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整治工作方案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01 16:21:35

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篇(1)

今后一个时期内,围绕实现“国家卫生城市”全覆盖的工作目标,贯彻落实“一城三创五争先”的工作策略,按照“十一五”规划精神,健全管理机构,完善基础设施,建立长效机制,努力提高镇村环境卫生质量,力争使大部分村的环境卫生达到卫生村的标准。

二、目标要求

通过实施环境卫生整治工程,到20__年6月底,力争使大部分村的环境卫生达到卫生村的标准,全市环境卫生要得到显著改善,具体要达到三大目标:一是保洁范围全面覆盖,二是设施装备全面到位,三是日常管理全面加强。

三、整治内容

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重点整治镇村“脏、乱、差”和“六乱”状况,消除卫生死角,实现保洁范围全覆盖;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环卫设施装备全面到位;加强道路保洁,落实“门前三包”,保证水道畅通,做好除“四害”、防病工作,具体内容有:

(一)整治卫生死角,实现保洁范围全覆盖。

实现保洁全覆盖,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健全镇(街道)、村(社区)、村(居)三级市容环卫管理机构,落实环卫专项经费,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纳入各镇(街道)、村(社区)政绩,作为各级领导年度工作量化考核的标准,并占一定的比例分值。二是坚持属地负责制,从村内到村外,从厂区到社区,从大街到小巷,从道路到农田,从陆地到水面,明确责任,专人负责,实现保洁范围全覆盖。三是签订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环卫主管部门与各村(社区),各村(社区)与辖区各单位、村(居)民小组签订责任书,搞好考评,及时向社会通报。

(二)整治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设施装备全面到位。

整治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镇村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和绿地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要在20__年8月底完成。二是镇(街道)生活垃圾填埋场,按标准进行评估、整改,采用粘土覆盖,配有消防设施,达到无蚊、无蝇、无鼠,无人员分拣垃圾及居住。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有关标准和要求。三是镇(街道)的中心区新建公厕要达到国家一类标准,改造公厕不得低于国家二类标准,环卫设施标志牌、指示牌要统一设计制作,实行免费开放使用。四是残破、生锈等不符合标准的环卫运输车辆,禁止装运垃圾进入填埋场、垃圾焚烧发电厂;无证、无牌、报废车辆禁止上路运输;现有的垃圾运输车辆要全机更新改造,加装密闭装置,在20__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和更新工作。五是各单位、门店、住户必须配备统一密闭的垃圾容器,环卫部门落实上门收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垃圾散落污染。村(社区)建有一座达二类标准以上公厕和一座符合标准要求的垃圾转运站或固定垃圾收集站。六是按照《城市基础设施设置规划规范》设置果皮箱。

(三)整治日常管理制度,实现环境卫生明显改善。

整治日常管理制度,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道路保洁管理。道路(含街巷)无乱堆放、乱倒垃圾、乱拉线缆、乱张贴广告、乱挂衣物、乱摆乱卖;路面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水、无渣土、无卫生死角,内街小巷有人清扫;垃圾随产随清。二是临街门店管理。签订临街商铺、单位“门前三包”责任书,监督和检查制度,做到定人、定岗、定责,临街商铺、单位门前无乱丢垃圾、乱张贴、乱堆放物品、乱停车;辆、乱挂衣物,修理店门前无明显油污,绿化设施良好。三是“牛皮癣”整治。建立城监、工商、通讯等部门联动的城监制度,定期组织综合治理,设立专门部门跟踪追查和举报机制,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乱张乱贴行为进行查证处罚,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介进行曝光,使城市“牛皮癣”有较好整治。四是下水道管理。下水道密封,水道畅通,内街全部硬底化,环卫保洁良好。五是公园、广场、道路、景点的绿化养护,绿地内没有纸屑、胶袋等杂物,没有黄土地、垃圾乱丢现象,绿化植物无缺株、死株,无折损,无病虫害,生长茂盛,整齐美观。六是鱼塘、河涌要按照“谁承包,谁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未承包的鱼塘、河涌由村(居)民小组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达到无臭味,无水面漂浮垃圾。七是工厂园区要有专人负责管理,落实卫生检查制度,确保整治卫生。八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插花地、交叉地、待建地、预留地、建筑工地等没有卫生死角,村内家禽、牲畜无散放消除“四害”;建筑工地封闭施工,进出口混凝土硬化处理,施

