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妇女就业工作计划汇总十篇

时间:2022-06-12 14:02:39

社区妇女就业工作计划

社区妇女就业工作计划篇(1)

一、"十五"以来妇女儿童工作的主要成效

从妇女儿童现状看,至20__年末,__*户籍人口共有88.94万,其中女性44.28万人,占49.79%;妇女儿童50.6万人,占56.89%;18岁以下儿童12.4万人,占13.94%。"十五"期间,随着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区政府把妇女儿童工作作为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逐年递增区妇儿工委业务经费,业务经费与"十五"初期相比递增6.14倍,妇女儿童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一是积极优化女性发展环境,提高妇女综合素质。重视女性人才工作,立足区域女性人力资源优势,制定《__*20__-20__年女性人才发展规划实施意见》,与妇女发展理论研究会联手开展"__*女性人才成长发展的实践与探索"课题研究,扩充女性人才信息库,积极拓展女干部培养、选拔、任用的视野和渠道。目前,我区局级女干部数量明显上升,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四套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达100;全区女干部占干部总数的59.92,其中局级正职女干部比例、处级女干部比例、处级正职女干部比例分别为15.38、24.83、22.90;本届人大代表中女代表占代表总数33.2,比上届递增4.2%;本届区政协中女委员占委员总数34.06,比上届递增1.37%;全区职代会女职工代表占代表总数的54.15。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比例占68.66,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女性比例占38.95,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女性比例占68.14,高级、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女性比例比"九五"分别上升4.54和4.08,在全市处于领先水平。自20__年开始全面启动"百万家庭网上行"培训实事项目,至20__年8月底受益群众达2.7万人,其中女性占95%;完善妇女的社区文体活动设施,完成了339个居委、村社区活动室达标建设工作,兴办各类文体活动,在区、街道(镇)、居委三级网络中,有知识女性社区服务工作站106个,拥有志愿者近千人。进一步加强女性社区体育指导员培训,全区现有女性社区体育指导员500多人。

二是高度关注儿童学习生活,为广大儿童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一流文教优势区"的功能定位,使区域内儿童享有良好的充分教育和优质教育。目前,我区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已分别达到99.16、99.95、99.95、98.51;而且,区教育局、区妇联、区托幼办、区人口和计生委联手加强学前教育,整合社区和教育资源,努力构建0-3岁学前教育网络,完善0-6岁学前教育体系,建立了3个早期教育基地、4个早期育儿中心(健康育儿、亲子教育、机构教养研究、信息交流中心)和12个亲子活动点,其中包括创办了全国首家0-6岁婴幼儿亲子育儿中心并已被命名为全国家庭教育实验基地的紫薇幼儿园;在光启公园建立"家庭教育活动基地";会同市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中心成立"科普家乐园";区儿童保健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儿童的体格发育指标达到了世界卫生组织(WHO)规定的标准,部分指标如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的控制和防范能力等已接近发达国家水平。

三是倍加关爱困难群体,着力为妇女儿童办实事。由财政每年专项拨款20万元,持续五年为困难妇女免费妇科普查,受益妇女达3.4万余人,并持续多年通过区民政局、区妇联、区慈善基金会等部门对妇科普查中的重症妇科病人实施医疗救助。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验证率达到87.38。而且,在政府及社 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建立了帮困基金。在"九五"末期投入150万元帮困爱心基金的基础上,"十五"至今又投入150万元,用于资助家庭困难的学生。从20__年起,政府每年投入300万,对低保家庭学生提供免费午餐,区域内形成了全社会关心困难儿童成长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政府职能,创新妇女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

作为区政府协调机构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从区域整体考虑,整合政府各种资源和社会团体的资源,强化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与各部门"十五"计划目标责任同步发展的意识,加强对达标过程的细化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创新工作机制。

(一)开展绩效管理,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建设"透明、高效、职业化"公共政府理念,区长、分管区长多次专题听取区妇儿工委的工作汇报,强调指出尊重妇女、保护儿童,是现代社会的一项基本准则,明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将妇儿工作纳入公共政府建设之中,把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作为转变职能、依法行政的重要任务,作为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方面,依法全面保障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实现妇儿发展新的突破和提升。针对我区中期监测评估中反映的薄弱环节,区妇儿工委制定了《__*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实施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简称《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此评价范围涉及妇儿发展"十五"计划中可量化指标和重点、难点、空缺指标共88项及具体责任目标;评价对象适用于23家成员单位和13个街道(镇)妇儿工委;评价内容由攻关立项、绩效总结和绩效评估三部分组成;评价的过程分为准备、实施、评审和奖惩四个阶段。实行"目标管理、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做到目标量化、责任细化、管理强化,各司其职;每年的绩效评价结果上报区府纳入各部门公共目标年度考核,逐步形成长效机制。绩效评价目标责任签约书除包含常规97个指标外,更强调重点、难点指标的攻克,同时突出了23个成员单位和13个街道(镇)的个性化指标和在完成"十五"计划促进妇儿发展中各自所承担的实事项目,也包括对一些跨部门难点指标的合力攻关要求。20__年以来,区妇儿工委主任(分管区长)与各成员单位领导、街道(镇)妇儿工委主任就年度具体目标任务签约。各成员单位责任目标由五年一签约改为每年一签约,有效促进了各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意识、"主人翁"精神日益显现,就妇儿发展的重难点指标联手科研攻关的主观能动性进一步增强,为确保妇儿发展"十五"计划的如期完成和启动"十一五"计划的编制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社区妇女就业工作计划篇(2)

从妇女儿童现状看,至2004年末,***户籍人口共有88.94万,其中女性44.28万人,占49.79%;妇女儿童50.6万人,占56.89%;18岁以下儿童12.4万人,占13.94%。"十五"期间,随着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区政府把妇女儿童工作作为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逐年递增区妇儿工委业务经费,业务经费与"十五"初期相比递增6.14倍,妇女儿童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一是积极优化女性发展环境,提高妇女综合素质。重视女性人才工作,立足区域女性人力资源优势,制定《***2003-2007年女性人才发展规划实施意见》,与妇女发展理论研究会联手开展"***女性人才成长发展的实践与探索"课题研究,扩充女性人才信息库,积极拓展女干部培养、选拔、任用的视野和渠道。目前,我区局级女干部数量明显上升,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四套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达100%;全区女干部占干部总数的59.92%,其中局级正职女干部比例、处级女干部比例、处级正职女干部比例分别为15.38%、24.83%、22.90%;本届人大代表中女代表占代表总数33.2%,比上届递增4.2%;本届区政协中女委员占委员总数34.06%,比上届递增1.37%;全区职代会女职工代表占代表总数的54.15%。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比例占68.66%,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女性比例占38.95%,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女性比例占68.14%,高级、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女性比例比"九五"分别上升4.54%和4.08%,在全市处于领先水平。自2003年开始全面启动"百万家庭网上行"培训实事项目,至2005年8月底受益群众达2.7万人,其中女性占95%;完善妇女的社区文体活动设施,完成了339个居委、村社区活动室达标建设工作,兴办各类文体活动,在区、街道(镇)、居委三级网络中,有知识女性社区服务工作站106个,拥有志愿者近千人。进一步加强女性社区体育指导员培训,全区现有女性社区体育指导员500多人。

二是高度关注儿童学习生活,为广大儿童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一流文教优势区"的功能定位,使区域内儿童享有良好的充分教育和优质教育。目前,我区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已分别达到99.16%、99.95%、99.95%、98.51%;而且,区教育局、区妇联、区托幼办、区人口和计生委联手加强学前教育,整合社区和教育资源,努力构建0-3岁学前教育网络,完善0-6岁学前教育体系,建立了3个早期教育基地、4个早期育儿中心(健康育儿、亲子教育、机构教养研究、信息交流中心)和12个亲子活动点,其中包括创办了全国首家0-6岁婴幼儿亲子育儿中心并已被命名为全国家庭教育实验基地的紫薇幼儿园;在光启公园建立"家庭教育活动基地";会同市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中心成立"科普家乐园";区儿童保健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儿童的体格发育指标达到了世界卫生组织(WHO)规定的标准,部分指标如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的控制和防范能力等已接近发达国家水平。

三是倍加关爱困难群体,着力为妇女儿童办实事。由财政每年专项拨款20万元,持续五年为困难妇女免费妇科普查,受益妇女达3.4万余人,并持续多年通过区民政局、区妇联、区慈善基金会等部门对妇科普查中的重症妇科病人实施医疗救助。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验证率达到87.38%。而且,在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建立了帮困基金。在"九五"末期投入150万元帮困爱心基金的基础上,"十五"至今又投入150万元,用于资助家庭困难的学生。从2002年起,政府每年投入300万,对低保家庭学生提供免费午餐,区域内形成了全社会关心困难儿童成长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政府职能,创新妇女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

作为区政府协调机构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从区域整体考虑,整合政府各种资源和社会团体的资源,强化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与各部门"十五"计划目标责任同步发展的意识,加强对达标过程的细化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创新工作机制。

(一)开展绩效管理,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建设"透明、高效、职业化"公共政府理念,区长、分管区长多次专题听取区妇儿工委的工作汇报,强调指出尊重妇女、保护儿童,是现代社会的一项基本准则,明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将妇儿工作纳入公共政府建设之中,把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作为转变职能、依法行政的重要任务,作为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方面,依法全面保障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实现妇儿发展新的突破和提升。针对我区中期监测评估中反映的薄弱环节,区妇儿工委制定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实施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简称《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此评价范围涉及妇儿发展"十五"计划中可量化指标和重点、难点、空缺指标共88项及具体责任目标;评价对象适用于23家成员单位和13个街道(镇)妇儿工委;评价内容由攻关立项、绩效总结和绩效评估三部分组成;评价的过程分为准备、实施、评审和奖惩四个阶段。实行"目标管理、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做到目标量化、责任细化、管理强化,各司其职;每年的绩效评价结果上报区府纳入各部门公共目标年度考核,逐步形成长效机制。绩效评价目标责任签约书除包含常规97个指标外,更强调重点、难点指标的攻克,同时突出了23个成员单位和13个街道(镇)的个性化指标和在完成"十五"计划促进妇儿发展中各自所承担的实事项目,也包括对一些跨部门难点指标的合力攻关要求。2003年以来,区妇儿工委主任(分管区长)与各成员单位领导、街道(镇)妇儿工委主任就年度具体目标任务签约。各成员单位责任目标由五年一签约改为每年一签约,有效促进了各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意识、"主人翁"精神日益显现,就妇儿发展的重难点指标联手科研攻关的主观能动性进一步增强,为确保妇儿发展"十五"计划的如期完成和启动"十一五"计划的编制奠定了扎实的基础。版权所有

社区妇女就业工作计划篇(3)

1、将促进妇女就业作为政府的责任,制定和完善保障妇女平等就业的法规和政策,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建立保护妇女平等就业的劳动管理机制。

2、贯彻实施《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逐步消除招工、招聘中的性别歧视。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消除男女同工不同酬现象,切实保障妇女享有平等的劳动就业与分配权。

3、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市场主导就业、政府推进就业、妇女自主就业相结合的长效机制。积极鼓励扶持妇女创业,大力弘扬以“三创”为核心的新时期市民精神,使更多妇女通过创业致富。政府有关部门和金融等机构为妇女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提供必要的政策、资金、信息、技术、市场等方面的扶持和服务。

4、在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充分考虑妇女就业的需要,努力开辟符合妇女特点的就业领域。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和现代服务业,切实做好困难妇女、女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为妇女创造新的就业机会,逐步提高妇女的就业比例。

