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招投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01 16:23:03

电子招投标

电子招投标篇(1)

中图分类号:F407.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月初刚刚参加完我市一个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平台的培训,培训过程中我不仅感受到电子投标系统的方便之处,对于即将进行和普及的网上投标有所期待。

一、对于传统投标与电子投标的优劣,我认为:

1、大大节省了投标成本,并降低了纸张的浪费。传统投标所制作的标书都为纸质的打印版,除去标书制作过程中的更改所造成的浪费不算其中,整套标书按照各招标机构要求制作出来,需要大量的纸质证明材料,从打印、装订到最后的盖章、密封,所需要的纸张、人力、时间是不可小窥的。投标工作结束后,会留下大量的纸质投标文件。据统计,一棵二十岁的树可造3000张A4纸,而现在一般投标文件每本包含公司的相关证件、业绩复印件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3000页相当于一家公司的投标资料,也就是说,一个项目的招投标,大概要损耗掉最少3棵已经在地球上生长了20年的树,我们的地球还能有多少个20年?这种能源消耗仅仅是此类工作中的一个小环节,还有重复劳动的人力浪费等等,与现今所标榜的“低碳经济、绿色环保”概念完全相抵触。而且留下的这些投标文件涉及到大量的公司机密,给参加投标的企业带来了潜在的危险。电子投标只需要下载客户端,并在网上上传资料和投标文件,既节约了投标单位的成本,为地球节省了资源也确保了公司的机密性。

2、遵循了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传统模式的投标活动已使用多年,国内各招投标公司、采购中心、投标人已经实行的很熟练,配套管理制度也很完善,招标过程中的各种私下违规行为也越来越成熟。当前,一方面,我国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实行条块分割和监督管理合一的体制现状,很大程度上影响和阻碍了招标投标市场资源和信息公开透明、公平共享机制的形成。市场信息的不透明、不对称是导致目前招标投标活动中虚假信息、伪造证明、捏造诬告现象司空见惯的重要原因。因而现行的行政监督管理体制已经不能适应招标投标制度日益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发展要求;另一方面,招标人自律机制不健全,行政执法主体采用现场监督、书面报告和审批的传统监督管理方式,又无法对招标投标市场信息和审批事项达到全面、及时、准确地把握以及客观、公正、高效的处理。由此,既无法有效约束招标人违法违规行为,又限制了招标人依法自主履行正当的职责权利。

因此,由电子投标取代传统招投标是市场发展的趋势所在。推行电子招标投标可以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在行政管理体制外寻求解决上述二方面问题的有效途径,让招标投标信息流突破和迂回行政管理按层级、按部门分割的界限、壁垒,使招标投标各方主体最大限度地共享市场的资源和信息;同时,推行电子招标投标可以为转变和规范行政监督方式,加强社会监督,弱化审批管理,建立招标投标主体在信息公开透明的阳光下自主决策,自我运营,自觉守法的自我约束机制以及为建设社会诚信和防腐体系,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市场的开放度取决于社会的诚信度,社会的诚信度取决于社会的道德水准和法制化程度,而社会的道德水准和法制化程度又依赖于社会信息的透明度。所以,招标投标市场的一体化取决于招标投标信息的一体化,这是推行电子招标投标的根本理由和最重要的意义。

二、电子招投标推行面临的有关问题。

1、电子招标投标安全可靠性缺乏制度保障。

国内对于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的开发缺乏统一性,一个企业不可能只在一个地区进行投标工作,而如果一个地区一个平台,会大大增加企业的成本。而电子招投标系统没有一个具体的规范标准,参差不齐,在操作过程中,上传资料和机密的安全性是否可以被保障,纸质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文件出现不一致,以哪个为准,增加重复复核招标文件的工作,加大投标人的工作量,减弱了使用电子招投标模式的积极性。

2、招标投标系统信息和功能不能共享。

由于招标投标行政管理体制条块分割,各行业、地方的招标投标流程都有不同程度的差异,缺乏统一规划指导和协调,且信息技术没有统一标准,信息数据没有规范接口和交互共享的服务平台,造成目前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开发、运用功能和信息零打碎敲,相互隔离、断裂,既不完整配套,也不全面统一,无法实现电子招标投标全流程功能的协调整合和市场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也就无法充分发挥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整体的真正优势。

3、电子招标投标的行政监督不适应。

电子招标投标的网络化、无纸化特点要求行政监督方式也不同于传统纸质招标的现场监督和书面审批。然而,目前大部分行政监督部门尚未具备有效监督电子招标投标的网络监督接口、服务平台和与此相应的监督方式,对于推行和监督电子招标投标既缺乏必要的技术准备,又缺乏思想上足够的重视,并存在诸多不必要的疑虑。

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委托协会起草并准备联合有关部委共同印发《办法》和《规范》,希望以此保证全部或局部研发、运用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技术和数据标准规范、统一,功能全面、合法。将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要求与电子信息系统全面、规范地结合起来,对电子招标投标的“投标签字、送达时间、密封解密、开标方式、评标隔离”等一系列特定操作含义和要求作出明确规定,为电子招标投标每个环节提供必要的依据,并保证各个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互联、兼容、整合、易用、安全、可靠、协调运营。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应该充分运用电子信息技术最大限度地帮助招标人规范、便捷、高效地实现招标项目采购目标需求以及项目全过程信息化管理的全面对接要求,满足不同主体、不同层次、不同角度对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的信息和功能需求。系统既要充分保障招标信息及时、开放透明,也要依法保证投标、评标等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安全,严格设置电子文件的主体阅读、修改以及流程操作的权限和时间,并保证电子文件只能依据规定设置的权限和时间进行阅读及有痕迹的修改、且事后不可篡改、消毁、抵赖,可以提供追查证据。

电子招投标篇(2)

为了顺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要求,保持与国际招投标接轨,怎样才能满足国际所倡导的节能减排理念一直是相关专家所重点讨论的内容。而招标投标在建筑领域里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如果能够结合电子技术来进行招标投标,可以进一步的规范建筑领域当中的交易行为,使得交易更加的公平,同时能够保证招标人的经济利益最大化,可以使得建筑工程的质量得到保证,因此受到了很多招标人的青睐。那么下面我们就来具体讨论一下。

一 建筑工程运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必要性

由于科技的不断进步,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运用电子技术也成为了必然的发展趋势。不过这些年,此项系统在发展的过程中始终没有得到更好的完善,特别是对项目进行管理的时候,欠缺成熟的管理方案,这因此让建筑工程项目在招标投标期间遇到了不小的麻烦。所以,很多企业在发现了这些弊端以后,开始积极创建了许多有关电子招标投标的平台,而且利用网络评标的形式来进行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工作,并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而相信随着网络技术的进一步提高,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会完全的取代传统的招标投标形式,成为建筑行业普遍运用的招标投标方式。

而且网络技术和社会的发展,过去传统的招标投标模式已经很难满足目前建筑发展要求,特别是快速、准确的要求。而且,一些相关法律并不十分完善,因此在评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串标行为的界定一直存在灰色地带,给评标工作带来巨大难度,包括了耗时耗力等不良因素。而运用了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便可改变以上的难题:首先,招标投标人员有权利对整个招标过程实行监控全面提升了评标过程的效率,减轻了评标专家的工作量,将耗时耗力的脑力劳动改进为由计算机进行检查,避免了许多人为的不稳定影响,并最终化解了在招标投标期间由于评标时间短工作量容易导致人为错误的难题。极大提高了评标过程的准确率与速度,而更为重要的是,制止了在建筑工程的建设期间,腐败情况的出现。其次,可以很大程度的缩减招标投资的成本,从而能够为环保节能,并打造出一个环保型社会,最终实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做出贡献。

