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培训总结汇总十篇

时间:2023-02-28 15:25:15

纪检培训总结

纪检培训总结篇(1)

一、认真学习业务,努力提高认识

两周的学习生活充实紧张,杭培中心围绕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安排了全国一流的专家学者为我们授课。培训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通过学习讨论了解了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工作前沿的理论政策、业务热点等。特别是结合当前我国国情,联系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新特点,在思想上进一步提升了对加强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纪检监察干部在新形势下所肩负的重任。学习讨论中大家对普遍关心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如何突出主业、发挥好纪检监察监督执纪问责作用进行了热烈广泛的交流,深刻领会中央精神,澄清了许多以前工作中容易模糊的认识。两周学习共举行13次讲座、1次讨论,4天现场教学和调研,学习开拓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加深了理解,在工作思路和方法上受到了很大启发,为今后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也是自己更加坚定了忠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决心和信心。

二、严守各项培训纪律,注意维护自身形象

在开班仪式上,杭培中心的领导和老师向各位学员提出了学习、生活方面各项纪律要求和管理规定,本人铭记在心,在培训期间严格遵守。学习上思想重视,态度端正,认真听课,做好课堂笔记,积极思考,课下主动与同学讨论交流。培训期间无迟到、早退和旷到等现象。生活中自觉实现三个转变,廉洁自律,厉行节约,严于律己,注意维护自身形象,圆满地完成了培训学习任务。

三、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认真履行班委职责

培训期间,本人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教学实践活动。团结同学,有大局意识和集体荣誉感。积极参与班级托球接力和结业联欢会表演。外出调研遵守纪律,时间观念强,处处维护班级形象。培训期间本人担任***自治区纪委班学习委员,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联系沟通,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完成了老师、班长交给的各项任务。培训结束,我们班被评为“优秀参训单位”,我也被评选为培训中心“优秀班委”。

纪检培训总结篇(2)

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联系实际,切实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教育,加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教育,加强现代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知识的教育,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强、业务精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总体要求

统筹规划,精心组织,每年安排三分之一左右的在职干部参加脱产培训,力争在20*年底前完成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轮训工作。教育培训的重点是全市各级纪委(纪检组)担任中层职务和新进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干部。其中副科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参加三个月以上(五年内累计)的脱产培训。

三、培训对象

除按照中纪发*号文件和浙纪发*号文件精神规定选送参加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纪委、监察厅培训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外。由市纪委统一组织培训的具体对象为: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副主任以下干部;市直属机关纪检组副组长(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监察室全体干部,及下属单位的分管领导、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各县(区)纪委、监察局室主任及各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各乡(镇、街道)纪委副书记。各县区纪委、监察局副室主任、部门副书记(副组长)以下的纪检监察干部由县区自行组织培训。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文件精神,确定教育培训对象,制定本地本部门培训计划,认真完成安排调训任务。

四、培训原则

坚持学以致用,按需施教,实施分类培训的原则。注重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层次设计培训班次,根据培训对象的岗位职责安排教学内容,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重点组织教学活动,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为目标考评教学质量,切实增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市纪委监察局着重抓好下列教育培训工作:

(一)、开展综合业务教育培训

20*年前,市纪委、监察局将对新提任、录用的纪检监察干部,根据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执法监察、干部管理、宣传教育、公文写作、党风、纠风、法规、效能监察等不同业务,每年举办2期纪检监察综合业务教育培训班。

(二)、开展知识更新教育培训

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下发的干部在职自学的学习计划、学习书目和学时要求,及时组织在职干部进行更新知识的教育培训,认真参加各项业务知识测试。

(三)、学历教育

进一步鼓励和支持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利用业余时间,通过在职进修、自学、函授等多种途径接受学历教育。凡50岁以下未达到大专学历和45岁以下未达到大学本科的干部,应当参加在职业余学历教育,并分别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和本科以上学历证书。

(四)、实践锻炼

把实践锻炼作为教育培训干部,特别是培养中青年干部的重要途径,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上挂、下派和横向交流的力度。

五、组织保障

(一)、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市纪委、监察局成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重大问题的研究与重要事项的审批。领导小组由叶鸣同志任组长,张建平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干部室、教育调研室、机关党总支等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调研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建立干部教育培训领导责任制、年度计划备案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把本地本部门干部培训任务落实情况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要落实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干部培训档案管理制度。要把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情况列入领导班子考察和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的重要依据。对在任职前没有达到培训要求的,要在任职后一年内接受任职培训;对按规定应接受培训而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或培训成绩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要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认真检查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完成上级调训任务的情况,并定期通报检查结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每年要对本地本部门干部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并向上级报告。

(二)、认真做好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的各项保障工作。加强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和培训教材建设,推进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创新,加大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是搞好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水平基础条件。

充分发挥和依托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师院等培训基地和社会各种培训资源的作用,积极开展纪检监察的教育培训工作。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在纪检监察系统、高等院校、有关机构聘请业务骨干、专家学者等,逐步建立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优化师资配置,确保教学质量。市纪委、监察局有关领导和相关科室的业务骨干,要积极承担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授课工作。

纪检培训总结篇(3)

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经委局充分酝酿,认真筹备今天正式开班了。首先,我代表县纪委、监察局,对前来学习的各位学员表示热烈欢迎。

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久未培训,加之近期全县十八个乡镇全部配齐了专职纪检工作人员,他们对纪检监察工作认识不深,业务不熟,能力素质亟待提高,另外,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党中央对反腐倡廉的形势判断、目标要求、工作部署需要我们深入领会,认真贯彻。举办这期培训班的主要目的就是全方位提高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全县反腐倡廉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护好航、服好务。为搞好培训,委局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鉴于公务礼仪、卫生保健知识的重要性,我们特意增加了这方面的培训内容,特别是我们还有幸邀请到市纪委信访室主任王建录同志前来授课,为此,希望大家静下心来,以饱满的热情和旺盛的精力,切实抓好学习,努力使自己学有所获。为确保这次培训取得圆满成功,我讲四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

