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追星调查报告汇总十篇

时间:2022-11-28 23:27:14

大学生追星调查报告

大学生追星调查报告篇(1)

二、研究目标

1、通过研究调查,了解流行音乐风潮形成的原因,以及它为中学生带来的利与弊,引导中学生对此现象保持正常的心态。

2、通过进行研究调查,加深对研究性学习的认识,并且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三、研究过程

第一阶段:了解有关的知识并搜集相关的资料,进行初步调查,拟订课题。

第二阶段:,制定《中学生“音乐风潮”调查问卷》,对城区几所中学的各年级部分学生进行调查,写出调查报告。

第三阶段:综合各方面的资料,写出书面报告。

四、调查结果

本研究小组在青浦高级中学,实验中学,尚美中学,东方中学进行问卷调查。在发放后收回有效问卷450份,从中抽取100份,其中初中生高中生各为50人。整理后得以下资料:

1、你听音乐吗?

2、你喜欢流行音乐吗?

3、听流行音乐对学习有影响吗?

4、你喜欢流行音乐的原因?

5、你从什么时候开始了解并喜欢流行音乐的?

六、结论

“流行音乐”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精神食粮?还是洪水猛兽?对我们中学生到底有着怎么样的影响呢?我们是全盘接受,还是去发现、体会、成为音乐的主人?两校学生的课题对此作了理性的思考。

青少年追星四种效应

青少年追星缘于以下几种心理效应:

光环效应当人们被某人突出的外表和气质所吸引时,就会觉得他什么都是美的。

从众心理青少年由于心理尚未完全成熟,更容易出现从众(即跟风)现象。

炫耀心理一些“追星族”为了显示自己的气质、见识高人一等,经常拿偶像作为炫耀的工具,以获取一种莫名的满足或虚荣心。

逆反心理,老师和家长不让我听歌,我偏听;不让我喜欢某明星,我偏喜欢。

“流行音乐”利耶?弊耶?

从调查结果来看90%的学生对流行音乐是喜欢的,甚至有些还是狂热的,对于选择歌曲方面也有一定的见解,而且认为流行音乐对中学生影响是有利而无弊的。可见流行音乐在同学们心目中的地位是多么高!对于大多数“发烧友”而言,追星更是美好情感的宣泄,这些有声有色的东西与普通人产生共鸣,音乐能使人心情舒畅,精神振奋。

但是,如果中学生对偶像只是崇拜,不分好坏的一股脑儿地全盘照搬,那便会误入歧途,得不偿失。对“流行音乐”过于热迷,荒废学业,那么只有弊,所以喜欢任何事物都要有个限度,过分后果难以预料。

选择什么样的“星”作为追逐对象,往往体现一个人的价值观和人生取向。在振兴祖国的今天,社会不仅需要文艺方面的影视歌星,还需要振兴经济的“经星”,发展文化事业的“文星”,献身科学的“科星”。时代需要的是群星异彩纷呈,而不是一类星的耀眼和无数的追随者。追星热于社会可能造成社会人才结构的失衡,于个人可能造成“独木桥”上的拥挤。青少年选择“星”时,决不能没有理性的思考,而应根据社会需要和自身特长的选择追逐、效仿的对象,切不可只凭一时的兴趣和躁动。

音乐的传播深刻的影响着青少年欣赏音乐的内容方式和演唱的需求。欣赏音乐可以消除大脑的高度紧张和疲劳,使大脑各部分的兴奋和抑制有序交替的出现,同时可以宣泄情感,使心理得到平衡。对于长期进行紧张学习的状态的中学生来说,适当的欣赏音乐可以使精神饱满,活力旺盛,而且通过欣赏音乐可以培养人的气质和风度,保持鲜明的个性,形成完美的人格。从这一点上来说,适当的听音乐是有利于中学生的身心健康的。

大学生追星调查报告篇(2)

中学生的理财问题中学生的素质问题

在社会中广告标语的语法错误或错别

中学生偶像剧热现象调查

中学生追星现象调查

中学生偶像崇拜现象调查

中学生对名牌效应的反应调查

中学生校内外购物就餐情况调查

中学生课外时间分配调查

中学校园手机现象调查

中学生文化倾向的调查

大学生追星调查报告篇(3)

调查时间:星期六下午

调查地点:市场等

调查目的:找出错别字,分析结论。正确使用祖国语言文字。

我国的语言文字有很多种,但是,经常有些商家不断地将祖国的语言文字错用、滥用、误用;而在平常的日常生活中的误读字和语病更是屡见不鲜。为了加强对正确使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正确使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自觉性。我展开了深入的调查。

问题的调查

为了更好地深入调查,我于星期六下午展开了调查。大约调查了一个小时。一些店面广告牌上出现了很多这样的现象:把依依不舍写成了衣衣不舍,依恋写成了衣恋,时尚写成了时裳一问才知道,原来都是店主故意写错,自作聪明地把偏旁去掉或用错。还 完全为了追赶时尚潮流,吸引更多的顾客来购物,所以才不管什么字体规不规范呀,用错字没有。还有一些小学生作业上的错别字更是见怪不惊

研究与分析

经过我的仔细分析与研究,大概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一些商家为了追赶潮流,吸引顾客,故意使用错别字。

2.书本报纸上的错误大概都是由于印刷错误,印刷员太疏忽。

3.由于小学生的粗心,而造成写错别字。

4.一些小学生不会写个别字,而错写偏旁,多一笔,少一画。

希望一些店主不要在故意使用错别字,滥用语言文字。一定要规范使用祖国语言文字。可以专门成立一个小组,纠正那些错别字用者。

作为后代,我们有责任传承汉字文化。将我们的汉字学好,写好。我提议,从我们自己做起,身边和人做起,正确使用祖国语言文字,让我们的祖国更美好!

小学生正确祖国语言文字调查报告范文二:

调查人:XXX

调查时间:星期六下午

调查地点:市场等

调查目的:找出错别字,分析结论。正确使用祖国语言文字。

在当今热闹繁华的社会中,有许多商家为了提高营利,不断地将祖国的语言文字错用、滥用、误用;而在平常的日常生活中的误读字和语病更是屡见不鲜。为了对这种社会情况进行深入的调查,我们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小组。

星期六早上,我们的调查小组出发了。我们遇到的第一个滥用字是三。这是一家卖服装的店,店名叫做衫国演义。《三国演义》是我国的一部以战争为题材的历史名着。可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这本书怎么就变成了衣服国里的演义,这真是让人啼笑皆非。

我们继续往前调查,却碰到了一家店名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店。这家商店是一家专营幼儿摄影机构的店,店名叫做北京爱你宝贝。这句话没有任何的标点符号,读起来自然会让人丈二摸不着头脑。直到要离开时,我才猜想是不是北京爱你的宝贝呢?但茂名和北京没多大联系吧,天南地北的,真是匪夷所思。

接下来,我们来到了一间早餐店,准备、填饱肚子后继续调查。没想到在这里,我们就找出了一个错别字。这是我们从小菜单上找到的。这是什么字呢?我拿出本子写写画画。这时,陈力华大声叫了起来:这是餐字,早餐的餐!我时恍然大悟。这个字原来是餐字左上角的那个部分。可是,大家无法把这个像夕的字与复杂的餐挂上钩。

大学生追星调查报告篇(4)

中图分类号:R511.7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5-0515(2011)4-320-02

手足口病是由多种肠道病毒引起的常见传染病,以婴幼儿发病为主。该病以手、足、口腔疱疹为主要表现的肠道传染病,少数患者并发脑膜炎等并发症,重者危及生命。2008年5月份,国家将手足口病例入法定传染病管理。6月7日我旗报告了首例病例,并引起旗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卫生与教育行政部门的密切配合下采取了有效控制措施,使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现将疫情分析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收集 正镶白旗2008年从6月7日报告第1例手足口病病例至7月1日报告最后1例手足口病例共发生37例病例,分布在不同乡镇,收集疫情报告资料,根据医学统计方法进行整理分析。

1.2 地区分布

表1 正镶白旗2008年手足口病病例地区分布

发病区域主要集中在星耀镇大红山村,发病9例,星耀镇奶牛场发病3例;星耀镇散居1例;明安图镇环环幼儿园发病8例;明安图镇散居发病9例;明安图镇第一小学3例;伊克淖苏木4 例。根据发病区域分析,该传染病具有明显的聚集性(见表1)。

1.3 时间分布

表2 正镶白旗2008年手足口病疫情时间分布

本次疫情从6月7日发生,6月10日星耀镇大红山村村医报告。疾控中心对每位患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6月16日为发病高峰8例,7月1日疫情结束,历时25天(见表2)。

1.4 人群分布

表3 正镶白旗2008年手足口病疫情人群分布

37例病例中最小1岁,最大9岁,主要集中在3―5岁,占发病总数的78.38%,其中男性24人、女性13人,性别比为1.84:1

2 结果

根据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本次疫情为输入性病例引起的,该传染病传播链清楚,同时调查发现该病在潜伏期具有传染性,而且健康携带者也具有传染性,由于采取了有效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了传播途径,使得该疫情在一个最长潜伏期得到了控制,发病37例,无重症和死亡病例。

3 讨论

3.1 散居儿童与潜伏期儿童接触后发病2例,说明潜伏期儿童具有传染性,1名散居儿童家长在外接触1名患儿,回家后传染给自家小孩,说明健康携带者具有传染性。这些与有关报道相符合。

3.2 居家隔离、合理消毒是控制该传染病的有效措施。疾控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查清了传染源,并在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配合下采取了幼儿园放假、幼儿园终末消毒、健康教育等预防措施,患儿到指定医院住院治疗,防止重症和死亡病例发生。各学校开展晨检,执行缺课登记追踪制度,查明缺课原因。学生宿舍和教室要通风,定期消毒,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饭前便后要洗手,不共用毛巾和文具的良好卫生习惯。

3.3 在本次疫情中我旗境内累计隔离传染源37例,隔离密切接触者286名,各学校及托幼机构开展了宣传教育和消毒工作。由于措施得力,只发生了15例二代病例,从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没有出现三代病例。所以疫情在25天内被有效控制。从现场流行病调查情况分析,发病儿童多数为租住居室儿童,学习、居住及个人卫生状况普遍较差,有关部门应对租房儿童加强管理,尽量说服儿童住校。以改善学生的生活环境。

大学生追星调查报告篇(5)

中图分类号:B922.2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02(2012)01-0089-08