5、开展针对女性特点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加强女性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妇女从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6、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加强对农村妇女的劳动技能和农业科学技术培训,特别加强对农村妇女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培训,为农村妇女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积极引导农村剩余妇女劳动力就地、异地转移。建立城乡劳动力公平竞争、同工同酬、同等待遇的就业制度,实现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

7、加大劳动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全面贯彻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建立健全女职工权益平等协商制度,推进女职工权益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措施,重点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工作的督查,依法查处侵犯女职工劳动权益的案件,有效遏制解除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劳动合同等违法行为。

8、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相应的政策措施和运行机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权利。全面实行“五险合一”征缴办法,逐步完善女性劳动者必要的社会保障。

9、加大对特殊女性群体的扶持力度,为低收入、残疾女性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就业条件。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的作用,加强残疾妇女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妇女就业比例和就业的稳定性。

二、妇女与参政

1、大力宣传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充分保障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及决策的权利。引导妇女依法参与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水平和比例。在制定涉及妇女根本利益的方针政策时,听取各级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以及妇女组织和妇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把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列入各级党委重要议事日程。贯彻落实“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干部的选拔和深化干部制度改革中不断完善平等竞争机制、公务员管理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在竞争上岗、公推公选及公务员招录等方面,坚持男女平等,同等条件下女性优先的原则,促进妇女进入管理和决策机构,确保女领导干部比例稳步提高。

3、重视妇联组织在培养选拔女干部、妇女参政议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各级妇女组织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使其真正成为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反映妇女群众意见和建议的重要渠道。

4、全面提高女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把对各级女干部的培训纳入干部培训的总体计划,强化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重视提高女干部的政治素质、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在使用中加强培养、在实践中得到锻炼,造就和形成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能力出众的女干部女党员队伍。

5、加强后备女干部队伍的建设和使用,促进处级女性领导比例逐年提高。注意培养和发现高层次的女性管理人才,形成合理的专业和知识结构。积极探索在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等决策、管理层发挥女性民主参与的新形式,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

6、在制定涉及妇女利益的政策法规时,听取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听取广大妇女群众和妇女组织的意见和建议,人大女代表和政协女委员领衔提出和被采纳的议案、提案以及书面意见的数量逐年增加。

7、充分发挥各级工、青、妇组织等社会团体的作用,积极引导和组织各界妇女参与社会和基层民主管理,推动物质、精神、政治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

8、通过有效途径,提高全社会对男女平等和妇女参与政治决策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女性人才在社会上的影响力,重视奖励、表彰妇女人才中的典型人物,为妇女人才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妇女与教育

1、提高教育保障水平,将女性教育的主要目标纳入政府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在制定教育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时,保障女性与男子平等享有教育资源,使我区的人才开发与培养战略真正体现男女平等原则。

2、完善教育体系,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等相互衔接、协调发展,实行更加灵活、开放和多样的办学体制,鼓励兴办女性中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加强现有女性职业技术学校建设,筹建区妇女活动中心,建立比较完备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积极开展各类女性教育培训,为女性提供更多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条件。

3、深化贫困女生助学工作,完善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的助学制度,落实好政府拨款、学校减免等助学政策,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继续开展“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等社会助学活动,帮助贫困女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4、加快女性高层次人才培养,造就培养一批女性高级公共管理人才、女性高级专业人才、女性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集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和复合技能型为一体的女性高级技能人才,使更多高素质、专业化的女性人才在建设新的进程中建功立业。

5、加强妇女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开展各级各类适合妇女特点的职业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鼓励和促进职业教育的社会化,为妇女提供丰富、优质、多样的学习资源,提高妇女的知识技能和择业转岗应变能力。重视对残疾妇女进行合适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增强她们的生存和发展技能。

6、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加强农村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成人教育的统筹力度,进一步强化对农村妇女的文化知识、实用和专业技术技能的教育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中女性人员的综合素质。

7、重视社会性别教育,在各级党政领导中开展性别平等教育,逐步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在学校、党校等相关专业中开设妇女学、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社会性别与发展等课程,提高社会性别教育水平。在广大妇女中进一步开展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教育课程,引导女性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四、妇女与健康

1、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坚持政府承担公共卫生和维护公民健康权益的责任不变,增加卫生投入,加强规划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强化重大疾病预防控制。扶持妇幼卫生事业发展,保障妇女享有良好的卫生保健服务,全区18岁以上妇女卫生保健经费人均不低于2元。

2、加强妇幼保健网络建设。将妇幼保健机构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加强规划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深入开展创建等级妇幼保健所活动。加强医疗保健机构妇产科、新生儿科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强化妇幼保健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改善妇幼保健机构和街道卫生站的医疗设施和设备条件。探索在各级医院间建立孕产妇救助“绿色通道”。全面提高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实现妇幼卫生体系基本现代化。切实保障孕产妇生命健康,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

3、加强妇幼卫生全行业管理。全面实施《母婴保健法》,进一步强化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准入管理,加大对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管力度,妇幼保健从业人员持证执业率达到100%。规范产前诊断(筛查)、助产技术服务、婚前医学检查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提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水平。

4、结合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大力推行妇幼保健保偿、计划免疫保偿、合作医疗等多种形式的健康保障制度。提高妇女享受卫生保健的水平和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

5、加强妇女心理卫生保健工作,提高不同年龄、不同群体妇女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的健康素质,特别关注和预防心理障碍对妇女造成的危害,逐步建立和完善社区妇女心理咨询网络。

6、加大对农村妇女和城市下岗、失业女职工的健康关注,完善基本医疗保障措施,对大病患者给予必要的医疗救助。广泛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城乡妇女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妇女病普查,妇女病查治经费由政府、企业、社会和个人共同承担,有条件的地方和困难人群由政府统筹解决。

7、开展妇女心理卫生保健工作,提高不同年龄、不同群体妇女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的健康素质,特别关注和预防心理障碍对妇女造成的危害,逐步建立、完善社区和医疗系统妇女心理咨询网络,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设立妇女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中心。

8、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广泛开展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等性病传播和禁毒知识宣传,特别是对服务行业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的宣传,减缓艾滋病传播,保障母婴安全。

9、认真开展妇女健康和生育等知识、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普及婚前保健、预防和控制性病、艾滋病传播、禁毒等卫生保健知识。坚决制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严厉打击残害、遗弃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把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监管力度。

**、加强生殖健康教育,新婚夫妇、孕产妇受教育面达到95%。提倡男女双方共同参与避孕节育的知情选择,树立新的婚育观念。

11、深入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体育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广泛开展妇女健身比赛或展示活动,进一步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妇女健康水平。

五、妇女与法律

1、进一步强化政府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责任主体意识,及时调查研究全区妇女法律保护工作情况,制定和完善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办法,广泛听取法律专家、妇女组织以及广大妇女对妇女法律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提高执法水平,加强对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者、司法执法人员以及维护妇女权益专兼职干部特别是女性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增强他们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意识和能力。加大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法律法规的执法监督力度,定期组织有关保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专项督查或代表视察活动。

3、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纳入全区“五五”普法的总体规划和依法行政工作规划之中,每年集中组织妇女法规宣传活动。继续组织家庭学法活动,全面提高家庭成员特别是广大妇女的法律素质。

4、强化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及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有效预防、控制各种针对女性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拐卖、抢劫、贩毒、组织等侵害妇女权利的违法犯罪,遏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发挥维权联席会议的作用,协调处理侵害妇女的大案要案。

5、健全妇女法律援助的工作机制和社会救助网络,政府法律援助机构必须为符合条件的女性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妇女法律援助组织,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门以及社区、村,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为受害妇女提供救助。

6、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继续开展“平安家庭”和“零家庭暴力社区”创建活动,依托现有资源,加快区、街两级妇女投诉中心和救助中心建设步伐并充分发挥其作用,构建妇女维权热线网络,为遭受家庭暴力及处在危急困难状态的妇女提供切实有效的救助。

7、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文化、娱乐、服务等场所的长效管理,铲除滋生活动的条件。加强妇女刑释解教人员的社会化安置帮教工作,降低妇女犯罪率。

8、保障流动妇女权益,社区设立新市民巾帼维权站,为进城务工妇女提供法律咨询、维权服务。

六、妇女与环境

1、宣传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党校、学校、乡村、社区开展性别教育,为公众提供正确的社会性别导向和先进的性别文化,将文明进步的性别观念引入人们的日常生活。逐步消除对妇女的各种偏见、歧视。

2、加强公益性广告、大众传媒对妇女的宣传力度,引导公众认识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类自身再生产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媒体和文艺工作者更多地关注妇女生活,发现和挖掘有关女性事迹的创作题材,在文学、音乐、舞蹈、美术、摄影等文艺作品中展示,塑造健康向上的妇女形象。

3、发展与家庭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提高家务劳动社会化程度。在社区优先发展对家庭生活有直接影响的公共服务,提高社区家政服务水平,推动家务劳动社会化进程。推动民企、民资等各类经济组织兴办托儿园、私托站、小饭桌、小课桌等便民设施。推动以社区为中心的老年服务体系和以扶老助困为主要内容的老年公益事业的发展。

4、重视并促进妇女的身心健康。综合治理城乡环境,减少家庭、工作、生活场所及其环境中有害物对妇女的危害。加强对妇女常用保健品、化妆品和卫生用品的质量检测和卫生监督。建立妇女心理咨询室、反家庭暴力庇护所等设施。开展妇女全民健身活动,促进妇女的身心健康。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利益,特别关注少数民族妇女、残疾妇女、老年妇女和单亲妇女的特殊需求,扩大社会救助对妇女的辐射。

5、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开展节约型家庭、学习型家庭、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树立各类家庭典型,大力倡导文明进步的婚姻观念、健康向上的家庭文化、科学合理的家庭角色分工和节约资源的绿色消费理念,提升家庭成员的文化修养和文明素质,以家庭文明促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6、开展性别统计和妇女理论研究,为政府公共决策提供依据。实行妇女儿童发展信息网络化,建立妇女儿童发展数据分析、信息传输、指标预警等体系,促进妇儿工作决策机制、管理方式、工作方法的逐步优化。采集流动人口中的妇女儿童信息,建立流动妇女儿童的信息数据库。开展妇女问题的前瞻性、针对性研究,每年确定1-2个重点问题,组织妇女研究者和社会各界研究人员的力量,进行课题调研,提出对策建议。

7、加强与各级妇女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妇女事业的长足发展。借鉴国内外妇女发展先进经验和优先发展策略。分类组织妇联、民间妇女团体、女企业家群体等,参与国内外各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全区妇女事业的不断进步。

七、重点建设任务

1、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工作。《妇女法》明确规定“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为推动国策的全面实施,优化妇女平等发展的社会环境,建立性别平等观念和男女平等发展的长效宣传和教育机制。

2、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建立与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妇女儿童活动阵地,推进我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到“十二五”期末,按照《市2006-20**年妇女发展规划》中“所有区(县)建成一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并实现‘五有’标准:有活动设施、教学设备、娱乐场所、师资力量、数字化条件”的内容。完成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选址和建设工作。

3、女性人才教育培训。加强对各级各类女性人才的教育培训,建立女性人才培训中心或远程教育网络中心,充分运用现代化手段对广大妇女进行多学科的教育培训,为广大妇女增强素质,加大就业机会创造有利条件。新晨