工现场和办公、住宅、休息场所有专人管理,定期清洁消毒;落实残墙断壁、残旧广告招牌、管线的治理工作,做好建筑物外墙、玻璃幕墙、门窗的清洗和楼顶卫生死角的清理。九是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灯率达98。十是加强环卫宣传工作,落实环卫宣传专项经费到位,设市容环卫宣传公益广告牌,有电视、报纸等形式宣传环卫知识,曝光环境卫生“脏、乱、差”和“六乱”现象,设置环境卫生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四、整治范围

在全市__个镇(区)__*个村(社区)范围内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五、整治步骤

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分步实施,梯度推进,全面整治。整治工作分为五个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成立市、镇(街道)领导小组,为统筹开展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各项工作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市和各镇(街道)分别召开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动员大会,部署整治工作;印发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目标、内容、步骤和工作要求,为全面铺开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做好组织准备、政策准备、方案准备和舆论准备。各镇(街道)要根据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相应地召开村(社区)、村(居委)整治环境工作动员会议,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明确整治内容和要求,提高整治环境卫生的认识,形成一个有声有色的整治环境卫生行动。

(二)综合整治阶段。8—12月,各镇(街道)要加强工作具体领导,集中主要精力和人力,按照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内容、要求,认真进行环境卫生工作的全面整治,确保整治环境卫生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三)查漏补缺阶段。20__年2月底之前,各镇(街道)、村(社区)对照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内容要求,进行自我检查,查漏补缺,对未达到整治要求的要认真进行整改,进一步推进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深入。

(四)组织检查阶段。20__年4月中旬,各镇(街道)组成检查小组,按照相关标准,完成整治环境卫生自检工作,并形成书面总结汇报材料,上报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__年5月,市组织检查小组对各镇(街道)进行逐一检查。

(五)总结汇报。6月底前,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治环境卫生工作作全面总结并上报总结材料。

五、组织机构

成立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__*副市长任组长,__*、__*任副组长,市城管局、卫生局、环保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统一组织领导全市整治环境卫生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

各镇(街道)要成立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副书记或副镇长任组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城建、城监、工商、环保、环卫等部门领导和各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任成员,镇(街道)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办公室设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镇(街道)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本镇(街道)的整治环境卫生工作。有条件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村(社区)的整治环境卫生工作

六、责任分工

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领导、部署全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指导全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开展,研究解决整治环境卫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制订全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调查研究,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全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进展情况,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镇(街道)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按照属地负责原则,领导、部署本区域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研究和解决整治环境卫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按时报送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进展情况。

市城管局负责牵头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和镇(街道),制订整治工作方案,落实整治措施,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和信息报道等工作。市卫生局、环保局等部门依各自职责做好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协助配合工作。

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篇(2)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为目标,全面综合整治农村河道(水库)水环境,落实河道(水库)长效管理措施,重现水清、岸绿、景美的农村自然风光,营造优美的农村人居环境,为我县跨越发展、争先进位,全面建设和谐美好新画乡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整治范围

县内各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及安全保护范围为本次河道环境整治范围。河道(水库)管理范围为:有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行洪区(包括可耕地)、堤防、护堤地及堤防外治河新增滩地;无堤防河道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区域。河道堤防安全保护范围为:渭河临河20米、背河100米;涝河、甘河临河20米、背河50米;太平河临河20米、背河100米;沣河临河20米、背河50米;潭峪河、皂峪河、曲峪河、栗峪河临河均为10米、背河均为50米;其他河道背河均为30米。水库整治范围为水库权属管理范围。

三、目标任务

以县内河道(水库)的清障、清淤和垃圾清理为重点,拆除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的乱搭乱建等违章建筑;清除河道(水库)两岸建筑渣土、生活垃圾、杂草;清理河道(水库)沟渠两侧乱堆乱放建筑材料、农作物秸秆等杂物,确保河道(水库)两岸美观整洁;加大河道清污力度,有效控制河道淤积,改造完善水利设施;加强河道环境卫生监测,严查企业生产生活污水、建筑泥浆、生活垃圾直排或倾倒入河事件;建立河道(水库)日常环境卫生管护机制,将河道(水库)环境保洁、管护责任落实到单位、乡镇,形成“水清、岸绿、景美”的农村河道(水库)环境。

