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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百日督查行动”,进一步促进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落实,促进农机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农机局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部署和要求的落实,促进县乡道路、田间地头农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不断加强,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进一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内容
(一)局属各单位、各农机经营(维修)及农机参与当事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分解和落实2012年农机局安全生产各项任务,打击非法经营和非法营运行为等情况。
(二)局属各单位、各农机经营(维修)及农机参与当事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等情况。
三、督点
督查的重点:农机经营(维修)经营户、农机操作工、各类农用车辆驾驶人员等,重点是联合收割机、小四轮驾驶人员。
四、督查形式
这次“百日督查行动”,由区农机局指导协调,农机监理站具体组织实施,农机经营(维修)网点,各农机专业协会自查。在此基础上区农机局将按照区政办[2012]23号文件精神组织人员进行专项督查。
五、组织领导
为了抓好“百日督查行动”区农机局决定成立“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局属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区农机局副局长孔凡利统一负责本次督查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农机监理站站长柴斌负责督查行动的日常工作。
六、督查时间
从2012年5月至8月初,农机各经营(维修)网点、农机各专业协会各类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要全面组织自查。农机监理站要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反复督查。区农机局将于5月底,6月底分两次对自查情况进行督查,并于7月中旬进行全面督查验收。
1.全面摸清家底。对全处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各单位资产情况,为加强我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2.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数据,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处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
3.实现三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与资产经营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4.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重点工作范围
1.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准日统一为*年12月31日。
2.本次资产清查的重点范围是:市处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各县(市)公路站。
三、工作任务
1.对全系统设备、车辆、仪器、房屋、土地、路树、办公用品、家具等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
2、清查过程中要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做好资产利用状况、闲置情况、资产收益情况的清查,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并做出处理,重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3、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方面的问题,依据市处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4、土地使用证、产权证、林权证上缴市处统一管理,若无有督促申办。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以下组织机构:
1.成立“佳木斯市公路管理处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处的资产清查工作,拟定资产清查的相关办法和表格,研究处理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资产清查数据进行汇总、审核,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确认和核实等。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领导小组下设“佳木斯市公路管理处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管理科,宋士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
3.清查组。牵头科室:国资科。成员为:财务科、计统科、审计科、路政管理科、路政综合科、渡口管理科、养护科、行政办、科教科。负责对系统内的所有实物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等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处理建议。
五、工作进度安排
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做好资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项工作。时间进度如下:
(一)准备阶段(*年10月8日---10月31日)
1.成立领导小组和下设办事机构。
2.研究部署全处的资产清查工作,拟定工作方案,印发通知。
3.对全处参与资产清查的人员进行培训。
4、制订相关表格。
(二)实施阶段(*年11月1日---12月31日)。
1.*年11月1日---11月30日,各单位(部门)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开展自查,成立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并于*年12月1日前报送自查资料(包括表格及情况说明)至市处国资科;
2.*年12月1日---12月20日,组织有关人员针对各单位报送的自查资料进行审核并深入实地进行检查、复核。
3.*年12月21日---12月23日,清查组审核,汇总,并向“领导小组”汇报阶段工作和有关问题处理建议。
4.*年12月24日---12月26日,清查组向“领导小组”汇报清查结果,并进一步完善清查资料;“领导小组”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确认和核实,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5.*年12月27日---12月31日,根据“领导小组”处理意见,处理遗留问题,资料存档。
(三)、总结阶段
1.对全处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
2.处里将根据资产清查结果,完善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各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完善具体实施办法。
六、工作要求
为切实加强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防控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领导,有效控制疫情的输入、传播和蔓延,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经研究决定,成立区文广旅游局应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二)下设七个专项小组
1.综合协调及信息报送组:负责统筹调度系统防控工作,收集每天各组工作情况,及时收集、整理、报送相关信息;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组长:,责任股室:局办公室)
2.景区(酒店)督导组:负责督促区内的A级景区、星级酒店、星级农家乐等经营主体严格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组长:,责任股室:文化旅游股)
