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个人廉洁履职报告汇总十篇

时间:2022-05-13 10:50:40

委员个人廉洁履职报告

委员个人廉洁履职报告篇(1)

二、组织领导

述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区委统一领导下,由区纪委具体组织实施。

三、述廉对象及时间安排

向区纪委全会述廉的对象是:镇党委书记、街道党工委书记,镇长、办事处主任,区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区纪委按照年度工作总体部署,确定述廉评议具体时间和次数,述廉对象在同一职务任期内至少述廉1次。

四、述廉内容

述廉内容是以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为基本依据,重点报告个人廉洁从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情况。每次述廉时可结合实际增加有关内容。

五、方法步骤

(一)确定对象。述廉对象名单、时间、地点、具体内容由区纪委确定,并提前将相关事项通知述廉对象及其所在单位。述廉对象要认真准备述廉报告,并在规定时限内报区纪委。

(二)征求意见。述廉对象确定后,应组织部分纪委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等,深入其所在地区、单位,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及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述廉大会前,以预备会形式向区纪委委员通报前期工作,下发征求意见表,收集纪委委员对述廉对象的意见建议,对述廉报告进行审核。

(三)大会述廉。召开区纪委全委会,听取述廉报告。纪委委员可根据掌握的情况提出问题,要求述廉对象予以说明。召开述廉大会时,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并邀请部分区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等参加。

(四)组织评议。区纪委委员对述廉对象进行评议、质询,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

(五)情况反馈。对评议意见、建议和测评结果,区纪委向述廉对象进行反馈。

(六)督促整改。述廉对象要就述廉评议中指出的问题向区纪委写出专题报告,对存在的问题,由区纪委督促限期整改和解决。

六、等次确定

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等情况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等次评定标准为:优秀票数占有效票85%以上为优秀;良好以上票数占有效票75%以上为良好;一般以上票数占有效票60%以上为一般;一般以上票数占有效票在60%以下为较差。

具体评价标准如下:

优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本人和管辖领导班子成员中没有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良好:比较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较好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遵守党纪国法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本人和管辖领导班子成员中没有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一般:基本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本人和管辖领导班子成员中没有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较差:不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职责,不能严格遵守党纪法规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有不廉洁问题反映,经核查属实,本人和管辖领导班子成员中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委员个人廉洁履职报告篇(2)

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是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履行领导责任

1.积极推进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重要工作自己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根据省委和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县委和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对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二)强化组织推动

3.定期主持召开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

(三)加强宣传教育

4.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活动,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5.定期开展主讲廉政党课、宣读案件通报、廉政教育提醒等活动,组织并主动参加参观警示基地、任前廉政谈话、廉政夜校等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

(四)强化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总结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五)落实监管责任

7.定期组织召开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8.加强对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委室主任的监督管理,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通过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委室主任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六)带头做好表率

9.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10.公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

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共性任务清单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内容主要包括:

(一)落实分管职责

1.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2.督促分管部门加强廉政教育,每年与分管委室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

(二)强化工作指导

3.坚持分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监督、同检查。督促分管委室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4.贯彻执行县委、县纪委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决策部署,主动分担党组的主体责任,指导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三)加强日常监管

5.加强对分管委室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分管委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分管委室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及时报告,并组织、支持有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四)自觉接受监督

6.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主动报告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意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现制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如下:

(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书记、副主任刘炎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办公室、财工委、老干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吴少义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农工委、法工委、信访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教工委、代工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淑玲廉洁从政责任个性任务清单

委员个人廉洁履职报告篇(3)

一、班子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一年来,校领导班子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抓牢抓实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

(一)精心部署,统筹推进。校领导班子严格按照市委、市纪委工作要求,成立以常务副校长为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定期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主动接受监督。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承诺书》,加强对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使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到实处、有人负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二)明确责任,全面落实。校领导班子按照“两个责任”的要求,细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检查考核办法,确保责任对等、履责到位。带头落实“一岗双责”,认真梳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结合“廉洁XX”建设,全力打造廉洁机关,努力营造廉荣腐耻的浓厚文化氛围,筑牢了全体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行为防线。

(三)严格自律,转变作风。校领导班子带领全校干部职工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XX市委、XX市委要求,狠纠“四风”突出问题,扎实推进作风建设,从改进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办校等方面细化落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不断推进干部队伍作风持续好转。

