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统计工作总结汇总十篇

时间:2023-02-28 15:28:41

金融业统计工作总结

金融业统计工作总结篇(1)

二、大数据时代对金融统计的重要意义

1.对金融统计准确性意义

目前,我国现行的金融统计数据是按照各金融单位进行层层汇总方式进行数据传递,这就导致每一个机构在进行金融统计过程中可能出现问题,最终影响人民银行进行数据统计的准确性。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大数据采集方式的出现,减少了各金融机构之间层层汇总的数据统计方式,对于金融机构数据准确性具有重要保障。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使得金融在数据统计过程中成本有效的降低,对于金融统计准确性提升具有重要推动意义。

2.对金融分析方式的意义

大数据时代数据分析,在金融行业具体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大数据时代金融统计并不只是将数据进行简单汇总,是将数据在一定时间内进行筛选,保证有价值信息的提取与使用,能够依据科学方式进行数据分类,满足金融行业数据统计要求。同时,大数据能够实现对原始数据的整理,实现重要金融结论的体现,保证金融行业决策效率性提升,保证决策效率质量。

3.对金融行业监管的意义

大数据信息集散处理能够实现金融行业监管能效的有力提升,大数据通过大量的非结构化数据,进行数据实时分析,实现对金融行业监管方式的更新。保证大数据处理的全方位信息,掌握金融分析机构的具体行为。通过大数据进行实际分析,能够保证监管报告的提供,并且内部信息相对准确,实现金融行业监管,保证金融监管有效开展。

三、大数据时代对金融统计改革与应用对策

1.重视细粒度数据采集

近年来,人民银行对于数据采集的结构发生根本性转变,逐渐向着逐笔报送方向发展。存贷款抽样综合统计工作就是对于大数据时代金融统计的集中应用,实现采集、汇总、筛选、利用的全过程探索。存贷款抽样综合统计工作在具体开展中,能够实现对于数据的有效采集,并通过具体分析,实现对金融利率市场变动的监测。这种方式在金融机构当中进行实际推广,对于金融行业数据统计具有重要作用,能够实现监测范围更加广泛。

2.建立数据标准体系

建立数据标准体系,对于数据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能够有效提升整个金融统计体系当中的兼容性。由于在现代金融体系发展中,受到数据记录不全面,数据标准不统一等相关因素的影响,现代传统的金融统计已经不能够满足现代金融发展标准,导致在金融行业数据安全性低下,准确性、一致性效果不明显,导致金融统计准确性受到影响。因此,建立数据标准体系,实现各个金融机构之间统计数据一致性,促进金融统计工作准确性提升,保证金融行业有效决策。进行实际标准体系建立过程中,应该重视以下几个方面内容:规范金融机构信息、规范金融计值以及规范金融工具,以此来实现数据标准的建立。

3.建立金融行业综合统计体系

金融行业存在一定风险,保证金融行业综合统计体系的建立,能够有效提升金融行业监管抗风险能力。运用大数据进行金融行业综合统计体系的建立,具体实施方法为:第一,建立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在内的金融体系,实现总量与结构、存货量以及流量、数量以及价格之间的金融体系框架构建,全面反映金融体系资金变化,控制资金流量以及流向等相应状况;第二,建立专项金融统计制度,针对金融行业高风险平台,如房地产、政府融资等建立专项统计制度,保证统计安全性提升,同时细化影响金融稳定检测统计指标,保证金融监管安全性提升,实现风险评估预计决策信息有效监管。

4.扩大信息共享基础

金融业统计工作总结篇(2)

创新云南边境人民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模式。杨小平认为,云南与缅甸、越南、老挝三国接壤,边境线长达4060公里,有着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近年来,在国家的大力扶持下,云南已经成为连接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的重要桥梁与纽带,周边国家对人民币认同度大幅提升,人民币现钞在周边国家,特别是在边境地区需求量快速增长。但由于出入境人员携带人民币现钞的限额偏低,周边国家金融体系又普遍不发达,我国与周边国家的跨境清算渠道不畅,阻碍了人民币“走出去”步伐,影响了云南与周边国家的经贸往来。

在人民币国际化步伐加快,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不断推进的大背景下,创新人民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模式势在必行。2013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十一部委联合下发的《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明确提出要创新现钞出入境携带证制度,研究放宽个人携带人民币现钞出入境额度。为加快推进云南桥头堡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便利云南与周边国家的经贸往来,根据《总体方案》精神,杨小平建议:

一是放宽个人携带人民币现钞出入境携带限额。随着经济的发展,物价水平的不断走高,20000元限额已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特别是边境贸易需求。建议充分考虑通货膨胀、物价上涨、边贸需求、反洗钱监测等因素,将个人携带人民币现钞出入境限额放宽至20万元。

二是解决企业携带人民币现钞出入境携带问题。建议创新企业携带证管理模式,对于具有真实贸易投资背景的企业,经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审批,以核发携带证的方式,解决企业携带人民币现钞问题,畅通企业人民币现钞出入境渠道。

三是采取多种方式建立境外人民币现钞回流渠道。在云南边境地区和与中国国土接壤的越南、缅甸、老挝三国,实现双边银行间互开人民币存款账户,由双边银行按海关报关相关政策和管理要求进行申报并取得海关同意后,办理人民币现钞跨境调运业务。积极构建中方银行在东盟各国设点开立分行的人民币现钞回流方式,即人民币现钞供应和回笼以及清点整理,由设点分行完成,通过航空或陆路方式实现人民币现钞调运回流。在政局较稳定、经济金融较为发达的国家或区域设定中方银行为清算银行,将东盟各国的人民币现钞进行集合清单整理,采取航空或陆路人民币现钞调运方式,实现人民币现钞有序回流。

推动开展个人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为顺应市场发展需求,最大限度便利个人跨境支付结算,杨小平建议适时推动开展个人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一是推出个人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时机基本成熟。境外人民币持有者的投资和交易需求相应增加,个人以人民币作为跨境支付手段的意愿日益强烈,开放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将有利于境外人民币资金合法回流,增强境内外个人持有、使用人民币的意愿,促进人民币跨境有序流动。

二是跨境人民币业务管理框架已经形成并不断完善,为推出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提供制度保障。人民银行先后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同时与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税总局、银监会等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联络和协作监管机制,奠定了制度和机制保证。

三是跨境人民币业务清算体系不断完善,为开展个人人民币跨境汇款提供畅通的渠道。目前,人民银行已着手整合现有人民币跨境支付结算渠道和资源,开发独立的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将连接境内外直接参与者,处理机构及个人跨境人民币贸易类、投资类等跨境支付业务有系统支撑。

四是对公领域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全面开展,为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提供可借鉴经验。跨境人民币结算对公业务的全面铺开为开展个人项下跨境人民币业务积累了宝贵经验,现有的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CPMIS)可以实现对跨境人民币业务逐笔信息采集、统计、监测,能够满足对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监管需要。

基于此,杨小平认为,开放个人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条件和基础已初步具备,建议将跨境人民币业务交易主体由机构拓展到个人,便利个人对外经济交往。以有序开放、循序渐进、稳步推进为原则,试点开展个人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在严格真实性审核的基础上,坚持市场化管理,强化事后监管,建立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体系,推动个人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有序发展。

推进我国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建设。杨小平认为,在我国金融市场多元化、金融机构多元化、金融业务多元化的今天,构建金融业综合统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已然凸现,而现行的以部门统计、职能统计和静态统计为主的金融统计已不能支持我国金融业改革发展的需要。所以,他建议推进我国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建设。

一是加快金融统计标准化建设推进落实步伐,把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的各项细节融入各金融主体的业务流程。从信息采集源头统一和规范统计概念、分类和计值,提高数据一致性,实现数据一次采集、多方共享,从根本上搭建跨部门数据共享桥梁,增强宏观部门识别和追踪系统风险的能力。

二是加快金融业综合统计信息平台建设,实现统一、高效、方便、快捷的部门合作和信息共享。要在金融统计标准化的基础上,整合现有各类统计系统,构建基于数据仓库的金融业综合统计信息平台,更好地服务于宏观调控和满足各类监管需要。

三是加强金融业综合统计监测体系的基础研究,努力构建与宏观统计相协调、与金融市场发展相适应、科学合理的金融业综合统计核心指标体系和分析框架。要加强对创新型金融机构、金融业务和跨市场、跨行业、跨境等交叉性业务的统计监测,积极探索和实践全面统计以及抽样调查等多种方法,丰富统计手段,提高统计监测的灵活性与及时性。

四是加快金融业综合统计的立法进程,使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有法可依。立法在机构上要覆盖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以及各行业交叉环节;在业务上要覆盖金融机构的表内、表外业务。要尽快建立法律框架下的长效工作机制,保证金融业综合统计的权威性。

制定《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近年来,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网络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业务与先进技术、支付渠道与支付工具紧密结合,衍生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务。为促进我国非金融支付服务市场健康规范发展,2010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对规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行为,防范支付风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属于部门规章,存在法律层级低、调整范围窄、规范力度有限等问题,一定程度上不能适应非金融支付机构快速发展的需要,亟需制定出台《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以行政法规的形式为规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市场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杨小平认为,当前,非金融支付服务市场存在的问题必须通过必要的法规制度和监管措施及时加以预防和纠正。他建议制定行政法规《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提升现行已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法律层级,加强对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的监督管理,特别是通过《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明确支付机构备付金利息的计付问题、客户备付金的冻结与扣划问题、支付机构退出市场的办法及措施、建立健全支付机构监管体系等,确保非金融机构从事支付清算业务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防范非金融机构提供服务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促进非金融支付服务市场健康规范发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履职建言 争取中央对云南改革发展的金融支持

3月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与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云南代表团代表一起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财政报告。

会上,杨小平作了发言。他说,去年11月,在中央的大力关心支持下,《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实验区总体方案》正式下发,为云南金融业加快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契机和广阔的机遇。

云南是连接“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交汇支点,但由于周边国家金融服务严重滞后,主要依赖人民币现钞结算,在开展对外工程承包、边境替代种植等对外经济金融合作时经常遇到一些障碍。杨小平希望国家积极推进与泰国、老挝、缅甸等国双边本币结算协议的签订,加快建设符合沿边地区及周边国家发展现状的支付清算系统,放宽人民币出入境限额。

