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审计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2-03-02 21:50:20

政府审计论文

政府审计论文篇(1)

一、从政府审计的演进看现代政府审计的本质

1.政府审计起源于会计,政府审计本质外延为查账。审计是会计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适应会计检查的需要而产生的。(刘云,2005)为了保护皇室财产,封建帝王需要把委任给官员贵族的经济事务系统地记录下来,并以最简明的方式向上呈送,会计由此诞生。为了保证会计记录和报告的真实性,又必须对会计进行监督与检查,政府审计的“计”,一般指的就是会计的“计”,政府审计就是审查会计。中国历史上曾将政府审计表述为“听从会计”,古代的政府审计是由会计人员大声朗读会计记录,国家统治者和政府审计官员听取这些记录,进而判断会计记录是否正确。英语audit和法语audition,均源于拉丁语audire(听),在14世纪,英国的审计工程也是通过听取账户记录来进行。

最初的国家财产(财政)规模很小,封建帝王和政府官员以“听从会计”的形式便能达到监督的需要。然而,随着财政规模的扩大,国家经济活动的复杂程度不断增强,导致记录和反映管理活动的会计信息量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必须由专业审计人员,运用一定的方法对会计账簿进行详细审查。随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政府审计的主要工作内容就是“查账”,即检查会计记录和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2.政府审计本质内涵:解除经济责任。审计史学家理查德·布朗(RichardBrown)曾经指出:“审计的起源可追溯到与会计起源相距不远的时代……当文明的发展产生了需要某人受托管理他人财产的时候,显然就要求对前者的诚实性进行某种检查”。他在这里实际上提出了一个受托责任(经济责任)的问题,并且明确地论述了它与审计的关系。

当政府审计发展到需要监督被审计对象的行为、评价政府官员业绩等内容的时候,政府审计的取证工作就超越了“查账”的范畴,以“查账”解释政府审计的本质已不能全面地概括政府审计的内容,现代人提出“经济责任”的概念,指明了现代政府审计的本质内涵。经济责任是当财产管理制度的发展出现了财产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时,财产所有者将财产的经营管理权委托给管理者而形成的一种委托和受托关系。在这种关系中,财产所有者既有监督和审查受托管理者管理财产收支的情况和结果的权利,也有解除受托者经济责任的义务;财产管理者既有要求对其收支行为和结果进行审计,以解除其责任的权利,又有忠实地管理受托财产并报告管理结果的义务。经济责任的定义摆脱了“查账”的束缚,从而使我们能更好地理解绩效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调查等政府审计的新发展。

3.现代政府审计是民主的产物,“关系协调”是现代政府审计本质属性。近代自然法学家认为在国家产生以前,人类生活在一种自然状态之中,人人都有自然权利并受到人类理性所演绎出的自然法的尊重。自然状态下的人们生活得自由平等,但这种享有却很不稳定,有不断受别人侵犯的威胁。这是因为自然状态缺乏公共的裁判者,当人们受到损害时,得不到理性和有效的救济,于是人们同意通过建立社会契约来组成“公民社会”,即联合成为国家和置身于政府之下,借助法律来保护和约束人们的自由,保护人们的财产权利。国家的产生基于人们的同意,民众是国家的者,政府是实现民意的机构。政府接受民众的委托管理公共事务。当公民以部分权力的让渡和财务资本(税收,土地等)的投入产生国家,公民冀望于政府能勤勉、高效地为他们工作。(张立民、聂新军,2006)

这种现代民主意识对政府审计本质属性的认识产生很大影响。传统的政府审计,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审计体制,监督权逐级向上负责,最后集中到君王一个人,维系着传统政府审计的受托经济责任关系是一种个人性质的受托经济责任关系。而现代政府审计理论认为,社会的主体存在于广大公众,权力存在于社会,所以必然负责于社会,这就决定了现代政府审计对公众乃至全社会负责,因而贯穿于现代政府审计的受托责任关系则是一种公共性质的受托责任关系。李金华审计长(2005)就强调,现代政府审计是民主和法治的产物,更是民主和法治的工具。现代政府审计的本质特征是在法律框架下对政府及公营事业运转的成果和效益进行检查和评价的一项专业活动。

二、现代政府审计本质决定现代政府审计的基本职能

1.经济监督职能。有史记载,我国唐代“户部尚书控制国家财政,在财计方面进行全面统治。户部本司编制户籍计账,先依此作出预算,再据此征收赋税;国库则实行分签、分管、分算,凡钱帛之类财物入库于太府寺,其发放持金部签批凭据;凡粮谷之类财物入库于司农寺,其发放须持有仓部签批凭据;各库独立核算,定期上报主管部门审核,其整个核算受制于度之,形成内部监督制度。”封建王朝发展的鼎盛时期,国家财政客观上产生了设立专门审计机构的需要,审计开始从国家监察工作中独立出来,成为由专门机构、专门官员实施的专门职能。

政府审计的经济监督职能与政府审计的“查账”行为并行发展,是“查账”本质属性的具体表现。政府审计组织和人员通过审核、检查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被审计单位加以纠正,保证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在规定的范围内或正常的轨道上进行。它通常包括三个环节:(1)通过审查,了解被审计对象的真相;(2)以一定的法规或其他既定标准,判断事件是否真实、合法、有效;(3)督促被审计单位合法、合理、有效地进行经济活动,公允、真实地处理经济业务,反映经济活动情况。

2.经济评价职能。人民大众与政府官员、政府与其隶属行政单位之间存在一种受托责任关系,这是现代政府审计本质属性之一。为了解除他们(它们)之间受托经济责任,必须对政府部门及其官员的业绩进行评价。我国《审计法》规定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应当事先征求上一级审计机关的意见。

政府审计的经济评价职能,是指审计组织和人员通过审核、检查,客观、公正、权威地评定被审计单位的经济决策、计划和方案等是否先进、可行,经济活动是否按照既定的决策和目标进行,是否有经济效益,有关经济活动的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有关管理人员的经济责任履行是否圆满等。政府审计评价一般包括下列步骤:(1)通过审核、检查,确定需要评价资料的真实性;(2)按照评价目的的要求,确定评价指标,并计算其实际数值;(3)将评价指标的实际数值与事先确定的标准数值进行比较,确定是否存在差异;(4)本着客观、公正、全面积极的原则进行分析评价,并出具评价意见。3.民主职能。所谓现代政府审计的民主职能,就是政府审计帮助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的职能,这是现代民主社会政府审计职能新的表现形式。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的民主意识增强,政府审计的民主职能表现得更加突出。

