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紧紧围绕我市教育中心工作,以治理教育乱收费为重点,以减轻群众负担、造就高素质教育工作队伍和创建文明行业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办行风违纪案件,坚持用改革创新的办法开创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新局面,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强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深入贯彻“辽政办发*号”、“鞍政办发*号”和“辽监发*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和中小学办学行为。
1、做好免费教育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免除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的学杂费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课本费,以及免费试点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继续推动“两免一补”政策的落实,对困难家庭学生建立健全扶困助学体系,切实减轻学生负担,体现教育公益性,让群众受益。坚决杜绝“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2、加强教育收费监督管理。严格遵守省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严禁出台违反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军训和社会实践活动,严禁各类学校以家长委员会名义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充分发挥教育审计作用,管好、用好教育经费,严厉查处任何形式的挤占、挪用教育经费行为,认真落实教育收费听证制度和收费公示办法。
3、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围绕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配合上级部门纠正脱离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建设奢华校园的行为;进一步巩固我市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办学行为的成果,继续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初中学校新生“按成绩蛇形分班”的原则,积极探索小学新生分班的有效方法,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择校生、择班生。严肃查处中小学违规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开办重点班收取择班费等行为。
4、严格落实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规范公办高中招生行为,严格控制择校生比例,将择校生纳入统一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示。不得在择校生之外以非计划生、旁听生、借读生等其他任何名义招收学生。
5、加大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坚决查处违规办学、超出许可范围的办学行为。继续清理虚假民办学校。
6、加大治理乱补课工作力度。继续开展治理乱办班、乱补课专项整治行动,扩大整治范围,把小学高年级列为整治重点;严肃查处学校乱补课、在职教师乱办班和参与社会有偿补课等顶风违纪行为。通过召开行风建设与师德师风建设座谈会、宣传树立师德典型等形式,加强广大教师的师德教育,使其自觉远离、抵制乱办班、乱补课等违规行为。
7、强化对中小学教辅材料的管理,遏制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状况。各类学校均不得违规强制征订、统一购买各类教辅材料和报刊杂志。
8、大力推进校务公开。进一步完善公开透明工作机制,以*教育网为主要载体,拓宽公开渠道,深化政务、校务公开工作。适时召开校务公开经验交流会。在*教育网上开辟廉政建设专栏,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相关制度,大力宣传党员干部、广大教师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先进事迹与光辉业绩,及时曝光影响较大的违规违纪案件。
9、继续综合整治教育考试环境。以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透明、操作规范为目标实行“阳光招生”。进一步加大对各类招生考试工作的执法监察力度,尤其中考体育测试、高考加分和中考招生的各个环节,纪检监察部门要确保监察及时、监察到位,避免出现监察盲点。认真落实奖惩规定,强化招生违纪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考试纪律,狠刹舞弊之风。
三、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严把责任落实关。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局直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行风建设工作,把行风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继续坚持两级签状制度,确保纠风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注重纠风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做到一手抓纠风治乱,一手抓教育发展。对因领导不力而导致不正之风问题严重,甚至发生恶性案件或引发严重的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主要责任单位:各县、区工商局;市局监察室
协同责任单位:市局法规科
二、坚决制止公路和市场“三乱”。公路和市场“三乱”加重企业负担,扰乱经济秩序,破坏经济发展环境,影响党和政府的声誉,与优化发展环境的各项举措格格不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不断加大治理力度,坚决遏制“三乱”现象的发生。对发生公路和市场“三乱”的单位及人员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主要责任单位:各县、区工商局;市局法规科、财装科、监察室
三、严禁借企业年检等行政行为搭车收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严格依法行政,不得借企业年检等行政行为搭车收费;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不得为其他部门和社会团体包括个私协会代收代扣任何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和个体户强行征订报刊杂志。
主要责任单位:各县、区工商局;市局企业科、个私科,直属、派出机构
协同责任单位:市局监察室
四、继续开展对全市广告市场的专项整治。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牵头单位的作用,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和配合,重点整治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虚假违法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美容、化妆品、非法“性药品”以及性病治疗广告。健全和完善综合治理机制,建立和落实广告监管责任制度,加大对违法广告案件的查处力度。同时,注意创新监管工作的新方式。
主要责任单位:各县、区工商局;市局商广科
五、进一步纠正评比达标表彰、节庆活动过多过滥问题。巩固2007年清理规范工作成果,实现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及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并制定长效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坚决纠正利用行政权力拉赞助、搞摊派,以及利用举办节庆活动谋取私利等问题。