四、责任分工

县管河道(水库)由各河库管理单位负责环境卫生一次性集中整治,交由相关乡镇(旅游区管委会)负责维护和保洁;乡镇(旅游区管委会)管河道(水库)由各相关乡镇(旅游区管委会)负责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和维护保洁工作。县水务局负责督促协调全县农村河道(水库)环境卫生整治,做好环境卫生整治的技术指导、河道(水库)综合治理、水政监察执法等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县水务部门结合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通过入户宣传、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方式,在沿河村组和单位广泛开展河道整治宣传动员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县水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在春节前开展河道(水库)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和维护保洁工作,对完成集中整治任务的县管河道,由县水务局、四城联创办验收合格后,交由相关乡镇负责做好维护和保洁工作,实现河道(水库)沿岸无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水面漂浮物,使河道(水库)环境实现岸洁、水清、有绿。

(三)检查验收阶段。县水务部门协同县四城联创办成立考核机构,于月1日至15日分组对全县农村河道(水库)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验收不合格的责任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确保月30日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四)巩固提高阶段。各责任单位和相关乡镇(旅游区管委会)要积极建立健全河道(水库)环境卫生管理制度,逐步形成河道(水库)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使河道(水库)环境卫生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

六、工作要求

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篇(3)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为民办实事为宗旨,全面推进“六清六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清洁水源、清洁四园、清洁生产和乡村绿化“三清一绿”工作,切实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保障农民身体健康,推动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发展道路。

二、工作内容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新农村新五件实事为依托,主要围绕“六清六建”,加快建立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制度,即:清理垃圾,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制度;清理粪便,建立人畜粪便管理制度;建立指挥综合利用制度,清理河道,清理污染源,建立达标排放制度,清理乱搭建,建立村容村貌管理制度。

(一)生活垃圾整治

逐步推进“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区县处理”的模式,中心村范围内按照每个点50米为服务半径建1个垃圾池,每10户设置一个垃圾箱,配置自卸自扶车一辆,购买垃圾筒20只。建立一支保洁队伍,配备专门环保队员。

责任单位:环卫站

(二)农村生产垃圾整治

1、目标任务

促进秸杆资源综合利用,大力推广秸杆还田,生产沼气、发电等严禁秸杆焚烧,综合利用率93%以上。

责任单位:农技室

(三)村容村貌整治

建设和完成“四个一”目标任务,一是制定一个村庄建设整治规划,二是每5户要设置1个垃圾桶(箱),三是村里主干道硬化,中心村内部水、电、邮、有线电视配套;四是集中整治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使农户房前屋后整齐干净,铺设水泥道路800米,下水道2600米。

责任单位:派出所、建设所、国土所、彭城村

(四)绿化

目标任务:开展“四绿化”重点开展村庄、周边道路两旁、河道两岸、房前屋后及庭院绿化,全年完成绿化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责任单位:林牧室、彭城村

(五)农村改厕

目标任务:按照“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面展开”的原则,全镇改厕不少于500座。

(六)河道疏浚

目标任务:彭城村完成河塘疏浚3万方。

责任单位:水利站、彭城村

三、进度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10月8日-20日)。召开全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成立领导小组,下发《全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3年度工作计划》,全面部署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篇(4)

我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总负责、镇长为组长的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抓好日常工作。为了让城乡环境整治工作顺利开展,镇政府拨出专门工作经费用于此项工作日常开支。

(二)加强领导,确保整治工作人员到位。

3月10日镇党委书记、镇长主持专门组织召开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镇所属机关各村、社区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要求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主观上一定要高度重视,各部门要共同配合,全力推进,工作中要管理细致,及时发现问题,落实具体整治措施;并多次深入社区、村主要公路沿线等处调研,提出具体整治方案,要求所属机关、村(社区)积极落实整治措施,力求成效。会上与村、社区签订了环境整治目标责任书。强调了梨花节间卫生整治工作。

二、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素质

以“四城同创”工作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宣传工作。由镇上工作人员负责包干各段清洁卫生,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进入移民安置点、机关、学校、企业、村组、社区、各商业住户、家庭发放环境整治宣传资料10000余份;进行模拟文卷调查11107人次,积极组织镇、村、组干部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活动,切实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确保环境卫生治理工作人人参与。