近年来,云南发展速度不断加快,但其贫困欠发达、基础设施欠账很多的状况并未得到根本转变,随着滇中新区等一批重大项目的推进,目前云南项目融资需求旺盛、信贷依赖程度较高。杨小平建议支持云南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滇中产业银行”,加快民间资本进入云南金融业步伐;实施差别化的监管政策,适当延长地方金融机构的过渡期,支持云南法人金融机构在保持信贷加快增长的同时,逐步向新监管标准过渡。同时,针对中西部地区“三农”金融组织体系改革滞后的现状,他建议中央把制定“三农”金融总体改革方案纳入全面深化改革重点,更好地支持“三农”发展。

全面贯彻 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3月26日,人民银行昆明中支全行职工大会召开,杨小平传达了全国人大会议精神,并结合会议精神对昆明中支全年工作进行了部署。

杨小平强调,今年是全面推进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措施的一年,也是云南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开局之年。人行昆明中支要按照“亮点工作要出彩、重点工作求突破、日常工作上台阶”的思路,明确目标、细化措施、抓好落实,努力开创机关工作的新局面。

杨小平要求,要奋勇争先,拼搏进取,将贯彻落实总行决策部署与支持云南地方经济发展紧密结合,求创新,求突破,开拓创新,敢为人先,力求亮点工作特色鲜明。

一是要全力推动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实施意见》以及省政府瑞丽专题会议精神,尽快制定下发全省人民银行推进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实施意见,按照中支党委确定的“四个突破”目标,即突破境外机构人民币结算账户使用范围、突破人民币与周边国家货币特许兑换业务范围、突破个人携带人民币现钞出入境的额度限制、探索开展个人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的目标,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人民银行的主导作用,把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不断推向前进。

二是要积极稳妥推进“三农”金融改革创新,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不断释放改革红利,积极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并加强情况反馈和动态跟踪,做好改革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工作,积极向总行反馈情况,提出建议。

三是要大力发展普惠金融,让老百姓享受更多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要不断优化信贷结构,积极支持全省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引导信贷资金向社会弱势群体和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倾斜,着力加大对“三农”、小微企业、就业、保障房建设等民生领域的金融支持,促进实现包容性、内涵式增长。今年特别要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发展金融支持以及贯彻落实民贸和民族用品生产优惠贷款政策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四是要加快推进直接融资,大力宣传社会融资规模,引导地方政府、企业更新观念,更加重视直接融资工具的运用。要认真贯彻落实与交易商协会签署的合作备忘录,不断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为云南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融资支撑。今年,要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债务融资,年内争取发行2-3只“区域集优集合票据”。

五是要积极支持云南旅游等特色产业发展,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全省旅游产业发展现状、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金融支持的思路和措施。要研究探索建立专项监测统计体系,准确掌握金融支持旅游产业情况。要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加大创新力度,有效增加信贷投入,积极支持全省旅游产业做大做强。

同时,杨小平要求,要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昆明中支党委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目标,加大工作力度,周密部署安排,全力推进实施,确保重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系统掌握讲话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更好地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工作。

二是要扎实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续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两方案一计划”,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狠抓落实,坚决兑现整改承诺,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成效,真正取信于民。要建立健全践行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营造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风气。教育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辖区县支行开展活动的指导督促,配合成都分行抓好对全省州市中心支行的督导工作,精心组织实施,推动教育实践活动向纵深发展。

三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好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紧密结合云南省情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好稳健的货币政策,既不放松,也不收紧,确保流动性合理适度。要加强稳健货币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引导金融机构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更好地支持转方式调结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要引导金融机构优化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均衡投放信贷。要搭建合作平台,加强沟通协调机制建设,打造政银企合作平台,项目与融资产品对接平台,金融监管部门间的协调合作平台,金融机构间的同业合作平台,营造工作合力,加强信息共享,增强沟通协调,不断提升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

四是优化“两管理、两综合、一保护”工作程序。要充分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不断优化和完善工作流程,提升工作实效性。要客观公正确定综合评价结果,督促金融机构及时、准确报送重大事项,认真做好金融机构接入人民银行系统各项工作,继续开展好综合执法检查,进一步健全完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充分树立人民银行的权威和公信力。

五是要切实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严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要认真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信用意识,加大对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打击力度,依法维护金融债权的安全。要建立健全金融风险监测体系,强化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完善风险预警体系建设,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以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入驻云南。

六是要扎实做好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推广上线工作和第二代支付系统推广工作。根据总行的统一部署,昆明中支将于5月26日完成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全国推广上线工作。中支党委高度重视,1月28日召开行长办公会作了专题研究。上线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总行和中支党委的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全力以赴推进,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上线工作圆满完成。要高度重视二代支付系统推广工作,不断提升支付系统运行效率,充分发挥支付系统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在日常工作方面,杨小平要求,要夯实基础,规范程序,不断提升日常基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在货币政策、金融稳定、金融服务、外汇管理等方面都要做到上水平、出精品。

一是要打牢基础。货币金银、钞票处理、国库、事后监督、营业部等部门一定要认真履行好人民银行的基础业务职能,坚决夯实工作基础。要主动适应形势变化发展需要,坚持不懈地抓学习、强业务、提素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杜绝业务差错,防范违规风险。

二是要紧密结合云南实际,紧密结合昆明中支实际。昆明中支已经有一批适合云南发展需要的工作措施,如“一创两建”、金融工业园区等。下一步,还要坚持立足云南省情实际的工作思路,继续加大力度、推陈出新,打造更多有利于支持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品牌工作。各项日常基础工作要按照总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但也要坚持紧密结合云南实际,紧密结合昆明中支实际,找准工作着力点和突破口,既讲好“北京话”,又讲好“云南话”,把贯彻落实总行专业工作会议精神贯穿于支持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事业中,坚定信心、凝聚力量,谋划好、推动好2014年的各项工作。

金融业统计工作总结篇(3)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C文章编号:1006-1428(2007)02-0004-05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结束后,总行立即召开了工作会议,就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做好人民银行各项工作进行了部署。结合总行工作会议精神, 2007年上海总部的主要工作是:

一、以加强流动性管理为重点,综合运用价格型和数量型调控工具,做好货币信贷各项工作

2007年金融宏观调控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如何在保持宏观调控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应对过于充裕的流动性,确保稳健货币政策落到实处。

总行今年货币政策重点是:第一,提高对经济金融运行趋势判断的预见性。在当前货币政策制定环境瞬息万变、影响因素多的情况下,要通过统计、监测、分析各种手段,提高货币政策的科学性、前瞻性和有效性,增强对经济金融运行的预见性和把握能力。第二,提高对价格型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能力。实现利率市场化是提高金融调控有效性的重要条件,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建立健全由市场供求决定的、中央银行可通过货币政策工具调控的利率形成机制,并通过运用利率工具,调控货币供求关系。第三,继续用好数量型调控工具。继续通过加大公开市场操作力度来对冲基础货币投放的数量,通过存款准备金政策,以及再贷款、再贴现管理来削减银行机构的信贷扩张能力,通过加强窗口指导来抑制其信贷扩张的意愿。

上海总部作为建设中的公开市场操作和金融市场监测平台,在执行总行货币政策中,担负着重要任务。一方面,要认真履行总行授权,做好与公开市场操作有关的监测、操作和分析工作。要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确保完成有关操作任务。注重提高对金融机构流动性变化的监测分析能力和对国内外金融市场动态变化的把握能力。完善金融市场和流动性监测基础设施建设。整合现有市场监测资源,为总行的流动性管理和公开市场操作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做好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的管理等工作。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分析深度,深入研究构建货币市场基准利率的相关问题。

同时,总部和辖区各级行要强化货币信贷分析,加强货币政策宣传,引导商业银行严把信贷闸门。一是推动金融统计制度改革,提高金融统计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统计数据的深度开发利用。二是加强货币政策宣传。积极向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宣传总行货币政策意图,增强货币政策透明度,提高政策执行效率。三是结合当地实际,关注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专项监测分析和专题调查研究。四是引导金融机构加快信贷结构调整与赢利模式转变,保持信贷规模的适度增长与均衡投放;加大对农业等弱势产业、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和学生等弱势群体的信贷支持,发挥金融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继续探索完善房地产监测制度,密切跟踪房地产信贷的创新情况及其对房地产信贷质量的影响。

二、充分重视金融改革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继续深化金融企业改革

今年总行明确要以完善公司治理和优化金融结构为重点,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在推进国有银行改革方面,强调公司治理机制的效应要从总行扩展到分支机构,强化内控和风险防范机制。确保新体制、新机制在全系统的有效运行,严防不良资产反弹和经营效益下滑。在农村金融改革方面,主要有:一是抓紧推进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二是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严格按条件和程序,加强对改革实际效果的监测考核。三是在引导邮政储蓄回流农村方面,重点加快建立邮政储蓄银行。四是探索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多种所有制农村金融机构。在其他金融机构改革方面,主要是国家开发银行商业化运作、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改革、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等。

为落实总行部署,今年总部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密切关注在沪金融企业的股改情况,推进其完善公司治理,树立股东价值和稳健经营理念。探索对其风险防范机制进行考核管理的有效手段,及时向总行反馈改革情况。二是建立与证交所、证监部门的联动监督机制,发挥资本市场的监督和约束作用,促进在沪股改金融企业加强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树立良好公众形象。三是加快推进征信服务中心、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上海分中心的建设,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辖区各级行要切实关注当地金融改革,除发挥在推进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改革中的作用以外,还要加强农信社改革专项票据兑付监测考核,督促其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规范联社管理体制,把农信社办成面向“三农”的社区金融机构。

三、加大改革和创新力度,转变外汇管理思路,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

转变外汇管理思路,改进外汇管理方式,以促进国际收支平衡和经济发展,是一项艰巨复杂的任务。圆满完成这项任务,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要积极主动地适应宏观经济形势和微观经济主体的需求,通过改革,发挥市场主体的主观能动性,鼓励“藏汇于民”,鼓励资本有序流出;通过创新,提高对资本流入的监测监管能力。

外汇管理工作重点是“推改革、促流出、重监管、抓手段”。推改革:就是坚持市场化方向,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重点是有序放宽企业和个人持汇、用汇限制,加快外汇市场发展,完善外汇形成机制。促流出:就是拓宽对外投资渠道,引导资金有序流出。重监管:就是加强资金流入监管,重点控制外债过快增长,加强对贸易外汇收结汇、个人外汇和外资进入房地产的监管,加强对贸易信贷和外商投资企业资金流入的管理。抓手段:就是采取先进的监控和检查技术,严密监测异常跨境资金流动和非法外汇交易,重点是提升外汇管理电子化水平,提高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的效率。