主要责任单位:各县、区工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中心),直属、派出机构,协会
协同责任单位:市局监察室
六、认真解决公共服务行业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井、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和乱收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督促有关行业研究提出解决涉及服务质量差和乱收费问题的治本措施。
主要责任单位:各县、区工商局;市局公平交易局
七、继续配合卫生部门加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的力度。加强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无照非法行医行为。
主要责任单位:各县、区工商局;市局公平交易局
八、配合农业部门着力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从严查处各类涉农乱收费、乱罚款行为。严厉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等伤农坑农行为。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
主要责任单位:各县、区工商局;市局市场科
协同责任单位:市局法规科
二、工作内容
全县工商系统法治工商创建工作将紧紧围绕七个方面的内容开展:一是转变工作职能,完善工商行政执法体制;二是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四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五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六是完善监督机制,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七是转变行政执法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具体责任分工见附表)。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阶段(2009年11月—12月中旬)
各创建单位要加强对开展法治工商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宣传动员,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法治工商建设是事关全局的大事,是今后全县工商系统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各基层分局(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研究制定具体的创建工作方案,迅速安排部署本单位的法治工商创建工作。
(二)创建实施阶段(2009年12月中旬—2011年5月)
为推动法治工商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县局确立陵西路工商分局和公平交易分局作为全县法治工商创建的试点单位,明年6月前,县局将在试点单位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并出台本系统的法治工商创建考评验收方法和标准。
从2010年6月1日开始,全县工商系统法治工商创建工作将转入全面创建实施阶段,各基层分局(所)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广泛地开展法治工商创建活动。
(三)考评验收阶段(2011年6月—2013年10月)
全县工商系统法治工商建设,按年度进行分级考评验收,由县局对各基层分局(所)的创建工作进行考评验收。从2011年6月1日开始,各基层分局(所)通过自评,认为本单位达到《全省工商系统法治工商建设考评办法和验收标准》规定的各项工作要求,可向县局提出考评验收申请报告,县局通过书面材料审查,对认为符合验收要求单位,将组织考评小组进行实地考评验收。全县工商系统的考评验收工作将在2013年10月30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全县工商系统法治工商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县局成立法治工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人教股、监察室、法规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局法规股,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和落实。
(二)加强部门配合。法治工商创建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涉及到全县工商系统的方方面面,必须由各单位齐心协力,共同完成。创建工作要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由县局法规股牵头组织、监察室密切协作、各业务机构积极配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目标,以《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省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简称食品安全“一法两规”)为依据,以人大食品安全执法检查为契机,加快健全食品流通监管执法体系,突出食品流通经营者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深入解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中突出问题,通过理顺监管机制,夯实监管基础,抓好监管重点,攻克监管难点,争创监管亮点,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进一步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内容
人大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为食品安全“一法两规”颁布以来各地贯彻执行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以及进一步贯彻实施的措施。结合工商部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成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干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工作机制,保障食品安全监管人力、财力、物力,加强“一法两规”宣传,鼓励社会力量开展食品安全社会监管。
(二)教育引导食品流通经营者自律经营。开展始业教育和业中培训,教育引导食品流通经营者自觉执行“一法两规”,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履行食品进货查验、日常经营规范、不合格食品退市销毁等法定义务。
(三)依法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依法履行食品流通许可职责,狠抓现场核查和严抓无证查处;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及后处理工作情况;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大要案大案查办力度;按规定上报、公布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信息。
(四)深入抓好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及源头治理。深入开展乳制品市场、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市场、酒类市场等专项整治,抓好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非法经营“地沟油”等专项执法行动;推进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加强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源头监管;扎实推进电子监管平台建设,提高电子台账使用率、上传率;积极配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治理。
各工商所(分局)根据以上工作内容,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相关资料及时收集、整理、装订、归档。
