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调查报告汇总十篇

时间:2022-09-07 18:08:33

借款调查报告

借款调查报告篇(1)

烟台深蓝铝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24日,注册资本150万元,股东为戴勇出资135万元,占比90%,于亮15万元占比10%,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于亮。公司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批发、零售铝制品、化工产品、汽车零部件、五金交电、机电产品、金属制品;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公司注册地址:福山区回里镇回里工业园,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经营情况

申请人2016年销售收入5894万元、净利润440万元、净利润率为7.46%,2017年销售收入5416万元、净利润404万元、净利润率为7.45%,2018年销售收入5654万元、净利润420万元、净利润率为7.42%。

企业主要业务为铝制品瓶盖,铝箔餐盒等,主要供应商为中铝,主要销售商为牛栏山酒业、张裕酒业下属包装公司,公司餐盒产品出口中东地区。

三、负债情况   

截止目前,共计融资1200万元,其中华夏银行贷款1000万元,个人200万元,对外担保无,尚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贷款需求情况

因新建二期厂房3000平方米(已经封顶,在办不动产证),华夏银行无法为其增加贷款额度,且订单需求不断增加,企业规模扩大,以及企业需要部分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现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500万元。

五、抵押物情况

此次贷款由深蓝铝业名下位于福山区回里镇回里工业厂房作为抵押,土地面积20亩,建筑面积合计9500平方米。由中创房地产评估公司预估价2600万元。

借款调查报告篇(2)

贷前调查应坚持真实、双人和涉及关系人时回避的原则,信贷人员应勤勉尽责,尽职调查,对因调查情况不实导致贷款失误的要承担主要责任。

(一)实事求是不夸张

以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地陈述调查情况,是信贷人员必须遵循的守则。借款单位提交借款申请及有关资料后,信贷人员应按规定对借款人的经营现状、财务状况、担保实力等关键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在掌握借款人的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撰写贷前调查报告。调查人必须本着实事求是尊重事实的态度,将调查掌握的情况如实地在调查报告中反映,千万不能有夸大事实的情况出现。

(二)条理清晰不杂乱

撰写贷前调查报告,谋篇布局的要求虽然不能与撰写论文相提并论,但也应做到条理清晰,主次分明。撰写时务必按照《贷款档案》中“报告要求”所规定的顺序和内容进行陈述。

(三)分析透彻不含糊

有的信贷员在贷前调查报告中,只是简单罗列了企业提供的各项数据,或陈述了企业的表面情况,而未进行深入的分析,有的调查报告下笔数千言,读后却使人觉得不得要领,主要的原因就是分析不透彻,观点不鲜明,缺乏有力的论证。

(四)略有文采无病语

撰写贷前调查报告要注意语言平实,结构通畅,可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增添一些文采,但不能夸夸其谈,要注意尽量少用特长句型和副性词汇,力求达到内容前后照应,结构上下连贯,语句通顺无语病。切忌有诸如“资金实力非常雄厚”、

“贷款最可靠无风险”,还有什么“担保能力十分强大”、“产品前景无可限量”等等的语句出现。

二、调查报告的基本格式

贷前调查报告主要有标题、正文、结尾三部分组成。

标题一般要写明申请单位名称、贷款项目及文种三项。在写法上通常使用的是公文式标题,即开头冠以“关于??”为起语,如“关于当阳市金龙油脂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400万元的调查报告”。标题的拟制要求简介、扼要、清楚、明了,使人一看即能把握调查的对象是什么。

正文这部分主要写明调查的内容,是该报告的重点部分,一般有六项基本内容,后面进行专门阐述。

调查报告尾部主要写明两项内容:一是调查人的书名,书名应坚持“四只眼”原则,双人签字;二是制作的年、月、日。

三、调查报告的基本内容

以自然人客户为例,主要应反映出六项基本内容:

(一)客户基本情况

1.客户合法身份描述。报告中客户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要与身份证核对一致,有曾用名或绰号的要用括号注明。报告中还应描述其配偶及家庭关系人的基本情况,如离异的在报告中要与其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相一致,并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关系进行真实描述。

2.客户固定住所描述。报告中客户住址要准确描述,不能以身份证上载明的住址为准。住址在城区和集镇的要注明XX镇(办事处)XX街XX号,住址在农村的要注明XX镇(办事处)XX村XX组,客户有经营地址的也要同时在报告中上详细注明。

3.客户正当职业描述。报告中要描述客户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否合规合法,是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业主的要注明工商登记号和税务登记号,并简要描述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管理的规定,是否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是否符合农信社贷款准入条件。

4.客户信用状况描述。报告中要描述客户品行是否良好,客户是否农信社入股社员,是新准入信贷客户,还是存量信贷客户;客户是否遵纪守法,有无、

吸毒、涉黑等不良行为或不良记录;客户是否诚实守信,有无不良信用记录,有无涉及重大诉讼等。

(二)客户经营状况及申贷理由

依据信用风险等级,对客户的资产状况、经营能力、经济实力进行翔实描述是撰写调查报告的重点,对不同行业或产业要有不同的分析,要有一定的专业性,多用数据类指标定量分析,少用副词类语言定性描述。

报告中对客户的贷款用途是否合理,自有资金是否达到规定比例等申贷理由应进行客观分析,贷款用途的合理确定是做好贷后检查的前提,因此应当合理规避风险,不要人为设置贷后检查的障碍。

如在种养殖业客户调查报告中,要对客户的承包经营场址、承包面积、承包金额、承包期限等情况进行翔实的描写,其内容要有客户提供的相关承包合同或买卖协议资料来进行佐证。通过对客户生产经营的产品数量、销售收入、生产成本、盈利水平进行分析来客观反映其经营能力;通过对客户的资产负债、资金需求状况及贷款用途进行分析来看客户申贷理由是否充分。如对养鱼专业户李某经营状况的描述:贷款客户李某于X年X月承包位于X镇X村鱼池进行人工精养,承包面积X亩,承包期限30年(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承包金额XX元,一次性交清,有承包经营合同和上交承包金收据。该户从事养鱼X年,有较一定的养殖经验,计划总投资XX元,已投资X元,还需投资X元(其中:自筹资金X元;申请贷款X元),预计年可产成鱼XX公斤,可实现销售收入XX元(其中:产白鲢X公斤,价格每公斤X元,可创收X元;产花鲢X公斤,价格每公斤X元,可创收X元;产野杂鱼X公斤,价格每公斤X元,可创收X元),其生产成本预计XX元(其中:饲料X公斤, X元;鱼药X公斤, X元;船只及网具X元;增氧机X元、人工工资X元),可实现利润XX元。

(三)抵押物变现能力或担保人代偿能力分析

自然人客户申请办理抵押贷款的,报告中应对抵押物的权属、有效性和变现能力以及所设定抵押的合法性进行描述,要根据抵押物评估值的不同情况,合理确定贷款抵押比例。如房产抵押贷款调查报告中应对其是商品房还是商业门面,是国有出让土地还是集体划拨土地进行真实描述,分类确定贷款抵押比例。具体比例按《湖北省农村信用社抵押担保贷款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抵押物的宗址要

详细,除在调查报告上要注明XX镇(办事处)XX街XX号或XX小区外,同时还要注明抵押物与人们较熟悉的部门、标志性建筑、商铺之间的相对位置,抵押物清单上必须载明抵押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关系,以便贷审会判断抵押物价值和处置难易。

自然人客户申请办理保证贷款的,报告中应对保证人资格、资信状况等进行描述,农信社只发放连带责任的保证贷款。一般情况下农信社选择的保证人资信状况应当优于借款人,因此对保证人的偿贷能力调查应视同借款人贷款来进行调查,对保证人的调查应包括但不限于保证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保证人的居住证明、保证人财产及收入状况证明、保证人及配偶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意见等情况。

(四)贷款期限及还款来源可靠性分析

贷款期限应当本着依法合规、实事求是、友好协商、流动性优先的原则来合理确定。贷款调查中确定贷款期限时,信贷员应根据借款人贷款用途、资金状况、资产转换周期等与客户自主协商后确定,同时借款人的非经营性现金流或其他还款来源可以作为影响贷款期限的重要参考因素,在贷款调查报告中应当有现金流与贷款期限匹配分析的专段描述。首次建立信贷关系的客户,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与单笔借款用途相适应的资产转换周期;临时性、季节性的贷款期限应当根据借款人资金周转特点确定,禁止用于长期周转。信贷员要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周期特点及资产转换周期合理制定贷款期限,防止期限错配及贷款扎堆到期的现象。充分发挥分期还款对信贷管理的风险稀释、提前预警功能,引导客户形成以按月还款和分期还款的信用履约意识,对一般贷款以及期限超过1年以上的小额贷款均要执行分期还款计划,原则上10万元以上的贷款都要实行分期还款,50万元以上的贷款必须根据客户的生产周期、现金流量科学计算、合理匹配贷款期限,签订分期还款计划。

对借款人的偿贷来源,信贷员要在调查报告上逐条说明每一项的经营情况和收入情况,不得上报第一还款来源分析不明的贷款,以便联社贷审会根据借款人的第一还款来源判断贷款风险,决策贷与不贷、贷多贷少。