总部机关今年外汇管理工作的重点是:第一,大力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充分发挥上海区位优势,加大外汇市场创新力度,为商业银行和企业提供风险规避工具。第二,促进贸易投资活动便利化。积极开展进出口核销制度改革,增强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的管理成效。简化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手续,对“走出去”企业的后续用汇需求及境外融资提供便利,支持有实力的中资企业开展境外投资、跨国经营和资本运作。第三,加强资本跨境流动管理。加强资本流入管理,调整外债管理方式,控制外债规模增长。加强外汇收支统计监测预警,强化对系统信息的资源整合和优化处理,构建高效统一的外汇业务公共数据平台。第四,继续开展外汇改革试点。完善浦东跨国公司外汇资金管理方式改革试点。推动特殊经济区域外汇管理政策整合,争取在更深更广层面上实现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一门式”监管和服务。继续支持外资银行的本地法人化经营,及时解决有关外汇管理难题。辖区各级行除做好总行部署的工作外,要密切关注和研究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利用外资政策优化调整等的落实情况及对国际收支的影响。

四、加强系统性风险预警和既有风险点的处置力度,维护区域金融稳定

金融稳定涉及货币政策、金融体制改革、资本账户管理、金融市场管理、支付清算体系建设、征信、反洗钱等。因此,金融稳定工作要转变观念,拓宽视野,加强协调,以此提高风险监测和评估能力,确保风险预警和处置有效。转变观念,就是要从以单个、独立的风险点为重点转变为以系统性风险为重点。拓宽视野,就是要观察分析宏观经济运行和金融市场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许多是经济问题的映象和反映,仅从金融层面入手,可能难以治本。加强协调,就是要加强与宏观经济管理部门、监管部门和人民银行内部的协调。

2007年总行金融稳定工作的重点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提高风险监测和评估能力。二是做好既有风险的处置工作。

据此,今年总部机关金融稳定工作的重点:一是加快金融稳定信息系统建设。探索建立上海金融稳定监测分析数据库,开发监测分析系统,探索金融风险预警评估的有效方法。二是做好区域金融稳定评估工作。针对上海金融要素集聚、金融创新集中、贴近金融市场的特征,做好金融稳定状况评估;编撰好《中国区域金融稳定报告》。三是深入研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有关要求,探索金融评估方法。四是强化央行最后贷款人职责,促进金融安全网建设。

辖区各级行在金融稳定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包括对监测指标数据采集、金融风险点监控等。今后,要继续发挥好这一作用,加强对当地高风险金融机构监测,切实掌握地方金融风险状况,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同时要继续深入推进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建设,加强对中小法人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测评估等。

五、以产品创新为突破口,大力发展金融市场

2007年,总行确定的产品创新工作的重点:一是加强对金融衍生产品研究和基础产品创新。二是继续推动既有产品发展,扩大市场规模。包括稳步发展短期融资券市场,做好政策性金融债券、一般性金融债券、商业银行次级债券、混合资本债券等债券的发行管理工作,推动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等。三是大力加强市场基础建设,为金融产品创新创造积极条件。包括加强市场法律法规制度建设,抓紧行业自律组织的筹备工作,完善做市商制度等。

2007年,总部金融市场管理重点是:第一,强化市场监测分析。加快金融市场监测分析系统建设,深入分析市场动态及市场热点问题。对金融市场监测分析,一是监测分析要覆盖金融市场各子市场,以编写《金融市场发展报告》为契机,提高市场监测分析水平;二是加强对金融创新产品运行效应的评估,重点分析当前金融产品创新、金融制度创新面临的制约因素;三是围绕金融宏观调控和金融改革重点领域的工作,开展专门监测分析工作,突出分析特色;四是着力分析金融市场工具对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的影响,关注金融市场的相互关联性,密切监测跨市场风险。第二,加强金融市场监管。包括加强同业拆借市场准入管理,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备案制度,建立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库,加大对场外黄金市场的检查,加强黄金市场监督管理等。金融市场监管工作也是金融市场建设的一部分,要通过监督管理,促进金融产品创新和市场发展。第三,加强对金融市场发展前沿问题的研究。包括跟踪国际金融市场产品创新最新动向,深入研究其运行机理,促进我国消化利用。结合对国外人民币衍生品的跟踪调查,加大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研究力度,推动国内衍生品市场建设。配合债券市场发展规划工作,开展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做市商制度和市场流动性等研究。

辖区各级行要继续参与和支持金融市场产品创新,做好新产品的后续评估工作。加强对相关企业持续信息披露的调查,跟踪监测资金流向、用途,及时发现不良投融资行为。深入实际,了解中小企业、农村经济主体对金融市场发展的新需求,关注金融机构产品创新和机制创新动向,努力使金融市场创新走上“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良性发展道路。

六、加强金融对外交流合作,发挥对外交往窗口作用

2007年总行外事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完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金融工作格局,深化区域金融合作,推进金融交流,不断提升我国在国际经济、金融政策对话中的地位。并强调各级行要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

总部机关作为总行对外交往的重要窗口,重点要抓好以下工作:第一,要全力以赴做好有关国际会议的举办。第二,要争取在区域金融合作上取得新的进展。要研究区域金融合作的各项政策,积极做好周边央行培训工作。同时,总部机关和辖区各级行要因地制宜地开展国际研究,及时编译国际经济金融热点信息。第三,严肃外事纪律。总部机关和辖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严格遵守出国(境)管理的各项规定。规范出国审批流程,严格履行程序,加强监督管理,杜绝任何纰漏。

七、促进支付结算创新,加快金融信息化建设

2007年总行支付结算工作的目标是“完善支付结算体系,提高支付清算效率”,包括系统建设、环境建设和法规建设等三大任务。一是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中央银行会计数据集中系统、外币清算系统、支付管理信息系统、支付信用信息查询系统、现代化支付系统灾害备份系统建设、银行账户管理系统二期建设。二是支付结算法规建设。三是非现金结算环境建设。包括建成票据影像交换系统,实现支票全国通用;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和农名工银行卡特色服务。

总部机关和各级行要继续加大系统建设力度,强化支付清算监管,改善农村地区金融结算环境,全面提升支付清算服务水平。第一,提高系统运行效率。小额支付系统和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业务刚刚上线,要通过推广适合经济发展需求的创新业务,促进其业务增长。第二,推动支付业务创新。做好非现金支付工作和支付方式的推广使用,重点围绕培植商业信用、加强政策引导、提高鉴别能力,推广商业承兑汇票。第三,加快票据交换中心建设。在完成票据清分系统更新改造的同时,通过创新票据集中提回、票据细分等延伸服务,满足社会个性化的业务需求。

2007年总行金融信息化建设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推动信息系统数据集中和应用整合,落实两层数据中心和内外网方案的布局。二是逐步建立统一的运行维护体系和监控体系,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三是推进“金宏工程”和“金监工程”建设。各级行要以省级数据中心建设为核心,继续推进设备整合及系统整合,抓好信息安全工作,提高对业务开展的保障能力。总部机关要从系统综合的角度出发,加快建设金融市场、金融稳定等信息系统,加快完成总部机关内联网和国际互联网建设,打造总部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提升信息服务辐射能力。

八、完善反洗钱工作机制,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

2006年反洗钱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反洗钱法》和《刑法修正案(六)》的颁布实施,依法明确了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的职责,同时也对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2007年,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要在贯彻落实《反洗钱法》、扩展监管范围、提高监管能力三个方面加强探索。在贯彻落实《反洗钱法》方面,主要是抓紧出台反洗钱的配套法规,完善反洗钱行政调查模式,加强《反洗钱法》宣传和培训。在扩展监管范围方面,要组织开展对证券业和保险业的反洗钱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跨境洗钱活动。在提高监管能力方面,要健全反洗钱协调机制,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提高接收和处理大额和可疑交易的技术能力。

总部机关和全辖要学习贯彻好《反洗钱法》,做好新旧制度衔接,依法开展反洗钱检查和调查,积极探索反洗钱工作新机制。第一,加强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建设。通过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反洗钱协调合作,发挥反洗钱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建设金融监管部门反洗钱协调机制,拓宽可疑交易线索的移送渠道。第二,提高反洗钱监管水平。对金融机构反洗钱检查要分类监管,完善本外币可疑资金交易的非现场监测。第三,加大《反洗钱法》的宣传和贯彻力度。组织开展涉及面广、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大对金融机构反洗钱的培训力度,提高全社会的反洗钱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法律风险。

九、加强征信管理,提升社会信用水平

2007年总行征信工作主要围绕信用信息来源、运用与监管三个方面展开。在信息来源方面,主要是提高入库数据质量,加快非银行信息采集步伐。在信息运用方面,主要是加快建设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和探索建立农户信用体系。在信息监管方面,主要是推动征信立法,推进标准化建设,推动成立征信行业自律组织。总部机关要利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落户上海的契机,积极推进上海信用服务体系建设,争取实现三项突破:第一,在拓展非银行信息采集的覆盖面和数据量上有新突破。探索建立地方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建立中小企业信息采集窗口。第二,在挖掘数据使用潜力上有新突破。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为方向,继续开展集团企业评级、担保机构评级和中小企业评级试点。在商业银行新增贷款等方面引进评级制度,引导商业银行加强评级结果应用,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在金融创新中的基础作用。第三,在加强征信市场管理上有新突破。进一步提高评级质量,逐步将考核结果应用于市场业务划分中。积极协助和引导信用评级行业建立自律组织。

十、推动货币发行现代化,提高国库经理水平

2007年总行货币发行工作强调三个方面内容,一是货币发行工作要运用现代管理技术,经济、高效地做好货币发行工作,继续推进跨行政区划就近调拨发行基金。二是高度重视货币发行安全问题。切实加强钞票处理设备及银行机具管理,规范操作,确保货币发行安全。三是反假币工作要建立长效机制。继续开展反假币宣传,按照打防并举的原则压缩假币生存空间,切实维护人民币信誉。

针对上述要求,总部机关和全辖要做好以下工作:第一,提高现金流通监测分析水平。依据现金业务信息管理联网系统,及时准确地预测现金库存和投放回笼情况。第二,深入推进反假货币工作。反假货币工作重点在农村,要继续完善农村反假工作网络和城市社区反假货币网络。第三,加强发行基金库房管理。