虚假广告是相对于真实广告而言的,真实广告是对被宣传的商品或服务的内容、品质进行真实叙述,其内容应该做到准确具体,不会使人产生错误的认知。而虚假广告的宣传内容却是虚假编造的,或者是容易引人误解的。一类是指对商品宣传的内容与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不符;另一类是指可能使宣传对象或受宣传影响的人对商品的真实情况产生错误的联想,从而影响其购买决策。这类广告内容往往夸大失实,语意模糊,令人误解。

一、虚假广告泛滥的表现形式

1 广告内容夸大、失真。主要是指经营者或商家对自己生产、销售的产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来源等情况,或对所提供的劳务、技术服务等进行夸大宣传,或无中生有的与事实情况不符的宣传。比如前几年发生的“三鹿奶粉”事件,每次播放“三鹿奶粉”广告时,广告语中不断重复着“选奶粉,我很挑剔;三鹿慧幼婴幼儿奶粉,专业生产,品质有保证;名牌产品,让人放心,还实惠;三鹿慧幼婴幼儿奶粉,我信赖”等。就是这则让人“信赖”的广告,却检测出严重超标的三聚氰胺,隐瞒多时并造成危害人身健康的严重后果。又如有些广告所宣传的商品或者服务根本不存在,不法商家依靠这种广告来吸引人,来兜售或者推销另一种商品等。

2 广告语言模糊,令人误解。这类广告内容也许是真的或者大部分是真实的,但商家却利用模糊的言辞,巧妙地对消费者进行明示或者暗示、省略或含糊,使得消费者对真实情况产生误解,并影响其购买决策和其他经济行为。比如在房价居高不下时,当人们看到某房产公司打出了“精装公寓,40万元轻松入住”的广告用语时,自然吸引了众多眼球,但是兴致勃勃地去看房,却发现商家总有诸多借口推说房源有限或已售罄,邀请你去看别的房源,价格自然不是40万元。这则广告内容并不是完全不真实,只是商家对消费者玩起文字游戏。

3 广告内容不正当。主要是指一些商家通过诽谤、诋毁竞争对手的产品来宣传自己产品。诸如此类的广告不仅违反了《广告法》,而且还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二、造成虚假广告泛滥的原因

1 对虚假广告的法律界定不明确

在我国,涉及有关广告行业的法律法规及规章主要有《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广告活动道德规范》、《药品广告审查标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等。但是,有关虚假广告规定的内容却很少,并且没有给出明确定义。除了《食品安全法》对于食品广告中的虚假广告有一定的法律责任规定外,其他法律法规及规章却很少涉及。比如《广告法》中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等;《广告管理条例》第3条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健康、清晰、明白,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用户和消费者”;《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但上述法律法规却对虚假广告界定及其法律责任很少涉及,从而给虚假广告留下了法律漏洞。

2 对虚假广告的监督及审查存在缺陷

首先,我国广告审查的滞后性。广告审查分事先审查和事后审查两种。在我国则是以事后审查为主,事前审查的范围仅限于一些特殊的商品和服务的广告,如药品广告等。众所周知,我国对于广告的事后审查存在严重的滞后性。这种滞后性主要表现在:事后审查往往是在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害后,对经营者进行法律控告时,相关审查机关才会处理。此时已经造成难以挽回的不良影响。

其次,我国广告监督机制不健全。长期以来,我国对虚假广告治理并没有建立一个专门的监督机构,基本上是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来进行监督管理。相比而言,在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是商业广告的主要政府监管机构,下设反诈骗行为局等6个局。其中,在反诈骗行为局里又设一般广告处和食物药品广告处,专门监督、管理和处理各项广告事宜。该委员会还在国内11个地区设有分支机构,处理地方上的欺骗广告和违法广告。

3 对虚假广告的处罚力度不够

我国对虚假广告进行处罚的力度还不够。比如根据《广告法》第37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部门责令广告主停止,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虚假广告对于消费者具有很大的诱惑力,将会给经营者带来巨大收益,即使被查出处以罚款,与巨大的收益相比可谓是微乎其微,因此经营者并不在乎处罚。这也是导致虚假广告泛滥的原因之一。

4 对明星等公众人物代言虚假广告的处罚力度不够

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对于明星等公众人物代言虚假广告的处罚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均有所规定。我们都知道,欧美人很注重品牌效应,讲究理性消费,因此,国外的广告内容更为突显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品质特征。比如法国立法不仅对广告内容必须真实进行了法律规定,禁止在广告中出现误导消费者的语言,同时对于明星代言方面也做了相关规定,不允许那些定期在有关电视新闻节目中露面的人用其形象或者声音做广告,一旦有虚假代言,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遭遇牢狱之灾。在法国,曾有一位电视主持人因为做虚假广告而锒铛入狱,罪名是因为夸大了产品的功效。又如美国的《广告管理条例》对证人做广告有着相当明确的规定,凡是如证言性质这样的广告,作为广告内容必须要有真人真事,也就是要向消费者推荐某件产品或服务的证人,无论是明星、名人还是专家或者普通人,都必须是产品的真实使用者,否则按虚假广告处理。另外,明确名人对广告信息的真实性向消费者承担责任。做广告的明星证人在广告刊播前必须准备好其证词的凭据,否则消费者可据此索赔。

在我国,多数广告是要靠明星等公众人物或者夸张的语言来进行包装。既然经营者将明星等公众人物

作为消费者的风向标,就不难发现广告中加入虚假成分的可能性,以明星作为“诱饵”来对消费者进行引导消费。而我国对于明星等公众人物代言虚假广告的处罚,又没有一套完整的法律制度,因此明星等公众人物代言虚假广告的事件依然很多。比如2005年的“SKⅡ毁容事件”,江西的吕女士因为看到了由刘嘉玲代言的SKⅡ紧肤抗皱精华乳,广告宣传内容强调的是“连续使用28天细纹及皱纹明显减少47%”、“肌肤年轻12年”等,遂购买使用该产品。但是,吕女士用后,其皮肤却出现了瘙痒,并且时感灼痛。吕女士将SKⅡ的生产商以及刘嘉玲都告上了法庭,但最终追加刘嘉玲为被告的申请却因为法律规定不足而被驳回。

5 经营者的商业道德缺失和消费者的盲目跟风

对于商人而言,追逐利润是其根本目的。为了得到更高利润,商人会寻找与目标消费者最为理想的纽带。谁将成为连接产品与消费者的纽带呢?广告必然成为经营者获取利润的“利器”。

一方面,一些不法广告者在经济利益驱使下,将商业道德抛诸脑后。明星效应是我国广告普遍存在的现象。比如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减肥茶、张铁林代言的“参龟固本酒”、刘嘉玲代言的SKⅡ紧肤抗皱精华乳以及“三鹿奶粉”事件等。道德的缺失使得不法经营者或者明星等公众人物不顾消费者、社会以及国家利益,为了高额利润,不惜为虚假广告做代言,为虚假广告的传播提供了助力。

另一方面,消费者自身的盲目跟风。消费者往往过于相信广告或者明星等公众人物代言,盲目跟风的现象十分严重,同时自我保护意识差。消费者在意识到受骗以后,很多人都是抱着“下次我不会再买”、“下次我不会再上当”的心态,并不会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权益。这无疑为虚假广告提供了生存土壤。

三、完善虚假广告法律规制的对策

(一)虚假广告的立法规制

1 从立法上明确虚假广告的概念和标准

基于法治理念,发达国家和地区对虚假广告普遍有着明确界定及其相应标准。比如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mission)给欺骗性广告作出了专门解释:“任何具有误解、省略,或者其他可能误导大批理性消费者等一系列的情形,使其受到损害的广告。无须任何证据证明消费者受到欺骗,表现形式可以是明确的或者暗含的,关键在于广告是否传递了虚假印象――即使文字上无可挑剔。”由此可以看出,美国对于虚假广告的概念侧重于“欺骗”和“印象”;关注消费者的感受,如果因为广告表述或者遗漏的信息而给消费者造成了错误印象,而这种印象又与产品服务的品质功能相关,那么这则广告就属于虚假广告。

又如欧洲理事会在1984年9月10日《关于协调成员国有关误导广告的法律与行政规定的指令》(84/450/EEC)中给误导广告作了定义。所谓“误导广告”是指“任何形式的广告,包括其表述、欺诈或有可能欺诈其受众或受到广告的人;鉴于其欺诈的性质,它容易影响这些人的经济行为或损害或可能损害竞争者”。较之于美国,欧盟更偏重于“误导”和“欺诈”,“误导”包括了内容真实但是由于表述有偏差而使人产生错误印象的情况,这就使得虚假广告的范围更加宽泛。

在我国台湾地区,对虚假广告也有相应的界定。虚假广告被称为不实广告,包括但不限于诈骗、诽谤等违法广告、广告内容与事实不相符的广告、客观上不正确表示的广告,或利用广告技巧或歪曲遗漏事实等引人误解的广告等。

针对我国对虚假广告的规定过于简单笼统、没有法定概念、认定标准过于原则化、抽象化等问题,我国应当适当借鉴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关于虚假广告界定及其认定标准的有关经验。为了使对虚假广告规制具有相应的立法依据,使执法和司法机关在认定虚假广告时有明确参考,同时使广告活动者在从事广告行为时有法律参照,建议《广告法》修订时或在其他法律法规中增加虚假广告的概念和认定标准。

关于虚假广告概念,要说明虚假广告的特征和表现,突出其欺骗性和误导性。对于虚假广告的认定标准,需要在现有认定标准中增加主观标准,即受众群体的感觉,只要广告使相关受众中的一定比例受到误导而作出错误判断,就应将这则广告认定为虚假广告。不仅着眼于广告内容本身,更应从消费者保护的角度来判断。有学者认为,“虚假广告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者为牟取非法利益而在广告中采用欺诈性的手段,对商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作不真实的或引人误解的表示,导致或足以导致消费者对其产生高期望值从而做出错误判断的广告。”这一定义较为全面,值得立法借鉴。

对于面向广大公众的产品和服务,如生活用品、药品、食品、保健品等,应以一般消费者的普遍注意为标准。而对于面向特定消费者的广告,应以特定消费者的判断力、理解力作为标准。

