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舆论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2-20 04:37:38

社会舆论论文

社会舆论论文篇(1)

以此实现献身城邦的目的,而国王要做的便是搜罗和控制住这些诗人和文学家,使之为自己服务。即使城邦演变成国家,国王换做了政客,媒体也依然受着政治的摆弄。李普曼指出“现代政治的秘密在于对媒体符号的战略性运用,通过这些符号,统治者可以把自己包装成大众利益的代表,视觉符号可以让人们的情感倍增,思想弱化……领导者可以将杂乱的大众感情调集在一起,谁掌握了大众情感的符号,谁就基本掌握了公共政策的手段,控制了当下的情势。”[12]即便自我标榜新闻自由的美国政府,一方面虽然碍于体制要求而难以直接操控,但另一方面却在积极渗透各大媒体财团,对相关报道进行阻挠和扭曲。郭小安从宏观层面指出国家和媒体的这种关系表明“一个国家的媒体生态事实上是国家权力架构的反映……大众媒介处于各种权力的互动和博弈中,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各种权力的约束和影响。”

但总的来看,传统媒体虽然受到了政治机构的影响甚至是操纵,却依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媒体发挥着整合和过滤的作用,将民间舆论中的各类政治诉求通过打包的方式输入政治系统并提前过滤掉有害信息。另一方面,媒体充当了翻译者的角色,在政治系统的各类信息进入公众视野之前,预先作出解读和评价,从而引导民间舆论形成合理预期,同时将生硬的政治宣传进行软性化处理,使公众更易接受。正是媒体构建起的媒介舆论场分隔了民间舆论场和官方舆论场,充当这两个场域的中介,避免了两者的直接对冲,从而表现出某种场域转换和对接的功能,使得公众语境层面杂乱无序的利益诉求和官方政治层面的强行意识灌输在媒体场域中达到平衡和共融。然而,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基于体制性的原因,我国的媒体舆论场和官方舆论场高度重合,破坏了场域间的平衡。早期研究中国传播制度的学者指出我国的新闻业采取的是“苏联共产主义报业理论”。该理论源自20世纪的苏联,依据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强调传播媒体存在目的是支援马克思主义,为人民服务。“苏联共产主义报业理论”相信真理只有一个,而且发言人也只有一个即共产党或党的领导人。在共产主义社会中,传播媒介的角色定位是集体的鼓动者、宣传者及建设共产主义的教育者。传播媒介具有强烈的工具性,为党和国家服务,并且为国家所拥有。也就是说,整个媒介结构异化为政治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一旦失去媒介场对官方舆论场和民间舆论场的转换、联结功能,结果将是官方舆论场对民间舆论场的直接吞噬,于是舆论一律的畸形传播现象便应运而生。在舆论一律的场域中,你将分辨不清哪些是公众的意见、哪些是媒体的意见,哪些又是政府的意见,某种超然的政治意志将主宰一切,并代替人们的理性思考,成为让所有舆论单元面朝一处的权力核心。在舆论一律的场域中,人们只能听到一种声音,而且是自己的声音,真实和虚伪根本无关紧要。以时期的地方报纸为例,1959年10月《南阳日报》公布河南南阳地方工业提前65天完成1959年生产跃进计划,秋季粮食比1958年增产27.7%,万亩水稻亩产800斤以上,22.4万亩棉花亩产皮棉150斤以上,86万亩红薯亩产6000斤以上。22.6万亩玉米亩产350斤以上。实际上,当年全区农业总产值比上年下降2.75%,农业总产值比上年下降23.02%,工业总产值比上年下降78.76%[15]。

而《人民日报》对时期的这种现象发出了这样的评论:“打开最近各地的报纸,真个叫人心花怒放。跃进的消息一个接着一个,革命的干劲洋溢在字里行间。农村中每天有近一亿人热火朝天地进行水利建设;城市中千百万职工,正在敲响挖掘潜力的锣鼓,一而再、再而三地突破原订的计划指标。”[16]在舆论一律的场域中,政府因得不到正确的信息,制定着一项项错误的决定;民间舆论则因缺乏合理的引导,在盲目乐观的氛围中编造出一幕幕自我荒诞剧。总之,一旦媒介舆论场急剧萎缩,政府和社会的互动将难以开展,政治沟通本身也会失去意义,政治参与更是无从谈起。只有通过媒体构造出官方和民间交流的中介域,国家才能实现对公共舆论的有效领导,公众才能进行有序的政治参与。这种国家———舆论模式并不是最理想的,但是至少可以维持国家和社会的相对稳定。然而,这种模式在社会转型和现代化的过程中发生了嬗变并呈现出式微的迹象。

二、社会变迁与公共舆论

社会变迁展现了一切社会现象发生变化的动态过程及结果,它源于社会体系为适应新的需要和不平衡,对原有结构进行重新调整的需求。某种程度上,网络舆论场的形成虽然得益于信息技术自身的发展,但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它更是社会变迁过程中各类结构要素变化的逻辑结果。

(一)社会整体结构的变迁经典社会变迁理论认为,人类社会处于线性发展过程,整个社会形态从会向工业社会演变,而工业社会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理想形态。工业社会的特点之一是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的整体分化。斯宾塞是这样描述社会变迁的这一过程的:人类社会在开始时,每一个个体既是作战者,又是耕地者;既烘烤面包,又制造工具。随后,军人、工匠、铁匠和面包师傅,便构成了不同的社会阶层,这就是从同质到异质的转化过程。人类社会通过个体的集成,经由运动的分散,凝聚为部族、城邦。人类社会的进化过程,从集成到均衡,呈现出量的演化[17]。随着我国由传统型社会向工业社会、信息社会的转型,我国的社会结构也将由简单转向复杂、由同质变为异质,整个社会的开放程度和流动效率也将显著提升,从而产生一批新的社会阶层比如“农民工”、“个体户”、“北漂族”等等。而社会结构的这种多重分化十分有利于公共舆论构建的张力形成,因为异质性的舆论主体结构将使公共舆论朝着不同向度深度扩展,进而吸纳大量不同主体的意见。这些基于不同利益、视角进行的舆论表达经历了孕育、发展、成熟和衰变的过程,彼此又存在互相拉扯的动力,从而使得舆论本身保持着鲜活的生命力,得以在更大的范围内进一步传播。在结构分化的基础上,现代化本身的意蕴也极具丰富,包括了国家发展的城镇化、工业化、大型组织的科层化、公共权力的世俗化以及正规教育的广泛普及,传播媒介的快速发展等一系列内容。就我国而言,自1978年实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这些变化为公共舆论场域的建立提供了相当丰富的议题资源:既有大到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也有小到社会个体的生活隐私;既有征地拆迁的社会阵痛,也有大灾大难面前社会互助的温情和感动。总之,不管是大是小、是喜是悲,公共舆论指向的对象不断趋于多样化,内容也几乎涵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议题资源的极大丰富将有助于公共舆论的构建和发展。需要指出的一点是,除去表达目标以外,表达本身也具有价值。对于生活在高科技社会中的多数人来说,生产的增长已大大超过人口的增长,人们的平均寿命和主观惬意感已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在新的社会价值体系中,早期工业化的重心即强调经济增长的倾向退居到次要位置,人们更关心的是经济增长对社会和环境的影响。而在个人层面上,“最大限度地获得经济收入已非首要目标。对越来越多的人来说,更重要的是表达自我和渴望从事有意义的工作。”舆论本身正成为舆论的目的。

(二)社会心理结构的变迁社会变迁过快以致超越心理的承受极限,将导致大量失范行为。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通过对自杀现象的研究,揭示了心理图式的这一变化。涂尔干认为,个体心理的平衡源于欲望的达成,为了合理引导社会成员的求欲行为,社会会自发的形成一系列等级秩序和制度规范进行控制。但是,过快的社会变迁在生产大量欲望的同时,也将使制度化水平较低的社会失去原有的控制能力。于是制度外行为大量涌现,弱势群体的相对剥夺感也与日俱增。最终,整个社会的精神世界发生嬗变,甚至逐渐被撕裂。我国的社会变迁过程和其他发达国家相比,其剧烈程度更大,跨度更宽,影响范围也更为深远,因而完全有必要加强对社会心理层面的审视。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周晓虹为了强调社会心理的重要性,提议学界引入“中国体验”这样一个全新概念。他指出“‘中国体验’是中国人民在宏观变迁的背景下发生的价值观和社会心态方面的微观变化;既包括积极的心理体验,也包括消极的心理体验,前者诸如开放、流动、竞争、进取、平和、包容……后者诸如物欲、拜金、浮躁、冷漠、缺乏诚信、仇富炫富……”[19]而中国体验的最重要特点在于“人格的边际化或社会心态的两极化”,具体表现为“传统与现代的颉颃”“理想与现实的落差”“城市与乡村的对峙”“东方与西方的冲突”以及“积极与消极的共存”。总的来看,这样一种连续转弯且极端对立的社会心态难以有效地自我调适,结果“整个社会表现出来的现象是,每种人都多多少少有‘不守其分’或‘不安其位’的行为,每种组织都多多少少有越界逾限的作风。”[20]特别是在变迁过程中,各种社会思潮与观念将不断重组,传统的意识形态则趋于解构,整体呈现出对体制内的逆反情绪和体制外的仇富心理:一方面,公共舆论对体制内一些带有符号性的物象进行戏谑式的嘲讽和黑色幽默式的暗喻;另一方面,社会整体失范行为的增多导致部分投机取巧者的一夜暴富,从而引发社会的强烈不满并升级为仇富行为。这两种不满并非源自成员自身环境的直线恶化,而是变迁过快情景下,社会预期的提高和相对比较下的心理落差所致,也就是说其根源不是因为我们的环境变坏了,而是变得“太好了”。但是,这种不满依然有向怨忿转化的危险并逐渐弥散,从而内聚破坏社会的现实力量。总之,社会个体在快速的变迁过程中经历了各种复杂的心理体验,积蓄起强烈的心理压力,同时也就产生了释放压力、寻求平衡的动机。这些动机通常以发泄的方式得到消解。于是,受众在相似的心理场作用下相互聚合、彼此安慰,并在雷同的心理语境下制造舆论。这些舆论既是发泄不满、寻求慰藉的产品,也是个体尝试适应社会变迁的努力。所以,即使这些舆论充满了语言暴力,我们也应抱以更平和的心态面对。

(三)社会治理结构的变迁社会治理结构的变迁主要表现为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重新调适,以求更好地厘清两者的行为边界,并给社会充分的活动空间。因此,单中心的治理结构开始向网状结构演变,政府不再充当全权的管理者角色,而更多的体现协调和决策的功能,与其他社会主体的关系也亟需重塑。就我国舆论环境而言,主要反映在政府与媒体关系的再定位。然而,我国政府在全能主义模式的惯性影响下,面对媒体和公共舆论时,依然在用老脑筋思考新问题,对媒体的运用简单粗暴、惯于长官意志,对公共舆论置若罔闻、听之任之。官方媒体被大量的空话、套话和会议精神所填满,而政治家们则在一遍又一遍的重复那些“正确的废话”。这种呆板的舆论环境极易激发社会的某些对抗心理,这既有变迁过快下社会心理结构的不稳定因素,也隐藏了大众教育普及下政治行为再认识的冲动。总之,政府的公信力遭到了史无前例的质疑,民众对政府的调查和澄清工作表现出极大的不信任,政府也因此陷入“塔西佗陷阱”的恶性循环。不少学者注意到了这种变迁情景下的不信任现象,郑永年指出中国社会目前出现了由高强度的“不信任”造成的“社会墙”,同时引发出“墙的出现和信任的解体已经在越来越多的方面阻碍着中国社会政治生活的正常运行。”[21]的担忧。刘建明在分析两个舆论场互不信任的同时,进一步认为“主流媒体上的宣传如果盛行官话并由此造成压力,公众就心向网络,涌到网络上发表意见,网民在传统媒体上用真名说假话,而在网络上用假名说真话的现象就会层出不穷。”网络舆论场的构建可以说是社会治理结构变迁下,不信任危机向虚拟的延伸。对组织权威的不信任不只是一个体制性的问题,更是一个时代性的特征,是一个历时性的全球性变化。所以,在不信任的逻辑线中还穿插着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演进的痕迹。在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换中,整个过程十分注重社会分工和团队协作的作用,并严格要求个体遵循规章制度,为高效率的生产服务。结果,组织权威被高高举上头顶并演绎出科层制的架构来实现这种权威。而在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的过渡中,个体价值的彰显开始抬头,对个体权利的关注和自我个性的释放要求开始瓦解工业社会以来建立起的组织权威,并以“自我”为中心构建其新的范式。根据罗纳德•英格尔哈特的研究,在1981年到1990年来自21个国家的资料表明在几乎所有这些国家中,对已确立的等级制度的信任度都下降了,并且这些工业国家的政治领导人的受支持率几乎都降到历史最低点。“这里所反映出来的并不是他们比他们的前任们逊色,而是公众对现有的政治制度的支持在整体上不如往昔,人们的关注点转到个人的问题上。”[23]因此,面对信任流失问题,我们既要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更要在新的观念框架下整体把握,以期在组织权威和个体自由的张力结构中寻求平衡,在公共舆论的不信任中提升政府的治理能力。

