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职称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1-18 01:12:58

财会职称论文

财会职称论文篇(1)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1〕39号)精神和要求,并商省职称办同意,现将我省2021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2021年我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按照《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8〕2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执行。

(二)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

(三)省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均可申报。

(四)非公有制企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人社厅发〔2020〕13号文的要求在所在地进行相关申报。

(五)外省或中央驻苏企业、单位及其分支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在我省申报评审的,须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交委托函,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委托手续。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同意后受理申报(详见苏职称办〔2021〕39号文)。

(六)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后,有关专业年限计算、继续教育、专业理论知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工作业绩与成果、论文著作等其他评审材料的具体要求,对照《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七)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

(八)凡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经调查核实确认的,将按《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苏职称〔2020〕42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1〕39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报送要求及时间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苏财规〔2011〕11号)要求,对委托评审的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审核、公示和推荐工作,确保材料真实、齐全、手续完备。

1.申报人必须先行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2.申报人必须登录江苏省财政厅门户网站(czt.jiangsu.gov.cn),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在“江苏人才信息港”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上也有相应的链接)进行个人申报。网上申报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7月1日9:00至7月30日17:00(具体详见操作指南),逾期不补报。

3.申报人按要求在申报系统上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将相关申报材料原件扫描上传。提交之后,申报人应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所有申报材料前往所在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办理材料现场核对(受理后当场退回材料原件)和网上缴费等相关事宜(具体时间依当地的安排)。

4. 因评审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申报人不再提交纸质材料。省财政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发文公布评审结果后,评审通过人员自主打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编号和用印的电子职称证书。

5. 评审通过人员经评委会签章后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末页(需归入本人档案)等相关材料,将统一采取邮寄到付的方式,通过中国邮政EMS从南京送达。

6.省各有关单位应于8月6日17:00 前,携带申报材料原件(包括申报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书)至省财政厅会计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808、809室)进行现场核对(受理后当场退回材料原件)。

7.各设区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财政局于8月11日前,将经市职称管理部门审核后的《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

逾期不再受理。

三、收费标准及要求

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每人评审和面试及论文鉴定费500元。申报材料提交并现场核对通过后,由申报人在网上申报系统中直接支付(详见网上申报系统操作说明)。8月6日24:00前未缴费的,视同放弃申报。缴费成功后,不办理退费。需票据凭证的,可根据系统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24:00)。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评审拟于10月份进行。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采用评审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最终由执行评委会根据申报人综合情况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2.《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所需填报的相关表格,请登录江苏省财政厅门户网站( czt.jiangsu.gov.cn),在“会计综合管理平台”相关栏目中查询下载。

联系电话:025-83633209

附件:

1. 材料目录及要求

2. 江苏省申报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财会职称论文篇(2)

从20**年度起,我省辖区内(**市除外)从事会计或会计相关专业人员按本程序申报评审高级会计师材料。

一、申报程序

1、拟申报人应自行对照《**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以下简称《条件》),基本符合规定要求的,可以向本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各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对照《条件》对申报者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并按本单位申报职称评定的工作程序决定是否同意推荐;

3、将同意推荐的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工龄、取得会计师或会计相关中级职称的时间、取得中级职称以来主要业绩及撰写的专业文章、论文、职称计算机考核有效证明情况等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公示无疑义的申报人员按照要求提供下列申报材料:

(1)《**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

(2)《**省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20份;

(3)《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初审登记表》1份;

(4)免冠大一寸近期正面相片一张;

以上材料不需要装订。对于上述(1)至(3)项表格请认真如实填写,并按照表上要求签字和加盖相应部门公章,未签字或盖章的无效。

(5)会计从业资格、学历、会计师或会计相关中级职称证书、年度考核、继续教育、职称计算机考核等有效证明材料;

(6)取得会计师或会计相关中级职称以来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总结报告(本人签名,单位人事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并盖章);

(7)取得会计师或会计相关中级职称以来的获奖情况、证明专业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的有关材料、财会管理或应用方面的研究成果以及推广情况;

(8)取得会计师或会计相关中级职称以来撰写的具有代表性的本专业论文、论著或译著;

(5)至(8)项除论文、论著等需要提供原件外,其余可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由本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核实盖章并由核实人签字;各市申报的材料,其中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师或会计相关中级职称证书、高级会计师考试证书、继续教育证明复印件还应有财政部门核实人签字;

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写《送评材料目录》编上页码,并将(1)至(4)项材料一并装入档案盒(档案盒封面格式见附件5)。

省级主管部门或市人事局职称办(无主管部门的省级单位由本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或人事机构)在对本部门或本地区申报高级会计师材料审核其手续齐备后开具委托评审函,连同申报人员公示情况说明,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一并送我厅会计处;

对外省或部属等非本省辖区内单位会计人员需要我省会计专业高评委代评高级会计师职称的,应向省人事厅职称办办妥有关委托手续后,我厅才能受理。

我厅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并报省职称办进行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的单位和姓名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二、评审程序

公示结束,对无疑义的申报材料转入评审阶段。

1、向省职称办报送《评审委员会活动申报表》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审批表》

2、根据申报数量和评审对象情况,在省职称办的监督下,按规定从高级会计师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适量的专家组成专业评议小组和执行评审委员会。

评议小组对申报对象的业绩、成果及其他材料进行评议,形成初评意见,提交评审委员会会议审定。

评审委员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职称政策,对照《条件》对评审材料和评议小组意见进行审议。对于申报者有成果共用发生争议或申报材料与实际工作有出入、论文雷同等评委会会议认为需要进一步核实的,申报者应积极配合评审组织部门作出的安排,接受答辩、电话答辩或提供单位证明等。在此基础上,评审委员会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票超过出席会议的执行委员三分之二(不包括三分之二)的为通过。

3、评审会议结束后,将评审情况、通过评审人员花名册及电子材料报送省职称办,同时将通过评审人员的单位和姓名在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三、评审结果公布及材料退回程序

1、根据省职称办公布的评审结果(以省人事厅发文为准),及时办妥各项后续工作(包括申报表盖章、办理资格证书等);

财会职称论文篇(3)

文对财务人员职业发展规划作了详细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财务人员职业发展提供了些许参考,以下有不对的请指出。

首先,财务人员职业发展的主要渠道为:①财务毕业生入职发展规划;②财务人员财务部内部轮岗;③财务人员在财务系统内进行外部交流或调动;④财务人员在公司内调往其他部门进行交流或实调动;⑤财务人员在国企系统内调往其他公司的其他部门交流或实调;⑥财务人员学历、职称、国内外会计人员职业资格考取;⑦财务人员参加系统内外部培训;⑧公司应指定财务员工文章发表奖励制度;⑨财务员工申请内部讲师制度;⑩财务人员后备干部培养。

其次,由于对于②至⑤点,以及第⑩点,多数国企都有较为详细的规范,这里就不再赘述,本文仅仅对一些国有企业忽视的财务人员职业发展管理进行浅显的论述,以下仅供参考:

一、财务人员入职发展规划

(1)公司财务人员入职后应去生产部门实习半年至一年,具体参照人力资源部相关规定,公司可根据财务人员生产学习及掌握程度,决定好久对财务人员进行岗位确定。

(2)公司生产部门应组织至少一次对新员工的入职实习要求。实习要求必须目标明确,必须确认生产部门指导老师,生产部门指导老师应签订责任合同,指导老师有义务帮助新入职员工完成入职实习目标,实习完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对指导老师指导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并计入指导老师工资中,过程保密。

二、财务人员自我提升管理办法

(1)财务专业员工不同于其他专业员工,各种知识储备要很广,小到财务划款,大到世界宏观经济形势把握都会涉及,因而公司财务人员应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