虚假广告范围不仅涉及商业广告,而且还涉及非商业广告。比如虚假的医药类广告、医疗广告、招牌广告、征婚广告,还有自办的教育机构广告,甚至现在街头随处可见的传单,宣传一些虚假的慈善、虚假的科普教育知识的广告等都是虚假广告。这些虚假广告同样是对产品和服务进行虚假宣传,同样会欺骗误导着消费者,给消费者带来了错误的信息。不仅损害消费者利益,而且还危害社会稳定与国家利益。

2 完善以《广告法》为中心的虚假广告立法规制

我国建立了以《广告法》为中心的广告法律体系,包括《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广告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国家行政管理总局的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广告法》及《广告管理条例》的制定是在20世纪80年代,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变化,虽然许多规定仍在发挥规范广告行为的作用,但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适应规范现时广告行为的情况,应当尽快加以修改。

首先,从广告主来看。广告主是一切广告产生的来源,也是虚假广告的始作俑者。商家为达到营销目的,采用各种各样的广告进行宣传,甚至采用虚假广告进行宣传。从广告主人手可以从源头上消除虚假广告。一方面,可以从立法上规定营销人员必须进行有关广告法律法规的学习考核,方允许其从事广告营销工作。另一方面,可以对部分产品在进行广告营销时实行立法限制,如不允许其使用特定表述用语等。我国《广告法》第14条就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作出了一系列禁止性内容规定,如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等。又如我国《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和健康资讯类广告中禁止含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或者以医生、专家、患者、公众人物等做疗效证明的内容。为了避免对病人和播出机构形象造成伤害,该《管理办法》还规定不得播出治疗恶性肿瘤、肝病、性病或者提高的药品、食品、医疗器械、医疗广告。

其次,从广告者和广告经营者角度来看。根据《广告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3条规定,要求广告经营者有熟悉广告管理法规的管理人员和广告设计、制作、编审人员。广告经营者熟悉广告管理法规,应当依

法进行营业,在广告行为中起到把关作用。《广告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还应当进一步加强广告经营者的法律责任承担。

广告经营者和者的虚假广告行为主要包括两种:一是广告主已经实施了虚假行为,广告者和广告经营者对此视若无睹,继续设计、制作、广告,有的甚至也参与了制假活动。二是广告主并未实施虚假行为,也未提出相应要求,但广告经营者和者为了获利歪曲产品事实,进行虚假宣传。

在虚假广告的治理和防范中,应当加强对广告经营者和者的法律规制,与广告主直接打交道的是广告者或者广告经营者。广告经营者对广告是否虚假在一定程度上能起到把关的作用。因此,应当在广告内容审查方面明确广告经营者一定的审查责任。对于广告中明显虚假的内容,不进行合理注意义务上的审查或者审查发现有虚假的内容仍然给予的,广告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并且广告经营者和广告者对因该广告而受害的受众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 尽快出台《网络广告法》,对网络虚假广告进行规制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网络广告已经成为网站赢利的重要来源,也成为宣传产品的重要方式。但是,各种各样的网络虚假广告充斥互联网络,比如打着医疗机构名义兜售“神丹妙药”的虚假广告以及减肥、丰胸的网络虚假广告等。治理网络违法广告成了当前的一大难题。

一是应尽快出台《网络广告法》,依法规范包括药品广告在内的网络广告经营行为。要从根本上解决网络虚假广告,必须抓紧对有关网络广告监管进行立法。

二是明确网络广告监管责任主体,实行严格的监管责任追究制度,以解决监管责任不清、监管不力等问题。要全面推行网络广告经营资格认证。提高网络广告经营准入条件,尽快建立网络广告进入准则、经营准则和竞争准则以及网上广告经营行为审批、登记备案制度。

三是充分发挥相关部门联合治理的作用,对网络广告从制作到实行全过程跟踪和监控,不给网络虚假广告留有的机会。

四是加强网络道德教育。通过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系统化的网络广告道德教育活动,引导网络广告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由理性认知网络违法广告的危害性到自觉践行广告道德准则,履行相应的广告道德义务,抵制网络广告违法行为,促进网络经营行为自律。

(二)虚假广告的行政执法规制

从我国目前来看,我国工商部门对广告的监管力度仍然是不够的。以江苏省为例,《江苏省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实施办法》只是规定了工商行政机关对虚假广告进行监管,并没有赋予其他行政机关对虚假广告的监督职权;甚至在发现由于虚假广告行为引发的违法情形时,并没有赋予其他行政机关向工商行政机关举报告知的法定义务。因此,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在出台自身执法办法中应当明确规定对虚假广告的举报告知义务。

对于虚假广告的监管不能单靠工商管理部门,各个行政部门要加强协调合作,共同对广告行业进行监管。我们的行政执法部门一方面要建立和完善自身管理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广告活动的法律规制,加大对虚假广告的打击力度,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应该从监管整治对象、广告前审查把关、广告中动态监督、广告后依法查处、执法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等五个方面加强对广告行业的监管力度。

1 突出监管整治对象

①把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广告,以及扰乱公共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虚假违法广告作为监管重点。

②加大对省级电视台卫视频道、大中城市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都市类报纸媒体广告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监管电视购物广告,整治以健康资讯节(栏)目名义和新闻报道形式变相的广告。

③深入清理整治利用互联网非法“性药品”广告、性病治疗广告和低俗不良广告等。

④加大对群众投诉举报集中、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的媒体的治理力度,整合监管措施手段,强化案件查办和跟踪督办,落实属地监管,有效遏制虚假、违法广告屡禁不止、屡罚屡犯的现象。

2 强化广告前审查把关

①规范媒体广告活动。工商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媒体广告审查的行政指导,会同广告行业协会开展广告审查员广告法律法规培训,指导媒体单位建立健全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把关、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依法订立广告、书面合同,并及时向媒体管理部门和主管、主办单位通报媒体单位落实广告审查制度的情况。

②加强对媒体广告内容导向管理。党委宣传部门要把广告内容作为新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会同新闻媒体主管部门及时通报提醒媒体单位在广告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积极推动媒体单位改进广告经营考核评价办法,引导和促进媒体坚持正确的广告导向,指导和监督媒体在广告活动中加强自律。

③落实媒体广告审查责任。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要监督媒体单位切实履行广告审查的法定责任,认真执行广播电视广告、报刊广告的有关规定和各项制度,严格按照法律要求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强化媒体单位及有关人员依法审查广告的意识和责任。

3 强化广告中动态监督

①加强对广告日常监测检查。工商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对广告监测的预警作用,完善监测工作机制,对日常监测中发现的违法广告,及时进行告诫、纠正,对问题严重的,立即责令停止。要定期将广告监测报告抄送媒体单位及其上级主管、主办单位,对有关媒体广告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送专项监测报告。

②加强对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企业的监督检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对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抽查力度,对其违法广告的行为进行行政告诫,监督整改。

③加强对医疗机构广告行为的监测监管。卫生行政、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医疗广告的监测力度,将医疗广告监测结果纳入医疗机构日常管理指标,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管,及时对违法广告的医疗机构进行警告,责令其限期整改。

④加强对报刊广告审读工作。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把广告内容纳入审读范围,及时发现和纠正报刊广告中存在的问题,要求报刊主管、主办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对违法广告问题严重的报刊,责成其主管、主办单位监督整改,停止违法广告。

⑤加强对广播电视广告监听监看。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播出机构的监管,扩大监听监看范围,强化对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医疗广告以及电视购物广告的监听监看,对违规违法广告的播出机构,及时进行行政告诫,通报批评,下达《违规播放广告整改通知单》,责令停播违规违法广告。

4 强化广告后依法查处

①工商、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卫生行政、药品监管、中医药管理部门要认真执行《违法广告公告制

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通过部门联合公告、广告监管机关公告、广告审查机关公告,采取典型广告案例曝光、违法广告案例点评、广告监管提示、涉嫌严重违法广告监测公告等形式,进一步加大社会公告力度,增强对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的威慑作用。

②工商管理部门要依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规定,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处罚力度,对多次虚假违法广告、屡罚屡犯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在对虚假违法广告依法进行处罚的同时,要暂停其广告业务,直至取消广告资格,并建议有关部门追究媒体单位主管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广告经营者、广告主、广告者串通作假,隐瞒真实广告费、出具假证明等行为,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查处。

③卫生行政、中医药管理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对医疗机构违法医疗广告受到两次警告仍拒不改正的,或因违法医疗广告使患者受到人身伤害或者遭受财产损失的,责令其停业整顿,或吊销诊疗科目,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④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将严重虚假违法广告涉及的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及相关企业,列入“黑名单”,及时采取暂停产品销售,撤销、收回、注销相关广告批准文号等处理措施。

⑤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依据相关法规,将报刊广告内容纳入日常监管和质量评估范围,对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被监管部门多次公告曝光、刊登虚假违法广告问题严重的报刊,列入报刊违规记录,在报刊年度核验工作中予以缓验,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成效不明显或者屡教不改的报刊,提请工商部门停止其广告权;对列入违规记录的报刊和报刊出版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得入选政府主办的各类评奖和评优。

⑥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要依据《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违规处理办法(试行)》,对群众多次举报、违法广告问题严重的播出机构,视情节情况分别给予暂停违规频道(率)商业广告播放、暂停频道(率)播出,直至撤销频道(率)、吊销《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等处理,并追究播出机构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⑦通信管理部门要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配合有关部门规范互联网广告,对未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手续,擅自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互联网站,责令相关互联网接人服务提供商停止为其提供接入服务,并依法追究相关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的责任。对经有关部门书面认定擅自从事药品、医疗器械、医疗保健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且备案信息不真实的互联网站,责令相关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停止为其提供接人服务,并注销其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同时列入网站管理“黑名单”。

⑧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虚假广告的犯罪行为,依法惩治利用互联网、手机媒体传播色情的犯罪行为人,会同工商部门查处为提供广告服务的网络广告商。

⑨新闻办要发挥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的总协调作用,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删除和关闭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性病治疗广告和低俗不良广告以及非法网站。

5 建立健全监管执法工作协调联动机制

①建立健全部门间监管信息反馈处理机制。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信息通报制度,建立部门间沟通渠道,实现监测数据共享和综合利用,及时将查办案件、处理相关媒体、处理相关企业及产品、撤销广告批准文号、采取强制措施等情况通告相关部门,对有关部门通报的监测情况和移送的广告案件,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跟踪督办,并向有关部门反馈查办落实情况。