(四)社会媒介结构的变迁1978年,我国财政部批准《人民日报》等多家新闻单位试点“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该方针成为我国媒介体制市场化进程的一个重要标志。此后,我国的媒介属性发生巨大变化,市场思维逐步渗入媒体的日常运作,传统的政治宣传功能出现弱化。也就是说目前在中国新闻制度下的媒体,不再仅仅充当引导意识形态的政治工具,而是在政治权力与经济逻辑建构中新生的复合体,既服膺政治领导,又迎合市场需求。就媒体而言,媒介体制的市场化引发了媒体对自身定位的困惑,使其摇摆于市场和政治。市场化运作之后,传统媒介的身份开始裂变并产生多种角色。媒介集团一方面是市场的主体,需遵循利益导向,实行企业式的操作和管理。整个媒介体制向“文化产业”的打造逐步转轨,积极地将信息内容包装成文化商品进行营销;另一方面,媒体即使在商业逻辑的影响下,也仍然难以摆脱公共舆论的引导角色,肩负着强烈的社会责任,需积极发挥传达民意的功能。所以说,媒体经济不是一个简单的宣传事业单位的运转,也不是单纯的企业经营活动,而是必须将两者融合起来的一种全新模式的经济运行。除了经济利益和社会责任,我国目前的媒介体制并未实现充分自主,依然深嵌政治体制,承担着大量政治宣传和政治动员的功能,因此难免受到权力的制约和控制。总而言之,研究新时代的媒介结构,应该超越传统的“市场对国家”、“国家对社会”的简单二重逻辑,把握媒介角色的多元复合特性(经济、政治、社会功能的统一)。但是,这些多重身份相互之间存在着结构上的内在矛盾,无论媒体饰演哪种角色都难以自洽:作为政治体制延伸的媒体,容易被这个充满逆反心理的社会所抛弃,最终难以赢得市场的青睐;作为社会代言人角色的媒体,在涉及到社会稳定、公平正义等较为敏感的话题时,一旦与政府的认识发生偏差,以致处理失当,不仅会影响社会和谐还易受到政治上的排挤;作为市场主体的媒体如在逐利过程中抛弃了自己的社会责任,则会遭到人们的摒弃和唾骂。在这种身份的对立中,媒介开始分化,在不同动力(政治的、经济的或社会的)的驱使下,同时又为顺应形势的变化和政治任务的阶段性需要而轮流扮演着三种角色,发出了各种不同的声音。面对媒介体制的变化,我们采用了所有权由政府垄控,经营权相对自主的权力分配方式来应对,并初步形成了一个不完全竞争的信息市场,在这个市场中,新闻媒体有了三个“老板”,一个是党和政府,为媒体活动的范围划定底线;一个是社会正义,对媒体活动的内容进行道德评判;另一个则是经济利益,为媒介活动的路径选择提供最终目标。媒介结构的这种变迁使得公共舆论的引导较之过去更加复杂多变,而公众在纷乱的信息浪潮中也逐渐陷入集体迷失的困境。

社会舆论论文篇(2)

在社会生活中法律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具有广泛性,因此与法律紧密相连的法制新闻也具有了广泛性。法制新闻的舆论监督作用也就体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

舆论监督的广泛性首先表现在它能够渗透在社会生活的各行各业,无论是农林牧渔,还是工矿企业或是第三产业,社会舆论一旦形成就会有强大的作用力推动事件的发展乃至社会的变动。例如曾经在我国国企改革中存在的国有资产被侵吞的问题,这既是一个经济问题又是一个法律问题。通过媒体的报道引发了我们关于国企改革究竟该如何改的思考,并最终促成了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明确国企改革方向,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最终使一部分国企走出困境获得新生。

舆论监督的广泛性还表现在它能够反映国内各个地区24小时发生的事件。无论是前一阶段发生的“太原警察打伤北京警察”,还是国内一连串的矿难事件,这些新闻本身就形成了一种强大的舆论攻势,从客观上推动政府必须采取措施,妥善解决这些问题。

二、舆论监督的公开性

公开性是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的重要特点,否则,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监督。一旦公开揭丑、彻底曝光,就有别于一般的内部批评,更能激起广大民众的愤慨和相关部门的重视,促进问题的及时解决。正是舆论监督的公开性,使许多被极力掩盖的事件和惊心动魄的真相大白于天下,在众目睽睽之下,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吸取教训、完善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事故隐患得以减少。这种公开性的成功实践,完善了我国新闻媒体公开介入社会事务和公众公开了解社会真相的新秩序,这是对公民知情权的极大尊重,也表明了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巨大进步。

2003年震惊全国的“孙志刚事件”突出体现了这一特点。南方报业集团记者公开、公正的报道把这一事件的始末彻底呈现在公众面前。一系列的问责、法律上的讨论随后展开。最终在舆论的强大压力下一部实行了21年关于收容遣送制度的国家法规最终废止。

三、舆论监督的客观公正性

真实是进行舆论监督的生命线,也是新闻报道最基本的原则。从这一点出发记者的现场报道和用事实说话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我们看到的法制新闻报道,以电视节目为例注重抓现场、抓细节;对关键过程使用长镜头拍摄,以保证事件过程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事实的关键内容

重视同期声的采集,尽量用完整的编辑段落,避免断章取义;用环境声保持事件的原生态,让观众了解事件的真实现场;注意兼听则明,平等对待每一个被访对象,双方都使用同期声,以保证双方都有表达自己的机会,避免偏听一词;解说词常采用叙述性语言,尽量少下结论,避免主观色彩强烈的用词和语气等。

在大量事实的交代基础上,主持人展开评论和观点阐发,从各个环节减免了给那些别有用心者授人于柄的机会,从而保障了节目的权威公正。客观的报道有助于形成客观的舆论环境,从而保证了舆论监督的客观公正性。

四、舆论监督适度性

舆论监督的适度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报道中批评性报道、中性报道与正面报道的比例关系;一是舆论监督不能越俎代庖,不能进行媒介审判。

舆论监督固然少不了很多批评、揭露性的内容,但我们应该明白,批评、揭露只是手段而非目的,揭露黑暗是为了追求光明,真正的目的是为了针砭时弊、匡扶正义,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法制新闻报道多涉及的是目前存在的社会问题,因此必须充分考虑报道的社会效果和社会承受力,以适度原则对材料进行取舍。另外,媒介的批判性仅仅是一个手段,在批判的同时应该注重建设性。

舆论监督不适度的另一个表现就是媒介审判。“媒介审判”是指新闻媒介违反司法程序,超越职权对案件做出判断,是一种违法和无效的裁判。但新闻媒介的影响力将会使这种裁判子社会上产生巨大的影响,影响到公众的正确认知和司法的公正。新闻媒介、公众、政府和司法各有其特定的社会地位,有着各自的利益追求,也有相互的权力冲突。这四方在新闻活动中,为达到某种目的,或受某种欲望、习惯的驱使,都有可能或多或少的不合规则的履行自己的职权。媒介总在追求最大限度的自由,政府则希望将自由控制在自己允许的限度内,并为己所用,公众会要求媒介保护他们的利益,司法也不希望别人指手划脚的指责其权威,这是一个矛盾的过程。但是在矛盾的过程中媒介应该首先加强自律,并引导社会舆论朝着公平、公正的方向发展。媒介应该是为人民立言而不是替人民立言。

在当今社会,舆论的形成依赖于新闻媒介,媒介应该积极引导并帮助形成开放、公平、公开的社会舆论,并以此推动社会的发展。以上所述舆论监督的特征是最基本的特征,也是评价社会舆论是否成熟的基本标准。作为传播重点强势,新闻媒介应该勇于承担社会的责任,更好地通过新闻报道发挥其舆论监督的职能。

[参考文献]

[1]李铮:《论法制新闻的舆论监督》,《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年10月10日。

社会舆论论文篇(3)

2011年5月20日,药家鑫一案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二审裁定:驳回药家鑫的上诉,维持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死刑,的判决,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在社会上成为舆论焦点的“药家鑫案”算是落下了帷幕。一起刑事案件,怎么会在全社会引起如此之大的震动?在强大的社会舆论背后,耻感文化在无形中起到了不容忽视的推动作用。

一、耻感文化的渊源及传承

中国是一个传统的耻感文化的国家。日本学者森三树三郎认为:中国的“耻感”文化倾向更强一些,是耻文化的发源地。①中国的耻感文化有深厚的历史渊源。“耻”字在古汉语中写作“”,《说文解字》中对其解释为:“辱也。从耳,心声。”②《诗经》中曾写道:“相鼠有皮,人而无仪。人而无仪,不死何为? 相鼠有齿,人而无止。人而无止,不死何俟?”③在《论语》中则有“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④宋代著名的理学家朱熹在《四书章句集・孟子集注》中写道:“耻者,吾所固有羞恶之心也。有之则进于圣贤,失之则入于禽兽,故所系甚大。”⑤清末著名思想家康有为在对《孟子》进行注解的时候也指出:“风俗之美,在养民知耻。”⑥

我们由此可以看出,耻感文化在中国传统道德文化中占据着极为重要的地位,受到学者、思想家们很大的鼓励与尊崇,甚至一度成为约束人们社会行为的基本道德规范。经过数千年的文化传承,耻感文化流传至今,逐渐在人们的思想中根深蒂固。发展到现在,从通俗意义上来讲,“耻感是人们自觉地求荣免辱的道德情感和价值意识, 是因经历和体验到了人性和基本价值被亵渎而在我们人格深处产生的一种自我谴责和自我贬低意识。”⑦耻感文化与社会舆论又有何内在联系呢?