按民主制原则,所有政府机构和官员均受人民的委托对公共资金和资源进行管理,政府机构和官员都应受到严格的经济责任制度的约束。对这些受托管理者的经济责任加以监督,乃是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它为滥用权力、贪污盗窃和效率低下设置了障碍,满足了使用公共资金必须光明磊落、公正廉洁的要求,并实现了公民负责行使的基本权力。但是,在经济监督范畴内,财政监督、税务监督、银行监督、统计监督等部门的监督都是政府自身行为的延伸,从而不具有“独立性”。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除了审计监督以外,不参与被审计单位的经济管理,不承担其他业务工作,和被审计单位没有直接利害关系,这保证了审计的客观、公正的地位。

三、现代政府审计职能履行的方法和内容

(一)现代政府审计职能实现的内容

1.财政财务审计。财政财务审计是政府审计的传统审计内容。在审计目的上,传统的财务审计主要是为了查错防弊,保证政府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性;在审计对象上,财务审计主要是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在审计方法上,财务审计主要采用的是会计资料的检查法,如顺查法、逆查法、详查法、抽查法、审阅法、复核法、核对法、调节法、盘点法等;在审计作用上,财务审计主要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正确、合法,保护国家和集体资财的安全完整,其职能是保护性的;在审计标准上,财务审计主要是财政、财务、会计等法令、制度、规章、规范。

2.国有企业审计。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现代企业除了出资人与企业管理当局存在受托责任关系,企业与债权人、供应商、消费者等之间也存在一种契约关系。为了维护这些契约关系,出资人、债权人、供应商和消费者等,他们都需要利用企业的会计报表了解企业相关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因此,企业审计主要表现为财务报表审计。一般来说,企业财务报表审计都由社会审计来完成,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公允性发表意见。政府审计机关主要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接受委托为国有企业财务账目进行查证的社会审计组织的质量进行监督。但是,政府审计是国家治理的工具(李金华,2005),有关国计民生,涉及到人民大众集体利益的问题,政府审计应从国家治理的角度出发,介入国有企业审计,甚至是民营企业等任何领域的审计。

3.审计结果公告。现代政府审计具有民主的职能,要实现这一职能,很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审计结果公开和透明。国家的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人民群众就有权利了解钱是怎么花的,效益如何。这本身是一种政治文明。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公告以后,社会各界都能知道国家财政收支哪些方面做得好、哪些方面还有问题。事实将证明,一方面,很多问题在全社会的监督下,一定能改得更快,解决得更好。另一方面,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就把审计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二)现代政府审计职能实现的方法

1.经济效益审计。随着国家公共开支的增长,纳税规模的扩大以及人们民主意识的提高,纳税人对提高公营部门支出的效益和明确支出的经济责任的呼声越来越强烈,许多国家开始关注资源使用的效率和效果。审计部门适应公共经济责任发展的需要,不仅对政府经济活动的合规性进行严格监督,而且要对政府经济活动的合理性、有效性实施监督。20世纪60年代,美国提出“三E”审计,即对公营部门管理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评价。经济性强调的是办事少花钱,效果性强调的是同样的钱多办事、办好事,而效率性的要求最高,强调的是要少花钱同时多办事、快办事和办好事。开展效益审计,是全社会民主进步的客观要求。

2.经济责任审计。政府审计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经济责任审计是财政财务审计的人格化,是中国特色的一种审计形式。近年来,我国各级审计机关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原则,全面推进了县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扩大了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其作用愈来愈为世人所共识。

3.专项审计调查。所谓专项审计调查,是指审计机关主要通过审计的方法,对国有企业、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通常情况下,企业审计由社会审计完成,但对于人民大众特别关注、政府特别关心的特定事项,则由政府审计机关成立专项调查组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相比一般项目审计,专项调查程序相对简化,审计调查覆盖面大,能及时发现并纠正被审计单位出现的问题,这一方面及时地缓解了矛盾,对被审计单位是一种建设性作用;另一方面对其他政府审计对象也具有一定的威慑力。

四、现代政府审计职能及其履行的理论框架

审计理论来源于审计实践,同时审计理论又指导和预测审计实践,审计实践将随着审计理论的不断提高而日臻完善。我们由抽象到具体,理论到实践的原则,沿着“现代政府审计的本质属性现代政府审计职能具体职能的实现方法和内容”的逻辑,建立一个现代政府审计职能定位及其实现的理论框架(如下图)。

参考文献:

[1]张立民,聂新军.构建和谐社会下的政府审计结果公告制度[J].审计研究,2006,(2).

[2]张立民,聂新军.转型社会政府审计战略定位:一个分析框架[J].当代财经,2007,(4).

[3]李金华.关注责任,完善治理,促进民主与法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5,(1).

[4]葛笑天.政府职能转变中的政府审计变革初探[J].审计研究,2005,(1).

政府审计论文篇(2)

由于当今世界经济发展已经产生广泛的联动作用,国家经济安全面临着巨大的考验,政府审计也应做出相应的改变以满足时代的需要。仅仅依靠查账与监督国家财政收支难以满足当代审计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需要,因此我们必须寻求一种更先进和更系统的理论来指导当代的政府审计,“免疫系统理论”就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一种理论。

“免疫系统理论”是一种创新的理念,是“跳出审计看审计”,是对现阶段政府审计本质的充分理解。政府审计是综合性的国家财政监督工具,如果把政府审计作为一个整体和系统来看待的话,其具有以下的职能属性:

1.1国家的经济卫士审计职能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审计对国家经济活动的“固原、承载和受纳”。现代政府审计是国家政治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构成这些制度体系的每一个机构和系统都有经济社会发展所赋予的特定功能。因此政府审计的本质是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正是对审计“经济卫士”职能的强调。

1.2反腐斗士审计需要时刻准备着重拳出击,对国家财政财务收支活动中产生的重大的违法违规和经济犯罪问题进行最大程度的揭露,促进依法治国和反腐倡廉建设。这是我们审计发挥反腐斗士职能的必然要求。

1.3政府谋士审计机关在开展工作时,不仅要注重查处和分析被审计对象本身存在的问题,还应善于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通过对典型性、疑难性、经常性问题的整理和归纳,及时提供有用的信息和决策参考,这种将审计过程中积累的认识运用于审计之外,预防风险发生的作用正是审计扮演“政府谋士”角色的充分体现。

1.4国家经济的保健医士审计的本质是“免疫”,那么审计的一个重要职能就是“保健医士”,审计干部能够最早地感受到病害侵蚀的风险,更早地揭示病害侵蚀带来的危害,更快地运用法定权限去抵御、查处这些病害。

