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选人考察报告汇总十篇

时间:2022-07-26 18:40:23

候选人考察报告

候选人考察报告篇(1)

+++ ,男,汉族,+++省+++市++++人,++年++月出生,++年++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月参加工作,++学历,现任++++++++。

候选人考察报告篇(2)

考察对象为镇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中的所有人选。其中,近期已考察并已被作为提名人选的领导干部,不再进行考察;近一年来,由市委组织部考察的科级领导干部,不再进行考察。

二、考察方式

考察工作运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材料、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提高代表初步人选考察工作水平。

(一)组建考察组

镇党委组建考察组,向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所在单位发出考察预告,明确考察时间、考察要求、考察组联系方式,公布考察对象基本信息。考察组成员原则上由各党支部换届指导组成员组成。

(二)个别谈话

考察谈话中,参与谈话的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所在支部党员人数按不低于10人把握,代表所在支部党员人数不足10人的,应全部参与。考察党政领导干部和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干部,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谈话推荐范围确定谈话人数;考察工人代表,谈话范围为企业负责人、党支部书记、车间(班组)负责人及熟悉情况的同事,并征求其分管领导和部分非党员同事的意见;考察农民和居民代表,谈话范围包括所在党支部成员和熟悉人选情况的其他党员,并征求所在地村(居)民的意见;非公企业代表,谈话范围为中层正职以上人员,也可扩大到全体雇员;在现单位工作未满1年的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还需延伸考察。

(三)查阅材料

主要查阅能反映考察对象实际情况的材料,包括个人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证书、获奖证书等。重点核查考察人选的姓名、现任职务、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入党年月、专业技术职务、获奖情况等,严格认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的身份。

(四)实地考察

到能体现考察对象工作实绩的现场进行考察,直接接触群众,听取意见和反映,并核实已掌握的有关情况。

三、考察内容

广泛听取相关方面意见,严格认定人选身份,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严格考察。

(一)现实表现情况。重点考察是否具备代表条件,能否正确行使民利。特别要注意考察人选在政治品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作风形象等方面是否存在负面影响。对生产和工作一线的考察对象,还要注意了解他们的事迹,考察他们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二)个人基本情况。重点核查姓名、现任职务、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年月、入党年月、参加工作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受奖惩情况等。尤其要认真查阅入党材料,核查是否为中共正式党员。

候选人考察报告篇(3)

1、乡镇党委要召开党委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并按照县(市、区)委的安排意见,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培训工作人员,确定职数配备及任职要求。

2、层层召开会议,宣传“两推一选”的意义、程序、步骤,公布村党组织成员的任职条件、职数,组织符合条件的对象报名,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推荐提名。

3、村党组织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写出工作报告,经支委会认真讨论,反复修改后定稿。

二、党员推荐

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提名前,要对本届村党支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议情况,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情况,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以及对全村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建议等情况作报告。提名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却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投票的党员,可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征求意见,推荐情况上报乡(镇)党委,乡(镇)党委按照下一届村级党组织委员名额1:2的比例,研究确定候选人的初步人选。

三、群众推荐

村党组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对乡(镇)党委批复的村级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信任投票,现场公开计票。参加投票的人数不得少于本村村民或村民代表的85%。乡(镇)党委在推荐票过半数的人选中,按照比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名额多2至3人的差额,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四、组织审察

班子人选初步提出后,乡(镇)党委要派出专门考察组逐一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的任务是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全面了解德、能、勤、绩、廉情况,重点掌握是否参与非法组织活动、群体性活动、宗教宗族势力活动有牵连,重点掌握在管理财务、办理审批业务、调处矛盾纠纷中有无侵农、伤农、害农问题等。考察期间要对群众举报的反映先作出结论,然后确定人事方案。对“两委”班子要实行差额考察、差额研究。差额人数至少要保证1个。考察结束后,乡镇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候选人选,并报县委组织部集中审查。经审查同意后反馈给乡镇党委组织选举。

五、党内选举

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先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然后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选举产生村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束后,将结果上报乡(镇)党委批准。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选举步骤:

1、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说明到会党员数和未到会党员情况,宣布会议是否有效。宣布大会开幕,奏《国歌》;党支部书记作工作报告。

2、通过大会选举办法;推荐监票人、计票人。

3、介绍村党支部书记、委员正式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4、无记名投票。计票结束后,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结果。

候选人考察报告篇(4)

一、开展公开选拔工作的现实背景

开展此次公开选拔工作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一)是适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根据《中共XX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XXX省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办发【2014】28号)、省委、市委换届文件规定和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乡镇人大政府换届有关工作的通知》(XXX组发【2016】82号)要求把加大竞争性干部工作力度以及推行差额选拔干部制度作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重点突破内容。领导干部公开选拔成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目标和方向。

(三)是适应XXX县政府部门机构改革的需要。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搞好这次公开选拔工作XXX党委成立了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XXX党委副书记XXX、XXX乡组织委员XXX当任。

1、公告。自接到文件起,电话通知已考到外县大学生村官,在政府党政办QQ群里面进行宣传,并召开相关宣传会议。

2、组织报名。这次公开选拔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所有报名人员到马路乡政府党政办现场报名。

3、资格审查。XXXX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最后符合选拔条件的3名人员。

4、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三、资格初审结果:

候选人考察报告篇(5)

2、全国代表大会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答:全国代表大会的内容,也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党的十五大党章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二)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三)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四)修改党的章程;(五)选举中央委员会;(六)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3、中央政治局如何产生?