4、受害妇女儿童权益保障。进一步完善全区受害妇女儿童投诉网络体系,依托各级民政部门的救助管理站建立“妇女儿童救助中心”。

5、妇女儿童发展数据库建设。建立妇女儿童发展与性别平等指标体系和分性别统计制度,完善分性别统计数据库,进行分年龄、分性别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全面动态地监测区妇女儿童发展与性别平等状况。加强对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信息的采集,建立流动妇女儿童的信息数据库。实行妇女儿童发展信息网络化,建立妇女儿童发展数据分析、信息传输、指标预警等体系,促进妇儿工作决策机制、管理方式、工作方法的逐步优化。

八、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

(一)组织实施

1、《区妇女发展规划》由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以及相关部门和社会团体要根据规划要求,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2、区政府将把《规划》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把规划的实施作为政府管理妇女事物的重要手段,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政府主要负责人和主管负责人的政绩考核内容,并把实施《规划》情况列入每年政府工作报告。

3、要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工作机制,完善规划实施的任务分解、责任签约、年度报告、监测统计和评估制度。政府每年召开一次规划实施工作会,总结交流规划实施情况,推动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4、区政府要为《规划》的实施提供人、财、物的保障。妇儿工委办公室机构单设,专职人员编制按规定配备到位。要把《规划》实施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年增加。

(二)监测与评估

1、区政府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各成员单位应将监测统计工作列入本系统年度常规统计中,及时准确反映妇女发展的状况和变化。要加强对反映全区妇女规划执行情况各项数据资料的分析,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制定有效干预措施,确保如期达标。

2、建立监测评估工作制度。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统计组和专家评估组。

——领导小组职责是:负责监测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审批监测评估方案和监测评估报告。监督计划执行情况,根据监测评估结果研究提出相应对策。

社区妇女就业工作计划篇(4)

(2006年6月)

自实施《鹤城区妇女发展规划》和《鹤城区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来,我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改善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着重解决涉及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努力推进城乡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2002年,我区被省妇儿工委定为实施“两个规划”试点区。2003年,被确定为湖南省实施两个规划示范区,荣获“怀化市妇女儿童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04年荣获“湖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示范区”称号。2005年被评为“湖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

一、几年来我们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加大工作力度,推动“两个规划”全面实施。一是加大规划宣传力度。围绕“两个规划”的目标任务,积极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宣传妇女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通过新闻及网络媒体宣传、举办培训班、开展妇女儿童宣传月活动等方式,大力宣传进步文明的性别意识,宣传先进妇女典型,提高了全社会对妇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强监测评估工作。区妇儿工委及各成员单位均成立了“两个规划”监测评估领导机构以及监测统计组、专家评估组,形成了自上而下的监测评估组织体系,并制定了详细的评估方案。落实了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对“两个规划”监测统计的指标体系,完成了年度指标体系数据的采集和分析,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年度妇女发展状况和儿童发展状况报告。为了进一步提高监测评估水平,2005年11月下旬,我区还举办了“两个规划”监测评估工作培训班,区妇儿工委及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二)整合社会资源,切实履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职能。一是切实维护妇女参政议政权力。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培养选拔妇女干部目标考核责任、联席会议和分工合作等制度,促使更多的妇女人才脱颖而出。目前,全区共有女干部2500多人,占干部总数的48%。其中副处级8人,科级以上317人,占科级干部总数的41.5%。区属副科以上行政事业单位班子中有女干部166名,其中党政正职30名。全区有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60人,分别占总数的14.6%、20.4%。截至2005年底,全区女党员总数为2438人,占全区党员总数的23%,五年来全区共发展女党员387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30.2%。二是切实维护妇女参与经济发展的权力。全区认真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开展打造“技术蓝领”、“创业明星”、“就业超市”及开展“再就业援助活动”等举措,切实保障妇女劳动权益。据统计,近年来,全区共培训女职工7934人次;新增女性就业人数4725人;转移农村女性富余劳动力12845人;安置女性下岗失业人员3856人,其中通过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实现再就业下岗失业女职工达720余人。三是拓宽了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渠道。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全区各级各部门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劳动部门积极受理涉及女职工权益的投诉举报152起,立案查处148起,处罚45起;查处涉及女职工侵权案件50件,查处非法使用童工企业7家,清退童工7人;积极开展生育保险,先后发展生育参保单位228家,参保女性4200人,覆盖面达60%。司法部门加强弱势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先后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法律援助案件140起,其中102名未成年人因援助减轻处罚;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100余起;各学校法制副校长先后为学校解决法律事务98件。政府法制部门每年定期上街设点开展法制宣传,先后接待咨询人员近千人,解答妇儿维权方面咨询600余人次。区政法部门对、强迫妇女、拐卖妇女儿童等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行为,实行“快捕快诉、限期办结”。区计生部门严历打击以堕女胎为目的的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终止妊娠行为,2005年对全区374家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进行了“地毯式”大清查,并为87名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发放奖励扶助金10余万元。区妇联继续加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网络建设,建立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在行政村以上各级均建立了“家庭暴力报警点”,覆盖面达100%,并在市第三人民医院建立了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四是进一步维护妇女儿童保健权力。大力加强妇幼保健队伍建设,农村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专职人员配备率达100%。紧紧抓住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这一工作重点,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贫困救助,提高住院分娩率。5年来,共入户调查孕产妇2720名,发放贫困孕产妇救助卡129张,救助129名贫困孕产妇,发放救助资金4万元。截至目前,全区孕产妇死亡率降低到22.57人/10万,较去年同期下降76.4%,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为零,住院分娩率达95.53%,高危住院分娩率100%,产前检查覆盖率93.50%,妇科病普查率27.6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至12.41‰,婴儿死亡率降至11.51‰。

(三)努力改善生存环境,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一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力度,2005年先后启动并实施了杨村自来水厂、黄金坳欧盟援建改水改厕两个工程项目,完成改水改厕1000余户,受益妇女儿童逾2万人。二是改善农村卫生保健状况。2005年全区完成杨村乡、鸭嘴岩镇等2所乡镇卫生院改建工作,为11个乡镇卫生院添置了医疗设备,一定程度解决了当地农村群众“就医难”的问题。今年拟投资90万元改造凉亭坳乡、芦坪乡两所乡镇卫生院,项目建成后,受益人口可达7万人。三是改善城乡妇女儿童学习培训条件。2003年,我区投资182万元,修建了全市唯一的青少年儿童校外活动中心。2005年投入343万元,完成了杨村中心小学、城南学校等8所中小学校危房改造,学校面貌得到改观。今年,我区启动了占地90亩,总建筑面积6200平米,总投资900余万元以女性培训为主的怀化宏远农民工跨地区培训中心建设项目。四是大力开展妇女儿童扶贫帮困工程。区四大家领导坚持定期开展为孤残儿童送温暖活动,今年“六一”期间为区社会福利院孤残儿童赠送慰问金和慰问物品2万余元。区教育局采取控流保学措施,将920名贫困学生档案资料链接到“湖南助学网”,确保困难学生入学。区计生服务站为全区农村贫困妇女免费进行了妇科病查治并发放药品,对982名有证待孕的育龄夫妇提供了优生遗传检测服务。区妇联每年对贫困儿童进行一次调查摸底,登记造册,积极牵线搭桥,五年来共资助贫困儿童500多名。区残联积极发挥协调作用,大力推进残疾人的扶助工作,先后帮助近2000名残疾妇女儿童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帮助减免残疾人子女学杂费近20余万元。

二、工作中的几点体会

(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是顺利实施“两个规划”的关键。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区妇儿工委关于两个规划实施情况的汇报,在制定和实施鹤城区总体发展规划时,注重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需要,通盘考虑,整体部署。2002年7月,颁发了《鹤城区妇女发展规划》和《鹤城区儿童发展规划》(2001年~2010年)。鹤城区政府坚持做到“五个纳入”,在每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中,坚持妇女儿童事业项目占一定比例,切实保证“两个规划”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步实施。

(二)建立健全妇儿工作机构,是实施“两个规划”的组织保证。区委、区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对区妇儿工委进行了多次调整,成员单位由最初的14个增加至37个。区妇儿工委对两个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立项,对各成员单位实行量化管理。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了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妇女儿童事业的良好局面。

(三)加大资金投入,是全面实施“两个规划”的重要保障。区政府每年都拨出专项经费用于妇女儿童事业。2005年,全区落实教育事业拨款3000余万元,医疗卫生经费330余万元,妇儿工委工作经费1.4万元,从资金上保证了“两个规划”的贯彻实施。

(四)狠抓农村地区规划项目实施,是全面实施“两个规划”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区加大对农村卫生三项建设的力度,积极落实妇幼卫生补助和配套经费,加强乡卫生院产、儿科建设,全区95%的乡镇卫生院、防疫站和妇幼保健机构的业务用房得到改善,增添了基本设备,培训和建立了一支相当规模、相对稳定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卫生院产儿科医护人员队伍。全区综合性医院均设立了妇产科,乡镇80%的接生员已转变为保健员,初步形成了全区城乡妇幼保健网,有效地遏制了三项死亡率。1999年,我区被列为全省降低“两率”项目加强县。为实现项目目标,2000年,建立了以区妇保院和黄金坳中心卫生院为孕产妇抢救中心的两条生命绿色通道,保障了全区孕产妇的生命安全。通过项目带动,干部群众特别是妇女群众就业观念和健康理念及行为的得到改变,近7000多名贫困妇女和贫困母亲直接受益或受到良好的影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社区妇女就业工作计划篇(5)

1.保障妇女共享社会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

——广大妇女在经济配置上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占有权利,包括资本、信贷、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权利。

——农村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使用、社员股份量化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权利。

2.基本实现男女平等就业。

——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和职业隔离,实现大中专女毕业生、失业妇女、农村妇女、残疾妇女、外来妇女的就业机会均等。

——扩大妇女就业领域,女性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保持在40%以上。

——改善妇女就业结构,提高妇女在新兴产业和行业的就业比例。

——提高妇女就业层次,缩小男女收入的差距。

3.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

——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

——进一步改善女职工的劳动条件。

——落实女职工“四期”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4.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

——女职工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权利。妇女参加社会保险比例与全社会参保比例同步增长。

——女职工享有生育保险的权利,城镇女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率达到100%。

5.贫困、残疾妇女生活水平逐步改善,贫困妇女数量逐年减少。

(二)策略措施

1.把妇女创业与就业工作纳入政府推进就业工作的总体规划,制定和完善开发妇女人力资源、促进妇女平等就业的政策措施。注重妇女就业领域的拓展,开发适合妇女特点的就业岗位,打造*特色的妇女劳动力品牌,不断提升妇女的就业层次。

2.在推进城市化和实行农村综合改革中,依法保障农村妇女的经济权益,使农村妇女在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征用补偿安置、社员股份量化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做好被征地农村妇女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促进劳动年龄段妇女实现就业。

3.规范和完善劳动力市场的管理信息网络,努力为妇女劳动者提供优质、方便、快捷的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提高妇女的就业率。

4.加强对妇女宣传、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妇女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进一步实施“农家女素质培训工程”,引导和帮助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提高农村妇女的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积极扶持发展“妇字号”产业基地,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巾帼创业带头人”。

5.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将女职工劳动保护列入企业集体劳动合同和女职工劳动合同内,督促企业建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设置女职工劳动保护和卫生设施,改善女职工劳动条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依法查处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6.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女职工平等享有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方面的社会保障。积极探索实施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努力扩大妇女参加社会保险覆盖面。

7.加大对贫困妇女的扶持力度,不断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妇女及其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为残疾妇女提供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妇女就业和再就业比例。

二、妇女与决策管理

(一)主要目标

1.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决策管理的程度。

——区政府领导班子中应至少配备1名女干部,乡镇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数量在已有基础上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区政府工作部门要有一半以上的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其中正职女干部保持一定的比例。

