司财务工作中存在的 问题 和不足,并书面上报股份公司财务部。根据财务内控制度,安排好分公司节假、双休日财务人员的值班,坚持服务与监督并重的原则。

1.11按时完成股份公司财务部交付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同时以身作则组织与带好分公司财务队伍,将分公司财务工作做好。

2、分公司会计的岗位职责

2.1按照国家会计法规制度和股份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明细账(不包括现金日记账与银行日记账)和结账、对账,做到账务处理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对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应拒绝编制记账凭证并及时报告分公司财务经理。

2.2登记好有关备查账簿;定期和不定期对账,使账账、账实相符。

2.3与库管员共同验收分公司物料入库,并填制入库凭证。

2.4根据有关资料编制会计报表的附表。

2.5月初装订分公司上月的记账凭证、物料收发凭证并归档(财务资料归档管理)。

2.6负责税务申报及税控系统的维护。

2.7按时完成分公司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3、分公司出纳的岗位职责

3.1严格、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现金管理的制度。

3.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的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货款,不能白条抵押现金,坚持货款现金与费用现金分管的原则。必须是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

3.3严格执行支票管理制度,使用支票必须经分公司总经理、财务经理两人签同意后方可开出。出纳员办理每一笔收付款业务的依据,必须根据会计(财务经理)编制的,并经审核无误的凭证。

3.4建立、建全现金、银行存款的各种账目,出纳员每办理一笔收付款业务前,必须坚持复核每一笔收付款凭证所反映的 经济 内容和金额,对不完整、不合法的凭证应拒绝付款,并及时向分公司财务经理或股份公司财务审计部反映。

3.5月末分公司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要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上的余额相符。对未达账款要及时查询,并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3.6为了确保安全,分公司向银行提取或存入现金时,应由分公司财务经理配备人员同行,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同时保险柜密码严格保密,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不得交给他人。

3.7不得将出纳工作随意交代他人代管,如确有原因离岗时,必须由分公司财务经理指派他人代管,而且交接手续双方必须清楚。

3.8出纳员使用的各种印章,如支票印鉴、“现金收讫”、“现金付讫”、“银行收讫”、“银行付讫”等都要妥善保管。为了分清责任,支票印鉴必须坚持分管的原则。任何时侯都不能一个人保管和使用支票的所有印鉴。

3.9加强有价证券的管理,有价证券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并设立备查账,保护有价证券安全、完整不受损(要转回股份公司的必须及时办理手续转回)。

3.10出纳人员不能兼任会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的账簿登记工作。

3.11按时完成分公司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注:销售分公司未设会计岗位的,由财务经理兼任会计工作岗位。

八、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为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公司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税务申报资料、会计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与经营管理有关的其它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等各种会计资料。

3、会计档案的保存。

财务部应有专人负责保存会计档案,定期将财务部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装订后按顺序立卷登记。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具体和保管年限详见本制度第七条。

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经部门经理审查,股份公司财务部批准,并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应由股份公司财务审计部有关人员共同参加,并在销毁单上签名或盖章。

4、会计档案的借用。

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公司内各单位若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证明,经财务经理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务经理同意后,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室外复印时,必须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并限期归还。

5、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会计档案需要转交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6、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分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

7、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一)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 15年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 5年

(二)会计帐簿类:

(1)、日记帐 15年

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25年

(2)、明细帐、总帐、辅助帐 15年

(3)、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固定资产卡片及清单保管 5年

(三)会计报表类:

(1)、主要财务指标报表(包括文字分析) 3年

(2)、月、季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 5年

(3)、年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 永久

(四)其他类:

(1)、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 永久

(2)、财务成本计划 3年

(3)、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 永久

九、 附则

银行管库员工作总结篇(10)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金融业特别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建立了统一的会计核算体制,为其业务管理和数据采集提供了重要保障。而作为国家宏观调控和决策部门的人民银行,其会计核算仍处于相对分散、条块分割的状况,这不仅不利于人民银行金融服务水平的提高,而且影响中央银行职能的有效发挥。

一、当前基层人民银行会计核算业务现状

目前,基层人民银行会计核算业务主要分散在会计财务部门、营业部门、国库部门和货币金银部门,各部门的会计核算依托不同的核算系统处理,呈现出各自为政、自成体系的格局。近年来,随着支付系统以及核算系统建设的快速推进,各部门的会计核算内容和方式均发生了较大变化,由此引发的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和业务量之间的矛盾也日益突出。