3.文化经营场所督查组:负责督促辖区内网吧、KTV、书店、酒吧、游戏厅、电影院等文化经营场所严格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组长:,责任股室:区文旅综合执法大队)
4.宣传引导组:负责组织督促网络公司维护全区广播设备设施;整合相关宣传资源,配合宣传部等单位广泛开展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知识工作。(组长:,责任股室:广电事业股)
5.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管理组:负责做好文博图等场馆的关闭管理工作。(组长:,责任股室:文发中心、相关机构)
6.后勤保障组:负责为系统防控工作提供强有力后勤保障,做好药品、宣传物资等保障。(组长:,责任股室:局办公室)
7.作风保障组:负责检查督促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情况;对不担当、不作为、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以及传播谣言等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组长:,责任股室:局办公室;约请纪检组参加)
二、突出工作重点,抓实防控措施
(一)做好文化旅游市场管理工作。督促指导辖区内所有景区、文化娱乐场所(游乐场、电影院、KTV、网吧等)、旅行社服务网点(建华旅行社服务网点、乐游旅行社服务网点)和其他公共场所(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书店等)暂停对外开放(营业)。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和定期消毒,发现特殊情况及时处置。
(二)做好大型集会活动管理工作。取消2020年区春节期间系列文艺演出以及相关活动安排;暂停辖区内单位和个人举办的广场舞等大型文化集会活动。
(三)做好疫情防护知识宣传工作。密切关注卫生健康部门的有关疫情防控信息,利用广播、电子显示屏、设点宣传和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科学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及时正面引导行业舆论,坚决避免发生重大舆情。
三、强化四个到位,切实担当履职
(一)思想上务必重视到位。机关各股室、各下属事业单位要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站在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高度,切实抓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地。
落实《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结合《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和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度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集中组织开展住建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切实加强我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管力度,强化源头管控,全面排查和消除建筑工地、房屋市政工程、物业服务、燃气管理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审查
验收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以及全省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工作会议要求,结合前期开展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专项检查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依法履行建设工程相应责任,切实加强源头管控,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重点检查建设工程存在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工程验收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未按规定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等四类违法行为。(牵头科室:勘察设计科、质安科)
(二)深化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控
严格落实《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检查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存在无证上岗和违章操作行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用气安全管理是否规范,配电设备、设施、电缆电线等是否采用合格产品;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等是否配备完好,应急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楼层临时消防系统是否同步安装使用;施工现场保温材料、塑料模板、安全密目网及活动板房等材质防火等级、阻燃指标是否达标;易燃可燃物品安全管理是否集中堆放并规范管理,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设置消防车道、临时给水、应急照明,并配备灭火器材、设施;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技术措施和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大对城区老旧小区管线、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坚决杜绝情况不清、野蛮施工等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牵头科室:质安站、质安科)
(三)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一是加强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治理。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冬春两季要组织开展全面彻底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房屋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的房屋坚决停用或拆除。要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完善消防隐患风险点台账,制定落实消防隐患防范措施。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切实保障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和消防安全通道正常使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用电用气检查。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电梯保养维护工作,加强高空坠物安全防范工作。对楼体外立面存在脱落危险等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区域,物业服务企业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做好安全隔离、防护和维修工作。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充分利用宣传栏、公告栏、橱窗、板报、电子显示屏等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房屋安全使用和消防安全防范的责任意识。(牵头科室:房产科)
二是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以建筑高度超过24米(约8层)的建筑为重点,进一步增强高层建筑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消防安全意识,堵塞管理漏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高层建筑的消防通道安全畅通率达100%,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完好率达100%,消火栓给水系统完好率达100%,新投入使用的消防设施设备合格率达100%,消防安全管理建章立制率达100%,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点对高层建筑中的供电安全、广告牌安全、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安全、楼道乱堆杂物堵塞消防通道安全、楼顶管理安全、无证经营场所管理安全等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一进行核对,逐一进行梳理,摸清区域内高层建筑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尚未整治或整治不到位的高层建筑进行汇总,并按隐患的轻重缓急程度进行分类;对存在隐患建立专门的管理台账,责任主体原则上是建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物业管理公司,没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管理公司的,由其业主委员会作为责任主体,进一步加强指导,督促消防安全责任主体落实。(牵头科室:房产科)