(四)健全完善相关廉洁制度。校领导班子把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作为拓展治腐源头、强化监督制约、维护政府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流程,从源头上抵制腐败。组织机关干部、职工通过自查、互查等方法,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并提出有效防控风险的具体措施。同时,加强制度建设,把制度贯彻到每一个工作环节,形成层层有管理、层层有监督的工作局面,构建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长效机制。

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一)班子成员切实加强对分管科室人员的深入教育。把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关键性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观邛崃长征胜利纪念馆,接受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全年共开展廉政谈话4次、讲廉政党课3次、观看《聚焦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10余部警示教育片,干部职工撰写心得体会50余篇,切实筑牢全校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行为防线。

(二)班子成员切实加强对分管科室人员的有效监管。班子成员各负其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同检查、同步落实。班子成员在自觉坚持用党纪和规章约束自己的同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班子成员加强作风建设情况

一年来,班子成员切实加强了自身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

(一)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深化正风肃纪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XX市、XX市改进工作作风相关要求,结合党校实际,以狠、准、韧的劲头解决“四风”突出问题,针对突出问题开展整治,确保问题解决到位。2016年党校按照全市车改工作要求,已取消公车并交机关事务管理局封存,“三公”经费进一步缩减。

(二)“走基层”情况。紧扣党校实际,进一步完善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从思想感情、联系服务、制度机制上打通“最后一公里”。坚持和落实对口联系点驻村帮扶联系制度,到对口联系的“支部手拉手”隆丰镇团结村和“双报到”天X镇东大街社区开展结对帮扶工作。联系贫困户20户,走访慰问困难群众60余人次。积极配合东大街社区做好旧城改造拆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综合文明指数测评等工作,解决实际问题3项。

四、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

(一)班子成员自我廉洁教育情况。严格按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支部生活会,接受群众监督和教育。积极参加各类警示教育活动,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切实筑牢自己的思想防线。

(二)班子成员遵纪守法情况。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XX市、XX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用法律、纪律、规章制度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班子成员主动报告在各自分管工作中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认真填报领导干部廉政定期登记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年来,没有发生任何违法违纪案件。

五、党委支持纪检组情况

(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情况。选配素质过硬的2名年轻干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强化工作落实,扎实有效地推进党校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支持纪检监察机构“三转”情况。大力支持纪检组科学履职,切实厘清校党委、纪检组、科(室)各自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职责,有力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持之以恒地抓好干部作风建设,零容忍惩治腐败,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委员个人廉洁履职报告篇(4)

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依据,以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的监督制约为着力点,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及廉政意识,提高群众民主监督和参政议事的积极性,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市委成立市级机关科室开展“双述双评双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步荣同志担任,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双述双评双公开”协调指导工作组,工作组设在市纪委。各部门也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双述双评双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领导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为副组长,有关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小组,负责“双述双评双公开”的具体工作。

三、活动对象及时间要求

“双述双评双公开”活动对象为:全市市级机关的科室负责人。“双述双评双公开”活动每年开展一次,具体时间及参加科室安排由各部门自行掌握,并报市纪委备案。

四、方法与程序

1、准备阶段

(1)撰写述职述廉报告。活动对象分别通过座谈、个别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按照述职述廉报告撰写要求(见附一),有针对性、高质量地撰写个人述职述廉报告,述职述廉报告须事先征求局党委(党组)意见,坚决防止避实就虚,回避问题,甚至弄虚作假,力戒形式主义。

(2)组织安排述职述廉会议参加对象。述职述廉大会参加人员一般控制在80人左右,主要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和企业代表、机关干部等人员组成,组成比例由各单位自行掌握,但必须突出服务对象这个主体。

(3)准备相关材料。一是各单位将所有活动对象的述职述廉报告打印成册,会前发至每一位参会代表。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代表发邀请函时,应提前一周将述职述廉对象的姓名、科室名称、科室工作职责范围、述职述廉顺序等情况告知被邀请对象。二是由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牵头,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等形式,在服务对象以及机关干部中广泛征求和听取意见,形成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报告和意见征集反馈表(见附二)。

2、召开述职述廉大会。会议的议程为:

(1)由“双述双评双公开”对象逐一进行述职述廉,报告履行职责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活动对象采取口头述职述廉和书面述职述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大会口头述职述廉的比例应不少于50%。