二、耻感文化与社会舆论相互作用

所谓社会舆论,就是针对特定的现实客体,一定范围内的“多数人”基于一定的需要和利益,通过言语、非言语形式公开表达的态度、意见、要求、情绪,通过一定的传播途径,进行交流、碰撞、感染,整合而成的、具有强烈实践意向的表层集合意识,是“多数人”整体知觉和共同意志的外化。⑧

在特定的事件、环境下,耻感文化和社会舆论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密切联系,彼此互相作用、相互推动,在不断的交融、循环中将社会舆论的力量推到更强的地步,反过来也加深了社会的耻感文化。

1、耻感文化推动社会舆论

耻感是一种道德情感和价值意识,产生并存在于人格深处。人们内心对于犯罪行为的羞耻、愧疚,使得人们不自觉或刻意地远离、谴责犯罪行为。正是由于耻感文化的存在,使得社会中大多数人都对犯罪者有反感、谴责的心理和行为。一旦发生犯罪行为时,人们普遍存在的抵触、排斥情绪经过蔓延、传播,会感染很多人。在合适的时机遇到导火索,这种情绪就会适时地爆发出来,引起更多人的共鸣,从而迅速形成社会舆论,并以几何倍数呈现不断扩大的势态。人们的耻感心理在舆论下不断加强,对犯罪行为的抵触心理逐渐加大。这样,在逐渐增多的耻感心理下,社会舆论也就会不断地增强。瞿同祖先生曾经说过:“我们不难想像存在于一团体较小而接触更为密切的社会中,舆论制裁有更大的可能性。”⑨尤其是当犯罪行为打破社会的道德底线的时候,人们的耻感心理就会越强,所引起的社会舆论也就越大。“道德底线虽然只是一种基础性的东西,却具有一种逻辑的优先性;盖一栋房子,你必须先从基础开始。并且这一基础应当是可以为有各种合理生活计划的人普遍共享的。”⑩道德底线靠人们的最低限度的耻感来维系。在人们所普遍认可、遵从的道德底线受到挑战的情况下,人们对于犯罪行为就变得不能接受、非常反感,不遗余力地进行谴责。

在“药家鑫案”里,药家鑫的行为非常恶劣、残忍,已经严重触碰了社会的道德底线,为大多数人所无法容忍。在耻感心理的作用之下,他的犯罪行为让很多人远离他、讨伐他,在众多的相同意见经过碰撞、汇聚后,逐渐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药家鑫所在的西安音乐学院的立场也在舆论中不断改变。一开始,学校的很多老师、学生集体写请愿书为药家鑫求情。然而,面对社会舆论,在“趋荣避辱”的心理下,4月22日西安音乐学院在其官方网站刊登文章《我院师生坚决拥护法院对药家鑫案的公正判决》。反过来,西安音乐学院的行为又加强了社会舆论对药家鑫的讨伐力度。

2、社会舆论加深耻感文化

“中国古代是沿着由家而国的途径进入阶级社会的,家庭是社会的基本构成单位,国家认同族长、家长自主的治家之权。⑾在古代,家是一个人最基本的生存单位。家族是以血缘关系作基础支撑的一个小的社会组织。家、家族是一个人最主要的生存空间,每个人的利益荣辱与家族的利益荣辱都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于是,在古代,每个家族都把本家族内有人犯罪看作是有辱家族门风的事情,整个家族都会感到十分羞辱、愧疚,甚至有人会因此而自寻短见以躲避舆论。这种耻感文化在传统的道德文化中生存并流传下来。一直到现在,人们在“趋荣避辱”的心理作用下,依然会远离、唾弃犯罪者及犯罪行为。尤其是在犯罪者的犯罪行为非常恶劣,导致大多数人都在声讨、谴责他的时候,即使与犯罪者有关系的人也会在耻感心理的影响下加入到“讨伐大军”里。这是耻感文化的一种表现。就这样,大多数人的情绪、意见不断地交流、碰撞,产生共鸣,便整合成了占据优势的“多数意见”。在“沉默的螺旋”效应下,“多数意见”越来越壮大,“少数意见”就会逐渐减少,直至沉默。最终,产生强大的社会舆论。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人们的耻感心理会越来越重,感到更深的耻辱感,从而陷入不断的循环之中。

在“药家鑫案”中,案情被媒体曝光之后,他的父母由于内心感到羞愧,离开了家,在外租房子住。社会舆论越强烈,他们内心的耻感就越严重。当药家鑫站在舆论的风口浪尖上时,他和家人、学校所承担的心理压力会逐渐增大。药家鑫内心所感受到的耻辱、愧疚在强大的舆论下不断加深,耻感唤醒了他的良知,使他进行反省、忏悔。

结语

从“药家鑫案”中,我们可以窥视到:耻感文化与社会舆论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彼此互相推动、相互作用,耻感文化推动社会舆论,社会舆论也加深耻感文化。耻感文化与社会舆论彼此依附、共同生长。然而,如何更好地培养耻感文化、更好地引导社会舆论也将是亟待解决的又一个问题。

参考文献

①沈婉蓉,《“耻”文化在日本――浅论日本国民性格之形成》,《边疆经济与文化》,2009(9):74

②[汉]许慎撰、[宋]徐铉校定:《说文解字》,北京:中华书局,1963:223

③于夯译注:《诗经》,远方出版社,2004:28

④徐志刚 译注:《论语通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97:165

⑤[宋]朱熹撰:《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351

⑥康有为 著、楼宇烈 整理:《孟子微、礼运注、中庸注》,中华书局,1987:123

⑦郭聪惠,《论耻感文化的道德教育价值》,《前沿》,2008(9):166

⑨瞿同祖:《瞿同祖法学论著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223

⑩何怀宏:《良心论―传统良制的社会转化》,上海三联书店,1998:416

社会舆论论文篇(4)

2赛事舆情社会网络结构

斯坦利•沃瑟曼、凯瑟琳•福斯特[25]分析认为,社会中的人、组织彼此间关系可以表述为相互作用的关系模型或规律,这种个人、组织之间关系将对彼此产生影响。社会网络分析不仅可以描述行动者个体与其周边邻居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和连接,并且可以借助计算机工具对行动者和组织成员之间进行可视化建模,使研究者更加直观清楚地了解行动者的关系和关系图式[27]。基于社会网络分析,行动者之间相互作用,可以用一种基于关系模式或规则进行表述,然而WEB技术发展,传统的社会关系模式已经难以适应,通过量化和可视化两个角度对社会行动者实体关系进行研究,社会网络分析最常选用社群图和社群矩阵两种研究方法,已经成为社会网络分析重要方向。社群图通过节点和连接线描述行动者之间关系,社群矩阵分析行动者角色及其关系。体育赛事舆情事件传播行动者之间的信息传播有接受也有传出,为此赛事舆情事件传播表述需要采用有向图。突发赛事舆情事件传播社会网络传播模型通常采用关系矩阵和社会网络分析结构图。本文研究对象仅为体育赛事网络传播舆情传播,研究该事件网络传播集合内部各个行动者之间的关系,也就是1—模网络。社会网络分析时,整体网结构、行动者在整体网地位和角色以及网络内部结构特征都是1—模网络分析重要内容[21],这也是本文的研究内容。社会网络分析研究自20世纪40年代在社会理论和实证发展之间因为缺乏中层理论而发展起来的,20世纪80、90年代受到多个学科的重视,时至今日,社会网络分析提供了很多用于结构测量的参数[28]。按照网络规模可以将其分为整体网络结构、局域网络分析和个体网络分析[29]。本文测度赛事舆情事件传播,对体育赛事舆情传播网络模型进行分析和研究,分析1-模网络整体结构。网络整体结构主要通过行动者之间紧密关联程度进行描述,即密度和中心度,密度反映整体网络凝聚力的总体水平。巴恩斯研究了随机网络模型,指出网络图密度最大值为0.5[30]。Lauman,Marden[31]对网络整体结构研究指出:整体网络中核心结点极其重要,可通过分析核心结点数量及链接结点测度核心结点的重要性。整体社会网络核心结点测量为中心度测度提供了可能和大量的参数,行动者中心度和组群中心势就是社会网络中心最常用的两个参数。Proctor和Loo-mis[32]认为行动者中心度和组群中心势是分析行动者中心位置的指标,反映其在社会网络中具有怎样的权利以及中心点位,这也是早期社会网络分析理论的主要观点。中心度反映行动者与其他行动者联系紧密程度,反映该行动者在整体网络传播过程中的重要程度,在整体网络中拥有“权力”大小。整体网络中行动者点度中心度就是该行动者直接联系行动者数目。说明整体网络集中趋势为中心势,中心势描述整体网络差异性程度,整体网络中心势描述额该网络整体的集中趋势。由于行动者在整体网络角色和地位不同,起到作用也各异。斯坦利•沃瑟曼[25]、罗家德[28]等在对整体网络进行分析研究时指出,社会网络是通过结构等价描述和探讨个体行动者在整体网络中的地位和角色,如何嵌入到整体中网络中的,两个行动者接受和发向网络中所有其他行动者的关系是相同的,那么它们结构等价。Burt[33]通过研究指出欧几里得距离法通过度量成对行动者传播距离来测度整体网络行动者角色和地位。成对行动者距离构成观测矩阵,矩阵中的每个元素度量的是行行动者与列行动者的欧几里得距离。在整体网络中,并不是所有的行动者直接联系,通过中介传播必不可少,Burt将这种非直接并通过中介传播的联系定义为结构洞[33],结构洞也是描述行动者位置和角色重要概念。结构洞的存在使得部分处于中间位置的行动者居于重要的联络位置,因而在整体网络中对资源和信息流动具有重要的作用。结构洞计算相对复杂,目前关于结构洞计算主要有两种方法:Burt的结构洞计算和Borgetti中间度计算,结构洞计算测量主要是测量有效规模、效率、限制度以及等级度,限制度在整体网络结构洞测量中最为重要,是指该行动者在整体网络中在多大程度上拥有运用结构洞的能力或者协商能力[29],测量数值越大,限制能力越大,测量数值越小,行动者跨越结构洞可能性越大,结构非冗余信息源能力也越强[34]。在社会结构网络中,联系越紧密,联系关系越强,越易受关系的限制,在舆情传播过程中,弱联系有利于信息传递。组成整体网络基本要素就是行动者及子群,测评行动者、子群关系,是测度整体网络内部结构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凝聚子群在整体网络测度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整体网络中行动者之间具有较强、直接、紧密、经常的或者积极关系的行动者子集合[25]。在舆情传播网络中,凝聚子群指该社会网络行动者之间关系特别紧密,结合成为一个内部结构的团体,从而成为交流传递信息的集合。本文采用κ-核分析凝聚子群,κ-核是每个节点至少与一定数量(κ)相邻结点链接形成凝聚子群,凝聚子群内部行动者关系紧密,有利于信息传播和分析;不同凝聚子群行动者交叉重叠则更加有利于信息的扩散。

3实证研究

3.1“广州马拉松”舆情事件概况

2012年11月18日,广东省广州市举办马拉松比赛,10公里选手陈杰和5公里选手丁喜桥比赛中突发休克,最后经抢救无效先后死亡。人民网、新华网、新浪网、凤凰网等新闻网站在第一时间报道了相关新闻,赛事组委会也通过各类渠道积极对外消息。由于体育赛事本身受体人群庞大,经微博等自媒体爆炸式传播,形成强劲舆论影响力,仅新浪微博上与广马死亡事件有关的微博就达到135万条之多。本次赛事受到了政府官员、媒体、医疗行业等等关注。2012年11月18日当天,随着第一名运动员猝死,舆情掀起了一个小高峰;2012年11月25日,第二名运动员经抢救无效死亡后,掀起舆情传播高峰。随着组委会信息公开,舆情在此刻达到高峰后逐步下降。2012年11月26日,广马引起的新闻报道共1520篇,网名跟帖179万次条。广马舆情,主题事件影响大,波及范围较广,传统媒体在整个事件扮演着信息源等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赛事组委会和广州市体育赛事主办单位积极应对,及时公布信息,尤其是在后半阶段,国内主流媒体正面引导和宣传,在一定程度上挽回了赛事负面影响。赛事组委会积极与媒体沟通,并通过新媒体及时公布信息,成为本次舆情事件应对的关键点。