(五)风险防范或控制措施

借款调查报告篇(3)

委托贷款业务是财务公司重要的贷款业务之一,在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中是这样定义委托贷款的: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作为一项贷款业务,财务公司在开展委托贷款业务时必须严格遵守银行业通常所说的“贷款三查制度”,即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这是控制和降低信贷风险的关键,是财务公司开展委托贷款业务的基本原则。

一、做好贷前调查工作

虽然说,财务公司委托贷款业务的委托人和借款人都是企业集团内的成员单位,委托贷款业务风险系数相对较低,但是不能按时还款的情况也经常发生。因此,在开展这项业务时,同样必须要做好委托贷款业务的贷前调查工作。委托贷款贷前调查主要是对借款人的基本情况进行综合调查、核实,这是做好委托贷款业务的前提和保障。在具体的委托贷款业务实践中,做好贷前调查工作主要应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认真了解借款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对借款人的综合经济实力、资金信用状况、经营能力、贷款用途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调查,目的是为了解企业,掌握企业真实的偿还能力,资信状况,经营情况的第一手资料,为公平、公正的评价借款人的综合能力和建立企业信息档案提供客观依据。

2.充分了解企业的经办人员的业务素质,对企业业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做到心中有数

伴随着企业经营活动不断的发展,企业业务人员的岗位变动频率越来越高,经常轮换。业务人员刚刚熟悉业务就被公司安排到其他的工作岗位上的情况时常发生,加之人员、业务交接不是十分规范,使得接任者不能顺利进入工作状态,严重影响了业务正常开展。为了避免这种现象给开展委托贷款业务造成不必要的困扰,对企业的经办人员的业务素质好坏、能力高低的调查应成为贷前调查的一个重要环节。

3.详细的了解、记录企业的基本信息

由于财务公司的委托贷款业务是在企业集团成员单位之间展开的业务,所以很多成员企业往往不重视及时将发生变化的企业信息通知财务公司,造成财务公司和企业的联系、沟通不顺畅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相关的业务人员在进行贷前调查时必须详细的记录企业的基本信息。

对于以前没有和财务公司发生过业务联系的新企业,为了确保财务公司有效地了解和掌握企业的综合信息,必须要求企业要提供:贷款卡、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简介、公司章程、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等重要的企业信息文件。如果是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二、做好贷中审查工作

贷中审查就是在发放贷款时,财务公司的委托贷款业务经办业务人员对委托人和借款人提交的委托贷款相关资料进行认真的审阅与核实。审核无误后,结合贷前调查报告,对发放委托贷款做出初步评价并草拟有关申请报告报审核部门,再由审核部门进行审核批准。在贷中审查过程中。业务人员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审核委托人和借款人提交的所有相关文件资料

通过对借款人提交的借款申请资料的审阅,判断借款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规、所提出的借款申请是否符合贷款政策;通过对委托人提交的委托贷款申请资料的审阅,判断委托人提供的资金是否属于自有资金;贷款的手续和需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否齐备。

2.贷款的利率是否符合国家的政策

贷款用途是否符合规定,如果是用于固定资产项目的委托贷款,是否有有关部门的批准立项文件等。

3.业务经办人员在审核过程中若发现有尚未落实的事项

应该及时与借款人或委托人进行联系,如果需要借款人或委托人说明情况的,应由借款人或委托人以文字形式提交正式的书面报告;如果是需要借款人或委托人补交的文件资料,应由借款人或委托人及时补报给财务公司。

4.经过业务人员的合规性审核

确认相关的文件和资料齐备,相关的业务手续符合要求后,由业务经办人员负责起草委托贷款业务审批单,报请审核部门进行核批。

5.审核部门审核同意后

委托贷款业务经办人员应按照审核部门批准的原则要求予以办理具体的委托贷款发放手续。

三、做好贷后检查工作

贷后检查就是财务公司业务人员在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后,按规定要求定期对委托贷款进行跟踪和检查,借款企业按规定定期报告企业的财务、经营状况。贷后检查的工作重点是了解掌握贷款资金实际用途情况、借款企业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和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处理建议并报告给有关部门和负责人员。做好贷后检查工作,必须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贷后检查必须要走出去,到企业实地搜集信息、了解情况

贷款发放后的第一次贷款检查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贷款发放后通过第一次实地检查,可以准确地知道贷款的真实用途,有效地防范贷款资金被挪作他用。通过实地的走访、考察、了解,可以更深层次的去解读借款人经营管理活动。

2.必须认真研读、分析企业的财务报告

通过对借款人提交的财务报告的分析研究,可以准确的掌握借款人的经营现状和财务状况。

3.评价企业的偿还能力应注意客观公正

准确的把握企业的财务报告中所反映的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借款人偿债能力的高低是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在评价借款人的偿还能力时一定要客观公正,既不能高估、也不能低估。

4.监督借款人做好偿还工作一定要积极主动,提前把工作落实到实处

借款调查报告篇(4)

贷款“三查”即指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这不仅是信贷管理的基础,而且是信贷资产质量的根本保证,也是防范信贷风险之源。但由于受内部机制和外部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农村合作银行在贷款“三查”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导致信贷资产的损失或形成较大的风险隐患,因而贷款“三查”的具体操作规程和管理方面有待进一步规范和提高。

一、农村合作银行贷款“三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贷前调查未尽职开展

一是调查缺乏完整性,未对借款人或担保人进行实地调查,没有遵循通行的“5C”调查法,只注重调查、考虑借款人表面上不易变现的固定财产,轻对借款人的人品、诚信度、交际圈、信用记录、家庭和谐及其对外负债或有负债、经营能力、道德水准等情况的调查和衡量,借款人或保证人有不良信用记录在贷款调查报告中未对逾期情况进行说明。向有不良信用记录(借款人或担保人)的客户发放贷款;向有已核销贷款记录的客户发放贷款;向已纳入黑名单的人发放贷款;向国家公务员发放经营性贷款等。二是信贷人员在贷前未深入调查,未逐笔认真核实有关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对借款企业和保证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未对相关的数据进行审查、分析、比对,核实借款人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存货等真实财务状况,而只是根据企业提供的相关文字材料,对于企业提供的报表数据轻易采信和运用,按照银行信贷管理的要求进行摘录、整合,做出表面文章。有些信贷人员甚至未认真审查借款企业、保证企业财务报表的连续期间数据是否衔接,如提供的资产负债表本期年初数与上年期未数是否相同,有时会有不一致现象发生;资产负债表中实收资本与营业执照上实收资本是否一致。三是信贷人员未按规定进行人行征信系统查询,如存在对借款人或保证人漏查人行征信系统现象,在未取得担保人或借款人配偶的书面授权而查询其信用报告,对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日期迟于贷款发放日期现象等。四是信贷资料收集不完整,如借款人及担保人提交的章程未经工商部门核对盖章、营业执照无年检记录、企业代码证已失效,借款人及担保人未提供财务报表等。五是只注重第二还款来源,轻第一还款来源分析,如对自然人保证贷款有时仅靠保证人有实力还款,而忽略了第一还款来源。六是未对贷款用途真实性进行调查、分析,使部分贷款资金被挪用,如贷款资金合同用途是购材料,而被转出用做企业验资、承兑汇票保证金、转入股市炒股等。

2.贷时审查不严格

一是未认真审查保证企业是否按章程或公司法出具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保证(抵押)意见书。如保证企业章程中规定不设董事会而出具董事会同意担保意见书、合伙合业出具股东会同意保证意见书未经全体合伙人签字或档案中无保证企业股东会同意保证决议书等。二是未认真审查合同要素,未及时发现合同要素不齐全。如贷款借据合同号不完整、同一笔贷款贷前调查报告建议支持贷款金额与发放贷款金额不一致、借款合同到期日与借据到期日不一致、申请书借款用途与审批书、借款合同贷款用途不一致、合同上漏写利率、其它约定事项空白未用横线划去、房产抵押贷款合同未经抵押人夫妻双方签字或全部共有人签字。三是是对贷款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完整性没有认真进行核实。如审查人员对借款人和保证人在合同上签字时未认真审查核对身份证,只形式看一下面前的人和身份证,而未对提供的身份证通过人民银行“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进行查询,或将身份证通过“身份证识别仪”进行检测,防止客户身份证号码与姓名一致的,但身份证上的照片与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不一致的情况发生,难以有效防止个别客户利用假身份证骗贷。四是未认真审查程序,贷款发放逆程序操作。如审批日在前,申请日在后;合同签订日在前,申请日、审批日在后;贷款发放日期早于贷款申请日期。五是临柜柜员未严格监督贷款资金入账,贷款发放时未见借款人或其授权人来柜台当面书面确认而给予入账,容易滋生借冒名贷款。六是未严格执行贷时审查制度。如未出具贷款审查报告书、信贷审查报告无审查人签章、贷款风险审查报告书未签署审查意见等。