②建立健全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工商、新闻办、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通信管理、卫生行政、中医药管理、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部门间工作衔接,充分利用各自监管的职能和手段,采取行政处理、经济处罚、责任追究等多种措施,形成有效的综合监管合力,增强处罚措施的联动效能,协同查办严重虚假违法广告涉及的广告者、广告经营者、广告主。同时要进一步完善与公安机关对有关违法犯罪案件的移送程序,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追究的有效衔接。

③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工商、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通信管理、卫生行政、中医药管理、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广告案件查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对推诿不办、压案不查以及行政处罚畸轻、执法不到位等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④建立和落实责任追究制。党委宣传部门要会同新闻媒体主管部门,建立和落实新闻媒体单位虚假违法及不良广告行为领导责任追究制,对媒体单位不履行广告审查职责,致使严重虚假违法广告屡禁不止,违法率居高不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及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监察机关和纠风办要加强对有关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疏于监管、执法不严等行为依法依纪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假广告的其他规制方式

1 新闻媒体监管

对虚假广告规制不能光靠法律,还必须加强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通过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来发挥社会舆论力量,对虚假广告进行曝光。在一些法制新闻栏目或者杂志专栏中,开展打击虚假广告的特别节目,加强消费者的防范意识。也可以设立专题进行报道,对于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和追踪,将虚假广告的真相公之于社会公众面前,避免消费者对同类广告再次上当受骗。

2 消费者的自我保护

由于消费者是虚假广告的第一目标,所以加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显得非常重要,从而起到对虚假广告的无形监督。除了要让消费者认识什么是虚假广告,还要让消费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要鼓励消费者对于自己发现或者受骗上当的虚假广告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3 广告行业的自律

我国广告行业应该从自身做起,改革内部管理机制,加强行业自律,更好地发挥行业的组织管理作用。诚实守信是所有行业经营的最重要的一条规则,广告行业内部必须建立自律机制,加强行业内部信用管理。同时,行业组织要建立一套行业内部的惩治制度,对于那些不讲诚信虚假广告的企业进行惩治,使其在市场上没有立足之地,以维护良好的广告经营市场秩序。

参考文献:

[1]林洋,虚假广告侵权研究嗍,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5-13

[2]刘利,美国对虚假广告的界定与防范叨,环球拾零,2006,(4)

[3]于晨升,论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法律规制[J],法制与社会,2011,(6)

大学生追星调查报告篇(6)

天王到访,学生因被安排维持会场秩序而缺课,教授称之为“为追星放弃学习”,网络发文,洋洋洒洒千言以抒愤懑。

教授紧紧扣住“追星”这个字眼,似乎刺激他的是“追星”的“星”,而非缺课事件本身。那么对于大学生来说,“星”究竟可不可“追”呢?

笔者母校也常有明星到访,办沙龙、开讲座、宣传新片、签售新书,场面火爆。但所见大学生的追星,已不仅仅限于喜爱明星们光鲜的外表,而更欣赏其独特的人格魅力。举个例子,文章火,粉丝众多,不是因其长相帅气包装绚丽,而是因其纯熟的演技能够恰如其分地表达青年人的生活感受。

同时,追星与科研教学并不是对立的存在。学者与明星,彼此间术业有专攻,他们带来的营养物质可能不同质亦不同量,但在大学生成长成熟过程中都起了作用。所谓“桑间濮上之音”,在孔老夫子的语意里是男女幽会时所唱的之音。若将明星和娱乐产品皆定位在“桑间濮上”,一概而论,未免偏颇。

当代大学生,虽然受娱乐产品“洗礼”,但我们有自己的价值判断方式和标准,有自己的爱恨好恶。教授为高校学术氛围担心,固然可以理解,但若将这样一个社会现象的原因浓缩在“追星”一点上,集中火力向天王放枪,本来好的出发点反而显得太古板了。

中国传媒大学 刘亦凡

“狼爸”

“三天一顿打、孩子进北大”,“狼爸”将传统的中式家庭教育视为黄金标准,并推向极致。“狼爸”迅速蹿红。(北京日报)

“狼爸”走红,潜台词是在许多家长看来,成功的教育,“手段”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结果”,而所谓“结果”,唯一的衡量标准便是孩子能否上名牌大学。这本身是一个误区。因为,教育的目的是“教养”,是使孩子拥有人之为人的理性和尊严。

李薇

家乡流传一句俗话“小人(小孩)要管,小树要砍”,老祖宗很早就说“棍棒底下出孝子”,美国人说“Spare the rod, spoil the child(省下了棍子,惯坏了孩子)”,不同文化背景竟有相同的理论,看来,打孩子在古今中外都不罕见,但有多少人打进了北大?

代振莹

亲!你们这是怎么了?都是被“三天一顿打”打大了然后进北大吗?然后就想要买一本“葵花宝典”以便指导吗?最后再把孩子打进北大吗?北大的教室坐不下的嘛。

张鹏

为进北大,不惜大骂——可是,进了北大之后呢?

王菁

校长宣布

上任才一个多月的湖南大学校长赵跃宇,面对3000多名学生正式宣布,在校长任期内,不申报新科研课题,不新带研究生。(中国教育报)

少申报课题,全身心地投入学校管理是校长这个职务的应有之义,但是,现在有人说出了这样的话倒成了新闻,多么绝妙的讽刺!

李薇

好评如潮的同时也有人质疑是否有高调作秀之嫌,不管他是否作秀,人家敢在3000多名学生面前夸下海口必定要受到监督,何况现在全国人民都知道了。

陈玲

大学门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受邀前往中国传媒大学举办讲座,因未办好通行手续,被保安拒绝从南门驾车进入。何兵发微博抱怨,结果引来几乎“一边倒”的痛批。(新京报)

何兵副院长要进去,其实很简单,下车步行进去就行了。所以大学门和衙门并不具有可比性,进去并不难。那些把今日大学门比作旧时衙门的人们请记住:今天保安阻止了一辆手续不齐的车驶进校园,也许明天就少了一起校园车祸。

张鹏

想起2010年发生的北大副校长遭遇锁门事件,到底是行政服务教学还是教学服从行政?当行政妨碍了教学,那还谈何科研。大学该是“没有围墙”的学术净地。

张瀚祥

志愿者走后

短期支教的志愿者大多准备不足,超过一半的校长不信任支教者。一名利用假期从上海到山区短期支教的大学生,发现山里娃的英语发音不准,调查一番后,“小老师”很快找到了原因,乡村教师的发音有问题。他很认真地帮孩子们矫正发音。岂料,就在支教队回上海那天,临别时中学校长私底下对支教队的另一名成员倒起了苦水:“村里老师现在麻烦大了,孩子们都不服他,都说他读音不准……可我们这里就这么一个英语教师呀!(新华网)

大学生短期支教是一件一举多得的事情,该校长只看到了不足,还应趁此机会让学校老师发现自己的不足,完善自我,从而提高教学质量。

李雪梅

大学生支教本身没有错,出现副作用的原因在于大学生短期支教模式不成体系,缺乏科学的安排、管理。目前的当务之急是对大学生短期支教的现状、影响等作出全面调查研究,探索大学生短期支教的科学模式,以趋利避害。

李薇

志愿者只在那里服务一小段时间,但是没有志愿者的日子,孩子们的学习还得继续,老师们正常教学不能受到影响,这个“支教后遗症”急需双方好好考虑。不能让志愿支教这样不计回报的好事变了味。

代振莹

拯救实体书店

光合作用等一批民营实体书店关张歇业,引起媒体和社会舆论对于其生存问题的关注。近日,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阎晓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总署正在积极与有关部门协商减免实体书店税费。(新民晚报)

去三峡广场西西弗书店,我从没坐过椅子,人太多,都是捧上一本书席地而坐,人人如此,那是一种文化氛围。实体书店不仅仅是卖书的地方,还是一个小型的图书阅览室。

陈玲

读者是理性的,哪里买书便宜、便捷就会在哪里买。所以书店取胜之道除了在价格、便捷加把力外,还必须营造出一种氛围,让读者觉得书店就是书店,而不仅仅是一个掏钱买本书就走的地方。

张鹏

赶快立法

大学生追星调查报告篇(7)

一、调查方案

(一) 调查目的:通过了解大学生手机使用情况,为手机销售商和手机制造商提供参考,同时为大学生对手机消费市场的开发提供一定的参考。

(二) 调查对象:在校生

(三) 调查程序:

1. 设计调查问卷,明确调查方向和内容;

2. 进行网络聊天调查。随机和各大学的学生相互聊天并让他们填写调查表;

3. 根据回收网络问卷进行分析,具体内容如下:

(1) 根据样本的购买场所、价格及牌子、月消费分布状况的均值、方差等分布的数字特征,推断大学生总体手机月消费分布的相应参数;

(2) 根据各个同学对手机功能的不同要求,对手机市场进行分析;

二、问卷设计

大学生手机使用情况调查问卷

同学您好:

打扰一下,帮我填一个表可以吗?为了了解在校大学生对手机消费的需求,我特地展开了此次的调查活动,希望您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时间帮我完成这份市场调查.,将您的选项填入括号中。

1.您目前拥有手机吗? ( )

a.有 b.没有

2.您的手机牌子是什么?

a.诺基亚 b.摩托罗拉 c.三星 d.索尼爱立信  e.cect f.夏新 g.其他( )

3.您购买手机的场所是?

a.商场 b.专卖店 c.网上订购 d.其他( )

4.您喜欢的手机牌子是什么?

a.诺基亚 b.摩托罗拉 c.三星 d.其他()

5.购买手机, 您认为合适的价位是多少?

a.5001000元 b.10001500元 c.1500xx元 d..xx元以上

6.您购买手机的主要用途是用来什么?

a.发短信 b.打电话 c.打游戏  d.其他

7.您购买手机首先考虑的问题是?

a.外形 b.功能 c.价格 d.品牌 e.其他

8.若您要更换手机,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您最想使用下列哪种类型的手机:

a.智能手机 b.拍照手机   c.音乐手机   d.普通手机

9.您的手机主要用来?

a.打电话 b.发信息 c.玩游戏 d.上网

10.您现在或曾经使用哪些手机功能?

a.文字短信  b.彩信  c.手机摄影 d.无线上网e.下载游戏  f.ems

11.您将来会尝试使用哪些手机业务与手机功能?

a.文字短信   b.彩信   c.彩铃  d.手机广播信息   e.手机摄影   f.手机报纸  g.手机小说   h.手机电影/电视   i.游戏   k.gprs   l.手机交友