二 如何实现电子化招标投标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电子化招标投标越来越受到重视。而若想运用好电子化招标投标系统,则必须具备以下的条件:1、要建立一个能够为投标人提供服务的平台,而且这个平台要具备有关招标投标项目的信息档案以及评标管理等。2、电子签名是运用了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后所产生的一种新功能,这是此前传统的招标投标所不具备的。运用电子签名,可以把个人身份证和一些不宜公开的个人隐私进行加密,这样就可以确保招标投标的安全性。

三 有关具体应用的分析

3.1 建立科学的电子投标管理平台

想要把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合理的运用到建筑工程领域中来,就一定要通过切实可行的投标规定来实现。此外,要运用当今先进的技术手段来对电子招标投标进行监控,以防止出现问题。由此不难看出,若想让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能够顺利的完成,创建一个科学化的电子投标招标平台是最基本的前提。同时,创建电子招标平台,给社会上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也提供了很好的技术服务。而建筑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平台,能够最大程度的获取信息量,同时更新信息的速度也非常的快。更为重要的是,招标投标人员可以通过这样一个平台,能够及时的获取自己需要的信息,而且还可以实现信息的传输、分享等功能。

通过上述介绍我们能够了解到,创建科学合理的电子招标投标服务平台,是实现建筑工程公平交易的主要方式,而且还能够给招投标提供相关的项目支持,并将投标人的身份证明、个人隐私进行加密。同时,还可以实现信息共享与传输的功能。而创建此项服务平台,其最重要的宗旨在于依靠先进的电子手段,让建筑行业的招标投标业务得到最合理的调整。并且利用互联网进行招投标业务,还可以实现招标投标工作的公平性。

3.2 电子招投标系统在建筑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具体应用

由于我国这些年以来信息与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因此让电子投标招标的管理水平也处于明显的上升势头。若想在建筑工程领域当中合理的运用好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则一定要依照科学合理的相关规定。另外,还要通过先进的科学手段来加强对整个招标投标系统的管理。所以,在建立电子招标投标之前,要全面的了解招标投标的相关法律,并要将其和最先进的信息化系统完美的融合在一起,这样才能够给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创设出一个具有保障的理论依据,以此来保证电子投标招标系统的各个环节都具备一定的合理性。

通过上面的介绍我们能够了解,建筑工程项目运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能够让整个系统在运行期间可以得到安全的运行,并最终保证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不受到人为因素的干扰。同时,电子化投标招标系统有了网络技术的扶持,可以确保建筑项目的信息会得到最快的更新速度和可信度。而且投标人利用网络在线平台,还可以促进其专业化进程的加快。

结束语

网络技术的提高,使得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更加受到了建筑行业的追捧,它的好处在于能够让招标投标变的更加具有公平性和合理性。因此,相关工作者应该不断努力,积极探索,争取研究出一套更加科学合理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应用方案,以此让我国的招标投标技术迈向新的高度。

参考文献:

【1】 衣.某招标公司建设工程招投标现状及规范化研究【D】.吉林大学,2012(5).

电子招投标篇(3)

1.电子化招投标的概念

电子化招投标是指通过计算机、互联网等电子信息技术,依托网上招投标交易平台,以全程电子化、文件标准化、评标远程化、信用信息化和监管网络化为主要特征,由网上招投标交易平台、共享信息数据库、CA身份安全认证系统和标准招投标文件制作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招投标交易平台。

2.电子化招投标的意义

(1)投标信息保密,增加违规难度。各投标企业通过自身加密锁登录系统,通过网上下载招标公告、网上投标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上答疑、网上支付等功能的应用,可以实现隐身报名。系统也自动对报名情况进行屏蔽。这样,报名投标人信息在投标截止前处于高度保密状态,使意图围标串标者,因难以掌握彼此相关信息,而无从串通投标。

(2)文件模板规范,避免量体裁衣。采用专用的标书制作软件,使文件编制更加规范、统一,便于阅读、审查,同时也防止了招标人或机构设置倾向于“意中人”的条款,逃避监管,排斥潜在投标人,从而打破了招投标人之间的利益链。

(3)操作过程留痕,强化节点监控。系统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完整记载,将所有资料完整留存,通过监控点的设置,对违规操作实时预警、及时纠正,方便了招投标监管部门、纪检部门对招投标活动的实时监控和后续检查,保证招投标监管适时准确、全面到位。同时,科学合理地固化相应办事流程,特别是对政府投资项目,可以规范办事程序,强化监督管理。

(4)人为因素降低,减少行贿行为。推行全程电子化,使得评委、招标人、机构等人员对招标结果,人为因素影响大大降低,减少了投标企业行贿的冲动,降低当事人的腐败风险。通过网上办公,按照统一的办事程序、规则、实现和工作标准,隔开了有审查权和决定权的监管工作人员的直接接触,提高了监管的透明度,有效防止腐败的发生。

二、目前电子化招投标现状及问题

1.电子招标投标安全可靠性缺乏制度保障。由于电子招投标系统研发运用缺乏统一的协调、指导、管理办法以及技术标准,大多数电子招投标系统属于自行研发,自己使用,各搞一套,自成一体。电子招投标的操作流程、权限、时效、责任以及主体身份识别与签名、信息的保密安全、资料存档等一系列特定问题的界定缺乏相关配套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

2.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开发由于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各地区各搞一套,互不协调兼容,且造成各系统使用者需要重复购买有关的技术服务,重复浪费资源去配套对接各个不同的系统和管理平台;招标投标运用电子信息而产生的一系列特定问题又缺乏操作和处理的依据;系统设计的招标投标流程是否合法,能否有效堵住招标投标活动的“后门”,以及主体身份识别与签名、信息的保密安全等既无权威机构鉴定认证,更缺乏相关制度保障。由此造成现有的一系列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均存在“拆迁重建”的巨大潜在风险

3.招标投标系统信息和功能不能共享。由于各地处于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开发和运用初期,又被招标投标行政管理体制条块分割,缺乏统一规划指导和有效协调,造成目前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功能零打碎敲,且与各服务管理平台信息技术没有统一标准,信息数据没有规范接口和共享服务平台,由此形成电子招标投标信息和功能相互隔离、断裂的孤岛,无法实现电子招标投标全流程功能的协调整合和市场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也就无法充分发挥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整体的真正优势。

4.网络问题威胁电子招投标安全。

网上电子招投标系统也是一种网络信息系统,同样具有与其他信息系统类似的安全隐患。由于电子招投标涉及到信息在网络环境中的传播和存储,容易受到黑客、病毒攻击,造成公文失密、信息被盗、被删除或被改写等严重后果,都可能给网上招投标业务带来很大的危害,影响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5.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电子化招标采购是一种高效、透明、环保的操作模式,但目前国内电子招投标面临法规不足和标准缺失的难题。 现有招投标业务法规缺乏对招投标电子化的支持。我国首部招投标法颁布实施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出现了很多不适应市场,约束不到招投标的法律空子,这就给招投标工作的相关人员腐败提供了可乘之机。

三、提高电子化招投标水平的对策

1.建立统一的电子化招投标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是为各类招标投标项目提供执行系统与服务管理,通过全程在线操作,实现招标、投标、评标、监督监察、信息与数据库管理等全部功能,并为健全招标投标社会监督机制,转变与规范行政监督方式提供全面、实时服务的信息交互平台。交易执行平台涵盖政府采购、工程招标、产权交易、土地交易业务模块,包括项目受理、网上报名、网上招投标、协议供货、电子辅助评标等功能。

2.建立完善的监管制度

(1)制定技术规范。制定《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将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要求与电子信息系统全面、规范地结合起来,对电子招标投标的“投标签字、送达时间、密封解密、开标方式、评标隔离”等一系列特定操作含义和要求作出明确规定,

(2)建立诚信制度。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提供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相关诚信资质凭证,要求招标人在受理投标人报名时严格审核把关,将失信企业拒之门外;

3.创新电子化招投标技术

(1)完善电子评标功能。要使电子评标系统真正推广并达到应用的效果,还必须确定电子标书的合法性。目前,电子评标系统进行数字证书签名与加密,保证数据不被与项目无关人员的修改与窥视,来维护投标人的利益,以此来维护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