3.贷后监控管理不到位

一是对贷后检查管理重要性缺乏认识,重放轻管的思想根深蒂固,信贷人员由于到企业了解情况的时间少,无法随时把握企业生产经营变化情况,贷后管理主要是为了应付日常制度检查的需要,因而对不少贷款企业的后续管理则放松了,因而会出现贷款贷后检查表无检查人签字、贷后检查报告简单雷同等现象。二是未开展贷后检查,有些贷款从发放到贷款到期收回信贷人员均未对其进行贷后检查。三是缺乏一整套完整规范的贷后检查管理考核评价制度,导致信贷人员责任意识谈薄。四是未按季对贷款进行五级分类管理。未收集借款人信息资料,如借款人每个月的财务报表、纳税单等,未及时对保证人的信誉和经营情况,抵押(质)物的现实市场价值和变现率进行分析、评估,确定分类结果。五是贷后管理较为松懈,信贷人员对贷款资金的监控往往流于形式,监而不控,存在贷款资金被挪(移)用,大多数信贷员在贷后检查中撰写该借款人已按借款用途使用贷款资金,而未认真审查该客户贷款后账户发生的明细及资金的去向,结果有贷款资金被转入股市、贷款资金被挪(移)用于投资、贷款资金被挪(移)用于承兑保证金、贷款资金被挪(移)用于归还其他债权人借款或自身贷款(发放用途明确以贷还贷的除外)以及虚增存款应付考核、信贷资金流入保证人账户、员工账户等还浑然不觉。

二、加强贷款“三查” 工作的对策思考

由于放松了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及贷后检查监督的贷款“三查”制度,可能导致借冒名贷款现象,如多个借款人还贷还息资金来自同一人,多笔贷款资金转入同一人账户、多笔贷款由同一个保证人担保、贷款资金转入保证人账户,以及贷款资金流入房地产、股市、企业利用贷款资金验资、以贷还贷、垒大户贷款等现象,风险隐患巨大,风险存在着不可控性。针对当前农村合作银行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中存在薄弱环节和问题,应采取相应对策措施,切实提高贷款管理水平。

1.贷前调查是风险控制的关键环节

防范信贷风险首先要从源头上抓起,信贷调(审)查人员要认真做好调(审)查核实工作,对借款人的主体资格、资信等级、偿债能力、经营效益以及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等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信贷人员要深入企业查阅账薄、凭证,核实相关数据,如企业每月的纳税、用电、用水情况等,了解企业的产品、生产经营及管理等各种情况,通过大量的数据资料进行综合的分析研究,形成客观、公正的结论;其次,信贷人员在受理贷款前要做到“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客户的业务”,信贷人员要进行多渠道、多层面、背靠背的调查,通过对借款人及其老婆和担保人及其老婆的电话交流询查,了解借款的真实性和实际用途,了解借款人或创业者的道德品德、经营状况和社会负债情况;第三,充分利用人行征信系统查询,并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对借款人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分析、比对,从而发现潜在的风险。

2.要加强完善贷时审查

首先,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理信贷业务,严禁贷款逆程序操作;其次,加强贷款发放临柜监督工作,认真把好贷款‘入账关’,防范借冒名贷款发生;第三,完善信贷档案的管理,确保信贷资料的规范、完整,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供抵(质)押或担保物品,包括提交有效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抵(质)押、保证意见书,对不按用途使用的贷款,柜面有权拒绝办理,否则,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第四,在贷款发放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受益人原则”的要求进行支付管理;第五,各审查岗必须严格履行业务流程中审核、监督与控制职责,确保信贷业务风险违规问题在事前得到有效控制。

3.要加强对贷后检查的重视,要严格遵照银监部门 “三办法一指引”

首先,要加强信贷管理,及时跟踪资金流向,信贷资金流向监控不严是农村金融的老大难问题,很有可能丧失及时发现贷款风险,为资产安全埋下风险隐患,最终导致贷款损失,通过建立机制,对借款人执行借款合同情况及经营状况进行关注、检查,严格审查和监督贷款资金的使用,防范贷款移用带来的信贷风险,在贷后要持续跟踪贷款资金去向,严防任何信贷资产流入股市或违规使用。信贷管理人员要严格监控贷款资金,防止借款人改变资金用途,一旦发现信贷资金被违规使用的情况,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证贷款资金的安全;其次,信贷人员要深入企业监控其经济活动和资金流向、认真分析其贷款风险变化情况;第三,要高度重视贷款用途的检查管理,既重“放”也重“管”,不断加强对信贷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与教育,严格落实“三查”制度。

借款调查报告篇(5)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1-012-03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小额贷款业务自开办以来稳步发展,已经成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标志性产品和战略性业务,其具体贷款品种包括:商户联保贷款、商户保证贷款、农户联保贷款,以及农户保证贷款。其中,商户联保贷款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向微小企业主发放的用于满足其生产资金需求的贷款,需要三户具备正常经营能力、经营手续齐全的微小企业主组成一个联保小组,相互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金额为每户10万元(部分地区为20万元)。本文介绍了小额贷款业务的基本情况以及商户联保贷款的业务流程;然后在此基础上指出了邮储银行商户联保贷款业务流程中存在的几个问题;最后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对策建议。

一、小额贷款业务基本情况介绍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好借好还”小额贷款业务自2007年6月22日在河南新乡长垣县启动以来,定位于为微小经济体服务,并依托强大的资金优势和网络优势,业务快速发展并深入人心。截至2010年10月,小额贷款业务已覆盖全国所有地市和2100个县市及主要的乡镇,4500多个网点已开办这项业务;全国累计发放贷款近400万户、金额2300多亿元,平均每笔贷款约5.9万元;在县及县以下农村地区累计发放1500多亿元,占全部小额贷款累计发放金额的70%。

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某分行为例,该分行于2008年3月8日正式成立并开办小额贷款业务,凭借其“多、快、好、省”的特点,各项小额贷款业务都得到了较好的发展。表1为截至2011年6月该分行小额贷款的品种结构分析,可以看出:商户联保贷款结余金额占比最高,为41.58%;商户保证贷款结余金额占16.71%;农户联保贷款结余金额占36.14%;农户保证贷款结余金额占比最低,为5.57%。另外,商户联保贷款资产质量最高,逾期率、不良率分别为3.12%和1.78%;农户保证贷款资产质量最差,逾期率、不良率分别为3.54%和1.92%;各类小额贷款的平均逾期率、不良率分别为3.32%和1.84%。

二、商户联保贷款业务流程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商户联保贷款业务的办理流程可划分为:提出申请、实地调查、审查审批、签订合同、贷款发放,以及贷后检查。

1.提出申请。申请商户联保贷款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薄原件与复印件、借款人结婚证原件与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与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与复印件、特许经营许可证原件与复印件、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协议书)原件与复印件等。另外,客户在申请贷款时还要填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好借好还”商户联保贷款额度申请表》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好借好还”商户联保小额贷款申请表》。

受理岗收到客户提交的申请表和相关申请材料后,要对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及申请资料的完整性与规范性进行审核。其中,审核身份证原件是否符合规定、是否真实,按《小额贷款业务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暂行规定》对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借款人、借款人配偶以及联保人的个人信用报告则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中心进行查询,并打印个人信用报告,标注客户的个人信用报告等级。

2.实地调查。贷款申请人的贷款申请资料通过资格审查后,信贷员就可以对其进行贷款调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实行现场实地调查制度,信贷员必须到申请人的家庭和经营场所进行调查,收集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生产经营信息、贷款用途信息和影像信息等。在获取生产经营信息的过程中,要让客户提供尽可能完整的生产经营记录和凭证,包括财务报表、账本、单据、合同、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对于50%及以上的交易通过银行转账的客户)等。

实地调查完成后,信贷员就可以根据实地调查所获取的各类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完成《小额贷款客户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报告”)和《商户信用评级表》。

3.审查审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实行审贷会成员决策机制,对于符合条件的贷款业务,最后都要提交审贷会进行审批。审贷会成员根据信贷员对贷款申请人的个人基本情况、贷款用途、生产经营情况、经营现金流量、还款能力和经营者个人信用情况等贷款调查情况及其他资料,独立作出各自的审批决策,只有当审贷会的所有成员一致批准通过时,贷款才可以审批通过。

4.签订合同。对经审批同意发放的贷款,信贷员就可以联系贷款申请人,告知其审批结果,请客户携带身份证件,按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签署借款合同或协议、办理相关手续。信贷员在签约前,要根据贷款审批表和系统内的协议或合同编号填写联保小组协议(联保贷款)、贷款合同、手工借据。签署联保协议的时候,经办人员与联保小组成员还要合影存档。

5.贷款发放。借款合同签署以后,就可以进行系统借据生成及贷款发放操作。在正式发放前,要将手工借据信息与系统中的电子借据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在会计系统中进行贷款发放操作并打印放款单。放款单由记账岗签字并加盖名章后,一份留存备查,一份交给客户。放款操作完成后,记账岗在借据上记账员处签名,其中会计联记账员留存,业务联和客户联分别交给信贷员与借款人。记账员还需打印两份还款计划表,还款计划表经记账员与客户签字后,一份交客户妥善保管,作为其以后还款的依据;一份留存归档。

6.贷后检查。贷款发放后,管户信贷员还要对其负责的客户及时进行贷后跟踪检查,密切关注贷款的资产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和减少贷款资金损失。贷后检查按照检查时间和目的的不同,分为贷后首期检查、常规检查和特别检查三种。完成贷后检查后均要在管理系统中录入报告,同时将纸质贷后检查报告归档。