12.您觉得手机对你的生活来说:

a.很重要 b.比较重要 c.一般 d.比较不重要 e.一点都不重要

13.您作为顾客,希不希望厂家配送配套的手机套、手机链?

a.希望 b.不希望

14.您希望手机厂商提供什么样的服务?

a.校内维修    b.学生专卖店 c.手机专卖店

15.请简单描述您理想中的手机

第二部分 数据分析

根据以上整理的数据,我进行数据分析,得出结论:学生手机市场是个很广阔的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市场。

(一)根据学生手机市场份额分析

根据调查显示,在学生市场份额排名靠前的品牌中,学生市场份额偏高的品牌有诺基亚36%、摩托罗拉18%、三星25%等,这几个品牌无一例外都是主要以低端机冲击市场,目前国产品牌在学生市场中认可度也在不断提高。

(二)学生消费群的普遍特点

作为学生我对这个群体做了一些了解,对于我们共同的特点进行分析,得出手机市场应该针对不同学生群体开发产品或进行针对性的营销手段,才能够抢占市场。下面我们就来对学生群体的特点来进行分析:

1. 学生消费群的普遍特点:

1) 没有经济收入;

2) 追逐时尚、崇尚个性化的独特风格和注重个性张扬;

4) 学生基本以集体生活为主,相互间信息交流很快易受同学、朋友的影响。

5) 品牌意识强烈,喜爱名牌产品;

(二)学生消费者购买手机的准则和特点

通过调查大学生购买手机主要考虑因素是时尚个性化款式、功能、价格、品牌等,这也成为学生购买手机的四个基本准则。在调查中表明,大学生选择手机时最看重的是手机的外观设计,如形状、大小、厚薄、材料、颜色等,占65%;但大学生也并非一味追求外表漂亮,内涵也很重要,所以手机功能也占有一席之位,占50%;其次看重的是价格,而较少看重的是品牌,看来现在的大学生还是比较看重实际的。

关于2017年市场调查报告二

在线国际商报讯 尼尔森媒体研究公司近日研究报告称,本土品牌正在主导中国广告市场,它们在电视和平面媒体上的广告投入远远超过国外消费品巨头。

就在中国市场的广告支出而言,中国品牌在前10名中占据8席。5年前该趋势逐渐显现,本土公司开始对营销和推广投入巨资。

宝洁公司旗下护肤品牌之一玉兰油,排在中国市场广告支出榜首位,共投入人民币16亿元。排行榜的另一外资品牌为宝洁公司的飘柔洗发水,排名第10位。

然而根据该调查,排行榜中的其他品牌都是中国品牌,诸如青岛健特生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脑白金,该品牌去年广告支出为人民币15亿元。国内主要移动电话运营商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以人民币13亿元的广告支出排在第5位。

该调查没有包括诸如售点促销和户外广告牌等其他形式的广告投放,也没有考虑广告客户按常规从媒体公司获得的折扣。

专家表示,许多国外公司的广告投放更为集中。它们的许多成功都来源于对细分市场的专注。

大学生追星调查报告篇(8)

至于蓝猫这个品牌的价值以及市场地位如何,姑且不论。首先,要佩服的是蓝猫们所创造的一种意识,利用卡通片对目标人群所带去的“追星意识”的影响力,造就了眼下的成功。

而国内玩具老大奥迪则充分发挥了少年儿童的“追星意识”,在国内玩具界创出了第一个品牌。他们所销售的四驱车,不仅是孩子们的首选,而且价格远远高于其他玩具生产组织销售的价格。很多企业 也开始为奥迪公司作贴牌,但是,从质量上却并没有达到奥迪原厂的标准。这一点应该引起奥迪领导的注意。

秦池的零拍卖,就说明组织价值的为零。当一个组织存在追星意识时,这个组织就具有了价值。组织价值的大小则是追星意识的大小。影响力的大小,追求这个组织的消费人群价值的大小,组织的市场地位如何等决定追星意识的整体价值。

养生堂是个什么样的公司,卖水的公司?卖药的公司?其实,这又是一个创造了追星意识的样板。

“我们在卖一个健康的概念,我们在拼命宣传我们对健康的认识。我们希望我们的老百姓、我们的国民有一个非常好的体质。我们以这种商品和这种服务来取得利润。我们这种服务做得越好的地方,认同感越强的地方,好感度越高的地方,名气越响的地方,我们的利润会越高,这是老百姓对你的回报。因为老百姓在众多的商品之中、众多的产品之中,认为你是值得信赖的,所以你的公司就有生命力。”养生堂总裁钟睒睒谈到养生堂时,如是说。

大学生追星调查报告篇(9)

明星应有更多社会责任感,尽量做到自律

明星代言产品问题不断,很多涉及其中的明星也表示了“无辜”――像毒胶囊这件事,连药监局都说没问题,他们怎么会知道有问题呢?王小山凭借自媒体的力量,在微博上发起抵制蒙牛活动,对韩庚代言蒙牛一事穷追猛打。其他公知也纷纷响应,在微博上对明星代言道德展开了讨论。《南都娱乐》也联系到王小山、左小祖咒、钭江明、宁财神等人,请他们针对明星代言的话题,发表自己的看法、提出自己的倡议。

明星接下代言(尤其药品、食品)之前如何验证产品质量

公知态度:核查品牌有否不良记录,药品和食品广告不要接。

王小山:不要接!因为在中国这种食品、药品安全的前提下,太难保证了,接了很有可能就出问题。

左小祖咒:食品安全的问题层出不穷,不是蒙牛一家的事。像杨幂和韩庚是主流明星,好多乡下的小孩不知道微博上说的这些事,还是接着喝啊,我在老家县城里看,蒙牛买得好着呢!我觉得明星首先就不能做食品的代言,吃的东西都不要代言。

钭江明:唯一能做的,是明星的团队来核查该品牌是否之前有不良记录,如果有,即便现在手续证件是齐全的,我也建议明星不要把自己的声誉跟不良记录品牌捆绑在一起。但,即便品牌没有不良记录,现在中国整个大环境,政府的管理是失效的,不光食品,很多产品都会出现问题,明星没有能力去做判断,这对代言明星无法过于苛责,代言的时候签合同一定要强调如果出现了什么质量以及危害社会公共安全问题,明星将有权立刻不再代言之类的免责条款。

宁财神:我的意见是,干脆就别接了,因为监督产品质量这些都是质监局、药监局的工作,跟明星有什么关系?这个时代存在太多问题,层出不穷。在三鹿奶粉出事之前的时代,一般企业只要拿出证明齐全的材料,我认为明星代言是不应该担负责任的。但是现在是接二连三出事的时代,我认为是所有的食品和所有的药品都不要代言了,因为真的是很危险,出事出太多了,而且弄不好要出人命的。虽然代言了出事了未必会伤到明星,但最好还是能做到自律。

明星在签下代言合同的几年间,如何继续追踪产品质量?

公知态度:明星至少应做到持续监控品牌记录是否良好。

钭江明:这个……超越了明星的能力,这相当于需要明星来建立质量监督团队,这是政府职能部门的事。明星如果能持续监控品牌是否出现了不良记录,出现不良记录就不再代言,这对明星来说就挺好了。

宁财神:其实没法追。你看国外明星一般在本国很少代言,都跑到国外去代言,比如去日本赚日本人的钱,而且规定这支广告在明星本国是不能播出的。在我们这里,观众、老百姓对明星其实是很宽容的,三鹿、蒙牛出那么大事儿,也就一个王小山在那里对明星问责,其他人对这个事儿也没有那么顶真,因为大家都知道其实这事儿跟明星没什么关系。

一旦代言产品质量出问题,明星应否负起连带责任?

公知态度:一旦出问题就应终止代言,一言不发是对公众不负责任。

王小山:出问题你一定要负责任,至少不再代言,表示没有责任,说无辜,这是说不通的。

钭江明:我赞同王小山,就是明星代言的产品出现了问题,你还一言不发,那就是对受众的不负责了。产品如果在明星代言之后出了问题,明星一定要有态度的,这都不是社会责任感的问题,而是做人基本问题。你代言是拿了钱的,知道有问题还推荐给别人,那不就是明知故犯?你既然在代言上拿了钱,产品如果有问题,就算不负连带责任,从明星声誉的角度也应该学会及时抽身。在现在的大环境下,明星能做到取消代言就算不错了。

宁财神:中国明星到目前为止,没有谁因为接了不良代言而使自己演艺生涯受到挫折的,所以所有倡议和呼吁都是无效的。而在国外,明星代言出事都要负连带责任的。体制是这样的,问责谁都不会有帮助,也不会有任何改变。我跟王小山在大方向上是一致的,但有一点本质上的冲突是,我觉得这件事在有主要责任人的情况下,把所有炮火都喷到明星身上是不太公平的。你就是让韩庚提前半年到蒙牛的生产线上去观察,也看不出什么问题啊,没有人能控制这个。所以我觉得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明星代言任何不良产品都不会受到任何伤害,但我建议明星还是应该有更多的社会责任感,尽量做到自律,可能真的会出危险的问题态度要慎重。

南都娱乐X王小山

“你没有能力鉴别对错的事情,为什么要做呢?”

王小山在微博上对韩庚代言蒙牛、杨幂代言伊利发起持续不断的问责。进行到现在,已有更多网友自觉加入这一监督阵营。对于这项行动的结果,王小山认为,“我相信韩庚和杨幂早晚会接受我的劝告”。

南都娱乐:蒙牛系列产品代言人也很多,你又为何只盯着韩庚呢?

王小山:他们代言人是很多,刚开始我是在微博上一个一个@他们,后来发现韩庚的粉丝群中小孩子最多,牛奶制品不好对小孩子危害更大一些,我个人没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来追问所有的代言人,加上微博只有140字的空间,@多了根本说不清楚,所以我就先找韩庚,杨幂也是一样,小孩子粉丝多。从他们开始,并不代表我不想劝其他的明星代言人。

南都娱乐:目前有回应吗?

王小山:还没有,我给韩庚的经纪人和助理发过短信,但没有回。杨幂回了一个帖子,什么“做人只要问心无愧就行”,但什么叫问心无愧啊?给毒牛奶代言难道不是没脑子吗。我很生气。

南都娱乐:明星代言人可能会说,厂家提供的产品证明、质检证明国家都是承认的,我们怎么知道呢?

