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制部主管述职报告汇总十篇

时间:2022-06-07 08:24:50

摄制部主管述职报告

摄制部主管述职报告篇(1)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并有权摄制或与他人共同投资摄制电影故事片的公司法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_________(国家或地区)合法成立并有权投资和从事影片摄制的独立公司法人。

2.为促进中外文化交流,繁荣电影创作生产,甲乙双方决定联合摄制电影片《_________》(外文名称《_________》,下称电影片),该电影片基于_________改编。

3.甲乙双方联合摄制电影片的立项申请已经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的批准并取得《中外合作拍摄电影片许可证》。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电影投资预算及合作方式

电影片总投资预算初步确定为¥_________万元。

甲乙双方合作摄制电影可以采取以下形式:

(一)联合摄制,即由甲乙双方共同投资(含资金、劳务或实物)、共同摄制、共同分享利益及共同承担风险的摄制形式;

(二)协作摄制,即乙方出资,在中国境内拍摄,甲方有偿提供劳务、设备、器材、场地予以协助的摄制形式;

(三)委托摄制,即乙方委托甲方在中国境内代为摄制的摄制形式。

第二条 投资方式

以上投资款,支付至双方指定帐户: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合同签订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双方即付定金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如果一方未能按时支付定金,另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书,并与第三方签订类似合同书。

项目确定、《拍摄许可证》取得后,开机前一周内,甲、乙双方即付清投资余款,否则,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赔偿损失。

甲乙双方应按时、足额地履行各自的出资义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与联合摄制电影片的任何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 剧本和生产许可

(一)本片剧本由乙方提供,经甲、乙双方同意并获中国电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拍摄;

(二)双方一致同意,本片经中国电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后,将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剧本拍摄,如要对剧本进行情节变更,需征得双方同意,并经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报送中国电影行政主管部门重新审批;

(三)甲方承担并办理与本片有关的合拍申请、报批影片送审、取得放映许可证的相关手续。审查影片及取得发行放映许可证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并预先支付(仅包括管理部门按正式文件规定收取的剧本审查、节目立项、双片审查费用,必须提供有效证明);

(四)本片在艺术处理上应符合中国国情,尊重中华民族的风俗习惯。

第四条 摄制组人员组成

(一)本片摄制组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主创人员名单应在本片开机前由甲方报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并经中国电影主管部门同意;

(二)双方商定本片出品人甲方为_________,乙方为_________;

(三)本片导演为_________,编剧为_________;

(四)本片演员均由_________(甲或乙)方指定并提供,经另一方同意,并按规定程序将有关资料报批;

(五)摄制组全体人员、设备及重要拍摄场地的安全进行保险,保险费由摄制组承担。

第五条 拍摄和后期制作

(一)本片的拍摄周期,甲、乙双方商定自_______年_______月至_______年_______月底完成;

1.开机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停机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双片送审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出片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片的拍摄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如需移至其他地点拍摄,甲、乙双方应及时通知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

(三)本片的底、样片冲印及后期制作应在中国内地完成。如因技术等特殊原因,需在境外进行部分后期制作,应由双方提出申请,报送中国电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四)本片在中国内地拍摄期间,摄制组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尊重拍摄地风俗习惯。

第六条 影片送审

(一)本片的混录双片完成后,经甲、乙双方审定,由甲方负责送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和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严格遵照审查修改意见进行修改;

(二)本片经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后,方可在中国境内外发行放映、销售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在公众领域进行映出或做商业性推销传播活动;

(三)本片经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审查通过后为该片的唯一版本。本片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制作其它版本,如有情节变更、名称变更,应当重新向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和中国电影行政主管部门报审。

第七条 版权和发行收益

(一)本片以及与本片有关的所有载体的著作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二)本片中国内地的院线发行权、电视播映权及其收益归_________(甲方/乙方)所有。包括:(可选择)在中国内地(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外)音像权、35mm、16mm、数字电影,电影频道,有线电视,无线电视、网络传输的发行权)。其它所有权均为乙方所有。包括:(可选择)港、澳、台地区及海外所有权(家庭影院、电影发行、有线及无线电视播映、网络传输等所有权)及收益。家庭影院:指录像带、ld、vcd、dvd、evd等以及将来发明的一切家庭式播放录像产品。

(三)双方所有广告收益归各方所有。

(四)上述权限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发行销售

(一)本片发行后送交两部标准拷贝(中国电影行政主管部门一部,中国电影资料馆一部)和大1/2录像带四盘(中国电影行政主管部门三盘,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一盘),及向国家广电总局审查委员会上缴betacam影片节目带一盘。为保证投资方的权益,上缴的拷贝录像带和betacam影片节目带可印上样带字样;此项资料拷贝费用由摄制组承担。

(二)甲、乙方如出售、转让本片的发行权,则必须在其合同中注明:所出售、转让的权利不包括选送本片参加各类国际(地区)电影节、电影展等活动。

(三)本片片头字幕的排列以及本片的相关衍生产品的片头字幕的排列(包括有关本片的包装及文字印刷品之上的说明等),若在中国内地发行销售,应为甲方在前,乙方在后;若在中国内地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含港、澳、台地区)发行销售,应为乙方在前,甲方在后;根据中国电影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协助拍摄应以独立画幅排列在甲乙或乙甲两方之后。无论影片在何时、何地发行、放映、参加国际(地区)电影节、展,影片字幕署名不得变更、删减。

(四)乙方同意______(何时)向甲方提供本片故事梗概、演职员资料、剧照、海报等宣传资料,作为甲方存档和电影发行之用

第九条 报关和签证

(一)根据中国《电影管理条例》规定,为拍摄本片所需临时入出境的设备、器材和胶片等物品的报关手续由甲方指派具有代表甲方资格的专职人员负责办理。该人员职责应从设备、器材和胶片等物品入境之日起至全部出境物品结关手续办理结束之日止。乙方摄制人员以及受聘人员的入境签证手续,由甲方代为办理。

(二)乙方应如实向中国海关申报进出境的一切物品,若发现申报不实,乙方应对此负责;若由上述原因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赔偿。

(三)为本片办理器材、胶片等物品临时进、出境海关手续所发生的包装、储运、报关费用由摄制组承担;报关人员的食、宿、交通、电讯、劳务、补助等费用均由摄制组承担。

(四)乙方为拍摄本片临时入境的设备、器材和胶片等物品,在本片拍摄结束后,应按中国海关的有关规定在六个月之内(自入境之日起)全部复运出境。逾期不出者,海关因此而收取的一切税、费由乙方缴纳。

第十条 参赛参展和获奖

(一)经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报中国电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甲、乙双方凭本片可参加各类国内外电影节、展等活动,其代表团成员的活动经费由甲、乙方各自负责;

(二)本片获奖荣誉双方共享。在中国内地若获影片奖,奖品和获奖证书原件归_________(甲方/乙方),奖金分配原则为甲方占_________%,乙方占_________%。在中国内地以外(含港、澳地区)获影片奖,奖金、奖品、获奖证书归_________,向另一方提供奖品和获奖证书复制品。若获个人单项奖的奖金,奖品和证书归获奖者个人所有。

第十一条 专职负责人

甲方委派_________、乙方委派_________作为专职负责人参加电影片的拍摄,由其全权负责拍摄电影片的日常管理工作;财务支出的票据和其他财务报销单据,均需取得该被委派的两名专职负责人的共同签字确认。

专职负责人的酬金享受本片制片待遇(甲方/乙方详列工作内容及薪酬标准)。他们在协助协调本片拍摄的各项工作所发生的食、宿、交通、电讯等费用由摄制组承担,实报实销;

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内,任何一方变更专职负责人,应事先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 专用帐户的设立和监管

双方委派的专职负责人应当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工作,并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开立联合摄制电视剧专用账户,该账户随拍摄工作的完成(包括应要求修改补拍工作的完成)统一结算后即予废止。对于专用帐户由双方委派的专职负责人共同管理,以监督投资双方资金的投入及支出情况。专用账户资金的支取程序由双方另行商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三条 署名权

电影片拍摄制作完成后,甲乙双方、制片人、编剧、导演、演员等演职人员以及鸣谢单位等在电影片字幕及相关衍生产品中的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由于署名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该争议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

第十四条 财产及权利归属

因联合摄制电影片而形成的全部有形财产、无形财产及其衍生权利;均属甲乙双方共有。

其中,有形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因拍摄而置备的各类道具、摄像器材、搭建的场景布置等有具体形状的各种财产。

其中,无形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电影片著作权、商业运作、电影宣传推广过程中衍生出来的其他具有财产性质的知识产权。

第十五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_____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利润分配与亏损负担

因联合摄制电影片而获得的利润或形成的亏损净值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在合资双方之间按约定的出资比例分配。双方所有广告收益归各方所有。

所谓净值,指联合拍摄电影片的总收入(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的总和)减去联合拍摄电影片的支出总额(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所占利润的分享)。计算净值时,所有列支项目必须是为拍摄直接支付的费用以及其他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的项目。

所有应缴税款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进行,由甲乙双方按约定的出资比例分别承担。

因摄制电影所得利润的分配或损失的承担方式,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七条 财务与会计

联合摄制电影片应在主要的拍摄地点保存全部运营情况的账簿和会计记录。账簿与会计记录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财务会计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应当报送当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备案。受委派的专职财务人员有义务向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派的专职负责人提供定期财务报表(包括月报、季报和年报)和特殊情况下的应要求提供的临时报表。

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派的专职负责人有权在不妨碍电影摄制工作进展的情况下可随时阅览、检查及核实会计帐簿以及其它会计记录。

第十八条 财务结算

甲乙双方将按会计年度,做到一年一结账。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应就联合摄制电影片做一份全面准确的会计结算。该年度会计结算应当确定本会计年度内的利润或亏损的净值,并视具体情况将其按规定的比例记录在会计账簿的贷方或借方上。

在年度会计结算时,若联合摄制电影片专用账户资金总额超过拍摄工作所需储备资金总额的,应当由甲乙双方按本合同附件三的规定进行分配。任何一方对联合摄制项目负有债务的,应当首先从其应得分配额中针对其债务予以冲抵。

第十九条 双方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并已取得《摄制电影许可证》(或已就计划拍摄的电影片取得《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抵押或出卖关于联合摄制电影片的任何财产、资产和无形权利。

6.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电影片中的权益转让或抵押。

7.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用于联合摄制电影片的资金信贷给任何第三方。

8.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产生与电影片有关的任何费用、责任和义务,否则,由其自行承担。

乙方:

1.乙方为_________(国家或地区)合法成立并有权投资和从事影片摄制的独立公司法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抵押或出卖关于联合摄制电影片的任何财产、资产和无形权利。

6.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电影片中的权益转让或抵押。

7.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用于联合摄制电影片的资金信贷给任何第三方。

8.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产生与电影片有关的任何费用、责任和义务,否则,由其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 竞业禁止

在保证为联合摄制电影片投人必须的时间、资金及履行其他相关义务的前提下,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参与电影片以外的独立于对方当事人的其他任何类型和性质的电影和电视业界的商业营运,但不得参与与联合摄制的电影片有竞争的电影片或电视节目的投资项目。

一方参与上述商业运营,无义务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对其在该商业运营上的所得拥有绝对所有权,同时亦无义务给对方当事人提供相应商业投资的机会。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因此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终止履行

1.本合同规定的合同期限届满;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

3.电影拍摄完毕后报请审查机构审批不能通过或经修改仍不能通过的;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5.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7.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保密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电影片公映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其所知晓的与电影片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乙方不得泄露在签约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乙方保证对其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乙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三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人(签字):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摄制部主管述职报告篇(2)

随着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和人们生活的不断提高,摄影行业蓬勃发展,国内平面媒介的报纸扩版增容及摄影艺术机构(如影楼婚纱摄影、人像艺术摄影、广告摄影)、摄影股份制企业、民营照相馆等数量迅猛增长,还有媒体广告宣传部门、图片制作部门、媒介传播部门、企事业党政机关宣传部门等,对摄影技能人才的需求大大增加,摄影专业人才市场前景甚好,尤其是摄影专业技能人才更受欢迎。摄影行业对教育程度较高的专业技能人才的需求会持续增长,因此,高职院校摄影专业技能人才培养适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这对高职摄影专业技能人才培养及就业来说是一个美好的前景。