——区人大代表、政协女委员比例比上届有所提高。

——区后备干部中,女干部比例不少于20%。

——女干部占干部队伍总数的比例逐步提高。

——每年新发展的女党员要占新党员总数的30%以上,至2*0年,力争新发展党员中女党员要求达到35%左右。

——逐步提高女性较集中的部门、行业管理层中的女性领导比例。

2.提高基层妇女民主参与基层事务的水平。

——村“两委”班子原则上每个村要有一名女干部,村、社区等基层党支部中女性要占一定比例。

——基层组织民主选举中,妇女参与率达到90%以上。

——村民代表中,女代表达到20%以上。

——企业职工代表中,女职工代表比例应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二)策略措施

1.制订引导和推动妇女平等参与和社会事务决策管理的政策措施。在换届工作中,努力提高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保障妇女平等进入权力机构和决策层面。

2.把培养和选拔女干部工作列入干部工作的总体规划,明确女干部的配备要求,完成区、乡镇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目标,建立妇女干部工作督查制度,定期组织人员对女干部配备情况进行督查,对未达到要求的要及时给予指正。

3.加强对女干部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在选派干部上挂、下派、轮岗、交流、学习时,保证女性有一定的比例。加大发展女党员工作力度,重视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使各级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4.加强对优秀女性的宣传,提高优秀女性的知名度,为女性的参政议政创造良好的条件。建立和健全“女性人才库”,让更多的优秀女性脱颖而出,并相继走上各级领导岗位。

5.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坚持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公务员招考录用、干部选拔、聘用、晋升中为妇女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

6.在制定涉及妇女重大利益和合法权益的政策法规过程中,要及时听取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以及妇女组织、妇女群众的意见。发挥各级妇联组织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使其成为反映妇女群众意见和建议的重要渠道。

7.加强基层妇代会建设,重视对妇代会成员的教育培训,开展对社区和村妇代会主任轮训,不断提高妇代会成员的素质和能力。在基层妇女组织中创新妇女干部选拔机制,探索实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制度。

8.扩大妇女民主参与渠道,增强妇女民主参与意识。在基层民主选举中,引导和鼓励妇女积极参与竞争以及直接行使民利,使基层妇女参与民主选举和民主管理的比例逐步提高。

9.在发展新兴产业和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实践中,重视培养高层次的女性管理人才,提高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女性比例。在女职工较多的企业,提高职工代表中的女代表比例,提高女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程度。

三、妇女与教育

(一)主要目标

1.适龄女童平等接受15年基础教育。

——3-5周岁学龄前女童入园率达到90%以上,学前一年入园率达98%以上。

——小学、初中适龄女童入学率和巩固率均达到99.9%以上。

——初中毕业女生升入各类高中的比例达到90%以上。

——三类残疾女童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率达到95%以上,其他阶段受教育率与正常女生基本保持一致。

2.妇女平等接受高等教育。

3.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

——严格控制成年妇女、青壮年妇女新文盲产生。

——提高妇女接受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的比例和平均受教育年限。

4.提高的科技水平。

——加强女科技人才培养,提高妇女科学素养。

——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中女性的比例。

(二)策略措施

1.将妇女教育的主要目标纳入政府的教育发展规划,按照人才发展规划的目标,加强对女性人才的培养、引进、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加强扶困助学,建立健全包括女生在内的教育保障体系。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工程”,深入开展“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等社会助学活动,保障适龄女童与男童同步接受15年基础教育。

3.发展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普及社区教育,提高妇女职业技能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继续开展扫盲教育。为妇女开辟多样化学习培训途径,逐步建立妇女终身教育体系,提高妇女人文素养和创新创业能力。

4.深入实施“农家女素质工程”,着重做好新增妇女劳动力的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妇女劳动力的专业技能和转移就业的培训,以“农函大”、“农民学校”、“妇女学校”等阵地,开展“一专多能”、“农民技术员”等培训,使90%以上农村女劳动力掌握1-2门实用技术。

5.加强科技宣传与普及工作,吸引和鼓励优秀女性人才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培养造就一批女性学科带头人和现代管理的女性专业人才,树立和宣传一批在科技强区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妇女典型。

四、妇女与健康

(一)主要目标

1.城乡妇女普遍享有卫生保健服务。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以上。

——定期开展妇科疾病普查,提高妇科疾病普查率。

——农村妇幼卫生保健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妇女基本享有同等的生育和卫生保健服务。

2.妇幼保健机构建设逐步完善。

——区妇幼保健经费每年增长幅度不低于同级医疗卫生经费的增长幅度。

——区妇幼保健院设置标准要达到二级乙等的标准。

——区级妇幼保健机构的保健人员,基本按辖区管理人口的标准配置。

3.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

——孕妇缺铁性贫血患病率比“十五”时期有所下降。

——妇女艾滋病病毒感染率控制在较低水平。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10万以下,因产科出血死亡的比例控制在30%以下。

4.保障育龄妇女享有计划生育权利。

——已婚育龄妇女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率达到90%以上。

——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控制在6/万以下。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5.增强妇女的健身意识,提高妇女的健康素质。

——妇女体育人口达到45%以上。

——妇女体育组织网络和多层次健身设施建设得到完善。

(二)策略措施

1.把妇女健康列入政府医疗卫生和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将妇幼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并加大经费投入力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强化卫生行政执法,对妇幼卫生机构、专业人员和卫生保健产品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类危害妇女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

2.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和队伍的建设。区妇幼保健机构要按照《*省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进行建设;开通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提高卫生院的应急处理能力。加大对妇幼卫生保健人员的技术培训,强化质量意识,规范技术服务,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的妇幼专业队伍。

3.实施社区健康促进工程,把基本卫生服务落实到社区、家庭和妇女个人加大妇女病的普查力度,全区已婚妇女每两年进行一次妇科病普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贫困妇女实行医疗救助,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医疗救助基金,设立定点优惠医院,保障城乡妇女普遍享受卫生保健。

4.提倡婚前医学检查,加强婚检宣传,完善婚检服务,提高婚检率,有条件的地区应实现免费婚检。进一步做好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新生儿疾病筛选等专项技术服务工作,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疾病发生率,提高母婴健康水平。

5.把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农村、社区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使人口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对已婚育龄妇女的技术服务随访率达到90%以上;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养老保障支持。

6.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开展对妇女依法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教育,依法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形成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使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7.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强化对采供血机构和制品生产单位的管理,在妇女中普及艾滋病防治及自我防范知识,使艾滋病知识知晓率城市达到90%以上,农村达到70%以上。对患病妇女及其子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救助。

8.重视对妇女健康科学的研究。针对妇女不同时期的生理、心理特点,开展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妇女病防控等知识的宣传教育,使育龄妇女对生殖健康知识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重视和提高中老年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和心理健康水平。

9.建立和完善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在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中确保妇女平等受益。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妇女实行医疗救助。将农民工计划生育、孕产妇保健的管理服务纳入本区妇幼卫生工作体系,使农民工中的妇女计划生育和卫生保健等方面逐步享有与本地妇女同等的服务。

10.认真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将妇女健身活动纳入“小康健身工程”的重要内容。培训一批妇女健身骨干,建立妇女体育锻炼指导队伍,改善妇女开展体育活动的条件,组织多种形式的妇女体育健身表演和竞赛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妇女的健康素质。

五、妇女与法律

(一)主要目标

1.制定出台保障妇女权益的相关政策。

——制定和完善保护妇女权益的若干规定。

——提高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普及率。

2.依法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

——有效打击侵害妇女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维护妇女在婚姻家庭和财产等方面的平等权利。

——保护妇女合法的控告权、申诉权及在诉讼中的各项权益。

3.完善社会化妇女维权网络。

——社区妇女维权保障机构的覆盖率达到80%以上;区建立妇女权益保障联席会议制度或相应的协调机构。

——健全“110”反家庭暴力联合救助机制,力争家庭暴力案件逐步下降。

——建立健全妇女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二)策略措施

1.把依法保障妇女权益工作纳入建设“平安*”、创建“平安家庭”及依法治区的总体布局之中,健全各级维护妇女合法权益领导协调机构。

2.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纳入“五五”普法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中,提高全社会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意识,增强妇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3.严厉打击妇女、拐卖妇女及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等各种犯罪行为,依法处理家庭暴力、虐待老年妇女案件和对妇女的性骚扰事件,维护妇女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及时处理、公正审理涉及妇女婚姻和财产权利的民事案件,切实保护妇女的民事权利不受侵犯。

4.建立和完善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监督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充分发挥女性人民陪审员、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巾帼维权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建立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社会支持体系。

5.坚决打击贩卖、吸食的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不让进我家”和创建“无毒家庭”活动,控制对妇女和家庭的危害。发动社会力量帮助女戒毒人员进行综合矫治,做好各类女性归正人员的教育帮助工作。

6.加强部门和有关组织的配合和协作,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充分发挥公安和妇联反家庭暴力联合救助网络和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及时处理家庭暴力事件。采取多种形式向遭受暴力侵害和需要帮助的妇女提供法律、医疗、精神康复、生活等方面的帮助。

7.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妇女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健全各级接待制度,为贫困妇女、残疾妇女、老年妇女、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妇女提供法律援助。

六、妇女与环境

(一)主要目标

1.创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

——倡导文明进步的性别观,树立尊重和保护妇女的良好风气;

——优化有利于妇女进步和发展的文化环境和舆论环境;

——区党校开设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课程。

2.优化妇女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创造适宜、安全、清洁、优美的人居环境,提高妇女的生活质量;

——增强妇女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妇女参与环境保护、生态区建设的参与度和贡献率;

——提高家务劳动社会化程度,推动生活方式的更新。

——倡导建立科学、文明、健康、平等、和谐的生活方式和家庭关系。

3.提高妇女享有社会保障和福利的水平。

——发展老年公益事业和社区服务事业;

——建立低收入妇女生活保障制度和救助机制。

(二)策略措施

1.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区委党校要把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课程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努力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工作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

2.加强妇女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鼓励和引导妇女做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女性。深入开展“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和“学习型家庭”创建活动,大力推动廉政文化进家庭,倡导文明、平等、和谐的家庭关系以及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

3.新闻媒体、文化部门关注妇女生活,发现和挖掘有关女性事迹的宣传创作题材,扩大对妇女的正面宣传,提供健康的精神作品,不断满足妇女的精神文明需要。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禁止在宣传媒体、广告文艺作品中出现色情或有辱妇女人格的作品,遏制不良传媒对男女平等的负面效应。

4.加大对社会福利事业的投入,在社区优先发展对家庭生活有直接影响的公共服务,提高社区家政服务水平和家务劳动社会化程度;推动以社区为中心的老年服务体系和以扶老助困为主要内容的老年公益事业的发展,推广和完善老年集中供养制度,保障老年妇女的晚年生活。

社区妇女就业工作计划篇(6)

我市妇女事业虽然取得了明显进步,但是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仍存在较大差距,成为制约全市妇女发展的重要因素;妇女就业和再就业面临困难较大;妇女参与民主决策和社会管理的程度不高;妇女的整体文化素质偏低;妇女权益保护存在新的问题和矛盾,社会保障体系需进一步完善;特殊困难妇女群体需高度关注,妇女事业发展的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为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推进我市妇女事业快速发展,根据省妇女发展规划要求,结合全市妇女事业发展实际,制定《*市*—2010年妇女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总目标

“*”期间,我市妇女发展的总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高妇女的整体素质,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大力促进妇女平等就业、政治参与、科技素质、卫生保健、法律保障以及社会环境等领域的优先发展,最大限度地发挥广大妇女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二、目标与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经济

主要目标:

1.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保障妇女与男性实现平等就业。

2.强化妇女社会保障,提高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和共享社会资源的程度。

3.促进女职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

4.减少城乡贫困妇女数量,逐步消除妇女贫困。

具体指标:

1.实现男女平等就业,女性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比例保持在45%以上,女性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2.改善妇女就业结构和就业层次,女性在新兴产业以及科技、教育、信息、金融、科研等领域中就业比例分别增长5—8个百分点,不断增加妇女劳动力转移数量。

3.大力推动妇女创业,鼓励妇女积极参与发展民营经济,到2010年,民营企业中女性管理者比例达到35%左右。

4.提高技术工人岗位等级中女性比例,到2010年,全市高、中级工女性比例增长5个百分点;女性技师和高级技师达500人。

5.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城镇女性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平均覆盖面达90%以上。

6.建立妇女生育基金统筹机制,切实保障妇女生育权。

7.保障女职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与女性有关的劳动争议案件、侵犯妇女劳动权益案件的受理率达100%。保障女性享有平等的退休待遇。

8.保障农村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权、生产经营权、土地补偿权等权利。

9.提高城乡贫困妇女的经济收入,在城市处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群体中,妇女比例控制在60%以内,提高残疾妇女的就业比例。

策略措施:

1.将促进妇女就业列入各级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和完善保障妇女平等就业的法规和政策,在净增的就业岗位中确保女性有合适的比例,禁止招工、招聘中的性别歧视。

2.政府职能部门和金融部门提供宽松的政策条件,为妇女自主创业提供扶持和服务。

3.拓宽妇女就业领域,为妇女创造新的机会和就业岗位,加强适合城乡女性特点的就业技能培训、择业指导和服务,鼓励妇女自谋职业,支持和引导妇女从事私营、个体企业,促进妇女多种形式再就业。

4.确保妇女平等地获得资本、信贷、土地、技术、信息等经济资源的权利,保障多元化分配形式中的男女同工同酬。

5.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不同所有制经济组织、不同收入层次及不同年龄段的城镇从业妇女,普遍享有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

6.加大劳动监督执法力度,强化女职工劳动保护措施,将女职工劳动保护列入企业集体劳动合同。开展“*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合格单位”的创建活动,重点加强外资、合资、个体和民营企业女职工劳动安全和五期保护。

7.重点监测贫困、残疾妇女群体的劳动收入情况,设立预警指标;制定减少城乡妇女贫困的政策和措施;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及服务网络,为低收入、残疾妇女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就业条件。

(二)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主要目标:

1.提高妇女参与民主决策和社会事务管理的层次。

2.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

3.提高妇女群体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参与程度。

具体指标:

1.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女性候选人比例要在上一届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女性人大代表建议数、政协委员提案数以及采纳比例逐年提高。

2.市、县(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各配备1名以上女干部;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至少要有1名女干部。

3.80%的市级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至少配备1名女干部,60%的县(区)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至少配备1名女干部。

4.县处级正职女领导干部不低于同职干部的10%。乡镇(街道)女性党委书记配备率不低于10%,女性乡镇长(主任)配备率不低于20%。

5.女干部占干部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女性较集中的部门、行业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逐年提高。

6.重视培养后备女干部和发展女党员工作,市、县(区)、乡(镇)三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中的女干部比例应分别不低于20%。全市年发展女党员比例占发展党员总数的30%左右;新增加公务员中女性比例不少于30%。

7.村支两委至少配备1名女干部,(村)居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居(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中女性比例逐年提高;企业职工代表中女代表应占相应比例。

策略措施:

1.制订*—2010年*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规划,把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纳入各级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党员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并定期组织督促检查,确保各项目标落到实处。

2.在选拔干部、录用公务员及职务晋升时坚持同等条件下女性优先的原则,促进女干部进入决策和管理机构。

3.加强对女性领导人才、女性公务员、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多层次、多方位的培训、轮岗锻炼,激发和强化女性参政热情,提高女干部宏观决策、参与竞争的能力,培养复合型高层次人才。

4.全面提高女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注重在实践中提高能力。

5.重视各级妇联组织在培养选拔女干部、代表妇女参政议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重视奖励、表彰妇女中的先进人物,促进各级各类先进中的女性比例逐年提高。

7.扩大基层民主。鼓励妇女群众积极参与讨论和决定基层公共事务,保障妇女直接行使民利。

8.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实践中,注意培养高层次的女性管理能力,提高女性在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比例。

(三)妇女与科技教育

主要目标:

1.切实保障妇女与男性平等享受教育资源,缩小两性受教育差距。

2.加强女性职业教育,提升女性职业技能和创新能力。

3.开展性别观念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女性自强意识、创新精神、人文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具体指标:

1.提高妇女受教育程度。全市新增女性劳动者人均受教育年限不低于14年。

2.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小学适龄女童入学率达100%以上;初中女生毕业率达100%,

3.中高级女科技人员比例在“*”基础上提高3—5个百分点。

4.提高城乡妇女科学技术知识普及率和应用科学技术的能力,获得各类技术等级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女性比例逐年上升。

5.发展适合女性特点的职业教育、终身教育,做好“*职业技术春蕾班”的创办与管理工作。

6.开展性别意识教育,逐步在中小学、党校开设性别教育课程。

7.加强女性文化出版和宣传教育,全市每年出版妇女题材的文学、影视作品(精品)1个以上。

8.市及各县(区)主要传媒,设置形式多样、内容健康的女性栏目或专题节目。

策略措施:

1.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妇女与男子接受同等教育的相关地方性政策,依法保护妇女受教育的平等权利,禁止性别歧视,创造有利于妇女接受教育的社会环境。

2.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资助政策,继续开展“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等社会助学活动,帮助特殊女童完成学业。

3.完善终身教育、职业教育及培训制度,大力发展各级各类适合女性特点的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技能培训。新增女性劳动力普遍接受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

4.在课程设置、教育内容中充分体现性别意识,在党校和高等学校相关专业中开设妇女学、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等课程;把性别教育纳入教师岗位培训课程。

5.建立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优秀女科技人员的作用,市有关部门每三年联合组织一次妇女科技成果评比和展览,培养造就一批女性学科带头人和高水平的中青年女性科技人才。

6.在妇女中大力普及科技知识,提高妇女科技知识的知晓率。重点加强农村妇女的职业技术培训,引导妇女科技致富,自主创业。

7.加强对流动人口中妇女及女童教育,把流动妇女儿童的教育纳入社区教育和管理之中,发展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增加残疾妇女受教育的机会,增强其生存发展能力。

8.支持筹建女性职业教育机构和妇女发展网站,大力实施家庭网络工程。

9.市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妇女好新闻、优秀妇女题材文学、影视作品的评选表彰。

(四)妇女与卫生保健

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生命周期享有卫生保健服务。

2.建立和完善妇女健康社会保障体系。

3.提高妇女心理卫生和生殖健康水平。

具体指标:

1.提高孕产妇保健管理水平。全市孕产妇保健管理率达到96%,城市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分别达到100%和95%。

2.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到2010年,孕产妇死亡率降至20/10万以下。

3.全市农村妇幼保健覆盖率到2010年达到85%。

4.全市妇女病普查率达85%。

5.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生殖保健知识的普及率、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率达98%以上。

6.加强妇女卫生保健工作,进一步加强市、县(区)妇幼保健院建设,开设妇女心理健康咨询门诊和治疗服务机构。

策略措施:

1.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将妇幼保健机构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健全三级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加强妇幼保健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妇幼机构及乡镇医院妇产科的医疗设施和设备条件,在各级医院间建立孕产妇救助绿色通道,切实保障孕产妇生命健康。

2.在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中,切实把妇幼卫生事业放在重要位置,加大对妇女卫生保健服务经费的投入。

3.推进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巩固完善农村和社区妇女保健保偿、妇女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健康保障制度,保障妇女享受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妇女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

4.进一步强化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准入制度,强化对其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监管,妇幼保健从业人员持证执业率达到100%。深化创建爱婴医院活动,大力提高产科质量,加强对产科人员的培训学习,确保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取缔非法接生。

5.发展社区妇幼卫生服务。健全社区服务管理网络和健康教育体系,同时对重点高危人群进行预防和控制性病、艾滋病传播和禁毒知识宣传,减缓艾滋病传播。

6.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保障生育妇女的劳动权利和经济利益。提高流动人口中妇女生殖保健服务和健康状况,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广泛传播科学的生殖保健知识。

7.广泛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城镇女职工每年进行一次妇女病普查,农村妇女至少每2年进行一次妇女病普查。妇女病查治经费实行政府、企业、社会和个人共同承担。

8.加强预防和控制性病、艾滋病传播的科学研究和宣传服务工作,开展性健康、性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普及性科学知识。初中以上学校要普遍开设性健康、性安全讨论和课程。

9.加强妇女心理保健工作。对儿童期、青春期、生殖期、更年期、老年期妇女及残疾妇女进行有针对性的身心健康教育,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服务。建立妇女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中心。

10.进一步落实有关法规和政策措施,坚决制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严厉打击残害、遗弃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把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调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宣传,积极倡导少生优生的社会新风。

(五)妇女与法律

主要目标:

1.建立健全保护妇女权益的政策体系和监督机制。

2.大力开展普及法律知识宣传。

3.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4.保护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

5.健全和完善妇女法律保护和援助的社会网络。

具体指标:

1.制定和完善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政策。

2.涉及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知识社会普及率达95%以上。

3.依法维护妇女在婚姻家庭方面的合法权益,有关侵害妇女人身权、财产权以及子女抚养权、住房等的各类案件受理率达100%。

4.着力提高人民陪审员队伍中妇联和妇女干部参与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审理的数量。

5.把遏制家庭暴力纳入法制化轨道,开通“12338”妇女维权热线。

策略措施:

1.制定和完善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政策及措施。

2.把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纳入政府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以家庭为重点,集中组织妇女法规宣传活动,提高家庭学法、守法的自觉性,提高家庭成员特别是广大妇女的法律素质。

3.严厉打击各种针对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刑事犯罪行为,及时查处侵害妇女权益的民事案件,切实保护妇女的财产权、继承权和抚养子女等民事权利。定期组织有关保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专项督查。

4.坚决惩治贩卖和引诱、教唆、欺骗、强迫妇女吸食、注射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知识及其危害性的宣传教育,对女性戒毒人员进行综合矫治和跟踪帮教。

5.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逐步建立保护妇女的法律援助和社会救助网络,建立妇女伤情鉴定中心和救助中心。

6.充分发挥女人民陪审员作用,提高她们参与涉及妇女案件陪审的能力。

7.加强女性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降低女性犯罪率。

(六)妇女与环境

主要目标:

1.进一步优化有利于妇女进步与发展的社会环境。

2.市及县(区)要建立各类妇女活动中心,为妇女提供学习、活动、休闲的场所。

3.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建立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关系。

4.切实保护弱势妇女群体。

5.为妇女创造适宜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具体指标:

1.大力宣传妇女进步以及对人类社会的贡献,提高优秀女性形象对媒介资源的占有率。

2.深化“五好文明家庭”户的评比表彰活动。

3.提高妇女生活质量,推动家务劳动社会化和生活方式的更新。

4.保护妇女生存发展环境,城市空气按功能区达到国家标准,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5%以上。

5.完善城乡妇女活动设施和基地网络。到2010年,各县(区)建成妇女教育、培训场所及文化设施1处以上。

6.提高老年妇女的生活质量,老年妇女的福利设施、老年公寓、活动场所大幅度增加。

策略措施:

1.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决策者的性别意识,为妇女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将性别意识纳入传媒和文化艺术工作中,扩大对妇女的正面宣传,禁止色情或有辱妇女人格及有性别歧视色彩的内容在媒体、广告和文艺作品中出现。为妇女在传媒领域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条件和机会,提高妇女对媒介资源的占有程度。

3.发展社区服务事业。在社区优先发展对家庭生活有直接影响的公共服务,提高社区家政服务水平,减轻妇女家务负担,使妇女有更多的支配时间发展个性、完善自我。

4.开展“五好文明家庭”、“美在家庭”、“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倡导平等和谐的家庭关系,建立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鼓励夫妻共同承担家务劳动。

5.关注老年妇女、残疾妇女、贫困妇女的生活状况,创办为弱势妇女群体服务的公益事业,改善生存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6.强化环境综合整治。减少家庭、工作场所及其他环境中有毒有害物质对妇女造成的危害。

7.加强对女性用品及女业的监督管理,完善其检测标准和质量认证工作。

8.增强妇女的环境保护意识。引导和鼓励妇女积极参加环境保护知识的学习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工作,改变对环境有害的生产生活方式,发展生态农业和绿色农业,倡导绿色消费。

9.建立和完善各类妇女活动阵地,满足妇女文化学习和休闲娱乐的需求。

三、重要实施项目

(一)组织妇女法规执法检查,推动新《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贯彻实施,制定出台有关遏制家庭暴力的政策性文件。

(二)各县(区)全部建立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三)组织女性科技成果评比和展示活动。

(四)建立“*妇女发展数据库”。

四、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

(一)组织实施

1.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市妇女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组织实施。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以及相关部门和社会团体要根据《规划》的目标任务,结合各自职责,制定相应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纳入本部门的监测评估体系,及时掌握指标的达标情况。

2.县(区)政府应根据当地妇女发展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制定本地区的《规划》,并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纳入政府议事日程,纳入主要负责人的政绩考核内容,为实施《规划》提供有力的组织、财力、人力保障,接受人大常委会对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监督和检查。

3.建立健全实施《规划》的工作机制。市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每年要向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报告实施《规划》的工作情况。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报告制度,全面推动《规划》各项目标的如期实现,要加强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馈交流,通过年度监测和阶段性评估,对《规划》的目标和指标加以适当的补充和调整。

4.建立激励机制。每年召开一次实施规划工作会议,每三年进行一次实施规划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表彰。通过设立“妇女儿童发展实事奖”、“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奖”等奖项,推动妇女实事项目的实施。

5.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本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工作机构,配齐、配足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经费由本级政府拨款,并列入财政预算,可按所在地区妇女儿童人均0.5元予以安排。

(二)监测与评估

1.县(区)政府要对本《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及时准确、全面反映主要目标完成情况。要通过搜集和整理反映全市《规划》执行情况和各项数据资料,分析妇女发展现状和趋势,评估《规划》实施效果,监督和推动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

社区妇女就业工作计划篇(7)

2017年3月8日是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7周年纪念日,为纪念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节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凝聚、奋进、发展为主题,以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为契机,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开展了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纪念庆祝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突出主题,注重宣传,积极营造浓郁的节日气氛。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活动计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创造性地组织开展好纪念活动;充分发挥妇联的桥梁纽带作用,整合资源,搭建参与活动平台,吸引妇女群众主动参与活动。

二、以维护妇女权益、提高妇女素质、鼓励妇女创业就业为主旨,开展活动。

1、组织一次群众性文化活动,展现当代女性风采。

为丰富广大妇女精神文化生活,营造节日氛围,社区妇联于3月8日举办了三月女人天.靓丽伊人节趣味活动,来自社区机关、社区的20多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2、组织一次妇女体检,提高妇女身体素质。

在三八节期间,社区妇联与计生联合组织了社区、社区女性干部10余人到阜新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进行了乳超、子宫附件彩超、血常规、尿常规、宫颈癌筛查等11项身体检查。

3、开展就业安置工作,鼓励妇女创业就业。

在三八节前夕,社区妇联共完成了90人的就业安置工作。为广大妇女提供务工信息、搭建就业平台、拓宽就业渠道,解决辖区内妇女的就业问题。

4、召开一次妇女座谈会,提高妇女发展意识。

在三八节期间,平中社区组织妇女干部及部分妇女代表开展以促和谐发展,展巾帼风采为主题的座谈会,社区妇联主席张晓玲向参加会议的社区工作人员、居民楼长、低保户的妇女代表致以节日的祝贺和慰问,感谢各位为社区妇联工作所作出的贡献。

综上,今年的三八节,我街妇联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形式凝聚人心,振奋精神,使广大妇女以高昂的姿态和顽强的精神投身于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

社区三八妇女节107周年纪念日活动总结范文2

今年3月8日是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7周年纪念日,为丰富街道社区广大妇女群众的节日文化生活,广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广益街道妇联积极组织开展系列庆祝活动,在辖区掀起共同关注女性发展、促进男女平等的风气和热潮。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街道对组织三八节活动高度重视。在三八节前夕,为活跃妇女群众文化生活,以庆祝三八节为契机,弘扬传统美德,倡扬时代新风,制定了活动计划。并在计划、经费、活动安排等方面,作了具体安排和部署,提高对妇女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营造了浓郁的节日气氛。

二、形式多样、活动丰富、富有实效

本着为广大妇女群众服务,送去社会关爱,提供生活便利,丰富业余文化生活的意愿,我街道及各社区妇联精心组织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近二十项大大小小的活动为百姓带去了实惠,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力。

走访慰问送温暖

社区妇女就业工作计划篇(8)

兰州市地处甘肃中部,黄河上游,总面积1.3万平方公里,辖3县5区,61个乡(镇),51个街道,789个行政村,336个社区居委会,全市总人口314.24万人,其中妇女150.67万人,占总人口的47.95%,0----17岁儿童66.33万人,占总人口的21.10%。在省委、省政府及省妇儿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兰州市委、市政府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不断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全市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以《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根本,认真实施兰州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不断强化政府行为,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及社会各界的作用,构建“五大工作机制”,攻克“六大重点目标”,有力促进了全市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责任意识,构件“六大工作机制”

(一)统筹发展机制

为了把实施两个规划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兰州市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和两个规划的实施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重要内容,作为市委、市政府对妇女儿童事业发展高度重视的具体体现,纳入了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了政府工作的重要议程,纳入了小康社会建设工作中,纳入了政府各有关部门的职能范围,纳入了政府财政预算,统筹安排,统一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规划的实施,保证了人财物的必要投入和实施工作的有效性和整体性。逐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妇儿工委牵头、多方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社会化工作格局,为妇女儿童办了大量实事好事,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使我市妇女儿童发展有了良好的开局。

(二)长效管理机制

实行目标管理,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制定了兰州市妇女儿童规划目标责任书,将目标责任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实行目标管理量化,指标管理细化,责任管理强化。制定了分级、分项、分年度的计划和措施。各成员单位都按照各自的职责,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制定了实施规划的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完善工作机制,实行了规范管理。市、县成立了监测评估领导小组、统计监测组和专家评估组,建立了成员单位联络员队伍。制定下发了监测统计指标和监测统计评估方案。制定了妇儿工委工作制度,成员单位工作报告制度,成员单位职责,成员单位联络员职责和办公室职责等制度;保证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科学运转,提高了妇女儿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强化宣传机制

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以宣传为先导,充分发挥我市综合优势,积极利用各类宣传资源,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的原则,提高规划的社会知晓度,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宣传培训,二是开展对妇女儿童工作者和各成员单位业务人员的宣传培训,三是开展向妇女儿童群体的宣传培训,提高自我参与意识和能力,四是面向社会开展宣传。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培训,广泛地向全社会宣传规划的主要内容,实施规划的重大意义,宣传我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现状和保障妇女儿童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等,引起社会的关注,创造了良好的实施氛围。

(四)资金保障机制

市政府把用于妇女儿童发展工作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财政用于教育、卫生等方面的投入逐年增加,2001以来,地方财政用于教育事业的投入达到36.7亿元,卫生经费达到47940万元。2005全市国家性教育经费11.12亿元,卫生经费0.9亿元,防治防疫经费1.21亿元,分别比2000年增长了12.88%、23.44%和26.51%。市、县、区政府都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专项工作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保证了工作正常运行。

(五)政策保障机制

我市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妇女工作的意见》、《2002—2005年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规划》、《关于切实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实施办法》、《开发公益性岗位促进就业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实施意见》、《兰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兰州市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为实现妇女儿童的政治、经济、教育和健康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整合社会力量,攻克重点目标

我市抓住妇女儿童教育、卫生保健、就业、参政、保障、环境等关系妇女儿童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在不断强化政府行为的同时,采取借力、整合、共享等方式,集聚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资源,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进步。

(一)创造良好环境,保障女性平等就业

2005年全市女性就业人员达到35.34万人,约占就业人员总数的44%。2005年兰州地区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达到57.2万人,其中女性为25.2万人;参加医疗保险人数为50.02万人,其中女性为21.69万人。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达到了25.06万人,其中女性为10.86万人,城镇企业职工生育覆盖率达到了56.25%。市委、市政府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给与了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帮助、解决和安置下岗女工实现再就业。各级劳动部门广拓就业渠道,一是积极发展劳动服务企业和建立社区服务网点,开展社区服务,全市已建立各类就业服务机构359个,几年来提供职业介绍服务27.39万人(次),介绍成功2.92万人,其中女性1.6万人(次),占54.8%。通过各种渠道安置下岗失业人员15万人次,其中女性7.78万余人。二是积极开展和扩大劳务输出规模,坚持全市每年输转农村剩余女性劳动力10万人(次)以上,2001年以来,全市共输转城乡剩余劳动力148.48万人,其中女性50.47万人(次),创收25.27亿元。三是加大对下岗失业妇女技能培训的力度,提高她们的就业能力。2001年以来各类就业服务机构共培训各类人员12万人次,其中女性5.46万人,占45.5%。四是积极鼓励行业内部、企事业和社会团体开办专项服务机构,使再就业工作形成合力。全市各级妇联扶持兴办以社区服务为依托的妇联“三八服务站”526个,先后安置下岗女工1600多名。

(二)各级各类教育事业不断发展,妇女儿童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

多年来,政府多渠道争取资金不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实施了“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标准化初中和示范性学校建设工程”、“城区市属学校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优质高中扩招工程”和“中等职业教育工程”等,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1、学前教育普遍提高。全市有幼儿园236所,在园儿童53061人。2005年,全市3-6岁儿童入园率达到75.4%,比2000年上升4.74个百分点。

2、义务教育得到巩固提高。全市有小学870所,小学教学点256个,小学在校生25万多人。有普通中学234所,在校生为14万人。2005年全市适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8.91%,其中女童净入学率达到99.26%。小学五年巩固率达到99.21%,其中女童巩固率达到99.9%,小学辍学率为0.41%,其中女童辍学率为0.32%。初中学生毛入学率为99.26%,其中女生为99.37%;初中三年巩固率为97.2%,其中女生为98.99%。

3、女性接受中、高等教育的比例逐年上升。全市普通高中在校生为76927人,比2000年增加了36480人。2005年高中学生入学率达到71.01%,比2000年提高17个百分点,其中女生毛入学率为68.04%。兰州市成人妇女识字率已达到93.28%,青壮年妇女识字率达到了97%。

4、城市职工技能教育和农村技术培训得到较快发展。2001-2005年,全市共有10万职工接受岗位培训,平均每年有10万以上的农民接受各类实用技术培训。全市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年,城乡居民整体文化素质得以较大提高。