三、方法步骤
人大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由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省、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三级联动,在全省范围内同时开展,检查方式包括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视察抽查等,执法检查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执法检查、专项审议、整改落实五个阶段。根据上述部署,本方案相应做如下具体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下旬)
1、召开迎接人大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2、结合前阶段部署,认真做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隐患风险大排查,为执法检查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至7月上旬)
在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基础上,结合食品安全隐患风险排查行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及时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逐一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与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措施和解决办法。及时整理出自查自纠书面报告上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三)组织实施阶段(7月-10月)
1、积极参加各级人大主组织的专题询问沟通协调会。主动沟通汇报,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流通环节贯彻落实“一法两规”执行情况。
2、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各级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小组的检查,虚心接受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的批评和建议。
(四)整改落实阶段(11月-12月)
1.根据各级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逐条进行研究,逐条整改落实。
2.按照规定要求提交整改措施报告,自觉接受各级人大的跟踪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务必高度重视。今年人大常委会专题部署开展食品安全“一法两规”执法检查,并进行专题询问,有利于推动食品安全“一法两规”贯彻实施,有利于督促和支持政府依法行政,有利于强化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和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对于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工作,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促进民生改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系统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次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将其作为当前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抓好抓实。
以贯彻落实《省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为主线,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原则,强化日常监管,督促经营者自律,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系,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整治任务和重点
(一)开展清理主体资格专项检查
今年4月至6月,各基层工商分局要对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检查证照是否齐全、是否真实有效,经营实际状况(名称、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等)与登记事项是否一致等。各分局和县局注册科要结合年检和验照工作,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的原则,确保食品安全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保合法经营主体数据真实准确,严把食品安全生产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各分局要按照“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原则,在5月底以前对辖区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逐户进行排查,按户登记相关事项,实行“一户一卡”,建立健全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口档案,并输入计算机实行网络化管理;对无照无证生产经营的,坚决依法取缔。对清理规范后的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和情况,县局注册科要通过计算机网络或书面文书等方式及时反馈给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工商分局。各工商分局在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逐户派查登记的基础上,统计上报相关资料。由县局经检科认真汇总核实,6月10日前报局领导,工商所要以这次集中清理为契机,按照《省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的要求,在5月20日前全面建立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登记台帐,并对生产经营者实行分类分级监管。
(二)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月”行动
4月16日至5月31日,以重点区域、重点食品整治和规范工商所日常监管为主要内容,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月”活动,一是抓好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和农村集贸市场的集中整治,加强对小食品、小商贩、小摊点、小摊点、小作坊、小集市等“五小”的监管,确保农村食品消费安全。二是以区域特色食品为重点,积极开展“一县一品”整治,我县确定“一县一品”产品为“张果老”牌驴肉系列产品,依法严厉查处制售假冒“张果老”牌食品等违法行为,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促进当地食品产业和特色经济发展。三是大力规范各分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强化日常监管。全面检查和提高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监管行为,做到“五个到位”即:对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到位;市场监管责任区、责任人和市场巡查到位;食品质量监管和监督经营者建立与落实自律制度到位;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和取缔无照经营到位;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及预警和应急处置到位。每个分局都要制作辖区食品经营分布图和监管人员责任区划分图,并悬挂上墙,将监管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要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式栏,建立食品安全公示信息登记薄;建立退市和重新入市食品档案;完善食品市场巡查记录薄等。县局经济检察科要加强对各分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督察和考核。六月上旬,各分局对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是否到位进行自查。县局将量化标准,逐项检查,逐分局验收,排出名次。对工作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回头看”“缺什么,补什么”,确保各分局监管职责逐一落实。
