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汇总十篇

时间:2022-02-17 06:45:29

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篇(1)

1. 标题。制作实施方案的标题通常有三种方法:第一种是二要素法,即“实施的内容+文种”,如“奶牛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第二种是三要素法,即“制文机关+实施的内容+文种”,如“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师职务岗位考核实施方案”;上述例文的标题就是属于这一类型。第三种是四要素法,即“制文时间+制文机关+实施的内容+文种”,如“二〇〇四年牡丹江科技进步工作目标考核实施方案”。

2. 主送机关。实施方案一般用于下发给制文机关所属的部门、单位及各科室,要求其遵照执行。主送机关可以放在正文之前,也可以放在文件尾部的主送、抄送栏。对上级机关一般是抄送或抄报,以用于审批或备案。

3. 正文。实施方案的正文一般分前言、主体、结尾三部分。

(1)前言。要写明制发实施方案的目的和依据,要求写得简明扼要。一般先写制发的目的,常用“为”、“为了”开头;然后说明制发的依据,常用习惯语“根据……,结合本(我)单位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结束。如例文开头就是使用这种方法,以简明扼要的一段话把该局制定实施方案的目的和根据非常清楚、明确地表达出来。

(2)主体。主体部分是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几部分的内容:一是简要阐述实施某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阐明实施某项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及指导原则;三是实施某项工作的安排、步骤、方式方法等;四是关于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及资金保证等。这部分的内容要求具体明确,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如实施某项工作分为哪几个步骤、每个步骤安排在什么时间、时间安排多长以及每个步骤由哪些部门、哪些人员负责落实等都要做好具体明确的安排和分工。同时上述四部分内容,可以根据不同的部门单位、不同的工作内容而有所删减,有的实施方案就不写第一部分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内容,而直接写后三部分的内容。如上述例文就包含了“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实施步骤、基本要求”四部分的内容,而且每部分的内容都制定得很具体、详细,特别是第三部分“实施步骤”,把该局整个先进性教育活动分“学习动员、分析评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对各个阶段的时间、教育活动的内容、负责的部门及要求等都做了非常具体、详细而又明确的布署和安排,这样便于各个股室、支部及党员个人去贯彻执行。

(3)结尾。结尾部分通常是对贯彻实施方案提出明确的要求,要求受文机关认真贯彻执行,要写得简明扼要。如上面所举的实施方案的结尾就对该局所属的股室和支部提出制定实施计划的时间和贯彻执行的要求。

4.落款。在正文右下角写上发文机关的名称和发文日期。如果标题中写明发文机关的,可以省略不写发文机关,直接写发文日期。

实施方案范文

创建学习型党组织规划及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平直工发[2004]1号文件精神,切实开展好创建学习型基层党组织活动,树立本支部全体党员干部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学风,特制定本规划及实施方案。

一、创建活动的目的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着力提高全体党员的政治与业务素质,使党员在政治上、思想上与时俱进,充分体现党的先进性,在实际工作中为群众起模范带头作用,推动本支部党建水平的不断提高,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创建活动的内容

1、加强政治理论和政策法规学习。继续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县委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生态立县战略,改进作风,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增强党组织活力,搞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建设陕西生态经济强县提供良好的环境。

2、按照县直机关工委的要求,认真开展“12345”学习教育活动。即牢记“一个宗旨”;坚持“两个务必”;实践“三个代表”;加强“四项建设”(组织、思想、作风、制度);创建“五型机关”(学习型、开拓型、管理型、服务型、竞争型)。

3、加强法律特别是信访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信访工作水平。同时要重视经济、科技、金融等方面知识的涉猎,扩大知识面,提高综合素质。

三、学习的基本方法及要求

实施方案篇(2)

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公共交通车船等,可免征车船税。

《方案》指出,纳税人没有按规定期限缴纳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在代收代缴税款时,可以一并代收代缴欠缴税款的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将代收的税款和滞纳金,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或者直接缴入国库。

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纳税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可于公历年度内的任一征收期缴纳车船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车辆相关登记和定期检验手续时,经核查,对没有提供依法纳税或者免税证明的,不予办理登记或者定期检验手续。

本《方案》自年1月1日起施行。年4月30日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省车船税实施方案》同时废止。

据省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实施的《省车船税实施方案》,与年的《省车船税实施方案》相比,在总体税负不增加的前提下,对税负结构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即乘用车按发动机排气量大小分别作了降低、不变和提高的结构性调整,排气量愈小则税负愈低,排气量愈大则税负愈高。

实施方案篇(3)

公务员法实施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适应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深入调研,明确政策,稳步推进,力争用3到5年的时间,基本建立起充满生机活力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

二、实施范围

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下列机关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

(一)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

(三)各级行政机关;

(四)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

(五)各级审判机关;

(六)各级检察机关;

(七)各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

三、实施方法和步骤

自**年1月1日起,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要按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的规定,全面实施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与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等公务员各项管理制度。

**年要重点做好公务员登记、职务与级别确定和工资套改等项工作。按照自上而下、先易后难的原则,第一步先在中央机关和省级机关进行,第二步在市(地)级以下机关进行。

(一)公务员登记。公务员登记是实施公务员法的基础性工作。要在规定范围内,严格按照《公务员登记实施办法》规定的对象、条件、程序和管理权限,自上而下、积极稳妥地进行。公务员登记必须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必须在国家行政编制限额内进行,不得超编登记。登记工作采取各机关统一组织的形式,实行逐级负责制。各级机关要以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对机关工作人员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登记对象、填写《公务员登记表》,报审核、审批及备案机关。今后,新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员都要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公务员登记表》作为确认公务员身份的依据装入公务员档案。在公务员登记工作的基础上,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建立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

(二)确定职务与级别。确定职务与级别是实施公务员法的重要环节。要在规定的编制和职数限额内合理设置职位,根据《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和有关文件规定,确定公务员的职务和级别。对超出规定职数的,要采取措施,逐步消化,达到规定的领导和非领导职务职数。

在国家有关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规定出台前,各级机关公务员按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进行管理。

(三)进行工资套改。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是实施公务员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公务员登记和职务与级别确定完成后,按照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进行工资套改。公务员按照确定的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按照确定的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执行相应的级别工资标准。