三是加强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火灾防控治理。按照燃气场站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督促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加强燃气场站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燃气经营单位和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检查各种设备、管道、阀门及连接处有无跑、冒、滴、漏现象;各种工艺指标是否正常;灭火设施、器材配置是否齐备充足;电气线路、设备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等内容。督促检查各燃气经营企业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装备和队伍,提升燃气专业应急演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加强城市(县城)供水、污水、垃圾等设施设备的消防安全管理及规范运行。(牵头科室:城建城管科)
四是加强易燃可燃彩钢板建筑整治。要对人员密集场所、冰雪游乐设施尤其是违规搭建、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且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责令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重点对消防设施配套不足、消防通道堵塞、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搭建等用作经营的房屋开展排查整治,消除经营性房屋消防安全隐患。(牵头科室:城建城管科、房产科)
五是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安全管理,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电设施,推动既有住宅小区安装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设施,合理规划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区域,从源头上解决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私拉乱接电线充电带来的消防安全隐患,强化提升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能力。(牵头科室:城建城管科、房产科)
六是切实落实物业管理火灾防控责任。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认真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使用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积极主动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做好消防安全风险防范、排查和处置工作。加强物业服务员工应急处置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的培训,提升物业服务企业应急处理能力,并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小区配电室、单元配电箱柜和电梯使用等安全防范,确保设施设备运转正常有效。(牵头科室:房产科)
七是加强农村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完成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非经营性农村人员聚集场所房屋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整治,同步启动其它农村房屋的排查整治。(牵头科室:村镇科)
(四)持续推进消防“生命通道”畅通
工程建设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全州打通“生命通道”机制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积极配合推动开展车位配建、增建和规范管理,对现有居住小区内部设置的停车位进行科学调整,新建公共停车场和新增车位,推动加强停车设施建设。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企业安全责任清单参考模板(1.0版)》,扎实做好清单制定、推行、实施,按相关规范要求维护消防疏散通道畅通。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和共享停车等停车措施。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对乱搭乱建、私自停车等影响消防通道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置。同时,引导群众对消防车道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提高群众参与意识。(牵头科室:房产科)
(五)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地处林区、山区、临山的建设项目以及分布在林区、山间的市政公用设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地、城市山体公园和临近山体的公园消防安全管理,严格火源管理和动火作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牵头科室:质安科)
(六)加强冬春期间消防宣传工作
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冬春期间,在行业系统内组织一次消防安全集中培训和疏散演练。在元旦、春节、“两会”等重要节点,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及时向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推送消防安全提示信息。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调整宣传思路,营造良好氛围,主动应对新形势、新问题,积极探索网络媒介、直播平台等无接触消防宣传手段,拓宽消防安全宣传的受众面,全力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牵头科室:质安科)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
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业务工作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风险形势研判会,针对辖区建筑工地、老旧小区改造、物业管理、传统村落等隐患易发、多发场所或领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分析研判,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
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全面排查整治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行为和建筑工地、房屋市政工程、物业服务、燃气管理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各项任务落实。
(三)总结分析阶段
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开展自查自评、固化经验做法。要对前期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整改完成情况开展“回头看”,强化跟踪整改,落实闭环治理,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深化协作机制,确保辖区内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火灾防控措施全面覆盖、不留死角、落到实处,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以贯彻落实《省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为主线,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原则,强化日常监管,督促经营者自律,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系,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整治任务和重点