(三)开展督促经营者建立落实自律制度专项检查
七月至十二月,各分局要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等为重点,按照分类实施、全面推进原则,引导、鼓励、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索证索票”、协议准入和退市、进货检查验收、售前质量管理、登记购销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质量承诺、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等自律制度措施,强化食品经营者质量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其自查自纠、自检自管的能力,从源头上保障入市食品质量。对自律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同时,要充分发挥消协监督和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和宣传引导作用,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和“一会两站”作用,发挥消费者和食品安全监督员作用,建立健全食品市场监督体系,督促经营者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以行政村为单位,积极探索推行“一村一家示范店”工程。根据市局“千百十工程”我县在每村创建一个“食品规范经营示范店”,城区和范庄分局各创建一个“食品规范经营示范市场”。力争年底前督促食品经营者普遍建立落实自律制度,5月30日完成食品规范经营示范店创建工作。
(四)开展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检查
以“五一”、“六一”、“十一”、中秋、元旦、春节等节日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节令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确保节日消费和重点食品质量安全。
(五)大力加强食品质量监管
加大食品质量监管力度,实行食品质量准入、交易和退市全程监管。一是大力清查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禁止上市食品,督促经营者自律,严把食品入市关。二是加强食品质量检测工作。建立完善企业自检、消费者送检和工商机关抽检相结合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检测体系,对重点区域、重点食品积极开展质量动态检测,严把市场食品质量关。三是积极推进食品质量分类监管。对包装食品、散装、裸装食品、冷冻食品、现场制作食品和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根据其不同特点和监管要求实行分类监管。四是加强食品退市监管。严格落实强制退市和经营者主动退市制度,对在巡查、检查、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该查处的查处,该退市的退市。要建立健全退市食品档案,对退市食品加强跟踪检查,防止退市食品改头换面二次流入市场,确保不合格食品及时、有效退市。
(六)严肃查处食品违法案件
要加大食品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照无证生产经营、经销不合格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食品中使用非食品添加剂、虚假食品广告、商标侵权、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案件。各级要加强执法协作和配合,对严重威胁人体健康安全的食品实行追溯制度。办案机构要全面调查核实经销网络,摸清其来源和流向,及时报告、通报违法食品信息,对涉及生产等其他环节的,既要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又要将有关情况通报质监、卫生等部门。每一个案件都要追根溯源,做到办一个案件,清一个市场。严格规范办案程序和行为,严肃执法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对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严禁“以罚代刑”、“罚款放行”。
(七)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网络建设
各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加强对评议考核工作的领导。市局负责组织实施所属执法单位的评议考核工作。
二、评议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评议考核内容和重点。
1、评议考核内容。2013-2014年全市公路系统执法机构办理行政许可,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处理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控告申诉案件以及开展执法监督和执法责任追究等工作开展情况。
2、评议考核重点。为提高执法考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三基三化”建设(基层执法队伍的职业化建设、基层执法站所的标准化建设、基础管理制度的规范化建设)的重点目标任务,2014年执法考评工作要突出以下重点:
(1)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机构和直属执法单位以及厅直管理机构直属执法单位。主要考评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三基三化”建设任务落实、公路执法专项整改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轮训工作落实等情况。具体考评内容和标准见《县区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执法评议考核表》(见附件1)和《市局直属管理机构执法评议考核表》(见附件2)。
(2)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本次考评的重点是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主要考评综合管理、“三基三化”建设任务落实、行政执法规范化、公路执法专项整改落实、执法人员培训等情况。具体考评内容和标准见《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执法评议考核表》(见附件3)。
(二)考核方式和评分标准。
本次执法评议考核主要采取案卷评查、组织执法人员考试、基层实地督导等方式进行。执法评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档。本次评议考核,85分以上为优秀,6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
三、评议考核的步骤
本次评议考核工作分为组织动员、全面考评、市局考评和整改总结等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动员(2014年6月1日至6月10日)
市局制定全市公路系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方案。各县区公路分局、超限超载检测站制定本单位的实施工作方案,于6月15日前报市局路政科。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经费并组织动员部署,确保本次评议考核工作取得实效。
(二)全面考评(2014年6月11日至6月15日)
1、自查自评。各分局、超限超载检测站要按照市局工作方案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对本单位和所属执法单位的考评工作。自查自评结果于6月15日前报市局路政科。