四、配套法规建设

配套法规建设是实施公务员法的重要保证。要遵循法制统一的原则,统筹规划,抓紧研究,成熟一个、出台一个,力争用3到5年的时间,逐步建立较为完备的法规体系。在公务员法配套政策法规出台前,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和原则,依法办事。出台涉及公务员管理政策,不得违背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尚未明确规定的,须事先征求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意见。在公务员法实施的同时,中央印发的有关党的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全国政协机关、各派中央机关、全国工商联机关参照试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文件不再执行。各地区各部门要对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对现行有关法规、规章及文件等进行清理,视情况修改或废止。

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是公务员法实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规定的条件、审批权限和程序,确定列入参照管理单位。对于公务员实施以前列入参照、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要重新进行审批。经批准实行参照管理的单位,要认真执行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不实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

使用国家行政编制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由中央另行发文明确,原则上与公务员法实施工作同步进行。

六、组织领导

公务员法实施工作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县以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中央机关各部门,要由主要领导同志负责,组成由组织、人事部门同志参加的工作班子,负责实施公务员法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要认真履行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职责,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务员法实施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中共中央组织部和人事部备案。各地区各部门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注意调查研究,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认真解决,妥善处理。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公务员法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严明纪律,维护法律的权威。要把是否按照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和程序进行公务员登记,是否按照规定确定职务与级别,是否严格执行工资福利保险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各项配套的政策法规等情况作为重点内容进行督促检查。对违规进入机关的人员,要坚决予以清退;对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确保公务员法顺利实施。

附件:一、《公务员范围规定》

二、《公务员登记实施办法》

三、《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

四、《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

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

附件一

公务员范围规定

第一条为明确公务员范围,加强公务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列入公务员范围的工作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履行公职;

(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三)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第三条下列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列入公务员范围:

(一)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

(三)各级行政机关;

(四)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

(五)各级审判机关;

(六)各级检察机关;

(七)各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

第四条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

(一)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人员;

(二)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工作部门、办事机构和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

(三)中央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和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

(四)街道、乡、镇党委机关的工作人员。

第五条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

(一)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人员,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

(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

(三)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办事机构的工作人中。

第六条各级行政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

(一)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人员;

(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

(三)乡、镇人民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

第七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

(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

(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第八条各级审判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

(一)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审判辅助人员;

(二)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行政人员。

第九条各级检察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

(二)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行政人员。

第十条各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

(一)中国革命委员会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三)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四)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五)中国农工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六)中国致公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七)九三学社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八)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和地方各级工商联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第十一条下列人员人事关系所在部门和单位不属于本规定第三条所列机关的,不列入公务员范围:

(一)中国共产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

(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

(四)各派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常委和专门委员会成员。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和地方工商联执行委员、常务委员会成员和专门委员会成员。

第十二条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登记后,方可确定为公务员。

第十三条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二

公务员登记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做好公务员登记工作,确保公务员法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务员登记采取各机关统一组织的形式,由各机关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登记对象、填写《公务员登记表》,报审核、审批及备案机关。

第三条公务员登记应当在国家行政编制限额内,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和程序进行。

第四条登记的对象和条件:

(一)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且在编在职的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二)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暂缓登记,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登记。

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暂缓登记,结案后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第五条不予登记的对象:

(一)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以来,违反《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有关规定进入机关的人员;

(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有关规定担任法官、检察官以及违反国家有关选拔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司法行政人员和书记员的规定进入机关的人员;

(三)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或者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员。

第六条登记工作的程序:

(一)所在机关确定登记对象,填写《公务员登记表》,报审核机关;

(二)审核机关签署意见,报审批机关;

(三)审批机关签署意见,需要备案的报备案机关。

第七条登记工作的管理权限:

(一)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作为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公务员登记的审核、审批、备案工作。领导成员的公务员登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

(二)县级以下机关公务员登记,由所在机关确定登记对象、填写《公务员登记表》,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市(地)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市(地)级机关公务员登记,由所在机关干部人事部门确定登记对象、填写《公务员登记表》,所在机关审核,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省级机关公务员登记,由所在机关干部人事部门确定登记对象、填写《公务员登记表》,所在机关审核,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三)中央机关公务员登记,由所在机关干部人事部门确定登记对象、填写《公务员登记表》并审核,所在机关审批后,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四)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公务员登记,由所在机关确定登记对象、填写《公务员登记表》,省级机关审核,中央垂直管理机关审批后,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公务员登记,由所在机关确定登记对象、填写《公务员登记表》,省垂直管理机关审核,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第八条登记备案的内容包括:登记备案说明,机关的国家行政编制数、实有人员数、登记人员数、暂缓登记人员数、登记和暂缓登记人员名单等。

第九条公务员登记实行逐级负责制,由各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和程序,经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后,逐级上报。

第十条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登记工作的督查指导,严肃登记工作纪律。对不按照国家行政编制限额和规定条件、程序登记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宣布无效,并责令按照规定予以纠正;对在登记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第十一条自本办法下发之日起,公务员均按照本办法进行登记。《公务员登记表》装入公务员档案。

第十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机关要按照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公务员登记实施方案,并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本办法所称国家行政编制,是指中央机构编制部门下达给各地区各部门的行政编制。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三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制度,健全公务员激励和保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公务员职务对应相应的级别。

第三条职务和级别设置遵循科学、规范、效能的原则。

第四条职务和级别是实施公务员管理,确定公务员政治待遇、工作待遇和生活待遇的依据。

第二章职务与级别设置

第五条公务员职务根据规定的机构规格、编制限额、职位等设置。公务员职务名称应当与机构规格相一致。

第六条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第七条领导职务层次由高至低依次为:部级正职、部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第八条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法规、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格设置确定。

第九条非领导职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第十条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由高至低依次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第十一条公务员级别由低至高依次为二十七级至一级。

第十二条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部级正职:一级;

(二)部级副职:四级至二级;

(三)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

(四)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

(五)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

(六)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

(七)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

(八)县处级副级:二十级至十四级;

(九)乡科级正职: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十)乡科级副职: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副部级机关内设机构、副省级市机关的司局级正职对应十五级至十级;司局级副职对应十八级至十二级。

第十三条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巡视员:十三级至八级;