(2)创新识别围标串标技术。开发建设工程自动评标软件。通过建立科学的评标模型,利用计算机快速的运算能力,在几秒内可以对几十万个数据项进行全面核算、分析和比较,从而筛选出最优的商务标,解决了标书数据量大和评标时间短这一长期困扰评标工作的突出矛盾,提高了评标的质量和效率。

(3)网上虚拟开标技术。利用网上开标标系统提供网上虚拟开标室,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登录虚拟开标室,以视频在线直播方式参与开标。投标人用自己的数字证书对自己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并将相关服务承诺及所有投标产品报价以只读方式让参与者看到。

(4)电子监察技术。监察部门的有效监督是源头预防腐败、规范招投标市场、确保公平公正的重要举措。监察部分是为相关管理部门监督项目流程合法、公平的接口,作为监察部门对招投标活动管理的一个窗口,可以对招投标机构进行的投标活动实施行政监督,用于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方案、审批流程进行核准,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备案监督。

4.建立完善的培训机制

举办电子化招投标交易平台专题培训,组织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招标机构等各方交易主体的人员参加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的教学模式,主要讲授电子化招投标信息平台功能、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业务流程、招标信息填报、招投标文件编制、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功能及有关管理制度等内容为帮助各交易主体尽快熟悉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平台的各项功能,

5.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建立政府对电子招投标的法律监管制度,通过立法明确监管的主体、对象、原则和程序。建立投标企特别是要建立信用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对评级的结果复审、评价制度。一是尽快出台《电子招投标法》。出台《电子招投标法》,完善电子化操作法规。对电子化招投标流程进行规范和统一,构建统一开放的电子化招投标市场。通过法律法规来保护企业信息,防止信息泄露,保持公平操作;四是对电子操作围标串标行为的形式、标准、处罚进行认定;五是对电子招投标监管部门职责作出规定,电子招投标应该由谁管,如何协作,如何处罚等等。二是出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通过建立一套完整技术规范制度,将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要求与电子信息技术全面、规范地结合起来,促进和保障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研发、运营及其全部或局部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规范和统一。

电子招投标是公共资源交易的的发展趋势,是解决招投标领域腐败问题的重要举措。通过不断完善电电子招投标法律法规、不断创新技术、不断强化监管力度,招投标电子化水平一定能够不断提高,为招投标事业加快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电子招投标篇(4)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2-0232-02

目前,在中国互联网基础设施水平逐步提升、企业上网环境改善等诸多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与电子商务相关的技术也日益更新,安全性、稳定性、扩展性都得到了很好的解决和发展。这使得电子招投标在管理制度和信息技术上具备了良好的条件。

一、合法安全实用的电子招投标对于招标采购的意义

1.有利于转变监管方式,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电子招投标以网络为载体进行平台化的业务操作,活动中各角色以统一的招投标平台为业务入口,其全过程都在公开的环境下进行,管理部门和监督人员只要在网络上查阅就可实现监管职能。同时,对于评标这一关键环节,监管部门通过计算机审查评标全过程,对各种数据参数直接对比审查,既方便又快捷准确,改变了传统的监管方式,为监管审查评标工作提供了详实的决策依据,有效防止了不正当竞争,保障招投标交易活动有序进行。

2.有利于更加透明,实现阳光交易。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其公告、公示、变更、评标结果等都要在网上,真正实现了信息披露的公开化、及时化。(1)信息公开,达到最大范围的告知,可以使更多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促进市场的竞争更趋充分;(2)信息传播及时,克服了杂志类媒体信息传播速度慢的问题;(3)施行电子招投标和计算机辅助评标,把开标过程和评标过程全部搬到网上进行,使该过程更加标准、程序更加公开化,有效防止暗箱操作和虚假招标等行为,从而增加了透明度,实现阳光交易。

3.有利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与传统的招投标方式相比,电子招投标的整个流程全都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可以节约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发送、邮寄、印刷等方面的支出,大幅度削减成本,缩减运作时间。同时,主管机关可以直接在网上对招标机构报送的文件进行及时的审批,有利于缩短项目周期,降低运作成本。电子招投标的无纸化办公模式和网络自身的便捷性,也为各行政主管部门后期档案管理节约了大量资金。

二、招投标电子化在实践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

随着互联网技术、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的融合和发展,特别是安全认证技术的发展,使得传统的招投标业务的电子化在技术层面上得到基本解决,但在实践中也还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

1.制度上的缺失导致招投标电子化的难以推进。(1)电子商务法律的不完善。随着互联网产业在中国的迅猛发展,围绕着信息、网状管理等方面相关制度和法规日趋完善。但以互联网开展电子商务的相关法规还存在明显的不足,极大地制约了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2)现有招投标业务法规缺乏对招投标电子化的支持。在现有的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等众多法规文件中,几乎没有对招投标电子化的相关规定。仅仅在招标公告通知中,规定和指定了网络媒体也是招标公告的重要媒体。通过这几年的实践,很多招标公告也没有按照通知要求在指定媒体上即时,有关部门缺乏监督的手段和处罚措施,难以有效实现招标信息的公开、透明原则。 (3)相关业务标准化工作滞后影响电子招投标业务的开展。 要实现电子招投标的高效能,需要具备一定的业务基础和标准。如要实现电子评标目标,就需要进行招标文件的标准化,就需要对评标专家进行培训和管理。目前,中国招标文件标准化工作还处于各自为战、相互封锁阶段,实现不了整个招投标行业资源共享的功效。

2.管理体制上的不足影响招投标电子化的实施进程。(1)政府主管部门在招投标电子化方面主导作用发挥不够。中国招投标电子化进展缓慢政府主管部门主导作用发挥不够是一个重要原因。国家每年也在规划实施高新科技计划和示范项目,但近十年来,政府在招投标行业投资推进电子化资金少得可怜,在政策方面的扶持也很少。其实,从投入产出角度来算,中国每年仅国家重大建设投资项目就有近10万个,投资总额10万亿之多,如果推广采用电子招投标系统来进行采购,保守估计节约国家投资几十亿,还可以防止和遏制公共采购领域腐败现象。(2)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制约招投标电子化的功效发挥。目前,中国公共采购领域存在着财政口和发改口两个综合主管部门,发改口下还存在着若干部级主管机构,各行业部门机构都建立了各自独立的管理办法,造成实际上各部门的管理机构分兵把口,各管一摊,不能形成管理合力。对推进招投标电子化、网络化看法不一,措施不同,势必影响电子集中采购与招标的进程。因此,加强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之间对推进招投标电子化、网络化的协调、组织、领导,是一个十分急迫的大问题。(3)监管不力、缺乏手段难以保证招投标行业的规范运作。目前,中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最大的隐患是市场监管缺失、手段陈旧,招投标行业一样存在这一问题。要实现“公开、公平、公正”三原则,通过电子化的手段建立集信息采集、动态监控、纠纷取证、效果评估主要功能于一体的中国招投标行业监管系统,是行之有效的办法。

三、推进招投标电子化的主要思路和对策

基于电子招投标是中国公共采购领域发展的必然趋势,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战略任务加以重视,切实加以科学规划、合理组织、示范推广、攻关难点,就显得十分重要。

1.专家库的建立为电子化评标奠定了基础。如果要实现专家网上评标,招标机构首先要在信息系统中建立一套完整的、准确的并且日常有人管理的专家库平台。(1)专家的信息要完整、准确,这包括专家的职称信息、等级信息、地域信息、联系方式、工作单位信息、在职信息、专业信息等。这些信息都将直接影响评委会的组建结果。(2)专家库要有一套标准的操作流程进行日常管理,这包括专家的入库审批流程、专家信息变更的审批流程、专家信息自助维护管理。

2.评委会组建电子化要利用建模方法实现。参与评标的评委会成员,应该是由信息系统从专家库随机抽取出来的结果。这样更加体现了招标机构对公平、公正的原则贯彻。要通过信息系统,建立一套或多套专家抽取的数学模型,借此实现专家的抽取逻辑。