1.5国家经济安全的消防战士首先审计人员需要以“火”一般的热情投入工作,用诚意感化被审计单位,使其理解审计、接受审计,使其摒弃“防火、防盗、防审计”的思想。其次当审计人员面临风险巨大、漏洞严重的被审计单位时,又将积极发挥“救火”和“灭火”的过程。最后由于被审计对象个体特殊性,要有针对性地去分析原因,抓住重点,“切断火源”。

随着受托责任从对特定委托人的财务责任、管理责任发展到对非特定委托人的社会责任,审计不仅可以使某一具体的委托受托关系得以正常维系,而且可以促进整个社会委托受托关系之间按既定规则有序运行,从而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的秩序,起到预防、揭示和抵御经济社会运行中的障碍、矛盾和风险。正如刘家义审计长所说:“现代国家审计作为国家的免疫系统,有责任更早地感受风险,有责任更准确地发现问题,有责任提出调动国家资源和能力去解决问题、抵御‘病害’的建议,有责任在永不停留地抵御一时、一事、单个‘病害’的同时,促进其健全机能、改进机制、筑牢防线。”因此只有充分发挥审计的职能,才能保证国家经济社会健康、安全的运行。

2在法制视野中政府审计良治方面存在的问题

2.1审计目标仍停留在真实性和合规性上金融是国家经济的核心内容。“没有金融安全,就没有经济安全;没有经济安全,也就没有国家安全。因此各个国家几乎无一例外地将金融安全放在一个很重要的位置(成思危,2004)”。所以政府审计要实现良治,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应加强对我国金融机构的监管。但就目前政府审计对金融机构形成的监管来看,其审计目标还停留在真实性和合规性上。我国政府金融审计对象主要是国有商业银行,目前查错纠弊、促进金融机构规范财经纪律仍是其主要目标。根据审计署2007年审计情况统计结果,审计金融单位594家,查出违规金额、损失浪费金额、管理不规范金额分别为371.74亿元、49.66亿元与1241.04亿元。另外集中于财经纪律及查错纠弊审计与民间审计的职能相重叠,不利于最大化利用审计资源。目前政府金融审计的业务主要集中于会计核算虚假、人为调节盈亏、隐瞒收入、乱列支出、违规经营等审计业务,而这些业务只是金融安全中的“点”,整个金融体系才是“面”。相对于金融体系的“面”,“点”固然重要,但不能保证“面”的安全。

2.2“审计风暴”频起折射出许多问题以审计署为首的政府审计系统每年都要进行一次“审计风暴”,“审计风暴”的频繁刮起,说明了我国民主政治制度进一步得到了加强,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得到了进一步贯彻,民众的知情权得到了进一步体现。然而“审计风暴”所带来的良好效果一方面充分体现了政府审计在国家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但另一方面也说明日常性审计的缺失。

2.3审计理念“滞后”目前“秋后查账”式的审计理念仍然居主导,审计时机与审计理念的“滞后”使政府审计难以完成受托责任。政府审计必须以主动性来扩大发现问题的视野,以预防性来提前感受到风险,预防胜于治疗,必须将监督的关口前移,而不是等问题出来,被动地查病治疗。

按照国家宪法规定,我国审计体制采取的是行政型的管理体制,政府审计部门直接向政府首脑负责,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依法审计和以人为本,是审计法治理念的核心要素。审计法治不是管理者的特权,而是审计本质的体现。它既有“治审”、“治民”的一面,还有“治政”、“治官”的更重要的一面。审计监督就是以审计的权利来监督其他的权利的工具,因而,在现行的法制视野中政府审计必须正视存在的问题,采取一定的方式,改进审计理念,实现政府审计良治。

3“免疫系统”理论下政府审计实现良治的方式选择

3.1创造良好的审计法律环境修订《宪法》有关条款。我国现行审计领导体制是《宪法》第九十一条和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要建立立法型审计体制或对审计部门垂直管理,需要对这两条规定进行修改。

完善审计法律、法规体系。要适时修订《审计法》,充实、完善有关财政经济法律、法规中与审计监督有关的内容;制定经济监督的基本法;要搞好审计法律、法规与其他法律的衔接工作,使审计法律规范形成一个严密的体系,保障审计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执行;要完善审计法律与法规的配套工作。

完善审计规章和准则体系。要对由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具体审计准则、审计操作指南三个层次构成审计准则体系扩充修整,构建类似于国际政府审计准则“两层构架”复式的准则体系。即体系分为审计准则和指导资料两层;再在审计准则层面上,建立财务审计准则体系和绩效审计准则体系,将现有的国家审计准则体系纳入财务审计体系的范畴,同时随着我国对绩效审计实践与研究的开展与时俱进地推动国家绩效审计准则体系的建设,充分反映国家审计的特征。

3.2明确审计目标,突出审计重点,依法审计审计目标作为审计目的的具体实现形式,在不同阶段也是不同的。根据“免疫系统理论”,政府审计必须以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为己任,其工作重点在于对经济风险的控制,在金融安全成为经济安全核心内容的情况下,则应重点控制金融风险。

“突出重点”是审计工作的重要原则,也是政府审计作为“免疫系统”应对风险的一种策略和方法。各级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资源有限,不可能渗透到政府理财行为的每一领域和环节,财政审计必须坚持有全局有重点的原则。随着我国转型经济改革的深入,适应政府预算制度改革的步伐,财政审计需要前移审计窗口,进行事前审计,即在政府理财具体行为发生之前便开展财政审计,首先监督政府理财规划、再监督预算执行及其成果。政府专项支出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体现党和国家政治意图的热点资金,是财政审计的重要内容。加强专项资金审计,应将审计重点放在我国财政支出中比重较大的类别和当前重要的政策支出领域,如转移支付支出、三农支出、行政管理支出、社会保障支出、固定资产投资支出的审计。目前,我国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已经构成了较大规模的税收支出,加强税收优惠审计是财政审计的重要职责。

“依法审计”就是说要按照法律的授权、法定的程序、权利、义务、职责、依据、标准和手段开展审计工作,也就是所谓的审计工作“法制化”。现阶段在进一步完善审计法规,健全中国特色审计法律法规和规章体系的基础上,政府审计工作法治化时代正式开启,标志着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中国特色政府审计监督制度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

3.3审计理念要与时俱进,从“查错纠弊”转向发挥“免疫”功能在现代政府审计的发展过程中,人们对审计的规律、本质和功能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最初定位在查错纠弊,后来发展到国有资产的守护神,进而认识到现代国家审计是民主法治的产物和推进民主法治的工具,是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政府审计理念在不断地创新。以“免疫系统”理论为指导,充分发挥发挥政府的预防功能、揭露功能和抵御功能,并逐步将审计工作的重心转移到预防与抵御方面上来,是政府审计工作转型的应有之义,也是更好地保障现代国家经济安全的时代要求。