3.2数据处理与采集

3.2.1社会网络分析概念描述本研究用关联矩阵表示舆情传播网络结构,节点表示舆情传播行动者,边表示行动者之间关系。基于赛事舆情事件传播速度快,为此假设赛事舆情传播在某一节点时间内,为静止状态[4]。分别用+1和0表示舆情传播系统的两种观点,即在初始状态下,系统中所有用户的意见被随机设为+1和0,进而对网络传播链接进行计量[21]。基于社会网络舆情传播分析主要就是对网络结构、角色地位进行分析,本文选择测量对整体网络结构、行动者网络角色和地位、整体网络内部结构[4,35]进行测量和分析。整体网络结构分析参数为密度、中心度和中心势,行动者角色和地位参数主要为欧几里得参数和结构洞限制度,整体网络内部结构参数为κ-核。3.2.2赛事舆情网络传播数据采集本文以2012年广州马拉松舆情事件为研究对象,选取公共信息发表平台和个人信息交换平台进行数据截取。公布信息平台选取了40个节点,包括新华网、人民网、大洋网、南方都市网、网易、新浪、腾讯新闻等以新闻传播为主线的信息平台;选取了天涯网、猫扑网、搜狐论坛、凤凰论坛、百度贴吧等以论坛和交流社区为主线的公共信息平台,以优酷网、土豆网、凤凰视频网、百度视频、酷六网等以视频为信息平台。选取自媒体舆情行动者40个,主要来源于微博、博客、微信等自媒体,通过挖掘各结点之间关联线以及评论进行数据采集。信息传播由信息源往受体方向传播,信息员向受体传播的方向性,为有向社会网络结构。舆情传播过程中,信息源将信息传递给受体,受体在一定程度上又将影响信息源,表现为一种互动关系模式。在有向社会网络关系中,信息受体既可以反作用影响信息源,也可能并不发送信息影响信息源,为此存在单向网络和双向网络。通过网络循证数据,整理排列出80×80互动关系矩阵,运用PAJEk软件进行可视化分析,生成广马有向舆情传播结构图,具体见图1。

3.3整体网络结构侧度

3.3.1密度分析密度是社会网络分析常用指标,尤其是在无向网络分析中,指网络实际连接数量与理论可能存在最大连接数量之间的比值,密度越大,表明行动者之间连接越密切,信息交流就更为顺畅;密度越低,情况相反。由于密度受测评传播网络规模的影响,社会网络最大联系数为N×(N-1),当增加一个行动者时,增加的社会网络最大连接数较大,但实际连接数相对固定,尤其是在网络规模较大时。为此社会网络分析专家引进了点度概念用语测评社会网络密度,点度是指在社会网络中,行动者所拥有最大连接数量。通过Pajek软件测量广马舆情事件密度可知,平均密度(矩阵)为0.156,平均点度为24.95,即一个行动者将与24.95个邻居进行信息互动,实现信息传播。由此可见,在广马舆情事件结构图中,各节点相互联系紧密。尤其是传统公共媒体间存在信息互动,这成为推动广马事件迅速传播最直接原因,扩大广马舆情事件传播范围和影响力,增加受关注程度,造成关注过于集中,给广马赛事带来不良的影响。3.3.2点度中心性分析点度中心度是基于行动者与它接邻行动者节点数,节点入度是邻接至行动者的节点数,出度是邻接到自行动者的节点数。在社会网络中,点度中心度出度是扩张性测度,入度则是接受性测度。对出度测量,有利于掌握信息扩展的途径,对入度的测度,有利于掌握信息发展的态势。表1为广马舆情事件点度中心度的测度数据。广马舆情事件传播节点的点度范围4~95,整体传播点度密度为0.45472,lc老蔡通过网络传播邻居数量最少,在社会网络中,相对孤立,对网络传播产生的影响最小;以人民网为代表的大众传媒,出入度较高,网络传播邻居的数量最大,影响相对较大,成为网络传播有力推手。3.3.3行动者距离在社会网络中,行动者距离是用来描述一个行动者到另一个行动者之间最短距离,也称为“测地线”,尤其是在六度空间理论发展起来之后,行动者距离在社会网络分析研究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图2显示,广马舆情网络结构图中,各行动者之间的距离,其中最大距离以76号行动者“联合早报”到17号行动者“静如山岳”为代表,最大距离值为12,最小为1,大部分行动者之间的距离为1和2。在舆情信息传播过程中,传播距离越短,传播速度就越大,造成的影响力也越大。整个广马舆情传播的平均距离为2.93833,信息传播速度较快。

3.4行动者在整个网络中的地位和角色

3.4.1行动者整体结构等测度———相似性检验行动者整体结构等价用来说明两个行动者接受或发向网络中其他行动者的关系是相同的,那么认为其在结构上是等价的,主要是测评行动者在网络结构中多大程度上的相似。图3通过Pajek测度的相关系数图。通过图3可知,除了在对角线相关系为1外(行动者与自己在结构上是完全对等的),非对角线元素中没有等于1的元素,这也就是说在建议关系上没有结构等价的行动者。其他行动者之间相关系数各不相同,行动者等价结构也各不相同,各自在社会网络中影响力也各不相同。为此行动者相互替代之后,必然会影响到整个网络传播,为此结构等价性较小,可替代程度也较小。由此可见,传统媒体在网络传播依然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传统大众媒体在舆情传播中也同样具有重要的作用,不能被取而代之。3.4.2结构洞分析结构洞主要用于测评社会结构网络非直接联系以及关系断链的现象,由于社会网络结构传播过程中,行动者之间非直接联系,造成行动者信息传播的缺失,从网络整体看好像网络结构中出现了洞穴,结构洞存在使得处于中间位置的行动者居于重要的位置。为此本文根据结构洞特征,对广马舆情事件结构洞指数和中间中心性进行测度。在结构洞测度中,主要测度社会网络限制度。社会网络限制度是衡量一条纽带的重要性或独占性指标,代表了一个行动者与邻接行动者关系的比例,占这个行动者对所有行动者管理的比例。限制度是指行动者与对方的关系会对对方产生的影响,这种限制取决于行动者对方强连接节点与行动者之间的纽带强度。图4是通过Pajek测度的广马舆情事件限制图(图4)。从图4可知,广马舆情网络结构中,存在大量的传播结构洞,各指标之间的限制度程度不一至,说明了信息传播的制约性,各自受制约的程度大小不一至,最大为62号“体育咨询榜”,受64号“zg赵哥”约束性达12%,这就意味着62号“体育资讯榜”有12%的信息是通过“zg赵哥”这个行动者传播出去的。通过图4可知行动者受结构洞影响力约束相对较小,这说明行动者在舆情信息传播过程中,行动者接收多个行动者的信息,不易受单一其他自媒体或传统媒体的影响。点度中介度就是在网络中所有其他行动者之间的测地线,经过该行动者的测地线比例,对信息传递起到重要的中介作用,也就是占据更为重要的中心位置。通过表2可知,大洋网、搜狐新闻和星岛新闻点度中介度相对较高,点度中介度值分别为0.146023、0.122810和0.109847,在整个网络传播过程中起到重要的中介作用。这说明这些网络占据较多信息资源,并为扩大自媒体提供了大量的信息交流平台,从而促使信息资源资源共享和信息资源的传播。但通过表2可知,整体网络中介中心势并不高,这说明在广马舆情事件中,直接信息传播在整体网络中占据重要的位置,受中介影响较小。

3.5整体网络内部结构测度

κ-核就是每个节点至少与一定数量κ的其他节点相邻接的子图,来界定舆情传播中存在的小团体数量,κ-核界定了相对密集的子网络,相对密集κ-核有利于信息在子网络传递。测度结果显示,广马舆情事件κ-核的最大值为17,结点数共有17个,占全部节点21.25%。通过图5可知,κ-核的值在15级以上的占整个舆情网络的66.25%,说明在该舆情事件中存在联系紧密的凝聚子群,该子群在整个网络中处于中心位置,通过彼此信息的互动,掌握大量的舆情信息,通过凝聚子群约束性进而占据了传播途径的重要节点。

4结论与建议

通过研究表明:广马舆情事件传播网络中整体密度较高,传统媒体和自媒体信息互动传播频繁;各行动者信息互换距离较短,从而导致信息传播速度较快。通过对行动者整体网络结构等价性的侧度发现,行动者在整体网络中地位和角色相对独立,虽有结构洞的存在,但约束力相对较小,对信息传播制约有限,尤其是点度中介值较低,说明信息以直接传播较多。通过对整体网络内部结构测度,发现广马舆情事件广泛存在凝聚的子网络,子网络存在加速了信息在子网络行动者间的共享和交换,从而促生多中心的传播网络结构。

4.1组建多中心并行舆情网络结构

由于举国体制以及政府办赛等原因,我国发生体育赛事舆情事件,信息传播的主要途径是主办方新闻会,经由传统媒体进行传播,具有信息传播渠道单一性以及传播时间阶段性的特点,显然不能适应体育赛事突发舆情事件的复杂性特点以及自媒体网络传播迅速发展的需要。构建并行化、连续性的多中心网络结构,替代机械、僵化、费时的信息传播管理模式,实现并行舆情网络管理流程,提高舆情管理者对传播环境的感知能力和适应能力,确保对舆情事件反应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体育赛事舆情事件发生时,不同利益主体将从不同的角度传播信息,强调网络传播不同利益主体共同利益和协助重要性,在舆情传播管理中尤为重要。由于互连网络技术发展,打破传统的单一的、面对面的信息传播途径,扩展了多元主体在时间和空间上实现多元灵活组合的可能,多元主体相互依赖,共享信息,形成动态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将原有信息管理传播网络纳入体育赛事突发舆情事件管理系统,增强信息管理深度和广度,建立横向舆情评估体系,实现突发舆情事件管理的即时性、完整性和通达性,完善多中心并行舆情监控与协同应对。

4.2关注舆情事件网络引导时机

突发舆情危机时,当持某一观点信息源占据优势时,网络受众就会迅速靠拢,形成“集聚效应”[36]。突发舆情事件主要体现在个体信息交换以及信息共享之后的群体,这种群体行为属于非常规状态下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好奇、恐慌心理,导致的临时性、非正式的弱关系。舆情事件在社会中受关注程度越高,这种临时的、不稳定弱关系就越容易形成。在社会网络结构中,社会公众既是信息受体,也是信息的传播者,通过自身将信息传播到其他结点。基于社会网络舆情网络分析不仅关注信息内容,更关注信息传播者与受体之间的关系,在进行舆情监控管理过程中,选择合适时机,选择关键位置,通过舆情引导的方法对舆情发展进行干预,将在较短时间内改变或引导受众的观点,起到较好的舆情引导作用。同时建立透明的舆情传播平台,促进受众在透明的平台下理流和理性探索,支持理性化的多样性,提高公信力。

社会舆论论文篇(5)

鸦片战争以后,中国传统文化面临着空前危机,如何革新传统文化成为清末民初思想家探索的主要课题之一。以胡适、陈独秀为代表的新文化运动,痛斥愚钝落后的儒家思想,渴望西方的科学与民主。而梁漱溟却冒着“逆历史潮流而动”的危险,在北大讲坛“替释迦讲个明白”的同时,又要“替孔子讲个明白”。1922年出版的《东西文化及其哲学》,即遭到了西化派自由主义者胡适、早期马克思主义者杨明斋的批评。

1《东西文化及其哲学》的文化观

中国现代思想家李石岑曾说,“梁漱溟的《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一书出版一年,销售十余万册,有近百篇论文和几十个小册子同他辩论,大打笔墨官司。翻成了十二国文字,把东西两半球的学者闹个无宁日。”究竟是什么原因使此书受到众多学者的重视,引来如此多的笔墨官司?