另外,管户信贷员还要每日查看贷款台账,了解贷款逾期情况,在发生逾期后的一天内电话联系客户,询问逾期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存在的问题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办理商户联保贷款业务的过程中,先要对客户的基本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然后根据调查情况完成商户调查报告以及信用评级表,最后由审贷会成员综合所有资料,进行决策认定。另外,贷款发放后的贷后检查也是防止贷款违约的重要步骤。因此,实地调查、商户调查报告、信用评级表、审贷会,以及贷后检查在整个业务流程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商户联保贷款业务的这套操作流程,看起来很合理,也很完整,但是小额贷款仍然有3.32%和1.84%的逾期率和不良率。因此,这套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在实际运用中并不是十分科学合理。

1.调查报告中的信息不对称模型未被充分运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信贷管理系统的商户调查报告主要分为六部分:第一部分为客户及家庭信息;第二部分为业务信息,又细分为业务信息概述、采购及销售信息、季节性分析、毛利率计算表;第三部分为财务信息,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逻辑检验;第四部分为保证人及联保情况;第五部分为信息不对称模型;第六部分为结论及建议。

商户调查报告中的信息不对称模型,主要是根据客户及其他联保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婚姻状况、经营年限、居住年限、财产状况、信用记录、子女及其配偶等信息,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信贷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商户信息不对称模型,据此来初步判断客户的信用情况。

商户调查报告中的信息不对称模型的基本原理是:根据客户的基本信息在模型中描点,然后根据这些点进行连线,如果连线越平整,则该商户的贷款风险越小;反之,如果连线波折越大,则该商户的贷款风险就越大(模型图略)。

但在实际操作中,信贷员的工作仅仅是由个人信贷管理系统生成商户的信息不对称模型,而并不对其进行分析。尤其是参加联保的三户的基本信息在同一个模型中生成后,这三条连线之间有什么关系,以及根据这三条连线如何判断这三户联保贷款的风险,商户调查报告中并未显示。因此,商户调查报告中的信息不对称模型并没有被充分运用,其关键作用也没有体现出来。

2.信用评级表的评级指标不合理。信用评级表的主要作用是,根据表中的指标算出商户的信用得分,从而详细判断商户的信用情况。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根据信用得分把信用级别分为四类:90~100分为AAA级,80~89分为AA级,70~79分为A级,60~69分为BBB级,而且对不及格即BBB以下的客户不进行贷款审批。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信用评级表综合考虑了个人综合素质(15%)、偿债意愿(40%)、偿债能力(40%),以及其他(5%)共四个方面的因素,并把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的比重都设置为40%。但是,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商户联保贷款的数据,在实际情况中,90%的违约商户都是因为偿债能力不足而造成贷款违约的,其都有较强的偿债意愿。因此,在利用信用评级表计算信用得分时,应该弱化偿债意愿指标,而强化偿债能力指标。

另外,信用评级表中的有些指标并不需要设置在其中,它们并不能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借款人的信用情况。例如,信用评级表中反映偿债意愿的指标包括:社会声望及荣誉、家庭责任感以及生活习惯等指标,但是借款人是否有较强的家庭责任感或者是否有不良嗜好,与借款人的偿债意愿并没有太大的联系,因此,这些指标都需要改进。

3.滥用宽限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的还款方式分为三种:(1)等额本息还款法,是指贷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2)阶段性等额本息还款法,是指贷款宽限期内只偿还贷款利息,超过宽限期后按照等额本息还款法偿还贷款;(3)一次性还本付息,是指到期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在实际操作中,大部分的商户联保贷款都采取阶段性等额本息还款法,目前的年利率为14.4%。虽然宽限期可以减轻客户的还款压力,为银行增加贷款客户,但是如果滥用宽限期,就会增加银行的信贷风险。

宽限期主要是由信贷员根据客户的还款能力、经营业务的淡旺季以及贷款用途等信息来自己决定的,在调查报告中并没有专门的分析体系来具体分析,从而导致信贷员不区分新老客户、行业特点、贷款期限等实际情况而滥用宽限期。一般情况下,信贷员都会迁就客户而给予最高宽限期。这样,就会导致客户的资金回笼期大大短于贷款合同期,从而出现客户改变贷款用途、将贷款转借他人等严重损害银行利益的问题。

4.审贷会成员决策机制的局限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审贷会是贷款审批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审贷会的审批流程为:(1)由管户信贷员对贷款调查情况进行陈述,主要包括贷款申请人个人基本情况、贷款用途、生产经营情况、经营现金流量、还款能力和经营者个人信用情况等内容,非管户信贷员进行补充;(2)审贷会成员根据调查报告,对客户贷款目的的合理性、影响客户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以及调查不完整或存在疑问的信息进行提问,由信贷员当面进行回答;(3)审贷会成员根据信贷员回答情况和贷款资料内容独立作出各自的审批决策,只有审贷会的所有成员一致批准通过,贷款方为审批通过;(4)审贷会审批通过后,由一级支行小额贷款业务主管在《小额贷款额度/贷款审批表》上就是否同意贷款、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贷款金额、用途、利率、期限、还款方式、担保条件、授信条件等事项签署审批意见,其他成员签字确认。

虽然贷款审批需要审贷会成员集体一致通过,但审贷会成员主要是根据信贷员的调查报告及其他资料来作出判断,并没有严格的参考标准,因此带有很大的自主性和随意性。

5.其他问题。实地调查是贷款申请人提交申请后的第一步工作,也是信贷员完成调查报告和信用评级表的前提,因此,实地调查在贷款业务整个流程中起着关键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在实际操作中,实地调查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尤其是在单人调查或者调查老客户时,常见的问题有:信贷员存在仅凭客户口述编制报告;信贷员只去客户经营场所,而不去其住所调查;信贷员不认真清点存货,仅凭客户口述和目测估算;等等。

同样,贷后检查也存在检查工作不到位等问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贷后检查手段包括:电话访谈、见面访谈、实地检查、查询人行征信系统,以及监测贷款还款账户等。相当一部分的信贷员很少进行实地检查,只是简单的电话访谈;有的只做首期检查,而不做常规检查;有的干脆不做贷后检查,只是凭自己的主观意见填写贷后检查报告。如果信贷员能及时做好贷后检查工作,就可以尽早发现问题,然后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和减少贷款资金损失。

四、对策建议

针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商户联保贷款业务流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建议。

1.充分运用信息不对称模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商户调查报告并没有对商户的信息不对称模型进行分析,因此在电脑系统根据客户的个人基本信息生成信息不对称模型后,要分析其贷款风险情况,尤其是要交叉分析参加联保的三户的联保贷款的风险。另外,还可以考虑改进信息不对称模型,可以在该模型中加入一定的判别标准,如果三条连线的组合不符合规定,就不能通过审核。

用信息不对称模型来判断商户的贷款风险比较机械,也比较简单,因此,还可以在调查报告中引进其他的方法来判断贷款风险。比如决策树方法,可以事先制定一些规则,在根据客户的基本信息生成决策树后,直接运用这些规则来判断客户贷款的风险情况。

2.改进信用评级表。根据前面的分析,信用评级表应该加大偿债能力的比重,而减小偿债意愿的比重,同时还应该修改家庭责任感与生活习惯等指标,因此,可以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现有的信用评级表的基础上,对其进行改进。图1是改进的一个信用评级框架,可以作为参考。

3.建立宽限期的分析体系。为了解决滥用宽限期而带来的种种问题,可以在调查报告中建立关于宽限期的分析体系。比如,可以运用账款回笼周期、存货变现周期等测算表格,对调查报告中的损益表进行补充,从而合理确定宽限期。另外,还可以在该分析体系中先对还款方式的选择进行分析,如果选择阶段性等额本息还款法,再对宽限期进行分析。这样,就可以有效避免信贷员迁就客户而滥用宽限期的问题的发生。

4.严把审批程序。虽然审贷会成员决策机制存在一定的缺陷与不足,但考虑到其在贷款业务流程中的重要作用,而且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目前的信贷管理体系来说,还没有更好的决策机制来代替它,因此,只能从其自身来加强管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要严格落实审贷分离制度,严把审批程序;要提高审贷会成员的素质与要求;审贷会的成员要客观公正地对审批的贷款作出决策。

5.加强监督管理。实地调查与贷后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一方面要通过提高信贷员自身的素质来解决,另一方面要通过加强监督管理来避免。为了加强监督管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审查审批岗要充分发挥其审查审批作用,积极采取实地检查或电话回访等方式,严格监督信贷员的调查与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其违规操作,以避免或减少资金损失;(2)取消银行规定的“谁管户,谁检查”的原则,贷后检查工作可以由其他非管户信贷员来完成,从而相互监督;(3)建立合理高效的奖惩机制,对违规的信贷员要视情节予以处罚,严重违规者可以取消其信贷资格;而对按规定操作业务、表现优秀的信贷员,则要重奖。

参考文献:

1.Abdullah, Al-Mamun, Wahab,Sazali Abdul, Examining the Critical Factors Affecting the Repayment of Microcredit,International Business Research,2011.

2.张志芳.邮政储蓄银行沈阳分行小额贷款风险防范研究[D].大连理工大学,2010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发放突破1000亿元[EB/OL]..