 答:治局是党的中央组织和中央领导机构的组成部分。1927年4月党的五大开始设立。五大党章规定,中央委员会,选举正式中央委员一人为总书记及中央正式委员若干人组织中央政治局,指导全国一切政治工作,并选举正式中央执行委员若干人为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候补政治局委员参加政治局会议时,只有发言权而无表决权,正式政治局委员离职时候补政治局委员依次递补。中央政治局互推若干人组织中央常务委员会处理党的日常事务。党的中央政治局,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十二大以来的党章规定:“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中央政治局要定期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中央政治局实行集体领导原则,中央政治局会议由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负责召集。中央政治局必须忠实地贯彻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中央政治局决定的有关中央领导机构人员变动和作出的有关党内重大问题的决定,须经中央委员会全会予以追认。来源[diyifanwen.com第一]

4、问:选举代表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内选举要充分发扬民主,真正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代表程序为:

1、各选举单位所属党组织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进行推荐提名,经过上下结合,反复酝酿,由党委常委会(工委、党组)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名单。

2、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主要考察他们是否具备代表条件,特别要考察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的表现。考察中,充分听取他们所在单位党组织以及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和党员的意见。

3、由党委常委会(工委、党组)根据中央分配的代表名额和代表条件、结构要求以及考察情况,研究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在此之前,还要征求同级纪委的意见。

4、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工委会议、党组会议),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中央组织部审查。

5、召开党的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工委扩大会议)进行选举,代表候选人一般应多于应选名额的10%。可先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采用等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不进行预选,直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选举结果报中央审批。

候选人考察报告篇(6)

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任人唯贤、公道正派,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能够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优秀干部选进乡镇党委班子,配强配优乡镇党委班子。以乡镇党委换届选举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我区农村基层干部的能力素质,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安排

1、传达上级会议及文件精神,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时间:2006年2月10日前)

向有关领导并在区委组织部部务会、区委常委会上传达上级关于乡镇党委换届的有关精神;制定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2月上旬组织全体乡镇班子成员召开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同时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召开党代会进行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明确有关规定、要求和做法,积极参与换届选举有关活动,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

2、成立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时间2006年2月10日前)。

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梁志峰,副组长:宋定一、徐秋良、邓旭红;成员:沈华强、严端明、唐绍琦、章果。具体负责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组织、指导、协调。

3、区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做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区纪委下发《乡镇党委换届的纪律规定》(时间2006年2月15日前)。

4、对乡镇党政一把手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间2006年2月25日前)。

区委组织部委托区审计局对6个乡镇的党政一把手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5、乡镇党委班子换届的考察,调整配备方案的拟定、酝酿、提请部务会议、常委会议讨论通过,呈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审批(时间2006年2月28日前)。

(1)作好考察前的有关准备。制定考察方案;印制有关测评表、推荐表;起草好考察大会上的讲话;抽调考察组成员,组织召开考察组人员会议:组织召开乡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会议,安排布置考察工作。

(2)实行考察预告:在考察组进入考察单位前一天,进行考察预告,考察预告张贴在各乡镇机关办公楼醒目处。

(3)民主推荐:由组织部主持,按照领导班子职位的设置全额定向推荐,要同时采取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两种方式进行。区委组织部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时,要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

(4)考察、酝酿和讨论决定:对已确定的考察对象,由区委组织部进行严格考察。考察要实行差额考察制,考察对象人数一般应多于拟任职务人数。考察尽可能全面、准确地了解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对有争议或一时拿不准的人选,要进一步进行调查了解,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提出初步方案和确定候选人人选,特别是党政正职,要充分酝酿,统一认识,由区委常委会讨论后,提交区委全委会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与任职请示文件一并报市委、市委组织部。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在提交区委常委会讨论前,先听取区纪委的意见。

(5)、任前公示和谈话。按《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进行任前公示。对公示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调查核实清楚。公示后不影响任职的,区委将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

(6)、向市委组织部呈报乡镇党委换届方案。

6、确定代表名额,搞好代表选举(时间2006年3月20日前)。

要根据党员数量和组织机构设置情况以及工作需要确定好代表名额,四个乡代表人数为80-100名,两个镇为60-70名。坚持代表条件,严把代表推荐关,代表应当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议政、议事能力。注意代表的广泛性和先进性,代表中,乡镇、村干部一般占60%左右,专业技术人员20%左右,先进模范人物20%左右,妇女代表20%左右,年龄在45岁以下的代表一般不少于50%。乡镇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所辖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代表要实行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代表候选人的差额应不少于20%。要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7、加强对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指导各乡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搞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实现上级人事安排意图(时间2006年3月31日前)。