培训是加快干部角色转变,快速提升干部素质,推进工作进展的有效载体。我们这次培训就是要集中时间,集中优秀师资,让刚刚调整到纪检监察岗位的新同志尽快熟悉工作,进入角色。举办这次培训班:一是适应岗位特性之需。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法规性、程序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如果我们没有大量的纪检监察法律法规知识的储备;没有对办案程序、文书档案等业务知识的充分掌握;没有对案件查办、受理信访工作经验和技巧的灵活运用,就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这次培训,就是要让大家掌握纪检监察工作的业务精华,明确努力方向,尽快适应工作之需。二是提升履职能力之要。十八大召开之后党中央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新的目标要求,新当选的中共中央总书记在新闻媒体见面会上提出“打铁还需自身硬”,中共中央政治常委、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召开反腐倡廉征求意见会时也提出“开王某人的会不许念稿”,元旦前夕专题听取反腐倡廉工作汇报,提出反腐倡廉工作要做到“出实招、动真格、见实效,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新的形势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语言表达能力、案件查办能力、驾驭领导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为此,大家一定要争借这次学习机会,认真听讲,深入领会,全方位迅速提升县乡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三是反腐严峻形势之迫。当前反腐败的形势、任务给我们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特别是腐败分子作案呈现出领域广、金额大、手段新、窝案多等特点,往往腐败分子结成攻守联盟,这为我们获取证据,突破案件带来了极大的难度,同时,中央纪委对安全文明办案提出新要求,我们不仅要突破案件,更要保证办案人员和违纪人员的人身安全,新的形势要求我们必须充分掌握法规知识,严格办案程序,强化证据意识,这次培训就是要提升各位的办案能力和水平,要办就办铁案,办必结之案。

二、严明学习纪律

纪检培训总结篇(4)

【正文】

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心得体会

建设高素质队伍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推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学习调研培训,强化实战练兵,提升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严格教育、管理、监督,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督促纪检监察干部真正做到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忠诚干净担当,以高素质队伍护航高质量发展。

1、政治塑核 增进干部自觉自律

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干部带来了新任务新考验,推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要把学习提能作为常态,常怀本领恐慌,绷紧思想之弦。不间断强化业务培训,引导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及时学习充电。开展学习教育培训,关乎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的政治任务。做好全员培训,就是要把目光聚焦到队伍建设上,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明确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责任,分层分级分类开展培训,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体系。

2、学习赋能 提高干部业务能力

随着纪检监察职责范围扩大、工作要求提高,监察干部队伍必须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公正规范履职,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除了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及时补短板、强弱项,还要注意归纳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办好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是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工作水平的有效途径。培训可以采取理论授课、观看视频、专题研讨、经验交流等形式,开设政务处分法解读、审查调查应把握的重点难点问题研讨等课程。

纪检培训总结篇(5)

截至2014年7月31日,人民银行赣州市中支辖区现有纪检监察机构16个,其中,中支机关1个,县支行15个,全辖共有纪检监察干部40人。其中,中支纪检监察干部8人,均为专职人员;县(市)支行32名纪检监察干部,有16人兼职,占支行纪检监察干部总人数的50%。文化程度在大学专科学历以上的有39人,占总人数的97.5%。拥有中级以上职称的20人。占总人数的47.6%。50岁以上的12人,占总人数的30%;40岁以下的1人,占总人数的2.5%。从事纪检监察工作5年以下的20人,占总人数的50%。2005年以来参加分行以上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的12人次。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调查结果表明,辖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履职能力和水平与新形势下人民银行的发展和履行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年龄结构有待改善。辖内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年龄偏大,知识老化,相当一部份人员是退居二线的中层干部或年龄较大的老同志,缺乏创新的精神,学习动力不足,工作主动性不强,学习掌握业务知识感到比较困难,对胜任纪检监察工作感到力不从心,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需要。

(二)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目前辖区纪检监察干部中,从事纪检监察工作5年以下的就有50%,新手较多,有90%的基层央行纪检监察干部未参加过系统全面的教育培训。虽然近年来各级行加强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但主要是自上而下开展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且主要对象是纪检监察部门领导干部,高水平的专业知识培训难以辐射到基层央行的纪检监察干部,纪检监察干部直接参与有关业务部门组织的金融新知识、新业务和新技能培训的机会更少,加之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兼职岗位较多,存在“接岗时未能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的现象。由于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补充,理论水平、工作思路、方法举措等相对滞后,使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提高缓慢,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

(三)纪检监察干部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据调查,基层人民银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和素质与贴近业务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部分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定位不准,思想观念比较滞后,工作方法和手段比较陈旧。有的单位制度较多,但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谈不上有效的执行。有的角色错位,贴近业务变成了包办业务,抓不住监督检查的重点和要点,体现不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的特点。目前基层央行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有相当一部分是函授大专和党校文凭,缺乏业务一线的实践经验,工作起来比较吃力;而部分业务型干部,又欠缺综合管理和政务知识的积累,其综合素质有相当差距。由于受整体人员综合素质欠缺的影响,基层纪检监察部门的履职水平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缺乏监测手段,对深层次问题缺乏指导性、建设性意见,导致工作质量不够高,工作效率和时效性较差,纪检监察干部素质与新的工作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日渐突出。

(四)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存在畏难情绪。当前,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存有畏难情绪,调查中,体现出他们有“三个担心”。一是担心领导不支持。监督检查中查出问题与领导有关的又怕得罪领导,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是担心影响人际关系。为工作上的事自己认真管多了,干部职工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影响自身的发展。三是担心影响单位和部门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监督严格了,暴露出基础工作不扎实,影响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的成绩,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内部监督发现的问题常常以“指出为重点、整改为目的、下不为例为方向”,监督作用没有正常发挥。