随着国库集中收付、国库现金管理等改革的推进,国库工作正在向管理型国库转变。总行提出要以国库数据集中处理和财税关库行横向联网为抓手,推进国库信息化建设,完善统计分析体系,提高国库监管与服务水平。总部机关和辖区各级行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第一,加快财税库横向联网步伐。及时总结试运行经验,完善配套制度,确保系统平稳有序运行。第二,加大国库资金安全管理。完善国库岗位风险管理,加强对支库和银行的检查,形成有效风险防范体系。第三,加强国库收支分析。深入分析国库收支变动趋势,准确把握国库收支与银行流动性、货币市场运行的关系。

金融业统计工作总结篇(4)

一、当前基层金融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商业银行金融统计地位有待提高

因参与银行经营管理的程度较低,目前商业银行统计地位弱化,对统计工作的定位基本是满足外部监管的要求,无法充分体现金融统计本身具有的信息、咨询、分析、监督等职责。统计部门如仅作为数据报送的主管部门,其地位和作用在商业银行内部已呈边缘化。

(二)基层银行统计工作基础薄弱

由于没有正确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许多基层银行没有配备专职统计人员且存在一人多岗情况,对统计报表工作疲于应对,没有建立统计制度或统计制度不完善,无法开展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工作。由于缺乏激励机制,统计人员频繁换岗或离职,不仅容易造成工作脱节、直接影响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而且造成历史统计资料缺失。

(三)基层银行与上级总分行之间的统计信息传递不畅,影响数据质量

商业银行总行的统计部门是全行的统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行统计系统的管理、数据源和报表口径的编写等,各基层行在总行的管理下开展工作,如果总行对基层行数据情况了解不充分,仅单方面的要求基层银行执行,单向的信息传递关系很容易压制下级行的能动性,造成统计工作上下不通畅,容易出现问题,影响统计数据质量。

(四)数据录入质量不高,报表上报不及时

电子技术在银行业已得到了广泛运用,银行业务在基层网点办理,如果在业务数据录入环节无法控制基础数据源的质量,就不能保证金融统计报表内容的准确、完整。目前基层金融统计工作已实现上机操作,但是手工采集统计数据要录入到计算机中,难以杜绝数据的录错、漏录现象;而且,在数据上报过程中也常出现人为的延误报送时间,不能体现出统计数据的时效性,也影响金融统计报表汇总与统计信息的。

(五)基层统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银行统计人员要求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不仅熟悉银行业务,还具备必要的沟通协调能力。但在基层银行,有的单位领导对统计工作不够重视,不愿意把综合业务能力强的人员放在统计岗位,常常让新人、不熟悉业务的人去从事统计工作,严重影响了金融统计工作质量。

二、改进基层金融统计工作的对策

(一)重视金融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基层银行统计部门的各级领导一定要充分认识金融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做好统计人员配置和内部协调工作,要配备满足金融统计工作需要的统计专职或兼职岗位,分工明确,职责要清晰,实行A、B角,加强数据的复核。统计人员必须实行岗位培训,未经岗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经考核不适宜担任统计工作的人员,应及时进行调整。

(二)建立健全基层银行统计管理制度,依法进行统计活动

为提高统计服务工作质量,保证金融统计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基层银行应建立全面、科学和有效的统计管理制度,例如:统计管理办法、统计考评办法、统计现场检查办法等,加强对数据质量的约束和激励。为确保统计信息的真实性,还应做好内部审计把好数据关。在日常工作中,应以负责任的工作态度,依法开展金融统计活动,严格查处、打击各种违规违法行为,落实各环节责任,将基层银行金融统计监管执行落到实处。

(三)加强统计资料的报送、应用和存储

基层银行金融统计工作中,应加强报送数据环节的管理,认真复核,减少迟报、漏报和数据差错。可以先建立数据报送流程管理和报送联系人制度,对基础工作中统计数据的采集、录入、调整、汇总等都进行严格检查,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统计知识水平问题造成的差错,应通过教育、培训等措施及时加以解决。总行与分支行之间加强沟通,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共同提高基础金融统计工作的质量。再者就是实行数据共享,建立科学的统计分析框架,为本行经营决策提供参考,发挥金融统计分析的决策作用。最后要做好统计资料的统一管理和存储,对基础金融统计资料做好“双备份”,分类存放和专人管理,当人员变动时,做好交接存档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连续性,以提高数据的研究和使用价值。

(四)提高统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因统计工作及时性的特点,统计人员经常是节假日加班加点的工作,因此要为基层统计人员创造宽松的工作、学习成长环境,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在薪酬方面不能低于其他岗位人员,以保证统计工作的相对稳定。要提升信息系统对金融统计工作的支持力度,把基层银行统计人员从繁重的手工统计工作中解放出来,提高工作效率,把主要精力放在统计分析等高附加值工作上,充分发挥统计的预警、决策作用。

(五)提升基层银行统计人员的素质

新金融经济形势下对统计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商业银行总行应重视对基层银行统计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科学、系统的学习,引导他们学习新业务、新制度、新知识和新技能,培养出高素质的金融统计人才。还应定期对基层银行报送的数据质量进行考核评比,评比结果与奖金挂钩,以达到激励目的。

三、结论

综上,做好基层金融统计工作,不仅可以提升基础金融统计数据的质量,为银行经营活动运行发挥重要的作用,还能为我国宏观调控和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提供快速、准确和全面的统计信息。因此应尽快解决当前金融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参考文献

[1]谭辉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问题研究[J].湖南大学,2010(26).

金融业统计工作总结篇(5)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6-1428(2009)02-0005-04

一、认真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大金融支持经济发展力度

一是认真贯彻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确保地方金融体系流动性充分。充分认识货币政策反周期调节和保障流动性供给的重要作用,根据银行体系流动性实际和宏观调控要求,在总行统一部署下,灵活调节资金供求,确保银行体系流动性充足。进一步加强流动性分析预测,充分利用现有手段和方式,密切监测银行体系流动性总量和结构变化,及时反馈市场流动性状况并提出应对建议。严格按照总行指令进行公开市场操作和外汇市场监测,保证外汇竞价市场的平稳运行和央行调控任务的顺利实施。在有效防范道德风险的基础上,运用必要工具和手段对基本经营状况良好但暂时出现流动性困难的金融机构,及时提供资金支持。继续加强对主要国家货币政策、市场流动性和价格水平的跟踪监测,关注国际市场突变对我国货币政策的影响,及时向总行提供信息决策参考。

二是加强和改进窗口指导,把握好货币信贷投放总量和结构。充分发挥信贷政策的结构调整作用,将“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地方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完善再贴现业务管理,发挥支持“三农”和中小企业融资、改善融资结构和融资方式的职能作用。配合总行研究加大信贷支持、优化信贷结构的激励政策,使信贷供给与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需求相适应。加强和改进窗口指导,引导商业银行正确处理防范风险与支持经济发展的关系,密切监测商业银行信贷投放进度变化,改进金融服务,用好新增信贷资金,满足实体经济发展的合理资金需求。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农副产品收购、民生和重大工程、节能减排、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区域协调发展、文化产业等的资金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对基本面和信用记录较好、有竞争力、有市场、有订单但暂时出现经营或财务困难的企业给予信贷支持。鼓励商业银行通过发放并购贷款或其他方式支持企业兼并重组整合,促进产业升级。指导金融机构提高中小企业贷款比重。加大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发展面向农户的小额信贷业务,鼓励更多信贷资金投向农村。合理发展消费信贷,有针对性地培育和巩固消费信贷增长点。鼓励开展出口信贷业务,帮助出口企业减少收汇风险。探索开展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进一步提高信贷政策导向力。

三是加强经济金融形势监测分析,着力确保货币政策传导通畅。在贯彻执行好总行调控政策前提下,要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创造性地开展货币信贷工作。加强与地方政府及宏观经济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调控合力。进一步理顺金融微观运行机制,运用货币信贷政策的新工具、新手段,探索促进金融机构实现货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和信贷均衡平稳投放的激励机制,发挥好分支行执行货币信贷政策的作用,提高货币政策传导效率。加强对地方经济金融走势的分析和预判,重点研究扩大内需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力争作出科学准确判断,提出合理意见建议,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四是进一步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协调,增强对地方经济发展支持力度。在当前应对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增长、维护金融安全的关键时期,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与当地政府沟通,尽快建立起与地方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间的工作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在地方政府的理解和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各项金融宏观调控政策,与地方政府共同分析当地经济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办法,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加大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主动帮助地方政府寻找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调整经济和产业结构,并积极组织协调给予必要资金和金融服务支持。与地方政府共同密切监测当地金融运行情况特别是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流动性状况,共同制定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发挥地方政府在维护金融稳定中的作用。

五是加大货币政策宣传和解释力度,有效引导和改善公众预期。要站在维护中央决策权威和中央银行威信的高度,利用各种有效渠道,加强对货币政策的宣传解释,争取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公众预期。

二、深化长三角金融协调发展,支持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

一是将推进长三角金融协调发展与扩大内需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结合起来。要充分认识在当前形势下,推进长三角金融协调发展的重大意义。在推进长三角金融协调发展过程中,重点支持能够扩大最终消费需求、带动中间需求的项目,重点支持在国际分工中具有长期竞争优势的先进生产能力建设,重点支持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加快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长三角金融协调发展体制和机制。要重点研究长三角经济金融指标监测、建立金融风险防范协调机制、有效动员资金支持扩大内需、发展并购贷款、促进产业整合和结构调整、加强外汇管理合作、在危机中扩大金融业和其他产业在周边地区的影响等课题。

二是在前期研究工作基础上,加快成果转化进程。按照国务院和总行有关要求,积极研究推动人民币用于跨境贸易结算试点,重点做好相关方案试点和后续监测与监管,争取在上海率先试点成功,并逐步推广到长三角地区。加快推进金融机构开展并购贷款融资工作,加大对企业兼并重组的信贷支持,争取在长三角地区率先发放并购贷款。统筹长三角区域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支付结算工具创新力度,继续推动票据市场发展创新,深入开展本外币兑换等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推进区域金融稳定联合监测评估体系建设,引导私募股权投资、金融机构跨区合作与综合经营和特色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发展,加强长三角地区与港澳台经济联系与合作,加快长三角信用体系建设,继续改善长三角金融发展环境。主动加强与上级行和地方政府的协调配合,及时报送有价值的信息和动态,形成上下联动、有效互动的长三角金融协调发展新局面。