(1)批复各乡镇党委换届的请示。

(2)指导各乡镇起草好大会工作报告。

(3)审批各乡镇党委、纪委候选人。

(4)加强对选举工作的具体指导。认真做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人员的培训。着重抓好酝酿党委委员候选人、制定选举办法及工作流程、组织好大会选举三个关键环节的工作,引导代表认真开好大会,确保换届选举圆满成功。要搞好乡镇党代会与县市区党代会的衔接工作,乡镇党代会原则上应选举产生出席区党代会的代表。

(5)批复各乡镇选举结果。

候选人考察报告篇(7)

通过建立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来确保基础教育的质量,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建立严格的标准与高效的认证程序来保障教师培养质量受到各国的广泛重视。美国在保障教师教育质量方面具有悠久的历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全美教师教育认证委员会”(National Council for Accreditation of Teacher Education,简称NCATE)作为美国综合型的专业认证组织,自1954年正式创建以来,开始对教师教育机构和教师培养方案进行认证。NCATE与学科专业组织建立了合作关系,共同对学科教师培养方案进行认证,以确保学科教师的培养质量。从21世纪初开始,NCATE与“它语者英语教师”(Teachers of English to Speakers of Other Languages,简称TESOL)组织建立了合作关系,两者共同开发“英语第二语言”(English as a Second Language,简称ESL)教师的培养标准,并负责认证工作。在NCATE框架下,TESOL开发的标准组和认证程序对保障美国ESL教师教育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美国在ESL教师培养质量保障方面的经验,对我国当前的英语教师培养工作也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相关概念阐释

(一)教师培养方案

“教师培养方案”是教师教育机构为实施职前培养所制定的培养计划,包括专业培养目标、培养标准、课程体系等一系列内容。

(二)“ESL教师”与“它语者英语教师”

“英语第二语言”(简称ESL)是美国基础教育领域的重要课程之一。作为一门学科,“英语第二语言”课程(ESL课程)在美国是指为母语为非英语的学习者所提供的英语课程。对美国的母语为非英语的学生来说,他们所学的英语实际上是第二语言,因而,这种课程也被称为“英语第二语言” 课程,教授这一课程的教师就是“ESL教师”。

“它语者英语教师”(简称TESOL)在美国同样是指对母语为非英语的学生进行英语教育的教师。由于美国所有母语非英语的学生总是把英语当作第二语言而不是外语来学习的,因此,“它语者英语教师”和“ESL教师”所指的对象范围基本上是重合的。在这个意义上,两者的内涵和外延一致。

二、外部三位一体的ESL教师教育培养方案鉴定机制

为了加强对ESL教师教育机构内培养方案的质量保障,教师教育的外部评估机构,美国全国性教师教育认证组织NCATE、ESL教师培养与标准建设专业组织TESOL和州教育部门合作,共同对教师教育质量进行评估鉴定。NCATE作为美国全国性最权威的教师教育认证组织,其主要职能是通过鉴定标准和实地评估工作为教师教育机构和教师教育方案的品质提供专业判断,并以鼓励教师教育机构不断改进机构和培养方案的品质、为教师教育提供指导、引领教师教育改革宗旨。其核心任务旨在促进教师教育品质的“绩效责任”和“改进”。NCATE的主要工作任务为:开发、认证与修订标准与指导专业组织标准的开发;评估与修正认证程序;组织实地考察与网络认证;建立与州、其它组织、教育专业社群人士联系与合作促进教师教育认证。州教育机构为教师教育的认证提供了行政力度和法律保障和财政支持,而学科领域专业组织TESOL则从培养方案的专业角度设立标准、提供专业判断。

为保障与提高ESL教师质量,NCATE在2002年与“它语者英语教师组织”(TESOL)开展合作,将TESOL纳入NCATE的成员组织,两者共同开发了ESL教师教育方案标准,并对ESL教师教育方案进行认证。