4赵绪国.浅析小额贷款产品如何对接目标客户[J].邮政研究,2010(2)

借款调查报告篇(6)

第一条 为建立定岗定责、尽职免责、失职问责的信贷管理机制,促进审慎经营,提高信贷管理水平和资产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贷工作尽职是指在整个信贷业务流程中各岗位工作人员应尽的职责。

第三条 本办法是信贷人员履行职责和失职问责的依据,适用于全省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下同)。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 受理岗职责:负责受理客户申请和对客户的主体资格、借款资料、贷款条件等进行初审。

第五条 调查岗职责。调查岗包括信贷调查人员、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

(一)调查人员职责:负责调查评价工作,对调查报告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调查部门负责人职责:负责审核调查报告,对调查程序的合规性、公正性、合理性和评价方法的正确性负责。同时应直接参与辖内大额信贷业务的调查评价工作。

(三)分管领导职责:负责审定信贷调查报告,对调查报告的整体质量负责。同时应组织或直接参与辖内集团客户和重大项目的信贷调查评价工作。

第六条 审查岗职责。审查岗包括信贷审查人员、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信贷审查专员。

(一)信贷审查人员职责:负责按规定的审查内容对信贷业务的合规合法性、可行性和资料完整性进行审查,有效识别和充分揭示风险,提出是否同意支持的意见和防范控制风险的措施。

(二)审查部门负责人职责:负责审核审查报告,对审查程序的合规性、公正性、合理性和审查方法的正确性负责。同时应直接参与对大额信贷业务的审查工作。

(三)分管领导职责:负责审定信贷审查报告,对审查报告的整体质量负责。

(四)信贷审查专员职责:负责按规定的审查内容对信贷业务的合规合法性、可行性和资料完整性进行独立审查,有效识别和充分揭示风险,提出是否同意支持的意见和防范控制风险的措施。

第七条 信贷审批岗职责。信贷审批岗包括信贷审批委员会(以下简称贷审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以及有权作出信贷决策的其他人员。

(一)贷审会委员职责:负责审议信贷业务,并对信贷业务进行表决。

(二)贷审会主任委员职责:负责贷审会工作,按规定审议信贷业务。

(三)联社理事长职责:负责行使一票否决权。

信用社信贷审批小组组长及成员职责比照本条规定执行。

第八条 放款操作岗职责。放款操作岗包括放款操作人员、法律审查人员、会计人员和放款部门负责人。

(一)放款操作人员职责:负责按照要求落实贷前条件和用款条件,办理放款手续,登记录入人行征信系统,收集、整理和移交客户档案资料。

(二)法律事务岗职责:负责在放款前对信贷业务的合同文本、法律文书及相关凭证等资料,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审查。

(三)会计岗职责:负责依据信贷审批表和放款通知书,审核信贷人员办理的信贷业务是否经有权部门批准,按规定对信贷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四)放款部门负责人职责:负责组织和管理放款环节的相关工作。

第九条 贷后检查岗职责。贷后检查岗包括贷后检查人员和部门负责人。

(一)贷后检查岗人员职责:负责按规定的频率和内容对借款人、担保人、抵(质)押物进行贷后检查,对贷后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或提出处理建议报告部门负责人;按时发送贷款本息催收通知书,及时收回贷款本息和确保诉讼时效。

(二)贷后检查部门负责人职责:负责组织和管理贷后检查工作,对贷后检查人员报告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同时应直接参与大额信贷业务的贷后检查工作。

第十条 风险管理岗职责。风险管理岗包括风险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

(一)风险管理人员职责:负责对贷后检查部门发现的风险预警信号进行识别,并提出化解风险建议。

(二)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人职责:负责对风险管理人员提出的化解建议及时进行处理或提交风险管理委员会决策。

第十一条 资产保全岗职责。资产保全岗包括资产保全人员和部门负责人。

(一)资产保全人员职责:负责对不良信贷客户的管理,对问题类客户的法律诉讼;负责接收、管理和处置抵债资产。

(二)资产保全部门负责人职责:负责资产保全工作,重大资产保全事项提交风险管理委员会决策。

第十二条 档案管理岗 职责:档案管理岗包括档案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

(一)档案管理人员职责:负责接收、登记信贷业务资料和整理、装订、保管、交接信贷档案,对信贷档案的完整性负责。

(二)部门负责人职责:负责组织和督促档案管理人员按照规定进行收集、整理、保管、借阅和移交信贷档案。

第十三条 尽职调查岗职责。尽职调查岗包括尽职调查人员和尽职调查部门负责人。

(一)尽职调查人员职责:负责对信贷工作人员在办理信贷业务工作中是否尽职进行调查,并提出责任认定建议。

(二)部门负责人主要职责:负责审核尽职调查报告,并提出初步认定意见。同时应直接参与大额信贷业务的尽职调查。

第十四条 本章规定的职责,如果由同一部门或人员履行多个部门或多个岗位的职责,则由其部门负责人和岗位责任人承担相应职责。

第三章 尽职调查

第十五条 当信贷业务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进行尽职调查。

(一)当贷款劣变时(进入不良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除外),应对贷款调查、审查、审批和贷后管理行为进行尽职调查;

(二)当对贷款进行以资抵债处理时,应对贷后管理、风险管理行为进行尽职调查;

(三)当贷款进入损失形态时,应对风险管理、抵债资产管理行为进行尽职调查;

当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进入损失形态时,应对调查、审查、评级授信、放款、贷后管理等各环节进行尽职调查;

(四)当核销贷款时,应对损失贷款的管理行为进行尽职调查;

(五)在信贷业务合规性检查工作中,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必须进行尽职调查。

第十六条 通过调查,对存在未尽职行为的,应进行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

第四章 责任类型及责任认定

第十七条 责任类型

(一)完全责任:故意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操作规程,并由于其个体行为致使其他当事人做出错误判断、无法预见或控制信贷业务风险的;

(二)主要责任:在信贷业务操作中严重失职或非故意违规,对存在的风险未能识别的;

(三)次要责任:因工作疏忽等原因未能识别信贷业务中存在的风险。

第十八条 责任认定

(一)调查、审查与审批

1.调查人员未按规定完整收集借款人资料的;对收集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未进行调查核实的;调查人员承担主要责任,调查部门负责人承担次要责任。

2.调查人员未对借款人申请贷款的必要性、用途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的,调查人员承担主要责任,调查部门负责人承担次要责任。

3.调查人员未对保证人进行实地核保,对保证人的代偿能力、资信情况了解、分析不彻底,造成第二还款来源无法得到保障的;调查人员未调查核实抵(质)押物的权属、价值及实现抵(质)押权的可行性、合法性,造成第二还款来源无法得到保障的,调查人员承担主要责任,调查部门负责人承担次要责任。

4.调查评价报告中未反映和充分揭示集团客户及关联客户的有关信息的,调查人员承担主要责任,调查部门负责人承担次要责任。

5.调查报告的内容不完整、分析方法不正确、调查结论不准确的,调查人员、调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共同承担主要责任。

6.调查人员按领导授意进行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的,调查人员承担完全责任;调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明知属按领导授意调查的,与调查人员共同承担完全责任。

7.调查报告未按规定反映客户的主要风险点和提出风险防范措施的,调查人员、调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共同承担主要责任。

8.调查人员与客户弄虚作假而形成调查报告误导审查和审批决策的,调查人员承担完全责任,调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应发现而未发现问题的,承担主要责任;若调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明知是弄虚作假形成调查报告的,与调查人员共同承担完全责任。

9.调查环节的相关人员在调查报告上签注的意见不明确的,视同同意上一岗位的所有意见,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10.审查人员未按规定的程序和内容进行审查的,审查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11.审查报告未按规定全面反映审查内容的,或审查报告的分析方法不正确、审查结论不准确的,审查人员、审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共同承担主要责任。

12.审查同意了不符合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和信贷基本条件的信贷业务;审查人员、审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共同承担完全责任。

13.审查人员按领导授意进行审查的,审查人员承担完全责任;审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明知属按领导授意进行审查的,与审查人员共同承担完全责任。

14.审查人员故意提供虚假审查报告的,审查人员承担完全责任,审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应发现而未发现问题的,承担主要责任;若审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明知是弄虚作假形成的审查报告,与审查人员共同承担完全责任。

15.信贷审查专员未按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对信贷业务进行审查的,承担主要责任。

16.信贷审查专员审查同意了不符合产业政策、信贷政策或不符合信贷基本条件的信贷业务,承担完全责任。

17.信贷审查专员故意提供虚假审查报告,或按领导授意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报告的,承担完全责任。

18.审查环节各相关人员对所审查信贷业务的审查意见不明确的,视同同意上一岗位信贷人员的所有意见,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19.超权限、超比例审批信贷业务的,或通过对关联方提供授信的方式化整为零超权限、超比例提供贷款的,信贷审批人员(包括联社贷审会和信用社贷审小组投同意票人员,下同)承担完全责任。