(二)副巡视员:十五级至十级;

(三)调研员:十八级至十二级;

(四)副调研员:二十级至十四级;

(五)主任科员: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六)副主任科员: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七)科员:二十六级至十八级;

(八)办事员:二十七级至十九级;

副部级机关内设机构、副省级市机关的巡视员对应十五级至十级;副巡视员对应十八级至十二级。

第三章职务确定

第十四条确定公务员职务,应当在国家规定的职务序列和职数限额内,按照职务任职条件和程序进行。

第十五条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根据本人学历、资历等,结合职位要求确定职务。

第十六条晋升、降低职务或者调任、转任以及因其他原因需要明确职务的公务员,按照拟任职务任职条件等确定职务。

第四章级别确定

第十七条公务员级别应当根据其所任职务、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

第十八条公务员累计5年定期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以在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第十九条厅局级副职及以下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在任职时间和级别达到规定条件后,经考核合格,可以享受上一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住房、医疗等生活待遇。

第二十条担任县(市)委书记、县(市)长和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的公务员,任现职每满5年并考核合格的,除执行第十八条规定外,再晋升一个级别。

第二十一条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其级别按照初任职务及本人学历、资历等确定。

第二十二条公开选拔或者调任的公务员,其级别按照新任职务及工作年限等,参照机关同类人员确定。

第二十三条公务员职务晋升后,原级别低于新任职务对应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新任职务对应的最低级别;原级别已在新任职务对应范围的,在原级别的基础上晋升一个级别。

第二十四条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晋升级别。受处分后,级别变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辞去领导职务或者公务员降职后,其级别确定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公务员级别的确定、晋升或者降低,按照管理权限,由决定其职务任免的机关批准。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职务与级别设置、确定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对不按照规定的职务职数要求、资格条件及程序等设置职务、确定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不予批准或者备案;已经作出的决定一律无效,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予以纠正。

第二十九条对违反规定进行公务员职务、级别确定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设置、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等,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四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以下简称非领导职务)的设置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非领导职务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职务层次不得高于所在机关或者所在内设机构的机构规格,职数不得突破规定的比例限额。

第三条担任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接受所在同级机构担任领导职务公务员的领导,经领导授权或者委托可负责某一方面的工作。

第四条非领导职务由高至低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各级机关原非领导职务不再使用其他职务名称。因职业特点需要的,经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使用其他非领导职务名称。

第五条中央机关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关,副部级机关和副省级市机关设置巡视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直辖市的区、副省级市的区、设区的市、自治州机关设置调研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机关设置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乡镇机关设置科员、办事员非领导职务。

副部级机关的巡视员和副巡视员相当于本机关内设机构的正司级和副司级;副省级市机关的巡视员和副巡视员相当于本市市直机关的正局级和副局级。

第六条中央机关的巡视员和副巡视员职数,不得超过该机关厅局级领导职务职数的三分之一,其中巡视员不得超过巡视员和副巡视员职数的40%;调研员和副调研员职数,不得超过县处级领导职务职数的75%。

副部级机关的非领导职务职数按照上述比例确定。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关的巡视员和副巡视员职数,不得超过厅局级领导职务职数的三分之一,其中巡视员不得超过巡视员和副巡视员职数的30%;调研员和副调研员职数,不得超过县处级领导职务职数的50%。

副省级市机关的非领导职务职数按照上述比例确定。

第八条直辖市的区、副省级市的区、设区的市、自治州机关的调研员和副调研员职数,不得超过县处级领导职务职数的三分之一,其中调研员不得超过调研员和副调员职数的30%;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职数,不得超过乡科级领导职务职数的50%。

第九条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机关的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职数,不得超过乡科级领导职务职数的50%。

第十条担任非领导职务的,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其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应当达到相应的任职要求,身体健康,并具备规定的任职条件。非领导职务人员的任用,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晋升非领导职务须具备下列任职年限条件:

(一)巡视员应当任厅局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巡视员五年以上;

(二)副巡视员应当任县处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调研员五年以上;

(三)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四年以上;

(四)副调研员应当任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主任科员四年以上;

(五)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主任科员三年以上;

(六)副主任科员应当任科员三年以上;

(七)科员应当任办事员三年以上。

第十二条新录用公务员担任非领导职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因定期考核不称职或者受处分等原因,需要降低职务的,降为下级非领导职务。

第十四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非领导职务设置,由各机关提出具体方案,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非领导职务设置,由各机关提出具体方案,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市(地)级机关非领导职务设置,由各机关提出具体方案,经市(地)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县级机关非领导职务设置,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具体方案,经市(地)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擅自扩大设置范围、突破职数比例限额、放宽任职条件的,不予批准或者备案;已经作出的决定一律无效,由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上级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予以纠正,并按照规定对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作出处理或者处分。

第十六条对工作特别需要的机关,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中共中央或者国务院批准,其非领导职务职数比例可适当高于本办法规定的比例。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五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以下简称参照管理)的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列入参照管理范围,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权限进行审批。

第三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列入参照管理范围。

使用国家行政编制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由中央另行发文明确。

第四条中共中央直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本单位提出意见,中共中央委托中央组织部审批;中央工作部门,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所在部门提出意见,报中共中央组织部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和党委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审批后,报中共中央组织部备案;市(地)、县级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和党委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门审批。

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派机关和工商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比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报批。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本单位提出意见,国务院委托人事部审批;国务院各部委、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各部委、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提出意见,报人事部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政府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报人事部备案;市(地)、县级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政府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审批。

特殊需要列入参照管理的单位,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意见,中共中央或者国务院直接确定。

第五条申请参照管理的单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参照管理的请示;

(二)获得法律法规授权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依据;

(三)设立机构的批准文件;

(四)单位现有人员的基本情况;

(五)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实行参照管理的单位,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对人员进行登记、确定职务与级别、套改工资,并参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的规定,对单位内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参照管理的单位不实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

实施方案篇(4)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校预防春季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中层干部、班主任、校医

三、主要措施:

1、严格落实责任 做好春季传染病的预防工作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事关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学校预防春季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层层把关,建全传染病报告网络。