一、高职摄影专业技能人才培养存在的主要问题

高职院校开设摄影专业相对于本科院校来说,起步较晚,在摄影专业技能人才培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师资队伍还相对薄弱。教师的学历结构、专业结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双师型”教师等无法与本科院校相比。二是教学设备及实训场馆建设规模、数量有限,学生实习用的摄影器材从质量到数量还不能满足教学的需求。三是教材内容不精,知识点过于序列化。比如《摄影》课程用的《摄影技术教程》是普通高校摄影专业的专用教材,理论原理深,专业概念多,涉及数理化知识,许多同学望课本而生畏,传统摄影的内容占有大量的篇幅。进入了数字时代,数码摄影技术将是未来摄影技术发展的主流,摄影教材内容应随着数字时代的发展而更新。四是课堂教学方法和手段过于传统,理论讲授多,操作实习少。五是摄影专业的校企合作摄影实习基地没有得到较好的落实。

二、高职摄影专业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和职业面向

1、摄影专业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具备广泛的科学文化和摄影基础理论知识,了解摄影各类器材,掌握其性能、结构及使用、维护方法,具备摄影的独立工作能力,能在摄影艺术机构、摄影公司、企业、文化传播公司、新闻媒体、出版单位、广告宣传和影视制作等部门从事摄影和影视摄影相关的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具有技术精湛的高级摄影技能应用型专门人才。

2、摄影专业毕业生的职业面向及职业岗位。摄影专业毕业生的职业面向主要是摄影艺术机构、摄影公司、摄影股份制企业、民营照相馆、广告制作公司、文化传播公司、报社、新闻媒体单位、摄影培训学校、企事业宣传部门、自主创业等。职业岗位是摄影行业的摄影师、策划员、业务主管、经理;新闻媒体单位摄影通讯员、摄影记者;摄影教师、摄影培训师、自由摄影师。

3、摄影专业毕业生的知识、工作能力及职业素质要求。知识要求方面:具有掌握摄影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知识、现代数码摄影技术知识和计算机应用的基础知识,熟悉photoshop图像处理软件的使用。接受美术、设计、摄影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和操作能力。具有工作需要的公关、礼仪、策划、管理知识和一定的法律知识,了解党和国家在新闻出版、文化艺术领域有关政策、法规。工作能力要求方面: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创新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公关能力、对外业务能力。职业素质要求方面: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和职业道德素质,身心健康、工作积极、爱岗敬业、责任心强、严谨务实、诚实守信、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开拓进取和完成好各项任务的能力。

三、高职摄影专业技能人才培养课程体系构建

高职摄影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其中重要的一环就是课程体系的构建。学校要根据高职的“2+1”办学模式和摄影专业毕业生的职业面向,构建高职摄影专业技能人才培养课程体系。第一学年为公共基础课与专业基础课,主要课程有摄影史、美学、色彩、平面构成、立体构成、色彩构成、计算机应用、数字摄影原理、摄影用光、摄影用光、摄影构图、景物摄影和人像摄影等。第二学年为必修专业课,主要课程有摄影美学、风俗摄影、广告静物摄影、室内外环境摄影、时装摄影、工业摄影、商业摄影、新闻报道摄影、广告策划与设计、计算机图形处理技巧、数码摄录像与多媒体应用等。第三学年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和毕业设计与论文。?

四、高职摄影专业技能人才培养的策略

1、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师资队伍的建设是高职摄影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构建的有力保证,学校要根据办学规模培养、引进或聘用一批德艺双馨的专业教师和“双师型” 教师,使师资队伍在学历结构、专业结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和双师素质符合人才培养评估的要求。

2、加强教学设备及实训场馆建设,为实践教学创造良好条件。要加大实践教学资金投入,充实设备设施,创造良好实训条件。要依据实践教学需要建立摄影实训室(或摄影棚),购置中、高档次的摄影器材,并从数量上满足学生实习实训的需要。

3、根据培养目标,精选教学内容。高职摄影专业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摄影技术精湛的高素质技能人才。

因此,学校要从实际出发,按照“实际、实用、实践、必需、够用”的原则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际需要,加强教材建设,并对课程设置作适当调整,突出技术应用能力培养。在课程教学的内容方面,要精选适合时展和实用的教学内容。在教学实践中,首先选取适合高职教育的高校规划教材,注重教学内容的系统性与实用性相结合,注意教学内容应反映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如《摄影》课程教学,传统摄影应仅作介绍,数字摄影技术是重点的教学内容。

4、优化课堂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加强实践教学。高职院校是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所需的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高职教育强调“能力本位”,学校要树立以能力为本位的教育理念,以就业为导向,强化学生的职业技能教育,按照“实用、够用”的原则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际需要,调整课程设置,理论教学实用、够用,强化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有课程实训、模拟实训、综合实训、毕业实习等方式,并要体现实用性、适应性、可操作性,使学生通过实训,熟练照相机的使用操作方法、熟练掌握摄影曝光控制、景深控制、色彩控制,熟练掌握摄影用光及布光方法、构图方法,掌握人像、风光、花卉、新闻、体育、广告等各类摄影的拍摄技能及拍摄技巧。在教学中,用启发式教学法、专题讨论法、课堂辅导和因材施教的教学方法。要强化教学手段,充分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手段进行教学,理论讲授100%应多媒体课件,给予学生更加直观的视觉感受。要通过组织学生参观影展、摄影名家讲座、艺术欣赏、摄影比赛等活动,提高学生的艺术素养和摄影水平。

5、开展顶岗实习,强化职业能力。顶岗实习是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校内实习训练向校外的延伸,是专业教学计划中综合性最强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它对于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熟练的专业技能、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等具有重要的意义。学校要大力推行工学结合的校企合作培养模式,校企合作是实现高职摄影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途径。校企合作培养模式强调学校与企业互动,生产与学习相结合,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学生毕业后可直接上岗,受到企业的欢迎。学生通过顶岗实习,置身于现代企业之中,接受企业文化的熏陶和专业技能的训练,并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迅速提高自身的素质,毕业后适应社会的要求。学校要做好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努力形成以学校为主体,企业和学校共同教育、管理和训练学生的教学模式。

学校要建立一批长期稳定的就业、创业校外实习基地,如摄影企业、文化传播公司、出版、新闻媒体单位、广告宣传等部门,安排学生顶岗实习,让更多的学生在顶岗实习中亲自动手拍摄、亲历一线管理,以得到锻炼、增长才干,并在顶岗实习中实现预就业。要加强校企合作,实施“订单式”人才培养,使摄影专业技能人才有就业的出路,使更多毕业生在职业的舞台上施展自己的才华。

6、强化高职摄影专业学生的就业工作

高职摄影专业技能人才培养,概要解决入口问题,也要解决出口问题。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到学校的生存和发展。为此,高职院校要强化摄影专业学生的就业工作。

(1)加强领导,完善学生就业工作的有效机制。一是成立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加强学校层面与各系的联系与沟通。二是各系也应成立就业工作专门小组,成员由系领导、辅导员、班主任组成,定期召开会议、制定、落实措施。三是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问责制。制定阶段性的就业率工作目标,未能完成工作目标的,要进行问责,寻差距、找原因。四是将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业绩与评优挂钩、激励先进。

(2)注重高职生就业能力的培养。一是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将竞争机制引入教学工作中,如通过公平竞争选举班干部、学生会、团委干部或开展丰富多彩的竞赛活动等,营造一种竞争的环境,提高学生参与意识与竞争意识。二是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提高学生就业适应社会的能力。三是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高职生踏入社会之初要想获得社会认可,关键是要遵守职业道德,学校要把职业道德放在首位,教育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做事,为走向社会奠定坚实的道德基础。

(3)加强高职生的就业指导。一是加强就业指导课程的教学教改,通过不同的教学方式,对学生进行就业政策、就业技巧教育,使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自觉、主动地到基层、到艰苦的地方和行业去就业和创业,到中小企业、股份制企业和民营企业去就业。二是加强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引导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设计。三是鼓励和引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多拿职业资格证书,如摄影师等级资格证书,艺术设计师等级资格证书、营销师等级资格证书等,有利于学生的就业。四是加强学生创业教育,引导学生充分利用国家的毕业生就业政策,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4)收集就业信息,做好搭桥工作。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就业指导中心的作用,加强与地方劳动人事部门的联系与沟通,以获取更多的就业信息,向用人单位推荐具有摄影专业技能人才的毕业生。学校也可通过联系用人单位到校举行“双选会”,或要求学生积极参加校外举行的人才招聘会,加大毕业生就业机会。要发动教职员工,参与学生的就业工作。通过亲戚、朋友,广泛收集就业信息,做好毕业生就业搭桥。学校还可通过网络开拓就业无型市场,介绍摄影专业毕业生概况,为用人单位提供学生信息。也可通过网络收集用人单位提供招聘信息,核实单位信息后组织毕业生进行投档求职,通过搭桥工作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

参考文献:

摄制部主管述职报告篇(3)

一、履行职责情况

1、围绕大局,新闻外宣亮点频现

主题报道实现新突破。聚焦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四周年、创先争优、旧城改造、项目建设竞赛排行榜等党委政府工作中心,组织重点宣传战役。1-6月,编发《清河之窗》26期,淮安电视台县区直播栏目24期,在市级以上媒体上稿400多篇,新华日报元月4日a1版头条刊登《小巷深处亮出和谐金字招牌》的报道,实现了清河建区以来在新华日报头版头条“零”的突破。典型宣传产生新影响。清河环卫工人孙美兰换袜扫雪的事迹被网友发上网络,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淮安电视台走上街头跟踪拍摄采访,并与年初六晚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共同关注栏目作了重点报道,随后的宣传策划中新华社、新华日报、江苏卫视等媒体纷纷对环卫工人的先进事迹给予报道,扬子晚报在a1版刊登了专题报道,淮安日报、淮安电视台每天都有跟踪报道,放大了典型效应。外宣交流拓宽新渠道。5月下旬,举办“江苏摄影记者淮安清河行”活动,邀请新华社江苏分社、现代快报、新华日报、扬子晚报及省内13家地级市党报摄影部主任(记者)来清河采风,并在各自媒体给予大篇幅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了清河特别是清河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美食节期间,邀请台湾联合报、中国时报记者来采访,在台湾媒体宣传。舆论引导坚强有力。建立健全了网上舆情收集研判机制,实行网络舆情信息每日搜索与报送制度,及时编发《舆情快讯》,上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发挥广大通讯员队伍作用,积极向上级宣传部门报送舆情信息,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数量,位于各县区之首。及时成立区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主持制定落实《清河区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预案》;多次化解拆迁等区内突发新闻突发事件,维护了清河对外形象。

2、分管工作富有成效

参与第九届淮安·中国淮扬菜美食文化节。牵头组织举办首届白鹭湖婚博会、第十三届城市化发展论坛、西游记动漫峰会等活动,积极配合主委会举办开幕式、花车大巡游、集中开竣工等活动,邀请摄影界、城市化、动漫界专家学者100多人出席美食节。通过努力,中国城市化史馆成为中国国际城市化发展战略发展研究会研究基地,中国摄影家协会成淮安国际摄影馆专业技术指导机构。特色文化不断彰显。深入挖掘古淮河流域文化,邀请名家为清淮农家乐文化休闲街区、古淮河生态文化景区做好形象提升设计,制作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导视系统、亮化工程和精品雕塑。精心筹划郎静山国际摄影艺术馆(淮安国际摄影馆)、中国城市化史馆的布展,组织撰写了十多万字的布展文本,积极沟通郎静山亲属、中国摄影家协会、摄影界名人、城市化专家,为两馆明年的建成开放做好舆论上、物质上的准备。服务项目快速推进。积极联系项目投资商,主动服务,帮助协调解决问题,精品灯具城项目有条不紊,不断推进,雨田4s店等项目年内全部建成。党建工作保障有力。把党建工作作为推动发展的突破口,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9个支部96名党员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积极组建新进园区企业工会组织,加快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长效机制;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定期通过短信平台给全体同志发送廉政短信,做到防微杜渐。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安全稳定常住不懈,每月组织消防、安监部门对园区企业、项目现场、服务业场所安全检查,做到未雨绸缪。