20.对不符合信贷政策和信贷基本条件的借款人同意授信或贷款的,信贷审批人员承担完全责任。

21.在借款人还未取得相关批准文件的情况下,同意授信或发放贷款的,信贷审批人员承担完全责任。

22.在担保人不具备担保资格或担保实力的情况下同意授信或发放贷款的,以及不按抵(质)押折扣率确定贷款额度的;信贷审批人员承担完全责任。

23.违反国家有关不得以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规定,同意贷款作为注册资本金、注册验资和增资扩股的,信贷审批人员承担完全责任。

24.违反国家有关不得以贷款从事股票、期货、金融衍生产品等投资规定,同意贷款从事股票、期货、金融衍生产品等投资的,信贷审批人员承担完全责任。

25.违规决策发放跨区域贷款的,信贷审批人员承担完全责任。

26.违反信贷审批程序或减少审批程序、逆程序同意授信或贷款的,信贷审批人员承担完全责任。

27.指示、授意下级部门或工作人员违规办理信贷业务,或以个别谈话等方式影响有关信贷人员或贷审会委员独立发表意见的,指示、授意人承担完全责任。

28.联社理事长未按规定行使一票否决权的,承担完全责任。

29.未按照上级管理部门的风险提示意见办理信贷业务的,由有权同意人和具体经办人共同承担完全责任。

(二)放款程序

1.在不满足“审批结论”设定的放款条件下办理了放款手续的,放款人员与放款部门负责人共同承担主要责任。

2.办理担保贷款手续不合规、不合法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或者部份无效的,放款人员承担主要责任,部门负责人承担次要责任。

3.对借款合同、法律文件及相关凭证审查不严,致使存在的法律瑕疵危及农村信用社债权行使的,法律审查岗承担主要责任,放款人员承担次要责任。

4.未按规定及时办理抵(质)押权利凭证的入库保管手续,或违反有关规定办理释放抵(质)押品手续的,同意人和具体经办人承担完全责任。

5.放款人员按照领导授意, 不按规定落实贷前和用信条件而办理信贷业务手续的,放款人员、部门负责人与授意领导共同承担完全责任。

(三)贷后检查

1.未按规定的内容和频率进行贷后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的,贷后检查人员承担主要责任,部门负责人承担次要责任。

2.贷后检查报告未反映借款人的经营及财务变化情况,未分析其变化情况对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的影响的,贷后检查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3.对于发生影响客户风险级别及还款能力的重大事件未及时报告的,贷后检查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4.对保证人的保证能力发生变化,抵押物出现转移、毁损、变质等情况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或未及时进行书面报告的,贷后检查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5.未按规定保管抵押物、质押物的权利凭证,或未按规定保管质押物,致使有关权利凭证或质押物毁损、遗失的,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

6.未及时向借款人及保证人发送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导致诉讼时效丧失的,贷后检查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7.通过展期、借新还旧等方式掩盖资产质量导致风险进一步加大的,相关人员共同承担主要责任。

8.贷后检查人员故意隐瞒借款人、担保人发生的重大变化情况的,或编造虚假贷后检查报告的,贷后检查人员承担完全责任,部门负责人应发现而未发现问题的,承担主要责任。

9.按领导授意不真实反映信贷资产风险的,贷后检查人员和授意领导共同承担主要责任。部门负责人明知属领导授意而未阻止的,承担主要责任。

10.贷后检查部门未及时将出现风险预警信号的信贷业务报告风险管理部门的,贷后检查部门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

11.未对贷后检查部门报告的风险预警信号进行风险识别并及时制定处置方案进行处理,或未按规定程序报告的,风险管理人员和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人共同承担主要责任。

12.未按风险管理部门意见及时进行处置的,贷后管理人员或资产保全人员及其部门负责人共同承担主要责任。

(四)资产保全

1.以资抵债申请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债权债务合同或协议、抵债资产权属凭证等)不真实、不完整的,资产保全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2.未按规定接收抵债资产的,资产保全人员、审查人员和审批人员共同承担主要责任。

3.接收抵债资产违反审批程序或超权限审批的,审批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4.取得抵债资产过程中与借款人、担保人串通,使抵债资产价值高估、难以变现或变现损失巨大的,直接责任人承担完全责任。

5.未按规定办理抵债资产过户手续,导致抵债资产权属出现争议或其他影响抵债资产处置的,根据当时未办理手续的具体原因,分别界定相关人员的责任,属内部原因造成的,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

6.取得抵债资产后未及时建立台账,或保管的档案资料发生缺损的,经办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7.保管人员未按规定对抵债资产定期进行检查、核对,导致帐实不符,抵债资产出现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8.处置抵债资产违反审批程序或超权限审批的,审批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9.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处置抵债资产而损失农村信用社利益的,经办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审批人员承担完全责任。

10.对经法院判决后债务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因未及时申请强制执行导致丧失执行时效的,资产保全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五)资产损失核销

1.在借款人或担保人仍具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追偿,导致债权核销的,相关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2.对未认定责任或未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的资产损失进行核销的,相关的核销审查与审批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3.采用编造、伪造相关证明材料的方式对不具备核销条件的资产申请核销的,经办人承担完全责任;审查与审批人员未能对相关资料进行有效甄别,导致核销申请通过的,审查与审批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4.为逃避责任追究,对资产损失隐瞒不报、长期挂帐的,相关信贷人员、部门负责人及决策人共同承担主要责任。

5.对追索类已核销资产未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导致未及时发现债务人资产线索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追索的,资产保全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6.对追索类已核销资产,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因未采取有效的催收措施,导致追索权丧失的,资产保全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7.对已核销资产的台账未按规定及时进行更新的,管户的资产保全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六)档案管理

1.相关部门的经办人员未按规定时间移交信贷资料的,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

2.未按规定对信贷资料进行归档、登记、装订、移交和管理的,相关人员承担主要责任;部门负责人未督促移交和按规定进行监交的,承担主要责任。

3.未按规定进行档案管理,造成信贷档案资料遗失或有档案涂改、拆换、损毁和遗失等问题的,档案管理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 对失职行为的处罚方式:

(一)经济处罚。包括罚款、赔偿损失等。

(二)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三)其他处理。包括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批评教育主要包括口头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主要包括调离原岗位、解聘职务、解聘专业技术职务、取消授信资格、停止信贷审批权、停职离岗收贷、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等。

第二十条 处罚标准

(一)对承担次要责任的,给予责任人200-500元(以每笔计算,下同)的经济处罚,同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组织处理。情节严重或损失较大的,给予责任人纪律处分。

(二)对承担主要责任的,给予责任人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和记大过以上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或损失较大的,给予责任人开除留用以上纪律处分。

(三)对承担完全责任的,给予责任人1000-20xx元的经济处罚和开除留用以上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或损失较大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二十一条 对以下未尽职行为,给予责任人100-10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应进行组织处理。

(一)受理岗无正当理由拒绝客户申请的;对客户的主体资格、借款资料、贷款条件等未进行初审的;对收集的客户资料未按规定加盖相关印章的;

(二)受理、调查、审查等各部门负责人未及时安排人员或直接从事相应工作,造成各环节超过规定时间的;

(三)未按规定程序和方式擅自出具或不出具信贷业务退件通知的;

(四)未按规定移交信贷资料的。

第二十二条 具体处罚由稽核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根据《***省农村信用社稽核处罚办法(试行)》、《***省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本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借款调查报告篇(7)

存在问题:检查中发现,个别信用社没有设置台帐或台帐与借据不符。

对支农再贷款台帐登记、发放和归还情况,只是逐户登记金额和日期,未能真实反映出各个借款人的详细使用状况。

整改情况:要求各信用社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对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操作,利用每月1号会计例会时间,加强对再贷款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实现统一的帐务处理方法,明确反映借款人再贷款的使用及归还情况,真实反映再贷款的使用进度,达到支农再贷款帐务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对再贷款使用投向不准,存在贷款用于非农业,贷户身份为非农户现象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检查中发现,个别农村信用社再贷款投向非农业,此类现象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再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条“再贷款应集中用于发放农户贷款,重点解决农民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及农副产品加工业、储运业和农村消费信贷等方面合理资金需求”的要求。

整改情况:接到《通报》以后,联社对再贷款使用投向不准的信用社,及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涉及问题的信用社在200X年12月底之前整改完毕,并给予了通报批评。对问题较为突出的顺店社,要求该社尽快出台整改意见报联社计划信贷科,联社将视情况作进一步处理并监督整改,确保支农再贷款投向的合规性。

三、贷款存在逾期,致使支农再贷款形成风险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部分贷款存在逾期现象,个别信用社为完成年度其他各项工作任务,在支农再贷款方面疏于管理,使部分贷款没有换据或没有及时收回。

整改情况:对贷款出现逾期的现象,已专项向领导作出了汇报,现已协调资产科出台了以下意见:一是对200X年以来新发放形成不良的贷款必须收回,否则按照禹农信联〔200X〕142号文件规定严肃处理。二是要对2006年以来新发放贷款到期必须收回,发现1笔形成不良的,信用社主任就地免职。三是对于账面中隐含的大量不良贷款,要求各信用社必须迅速行动,该换据的换据,该的,争取在年底前解决这部分问题。

四、对再贷款发放使用中存在垒大户现象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在检查中发现,个别信用社为逃避监督,简化贷款审批手续,把大额贷款化整为零垒大户,增加了支农再贷款的风险。