2、加强宣传教育 学校要通过召开全体教师会议,传达上级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使广大教师从思想上认识到做好春季传染病预防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投入到预防春季传染病的工作中来。学校通过晨会、班会、广播和黑板报等形式,深入开展春季传染病的预防宣传教育活动。

3、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 要求班主任每日进行晨检,做到检查仔细,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立即报告,及时隔离,规定患病学生

必须在医学隔离期限满后方可恢复上学,并教育学生隔离期间不要去参加各种活动,防止引起交叉感染。同时加强学生缺课登记管理,并做好缺课的学生原因追查、登记工作。若短期内出现相同症状学生增多现象,卫生室要及时上报城区教育局和市疾控中心。

4、加强师资培训,做好防控普及工作 以学校传染病的防控为主要内容,对学校教师进行传染病知识的培训,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为晨检的落实寻找科学依据,共同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5.在学生和家长中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春季节是传染病高发季,学校卫生室宣传一定到位,加大对师生、家长的宣传力度。通过告家长书、电子显示屏,告诉家长春季传染病对学生健康的危害,引起家长对孩子身体健康的足够重视,教给了家长一些春季传染病的预防措施;通过校会、晨会,提醒学生要注意预防传染病,适量增减衣物,要求学生坚持体育锻炼,注意天气变化,及时增减衣服,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通过班队课,对学生进行安全卫生教育,让学生要讲究个人和环境卫生。教育学生不买、不吃路边小摊的三无食品。自觉做到勤洗手,喝开水,吃熟食通过学校宣传栏的温馨提示,告诉大家疾病预防的相关知识。

6、构筑防病屏障 (1)做好疫苗接种工作。疫苗接种是预防传染病的积极有效的方法。目前水痘、腮腺炎、流感等传染病都可以通过接种疫苗进行预防。

(2)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结合传染病预防重点工作,及时清整校园死角,清除蚊蝇滋生地,清除园林绿地、闲置空地、垃圾杂物,彻底消灭卫生死角。 (3)各班每天要开窗通风,让教室有足够的新鲜空气,是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有效方法。 (4)鼓励学生多到室外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加强免疫力。 (5)隔离传染源。严格按照《传染病法》规定的隔离期实施病员规范隔离。复课时要

有医院开据的病愈证明方可进校上课。水痘隔离14天,并结痂完全脱落,腮腺炎从发病至少10天,并腮腺肿大完全消失。(6)养成勤洗手的好习惯,教育并督促学生用肥皂和流水洗手。可用淡盐水漱口,清洗鼻腔,不用公用毛巾及手帕。(7)搞好校园内外环境卫生和师生个人卫生;做好教室、厕所等场所的消毒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教室、办公室等做好日常开窗通风工作,每天至少3次,每次不少于10分钟。

四、工作要求: 学校各年级必须各负其责,落实各项功能与责任,严格落实防控工作措施。

虽然春季传染病种类繁多,但学校领导对预防春季传染病工作重视,措施得力,为全力保障师生健康安全提供一个很好的平台。对此,我们坚信:只要我们重视预防工作,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就可以有效地阻断传染病的流行与传播。

传染病实施方案二当前正值群体性传染病高发期,学校传染病防控形势严峻。今年以来,我市连续发生数起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等群体性传染病事件。为预防传染病在我校的发生,防控结合,切实保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学校制定传染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与目标

(一)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依法管理,科学防治;快速反应,有效处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共同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在我校的发生和流行。

(二)工作目标

1.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染病的防治知识,并形成制度,纳入学校定期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体系,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在学校的发生蔓延。

二、组织管理

(一)领导机构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并作为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为保障各项防控措施有效落实,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控工作领

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贾德强

副组长:谢兴灿

组 员:贾治金、陈玉超、张朝杰、张 湘、贾 军、云 剑、付成文及各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校务办,由陈玉超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传染病防控工作。

(二)落实制度

1.晨检制度和缺课学生追访制度

各班要有晨检记录表,并及时做好记录。对不到校的学生进行追访,将每天情况及时上报校务办。

2.隔离制度

对确诊病人要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进行隔离,不能因为各种人情关系开口子,谁开口子谁负责。

隔离返校时要凭区卫生局统一印制的《返校建议书》入学。

3.消毒制度

4.凭证入学制度、接种制度

要在一定时间内收起接种证的复印件,完善入学档案。

5.信息报送制度

此次传染病防控信息报送途径为:班主任校务办区教育局,严格信息报送制度,不能误报、漏报和瞒报。

(三)工作职责

1.校长室

校长是学校传染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传染病防控工作。

2.校务办

校务办具体实施传染病防控工作,具体职责有:

(1)制订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传染病防控网络;设计发放记录表、统计表。

(2)对教师进行传染病防控宣传和教育。

(3)每天汇总学生到校情况和传染病发病情况,一旦发现疫情,报校长审核后上报县教育局。

3.政教处

(1)制订学校传染病防控紧急预案。

(2)牵头做好学生凭证(接种证)入学的制度,两周内做好索证及统计工作。

(3)组织学生做好卫生保洁工作。

4.教务处

(1)利用家长会和告家长书的形式对家长进行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

5.总务处

(1)完善消毒制度,组织工勤人员做好保洁工作。

(2)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坚持凭证出入和来访登记等制度,及时掌握校内各种人员流动情况。

6.班主任

(1)向学生做好此次传染病防控工作宣传和教育;告知学生临平传

染病防控的定点医院为区第一人民医院。

(2)落实晨检与考勤制度、缺课学生追访制度。

该制度是传染病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的关键环节。班主任每天7:40之前进行晨检和考勤,作好记录;8:00之前对缺课学生进行追访;8:30之前通过校讯通平台向方应连上报相关情况。其他时间碰到相关情况及时上报。

7.任课教师

(1)每次上课之前对学生数进行清点,有缺课的,及时向班主任报告。

(2)课堂中发现学生有可疑病情的,及时向班主任反映。

(3)周日活动课中相关情况,由任课教师向值日领导报告。值日领导发现疫情向方应连汇报。

此次传染病防控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学校发展的大局,我们要站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来认识今年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实、做好。对于认识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造成重大事故的,要根据谁失职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年度考核降低一档或直接定位不合格