二、廉政纪律执行情况

能够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以及中央和省、市、区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没有违反组织人

事纪律,不“跑官要官”,没有收受和赠送现金,代币购物券、礼仪储蓄单、债券、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消费卡、购物卡、电话充值卡、商品提货单等各种支付凭证和高档耐用物品、金银制品等贵重物品;没有以明显低于或者高于市场的价格买卖商品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情况;没有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坚决执行不准用公款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和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等规定;没有用公款大吃大喝、用公款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等情况;没有用公款出国(境)或国内旅游的情况;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和管理等规定;认真执行礼品礼金登记、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严格对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三、年度学习情况

本人能注重加强各方面知识的学习积累,增强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径。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参加区委组织的各类培训、中心组学习,参加浙江大学党政领导干部高级研修班、浙江大学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班、淮安发展论坛等一系列干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阅读大量和当下工作密切相关的城市化、摄影、展陈等方面书籍文章,撰写各类读书笔记2万余字,合作城市化、摄影馆展陈文案10余万字。

摄制部主管述职报告篇(4)

如果要追溯拍客的历史,我想“拍客”该是跟照相机的出现而出现的。但在照相机特别是数码照相机没有普及的年代,“拍客”其实只是极少数人自娱自乐的专利,我们也可以把这些人称作“摄影爱好者”。它们所记录的内容范围比较狭窄,一般限于人文景观、家庭生活等。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摄录一体的相机、DV机、手机等数码产品已不再是奢侈品,摄影摄像成了绝大多数人们都能消费得起的一种生活方式,他们所记录的内容也大大拓展,人文景观、风俗习惯、社会事件几乎无所不包。而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后,人们的这种生活方式衍生出了这么一种独特的人群——网络拍客。拍客的涵义也在发生了悄然而深远的变化,即从图文影像到视频影像的过渡。对于网络拍客,百度百科的阐释是:互联网时代下,利用各类相机、手机或DV摄像机等数码设备拍摄的图像或视频,通过计算机编辑处理后,上传网络并分享、传播影像的人群。可以说,“网络拍客”的诞生,代表了一种新的社会流行文化的盛行。

一、网络拍客存在之依据

首先,网络拍客存在有法之依据。我们生活在法制社会,言行当不能僭越于法律,“法有明文规定方可行”,这是常识。但“彭城第一拍客”在为DV爱好者介绍其拍客经验的时候说的“法无明文禁止就可行”令笔者印象深刻,“就是说只要是在法律允许和限制的条件下,才能够决定取舍与否,就公民采访权来说,没有哪一条规定说公民没有采访权,或者是公民采访以后,触犯了哪一条可以制约的法律,受到约束和法律的制裁,现在可以说没有,那么如果说没有,就是默许,就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不会称其违法,所以公民采访权应该和法律的约束没有冲突。”如果说“彭城第一拍客”的说法还有点打法律的球的话,那么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则可以说是为拍客的存在提供了法之依据。拍客们把所拍的图片、视频及文字等通过博客、播客等分享他们的信息,就笔者的理解,该属于言论、出版的自由。此外,如果“拍客”将拍照、录像当作一项艺术创作的话,国家不仅不限制,而且是积极支持的。我国《宪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因此,从以上两方面来说,只要拍客们所拍的内容不庸俗、不侵权、不违法,他们都可以把自己的作品上传到网上与网民们分享。

其次/!/,网络拍客满足了大众所需,颠覆了传统媒体的话语权,适应了当今社会民众对信息的多元需求。网络拍客可以说是自媒体的一种典型。美国新闻学会的媒体中心于2003年7月出版了由谢因·波曼与克里斯·威理斯两位联合提出的“We Media(自媒体)”研究报告,对“We Media(自媒体)”下了一个十分严谨的定义:“We Media是普通大众经由数字科技强化、与全球知识体系相连之后,一种开始理解普通大众如何提供与分享他们本身的事实,他们本身的新闻的途径”。自媒体时代,网络技术和数码产品的普及,信息传播的技术门槛和价格门槛大幅度降低,这使得大众从新闻接收者向新闻传播者的转变成为了可能,也使得社会百态得以在广大民众中呈现,而不仅仅只是传统媒体所呈现的信息。拍客利用数码工具拍摄的各种内容,满足了市场经济时代人们对信息的多元需求,不少内容还成为了广大的焦点,这也给拍客们以精神动力并把拍摄之行为进行下去。

再次,网络拍客弥补了传统媒体的不足,打破了媒体的局限,并与传统媒体形成互动,在一定程度上扮演着记者的角色。在一些突发性事件上,拍客们的镜头成了传统媒体获取新闻素材的一个有力的途径。伦敦地铁爆炸案、中国南方雪灾、汶川地震等,在传统媒体上都留下了拍客的烙印。在优酷、土豆、酷6拍客网上,我们也可以看到很多拍客的视频内容都是关于社会的热点、焦点问题的,而且在传播中也有对事件当事人的采访。为了更贴近百姓生活,把媒体办得更有特色,我们也看到,目前不少传统媒体也设置了相应的栏目或节目。如河南电视台《拍客行动》是全国首档以照片为载体展示人生百态的融情感、娱乐于一体的大型演播室节目。它以摄影爱好者的独特视角,讲述图片背后的故事,关注社会热点、关注百姓生活,受到百姓欢迎。再如《齐鲁晚报》推出了“拍客”版,在该版打造“拎机一动”、“拍客聚焦”等专栏,打造最佳“拍客联盟”品牌。一年多来,“拍客”版从每周1个版,增加到每周4个版。在实践过程中,一些优秀的拍客,已从单纯的摄影或摄像爱好者转为社会特殊生活的记录者。如“用平民眼光记录百姓故事”的“芝麻拍客”刘远祥所拍的网络视频《西单女孩》、《中国阿甘的故事》等等就曾感动了网民们,点击率甚至超过千万。他也因此于2010年月10月26日得到新华社“中国网事”邀请,并参加了新华社“中国网事”的选择策划会。

二、网络拍客存在的问题

尽管网络拍客有其存在的合理原因,他们对信息的传播确也起到了延伸和补充的作用,但其所暴露的问题也是明显的。

1、不少拍客所拍内容趣味低下,只为赚取点击率

有些视频或图片以夸张的文字命名,如“史上最牛”、“不看后悔”、“绝美”等。但看了之后,不少视频或图片与上传者所说却大有出入,真实性根本得不到保障。一些恶搞视频或图片不仅不能让公众吸取营养,反而会对社会精神文明建设造成很坏的影响,与我国《宪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明显相悖。

此外,随着拍客文化的盛行,一些厂商开始介入,他们雇佣知名拍客为其商品打造植入广告的网络电影。“这类拍客从网站上接任务,根据特定的主题拍摄视频,范围涉及MTV、各种体裁短句、公益广告、宣传片等,一个五六分钟的视频广告开价千元左右。”而对于植入性广告,目前是学界一个正在讨论的热点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不仅对广告主制作、委托、广告都有非常明确的流程,并且规定了在每个环节中各自的权利和责任,拍客作为一个拍摄、制作者,他们是否履行了自己的责任?这个很难监督。

2、拍客与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的冲突问题

对于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这“三权”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通则》有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第一百零一条指出: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网络拍客在传播视频或照片影像的时候,往往忽视相关法规,以个人喜好或是个人利益为中心而不是以社会公共利益为中心,也因此常常与国家相关法规相冲突,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中国传媒大学南广版“艳照门”事件、海南师范大学女生宿舍遭偷拍事件以及郭晶晶的“红外线镜头偷拍事件”可以说是此中的典型案例。

3、拍客所引起的部分职能部门的管理错位问题

例如,为了有效的遏制交通问题,广州、武汉等地曾悬赏拍客拍相关交通违规行为。但对于该种举措,不少学者对此却并不认同,他们认为,拍客在进行该项工作的过程中,其性质已发生了变化:“拍客拍摄各种违规车辆的违规行为,然后把所拍录像传给交警队审阅,实质上是一种间接执法行为。而作为拍客个人,显然不存在这种执法权力。从权力的规范和赋予角度来说,交管部门应没有这种权力的赋予权力。所以,严格说来,拍客们的行为正当性值得怀疑。”就笔者看来,规范交通行为本来就是交管部门的责任所在,拍客的出现,可以说是交警权力的下移,但换种角度看,这又未尝不可说是交管部门自身的懒政。因此,这种结果,很可能会导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能错位问题。

4、拍客与人文关怀的冲突

中共十七大报告第一次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理念。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这两个新名词透露了中共“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变化”,体现了执政党对人的关怀、社会对人的关爱,也拉近了执政党与人民的距离。如前所述,就交通执法问题,我国《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因此,好的执法应该是着重预防和管理,而不是为了罚款经济。而职业拍客为了取证,更愿意违规者将违规行为完成,而不是得到及时纠正,这不仅背离了交通管理部门的初衷,显然也背离了《行政处罚法》的宗旨和十七大报告精神。

三、网络拍客背后的思索

无可置否,拍客从出现至今,产生了不少有影响的优秀的作品,并且他们的出现亦为传统媒体注入了一股新的生机和活力,从而使得信息的传播手段更加多元,视角更加多样,在一定程度上更好地满足了信息时代人们的需求。然而,站在法制及伦理的角度考察拍客文化,我们会发现,不少拍客作品在选材上缺乏新意,不能推陈出新,缺乏张力和感染力,更有甚者,一些拍客为了个人利益或私欲而忽视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对社会产生了不良的影响。为此,笔者认为,为了刚好地行使宪法所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权,积极地发挥网络拍客的信息传播职能,“拍客们”在记录社会生活时,至少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首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注重人文关怀。不得制黄、传黄,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其次,加强自律精神,为“拍客文化”设线,坚持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的理念,向广大老百姓传递积极健康向上的作品。而就相关职能部门及传统媒体,他们在发挥拍客监督作用及传播、共享信息作用的同时,应该注意引导、教育,从而规范拍客的行为。此外,视频网站及各类摄影网站、论坛等编辑人员应认真把好关,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共利益为准绳,积极打造“拍客品牌”,而不是为一时的利益或私欲放弃职业操守;最后,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大对各类商业网站视频频道、各类视频网站及相关网站的监管。对于拍客,可在引入注册实名制的同时建立公众举报制,专设相关人员进行跟进。只有做到多管齐下,才能为拍客们建立一个健康、良好的发展环境,使他们成为时代真正的见证者和记录者、生活的发现者和参与者,从而构建出一个和谐的媒介环境,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董天策. 网络新闻传播学[M]. 福州: 福建人民出版社,2009.