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一)充实力量,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是加强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提高基层央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履职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保证。做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的优化工作,必须将“入口关”和“出口关”二者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相互作用。一是在严把“入口关”方面,对人员的思想素质、年龄结构、知识层面等方面进行“精挑细选”,从基层和业务一线选调部分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硬的骨干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二是要多渠道拓宽纪检监察干部“出口关”,要本着全面培养干部“进得来,出得去”的原则,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引导人才合理流动,对现有干部适时安排到业务部门进行轮岗锻炼,增强其多岗位适应能力。畅通纪检监察队伍的“出口”让部分党性强、业务精、素质高的干部得到提拔任用,发挥更大作用。对不适合在纪检监察岗位工作的干部要及时进行调整。三是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严格要求,在全行干部职工中要起表率作用,同时,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切实关心和爱护纪检监察干部,给予多支持、多理解,为他们营造良好的政治、工作、生活环境,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稳定性。

(二)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高纪检监察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基层央行的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和业务素质,是全面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的迫切需要。基层央行纪检监察部门要以全面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的需要为出发点,转变“等、靠、要”的思想观念,努力创造条件,帮助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法律法规、现代科技、经济金融和人民银行业务知识,提高服务大局、预测判断、执纪执法、组织协调、科技反腐和自我防腐的能力,从而提高履职水平。大力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的培训,尽快掌握新知识、新业务和新技能,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结合基层央行实际,采取岗前培训、岗位适应性培训、能力拓展训练、轮岗交流、离岗系统性培训等多种方式,使纪检监察干部有广泛的党务、纪检监察和金融业务相结合的综合素质,有较强的判断力、洞察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有扎实的调查研究本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真正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切实履行好职责。

纪检培训总结篇(6)

一、准确把握《培训工作规划》的基本要求和工作部署

制定《培训工作规划》,是推动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深入发展的重要举措。《培训工作规划》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和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五年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和目标任务。认真学习贯彻《培训工作规划》,重点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确指导思想,正确把握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基本要求

《培训工作规划》强调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坚持全员培训、分级管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坚持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实施全覆盖、多渠道、高质量的教育培训,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这是对改革开放30年来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实践总结和经验概括,体现了对干部成长规律和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坚持这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就是要做到“四个始终”:一是始终坚持以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保证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正确方向;二是始终把按需培训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的基本原则,坚持按需施教、因人施教,切实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始终把统筹兼顾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的根本方法,统筹党性教育与业务培训、国内培训与出国(境)培训、发挥纪检监察培训机构优势与利用其他培训资源等关系,实现教育培训的可持续发展;四是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推进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的强劲动力,更新培训理念、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拓宽培训渠道,不断增强教育培训的生机与活力。

(二)科学设置内容,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培训工作规划》进一步规范了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即理论政策培训、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知识技能培训,这三个方面有机联系、相辅相成。其中,理论政策培训是根本,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是关键,知识技能培训是基础。这反映了对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素质能力的基本要求。我们既要注重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技能培训,更要注重加强理论政策培训和党性锻炼。通过抓好三个方面的教育培训,使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掌握过硬本领、发扬优良作风,不断适应时展的需要,适应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

(三)突出培训重点,统筹抓好各级各类干部的教育培训

《培训工作规划》要求,5年内要将全国36万名纪检监察干部全部培训一遍,并提出要区分不同培训对象,重点抓好“四支队伍”的建设。一是抓好县处级以上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把新任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培训放在优先位置,培养造就一支具有战略思维和世界眼光,能够把握全局、科学决策的纪检监察领导者队伍。20xx年将开展全国市辖区纪委书记和地市纪委书记集中培训。二是抓好急需人才的教育培训,适应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迫切需要,以宣传教育、法规制度、监督制约、案件检查、纠风等工作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支具有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能够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的纪检监察专业人才队伍。三是抓好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实现培训资源向基层倾斜,培养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善于解决实际问题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四是抓好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干部的教育培训,培养造就一支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开展有效监督、依法依纪办案的派驻机构干部队伍。

(四)拓宽培训渠道,建立充满活力的教育培训格局

《 培训工作规划》强调,要“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体系”。中国纪检监察学院、中央纪委、监察部培训中心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培训中心是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的主阵地,要进一步突出办学特色,加强联系和配合,形成功能互补的培训格局。各省(区、市)纪委要加强对所属培训中心的管理,明确功能定位,挖掘资源优势,积极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和资源整合。要注重整合利用其他优质培训资源,把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阵地,充分发挥它们在学科建设、专业课程、基础研究和教学设施等方面的优势,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水平。要拓宽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的渠道,鼓励和支持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通过在职进修、自学、函授等多种途径接受继续教育,优化知识结构。要把实践锻炼作为教育培训干部特别是中青年干部的重要途径,通过交流轮岗、挂职锻炼、扶贫帮教等方式,使他们在实践中增长才干。要加强出国(境)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境外培训资源,科学设置培训项目,改进培训方式,加强培训管理,提高出国(境)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五)建立学科体系,加强教育培训教材建设

加强纪检监察学科体系建设和教材建设是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基础。《培训工作规划》明确提出要形成“两个体系”,即“逐步形成既与国内外学科发展趋势相适应、又具有鲜明特色的纪检监察学科体系”和“开放的、形式多样的、具有时代特色的教材体系”。要按照系统构建、突出重点、着眼长远、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建立以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廉政监督等学科为重点的纪检监察学科体系。教材建设要突出统一性、权威性、系统性、专业性、规范性,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技能、文化素养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基本框架,制定干部教育培训教材编写规划和教学大纲,抓紧开发一批政治观点正确、定位准确合理、内容科学系统、特色优势明显、形式新颖灵活的精品教材,形成主干突出、特色鲜明、适应不同培训需求的干部教育培训教材体系。建设好这两个体系,关键是要抓好科研工作。要加强对反腐倡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深化对党的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的认识,力争多出一些优秀的科研成果。要积极推进教学科研一体化,及时把科研成果体现在实践教学中,转化为实用的教材和课程,使教学和科研实现良性互动。

二、着力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最紧迫的任务是要解决针对性和实效性问题。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贴反腐倡廉建设实际开展教育培训

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战略的眼光,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和更宽视野研究思考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大局下谋划和部署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更好地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要将党和国家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重大战略部署,及时转化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增强教育培训的时代性。

要紧密联系纪检监察机关的重点任务和业务工作,紧跟反腐倡廉建设新形势新任务,努力使教育培训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进程相一致、与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相协调。要适应加强反腐倡廉工作需要,在课程开发和教学布局上注意设置权力监控、源头治理、风险防范、互联网舆情研判等方面的内容。要及时将新出台的反腐倡廉政策法规纳入教育培训安排,确保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