王小山:明星既然没有能力知道某个产品有没有害处,只能凭着自己小心,但不能说代言费拿到了,产品出了问题你就不负责任了。明星也是产品推销的一部分,韩庚的粉丝小孩子相信他去喝蒙牛但害了这些小孩,你说该不该负责任呢?《南方都市报》的社论我觉得说得特别好,你没有能力鉴别对错的事情你为什么要做呢?像蒙牛这样的产品,我们都看到经常出问题,但还是有国家的许可,你说是不是因为有许可你就还去推销呢?普通人要养家糊口我还能原谅一点,但你是明星啊,就是通过吸引观众注意力来达到推销目的……

南都娱乐:下一步,你打算做什么呢?

王小山:我纯粹是以一个网民身份来做这件事,我争取每个月做些活动,刚结束的就是“蒙牛悲书法比赛”,很多人参加。

南都娱乐:很多公知都在微博上跟你响应,包括“点子正”和“宋体金”对可口可乐的问责,你觉得现在形成一个联盟了吗?

王小山:没有,大家目前还是各做各的,但我们对食品安全的态度是一样的,我希望每个人都站出来对各自领域的坏事件说不。

南都娱乐:这个事情发展下去你对未来预期是怎样?

王小山:我不知道蒙牛会怎样,但大家都是理性的人,我相信韩庚和杨幂早晚会接受我的劝告,我觉得他应该已经知道这件事,至少经纪团队已经知道了,比如这次跟蒙牛的合同到期之后,我相信再签约的话,他会考虑这方面的因素吧。等他们接受劝告了,我再找下一个。

在泥沙俱下的现状之下,一切都靠自觉

即便只从商业角度考量,明星接代言也绝不应轻率而为。一旦代言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明星自身的口碑、名誉也会受损,今后接下其他新工作的机会也难说不会减少。而上升至社会责任感的高度,作为公众人物的明星为某个品牌或产品代言,无疑应当注意其在公共领域发生的影响,为公众负责。然而在这个乱象纷呈、泥沙俱下的现状之下,从来只见关于明星如何以百万甚至千万的昂贵身价接下代言的宣传,却鲜见明星关于代言产品质量检测追踪的说法。明星接代言的操作情况究竟如何?明星在接下代言之前是否对产品质量问题有相应的检测?本刊记者采访了姚晨、李冰冰、姚晨等数位明星的经纪团队,一一解开这些谜题。

一个代言如何达成?

娱乐圈之所以称为名利场,就是因为在这个圈子里,名与利如影随形,相伴相生。一个演员为观众熟知以及被接受的是他的作品,但除了演电影演电视剧,真正能衡量一个演员商业价值和走红指数的,还是他的广告代言和商业活动,这个时候,演员就成了明星。

中介公司在厂商与明星之间牵线搭桥

随着内地娱乐圈发展,经纪人制度渐渐完善,广告代言和商业活动都由专业经纪人出面,讲究在商言商的做生意态度。现在娱乐圈已经武装到了宣传总监、媒介主管、运营总监、新媒体拓展……制度完善配备合理的经纪公司或明星工作室,会细分到五花八门十几个类别。而一批看准明星背后商业利益的中介公司和人也应运而生,在厂商无法第一时间找到明星经纪人的时候,他们会成为厂商和明星之间沟通的桥梁,左手握着明星资源,右手握着品牌资源,嫁接成功收取“中介费”,少一点的换台新车不成问题。

找明星代言是一个商品在最快速度内被市场接受或被消费者认知的一条捷径。当一个厂商产生了找明星代言的意向,通常会找符合自己产品气质的艺人,然后通过公关公司、经纪公司或任何与娱乐圈相关的人脉去寻找合适的代言人。官方报价和熟人交情价是有很大差别的,因此厂商为了拿到性价比最高的实惠价,通常会找不同的关系去问明星团队要价,关系越近的越能寻得“底价”。

明星经纪团队判断标准:品牌知名度、广告投入力度

对明星来说,当有代言找上门来的时候,一般都会比较重视,因为接一个代言有时候可以抵好几部电影或者拍一部电视剧的收入,一个较好的品牌甚至能为艺人带来更多好品牌的垂青,艺人也同样会挑选符合自己形象定位的产品,但钱给得特别多的另当别论。但通常中间人会隐瞒品牌或厂商的名字,只是大致描述产品特性,比如洗发水、家纺用品、轿车、国内护肤品、国际大牌护肤品等……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杜绝明星跳过中间人直接找厂商谈,以保障自己的利益。品牌必须给出自己的签约意向,几年代言期限(通常1年或2年一签,长的有3―5年甚至5年以上),几次平面拍摄,几次TVC拍摄(电视广告),几次品牌商业活动,明星根据这些配置来报价。明星判断代言的标准是企业大小、品牌知名度、广告投入力度,以及广告拍摄团队。越顶级的知名品牌预算越多,比如范冰冰签下欧莱雅就是一千万,奔驰代言八百万,也不排除一些本土知名企业不差钱,比如周杰伦代言美特斯邦威也是千万级,特步邀请的代言人都是最红级人物,谢霆锋、蔡依林、韩庚、潘玮柏代言费加起来也是天文数字。大品牌花了重金邀请代言人,还会花费重金买下大量电视广告和户外广告,以重量级宣传攻势进行病毒式营销,这对明星代言人来说等于是品牌花钱帮忙做宣传,荷包鼓起来的同时锦上添花。

为了等到最好的价钱或品牌,明星需要忍住冲动

因此一线明星在众多代言的邀约面前,都会忍住冲动,耐心等到一个最好或价钱最合理的品牌,因为一般代言行业都有排他性,同类产品接了这个就不能接那个。对于女明星而言,最贵的脸和头发更是重中之重,非大牌不接。除了护肤品和诸如饮料这类快消品,代言价格较高以外,食品和药品给出的预算也不低,两百万两年是底价,三四百万两年是平常价,因此即便风险重重,在厂商提供的厚厚一叠相关质检证明面前,明星们仍会趋之若鹜。

当一个代言谈成,明星到手的价钱其实并没有那么多,首先经纪人要抽取合理的佣金,这是与明星合作的前提。中间人负责洽谈双方合作,是关键的钥匙,也要收取合理的回报。一般的不成文规定是中间人在明星收益里抽取10%到20%的佣金,这是常规操作,不排除特别大方的明星给予特别大方的回馈。另外的可能是中间人在明星给出底价后,会适当加上自己的利润报给厂商,赚取差额费用,作为劳务所得,资源丰富、关系熟络、处事八面玲珑的人则很有可能在品牌和明星两边都抽取到佣金,也就是用语里的“并缝”,做上完美一单,这全靠个人能力和交情。

明星如何应对代言风险?

周刊记者针对李冰冰、姚晨、黄晓明等身披数种代言的明星做了重点调查,不止一个明星经纪团队反馈,在代言其间,凭他们的力量,也确实难以做到适时追踪调查产品质量问题。一线明星团队目前在选择代言方面都十分谨慎,都开始意识到艺人代言已不单纯是一项商业行为,当艺人上升到明星,就应该有维护个人品牌的自觉,简而言之,就是要有社会责任感。在代言方面,一线明星团队已经摸索出一套相对安全的代言方案――防患于未然。

自我限定“敏感词”:药品

对许多一线明星而言,都有相应的代言敏感词,比方“药品”,李冰冰、姚晨等经纪团队都坦言这是他们绝不碰触的领域,姚晨经纪人张蕾还将限定范围扩大到房地产,她向周刊表示,在选择代言方面,一些容易出问题的领域最好是能避就避,“像药品,俗话说是药三分毒,我们也很难有万全方式去检测它有没有副作用,所以就干脆不要代言。”鉴于目前的食品安全屡屡出现问题,张蕾称,她和姚晨也商量过日后可能不再做这个领域的代言推荐。“并不是所有产品都可以去推荐的,并不是所有钱都要去赚的。”李冰冰经纪人纪翔更是一语中的。刚拿下Gucci代言的李冰冰从头到脚几乎都是商业价值,但纪翔却说,他们有明确的广告界定范畴,相对比较敏感的食品链李冰冰是不会去代言的,不要去赚有风险的钱。

审查产品“出身”:代言费不是唯一

一线明星在代言方面越来越国际化和高端,宁选好的,不选贵的,是另一条普遍准则。不止一位经纪人向周刊表明,高额代言费并不能完全打动他们,产品“出身”反而显得更重要,老字号或者该领域的龙头产品更能博得经济团队的信任。

然而摆在经纪团队面前的问题是:即便是老字号,也并不能确保完全安全无风险。资深经纪人L接受本刊采访时便直言不讳:“我们接药品的代言肯定是能查的都会查都会问,但是你怎么知道你了解调查一圈来的信息都是可靠的?出问题的哪个不是大品牌?不是大品牌也不会出那么多钱请明星,我们也会刨根问底,但是你觉得能问出什么来啊?很多都是广告公司在中间接洽,企业那边也是市场部对接,他们自己都不清楚会不会出问题。”

试用试吃:至少一个月

不管是李冰冰、姚晨还是黄晓明、杨幂,在代言之前,基本都有把自己和团队成员当白老鼠的过程。杨幂代言的某款胶原蛋白产品,每个月厂商都会寄来一箱,而她则一直坚持试用,纪翔则说,除了吃的,像洗发水、沐浴露,他们团队也会试用。“至少会有一个月试用期,这并不是所谓团队福利,像冰冰代言的某品牌沐浴露,其实在很多年前就曾代言过该品牌产品,可是现在再度合作,我们依然会要求试用,产品功效中写明了有助于抑制皮肤瘙痒,那我们就真的是要使用了之后觉得确实有这个功效,才会进一步跟品牌方接洽。”

查看产品质检报告

尽管近来屡屡爆出安全问题的“食品”领域,但明星们在代言原则上相较于“药品”则显得宽松一些。不过,查看产品质检报告这一道程序现在基本被明星团队广泛采纳,其中包括去年爆红的杨幂,近来杨幂也代言了某牛奶品牌新产品,宣传总监西西就说,他们检查了代言系列产品所有的质检报告,虽然曾经出现过“问题奶”,但杨幂代言的此款产品是安全的,身为代言人,杨幂也愿意和大众一道继续监督该产品的质量安全。纪翔则补充了更多代言细则,“除了相关国家产品资质报告,我们还会要求做市场调查,我们也会自己拿着产品去质检部门做检测。”有款著名减肥药便是因为市场调查中发现有相当多消费者反映产品安全有问题被纪翔pass掉的。而福建某品牌保健食品也曾以千万合约相邀,但因为不愿意将产品提供给李冰冰团队去做独立质检,也被纪翔放弃。