(2)由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宣读每位述职述廉对象的评价报告。

(3)参会人员对照“双述双评双公开”考核标准(见附三)对“双述双评双公开”对象履行工作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开展民主测评(民主测评表见附四)。

(4)参加会议代表对述职述廉报告发表意见,或结合自身实际对述职述廉对象针对性提出问题,“双述双评双公开”对象应当场作出解答,如不能当场给与解答的,需作出必要说明,会后予以书面答复。

(5)当场公布民主测评结果。

3、组织考评。一是由局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填写述职述廉对象组织考评表(见附五);二是由党委(党组)根据个人述职述廉、群众反映的意见及党委(党组)班子成员测评结果,结合年度工作考评和考察,形成综合考评意见(见附六)。

4、反馈。局党委(党组)将综合考评意见表连同“双述双评双公开”意见征集反馈表一并以书面形式对当事人进行反馈,并报市纪委备案。述职述廉对象要根据反馈意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5、公开结果。局党委(党组)要将以下内容及时在党务、政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1)“双述双评双公开”对象的述职述廉报告和群众民主测评、组织考评结果;(2)“双述双评双公开”对象的整改措施和结果。

6、做好评选工作。各单位要在“双述双评双公开”活动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创建人民满意科室”的评选工作(具体评选办法另发)。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局党委(党组)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局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和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具体负责,落实责任,明确要求,确保活动的有效推进。

2、精心组织。“双述双评双公开”工作由各有关局党委(党组)在市纪委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工作中,各部门要认真做好相应的宣传、发动、组织等各项工作,确保活动的有效性,整个活动安排情况要及时上报市纪委备案。

3、注重结果运用。各部门要将“双述双评双公开”结果与干部业绩考核、奖励惩处、提拔任用挂钩,对不称职干部或群众反映较大的干部要进行诫勉谈话,或组织处理,直至纪律追究。

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进行提醒谈话:

(1)组织考评中发现有苗头性问题的;

(2)组织考评或群众测评中优秀、称职率低于80%的;

(3)廉洁自律情况“差”票高于5%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1)组织考评中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属实,又够不上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

(2)组织考评或群众测评中优秀、称职率低于66%的;

(3)廉洁自律情况“差”票率高于10%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

(1)组织考评或群众测评中优秀、称职率低于50%的;

(2)廉洁自律情况“差”票率高于20%的。

附:1、述职述廉报告的主要内容

2、科室负责人“双述双评双公开”意见征集反馈表

3、科室负责人“双述双评双公开”考核标准

4、科室负责人述职述廉情况民主测评表

5、科室负责人“双述双评双公开”组织考评表

6、科室负责人“双述双评双公开”综合考评意见表

科室负责人“双述双评双公开”考核标准

“优秀”的标准:(1)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意识强,能够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2)善于把上级要求与本单位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开展工作,开拓创新工作力度大;(3)工作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高;(4)严格要求并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及有关规章制度。

委员个人廉洁履职报告篇(5)

一年来,本人在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精神,积极投身“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思想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工作中做到守律克己,牢记党员干部的职责与形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生活中自觉提升廉洁的思想意识,不越底线、不碰红线,未发生任何违规违纪行为。现将一年来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向组织报告如下:

一、2019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所分管部门人员的廉洁从业情况

1、坚持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一是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积极投身“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活动,通过学习进一步认识到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是党的宗旨的基本要求,是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保障,也是正确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二是平时能注重学习物业管理和经营管理、行政安全、财务和人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三是按照公司党委的要求认真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会、中心组学习,参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教育培训,认真观看廉政影视教育片。

2、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同同志们一起自觉执行各项廉政制度。一是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加强自我约束,注重从各方面严格要求和规范自己,做到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时处处以身作则,严格按照规定和制度办事,始终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不讲无原则的话,不办无原则的事;二是对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责,在XXx分公司、XXx分公司多次项目调研工作中进行廉洁教育,在公司本部日常工作中经常有针对性对XXx开发部和办公室的党员干部就廉洁自律的话题开展谈心谈话,一年来分管部门同志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三是同办公室一起修订了公司食堂食材采购流程、疏理了公司本部电表登记方法,杜绝了漏洞。

二、遵守党规党纪情况

1、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按《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开展各项工作。一是在各种商务活动中严格对标“中央八项规定”和“集团XXX项规定”;二是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作风;三是未发生违规违纪行为。