(2)财务实践方面的提升已经通过其他条款进行规范,本章指的财务人员自我专业水平的提升主要指的是财务理论水平的提升,包括:学历、职称、国内外资格考试、重庆市领军人才选拔、全国领军人才选拔等。

(3)对于学历的提升,公司员工可向公司提出申请,员工可申请国企系统内联系的高校进行学历提升计划,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向国企系统联系以外的高校或境外高校进行学历提升计划。对于学历提升形式,员工可申请在职学历教育、MPACC、在职MBA或EMBA等形式的学习,对于学习,公司不予以报销任何费用,但公司可根据员工学习时间及工作情况,合理调配员工工作和学习时间。对于员工申请全日制学历教育,员工可向公司申请停薪留职,但必须征求公司同意方可进行,公司须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员工未来发展需要,工作的紧迫性等各方面来考虑是否同意财务员工申请全日制教育,对于全日制教育的任何费用公司不予以负担,员工在全日制学习期间可继续为公司提供服务,则公司可按照服务内容和公司协商具体的劳动报酬。

(4)对于职称的提升,会计序列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会计职称,同时有更高层次的省级会计领军人才和部级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对于员工参加职称或领军人才的培训费、考试费、差旅费等费用,若员工考取了相应资质,员工可凭培训通知、相关发票进行报销,若员工花费培训费、考试费、差旅费等未通过相应资质,则相关费用由自己承担,对于此类财务人员专业提升,每人每年报销的最高费用合计不能超过5000元。

(5)对于员工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参加会计领域职业资格考试,包括国家部委提倡的财务专业知识体系,作为国企系统内的成员单位,公司在不影响员工工作的情况下应积极支持员工获取相关职业资质,提升员工职业发展水平。

三、财务人员参加系统内外部培训提升管理

(1)公司原则上只能对财务员工参加系统内培训才能予以报销,公司财务员工参加系统外培训原则上不予以报销,但除第十一、十二条外。

(2)公司员工参加系统内培训,着实以实际工作管理提升为目的,严禁参加系统内任何培训过程中公费旅游、公费招待、住五星级酒店等情况发生。对于可出差、可不出差或其他可利用更节俭的形式进行培训可到达同样效果的,应该以不出差或其他可利用更节俭的形式进行培训。公司在培训上应该更多倾听员工培训或自我学习的诉求,节省的差旅费、培训费、住宿费可以利用在更好的为公司经营及员工职业发展上面上来。

(3)公司财务员工根据自身发展需要,需要参加系统外培训的,公司原则上不予以同意,但若此项培训能提供给公司或以国企系统内来考虑更高的附加值,同时对于员工职业发展也很有益处,则公司应综合考虑支持员工参加此项系统外培训。

四、财务员工文章发表奖励制度

公司应鼓励财务人员踊跃发表财务论文,文章发表的奖励不是象征意义的,而应该达到实质激励作用。

公司对于财务员工发表文章在国家核心以上的期刊,且对公司、国企系统或整个电力行业有重大意义的,对于发表文章所产生的费用,公司应全额进行报销并上传红头文件,在全系统内宣传。

公司应形成财务文章发表奖励制度,奖励制度应对财务员工倒逼激励作用。奖励制度规范如下

(1)对于在世界排名前20强的经济管理类核心期刊发表的针对公司、集团系统内或整个电力行业发展有影响的论文,公司予以不少于3万元的奖励;比如:《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the Economist》、《Academy of management journal》等。

(2)对于国内排名前三的经济管理类核心期刊发表的针对公司、集团系统内或整个电力行业发展有影响的论文,公司予以不少于1万元的奖励;国内前三的经济管理类核心期刊要求为:《经济研究》、《管理世界》、《会计研究》;

(3)对于国内排名前十的管理类核心期刊发表的针对公司、集团系统内或整个电力行业发展有影响的论文,公司予以不少于2000元的奖励;所要求的经济管理类核心期刊要求为:《财会月刊》、《财务与会计》、《会计之友》、《财会通讯》、《中国注册会计师》等。

五、财务员工申请内部讲师制度

财会职称论文篇(4)

关键词:

企业;总会计师;定位;职责权限

近几年来成为热点并被长时间讨论的我国企业(在本文中有时也指相应的“公司”)总会计师(本文所讨论的是我国企业总会计师问题,以下提到“总会计师”时如果没有特指,均指“企业总会计师”)制度改革,并没有像人们期待的那样到来。这既说明总会计师制度改革时机还不是太成熟,也说明争论的问题仍未达成共识。正是因为这样,仍然需要各方学者继续探讨有关总会计师制度改革的关键问题,为改革的到来提供理论支撑。总会计师制度改革,重要的是其定位问题。因为只有明确了其地位,总会计师才谈得上能够依法行使职权,发挥其应有作用。本文结合我国有关总会计师的规定和实践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

一、我国关于总会计师的相关规定

纵观国内外和东西方有企业财务会计负责人的历史,“总会计师”这一称谓最早出自苏联,且明显受其计划经济体制影响。1978年9月12日国务院的《会计人员职权条例》第二条中要求的大、中型企业要设置总会计师,而且要求小型企业也要指定一名副厂长行使总会计师的职权,这是首次在我国相关制度中明确提出总会计师这一称谓。该条例第十一条明确指出总会计师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负责,这在当时公有制经济体制下,实际上总会计师就是“对国家负责”。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召开,其中通过的具有历史意义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首次确立总会计师在企业中的领导地位,并赋予其新的相应职责。1985年5月我国正式实施的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本文以下简称“《会计法》”),明确规定“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可以设置总会计师”。1990年12月国务院《总会计师条例》(本文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进一步规定,“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设置总会计师”。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提出了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条例》从“总会计师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工作,主要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负责”方面对其定位。后来在2000年7月起施行的《会计法》中,就对设置总会计师一职有了“刚性”要求,就是“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5年10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文以下简称“《公司法》”),也有相关条款规定企业经理或总经理(本文以下简称“总经理”)提请聘任或者解聘总会计师等企业“财务负责人”,董事会根据经理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修订后的《公司法》还进一步明确了“财务负责人”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2006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文以下简称 “国资委”)的《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本文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企业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符合总会计师有关任职资格和条件时,可以兼任也可以转任总会计师,否则一般应通过公开招聘或干部交流等方式选择合适人选加以配备;如果企业设置了类似总会计师职位的财务总监或首席财务官等,企业就不再另行设置总会计师,但应明确指定这些类似职位的高管必须履行总会计师工作职责。

二、总会计师的设置

总会计师的设置问题,是总会计师定位、职责、权限、任免、奖惩等所有问题的前提。综合前面提到的有关法规条例可以看出,我国总会计师主要是指目前在大、中型国有企业(包括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或者占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下同)行政领导成员中,能够协助企业主要行政领导人专职管理该企业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的“财务负责人”,属于国家或地方党政有关部门管理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从以上规定情况看,关于我国总会计师的设置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可以设置到必须设置、再到界定设置的企业类型、设置的岗位名称等,已经变得越来越灵活、越来越趋于与国际接轨,也越来越符合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和市场经济的要求。总会计师聘任或解聘程序也经历了由企业主要行政负责人提名,党政有关部门任命聘任或者解聘免职,再到明确以公开招聘或干部交流等方式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配备,然后按照党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干部管理权限与程序由国家或地方有关党政部门任命,逐渐改变或淡化了有关董事会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总会计师”的规定。将来修订的《条例》想要规范所有类型的企业既不太现实也没有必要。考虑我国国企干部管理等国情及《会计法》的规定,本文作者赞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或名称不同但角色类似总会计师的职位),其他类型的企业可自由选择设置“财务会计负责人”。