3.4审计方式转向采用预警与控制形式一般说来经济安全状态连续变化的过程,往往是各种风险因素缓慢恶化,并对整个经济安全状态发生作用的过程。因此,能够在一种经济安全状态转向不安全状态的过程中发现这样的变化,及时提示、预警这样变化,果断采取措施使其转向安全状态是最优选择。要实现审计预警与控制机制的建立,政府审计部门在制度建立方面应给予政策的指引;将原来对真实、合法性的审计转向对执行报告的审计,切实发挥“免疫系统”功能,保持经济生态系统的平衡;建立以审计统计数据库为基础的宏观预警模型。在这个宏观预警模型中,政府审计可以对其进行重点审计,确保其真实性与合规性。另外政府审计还可以发挥其优势,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数据进行汇总,使用统计模型建立起诸如Altman模型等风险预警模型,分析一些指标对总体经济安全的敏感程度,为宏观经济的运行提出参考建议。

参考文献:

[1]刘家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审计工作全面发展.审计研究.2008(3).

[2]李建新.论“免疫系统”语境下的审计法制化.中国审计报.2009-2-2.

政府审计论文篇(3)

一、建立政府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的难点

(一)评价标准的非绝对性。在对审计事项进行判别时,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所使用的评价标准往往具有惟一性。财务收支合规性审计结论通常“非对即错”。而绩效审计是以合规性审计为基础,重点对审计事项实现的绩效程度做出评价。绩效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对被审计事项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评价,并提出改善管理、增强绩效的建议。由于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涵盖范围和内容的复杂和广泛等特点,绩效审计不能简单用一个标准来全面评价一个绩效审计事项,往往需要将定性和定量结合起来评价。定性标准一般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等。定量标准的计算往往表现为各种指标,主要是物化劳动和活劳动消耗的绝对量指标以及反映工作效率、效果的相对量指标。

(二)评价标准的非单一性。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评价一个审计事项的标准常常是以违纪违规金额的多少来衡量。而绩效审计评价标准除货币计量的财务数据外,还需要大量的非货币计量指标。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的非单一性,主要原因是政府绩效目标的多样性。除关注政府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外,还必须综合考虑政府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政府绩效审计标准的确立还应包含对政府社会责任的评价,包括合理利用自然环境资源,保护和改善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充分就业,医疗住房,退休金等的保障程度等等。因此,绩效状况仅靠财务数据无法全面涵盖,除评价公共资金经济效益外,还包括许多其他方面内容。

(三)评价标准时间的过程性。绩效审计项目往往涉及大额投资。这些项目不仅投资金额大,而且建设期很长,要分几个阶段才能完成。要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就涉及到如何看待长远绩效和当期绩效标准的问题。长远绩效是指在较长时间里可能持续实现的绩效,当期绩效是指在当前实现的绩效。两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在绩效管理的实务中,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常常会出现矛盾。如,某项目完成的周期较长,当期可能收益不好,但项目可能在今后取得很好的效益。同理,一些项目当期可能收益很好,但并不能说明今后效益一定很好。许多管理者常常为追求一时的绩效而忽视甚至牺牲长远利益。因此,在评价时,既要重视反映短期绩效,又要重视反映长期绩效;既要注重经济发展,还要关注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如何将长远的发展战略与短期绩效指标有机结合成为绩效评价标准确立的难点。

二、建立我国政府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的原则

(一)相关性。指审计评价标准应与被审计对象的核心效用紧密相关。审计评价标准要能对具体审计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且保证绩效审计提供的信息有助于做出正确决策。随着审计的深入,审计目标会层层细化。审计人员应针对各具体目标选择相应的评价标准,必须为每一项审计项目量体裁衣,根据审计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审计目标,形成绩效审计评价标准。

(二)可操作性。指审计评价标准必须简明、具体、易懂,便于审计人员进行分析,易于判断被审计对象绩效的好坏,也有利于信息使用者的理解。审计评价标准应充分考虑客观条件的影响,从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反映现实的方法、管理能力、组织结构、发展潜力,对可控制因素进行评价。

(三)科学性。指审计评价标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主观意志左右,在相同的环境下,不同的评价人可使用该审计评价标准得出相同的结论。审计评价标准应当涵盖特定条件下绩效的所有重要事项和方面。即注意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相结合,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结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预算和实际业绩相结合,能全面、辩证地考虑分析问题。此外,绩效审计评价标准还必须保持一定的灵活性,能够对绩效环境的变化做出及时的调整。

三、我国政府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的构建

从审计评价的角度,政府绩效的评价标准应该划分为政府总体绩效、政府公共部门绩效和项目绩效评价标准三个层次。

(一)总体绩效评价标准的设计。一是公共资源耗费审计评价指标。公共资源耗费类指标主要考察政府行为成本,包括政府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占用。具体指标有基本建设支出、行政经费支出和社会综合发展支出等指标。二是政府管理绩效审计评价指标。包括政府为社会经济活动提供的服务数量和质量、政府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政策制定水平与实施效果、政府管理效益、政府管理社会效果等。三是政府行政潜能审计指标。它包括定性和定量两方面指标。定性指标主要包括:政府战略规划能力、政府应付突发事件能力、领导者基本素质、政府服务环境与条件、机关工作作风等。定量指标主要包括:行政人员大专以上学历所占比重、机关服务单位信息化程度、公务员处理事务速度、政府行政透明度、年行政复议次数、公众支持率以及服务满意度、廉政建设程度等。

(二)政府公共部门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的设计。一是总体评价类指标。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被审计单位制定的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社会评议结果、内部控制评价、部门职能的政策符合度、部门职能服务成本收益比较等。二是人力资源类指标。包括机构设置、个人岗位分析、职责说明、人力资源结构、人均完成工作量、个人绩效考核制度、工作人员学历、年龄结构状况等。通过对这类指标的分析,判断被审计单位机构设置是否科学,定岗定编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人员配备是否科学、合理,最终实现评价人力资源的绩效。三是资源投入类指标。包括部门财政支出、人均财政负担、部门财政支出与同级财政支出比、工资费用占总支出比例、工资水平与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比等指标。四是资源管理类指标。主要考核评价政府行政效率和政府机关效能。即制度是否完善、是否依法行政、是否政务公开、是否办事高效、是否优质服务等。它们属于定性指标的范畴。定性指标的资料一般只能通过问卷调查取得,将问卷调查的资料经过量化处理作为评价的组成部分。五是机关管理指标。包括决策水平、决策程序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决策实施过程中能否根据已变化了的主客观情况适时修订决策;机关是否以人为本,注意提高工作人员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是否有健康的行政文化,是否建立适当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机关内部各部门内部协调状况,控制能力的强弱等。六是产出类指标。由于政府部门的产出多为无形产品,其效果难以量化评价;部门承担职能的不同使建立通用的效果评价指标显得十分困难。因此,可在结合部门职能的基础上尽量形成可量化的指标,同时辅之以定性指标和社会满意度、责任目标实现情况等加以评价。