摄制部主管述职报告篇(5)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_________(国家或地区)合法成立并有权投资和从事影片摄制的独立公司法人,其法定住所为_________。

前述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摄制一部放映时间为_________分钟的_________毫米彩色故事片《_________》,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剧本和生产许可

(一)本片剧本由乙方提供,经甲、乙双方同意并获中国电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拍摄;

(二)双方一致同意,本片经中国电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后,将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剧本拍摄,如要对剧本进行情节变更,需征得双方同意,并经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报送中国电影行政主管部门重新审批;

(三)甲方承担并办理与本片有关的合拍申请、报批影片送审、取得放映许可证的相关手续。审查影片及取得发行放映许可证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并预先支付(仅包括管理部门按正式文件规定收取的剧本审查、节目立项、双片审查费用,必须提供有效证明);

(四)本片在艺术处理上应符合中国国情,尊重中华民族的风俗习惯。

第二条 预算、投资和投资比例及投资方式

本片由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联合拍摄,投资拍摄资金为_________元,投资比例为甲方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以上投资款,支付至双方指定帐户: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合同签订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双方即付定金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如果一方未能按时支付定金,另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书,并与第三方签订类似合同书。

项目确定、《拍摄许可证》取得后,开机前一周内,甲、乙双方即付清投资余款,否则,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赔偿损失。

第三条 摄制组人员组成

(一)本片摄制组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主创人员名单应在本片开机前由甲方报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并经中国电影主管部门同意;

(二)双方商定本片出品人甲方为_________,乙方为_________;

(三)本片导演为_________;

(四)本片演员均由乙方指定并提供,经甲方同意,并按规定程序将有关资料报批;

(五)甲方指定_________为该片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代表甲方协调处理有关事项,监督进出关及影片拍摄情况,酬金享受本片制片待遇(甲方详列工作内容及薪酬标准)。他们在协助协调本片拍摄的各项工作所发生的食、宿、交通、电讯等费用由摄制组承担,实报实销;

(六)摄制组全体人员、设备及重要拍摄场地的安全进行保险,保险费由摄制组承担。

第四条 拍摄和后期制作

(一)本片的拍摄周期,甲、乙双方商定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完成;

1.开机时间:_________;

2.停机时间:_________;

3.双片送审时间:_________;

4.出片时间:_________。

(二)本片的拍摄地点为_________。如需移至他地拍摄,甲、乙双方应及时通知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

(三)本片的底、样片冲印及后期制作应在中国内地完成。如因技术等特殊原因,需在境外进行部分后期制作,应由双方提出申请,经中制公司报送中国电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四)本片在中国内地拍摄期间,摄制组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尊重拍摄地风俗习惯。

第五条 影片送审

(一)本片的混录双片完成后,经甲、乙双方审定,由甲方负责送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和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严格遵照审查修改意见进行修改;

(二)本片经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后,方可在中国境内外发行放映、销售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在公众领域进行映出或做商业性推销传播活动;

(三)本片经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审查通过后为该片的唯一版本。本片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制作其它版本,如有情节变更、名称变更,应当重新向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和中国电影行政主管部门报审。

第六条 版权和发行收益

(一)本片以及与本片有关的所有载体的著作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二)本片中国内地的院线发行权、电视播映权及其收益归_________(哪一方)所有。包括:(可选择)在中国内地(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外)音像权、35mm、16mm、数字电影,电影频道,有线电视,无线电视、网络传输的发行权)。其它所有权均为乙方所有。包括:(可选择)港、澳、台地区及海外所有权(家庭影院、电影发行、有线及无线电视播映、网络传输等所有权)及收益。家庭影院:指录像带、ld、vcd、dvd、evd等以及将来发明的一切家庭式播放录像产品。

(三)除前款规定外,因本片或因行使本权利而产生的其他一切权利,按双方投资比例分成享有;双方所有广告收益归各方所有。

(四)上述权限期限为_________。

第七条 发行销售

(一)本片发行后送交两部标准拷贝(中国电影行政主管部门一部,中国电影资料馆一部)和大1/2录像带四盘(中国电影行政主管部门三盘,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一盘),及向国家广电总局审查委员会上缴betacam影片节目带一盘。为保证投资方的权益,上缴的拷贝录像带和betacam影片节目带可印上“样带”字样;此项资料拷贝费用由摄制组承担。

(二)甲、乙方如出售、转让本片的发行权,则必须在其合同中注明:所出售、转让的权利不包括选送本片参加各类国际(地区)电影节、电影展等活动;

(三)本片片头字幕的排列以及本片的一切副产品的片头字幕的排列(包括有关本片的包装及文字印刷品之上的说明等),若在中国内地发行销售,应为甲方在前,乙方在后;若在中国内地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含港、澳、台地区)发行销售,应为乙方在前,甲方在后;根据中国电影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协助拍摄”应以独立画幅排列在甲乙或乙甲两方之后。无论影片在何时、何地发行、放映、参加国际(地区)电影节、展,影片字幕署名不得变更、删减;

(四)乙方同意_________(何时)向甲方提供本片故事梗概、演职员资料、剧照、海报等宣传资料,作为甲方存档和电影发行之用。

第八条 报关和签证

(一)根据中国《电影管理条例》规定,为拍摄本片所需临时入出境的设备、器材和胶片等物品的报关手续由甲方指派具有代表甲方资格的专职人员负责办理。该人员职责应从设备、器材和胶片等物品入境之日起至全部出境物品结关手续办理结束之日止。乙方摄制人员以及受聘人员的入境签证手续,由甲方代为办理;

(二)乙方应如实向中国海关申报进出境的一切物品,若发现申报不实,乙方应对此负责;若由上述原因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赔偿。;

(三)为本片办理器材、胶片等物品临时进、出境海关手续所发生的包装、储运、报关费用由摄制组承担;报关人员的食、宿、交通、电讯、劳务、补助等费用均由摄制组承担;

(四)乙方为拍摄本片临时入境的设备、器材和胶片等物品,在本片拍摄结束后,应按中国海关的有关规定在六个月之内(自入境之日起)全部复运出境。逾期不出者,海关因此而收取的一切税、费由乙方缴纳。

第九条 参赛参展和获奖

(一)经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报中国电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甲、乙双方凭本片可参加各类国内外电影节、展等活动,其代表团成员的活动经费由甲、乙方各自负责;

(二)本片获奖荣誉双方共享。在中国内地若获影片奖,奖品和获奖证书原件归_________(哪一方),奖金分配原则为甲方占_________%,乙方占_________%。在中国内地以外(含港、澳地区)获影片奖,奖金、奖品、获奖证书归_________,向另一方提供奖品和获奖证书复制品。若获个人单项奖的奖金,奖品和证书归获奖者个人所有。

第十条 不可抗力

本片在摄制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而造成摄制工作暂停或终止,甲、乙双方应及时将情况通告中国电影合作公司。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合同签字后不执行或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一、二、四款;第三条第一、二款;第四条第三款;第五条第三款;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第四、五款;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或将本合同擅自转让给任何非本合同签约方,视为该方对本合同的重大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接受中国电影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中国《电影管理条例》对违约方作出处罚;

(二)若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而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受损失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责任并提出赔偿要求。

(三)违约方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和管辖

(一)本合同以及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附件的解释、效力和补充,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所有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并依该管辖法院适用的程序法加以解决;

(三)所有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首先由争议各方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若争议各方无法提出解决方案并达成协议(以下两项选择一):_________。

1.甲、乙双方可将争议提交位于_________地区的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该仲裁应是终局的,并且该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2.提交_________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 补充协议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必要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生效和终止

(一)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签字,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以中文写成,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权威和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摄制部主管述职报告篇(6)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_______________(国家或地区)合法成立并有权投资和从事影片摄制的独立公司法人,其法定住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述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摄制一部放映时间为_______分钟的_________毫米彩色故事片《_________》,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剧本和生产许可

(一)本片剧本由乙方提供,经甲、乙双方同意并获中国电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拍摄;

(二)双方一致同意,本片经中国电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后,将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剧本拍摄,如要对剧本进行情节变更,需征得双方同意,并经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报送中国电影行政主管部门重新审批;

(三)甲方承担并办理与本片有关的合拍申请、报批影片送审、取得放映许可证的相关手续。审查影片及取得发行放映许可证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并预先支付(仅包括管理部门按正式文件规定收取的剧本审查、节目立项、双片审查费用,必须提供有效证明);

(四)本片在艺术处理上应符合中国国情,尊重中华民族的风俗习惯。

第二条 预算、投资和投资比例及投资方式

本片由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联合拍摄,投资拍摄资金为_________元,投资比例为甲方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

以上投资款,支付至双方指定帐户: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合同签订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双方即付定金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如果一方未能按时支付定金,另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书,并与第三方签订类似合同书。

项目确定、《拍摄许可证》取得后,开机前一周内,甲、乙双方即付清投资余款,否则,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赔偿损失。

第三条 摄制组人员组成

(一)本片摄制组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主创人员名单应在本片开机前由甲方报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并经中国电影主管部门同意;

(二)双方商定本片出品人甲方为_________,乙方为_________;

(三)本片导演为_________;

(四)本片演员均由乙方指定并提供,经甲方同意,并按规定程序将有关资料报批;

(五)甲方指定_________为该片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代表甲方协调处理有关事项,监督进出关及影片拍摄情况,酬金享受本片制片待遇(甲方详列工作内容及薪酬标准)。他们在协助协调本片拍摄的各项工作所发生的食、宿、交通、电讯等费用由摄制组承担,实报实销;

(六)摄制组全体人员、设备及重要拍摄场地的安全进行保险,保险费由摄制组承担。

第四条 拍摄和后期制作

(一)本片的拍摄周期,甲、乙双方商定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完成;

1.开机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停机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双片送审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出片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片的拍摄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需移至他地拍摄,甲、乙双方应及时通知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

(三)本片的底、样片冲印及后期制作应在中国内地完成。如因技术等特殊原因,需在境外进行部分后期制作,应由双方提出申请,经中制公司报送中国电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四)本片在中国内地拍摄期间,摄制组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尊重拍摄地风俗习惯。

第五条 影片送审

(一)本片的混录双片完成后,经甲、乙双方审定,由甲方负责送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和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严格遵照审查修改意见进行修改;

(二)本片经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后,方可在中国境内外发行放映、销售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在公众领域进行映出或做商业性推销传播活动;

(三)本片经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审查通过后为该片的唯一版本。本片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制作其它版本,如有情节变更、名称变更,应当重新向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和中国电影行政主管部门报审。

第六条 版权和发行收益

(一)本片以及与本片有关的所有载体的著作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二)本片中国内地的院线发行权、电视播映权及其收益归_________(哪一方)所有。包括:(可选择)在中国内地(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外)音像权、35mm、16mm、数字电影,电影频道,有线电视,无线电视、网络传输的发行权)。其它所有权均为乙方所有。包括:(可选择)港、澳、台地区及海外所有权(家庭影院、电影发行、有线及无线电视播映、网络传输等所有权)及收益。家庭影院:指录像带、ld、vcd、dvd、evd等以及将来发明的一切家庭式播放录像产品。

(三)除前款规定外,因本片或因行使本权利而产生的其他一切权利,按双方投资比例分成享有;双方所有广告收益归各方所有。

(四)上述权限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发行销售

(一)本片发行后送交两部标准拷贝(中国电影行政主管部门一部,中国电影资料馆一部)和大1/2录像带四盘(中国电影行政主管部门三盘,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一盘),及向国家广电总局审查委员会上缴betacam影片节目带一盘。为保证投资方的权益,上缴的拷贝录像带和betacam影片节目带可印上“样带”字样;此项资料拷贝费用由摄制组承担。

(二)甲、乙方如出售、转让本片的发行权,则必须在其合同中注明:所出售、转让的权利不包括选送本片参加各类国际(地区)电影节、电影展等活动;

(三)本片片头字幕的排列以及本片的一切副产品的片头字幕的排列(包括有关本片的包装及文字印刷品之上的说明等),若在中国内地发行销售,应为甲方在前,乙方在后;若在中国内地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含港、澳、台地区)发行销售,应为乙方在前,甲方在后;根据中国电影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协助拍摄”应以独立画幅排列在甲乙或乙甲两方之后。无论影片在何时、何地发行、放映、参加国际(地区)电影节、展,影片字幕署名不得变更、删减;

(四)乙方同意________(何时)向甲方提供本片故事梗概、演职员资料、剧照、海报等宣传资料,作为甲方存档和电影发行之用

第八条 报关和签证

(一)根据中国《电影管理条例》规定,为拍摄本片所需临时入出境的设备、器材和胶片等物品的报关手续由甲方指派具有代表甲方资格的专职人员负责办理。该人员职责应从设备、器材和胶片等物品入境之日起至全部出境物品结关手续办理结束之日止。乙方摄制人员以及受聘人员的入境签证手续,由甲方代为办理;

(二)乙方应如实向中国海关申报进出境的一切物品,若发现申报不实,乙方应对此负责;若由上述原因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赔偿。;