三、目前总会计师的定位

企业设置总会计师必须在法律法规层面有其明确的定位。因为只有这样,才有利于总会计师(包括类似总会计师职位的财务会计负责人等,下同)发挥出应有的积极作用。我国《会计法》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对总会计师的地位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但《条例》已明确规定,总会计师作为企业财务会计主要负责人,协助企业主要领导人工作并直接对主要领导人负责。作为企业领导成员之一,总会计师全面负责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和相关经济核算,本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活动也必须有其参与。为确立和更加突出总会计师应有的的地位,《条例》还明确规定凡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就不再设置与其职责重叠的副职。《条例》明确规定,总会计师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包括企业主要领导人在内的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阻碍总会计师依法行使职权。总经理、副总经理是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即高管。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在公开招聘相关央企总会计师时,也基本都明确了总会计师同样是企业高管,且一般都明确指出协助总经理分管财务管理工作是其主要职责。《办法》明确指出,总会计师就是同副总经理一样的高管中的“副职”,或企业高管中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等负责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的类似职位;《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现在我国总会计师对董事会或出资人负责,其工作职责主要是财务会计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建设、财务监督特别是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为确保企业贯彻落实总会计师职责权限要求,《办法》明确要求企业应当赋予总会计师有效履行职责的诸如企业重大事项参与、财务会计机构人员配备建议、企业战略经营等重大决策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监督、企业较大金额资金的支出联签等相应工作权限。为确保总会计师工作职责能够得到有效履行,《办法》明确规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由国资委根据有关法规条例规定进行监督管理。《办法》还强调了一点,就是企业如果未按规定指定专人有效履行总会计师工作职责,那么总会计师的相关工作责任问题就应当由企业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承担。另外,《办法》还明确要求企业应当积极推动内部控制机制建设,使企业财务机构负责人、总会计师、主要领导人等职责权限逐步规范,从而逐步建立和完善三者之间既分工协作又相互监督的有效制衡的内部控制机制。尽管如此,关于企业总会计师职责的规定,决定了协助总经理分管财务管理工作是总会计师的职责中最主要的方面。由以上论述可以看出,我国国有企业总会计师目前的定位就是:由董事会或出资人招聘任命并对董事会或出资人负责;与总经理、副总经理一样都属于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按照中央或地方有关党政部门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任命;工作职责权限按国资委《办法》规定,主要是协助总经理分管财务管理工作。应当说,目前国有企业总会计师的这一定位在一定程度上符合市场对企业财务负责人的要求,与国际上企业财务负责人的定位相比,也有不少相似之处。另外,具有我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体制特色的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重要原则也在(国有)企业这一基本社会经济组织中得到了贯彻和体现,应该说国有企业总会计师的定位还是比较符合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和改革深化要求的。

四、我国总会计师定位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总会计师制度从无到有再到今天已有近40年的历史,并且在这一过程中不断地进行理论完善和实践创新,不少理论工作者也认为其定位已经比较明确,但部分专家学者的理论论证,以及不少实务工作者的工作实践都说明,无论是在实践中还是在理论上,我国总会计师制度的定位还存在问题。事实上,关于总会计师的定位问题争论由来已久,这既源于不同的观点和角度,也源于不同的法规和条例。例如财政部2010年9月印发的《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本文以下简称“《规划》”),把总会计师定位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承担着经济预测、决策、控制、分析等工作”。《规划》还提出,为了进一步强化总会计师职能,确保能够依法提高总会计师地位,以不断适应现代会计职能重大转变,要积极推动修订《条例》。这种描述明显就与《条例》《办法》不完全一致。就《条例》的实践看,不少企业这方面也存在着一定问题,有的问题还比较严重。例如有的企业总会计师与总经理等经营主管之间关系不太清晰,有一些国有企业既设置总会计师,又设置主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使总会计师往往有名无实;有的企业为阻止总会计师进入高管层,只设一名不能进入企业管理高层的副总会计师,更有甚者有的企业干脆不让总会计师或副总会计师领导管理企业财务工作;不少企业确立的总会计师职责仍然基本停留在“纯”财务会计工作方面而不能适应当前经济发展和环境要求。另外总会计师“权小责大”的现象在很多企业也都存在。这些定位及职责权限不清晰的现象限制了总会计师的职责履行,严重损害了其应有作用的有效发挥。目前,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已越来越重视股东(国有企业的出资者或投资人,这里主要是指国家)价值。国资委明确指出要依法考核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从而使企业经营管理者更多地关心股东价值,总会计师也将“增加股东价值”作为其履行职能的出发点。据此,必须重新审视我国总会计师的“定位”,比如有的研究者就认为,在目前环境条件下,总会计师应反过来兼任副总经理甚至是地位应仅次于总经理的常务副总经理。当然,笔者倾向于将总会计师定位为与外国的CFO(ChiefFinancialOfficer,首席财务官)相同,使之成为主管财务和会计工作的企业战略经营决策的最高策划者和组织实施者的核心成员之一。

五、总会计师定位问题决定于其职责权限

总会计师的定位应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社会经济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匹配,如此方能确保其积极作用的发挥。如果定位不准确,总会计师自身的职能也就难以履行,也谈不上实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的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目标,当然更无法实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长远改革目标。笔者认为,当今包括美国在内的发达国家实行的CFO制度(这一制度许多文献都有介绍,本文不再赘述)在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中起到了积极作用,值得我国借鉴。据此首先要做的就是要结合实际和改革目标,进一步调整完善总会计师职责权限,并以法律的形式对企业加以规范和约束。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目标,结合《条例》《办法》《规划》等对总会计师地位和职能的描述,笔者认为,总会计师既要有财务会计领导管理的传统功能,更要有参与企业战略制定和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领导预算编制和执行、强化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职责权限,更要兼具企业价值创造、风险控制等方面的领导管理职责,以发挥总会计师在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价值创造等方面的应有作用。

综上所述,结合我国国有企业的现状和存在的相关财务问题,特别是面临日益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和企业股东、员工、顾客、供应商等利益相关者的关切,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建设、财务战略、价值管理及现代企业制度等要求,总会计师从职业角色上看,应定位于参与企业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的全过程,能以伙伴的关系和总经理、董事长等协同开展企业战略决策的制定和执行决策工作,使自己在促使企业战略目标实现、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高以及核心竞争力有效增强等方面发挥出积极作用。总会计师最终应成为集经营管理决策、企业和股东价值创造、部门和员工绩效评价、财务经营风险管理、企业内外相关方面关系协调等于一身的企业高级管理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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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殷树军.价值管理导向下的总会计师职能定位探讨[J].管理观察,2014,(10):48-49.

财会职称论文篇(5)

总会计师,无疑属于会计的范畴。既然属于会计的范畴,就可从会计的起源来探究会计的名与实问题。 会计作为一种职业,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 但会计在几千年的发展中, 也必然有其不变的东西存在, 这就是会计的灵魂,会计的灵魂应该是不变的,直到这种职业发生质的变化,有其名无其实,或者无其名也无其实。

对我国会计这一名字的由来,可以追溯到公元前2000年左右的大禹时代。舜为支持大禹治水,全国的人、财、物等多由禹来调度,这样禹就涉及到了如何理清这些人、财、物的问题,客观上促使了会计的产生。 禹治水,虽辨证地采用了“疏”而不是其父“堵”的办法, 但禹仍是十分辛苦,“三过家门而不入”。大禹的家就在浙江绍兴的苗山下,大家体谅禹的辛苦, 每年就到禹的家中去理财算账,后来,人们就把这种算账理财的活动叫做“会稽”, 而苗山也就此改名为会稽山。会稽也即会计稽核之意, 《史记・夏本记》记载:“禹会诸侯江南, 计功而崩, 因葬焉命曰会稽,会稽者,会计也。”这或许就是会计的由来, 从这段历史中可以看出, 会计是由事而得名的。