(三)项目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的设计。

1、一般类指标。利用这一类指标可完成对不同项目的对比评价。主要包括:项目所能提供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是否为社会所需要,或能提供一定的导向作用,有没有更优先层次的项目考虑;主要评价项目决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项目从立项到最终完成是否做到有效运用资源,项目的成本效益比如何,项目的最终效益质量如何,包括评价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政府审计论文篇(4)

《审计法》规定,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是国家审计的法定职责。随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各地党委政府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步伐,政府投资的力度在提升,政府和公民对投资审计的期望也在加大。但通过以往的审计,发现项目投资建设过程中建设程序执行不严格、成本核算不规范、损失浪费等现象还时有发生。因此,审计部门必须自觉地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好审计职责,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一、工程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

工程项目建设有严格的管理程序,建设程序的依次履行是工程建设逐步完成的过程,该过程一般可分为项目立项(编制估算)、初步设计(编制概算,报批项目计划)、施工图设计(编制预算)、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竣工结算及决算、项目竣工验收转资产七个阶段。

二、开展审计的重点

开展投资项目审计时,应着重从项目的建设程序、基建财务、工程结算三个方面进行重点审计。

(一)建设程序审计

1.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一是审查投资立项决策程序是否规范、有效。重点审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审批是否严格遵守审批程序。如去年对某市500万元以上的57个政府性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有24个项目未编报项目建议书;10个项目未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3个项目未编报初步设计和概算,决策程序有待于进一步规范。二是审查承担政府投资决策咨询业务、项目可行性研究业务、项目评估业务的各种中介机构是否具有独立性和超脱性,对项目的论证是否充分,可行性研究是否确实可行。三是审查行使项目最终决策权的有关部门、人员是否履行和尊重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评估的科学结论。

2.计划管理。国家建设项目要求“不准搞计划外项目,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任意变更建设项目的主要工程内容,如因特殊任务或情况变化,需要增加投资,调整工程内容时,应按审批权限报上级计划管理部门批准。”但在审计工作中发现,项目建设中违反计划管理的表现形式有:一是超计划投资,主要是扩大建筑面积和提高建设标准引起的超计划投资;二是计划外项目,主要是批复概算外增加建设内容及未经报批擅自改变建设内容;三是计划执行不利,主要是未完成概算批复的建设内容或擅自变更减少建设内容。上述情况需要审计人员认真查阅项目前期资料,并与实际建设内容进行对比分析得出结论。如在审计某河道治理工程时,审计人员通过查阅可研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概算等资料,发现建设单位未完成概算批复的建设内容,主要表现为未按概算要求对河道底泥进行彻底清理,造成河道内残存的底泥重金属含量明显超标,对水环境造成了污染。

3.“四制”管理。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国家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度、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因此,我们在审计工作中重点关注的内容是,建设项目是否确定了项目法人,工程建设中的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及设备采购是否订立了合同,合同金额达到招标规定的金额(设计、监理、施工等招投标的起点金额各地均有相应规定)后是否进行了招标,项目法人(业主)或代建单位选择承担设计、监理、施工任务的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同时还应对合同条款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即合同金额与招标金额是否一致,合同是否明确具体的工程内容,是否明确合同外工程调整的条件、计价方式和计算依据,工程进度款支付是否明确规定付款时间、控制接口及付款比例,是否明确索赔程序,索赔的支付、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如在对某公共建筑的基坑土石方工程合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时,发现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结算工程量超投标工程量5%以内的,结算单价按投标单价的95%,结算工程量超投标工程量5%以外的,结算单价按投标单价的90%”,但建设方与施工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结算的条款却未包括将该项规定。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根据合同解释的优先顺序,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超出投标工程量的项目单价进行了调整。

(二)基建财务

基建财务包括资金来源和支出两个方面。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建设成本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和其他投资支出。建筑安装工程和设备投资支出属工程结算审计的范畴,应结合施工合同、图纸、工程变更记录、预算及费用定额等数据进行审计。其他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房屋购置,以及取得各种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发生的支出。因此基建财务审计应重点关注项目资金来源和待摊投资支出科目。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对待摊投资支出的内容和范围进行了界定:“待摊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按照规定应当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可行性研究费、招标投标费等。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标准控制待摊投资支出,不得将非法的收费、摊派等计入待摊投资支出”。因此,在审计过程中,要严格审查各类费用入账是否符合上述规定。此外,由于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对审计人员驾驭财务与工程两个专业知识的技能和审计经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提高现有审计人员业务素质、拓展知识面的同时,做好财务与工程两个专业的合理分工与协调配合显得十分重要,审计项目实施前要对工程建设项目的专业要求进行全面分析,合理安排财务审计与工程管理审计人员知识结构的分工与合作,为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的顺利实施奠定相应的专业基础。

)工程结算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颁布实施后,中国工程计价的模式,也由量价合一的静态定额计价逐步转变为量价分离的工程量清单动态计价。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后,工程结算审计重点也由过去从审核工程量、审查定额套用、审查差价计算等转为审查工程招标文件、工程建设的内容及标准、施工合同约定条款、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数据等方面。常用审计方法有:

1.观察法。指审计人员对被审计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实地察看,通过眼见为实,取得第一手审计资料作为审计证据。通过现场观察辨别工程的真实性是建设项目审计最常用的方法之一,也是审计过程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因为工程量的落实需要到现场去观察,利用各种先进测量仪器丈量、测算,然后再与工程结算书比较,从而发现有无虚列工程量的舞弊行为。如在某高速公路跟踪审计中,采用路面取芯机、光电测距仪、GPS卫星定位测量系统等工程检测仪器作为辅助审计手段,对部分标段路基的原地面测量结果进行了实地复测,通过现场检验、试验,审查出部分项目存在工程质量隐患以及部分施工单位原始计量资料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通过试验数据审减工程造价约1500万元。

2.计算法。审计人员对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各项数据进行验算或者另行计算。此种方法的目的在于验证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决算资料及计算结果的正确性。当计算结果与被审计单位的记录不一致时,审计人员一般应再次验证计算过程。必要时,与被审计单位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沟通,沟通不一致时,应以审计人员的计算结果为准。