梁漱溟先从文化的定义人手:“你且看文化是什么东西呢?不过是那一民族生活的样法罢了。生活又是什么呢?生活就是没尽的意欲。”在他看来“意欲”的不同是导致东西方文化不同的根本原因,从而产生了人类生活的三种不同文化路向:

(1)本来的路向:就是奋力取得所要的东西,设法满足他的要求,也就是奋斗的态度。

(2)遇到问题不去解决,而是自觉地改造自己意欲,不改变局面。这就是一种回避的、随遇而安的态度。

(3)这种方法就是从根本处着手,彻底将所遇到的问题取消。换句话说,这种方法就是要求人们从根本上取消自己的欲望,使自己无欲无求,也就是禁欲。

通过对三种不同途径的分析,梁漱溟区分了西洋文化、中国文化和印度文化的不同。西方文化处处体现了“奋力改造局面”这一人生态度;中国文化的突出特点是随遇而安、一味安于现实;而印度文化的典型特点是要求向内,强调自身无欲无求。

在对西、中、印三方文化进行了比较研究之后,梁漱溟引出了“世界文化三期重现说”理论。即西方文化为第一期,解决人与物的关系问题;中国文化为第二期,解决人与人的关系问题;印度文化为第三期,解决人自身的身心平衡问题。三期文化相续繁盛,各领一段历史,世界未来的文化最终是孔家的文化。

2《东西文化及其哲学》的社会舆论

梁著《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一出版,立即成为学术界争论的焦点,遭到了西化派自由主义者胡适、早期马克思主义者杨明斋的批评。

2.1来自胡适的批评

梁漱溟从文化渊源和人生哲学对五四新文化运动进行了全面的清算,引起了胡适的不满。胡适认为梁氏文化观犯了笼统的毛病,“文化的分子繁多,文化的原因也很复杂,把每一大系的文化各包括在一个简单的公式里,便是笼统之至。”因为文化虽有其同一的一面,却也有各自不同的一面。

西方化与印度化,表面上诚然很像一个向前要求,一个向后要求,然而我们平心观察印度的宗教,何尝不是极端的向前要求。就是被梁漱溟视之为中国文化之“根本精神”的“调和持中”“随遇而安”的态度,乃是世界各种民族的常识里的一种理想境界,绝不限于一民族或一国。

在批评了梁漱溟的“文化路向说”之后,胡适提出了“有限的可能说”。认为,“民族生活的样法并不像梁漱溟所说的那样走的是不同路向,而是根本大同小异的”。因为“生活只是生物对环境的适应,而人类的生理的构造根本上大致相同,故在大同小异的问题之下,解决的方法也不出那大同小异的几种。”

针对胡适对他的激烈批评,梁漱溟深为不满。他抗议胡适没有认真地读懂他的书。虽然不能否认梁漱溟的反驳多少有些偏执,但公平地说,他对胡适的指责也是有道理的。胡适只看到了文化的时代性,而忽视了文化的民族性,以至于梁漱溟发出感慨:“先生根本不承认有所谓一种风气、一种色采,一种精神、一种趋向,而有为此言者皆属糊涂,亦谁能与先生争?”

2.2来自杨明斋的批评

杨明斋所著的《评中西文化观》是当时为数不多专门探讨中西文化问题的著作之一。他以马克思唯物主义的观点,批判了梁漱溟关于“意欲决定”文化观和直觉的运用观点,宣扬了历史唯物论的文化观。

首先,杨明斋批判了“意欲说”文化观,认为拿没尽的意欲和不断的满足来解释生活,是很不妥当的。因为“人类的意欲是生理之要求借神经系的一种表现,有时神经受了病,而意欲也随之失了平常的作用,可是仍然生活。”认为梁君以意欲的方向不同来解释民族文化的不同是主观观念太深的主张。“意欲是受生理之要求的支配且倾向物质之美。文化之产生及其不同的原因甚复杂,其中之最要者以地理经济为主,教育次之,民族的遇合又次之。”针对其“意欲说”导出的三路向,杨明斋认为“人类的意欲只有前进求荣,脱痛苦的一个方向,并无向后走的路向。所谓不同,并不是方向不同,是求生荣与脱痛苦的步骤不等。”

其次,针对梁漱溟对西方及中国所列出的宗教、哲学问题,杨明斋从反直觉主义的角度人手,批判了其西洋、中国的理智直觉感觉之运用的公式。

在西洋方面,梁漱溟认为:

(甲)宗教初于思想甚有势力,后遭批评失势自身逐渐变化。

(乙)形而上学初盛,后遭批评,几至绝路,今犹觅路复活。

(丙)知识之部当其盛时掩盖一切为哲学之中心问题。

(丁)人生之部不及前二部之盛又粗浅。

杨明斋对此逐一作了批判。他认为“西洋人的人生思想仍旧未脱宗教的观念。所谓遭批评失势及宗教革改者,是批评教会所立的仪式如拜偶像,改革其舞弊如赎罪券,人生来就有罪恶,并未革改其所有之教义。”因而认为形而上学在欧洲又要复活的样式这样的话实在笼统。

在中国方面,梁漱溟认为:

(甲)宗教素淡于此,后模仿他方关系亦泛。

(乙)形而上学自成一种与西洋印度者不同,势力甚普,且一成不变。

(丙)知识之部绝少注意,几可以说没有。

(丁)人生之部最盛且微妙与其形而上学相连,占中国哲学之全部。

杨明斋认为中国人素淡于宗教的信仰而模仿他方、国人没有统一形式的宗教是实事,而说没有系统的宗教信心是不可能的。因为“人类生活离不开信仰,所以没有统一的形式宗教,也必有一种迷信和系统的伦理代替宗教。”同时,认为中国人的知识及求知识的方法几乎没有一说,也非常的笼统。“虽然中国人缺乏西洋那种物理之客观知识及其求知识的法子,但情感人情之主观的知识及其方法比较西洋也不少一大些。中国人有一种与西洋不同的文化即伦理及其组织。”

通观全书,杨明斋的文化观主要有两大特征:其一,从唯物而不是唯心的立场来讨论问题的。其二,从大多数人而不是单纯从精英文化的角度来研究文化问题。这些特征与梁漱溟的文化观是截然不同的。

社会舆论论文篇(6)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包括下列情形:

(一)开办论坛、博客、微博客、聊天室、通讯群组、公众账号、短视频、网络直播、信息分享、小程序等信息服务或者附设相应功能;

(二)开办提供公众舆论表达渠道或者具有发动社会公众从事特定活动能力的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

第三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本规定自行开展安全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负责:

(一)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信息服务上线,或者信息服务增设相关功能的;

(二)使用新技术新应用,使信息服务的功能属性、技术实现方式、基础资源配置等发生重大变更,导致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用户规模显著增加,导致信息服务的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发生违法有害信息传播扩散,表明已有安全措施难以有效防控网络安全风险的;

(五)地市级以上网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书面通知需要进行安全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可以自行实施安全评估,也可以委托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实施。

第五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开展安全评估,应当对信息服务和新技术新应用的合法性,落实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规定的安全措施的有效性,防控安全风险的有效性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重点评估下列内容:

(一)确定与所提供服务相适应的安全管理负责人、信息审核人员或者建立安全管理机构的情况;

(二)用户真实身份核验以及注册信息留存措施;

(三)对用户的账号、操作时间、操作类型、网络源地址和目标地址、网络源端口、客户端硬件特征等日志信息,以及用户信息记录的留存措施;

(四)对用户账号和通讯群组名称、昵称、简介、备注、标识,信息、转发、评论和通讯群组等服务功能中违法有害信息的防范处置和有关记录保存措施;

(五)个人信息保护以及防范违法有害信息传播扩散、社会动员功能失控风险的技术措施;

(六)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有关投诉和举报的情况;

(七)建立为网信部门依法履行互联网信息服务监督管理职责提供技术、数据支持和协助的工作机制的情况;

(八)建立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查处违法犯罪提供技术、数据支持和协助的工作机制的情况。

第六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安全评估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整改,直至消除相关安全隐患。

经过安全评估,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的,应当形成安全评估报告。安全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功能、服务范围、软硬件设施、部署位置等基本情况和相关证照获取情况;

(二)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及风险防控效果;

(三)安全评估结论;

(四)其他应当说明的相关情况。

第七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将安全评估报告通过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提交所在地地市级以上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

具有本规定第三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信息服务、新技术新应用上线或者功能增设前提交安全评估报告;具有本规定第三条第三、四、五项情形的,应当自相关情形发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交安全评估报告。

第八条 地市级以上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对安全评估报告进行书面审查。

发现安全评估报告内容、项目缺失,或者安全评估方法明显不当的,应当责令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限期重新评估。

发现安全评估报告内容不清的,可以责令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补充说明。

第九条 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根据对安全评估报告的书面审查情况,认为有必要的,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开展现场检查。

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开展现场检查原则上应当联合实施,不得干扰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正常的业务活动。

第十条 对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省级以上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必要时可以会同属地相关部门开展现场检查。

第十一条 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开展现场检查,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

第十二条 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当建立监测管理制度,加强网络安全风险管理,督促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依法履行网络安全义务。

发现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未按本规定开展安全评估的,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其按本规定开展安全评估。

第十三条 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发现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拒不按照本规定开展安全评估的,应当通过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向公众提示该互联网信息服务存在安全风险,并依照各自职责对该互联网信息服务实施监督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 网信部门统筹协调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工作,公安机关的安全评估工作情况定期通报网信部门。

社会舆论论文篇(7)

一、形式都具有主观性。无论是网络舆论、新闻舆论还是社会舆论,就其形式而言都是主观的,它们都是人们面对客观事实、客观现象或现实问题,经过主观意识加工而形成的态度和意见。社会舆论是人们对一切感兴趣的社会生活领域尤其是社会公共事务所产生的意见、愿望、态度、情绪、期待、评价和想象的公开表达,新闻舆论是新闻媒体自身表达或借助被报道对象之口表达的对社会事务的意见和评价,而网络舆论则主要是网民通过互联网所直接表达但通常又被网站或论坛管理者遴选、过滤过的社会意见。在这里,无论是“表达”、“评价”抑或是“意见”其形式都是主观的。

二、内容都具有历史性。一定社会、一定时期的网络舆论、新闻舆论和社会舆论都会受到一定社会经济制度的制约,它们都是由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所决定。虽然处于不同社会和不同地位的人们有着不同的思想观念和政治倾向,人们对待同一客观事实、客观现象和现实问题的意见也是千差万别的,但舆论的内容都是时代和社会关系的反映。网络舆论、新闻舆论和社会舆论都不可能是超时代超社会的,它们都具有社会历史性。

三、议论都具有评价性。舆论的形成离不开议论,而没有评价性的议论是不存在的。网络舆论、新闻舆论和社会舆论都是公众(通常情况下新闻媒体也被定位为公众代言人)面对客观事实、客观现象和现实问题的评价和判断,这种评价和判断决定着舆论的倾向性,也决定着其社会监督作用的发挥。一般来说,任何个人或团体,在舆论的正面评价下往往更自觉地保持其原来的行为,而当面临舆论负面评价时,一般会自动调整自己的行为以适应社会规范的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说,网络舆论、新闻舆论和社会舆论的影响来源于其评价的力量。

四、表达都具有公开性。不公开表达的群众意见不能形成为舆论,公开性是舆论的天然属性。舆论之所以会成为一种人们不可轻视的力量,很大程度上就取决于它的公开性,因为公开性具有加强社会规范并迫使人们遵守的功能。网络舆论、新闻舆论和社会舆论都是人们面对客观事实、客观现象和现实问题所公开表达出来的内心意见,并通过公开传播来吸引和影响广大公众的。

网络舆论、新闻舆论和社会舆论的区别

一、传播的工具不同。社会舆论往往是通过人们的街谈巷议、口传心受,并以一定的意见、情绪、态度甚至行动表现出来;而网络舆论、新闻舆论则是社会舆论与媒体的乘积,是两者博弈的结果。在这个意义上说,网络舆论、新闻舆论实质是社会舆论的一部分,它们不是与社会舆论相对立的“另一种舆论”,它们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舆论表达形式。就舆论传播来说,借助新媒体,网络舆论、新闻舆论往往比社会舆论形成更快,传播更广。

二、舆论表达的层次性不同。一般来说,社会舆论和网络舆论往往具有自发、直接、不确定、混乱、盲目、片面和情绪化等特征,处在舆论的表面的感性层次;而新闻舆论具有理论化和系统化的特征,处于确定的、有序的、条理化的、自我负责的理性认知层次。这是因为,新闻媒体作为一种组织化的媒介,其所传播的信息受到“把关人”机制的影响,建构的是一种理性、平衡和专业化的信息和意见传播体系。

三、舆论主体不同。社会舆论的主体是具有社会参与自主性、对具体社会现象和问题有相近看法的人群;网络舆论的主体是网民;而新闻舆论的主体是新闻从业者。虽然网民、新闻从业者也是社会人,但与一般的社会人群又有区别。截止到2009年,我国的网民仍然大致以30岁以下、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月收入1000元及以下的城镇年轻人为主体;②而新闻从业者则是从事新闻工作的专业人士,与一般公众相比,他们大多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知识面广,信息灵通,熟悉社会公共事务,对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的见解往往更客观、全面和深刻。