3.电子化评标的程度取决于评标规则的制定。实现电子化评标,要支持定义多种评标规则。如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等规则。在综合评分法中评标规则在信息系统中设置的越细,评标电子化也就越彻底。不同的评标规则需要的信息也不同,需要考虑这些信息是否具备电子化的条件。如工程招标的评标,需要投标人针对工程量清单的明细报价信息,其商务评标更需要实现全自动的智能型评标。这需要电子化信息系统能够采集到足够多的信息数据。

4.彻底实现评标电子化必须具备CA签名功能。传统招标过程的评标,最终是评委在评标结果相关表格上进行手签字以体现评委会成员对评标结果责任的承担。在有些招标机构在执行评标时,如果评委缺席,甚至会替评委签字。这样一旦出现问题,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质疑,招标机构将承担无法推卸的责任。CA数字签名,实现了唯一确定身份,无法抵赖的技术,并且CA证书本身也具备无法复制的特性。借助CA数字签名技术,使评委会成员对评标结果的数字签名具有法律认可,并无法抵赖。信息系统还可以根据评委的数字签名,在CA信息库中找到该专家的个人信息资料等信息。

5.电子化评标必须实现评标表格和评标报告电子化、模版化。实现电子化评标,必须实现所有评标结果输出的表格、报告也均由信息系统以电子形式保存并提供输出接口。避免出现不规范、不标准的评标报告。对于实现评标结果表格及评标报告电子化,为了满足不同类型的招标会有不同格式的评标表格或评标报告,信息系统中需要设置相应的模版,予以选择性地输出。

四、结束语

电子化是招投标行业向前发展的战略制高点。投标人在家完成在线购标、投标、开标;评委可以在招标机构的组织下在不同地域完成在线评标。依靠电子信息系统、CA证书的加密解密及电子签名技术,彻底实现招投标全流程无纸化业务操作将不是梦想。我们深信,适当改革招投标行业的管理体制,健全完善招投标管理制度,中国招投标领域电子化的发展目标就一定能够及早实现。

参考文献:

[1]李建龙.阻碍招标采购电子化实现的“三大壁垒”[EB/OL].中国经济网,2009-04.

[2]马行健.电子招投标的安全隐患与解决方案[EB/OL].省略,2007.

电子招投标篇(5)

中图分类号:TU7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6-00-02

一、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中应用的意义和作用

在传统招投标平台中,由于存在人为因素而产生许多不确定性。尤其是在相关法律法规调整初期,新的法律条款和规范往往不能在招投标业务中得到及时有效地落实,不仅给参与招投标的企业带来潜在风险,也给行政监管部门增加了管理难度。而电子网络信息传播无边界的特点决定了招投标电子化对于实现招投标信息的充分公开,健全社会监督机制,转变政府监督方式,规范招投标行为的作用十分有效。在一个以网络技术为基础的电子招投标交易管理平台上开展招投标活动,能降低业务操作的难度,避免业务规范执行的偏差,减少招投标过程的风险。

1.使招投标工作更加公正、透明,促进公平竞争

公开招投标的交易方式,其制度化、规范化、公开化、竞争性的特点已经得到广泛认可。但也存在规章制度繁琐、流程复杂、招投标周期相对较长、运作成本较高等问题。而建立电子招投标交易管理平台,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答疑、中(评)标结果公示都必须在平台上及时,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寻租行为;同时,工程项目招标进程中的每个步骤都得以及时公开,便于招标人、投标人、招投标监管部门对整个招标过程的时效性和合法性进行有效监督和掌握,使得整个招投标工作更加公正、透明,提高招投标的参与度和竞争性。

2.有效提高招投标效率

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管理平台传输、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和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优化整个招投标工作的业务流程;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进行评标,大大提高评标专家的评标效率,从而缩短整个项目招投标的时间周期。

3.有效降低招投标成本

招标人(招标机构)通过编制电子招标文件并在平台上进行备案和,有效减少招标文件编制、备案和的材料成本、时间成本、人员成本和交通成本;投标人通过平台及时提供的招标信息,能方便地选择拟投标项目,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从平台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参与投标,有效减少投标文件编制、递交的材料成本、打印装订成本、交通成本和人员成本。据统计招投标书编制的直接成本降低30%~70%。

4.便于招投标交易资料的存档及查询

由于电子标书的文字和图形都是数字化的,当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结束后,可将已完项目进行在线数字归档,不需要存放大量纸质资料。方便招投标资料的快速存档,确保资料的长期有效保存,而且能有效利用历史数据,同时通过全文数据提取,有利于对已存档的数据再次加工利用。

5.促进招投标各方主体的规范化管理

在电子招投标交易管理平台上,招投标的全过程将受到监管部门的监管和社会监督,最大限度地共享市场的资源和信息,确保建设工程招投标各环节的“阳光操作”。

(1)招投标业务流程更加规范

通过引入系统流程管理理念,采用网络技术将招标人(招标机构)、投标人、招投标监管部门、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及评标专家等各业务主体统一在平台上并在各个环节设置相应的操作权限,各业务主体经过身份验证后进入平台,按业务流程规范操作,外部人为因素无法干预计算机预定流程的执行,整个招投标交易的每个环节始终处于可控状态。

(2)招标文件的编制更加规范

电子招投标平台严格要求招标机构按照监管部门制定的电子招标文件范本编制招标文件,只能对电子招标文件范本中规定允许调整的区域进行相关内容的修改或增加,并改变颜色标注,便于监管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及时发现招标文件与范本之间的不同之处,提高监管部门审查招标文件的效率。

(3)投标行为更加规范

一是通过资格审查电子化,有效杜绝投标企业提交资格审查资料的造假行为,规范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二是通过使用数字证书,保证了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可篡改性、完整性和保密性,又为监督部门查证有疑义的标书提供有效的线索和证据。

(4)评标行为更加规范

一是通过设定评审关键点,评标专家对评审关键点进行重点评审,提高评标效率;二是对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字体、字号、行间距及颜色等方面统一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除了内容不同外,无法产生其他标记,无法对其进行归属性辨认,杜绝了倾向性评审;三是通过答辩线路变声处理,无法通过声音识别,减少了答辩环节倾向性评审的可能性;四是评标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刻录存档,为后续监管提供完整的历史数据,对规范评标行为起到一定的作用。

(5)管理行为更加规范

在电子招投标交易管理平台上,招投标监管部门、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等部门完成招投标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实现各管理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和实时互动。通过接入电子监察系统,在重点环节设定监察点,实施在线监督,进一步规范管理部门的管理行为。

6.为网上远程评标的开展奠定基础

交易管理平台通过将招、投标文件电子化,为实现异地网上远程评标,共享各地建设工程信息及评标专家资源,提高评标质量和效率提供前提条件。

二、建立电子招投标交易管理平台可能遇到的问题

1.合法性和安全性问题

一是由于电子化的招投标文件无法像纸质文件那样加盖物理印章和法人代表章(签字),而产生的文件法律效力问题;二是平台的流程设计是否符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的问题;三是网上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会被其他投标人获取、打开、篡改而产生的安全性问题。

2.标准统一的问题

目前许多城市都在开发各自的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由于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规范,造成不同城市已开发的系统之间不兼容,招标机构、投标人等在不同城市之间进行招投标时必须重复进行对接。另外,对于招投标电子化后可能产生的如平台的招投标流程是否合法,是否能有效地保证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等问题缺乏操作和处理的依据,造成了现有的一些电子招投标系统存在“拆迁重建”的潜在风险。

3.信息和功能共享问题

由于各地开发的系统都在建设和运行初期,缺乏统一的标准、规划指导和有效协调,造成各地的系统功能不尽相同,无法实现全流程功能的协调整合和市场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