政府审计论文篇(5)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社会经济秩序的好转,审计工作的重心从真实、合法性审计转移到绩效审计上来,绩效审计是现代审计的核心内容,也是审计事业谋求自身发展的重要途径。

一、政府绩效审计的含义

绩效审计是指独立的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利用专门的审计方法,依据一定的审计标准,对国家财政支出或资助的投资项目的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独立地检查、评价,提出改进意见,改善公共责任,为有关方面决策提供有用信息的一种独立的经济监督活动。

二、我国开展绩效审计的可行性

从目前的情况看,我国进行绩效审计的条件日臻成熟。

1.经济发展是开展绩效审计的前提条件

我国经过20多年改革开放的发展和积累,市场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初步建立起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在这样的环境下,绩效审计将顺应形势的发展而产生。

2.我国绩效审计有法律的保障

我国1994年颁布的《审计法》,这为绩效审计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为适应改革开放,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我国制定了大量的财经法律法规,对企业的效益情况也提出了具体要求。

3.国内专家、学者的理论研究成果为绩效审计奠定了理论基础

我国理论工作者关于政府绩效审计方面介绍西方经验,阐述自我见地的书籍相继出版,为理论的完善开辟了广阔的道路,使政府绩效审计有了一定的理论指导。三、我国构建政府绩效审计模式的宏观环境

我国政府绩效审计模式的构建需要一个合理的宏观环境,本文从五个方面进行完善:

1.重构政府审计体制

美、英等发达国家的审计机关都隶属于立法机构,主要审计政府财政。我国这种隶属于行政机构的审计体制以及地方审计机关所实行的双重领导体制在中央和地方利益发生矛盾时,不利于确保政府审计的独立和政府审计作用的发挥,也不利于绩效审计的发展。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建议加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将我国审计体制改革为隶属于人大的立法型审计体制,同时将地方审计机关所实行的双重领导体制改革为上一级审计机关会同地方人大共同领导、上一级审计机关为主的领导模式。这就使各级审计机关既实现了组织形式上的独立,又实现了经济上的独立。

2.健全政府绩效审计的法律体系

我国政府绩效审计是法律直接赋予审计机构的权力,所以健全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的法律规范是我国开展绩效审计的重要任务。我国政府绩效审计必须重新定位,以保证政府绩效审计监督的法律地位,维护政府绩效审计的法定性和权威性。

3.加快政府绩效审计准则的建设

我国的国家审计准则体系设计层次十分明确,但准则是将财务审计和绩效审计“捏”在一起综合考虑,这样容易造成国家审计准则操作性不强,不便于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遵循。我国现行国家审计准则主要是针对财务审计进行规定的,在基本准则和绝大部分具体准则中都缺乏对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开展绩效审计的规定。因此,可以对我国现有的国家审计准则体系进行修改,补充加入绩效审计概念,补充修改基本准则,制定政府绩效审计具体准则,必要时制定政府绩效审计手册审计指南。

4.建立政府绩效审计指标体系

政府绩效审计是对政府履行职能和承担责任的审计,政府绩效审计指标体系的设计也应当围绕这个核心内容进行。建立我国政府绩效审计指标体系,既要考虑目前我国党政机关设置情况、公务员管理考核制度和政府绩效评估体系等方面因素,又要考虑审计指标体系设计的全面性、科学性和适当超前性。

5.实施审计公告制度

审计公告制度就是审计机关对审计管辖范围内重要审计事项的内容、审计程序、过程、结果等,采用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的制度。在推行审计公告制上,审计署与固定的有影响力的新闻媒介保持良好的关系,将重大的、社会公众关注的政府绩效审计项目的绩效审计报告刊登在重大报刊、电视等信息媒体上。除了政府绩效审计报告外,审计署还可印发一些宣传资料,将绩效审计项目的内容、结果以及审计建议的执行情况详细地介绍出来。审计署还可以将全部绩效审计的结果、审计建议、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等全部刊登在审计署网站上,以便任何人何时何地都可以查询。

参考文献:

政府审计论文篇(6)

一、从政府审计的演进看现代政府审计的本质

1.政府审计起源于会计,政府审计本质外延为查账。审计是会计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适应会计检查的需要而产生的。(刘云,2005)为了保护皇室财产,封建帝王需要把委任给官员贵族的经济事务系统地记录下来,并以最简明的方式向上呈送,会计由此诞生。为了保证会计记录和报告的真实性,又必须对会计进行监督与检查,政府审计的“计”,一般指的就是会计的“计”,政府审计就是审查会计。中国历史上曾将政府审计表述为“听从会计”,古代的政府审计是由会计人员大声朗读会计记录,国家统治者和政府审计官员听取这些记录,进而判断会计记录是否正确。英语audit和法语audition,均源于拉丁语audire(听),在14世纪,英国的审计工程也是通过听取账户记录来进行。

最初的国家财产(财政)规模很小,封建帝王和政府官员以“听从会计”的形式便能达到监督的需要。然而,随着财政规模的扩大,国家经济活动的复杂程度不断增强,导致记录和反映管理活动的会计信息量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必须由专业审计人员,运用一定的方法对会计账簿进行详细审查。随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政府审计的主要工作内容就是“查账”,即检查会计记录和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2.政府审计本质内涵:解除经济责任。审计史学家理查德·布朗(RichardBrown)曾经指出:“审计的起源可追溯到与会计起源相距不远的时代……当文明的发展产生了需要某人受托管理他人财产的时候,显然就要求对前者的诚实性进行某种检查”。他在这里实际上提出了一个受托责任(经济责任)的问题,并且明确地论述了它与审计的关系。

当政府审计发展到需要监督被审计对象的行为、评价政府官员业绩等内容的时候,政府审计的取证工作就超越了“查账”的范畴,以“查账”解释政府审计的本质已不能全面地概括政府审计的内容,现代人提出“经济责任”的概念,指明了现代政府审计的本质内涵。经济责任是当财产管理制度的发展出现了财产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时,财产所有者将财产的经营管理权委托给管理者而形成的一种委托和受托关系。在这种关系中,财产所有者既有监督和审查受托管理者管理财产收支的情况和结果的权利,也有解除受托者经济责任的义务;财产管理者既有要求对其收支行为和结果进行审计,以解除其责任的权利,又有忠实地管理受托财产并报告管理结果的义务。经济责任的定义摆脱了“查账”的束缚,从而使我们能更好地理解绩效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调查等政府审计的新发展。