NCATE与美国50个州建立伙伴合作关系。美国实行的是地方分权的教育管理制度,州教育部门负责本州的教师教育管理,因而各州教师教育机构所实施的教师教育培养方案必须经过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查和认可。州教育厅对教师教育机构培养方案进行强迫性的地区性的初级水准的认证。而NCATE对其进行全国性的自愿的高级水平的认证。一般情况下,教师教育培养方案欲获得全国性认证,必须以州一级的认证为基础。这种双重认证往往造成认证主客体的人力物力资源的浪费。而在州与NCATE合作前提下,二者在认证标准进行兼容,认证程序进行合作,各个组织充分利用资源、各司其职、各尽其用,为认证提供质量和效率保障。州和NCATE实行两种合作模式的教师教育培养方案认证。其一、以NCATE为鉴定基础的(NCATE-based)的合作关系。此种模式中,州采用NCATE指定的TESOL的认证标准对本州教师教育机构的教师培养方案进行鉴定,并服从NCATE的设立的鉴定程序。其二、州一级为基础的(state-based)合作关系。此种模式中,主要依赖州的鉴定结果,将州的鉴定结果确认为全国的鉴定结果。首先州对培养方案进行鉴定,NCATE对州的鉴定标准进行审核。NCATE将州的标准与TESOL的标准的相似度分级,判断州的标准与SPA的标准达到一定的级别。其次,NCATE与州选派专家组成考察小组合作对培养方案进行实地考察。最后根据州标准的与TESOL标准的一致性,合作小组的考察结果,州提供的培养方案的评估报告,确定是否授权州一级对教师培养方案的全国性认可。

三、内部双重认证保障

NCATE认证对象包括教师教育机构和教师培养方案,认证范围包括:初级师资培养方案和高级师资培养方案。NCATE对教师教育机构的认证主要是对其教育内容、专业设置、课程设置、管理状况、办学条件、教师资格、学生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评估和认证,以提高教师教育质量和领导教师教育机构改革。教师教育机构的性质主要通过其培养方案表现出来,教师教育机构的教育内容、专业设置、课程设置、管理状况、办学条件、教师资格、学生状况等都囊括于教师教育培养和培训方案之内。

NCATE为了促进ESL教师教育机构内部形成坚实的内部质量保障机制,对ESL教师教育机构和ESL教师教育培养方案进行双重认定机制。方案认证为机构认证的前提,机构认证以方案认证的基础,教师教育机构为教师培养方案提供依托和保障。

四、学术派与专业派合作的认证标准

ESL教师即要求教育方面的专业素养,又必须具备英语学科专业的学术水准。NCATE代表的是教育专业领域认证的权威,TESOL代表的是英语语言专业与英语教育的学术权威。二者在合作开发ESL教师的培养标准,在学术与专业两个方面提出英语教师的培养水准,反应了英语教师教育的内在要求。

(一)鉴定标准的开发

NCATE与TESOL合作对ESL教师培养方案进行认证,其培养方案标准由TESOL开发,NCATE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ESL教师培养标准开发程序和内容进行指导与审批。TESOL通常设立任务小组,专门负责方案标准的开发,并提交NCATE评审。NCATE的专门机构对标准进行评审的过程如下:初步审核、召开评审会议、建立审查小组、召开审查会议、征集意见、民主决议和会议总结。

TESOL与NCATE合作开发了2002年标准。标准的实施显著地保障了ESL教师的培养质量,同时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不足与弊端。各方的批评与建议促成2011年新的标准的诞生。

(二)鉴定标准的内容

NCATE/TESOL标准分为五个领域:语言、文化、教学、评估及其核心领域――专业化。每一个领域中,又将标准细化2到3项子标准,这些子标准本身又细化为若干绩效指标。每项绩效指标可分为三个层次:接近标准、达到标准、和超越标准。

NCATE/TESOL标准每一个领域的标准都由三部分组成:(1)对各个领域的子标准进行语言表述;(2)对子标准进行进一步解释;(3)对子标准的每项绩效指标的基本内容及对每项基本内容所含的三个不同熟练等级的描述,这三个等级即上述的接近标准、达到标准和超越标准。

五、信度与效度结合的认证程序

NCATE的方案认证与机构认证同步进行,方案认证为机构认证提供支持证据,是教师教育机构认证的最关键最有力的证据,是机构认证的重要环节,方案与教师教育机构的其它要素的评估共同组成NCATE的机构评估。方案认证程序有着相对的独立体系同时与机构认证有着不可割裂的紧密联系。NCATE对教师培养方案的认证与对机构的认证并非一次性的,而是每5年进行一次继续认证,以确保教师教育方案的完善与革新。鉴定过程主要经过以下程序。

(―)ESL教师培养方案的初始认证程序

1.申请认证资格。教师培养方案欲接受NCATE的认证,首先要通过教师教育机构向NCATE提出认证申请。NCATE为教师机构设立9项前提条件,教师教育机构要满足标准才能获得参加认证的资格。

2. ESL教师培养方案自我评估。接受NCATE认证的ESL教师培养方案必须先进行自我评估,然后通过NCATE与TESOL的评估小组评审。自我评估的结果以自评报告方式呈现,评审的主要依据是自评报告。评估小组对方案自评报告进行评估并将意见反馈给ESL教师教育机构。

ESL教师培养方案的自评报告是教师教育机构对其设立的ESL学科教师培养方案进行内部的自我评价。自我评价是NCATE进行教师培养方案认证过程中最重要的程序,同时教师教育机构通过自我评价不断改进教师培养方案的质量。