三、加大沿108线、河沟河边整治工作

1、加强整治镇村、城区环境,改善城乡面貌工作。按照党委、政府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安排,结合我镇地处国道108线周边、县城城区实际,特别对国道108线(公路沿线、库区沿线)城区背街小巷进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2、整治社区院落、道路,改善居住环境。加强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作和保洁员管理。全镇已对移民安置点、机关、学校、企业、村组、社区、各商业住户、家庭签订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书;保洁员进行了重新确定,卫生区域进行包干、定标准、定任务;明确了保洁员的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加强了对垃圾清运车辆和清运人员的管理,确保全镇范围内各垃圾房(点)的生活垃圾得到及时、快速的清运、处置,根除积存垃圾的危害。

3、坚持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确保了城乡环境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在综合整治工作中,我们以“治脏、治乱、治差”以及集中治理“五乱”为重点,集中开展环境卫生、市场秩序、交通秩序等专项整治。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实现了城乡面貌的提升。

四、存在的问题

(一)城区居民、农村村民环境卫生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城区背街小巷环境卫生加大督查力度。

(三)加强保洁员日常工作管理。

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篇(5)

一、总体目标

以村居为责任单位,强势发动、强力推进、强行入轨,集中开展道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从根本上解决“脏、乱、差”问题,积极探索村垃圾收运体系建设,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初步实现沿线环境治理全覆盖、长效管理常态化,垃圾收运体系基本建立的工作目标。

二、整治道路及责任单位

1、洋青路沿线有侯湾片、沈庄片、居委会。

2、曹金路沿线有双湖片、新河村、何宅村。

三、整治内容

1、整治生活垃圾。按照“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要求,对道路两侧200米范围内沿线及庄台生活垃圾进行全面整治,确保干净、清新、整洁。

2、整治河渠沟塘。重点整治道路两侧200米范围内及沿线村庄内的河渠沟塘水体及周边漂浮垃圾、杂草、杂物,对沿线边坡进行修整,并适当绿化。

3、整治乱堆乱放。整治道路两侧乱堆乱放杂物,庄台及林内、田间草垛,切实做到沿线庄台草垛集中堆放、宅院物料存放有序、无乱搭乱建、无残垣断壁,房前屋后整齐干净。

4、涂白出新。一是对主干道两侧的树木,进行全方位的涂白,高度不低于1米;二是对沿线的村庄庄台外立面高质量涂白出新,上白下灰,灰色高度0.6米。

四、实施步骤

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篇(6)

二、整治区域、任务及标准

(一)整治区域:

(二)整治任务及标准

1、市容秩序方面。整治占道经营(包括店外摆放、店外经营、市场冒尖、流动摊贩等)、露天烧烤、车辆乱停乱放、乱设户外广告和条幅、乱贴乱画、乱扯乱挂等影响市容秩序的各类问题,集中规范安置便民摊点,划定部分定点定时经营的临时摊点,规范管理。达到无乱摆摊点、无占道经营、无乱扯乱挂、无乱设广告和条幅、无乱贴乱画、无占用人行道乱停乱放标准。

2、环境卫生方面。对城区主次干道、绿化带、水系环境卫生以及车辆撒漏、带泥上路等各类污染路面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垃圾收集容器及垃圾转运车辆进行清洗。达到辖区范围内清扫保洁到位,无各类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路面污染,垃圾收运车辆容器干净整洁标准。

3、园林绿化方面。清除绿地内杂草、枯枝死树等,及时修剪绿地乔木、灌木、草坪,对绿地植物病虫害进行防治,严查损绿毁绿行为,对绿地进行治理,达到绿地无、全覆盖、无缺株、无缺损、无斑秃,乔木树形美观、灌木和草坪整齐统一标准。

4、城市亮化方面。治理灯杆乱接乱挂、乱贴乱画、灯杆接线门和路灯线路检查井盖丢失破损、灯杆污染严重和表面油漆脱落问题。达到灯杆表面清洁无污染,无乱扯乱挂,灯杆接线门丢失不超过4%,检查井盖无丢失破损标准。