(一)岗位设置情况

中心支行营业室一般设有10个岗位。其中ABS核算系统岗位为9个,分别为网点柜主管、录入(接柜)、复核;联行柜主管、记账、复核;综合柜主管、录入和复核。国库部门一般设有12个岗位,主要负责国库会计核算与管理、国库监管、国库统计与分析、国债管理、国库综合管理等。其中,核算岗位为6个,包括录入岗、复核岗、重要要素审核岗、系统管理岗、会计主管岗、国库部门负责人岗。货币发行部门一般设有记账、复核和主管3个会计岗位,主要负责对货币投放、回笼、发行基金调拨等业务进行核算与记载。

由以上岗位设置情况可以看出,各部门会计核算岗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工作性质相似、工作内容相通等特点,如每个业务部门都设置了主管、记账、复核等基本岗位。另外,我们还可以看出,会计核算岗位设置过多、过细,造成岗位人员较多,人力资源浪费。

(二)业务量情况

随着大小额支付系统的上线运行以及各商业银行行内系统的建设,通过人民银行营业部门办理的业务范围和种类都在不断地减少,营业部会计核算总业务量呈现逐渐下降趋势,人均业务量偏小,营业室每日人均办理业务不超过20笔。伴随TCBS系统的推广、财政集中支付系统和一票多费系统的使用、同城清算的取消以及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系统的运行,国库会计业务核算的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传统的手工操作(税票的手工录入、复核等操作)业务量在逐步减少,采用电子数据传输形式完成的核算业务量逐渐增加,对人员数量的需求逐年下降。发行会计业务量近几年来基本持平,这主要是因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取款以及发行基金调拨的频率变动较小。

二、会计核算业务整合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必要性

1.人员岗位设置过多与业务量少的矛盾突出,人力资源浪费现象严重,亟需优化会计核算岗位。目前各部门的会计核算依托不同的核算系统处理,而各系统要求设置的岗位较多、分工极为明细,造成岗位设置与人均业务量之间矛盾突出。如支票影像交换系统要求至少设置两个操作员岗和一个主管岗,但系统自上线至今发生的业务屈指可数。若按现行规定配足人员,就会形成人多事少的现象;若不按规定配备人员,兼岗现象严重,则内控制度不能有效执行,操作风险增加。

2.业务系统独立分散与会计核算资源共享需求的矛盾凸显,会计信息获取成本过高,亟需整合会计核算系统。会计、国库和发行等几个部门实行相互独立的会计核算,各部门系统自成体系,兼容性比较差,多套业务数据各自流通,信息不能共享,难以形成直观简明的信息资源,且信息采集传输中存在风险。如:会计部门编制会计报表,需要从ABS、TBS等导出数据,再通过会计报表管理系统进行汇总才能完成,不仅存在数据传输中的风险,增加了部门之间的协调成本、会计部门的并表成本,而且也只能提供月度报表和年度报表,无法随时提供准确、翔实的会计信息供领导决策参考。

3.会计管理“纵向集中”与“横向分散”的矛盾存在,“大会计”管理职能缺位,亟需构建统一的会计核算体系。“纵向集中”指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主体已不完全对应于行政机构,各级机构层层核算的状况已改变,并更趋于集中。“横向分散”是指在同一级机构中,会计核算分散于会计营业、国库、发行等部门。会计核算“四集中”启动了会计核算“纵向集中”的步伐,而于2011年8月上线运行的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简称ACS)使“纵向集中”的程度愈加深入。相比之下,会计核算“横向分散”的状态显得不合时宜,虽然各级会计部门是本行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对全行会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但随着会计财务部门职责的日益增多,其已经很难有精力开展对营业网点和后督会计核算业务的监督指导,会计管理更多依赖于部门内部的自觉性,在实际工作中,会计财务部门和各业务部门必然存在一定的管理职能重复,进而造成会计部门管理地位不明确、缺乏管理权威,难以真正行使“大会计”管理职能。