三是抓紧做好第二次联席会议和长三角金融论坛筹办,打造长三角金融协调发展品牌。要充分利用长三角金融论坛的交流合作平台优势,不断扩大论坛规模和参与范围,努力打造区域金融合作发展品牌,进一步提升长三角金融协调发展工作的影响力。第二次联席会议和论坛主题应围绕扩大内需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注重虚实结合。加强与两省一市政府协调,尽快提出和落实论坛框架方案,全力支持配合做好第二届长三角金融论坛筹办工作。

三、加快金融市场创新发展,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一是积极推进金融市场创新,多渠道筹集建设发展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主体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

融资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推进资产证券化。配合总行研究在银行间市场推出有关金融创新产品,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配合有关部门相关业务试点,拓宽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

二是继续做好市场监测,完善监测分析体系。切实发挥总部贴近市场一线的特点和人才优势,密切关注国际金融危机动向,加强实时监测,及时进行跟踪分析。继续构建在沪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交流平台,完善信息沟通和协调机制,为总行公开市场操作和在沪一级交易商提供服务。不断拓宽监测视野,健全对主要经济体中央银行动态、货币市场、债券市场、黄金市场、理财产品市场等的监测分析体系。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和市场监管,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加强对同业拆借市场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监管,依法加强债券市场准入备案管理。配合总行研究建立进一步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风险管理和业务发展有关问题。继续配合总行完善黄金市场监管制度,推动上海黄金交易所建设询价交易系统。

四、大力推动金融服务现代化,全力支持上海世博会建设

一是加强世博支付环境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世博支付环境建设要求高,涉及面广,必须统筹安排,稳步推进。为加强组织领导,总部会同上海市政府成立了世博支付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世博支付环境建设。下一步,我们要按照“任务不落后于时间”的原则,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加强具体工作的推进落实、督促检查和情况汇总。辖区有关分支行也要高度重视迎世博金融服务工作,主动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地方支付环境建设和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支持世博会筹办。

二是加快建立起支付便利、服务优质、安全高效的支付环境。加大现代金融服务工具的研究和实施力度,为境内外客人办理外币兑换、银行卡、旅行支票、电子汇兑、开立账户等提供优质服务。大力优化银行卡受理环境,扩大受理范围,满足世博会期间境内外持卡人的支付需求。加强银行卡风险管理,确保用卡安全。拓展外卡受理商户,加快EMV标准迁移改造,提高外卡收单服务水平,确保外卡受理顺畅。加快人民币卡普及力度,引导人民币卡在商业、餐饮、旅游、机场车站等服务业的应用水平,积极开发旅游预付卡等满足持卡人小额快速支付需要的卡种。确保世博会期间现金供应,利用长三角联动机制带动世博区域支付环境建设。

三是进一步拓展和完善外币兑换服务。采取有效措施增设外币兑换点,提高外币兑换服务能力。提高银行网点外币兑换业务覆盖率,加快机场、酒店、重要旅游线路、部分大型商户等的外币现钞兑换派出柜台和自助机具的增设工作,统一个人本外币兑换服务标识。引入更多专业货币兑换公司开展小额外币兑换业务,选择一些重点区域的外币兑换点开办外币双向兑换业务。为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开立账户提供便利,积极协助解决相关外汇收付问题。

四是确保支付系统安全可靠。加强各类支付系统监测、日常维护和应急演练,确保世博期间支付系统稳定运行。建立健全系统应急预案和灾难备份机制,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运行维护机制,确保大小额支付系统、外币清算系统和支票影像系统、同城票据交换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督促商业银行及相关经营机构确保行内支付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通过建立日常运行维护和应急机制、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和风险预警监测机制及信息反馈和报告制度,确保世博会期间金融支付系统的高度安全性和运营可靠性。

五、切实履行金融稳定职责,积极推动金融改革

继续密切关注国际金融危机发展动态及对地方经济金融的影响,切实加强地方金融风险监测和评估,研究本地区应对危机的立场、策略和政策。高度关注银行体系的流动性风险,帮助企业防范汇率风险,防范大面积企业经营困难对银行信贷资产质量的影响。加强对个别高风险金融机构的流动性监测,及时提供流动性支持,稳妥处置金融机构发生的流动性风险。跟踪监测投资项目,做好对金融机构的信贷政策引导,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产生新产能过剩和金融风险。引导商业银行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改善资产负债期限结构,适当提高流动性比例。健全与地方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的协调机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置可能发生的金融机构风险,切实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流动性应急预案,提高处置效率。

配合总行进一步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评估体系,完善风险评估方法,提高金融风险监测和预判水平,研究金融控股公司和交叉性金融业务管理问题。继续关注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农村信用社、资产管理公司和金融控股公司改革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新问题,及时向总行反馈。妥善进行风险处置,继续做好部分高风险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扫尾工作。强化金融稳定再贷款贷后管理,全力维护中央银行资产安全。

六、维护国际收支平衡,提高外汇管理水平

不断完善企业贸易信贷登记管理,加快进出口核销制度改革,支持外贸进出口,提高企业预收货款和延付货款比例,加大对境内企业境外战略投资的支持力度,继续完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外汇资金运营管理,改进特殊经济区域外汇管理,大力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贯彻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境内企业和个人开展境外直接投资,完善后续金融支持。稳步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完善境内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制度,支持更多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境外间接投资。加强跨境资金流动均衡管理,做好对进出口与贸易收付汇的真实性及一致性的审核工作,加强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个人外币现钞提取和结汇管理。全力做好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完善外债统计,改进银行短期外债指标管理和外商投资企业外债管理。健全国际收支监测预警体系,构建高效统一的数据平台体系,提高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水平,研究应对国际收支异常变化的政策措施。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外汇管理条例》为契机,不断提升外汇检查能力,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非法外汇交易。

七、加强调查统计研究,为履行央行职能提供决策支持

围绕总部中心工作,继续开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内需、金融改革发展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努力打造研究精品。进一步加强基础性研究和特色研究,探索新形势下经济金融运行的特点和发展规律,为提高中央银行决策水平提供有力支撑。根据总行统一部署,认真落实2009年金融统计制度和金融统计新老系统交接事项,确保金融统计数据集中系统顺利运行。积极参与总行开展的金融统计标准化和制度修订,扩大统计数据采集范围,提高部分重要统计报表的统计频度。加强经济金融形势监测,充分发挥制度性经济调查的作用,完善金融信息共享机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做好银行及其他金融业经济普查。

八、深化对外交流与合作,发挥金融对外交往的窗口作用

继续加强与东新澳等国际金融组织的合作,加强与各国央行等的交流联系。配合总行推动香港人民币

贸易支付业务,促进两岸开展实质性金融合作。严格外事管理工作,加大涉外培训力度,提升涉外服务质量。继续推进国际金融信息网页建设和国际金融研究。

九、做好支付结算、国库和货币发行,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根据总行规划,科学制定地方支付体系建设计划。配合总行加快第二代支付系统、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和中央银行会计统计数据集中系统建设,推广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继续落实账户实名制,推广公务卡应用。扩大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深入推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提升支付信息分析和支付体系研究水平,加大非现场监测力度,防范系统性支付风险。

做好现金投放分析预测,改进发行基金调拨管理。加强人民币流通管理,提高流通中人民币整洁度,深入开展反假货币工作,努力构建反假货币长效机制,将反假币宣传深入到农村。提高库房现代化管理水平,加快货币发行业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和上海重点库二期工程建设,确保发行库运行安全。优化整合库,提高库管理水平。

配合总行推广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加快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和银行卡缴税试点进程,争取国库信息处理系统上线运行。推进海关、国库和商业银行间的横向联网,运用拨款无纸化和“退库信息审核系统”等方式,加快国库电子化建设。继续推进国库单一账户改革,扩大国库直接办理集中收付业务范围,推进国库办理社保五险基金和农民工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支付业务,推动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

十、加快征信体系建设,提高反洗钱工作水平

总部要协调地方政府共同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加快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进金融征信统一平台建设,扩大非银行信息采集范围,进一步完善地方信用体系。继续完善借款企业主体评级和商业承兑汇票评级,推动征信市场规范管理和发展。提高征信系统数据质量和服务并重,妥善做好异议处理。积极开展征信及相关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加强征信制度建设,推动征信标准化,规范业务管理,促进市场发展。推动成立地方征信业协会。

配合总行加快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建设,提高对可疑交易报告的分析能力和水平。积极配合总行制定中国反洗钱战略规划,加强人民银行系统反洗钱机构合力工作机制建设,完善反洗钱法律体系,加强反洗钱对外交流和合作。进一步加强地方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整合反洗钱情报资源。加强反洗钱行政调查和案件协查,严厉打击洗钱犯罪。

十一、切实加强办公管理,全面防范内控风险

对总部办公制度进行梳理修订,进一步推行办公自动化,提升办公效率。进一步做好信息安全工作,加紧完善数据中心、网络及信息安全等基础设施,加快重要业务系统建设,适时启动省级数据中心建设,不断提高业务系统自主运营和安全维护能力。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各项要求,督促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

十二、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指导总部工作实践。

金融业统计工作总结篇(6)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283(2013)01-00-02

一、引言

金融体系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很早就受到学术界的关注并对进行了较为详细的研究。无论是早期的研究者如Goldsmith(1969)、McKinnon(1973)、Shaw(1969),还是近期的一些学者,如Stiglitz(1985)、Mayer(1990)、Levine和King(1993)、Levin(1997)等,一致认为金融体系在经济发展与增长中起着关键的作用。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入,研究者不仅试图对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重新演绎,而且开始关注金融体系内部结构的演变,在经济发展和经济增长中的作用。

金融结构在经济增长过程中之所以重要,是由于实体经济活动对金融服务的要求是多种多样的,而不同的金融中介及其代表的融资方式在金融服务方面具有各自的比较优势。因此,合理的金融结构可以更好地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促进行业增长。本文通过金融体系与经济发展和增长之间相互关系的模型对我国工业1999―2010年的面板数据进行分析,初步证明了金融结构对工业增长的重要性。

二、理论分析和研究假设

金融体系对经济发展和增长的作用,需要通过它是否满足了实体经济的需要来判断。当行业的产业规模结构与本国的资源禀赋结构相适应,其产品竞争力较高,如果要更好地发挥资源禀赋这一比较优势,还需要更有效的融资渠道。由于不同的产业企业在规模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同时,不同的金融机构和中介在提供不同的金融服务上各具比较优势,因此,相对于不同的产业结构就会形成不同的金融结构。