整治活动由局属各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容环境集中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开展。

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篇(7)

根据区综治委的责任单位落实,结合我委工作职能,确定工作重点是: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拆除学校围墙外及校园内的违法建筑物和设施,禁止违法建设再建,并对学校及周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排查,提高整改意见和建议,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二、整治标准

协助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拆除学校围墙外及校园内的违法建筑物和设施,新建设项目严格按规划实施,无违法建设的发生。

三、方法步骤

5-6月、9-10月各开展一次,每次分三个阶段进行:

1、调查摸排阶段(5月上旬、9月上旬-25日)

认真调查、研究,找准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整治的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印发整治工作方案。

2、集中整治阶段(5月下旬、9月下旬-10月)

针对发现的违法建设,在区综治委的协调下,配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拆除违法建设,确保所有建设项目严格按规划实施。

3、总结、督查阶段(6月下旬、10月下旬)

及时总结我委的整治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效果,严防反弹。

四、保障措施

1、我委的整治工作由法制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要大力协助,及时组织人员参与工作,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篇(8)

创建环境卫生工作长效机制,重点搞好三条主要公路沿线,即S317线、城步线、X093线及机关单位、农贸市场、村级活动中心的清洁卫生,并以点带面,促使全乡生活环境优美整洁。

二、领导班子

成立乡环境整治领导小组。

三、工作措施

我乡环境整治实行“政府统筹、资金单列,以村为主、部门联动”的工作方针。各村村、支两委与乡人民政府签订环境整治责任书,负责本村地域的卫生清扫和保洁工作,其工作绩效作为年终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乡属各单位及驻乡直管单位自觉参与、积极资助并联系路段搞好公路沿线的卫生大扫除。具体措施为:

1、专款专用。资金来源:①1000人以上的大村每年从转移支付中提取4000元,1000人以下的村提取3000元由乡政府统一调配使用。②乡属单位资助。根据实际情况,乡属单位每年支持环境整治资金标准为:信用社3000元,中学3000元,中心小学1000元,成龙学校1000元,小学500元,云龙山小学500元,卫生院2000元,计生办2000元,畜牧站500元,农技站500元,国土所500元。以上资金由乡财税所代收代管,设专门账户,专款专用。

2、以村为主分段包干。各村、各单位各自负责本辖区或本院落及周边的卫生清扫及垃圾清运。三条主马路沿线分段包干,船埠头、龙家亭、司马塘(包括步城线)3个村为一段,桐梓塘、黄栗山2个村为一段,村为一段,杨梅冲村为一段,车塘观村为一段,共5段。分段包干到人,与乡政府签订合同,劳务费从环境整治专项资金中支付,每月每段500元(车塘观村自负),垃圾车等用具各村自备。

3、垃圾统一清运。各村、各单位选好位置,建立垃圾池,教育居民把垃圾倒入池内,并定时清运垃圾。三条主马路沿线的垃圾清运由乡政府与承包方签订合同,统一处理(机关单位和龙家亭农贸市场的垃圾自行处理),每月至少清运一次,费用从环境整治专项资金中列支。

4、乡属单位联系路段大扫除。三条主马路沿线每季度搞一次清洁卫生大扫除,按路段划分给各乡属单位清扫,具体时间由乡政府通知。各单位要自备清扫工具,把所联系路段两旁可视范围内的垃圾清扫集中到垃圾池中或用斗车拖走处理。卫生路段所在村村干部和保洁人员要配合清扫并提供斗车拖运垃圾。卫生路段和联系单位的分配情况列表附后。

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篇(9)

通过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规模养殖场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落实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监管责任;对排查出的养殖场环境安全问题,依法处理并督促整改落实,切实防范畜禽养殖场环境安全风险发生。

二、排查整治工作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县畜牧兽医局畜禽规模养殖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三、排点及内容

排查各乡镇及县城区域内畜禽规模养殖场的排污及周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影响情况。

四、排查方法及分工

(一)畜禽规模养殖场自查

县内各畜禽规模养殖场要严格对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本次排查整治工作的重点及内容,积极开展自检自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并配合好检查及信息填报等工作。

(二)隐患排查

1.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开展排查。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要全面、深入、细致地对本辖区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的排污及周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影响情况进行排查,负责规模养殖场档案信息的建立。