以此足见“会计”历史之悠久。据载,我国周代即有专设的会计官职,掌管赋税收入,钱银支出等财务工作,进行月计、岁会,一般而言,每月零星盘算为“计”,一年总盘算为“会”,两者合在一起即“会计”。《孟子・万辛》篇曰:“孔子尝为委吏矣,曰‘会计当而已矣。’”按照湖南师范大学张以文的注解,其意即“孔子曾经做过管理库房的小吏,他说,算账记数必须要准确才行啊!”而兰州商学院周一虹教授,说起会计的起源,却强调会计的产生是因人而生,即会计是和人结合而产生的,而不单单是和事的结合而产生的,也就是说,会计更多指的是从事这种职业的人,而不单单是说所从事的记账算账报账诸如此类的事。会计,当而已矣,当译为“会计,就是把事情处理的合适罢了”。

笔者认为,周一虹教授所强调会计与人的结合更强于会计与事的结合,是为了强调会计是一种职业,这是一种“名”,这种“名”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是不可改变,也是无需改变的,会计仍是有长久生命力的。而会计人所从事的会计事业,会计的内涵与外延,是完全可以与时俱进、常演常新的,如会计的技术等方法论。例如,1494年,借贷记账法在意大利的产生;英国工业革命后,成本会计的产生与发展;经济繁荣后,“经济警察”注册会计师的出现;经济全球化时代,美国统一会计准则的诞生;乃至今天我国会计的国际趋同。但无论如何演进,会计的实质始终都未突破会计之名的包容,换言之,会计之名,仍足以包含会计之实。所以辩证地看,会计的名与实,目前仍处于各安其所、各司其职、和平相处的历史阶段,而尊重历史、面向未来仍是会计改革的主基调。

二、我国总会计师名实之辩

我国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及总工程师曾经或将仍要在我国的政治经济等领域产生着重要影响。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尤其在总会计师领域,出现了相当于总会计师职务的多种叫法,这种称谓将来的发展方向如何,职能定位如何等,是值得深思的问题。不妨在与财务总监及首席财务官简要对比中,探究一下我国总会计师的由来及走向,从而去感知我国总会计师名称与实质之间的辩证关系。

总会计师制度是新中国建立后,借鉴原苏联的高度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与模式而来的。在历史上, 总会计师往往带有双重身份,既对国家负责, 也对单位的“一把手”负责。而追溯财务总监与首席执行官的产生,则会明显地看到这种称谓或制度是起源于市场经济, 是“委托-”关系的产物。财务总监及首席财务官制度都是主要为所有者服务的,是所有者为有效控制经营者而建立的一种制约制衡制度或机制。 当然,二者之间也有不同。目前,我国对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及首席财务官在称谓、职权、功能、定位、作用、 资格及能力等方面尚没有一个统一而规范的界定。总会计师仍主要使用于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总会计师是企业内部高级管理人员, 属于传统的决策支持系统, 业绩评价由企业内部负责; 财务总监制度主要用于现代股份制企业及上市公司;首席财务官主要集中于有国际背景的海外上市公司或国际化的跨国集团公司。

通过上述分析,并不能简单得出总会计师应该退出历史的舞台这一结论。当前,总会计师仍在承担着会计的使命,并非说总会计师的名字必须改为从西方舶来的财务总监或首席财务官,才能适应会计领域的改革开放,才称得上是与时俱进,才叫国际趋同。这样恰恰混淆了会计之名是因事还是因人而生的问题。会计的起源强调会计的产生是因人而生,即会计是和人结合而产生的,而不单单是和事的结合而产生的,即,会计更多指的是从事这种职业的人,而不单单是说所从事的记账算账报账诸如此类的事。显然,现阶段我国会计的实质仍未突破会计之名的包容,会计之名仍足以包含会计之实。所以,有着悠久历史的会计并无需退出历史舞台,而会计所从事的工作也并不会因为会计的名字而受到制约。总会计师,亦然。正如财政部副部长王军在国际财联第41届世界大会上所指出的,中国的总会计师尤其是大型企业、金融企业、上市公司的总会计师,已经成为企业价值的创造者、资本运营的设计师、财务创新的引路人、建立和完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力量。

当然,在称谓使用上的混乱,常常也会带来相应的地位、职权、功能、定位、作用及资格等方面的诸多问题,对于名实之辩,历史上也有诸多的事例。如宋朝著名的宰相王安石在《答司马谏议书》中写道:“盖儒者所争,尤在名实,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又如至圣先贤孔子所言:“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这些大家都讲到了正名的重要性。同样,对于总会计师而言,也极具借鉴意义。

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需要甄别的是,总会计师这个称谓是否已背离了会计的外延与内涵,是否必须改为财务总监或首席财务官,才能让“总会计师”们名正言顺,名实相符,从而才能在其位谋其政呢。回答显然是否定的。会计,就像我国的国运一样,有一个家道中落的事实,落后了,就要面对,就要追赶,就要学习,所以我国有了学习西方的首席财务官等制度,积极促进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但借鉴之后,接下来更重要的事情是,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出现、形成和实践着的蕴含“中国元素”的会计思想、观点和方法尽快系统化、知识化和体系化。借鉴,重在实际而非形式;借鉴,杜绝做表面文章。我国依照西方规则没有错,但若不面对中国的现实、不实现会计准则的“本土化”,必将使我国的会计事业边缘化。笔者认为,山东经济学院王爱国先生的思考,对于我国总会计师的名实之辩,也有着同样的价值。我国可以学习和借鉴西方的首席执行官等制度,但要学其精神实质,不在于把其名字搬过来就好,而重在更新总会计师的实质性职责,即,总会计师条例的修订,要重在于实,而无需谄媚于名。名字完全可以多元,但可规定不管何种称谓,都统一要受《总会计师条例》的约束。

三、我国总会计师实质性内涵辨析

总会计师的称谓,决定于总会计师的地位,总会计师的地位,又必须凭借其职责与权限作支撑,没有实质上的职责和职权,地位就是一句空话,没有地位,何种称谓也是妄谈。目前我国总会计师的主要工作职责,根据国资委的《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总会计师职责权限的规定,其主要承担四方面的职责: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和重大财务事项监督等。同时,也赋于其四方面的权限: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参与权、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权、财务人员配备的人事建设权和企业大额资金支出联签权等。但在多数企业的实际运作中,依据实际履行的职责的权重却多不一样。在总会计师的履职中,总会计师在主要时间及精力上的分配也大相径庭。这些,都需要在总会计师名实之辩中予以辩证地思考。

近年来,我国总会计师的地位整体上正日益提高。显然,在总会计师地位上的这种变化,是因为总会计师的职权变化而来的,而并不是由总会计师的称谓变化而带来的,也不是将称谓改为西方的财务总监或首席执行官就能提高或发生重大影响的。在这种现状下,笔者认为总会计师的实质性内涵如职权、地位是重点,称谓则相对是次要的,即总会计师职能的尽职与拓展才是当务之急。基于此,总会计师的近期职能,主要仍在于四大基本职能的切实履行上,这仍是总会计师的根本所在。而我国总会计师中远期的职能,要向战略管理、资本运营、风险管理等延伸及转变,这应该是总会计师与时俱进的使命所在。诚如财政部副部长王军所言,会计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中心,总会计师作为会计管理的领导者、组织者、指挥者和实践者,在战略规划管理、企业价值管理、流程系统管理、业绩评价管理、经济秩序管理和风险控制管理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及日益重要的作用。