(三)卫生条件逐步改善,妇女儿童享有卫生保健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2000年以来,全市基本形成了集城乡基本医疗、卫生监督、疾病控制、预防保健、妇幼卫生等为一体的医疗卫生体系。拥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288个,专业卫生技术人员2.3万人,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7.46人。通过《兰州市区域卫生规划》、《兰州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母亲安全”等项目的实施,基层卫生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三级医疗保健网络得以巩固和发展。通过两个规划的全面实施,全市的卫生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妇幼卫生保健业务水平和质量有了较大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状况有了明显改善,健康水平大大提高。

1、加强了妇幼保健专业机构建设,巩固健全了妇幼卫生三级网络。全市有妇幼保健机构10个,妇幼保健床位493个,有妇幼保健医生289人。全市乡以上妇幼保健专业人员由1990年的930人增加至1089人,村级妇幼保健人员由978人增加至1327人,基本上保证了乡有专干、村有保健员的要求。通过各种硬件的投入,培训基层妇幼卫生人员近万人次,使我市妇幼卫生服务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2、通过各种途径对广大妇女普及避孕措施、优生优育、妇幼保健方面的科学知识,使妇女享有良好的生殖保健水平。人口自然增长率由2000年的6.74‰下降到了2005年的4.01‰,已婚育龄妇女节育手术并发症由2000年的1.62‰下降到1.28‰,孕产妇死亡率由2000年的77.5/10万下降到了2005年的34.67/10万;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由2000年的80.2%上升到2005年的87.55%;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由2000年的93.1%上升到2005年的96.77%;孕产妇保健覆盖率由2000年的86.2%上升到2005年的88.69%;2005年全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非住院分娩新法接生率分别达到87.55%和99.01%,孕产妇接受健康教育率达到100%。3、儿童保健工作进展顺利,儿童发育水平和营养状况不断改善。全市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13.33‰和14.48‰,分别比2000年的22.7‰和25.3‰下降了9.37‰和10.82‰;婴儿低出生体重发生率降到了5.69%,比2000年下降了0.21个百分点;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5年来为0。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了69.75%,比2000年的66.3%上升了3.45%;婴儿母乳喂养率已达到72.31%,比2000年上升了7.31个百分点。市卫生部门积极参与爱婴行动,促进母乳喂养,全市98%的医院和62%的中心乡卫生院建成爱婴医院和爱婴卫生院,有近百名产儿科医护人员接受了爱婴知识培训,为提高母乳喂养率和有效降低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提高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市连续5年未发现脊灰野病毒病例,实现了消灭脊灰的目标,计划免疫稳定在较高水平,乙肝疫苗接种率从2000年的95.93%上升到2005年的99.82%。“四苗"接种率达到了90%的目标。2002年我市被国家卫生部、省卫生厅授予消灭脊灰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四)妇女参政比例明显提高,参与领域进一步扩大。

在培养、选拔和使用女干部的工作中,认真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立足于高起点、高标准,不断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工作力度,建立有利于女干部成长的培养和选拔机制,不断更新用人观念,拓宽选人视野,放手、大胆培养使用女干部,努力促进跨世纪女性人才的成长。目前,我市有女干部2.94万人,占干部队伍总数的46.64%,市直党政部门配备女领导的比例提高到了43.3%;人大女代表和政协女委员比例保持稳定,分别占代表总数和委员总数的24.36%、24.53%,市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均有女领导,配备率为100%;县级女干部150人,占同级干部总数的13.4%;科级女干部1723人,占同级干部总数的24.2%。市政府职能部门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达50%,市级党委部门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达50%。8个县(区)党政领导班子中配备女干部比例达62.5%,县区政府职能部门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达52%,县区党委部门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达56.7%。县区级党委领导班子中女后备干部的比例达17.32%,乡(镇)街级党政领导班子中女后备干部的比例达25%。61个乡镇配备女领导比例为88.5%(其中正职7名),51个街道领导班子中配备女领导达90%,(其中正职25名);2005年100%的村委会、100%的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均有女性。

(五)保护处在困境中的妇女儿童,提高享有社会服务水平。

维护残疾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社会福利设施建设,扩大特殊教育和儿童福利事业,解决重点难点问题,2001年以来,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到了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兰州大滩儿童福利院、兰州市妇女儿童培训活动中心等建设,已作为为妇女儿童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的重点项目,列入兰州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已安排资金计划2317万元,有效地改善了妇女儿童生存、发展、保护的条件和环境,为推进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奠定了可靠的物质基础。全市有特殊教育学校2所,特殊教育职业中专1所,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4个,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了95.9%。通过“长江新里程计划”、“扶残助残项目”和公益金等项目的实施,有273名贫困残疾儿童得到资助,通过开展“希望工程”活动,救助了580多名失学儿童。通过开展“春蕾计划”活动,在榆中、永登两县办起了三所“春蕾”女童班。2005年全市争取救助资金33.19万元,救助困难女童1722名。

社区妇女就业工作计划篇(9)

(一)统筹发展机制

为了把实施两个规划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市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和两个规划的实施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重要内容,作为市委、市政府对妇女儿童事业发展高度重视的具体体现,纳入了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了政府工作的重要议程,纳入了小康社会建设工作中,纳入了政府各有关部门的职能范围,纳入了政府财政预算,统筹安排,统一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规划的实施,保证了人财物的必要投入和实施工作的有效性和整体性。逐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妇儿工委牵头、多方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社会化工作格局,为妇女儿童办了大量实事好事,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使我市妇女儿童发展有了良好的开局。

(二)长效管理机制

实行目标管理,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制定了*市妇女儿童规划目标责任书,将目标责任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实行目标管理量化,指标管理细化,责任管理强化。制定了分级、分项、分年度的计划和措施。各成员单位都按照各自的职责,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制定了实施规划的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完善工作机制,实行了规范管理。市、县成立了监测评估领导小组、统计监测组和专家评估组,建立了成员单位联络员队伍。制定下发了监测统计指标和监测统计评估方案。制定了妇儿工委工作制度,成员单位工作报告制度,成员单位职责,成员单位联络员职责和办公室职责等制度;保证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科学运转,提高了妇女儿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强化宣传机制

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以宣传为先导,充分发挥我市综合优势,积极利用各类宣传资源,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的原则,提高规划的社会知晓度,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宣传培训,二是开展对妇女儿童工作者和各成员单位业务人员的宣传培训,三是开展向妇女儿童群体的宣传培训,提高自我参与意识和能力,四是面向社会开展宣传。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培训,广泛地向全社会宣传规划的主要内容,实施规划的重大意义,宣传我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现状和保障妇女儿童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等,引起社会的关注,创造了良好的实施氛围。

(四)资金保障机制

市政府把用于妇女儿童发展工作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财政用于教育、卫生等方面的投入逐年增加,20*以来,地方财政用于教育事业的投入达到36.7亿元,卫生经费达到47940万元。20*全市国家性教育经费11.12亿元,卫生经费0.9亿元,防治防疫经费1.21亿元,分别比*年增长了12.88%、23.44%和26.51%。市、县、区政府都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专项工作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保证了工作正常运行。

(五)政策保障机制

我市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妇女工作的意见》、《20*—20*年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规划》、《关于切实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实施办法》、《开发公益性岗位促进就业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实施意见》、《*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市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为实现妇女儿童的政治、经济、教育和健康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整合社会力量,攻克重点目标

我市抓住妇女儿童教育、卫生保健、就业、参政、保障、环境等关系妇女儿童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在不断强化政府行为的同时,采取借力、整合、共享等方式,集聚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资源,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进步。

(一)创造良好环境,保障女性平等就业

20*年全市女性就业人员达到35.34万人,约占就业人员总数的44%。20*年*地区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达到57.2万人,其中女性为25.2万人;参加医疗保险人数为50.*万人,其中女性为21.69万人。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达到了25.06万人,其中女性为10.86万人,城镇企业职工生育覆盖率达到了56.25%。市委、市政府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给与了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帮助、解决和安置下岗女工实现再就业。各级劳动部门广拓就业渠道,一是积极发展劳动服务企业和建立社区服务网点,开展社区服务,全市已建立各类就业服务机构359个,几年来提供职业介绍服务27.39万人(次),介绍成功2.92万人,其中女性1.6万人(次),占54.8%。通过各种渠道安置下岗失业人员15万人次,其中女性7.78万余人。二是积极开展和扩大劳务输出规模,坚持全市每年输转农村剩余女性劳动力10万人(次)以上,20*年以来,全市共输转城乡剩余劳动力148.48万人,其中女性50.47万人(次),创收25.27亿元。三是加大对下岗失业妇女技能培训的力度,提高她们的就业能力。20*年以来各类就业服务机构共培训各类人员12万人次,其中女性5.46万人,占45.5%。四是积极鼓励行业内部、企事业和社会团体开办专项服务机构,使再就业工作形成合力。全市各级妇联扶持兴办以社区服务为依托的妇联“三八服务站”526个,先后安置下岗女工1600多名。

(二)各级各类教育事业不断发展,妇女儿童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

多年来,政府多渠道争取资金不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实施了“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标准化初中和示范性学校建设工程”、“城区市属学校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优质高中扩招工程”和“中等职业教育工程”等,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1、学前教育普遍提高。全市有幼儿园236所,在园儿童53061人。20*年,全市3-6岁儿童入园率达到75.4%,比*年上升4.74个百分点。

2、义务教育得到巩固提高。全市有小学870所,小学教学点256个,小学在校生25万多人。有普通中学234所,在校生为14万人。20*年全市适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8.91%,其中女童净入学率达到99.26%。小学五年巩固率达到99.21%,其中女童巩固率达到99.9%,小学辍学率为0.41%,其中女童辍学率为0.32%。初中学生毛入学率为99.26%,其中女生为99.37%;初中三年巩固率为97.2%,其中女生为98.99%。

3、女性接受中、高等教育的比例逐年上升。全市普通高中在校生为76927人,比*年增加了36480人。20*年高中学生入学率达到71.*%,比*年提高17个百分点,其中女生毛入学率为68.04%。*市成人妇女识字率已达到93.28%,青壮年妇女识字率达到了97%。

4、城市职工技能教育和农村技术培训得到较快发展。20*-20*年,全市共有10万职工接受岗位培训,平均每年有10万以上的农民接受各类实用技术培训。全市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年,城乡居民整体文化素质得以较大提高。

(三)卫生条件逐步改善,妇女儿童享有卫生保健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年以来,全市基本形成了集城乡基本医疗、卫生监督、疾病控制、预防保健、妇幼卫生等为一体的医疗卫生体系。拥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288个,专业卫生技术人员2.3万人,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7.46人。通过《*市区域卫生规划》、《*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母亲安全”等项目的实施,基层卫生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三级医疗保健网络得以巩固和发展。通过两个规划的全面实施,全市的卫生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妇幼卫生保健业务水平和质量有了较大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状况有了明显改善,健康水平大大提高。