四、舆论客体不同。新闻舆论的客体是基于媒体报道的新闻事实,这些事实是经过新闻选择和加工过程传播给公众的。社会舆论、网络舆论的客体既可以是被新闻媒体报道的对象,也可以是没被媒体报道的鲜为人知的事件,甚至还可以是未必存在、属于想象领域的事物,如传说中的“UFO”事件。

五、舆论存在形式不同。新闻舆论包括新闻媒体的各类新闻报道和“社论”、 “编者按”、“记者观察”之类的文章或评论;网络舆论包括新闻后跟帖、论坛留言、博客或微博客文章等;社会舆论则通过人们的街谈巷议、行为举动表现出来。其中,网络舆论与社会舆论在存在形式上的最大区别在于,以文字留言形式表现出来的网络舆论具有可视性和可读性。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在我国新闻媒体被视为“党和人民的喉舌”,因此,新闻舆论往往具有鲜明的主流意识形态属性和政治属性,起着引领社会舆论的作用。新闻舆论作为舆论的主流地位也不是社会舆论和网络舆论所能代替的。但由于新闻媒体的政治属性,因此它不可能每时每刻都为千千万万普通公民提供表达意见的场所,新闻舆论也无法全面地传达极为复杂的社会舆论和网络舆论,因此,新闻舆论、社会舆论和网络舆论必须互相配合,相辅相成,才能更好地共同推动社会前进。

注释:

社会舆论论文篇(8)

一、社会舆论概念的舛误与谬用

为了阐明社会舆论的概念,首先要对目前社会上关于社会舆论概念的舛误与谬用情况进行简单的说明。

1、舛误与谬用之一:把大众传媒或媒介的言论等同于社会舆论

尽管大众传媒有“舆论界”的别称,尽管大众传媒上的部分言论可能代表了一定范围内的舆论,或者这些言论本身就是舆论领袖或一般舆论人作出的,但一方面不是媒介上的所有言论都是舆论或舆论的体现,另一方面大众传媒上的某些言论尽管以社会舆论的姿态出现或自诩代表社会舆论,但实际上并不反映现实公众的意向。

我们经常看到的“新闻舆论”这一提法是否说得通呢?从理论上说,除了虚假新闻外,新闻是事实的客观报道,所报道的事实有可能成为激起社会舆论的舆论客体,也有可能就是已经存在的舆论意见或舆论状况,前者成了社会舆论形成的基础,后者虽然也是客观报道,但客观上起到了传播和放大社会舆论的作用,但是两者本身都不是社会舆论。

从另一个视角看,如果说媒介言论就是舆论,那么谁是这些舆论的主体呢?是媒介?不是,因为舆论主体首先得是人,而且是参与舆论发起、表达或传播的人,媒介只不过是舆论表达和传播的途径、手段和工具罢了。当然,媒介作为一种人群的自为组合,具有舆论公众的某些特征,即看上去媒体自己在发表意见、传播舆论,它可以被当作“拟态公众”,但绝不是舆论真正的主体。

2、舛误与谬用之二:把民意等同于社会舆论

(1)民意与社会舆论的区别。二者区别表现在:其一,外延不同。社会舆论大于民意,社会舆论包括代表民意的舆论和不代表社会舆论的舆论。其二,规模不同。社会舆论的规模可大可小,而民意一般是指较大范围内的民心倾向。其三,存在形态不同。社会舆论一般是能被直接感知的,而民意有时却未必能被人直接感知到。民意有显性形态和隐性形态,尚未表达出来的隐性形态的民意需要通过民意测验或出现了违背民意的事件后才被凸显,才被人感知。

(2)二者的联系主要表现在: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当沉默的民意被测出或激出,又有适当的环境条件便于民意表达,民意就会转化为一种公开的舆论表达;同样,当代表民意的舆论被压制、转移,就会转化为无声的民意;当代表民意的舆论被人为操纵,这种舆论就有可能异化为违背民意的舆论,即民意被。

3、舛误与谬用之三:把众意或公意等同于社会舆论

卢梭指出,人民的意见有众意和公意两种,众意是人们的相同意见和不同意见的总和,而公意以公共利益为依归,是众意的最大公约数。显然众意不等于社会舆论,社会舆论是一种倾向一致的集合意识。公意,如果不带褒贬色彩,含义与社会舆论相当,但公意又不完全等同于社会舆论。社会舆论是众人议论、意见表达、交流、碰撞和整合的结果,而公意却不一定如此,如事先未经讨论,忽然就某一公共事务要求全民表决,由此形成的公意就不是社会舆论,尽管此后它可以转化为社会舆论。

二、国内外社会舆论定义梳理与辩析

李普曼在《舆论学》中对舆论作了粗糙的描述,“他们头脑中的想象,包括对于他们自己、别人、他们的需要、意图和关系等等,都属于他们的舆论。”如果这些想象为集体或集体代言人所使用,就是“大写的舆论”。[1]

张友渔认为,“舆论是把少数人排除在外的社会多数人的意见。”[2]

林秉贤认为,舆论是“用富于情绪色彩的语言发表的态度、意见及其相伴随的意象与思想所构成的,显示出一种在心理上有制约作用的共同意见。”[3]

刘建明在《基础舆论学》中指出,“舆论,是显示社会整体知觉和集合意识,具有权威性的多数人的共同意见。”[4]

杨张乔在《声张自我的艺术——舆论社会学》中指出,“舆论是公众的自我声明,是具有统一和非统一的双重性的和一定时空形态的公意。”[5]

孟小平在《揭示公共关系的奥秘——舆论学》中指出,“舆论是公众对其关切的人物、事件、现象、问题和观念的信念、态度和意见的总和,具有一定的一致性、强烈程度和持续性,并对有关事态发展产生影响。”[6]

李广智在《舆论学通论》中指出,“舆论是社会公众对涉及个人利益事件的意见的自由表达和传播而形成的共同趋向。”[7]

时蓉华在《现代社会心理学》中指出,“社会舆论是公众的意见与看法,是社会全体成员或大多数人的共同信念,也可以说是信息沟通后的一种共鸣。”[8]

马乾乐、陈渭在《舆论概论》中指出,“舆论,是再现社会集合意识并对社会某一事态有影响力的多数人的倾向性意见。”[9]

甘惜分认为,“舆论是社会生活中经济政治地位基本接近的人们或社会集团对某种事态发展大体相近的看法。”[10]

项德生在《舆论与信息》中指出,“舆论,就是社会公众或集团对人们普遍关心的事态所做的公开评价。”[11]

胡钰在《新闻与舆论》中指出,“舆论就是社会定群体对特定事件表现出来的特定意见。”[12]

沙莲香在《社会心理学》中指出,“舆论是指大家共同关心的有争议的问题上多数人意见的总和,是社会上的众人对某些社会事件的一致反应和判断,是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性的意见。”[13]

以上定义的争论点在于:其一,引起舆论的对象即舆论客体是什么?其二,舆论主体是多数人还是公众?其三,舆论是公共意见,这似乎没错,但用公共意见来定义舆论,对吗?

疑点在于:其一,“多数人”这一模糊概念数量上如何界定?其二,李普曼说的“头脑中的想象”、孟小平说的“信念” 和时蓉华说的“共同信念”等没有公开表达出来的个体意识或群体意识是否也属于舆论的一部分?

三、社会舆论概念的重新界定

事实上,现实社会的任何人物、事件、问题、现象(包括自然现象、社会现象、意识现象)等都可以成为人们议论的对象,从而引起舆论,我们可以统称之为客体。

舆论主体是多数人,但多数人是一个相对概念,在不同的群体范围内,它所指的绝对数量是不同的。同时,“多数”又不是超过半数以上的简单数学概念,而是一个社会心理概念,是人基于生活经验的一种直觉反应、模糊感觉。如果要精确化,确定达到整体的多少时才能使人产生这种模糊感觉,那就是应用数学根据系统工程得出的“黄金分割点”。一般来说,当在整体“1”中达到0.618(61.8%),就能够产生对整体的决定性的、全面的影响;达到临界点的另一半0.382时,就可以使整体感觉到一种重要的影响存在。就是说,在一定范围内持某种意见的人数达到总数的约三分之一,就可以成为社会舆论;达到约三分之二,就成为主导性社会舆论。如果这个整体是社会或整个世界,那么“多数人”就是公众,主导性舆论就是显性形态的“民意”或“公意”。当然在实际生活中没有必要精确到如此程度,可以把这个临界点的上下各5%当作社会舆论的边际量。

社会舆论是能被直接感知的存在,具有公开性,故人“头脑中的想象”或“信念”等内在心理不能算作社会舆论。

至此,我们似乎就可以给社会舆论重新下一个比较完整的定义了。但是能否用“共同意见”给社会舆论下定义呢?

概念是在头脑里所形成的反映对象的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定义是对概念的内涵所做的简要而准确的描述。概念和定义的形成和表述都要借助于一定的语言和语言符号。概念一般用词或词组来表述,而定义一般用句子或句群来表述。同一个概念,在不同的语言环境下形成,表述出来自然就会采用不同的语言符号。英语中的“public opinion”(译成中文就是“公众意见”、“公共意见”或“舆论”)和中文的“舆论”是同一个概念,是“舆论”这一概念在英语里的表述方式,就是说“public opinion”只是概念而不是定义。但是,我国很多舆论定义却把英文的舆论概念“public opinion”译成中文“公众意见”当作舆论定义中的“定义概念”即“种概念”来使用,这实际上是用同一概念的不同表述方式来解释该概念本身,是同义反复或“循环定义”。

那么怎样给社会舆论下定义呢?所谓社会舆论,就是针对特定的现实客体,一定范围内的“多数人”基于一定的需要和利益,通过言语、非言语形式公开表达的态度、意见、要求、情绪,通过一定的传播途径,进行交流、碰撞、感染、整合而成的具有强烈实践意向的表层集合意识,是“多数人”整体知觉和共同意志的外化。这一定义在外延上囊括了各种类型的社会舆论;在内涵上反映了社会舆论的共同本质——表层集合意识、“多数人”整体知觉和共同意志的外化;并体现了社会舆论具有的公众性、公开性、指向性、评价性、集合性和表层性等静态特征和自发性、灵敏性、流动性、惯性和实践意向性等动态特征。

【参考文献】

[1] [美]沃尔特•李普曼著,林珊译.舆论学[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22.

[2] [7] 李广智.舆论学通论[M].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89,(12):22,26.

[3]林秉贤.社会心理学[M].北京:群众出版社,1985:330.

[4]刘建明.基础舆论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11.

[5]杨张乔.伸张自我的艺术—舆论社会学[M].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88:5.

[6]孟小平.舆论学:揭开公共关系的奥秘[M].北京:中国新闻出版社,1989:36.

[8]时蓉华.现代社会心理学[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5):443.

[9]马乾乐,陈谓.舆论概论[M].山西人民出版社1991,(8):10.