2、坚绝服从公司党委领导,对标党规党纪从严要求自我。一是本人坚持做到公道正派、讲大局、讲党性,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立场坚定,观点鲜明;二是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经常就自身的工作职责及履行情况进行自我反省,自我总结,以切实遵守和贯彻好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和要求;三是结合党委民主生活会和支部会,对自己在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情况作客观评价,对存在的问题作深刻创析,深挖原因,同时虚心接受大家的批评和建议。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集团九项规定要求、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情况(含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执行情况

1、在形式主义方面:重经验轻创新,受个人知识、阅历、视野等不足,导致自己在工作中,虽然有创新工作的想法,但缺乏创新工作的思路和具体办法。具体体现在分管的安全及行政工作上,靠传统习惯办事,大胆试、大胆闯的劲头不足

2、在官僚主义方面:服务基层意识欠缺,虽然不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但对于基层的服务需求和困难解决的不及时。具体体现在信阳分公司提质增效工作抓的不紧,棚改项目推进不力上。

3、2019年度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情况:通讯费***元,业务招待费***元,差旅费****元。

四、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直觉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的情况

1、重大事项均按集团和公司相关制度执行,在分管的行政、安全和重点项目方面,通过向主要领导口头汇报、经理层周例会请示报告、党委会审议等形式请示报告。

2、个人因公出差、参加公务活动和上级会议均向总经理和***事前报告,个人休假通过审批手续后休假。

五、领导人员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所办企业与本企业系统内业务往来情况

本人其他特定关系人所办企业与本企业系统内无业务往来情况。

六、个人收到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受到谈话函询、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或问责情况

本人未收到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未受到谈话函询、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或问责。

七、其他需向组织说明的情况。

八、2020年个人及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承诺

1、本人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思想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工作中做到守律克己,牢记党员干部的职责与形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生活中自觉提升廉洁的思想意识,不越底线、不碰红线。

2、严格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工作程序及规定,确保无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3、在各种商务活动中严格对标“中央八项规定”和“集团**项规定”,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作风。

4、严格按照公司党委制定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执行,不越权越位,积极践行使命担当。

委员个人廉洁履职报告篇(6)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两个责任”。区政协党组出台了《关于推进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成立了以政协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专委会主任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监督检查和日常工作,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同时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年度规划,与政协其他工作同计划、同研究、同部署,每季度进行1次分析研究和工作部署,确保了反腐倡廉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加强纪律教育,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开展经常性党性教育。强化机关党员干部和党员委员党性修养,增强党的意识,牢记党员身份,严格遵守党章。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为平台,依托党组会、政协常委会、双周学习会、机关支部“三会一课”、界别小组活动等载体,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讨论交流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政治立场,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区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区委有关作风建设文件。组织到泸州“朱德故居”开展了先进性学习教育活动、到区检察院廉政教育基地和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等,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粮仓里的腐败拼图》、《贪欲,打开堕落之门》等,不断加强反腐倡廉文化建设,切实拧紧思想“总开关”。强化纪律刚性约束,强化执纪问责。对党员干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群众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把纪律执行情况纳入对党员干部的日常培养管理全过程。

(三)坚持完善制度,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坚持和完善了政协机关反腐倡廉教育、权力运行监控、从严治腐惩戒、内部管理等各方面制度,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出台了《区政协办公室运行管理规则》、《区政协进一步加强委员管理的意见》等,强化基础工作制度遵循。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出台了《区政协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建立界别活动方案备案制度,推动界别活动有序开展。制定《区政协机关提升服务保障质量的实施意见》等措施,不断强化机关服务保障能力。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制度,党组书记对党组成员、党组成员对分管委室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廉洁自律规定,12月上旬召开党组会,听取了党组成员和各专委会主任述职述廉报告。确保了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作风建设,密切党群政群关系。开展作风建设情况日常监督检查,把贯彻落实作风建设有关规定情况列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并接受评议。每季度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促检查,做到了年初有部署,半年有检查和报告,年终有结果。针对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委员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由各界别小组组长负责对委员参加界别小组活动情况进行监督,区政协委员每年填报一次《委员履职情况考核登记表》,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在今年开展的“三大活动”中,开展了作风建设的专项学习和讨论,出台了《区政协关于进一步改进文风转变会风的意见》,机关党员干部作风更加务实高效。深化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扎实开展“三联三服务”活动,印发《机关党支部关于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实施政协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在委员中开展“我为扶贫攻坚做件事”活动。今年,委员们捐资142万元,协调扶贫资金1270余万元。