整改情况:这种现象的发生,主要是以前年度信息系统不对称及监督管理不完善等原因造成。今后,联社业务科将严格把关,审查一笔贷款,先通过“信贷咨询系统”查询把关,无质疑的,再建议审批备案。对一户多笔、垒大户等以逃避联社审批为目的发放的贷款,联社业务科在加强监督的同时,将积极协调稽核部门进行后续稽核,凡出现此类情况的信用社,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并督促整改。

五、贷款发放手续不完善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检查中发现,个别信用社发放支农款时手续不规范。

借款调查报告篇(8)

存在问题:检查中发现,个别信用社没有设置台帐或台帐与借据不符。

对支农再贷款台帐登记、发放和归还情况,只是逐户登记金额和日期,未能真实反映出各个借款人的详细使用状况。

整改情况:要求各信用社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对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操作,利用每月1号会计例会时间,加强对再贷款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实现统一的帐务处理方法,明确反映借款人再贷款的使用及归还情况,真实反映再贷款的使用进度,达到支农再贷款帐务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对再贷款使用投向不准,存在贷款用于非农业,贷户身份为非农户现象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检查中发现,个别农村信用社再贷款投向非农业,此类现象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再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条“再贷款应集中用于发放农户贷款,重点解决农民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及农副产品加工业、储运业和农村消费信贷等方面合理资金需求”的要求。

整改情况:接到《通报》以后,联社对再贷款使用投向不准的信用社,及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涉及问题的信用社在200x年12月底之前整改完毕,并给予了通报批评。对问题较为突出的顺店社,要求该社尽快出台整改意见报联社计划信贷科,联社将视情况作进一步处理并监督整改,确保支农再贷款投向的合规性。

三、贷款存在逾期,致使支农再贷款形成风险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部分贷款存在逾期现象,个别信用社为完成年度其他各项工作任务,在支农再贷款方面疏于管理,使部分贷款没有换据或没有及时收回。

整改情况:对贷款出现逾期的现象,已专项向领导作出了汇报,现已协调资产科出台了以下意见:一是对200x年以来新发放形成不良的贷款必须收回,否则按照禹农信联〔200x〕142号文件规定严肃处理。二是要对2006年以来新发放贷款到期必须收回,发现1笔形成不良的,信用社主任就地免职。三是对于账面中隐含的大量不良贷款,要求各信用社必须迅速行动,该换据的换据,该的,争取在年底前解决这部分问题。

四、对再贷款发放使用中存在垒大户现象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在检查中发现,个别信用社为逃避监督,简化贷款审批手续,把大额贷款化整为零垒大户,增加了支农再贷款的风险。

整改情况:这种现象的发生,主要是以前年度信息系统不对称及监督管理不完善等原因造成。今后,联社业务科将严格把关,审查一笔贷款,先通过“信贷咨询系统”查询把关,无质疑的,再建议审批备案。对一户多笔、垒大户等以逃避联社审批为目的发放的贷款,联社业务科在加强监督的同时,将积极协调稽核部门进行后续稽核,凡出现此类情况的信用社,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并督促整改。

五、贷款发放手续不完善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检查中发现,个别信用社发放支农款时手续不规范。

借款调查报告篇(9)

【关键词】商业银行 个人贷款 档案

商业银行个人贷款业务流程各个岗位均会形成个人贷款档案资料,由于个人贷款业务量大,因此其档案整理、归档工作量颇为繁重,因贷款催收、贷款检查、内外部审计等借阅及归还档案业务量大。那么,如何做好个贷档案工作?依笔者工作经验,有以下两点经验值得借鉴:精细化管理进行档案源头控制;影像电子化提升档案管理质量和效率。下面详细探讨一下:

一、精细化管理

商业银行个人贷款精细管理的要点如下:按个人类贷款业务品种分类,进行标准化的贷款材料规范,各个岗位以及环节整理材料的规范。这些规范要细化到材料排什么顺序,用什么样的纸张,如何粘贴等。下面以个人住房贷款为例,从个人贷款档案的形成说明一下。

个人贷款主流程为五部分:贷款受理、贷前调查、贷款审批、贷款发放(含落实抵押)、贷后管理。对于个人住房贷款,在主流程之前还有一项工作就是审查合作住房楼盘项目。

在审查合作住房楼盘项目时形成住房楼盘项目档案,个贷从业人员对个人住房贷款楼盘项目审查包括对开发商资信的审查和项目本身的审查。开发商资信的审查,企业资信等级以及信用程度(含人行企业信用报告以及开发商主要负责人个人信用报告记录);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经审计过的会计报表等等。项目审查资料主要是指审查是否“五证齐全”,“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预售商品房许可证。个贷从业人员通过上述的调查及审查,撰写出调查报告,银行管理部门做出对于楼盘准入的审批意见(含该项目个人住房贷款的规模、额度等)。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该步骤形成的楼盘项目档案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企业身份证),信用报告,“五证”以及调查报告、准入审批文件等。该部分的档案管理,按照上述的要点制订一套相应的管理规范,规定档案的内容以及资料排列的顺序。该档案的保管期限与该项目下个人住房贷款最长贷款期限相同,也可以将之列为永久性档案。

贷款受理形成的档案及规范化管理,按整理顺序排列如下:档案纸张要求A4纸大小。先是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标准格式);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及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要求A4纸大小,借款人身份证正反复印在A4纸上,该页作为主页,其他的作为附页,依次顺序为借款人户口簿户主复印件,借款人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复印件,配偶户口簿复印件,结婚证(离婚证)复印件或单身证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借款人收入证明资料,共同借款人收入证明资料,信用报告,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含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证明材料等。未规范档案标准要求时,有的客户经理在一页A4纸上粘十几张小纸片(客户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等复印件),粘的小纸片容易掉,在资料流转过程中丢失,因此,个贷档案源头控制一个重要的要求就是能不粘的不粘。

贷款调查形成的档案及规范化管理,按整理顺序顺序排列如下:面谈记录,由银行个人贷款管理部门和个贷档案管理岗位一同制订面谈记录规范,记录纸张A4大小,提什么问题?整张记录单设计如同问答卷;调查报告等。

贷款调查通过之后,就到了审批环节,审批人依据上述的材料对该笔贷款风险进行专业判断,从而给出“通过”或“否定”两种审批意见,该阶段形成的档案主要是审批表。各商业银行一般都是电子化审批,审批表都有固定格式,不再详细探讨了。

审批通过之后的贷款,就需要和客户签订贷款合同,以及准备办理抵押登记(备案)申请资料。在贷款发放(含落实抵押环节)阶段,形成的档案资料按整理顺序要求如下:贷款合同,抵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复印件(含抵押备案证明),委托扣款存折(或卡)复印件,放款会计凭证等。其中,房屋他项权证原件由档案岗的重要权证管理岗进行专门管理。

贷后管理形成的档案,排序如下:个人贷款检查表,补充合同(客户提前还款、缩短贷款期限等),催收记录等等。

通过上文的探讨,要想做好个人贷款档案工作,就必须严格要求档案资料整理顺序以及规范。试想,客户经理将未按规范整理的材料报给审批人审批,审批人要从这一堆材料里找,哪些是申请表,哪些是客户身份证明资料,哪些是收入证明资料,耗时费力,而且有可能找不到。实际上,严格规范还可以赶到提升办贷效率的效果。

二、影像电子化提升档案管理质量和效率

商业银行个人贷款档案工作除了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之外,还有大量的借阅管理工作,贷款催收、贷款检查、内外部审计等都需要档案管理人员配合。而将纸质的个贷档案,进行影像电子化,可以有效的减少借阅等相关工作量;利用条码技术等档案可以进行密集存放,节约空间。

举个例子:日常催收中,对于电话号码无效的拖欠客户,贷后管理人员,往往要查阅档案纸质件,在纸质件中,翻看个人贷款申请表、贷款合同、买卖合同、抵押合同用于查找拖欠客户是否其他的联系方式(未录入系统中);翻看个人收入证明,查看并记录其单位电话;翻看户口簿,查看并记录户口所在地信息以便上门催收。这个过程需要提交借阅申请单,档案岗人工查找出档案并借阅,归还并放回原处。而有了影像电子化系统之后,档案管理系统赋予其查看权限,催收人员就可以调阅电子档案,省时省力。

借款调查报告篇(10)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5024(2014)01—0103—04

一、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状况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内在条件和外部环境正在发生变化,经济发展正面临着转型升级与通货膨胀的双重压力。由于中小企业在市场交易中处于弱势地位,大部分压力最终会传导给中小企业。那么,我国中小企业状况如何呢?下面借助SMEDI数据进行分析。

SMEDI是利用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判断和预期数据编制而成,是反映我国中小企业经济运行状况的综合指数。依据我国中小企业协会的数据,2010年第一季度至2012年第四季度,中小企业发展指数各季度值如图l所示。从2010年第三季度开始,指数一直下滑,至2012年第三季度指数降为87.5。虽然2012年第四季度指数有所回升,但这主要是由于对于调控预期的加强导致房地产业指数、年末批发零售业指数大幅上升所致。更为严重的是:2012年第四季度绝大多数分行业的企业融资指数是下降的,表明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仍很突出。