律师观点

“建议明星起码要去做相关批文的审查”

采访整理_蔡慧 自述_刘晓原律师 (刘晓原曾以公民身份呼吁修改《广告法》惩罚虚假广告代言人,并将修改建议书寄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局。)

我现在对这个话题关注得比较少了,当时的建议没有部门给我回应,但是后来国家工商总局曾公开说对《广告法》修订提出建议“明星代言将作为广告‘参与人’,违法代言要承担连带责任”,也有“明星代言问题食品将受到处罚”之类的规定。但是从目前现行的法律,《广告法》并没有明确约定广告代言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从民事法律的角度来说,如果代言人明知产品有问题还代言,而且代言虚假虚传,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但实践中承担责任的也是生产厂家和销售商。对于明星代言产品之前,我的建议是明星起码做相关批文的审查,广告词是否符合《广告法》,从这几年的情况看,明星接受的教训是不能夸大其词,尤其是药品就算你使用了效果百分之百,你也不能这样用在广告中,《广告法》规定不能对药品做疗效的保证。

但如果在代言之中出现了问题,明星毕竟不是生产厂家,他只是针对广告,我们只能看广告是否违法,但明星也能不去狡辩。

合约约束:提前终止合约条款

到了“郎情妾意”双方落笔签字一刻,一线明星们的团队也很有经验。相信大家都听过艺人因某些有损形象的行为被厂商提前中止代言合同的案例,事实上,代言品牌一旦出现质量安全或者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等问题,代言人也是有权利选择提前中止合约的。纪翔介绍,早在2004年,李冰冰的代言合同里就已经有这样一条约束条款。

对于此类约束条款,另一名资深经纪人阿路思却有不同看法:“比如胶囊是甲方,林永健是乙方。合同提出乙方权利:如因甲方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造成社会重大影响, 因此类事件的发生严重影响到乙方的声誉、名誉和经济利益,甲方予以赔偿并公开声明乙方无连带责任。”阿思路说,一般的代言合约里都会有这样的条款,不过这种条款不过是艺人们的一厢情愿罢了,很多时候基本实现不了,合同中品牌方甚至不予体现直接删掉。

一旦代言出问题,就向公众道歉

大学生追星调查报告篇(10)

手机市场调研报告范文一

一、前言

进入了二十一世纪,社会信息化进程加快,高新科技产品成为了消费热点,手机作为其代表之一,日益普及。手机消费正由贵族化向平民化方向演进,手机生命周期正由成长期向成熟期迈进。手机作为一种方便快捷通讯工具已经逐步走进了现代生活的各个领域,也随之遍布了大学校园的角角落落,走在校园中,随处可见同学们一边走路一边拿着款式不同的手机打电话或者发信息,这是一种新的潮流,新的时尚,也是新时代生活方式,大学生手机消费已经成了一种新的消费理念。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其中的手机消费也日益变大,手机已渐渐不再是个别人物的身份的象征,也不再是大人们的专用,年轻人,尤其是大学生已悄悄成为新的消费人群。越来越多的商家也已开始把大学生作为手机购买群中最重要的消费群体之一,开始为大学生量身订做了很多款适合大学生使用的手机。手机,作为一种重要的联络手段,一种高端科技产品,一种时尚的象征他身份的标志,手面在校园里的普及率已经超乎人们的想象。

二、市场调查活动总结

(一)调查目的

1、了解大学生的消费习惯(消费档次、品牌偏好、购买关心要素、选购意向,影响购买决策的因素)。

2、了解大学生对手机产品的心理需求,获取有关消费者对手机产品的重要信息(看法、建议)。

3、手机产品市场现状与潜力分析,了解手机销售市场竞争的情况,潜在市场的客量(潜在消费者的接受程度和挖掘市场的空白份额)

(二)调查方法及基本情况

为了真实地反映出大学生的手机消费状况,确保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客观性,从而使我们准确地推出大学生市场的潜力方面的情况,本次调查确定方法和原则如下:

1、调查方式:

(1)文案调研(获取重要的一手资料)

(2)网络搜索(搜索必要的二手资料)

(3)观察调研(获取相关的信息)

(4)问卷调查(定点访问,拦截访问)

(5)焦点小组访谈(收集经验,看法)

2、调查对象:

(1)在校大学生:问卷调查(60份)

(2)手机经销商:访谈提纲(3份)

3、调查日期:20**年**月

4、调查区域:

(1)圭塘校区各所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财经学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等。

(2)圭塘校区:各家手机专卖店,手机大卖场

(3)延安路:各家手机卖店,手机大卖场

5、调查实施:

(1)小组成员聚集在选定的几所大学,分工合作,选定适当的时间,以及人流量比较大的几个点,对大学生进行问卷形式的拦截调查。(共60份问卷)

(2)选择适当的时间,去选定的几家手机店对这几家店的经营商进行焦点小组访谈。(共3份访谈提纲)

(3)对调查所得到的资料以及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进行综合处理。

三、市场调查结果分析

(一)手机普及情况及趋势分析

信息的极大丰富化、便利化,对学生消费者的消费动力也有影响。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电台、店堂、车体……广告铺天盖地,宣传无处不在,各大手机厂商与广告商们的努力,使得通信领域(主要是手机市场)的信息极大的丰富化、便利化了,在这种强烈的外部刺激的作用下,学生手机族的消费动力也得到了提高。据此次调查资料显示:在被调查者中手机的拥有率高达98、3%。从调查中我们还可看出:大多数学生手机族所能承受的手机价格在10001500元之间,占55%;手机价格在1000元以下与15002000元的各占20%;少数的手机价格在2000元以上,占5%。也就是说,他们需要的是中低档的手机。

(二) 各品牌手机占有情况

在众多手机品牌中诺基亚所占的比例是最高的,为40%,而且它的款式比较简单,在市场上能够购买到不同的诺基亚型号的外壳,款式新颖容易购买外在装饰品。位居第二的是索爱,这款手机有直板、翻盖等多种款式,深得大家的喜爱;而其它的品牌如联想、三星、摩托罗拉等共占46、7%。在此次调查中我们发现学生使用手机的品牌比较复杂,使用诺基亚的人数最多,其他的如摩托罗拉、索尼爱立信、联想、三星等的拥有率也较高。

(三)购买手机的目的

对手机使用目的的调查发现,大多数学生消费者购买手机的真正目的在于方便与家人、朋友、用人单位联系。对于购买手机与家人联系这一目的,据调查显示,多数学生手机族的父母均持肯定态度,而这种态度对学生手机族购买动机的产生具有直接的推动作用。另外,还有部分临近毕业的大学生怕漏过任何招聘信息的压力,也推动了此种购买动机的产生。也有少部分的人是受到周围朋友的影响。

(四)费用的使用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学生的生活费用大部分来自家长。因此,大学生都会通过办理各种套餐来节省话费,67%的被调查者一个月的手机费用大约在30—60元之间;30元以下和60100元的各占15%;手机费用在100元以上的所占的比率较小,为3%。

(五)学生手机使用的分析

由于学生消费群的成员大多处于1823岁,这一人生中思想最活跃、最善变的黄金青春期,热情、开朗、奔放、崇尚自由的率直个性。

据调查显示,学生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时,最注重的还是质量与实用功能:40、1%的被调查者表示,好用与耐用是最重要的;此外,还有23、3%的人认为手机的功能齐全是关键。大部分被调查者认为在质量保证的前提下,首先考虑手机的外观设计,如形状、大小、厚薄、材料、颜色等,且多数被调查者均明确表示,选购时会优先考虑质量可靠、设计轻巧、款式新颖、色彩时尚、功能齐全的手机。也有少部分的被调查者表示受到了各种商业广告对他们的影响比较大。

(六)手机满意度的分析

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家庭收入的增加,学生消费者的消费心理欲望增强。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使得商品的市场生命周期缩短,手机更新换代的速度加快。手机产品的市场生命周期的缩短,使得学生消费者的消费活力被激发出来,大大强化了他们对新、奇、美的追求。而家庭收入的增加,则进一步加强了他们消费的信心。在此次调查中,我们可以发现51、7%的被调查者都表示对现在拥有的手机的满意度为一般,甚至有13、3%的被调查者表示不满意。

四、结论与建议

根据调研的一些主要数据,我们可以清楚地得出以下结论: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和提高,学生消费者的消费心理欲望增强,商品的市场生命周期缩短,特别是在通信领域,手机更新换代的速度加快。多数大学生对手机有极大的心理需求,他们注重手机的款式,注重手机的质量及功能,而且他们也是品牌的忠实拥护者。学生消费者比较喜新厌旧,一旦有推出功能更完善的手机他们就会对自己所拥有的手机产生不满。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手机消费已经成为了一种时尚。学生消费者的确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消费群体,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特殊的消费群体将越来越表现出其巨大的消费潜力。

因此,提高对他们的注意,加紧开发这片新市场,对于各大手机厂商脱离困境,打破瓶颈,将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就此,我们提出几条营销建议以供参考:

第一,继续推行中低档手机路线,专为学生消费者开发、设计,功能不是很全,但具备一些学生消费群体比较喜欢的基本功能,特别是在款式、造型及颜色等方面能够吸引学生的手机,这对抓住学生消费者无疑是很好的办法。

第二,对手机销售商来说,在销售地点选择上,主要将手机放在离学校较近的手机大卖场和自己的品牌专卖店上销售;在促销上,选择赠送学生喜欢的礼物的方式;在定价上,则选择中低档价格。

第三,对品牌的广告商来说,强调品牌的情感因素而淡化品牌的功能区别因素,请那些年轻而又充满活力的明星作为自己的形象代言人,赋予手机充满青春活力、积极向上的品牌特征。

第四,在广告宣传渠道上,要力争做到范围广,传播面全。特别要重视的是,随着网络的发展,特别是在大学生里,上网己开始普及化了,这一宣传渠道绝不容忽视。

手机市场调查报告范文二

1、总体市场与发展预测

1)随着移动通信的迅速发展,手机的消费需求也不断增加,。2001年中国手机用户已达1.45亿户,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同期中国内地装配手机8350万部,其中4390万部在国内市场出售。截止到2002年6月底,中国的移动电话用户总数达到1.76亿,累计新增用户3135.7万,比去年同期增长50.9%。中国早已成为拥有移动用户最多的国家,而且移动用户的数量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平均每月以500万户左右的速度递增(见图1)。从用户类型上看,2002年用户的增长继续以中低端用户为主,其中预付费用户比例达到24.1%。