基于我国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以及我国企业的运作形态,辩证地看待我国总会计师这一称谓,并没有改变的必要。因为总会计师的骨子里,仍是会计,会计指的是一种职业,以及从事该职业的人,总会计师也是指的一种职业,以及从事该职业的人,而总会计师的实质与内涵也是要不断变化的,总会计师的实质与内涵,正是通过总会计师的职能的拓展与地位的变化而变化的。所以《总会计师条例》的修订,尽可以拓展总会计师的职权,而总会计师也尽可以叫总会计师,不必受西方思潮的影响而进行更名。我国一千多万会计人只有“务正学以言,无曲学以阿世”,力戒浮躁、肤浅及浮夸之风,坚守、赓续与弘扬中华民族会计学统、会计学术精神与文化,则目前总会计师的名实之辩当休矣。

参考文献:

[1]高洪海:《总会计师成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力量》,《中国会计报》2011年9月。

[2]郭道扬:《论会计的职能与本质》,《经济学研究[日]》,1998年第5期。

[3]郭道扬:《会计史教程第一卷》,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年版。

[4]中国总会计师协会:《2011中国首席财务官论坛》,2011年6月18日。

财会职称论文篇(6)

如果将单位的经济业务比做车,那么会计就是那头拉车的牛,因为多是女性且付出与回报不对等所以称之为母牛。为什么只能埋着头?因为总有做不完的工作所以只能埋着头;因为财政的时间不等人所以只能埋着头;因为审计的皮鞭要抽打人所以只能埋着头;没完没了的事,没完没了的报表,没完没了的检查,会计人员不会笑了,没时间解释,也没办法跟隔行如隔山的同事们形成默契,所以事业单位的会计人没有荣誉,没有奖励,没有人缘,有的只是日日月月没完没了的没人能替她(他)完成的工作。

2016年11月13日无意间翻阅了手机腾讯网《10种单身人人士最多的行业 大学生要注意》,会计职业居于单身排行榜第二。其原因:“女多男少,超时工作是家常便饭,难有时间跟情侣独处。每天对着数据敲敲打打,真是浪费青春!”网页说得有几分调侃,但确实是会计人的真实写照。幸而笔者结婚了,女儿16岁。但不幸的是她离婚了,女儿跟着爸爸。离婚时前夫对她最大的控诉就是说她不照管孩子,整天只忙自己的事而他没看到任何成绩。确实,那段时间她不仅因为工作忙碌经常加班,即便是晚上、周末在家也总是争分夺秒地看书学习参加考试,完全没时间陪她们。在单位,会计是管家婆,是任劳任怨的母牛,但做为妻子与母亲她是不合格的。

一、基层事业单位会计人员职务97%都停留在初级

(一)基层事业单位财会人员22年前后状况对比

以丽江市永胜县金官中心卫生院为例,1994年该院有财会人员9人,当时9人职务均为会计员。2016年这9 人的情况为:1人已退休,职务会计员;3人已改行从事非财会工作;5人继续做财会工作,其中:1人改考经济师,另4人初级会计职务。(注:笔者1994年在该卫生院从事采购等工作。)

(二)基层事业单位会计人员职务情况

以丽江市2016年11月不完全统计数为依据,该市共有会计从业人员2022人,其中:正高0人,所占比例0%;附高2人,所占比例1‰;会计师60人,所占比例3%;助理会计师124人,所占比例6%;会计员及以下1836人,所占比例91%。

(三)基层事业单位会计人员职务与其它行业对比情况

以丽江市2016年11月事业单位财会人员与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不完全统计数为依据进行对比分析:(见表1)

从上面的三组数据可以看出:(1)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与发展,基层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素质有所提高,主力军从会计员转换为助理会计师;(2)基层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发展与前景仍然不容乐观,97%的主力军仍在初级,跳槽改行的人不少;(3)基层事业单位会计人员职务与其它行业简直没法相比。医疗行业正副高职比重是8%,会计行业是1‰;医疗行业中职及以上比重是37%,会计行业为3.1%。每100个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有2个正高,6个副高,28个主任医师;而财会队伍,全市2022人中没有一个正高,副高1000人中仅有1个,中级100人中有3个。同一个地方,同样做的是事业单位的工作,且会计职业也是高责任高风险高技术,可职务待遇差距竟这么大!耐人深思。

二、形成基层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低职务、灰色前景的原因分析

(一)现有的管理体制非常不利于会计人员的发展

目前我国除少数地方实行会计委派制试点外,其它大多数地方会计人员编制、人事均属于用人单位,这种管理模式对会计人员是不公平的。因为在用人单位财计属于是非主系列,进修学习、职称申报等都不是很顺利,甚至受到排挤。财政、审计、税务、人事、统计及单位和主管部门,任何一家都可以对会计提这样那样的要求,安排这样那样的工作,可提到待遇就落在空处无人管。在单位会计是非主系列不受重视,到财政她不是财政的人。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像个没娘的孩子,在工作中受着夹板气,有问题却不知道找谁。

(二)会计职称考试难度偏高,过关率偏低

会计职称是实行全国统一考试较早的专业,会计职称考试难度大在各行业中是不争的事实。笔者亲见身边几个工作能干的同行参加会计中级没考过,后转考经济师平稳过关。2014年11月14日通过网页查询,得到近年全国会计从业资格和各级职称考试过关率及评审率如表2: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会计考试过关率很低,中级一次通过率仅为9.15%,附高从考试到评审通过率约为12%。假定所有会计人员到条件都参加职称考试,可推论得出:1000个会计人员中约有3个高级会计师,27个会计师,300个助理会计师。实际中高级会计师比率仅为1‰,是因为到条件的会计师并不是全都都参加高会考试和评审,所以实际比率理论低。至于正高级会计师就成了基层事业单位的奇珍异宝,目前户籍人口130万人的丽江市没有一个正高级会计师。

(三)受基层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特点的限制

首先,基层事业单位财会人员一般较少,大部分会计人员都身兼数职,工作基本都处于应急状态,整天不是忙着填报这样那样的表,就是东奔西跑办理这样那样的事务,工作很辛苦但出不了成绩。一年一年,消磨了基层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向上发展的激情,渐渐的对工作、学习、普级考试等失去了积极性。其次,基层事业单位大部分是财政全额拨款,旱涝保收,干多干少一个样,学与不学一个样,在这种氛围的熏陶下,时间一长会计人员也养成了消极怠工,不求上进的惰性。

(四)受基层事业单位会计人员自身素质的影响

一方面,基层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因上半数是中专及以下人员,其中有27%是以前初中毕业考工考干录取人员,知识底子薄,学习基础差,这些人容易满足,能有份稳定的工作就不再求上进;另一方面,基层财会人员女性所居多,所占比例70%。女性一方面是社会工作者,同时也担负着家中贤妻良母的角色,家庭拖累加上生产哺育及传统观念等多种影响,导致大部分女性会计从业者事业上进取心不强,学习能力难提高。

三、下一步建议

要改变目前基层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待遇低、前景不明的现状,笔者认为首先得从管理体制上着手,其次再建立建全有效的激励机制方能收到成效。

(一)建议在基层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会计委派制,将基层事业单位会计人员进行统一管理,保证会计人员权益

其优势如下:(1)会计委派制可以更好的保证财会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更利于国家财经制度的贯彻执行,也可以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2)会计人员集中管理,政府部门可以对分散的会计人力资源重新进行科学的调配,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中高级会计人才的最大效率,另一方面可以减少会计人力资源的浪费;(3)对会计人员进行集中管理,会计人员的职务晋升标准统一,一方面能保障各个会计岗位人员的权益,另一方面可以改变会计人员因所在工作单位不同而前途、待遇不同的现象,使会计人员能够安心的工作;(4)实行会计委派制能让会计人员摆脱因在单位不是主系列人员而产生的受压抑,施展不开手脚等的一系列的烦恼,保证会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5)会计人员集中管理有利于会计人员间的相互交流和学习,相互激励,更利于会计人员素质的提升。