2010年第一季度至2012年第四季度,工业中小企业发展指数数据如图2所示。指数从2010年第一季度的109.9降至88.1,已连续7个季度处于临界值100以下。虽然2012年第四季度指数略有上升,但值得关注的是,国外订单指数下降12.8点,盈利指数下降0.7点。

SMEDI数据变化说明,中小企业市场需求持续低迷,企业对扩大生产与创新投入信心不足,企业经营状况趋于恶化,其中工业行业中小企业更是如此,其发展持续放缓。

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状况调查

下面借助一些典型调查,对中小企业融资现状与特征进行分析。这里有全国范围内的调查,也有一些是区域性的调查。

(一)全国范围调查

1.全国工商联。2012年1月,全国工商联了《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形势分析报告(2011—2012)》。报告指出:民营企业面临成本高、税费高、融资难、招工难的“两高两难”局面。在融资难方面,我国银行贷款的主要发放对象是大中型企业,大企业贷款覆盖率为100%,中型企业为90%,小企业仅为20%,而微型企业几乎看不到踪迹。

2.中国社科院。2011年10月,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等单位了《2011年中小企业发展全景调查报告》。调查显示,由于企业融资需求加大,中小企业融资难、银企之间结构性矛盾进一步加剧。调查反映出来最突出的资源因素有3个:一是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比较狭窄;二是银行组织体系产品供给和中小企业的需求对不上;三是中小企业自身方面因素。

3.中国人民大学。2011年11月,工信部委托中国人民大学进行的中小企业调查报告。报告显示,所调查企业中认为融资有困难且很大的企业占到43.85%,认为融资困难不大的占40.72%,认为没有融资困难的仅为7.03%;在融资渠道方面,东部和西部更依赖自由资金,而非贷款或政府支持所得到的资金。

(二)区域性调查

1.沿海三地区。2012年2月,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和阿里巴巴集团了《2011年沿海三地区小微企业经营与融资现状调研报告》(简称为北大调查)。报告揭示:三地区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窄,受调查小微企业中,在2011年从未发生过借贷的比例,珠三角地区竟然达到53%,环渤海为32%,更有甚者,此地区有接近22%的小微企业依靠临时赊账应对资金不足。在民间融资最为活跃的浙江省,该比例为23%。在实现融资的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的主要借款渠道仍是亲戚朋友。浙江省通过亲戚朋友借款比例是50%,珠三角是34%,环渤海地区是31%。

2.上海。2011年11月,理财周刊和融道网《2011年上海市中小企业融资现状与趋势调查报告》。报告显示:有超过6成的中小企业存在着资金短缺的状况。银行是中小企业贷款的首选,但有超过4成中小企业从未从银行获得到过贷款。关于银行信贷,超过7成的企业认为银行的信贷准入条件比较高,8成企业认为银行的信贷产品不能满足需求。

3.合肥市。2011年12月,合肥市统计局对192户规模以上中小型工业企业进行调查,调查显示:半数以上企业表示资金紧张。192户企业中有97户企业目前资金紧张,占比达50.5%;资金占用上升的企业多。产品库存上升的企业为63户,占调查企业的32.8%.应收账款上升的企业有100户,占调查户的52.1%;融资渠道方面,有78.6%和77.6%的企业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和自筹资金,民间借贷和内部集资也占一定比例,分别达到19.3%和8.9%。

三、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特征分析

以上调查显示,目前中小企业融资还存在比较大的困难,资金需求满足度依然较低。现阶段中小企业融资具有如下特征:

(一)通过银行获取资金的比例低

银行体系是我国金融资源配置的主渠道。银行体系的信贷资金配置偏好直接决定了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基本条件。从以上调查可知,中小企业发展主要依靠自筹资金,方式包括内部积累、民间(亲友)借贷等,要从银行获得资金比较困难。从现有银行贷款来看,其形式主要以土地、厂房抵押和担保贷款为主。

北大调查揭示,浙江小企业通过亲友及民间借贷融资的份额达50%,以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作为主要融资渠道的仅占21%。通过银行及信用社融资的,65.47%的方式是抵押类贷款。广东省中小企业局的《2011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调研报告》指出,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以内源融资为主,所占比重达60%。获取的银行贷款中,通过土地、厂房抵押方式获得贷款,占比高达75.2%;通过股东私有财产抵押、设备抵押、信用贷款等,占比处在20%—30%。

(二)企业融资成本高

成本一般包括:贷款利息、登记评估费用、担保费用、公证费、保证金等。随着稳健性货币政策的实施,资金价格上升。以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为例,基准利率从2008年年末的5.31%上升为如今的6.56%,增长幅度为23.54%。考虑到在实际操作的利率上浮,企业融资成本进一步加大。理财周刊调查显示,超过6成的中小企业贷款利率是上幅的,其中有20.12%的企业表示获得的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上调了20—50%。合肥市统计局的调查指出,企业贷款成本平均上涨30%左右,小微企业利率上浮30%以上的贷款占全部贷款的40.2%;上浮50%以上的贷款占全部贷款的32.8%。

从正规金融机构借贷无门情况下,许多中小企业为保持正常生产经营不得不高息拆借民间资金,更加剧了企业的高融资成本。北大调查揭示,浙江的民间借贷利率多为每月2至3分,较高的则达4至5分。中信建投证券《金钱永不眠一京津浙蒙民间金融调查报告》显示,2011年4月份,北京各类民间金融机构1月期贷款利率如表1:

中信建投证券《降速到降温一民间金融第四次调研报告》揭示,浙江温州某担保公司不同业务类型贷款利率如表2:

(三)民间借贷活跃

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催生了民间借贷和地下金融市场的“繁荣”。中信证券研究报告估计,2011年,我国民间借贷规模继续扩张,市场总规模超过4万亿元,约为银行表内贷款规模的10%~20%。中信建投证券《降速到降温一民间金融第四次调研报告》指出:在2011年3月末到10月初,各类被调研的民间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增长通常都在50%以上,高者可达350%。广东省中小企业局报告指出,广东省民间借贷较为活跃,以佛山市调查数据显示,43%的企业曾经有过民间借贷行为。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合肥市统计局等调查都显示民间借贷在中小企业融资中普遍存在。民间借贷市场参与者众多,非银行类融资机构(典当、小贷公司)、民间组织(地下钱庄)、企业和普通家庭都有涉及。

四、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特征原因分析

中小企业融资呈现出以上特征,除了受企业自身缺陷、宏观经济政策影响外,更重要的是由于我国金融体系缺陷制约了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满足。

(一)从银行获得资金难的原因

1.促使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信贷的内源制度体系缺失。在我国对银行存在严格的信贷监管,在存款准备金率、存贷比等约束下,一个银行总的信贷额度有限。当前我国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还比较低,在以安全性为首要原则的前提下,银行信贷产品、业务流程、审贷标准、信用评价与风控主要还是面向低风险的大企业、大项目而设计,它们没有足够的内在动力对中小企业发放贷款。

2.银行业垄断的市场结构不利于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的满足。目前,银行是我国资金的主要提供者,在我国的金融体系中发挥着主导作用。根据人民银行数据,2011年银行人民币贷款占社会融资规模达58.3%。而在银行体系中又由少数几家大银行处于垄断地位。依据人民银行数据得出,截至2011年,我国四家大型银行(工、农、中、建)总资产、净利润、存贷款情况如表3:

从以上数据可知,我国银行业集中度还比较高,几大国有银行拥有大部分金融资源。根据SCP理论,在一个高度垄断的市场,厂商往往会进行垄断定价,并控制供应量,最终造成社会总福利的损失。对于中小企业融资市场来说,银行的垄断性更为明显,银行掌握着信贷配给和借贷利率的话语权。同时,银行依靠特殊的制度垄断吸纳海量存款与发放贷款,并获得高额的存贷息差收入,因而作为纯粹的市场垄断者,也缺乏开拓市场与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动力。

(二)融资成本高的原因

1.体制因素导致中小企业融资交易费用高。在我国,银行是资金最主要的供给者。按照银行信贷模式,中小企业申请贷款,要经过提出申请、开展调查、有关资料上报,到初审、复审、最后审批等诸多程序,其间需要支行、分行多个部门的层层审批。针对不动产与动产抵押、有关权利质押的贷款,相关物权的抵押登记分散在十几个部门中进行。其中,动产抵押登记部门最为混乱。体制因素导致的“办事效率低”,人为地提高了中小融资的交易费用。

2.高额的担保费。在我国,担保行业是一个与中小企业融资状况紧密联系的行业。担保公司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对担保公司和行业缺乏规范管理,特别是没有明确具体收费标准。从2011年以来,由于信贷紧缩,担保公司担保费用普遍上涨,涨幅达到40%—50%。与此同时,在实际操作中担保公司往往要求贷款客户交纳一定的保证金,更有部分担保公司不以融资担保为主业,而是以自有资金从事高利贷业务。这些都加大了中小企业融资难度与成本。

(三)民间借贷活跃的原因

在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历程中,民间借贷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究其原因,不仅由于金融抑制导致正规资金供给不足,更重要的是因为民间借贷内生于中小企业,民间借贷中的民间资本与中小企业具有很强的共生性,一些资金的拥有者本身就是中小企业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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