3.现代政府审计是民主的产物,“关系协调”是现代政府审计本质属性。近代自然法学家认为在国家产生以前,人类生活在一种自然状态之中,人人都有自然权利并受到人类理性所演绎出的自然法的尊重。自然状态下的人们生活得自由平等,但这种享有却很不稳定,有不断受别人侵犯的威胁。这是因为自然状态缺乏公共的裁判者,当人们受到损害时,得不到理性和有效的救济,于是人们同意通过建立社会契约来组成“公民社会”,即联合成为国家和置身于政府之下,借助法律来保护和约束人们的自由,保护人们的财产权利。国家的产生基于人们的同意,民众是国家的者,政府是实现民意的机构。政府接受民众的委托管理公共事务。当公民以部分权力的让渡和财务资本(税收,土地等)的投入产生国家,公民冀望于政府能勤勉、高效地为他们工作。(张立民、聂新军,2006)

这种现代民主意识对政府审计本质属性的认识产生很大影响。传统的政府审计,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审计体制,监督权逐级向上负责,最后集中到君王一个人,维系着传统政府审计的受托经济责任关系是一种个人性质的受托经济责任关系。而现代政府审计理论认为,社会的主体存在于广大公众,权力存在于社会,所以必然负责于社会,这就决定了现代政府审计对公众乃至全社会负责,因而贯穿于现代政府审计的受托责任关系则是一种公共性质的受托责任关系。李金华审计长(2005)就强调,现代政府审计是民主和法治的产物,更是民主和法治的工具。现代政府审计的本质特征是在法律框架下对政府及公营事业运转的成果和效益进行检查和评价的一项专业活动。

二、现代政府审计本质决定现代政府审计的基本职能

1.经济监督职能。有史记载,我国唐代“户部尚书控制国家财政,在财计方面进行全面统治。户部本司编制户籍计账,先依此作出预算,再据此征收赋税;国库则实行分签、分管、分算,凡钱帛之类财物入库于太府寺,其发放持金部签批凭据;凡粮谷之类财物入库于司农寺,其发放须持有仓部签批凭据;各库独立核算,定期上报主管部门审核,其整个核算受制于度之,形成内部监督制度。”封建王朝发展的鼎盛时期,国家财政客观上产生了设立专门审计机构的需要,审计开始从国家监察工作中独立出来,成为由专门机构、专门官员实施的专门职能。

政府审计的经济监督职能与政府审计的“查账”行为并行发展,是“查账”本质属性的具体表现。政府审计组织和人员通过审核、检查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被审计单位加以纠正,保证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在规定的范围内或正常的轨道上进行。它通常包括三个环节:(1)通过审查,了解被审计对象的真相;(2)以一定的法规或其他既定标准,判断事件是否真实、合法、有效;(3)督促被审计单位合法、合理、有效地进行经济活动,公允、真实地处理经济业务,反映经济活动情况。

2.经济评价职能。人民大众与政府官员、政府与其隶属行政单位之间存在一种受托责任关系,这是现代政府审计本质属性之一。为了解除他们(它们)之间受托经济责任,必须对政府部门及其官员的业绩进行评价。我国《审计法》规定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应当事先征求上一级审计机关的意见。

政府审计的经济评价职能,是指审计组织和人员通过审核、检查,客观、公正、权威地评定被审计单位的经济决策、计划和方案等是否先进、可行,经济活动是否按照既定的决策和目标进行,是否有经济效益,有关经济活动的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有关管理人员的经济责任履行是否圆满等。政府审计评价一般包括下列步骤:(1)通过审核、检查,确定需要评价资料的真实性;(2)按照评价目的的要求,确定评价指标,并计算其实际数值;(3)将评价指标的实际数值与事先确定的标准数值进行比较,确定是否存在差异;(4)本着客观、公正、全面积极的原则进行分析评价,并出具评价意见。3.民主职能。所谓现代政府审计的民主职能,就是政府审计帮助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的职能,这是现代民主社会政府审计职能新的表现形式。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的民主意识增强,政府审计的民主职能表现得更加突出。

按民主制原则,所有政府机构和官员均受人民的委托对公共资金和资源进行管理,政府机构和官员都应受到严格的经济责任制度的约束。对这些受托管理者的经济责任加以监督,乃是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它为滥用权力、贪污盗窃和效率低下设置了障碍,满足了使用公共资金必须光明磊落、公正廉洁的要求,并实现了公民负责行使的基本权力。但是,在经济监督范畴内,财政监督、税务监督、银行监督、统计监督等部门的监督都是政府自身行为的延伸,从而不具有“独立性”。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除了审计监督以外,不参与被审计单位的经济管理,不承担其他业务工作,和被审计单位没有直接利害关系,这保证了审计的客观、公正的地位。

三、现代政府审计职能履行的方法和内容

(一)现代政府审计职能实现的内容

1.财政财务审计。财政财务审计是政府审计的传统审计内容。在审计目的上,传统的财务审计主要是为了查错防弊,保证政府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性;在审计对象上,财务审计主要是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在审计方法上,财务审计主要采用的是会计资料的检查法,如顺查法、逆查法、详查法、抽查法、审阅法、复核法、核对法、调节法、盘点法等;在审计作用上,财务审计主要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正确、合法,保护国家和集体资财的安全完整,其职能是保护性的;在审计标准上,财务审计主要是财政、财务、会计等法令、制度、规章、规范。

2.国有企业审计。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现代企业除了出资人与企业管理当局存在受托责任关系,企业与债权人、供应商、消费者等之间也存在一种契约关系。为了维护这些契约关系,出资人、债权人、供应商和消费者等,他们都需要利用企业的会计报表了解企业相关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因此,企业审计主要表现为财务报表审计。一般来说,企业财务报表审计都由社会审计来完成,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公允性发表意见。政府审计机关主要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接受委托为国有企业财务账目进行查证的社会审计组织的质量进行监督。但是,政府审计是国家治理的工具(李金华,2005),有关国计民生,涉及到人民大众集体利益的问题,政府审计应从国家治理的角度出发,介入国有企业审计,甚至是民营企业等任何领域的审计。

3.审计结果公告。现代政府审计具有民主的职能,要实现这一职能,很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审计结果公开和透明。国家的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人民群众就有权利了解钱是怎么花的,效益如何。这本身是一种政治文明。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公告以后,社会各界都能知道国家财政收支哪些方面做得好、哪些方面还有问题。事实将证明,一方面,很多问题在全社会的监督下,一定能改得更快,解决得更好。另一方面,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就把审计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二)现代政府审计职能实现的方法

1.经济效益审计。随着国家公共开支的增长,纳税规模的扩大以及人们民主意识的提高,纳税人对提高公营部门支出的效益和明确支出的经济责任的呼声越来越强烈,许多国家开始关注资源使用的效率和效果。审计部门适应公共经济责任发展的需要,不仅对政府经济活动的合规性进行严格监督,而且要对政府经济活动的合理性、有效性实施监督。20世纪60年代,美国提出“三E”审计,即对公营部门管理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评价。经济性强调的是办事少花钱,效果性强调的是同样的钱多办事、办好事,而效率性的要求最高,强调的是要少花钱同时多办事、快办事和办好事。开展效益审计,是全社会民主进步的客观要求。