(二)财会行政职务对应享受的待遇应有制度明确

目前事业单位正、副职、书记等管理人员工资待遇是管理岗与技术岗就高执行,即哪边高靠哪边。但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却只能执行会计专业职称工资,有很大一部分财会人员虽然肩负着单位财务负责人的职能职责,但因职称没上去仍只能享受初级的工资待遇。财政与人事应有明确的文件或制度规定相应的财会行政职务一一对应什么样的工资待遇,当会计专业职称与行政岗待遇不同时,也应可以象其他管理人员一样可就高执行。

(三)会计职称考试晋升难度太大,建议作适当调整

当会计人可以高仰着头说我们的职称就是难考,就是过硬的时候,我们也应低头看看别的行业,兼顾一下社会公平。会计职称考试晋升难度应稍做调整,逐渐向其它行业靠齐。一方面可以调动广大财会人员工作与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待遇提升也可以减少会计人员因为经济拮据而私下兼职带来的不良社会影响,这样更有利于维护会计队伍的整体社会形象。

(四)财会工作应得到必要的尊重和认可,会计行业应有自己的津贴

会计工作要求严,责任大,风险高,工作枯燥入味,且专业性强,工作无替代性,即便是生病或休假工作也得背着走。单位领导一个星期不在可能无事,但会计休假两天手机都快要被打爆。教师有教龄津贴,护士有护龄津贴,公检法司有公检津贴,审计工作也有审计津贴,会计也应该有属于自己行业的津贴。

(五)应进一步做好基层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奖励、表彰工作

笔者做财会工作二十多年,明显感觉这方面做得不足。财政部门几年一次的稀缺的表彰基本上只停留在主管部门一级,主管部门对下级又不闻不问,所以在下面具体单位工作的财会人员压根没份。或是财政应扩大表彰范围,或是应安排逐级表彰,总之应该做得再细一些。

不转动的车咕噜会生锈,没有财会人员经济业务将无法正常运行。为了能更好的拉动基层事业单位经济业务这辆大车,希望此文得到更多财会工作者、各行领导、各位老师的关注与支持,请大家都来看看这头长年只知道埋头工作的母牛,让她(他)偶尔也能抬头休息一会儿。

参考文献:

[1]李成,最新财会法规文件选编[M].北京石景山区京原路8号,新华出版社,2009:87-96.

[2]李维平,王一.会计人员后继教育问题探析,中国会计与改革开放30年纪念活动暨云南省首届会计理论与实务研讨会[C].2008(下):442-425.

[3]郑萍.浅论提高基层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素质,中国会计与改革开放30年纪念活动暨云南省首届会计理论与实务研讨会[C].2008(下):467-471.

[4]段兰.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强化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和会计监督检查,中国会计与改革开放30年纪念活动暨云南省首届会计理论与实务研讨会[C].2008(下):657-661.

[5]会计委派,百度百科[EB/OL]. http:// /link?url=zGc3LVu-vuFSIBZUh...

[6]会计委派的成本效益分析(1),百度文库[EB/OL]. http:///link?u…

财会职称论文篇(7)

自进入二十一世纪,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历史研究取得了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成果,其中宋史的研究也乘着“文化大繁荣的东风”不断攀登新的理论高峰。2000----2015年,是国家经济大发展的15年,也是宋代以三司为代表的财政史研究大发展的15年,专业性的论文和著作层出不穷,新观点新见解目不暇接。2000年以后至今的十五年来,三司研究在前人的基础上愈加深入、全面,并逐渐走上成熟,相关论著文章屡屡发表.这些著述都力图的与时代接轨,从现实角度出发,提出了很多具有参考意义的见解。

一、三司机构设置和官员选任研究

北宋初三司是中书门下直属领导的全国最高财政机构,被称为“计司”,三司最高长官称为三司使或权三司使、判三司事,因其位高权重,被称为“计相”。三司即是盐铁司、度支司、户部司三个中央机构的合称,分别置盐铁使、度支使、户部使为其长官,设三司使统领三司及其诸衙、诸案等各个机构,为三司最高行政长官。

(一)关于三司的机构设置研究

万昌华著的《秦汉以来中央行政研究》①中第四章《宋元明清时期中央行政概述》陈述了作者对于宋代三司的认识即宋代中书、枢密院和三司各不统属,是一种类似当代欧美国家的“三权分立”体制。

(二)关于三司的官员选任研究

黄亚娟《北宋三司使研究》①主要从三司使的任命、职能、考核、俸禄以及三司机构的运行等多个方面详细的论述了三司作为制度的存在方式以及不可避免的皇权干预。

二、三司职能问题的研究

北宋三司在元丰改制前,“凡户口、田产、食货之政令,皆归三司”,可见三司掌管国家财政大权,而三司使掌“邦国财用之大计,总盐铁、度支、户部之事,以经天下财赋二均其出入焉。”所以三司使被称为“计相”。

(一)关于三司的理财职能研究

黄亚娟在《宋代三司使职能探析》②中进一步探讨了三司使的职能,把三司使的职能权限进一步扩大到处理下属诸司日常事务、编撰会计录、参议军国大事等几乎无所不包的地步。元丰改制以后,三司使这一职官被户部尚书所取代,但是职权范围远不及三司使,三司这一制度在中国财政史上谱写下了黄辉的篇章。

(二)关于三司的经济职能研究

三司作为一个财政机构,从经济史发展的角度研究的论著也不在少数。李晓《宋朝政府购买的行政管理体系》③,把三司作为宋代政府购买行政管理体系的中央主管部门,并列举了三司在政府购买行为中的主要职能,即参与制定政府购买方面的政策、法令;总揽中央财政的政府购买预算;贯彻落实政府购买方面的政策法令,下达中央预算政府购买的指令计划;负责政府购买资金的划拨、调配;举荐与政府购买有关的机构官员。

(三)关于三司的审计监督职能研究

山东大学硕士陈曦《宋代账籍法研究》(2013年)则侧重于揭示三司编造账籍账簿等行为在完善国家财政管理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为现代财政管理方式提供了有益借鉴。肖建新《宋代审计三论》④把宋代三司作为一个财经的审计机构加以研究,即太宗端拱二年(公元989年)在三司之下设立都三司磨勘司,“覆勾三部账籍,以验出入之数”。

三、三司与宰相的关系问题研究

因为三司具有相对独立的财政权,宰相掌握最高行政权,所以行政与财政的关系问题一直有待于学者进一步考证和推敲。方宝璋《论宋代集中财权的思想》⑤认为三司这种高度集权的财经体制给宋代财政的管理和监督带来不便,是造成“冗费“问题不可忽视的因素,且宰相、三司、枢密院分权治事,各不统属,造成用兵不知财计,施政不知边鄙,极大的降低了行政效率和决策的科学性,宰相不预财政的状况到神宗熙宁年间王安石上台才有一定的改变,纠正这一局面带来的弊端是元丰改制“罢三司权归户部”的主要目的。

四、三司制度历史意义问题研究

(一)关于三司加强中央集权问题的研究

吴霜《三司的财政收入与中央集权的巩固》⑥探讨了三司的创收与中央集权的关系,文章提出以下三个论点:第一,三司是国家中央禁军的总后勤,是帝王掌握军队的资本,帝王控制三司也就控制了禁军,用武力保障其地位,以使自己在中央控制局势,促进中央集权的加强;第二,三司制下的长官位高权重,但素质低下,贪官污吏层出不穷,这种状况令帝王十分放心,有利于皇帝控制三司所掌的财权,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

(二)关于三司制度历史价值问题的研究

叶青《从古代史角度看财政监督的发展》⑦指出北宋三司是一个较为独立和完整的国家财政系统,内部设有三司勾院、都磨勘司等监督机构,有相对专业的制约手段,为当代财政机构的设置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文章对以三司使为代表的北宋初期财政官员考课、处罚、薪酬、选任等管理体制进行了总结,肯定了这一体制对于当代社会借鉴意义。