(二)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做到按需施教

开展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既要考虑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又要考虑纪检监察工作岗位职责的要求和纪检监察干部个性化、差异性需求,坚持因人施教、分类施教,围绕学员“最想学到的知识、最想知道的情况、最想解决的问题”,合理设计培训内容,精心选取培训方式,激发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主动性、积极性。

针对目前干部教育培训状况,应着重抓好两项工作:一是加强培训需求统计分析。要把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派驻机构干部、年轻干部、新任职干部的实际需要,作为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基本依据。注重对纪检监察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情况调查分析,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建立培训需求动态反馈机制。要采取定期组织统计、抽样问卷调查和座谈调研等多种方式,深入研究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提出的新要求,及时充实、调整培训内容和教学布局。二是积极推行干部自主选学。在坚持和完善组织调训的基础上,建立完善自主选学与组织调训相结合的干部参训机制。要改革学员参训机制,把党的事业对干部的要求与干部本人的学习需求结合起来,既保证组织调训,又扩大自主选学。要逐步增加干部自主选学的比重,在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方式上,为干部提供更多的选择。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和培训机构应定期培训信息,并逐步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三)创新方式方法,深化教学改革

要适应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坚持与时俱进,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意识,始终把培训质量和效果放在第一位,不断推进培训手段和方式的创新。要改进教学方式,在完善讲授式教学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培训内容和不同学员特点,按照成人教育规律,积极推进研究式、互动式、案例式、体验式、模拟式等现代教学模式和方法,进一步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有关部门调查表明,受干部欢迎的教学方法列前三位的是案例式、研究式、体验式教学,分别占75.1%、51.8%、45.3%,高于选择讲授式教学的人数。要适应现代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趋势,大力创新培训手段,广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培训,特别要充分发挥网上培训覆盖面广、共享性好、灵活性强、成本低廉的优势,大力推广网络培训、远程教育和在线学习,提高培训的覆盖面和资源利用率,有效解决工学矛盾等实际问题。要进一步整合干部教育培训网络资源,逐步建立开放、兼容的全国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平台。

(四)坚持专兼结合,整合优质师资资源

教师是提高培训质量的关键。要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就必须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要按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规模适当、专兼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水平高的较为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要从党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等单位和部门,选聘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先进人物和基层一线优秀干部担任兼职教师。要抓紧建立全国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明确准入资格条件,完善遴选机制,实行师资联聘、动态管理,促进优质师资资源共享。要建立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到培训机构授课制度。

要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师资队伍的培养、教育和管理。中央纪委、监察部将不定期举办师资培训班,及时组织教师学习掌握反腐倡廉政策规定和工作部署,积极开展教学研讨活动,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对专家、学者类兼职教师,要通过组织到基层调研、参与纪检监察业务工作、承担反腐倡廉研究课题等方式,使他们尽快地熟悉纪检监察工作,更好地完成教学任务;对党政干部类兼职教师,要经常向他们通报反腐倡廉重要政策措施,交流纪检监察工作情况,使他们的教学更加贴近反腐倡廉建设实际;对纪检监察干部类兼职教师,要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开展教学研究,适当安排到高等院校进修学习,进一步提高理论水平和教学水平。要加强对师资队伍的动态考核和管理,探索建立符合实际的师资考核评价体系,形成有序开放的师资更新机制。

三、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把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各级纪委常委会要以贯彻落实《培训工作规划》为抓手,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围绕全党工作大局、反腐倡廉重点工作和干部需求,制定干部教育培训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培训工作规划》作出的总体安排,制定工作细则,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健全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体制,理顺关系,明确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要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帮助解决工作困难和问题。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争取支持,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将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加大投入,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二)完善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要进一步完善在纪委常委会领导下,宣传教育室主管、各有关部门配合、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的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一是健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宣传教育室作为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整体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的职责,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完善教育培训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组织人事、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健全教育培训工作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稳定、高效的合作机制。三是建立教育培训质量评估机制。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科学规范、切实可行的评估办法和评估指标体系,对培训机构的办学方针、教学水平、师资力量、组织管理等进行评估,并在评估基础上提出指导性意见,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四是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情况的考核,并记入干部教育培训档案,作为干部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将教育培训作为培养干部、发现干部、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渠道。

(三)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者队伍综合素质

要着力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在加强学习上下功夫。要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学习,学习领会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了解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的形势任务和工作部署,学习掌握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要加强教育培训理论学习研究,善于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培训理念和教学成果,转化为开展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的思路和措施。二是在提高管理水平上下功夫。要适应现代化教育培训的发展趋势,强化目标管理、过程管理和量化考核,实现由传统管理方式向现代管理方式的转变。三是在提升服务质量上下功夫。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加强软硬件建设,以优质的服务、良好的形象、和谐的氛围,增强教育培训机构的亲和力和吸引力。

纪检培训总结篇(7)

中图分类号:F830.9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6(11)-0081-04

西安分行辖4个省会(首府)中支,1个分行营管部,47个地市州中支,205个县支行。辖区地域广大,分支机构多,自然环境迥异,民族省份占比大,社情民情复杂。随着新时期、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常态化发展,纪检监察工作层面更加丰富、分类更加细化、涉猎内容更加广泛,面临的问题和风险形式更加多样,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从目前辖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结构看,一些与履职不匹配的缺失性问题也更加凸显。

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现状及缺失性问题调查分析

(一)人员配备结构

目前,辖区各级内设纪检监察工作部门共54个,其中:分行机关2个,分行营管部、省会(首府)中支、地市州中支各1个1,县支行无纪检监察内设部门。各层级人员配备比例基本呈“金字塔”结构,但由于机构基数差异,层级间的人员分布不尽合理。从总量看,截至2016年1季度末,辖区纪检监察人员配备为705人,占全辖人员总数的5.9%。但从结构数据看,分行机关、省会(首府)中支、地市州中支以及县支行四个层级人员配备不均衡。