Demirguc-Kunt、Feyan和Levine(2011)运用了大规模的跨国界样本数据,探索金融结构与最优金融结构的偏离程度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计算出每年每个国家的最优金融结构和“金融结构缺口”,即实际金融结构和最优金融结构之差的绝对值的自然对数。并发现,在截然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都有与之对应的最优金融结构,即使在设置了包括银行业和证券市场的发展水平的一些控制变量之后,金融结构缺口与经济活动仍显示出显著的负相关。另外,偏离最优金融结构对经济的影响很重要,偏离一个标准差将使经济产出下降6%。

根据上述观点,本文提出以下研究假设:

假设H1:若我国工业以大型工业为主(行业平均规模较大),则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更有利于行业增长。反之,若我国工业以中小企业为主,则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更有利于该行业的增长。

假设H2:金融结构缺口(实际金融结构和最优金融结构之差的绝对值的自然对数,反映了实际金融结构和最优金融结构偏离程度)与工业增长负相关。

通过对我国31个省市1990―2010年金融结构和工业行业的面板数据进行协整检验和回归分析,检验上述理论假设。

三、实证分析

1.模型设定和数据说明

检验假设H1的计量模型为:

(1)

检验假设H2的计量模型为:

(2)

其中,αi γi是截距,βj ηj为待估计系数,αit ωit为误差项。下标i代表省市,t代表时间。模型中,Industry为1999―2010年各省市工业总产值,Finstr为由Levine(2000)定义的金融结构,即融资结构(股票市场总市值和银行各项贷款总额之比)。Strls为金融结构指标Finstr与工业企业平均规模LS的交叉乘积项。以工业企业全部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代表工业企业平均规模的大小。Finstrgap为Demirguc-Kunt、Feyan和Levine(2011)定义的金融结构缺口,反映了实际金融结构和最优金融结构偏离程度。

需要关注的是β1、β2、η1的估计符号和统计显著性。如果假设H1是正确的,那么β2的符号应该为正且在统计上显著。Finstr反映的是金融结构对工业的影响。按照银行主导论,它的符号β1应该为负;按照市场主导论,它的符号应该为正;而金融服务论和法律金融论预期它的估计系数在统计上并不显著。Finstrgap的系数η1反映的是金融结构缺口对工业增长的影响,如果假设H2是正确的,η1的符号应该为负且在统计上显著。Control为控制变量,用来控制其他一系列可能会对工业增长产生影响的变量,包括TA:工业企业资产总额;TD:工业企业负债总额。

本文使用的数据来源于《中国工业经济发展年鉴》、《中国统计年鉴》和国泰安数据库。为消除通货膨胀的影响,所有数据(包括控制变量)均以1999年为基期,通过各省市CPI将价值型变量转化为实际型变量。表1列出了对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从表中可以看出,各省市的金融结构之间的差别还是很大的,这可顺利地考察金融结构对工业增长的影响。

2.单位根检验

由于面板数据综合了来自时间序列和横截面的信息,用非平稳时间序列建立回归模型极有可能产生“伪回归”问题。因此,在对面板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前,需对数据进行单位根检验。本文单位根检验选用LLC和PPFisher这两种方法来判断数据的平稳性。检验结果如下:

3.协整检验

本文使用Pedroni协整检验方法对方程(1)和方程(2)进行协整检验。表3中对方程(1)协整检验的7个统计量中有4个拒绝原假设,对方程(2)协整检验的7个统计量中也有4个拒绝原假设,表明Industry和Finstr Strls TA TD之间存在协整关系,Industry和Finstrgap TA TD之间也存在协整关系,因此可以在原计量模型的基础上进行回归分析。

4.回归分析

回归结果(1)中列出了对方程(1)基本解释变量的估计结果。Finstr的估计系数显著为负,这符合银行主导论的观点。同时Strls的系数在5%的统计水平上显著为正,初步验证了假设1。回归结果(2)为方程(1)加入了控制变量TA和TD后的估计结果,Finstr的系数仍然显著为负,同时Strls的系数仍然显著为正,进一步验证了假设1。另外,资产总额的系数显著为正,说明较高的资产总额对工业增长有明显的正面的影响,负债总额的系数显著为负,说明较高的负债总额对工业增长有明显的负向影响。回归结果(3)列出了对方程(2)基本解释变量的估计结果,Finstrgap的估计系数显著为正,与假设2不符合。回归结果(4)是方程(2)加入控制变量后的估计结果,Finstrgap的估计系数显著为负,验证了假设2,同时符合Levine(2011)的观点,即金融结构缺口与经济活动显著负相关。

变量12回归结果(1)12回归结果(2)12回归结果(3)12回归结果(4)12Finstr12-4820.76**12(-5.85)12-1475.213**12(-7.03)12Strls1247.34355**12(11.53)124.6421**12(4.00)12Finstrgap122061.457**12(2.64)12-666.0647**12(-3.83)12TA2.099203**12(12.16)1.971201**12(11.32)12TD-1.188907**12(-3.93)-0.8950758**12(-2.92)12常数项126245.499**12(13.66)12-2815.361**12(-15.95)1213201.84**12(6.74)12-5013.701**12(-10.42)说明:1.括号中的数值为t统计量;2.*、**、***代表估计系数在10%,5%,1%水平上显著;3.数据来源:统计软件stata12.0计算结果。

四、结论

以金融结构与经济增长的理论分析为基础,运用我国31个省市1999―2010年的面板数据,分析了我国的金融结构对工业增长的影响。结果表明:第一,工业行业的平均规模越大,则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越有利于工业增长。随着经济发展和金融体系的完善,企业的融资规模将不断扩大,从需求的角度来看,偏向市场导向型金融结构更有利于为大企业融资,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投资风险也进一步上升,这时更需要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的支持。第二,金融结构缺口与工业增长存在负相关关系,即大的金融结构缺口与低的工业总产值相关。

[参考文献]

[1]李木祥,钟子明,冯宗茂中国金融结构与经济发展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6-223.

[2]刘仁伍区域金融结构和金融发展理论与实证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2003,14-22.

[3]王广谦中国金融发展中的结构问题分析金融研究,2002,(5):47一56.

[4]杨琳金融发展与实体经济增长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62-103.

[5]李健中国金融发展中的结构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56-97.

[6]李江金融发展学科学出版社,2005,122-306.

[7]戴相龙对中国金融改革主要问题的思考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2,(8):1-9.

金融业统计工作总结篇(7)

一、前言

大数据就是针对各种类型众多的数据当中,能够保证快速获得有价值信息的能力。并且在进行实际应用过程中,具有较稳定结果,数据关联性较高。金融统计是密集型金融产业的监管部门,对于金融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为金融企业金融统计的发展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二、大数据时代对金融统计的重要意义

1.对金融统计准确性意义

目前,我国现行的金融统计数据是按照各金融单位进行层层汇总方式进行数据传递,这就导致每一个机构在进行金融统计过程中可能出现问题,最终影响人民银行进行数据统计的准确性。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大数据采集方式的出现,减少了各金融机构之间层层汇总的数据统计方式,对于金融机构数据准确性具有重要保障。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使得金融在数据统计过程中成本有效的降低,对于金融统计准确性提升具有重要推动意义。

2.对金融分析方式的意义

大数据时代数据分析,在金融行业具体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大数据时代金融统计并不只是将数据进行简单汇总,是将数据在一定时间内进行筛选,保证有价值信息的提取与使用,能够依据科学方式进行数据分类,满足金融行业数据统计要求。同时,大数据能够实现对原始数据的整理,实现重要金融结论的体现,保证金融行业决策效率性提升,保证决策效率质量。

3.对金融行业监管的意义

大数据信息集散处理能够实现金融行业监管能效的有力提升,大数据通过大量的非结构化数据,进行数据实时分析,实现对金融行业监管方式的更新。保证大数据处理的全方位信息,掌握金融分析机构的具体行为。通过大数据进行实际分析,能够保证监管报告的提供,并且内部信息相对准确,实现金融行业监管,保证金融监管有效开展。

三、大数据时代对金融统计改革与应用对策

1.重视细粒度数据采集

近年来,人民银行对于数据采集的结构发生根本性转变,逐渐向着逐笔报送方向发展。存贷款抽样综合统计工作就是对于大数据时代金融统计的集中应用,实现采集、汇总、筛选、利用的全过程探索。存贷款抽样综合统计工作在具体开展中,能够实现对于数据的有效采集,并通过具体分析,实现对金融利率市场变动的监测。这种方式在金融机构当中进行实际推广,对于金融行业数据统计具有重要作用,能够实现监测范围更加广泛。

2.建立数据标准体系

建立数据标准体系,对于数据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能够有效提升整个金融统计体系当中的兼容性。由于在现代金融体系发展中,受到数据记录不全面,数据标准不统一等相关因素的影响,现代传统的金融统计已经不能够满足现代金融发展标准,导致在金融行业数据安全性低下,准确性、一致性效果不明显,导致金融统计准确性受到影响。因此,建立数据标准体系,实现各个金融机构之间统计数据一致性,促进金融统计工作准确性提升,保证金融行业有效决策。进行实际标准体系建立过程中,应该重视以下几个方面内容:规范金融机构信息、规范金融计值以及规范金融工具,以此来实现数据标准的建立。

3.建立金融行业综合统计体系

金融行业存在一定风险,保证金融行业综合统计体系的建立,能够有效提升金融行业监管抗风险能力。运用大数据进行金融行业综合统计体系的建立,具体实施方法为:第一,建立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在内的金融体系,实现总量与结构、存货量以及流量、数量以及价格之间的金融体系框架构建,全面反映金融体系资金变化,控制资金流量以及流向等相应状况;第二,建立专项金融统计制度,针对金融行业高风险平台,如房地产、政府融资等建立专项统计制度,保证统计安全性提升,同时细化影响金融稳定检测统计指标,保证金融监管安全性提升,实现风险评估预计决策信息有效监管。

4.扩大信息共享基础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完善数据发展渠道至关重要。进一步完善推动金融统计相关法律制度,强化共享机制,实现金融统计覆盖面积以及获取渠道的扩宽。保证金融统计体系建立过程中法律保证与支撑,实现金融统计的发展。同时针对相应数据实现统计资料的与提供,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数据体系,实现金融行业各部门之间统计工作流程,保证统计数据可知性。