(三)关于三司制度弊端问题的研究

前文已经论述,三司在一定范围内分庭治事,不利于宰相统筹规划,一定程度上妨碍了科学决策。另外,李义琼《北宋前中叶财政体制的变迁―以王安石的财政改革为中心》⑧指出了三司制度的弊端,皇帝财政和地方财政不断剥夺三司的财赋造成了北宋的“积贫”,实际上是三司的财政匮乏。朱舸《北宋社会经济的再认识―以军事财政与全国性市场为中心》⑨详细列举了北宋前几朝三司的财政收支状况,指出了其在军费开支方面的重大压力。田艳青《北宋熙丰财政改革研究》⑩进一步分析的三司后期财政的拮据形势,指出由于三司多年的费冗财乏导致了王安石变法财政方面的改革。

结语:最后,笔者认为,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研究历史要服务于现实,注重现实关怀是历史研究保持活力的最大动力,三司制度的研究也不例外,所以学术界应着力从更加具体、详细、实用的方面揭示宋代三司制度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所提供的现实意义。对于以上评述,由于晚生学识浅薄,诠才末学,必定有许多孤陋寡闻、遗漏错误之处,还望老师批评指正、多多包涵。

参考文献

[1]包伟民.《宋代制度史研究百年》[C].商务印书馆,2004.

[2]朱瑞熙.程郁宋史研究[M].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

[3]脱脱(元)宋史职官志[M].中华书局.

财会职称论文篇(8)

2017年1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我国的职称制度迎来重大的改革机遇,也引起社会上的广泛关注。长期以来,我国的各类职称评定制度因存在着“三唯”(即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现象而广遭诟病。那么,究竟应该如何更好地理解《意见》,从而推进我国的职称制度改革呢?

建立科学的职称分类评定制度

任何科学的管理都必须以分类为前提,在人才管理领域更是如此。不同的职业和不同的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和内容不同,对任职者的评价标准自然不一样。长期以来,我国的职称评定制度最受人诟病的地方就是,不管什么类型的职称,都以论文作为硬性的条件。注重论文的数量,使一些并非从事知识创新,而是从事基层一线操作性和实践性的应用型人才,很难获得职称晋升,尤其是晋升高级职称的机会。在国外,职称不如中国那么重要,不是所有行业的人员都需要评职称,而且职称大都与岗位聘用相结合,一个人离开了原来的单位到别的单位任职,需要重新确定职称。

虽然我们不能照搬国外的做法,随意废除一些职称系列,但应该对评价标准进行改革,即根据不同的职业和工作性质确定职称评定标准,坚决废除以论文数量为标准的“一刀切”做法,对那些基层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着重考察他们的实操能力和实践能力,以及在专业技术领域对组织发展的贡献。如对非教学医院医生的职称评定,可以不考虑其科研和情况,注重临床诊疗能力、经验和绩效,如就诊人数、治愈率、社会评价等。对基层一线的技术人员,可以着重考察他们的操作技能、工艺流程改进、技术问题的解决能力等。此外,这些系列的职称等级也不一定参照大学教师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这样的等级,完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需而定。为此,必须下放职称评定权力,给用人单位更大的职称评定方面的自。

下放权力,赋予用人单位更大的职称评定方面的自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最了解自己员工的能力和潜力,也明白应该给予他们什么样的报酬和待遇。从管理的角度来看,要对不同职业系列和庞大人群的职称评定进行规范,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规定一些硬性的标准,如前述的学历、资历、论文数量,虽然形式上达到了相对公平,实际上却导致了机会的不公平,违反了职业管理和职业生涯发展的规律,最终挫伤了很多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因此,改革的一个重要突破口是下放职称评定权力,给用人单位更大的自。笔者的意见是,将职称评审权力完全下放,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对自己员工的职称晋升,而无需政府出台相关规定予以规范。

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国家就下放了企业的人事管理权,政府只对一些特定的职业进行准入规制,企业可自主决定员工的职务升降。笔者认为,政府对事业单位的财政拨款,不应基于其内部工作人员的技术职称等级,而应根据其提供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而定。在财政拨款规模确定后,应给予事业单位更多的财政资金使用权力。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定期或不定期评价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以决定下一次的财政拨款规模。事业单位内部的人员结构、薪资待遇、职务升降、职称评定等的自均依法由事业单位享有。同时,要打破职称的身份属性,一个人离开原单位到另外一个单位任职时,由新雇主自主决定是否予以承认其在原单位获得的职称资格。事实上,近年来不少高校都进行了职称制度改革,下放职称评审权,从效果来看,拥有职称评审权的学校并没有滥用权力。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高校获得了更多的职称评定权,均没有出现评价标准下降的现象。因此,那种对职称评审权下放后用人单位会降低人才评价标准的担心是多余的。

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

欲消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弊端,关键是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其中最重要的是建立科学的同行评价和社会评价机制。在笔者所在的学校和学科,几年前就实行了代表作制度,职称晋升申请人可以自己选择能代表其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论著,而不管它们发表在什么杂志上和由谁出版发行,然后采取严格的匿名评审,由国内和境外两类专家对代表作进行鉴定,判断申请人是否达到拟申请职称的学术水平。笔者作为学校学科聘任委员会成员和本省职称评审委员会(高u委)成员,曾多次参与过职称评定活动,审阅过多人的匿名外审鉴定意见,总的感觉是,大多数外审专家是比较认真负责的,他们出具的鉴定意见具有较好的参考价值。

另一种评价机制是社会评价,如果运用得当,可以较好地解决一个人学术造诣高但论文数量少而得不到晋升的问题。在高校中议论比较多的现象是,一些教师热心于,而不愿在教学上多花时间,将培养学生的工作放在第二位。大学是培养人才的地方,教书育人是首要任务。一个教师如果学术造诣高和教学效果好,但数量不多,理应获得同样的晋升机会。该如何判断此类教师的学术水平和教学效果呢?这要靠社会评价。在民国时期,一些大学的知名教授并没有发表多少论文,但仍然可以晋升为教授,靠的就是这种社会评价,包括同行评价和学生评价等。目前,不少高校已实现了本科生课程学生评教全覆盖,此外还有督导员和领导干部的随堂听课,部分高校还推行教师之间互相听课的做法。多层次的评价活动具有相当的代表性,可以作为职称评定的依据之一。这样,被大家公认为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高的教师,即使不突出,仍然有机会晋升高级职称。社会评价可以应用于很多领域,如医生、基层一线工作者、操作人员等。只要科学设计相关评价办法和机制,社会评价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所谓“公道自在人心”。

完善相关配套措施

一是适当提高职称的含金量,高级职称人员的报酬可以高于高等级别行政人员的工资,增强技术人才在各类管理机制尤其是涉及专业性和技术性决策中的话语权,破除官本位思想。二是将职称评定与聘任制改革结合起来,强化岗位聘任管理,根据岗位空缺的实际需要聘任具有相应职称的人员,从而有利于减少人浮于事的现象。三是杜绝职称评定中的数额限制,只要有职位空缺而又有符合条件的人选就予以聘用,做到适才适用。四是不同行业根据自身实际设立不同的职称系列,并根据产业动态发展的需要而灵活适用,包括职称系列名称和职称等级等,无需与高校的职称系列作为参照。五是动态调整一个人的职称等级,避免一评定终身而助长了人才的惰性。

(作者为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博导)

财会职称论文篇(9)

首先了解报考范围与条件,若符合条件不要担心年龄大、记忆差或是工作忙等原因,要树立信心和决心,勇于报考。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共同负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报名范围:从事财务会计或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申报高会的基本要求,包括政治思想水平、学历、年限,各地方的要求都会有些差异。一般要本科以上学历并且取得中级职称后5年以上,学历越高年限要求越短;如是专科需要破格,在资历和工作实绩方面要特别突出。