1.分行纪检监察人员配备占本级职工总数的3.8%,低于全辖平均水平2.1个百分点,在分行纪委管理半径大、分支机构多、风险点较为密集的情况下,人员配备明显不足。

2.省(首府)中支纪检监察人员配备占本级职工总数的2.2%,低于全辖平均水平3.7个百分点,特别是实施授权管理以来,省会(首府)中支承担的本级机关、本省区机构的纪检监察业务管理、指导及监督检查等方面的任务日益繁重,人员配备明显偏少。

3.地市州中支纪检监察人员配备合计占本级职工总数的5.1%,低于全辖平均水平0.8个百分点。分省区来看,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各省占比为:4.2%、5.1%、6.1%、6.5%、5.3%。新的“三定”后,47个地市州中支中15个单设纪委监察室2,占比32%,32个与内审合署办公3,占比68%,由于业务范围、监督职责、管理要求以及分属不同上级主管部门,“术业专攻”造成在人员使用上无法做到统一调配,纪检监察人员相对数依然较少。

4.县支行纪检监察人员配备占比最高,为8.4%,高于全辖平均水平2.5个百分点,但由于机构基数大,平均人员数仍然较低,为1.8人4。同时,县支行纪检监察人员兼职现象普遍,兼职人数为217人,占比为60.4%,其中副行长兼任纪检组长113人,占比54.8%,兼职纪检监察干部104人,占比68%5。

分析显示,目前辖区纪检监察部门人员配备与新形势下的任务要求及涵盖面、工作量相比缺口较大,对履职的深入性和有效性整体工作有直接影响。从分行看,管理及工作开展会受到一定的掣肘;从省会(首府)中支看,对自身和授权工作的深入开展影响较大;从地市州中支看,则影响到工作的总体成效;从县支行看,对于进一步强化监督机制建设有较大影响。问卷调查显示,有73%的被调查者认为基层行纪检监察工作难以深入开展的突出原因是人员少。

(二)人员年龄结构

全辖纪检监察干部平均年龄为46岁,其中,35岁以下占比仅为9%,35岁至50岁的占比为58%,50岁以上的占比为33%,另据了解掌握的情况,有211家机构没有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占比达80%,个别地市州中支和县支行纪检监察干部年龄均在50岁以上。问卷调查显示,认为当前基层行纪检干部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要求问题中,排在第一位的是年龄偏大且年龄结构不合理,年轻干部占比偏少。

(三)人员知识结构

1.学历结构。全辖纪检监察干部中,博士研究生学历2人,占比0.3%,硕士研究生学历26人,占比3.7%,本科学历479人,占比67.9%,大专学历180人,占比25.5%,中专及以下学历18人,占比2.6%,整体学历结构基本呈“橄榄型”,但仍然存在结构性失衡问题。从数据分析看,大专以上学历中,全日制学历的172人,占比24.4%,在职教育学历的515人,占比73%;从层级学历分布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多集中在分行、分行营管部及省会(首府)中支共22名,地市州中支仅4名,县支行仅2名6;479名大学本科学历分布中,县支行为233人,占比为48.6%,但按县支行机构简均则为1.1人,地市州中支为218人,平均为4.6人;专科学历中要主集中在地市州中支及县支行,为174人,占专科人数的96.7%(其中县支行为111名,占比61.7%);中专及以下学历大多集中在县支行,占比72.2%。

分析显示,全辖纪检监察干部学历结构以在职教育为主,占七成以上,主要集中在地市州中支及县支行;硕士以上学历占比很低,地市州中支和县支行合计仅占0.9%。表明干部队伍在学习能力以及理论水平方面存在着结构性问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纪检监察工作日益专业化和精细化的要求。

2.职称结构7。目前,全辖纪检监察干部具有高级职称人员20人,占比2.8%;中级职称人员404人,占比57.3%;初级职称人员214人,占比30.4%,无专业技术职称的67人,占比9.5%,但机构层级分布不均匀。高级职称中,分行、省会(首府)中支及分行营管部共10名,地市州中支共9名,县支行仅1名8;中级职称中,分行、省会(首府)中支及分行营管部共40名,地市州中支共214名,县支行共150名;初级职称中,省会(首府)中支及分行营管部共5名,地市州中支共51名,县支行共158名。

分析显示,一是高级职称占比偏低,仅占2.8%;二是中级职称尽管较多,但按照机构平均则呈向下逐级递减形态,分行、省会(首府)中支、分行营管部平均6.7人,地市州中支平均4.6人,县支行平均0.7人,分布不合理;三是无职称人员占比近10%,与其他部门相比,比例较大。

3.专业结构9。目前,全辖纪检监察干部中经济金融专业461人,占比为65.4%;会计专业86人,占比12.2%;法律专业30人,占比4.3%;计算机专业18人,占比2.6%;统计、审计专业8人,占比1.1%,其他专业102人,占比14.4%,整体学历结构基本呈“锥型”分布。分机构看,分行、省会(首府)中支及分行营管部经济金融专业33人,占比55.9%;地市州中支183人,占比63.8%;县支行245人,占比68.2%,会计专业主要集中在地市州中支和县支行,合计占比为25.3%;法律专业主要集中在分行、省会(首府)中支及分行营管部,合计占比11.9%。

分析@示,全辖纪检监察干部经济金融专业占比较高,在六成以上,而具备统计、会计、审计、法律、计算机等专业的人才较少,专业结构较为单一,与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涉及领域多、范围广、风险类别复杂以及专业更加细化的要求不相匹配。问卷调查显示,知识结构单一,专业化程度不高,综合业务知识储备不足,是直接影响监督执纪能力和效果的突出问题。

(四)职位结构10

目前,全辖纪检监察系统有厅局级干部1名、处级干部72名、科级干部433名、科级以下干部199名,占比分别为0.1%、10.2%、61.4%、28.2%,呈“葫芦型”分布,与机构层级较为匹配。但通过数据分析发现,局部职位结构存在不合理现象。最为突出的是地市州中支纪检监察部门中科级干部相对集中,共189人,平均每个机构为4人,科级以下人员占比过低,共52人,按机构平均为1.1人。