社会舆论论文篇(9)

党的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练成“三个倡导”,开启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的新局面。目前,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已成为学界研究的热点。在互联网背景下,网络空间成为各种价值观念、社会思潮交流交锋交融的最前沿。加快网络舆论的相关理论研究、创新网络舆论引导方式方法、构建网络舆论引导机制,成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保障。

一、网络舆论引导的内涵

长期以来,关于“舆论”的定义,不同学科和研究者从各自的角度对其进行了阐释,代表性的学者有刘建明、李良荣、陈力丹等。刘春波从舆论的历史研究和现代诠释入手,从舆论引导的角度,认为舆论是公众针对社会现实或社会问题大体一致的意见、情绪和行为意向,反映了公众的利益诉求、信念、价值观。舆论引导是指一定政党、组织、群体、个人针对特定社会舆情,依据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来设置议题并进行议题互动,引导公众达成社会共识帮助民众树立正确社会信念、社会情感和社会价值观的实践活动。

以此为基础,我们可以将网络舆论理解为:公众通过互联网形成的、针对社会现实或社会问题大体一致的意见情绪和行为意向。与以往的舆论形式不同,网络舆论具有离散性、反复性、影响大的特点。

二、网络舆论引导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中的作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社会主义价值观、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的总的看法和最根本的观点,它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高度概括和最高抽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发挥理论教育、实践养成、文化涵养的综合作用,使社会成员认同接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心入脑。发挥网络舆论引导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作用,首先要理清两者之间是一种怎样的关系。

1.网络舆论引导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关系

第一,网络舆论引导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网络舆论引导是帮助网络受众产生社会共识的一项实践活动,作为一种活动形式,承载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和形象。当前,我国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问题高度重视,多次强调要重视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问题,提出要营造清朗干净的网络环境,弘扬主旋律。网络舆论引导担负着维护网络安全的责任,在网络舆论引导者对网络中的社会热点、焦点问题的引导中,充当了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对于社会公众接受、认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积极作用。

第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是网络舆论引导的目标导向。面对网络社会多元多样多变的各种社会思潮、价值观念,要营造充满正能量的网络舆论环境,必须要有一定的目标指向,否则网络舆论引导将失去意义,而失败的网络舆论引导则会激化社会矛盾、增强社会事件的负面影响,网络舆论场的民意失控必将影响到现实的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

第三,网络舆论引导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具有统一性。网络舆论引导是手段、方法、途径和载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目标、要求和原则,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网络舆论引导统一于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具体而言,两者都有利于实现文化强国,增强文化软实力;有利于建设网络强国,为社会成员尤其是青少年建设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有利于凝聚中国力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2.网络舆论引导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中的作用

第一,网络舆论引导优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环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离不开具体的社会环境、社区环境、学校环境、家庭环境,这些环境在网络新媒体的覆盖下都受到网络的辐射。特别是手机移动互联技术的发展、智能手机的普及,极大地降低了网民运用网络的成本与门槛。网络舆论可能发生在不同时间、不同环境之中,引导网络舆论就是用社会主流意识形态渗透入整个虚拟与现实、宏观与微观、整体与区域的环境之中,通过对各种环境的净化与引导,达到优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环境的作用。

第二,网络舆论引导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正面形象。网络舆论引导重点在引导,是要主动为网民设置议题以转变网民意见态度,形成社会共识。引导要突出主动性、导向性,通过运用传播学舆论学的相关理论和舆论引导规律、利用“议程设置”等手段方式,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象得到积极正面的传播。就网络舆论、网络媒体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客观传播的效果而言,网络舆论引导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更加具有主动性和针对性,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象和内容具有正强化的作用。

第三,网络舆论引导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接受。接受是教育取得效果的关键环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的关键环节是教育主体对核心价值观内容、形象的认同、内化、入心入脑,并最终转化为行为。网络舆论引导由于所面临的舆论本身的复杂性,在引导的方式方法上更具有灵活性,在对引导内容的表达上更贴近群众,如此方能了解好群众的所思所想,收集好想法、好意见。网络舆论引导主体的引导能力提升,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接受具有促进作用。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网络舆论引导机制构建

网络舆论引导已经成为面向7.1亿网民的共同的大课堂,通过鲜活的网络话语与符号表达,正确发挥网络舆论的监督作用,促进社会矛盾和问题的解决,在这一过程中渗透着、传递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理念。在互联网时代,要加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离不开网络舆论引导作用的发挥和机制的构建。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网络舆论引导机制构建的内容体系

当前,从网络舆论引导的实际需要出发,我们需要在网络舆论引导的领导机制、监测预警机制、反馈机制、问责机制等的建设上加大力度。

第一,提升网络舆论引导者的素养,确保网络舆论正确方向。面对复杂多变的网络舆论格局,确保党和政府对舆论引导的管理,要提高舆论引导者的素养。一要转变观念,避免不愿说、不敢说和不会说的突出问题。遇到网络舆论危机,做到舆论引导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在场,主动积极运用网络媒体设置议题,引导网民。二要创新方法,注重网络话语权的争夺和媒介素养的提高,多采用灵活巧妙、接地气的网络语言和网络符号传递舆论引导的正能量。

第二,建设网络舆情分析制度和平台,提升网络舆论引导的监测预警能力。监测和预警机制决定着对网络舆论引导的时机的把握和选取。从网络舆论的发展过程来看,及时发现网络热点和焦点事件,预测其发展成为舆论的可能性,有利于对舆情信息的把握,赢得舆论引导的宝贵时机。及时发现,即时在场,有助于疏导网民的情绪,降低引发舆论危机的可能。此外,对网络舆论划分预警等级,有利于提高网络舆论引导的针对性。运用“两微一端”和培养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也是提高舆情分析预警能力的好方法。

第三,建立网络舆论引导的评价体系,合理调整网络舆论引导。有效的网络舆论引导有助于解决社会现实问题和提升社会治理的水平。反之失败的网络舆论引导对于一个社会、一个政党和一个国家而言,可以说是一场灾难。历史上西欧各国先后出现的“”充分证明了掌握舆论话语权和主导权的重要。当前,提升网络舆论引导水平要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通过评价反馈,调整舆论引导的过程。

第四,明确网络舆论引导责任,避免网络舆论引导失效。面对突发网络事件,相关政府部门和个人由于观念、方法的不当,会引发网络舆论的“次生灾害”,导致政府公信力削弱的情况时有发生。针对这一现象,有必要建立网络舆论引导的问责机制,促使网络舆论引导个体和组织提升引导网络舆论的能力,创新引导网络舆论的方法,避免产生引导网络舆论时的“失语、失实、失度”等问题。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网络舆论引导机制构建的要求

第一,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网络时代,虚拟空间成为人们重要的生活空间,自由的网络空间成为各种社会思潮和价值观的传播空间,在这一过程中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被边缘化。“思想领域的阵地,马克思主义不去占领,非马克思主义和反对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就必然去占领。”面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危机,网络舆论引导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导向,网络舆论引导机制的构建也必须以此为要求。

第二,运用舆论传播和引导规律。网络舆论引导是引导主体与网民通过互动的形式实现的。网络舆论引导机制的构建需要遵循舆论传播和引导规律。根

据“议程设置”“沉默的螺旋”等理论主动设置议题,对网络舆论信息进行筛选,排除有害信息,传播社会正能量。网络舆论的发展往往具有反复性,网络舆论引导主体要抓住时机对网络舆论发展中人们关心的内容进行解读,将网络舆论危机转化为解决社会难题的机遇。离开网络舆论传播和引导规律的正确把握和利用,我们的网络舆论引导将会失效,网络舆论引导机制构建也就无从谈起。

第三,注意网络舆论引导的实效性。任何一项活动最终都要落脚于效果。具体而言,在网络舆论引导机制构建过程中,要把“时、效、度”三个关键因素贯穿其中,在引导主体的方法方式选取上,在引导内容的灵活性接受性上,在舆情监测预警的时机把握上都不能忽视。网络舆论引导机制的构建能否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最终还要看引导的效果。

参考文献:

[1]黄永林,喻发胜,王晓红.中国社会转型期网络舆论的生成原因[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3).

社会舆论论文篇(10)

因为社会化媒体的异军突起和网络文化的繁荣勃兴,“舆论场”——一个曾经隐形的社会文化概念,从未像现在这样引起管理机构和传播学界的高度关注。

这种密集关注,既强化了社会各界对于舆论场特征和功能的基本认知,也助推了各方人士对于舆论场生态格局及其变化规律的持续探寻。

一、舆论场的基本含义

综合分析当下社会舆论的主要生成方式及其集合构成,舆论场,应是基于文化学及传播学范畴的社会文化圈层划界,是公共意见分类集中表达并形成集聚效应的传受人群集合,是对等传播时代异军突起且互不兼容的社会文化纷争主战场,是突破既有文化传播格局的主要力量交会点,也是影响当今和未来一个时期中国主流文化走向及其基本构成的社会动力源。

循着近现代文化信息传播发展的基本路径,我们从中不难捕捉到社会舆论场的历史演进轨迹,以及非主流舆论力量默然前行的灰色影像。

在精英传播时代,因为传受关系的固化格局,因为传播平台的自然垄断,社会舆论大都被强势集团和媒介机构牵引,往往停留在主流文化的附属物层面,或者成为其传声筒,或者成为其衍生物,即使有些许反对意见和不同声音,也只能淹没在拥有强大话语权的媒介机构和主流人群的附和声中,也只能在口耳相传的人际传播中,于基层社交圈子寻找微弱的自我平衡。

传统社会文化信息传播衍生变化的这般格局,并不能从根本上消解和改变非主流社会的舆论墒情;相反,类似非主流舆论场不仅长期存续,而且一直在草根文化圈层暗自生长,持续探寻突围既有文化传播格局的有效破解之道。

网络传播技术革新和新媒体传播平台的兴盛,为长期郁积的非主流社会舆论提供了释放能量的新出口;自媒体等社会化媒体开创的互动传播和对等传播时代,又为非主流社会舆论赢得平等话语权提供了无限可能。换言之,上世纪末以来的信息革命和传播多元,为非主流舆论场登临传播前台及挤占舆论主阵地提供了必备的物质基础;而社会文明层次的普遍提升,以现实和虚拟社区为单元的大众文化的顺势而为,又为非主流舆论强势崛起培育了强劲的文化基因。于是,这一被长期忽略的社会文化传播力量,从隐形变身显性,从小众变为大众,从非主流转入次主流,从自然缺席转入分庭抗礼,渐次成长为社会文化传播领域一股不容小觑的重要力量。

追溯人类文化传播尤其是新闻信息传播历史,自然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非主流舆论场既非从无到有,也非从天而降,而是长期存在并持续发酵的社会文化伴生物。

因为传播平台的开放化、传播渠道的多元化、传播能力的均等化和当代社会阶层的碎片化,使得基于传播人群聚合的社会舆论场也呈现出持续变化的特征,并处于动态演化发展中。就当前的社会舆论场而言,我们已经不能机械地以官方和民间、主导和从属、强势和弱势、主流和支流来作简单二分法界定,而应结合社会舆论的生成方式及其动力源,科学解构社会舆论场的基本构成,进而明晰其内在关系,把握其内在逻辑。

基于各色意见领袖及其追随者在社会角色立场、事物认知角度、诉求表达方式、信息扩散手法等方面的差异,我们不妨以传播功能为基准,将社会舆论场细分为政治、人文、娱乐和宣泄四大板块。

政治舆论场以政治理念和政治诉求为框架,编织起场域内对于当代政治议题和社会热点话题的基本逻辑;人文舆论场则以传播现代知识、科学理念和人文价值为诉求,追求理性表达,崇尚温情向上;娱乐舆论场则以看客心态观照社会生活,以戏谑口吻表达公共意见,将沉重话题轻松化,将重大事件娱乐化;宣泄舆论场以公共事件和重大议题为思想出口,以激烈释放社会情绪为传播手段,在放大社会矛盾冲突、陈列民间焦躁情绪的过程中,让曾经沉默的草根阶层的声音以高分贝弹射而出,进而寻求群体意见的暴风骤雨式发声和极端差异化表达。

四大舆论场均有各自的主流参与人群和议题设置方式,在社会构建中分别发挥着各自不同的能动作用。各板块之间既彼此疏离又存有交集,既相互妥协又和而不同。它们在公共意见表达中或谋求认同,或彼此呼应,或各行其是,或严重对立。

对立和冲突,是当下舆论场关系的主流特性。这种场域关系的持续存在,使得舆论场的划界泾渭分明,也使得不同舆论场之间的矛盾反复呈现。不同观念、立场、权属和利益关系的大范围、高强度正面交锋,在放大社会歧见纷争的同时,也凸显了通融社会舆论场的严峻命题,使得各方在喧嚣嘈杂中寻求理性发声和利益平衡成为必须。