四、结论

综上所述,实现大数据金融统计的应用,对于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大数据的出现极大推动金融统计的发展,使得金融统计发展更加现代化,满足金融环境需求,保证金融体系的发展。因此,在大数据金融统计在金融行业的具体应用中,应该重视改革与更新,保证金融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邹康.中国政府财政统计体系改革再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2

金融业统计工作总结篇(8)

(一)基本模型设定本文借鉴林毅夫等(2008)的分析方法,并利用逐步回归方法进行变量筛选。在此基础上,把表征农业金融的变量引入到经济增长总体回归模型,将基本的计量模型设定为:git=β1•BSit+β2•FDit+φ•Xit+αt+μi+εit(1)其中,git是被解释变量,在数据中用各地区的人均GDP的增长率grjgdpit来表示。αt和μi分别用于控制时间效应和地区效应。FDit为各地区的银行体系相对于实体经济的规模,用于反映各地区的金融深化程度,具体度量指标为各地区全部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与GDP的比例floanit。Xit为其他控制变量,包括文献已经识别出的影响地区经济增长绩效的主要因素:rsoeit为国有工业总产值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比重;gfdiit为外商直接投资与GDP的比例;galbit为劳动力增长率;finvrit为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占GDP的比重;fcgdpit为政府支出占GDP的比重;grjeduit为人均教育经费增长率;grjtecit为人均技术交易额的增长率;lnrjgdp_1it为上期末人均GDP的对数值,用于控制经济增长中的收敛效应。在模型1中,BSit表示地区i在时间t的农业信用合作银行情况,在数据处理中用各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市场份额collit来表示,具体变量指标为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余额占各地区全部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比重。本文认为,在目前的农村金融机构中,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服务功能更加接近于未来农村金融改革的方向,在数据取得上具备完整性和权威性,所以由该项指标能够判断农村金融改革的必要性。按照前述假设,β1是本文重点测算的系数。如果假设成立则意味着β1>0。此外,本文还需要重点解决银行业结构的内生性问题。因此,寻找合适的工具变量识别银行业结构与经济增长率之间的因果关系将是检验前述假设的关键。(二)数据说明本文采用的数据来自于8个西部民族省区:内蒙古、广西、云南、贵州、新疆、青海、宁夏和甘肃。考虑到统计指标的一致性问题,选取了在1997-2009年期间各地区关于前述各个变量的数据。具体而言,相关的分省金融数据来自于各年度的《中国金融年鉴》,分省经济增长相关数据来自各年度的《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和《中国人口统计年鉴》等。表1为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

模型的识别与估计结果在模型

(1)中,αt和μi分别表示地区效应和时间效应。考虑到用于实证的数据来自于上述指定8个民族省区而非随机抽样,应当运用固定效应模型而不是随机效应模型。对模型(1)进行Hauaman检验得到的P-value为0.0000,显示采用固定效应模型更为合适。对模型(1)进行双向固定效应估计,检验时间变量的联合显著性,P-value结果为0.0000,说明采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较为适宜。对模型(1)的双向固定效应估计结果如表2所示。估计结果1显示只包括农村金融合作coll的估计结果;估计结果2加入了文献已经识别出的主要控制变量;估计结果3加入了反映银行业规模的变量floan。表2基本的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回归结果水平下显著,括号内数据为标准差。在前三列的估计结果中,农村金融合作变量coll的系数都显著为正。如果农村金融合作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可以解释为因果关系,则该系统意味着,农村金融合作的市场份额上升有利于经济增长,从而与本文的理论假说一致。其他解释变量的显著性与文献的研究结论一致,人均教育经费增长率grjedu的系数显著为负,说明西部民族地区的教育投入占GDP比重呈下降趋势;人均技术交易额增长率grjtce的系数显著为正,说明西部民族地区由产业承接和技术溢出,使其增长中的技术含量提高;此外,不存在经济增长的条件收敛效应。为了剔除银行的产权性质对估计结果的干扰,本文引入反映国有企业在经济增长中的重要性的变量:国有工业总产值占GDP的比重rose。如果银行的低效率主要是由于国有银行对国有企业的贷款偏向和国有企业的低效率引起,则包括了国有工业总产值占GDP的比重rose后,农村金融合作指标应该不再显著;同时,银行业规模的指标floan应该为正、或者至少不显著。第4列是引入了国有工业总产值占GDP的比重rose的估计结果,该变量的估计结果显著为负,与相关文献的结论一致。

模型的稳健性检验

金融业统计工作总结篇(9)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1-0-01

一、引言

何谓大数据?简而言之,从各种各样类型的数据中,快速获得有价值信息的能力,就是大数据技术。“大数据”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如果不依赖某些可视化软件的帮助,人类不可能理解如此大的数据量,用散点图寻找规律或异常情况的传统办法,在这里毫无作用;第二,数据可能高度互相关联。

哈佛大学社会学教授加里金指出:“这是一场革命,庞大的数据资源使得各个领域开始了量化进程,无论学术界、商界还是政府,所有领域都将开始这种进程。”在2013年全国统计工作会议上,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指出:“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对统计数据的生产方式带来了很大的挑战。统计部门应利用海量数据并对其进行标准化处理,发掘这一数据宝库,认真把握好这一促进政府统计改革发展的难得机遇。

作为数据密集型金融行业的监管部门,金融统计改革的重点是加强细粒度数据采集,建立全球协调一致的金融统计标准体系。本文旨在分析大数据对金融统计正在带来和将要带来的各种影响,分析大数据时代金融统计监管的特点及难点,同时对加强顶层设计,推动金融统计生产方式的变革和统计生产力水平的提升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二、大数据时代金融统计的影响

(一)大数据时代金融统计对数据准确性的影响。目前我国金融统计数据是各金融单位按人民银行“全科目”指标口径层层汇总上报至人民银行,每一层级的金融机构在指标汇总过程中可能会产生错误,最终影响人民银行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大数据化的采集方式减少了层层汇总的环节,有助于提高数据及时性、准确性,在长期统计信息建设过程中有助于降低金融机构的统计成本,消减对于金融统计数据的质疑。

(二)大数据时代金融统计对宏观经济金融分析方式的影响。大数据时代分析数据并不是简单的数据汇总、对比或数据罗列,而是要按照科学方法挖掘数据,根据需要构建数据立方体进行联机分析处理,可以进行多个维度的下钻或上卷操作,对这些原始的数据进行加工、整理和上升为重要的结论。决策者通过海量数据寻找因果联系,而不只是规律,最终指导行动、决策效率和决策质量。

三、大数据金融统计监管工作的特点及难点

(一)数据数量和质量的矛盾。数据量大不一定就代表信息量或者数据价值的增大,相反很多时候意味着信息垃圾的泛滥。数据质量问题,贯穿于数据收集、使用、等所有过程,涉及各行业发展规划的设定等。一方面很难有单个系统能够容纳下从不同数据源集成的海量数据。另一方面如果在集成的过程中仅仅简单地将所有数据聚集在一起而不作任何数据清洗,会使得过多的无用数据干扰后续的数据分析过程。大数据时代的数据清洗过程必须更加谨慎,因为相对细微的有用信息混杂在庞大的数据量中。如果信息清洗的粒度过细,很容易将有用的信息过滤掉。清洗粒度过粗又无法达到真正的清洗效果,因此在质与量之间需要进行仔细的考量和权衡。

(二)数据公开与隐私保护的矛盾。如果仅仅为了保护隐私就将所有的数据都加以隐藏,那么数据的价值根本无法体现。数据公开是非常有必要的,监管机构可以从公开的数据中来了解整个金融市场的运行,以便更好地指导社会的运转。金融机构则可以从公开的数据中了解客户的行为,从而推出针对性的产品和服务,最大化其利益。因此大数据时代的隐私性主要体现在不暴露客户敏感信息的前提下进行有效的数据挖掘,这有别于传统的信息安全领域更加关注文件的私密性等安全属性。很多学者开始致力于研究新型的数据技术,尝试在尽可能少损失数据信息的同时最大化地隐藏用户隐私。但是数据信息量和隐私之间是有矛盾的,因此尚未出现非常好的解决办法。

(三)构建相关先行指标数据困难重重。大量实证检验证明,不论是非金融部门或更广泛金融部门爆发的危机,如房地产泡沫,最终都会传递到银行业,并变得更严重和更具有破坏力。因此对实体经济统计数据信息采集覆盖面低、相对匮乏和细化度不足,可追溯的历史数据有限、以及不同行业数据难以满足一致性要求等原因,对构建相关先行指标体系建设具有很大影响。

四、意见和建议

(一)重视细粒度数据的采集,内容从汇总指标发展到逐笔报送。近年来人民银行统计数据采集原则发生了结构性的根本转变,趋向富于弹性的逐笔报送模式,应用大数据开展宏观审慎管理。人总行开展的存贷款抽样综合统计工作是对大数据时代数据采集、汇总、清洗、利用过程的一项探索工作。目前只是在部分省的金融机构开展试点。下一步要在全国各金融机构中推开,是开启大数据时代的“敲门砖”。

(二)建立通用数据标准体系,提高整个金融业统计体系兼容性。

金融业统计工作总结篇(10)

建立健全对金融机构的信息统计体系,提高金融信息透明度,有利于克服市场失效,提高市场运行效率。要强化金融机构对外信息披露制度,增加社会公众对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种类、风险的地区、行业、客户与产品的分布状况、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能设置、风险管理与控制的策略、目标、措施、风险计量的技术、方法与结果、风险资产组合、风险损失准备、不良资产的清收与呆账核销、银行的创新能力和盈利状况等重大信息的知情权,这将有助于市场参与者及时获得银行财务状况、风险状况和经营战略等方面的可靠信息,以降低信息不对称性,减少投资与决策的盲目性。这些将有利于金融机构接受社会监督,促使银行实行更加审慎、有效的管理,真正建立风险资产与资本的良性匹配关系,促进风险综合管理水平的不断改进和提高,从而在接受市场约束的同时赢得市场,提高金融业的市场运行效率,从而也会直接或间接地促进和提高整个市场的运行效率。