1、加强了妇幼保健专业机构建设,巩固健全了妇幼卫生三级网络。全市有妇幼保健机构10个,妇幼保健床位493个,有妇幼保健医生289人。全市乡以上妇幼保健专业人员由1990年的930人增加至1089人,村级妇幼保健人员由978人增加至1327人,基本上保证了乡有专干、村有保健员的要求。通过各种硬件的投入,培训基层妇幼卫生人员近万人次,使我市妇幼卫生服务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2、通过各种途径对广大妇女普及避孕措施、优生优育、妇幼保健方面的科学知识,使妇女享有良好的生殖保健水平。人口自然增长率由*年的6.74‰下降到了20*年的4.*‰,已婚育龄妇女节育手术并发症由*年的1.62‰下降到1.28‰,孕产妇死亡率由*年的77.5/10万下降到了20*年的34.67/10万;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由*年的80.2%上升到20*年的87.55%;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由*年的93.1%上升到20*年的96.77%;孕产妇保健覆盖率由*年的86.2%上升到20*年的88.69%;20*年全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非住院分娩新法接生率分别达到87.55%和99.*%,孕产妇接受健康教育率达到100%。3、儿童保健工作进展顺利,儿童发育水平和营养状况不断改善。全市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13.33‰和14.48‰,分别比*年的22.7‰和25.3‰下降了9.37‰和10.82‰;婴儿低出生体重发生率降到了5.69%,比*年下降了0.21个百分点;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5年来为0。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了69.75%,比*年的66.3%上升了3.45%;婴儿母乳喂养率已达到72.31%,比*年上升了7.31个百分点。市卫生部门积极参与爱婴行动,促进母乳喂养,全市98%的医院和62%的中心乡卫生院建成爱婴医院和爱婴卫生院,有近百名产儿科医护人员接受了爱婴知识培训,为提高母乳喂养率和有效降低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提高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市连续5年未发现脊灰野病毒病例,实现了消灭脊灰的目标,计划免疫稳定在较高水平,乙肝疫苗接种率从*年的95.93%上升到20*年的99.82%。“四苗"接种率达到了90%的目标。20*年我市被国家卫生部、省卫生厅授予消灭脊灰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NextPage](四)妇女参政比例明显提高,参与领域进一步扩大。

在培养、选拔和使用女干部的工作中,认真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立足于高起点、高标准,不断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工作力度,建立有利于女干部成长的培养和选拔机制,不断更新用人观念,拓宽选人视野,放手、大胆培养使用女干部,努力促进跨世纪女性人才的成长。目前,我市有女干部2.94万人,占干部队伍总数的46.64%,市直党政部门配备女领导的比例提高到了43.3%;人大女代表和政协女委员比例保持稳定,分别占代表总数和委员总数的24.36%、24.53%,市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均有女领导,配备率为100%;县级女干部150人,占同级干部总数的13.4%;科级女干部1723人,占同级干部总数的24.2%。市政府职能部门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达50%,市级党委部门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达50%。8个县(区)党政领导班子中配备女干部比例达62.5%,县区政府职能部门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达52%,县区党委部门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达56.7%。县区级党委领导班子中女后备干部的比例达17.32%,乡(镇)街级党政领导班子中女后备干部的比例达25%。61个乡镇配备女领导比例为88.5%(其中正职7名),51个街道领导班子中配备女领导达90%,(其中正职25名);20*年100%的村委会、100%的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均有女性。

(五)保护处在困境中的妇女儿童,提高享有社会服务水平。

维护残疾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社会福利设施建设,扩大特殊教育和儿童福利事业,解决重点难点问题,20*年以来,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到了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大滩儿童福利院、*市妇女儿童培训活动中心等建设,已作为为妇女儿童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的重点项目,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已安排资金计划2317万元,有效地改善了妇女儿童生存、发展、保护的条件和环境,为推进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奠定了可靠的物质基础。全市有特殊教育学校2所,特殊教育职业中专1所,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4个,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了95.9%。通过“长江新里程计划”、“扶残助残项目”和公益金等项目的实施,有273名贫困残疾儿童得到资助,通过开展“希望工程”活动,救助了580多名失学儿童。通过开展“春蕾计划”活动,在榆中、永登两县办起了三所“春蕾”女童班。20*年全市争取救助资金33.19万元,救助困难女童1722名。

社区妇女就业工作计划篇(10)

地区共有社区十四个,妇女四万多人,将这些工作和生活在社区中的女性有效地组织起来,不仅是妇女组织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也是社区建设的必然要求。我们充分发挥妇联具有“行政组织”和“群众组织”双重性质的独特优势,以完整的各级妇联组织为依托,以广泛的社会影响为资源,分类设置、重点突破,最广泛地将广大妇女群众团结在妇女组织周围,纳入社区建设体系。

1、妇女组织与社区组织建设同步推进。在街道工委、办事处的正确指导下、社区妇女工作被纳入社区组织工作的规划中,社区妇联主席多数由社区副主任兼任,妇女在基层组织成为社区居委会的主要工作者,为社区妇女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利条件。街道妇联多次举办了妇女干部培训班,学习有关妇联工作的文件的精神,有关妇儿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帮助妇女干部提高综合能力,推进妇女工作上的水平。

2、建设“多元化”的妇女组织。通过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充分发挥不同类别妇女群体的“个性”,用各种形式将她们组织起来,延伸妇女工作的手臂。以共同的兴趣爱好为主体,家政服务站,健身团队、文明楼栋等以妇女为主的群众组织蓬勃发展,成为了社区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并成立了社区巾帼志愿者队伍,在社区中开展便民服务。创建了“零家庭暴力社区”……。就这样,以基层社区工作者为主体,社区、街道的妇女工作者通过不断的沟通与多种形式的联系,加深了团结,也促进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坚持载体创新,开拓妇女工作新天地

社区建设就是要实现社区成员的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在社区功能形成过程中,妇联承接了直接服务妇女儿童的相关社会管理职能。主要包括家政服务、下岗失业妇女再就业、巾帼志愿者、家庭文明建设,青少年教育等,我们在统一协调管理各社区的工作的同时,不断创新工作载体,以更好的开展社区妇联的工作

1、以“文明楼幢”创建为载体促进社区文化建设。“文化”是社区的灵魂,社区文化建设是社区建设永恒的主题,也是社区妇女工作的主要载体。我们从社会的细胞和社区的基本单位——“家庭”入手,在“文明楼幢”创建中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引导居民积极参加,从而促进家庭文明建设和社区文化建设。

我们连续举办多种活动,以今年为例,我们举行了“庆三八、迎十运、展风采”长跑比赛,向社会宣传国策,展示妇女风采,同时号召广大妇女为创建文明城市和十运会做贡献;举办“庆六一、迎十运”儿童文艺演出,在使小朋友欢度节日的同时,也为其增长了一些创建文明城市和十运会精神的知识。在全市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妇女们走上街头,纠正不文明行为,并向市民发出了“从我做起”的倡议书。

我们蓬勃开展妇女健身活动,特色建设团队层出不穷,曾先后获得省、市的一等奖。今年街道妇联组织的“欢天喜地庆三八”的节目,在区妇联举办的“构建和谐栖霞新女性”妇女文化艺术团队巡游展演活动中获得了优秀组织奖。

我们还组织50多名妇女参加了市妇联举办的“爱心林认养和植树活动”,共植树400余棵,在美化环境的同时,培养了妇女们的环保意识,推进了社区的绿色文明健身。

这些活动的开展促进了社区居民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念和群体意识。以“关爱家庭、和谐发展、共创明天”为主要内容的家庭文明,成为社区文化的重要内涵。“文明楼栋”的创建成为了社区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至2008年6月,已有5个社区开展了创建文明楼幢的活动,创立了市级文明小区2个,市级文明楼幢3幢。

2、以家政服务为载体促进社区服务业发展。家政服务是社区服务业的发展重点,妇联发展家政服务业有独特的优势,也是妇女工作进社区的最有效途径之一。我们按照企业化运作模式,下大力气把家政服务中心办成妇联直接面向社会服务妇女的窗口。建立了家政服务站,开办了住家服务、钟点服务、月嫂、家教等多项业务,吸纳下岗失业妇女和农村妇女在家政服务行业中就业,使下岗女工在家政服务岗位上重新找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

同时,街道妇联下属的家政服务站,举办了下岗事业妇女技能培训班,迄今约有20期,内容包括计算机培训、插花培训、保安培训、物业管理培训、家政服务培训等等,培训人员达1500人,介绍上岗人员1200人,家政服务成为社区就业的重要途径。

在解决下岗妇女再就业问题的同时,我们每年组织一次巾帼志愿者便民服务,在社区中在以优质的服务,提高了妇联组织在社区的知晓率,赢得了社区群众对妇女工作的认可。

3、以“零家庭暴力”社区创建为载体促进社区维权。侵犯妇女权益的案件,特别是家庭纠纷,大部分发生在社区内。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我们在街道开展了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活动,家庭暴力发生率被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社区的重要考核指标。我们依托各级妇女组织,在街道建有维权站,社区设有维权点,楼栋设有维权员;将维权工作的主战场放在社区。健全妇联组织维权网络,及时地处理家庭纠纷,减少了家庭暴力的发生;并在社区开办了法律知识培训班,提高社区维权意识和社会性别意识,也有效的增强了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以社区的创建经验,作为全街道的试点,目前,地区已有6个社区在开展此项活动。

4、以家庭教育为载体促进社区未成年人教育。党中央把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牵头任务交给了妇联组织,我们面向社区和家庭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推广经营家庭、培育家庭、呵护家庭的意识,广泛地宣传科学的家庭生活理念,以“争做合格家长,培育合格人才”为主题,重点提高家长素质,更新家庭教育观念。

今年3月,我们开展了“十佳家长”评选活动,其中2位获区级“十佳家长”,2位获区级“优秀家长”以成功家庭教育典型在社区中进行宣传,教育了更多的家庭。

创办家长学校,以“关心儿童健康成长,培育合格小公民”为主体,从怎样尊重、了解、理解、夸奖孩子入手,克服溺爱、暴力、不过问等行为和如何培养健康小公民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事例鲜明,家长们受益匪浅,并对妇联举行的活动表示感谢和深深的支持。

这些活动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家庭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培育了和睦的家庭细胞,也为社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在此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开展了“小公民道德建设”的活动,以培养合格小公民为主题,以“五小行动”为抓手,在全街道开展了培养合格小公民健康成长教育系列活动,为社区内的小学生进行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对其进行了爱国主义、国防、法制、环保等多方面的教育,还举办了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少儿书画摄影展等一系列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活动,深受家长和孩子们的欢迎。通过这些活动,社区内的未成年人的教育水平,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台阶。

三、坚持方法创新,积极探索妇女工作新途径

社区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既为妇女工作提供了更广阔的舞台,也对妇联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坚持与时俱进、积极创新,用新的思路、新的方法、新的途径来开展新形势下的社区妇女工作。

1、实现工作观念的转变。首先转变基层妇联干部思想观念,要把基层妇联看作是一级组织,注重发挥一届执委的作用。基层妇联工作的计划来自于各执委小组的工作计划,基层妇联工作计划的完成同样由各执委小组贯彻落实。由此,畅通了基层妇联由上而下的工作渠道。

其次是转变每一位妇女工作者的观念。妇女工作是长期的,琐碎的,辛苦的,需要极大的恒心与毅力。不能有急躁的心理,更不能有畏苦畏累的心理。妇女工作又是复杂多变的。这就需要我们以积极的态度,积极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开创新的工作思路,不断打开新的工作局面。而不能有懒惰懈怠的心理,也不能固步自封,将自己的工作范围局限起来。

2、整合社会资源。发挥妇联组织社会联系面广的优势,为社区妇女工作争取各方支持。我们开展了走访慰问特困家庭,爱心募捐等活动,在资助有困难的人的同时,发动社区居民,将社会资源引入到妇联工作中来。

我们积极开发社区资源。一是为热心社区工作的专业人才提供便利的条件,如社区的一名退休老教师特别热心社区工作,社区妇联秘书网网址:就为其提供机会,让他为社区的孩子们上课,这样既坚持了暑期的青少年教育工作,也为今后的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二是充分利用社区的图书阅览室、健身活动室,以及社区周边的大专院校等资源,加强联系,增多交流,争取更好的开展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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