二、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一)履行领导责任。及时准确记录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台账·记实工作手册》,主要负责人对反腐倡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定期分析政协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状,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

(二)推动责任落实。全年听取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报告4次,每季度检查1次领导班子及成员《工作手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和组织人事纪律,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加强教育监督。对责任对象开展了廉政谈话,对班子成员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

(四)带头清正廉洁。在民主生活会上带头主动报告了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应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均按要求进行了报告。无违反有关规定情况发生。

三、领导班子成员履职情况

(一)落实分管职责。及时准确记录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台账·记实工作手册》,在年初对分管的反腐倡廉工作及时作出安排部署,每季度开展了1次分析研究和1次督促检查,并向主要负责人进行汇报。

委员个人廉洁履职报告篇(7)

定期组织局党组、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系列讲话精神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精神,确保在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行动上落实好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实行局长(党组书记)与局党组成员,局党组成员与分管股站室负责人,局属种子公司经理(书记)与各副经理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二、坚持“主体责任”报告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制度。局长(党组书记)和局党组成员每年分两次向县委、县纪委报告上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情况。局党组成员要随时掌握分管股站室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业务工作情况。局党组书记每季度听取一次局党组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责任。

三、开展述责述廉报告

执行述责述廉报告制度。局长(党组书记)每年向局党组会议集中报告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及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局党组成员向局党组会议集中报告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并负责听取分管股站室负责人的廉洁自律及业务工作情况;做到相互监督,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四、进行廉政谈话

局长(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局党组成员与分管各部门负责同志,局属种子公司经理(书记)与各副经理,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三次,把廉政谈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一项重要内容,提醒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谈话形式可以分散与集中并用,谈话次数、时间、内容也可根据工作性质或其他因素随机择定。

五、实行“签字背书”

局长(党组书记)和局党组成员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及完成情况进行“签字背书”,搞好责任分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局属各股站室。制定目标明确、责任具体、措施得力、有明确时限要求、有较强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把具体责任落实到股站室,落实到人,使各项任务措施具体化、责任明确化。将此项制度作为责任考核和追究问责的依据。

六、强化权力制约监督

落实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规定,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定期公开机关财务、党务、政务工作,强化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建设。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健全完善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坚决杜绝“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涉农资金项目的招标工作。确保程序合法,专款专用,杜绝截留、挪用现象。

七、深化作风建设

委员个人廉洁履职报告篇(8)

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每周三的理论学习和每季度一次的政协委员学习日。20__年7月参加了自治区举办的第一批全疆无党派人士学习班。参加了市党校举办的学习十七大精神培训班。 学习的主要内容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中共十六大、十七大精神、中央32号文件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两个“5号文件”、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省部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上的讲话、科学发展观及政协章程、全国政协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和自治区、自治州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通过学习,使自身的理论素养和思想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确立了正确的政治立场,坚定了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定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了高度一致.通过学习旗帜鲜明的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在过去一年的工作中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在实践中发挥自身优势,通过组织委员学习、搞各种集体活动、协调各种矛盾等提高了自己的组织领导能力,积累了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

工作作风正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班子团结,能虚心听取不同意见,注重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注重调查研究,经常深入基层。

二、廉洁自律执行情况

1、按照纪检部门的有关要求,能经常性学习党纪法规、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中纪委七次全会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六项规定”,不断增强自律意识,以此端正工作作风、生活作风。

2、正确对待权力,认真履行好职责。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做到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切实履行好自己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民利,有效避免了违纪违规行为发生。作为个人来讲,也能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一年来,没有违反廉政规定和制度的行为。

三、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一年以来,在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的工作任务:

1、认真总结分析,撰写《政协__市六届六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稿)报请市政协常委会审议,并修改定稿,撰写《政协委员辅导报告》,切实做好市政协七届一次全会涉及专委会工作科的各项准备及服务工作,会中做好提案征集、收集、登记、审查,撰写了《政协__市七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撰写了自治区基层政协工作经验交流会材料等专委会的其它日常工作。

2、认真组织政协委员学习,今年组织政协委员学习四次,为做好学习前准备工作,做了大量的工作,为委员学习提供了服务。

3、认真做好提案审查立案及交办工作,积极协助和配合市政府召开提案交办会,做好有关协调工作,使提案尽快安排落实到各承办单位进行办理,主动协调并参与、配合承办单位开展提案办理工作,提高提案办理的质量和效率。