金融机构是金融市场运行的主体,不仅占有庞大的社会经济资源,而且也拥有极其丰富的各类信息资源,提高金融机构的信息透明度,就是提高市场信息的透明度。从宏观经济层面来看,金融机构的运行内容是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最重要内容;金融机构的信息则是国民经济信息系统的最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建立健全金融机构信息统计系统,对于完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加快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现代化建设也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此外,提高金融机构信息的透明度,也是遵循国际惯例,适应入世后新的经济金融环境的需要。

二、金融机构的高度专业化需要建立统一和完备的信息统计制度

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金融业的专业化分工越来越发达,各类金融机构越来越多,2003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正式设立,标志着中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制发展演变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同时也意味着在中国已形成了银行、证券、保险、其他类金融机构的多种所有制结构、多种企业组织形式、多种经营层次和多种经营功能的金融机构体系。概括地说,中国的金融机构发展趋势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分业经营得到进一步贯彻和落实,金融市场主体不断扩大。从1995年开始,中国正式明确了金融分业经营体制框架后,首先将银行办的证券、保险和信托等业务分离,组建了一批新的证券、保险和信托机构。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按专业化分工进行第二次剥离,保险、信托、财务公司等所办的证券业务也被分离出来,组建了一批新的证券公司。第三步是进一步深化内部专业分工,保险业分成了产险、寿险、再保险、政策性保险和保险中介业;证券业进一步分成了综合类与经纪类公司,并且分化出来了基金业。下一步,一些相对独立的业务在专业化的基础上还有可能再次被分离出来,成为新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金融机构,如银行的信用卡业务,已组建了“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还有专业票据业务等。

二是外资全面进入我国金融市场,加速了中国金融业融入国际金融体系的进展。自1982年南洋商业银行在内地重新设立了第一家分支机构以来,外资通过参股、合资、独资等多种形式逐步进入中国内地,目前,主要金融业都有外资参股,或组建合资公司,或独资公司(包括分公司)。我国加入WTO后,外资的进入速度有加快之势,使外资金融机构成为中国金融市场上的一支重要力量。与此同时,中国的金融机构也加快了向海外拓展力度,截止到2003年上半年末,中国银行在海外已设有582家分支机构,建成了全球性经营网络。

三是金融机构出现了复杂多样化的重组,给相关的信息统计带来了新的难题。由于政策与市场的多种原因,原有的一些金融机构不断分化重组,具体形式有:(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机构吸收合并;(2)具有独立法人主体机构对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吸收合并;(3)在合并基础上的股权重组成立新的金融机构;(4)收购;(5)分立;(6)在分立基础上的合并重组;(7)托管或接管(由监管机构或监管机构指定的其他金融机构;(8)撤销;(9)关闭;(10)破产清算;(11)股权重组,又包括股份制改造、上市公开发行股份、股权转让、股转债、债转股等;(12)业务重组和人员重组等。

通过重组理清了部分金融机构之间的股权、债权和债务关系,清理或重新安排了部分金融机构相互之间的债权、债务,减轻了部分金融机构的历史负担,提高了市场规范化经营秩序,许多经营主体特别是多数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产权清晰了,资本实力得到了充实,资产质量有所改善,经营效益明显提高。但这些变化并没有从信息统计的角度及时准确地得到反映,反而给信息统计增添了许多新的困难。

四是为金融业提供配套服务的中介机构越来越多。为金融交易提供专门场所的有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黄金交易所等,为证券交易提供专业化服务的有证券结算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为投资者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的有投资咨询公司、信用(风险)管理公司、信用评级公司等各类专业评估公司,为保险提供中介服务的有(再)保险公司、(再)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公估公司,为金融机构提供审计及法律服务的有会计师事务所、税务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为金融业提供技术服务的有各类专业化技术服务公司,为加强同业相互之间的沟通与联系的有金融协(学)会等。金融中介的高度专业化分工为金融业的正常、高效运转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上述发展格局完全打破了改革开放初期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负责金融业信息的统计与管理工作,形成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多家部门各自仅负责部分金融机构信息的统计与管理工作,结果是进一步强化了各类金融机构的多样化信息统计标准,进一步削弱了对金融信息的统一统计和管理工作,进一步降低了对各类信息的汇总处理能力,加剧了信息的分散化,使原本就不够健全、完善的信息体系进一步被分割为更多的、缺乏关联的信息系统,甚至是“信息孤岛”,从而与金融市场本质上要求有统一、完整的信息体系相背离。

市场是有机统一的,金融市场运行体系与机制并不因市场参与主体的多元化、并不因监管主体的多元化而被强制性地分割为一个个孤立的、互不关联的市场。金融业的分业经营与分业管理增强了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金融信息统计体系的迫切性。

三、国家统计部门应承担建立全国统一、规范的金融信息统计体系的职责

从金融信息的统计与管理来看,可以分为中央、各级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金融机构、社会公共机构等几个层次,每个层次或统计主体所承担的具体责任不尽相同,在金融分业管理的体制约束下,建立全国统一、规范、标准的金融信息统计体系以客观、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金融信息,只能由国家法定的统计部门负责。根据有关统计法律的规定,国家统计部门在统计和管理金融信息方面的主要职责可以概括为:

一是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全国金融信息的统计工作,在国家统计局系统、地方政府、金融行业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和社会公共机构之间建立合理的信息统计分工,各司其职。

二是对金融信息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和统计汇总工作。

三是制定或与国家标准管理部门及相关金融机构共同研究制定金融信息统计标准,以保障信息统计中所使用的指标涵义、计算方法、分类目录、报表格式和统计编码等方面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

四是管理和被法律、法规认可可以向社会公开的金融信息统计资料;管理包括搜集、整理、加工、分类、保管、存档、保密、传输和信息资料的交流等多方面内容。

五是组织和协调金融信息统计计算和数据传输技术的现代化建设。

六是代表国家组织、协调跨国的、国际的金融信息统计汇总工作,积极参与国际金融信息统计规则、统计技术、统计标准等领域里的合作与交流,学习、引进和借鉴国际先进的金融信息统计理论、统计技术、统计标准和统计经验,不断提高我国金融信息统计水平和统计质量,逐步建立既遵循国际惯例和国际标准,又能切合国情的金融信息统计体系。

七是监督、检查有关金融信息统计的合法合规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八是组织、指导金融信息统计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九是及时研究或与社会其他部门共同研究金融信息统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对策和落实措施,以不断提高金融信息统计水平和统计质量,为促进金融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目前,国家统计部门在组织、统计全国金融信息方面还存在许多急待改进和完善的地方。打开《中国统计年鉴》,可以比较清楚地发现对金融信息的统计存在统计不准、标准不一、分类不当、内容过少等突出问题,不能客观、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金融业发展与运行的实际情况,从而也无法适应社会对金融信息的需求。根据对《中国统计年鉴》中“金融保险业”资料的统计,“金融保险业”在《中国统计年鉴》页码中所占的比重只有1%左右,所设置的表格也只占全部表格的2%左右。

虽然说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并不等于说也要在《中国统计年鉴》篇幅,或围绕金融业来编排、统计,因为年鉴有年鉴自身的特点,但金融信息资料的统计占全部统计资料的内容明显偏少,信息披露内容极其有限,反映出对金融业的不够重视。更重要的是,由于缺乏统一的统计标准,有些统计指标存在明显的错误。例如,《中国统计年鉴》“金融和保险”类中排列第一表的关于“银行系统机构、人员数”存在的问题就比较突出:

一是只列出了中央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国有独资政策性银行、国有控股及股份制全国性商业银行,缺少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外资独资、合资商业银行数据,没有列出在中国境内的全部银行,存在统计不全问题,容易使人误认为中国的银行系统只有前四个部分。

二是对银行的“机构个数”统计上缺乏统一的标准。撇开中央银行和国有独资政策性银行不论,仅就商业银行的机构而言,就存在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储蓄所、代办点、办事处、代表处等多个层次;有的商业银行还有直属分(支)行、中心分(支)行之分;有的商业银行对机构数的统计还存在计划数、筹建数和正式营业数之分,还有实物网点、虚拟网点、半虚拟网点之分,或有人网点和无人网点之分;有的商业银行还有境内机构和境外机构之分,还有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参股公司之分,还有银行机构与非银行机构之分,内部情况十分复杂。

当然,作为全国性汇总的统计年鉴,并不一定要将这种复杂的情况全部、准确地反映出来(这项任务应该由专业性的“金融年鉴”或“银行年鉴”来完成)。但如果对各类银行的分支机构缺乏统一的统计标准,在汇总统计中就必然会出现差错。

三是对金融机构年末人员数的统计也存在类似的问题。金融机构的人员数有全部从业人员数、正式在编人数、正式在岗人数、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离退休人员等多种情况,要达到统计上的准确性,必须要有国家法定的、统一的统计标准,而这点恰恰没有,以致各家银行各行其是,存在遗漏和误差。

《中国统计年鉴》中关于“保险系统机构、人员数”一表也存在与上述相类似的问题。特别是该表把“保险院校”也列到“保险机构”里,但在“银行系统机构、人员”表中却没有“银行学校”这一栏内容,但这并不是说中国没有银行类院校;相反,银行类院校比保险类院校还要多。

因此,不仅在各类金融机构统计中存在统一的统计标准问题,而且还存在什么是金融机构的前提性标准问题。即哪些机构属于金融机构,应在金融机构的统计范围之内,哪些机构不属于金融机构,应被排除在金融机构统计范围之外,而归于其他统计范围之中。只有确定了这个前提条件,才有可能保证对金融机构信息统计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从国际法及各国国内法来看,对金融机构都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而且金融机构本身的形式和性质也是在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从而增加了归属的难度。根据中国金融机构发展、演变的特点来看,金融机构的统计范围主要是指获得金融管理部门颁发的金融法人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许可证的机构,缺一不可。

只获得金融从业许可证或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各类机构不列入正式的统计范围,如金融控股公司、银行控股公司、保险控股公司、各类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风险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养老基金、医疗基金、社会公益性基金、住房基金、典当行(铺)等;但对金融学会、协会、代表处、办事处等这类由金融机构发起,并在金融监管部门和社会公共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机构,虽然不经营具体的金融业务,但在金融机构相互的交流与联络、业务协调、乃至从业人员资格认定等方面起着积极的作用,所以,可列入“附属的”统计层次(见上表)。

在确定了统计范围之后,国家统计部门还应制定标准的统计指标,对每一个统计指标都要有统一的标准,按金融机构注册地点实行属地统计机构个数和全部人员数,对于每一类重要的金融机构均需要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三张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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