NCATE的P-12ESL教师方案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方案实施背景信息、方案提供的评价、评价与标准的关系、达到标准的证据、应用评价结果提高候选人的表现与改进方案的情况、附录。其中自评方案中尤其强调教师候选人的表现证据。教师教育机构应用有多种绩效评价形式来评价和清晰地阐述与展示ESL教师候选人的绩效表现。提供各个标准领域ESL教师候选人性向、知识、技能的证据,突显候选人与方案毕业生的评价细则及水平层次,提供具体的ESL教师候选人的学习结果样例,应用多元的评价反映ESL教师候选人的能力。

3.方案自评报告的评审。NCATE组织TESOL专家对ESL培养方案进行全国标准的鉴定。TESOL的成立专门审查委员会,委员会由三个专家成员组成。专家评审小组成员,根据13项标准来分析与评估方案报告,评估决定方案是否获得全国认证,并在报告中提供整改建议。受评机构可以反驳回应,再次整改参与评审,将获得TESOL的最终认证报告,以确认获得候选者地位,并作为实地考察的依据。

其中方案评审员要履行职责时,要判断受评机构自评和候选人资料与NCATE/TESOL标准的一致性;清晰地阐述与标准相关的强弱项;做出开明开放的判断;做判断时依据准则,完全排除个人偏见;根据候选人的绩效表现做出客观评估。

4.实地考察。实地考察是初步鉴定程序的关键环节。评审小组结合方案报告及实地考察情况,对方案报告加以证实。考察期间,考察团访问了与自评报告中信息相关的个人或群体,如学院教师、学院学生、行政人员、中小学合作教师、中小学校长,及相关人员。察团成员还在展览室中参观了自评报告的证实文件。展室中还应用高科技技术,如应用互动视屏会话,来了解实习学校的实习学生与教师的情况或征集意见。考察团还需要到该教师教育机构的实习学校、校外教学等场所进行实地考察。实地考察结束后,考察小组主席整合考察团意见,形成书面报告。考察报告指出受评单位的ESL教师培养方案的优缺点、达标情况、达标情况的判断理由。NCATE将考察报告附件分别发送给教师教育机构、州教育行政部门。教师教育机构在30天内对考察报告做出反馈。

(二)ESL教师培养方案的继续认证程序

通过认证的ESL教师培养方案每年都要交一份年度报告,报告中重点强调前一次认证中所发现缺点的矫正情况,NCATE和TESOL会在第三年反馈一份报告,提醒ESL教师教育机构其培养方案需改进的方面。ESL教师培养方案第五年接受继续认证,继续认证无需申请认证资格,直接提交自评报告。继续认证同样要接受实地考察,考察团考察的重点为教师教育机构是否解决初步认证中的问题、改进初始认证中方案的不足之处。继续认证的结果有三种认证决定:直接认证、有条件的认证和延缓认证。

(三)ESL教师培养方案认证的申诉程序

如果方案被认证不合格,教师教育机构可以进行申诉。NCATE的审查小组,进行再次评审,并作出维持决定与撤销决定的决议。再次评审应在NCATE机构认证实地考察前,这样NCATE的才能应用该方案评估结果作为机构评估标准1(教师候选人的知识、技能和性向)的证据。

NCATE/TESOL的ESL教师培养方案认证制度的实施以来,在ESL教师教育质量保障方面的贡献令人瞩目。NCATE与TESOL合作在ESL教师培养方案的标准的开发、认证方面都建立了严格的质量监控机制,同时注重最新科研成果的应用。NCATE/TESOL的ESL教师教育质量保障制度显示了其独特优点。NCATE与TESOL在ESL教师培养方案标准与认证程序的建设方面,不断地征求ESL教师教育领域、教师教育领域、ESL教育领域等各界专家和团体的意见,并汲取最新研究成果,对ESL教师教育方案认证制度进行革新。21世纪NCATE/TESOL的ESL教师教育质量保障更注重认证标准与程序的科学化、认证制度兼具信度与效度,并加强ESL教师教育标准与教师资格标准的联系,推进ESL教师教师质量保障一体化体系的纵深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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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National Council for Accreditation of Teacher Education,Professional Standards for Accreditation of Teacher Preparation Institutions.2008 EditionWashingtonDC:20036-10[EB/OL].February 20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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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石芳华.美国教师培养方案全国鉴定制度的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02.