分析显示,地市州中支科级干部配备出现的冗余,主要是安排领导职务转任非领导职务人员,同时中支科级以下人员比例过低,表明业务操作岗位人员偏少,形成管理岗位大于业务岗位的非正常形态。

(五)工作年限结构11

从纪检监察岗位工作年限看,5年以下的318人,占45.1%;5至10年的302人,占比42.8%;10至20年的69人,占比9.8%,20年以上的16人,占比2.3%。5年以下人员占比最高,次之为5至10年和10至20年两个区间,20年以上的占比最小,整体结构呈“宝塔型”。分机构看,分行、分行营管部、省会(首府)中支5年以下人员占比最高,为54.2%,其次为地市州中,占比46%,县支行占比为42.9%;5至20年人员主要集中在地市州中支和县支行,合计占比为53.7%,分行、分行营管部、省会(首府)中支合计占比为40.7%,20年以上人员全部集中在地市州中支和县支行。

分析显示,一是地市州中支、县支行人员的流动缓慢;二是5年以下年限人员占比集中度随机构层次向下递减,则反映出人员流动速度由上到下逐渐减弱。

(六)培训情况12

截至2015年,全辖纪检监察干部参加过总分行及省级以上培训的有367人次;参加远程培训的为970人次;参加本单位组织培训的有819人次,通过以会代训方式的有1129人次。但从培训层次看,省级以上培训偏少,远程和自行组织培训为多数,以会代训占比最高。

分析显示,一是从培训频度看,地市州中支最高,人均培训6.4次,分行、分行营管部、省会(首府)中支人均培训3.6次。二是对县支行的培训不足,县支行参加总行、分行及省级以上培训人均0.3次,远低于分行、分行营管部、省会中支人均1.3次的培训频度。

二、相关对策建议

(一)改革创新组织管理机制

一是确保纪检监察工作的独立性。目前最突出的是部分地市州中支中纪检监察与内审合署问题13,合署后对于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以及人员管理等方面产生了“矛盾性”影响。建议对地市州中支纪检监察部门的独立性问题进行专题分析、研究与解决,从组织管理机制上确保其集中精力、聚焦主业,以适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二是健全完善县支行纪检监察管理机制。加强县支行监督机制建设是摆在各级党组织面前的重要问题,但多年来由于人员配置的限制和组织机制建设的不完善,导致一些支行在传导责任和压力上发生阻滞现象,在落实两个责任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一定差距。建议在人民银行总行党委出台的支行监督机制改革指导意见的基础上14,继续深化落实支行派驻制改革,实行纪检组长专职化,设立独立的纪检监察部门,并实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专职化,切实发挥纪检组的作用。三是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干部选配机制。目前,辖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配备以及年龄、知识、专业等结构性缺失问题比较突出,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专业化、精细化、广泛化的发展需要。建议按照工作需要和干部成长规律,建立纪检干部选拔与配置、素质评价与岗位匹配分析等机制,结合履职需要和工作任务量按比例进行有效控制与调整,从人员数量、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上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进行调整优化。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准入和退出制度,严格用人标准和程序,通过合理选拔,配足配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将学历高、业务强、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改善队伍整体结构,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为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充分履职提供组织保障。

(二)积极营造良好履职环境

一是突破惯性思维。各级党委(党组)要根据纪检监察工作体制改革的要求和新时期形势任务,深入研究和分析纪检监察部门的履职定位,突出其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行的参谋助手和保驾护航作用,从强化组织管理等机制建设等方面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支持和推动,引导各层面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新认识与理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采取措施加强对自身职责和业务的宣传力度,特别是要将业务开展与宣传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寓工作于宣传之中,揭去“神秘面纱”,提高部门和干部职工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知度。二是完善保障机制。按照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以及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进一步完善健全各级党委(党组)支持纪委及其部门履行监督执纪职责的保障机制,从政策、制度、队伍建设等方面进一步疏通渠道,有效解决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履职的瓶颈问题,为纪检监察工作营造良好的履职环境。

(三)完善健全自身建设机制

一是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考评机制,量化业绩内容,细化考核指标,结合干部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汇总,分类纳入考核管理范畴,并将日常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建立起科学、动态的管理模式。建立创先争优评比机制,表彰与鼓励先进个人与集体,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职业的存在感和荣誉感,充分调动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打造积极作为、争优创先、敢于担当的优秀团队。二是深化细化培训机制。坚持“以需定训”原则,加大业务针对性培训力度,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对法律法规、现代科技、经济金融和央行I务知识的应用,提高服务大局、预测判断、执纪执法、组织协调、科技反腐和自我防腐的能力。完善向上交流、向下交流、异地交流、轮岗交流、挂职锻炼、联合办案等培养机制,强化素质引领,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策理论素养和监督执纪能力,提升队伍综合履职水平。

参考文献

[1]陈琼.基层央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现状及问题思考[J].金融经济:下半月,2014,(9):191-192。

[2]韩福,朱升,郑伟.当前基层央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J],吉林金融研究,2009,(4):78-79。

[3]李永鹏.加强基层央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思考[J].时代金融,2011,(8):129-130。

[4]梁立芬.加强基层央行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的思考[J].黑龙江金融,2010,(1):15-17。

[5]袁冬.构建和谐央行亟需提高基层央行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和能力[J].时代金融,2008,(9):115-116。

The Investigation and Analysis on the Structure and the Lack of the Staff in

Charge of Discipline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of Grassroots Central Banks

――A Case of PBC Xi’an Branch

纪检培训总结篇(8)

新形势下,随着党的执政环境、历史任务和党员干部队伍状况的深刻变化,反腐倡廉建设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这就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能不能确保大政方针的落实、能不能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能不能纯正党风政风,能不能有效服务中心任务,最终还要靠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能力素质。只有具备了履职尽责、发现问题、破解难题的过硬本领,纪检监察工作才能得到科学深入地推进。因此,必须把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一、严把选任关口