2.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安友畜牧业有限公司、灵官蛋鸡养殖场的排污及周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影响情况进行排查,及其档案信息的建立。

(三)督促检查

县畜牧兽医局畜禽规模养殖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局属有关单位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对发现的问题纳入整改方案,督促整改,适时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五、处理及整改意见

对排查出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的排污不规范、不达标及影响周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达标。

六、时间安排

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分为宣传发动、排查整治、重点督查、总结及督查4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5年1月10日至2月10日)

召开动员会议,提高畜禽规模养殖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并成立领导小组,及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能职责,全面启动排查整治工作。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局属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手机报等新闻媒体作用,开展广泛宣传,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环境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5年2月11日至5月31日)

按照职能职责和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扎实开展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并将排查整治情况及有关信息(详见附件)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上报局综合办。县内各涉及的规模养殖场必须全面排查环境安全隐患情况,对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倒排工期、限期整改,并完善内部环境管理制度,规范各项台账,按照“一厂一档”的要求建立企业档案信息表(附件2)。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局属有关单位要将规模养殖场自检自查、整治情况及企业档案信息(经规模养殖场负责人签字)收集后,于5月31日前上报县局综合办。

(三)重点督查阶段(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局属各单位和重点企业上报的排查和自查工作情况,对突出问题、重点对象进行综合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

(四)总结及督查阶段(2015年7月1日至8月31日)

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局属各单位要将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和有关信息报县畜牧兽医局综合办公室,局综合办汇总全县排查情况后形成总结报县人民政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畜禽规模养殖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要求彻底摸清畜禽规模养殖场环境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篇(10)

围绕建设经济区的发展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农村环境“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集中资金,整村推进,连片整治,解决我省重点流域和区域最为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通过连片整治示范,在农村环保体制建设、政策机制创新、农村环保实用技术推广等方面形成典型示范经验,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我省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环境治理,以及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建设等工作的有机结合,加快促进生态优美之区建设。

二、连片整治重点示范区域

(一)示范区域选取原则

1.已有一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基础(包括已经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整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基本建成等),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工程在1~2年可以取得明显成效。

2.环境问题相类似,通过集中连片治理可使多个村庄同时受益或通过建设集中的大型污染防治设施,可以同时辐射受益。

3.示范片区原则上应在同一个县级行政区范围,受益人口原则上不低于2万人。

4.优先支持统筹城乡配套改革和生态移民等重大工程和政策的实施地区,省政府确定的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示范区以及灾后恢复重建的集中安置区。

5.优先支持地方政府积极性高,配套资金有保障,组织机构、管理人员落实,管理措施到位,方案编制科学合理的示范区。

(二)重点示范区域

选择饮用水水源保护任务重、农村环境问题突出、畜禽养殖污染较严重以及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的治理难度大的流域、流域和流域为我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域。

三、工作重点、目标任务与示范效应

(一)工作重点

按照国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部署,针对我省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确定我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重点是实施“三清”示范工程。即:以保护农村饮用水源为重点的“水源清洁”示范工程;以整治集中连片村庄生活污水和垃圾为重点的“家园清洁”示范工程;以整治农村畜禽养殖和面源污染为重点的“田园清洁”示范工程;

(二)目标任务

1.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示范工程

通过实施“水源清洁”示范工程,全面完成示范区内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饮用水源保护设施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截污设施基本完善,取缔保护区范围内排污口,搬迁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村民,使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5%以上。

2.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示范工程

通过实施“家园清洁”示范工程,建设一批适合农村特点的、相对完善的、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污水处理和垃圾收集处置设施,使得示范片区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得到妥善处理,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污水达标排放。整治村庄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生活垃圾清运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3.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示范工程

通过实施“田园清洁”示范工程,使得示范片区村庄畜禽养殖布局符合当地政府划定的畜禽养殖“两禁”区要求,做到人畜分离、畜禽集中养殖、集中治理,养殖废弃物做到无害化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通过集中力量实施以上示范工程,在三年时间内,集中连片整治一批环境问题最为突出、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村”,使当地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群众切实得到实惠。

(三)示范效应

通过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在有效解决示范片区的农村环境突出问题的同时,取得以下示范效应。