传染病实施方案三一、指导思想

以实践三个代表和贯彻xx大及xx届三中全会精神,从维护全园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幼儿园和社会稳定出发,组织本园做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呼吸道等传染病的再次发生,防止幼儿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积极与卫生部门紧密协作,搞好各项预防措施,落实各项预防工作,加强疫情监测,全面掌握疫情动态,坚决控制和阻断疫情在幼儿园的扩散和蔓延。

二、成立泽普县幼儿园甲型H1N1流感、呼吸道等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梁素君

副组长:阿提坎木

组 员:宋红梅、姜红玉、海仁古丽、茹仙古丽、崔丽萍、努尔古丽。

工作小组负责领导我园日常防治工作及处理突发事件。定期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听取总务处、保健室汇报一周园内防治工作情况。校园内出现紧急情况领导小组应及时作出处理,指导园内预防工作的落实,并进行检控和监督。

三、工作措施

(一)、园领导高度重视甲型H1N1流感、呼吸道防控卫生监督工作,为认真细致的做好此项工作,迅速组织园医务室工作人员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进行周密布署,亲自进班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将幼儿园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监督检查工作重点

1、立即建立有效、规范、有序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程序;建立健全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制度、包括疫情报告、传染病人处理及隔离消毒制度、健康教育制度及幼儿体检制度。

2、园内设置甲型H1N1流感报告人,开展晨检、午检和健康教育工作。

3、幼儿室内活动区进行全天开窗通风,每日幼儿离园后及时对室内进行消毒。保健医每日对各班落实的情况进行检查。

(三)、加强宣传力度,防治工作深入人心。

1、加强健康教育的宣传力度。要加强甲型H1N1流感卫生安全教育的宣传力度,将季节性、突发性、传染性及食物中毒的预防内容,纳入我园健康教育工作范围,通过黑板报、广播等多种形式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师生正确认识传染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培养幼儿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消除紧张和恐惧心理。各班要普遍开展一次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主题活动。要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向家长讲解预防甲型H1N1流感传染病知识和要求,建立家园互动的传染病防控机制。

2、保健室两周一期墙报;由保健室供稿,广播室于每天早操以后播出有关防治传染病知识,并在每日动态中,要报导园内每天晨检情况。

3、印刷宣传单,张贴《园内预防AP工作指引》及《告幼儿家长信》,发至每生及每位家长人手一份,配合我园做好防治传染病工作。

4、提供充足的消毒材料,保证预防工作的需要。要为每个班级配备体温计及消毒液等预防工具和材料。

(四)、切实将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1、坚持每天晨检、午检制度,由各班班主任在早餐、午餐、午点时对全班幼儿进行检查、询问,将登记好的情况报保健室。对缺勤的幼儿做好考勤登记,由班主任负责调查了解缺勤原因。保健室按泽普县卫生局、教育局要求,每天填报甲型H1N1流感防控报表,将相关信息上报教育局。

2、建立监控管理制度。保健室每天将幼儿就诊情况做好登记,对每天发热的人数、名单。所在班级登记后,做好病情追踪检查。

凡发热38℃以上的须到医院就诊。县城幼儿有发热经医院确诊排除传染病的让其家长接回休息,退热后休息一周才可回园上课。城郊外幼儿,有发热须到医院检查确诊,排除传染病则须入住本园隔离室,一天三次由保健室量体温,进行病情追踪治疗,直至痊愈。对暑假从外地返回的教职工和幼儿,进行监控,一旦发现身体异常,要及时进行隔离并送指定医院就治。

3、搞好园内环境卫生,坚持每周周末园内大搞卫生制度,每周周末中午各班由班主任负责搞好幼儿宿舍、活动室卫生,总务室派出老师进行检查合格后才可让家长接幼儿。

4、坚持每天园内课室、午休室喷药消毒制度。午休室由每班三位教师负责喷药消毒,餐桌用消毒水擦抹,喷洒地面;用漂白水清洗厕所,擦抹公共场地。每天下午4:30分上课时间保育员对午休室进行喷药消毒。活动室、卫生间等由总务室派人负责喷药消毒,时间为每天下午7:45分幼儿放学后进行。幼儿园餐饮消毒室每天对各班幼儿餐具消毒碗柜消毒,洗碗池用消毒水擦抹,喷洒地面;用漂白水清洗厕所,擦抹公共场地。

5、园内玩具是人群密集的地方,必须做好卫生消毒工作,每天坚持喷药,且用一定比例的消毒水擦抹,由幼儿园总务室指定人员负责。

6、每两周用药物蒸熏一次午休室、活动室。每两周联系防疫站进行一次全园喷药灭蚊、灭蝇绿化除虫工作。

7、加强幼儿园食堂饮食饮水卫生管理,确保幼儿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一次严格的培训,作出具体要求,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规范操作,加强餐具和炊具的消毒工作,严防食物中毒和经食物传播其它疾病。食堂对禽类产品的采购要严加管理,不得采购已死亡或有病的禽类产品,加工禽类产品必须经过高温煮熟后才能出售。同时,加强饮用水卫生的管理,每天必须保证向幼儿提供合格充足的饮用水,防止肠道传染病的发生,食堂用具用消毒碗柜消毒,大型餐具用漂白水浸泡;。

8、积极开展园内爱国卫生运动,对园内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整治。要组织开展整治环境、清洁校园活动,齐心协力抓好校园环境卫生和除四害工作,要彻底消除幼儿园脏、乱、差问题以及卫生死角,做到室内清洁、空气畅通,窗明门净、桌椅物品摆放整齐;食堂地面及台面无油迹、污迹;厕所无异味,地面无积水。

9、每天各班值日老师必须检查午休室、活动室是否有开

窗通气。

10、办公室楼道由后勤管理小组负责做好每天喷药消毒,

有情况及时报告。

四、经费投入。

所有购买宣传品和消毒药品,预防用药、用品款项全部由园内保教经费支出,不收取幼儿任何费用。

五、坚持疫情报告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制。

实施方案篇(5)

目标要求是:坚持统筹兼顾、全面规划、抓点带面、分步实施、逐步规范的原则。按照市档案局、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保局去年4月24日关于全市各街道办事处档案综合管理达标率和社区档案管理合格率在2005年底前达到100%的要求,在此基础上,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特点和重点,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向规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推进。