2、案卷评查。从被考评单位中随机抽取案卷进行评查。案卷评查范围为各单位2013—2014年办理的处罚案件,在评议考核中抽取不少于10卷,其中含强制的处罚案卷不少于2卷。公路管理机构评点为擅自超限运输案件,每个单位不少于3卷;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案卷评查标准参照2013年评议考核方案。
各单位随机抽取案卷并形成案卷目录,案卷一经随机抽取,不得变更。各单位组成案卷评查小组按照规定逐卷进行评查打分,并对每个案卷制作《2014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意见书》(附件4)。案卷目录及评查打分情况(附件5:《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案卷评查统计表》),于2014年6月15日前报市局。
3、执法考试。各公路分局、超限超载检测站,可以采取集中抽考、分片抽考、全面考试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执法考试。对所属各执法单位的抽考人数不少于30人。所属执法单位持证人员少于30人的,考试人员比例不得低于持证人员数的50%。具体考试人数和比例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填写《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考试统分表》(附件6)。考试纪律参照2013年评议考核方案的相关要求。
4、全面考评基层执法站所。市局组成评议考核检查组,按照部、省规定对本地和所属基层执法单位全面开展考评,进行公正评分,并按照由高到低的原则,对被考评单位进行排序,在本地区、本系统进行公布。
检查结束前,要向被检查的单位进行反馈(附件7:《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意见反馈书》),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考评不合格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予以通报批评。
考评结束后,市局将认真总结本系统的考评情况,形成专题报告,填写《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得分统计表》(附件8)。专题报告内容应当包括评议考核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推进“三基三化”建设方面以及公路、水路执法规范化建设相关工作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等内容。
市局推荐1个执法考评优秀基层执法站所,要认真填写《2014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优秀基层执法站所推荐表》(见附件9)。各单位对于推荐的优秀基层执法站所必须实地考评打分,在推荐表中列出考评得分,并将其基本情况、执法中好的经验做法及创新亮点在推荐材料中予以详细说明。
同时,各单位要结合执法专项整改落实情况,深入研究分析本地区、本系统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案件情况,在认真调查、统计的基础上,如实填写《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情况调查表》(附件10)。同时,要选取和剖析1—2件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形成书面材料(包括基本案情、立案机关、受惩处情况、警示意义等)报市局。
(三)市交通局考评(2014年6月16日至6月30日)
市交通局组成评议考核检查组,对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局直属各管理机构按照部、省规定全面开展考评,采取查阅台账资料、案卷评查、闭卷考试、现场督查等方法,按照《2014年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评分表》,对各单位进行公正评分。
考评结束前,要认真制作《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意见反馈书》,向被检查的单位进行反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执法评议考核得分按照“执法评议考核得分=(综合评查得分*20%+执法考试平均得分*20%+执法案卷评查平均得分*20%+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执法评议考核平均得分*40%”的公式进行百分制折算,计算出2014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得分,并按照由高到低的原则,对被考评单位进行排序,在本市、本系统进行公布。对考评不合格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予以通报批评。
考评结束后,按照规定的内容,形成专题报告(附自评得分表)上报省厅,向省厅推荐部、省厅优秀单位各1个。
(四)省厅考评(2014年7月—8月)。
省厅将抽调部分执法经验丰富、法律功底扎实的人员组成若干督导检查组,对各单位进行考评。
1.查阅台账资料。被检查单位要做好相关文件和资料的整理、准备工作,供检查组查阅并评估打分。
2.案卷评查。检查组随机抽取案卷不少于10份开展评查,案卷评查范围为各单位2013—2014年办理的案件。
3.执法人员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试题形式为选择题、简答题和案例分析题,考试重点内容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等。
省厅按照证件号码随机抽取各单位执法人员40人,被检查单位组织其中30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人员包括路政10人、海事8人、运政10人、交通质监2人。考场要求参考人员能间隔而坐,并设置录像设备,确保不留摄像死角,考试全程录像,录像资料制作光盘交给检查组带回。各单位提供参加考试人员的座位表,包括其执法证件号码、姓名和所在位置,以供核查。在核查录像资料时,发现有考场秩序不良、录像时间不符合实际等情况将予以扣分。其中,发现一次作弊扣1分,同时本人考试得分按照0分处理;录像时间与实际相差10分钟以下的考试得分扣一半,与实际相差超过10分钟考试得分为0;考试由检查组统一监考,当地交通运输系统人员不得在考场长时间停留,发现当地交通运输系统人员在考场长时间停留影响考场秩序的,酌情扣5-10分。考试统一命题、统一评卷。考试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严格遵守交通运输部和省厅有关规定。
省厅抽考成绩不合格者,将于11月份参加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补考)考试,再不及格者,省厅将吊销执法证件。
4.检查基层站所。检查组在被检查单位所属执法单位随机抽取2个基层执法站所深入实地督导。各单位推荐的优秀执法基层执法站所必须实地检查。被检查站所要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准备工作,供检查组查阅并评估打分。检查组在每个基层执法站所随机抽取执法案卷不少于5份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每个案卷制作《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意见书》(基层站所没有案卷的,抽查同类或者上级执法机构的执法案卷)。
5.检查结束前,向被检查的单位进行反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考评不合格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予以通报批评。
6.省厅在全面考评的基础上,按照“执法评议考核得分=(综合评查得分*20%+执法考试平均得分*20%+执法案卷评查平均得分*20%+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执法评议考核平均得分*40%”的公式进行百分制折算,计算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得分,并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在系统内进行公布。
7.省厅在全面考评的基础上,结合各单位推荐和日常执法监督检查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向部推荐2个执法考评优秀基层执法站所。省厅考评得分排名后三名的单位推荐对象不得评为评议考核优秀基层执法站所。
8.省厅将专题报告、评议考核排序结果、推荐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优秀基层执法站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情况调查表》、典型案例于9月1日前报部。