候选人考察报告篇(8)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严格遵循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切实保障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以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为重点,把有利于贯彻落实党的政策、有利于推进脱贫攻坚、有利于推动基层基础工作的好干部选出来,选优配强村党支部班子;理清发展思路,增强整体功能,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努力打造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按照乡党委的统一部署,全乡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十次村民委员会换届,于2020年第四季度启动,2021年第一季度完成。按照先村党组织委员会、后村民委员会的顺序组织开展换届。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于2021年3月底前完成。

三、方法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2020年11月23日前)

1、成立领导机构(2020年11月14日)。我村要成立换届工作领导机构,党支部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加强对本村党支部换届工作领导,专人报送资料。

2、做好宣传发动(2020年11月23日前)。为保证本次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深入宣传村党支部换届工作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具体要求和政策法规,使其真正熟悉选举的各个环节和投票方法,积极引导农民群众消除家族、宗派、派别的影响,按照真实意愿进行投票,学会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为依法搞好换届选举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3、做好动员部署(2020年11月23日前)。按照乡党委、政府要求的时间,及时召开村“两委”以及全体党员、群众代表等换届选举动员会,全面安排部署本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同时,村党支部成员、村干部及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加强对政策业务知识的学习,熟悉换届流程和程序。

4、做好财务收支审计(2020年11月26日)。配合乡上完成所有村干部离任审计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的监督。

(二)村党支部换届选举(2020年11月22日-2020年12月31日)

(一)、选举准备(2020年11月25日前)

1.研究换届选举事宜:村党组织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换届选举有关事宜,对会议时间、议程、新一届委员会名额、构成及产生办法提出初步意见,并向乡党委上报,确定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地点、会议议程、党支部委员和书记名额、构成及提名和选举办法等,并向乡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乡党委批复后,要及时传达乡党委批复精神,研究召开党员大会事宜,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2.确定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的党员。村党支部针对全体党员逐一进行核实,经本人同意后,向乡党委上报《关于***党员大会部分党员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的请示》,明确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的人员名单。

3.筹备部署:村党支部接到乡党委正式批复后,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筹备事项,明确宣传动员、酝酿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起草工作报告、准备会议文件、布置会场等工作任务。

4.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2020年11月23日):召开党支部会议,对现任村党支部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结合测评结果,以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通过投票推荐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推荐会的党员和群众代表人数超过应到人数一半以上推荐有效,党员和群众代表每人一张推荐票,具有同等效力,统一进行计票,推荐结果及时与乡党委汇报沟通。

5.组织考察,确定预备(2020年12月3日):(1)村党支部结合党员群众推荐和乡党委推荐意见,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初步人选考察名单,上报乡党委进行审核。(2)接受考察待收到上级资格联审结果后,配合乡党委完成候选人初步人选的考察工作。

6.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村党支部根据乡党委考察情况,召开党组织委员会,研究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向乡党委上报《关于中共***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村党支部将候选人预备人选在村党务公开栏内公示5日。待收到上级批复后,村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与乡党委签订换届纪律协议,明确候选人预备人选在换届选举中必须遵守的纪律要求,候选人预备人选作出书面承诺。

候选人考察报告篇(9)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严格遵循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切实保障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以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为重点,把有利于贯彻落实党的政策、有利于推进脱贫攻坚、有利于推动基层基础工作的好干部选出来,选优配强村党支部班子;理清发展思路,增强整体功能,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努力打造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按照乡党委的统一部署,全乡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十次村民委员会换届,于2020年第四季度启动,2021年第一季度完成。按照先村党组织委员会、后村民委员会的顺序组织开展换届。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于2021年3月底前完成。

三、方法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2020年11月23日前)

1、成立领导机构(2020年11月14日)。我村要成立换届工作领导机构,党支部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加强对本村党支部换届工作领导,专人报送资料。

2、做好宣传发动(2020年11月23日前)。为保证本次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深入宣传村党支部换届工作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具体要求和政策法规,使其真正熟悉选举的各个环节和投票方法,积极引导农民群众消除家族、宗派、派别的影响,按照真实意愿进行投票,学会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为依法搞好换届选举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3、做好动员部署(2020年11月23日前)。按照乡党委、政府要求的时间,及时召开村“两委”以及全体党员、群众代表等换届选举动员会,全面安排部署本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同时,村党支部成员、村干部及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加强对政策业务知识的学习,熟悉换届流程和程序。

4、做好财务收支审计(2020年11月26日)。配合乡上完成所有村干部离任审计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的监督。

(二)村党支部换届选举(2020年11月22日-2020年12月31日)

(一)、选举准备(2020年11月25日前)

1.研究换届选举事宜:村党组织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换届选举有关事宜,对会议时间、议程、新一届委员会名额、构成及产生办法提出初步意见,并向乡党委上报,确定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地点、会议议程、党支部委员和书记名额、构成及提名和选举办法等,并向乡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乡党委批复后,要及时传达乡党委批复精神,研究召开党员大会事宜,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2.确定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的党员。村党支部针对全体党员逐一进行核实,经本人同意后,向乡党委上报《关于***党员大会部分党员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的请示》,明确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的人员名单。

3.筹备部署:村党支部接到乡党委正式批复后,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筹备事项,明确宣传动员、酝酿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起草工作报告、准备会议文件、布置会场等工作任务。

4.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2020年11月23日):召开党支部会议,对现任村党支部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结合测评结果,以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通过投票推荐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推荐会的党员和群众代表人数超过应到人数一半以上推荐有效,党员和群众代表每人一张推荐票,具有同等效力,统一进行计票,推荐结果及时与乡党委汇报沟通。