二、开展社区建档的重点内容

社区建档是社区档案工作的基础,只有把社区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电子文件等收集起来,集中统一管理,才能确保社区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当前,要围绕社区的主要职能,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重视社区组建方面档案的收集。包括社区划分、建立社区党组织、建立社区自治组织和领导机构、建立健全社区民主制度和人事、财会等工作中形成的档案,确保从社区成立之初就能够保证档案的齐全和完整。二是要建立健全社区服务档案。要把社区服务工作中形成的面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优抚对象、社会贫困户援助和福利服务方面档案,面向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方面的档案,面向社区全体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档案,建立健全起来。三是要建立健全社区管理,如社会治安、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社区环境等工作中形成的档案。

三、切实提高社区档案工作水平

搞好社区档案工作是社区档案服务社区建设的前提。因此,要在社区建档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社区档案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首先,要加强社区档案的管理。各社区居委会都要指定人员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归档、保管、保密、鉴定销毁、统计和利用等档案规章制度,配备必要的档案设施设备,确保档案安全保管、有序管理。要不断丰富档案内容,优化档案结构,提高档案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档案业务建设的规范、标准,逐步实现社区档案业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有条件的社区应积极采取信息化等现代科技手段,高起点地开展社区档案工作。其次,积极开展社区档案的开发利用。档案工作的根本目的在于利用。搞好社区档案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一手抓建档、抓管理,一手抓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只有让档案发挥作用,才能体现档案的价值。只有更好地为社区建设服务,社区档案工作才能得到发展。因此,必须强化服务意识,找准档案工作为社区建设服务的结合点和切入点,积极主动地开展服务。要通过咨询、查阅、编研等形式不断强化服务功能,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为社区各项工作服好务。

四、工作安排和步骤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1、8月中旬以前召开社区档案建设动员会议,布置社区档案工作任务,会后,各居委会主任再召集居委会工作人员,结合实际情况,研究档案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

2、积极开展学习交流活动,组织相关人员到先进街道社区参观档案工作成果,借鉴学习先进档案工作的方法与经验,加快自身社区档案建设的步伐。

实施方案篇(6)

各学校要把今年的创卫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一班人合力抓”,形成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创建领导体制,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目标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做到目标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考核落实,效果落实,奖罚落实,确保创建工作积极扎实地开展。

(二)广泛宣传发动,再掀创卫新高潮

1、在教育网站建立创卫宣传栏目,及时编辑刊登有关创卫工作的各种文件和活动信息,不断更新内容。

2、积极主动向县内新闻媒体,如《*县报》、《政务信息》、《创卫简报》、县两台等及时提供创卫信息,大力宣传创卫成果及典型,对创卫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推广和宣传。

3、配合“千人万户宣传教育”活动,在校园内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卫宣传活动,如黑板报、手抄报、宣传栏、悬挂创卫标语、专题演讲、主题班队会、校园广播等形式,向广大师生宣传创卫意义、创卫工作重点、创卫知识等。通过丰富的宣传形式,使创卫观念深入人心,使创卫活动成为人人自觉的行动,再掀全县教育系统创卫工作新高潮。

4、继续办好“市民学校”。充分发挥学校广大师生创卫宣传员的作用,举办创卫市民学校培训班,宣传创卫的重大意义、卫生城市标准、市民行为规范等,增强吸引力,从而带动更多的家庭成员参与创卫。

5、发动广大师生编创反映创卫工作实际、贴近广大师生的文艺作品,利用“五一”、“六一”、“十一”、“元旦”等重大节日,组织广大师生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卫文艺表演,大力宣传创卫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结合创卫实际,把创卫工作的事迹以小品、诗歌、歌舞等形式反映出来,寓教于乐。组织开展创卫征文、创卫专题书画比赛等活动,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创卫氛围。

(三)实行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积极营造优美洁净校园环境

1、加强校舍维修改造和校园绿化、美化工作。积极向上争资,对破旧校舍进行改造维修,进一步完善校园设施建设,搞好绿化、美化工作,争创“花园式”学校。在县城一块,重点完善*中学新校、实验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和校园绿化、美化工作,加快完善*中学老校区即*二中基础设施。

2、加强卫生管理。严格执行垃圾袋装化,严禁机关院内、校园内违章饲养、燃放、搭建。坚持校内环境卫生一日一小扫,一周二大扫一评比,机关院内卫生一日一小扫,一周一大扫,责任路段卫生一周一大扫的制度,设立卫生监督岗,定期组织校园环境卫生检查评比,杜绝校园环境脏、乱、差现象。

3、加强除“四害”工作。根据县爱卫办统一部署,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除“四害”工作,春冬两季各开展一次大规模的灭鼠活动,4至10月份要经常开展蚊、蟑病媒生物防制,整治机关卫生、校园卫生、责任路段卫生,消灭卫生死角,消灭“四害”孳生地。

(四)持之以恒抓实健康教育,大力提高干部师生健康意识

1、各学校要设立和管理好卫生室,督促校医加强业务学习,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有条件的中学年底前必须设立心理咨询室,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

2、各学校要严格按要求开设开足健康教育课程(每周0.5节),配备健康教育设施,经常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卫生保健教育,增强学生防病抗病能力,确保开课率100%,学生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90%以上,做到有教材,有课程安排,有教学计划,有考试,并进行正常的授课;要利用黑板报等进行健康教育宣传,利用各种会议、讲座进行健康教育培训,组织师生学习《青少年预防艾滋病基本知识》和有关职业卫生、疾病预防、卫生保健等方面知识。局机关要经常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卫生知识读本》等卫生知识,提高机关干部的卫生知识水平。

3、要按照教育部《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试行)》中评价对象、评价方法、评价时间等规定,根据“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的实施细则”,认真做好学校健康教育评价工作。在健康教育评价具体过程中,严格根据体系评价标准说明,实事求实的对健康教育进行评价,填好各种评价表,做好统计与等级评定,并按照档案建设要求做好健康教育评价归档工作。

4

、扎实做好控烟工作。积极开展吸烟有害健康宣传,倡导不吸烟。开展创建无吸烟学校、无吸烟办公室和无吸烟单位活动,开展戒烟竞赛,在学生中开展拒吸第一支烟活动。

(五)规范操作,扎实做好创卫资料建档工作

1、要严格按照《*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资料建档工作指引》及《*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基础资料收集建档项目要求》,继续组织力量,专人负责,完善创卫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所有资料准备一式两份,到2009年9月25日止基本收集完毕。