(一)开展清理主体资格专项检查
今年4月至6月,各基层工商分局要对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检查证照是否齐全、是否真实有效,经营实际状况(名称、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等)与登记事项是否一致等。各分局和县局注册科要结合年检和验照工作,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的原则,确保食品安全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保合法经营主体数据真实准确,严把食品安全生产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各分局要按照“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原则,在5月底以前对辖区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逐户进行排查,按户登记相关事项,实行“一户一卡”,建立健全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口档案,并输入计算机实行网络化管理;对无照无证生产经营的,坚决依法取缔。对清理规范后的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和情况,县局注册科要通过计算机网络或书面文书等方式及时反馈给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工商分局。各工商分局在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逐户派查登记的基础上,统计上报相关资料。由县局经检科认真汇总核实,6月10日前报局领导,工商所要以这次集中清理为契机,按照《省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的要求,在5月20日前全面建立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登记台帐,并对生产经营者实行分类分级监管。
(二)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月”行动
4月16日至5月31日,以重点区域、重点食品整治和规范工商所日常监管为主要内容,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月”活动,一是抓好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和农村集贸市场的集中整治,加强对小食品、小商贩、小摊点、小摊点、小作坊、小集市等“五小”的监管,确保农村食品消费安全。二是以区域特色食品为重点,积极开展“一县一品”整治,我县确定“一县一品”产品为“张果老”牌驴肉系列产品,依法严厉查处制售假冒“张果老”牌食品等违法行为,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促进当地食品产业和特色经济发展。三是大力规范各分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强化日常监管。全面检查和提高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监管行为,做到“五个到位”即:对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到位;市场监管责任区、责任人和市场巡查到位;食品质量监管和监督经营者建立与落实自律制度到位;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和取缔无照经营到位;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及预警和应急处置到位。每个分局都要制作辖区食品经营分布图和监管人员责任区划分图,并悬挂上墙,将监管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要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式栏,建立食品安全公示信息登记薄;建立退市和重新入市食品档案;完善食品市场巡查记录薄等。县局经济检察科要加强对各分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督察和考核。六月上旬,各分局对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是否到位进行自查。县局将量化标准,逐项检查,逐分局验收,排出名次。对工作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回头看”“缺什么,补什么”,确保各分局监管职责逐一落实。
(三)开展督促经营者建立落实自律制度专项检查
七月至十二月,各分局要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等为重点,按照分类实施、全面推进原则,引导、鼓励、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索证索票”、协议准入和退市、进货检查验收、售前质量管理、登记购销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质量承诺、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等自律制度措施,强化食品经营者质量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其自查自纠、自检自管的能力,从源头上保障入市食品质量。对自律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同时,要充分发挥消协监督和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和宣传引导作用,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和“一会两站”作用,发挥消费者和食品安全监督员作用,建立健全食品市场监督体系,督促经营者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以行政村为单位,积极探索推行“一村一家示范店”工程。根据市局“千百十工程”我县在每村创建一个“食品规范经营示范店”,城区和范庄分局各创建一个“食品规范经营示范市场”。力争年底前督促食品经营者普遍建立落实自律制度,5月30日完成食品规范经营示范店创建工作。
(四)开展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检查
以“五一”、“六一”、“十一”、中秋、元旦、春节等节日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节令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确保节日消费和重点食品质量安全。
(五)大力加强食品质量监管
加大食品质量监管力度,实行食品质量准入、交易和退市全程监管。一是大力清查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禁止上市食品,督促经营者自律,严把食品入市关。二是加强食品质量检测工作。建立完善企业自检、消费者送检和工商机关抽检相结合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检测体系,对重点区域、重点食品积极开展质量动态检测,严把市场食品质量关。三是积极推进食品质量分类监管。对包装食品、散装、裸装食品、冷冻食品、现场制作食品和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根据其不同特点和监管要求实行分类监管。四是加强食品退市监管。严格落实强制退市和经营者主动退市制度,对在巡查、检查、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该查处的查处,该退市的退市。要建立健全退市食品档案,对退市食品加强跟踪检查,防止退市食品改头换面二次流入市场,确保不合格食品及时、有效退市。
(六)严肃查处食品违法案件
要加大食品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照无证生产经营、经销不合格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食品中使用非食品添加剂、虚假食品广告、商标侵权、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案件。各级要加强执法协作和配合,对严重威胁人体健康安全的食品实行追溯制度。办案机构要全面调查核实经销网络,摸清其来源和流向,及时报告、通报违法食品信息,对涉及生产等其他环节的,既要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又要将有关情况通报质监、卫生等部门。每一个案件都要追根溯源,做到办一个案件,清一个市场。严格规范办案程序和行为,严肃执法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对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严禁“以罚代刑”、“罚款放行”。