4、作为政协委员能发挥政协委员的作用,能够围绕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提出有价值的提案并收到了承办单位的答复。积极参加了视察活动。作为工商局、社保局、建设局的义务监督员积极参加各单位进行的视察活动,积极参加了各单位的行风评议活动,履行了义务监督员的职责,得到了各单位的认可。今年9月作为地区政风行风评议员,分到沙湾县政府政风行风评议组,我们一组三人,进驻沙湾开展工作,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共一百多条并在评议大会上得到沙湾县政府领导的一一答复。

5、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种义务劳动。模范遵守机关的各种规章制度。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组织领导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五、今后工作中,廉洁自律方面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认真学习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其精神,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自己实际工作。要认识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保证。平时,要经常性地学习纪检部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做到警钟长鸣,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二要以《党风廉政责任书》所规定的内容和要求为行为准则,认真贯彻执行。

委员个人廉洁履职报告篇(9)

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每周三的理论学习和每季度一次的政协委员学习日。2007年7月参加了自治区举办的第一批全疆无党派人士学习班。参加了市党校举办的学习十七大精神培训班。学习的主要内容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中共十六大、十七大精神、中央32号文件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两个“5号文件”、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省部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上的讲话、科学发展观及政协章程、全国政协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和自治区、自治州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通过学习,使自身的理论素养和思想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确立了正确的政治立场,坚定了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定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了高度一致.通过学习旗帜鲜明的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在过去一年的工作中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在实践中发挥自身优势,通过组织委员学习、搞各种集体活动、协调各种矛盾等提高了自己的组织领导能力,积累了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

工作作风正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班子团结,能虚心听取不同意见,注重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注重调查研究,经常深入基层。

二、廉洁自律执行情况

1、按照纪检部门的有关要求,能经常性学习党纪法规、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中纪委七次全会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六项规定”,不断增强自律意识,以此端正工作作风、生活作风。

2、正确对待权力,认真履行好职责。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做到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切实履行好自己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民利,有效避免了违纪违规行为发生。作为个人来讲,也能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一年来,没有违反廉政规定和制度的行为。

三、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一年以来,在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的工作任务:

1、认真总结分析,撰写《政协塔城市六届六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稿)报请市政协常委会审议,并修改定稿,撰写《政协委员辅导报告》,切实做好市政协七届一次全会涉及专委会工作科的各项准备及服务工作,会中做好提案征集、收集、登记、审查,撰写了《政协塔城市七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撰写了自治区基层政协工作经验交流会材料等专委会的其它日常工作。

2、认真组织政协委员学习,今年组织政协委员学习四次,为做好学习前准备工作,做了大量的工作,为委员学习提供了服务。

3、认真做好提案审查立案及交办工作,积极协助和配合市政府召开提案交办会,做好有关协调工作,使提案尽快安排落实到各承办单位进行办理,主动协调并参与、配合承办单位开展提案办理工作,提高提案办理的质量和效率。

4、作为政协委员能发挥政协委员的作用,能够围绕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提出有价值的提案并收到了承办单位的答复。积极参加了视察活动。作为工商局、社保局、建设局的义务监督员积极参加各单位进行的视察活动,积极参加了各单位的行风评议活动,履行了义务监督员的职责,得到了各单位的认可。今年9月作为地区政风行风评议员,分到沙湾县政府政风行风评议组,我们一组三人,进驻沙湾开展工作,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共一百多条并在评议大会上得到沙湾县政府领导的一一答复。

5、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种义务劳动。模范遵守机关的各种规章制度。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组织领导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五、今后工作中,廉洁自律方面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认真学习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其精神,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自己实际工作。要认识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保证。平时,要经常性地学习纪检部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做到警钟长鸣,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二要以《党风廉政责任书》所规定的内容和要求为行为准则,认真贯彻执行。

委员个人廉洁履职报告篇(10)

一、认真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

1、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各级领导班子对重要事项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决定。按照议事规则应当由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列入会议议程。凡属政策规定的大事,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凡属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凡属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在讨论决定时实行班子集体表决,表决结果应当记录归档。

2、完善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要按照“科学配置、各负其责、有效制约、相互配合”的原则,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合理分工。属于相互制约的权力不能由一人承担。主要负责人一般不直接分管干部、财务、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等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领导班子成员不遵守、不执行集体的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责任。