三、措施和办法

1.通过数字证书的使用保证安全性和合法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签名具有与纸质签名同等的法律约束力,在电子化的招投标文件上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可以解决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电子化后的合法性问题。依据《中华人名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平台的流程设计,能保证使用平台开展施工招投标项目的程序公正、合法。通过将WORD、EXCEL等可编辑文本格式转换成无法编辑的PDF格式文本,再加盖数字证书,能保证生成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不可篡改性和保密性,同时保证网上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投递过程的安全性。今后,还要实现全国各CA数字身份认证系统的互通互认和“一卡认证”。

2.建立全国统一的标准规范

国家应尽快制定“管理办法”和“系统标准规范”,对招投标电子化操作流程和要求做出明确的规定。对每个流程环节提供必要的依据,确保不同地区研制运行的系统的技术和标准规范统一、功能全面、流程合法,同时保证不同地区之间能互联、兼容、安全、可靠,为最终实现异地远程评标奠定基础。

3.建立统一的全过程电子招投标交易管理平台

全过程电子招投标交易管理平台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为基础,以网络技术为手段,为招标人(招标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一个高度集成化、全程电子化、程序规范化、流程控制化和过程监管化的系统平台。这个平台还必须具有信息高度集成、信息快速更新等优点,通过建立丰富的招标项目和投标企业等历史数据库,实现各种数据挖掘、数据共享、数据查询、数据分析等功能。通过实现招投标信息资源和公共易功能的互动和共享。平台的具体组成见图1。

图1 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管理平台结构

电子招投标篇(6)

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正式对外颁布了我国首个《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该《办法》自2013年5月1日正式实施,而八部门共同法律政策在我国招投标史上非常少见,足见招投标领域对我国经济生活的重要影响。从实际情况看,随着信息化的不断发展,电子招投标技术不断成熟。经过各个单位部门的努力,电子招投标实际应用范围不断扩大,其优点也越发突出。

电子招投标是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互联网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业务流程为基础,实现招投标各参与主体在线进行项目操作和管理的专业化、可视化作业方式和特殊经济行为。

当前,我国实施《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具有重要意义,对招投标活动的规范合法的发展极为重要。

一、明确电子招投标的法律地位

在《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实施之前,我国许多地区和部门都对招投标电子信息化进行了有益的尝试,这些地区和部门开发出若干的电子招投标平台,更有些地区进行了实际的电子招投标活动,并取得了一系列成果。由于这些地区和部门缺乏统一规划协调,没有统一的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规范,也没有统一的数据交互接口,它们各自出台相关的招投标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增加了很多,形成条块分割、重复管理局面,不同行业、部门和地区之间数据交互难、集成难。不但容易形成了地方保护伞,而且还会造成社会成本的巨大浪费。

并且,这些电子招投标活动由于没有统一的国家法律法规的支持,所以无法确定电子招投标的法律地位。

此次的《电子招投标办法》中,突出了电子数据文件的重要性,第六十二条“电子招标投标某些需要同时使用纸质文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当纸质文件与数据电文不一致,除招标文件特别约定外,以数据电文为准。”

通过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明确将数据电文规定为具有法律效力,并且在未经招标文件明确规定下,效力还在纸质文件之上。

经过这一条款规定,为电子招投标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保证,明确了其法律地位,有利于其在我国的发展。

二、有利于打破地域、行业限制

当前我国的招投标活动受制于信息平台等因素,仍然或多或少存在地域和行业限制。此次八部委联合公布《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有利于打破部门和地域限制,促进电子招投标信息共享,促使招投标活动竞争更加激烈和公平,更加有效率。

当然,目前电子招投标活动仍然行业特征明显,但是随着时间推移,以及技术手段、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必然会形成不分行业和地域的统一电子招投标平台。

电子招投标由于是信息化活动,只要能够上网,就能够参加或获取招标信息,打破地域和行业限制,有利于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招投标活动,降低交易成本。

三、有利于解决传统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传统招标方法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不可避免存在信息不透明,易于引发诸如串标、资格预审不严等违法事件,更有甚者,甚至缺乏完善的监督机制,专家评标流于形式等问题。

电子招标的实施,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些问题。电子招标系统由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三个平台构成。交易平台是以数据电文形式完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信息平台。公共服务平台是满易平台之间信息交换、资源共享需要,并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的信息平台。行政监督平台是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察机关在线监督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信息平台。

这三个平台可以做到管理功能完善、交易公开透明、操作规范统一、网络安全可靠、适用易用,能够完成从项目招标申请、建档,招标文件备案,招标公告,在线投标,评审专家抽取,在线接受投标,在线开标、评标、评标结果公示,电子档案保存,接受质疑并进行处理等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并应与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招标机构管理系统、评标专家库管理系统、诚信体系系统、政府政务管理及监察系统、合同管理及在线支付系统等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通过这三个平台,实现了招投标活动、信息服务和行政监督一体化,信息透明度高,有利于解决传统招投标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在网上,可以做到防止伪造文件、多部门联合执法办公等等,减少人为因素,有利于解决传统招投标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四、有利于保障电子招投标活动安全

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就是电子招投标信息的安全。

在没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之前,由于缺乏规范的统一制度,导致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不规范、不健全,缺乏统一性和安全性。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出台后,明确规定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按照标准统一、互联互通、公开透明、安全高效的原则以及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方向建设和运营。同时也规定电子平台应具备的功能和技术规范的规定,从法律法规上面规定了电子招标平台的具体内容,有利于保障电子信息安全和接口的统一。

五、有利于信息共享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 第九条明文规定: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允许社会公众、市场主体免费注册登录和获取依法公开的招标投标信息,为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察机关按各自职责和注册权限登录使用交易平台提供必要条件。

在电子招标平台上,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可以自由免费地获取依法公开的招标信息,并且也规定政府监管部门应按其职责使用交易平台。通过这一平台,有利于招标人、投标人、政府相关部门和公众获得招投标有关信息,做到信息共享。可以促使更多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也能使公众和监管方更加了解招投标信息。

六、有利于信息化行政监督管理和降低交易成本

在西方发达国家,正在实行办公电子化,它们早已构建电子招投标平台,实施电子招投标制度。在我国,实施电子招投标制度,有利于施行行政监管的信息化,提高行政监管效率和透明度。行政监管信息化也是当前发展的大趋势,是我国政府大力倡导的,反映政府办公的发展方向。

电子招标投标具有整合信息,提高透明度的作用。它可以如实记载交易过程等因素,避免人为故意操作,有利于建立健全信用机制,有利于防止暗箱操作违法行为,有利于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与纸质文件备案等行政监督方式相比,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可以利用信息技术无纸化的全面实时和透明监督,全面提高相关投标企业效益与竞争力。

电子招投标可以采用无纸化,无纸化招投标一方面降低评标成本,减轻评标压力,另外一方面也可以减低交易费用,减轻企业负担。

电子信息技术可以突破以往传统媒介的信息受行政、地域和时间分割限制的固有特性,可以克服现行体制的障碍,促进招标投标行业的稳健发展,随着《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的正式实施,我国招投标活动必将更加规范、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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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篇(7)

电子招投标,通过计算机、网络等信息技术,对招投标的业务进行重新梳理,最终使招投标管理工作能高效、规范、安全、低成本的进行,加强招投标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但是电子招标的推行还存在一些困难,如技术不完善、招标人或供应商信息化程度不够、评标的过程难以实现电子化等。

一、电子招投标概论

(一)概述

招标是一种采购的方式,但是一些招投标的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如资源消耗过大、整个招标过程动则成百上千,有的投标甚至达到几百万;投标商为了中标,在投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上做出一些更改,使招投标达不到预期效果,意义不复存在;招标过程中泄密情况也时常发生,投标人围标、串标的情况,给招标人与投标人带来许多不必要的损失。以上情况急需规范招投标活动,除了相关法律不断完善外,还需及时跟进技术手段。《电子招投标办法》和相关技术规范能有效地降低业务的操作难度、避免业务执行的不规范行为、减少招投标过程中的风险。