4.繁琐的业务流程与提高工作效率的矛盾显现,业务流程设计不合理,亟需改变现行会计制度。一是业务处理岗位设置过多,流程过长,人员分工太细,导致一笔业务要在部门内部流转数个环节才能办理完毕,大大影响了工作效率。如:一笔业务从网点柜发起,经过录入、复核,再到联行录入复核,最后至综合柜轧账、登账,需经过7-8个岗位处理,业务流程繁琐、耗时耗力。二是各会计核算系统相互分割,信息资源不能共享,导致有的业务要流转多个部门才能办结,严重影响了人民银行的金融服务水平和服务形象。如:货币发生现金提取,先由营业室网点柜录入员核实商业银行支票真伪和库存量,然后由货币发行会计记账出库,待货币发行会计5010科目当天业务完成后,再与营业室的6010科目和3200科目进行手工对账,待对账成功后方能进行当天日结。

(二)可行性

1.相同的工作性质、风险特征以及人员素质要求为会计核算业务整合奠定了基础。首先,人民银行的营业部门、国库部门和货币金银部门业务核算均是会计核算工作,除核算对象和内容有所区别外,在工作方法、工作要求等方面具有较多共性,这使会计、国库和发行业务核算能够整合到一个部门办理。其次,人民银行会计、国库和发行核算具有相似的风险特征,主要是核算差错事故和资金安全,而将会计、国库、发行核算业务整合到一个部门,有利于加强核算业务管理,防止差错事故和案件发生。最后,由于会计、国库和发行核算业务的工作人员均是会计人员,具有会计专业工作能力,经过短期的培训后,均能够同时担任会计、国库和发行业务的核算工作,这为会计核算业务整合提供了人力资源保障。

2.国库会计监督管理职能的难以发挥为会计核算业务整合提供了动力。随着财税制度的改革以及国库自身业务的发展,国库部门的工作越来越繁重,人员极为紧张,国库部门只能将有限的人员摆放在日常会计核算岗位上,普遍存在“重核算,轻监管”现象,造成对商业银行经收处的国库业务和财税部门收纳支拨业务的国库监管不到位。实际上,国库业务的核算与监督是性质不同的工作,完全可以将两者分离,分离后,国库部门专门行使监督管理职能。这样既有利于加强对经收处和财税部门税款收纳报解的监督管理,又能够有效促进国库核算质量的提高。

3.发行业务会计核算的独特个性为发行会计核算业务整合铺平了道路。不同于人民银行其他部门的会计核算,货币发行会计核算并不具备完整意义上的会计核算功能。它实行双线核算,一方面,货币金银部门采用单式记账方法登记发行基金的收、发和结余情况,而发行基金的成本及其在运输、保管、投放、回笼以及销毁等业务活动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在各级行会计部门列支,货币发行会计核算并不涉及。因此,在现行发行会计核算体系下,发行会计实质上只是充当了会计出纳职能,主要负责现金管理,随时掌握现金收付的动态和发行库库存余额,保证发行基金的安全。另一方面,发行会计核算的调拨、发行、回笼和销毁等业务均在会计营业部门的发行基金往来和表外科目上同步核算与记载,发行会计核算实质上已构成基层人民银行会计核算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三、会计核算业务整合的思路及模式

总体思路:整合岗位,形成一个服务窗口;整合制度,形成一个标准流程;整合系统,形成一个操作平台。

模式:建立由会计部门、营业部和事后监督共同组成的大会计管理架构。会计部门的职能是检查和指导营业部和事后监督工作;营业部负责全行会计业务集中核算;事后监督负责全部会计核算业务监督和会计档案保管。

(一)整合岗位,形成一个服务窗口

整合会计核算部门,变分散核算为集中核算。将营业、国库、发行原有岗位重新整合,归入会计营业部门。借鉴商业银行系统模式,实行综合柜员制。设置前台柜员、后台柜员、会计主管、综合人员若干人。前台柜员主要负责各自主机,实行随机接柜制,谁接柜谁办结的原则,综合处理三类核算柜面业务,形成一站式服务窗口;后台柜员则负责对应复核前台业务并完成账务核算。各柜员按业务种类输入代码,进入不同的业务处理界面进行相关操作。这样可以大大减少会计岗位人员,将结余出来的会计人员充实到其他部门,最大限度减少人力资源浪费,统一人员的使用,提高核算效益。

(二)整合制度,形成一个标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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