(七)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网络建设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
强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法制意识,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对“两节”、“两会”期间和生产经营、交通运输繁忙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采取严防死守、严管严控的措施,有效防范因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遢制较大以上事故,确保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重点攻坚对象及内容
对本单位及乡镇敬老院、农村幸福院、民办养老机构、老年养护楼、救助管理站、康复医院、婚姻登记处、光荣院、社会福利院、烈士陵园、殡仪馆、救灾仓库、慈善仓库、福利彩票销售站等深入开展专项安全整治活动。
主要内容如下:
*、检查各单位安全基础工作:
①检查各单位内部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是否明确并得到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书是否层层签订;
②是否建立健全单位内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
*、检查安全常规管理情况:
①单位公车是否遵守交通规则管理为重点的交通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②是否建立并落实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制度,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和燃气管道、液化气瓶、灶具是否定期检查,有无违规用火用电、私拉乱接现象;
③是否对所有员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护理人员和其他员工新上岗、转岗前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培训;是否结合服务对象的身体、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教育。
*、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①是否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明确消防工作管理部门,配备经过培训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②是否每月至少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每天安排专人进行防火巡查;对防火检查巡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是否及时组织整改;
③是否针对特殊服务对象特点,在消防设施器材上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重要场所、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标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是否在门窗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外廊式建筑是否有两条以上的消防通道
三、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
(一)宣传发动、自查自改阶段(*年*月*日至*年*月*日)。
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广泛宣传发动,并根据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和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各单位自行开展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分类列出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并报局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备查。
(二)集中检查、挂牌督办阶段(*年*月*日至*年*月*日)。
局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开展集中检查,对自查自改阶段发现而未按时完成整改的隐患和对集中检查阶段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及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将上报县安委会实行挂牌督办。所有挂牌督办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将由我局会同县安委办组织相关单位验收。
(三)督查督办、问责问效阶段(*年*月*日至*月*日)。
局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前段开展的工作进行回头看,对领导不重视、行动开展不力、仍然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问题的单位上报县安委会启动问责程序,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广泛宣传,充分发动。
依法治州是依法治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落实《省依法治省纲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全州发展、民生、稳定三件大事的重要工作,为加快建设川西北生态经济示范区,全面同步建成小社会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委机关、州属各监管企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刻把握法制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和渐进性,清醒认识到稳定是全州发展的总前提和根本保障,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综合施策、攻心为上”的总体思路,围绕2014年至2017年、2017年至2020年两个阶段任务,制定工作安排和年度重点工作、具体措施、工作目标。强化依法治理权威,夯实党在藏区的执政基础,增进各民族团结和睦,建立依法保障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体制机制。
二、明确重点,学习宣传
为把宣传活动落到实处,结合国资系统工作实际,应及时制定了学习宣传方案,明确重点学习宣传内容。委机关、州属各监管企业要积极利用干部职工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法和渠道有力推动依法治州宣传工作的不断深入,确保干部职工人人都知晓掌握依法治州的主要内容,营造出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重点学习宣传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宪法以及与工作生活相关的法律,宣传依法治省、依法治州重要会议精神,宣传《省依法治省纲要》、《州依法治州实施意见》等内容,引导干部职工自觉投身到依法治省、依法治州工作实践中。
三、依法行政,依法治企
认真总结国资系统依法治企实践经验,把握客观规律、基本路径与实现机制,深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面临的重大问题,推进法治建设思路、理论、制度和工作机制的创新。进一步明确依法监管、依法治理国有企业的总体思路、工作规划、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加大力气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完善推动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国资系统依法决策制度,依法界定机关、企业行政决策权,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完善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监督制度,编制重大事项行政决策风险分析的评判标准、指标体系和分析方法,建立健全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的权力和责任相统一。
四、守法敬法,学法用法
(一)拓宽宣传渠道,营造浓厚氛围