实施方案篇(7)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针,健全权力制约机制,加强“两权”监督,推进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强化依法治税,提高税收行政执法水平和行政效率,优化文明办税服务质量,树立地税良好形象。

二、政务公开的原则

为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的作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必须始终坚持注重解决社会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提高透明度的原则;满足纳税人需要的原则;方便纳税人办税的原则;有利于强化“两权”运行监督的原则;有利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效率的原则;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实用节俭、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政务公开的内容

政务公开内容分为以纳税人为对象的税务公开和以地税干部职工为对象的内部政务公开两部分:

(一)税务公开

1、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

各分局要结合实际,采取固定形式,向纳税人公开《税收征管法》赋予他们的权利和义务,让纳税人全面掌握自己的权利,行使自己的权利,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增强纳税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2、地方税收政策法规

具有征管职能的单位,要公开地方税收有关政策和法规,尤其要注重选择适当的形式,及时公开最新出台的税收政策法规及管理办法,方便纳税人随时了解新的政策法规。

3、地税机关的职责及义务

各分局要根据职能特点,公开地税机关内部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及联系电话;公开地税机关征收管理的税种及职责范围;公开地税机关应履行的义务,让纳税人了解地税,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

4,税收执法程序

(1)税收征收管理程序

公开税务登记程序、停歇业和复业程序、纳税申报程序、税款征收程序、帐簿、凭证管理和发票领购等程序。

(2)税务稽查程序

公开执法程序、依据、职权、范围、行政复议、诉讼等程序。

(3)税务行政处罚程序

公开税务行政处罚种类、处罚程序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5、税负公开

各分局要根据实际,公开纳税人税负核定办法、定税程序,实行分路段、分行业按季公开税负和税款的缴纳情况;及时公开税收优惠减免情况。

6、处罚公开

公开税务违法违章处罚依据和标准,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发票管理等违法违章处罚依据和标准,偷、骗、抗、欠税处罚依据和标准,对各种税务违法违章实施处罚后,及时将违章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结果、整改意见进行公开,接受纳税人监督,提高纳税人自觉纳税意识。

7、地税机关内外监督机制公开

对外公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廉政建设制度;公开执法权限,重点是停歇业、延期申报、缓期缴纳、违章处罚和减免税报批程序和批准权限以及本单位规范管理的有关制度;公开受理纳税人投诉的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便于接受社会监督。

8、责任追究制公开

对外公开税务人员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干部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确保办税公平、公开、公正。

(二)内务公开

1、人事管理公开。包括干部任前公示、岗位竟聘公开、工作目标考核结果公开、公务员考核奖惩公开、发展党员公示等。

2、经费管理公开。包括公开财务管理制度、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预决算方案执行结果、月经费收支情况、招待费支出、电话费、加班补助费、差旅费、大宗物品购置费、个人医药费支出、车辆油料及修理费、私人用车缴费情况等。

3、财产物资管理公开。对基建、大宗物品采购一律实行公开招标;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实行登记造册,定期公开增减情况;住房分配方案及执行情况,要对内公示。

四、政务公开的形式

(一)固定的政务公开栏

(二)电子滚动显示屏、多媒体触摸屏、局域网

(三)临时公开牌

(四)印制执法监督卡

(五)编发宣传印刷品

(六)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活

(七)举办纳税人培训班、座谈会

(八)会议、通报和新闻媒体公示

五、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县局成立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他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监察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六、政务公开的考核办法

实施方案篇(8)

经局党组研究讨论,__年案件评查工作不再设置案件评查总量目标任务。各单位要在研究总结以往评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各自业务工作实际,科学制定本单位案件评查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确保案件评查任务落实到位。要通过评查工作,切实发现和解决法律服务活动中存在的不廉不公不规范等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营造严格公正文明的司法环境和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1、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影响执法公正和执法公信力的案件;涉诉案件;

2、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办结的各类案件;公证和非诉讼案件。

3、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需要进行评查的案件;

各单位要健全案件评查制度和长效机制,广泛采取内部

自查、单位互查、上级评查、交换评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评查等多种方式,认真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工作。继续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创佳评差活动。要从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事关全县稳定的案件中选取部分典型案件,组织开展剖析评议工作。全县共剖析评议30件分别是:各司法所15件,法律援助中心5件,公证处5件,律师事务所5件(具体任务见附表)。各单位按季度评选执法最佳、较差案件,每季度末的20日前,报送县局1件最佳案件、1件较差案件,同时报送上季度较差案件的责任查究和整改情况。10月5日前,各单位要将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及剖析评议工作总结及案件剖析评议意见登记表(见附件)报送县司法局,并随附上报具体评查案件材料。

1、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客观全面收集;

2、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法律程序是否合法;

3、各种法律文书、法律程序是否规范、齐全完备;

4、执法办案中是否存在干警、、等违法违纪问题;

5、涉法涉诉案件释法明理、法律援助等措施是否到位,当事人提出的合理诉求是否解决到位;

6、其他需要评查的情形。

案件评查工作是推进法律服务和司法行政机关,公正执法、加强涉法涉诉源头治理的有效手段,各单位要在总结经验、发扬成绩的基础上,继续坚持“明确范围、严格标准、规范程序、提高质量”的工作思路,推动案件评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

一、明确工作目标。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各基层单位集中主办的评查格局,将案件评查工作作为提高执法办案质量、规范执法行为的一项长期抓手,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强化评查力量,不断创新和规范案件评查措施,确保案件评查工作取得实效。

实施方案篇(9)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十次、市委三届八次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工业园区企业用工实际情况,大力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回归”县内企业就业,帮助缺工企业招聘急需劳动力,缓解企业缺工问题,保障企业正常生产,促进农村劳动经济和企业协调和谐发展,着力加强招工服务工作,优化企业用工环境,推动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围绕“早摸底、早策划、早准备、广宣传、造声势、搭好台、唱好戏”的工作思想,抓住春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过年有利时机,通过开展系列帮助企业招工活动,确保我镇园区招工任务的圆满完成。