纪检监察工作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的政策性、政治性、业务性和纪律性等特点,这就客观上要求选拔任用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持严格的标准和条件。各级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应着力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一方面,要实行考试准入制度。列宁就主张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实行考试准入制度,“凡是我们决定要破例立刻录用为工农检查院职员的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第一,必须由几个共产党员介绍;第二,必须通过国家机关知识的考试;第三,必须通过国家机关基本理论、行政管理和公文处理等等基本知识的考试……”。要注重选拔任用对象的思想品质和业务能力,思想品质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道德基石,业务能力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素质保证。通过全程全方位的跟踪考核评价,得出科学真实的考核评价结果,并严格依照考核结果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职业路径规划。对敬业负责、踏实肯干、成绩突出、遵纪守法的干部,要予以表彰奖励和提拔任用;对消极怠工、不思进取、失职渎职、违规违纪的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调整岗位直至追究责任,真正把优秀纯洁的干部选拔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来。

二、加强能力培训

注重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充电,提高其履职尽责的能力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也是经验总结。实际工作中,要以岗位锻炼为基础,利用和创造条件拓宽纪检监察干部参加院校培训、短期集训和学历教育的渠道。在培训方式上,将专门人才培训、岗前任职培训、岗位强化培训和离岗补差培训等有机结合,针对不同层次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不同方式的培训。在培训思路上,不仅要注重岗前预任能力培训,更要加大岗位任职技能提升培训,强化对反腐理论、政策法规和工作方法等知识的学习,尤其要学习新形势下如何按照反腐倡廉总体部署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在培训内容上,要着眼反腐倡廉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现实矛盾问题构建课程体系,分配好理论讲授课程与实践操作课程的比例,既要注重课堂理论教学,也要注重纪检监察业务模拟演练;既要注重能力素质提升,也要注重思想作风教育,特别是要突出实践能力训练,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最需要的依法监督能力和办案能力。在效果监控上,不仅要看纪检监察干部在学习培训期间的课业成绩,也要看其在回到岗位后的工作实效,为改进培训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三、推进人员交流

注重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交流任职是优化队伍结构、增强队伍活力的具体举措,是打造“党的忠诚卫士、群众的贴心人”的客观需要。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干部在这里呆一呆,那里呆一呆,接触的面广一些,知识也多一点。”纪检监察工作紧贴权力运行展开,围绕中心工作部署,这一内在特点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需要具有多个岗位、多个系统的任职经历。针对这一要求,可以选送纪检监察干部到专业院校进行代职锻炼,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这有利于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素养和知识储备。建立跨系统交流机制,把纪检监察干部送到其他部门岗位特别是重点领域岗位代职锻炼,通过交叉任职,使纪检监察干部了解和掌握业务部门的权力运行情况。推开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的交流工作,让其在各地区各系统的纪检监察机关工作,通过这种内部的交流任职和岗位轮换,达到交流经验、提升素质的目的。

四、注重岗位锻炼

以实践锻炼提升能力素质,这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最根本最有效的手段。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是我们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基本规律,也是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本职工作必须遵循的客观规律。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建设,要坚持以任务为牵引,把岗位当平台,靠实践强本领,让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实践中锻炼,在履职中学习,在岗位上成才。一是在开展监督工作中锤炼本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全程监督,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职责,也是难点棘手问题,仅靠纪检监察机关单打独斗是不行的。这就需要纪检监察干部在反腐倡廉协作机制之下,不断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推进工作。二是在做好日常工作中积累经验。经常性、基础性工作不显山露水,费力大,见效难,但越是经常性、基础性工作,越见真功夫,越能磨练人。纪检监察干部只有紧紧结合反腐倡廉工作,老老实实抓落实,扎扎实实摸索锻炼,才能不断积累有益的经验方法。三是在查办违纪案件中增长才干。当前,违纪违法行为呈现隐蔽性、团伙性、多样性、复杂性等特点,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更新思想观念,提高办案艺术,升级调查手段,增强破案能力。

参考文献

[1] 孙飞.新形势下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热点问题解答[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9.

纪检培训总结篇(9)

1、履行职责,加强监督,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认真落实监督五项监督制度。2003年以来,乡共向县委组织部门回复征求意见函39件次,征求了综治部门的意见,对拟推荐为2004年度考核优秀的104名干部、对2004年“七一”拟表彰的先进集体、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向综治部门进行了征求意见。通过强化监督,做到关口迁移,严把选人用人关,保证了选人用人的质量,使我乡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工作步入了一个新台阶。

2、健全制度,完善措施,不断提高干部管理工作水平

在干部管理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正确的干部工作导向,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办事,切实加强了对乡干部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在全乡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做好评先表彰工作。同时,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还相继健全和实行了干部竞争上岗、交流轮岗制度、优秀干部推荐制度、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和试用期制、后备干部管理制度,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干部述职制度,通过强化管理,严格监督,对干部既要关心爱护,又严格要求,实行了定期谈话制度,不论在干部任用或轮岗交流,还是在平常工作之际,都有针对性地把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这些制度的有效实施,确保了干部正确地履行职责,增强了廉洁从政意识。

(3)坚持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确保新形势下组织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近几年来,在抓好组织建设工作的同时,还注重抓好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通过采取多种教育培训形式,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几年来,乡共举办干部培训班3期,累计参加培训人数达60人次。同时,还广泛开展了以会代训、跟班学习、自学和岗位“练兵”等一系列培训形式,使全乡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为切实加强组织建设工作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乡各级党委十分重视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工作,始终把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建设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改善领导班子结构,培养锻炼干部的基本途径,取得了较好成效,一大批干部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岗位上得到了培养和锻炼。在地委和各县(市)委的关怀和支持下,2001年以来,按照建设一个好班子,带出一支好队伍的目标,根据中纪委提出的各级地方纪委书记要做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的要求,通过有计划的结构性调整,现全乡7县(市)、54个乡(镇)纪检监察机关的纪检委书记已全部做到了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的要求,使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真正成为了锻炼培养干部的基地。几年来的工作实践证明,各级党委的重视和支持,是抓好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关键。

三、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几点建议

近几年来,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强纪检监察系统的组织建设,尤其是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改进和解决。主要问题有:

一是对新时期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

二是对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管理各项业务工作的指导力度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是对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工作力度有待于加强。建议:进一步加大对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管理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工作者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以不断适应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工作发展的要求。

四是根据上级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后,其内部有关业务工作隶属关系尚未理顺。如:(1)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培训教育工作渠道尚未理顺,干部参加党、干校的培训任务是由干部管理室来承担的,而纪检监察系统内的干部培训工作(中纪委培训)任务是由宣传教育室来承担的。建议:应实行归口管理,将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统一纳入到干部培训教育的总体规划当中比较合适。(2)综合案管室和监察综合室的业务工作隶属关系尚未理顺。建议:其综合案管室的业务工作隶属关系应归并到室(举报中心)比较合适;监察综合室的业务应归并到纪检监察室比较合适,这有利于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是纪检监察机关人员编制仍存在着偏少的状况。乡也只有1-2人,如:县、乡两级的纠风办都设置在纪委监察局的执法监察室,由其来承担执法纠风、执法监察和源头治理等大量的具体业务工作,而未增设人员编制及配备专职人员,随着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不断深入,明显感到工作任务重、难度大,进而影响到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建议:适当增加部分人员编制,尤其应增加纠风办的人员编制,以缓解纪检监察机关人员编制相对不足的问题。

六是建议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交流轮岗的力度,以增强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七是直属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虽都建立健全了纪委(纪检组),并都配齐了专(兼)职纪检书记或纪检组长,但由于人员编制的限制,大多数都未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事,为此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加之,在干部交流轮岗上也存在一些困难,有些需要的业务骨干,因种种原因调不进来,而有些不适应纪检监察工作岗位的干部又难以交流轮岗出去;还有个别干部由于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偏低,难以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等,这些都是需要加以研究和解决的现实问题。

四、新形势下加强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建设的几点对策

面对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发展的要求,针对上述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我乡的实际,就如何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系统的组织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对策:

(1)在今后工作中,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总结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经验与做法,以取得新形势下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建设工作的新进展。要继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的制度建设。切实抓好纪检监察系统的组织建设工作,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为重点,适时做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日常调整充实工作,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健全和完善各项配套制度,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完善考核,加强监督,不断改善领导班子的结构,增进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从而达到提高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目的。

(2)全面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建立合理的人才结构。纪检监察机关既要有熟悉纪检监察业务的人员,也要有懂得法律、审计、财政金融、股票证券、国际贸易、企业经营等方面的专业人才。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逐步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领导班子,要把党性强、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理论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富有开拓创新精神的优秀干部适时选拔进各级领导班子。要大力加强现有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和交流轮岗工作,适度引进改善结构所需要的专业人才,以激发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的活力,增强纪检监察组织的战斗力、吸引力和凝聚力。

(3)在乡纪检监察系统中,继续深入开展“践行‘三个代表’,做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的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加大干部的学习教育培训力度。通过举办各类干部培训班、以会代训、参加上级举办的专项培训班、业余自学等多种形式,促使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的提高,努力建立起一支能担当历史重任的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切实把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成为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表率机关。

(4)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的内部管理和监督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继续落实好各级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的要求。从健全机构,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入手,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认真做好群众反映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来信来访的调查核实工作。

纪检培训总结篇(10)

近年来,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素质已有多方面的提高,但与当前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的要求相比,其工作能力还有不能许多不适应的地方。这主要反映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接受知识,执行法律、纪律、政策的能力不够强。一些纪检监察干部的知识面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差。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对更新知识认识不足,刻苦钻研纪检监察业务主动性差。二是处理问题,解决矛盾的能力不够强。一些纪检监察干部不善于根据不同的案情,采取不同的方法,不善于选择解决问题的时机和方法,凭经验,靠领导审批把关。三是协调关系,团结共事的能力不强。一部分纪检监察干部不善于协调,不善于共事,不善于交往,表现为办案做事互不通气,互不商量,互不服气的现象时有发生。四是示范操作,亲自动手的能力不强。一些纪检监察干部不愿搞以案讲法、讲纪,写监察建议,怕用不准条款;不愿总结经验,怕写不好文章。

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不强,究其原因主要是干部制度不完善,业务部门指导帮助不力,个人主观努力不够等因素造成的。要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我认为,有以下几条途经。

(一)严格把好“进人关”,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先天”素质。在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考察、培养、选拔、使用上,要克服随意性,严格控制不具备纪检监察干部基本素质的同志进入纪检监察队伍。尤其要选拔一些侦查、法律、文秘、经济、金融、财会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做到量才使用,使纪检监察干部具有良好的“先天”条件。

(二)加大培训力度,拓宽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增长的渠道。

建立和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制度,明确院校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所担负的不同责任,分层次地为广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提供学习和培训机会。其方式大致有:

1、上岗前的适应性培训,主要对象是新进入纪检监察队伍的干部。上岗前,要使其较系统地学习掌握胜任本职所必需的基本知识。这类培训建议由省级担任,时间可根据参加培训对象的不同基础确定,按规定或标准实施合格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能上岗。

2、岗位上的补差性培训,这是一种经常性的培训。面对新形势,每个纪检监察干部都有一个再学习,再提高的过程。在培训内容上,应该是解决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或者是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纪律、政策。做到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培训什么。可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合办或分开办,时间可长可短。鼓励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参加函授、业大、自考,更新知识,提升素质。

3、离岗脱产的提高性培训,这是较高层次的培训。主要培训对象应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年轻潜力大的纪检监察干部。解决他们的知识更新和能力向高层次提高的问题,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可委托法律、公安院校负责组织实施,使之成为职业型纪检监察干部。

(三)开展调研活动,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把握大局的能力。纪检监察干部要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突出重点,紧贴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部位,紧贴当前纪检监察工作的中心,广泛调查研究。要加强对全局性问题的研究,对热点问题、焦点问题和我们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以及对纪检监察工作典型经验开展调研,听取各方面意见世面,掌握第一手资料。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着眼于新的实践和发展,善于在实践中透视现象,把握本质,总结规律,加工提炼,找出解决深层次问题的办法,努力把握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增强工作的预见性、科学性和准确性,全面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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