(五)整改总结(2014年9月-10月)。
1、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次评议考核工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认真整改。评议考核情况在系统内进行通报。
2、各单位对评议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改进的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对评议考核中暴露出来的重要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或责令限期整改。对不履行或者不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令履行或者限期改正;对作出的违法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纠正或者责令改正;行政执法主体不合法的,责令予以纠正。
3.各单位要建立奖惩机制,充分发挥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对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优秀单位进行通报和表彰,对考试成绩优秀的执法人员进行通报表扬。对于省厅抽考不合格的执法人员,对其执法证件暂缓年度审验,通过学习培训并经补考合格后,再补充审验。补考仍不合格的,注销其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对评议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不积极整改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谋划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是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执法考评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站在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高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真正把这次考评工作作为今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实、抓好,抓出实效,认真开展自评,做好迎接省厅检查的准备工作,确保考评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二)严格考评,确保质量
本次考评工作务必深入基层,通过督导检查,切实了解基层情况,推动“三基三化”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各单位要通过此次考评活动,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和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深入调研,探索解决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推动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迈上新台阶。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为动力,加强社会服务业的治安管理,提升文明、优质服务水平,强化诚信建设,发扬建设系统“严、深、细、实”的工作作风,确保创建“平安系统”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创建单位
牵头单位:县城建局。组成单位:县环卫局、绿化公司、自来水公司、县公共交通管理办公室。未列入的单位,参照执行。
三、创建标准
(一)平安建筑施工标准。1、落实安全生产规定,各种手续齐全,对施工地周边环境安全评估及工程危险源识别准确,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护措施,施工现场配备有相关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各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查合格,无安全事故隐患;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落实好,施工单位各方负责人能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查处的事故隐患能按“五定”(定人、定时、定措施、定整改人、定复核人)原则进行整改;4、严格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做到人、证相符;5、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预)案措施得力。应急物资、器材和车辆及通讯设备齐全,发生事故无隐瞒不报或拖延报告现象;6、文明施工,建筑施工工程围档、安全警示、临建设施、场容场貌相关设施,警示标志齐全、清晰美观,设置到位;7、内部管理,遵守劳动用工管理和工人权益保护制度,治安保卫、卫生防疫、现场防火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到位;8、外部环境管理,无施工扰民,无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
(二)平安供水及污水处理标准。1、综治保卫、安全生产组织健全、制度完善,严格落实责任制;2、合理利用城市供水水源,保证城市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工业用水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3、加强水源地周边环境治理,确保不发生一切水源水质污染事件;4、加强水源地和供水系统的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投毒、重大疫情传播等重大案事件的发生;5、安全生产督查管理到位,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公共供水安全责任事故;6、加强供水系统日常安全管理,确保供水系统设施、设备不与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供水网络与城市供水管网直接连接等问题发生;7、制定供水设施定期抢修制度,完善供水安全应急预案体系;8、实现城市污水处理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消除城市污水对自然水体的污染;9、各项教育活动开展经常,落实到位。
(三)平安供气标准。1、加强职工安全、业务素质教育、培训,树立企业形象,达到文明礼貌、热情接待,坚持用户至上原则;2、履行承诺服务和规范化服务,树立优质服务;3、加强管网安全管理巡检、检修制度,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无安全生产事故;4、各种标示、警示标志齐全,清晰美观,设置到位;5、消防设施完善,无火灾隐患,安全管理严格,措施得力,无安全隐患,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的物资、财力和车辆、通信设备齐全;6、社会治安防范措施有力,无刑事、治安案件。
(四)平安公共交通标准。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车辆技术、维修质量、行车安全、行车服务、安全操作等规章制度;2、运营正点、无越站甩客、司乘人员无擅离岗位、私自调头和改道行驶现象;3、服务规范、礼貌待客、语言文明、态度和蔼、无刁难乘客和服务纠纷及违反服务纪律等现象;4、安全行车、文明驾驶、安全宣传、服务周到,无私自委托他人代驾驶车辆,无漏票、跑票、无用气和催客责任事故现象;5、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容卫生整洁,设施装置正确,无故障车运营;6、文明执法,遵章守纪,态度和蔼,礼貌待人,不得向被检人耍态度,不得无故拖延车辆运行时间,无循私舞弊现象;7、各项安全消防设施设备齐全,无火灾隐患;重点部位标示、警示完善,设置安放到位;8、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机构健全,防控体系措施得力,无违法犯罪案件;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完备,物资、器材、车辆、通信设备齐全;9、各项教育活动开展经常,做到“人员、时间、内容、效果”的落实。