(三)为本片办理器材、胶片等物品临时进、出境海关手续所发生的包装、储运、报关费用由摄制组承担;报关人员的食、宿、交通、电讯、劳务、补助等费用均由摄制组承担;

(四)乙方为拍摄本片临时入境的设备、器材和胶片等物品,在本片拍摄结束后,应按中国海关的有关规定在六个月之内(自入境之日起)全部复运出境。逾期不出者,海关因此而收取的一切税、费由乙方缴纳。

第九条 参赛参展和获奖

(一)经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报中国电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甲、乙双方凭本片可参加各类国内外电影节、展等活动,其代表团成员的活动经费由甲、乙方各自负责;

(二)本片获奖荣誉双方共享。在中国内地若获影片奖,奖品和获奖证书原件归_______________(哪一方),奖金分配原则为甲方占_________%,乙方占_________%。在中国内地以外(含港、澳地区)获影片奖,奖金、奖品、获奖证书归_________,向另一方提供奖品和获奖证书复制品。若获个人单项奖的奖金,奖品和证书归获奖者个人所有。

第十条 不可抗力

本片在摄制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而造成摄制工作暂停或终止,甲、乙双方应及时将情况通告中国电影合作公司。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合同签字后不执行或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一、二、四款;第三条第一、二款;第四条第三款;第五条第三款;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第四、五款;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或将本合同擅自转让给任何非本合同签约方,视为该方对本合同的重大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接受中国电影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中国《电影管理条例》对违约方作出处罚;

(二)若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而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受损失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责任并提出赔偿要求。

(三)违约方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和管辖

(一)本合同以及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附件的解释、效力和补充,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所有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并依该管辖法院适用的程序法加以解决;

(三)所有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首先由争议各方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若争议各方无法提出解决方案并达成协议(以下两项选择一):_________。

1.甲、乙双方可将争议提交位于________________地区的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该仲裁应是终局的,并且该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2.提交_________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 补充协议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必要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生效和终止

(一)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签字,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以中文写成,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权威和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摄制部主管述职报告篇(7)

二、广告传媒为主的企业

1.广告设计与制作岗位能力标准

广告设计与制作岗位分布在中大型设计公司内,大部分这类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广告策划、品牌形象推广、经济营销咨询、会展策划等活动,部门分工细致,对电脑平面设计岗位一般要求比较高,对中等层次设计人员的需求也是比较多。岗位描述:根据广告客户的要求进行广告各种项目的设计工作,与客户进行有效的沟通,并为客户打印样稿。包括广告招贴(海报)、宣传卡,样本,包装设计、标志VI设计、路牌广告、展牌展架、名片标牌、菜单、展示等设计。职业标准要求:职业技能:熟练掌握平面设计软件;对于广告创意的策略和方法有较深刻认识;对于广告的图形、文字、色彩、版面构成有一定的研究,对于广告设计的流行文化元素有所了解;对于各种电脑输出设备有所了解,并能够操作;能够不断地自我完善,追求完美,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和捕捉力,独立完成工作的能力。素质要求:具备丰富的想象力;具备较高的文化修养;具备较强的勾画草图能力;对于广告创意的策略和方法有较深刻认识;对于广告的图形、文字、色彩、版面构成有一定的研究;对于广告设计的流行文化元素有了解;对于各种电脑输出设备有了解,并能够操作;能够不断地自我完善,追求完美;能够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和捕捉力;独立完成工作的能力。

2.新闻出版物设计与制作岗位能力标准

新闻传媒出版企业新闻出版物设计与制作岗位属于平面设计的范畴,主要是编排文字、图片、版面设计,需要的话,还要有摄影翻拍工作。岗位描述:根据出版物的不同性质,对报纸、杂志、书籍、宣传册页等出版物进行图文编排、摄影、字体设计等设计工作,懂得排版印刷工艺制作流程相关知识。职业标准要求:职业技能:能够对图片进行处理,使其符合印刷标准,对人们的视觉流程有较深刻的研究,熟练掌握各种排版软件及存储格式等技术,懂得无版印刷和有版印刷相关的技术知识,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有细致、认真、负责对待工作的态度,独立完成设计工作的能力。素质要求;具备丰富的想象力;具备较高的文化修养;具备较强的勾画草图的能力;懂得印刷设计知识;对于不同类别的书籍装订、材料选择;对于书籍内容有较强的理解能力;对于书籍插图有较强的绘制能力;能够掌握数字印刷设备的操作能力;具有较好的精益求精的意识;独立完成工作的能力

三、室内装饰(家庭装饰)为主的企业

1.装饰设计与制作岗位能力标准

装饰公司与建筑公司的装饰设计与制作岗位,主要工作范围包括:建筑识图与制图、建筑艺术、建筑识图设备、构造、预算、设计理念、客户心理、语言表达、推销艺术,家居空间设计、办公空间设计、商业空间设计、酒店空间设计的不同风格。岗位描述:根据客户的要求进行室内装饰设计,与客户进行有效的沟通,并为客户打印效果图。包括家庭装饰(餐厅、卫生间、起居室、玄关、卧房、书房、厨房等)、写字楼装饰设计、酒店设计、娱乐场所、店铺设计等。职业标准要求:职业技能:对房屋结构建造有比较清楚的了解,掌握最基本的房屋使用功能,能够完成现场测量使用计算机软件完成房屋面积的计算,对各种装饰材料的用途了解,了解当前的设计趋势和勾画草图的能力;熟练掌握Photoshop AUTOCAD、3dsmax软件,熟练掌握施工监理和工程预算,熟悉工程施工程序和应对变更设计。素质要求;独立完成工作的能力;具备较强的理解能力和丰富的想象力;具备较强的观察能力;与业主沟通能力强,亲和力强,懂得装饰设计风格与业主的职业、兴趣、爱好和社会地位相符,掌握国家对装饰设计的各种标准和规范,具有较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2.展示设计与制作岗位能力标准

展示设计类公司中的展示设计与制作岗位,主要工作范围包括:展会布局与策划、公共标识设计、广告宣传、展示照明布局、会议场地设计岗位描述:根据客户的要求进行会展场地设计、展台展位设计,具备较强的理解能力和丰富的想象力,具备较强的观察能力,了解当前的设计趋势和勾画草图的能力,对各种展板、展台、展位的材料、灯位、通道等了解职业标准要求:职业技能:独立完成设计工作的能力,了解当前的设计趋势和勾画草图的能力,对各种展示材料的用途了解,熟练掌握Photoshop AUTOCAD、3dsmax软件,熟练展示材料掌握施工监理和工程预算,熟悉工程施工程序和应对变更设计。素质要求;具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具备较强的理解能力和丰富的想象力;具备较强的观察能力;对各种展示材料的用途了解;熟练掌握数码印刷设备进行展示装饰制作,熟悉掌握图纸的各种标识及展厅的公共标识的设计,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具有较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影视编辑与制作岗位能力标准在动画公司中的动画合成编辑和影视传媒公司中的影视编辑设计制作岗位,主要工作范围包括:片头设计与制作、片尾设计与制作、字幕设计、影视拍摄、剪辑、特效设计与制作。岗位描述:根据客户的要求进行影视剪、编辑与影视作品设计与制作,熟悉AE、PR、PS、AI、3Dmax、maya、Cinema 4D等软件进行节目包装;企业形象宣传片;影片片头、片尾设计;婚纱摄影等,懂得视听语言的表达方式。职业标准要求:职业技能:具有良好的影视鉴赏能力,独立设计与制作能力,沟通、团队协作能力强,对音效和音乐的感悟能力,熟练操作摄影摄像器材,撰写分镜头脚本、有一定的策划能力。熟练掌握动画运动规律并能灵活运用;能够使用三维动画软件进行动画角色的设定;熟练使用三维软件动画制作模块;能够独立完成后期合成和制作特效。素质要求:独立完成工作的能力;具备丰富的想象力和一定的表演技能;具备较强的观察能力;了解动画的历史,熟悉动画流程;对各种生物或物体的运动敏感,能够很好地把握运动的节奏;具有较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五、IT设计制作企业

网页设计与制作岗位能力标准IT类公司中的网页设计与制作岗位。主要工作范围包括:网站界面设计、网页策划和维护,网页动画、广告、版面编排、字体设计岗位描述:根据客户的要求进行网站界面设计,确定风格、色彩、交互方式等设计工作,与客户进行有效的沟通,确定是静态网页还是动态网页,并为客户制作出样式。包括页眉、导航条、按钮、栏目刊头、版面排版设计、网页主页、分页、广告界面、视频编辑、特效、flas等工作。职业标准要求:职业技能:熟练使用Photoshop、CorelDraw、Dreamweaver、Authorware、Flash等软件,进行网页策划、界面设计、网页版面设计、网页交互技术、网导航条设计、网页广告设计、网页内容更新、网标志设计、各种教学课件设计等工作,能够使用摄影摄相设备独立完成影视素材的拍摄。素质要求:具有良好的文化修养;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独立完成设计任务;具有较强的美术鉴赏能力;设计出与众不同的网页风格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多种的设计软件;能够对网页设计有一定的策划能力;具有较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六、其他设计公司

1.产品设计与制作岗位能力标准

产品设计与制作工作岗位一般包含在广告类的公司之中,主要工作范围包括:新产品造型设计、对旧的产品造型进行翻新和改造岗位描述:根据客户的要求对客户产品进行外观设计,结构设计、包装设计,模型设计与制作,有独立创意设计的能力。职业标准要求:职业技能:能熟练使用工业造型Rhino、Photoshop、CorelDRAW及HyperShot、KeyShot渲染等设计软件,了解autoCAD,Pro/E等结构软件文件格式的输出导入,掌握3dsmax、autoCAD、Photoshop、软件技术进行设计。有一定的设计理念,熟悉产品开发设计流程、能掌握产品工程结构可行性、了解产品色彩搭配之合理性及产品表面加工工艺。并能够根据公司需要负责产品开发项目,拥有开发潜力、预见产品风格走向经验,能够独立开发设计方案并负责项目工程管理。素质要求;具备较强的勾画草图的能力;理解产品设计的理念;懂得产品材料材质,产品结构与人体工学的关系,产品生产工艺过程,产品设计图的绘制,参与产品的制作过程,具备一定的创新开发和探索研究精神。以上标准是依据对天津地区电脑平面设计岗位的调查结果,不同的企业中电脑平面设计工作内容有很大的区别,我们对有电脑平面设计岗位的企业进行了分类,研究汇总了各类企业中的电脑平面设计职业的主要工作内容、岗位技能和素质标准,共同构成了电脑平面设计岗位能力的标准,有了这个标准对于我们今后的职业教育培养人才目标的方向,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方法有着及其深远的重大意义,其中有很多不足之处请专家提出指正。

摄制部主管述职报告篇(8)

一.平面设计

职位描述

1、负责公司产品拍摄,图片处理等后期制作;

2、负责公司促销活动方案广告策划;

3、负责公司宣传广告的各种平面设计,及企业画册设计;

4、协助部门内的其它设计工作;

任职要求:

1、熟练操作Photoshop、Freehand、Coreldraw等流行设计软件;

2、美术专业毕业,有扎实的美术功底、良好的创意思维和理解能力;

3、两年以上服装行业平面设计经验,具有服装品牌VI/画册/报纸/陈列/品牌店铺SI/包装设计经验,且具有品牌宣传推广能力,良好的创意能力和设计美感;

4、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二.网站/淘宝编辑

职位描述:

1. 具有优秀的文字处理能力、信息整合能力和较强的文化敏感性;

2. 擅长专题策划、活动策划,能够独立完成选题策划、稿件组织与专题制作等编辑工作;

3. 独立学习能力强,具有创新意识,有良好的沟通技巧;

4. 掌握基本网络知识,熟悉HTML语言及Photoshop、Dreamweave等软件的使用;

5. 热爱网购,对服装等时尚行业有足够的专业知识;

6. 中文或新闻专业毕业,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ECSHOP后台编辑流程有网销经验者优先。

三.网页设计师

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网站广告设计;

任职要求:

1、精通CSS+DIV,能熟练使用Photoshop、DreamWeaver、Fireworks等流行设计软件;熟练把握网站宣传的各元素和要件,有扎实的美术功底、良好的创意思维和理解能力;

2、有做过大站经历或者行业门户网站的优先;

3、熟悉网站开发流程,有网页设计经验,具有二年以上网站美术设计和网页用户界面设计经验者优先;

4、善于沟通,有很强的责任心和团队精神;

5、要求有独立的设计作品;

四.摄影师

岗位职责:

1、熟悉使用佳能、尼康数码单反相机;

2、根据不同类型的产品拍摄出网络展示图片;

3、能够独立处理摄影作品的后期美工工作,并能熟练使用相关软件;

4、根据公司产品定位,对整个拍摄背景、构图、用光进行拍摄企划。

任职要求:

1、有创造力,对形状。形式及颜色敏感;

2、具有较强的里理解、分析、创意创作能力,具备专业摄影技巧和创新拍摄水平;

3、有一定图片处理软件基础,熟悉操作主流软件.对电子商务行业有一定了解;

4、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有上进心,责任感强,自我学习能力强,善于沟通,能够适应快速的工作节奏;

5、同类型职位一年以上工作经验,摄影专业或广告摄影专业优先考虑(有优秀作品呈现)。

四.美工

工作职责

1、店铺装修:负责公司旗下网站、淘宝商城页面整体规划设计;

2、产品处理:对上架商品的图片进行抠图、拼接、颜色调整、背景处理、产品描述美化等;

3、品牌推广:根据每月制定的促销计划、活动策划,设计相关广告logo、banner、海报等;

4、产品包装盒、包装袋的UI设计等

职位要求

1、学历专业:

大专以上学历,平面设计或美术、广告设计相关专业。

2、工作经验:

三年以上广告公司、品牌服饰公司、电子商务网络公司平面设计经验。

3、专业能力

1)有较好的美术功底和鉴赏能力,有出色的视觉创造能力;良好的页面版式规划能力和色彩搭配能力;对流行时尚具有敏锐的洞察力;思维独立活跃,具有丰富的视觉创作经验和独到的审美修养;对设计与创意有着持久不灭的热情;

2)精通Photoshop,熟悉Dreamweaver、Fireworks、CorelDraw、Illustrator、Flash等相关设计软件;熟悉淘宝店铺装修操作流程,能独立完成整个店铺的页面装修设计。

3)熟悉div+css、html及熟练使用单反相机者优先考虑。

4、其他能力

以满足用户体验需求为设计导向,能吸取客户和他人建议,张弛有度,认可“没有最好的设计作品,只有最适合市场的作品”。

第二、运营

1.电子商务运营总监

工作职责:

1. 负责电子商务网站整体运营,提高品牌影响力和成交量。

2. 负责公司网站、淘宝商城店铺及各合作商家整体设计规划和运营推广指导,制定和实施网络营销推广发展规划,并做统筹控制。

3. 负责行业相关数据的分析、总结,网站营运费用及预算管理、执行。

职位需求:

1. 本科或以上学历。电子商务、营销相关专业尤佳。

2. 策划及沟通能力强,有一定数据分析能力和文字功底。

3. 熟悉电子商务平台(特别是公司独立商城网站和淘宝商城店铺)运作流程与规则。

5. 有大型企业网站成功电子商务、网站运营管理案例,相关经验3年以上工作背景者优先考虑。

6. 很强的创新和执行、领导能力,以结果为导向,有团队合作精神。

7. 有在淘宝运营部工作者优先 。

2.淘宝店长

一、职务描述:

1. 负责淘宝店铺推广、提高店铺点击率和浏览量;负责基于淘宝网站的网络营销及推广的方案制订并实施完成店铺销售目标。通过策划各类活动,结合各种互联网资源进行有效的广告宣传和促销推广。

2.负责网站联络,合作洽谈以及协议跟进;

3. 负责淘宝店日常维护、产品更新、能独立操作店铺陈列,以增强店铺吸引力、产品销量。

4. 推动团队业绩增长、完成店铺销售目标,提升公司品牌

5. 每日监控的数据:营销数据、交易数据、商品管理、顾客管理

6.两年以上网络社区或电子商务网站运营策划经验

7、懂平面设计和店铺装修美化,熟悉淘宝运营原理,有淘宝推广与开店经验者优先。

8、积极主动,擅长沟通、责任心强,有团队合作精神。

二、职位要求:

1.两年以上网络社区或电子商务网站运营策划经验;有淘宝等购物网站的开店或皇冠店铺工作经验;

2.熟悉淘宝的运营环境、淘宝制定的交易规则、淘宝的推广ROI,淘宝网站广告资源;

3.懂平面设计和店铺装修美化,熟悉淘宝运营原理,有淘宝推广与开店经验者优先;熟悉淘宝网站运作情况;

4.能组建和管理团队,熟悉淘宝店铺团队运作;

5.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淘宝客服主管

工作职责:

1、负责淘宝客服小组,给下级成员提供引导或支持并监督他们的日常活动;

2、推动实施客户服务规范和制度,执行促销方案,提升客户重复订购率;

3、适当处理服务的故障和客户的投诉处理,控制消费者满意度的的跟踪及分析;

4、定期整理搜集客户反馈,进行客户需求分析;

5、全方位优化客户服务质量;

6、客服人员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

任职要求:

1. 2年以上的客户服务及管理经验,相关网络领域从业者优先 ;

2. 较强的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能力、表达能力,能独立处理紧急问题;

3. 普通话标准,声音甜美,性格开朗、外向、表达能力、亲和力强。;

4. 良好的服务意识、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富有工作热情和团队意识。

第三、市场

1.营销文案策划经理

职位描述:

1、本科以上学历,八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五年以上服装、鞋业、皮具等行业文案策划管理经验;

2、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计划能力、市场策划能力、文案撰写能力和品牌市场推广企划组织实施能力;

3、有较好的艺术鉴赏水平,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及团队合作精神;

4、具备深厚、扎实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文字表现力,有丰富的商业文案策划经验,能够根据销售目标完成文案创意表现,有鞋服行业成功案例;

2.市场文案企划

岗位职责:

1、负责提供具有创意和竞争性的营销企划文案;

2、负责营销活动中,相关资料的文字撰写;

3、负责营销活动前期的创意、文案和执行,并跟进活动执行进度,保证活动高效完成;

4、评估、分析营销活动实施中的阶段性效果,定期提出可行性报告。

任职资格:

1、大专以上学历,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三年以上服装、鞋业、皮具等行业文案策划经验;

2、具有活动规划及执行、文案撰写等相关工作经验两年以上;

3、对服装或耐用消费品市场行销活动有高度关注,具有敏锐的观察力,思维方式独具创意以及独到的市场眼光;

4、良好的沟通能力、学习能力,较强的大型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能力;

5、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及较强的责任心,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团队意识。

3.市场主管

岗位职责:

1. 负责对公司业务推广计划的制定与实施,与其他网站进行资源互换;

2. 完成活动策划、执行方案的撰写,执行方案的顺利达成;

3. 寻找营销活动所需要的各类资源、合作,进行商务洽谈等;

4. 总结分析各种推广活动的数据资料,做出评价并提出优化方案;

任职资格:

1. 具备5年以上B2B/B2C网站的营销、推广工作经验,有相应的成功案例;

2. 熟练掌握软文、交换链接、邮件推广、SNS推广、论坛推广及其它特殊的推广方式;

3. 对网络营销有深刻理解和实操经验,熟悉各种营销方式:竞价排名、网络广告投放、电子邮件营销、BBS营销、web2.0营销等;

4. 对数据、相关数据内部联系及逻辑的具备较强的敏感度,具备数据分析能力;

5.精通Microsoft Word、Excel、Powerpoint等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沟通协作能力和文案水平;

4.采购主管

岗位职责:

1、根据网站的整体规划,进行用户需求研究和分析,制定明确的采购和工厂选择规划;

2、负责产品具体开发项目跟进、效果评估以及后期优化,提高采购产品的用户体验;

3、了解消费者心理需求,策划产品的选择;

任职要求:

1、27-35岁,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三年以上网站(B2B、B2C)品牌(服装)采购工作经验;

2、熟悉各种网站的采购流程,包括:厂商管理、新品样式、板式购买等;

3、具备较强的数据分析及统筹能力,能够运用数据分析,制定有效的采购计划;

4、具备一定的项目规划和管理能力及良好的沟通协调、创新能力和良好团队合作意识及工作责任心;

5.电子商务运营经理

【岗位职责】

1、关注行业动态,对包括竞争对手在内的行业信息进行分析;

2、负责公司电子商务网站的运营工作,根据销售额、利润等重要运营指标建立工作计划并实施;

3、负责产品线的运营,包括但不局限于商品定价、确定主推商品、配合推广促销、策划活动方案、产品编辑等;

4、根据业务情况,与客服部、仓储部、设计部等进行工作协调;

【任职要求】

1、本科以上学历水平,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3年团队管理经验。

2、对网站运营工作有深刻认知,熟悉互联网、电子商务市场动态;

3、擅长撰写各类策划方案,具有优秀的文字组织能力、逻辑分析能力,富有激情与创意;

4、熟悉3C类行业的优先;

5、熟悉淘宝的运营环境者优先

第四、客服

1.淘宝客服

职位描述:

1、负责在线解答客户的咨询并进行合理引导,促成销售订单的完成;

2、负责确认客户资料及订购信息,及时准确回答客户提出的问题,在解答过程中要文明用语;

3、对公司客户群进行维护与管理;

4、联系买家修改中差评;

5、及时有效的做好客户的回访工作;

6、在不违反公司制度的前提下让客户感受到最大程度的满意。

7:有相关经验者优先。

第五.技术

1.技术经理

职责:

1、负责公司整体信息技术工作的计划制订与实施;

2、负责公司内部信息系统的搭建与维护,解决硬件、网络、软件与管理等的综合问题;

3、负责各对外系统平台的开发、搭建与维护,确保各项目的顺利实施及安全与稳定地运行;

4、组建适合各个发展阶段需要的技术团队,推动团队的持续学习与进步。

要求:

1、本科以上学历,三年以上大中型互联网公司相关职位工作经验;

2、熟悉J2EE/LAMP平台下的开发和管理,熟悉XML与接口技术;精通基于Web和数据库的应用开发;精通Oracle、Mysql等数据库,具有较强的数据库设计能力;

3、精通Java/PHP 开发,熟悉网店、ERP等开源软件的二次开发;

4、逻辑严密,思维敏捷,细心负责,有较强的执行力和沟通能力,能承担工作压力;

5、容易接受新事物,学习能力突出,并能带领学习型团队。

2.网站运维工程师

岗位职责:

1。负责应用系统的审核、部署、、监控、维护和优化。

2。负责突发事件管理,问题跟踪与管理,提供运维报告。

3。负责应用系统的性能分析与系统优化,不断提高系统运行效率。

4。协调开发部门,配置管理,基础运维,监控中心等各个部门,更好提供服务。

5。负责开发团队的产品上线,脚本和环境维护。

6。处理系统异常故障,保障7*24业务连续性。

岗位要求:

1。本科以上学历,计算机或者相关专业,

2。熟悉Linux命令以及主要Linux系统,了解网络基本技术,熟悉TCP/IP协议工作原理;

3。熟悉 Linux 下各类服务的安装,包括apache,nginx,tomcat,jboss等应用的安装、管理、配置和优化;

4.熟悉 Oracle、Mysql、SQL Server 数据库,能熟练使用SQL 语句

5。熟悉shell,perl,python,java,php脚本或开发语言一种及以上。

6。责任心强,积极主动,热爱学习,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7。具有很强的故障排查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8。工作认真细致、敬业,能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

9。具有网站运维经验;有参与开源项目等优先;有php,java,C++开发经验优先。

3.IT网络主管

职位描述:

计算机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岗位要求:

1、熟悉局域网、专线网络管理。掌握常用路由交换设备及其管理、防火墙和入侵检测防御设备管理;

2、3年以上中大型企业网络管理及优化经验,有大中型企业弱电及整体网络项目规划、实施经验优先

3、熟悉丽晶系统、用友系统者优先考虑

4、有相应实体店电脑终端维护经验;

5、能够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态度端正

4.技术主管

职位描述

1、根据公司的管理要求,提出整体的信息化管理规划,推动整个公司的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化管理;

2、带领团队,负责公司IT系统管理的具体工作,包括IT项目的实施推进、IT平台网络的维护、管理、升级;

3、负责公司平台网站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4、负责公司计算机方面的日常管理制度和规范。对公司计算机网络进行合理规划和配置,维护日常应用系统以及数据库。

岗位要求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毕业;

2、至少5年以上信息化管理经验,有大型集团IT经理任职3年以上工作经验优先;

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管理能力和较好的服务意识,责任心强。

第六、仓储

1.仓库主管

职位描述:

1、有一年以上(面积600平以上、500SKU以上)仓库管理经验。

2、身体健康,思维敏捷,有较强的突发事件应变能力。

3、为人诚实,执行力强,做事认真负责。

4、熟练操作电脑,熟悉电子商务发货流程,熟悉ERP工作流程,管易优先.