2)2002年中国移动电话用户的增长可保持在6000万左右,未来3年内仍将以每年6000万左右的速度增长;中国手机生产总量可达9500万台,到2003年该数字将超过1亿台。《电子工业展望:中国》报告:到2005年,预计中国的手机用户将突破2.6亿。此外,世界范围的手机制造商将继续将其部分生产外包给中国厂商,因此预计到2005年,全球40%的手机将在中国制造,与此相比,2001年只有20%。 这意味着届时中国的手机年产量将高达1.4亿部,成为世界第一生产基地。

3)赛迪顾问调查表明,尽管首次购机的用户占据主体地位(70.5%),手机市场的增长依然主要来源于此,随着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的移动新业务的不断开发与应用,手机更新换代所占的份额也在逐步加大,达到29.5%,形成了市场发展的新动力。

2、市场份额

我国市场共有30多个手机品牌,生产厂商接近40家,其中GSM生产厂商12家,CDMA生产厂商19家。国外品牌以摩托罗拉、诺基亚、爱立信、三星为主,国产品牌以波导、科健、TCL、康佳等为主。2001年销量位于前十名的品牌分别是摩托罗拉、诺基亚、三星、西门子、波导、TCL、爱立信、飞利浦、东方通信、阿尔卡特,它们占到了全部市场份额的80%以上,2001年,国产品牌手机取得了较好的业绩,市场份额由2000年的7%猛升到15%,增长了一倍以上。2002年1~5月份上升到了16%,科健、TCL和波导手机都进入了前10名,改变了过去洋品牌手机一统天下的局面。根据赛迪顾问的统计数据,截止到2002年4月底中国移动电话设备市场销量将近1600万台。其中,国产品牌手机的市场份额达到18%以上。位于销量前十名的品牌分别是摩托罗拉、诺基亚、TCL、三星、西门子、波导、爱立信、飞利浦、东方通信、阿尔卡特,它们占到了全部份额的80%以上。其中,国产品牌TCL进入前三强。国产手机的市场份额也已由1999年的2.5%提升到2002年4月的20%。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司长张琪日前介绍说,今年前4月国产手机产销量同比均增长30%以上。尤其是TCL、波导、康佳、科健、海尔5家企业的产量同比增长345%,销量增长364%,出口624万台,

2002年4月底中国手机市场份额排名前五名 数据来源:赛迪顾问 2002年5月

3、用户分析:

1)用户年龄分布

通过此次移动电话消费行为的调查显示30岁以下用户的比例持续增长,其中以21-25岁最为明显,由1999年的15.8%上升到2001年的23.4%而逐步成为一支重要的消费群;30以上的用户比例均有下降,截止到此次调查为止下降到26.8%,31-35岁段的用户群已让位于26-30岁用户群,但在高龄用户群中仍占据绝对的优势;总的来说,移动电话用户呈年轻化趋势。数据来源:CCID 2001,11

从移动电话用户的年龄层来看,21-25岁、26-30岁、31-35岁的消费者是移动电话的三支重度消费群,1999年来一直分占前三名,三者的比例之和在2000年底更是达到70%以上;这三支消费群中尤以21-25岁、26-30岁两支消费群为主,其比例之和在2001年已达到46%,占据整个消费群中最多的一部分;31-35岁段的用户群虽有所下降,但不容忽视,从调查数据显示仍占有20.6%的比例。20岁以下用户群的比例三年来虽一直在增长,但由于其所占的比例很小且增长缓慢,在未来几年仍将不可能成为明星用户群。

追求时尚体现个性本就是年轻人的特点,对于手机的选择也更加注重手机能显示自己个性的款式。摩托罗拉、波导在设计手机款式的时候都更加追求时尚化,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在国产品牌中波导公司的产品在此次调查中获得广大消费者的好评,成为消费者满意的知名品牌。

手机市场调研报告范文三

一、调查目的:了解手机在大学生中的状况

近年来,随着手机在校园里的普及,越来越多的手机厂商把目光投向了校园这一潜在的巨大市场。为了了解手机在大学生中的普遍情况、使用效果以及消费情况,掌握手机在大学的销售情况和市场前景,我们决定以大学生为调查对象,对校园里的手机市场作一次调研,。

二、调查对象:大学生

三、设计调查项目和调查表

四、调查时间:xx年10月01日——xx年10月25日

五、调查方式:网络问卷

为了使调查具有普遍性,我们放弃了传统的书面问卷形式,而采用制作电子版问卷在网络上进行调查的方式。这样做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

1.提高效率,减少调查工作量。我们制作的电子版调查问卷使用asp.net平台开发,并挂在朋友的个人主机空间上,无需印刷,无需人工分派问卷

2.调查范围更广,调查对象更具随机性。由于是在网上答卷,没有空间和时间的限制,回答我们答卷的大学生朋友人数在20天左右的时间内轻松突破1000人,最后达到了1237人,并且这些参加我们调查的朋友来自全国各地。这个数字是由调查页面自动跟踪生成的。

3.数据统计便捷。我专门设计了一个调查数据统计页面,对调查数据进行自动的跟踪统计,主要有人数统计,占同类选项百分比统计等

六、调查方法:

1.由调查小组成员共同协商确定问卷内容,以书面文件形式确定,交由本人进行制作成电子版调查问卷。

2.电子问卷制作完成并通过无错测试后,我将其上传到我朋友租用的虚拟主机空间。

3.动员调查小组所有成员进行广泛宣传,宣传方式主要有二:一是让自己的朋友上网回答调查,二是在论坛上信息,让论坛上的网友帮忙回答

4.调查完成后,由全体小组成员对调查统计数据进行分析

5.撰写调研报告

七、调查数据统计分析:

本次调查共有1237人参加并且完成了问卷,来自全国16个省市67所高校,并且参加调查的朋友具有很高的随机性,保证了本次大学生手机调研具有一定普遍意义。我们主要针对大学生手机拥有和需求状况、学生手机的使用要求分析、学生手机族的消费动力分析、学生手机族的消费动机分析、学生手机族的目标确立分析5个方面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并最后给出我们小组的营销建议。

1.大学生手机拥有和需求状况:

调查数据显示,在被访者中有68%的学生拥有手机。同时26%的学生将会在近期更换手机。在没有手机的学生中,61%学生将会在近期购买手机。从这些数据可看出: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手机在大学里已不再是新鲜事物了,已开始普及化了。大学生已经成为手机市场中一个不容忽视的消费者群。

2.学生手机的使用要求分析

① 最重质量

选择手机时, 消费者考虑的主要因素依次为:质量21%,外型19%,价格18%,功能18%,品牌11%,售后服务9%,广告宣传2%,其它方面也占2%。其中,消费者对质量的要求最高,手机是日常的通讯工具,如果质量不好,将会给消费者带来极大的不便。

另外,部分消费者对外观款式要求也较高,手机厂商不断推出新款很大程度上是迎合他们的口味,由于大学生都是年轻人。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持手机者年龄的下降,消费者对价格的敏感度会降低,而对外观款式的要求会更高。

② 中低档产品较受欢迎

在手机价格的调查中,我们发现消费者比较倾向于1000元至1500元的价位,其比例高达44.5%。另外,有29%的消费者表示会选择1000元以下的手机。当然,也有部分消费者购买高价位手机,其中,选1500至xx元的消费者占15%,xx元以上的占12%。

③ 购机地点较集中

对消费者购买手机地点的调查发现,消费者购买手机的地点较为集中,大体上分布在手机大卖场和品牌专卖店,其比例分别为56%和38%,其它的只占6.5%。手机是高科技产品,普通消费者难以了解其功能是否完善、质量是否可靠,他们只好以销售人员的信用和专业知识作为判断标准,而手机大卖场或品牌专卖店的销售人员素质相对较高,因而容易赢得消费者的信任。此外手机大卖场的价格优势也是学生朋友们考虑的重要因素。

④ 手机品牌比较复杂

在此项调查中我发现,使用诺基亚的最多,占46.25%,其他的如摩托罗拉15.00%,爱立信6.25%,西门子6.25%,三星13.75%,菲利浦 5.00%,其他的有7.50%。

⑤ 手机用途比较统一

大学生使用手机用途较统一,在已有手机用户中,多数用于联系亲友,占67.7%。还有少数只是跟着大家走(受周围人影响的)和追赶时尚的,各占9.8%。家长方面认为,手机是用于方便和孩子联系的,学生手机族的手机58.0%都是家长掏钱买的。同样学生也认为有了手机可以方便与亲友进行沟通,以维系家人及朋友的感情。

⑥ 手机费用普遍较低

在学生手机族中,每月手机费用普遍较低。每月消费在50元以下的占40%,在100元以内的占88%。但也存在一些高消费学生,在100―300元内的占12%,其中200-300这一高消费段也占6%。超过300元手机费用的基本没有。

⑦ 充值卡成为主要服务方式,手机费用主要用于发短信。

在被访者中,有近82%的是采用充值卡方式。同样,手机费用用于短信服务的占87%。这充分说明了,学生的消费能力有限。

3.学生手机族的消费动力分析

确切地说,消费动力与消费需求是密切联系的,当一个消费需求出现以后,为满足这种需求的动力也就随之产生了,对此我们不想加以详细论述。从上面各种数据中可以看出学生手机族的消费动力是处于一个较高水平的,造成这一高消费动力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家庭收入的增加,学生消费者的消费心理欲望增强。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使得商品的市场生命周期缩短,特别是在通信领域,手机更新换代的速度达到一周一款。手机产品的市场生命周期的缩短,使得学生消费者的消费活力被激发出来,大大强化了他们对新、奇、美的追求。而家庭收入的增加,则进一步加强了他们消费的信心。

第二.新经济、新文化、新观念,学生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总体规范发生了极大变化。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新的经济必然与新的文化相对应,而新的文化则必然带来新的观念。作为e时代的“e人类”,学生消费者大多受新经济下新文化的影响,具有求新、求奇的消费心理,在这种心理驱使下,他们会对一切感兴趣的新奇事物产生强烈的消费欲望,而这种强烈的消费欲望恰恰正是消费的动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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