(二)电子招投标实行的必要性

电子招投标最大的特点就是公开、公平、公正,避免许多人为因素造成的泄密现象发生,还能有效的防止投标人围标、串标,使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利益得到保障,促进招投标各主体的规范化管理。而且电子招标能减少资源的消耗,避免了招标人长期往返于投标人或中介机构间,也避免了因打印装订投标文件人消耗的大量财力、物力、降低了投标人的投标成本。方便招投标书的资料快速存档、保存。

(三)电子投标在我国发展现状

我国部分省市的部分领域已开始实行电子招投标,但是就目前的实施情况来看,还有一定的局限性,管理也缺乏规范性,如招标人需要到现场购买招标的文件,投标人的纸质文件依旧需要统一递交到指定地点,公开拆分,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对投标人陈本的降低的目标,也没有实现招投标的电子化。有些地区由于各方面条件的限制,没有推行电子招投标,目前大部分的企业对信息工作的不重视,导致买卖双方在信息技术的应用上不能融合,用电子商务来完成的比例非常低,使得企业在推行电子招标中采购难度较大。从可操作度方面看,对价格以外的因素要求较高的产品来说,用电子招投标的形式不太适合,因此我国的电子招投标还处在初级阶段。

二、电子招投标给建设工程招投标带来的改变

(一)使招投标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传统的招投标流程复杂、周期较长、规章制度繁琐、运作成本较高,而电子招投标的形式能增加招投标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更加迅速的、准确的、科学的解决工程招投标的问题,利于公平竞争,而且在电子招投标这个交易平台上,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答疑、中标、评标结果公示都必须及时,避免因信息不对称造成寻租行为的产生。电子招投标在加强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保障的基础上,也可避免招投标工作中的暗箱操作,招投标过程的每一步都得及时进行公开,便于招投标人、中介机构和合同管理人员,对招投标的整个过程的有效性、合法性进行监督和管理,能有效提高招投标的竞争性与参与度。电子招投标形式打破了传统的模式,提出了新的灵活操作方法,改变了过去耗时长、缺陷多、人为干扰因素重的标评模式,使建筑投标工作进入最佳状态,切实改善了建筑工程招投标的软环境,从根本上预防了建筑工程中再次发生腐败现象。

(二)有效降低投标过程中的成本

招标人或中介机构通过编制电子招标文件,并在平台上公布和备案,能有效的改变传统招投标过程中印刷纸张和粉末的浪费,降低招投标的文件编制、备案和材料的成本、时间、人员、交通成本,是一种节能环保的招投标形式,实现节能建设环保型社会的要求,利于对生态环境的保护。

(三)提高建筑工程招投标的效率

电子招投标平台只需要招标人或中介机构将文件资料通过网络上传上去,在网上实行申报,相关部门通过网络对其资料进行及时审批与备案,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传输和下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优化了整个招投标工作的业务流程,不仅节约了时间,还能有效的提高工作效率,评估桩基通过计算机的辅助评标系统进行评估,大大提高了评标效率,缩短了整个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周期。

(四)较强了工程招投标的监督与检查工作

电子招投标从报名到的抽取评标专家评标流程等君爱局域网或国际互联网上进行,使用了网络安全认证评估、信息加密、数字签名及身份认证的系统,是各项工作能有序的进行,利用电子招投标交易管理平台,监管部门对整个招投标的全部过程进行监管和监督,提高了建设工程招投标透明化和工作效率,营造了公开公正的招投标竞争环境。

电子招投标交易管理平台,中介机构需严格按照监管部门制定的电子招标文件范本,对招标文本进行编制,文件内容的修改或增加只能在范本允许调整的区域内进行,并对在做出修改的地方用其他颜色标明,便于监管部门在审核中及时发现与范本中的不同之处,提高监管部门的审查效率;投标的行为更加规范,因为投标资格是通过电子化审查的,杜绝投标企业对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造假,而且使用的是数字化证书,电子投标文件不能进行篡改,保证了它的完整性和保密性,同时为监督部门查证道德有疑问的标书提供有效线索和证据;电子投标交易管理平台上,建设有招投标管理部门、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等一系列相关部门,完成招投标个环节的管理工作,实现各个管理部门间能进行数据交换和适时地互动,通过介入电子监察系统,在重点环节设立了检查点,实行在线检查,进一步规范了管理部门的管理行为。

(五)便于招投标资料的存档与查询

因为电子标书的文字和图片全是数字化的,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结束之后,能过将已完成的项目进行在线数字归档,不需要把大量的纸质资料进行存放,电子存档快速方便,且资料能长期有效的保存,对全文的数据提取,可把历史数据作为评估以后招投标是的参考资料,也有利于对已存档的数据进行再次利用。

结束语

我国的电子招投标还处于初级阶段,有很多优势,却也存在不少问题,比如电子化的投标文件不能像纸质文件一样加盖物理印章和法人代表章(签字),晚间的法律效力存在问题;电子招投标交易管理平台的流程设计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电子网上投递的投标文件是否会被他人获取、打开、篡改。各地区间的信息化管理程度都不同,难以做到统一,且大多数企业都是一个管理人员担任多个职位,专业水平也不同,不利于电子招标的推行。

电子招投标形式的推行,是建设行业发展的必经之路,我国想要全面推行电子招投标,还需要不断完善信息技术、规范管理,建立健全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人员的素质。

参考文献:

电子招投标篇(8)

1 电子化招投标的应用背景

1.1 电子化招投标的社会环境

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互联网技术已经应用于我们生活中的很多方面,这为电子化招投标的推广鉴定了强大的基础。同时,日益发展的一些安全专业技术也为企业实行电子化招投标营造了一个既安全又合法的生存环境。

1.2 电子化招投标的经济环境

目前的招投标方式是纸质招投标模式,一方面,招标人需要花费人力物力向广大投标企业解释招标要求,另一方面,投标人也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制作纸质的招标书参加竞标。在这一双向过程中,降低了招投标的效率。由于纸质招投标方式成本高、信息传递慢和安全性低、信息容易泄露。手工繁琐的计算操作很难满足要求精细的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是可以极大的提高招投标工作的效率,节约大量的社会资源。

1.3 电子化招投标的市场需求

将电子化招投标方式代替传统的纸质招投标方式,不仅实现了招投标项目的无纸化,降低了生产成本,而且有益于营造招投标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秩序。同时,电子化招投标可以运营网络软件辅助招投标文案中的繁琐的计算、纠错等程序,大大降低了时间成本和招投标项目的人为误差。应用电子化招投标模式将有利扩展招投标的市场,优化市场的强烈竞争环境,促进招投标市场的创新性改革。

2 电子化招投标系统的建立的意义

2.1 从投标人角度

从投标人的角度,建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可以节约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避免了投标人多次往返于招标单位、监管机构、交易中心等部门,减少了投标人在通信、交通、印刷、人力等方面的费用支出,大大节约投标成本和社会资源,对保护生态环境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2.2 从招标人角度

从招标人的角度,建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招标人的项目报备、文件送审、项目等相关工作都可在网上进行,从而避免了招标人在交易中心、监管机构之间的往来奔波,极大地提高招投标工作的效率。

2.3 从监管角度建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从监管的角度,建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以现代信息技术为载体的平台化业务操作,能全面、客观、准确、动态记录招标投标项目交易全过程,相关信息不被篡改、遗漏并可追溯,为有关部门提供了科学、简明、直观的监督管理平台,便于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实时在线全面过程监督和事后全面监督,使行政监督得到强化。对依法必须公开的信息,借助于网络技术,突破地域限制,实现更大范围、更广领域的信息公开,便于招标投标当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众真正享有知情权,从而构建行政监督、当事人监督、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立体监督网络,增强监督的有效性。

3 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存在的问题

3.1 招标投标系统功能与信息无法实现共享

招标投标行政管理体制条块分割,各行业的招标投标流程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未得到统一规划和指导,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交互接口与信息数据格式未形成统一标准,也未建立有利于信息交互共享的公共服务平台。这就导致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功能与信息资源零相互分离,无法不统一,从而出现了新的系统壁垒与信息孤岛。基于此,各系统使用者只能重新购买有关技术服务,这不仅不利于实现招标投标市场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同时也使为现行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埋下了以后“拆迁重建”的风险。