2.仓库管理员

1、负责仓库货物的保管、验收、入库、出库等工作;

2、保证仓库的仓储环境,确保库存货物的质量;

3、合理安排货物在仓库内的存放次序,分区堆码;

4、负责安排分配下属人员的工作和本部人员行政管理;

5、熟悉电脑操作;

6、完成上司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1、20-28岁,具有2年以上服装、鞋业成品仓管理经验,懂货品进/销/存管理;

2、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身体健康,勤劳、认真负责。

3.打包/仓务员

职位描述:

1、有较强的上进心,有良好的纪律性;

2、细心、有耐心,能吃苦耐劳;

3、45岁以下,有相关经验优先

4、薪资:1500----2019;

4.配货员/配货文员

职位描述:

1、负责公司的货品配送;

2、跟据客户订单做相应货品分配。

任职资格:

摄制部主管述职报告篇(9)

    二、有关摄影作品保护的法律规定

    1、著作权法对摄影作品保护的规定

    1990 年通过的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对摄影作品予以 保护,同时在其后颁布的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摄 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 艺术作品。”

    2、国家版权局有关对摄影作品支付稿酬的标准

    国家版权局制定、自1984 年12 月开始施行的《美术出 版物稿酬标准》规定,摄影年画、宣传画的稿酬标准为每幅 50-150 元,其它摄影画册的稿酬标准为每幅1.5 元——120 元不等。

    3、国家版权局有关适当提高摄影作品稿酬支付标准的通知

    1990 年7 月10 日,国家版权局颁布《关于适当提高美 术出版物稿酬的通知》中规定,“美术和摄影出版物的稿酬 标准,以1985 年文化部出版局颁发的《美术出版物稿酬试 行办法》的标准为基础,提高50% 左右,对特别优秀的作品,其付酬标准可以再适当提高,但提高幅度不超过100%”。

    4、国家版权局的有关规定

    1994 年12 月2 日,国家版权局权办字[1994]64 号《对 〈关于如何确定摄影等美术作品侵权赔偿额的请示〉答复的 函》中提出在确定侵犯著作权,包括摄影和美术作品著作权 在内的赔偿数额时,通常可考虑以下几点:

    (1)司法机关已有明确规定的,可参照司法机关的规定执行;

    (2 )以侵权行为给著作权人造成的实际损失或侵权人 的全部非法所得作为赔偿依据。这里的实际损失应包括著 作权人因调查、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3)按著作权人合理预期收入的2-5 倍计算。如图书可按国家颁布的稿酬标准的2-5 倍计算赔偿额。

    5、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著作权纠纷案件审理的有关规定

    1996 年12 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著作 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规定,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方法:一是以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 的损失为赔偿数额;二是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为赔偿数额;三是对于国家规定有付酬标准的,按付酬 标准的2-5 倍计算赔偿数额。且侵权人除应赔偿被侵权人上述损失外,还应承担著作权人因调查、制止侵权行为等而 支出的合理费用。

    6、2001 年10 月27 日修正的著作权法的规定

    2001 年10 月27 日修正的著作权法将摄影作品单独列 为一种作品形式予以保护,并在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了有关侵权赔偿数额方面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 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 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 下的赔偿。”

    三、摄影作品法律保护的司法实践

    近年来,司法实践中出现了许多有关摄影作品保护的 案例。但在涉及侵权赔偿额时,不同的法院常常出现高低明 显不同的数额。因而,司法实践中有时出现摄影作品的著作 权人以其他法院的高额判决结果为依据要求对其作品给予 同等保护的情况。

    (一)典型案例:

    案例1:

    故宫博物院诉中国商业出版社侵犯作品使用权、获得报酬权纠纷案。

    1994 年,原告故宫博物院委托紫禁城出版社出版了《故 宫博物院藏清盛世瓷选粹》一书;1996 年,原告委托商务印书馆(香港)有限公司出版了《故宫博物院藏文物珍品全 集〈两宋瓷器〉》(上、下册);1998 年,原告还委托紫禁城出版社出版〈故宫藏传世瓷器真赝对比历代古窑址标本图 录〉一书。上述图书所使用的文物彩色摄影照片所展示的文物分别为故宫博物院馆藏国家一、二级珍贵文物,涉案摄影 作品均为职务作品,摄影者仅有署名权。1999 年被告出版了〈中国宋元瓷器图录〉和〈中国清代瓷器图录〉两书,书 中所使用的7 8 8 幅文物彩色摄影图片与故宫博物院出版的上述图书中的相关图片相同。2000 年6 月,被告再版时又 另外增加了2 幅照片,共使用原告图片790 幅。故宫博物院根据相关行政主管机关的规定,制定了〈文物藏品影像资料 借(租)用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单幅照片的版权使 用费为400 元。法院认为该数额应作为认定其合理预期收入 的依据,同时根据国家版权局关于按照权利人合理预期收 入的2 至5 倍确定侵权赔偿数额的规定,以原告收入的2 倍 作为确定侵权赔偿数额。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六十 三万二千元。

    案例2 :

    李振盛等32 人诉经济日报出版社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原告李振盛等32 名知名摄影家分别是涉案110 幅照片 的著作权人,被告经济日报出版社未经原告许可,将他们拍 摄的110 幅照片收入《百年老照片》一书中出版。法院认为, 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在中国摄影报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每幅照片1 2 0 0 元。 法院是在参考版权局稿酬支付标准的基础上,根据涉案照片的重大历史和文化价值,确定每幅照片300 元的合理预期 收入,并按照该收入的4 倍计算赔偿数额。

    案例3:

    燕雨生诉北京天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北京市公交广告公司图片社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

    燕雨生于1998 年拍摄了名为《黄金搭档》的摄影作品, 是该幅作品的著作权人。2000 年8 月,北京市公交广告公司在接受了北京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交办的宣传北京申办 2008 年奥运会的任务后,从奥申委提供的一套正式的对外宣传材料中选择了两幅照片制作了灯箱广告,其中包括燕 雨生所摄作品《黄金搭档》。该灯箱中放置的广告由四幅摄影作品组成,最左侧的作品为原告所摄《黄金搭档》。该照 片的右下角被北京申办2008 年奥运会的标志所遮盖。在该幅广告的右上角印有公交图片社的名称,右下角印有天翔 旅行社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及一小鸽子的圆形图标,图标右下角有天翔旅行社英文名称第一个字母的连写—— “TXITS”。该广告灯箱的边框上刻有公交广告公司的名称。经公证处两次对北京市部分公路沿线的灯箱广告进行拍摄, 共发现91 幅灯箱广告中使用了涉案照片。法院认为,与宣传北京申奥有关的该灯箱广告虽然在内容上没有对其企业 商品或服务进行直接宣传,但广告上却标明了天翔旅行社及公交图片社的企业名称、地址、电话及企业标志,客观上 达到了为两被告进行商业宣传的目的。公交广告公司未经许可使用了涉案作品,也未向作者付酬,侵犯了原告的著作 权。判决两被告停止在灯箱广告上使用涉案作品;两被告向原告书面赔礼道歉;公交广告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诉 讼合理支出9237 元,天翔旅行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院参照使用摄影作品制作户外广告应支付作者使用费的行业 标准,确定涉案作品的使用费为2000 元并按照该使用费的 3 倍确定经济损失赔偿数额。

    案例 4:

    吕厚民诉北京同升和鞋店一案

    原告吕厚民1953 年在中央办公厅警卫局摄影科工作期 间,拍摄了摄影作品《毛主席与周总理在中央人民政府第24 次会议上》。1999 年10 月至2000 年4 月间,被告在位于王 府井大街225 号的中华老字号“同升和”鞋店左侧临街展示橱窗中使用了涉案摄影作品。在该展示橱窗中,以涉案摄影 作品为背景照片,展示了四双为领导人订制的皮鞋,橱窗下部有国家领导人曾到该店订制皮鞋的文字说明。被告在使 用该摄影作品前未征得吕厚民的同意,亦未署作者姓名。法院认为吕厚民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创作的作品应属职务 作品,但吕厚民作为摄影者是该作品的著作权人;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在该店的展示橱窗中使用该作品的行为,侵犯了 原告的著作权,判决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一万二千元。法院参考相关市场的付酬标准并考虑到原告作品 的历史价值,以及被告使用涉案摄影作品的行为属商业性使用,起到了广告宣传效果等方面的因素,确定该作品的合 理预期收入应为每幅三千元,并按照该收入的4 倍进行赔 偿。

    案例5:

    李振盛诉红旗出版社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原告李振盛于1966 年8 月拍摄了照片《省委书记任仲 夷惨遭批斗》,是该作品的著作权人。被告红旗出版社未经原告许可,将该作品用于被告出版的《风波》一书上、下卷 的卷首扉页。法院认为被告的两次使用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九千元。 法院根据该作品的历史价值确定该作品合理预期收入为每 幅九百元,并按照该收入的5 倍计算赔偿数额。

    案例6:

    李振盛诉红旗出版社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摄影作品,是上述作品的著作权人。被告红旗出版社未经原 告许可,将该作品用于被告出版的《共和国相册》一书中。 法院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二万六千四百元。法院根据该作 品的历史价值确定该作品合理预期收入为每幅六百六十元, 并按照该收入的5 倍计算赔偿数额。

    案例7 :

    詹小明、李成修诉四川峨眉兴德机械有限公司和乐山市好利获得彩印有限责任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

    詹小明、李成修拍摄的六幅峨眉山风光摄影作品于 1999 年在《今日峨眉》挂历中出版。被告兴德机械公司与好利获得公司签订制作《峨眉览胜——迈进2000 年》风光 台历合同,约定由好利获得公司提供风光图片,兴德公司负责提供企业产品和企业形象图文介绍。在该台历中,两被告 未经原告许可使用了原告的六幅摄影作品。法院认为两被告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判决两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兴德 机械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 0 0 0 元,好利获得公司赔偿 4000 元。

    案例8:

    张忆春诉万科房地产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

    张忆春1998 年赴美进行摄影创作,回国后将部分摄影 作品提供给万科房地产公司内部发行的宣传资料《万客会 通讯》刊用。2000 年8 月18 日,万科公司未经原告许可,将 该摄影作品用于某报广告专版上。法院认为,被告将原告发 表在内部刊物上的作品使用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报纸广告上,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判决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经 济损失一万元。法院参考同类作品发表以后获得的报酬数 额等情况确定了本案赔偿数额。

    案例9:

    赵琛诉大连商场集团、大连日报、辽宁日报、抚顺日报、鞍山日报、锦州日报、营口日报和长春日报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