二、考试内容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此外还需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一)高级会计实务考试

《高级会计实务》的考试时间为210分钟,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考试一般于每年的9月进行,5~6月报名,考试费100元。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高会考试会有两个分数线:一个省线、一个是国家线。一般国家线都是60分通过,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省线由各省自定,略低于60分,有效期1年。为了能顺利通过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在学习和考试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计划得当。在备考中首先应制定复习计划,长计划、短安排,在完成繁重的工作同时精心准备。根据自己的情况订立学习时间表,合理安排时间,统筹兼顾各章内容,有条不紊、循序渐进地学习全部知识。参加高级会计实务考试的考生,一般都是各个单位的财务负责人、业务骨干等,平时工作比较繁忙,所以需要合理安排时间,一方面不能耽误工作,另一方面要千方百计通过考试。

2.合理选取教材。最重要的教材就是《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但考试大纲没有解析,很难懂,建议到书店选购一本适合自己的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辅导用书,结合辅导书中例题加深理解。

3.积极参加辅导。参加辅导的好处是,掌握了重点、理解了难点、熟悉了答题技巧,随老师一起学习比自己看书效率高得多。参加辅导培训之前,要熟悉大纲,对大纲的脉络和各章的主要内容有―个整体的把握,以便带着难点、疑点去学习。培训时,要理清知识的脉络,记好笔记或进行录音,掌握答题的技巧。

4.分析历年试题和适当练习。通过分析历年试题,可以熟悉出题规律,理清出题思路,对考试非常有帮助。在复习过程中,应该80%时间用来研读大纲和辅导用书,20%时间用于做练习。适度练习能够避免考试时“眼高手低”,通过模拟题的练习,还可以提高自己解题的技巧和能力。

5.保持良好心态。要想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保持良好心态非常重要。许多考生已经多年没有参加考试了,现在猛然参加考试,难免有紧张焦虑情绪。如何克服紧张焦虑情绪呢?最好的办法就是保持乐观心态,把考试当作一个项目进行管理,其他事能做好,考试也一定能做好。“在战略上藐视敌人”,在考试中充满自信,心情就很放松;“在战术上重视敌人”,考前拿出充分的时间进行复习,就能水到渠成,顺利通过考试。

6.考中沉着答题,合理安排时间,先易后难。拿到试卷后不要急于做题,而要根据题量,对210分钟的考试时间做出合理的安排。一般每题20分钟,做完8道题控制在160~180分钟之间,留30分钟检查、补充。

(二)职称外语考试

高级会计师职称外语考试考综合英语B级或其他语种(每个省不完全一样,还要看当地的要求),每年12月份报名,次年的4月份考试,报名考务费每人54元。职称外语主要有以下6种题型:词汇选项、阅读理解、阅读判断、完型填空、概括大意、完成句子和补全短文。试卷满分为100分。从其内容看,难度相当于四级。但不考听力,也不考写作,大多为阅读,只有少量的语法。针对职称外语考试题型特点,其复习方法主要是:

1.词汇选项:记单词需要早下手,坚持每天拿出一定的时间背单词,然后再循环复习以前背过的,尤其对英语放手多年的学员;

2.阅读判断:把教材中的文章全部做一遍就可以;

3.概括大意与完成句子:应该重点关注教材新增文章;

4.阅读理解:复习的时候结合后面翻译的中文来看前面的文章,对尽快理解教材内容将会有更大的帮助;

5.补全短文:补全短文从教材出题的概率看在下降,但教材的文章还是不能忽视;

6.完形填空:此类考题要弄透书中的文章;

7.一定要做历年考题,而且要把A、B、C三类考题全做一遍。

另外,符合特别条件的还可以免试。

(三)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按《类别表》要求,在第1.中文Windows 98 操作系统或XP;2.Word 97 或2003 、WPS或金山文字2005;3.Excel 97或2003、金山表格2005 ;5.计算机网络应用基础或Internet应用;以上类别科目(模块)中选取3个科目(模块)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另外还应根据各自岗位和从事专业工作的特点,在第4.PowerPoint97或2003、金山演示2005;6.FrontPage200或Dreamweaver MX;7.VisualFoxPro5.0;8.Access2000 ;9.AutoCAD(R14)或AutoCAD2004;10.Photoshop6.0;11.Flash7.0;12.Authorware7.0;13.Project 2000;14.用友财务(U8)。以上类别科(模块)中选取1个科目(模块)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个科目(模块)60元,一般是要求考4个模块,大多数人选XP,Word,Excel和用友软件,其中用友软件是必选模块。计算机模块考试对我们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来说相对不是太难,考试前看看模块的书,做几套模拟题,一般便可通过。另外,符合特别条件的还可以免试。

三、评审论文及上报材料

(一)有关论文事宜

参加高会评审,还需要由本人独立撰写或以第一作者署名的并在具有全国统一刊号(CN)的报刊上发表的财会类论文2~3篇,字数一般要求2 000字以上。且申报人撰写的宣传报道、会议发言稿、简报、资料介绍、考察报告、项目报告、教材、毕业论文、经济技术类报告、译文以及参与编写的工作计划、章程、办法以及事务性、操作性的具体工作方案等材料不能作为参加评审的论文送交评审委员会。对一般的财会人员来讲,要写出高质量的论文并刊登是很不容易的,平常要做有心人,单位或个人可订阅财会类杂志和浏览有关网站,模仿写一些东西并投搞,尽量写些实务性的,避免涉及理论太深的内容。即使写出的论文不能被录用,对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也是有帮助的,只要持之以恒,也就成为可能。

(二)申报工作总结的写法

申报总结就是把取得中级资格后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进行一次具体的总分析、总研究。也就是看看取得了哪些成绩,存在哪些缺点和不足,有什么经验、提高,具体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识水平、工作业绩以及获奖情况等。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这部分内容主要是对工作的主客观条件、有利和不利条件以及工作的环境和基础等进行分析,写好总结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总结前要充分占有材料;

2.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不夸大,缺点不缩小,更不能弄虚作假;

3.条理要清楚;

4.要剪裁得体,详略适宜,一般要求3 000字以上。

(三)申报高级会计师的程序与申报所需资料

申报高级会计师由个人向本单位人事部门填表申请,由单位人事部门将基本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的有关材料报市会计系列职改办初审,再报经市职改办审查同意后,由市会计系列职改办负责汇总上报省会计系列职改办。材料报送时间为每年10月份左右,评审时间由省高级会计师资格主审委员会于12月份组织评审。

申报高级会计师一般应附以下资料:

1.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如学历证书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会计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岗、继续教育记录齐全)、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全国合格证或省合格证证书原件;有效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原件)、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有效证明(原件);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3.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后的历年考绩卡片;

4.《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一式2份;

5.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申报时须由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破格推荐报告1份,并由呈报部门核准并签署意见,加盖印鉴后上报1份(因获奖、成果破格的,奖项和成果应为财会方面的);改系列评审的(指同级别的),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复印件)1份,并报送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

6.接受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7.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件)。其中:《评审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情况一览表》中“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果及受奖情况”(以下简称“成果及受奖”)栏填报数量不超过5件:“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作品等”(以下简称“论文、著作、作品”)栏填报数量不超过5件,其中代表性著作不超过2部;

财会职称论文篇(10)

曾任国家财政部部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王丙乾同志于1992年题赠邓子基教授“加强理论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坚持改革开放,服务四化建设”。他于1997年又誉勉邓子基教授“严谨治学,再攀高峰”。时任国家财政部部长的项怀诚同志在邓子基教授从教55周年之际,书赠“辛勤耕耘五十五年,花开桃李五湖四海”和“繁荣财政科学,指导工作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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