一是建立完善农村环保工作机制。通过示范工程实施,促进农村环保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制定有益农村环保的经济政策和投融资政策,创新管理模式,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

二是强化资金效益。通过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带动地方财政资金投入,以农村环保为主线,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在改善农村环境状况的同时,为农民增加收入、降低生产成本创造条件,实现资金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

三是推广农村环保实用技术。以示范工程为载体,推广一批低成本、高效率、易维护的农村环保实用技术。

四、配套资金筹措

我省需筹集配套资金7.5亿元,每年筹集资金2.5亿元,其中:省级2亿元;市县0.5亿元。

省级配套资金2亿元中,省环保厅负责落实0.9亿元(含饮用水源保护专项资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落实0.3亿元,省农业厅负责落实0.2亿元,省水利厅负责落实0.3亿元,省移民局负责落实0.3亿元。省级配套资金不改变现有各专项资金下达渠道,但要求安排示范片区的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不少于上述金额。省发展改革委等其他相关部门在项目和资金安排时优先支持示范片区,共同形成合力,支持示范区完善配套设施。市县配套资金由地方政府自行筹措,鼓励多渠道筹措配套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为了确保农村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的顺利开展,省政府成立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厅。

1.职责分工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实行省政府统一领导、统筹安排,省直部门抓点促面、督促检查、协调指导,设区市政府总体负责、组织落实,县(市、区)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要求,加强对全省示范工程实施工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建立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明确目标和任务,统筹协调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

设区市人民政府对辖区内连片整治工作负总责,并根据连片整治目标责任书要求,建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连片整治示范工程的组织落实、协调推进和考核验收。

示范片区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整治工程具体负责,设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片区筛选,实施方案编制,落实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并组织实施。

省环保厅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负责制定示范项目管理办法。会同省财政厅负责示范片区的申报、下达,落实环保配套资金。指导推动饮用水源地保护示范工程。负责对饮用水源地保护示范建设工程的筛选、实施方案编制的技术指导,负责示范工程建设过程的督促、协调和指导检查。并负责指导1~2个连片整治典型示范点。

省财政厅牵头负责制定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牵头会同省环境保护厅等有关部门落实省级配套资金,督促市县配套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统筹中央和省级配套资金的安排使用,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并负责指导1~2个连片整治典型示范点。

省水利厅指导推动“水源清洁”示范工程涉及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工程。负责对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片区的筛选、安排配套资金和实施方案编制的技术指导,负责示范工程建设过程的督促、协调和指导检查。并负责指导1~2个连片整治典型示范点。

省国土资源厅指导推动“水源清洁”示范工程涉及矿山污染农村饮用水源整治工程。负责对矿山污染农村饮用水源整治建设片区的筛选、实施方案编制的技术指导,负责示范工程建设过程的督促、协调和指导检查。并负责指导1~2个连片整治典型示范点。

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指导推动“家园清洁”示范工程。负责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整治片区的筛选、安排配套资金和实施方案编制的技术指导,负责工程建设过程的督促、协调和指导检查。并负责指导1~2个连片整治典型示范点。

省移民开发局指导推动“家园清洁”示范工程涉及库区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整治建设工程。负责对库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整治片区的筛选、安排配套资金和实施方案编制的技术指导,负责示范工程建设过程的督促、协调和指导检查。并负责指导1-2个连片整治典型示范点。

省农业厅指导推动“田园清洁”示范工程。负责对农村畜禽养殖的治理,面源污染治理、养殖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整治片区的筛选、安排配套资金和实施方案编制的技术指导,负责示范工程建设过程的督促、协调和指导检查。并负责指导1~2个连片整治典型示范点。

省发展改革委结合统筹城乡工作,整合资源,加大对示范区的支持,合力打造示范亮点。

其他相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按照省政府的总体部署要求,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整治任务的全面完成并达到连片整治的预期效果和目标要求。

(二)措施保障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由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示范片区所在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的组织落实,并把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为示范工作的组织实施提供各项保障条件;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

2.健全队伍,抓好落实。凡列入示范片区所在的市、县(市、区)环保局,都必须设立负责农村与生态保护工作的专门机构,并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农村环保工作。所在乡镇也必须设立环保管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有专人管理、推动和落实。

3.科学规划,认真实施。按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科学制定整治规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细化工程项目,制订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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