(五)平安园林、公园、游园、游览区标准。1、环境优美整洁,无脏、乱、差等现象;2、诚信经营,无擅自提高门(船)票价格现象;3、规范服务,文明礼貌,游客咨询服务中心软硬件建设到位,运行正常,无刁难、懈怠、侮辱、谩骂、殴打、坑骗游客现象;4、文化娱乐活动健康向上,无黄、赌、毒和封建迷信等社会丑恶现象;5、机动车辆(机械)、船舶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操作规程,照章驾驶,不得无证驾驶和违规运行;6、消防设施设备齐全,无火灾隐患;有重大火灾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7、各项设施设备质量合格,安装稳妥可靠;8、各类标示、警示等标志齐全、清晰美观,设置到位整齐;9、社会治安防范措施得力,无偷盗、抢劫、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现象;10、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到位。
(六)平安市政环境管理标准。1、认真贯彻执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养护、维修,完成年度工作计划;2、加强市政设施的管理和巡视,依法查处破坏市政设施的违法行为,确保市政设施完好;3、依法养护维修市政设施,做到文明安全施工;4、市政设施的监测监控防控措施得力,有安全事故紧急处置预案;5、市政设施标示、警示等标志齐全,清晰美观,设置安放到位;6、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机构健全,防控体系措施扎实有效;7、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到位。
四、创建任务
1、建设系统工作面广,涉及民生的公共利益多。要在改进服务方法、提高服务质量,提高队伍素质上下功夫,要进一步完善城市公用服务承诺制,切实从方便民生出发,从为民解忧着眼,加强城建基础设施建设。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生产监管工作,实行领导目标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定期排查和研究整改安全隐患,切实把各类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3、施工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建设程序过程控制,落实责任制,加强质量安全监督服务,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定期检查与巡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工程进行质量安全监督,严把参建单位从业人员资质、资格和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强化建筑施工参建各方的质量安全意识,完善参建各方的施工安全行为,积极引导工程项目继续创建“优良工程”、“文明工地”活动,促进施工工程质量安全的进一步提高。
4、各单位要加强服务管理,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做好地下管线资料的收集整理,建立健全公共事件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制和保障体制,并经常组织职工进行学习演练,要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5、各单位要加强基础防范网络建设,把防范工作的重点放在关键部位,严格落实“三铁一柜一报警”及数字闭路监控系统的防范措施,坚持领导带班,职工(门卫)值班,查岗巡逻等工作制度,建立上下贯通,反应灵敏的防范体系。
6、公园、游园、游览区的管理部门要加强各辖区内的设施管理力度,做好经常性工作,彻底清除“六乱”,杜绝不文明现象,使公用设施的看管达到“六无”目标。
7、加强综合执法,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能力,执法人员要提高市容执法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开展经常性的行车安全竞赛活动。努力为市民创造干净、整洁、和谐、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
五、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7月15日—8月31日)。召开“平安系统”创建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平安系统”创建工作,明确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方法措施,利用各种会议和活动,广泛宣传搞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创建平安系统建设营造浓厚的氛围。
(二)制订规划完善措施和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8月31日—2007年10月31日)。各单位根据《关于创建平安系统、平安单位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自己工作的性质和特点。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创建平安系统方案和工作措施,抓好落实,并及时总结推广在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成功做法,典型经验和制度措施,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在建设系统形成人人争做平安使者的良好风气。
(三)继续深入开展和检查验收阶段(2007年1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首先是系统内各单位先进行自查,然后由县城建局综治委组织考核,根据标准,深入各单位对照检查验收。
六、具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襄建〔2006〕136号)确定的内容,认真总结和评价全市建设系统“五五”普法工作成效,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为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依法行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检查验收内容和重点
《**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及与本行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工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的开展情况;依法治理工作尤其是法治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创新情况以及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具体检查内容参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以下简称《指导标准》)。
三、检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检查验收工作从2010年4月开始,4月底前完成内部自查、5月份迎接市级检查验收,6月份以后迎接省建设厅检查验收。
(一)准备阶段。4月上旬,市建委制定《全市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建设局、委属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检查验收方案和措施。
(二)自查阶段。4月中旬,各县(市)区建设局、委属各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自查,自查工作要逐个单位、逐项内容进行,避免漏检或缺项。4月20日前,各县(市)区建设局、委属单位将自查情况和五年工作总结报市建委法规科。
(三)检查验收阶段。4月底前,市建委将组织检查小组,完成委属单位的检查验收工作。市建委根据各地自查抽查情况,写出总结报告,报省建设厅和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评比表彰阶段。结合检查验收及时发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典型,整理事迹材料,筛选拟报上级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表彰工作做好准备。对先进典型,市建委将积极向省建设厅和市普法领导小组推荐。