二、舆论场之争的内涵解构

舆论场之争,看似公共话语权之争,实则为不同社会阶层、不同利益人群及其价值观的公共平台聚合和思想观念交锋,它不仅涉及话语权之争,也包括公众知情权、民主参与权、社会管理权、公共监督权在舆论领域的博弈和冲突。

我们不妨从以下六个层面,对舆论场之争进行认识和解读:

文化层面的大众文化与精英文化之争。

精英文化与生俱来的优越感和居高临下的控制力,使其习惯于将自身与大众文化进行主动切割和自然疏离,从而忽略了二者的根脉关联性,弱化了彼此的思想信任度。进入对等传播时代后,下里巴人的大众文化不仅能够利用社会化传播平台自得其乐,而且在信息扩散的领域里开疆拓土、设置议程、营造舆论,玩得风生水起,在一定程度上挤压了精英文化的存续空间,弱化了精英文化的统领地位,使得长期高度自信的精英文化,因影响力此消彼长,致危机感与日俱增。而且,出于对精英文化刻板风格和陈旧套路的反感或敌视,大众文化往往挟锐利之气和清新之风主动出击,频频发难。纷争,于是不可避免。

利益层面的权益维护与权力庇护之争。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国人的权益意识普遍觉醒,但转型期社会客观存在的公权肆意侵害私权、公权力滥用、公权力不作为等现象,则不断刺激着社会大众尤其是知识阶层和草根人群的敏感神经。于是,许多偶发的侵害私权个案,在经过社会化媒体加工披露后,总会在数个舆论场持续发酵,搅动社会焦躁情绪,进而引发社会力量对于公权力的质疑、挞伐、围攻和挑战,让公权力因此蒙羞,形象不断受损。今年以来,持续搅动社会情绪的延安城管打人事件、凤凰古城收费事件、南京饿死事件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凸显了民众私权维护与政府公权庇护之争。规范和约束公权运行,维护和保障个人权益,是此类纷争的焦点。

语境层面的诉求表达与意念灌输之争。

改革开放使得人们诉求表达的渠道和空间得以拓展,整个社会的公共话语环境因此发生根本性变化,掩盖与公开、禁言与扩散、封锁与知情、言路阻塞与自由表达,一系列舆论交锋大戏的背后,掩藏的是不同舆论场之间叙事方式和表达态度的巨大鸿沟。在重要话语平台上,在面对重大公共事件和特殊敏感话题时,谁来说、何时说、说什么、怎么说,对立和纷争明显存在,且不时呈现出严重失衡的状态。在重大突发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的信息披露中,社会化媒体主导的民间舆论场正在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而官方信息或因时间滞后,或因措辞生硬,或因避实就虚,或因语焉不详,往往广受诟病,使得民间舆论场传播的所谓“谣言”,时常成为“遥遥领先的真言”。这种局面如果长期持续,将严重损害权力机关和官方媒介的公信力。

空间层面的草根舞台与主流阵地之争。

不同舆论场的攻防之间,目标是阵地,依托也是阵地。现今各舆论场间相对割裂的信息传播通道和舆论生成阵地,源于彼此迥异的传播方式,以及互不兼容的领地式传播活动平台。于是,不同舆论场之间或彼此漠视,不相往来;或彼此敌视,对攻互掐。各方在自己相对独立的舆论空间里,要么封闭起来唱独角戏,要么敞开大门搞攻讦战,使得本就匮乏的舆论场互动,呈现为扭曲的对抗形态。攻防转换,阵地得失,被无端抛弃的是包容和责任。

心态层面的固守残局与求新求变之争。

媒介生态和传播格局的急剧变化,不仅催生了一大批社会化传播的精锐力量,也培育了更多的参与者和追随者,他们在求新求变的积极心态中酣然享受着信息生活的饕餮大餐。而作为主流舆论营造者和引领者的精英群体,却对这种信息传播的革命性变化认识不够、准备不足、应对不力,缺乏灵活与变通,显得被动与生硬。顺应变革大潮,我们的管理机构和传统媒体理当摆正心态,调整策略,自觉应对新变化,力争引领新风尚,积极主动地参与并引导舆论场格局调整,在破残局中开新局。

思想层面的个体自由与集团控制之争。

舆论场之争的核心和根源,是不同阶层、不同人群的思想观念之争。当下日渐开放的社会环境,让民众自由表达的意愿空前高涨,但自由表达的尺度怎么界定、如何掌控,既是新课题,也是新难题。在松绑集团舆论控制力的同时,如何尽可能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能否有效遏制绝对自由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情绪的肆意宣泄,考验着各方智慧。

三、舆论场之争的现实表现

舆论场之争,抢夺的是信息传播阵地,彰显的是舆论掌控能力,其载体,则是一桩桩足以触动当今社会敏感神经的重大公共决策、突发公共事件和社会热点事件。

通过不同视角关注并影响这些舆情事件,使得舆论场之间的博弈和交锋往往以这样几种方式,或突兀或激烈地得以显现:

信息对立,真伪莫辨,各方求证反证。

来自不同渠道、由不同当事人提供的相关密集信息,对新闻事件及其背景、前景的描述存在明显的差异,使受众对事件原委真假莫辨,社会舆论因信息对立而呈现冲突状态。此时,不同舆论场及其引领者立足各自占有的传播领地,源源不断地奉上符合自身立场和利益的跟进信息,以印证初始信息的客观真实性,同时反证对立信息的片面性和虚假性,进而强化各自所处舆论场对公共意见的操控能力。

意见相左,言语不合,彼此针锋相对。

当力图还原事实真相的信息传播达到一个临界点时,舆论场对抗渐渐从关注事件本身转入对事件态度的表达。意见领袖及其追随者导入相关人群的现实利益诉求,谋求线上线下和场内场外信息的互动结合,不同的社会人群因诉求差异而意见相左。利益纠葛导致情绪对立,并加速诉求相近舆论场之间的意见认同和资源整合,社会舆论场因此呈现出不可调和的两军对垒格局。

群情激奋,质疑责问,倒逼信息响应。

出于对舆论压力的本能畏惧和自然规避,很多时候,新闻事件关键当事人或直接责任方竟在社会关注度飙升的当口,或者隐身遁迹,或者三缄其口,导致社会舆论场快速郁积起能量巨大的愤懑情绪,并从追踪事态发展转向质疑隐匿者及其利益相关群体和公共权力机构,进而与被质疑者所依托舆论场发生激烈的交锋。

打压异见,阻塞言路,引发舆论围攻。

与当事方沉默不语应对舆论讨伐形成鲜明对照,另一种对抗则以剥夺对方话语权为手段,以清除不同声音为目的。此时,处于强势地位的相关舆论场一方面高调发声,另一方面却借助传播管控手段堵塞渠道,梗阻言路,屏蔽对立意见。这种严重失衡的传播局面,大都因社会情绪轰然释放而形势突变,并在舆论围攻中转入颓势。

过分用权,利益对撞,凸显责任失范。

在矛盾集中凸显的社会转型期,在新型舆论场格局构建进程中,因为权益伸张的利己性,无论公权还是私权,都存在过度使用的瑕疵。当不同群体的利益主张遭遇阻击或发生碰撞时,舆论场冲突就不可避免。但冲突也在一定程度上还原了事实真相,廓清了权力边界,厘清了不同舆论场所应担当的社会责任。其解决之道,仍是折中、调和及妥协。

自言自语,各说各话,冷眼相向对峙。

冷战,既是舆论场之争的特殊表现形式,也是打通舆论场阻隔的最大障碍。不同的舆论场之间存在敌意,相互忌惮,彼此设防,拒绝接触,逐渐疏离。在相对固定的势力范围内,处于相持状态的对立各方,只顾按照自己的逻辑和语调,自言自语,影响受众,舆论场因相互阻隔、缺乏沟通,包容和协商等应有之义荡然无存。

舆论场之争的现实状态,凸显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随着舆情角色的转型分化,本应掌握舆论控导权的传统型主流舆论场,尽管握有权威信息和公共平台等丰厚的资源,却在公共事件传播中收缩阵线,贻误战机,要么疲于应付,要么被动挨打,时常处于尴尬的防守状态和弱势地位。这一悖逆现象,令人费解,发人深省。

舆情应对处置能力直接关系到舆论场的地位。传统主流舆论场在面对重大公共议题时的所作所为,缺陷显而易见。反观近年来舆情处置的诸多失败案例,我们不难发现,社会主流阶层在舆论场构建中的消极态度和被动举措,是造成舆论场失衡状态的主因所在。

这种消极被动主要表现为:

——漠视舆情,讳莫如深。尽管舆情监测工作关口前置,但主流舆论场或因准备不足,或因措施不力,信息披露不及时,信息公开不到位,对社会关注的热点事件语焉不详,引发社会舆论拥堵围观。

——仓促上阵,草率回应。一旦社会舆论汹涌而至,相关机构和媒介组织匆忙应对,却往往抱着居高临下的姿态刻板说教,措辞僵化,态度生硬,让舆论场人气耗散。

——避实击虚,答非所问。因为责任心不强、真诚度不够,相关舆论场时常忽略社会关切,与公众打太极,传播信息避实击虚,避重就轻,言不由衷,词不达意,招致民众反感和舆论反击。

——顾此失彼,授人以柄。在应对舆情的危机管理传播中,主流舆论场时常过于突出意图表达,直奔目标,不讲策略,只顾一点,不及其余,有时甚至犯下常识性错误或出现硬伤,让努力付诸东流。

摒弃傲慢与偏见,抛却僵化和迟钝,在理性、包容、平等、柔和的框架内寻求公共意见表达的最大公约数,是传统主流舆论场因应变局的必修课。

四、扩大舆论场交集的路径选择

舆论场的冲突和裂变,缘于不同场域所聚集人群在思想观念、立场态度、利益诉求、表述方式等方面存在着明显差异,只有在多个领域谋求认同并力求趋同,才能在互动互促中打通梗阻,扩大交集,构建不同舆论场之间应有的社会通融功能机制。

选准利益契合点,追求刚性话题的柔性表达。

很多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议题,并非不被专业人士和社会各界关注,而是囿于官方认可的宣传模式和表述方式过于陈旧,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民众的直接关切和利益所在,结果招致大众反感,继而敬而远之。因此,要赢得广泛的社会关注和良好的民众参与,就应充分关照民众利益,找准并选好政府决策、工作推进与社会大众根本利益的最佳契合点,从民众利益切入,用民众口吻讲述,引民众互动参与,让民众心情舒畅。这样的政治舆论场和人文舆论场,才能聚集强劲的人气,才能形成强大的社会影响力,才能发挥出应有的舆论气场效应。

学习借鉴新媒体,打造立体化舆论传播阵地。

无论是社会舆论和公共文化管理机构,还是以传播主流声音为己任的传统媒体,都要深入分析研究、持续学习借鉴社会化媒体的生存逻辑和演进规律,调低姿态,放低身段,用坊间直白语言和民间讲述方式呈现信息内容,用大众化的视角创新信息传播模式,用平民化的理念打造新型传播平台,用改革创新实践与社会大众融通融合,营造出社会各界自觉自愿利用这些平台、主动参与正能量传播的舆论场建设新格局。

善待民众新诉求,务实高效通达社情民意。

顺应当下社会进步潮流,要以开放、包容、平等、平和的心态对待社会大众的权益诉求。对民众的批评和责难,无论官方还是官媒,都要认真倾听,迅速改进;对民众的愿望和呼声,要主动承接,积极回应;对民众的质疑和检举,要逐件核实,皆有回音。创新信息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增强快速反应能力,对于严重侵害民众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及时处置,快速播报,持之以恒,取信于民。

善用社会化媒体,推进多元化平等互信沟通。

依托现有社会化媒体所构建的各类大众舆论场,也是应该因势利导有效利用的重要舆论资源,是实现舆论场对接融合的重要话语平台。实现社会化媒体的多元化沟通,关键是要选取精准的利益平衡点为支点,通过合理设置信息对接渠道,推崇彼此尊重的平等对话方式,在多元沟通中实现互信互动。

科学引导社会情绪,持续倡导理性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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