5.组织考察,确定预备(2020年12月3日):(1)村党支部结合党员群众推荐和乡党委推荐意见,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初步人选考察名单,上报乡党委进行审核。(2)接受考察待收到上级资格联审结果后,配合乡党委完成候选人初步人选的考察工作。

6.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村党支部根据乡党委考察情况,召开党组织委员会,研究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向乡党委上报《关于中共***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村党支部将候选人预备人选在村党务公开栏内公示5日。待收到上级批复后,村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与乡党委签订换届纪律协议,明确候选人预备人选在换届选举中必须遵守的纪律要求,候选人预备人选作出书面承诺。

候选人考察报告篇(10)

一、选举单位的划分

根据中组部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县直机关工委和省市驻县单位出席县第十次党代会的代表选举工作,县委批准,县直机关工委和省市驻县单位出席县第十次党代会的代表选举,可以划分为若干个选举单位进行选举。选举单位划分的原则是:按系统、按党委、按党总支,必要时,也可以将几个基层党组织划分为一个选举单位。根据这一划分原则,县直机关工委和省市驻县单位共划分为18个选举单位,具体为:县委办、档案局、史志办、招待所为一选区;人大、政协、统战部为二选区;政府办(含山纠办)、局、民宗局、统计局、农调队、外贸办(含外贸总公司)、国土局为三选区;县纪委(监察局)、民政局为四选区;组织部、机关工委、老干局、人事局、编办、党校、总工会、团委、妇联为五选区;宣传部、文体局、广电局、新华书店为六选区;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司法局、交警大队为七选区;发展改革局、计生局(含计生服务站)为八选区;建设局、房产局、环保局为九选区;财政局、审计局为十选区;农办(农经局)、畜牧局、农机局、开发办、气象局为十一选区;劳动局、安监局、煤炭局、石油公司、科技局为机关十二选区;国税局、地税局为十三选区;邮政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为十四选区;工商局党委为十五选区;人民银行、银监办、农业银行、农发行、工行、建行、中行、信用联社、人寿保险公司、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为十六选区;公路局、湘运客运公司、公汽公司、征稽所为十七选区;技术监督局、烟草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盐业局为十八选区。

二、选举工作的基本步骤和程序

1、成立选区选举工作委员会。由选区选举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选区党代表选举的所有工作。选区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县委指定的召集人担任,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抓政工的副职、政工股长为成员。

2、调查摸底,党员登记造册。选区内各单位党组织要对本单位中党员情况进行摸底登记。中组部规定,基层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可以不计算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种情况”党员(即:①患有精神病或者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②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③虽未受到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④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⑤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转走的)以及外出务工、经商半年以上确实不能参加会议的党员进行认真甄别和登记造册,经选举委员会研究同意,然后核准确定应到会党员数,并报机关工委批准。

3、各选区按照机关工委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组织所属党组织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酝酿协商,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从推荐名单中,按照多于代表应选人数20%以上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只有一名代表名额的选举单位,要确定两名候选人初步人选)。

4、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要注重考察他们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在群众中的公认程度,尤其要考察他们在关键时刻、重大原则问题上的政治立场和政治倾向,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由县直机关工委和选区选举工作委员会组织逐个进行考察,都要写出考察材料,并将考察情况于2006年6月10日前向机关工委汇报。由机关工委汇总后,再向县委组织部汇报。

5、各选区按不少于1名的差额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各选区于2006年6月10日前报机关工委审批,由机关工委向县委组织部统一报批,机关工委再将县委的批复通知至各选区。

6、各选区召开党员大会,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进行选举。选出的代表,于2006年6月15日前将县党代表登记册和代表名册(按党员领导干部、各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各方面先进模范人物分类造具花名册,并以代表的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各一式两份和代表选举情况的报告一份报机关工委,由机关工委汇总后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三、党员大会组织工作流程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工作项目及主要议程。

1、各选区选举工作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决定召开党员大会有关事宜。

这次会议后,各选区必须在6月9日前要召开选区选举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召开大会的时间,大会的任务和主要议程,代表选举办法。各选区必须在6月12日以前完成筹备工作,6月15日以前开完党员大会(1-5选区除外,具体时间届时由机关工委另行通知)。

2、向机关工委呈报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应涉及的内容。

各选区作出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后要向机关工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请示以选举委员会主任所在单位党组织的名义。一是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大会召开的时间、主要议程、选举办法及大会主席团成员(一般由5-11人组成)。二是请示的时间,应于2006年6月12日前向机关工委呈报。机关工委根据各选区的请示,再统一向县委组织部呈报关于各选区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

3、召开会议研究党员大会筹备事项。

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即可召开选区选举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筹备事项,包括宣传教育;选举工作委员会成员对各项筹备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在确定出席县党代会代表的名额、构成原则、党代表候选人的条件及提名办法后,组织所属党组织酝酿推荐,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进行考察。