四、基本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县(市)区建设局、委属各单位要一定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把总结验收工作落到实处。
各单位要把本单位办事公开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总体部署,认真检查落实,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单位要树立“以公开促服务,以服务促和谐”的意识,建立健全促进办事公开长效机制,对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事项重点公开。
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办事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和制订对策措施。要积极争创办事公开示范点,以点带面,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办事公开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建立推进办事公开的长效机制
(一)建立健全办事公开的相关制度。结合行业实际,编制办事公开目录和指南,建立健全听证、咨询、公示、信息、投诉、反馈、处理等制度,规范公开程序和形式,逐步实现标准化服务,做到行为规范、公正透明、优质高效、便民利民。
(二)建立健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办事公开主体、工作机构、各岗位从领导干部到具体办事人员责任明确、主体清晰的责任体系。
(三)建立健全考核评议制度。按照简便、实用的原则,把实际效果作为考评的核心,合理确定考评内容,量化考评标准,改进考评办法。坚持全面评议与重点评议相结合,现场评议与网上调查、问卷测评相结合,接受群众监督,并根据群众评议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
三、扎实推进我市文广系统办事公开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总体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迅速行动,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办事公开工作,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进一步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以职谋私、以业谋私等不正之风。
(一)宣传发动:10月20日前为宣传发动阶段,动员全市系统内公共企事业单位将深入推进办事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二)制定方案:11月10日前为制定工作方案阶段。从各单位、自身实际出发,制定具体、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公开的内容、形式,确定方法步骤,落实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做到方案具体、目标清晰、措施有力,保证工作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
(三)梳理公开项目,编制公开目录,绘制流程图。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对公共企事业单位所有职权和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逐项编制职权目录。并绘制涵盖办事条件、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要素的办事流程图。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的监督管理,整治和规范运输经营秩序,积极开展优质服务和文明执法活动,从严打击非法营运行为,推进交通运输系统规范管理,为努力营造舒适、便捷、安全的交通运输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组织机构
成立交通运输系统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三、任务分工
(一)整治全市范围内特别是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区域的道路营运市场经营秩序。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加强全市范围内特别是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区域客运市场整治,营造良好经营秩序。运管处加强机场、火车站、汽车站执勤值班力量,并对上述区域的道路营运市场管理进行全方位监督。
运管处要强化火车站和机场的运力保障,按方案要求全天候与机场航班、火车站动车时刻表、汽车站同步执勤值班。
火车站、机场方面:一是强化公交、出租车运力保障,通过落实企业责任、充分发挥协会作用、现场开展客流监测、科学利用出租车调度平台调度、加强监管等方式大力保障公交、出租车运力;二是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车辆停放在两区域,以备在客流高峰、运力紧张的情况下,及时疏散目的地较为集中的旅客。
汽车站方面:提前储备应急车辆,安排人员值班,负责现场科学合理调配运力,组织、维护客运秩序。
景点景区方面:加强与天涯海角、南山等景点景区的沟通、对接,安排人员密切监测各景点景区客流,一旦出现客流高峰及运力短暂性不足的情况,迅速调度应急大巴输送旅客。
(二)加强水路交通运营秩序监督及客运渡船、旅游船、危险品运输船等的安全监管力度。
港航处要加强对全市水路交通运营秩序监督及对所有营运船舶、渡口、码头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水上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运输船舶持有效相关证书证件情况;检查运输船舶救生、消防设施的配备和管理使用情况。
(三)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船舶。
运管处、港航处必须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黑车”、“黑船”的非法营运行为,确保全市干线公路、机场、车站、码头、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和重要时段非法营运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有效维护客运市场秩序,提升客运服务能力和质量,维护守法经营者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客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三)利用现代化监控手段监督道路运输市场。
智能信息中心利用智能公共交通信息系统平台,加强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及公交车、出租车等道路运输市场的实时监控,发现存在问题,运管处协调稽查力量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问题。
(四)监督检查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
各科室、事业单位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落实端午期间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切实强化运输安全“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监管,重视隐患排查,突出事故预防,强化应急值守,切实保障旅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五)延续24小时受理投诉值班机制,进一步完善节假日期间投诉受理工作。
要求投诉中心工作人员进一步提升业务熟悉程度,规范投诉受理流程;稽查人员严格按照职责,及时、认真开展投诉件调查、处理和反馈工作,确保及时受理市民游客的各类咨询投诉。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端午期间服务保障工作,将其列为目前中心工作抓好抓实。特别是要把长效机制的组织实施和落实放在突出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