3、完善重要决策的规则和程序。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制度。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必须召开相应的正式会议,不能以书记办公会代替班子会,更不能临时动议,要提前将议题通知班子成员。讨论决定事项,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对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各种意见和主要理由应当如实记录。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

4、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会前要广泛听取和征求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党员、群众的意见,并如实反馈。民主生活会上,应当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自身存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以及党员、群众、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组织提出的意见,负责任地作出检查和说明,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要认真落实整改,整改情况应及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二、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两委”干部每年进行一次述职述廉,由镇纪委和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进一步明确和规范述职述廉的内容。根据上级要求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确定述职述廉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群众观念、工作作风、履行岗位职责、廉洁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情况。

2、认真组织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之后,要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班子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民主评议的意见和民主测评的情况要如实反馈。对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不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应调整现任职务。

三、建立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各级领导干部应及时向纪律和组织部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本人,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的住房情况;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办理情况;本人、子女涉外婚姻情况;子女、配偶就业情况;本人车子使用情况;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配偶子女受到执纪执法机关查处、经商办企业和出国(境)定居情况等。

2、加强对报告事项的管理。重大事项应在事发后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党组织报告,同时抄报镇纪委备案;每年年底还应集中报告一次。对不报告和不如实报告的,要按照规定追究责任。对报告事项群众有反映或与实际明显不符合的,由组织部门责成其说明情况;仍不能说清问题的,由有关职能机关调查处理。

四、建立健全干部诫勉谈话和制度

1、建立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谈话制度。镇党委主要负责人与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镇党委其他领导成员与分管的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实行定期或不定期谈话,主要了解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实施党内监督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政勤政的情况,提出建议和要求。

2、完善廉政谈话制度。对新任职的领导干部,镇委负责人要围绕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从政方面 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任前谈话。

3、健全诫勉谈话制度。发现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和群众有反映的领导干部,镇党委、纪委和组织部门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领导干部提出的诫勉要求和该领导干部的说明及表态,应当作书面记录,经本人核实后,由组织部门或纪检机关留存。

五、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

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按干部管理权限,由镇纪委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廉政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结果、重大事项报告、诫勉谈话记录、审计结论、信访结论、信访反映调查核实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情况。加强管理,重视廉政档案的运用,把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惩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六、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完善公推公选、公推直选和竞争上岗等办法,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扩大干部提名人选推荐范围,推荐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扩大民主测评和考察谈话范围,对测评中多数群众不认可的人选应予否决。讨论决定重要干部、应当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认真落实提拔任用干部征求纪检机关意见制度。建立组织部门与纪检机关等有关单位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凡本地区、本人部门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应当追究主要领导成员和分管领导成员的责任。

七、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

1、努力加强党内监督。充分发挥镇委委员的监督作用,每年选择一两个方面的重点工作,组织镇委委员分小组进行专题视察督查;镇委委员在其分工范围内,每人联系五至六名镇党代会代表,听取他们对镇委工作的意见、建议。

2、强化政府部门监督。强化行政监察职能,积极开展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强化审计监督、完善领导干部任期审计、逐步推行绩效审计,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

3、切实加强社会监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批评、建议、控告、检查等权利。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扩大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拓宽对施政行为的监督渠道。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提倡和鼓励署实名举报。建立信访预警机制,及时掌握领导干部在廉政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建立和完善社会各界评议党政机关作风制度。

八、落实领导干部廉洁承诺制

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直属部门(单位)、基层站所(含学校、卫生院)、村(居)委党政领导干部每年年初要签订《廉政承诺书》,郑重承诺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廉政承诺内容要在政务村务公开栏公布,并报纪委备案,以便接受监督检查。同时,在每年度述职述廉大会上,领导班子成员要对执行《廉政承诺书》的情况向干部职工报告,接受评议和监督。为了确保廉洁自律承诺工作的顺利进行,镇纪委和组织人事部门在抓好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的同时,在全镇范围内聘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对干部践诺情况开展监督,促使各级领导干部有诺必践、违诺必纠,务求各项廉洁自律规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自觉履行廉政承诺,有诺必践、严格自律的,大力表彰;对违诺的,批评教育,限期纠正存在问题,对屡纠屡犯者视情节进行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直至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九、切实加强对监督工作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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