1.召开专题学习会。委机关、州属各监管企业党委(党组)至少安排1次全体干部职工法治专题集中学习,强化国资系统法治意识,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省依法治省纲要》等重要法律法规纳入党委(党组)专题学习内容。并围绕依法治州主题展开专题讨论,务必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理解依法治州工作的实质内容。2.利用媒体宣传。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qq群、工作简报等平台载体,全面深入地宣传依法治州工作。加大向省、州级媒体的投稿力度,积极争取省、州级媒体的支持,扩大国资委在依法治州工作上的宣传力度和影响力。3、张帖宣传标语。在办公场所、办公楼外悬挂依法治州宣传标语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迅速知晓领会依法治州工作精神,同时在法制宣传栏开辟出依法治州工作专栏,将学习宣传内容、工作简报等内容及时张贴到专栏内,使干部职工能随时学习、随时知晓国资委依法治州工作。4、编印学习宣传资料。围绕依法治州工作精神,收集会议文件、领导讲话、专家解读等相关内容,编印学习宣传资料,供干部职工学习使用。
(二)结合自身实际,广泛开展活动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扎实推进卫健系统平安创建工作,努力营造“关注健康、珍爱生命”的社会氛围,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形成健康、有序、安全、和谐的社会卫生大环境,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强化“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卫健工作宗旨,坚持群众路线,加强标准化建设,推进规范化管理,提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公共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各类对象的服务需求。
2.重在基层、全民参与。始终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扫黑除恶的重心和着力点放在基层一线,按照全县整体部署,扎实开展卫健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形成社会管理人人参与、共管共享的良好氛围。
3.统筹协调、源头治理。建立健全源头治理、动态协调、应急处置相互衔接、相互支撑的机制,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问题、减少矛盾。
4.立足实际、改革创制。积极稳妥地推进卫健系统社会管理理念、制度、体制、机制、方法创新,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5.依法管理、综合施策。加强卫生健康领域执法调查、扫黑除恶工作研究,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调节、行政管理、道德约束、心理疏导、舆论引导等手段,通过平等沟通、协商、协调、引导等办法解决卫生健康领域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妥善化解医患矛盾纠纷。
三、工作目标
以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为基本任务,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开展平安建设和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核心,以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抓手,深入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加强与县直各单位协调配合,认真做好联系点工作,总结经验,改进不足,提高工作水平,推动平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各部门预防化解工作任务,协调指导好医患纠纷预防、调解处理工作及扫黑除恶工作的开展,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对策。
四、重点任务
1.建立健全综治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制。明确综治工作责任,真正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实际情况与干部考核、任免、奖惩挂钩。进一步加大领导责任追究力度,加强日常监控和督查工作,切实做到考实评准,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开展。
2.开展“星级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建立健全“星级平安医院”创建组织,研究制定和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要求,深入推进“星级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把“星级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与其他卫健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切实抓出成效。
3.加强卫健系统安保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重点部门、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重大人员伤亡事件和恶性治安案件发生。切实做好设备、特殊药品、麻醉精神类药品和医用放射源及实验室生物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管理各项措施、全年无因特种设备、特殊药品、麻醉精神类药品和医用放射源管理不当所造成的失窃、滥用、不安全等行为;结合“星级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诊疗活动,提高医疗质量。结合实际,制订单位职工综治管理、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计划,电梯、锅炉和其他高温高压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要按照规定持证上岗。邀请公安、消防、质监、安全等部门专家开展专题讲座,并适时开展联合排查和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规范到位。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根据专家建议妥善做好相应的防护工作,避免事故发生。严厉打击各种偷盗、抢劫、入室盗窃等犯罪行为,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坚持领导带头,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值班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完善内部安全检查及扫黑除恶制度,每月开展一次内部安全检查和扫黑除恶排查工作,重点部位定岗、定人、定责,做到每日检查;认真总结排查整改工作经验,针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修订、完善内部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台帐资料整齐、规范。
4.加强专项整治活动。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医疗卫生市场秩序,深入开展关系人民健康和国计民生的医疗、公共场所卫生专项整治和打假活动,打击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落实防范措施,加强消防、禁毒工作,抓好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做好节庆日和重大活动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集中开展好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问题“两个排查”活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研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有效方法,不断总结经验,因地制宜,讲求实效,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政策、措施切实得到落实。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加强信息和通报工作,促使矛盾纠纷排调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接照“主管领导、部门负责、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要求,坚持集中排查调处与经常性排查调处相结合,努力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到“事故纠纷能解决,问题矛盾不上交”。