    1996 年10 月,大连建兴建设总公司委托形象设计专家 赵琛对包括建兴花园销售广告在内的企业形象进行设计。赵琛根据工程进度提出“新娘子揭盖头”的广告创意,并拍 摄了广告摄影作品。后该广告在大连日报和沈阳日报刊登,对建兴花园的销售起到了良好作用,在业内也受到好评。为 此,建兴公司支付给赵琛100 万元人民币,作为对其智力创作即该独特创意的报酬。事后,建兴公司与赵琛达成协议, 约定该作品的著作权在此次合作后完全归属赵琛。自1999 年2 月1 日起,大连商场集团连续五天在大连日报上以全版 (两个整版)的篇幅刊登促销广告,同时还在辽宁日报等5 家报纸上以整版的篇幅刊登了同一内容的广告,在这些广 告中使用了赵琛的《她将揭去盖头》的广告摄影作品。为此, 赵琛将大连商场集团和大连日报等6 家媒体告上法庭,请求 判令大连商业集团赔偿470 万元,大连日报赔偿64 万余元, 其余5 家媒体赔偿5 万余元。一审法院沈阳中院根据侵权情节等方面的因素,综合考虑确定了赔偿数额,判决被告赔偿 原告经济损失十万元;原告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辽宁省高院,经二审法院主持调解,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二十万元。

    案例1 0:

    上海红绿蓝图片有限公司诉上海市邮政局、上海宏教彩色数码图片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

    1999 年7 月前,原告制作完成了大型宽幅摄影作品《浦 江两岸日景》。新千年来临前夕,第一被告上海市邮政局委托第二被告上海宏教彩色数码图片有限公司制作宣传画, 由第二被告负责背景照片和画框的制作。制作完成的宣传 画《东方明珠邮电所与您携手迎接2000 年》使用原告的摄 影作品为背景照片,并于东方明珠观光塔内展示。法院认 为,邮政局的宣传画实际上起到了宣传自身服务,期望为自身带来经济利益的作用,故应认定为广告。宏教公司未经原 告同意使用涉案作品;邮政局委托宏教公司制作广告,但未审查制作广告背景的照片来源即设置含有原告作品的广告, 两被告均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法院判决两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邮政局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 元,宏教公司赔偿 原告9000 元。

    案例1 1:

    丁长禄诉国家邮政局、张家口市邮政函件广告局、张家口市人民政府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

    丁长禄以张家口市的代表景观“大境门”为拍摄对象, 于20 世纪80 年代拍摄了摄影作品《大好河山》。1999 年10 月,张家口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作为甲方,与乙方张家口市 邮政局邮递广告中心签订协议书,委托乙方办理《中国张家 口》2000 年明信片即“中国邮政企业拜年卡”业务。该明 信片所需的文字图片资料、画面的设计由甲方负责提供,乙方负责小样的制作。依据该协议,张家口市邮政局邮递广告 中心于1999 年底印制了涉案明信片,并在明信片背面标明国家邮政局发行。涉案明信片以原告作品为正面的主体画 面,周围以18 张小图片为衬景,在主体画面的右上方绘制有一条腾飞的形似“2000”的金龙。该明信片使用的原告作 品的底片由原告提供,且原告还收取了张家口市委宣传办 公室支付的30 元稿酬。法院认为,原告是涉案摄影作品的 著作权人。涉案明信片在使用该摄影作品时,未经作者许可在作品右上方绘制的龙图案,破坏了该作品的整体效果,也 未给作者署名。张家口市人民政府作为涉案明信片的设计者和委托张家口市邮政局邮递广告中心印制该明信片的委 托人,应承担侵犯原告修改权和署名权的民事责任。国家邮政局作为涉案明信片的发行者,应与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共 同承担民事责任。法院依据国家有关摄影作品付酬标准的规定,并结合本案实际情况,确定应支付的稿酬。判决张家 口市人民政府、国家邮政局向丁长禄赔礼道歉并支付稿酬 1590 元。

    案例12:

    李海泉诉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

    李海泉拍摄了作品《安慧桥全景》并收入自己主编的摄 影作品集《北京立交桥》,是该作品的著作权人。被告和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共同开发了牡丹交通卡,该卡是记录 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和其他信息的智能信息卡。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在该卡的正面使用了 涉案摄影作品,但删除了原作前下方一根较大灯柱。1 9 9 9 年4 月8 日起,该卡向北京市机动车驾驶员免费发放,计发 放240 万张。法院认为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在发放的牡丹交通卡上使用原告摄影作品且未署名,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 法院考虑被告侵权情节、主观过错、原告应获得的利益和牡丹交通卡发放数量等因素,并参照摄影作品使用许可费标 准,予以适当加倍,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向原告赔礼道歉并 赔偿损失3 1 8 1 5 元。李海泉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市 高级人民法院。在二审审理期间,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 议。被告停止侵权,当庭向李海泉致歉并赔偿原告20 万元。

    案例13:

    吴刚诉中央电视台、中央气象台、北京市八达岭旅游总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

    1995 年10 月,吴刚在北京八达岭长城拍摄了长城夜景 作品两幅。因摄制夜景照片的特殊要求,八达岭公司在拍摄时打开了长城的灯光照明系统。后吴刚将两幅作品的照片 各一张送给该公司工作人员李某。1996 年八达岭公司与中央气象台的下属单位华风中心签订《天气预报景观制作合 同》,约定该中心为八达岭公司制作景观广告,景观资料和相关版权由八达岭公司提供。此后,八达岭公司提供了包括 涉案作品在内的三张照片。自1996 年7 月1 日起至1996 年 12 月31 日,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之后的中央气象台 的天气预报节目中,原告拍摄的长城夜景照片作为当地景观附在北京市天气预报中播出。法院认为,吴刚是涉案作品 著作权人,八达岭公司虽然为该作品的拍摄提供了便利条件,但并不能依此主张著作权。八达岭公司、华风中心作为 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未经许可使用涉案作品,中央气象台对涉案广告未尽到审查义务,共同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应 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中央电视台虽播出了涉案景观广告,但并非广告的行为,不对广告内容承担责任。由于原告 和中央气象台均同意由气象台承担华风中心应承担的责任,法院予以许可。判决八达岭公司、中央气象台向原告赔礼道 歉并赔偿损失1500 元。法院参照正常情况下使用摄影作品应支付的使用费并综合考虑侵权范围、侵权程度及景观广 告中的公益性质等因素酌定了本案赔偿数额。

摄制部主管述职报告篇(10)

东京摄影记者协会设在共同通信社内。该协会成立于1948年,成立时共有14个报社的200名会员,现已发展为726位会员。日本没有全国性的摄影记者协会,除东京摄影记者协会外,还有大阪、九州、北海道、东北、中部摄影记者协会共六个摄影记者协会,会员约1600余人,全是通讯社、报社的摄影记者。电视台的摄影记者各有自己的协会。在东京,东京摄影记者协会、杂志摄影记者会和电视新闻摄影协会被称为东京三协会。

东京摄影记者协会的最高负责人荻原一直先生结合多年来在新闻摄影实践中及新闻摄影管理方面的经验和共同通信社录用摄影记者的具体操作方法,详细介绍了日本通讯社报纸摄影记者的录用情况。

(一)重视综合文化素质。共同通信社摄影部现有摄影记者52人(全社人员约1800人)。现在每年录用2-3人。来应试的多为四年制本科毕业生。这些年来,名校如日本著名的东京大学、早稻田大学、庆应大学的毕业生被录用的居多,原因在于这些学校的毕业生综合素质高。共同社摄影部录用摄影记者要考四门笔试,外加一小时的命题拍摄考试。四门笔试分别为一般常识――政治、经济、文化等;作文、英语及摄影基础知识,统称为“写真实际”。荻原先生认为,作为一个摄影记者,首先应具有作记者的综合素质。上述考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文化素质,判断、思考的能力和认识事物的方法。

在这一点上,朝日新闻社摄影部的观点及做法与共同通信社完全一致。

朝日新闻社有东京、大阪、名古屋、九州四个本社和北海道分社共五个机构,合计有135位摄影记者,其中东京本社有摄影记者44人。他们录用摄影记者,也是要通过考试。考试内容分为一般教养和拍摄考试两部分。一般教养的内容包括政治、经济、历史、时事政治各方面,此外还有英语和作文,而且十分看重作文写作。近20年中,摄影部所招的记者以名牌大学学政治、经济、法律的居多,而不是学摄影的人多。据说学摄影的在一般教养考试中通常考不过学政治、经济法律的。在东京分社的44位摄影记者中,只有5位是学摄影的。近20年,摄影部所进的人中,没有一个是上大学只学了摄影的。综合素质高,又有摄影能力者被看好。

(二)要有成为优秀摄影记者的强烈愿望。在上大学之初,一般的年轻人还不知道自己适合干什么。但在上完大学找工作时,如欲干新闻摄影这一行,必须首先喜欢新闻工作,喜欢摄影、喜欢图片。强烈的兴趣和愿望是干好新闻摄影工作的前提。在综合考试通过之后的摄影考试和面试过程中,重点考查的是考生们对现实的态度、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以及其选择新闻摄影的动机和原因、理由。考官们靠观察拍摄、提问来判断。

(三)拍摄考试:命题限时限量的拍摄。共同通信社摄影部和朝日新闻社摄影部所采用的考试方法相同,均为限定1小时拍1个36张胶卷的命题考试。共同通信社的考试命题有“年末风景”(1996年)、“自画像”(1997年)、“喧嚣的都市”(1998年)、“终点站风景”(1999年);朝日新闻社的命题有“儿童”、“天气”等,较为抽象,还要求考生在拍完后用文字写出“我为什么这样拍。”其实这样的考试主要目的在于考查其拍摄动机、如何认识现实。荻原一直先生举例说:在1997年命题为“自画像”的考试中,全体考生都被集中到了共同社的楼顶。一位来自冲绳的考生,以美国驻日使馆前的铁丝网和美国国旗为背景,自己居于铁丝网和美国国旗的包围之中,表现了被“美军基地包围着的自己”。在楼顶上能找出这样的背景来构思,受到了考官们的一致好评。还有一个考生拍下的是自己倒立着的人像,他这样拍的出发点是“自己想要成为用双手支撑起共同通信社的一员”。这样的思想态度和表现比照片本身更能打动考官们。共同社还要求考生从36张中选出一幅送呈考官,拟出标题和说明,并表明自己如此拍摄的理由。

(四)入社后的培养、教育。朝日新闻社新社员入社后第一年,主要了解摄影部的基本情况,看别人怎样当摄影记者,之后有两年要到地方支局,接受“成为记者的基本功教育”,如“如何与警察打交道”、“如何与各级政府部门打交道”、“如何写报道”等。此后,才真正开始摄影记者的生涯。要想成为有独立工作能力的摄影记者,至少要经过5年以上的实践。

二、差异:报纸与杂志分得清楚

在日本,报社、通讯社的摄影记者与杂志摄影记者分得十分清楚。东京摄影记者协会的会员全是共同社摄影部和各报社的摄影记者;而杂志摄影记者的组织是杂志摄影记者会,二者各自独立,没有人是双重身份。摄影记者协会的会员不会成为日本摄影家协会的会员,而杂志摄影记者会员则往往有人加入日本摄影家协会。在录用方法和要求上,杂志社的作法也与上述共同社和报社的做法不同。

以《文艺春秋》杂志为例,现有摄影记者20人,其中有16人毕业于摄影院系,主要来自日本大学艺术学部摄影学科、东京工艺大学艺术部摄影学科、千叶大学工学部图像工学科、九州产业大学艺术学部摄影学科、大阪艺术大学摄影学科等四年制摄影本科。也有少数是摄影院系专科毕业的。上述院系均为日本著名的大学摄影院系。正式职员摄影记者的录用有三个阶段的选拔。第一个阶段是应聘者先寄送个人的材料和作品,从中选出25人左右,进入第二阶段的选拔。第二阶段选拔有笔试和面试,以及拍摄考试,具体作法与上述共同社的要求差不多,但难度略有不同,尤其在摄影方面要求更高。拍摄1小时后,自己要选出2-3幅图片呈给考官,并谈思路和想法。合格者进入第三轮,此时已只剩下2-3人,再由更高层次的人面试,选定1人。他们的基本原则是宁缺勿滥,平均3年才进1人。

三、竞争:互挖墙角

无论以什么样的方法考核,新录用的人总得先培养,相比之下,“挖墙角”来得更加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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