4、做好会议材料准备和会务准备工作。

主要包括:一是起草大会议程和日程安排;二是起草大会应到会党员人数的情况说明;三是起草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和总监票人、监票人及关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的说明,选举工作的主持词;四是候选人建议名单及候选人情况介绍;五是提供选票式样和计票统计表、计票结果报告单、清点人数报告单、领发选票报告单、收回选票报告单等样表;六是起草大会须知。需做好的会务准备工作主要有:制作有关证件,准备选举用品,布置会场。

5、召开各支部负责人会议或党小组长会议。

会议主要内容是:介绍党员大会准备工作情况,确定党员大会日程,召开时间和地点;对如何开好大会向党员提出要求;确定召开大会的其他有关事项。

会后,即可向所属党组织或全体党员发出召开党员大会的通知。在通知中要明确要求所属党组织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所有能参加会议的党员都参加会议。召开党员大会的通知,一般应以书面的形式,特殊情况也可口头通知,确保会议有效。

6、各支部(或各党小组)分别召开党员会议。

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酝酿讨论出席县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推选监票人。

7、召开各支部负责人会议或党小组长会议主要议程有:

一是听取各党支部(党小组)讨论选举办法(草案)、酝酿候选人名单的情况汇报,并审议通过;二是审议通过监票、计票和唱票人建议名单。

8、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一是清点到会党员人数。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数和实际参加大会的党员数。在确认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后,方可开会。

二是全体起立,奏(唱)《国歌》。

三是作应到会党员人数的情况说明,并举手表决通过这个说明。

四是通过大会议程。

五是通过大会主席团。

六是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七是通过大会监票人、计票人和唱票人名单。

八是介绍本选区根据机关工委分配的代表名额、构成比例,酝酿产生出席县党代会代表候选人的情况。

九是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

十是选举人填写选票,并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行投票。

十一是监票人、计票人和唱票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十二是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

十三是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进行正式选举时,由监票人向主持人和大会报告,并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人数的半数为当选)。

党员大会完成选举工作后,主持人即可宣布党员大会闭会。

9、做好会议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上报相关材料。

按照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将具有保存和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进行整理,立卷归档。属于反映同一个方面问题的归在一个卷内,如请示、报告、批复,党委、纪委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及登记表,选举办法、选举结果等;也可按时间顺序和工作程序进行归类组卷。要做到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党代表名册》及转接组织关系的情况报告等材料,要在规定时间内报机关工委,由机关工委统一汇总后县委组织部备案。

四、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代表名额分配和构成比例。

1、县代表名额分配和产生办法。根据《》第12条规定:“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及中组部关于选举工作的有关规定,我县第十次党代会的代表名额分配主要按如下要求操作:①党员人数作为分配代表名额的一项重要依据,但又不简单地按党员人数分配。在党员人数较多,又比较集中的党组织,适当减少了代表名额的分配比例。②充分考虑了所辖党组织和党员的分布情况,各阶层党员的特点以及选举单位的经济、科技、文化等发展状况。③党委、纪委负责人和有关领导机关的主要党员负责人因工作需要,可以作为县委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分配到有关选举单位(通常是领导同志工作过的单位或原籍)选举。按照上述要求,经县委九届九次全委会议研究决定,我县第十次党代会代表为295名,主要由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全县各条战线的优秀党员代表组成。

2、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代表候选人酝酿人选的考虑范围。

(1)县直正局级单位和中央、省、市驻县有关单位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2)考虑民族、性别等结构的要求而纳入考虑范围的。根据各选区的实际情况,具体到各选区代表候选人酝酿人选的考虑范围为:县委办两名副主任,人大办一名主任,政协办一名主任,政府办一名副主任,县纪委一名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县委组织部三名副部长和县直机关工委书记,县委宣传部一名副部长,县政法委一名副书记,27个县政府工作机构的局长。

所有代表名额由县委根据县直机关工委的实际情况分配到县直机关工委,由县直机关工委再根据各选区的实际情况分配到各选区,由各选区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组织选举产生。

3、代表构成比例。县党代表会议代表的推选,一要注意代表的分布。代表构成比例按规定要求,一定要重视代表分布的广泛性,可以根据提名推荐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一些具体要求。总的原则是,在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和预备人选时,都要从思想政治素质、年龄结构、构成比例、代表性等方面通盘考虑,并作出统筹安排。二要把握好代表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与各方面生产和工作一线党员的划分。一线的党员主要是指从事生产、科研、教学等工作副科实职以下的党员。有些既担任领导职务又从事专业技术、科研、教学工作的党员,可以列为一线代表。出席县第十次党代会的代表构成比例为:各级领导干部占55%左右;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代表占38%左右;、武警、消防部队代表不少于2%;妇女代表不少于20%;少数民族代表不少于2%;年龄在45岁以下的代表不少于50%。

(二)、参加会议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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