5.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按月组织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切实消除隐患,做到全年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切实加强消防“四个能力”建设,确保按期通过验收。配备与承担保卫任务相适应的保卫力量,做到单位内部职工管理有序,情况清、底数明;建立单位从业人员中外来暂住入口和对外出租房屋的管理制度,明确专人管理;本单位不发生影响政治、治安稳定问题,无集体、越级上访情况发生。
五、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卫健系统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协调和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领导卫健局机关平安创建工作;负责制定平安创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与县直各单位签订《平安创建目标管理责任书》并督促落实;负责按时上报月、季、年度总结及相关工作材料,组织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安排的相关工作;组织参与各种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宣传活动;定期安排检修和更换局机关内部防盗监控、消防设备等。
2.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建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科室部门和人员合力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综治工作机制,并将综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考核范围,与有关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进行常态化管理,确保组织领导有力、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抓,负总责,积极实践探索,研究新情况,协调解决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层层发动,全面动员。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广泛开展综治工作宣传,积极发动群众,努力营造群防群治的综治工作氛围。要充分利用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院刊院报等宣传阵地,加大综治工作宣传力度。单位内部尤其是科室内和重点部位要张贴宣传标语和安全警示标志,切实增强职工综治工作和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各县(市、区)农业局及分设的县(区)蚕桑办、果业局、蔬菜办、农机局。
二、考评时间
2012年度目标考评工作在2013年1月底前完成。
三、考评内容和考评办法
(一)常规工作
年终时市局组织各业务管理部门对本部门组织开展的业务工作对考评对象进行测评,并按百分制评分。各部门评分结果加权平均后即为各县(市、区)农业局常规工作得分。
(二)重点工作
主要考评粮食高产创建活动、蔬菜产业发展、基层乡镇农技综合服务站建设、土地流转、高标准粮田建设、农业招商引资、农民专业合作社、井冈蜜柚产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重大动植物防控等十项重点工作情况,每项10分。
鉴于农业工作的特殊性和季节性,其中八项重点工作考评采取“走基层看变化”的流动检查方式进行,由市局组成检查组,局党政班子全体成员和各县(市、区)农业局长参加,深入基层,对照《市2012年农业生产工作要点》目标任务,实地察看各县(市、区)重点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察看结束后集中讲评并评分。全年集中检查2次,每次分2个检查组,6月份主要察看粮食高产创建活动、蔬菜产业、井冈蜜柚产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12月份主要察看基层乡镇农技综合服务站建设、农业招商引资、土地流转和高标准粮田建设情况。具体察看时间另行通知。其他二项重点工作在年底召开市局党政班子会进行考评,先由分管领导介绍各地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然后评分。年终时将各项评分结果加权平均后即为考评对象的重点工作得分。
常规工作得分占20%,重点工作得分占80%。年终时,市局根据考评结果对考评对象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比,评定2012年度全市农业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四、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取消评优资格: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能源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节能降耗工作要求,充分调动全委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参与节能降耗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营造“节能降耗,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确保我委节能降耗工作的顺利实施,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作出贡献。
二、组织领导
委机关成立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成员由委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委属各单位分管节能降耗工作的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委后勤装备处),主任由同志兼任,任副主任,同志具体负责,财务处配合整理有关资料数据的上报,其它处室、委属各单位共同参与,齐抓共管,整体推进。
三、统计形式
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处室每月将单位建筑面积、单位用能人数、用水、用电、用油和其它能源消耗情况等通过网络统一报送,并上报一份纸质盖章台账,于次月八天内报送本月的能源消耗情况。
四、统计内容
(一)用水、用电
1、道路照明、排水泵站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用电,按照全市节能减排专项计划严格实施。
2、办公室等室内场所全部使用节能灯,办公设备的添置尽可能采购节能新产品。
3、办公场所人员应做到人走灯关、水停,办公设备停止用时应关闭电源,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4、统一空调使用标准,中央空调按物业要求统一使用;非中央空调冬季室温低于8度、夏季室温高于32度方可使用,制暖不得高于20度、制冷不得低于26度。
5、倡导节能观念,主要用水、用电场所应张贴明显节约用水用电标牌或提示语。
(二)用油
1、工程设备生产作业用油,应有计划、有监督。
2、公务车用油实行定车定油制度,杜绝超标准用车用油。
3、加强公务派车签字制度,严禁公车私用、小事大用。
(三)节约办公用品
1、在已实现内网传输文件、网上办信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网上OA办公系统,减少书面文件材料往来。
2、控制发文数量和资料复印数量,纸张实行双面使用。
3、加强办公电话使用管理,打电话时尽可能长话短说,杜绝因私拨打信息台、打长途,一经发现,费用自理并严肃批评。
4、加强办公用品的管理,实行领取登记制度,节约使用纸、笔、信封等办公易耗品。
(四)精减会议
1、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可开可不开的尽量不开,能在本地开的不到外地开。
2、精减会议议程,提倡开短会、讲短话。
3、严格会议开支,反对铺张浪费。
(五)单位建筑面积及用能人数
建筑面积与用能人数应按照办公用房实际建筑图纸及单位实际在用人数(包括临时工和借调人员)确定,务求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考核实施
(一)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对委属各单位进行考核,采取量化考核方式。
1、委属各单位按月上报本单位的能耗情况,委领导小组根据上报数量及抽查结果,定期按照能耗情况对各单位进行排名,并进行通报。
2、年末,委属各单位按照考核细则对本单位的能耗情况进行自评,并将自评情况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结合日常检查和抽查记录对各单位进行考核排序。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单位办公区域用水、用电及空调、办公能耗品及用车等使用情况进行考核抽查,并将考核抽查结果作为年度考评的基本依据之一。
六、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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