实施方案篇(10)

以开展“提升能力、提升标准、提升效率”活动作为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的有效载体,旨在使市总工会机关干部素质明显提高,工作能力明显增强,服务效率明显加快,各项任务明显进步、获得荣誉明显增多,社会形象明显变好,即:“六个明显”为目标,努力把市总工会建设成职工之家、企业之友,为促进我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发挥工会组织的应有作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开展“三提升”活动的领导,市总工会成立“三提升”活动领导小组。“三提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机关党委办公室。市总工会“三提升”活动在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周林同志领导下,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朱立新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张凤娥、王宣平、王辉、董立平任副组长,机关各部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主任由市总工会副主席、党组成员张凤娥同志推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邹利果、左中仁、杨金荣同志担任。

三、活动的主要内容

以学习型机关建设为抓手,促进工作能力的提升;以与先进市工会工作实行对标顶定位活动为重点,促进工作标准的提高;以制度建设为推手,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速。

四、“三提升”活动的标准和措施

(一)以建设学习型机关、学习型部室、学习型班子、着力提高学习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实效性。①丰富学习形式,培养学习兴趣,开展“读书心得大家谈”、“我讲一课”等活动,让干部全部参与到主动学习的行列中。②以端正态度为基础,强化学习管理,做到人人都有读书笔记、统一下发读书笔记,开展读书笔记展示评选活动,记每一位干部都要每天挤出半小时,读三四页书、记一二页笔记,加强党组中心组学习、建立科室每周一小时学习制度。③搞好基础建设,创造学习条件。在推进全市“职工书屋”建设的基础上,要把市总工会机关“图书室”建成省级示范性“职工书屋”,新增图书500册。④以指导实践为目的,用学习的收获促工作的创新。在机关干部中开展为我分管的工作提一条创新建议的活动,对转化为实践成果的创新项目给予表彰奖励。

(二)以建设先进机关为目标,努力适应新形势、站在新起点、实现新跨越的现实需要。瞄准全省乃至全国的各项先进指标,分项进行对标定位,开展争先进位活动。各部室都要制度对标进位计划,凡是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对工会考核有数据参数的指标,都要进行活动对标。要在2009年的基础上,各项工作都要在全省或全市进一到二个位次。在参与经济建设方在要有2项以上在全省叫得响的创新成果,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方面要有2项以上创新成果;要在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方面要有5项以上创新成果;在工会基层组织建设方面要有2项以上创新成果;在职工素质提升工程方面要有2项以上创新成果。信息工作要走在全省的前三位。要把工作创新作为提升标准的重要内容。采取以下措施:①强化目标责任促创新。今年要把创新项目分解到各个部室,建立目标责任制,年初建账、年终查账、年底要账。②借势借力促创新,要加强与党政部门的工作协作和配合,学会借势借力,使工会的社会资源最大化。③用信息工作催生创新。每个部门都必须完成信息上报被采用目标。④用调查研究促进创新。全机关每个部室必须按照下达的课题任务,完成调研任务,并出成果实采用。

(三)以建设高效服务型机关为目标,在增效、提速、守时上下功夫。①加强干部政策理论学习,提高政策领悟力。②各部室都要拿出有张家口特色的一至二项工作,提高干部的实践结合力。③立足部室加强团队建设,提高部室的团队建设力。④完善制度建设,加强过程的控制力,坚持以目标管理为抓手,各部室围绕“为什么干、干什么、怎么干、谁来干、干到什么程度、怎么才能干好”为主要内容,有目标任务的工作意义、目标任务、方式方法、实施步骤、职责分工、保障措施等进行规范运作,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明确、标准明确、人员明确、责权明确、资源明确、利益明确、考核明确。强化末稍管理,将目标和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干部身上,谁干什么、干到什么程度、什么时间完成,都要明确具体,做到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时有限定之期。同时,实行部门主办责任制和绩效问责制,重点抓“不落实”的环节、查“不落实”的问题、处理“不落实”的人。各部室要借鉴is9000质量认证标准,做到“凡事有规定、规定必执行、执行必记录、记录必考核、考核必有效、有效必鉴证”的控制体系,建立工作目标台帐。继续完善和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挂牌上岗制、一次性告知制、ab岗工作制、挂牌外出制、限时办结制、责

任追究制等各项制度,逐步形成完善的制度管理体系。⑤加大“窗口”部门建设力度,提高示范的引领力。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被评为全市十佳窗口部门第一名,要继续对帮扶中心推行精细化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

五、“三提升”活动的方法与步骤

(一)组织动员,提高认识。召开机关大会进行广泛动员,提高广大干部对“三提升”活动的认识,根据市总工会的实际,重点要把培养干部的思维力、创新力、执行力促进工作能力的提升、工作标准的提升、工作效率的提升,使全机关干部自觉地参与到活动中来。

(二)制定规划、健全工作机制。各部室根据实施方案,从本部室实际出发,认真研究,制定各自的落实方案,把具体任务层层分解到部门和人头,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措施得力、奖惩有力的工作运行机制。

(三)重新修订职责,建立工作标准及考核细则。在对部室人员适当调整配齐后,进行职责细化,分解到每一位干部身上,做到千斤重担众人挑、人人身上有指标。

(四)不断创新方法,提高活动效能。以学习型机关建设为主题,制定完善的学习计划。以争先创优为主题,制定对标进行计划,以效能建设为主题,完善各项制度,推行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五)重点突破,整体发展。①对标方案的制定,要组织专门力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法进行,在已制定的岗位责任制基础上,理清岗位类别和工作职责,选择重点岗位先搞,把目标分解过程,作为宣传、教育、动员广大干部参与活动的过程。②要把市委确定的“关注民生年”工会分管的十项民生任务作为重点,在十项民生目标的要求上要高标准、严要求、有创新。③要采取以点带面的方法。抓好重点部室和“窗口”的示范作用,逐步创建一批标准高、效果好、具有先进性、方向性的“三提升”先进典型,要让市总工会的“三提升”工作走入全市的先进行列。

六、具体要求

(一)各部室要以“三提升”为抓手,主动与自己分管的任务目标进行对接,要结合“看、听、议”等方式,发现亮点、找出差距和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保证活动扎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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