3.2 网络安全问题

网上电子招投标系统也是一种网络信息系统,同样具有与其他信息系统类似的安全隐患。虽然有相应的保障措施,例如:身份认证、传输数据加密、数据储存。但是,由于电子招投标涉及到信息在网络环境中的传播和存储,容易受到黑客、病毒攻击,造成公文失密、信息被盗、被删除或被改写等严重后果,都可能给网上招投标业务带来很大的危害,影响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3.3 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根据目前的法规法律来看,我国有关电子招投标的相关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虽然2013年有关部门颁布了《电子招投标系统技术规范》、《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但是我国在电子商务立法方面仍比较滞后,信用体系建设也不够完善,从而使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建设也存在着诸多困难。

4 完善电子化招投标系统的具体路径

4.1 运用先进技术来规避网络安全风险

在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建设过程中,应积极推行CA证书,优先选择工信部《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认可的正规电子认证机构,提高认证的权威性、公证性。此外,要进一步完善数字证书关联技术。要在使用PIN码的基础上,在电子证书中添加使用者头像、指纹等私人信息,增强电子证书与使用者关联的惟一性。最后,还应完善安全系统,通过部署软硬件防火墙、网络防病毒系统、存储备份系统等软硬件措施。并针对黑客病毒、电子标书传送不畅等问题,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并做好预案演练,将安全风险降至最低。

4.2 完善立法,有效防范法律法规风险

现阶段,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中央部署,制定颁布了《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和《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这些规法规的实施,对于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依据及行业标准,有助于进一步推广和应用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各地方政府还应从实际出发,在《招标投标法》、《电子签名法》等法规的基础上,出台一系列地方性规定,深入探索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的适用范围、远程评标操作程序、电子标书的制作要求等内容,在使之转变为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

4.3 建立健全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

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的建设,应分层次、有步地推进,要留出发展空间,确保各阶段与各地方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平台间能实现信息的统一对接和安全传输。国家还应对整个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的发展规划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鼓励各地实事求是、健康有序地开展电子化招投标工作,促进各系统间健康有序发展;应避免因管理、利益及技术等致使信息、和应用形成孤岛,或出现无标准、重复建设,以免将来不得不进行重建与整合。

5 结语

电子化招投标的推行是一项庞大的工程。我们可以先在一些成熟的项目中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模式,然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行创新,逐步推行适合大众项目的电子化招投标模式。我相信,电子化招投标是未来招投标市场的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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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篇(9)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15-0241-01

电子招投标是指通过计算机、网络等信息技术,对招投标业务进行重新梳理,优化重组工作流程,在互联网上执行在线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监督监察等一系列业务操作,最终实现高效、专业、规范、安全、低成本的招投标管理。以网络为媒介,利用信息技术进行招投标业务的协同作业,是电子招投标与传统招投标的本质不同。电子招投标的实时性和同步性打破了传统意义上的地域差别和空间限制,帮助招投标参与方节约了大量时间和经济成本,同时加快了招投标活动的整体进程。

随着电子商务和项目管理信息化的迅速发展,招投标行业已经广泛和迫切地意识到,运用电子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纸质招标投标形式,推行电子招标投标,是进一步有效规范招标投标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秩序,转变招标投标行业发展方式,促进行业健康、科学发展的必然趋势。

1、电子招投标具有以下优势

1.1、电子招投标充分体现了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

招投标制度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通过投标人之间的充分竞争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在指定网站招标信息,使得潜在投标人能通过网络获取对等的招标信息,投标人自主下载招标文件,报名参与投标活动,网上提出质疑,招标人则在网上向所有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投标人可以在同一时间获取答疑内容。电子招投标中的电子评标是将评标过程中可以量化的各项数据进行评比,其实质是在辅助评标过程中,为专家打分列出报价中的差别,降低评标人的主观臆断,排除人为干扰,防止操控评标,提高评标的公正性。

1.2、电子招投标充分体现了招投标的规范性和透明性。

通过电子招标平台流程管理的规范化,监督机关可以严格按照网络已设定好的招标投标程序进行监督管理,避免招标过程中招标人、招标机构随意性操作、违规操作等不规范行为。同时电子招投标也可以有效增加招投标的透明性,如采用电子招标的工程,其招标公告、中标公示及评标结果等均须在网上,招投标行为受到监督机关、投标人、招标人的共同监督,充分遏制了招投标中的暗箱操作和腐败行为的发生,使得招标过程更为阳光透明。

1.3、电子招投标充分实现了高效率低成本操作。

在电子招标投标过程中,通过电子招标平台,招标机构只需将报送给主管单位审批的文件上传至平台,主管单位就可以通过网络及时进行审批,提高了办事效率,缩短了工作周期,同时也降低了工作成本;而采用电子标书进行投标是一种全新方式,节约了传统的书面标书制作费用,使投标人的成本费用大大降低。

1.4、电子招投标充分实现了招投标资源信息库的管理。

在传统的招投标活动中,招投标数据只能通过EXCEL等方式进行管理,不仅因重复劳动而浪费人力,而且会因为数据更新不同步,数据关联性差,造成业务与管理脱节。电子招投标平台在业务流程中直接采集相关信息和数据,数据关联紧密,联动效应强。招投标过程的严谨性,确保了数据信息的准确可靠,通过一定时间的积累所形成的招投标资源信息库,有利于招标机构进行数据分析,提升业务管理水平。

2、电子招标投标面临的问题

2.1、电子招标技术含量较低

目前网上招投标系统的功能一般是在线信息、报名、公示等,技术含量高的投标、开标、评标等环节的电子化程度还普遍偏低,采用专用的招投标系统更是比较少见,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网上招投标。

2.2、招投标系统信息和功能不能共享

由于招标投标行政管理体制分割,各行业、地方的招标投标流程都有不同程度的差异,缺乏统一规划指导和协调,无法实现电子招标投标全流程功能的协调整合和市场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无法充分发挥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整体的真正优势。

2.3、电子招投标的行政监督不到位

电子招标投标的网络化、无纸化特点要求行政监督方式也不同于传统纸质招标的现场监督和书面审批。目前大部分行政监督部门尚未具备有效监督电子招标投标的网络监督接口、服务平台和与此相应的监督方式,对于推行和监督电子招标投标既缺乏必要的技术准备,又缺乏思想上足够的重视。

3、电子招投标的发展趋势

网上投标和网上实时开标评标应该是电子招标将来发展的趋势,投标人可以不用亲临开标现场,只需要将投标文件加密并加入电子签名后,发送至电子开标平台。开标评标在电子开标平台中实时进行,投标商和所有参会人员都可以通过网络视频互相交流,评标专家在电子招标平台中阅读投标文件,对投标人进行询标、评标。电子招投标作为一种新的发展方向,政府管理部门应当尽快制定网络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网络法制环境,以确保网上招标投标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2013年2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有关部委联合了《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和《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5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统一了技术标准和数据接口要求,为实现电子招标投标的互联互通提供了制度保障。将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要求与电子信息系统全面、规范地结合起来,对电子招标投标的“投标签字、送达时间、密封解密、开标方式、评标隔离”等一系列特定操作含义和要求作出明确规定,为电子招标投标每个环节提供必要的依据,并保证各个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互联、兼容、整合、易用、安全、可靠、协调运营。

4、结束语

电子招投标是未来招投标行业的总体发展方向,尽管目前还存在一些技术和制度上的不足,但只要我们敢于探索、善于研究,这些困难总会在实践过程中逐步得到解决,电子招投标必将在不远的将来取得更大的飞跃,给招投标市场带来新的机遇和新的发展。

电子招投标篇(10)

中图分类号:F407.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电子招投标概述

电子招投标是指通过计算机、网络等信息技术,对招投标业务进行重新梳理,优化重组工作流程,在网络上执行在线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监督监察等一系列业务操作,最终实现高效、专业、规范、安全、低成本的招投标管理。

电子招投标以网络为媒介,利用信息技术进行招投标业务的协同作业,是电子招投标与传统招投标业务的本质不同。网络的实时性和同步性打破了传统意义上的地域差别和空间限制,只要所处之地能够上网,用户可以随时向千里之外的客户发起交易并能得到实时的响应。基于这一点,电子招投标帮助招投标参与各方节约了大量的时间和经济成本;信息得以及时沟通,自然也就加快了招投标活动的整体进程。

二、广西电子招投标实施现状

2011年5月,北海作为广西第一个电子招投标试点城市率先在工程招投标领域实行电子招投标。同年,在来宾、贺州等地市陆续开始实施电子招投标。2011年7月,广西自治区公共资源管理办公室揭牌成立,2012年2月,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正式施行,在实施条例中,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更加促进了电子招投标的发展。截止2012年8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提供技术支持的全区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成功运行了项目88个,中标金额20.7亿元,节约资金1亿元。继成功实现自治区、地市、县(区)三级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的开通率为三个100%之后,广西公共资源平台信息综合检索平台又与部级平台成功实现 “三通”,即网络通、系统通、信息通。目前,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有铁路工程、建设工程、水利工程、政府采购、药械采购、产权交易、土地拍卖。“消除时空屏障,构建统一招投标市场;减少寻租空间,营造阳光招投标环境;积累基础信息,建立招标资源信息库”,电子招投标的优势也积极促进了它的快速发展。

2013年1月,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关于建立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实行招标投标专人定岗制度的通知》,通过建设建筑行业的信用体系,实现全区范围内建设工程招投标网络化管理,积极推动着广西电子招投标建设进程。通过诚信库的建立,可对建筑业企业及其相关人员在建设项目生命周期内全过程实施动态监管,同时,诚信库相关信息将应用于建设工程招投标和项目承发包工作中,实现了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的“两场联动”。凡因建筑业企业和个人的不诚信行为违反有关规定的,将被限制参与相关的招投标活动和项目承发包活动。

政府监督管理部门的重视和各种门户网站的建立,电子招投标规范、竞争、高效、低成本、更有竞争力的全新交易方式得到了广泛运用。

三、电子招投标的优势

1、利于政府部门监督

通过电子招标平台的建立,政府主管部门可以对建筑业企业在建筑招投标市场、施工管理现场实行联动管理。建筑企业的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人员资格信息、质量安全信息、业绩信息等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实现高效、快捷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过程

在传统的招标投标过程中,有很多内容需要招标机构向不同的主管单位报送、审批和备案。通过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招标机构只需将文件资料通过网络平台上传,实行网上申报,相关主管部门可通过网络及时进行审批备案,不仅可节省时间,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同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传输、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和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优化整个招投标工作的业务流程,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进行评标,提高评标专家的评标效率,从而缩短整个项目招标投标的时间周期。

3、确保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由于网络的开放性、普遍性和交互性,相比其它媒介更能体现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能增加招标投标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有利于公平竞争。同时,在加强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可靠性和安全性保障的基础上,可避免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暗箱操作。建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答疑、中标、评标结果公示都必须在平台上及时;其次,工程招标投标过程的每个步骤都得以及时公开,便于招标人、投标人、招投标监管部门对整个招标过程的时效性和合法性进行有效监督和掌握,提高招标投标的参与度和竞争性。在投标整个过程中、报名、质疑、领取补遗、转保证金等都在网上操作,参与工程的各方主体到开标截止时才知道具体的投标方,防止各种围标事件的发生,体现了电子招投标的公正性。

4、有效降低招标、投标成本

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可以降低招标投标的社会成本,包括降低招标人的招标成本,投标人的投标成本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成本及交易场地等部门的公共服务成本,是一种节能、环保和绿色招标投标方式。推广电子招标投标是招标投标工作中实现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重要途径,也是建设节能、环保型社会的要求。相比以往采用的纸质投标,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可以大量节约纸张,减少污染和浪费,降低企业和社会成本。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图纸的费用话费巨大,采用电子招标,降低了投标成本,同时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

5、促进招投标各方主体的规范性

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管理平台上,招标投标的全过程将受到监管部门的监管和社会监督,最大限度的共享市场资源和信息,确保招标投标各个环节的规范化管理。通过引入系统流程管理理念,采用网络技术将招标人、投标人、招投标监管部门及评标专家等各业务主体,统一在平台上并在各个环节设置相应的操作权限,各业务主体经过身份验证后进入平台,按业务流程规范操作,外部人为因素无法干预计算机预定流程的执行,整个招投标过程处于可控状态。

采用统一的招标文件范本,招标机构只能对允许修改的地方进行修改,提高了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招标文件的效率,同时也避免招标文件的偏向性。对于投标人而言,利用标准招标文本,大大节约了制作投标文件的时间,以往制作纸质文件至少需花费3天时间,要经过电脑制作、打印、盖章、装订、包封等程序。采用电子投标,只需在网上通过诚信库资料进行选取,节省了大量的时间。

6、实现专家共享

通过远程评标,解决了专门不能共享的难题,特别是为偏远地区及特殊专业较少的评标提供了便利,传统的招标只使用本地专家,可供选择的专家人数很少。如果实行异地网上评标,则可以增加选择专家的数量。

四、电子招投标面临的问题

1、缺少法律法规方面的支持

电子招投标虽然现在已经得到广泛运用,但还没有一部与电子招标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引导电子招标投标的发展方面,以此保障其合法性、安全性、有效性和可靠性。在目前阶段,为了使电子招标在程序上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一般招标人都要求投标人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但是如果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的内容出现不一致时,会出现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的效力次序问题和应当以哪个文件为准的问题。由于我国法律对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的效力次序没有做出规定,可以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约定效力次序。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需要对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进行比较,确认两种文件内容一致后才能进行评标工作。这也增加了评委的工作,降低了电子投标的效率。

2、电子投标文件的安全问题

要实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非现场开标,必须解决投标文件的保密和信息安全问题。投标文件递交以后到开标前的期间内,已经递交的投标文件信息可能受到外来黑客的攻击,也可能被相关人员泄密。一旦投标文件信息被泄露或修改,必然对投标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3、各地市标准统一的问题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对计价软件的数据接口无统一标准,没有建立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由于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规范,造成不同城市开发的系统之间不兼容,招标人、投标人 、机构等在不同城市之间进行招标投标时必须进行对接。另外,由于各地开发的系统都在建设和运行初期,缺乏统一标准,无法实现全流程功能的协调整合和市场信息资源共享。

五、电子招投标的发展前景

随着国家对招标投标工作不断重视,招标投标各项制度已经基本完善。21世纪是信息化的时代,招标投标必然会向电子化方向发展。目前我国已经有部分政府部门、大型企业和招标机构建立了招标投标平台,部分实现了电子化招标。然而,由于没有统一的规划和政府部门的主导,各单位的招标投标平台差别很大。采用电子招标虽然提高了招标人的招标效率,但是对于投标人而言,如要参加不同项目的投标就需要在不同单位分别注册和办理CA认证,事实上增加了投标成本。因此我国电子化招标必然要向统一化的方向发展。

要做好以下几点:1、建立统一的电子招标平台, 2、招标投标平台应具有多样的服务功能, 3、实现招标投标全过程电子化,4、针对电子招标完善相关立法。招标投标制度在我国从探索尝试到逐步完善已经走了近30年的历程,《招标投标法》也已经颁布近十年时间。可以说,招标投标制度在我国已经日趋完善和成熟。

六、结束语

21世纪是信息化的时代,电子化招标是我国招标投标的必由之路和必然方向。作为招标投标行业从业人员,我们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时代感,为我国招标投标电子化的规划和统筹发展提出科学的方案和建议,为我国招标投标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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