2.经济责任审计。政府审计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经济责任审计是财政财务审计的人格化,是中国特色的一种审计形式。近年来,我国各级审计机关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原则,全面推进了县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扩大了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其作用愈来愈为世人所共识。

3.专项审计调查。所谓专项审计调查,是指审计机关主要通过审计的方法,对国有企业、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通常情况下,企业审计由社会审计完成,但对于人民大众特别关注、政府特别关心的特定事项,则由政府审计机关成立专项调查组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相比一般项目审计,专项调查程序相对简化,审计调查覆盖面大,能及时发现并纠正被审计单位出现的问题,这一方面及时地缓解了矛盾,对被审计单位是一种建设性作用;另一方面对其他政府审计对象也具有一定的威慑力。

四、现代政府审计职能及其履行的理论框架

审计理论来源于审计实践,同时审计理论又指导和预测审计实践,审计实践将随着审计理论的不断提高而日臻完善。我们由抽象到具体,理论到实践的原则,沿着“现代政府审计的本质属性现代政府审计职能具体职能的实现方法和内容”的逻辑,建立一个现代政府审计职能定位及其实现的理论框架(如下图)。

参考文献:

[1]张立民,聂新军.构建和谐社会下的政府审计结果公告制度[J].审计研究,2006,(2).

[2]张立民,聂新军.转型社会政府审计战略定位:一个分析框架[J].当代财经,2007,(4).

[3]李金华.关注责任,完善治理,促进民主与法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5,(1).

[4]葛笑天.政府职能转变中的政府审计变革初探[J].审计研究,2005,(1).

政府审计论文篇(7)

一是盲目照搬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业务数据和相关结论,缺乏专业判断的能力和过程。绩效报告中部分内容需涉及财务数据之外的一些业务数据和业务情况,由于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涉及领域广、专业多,其提供的业务数据和相关材料对知识储备相对有限的审计人员来说难以作出有效判断。这导致审计结论有时会跟着被审计单位走,照抄照搬被审计单位提供的数据和相关结论,并导致大多为肯定性评价,揭露资金效果低下等问题较少,这样审计服务领导决策的能力和建设性作用将大打折扣。比如,要科学评价环保资金的社会效益,就需要掌握主要污染物排放削减量、排污费削减率等专业指标,而被审计单位提供的数据是否真实需要进行科学验证,但这对审计来说非常困难。这就造成了审计的尴尬,真实不真实、准确不准确都不清楚,就要进行绩效评价,难免出现审计风险。

二是很多审定结论仅根据某一时点的审计结果就对整个绩效状况下定论,没有进行跟踪问效和回访调查。目前的抗震救灾专项资金等已经开展了跟踪审计,而有些领导关心、百姓关注的民生资金及扶持资金都没实现跟踪。有些单位和专项资金甚至出现了连续几年都没有审计的情况。即使进行了审计,审计结论也仅仅是根据某一时点的审计结果做出评价,资金投入的长期效果如何等很少再进行跟踪问效和回访调查。比如中小企业扶持资金对缓和中小企业资金困难、促进改善经营起到重要作用,但这些企业好转的迹象是暂时的还是长期的,是否存在好转后难以为继等问题还缺乏足够重视。因此,必须站在历史的角度对专项资金效果的可持续性进行科学评价。

三是很多定性评价脱离资金主线,导致出现以偏概全情况的发生。绩效审计应该以专项资金为主线,切实对专项资金的管理、运用及效果等进行评价,但当前的很多审计评价脱离了资金主线,或者没有立足资金实际,对效果、效益的评价太过宏观,出现了一些盲目夸大的审计结论。比如某企业转型升级态势良好,这并不一定都是专项资金的功劳,甚至不一定是主要功劳,因为企业也可以通过加强管理,或者其他途径来实现。只能说专项资金在企业转型升级中发挥了作用,至于作用多大,需要证据,需要通过统计、计算等定量的分析来做出判断。总之,脱离资金主线进行评价会大大影响审计结论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面对以上误区和风险,政府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应该如何推进呢?笔者认为,有些问题受审计力量等客观情况的影响解决起来有难度,但并非无法可施、无药可医,各地应该针对政府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开展的实际,打破旧审计模式框框,从仅仅对账本中跳出来,在实践中谋求创新和突破,具体要在以下方面下功夫。

一是加强跟踪问效,不断地关注政府专项资金的绩效情况。近年来我们对轨道交通、火车站综合改造等重大政府工程项目,社会普遍关注的四川汶川、青海玉树抗震救灾款物等进行了跟踪审计,对社保资金、住房公积金等进行了实时的联网审计,积累了大量经验。笔者认为,许多政府专项资金因其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数额巨大等的特点,也应该加强跟踪审计。审计要根据资金走向,从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等开始一审到底,全面检查资金在各个环节和流程中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中要充分利用审计信息化的成果,通过联网审计实时监控、建立共享信息库等,提高审计效率。审计结束后,应该及时进行回访调查,一个时点审计的效果有可能不完整,资金效果的好与坏可能看不出来,必须通过长期的、连续的绩效审计才能最终得出正确结论。这种对专项资金跟踪问效的做法应该固化为一种制度。

二是抓牢资金主线,切实关注政府资金三方面绩效。针对紧抓资金主线不够的问题,笔者认为应该紧紧围绕资金主线,重点关注资金的经济效益、政策的社会效果和保障性资金的安全效应。比如在对科技专项资金的审计,我们重点关注了资金的投资效益,发现部分项目投资效益有待提高,相关单位20__至20__年实际返还投资收益仅占应返还的五分之二。对保障性资金等非盈利性的专项资金项目,主要关注政策效果和安全效应。比如在20__年的再就业资金审计调查中,我们重点关注了政策效果,发现了再就业优惠政策不断完善、创业带动就业的良性循环机制正逐渐形成等好的方面,并发现了公益性岗位开发水平有待提升等问题。在社会保障资金审计中,我们则对资金的管理是否科学规范、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资金存储是否安全和有无挤占挪用等安全效应进行重点关注,这是绩效审计深入开展的基础,也是重要环节。

政府审计论文篇(8)

政府绩效审计是各国政府审计工作的主流,已成为审计活力的重要标志。2006年《审计法》修改,同时国家审计署将推进绩效审计作为对各级审计机关的工作要求。政府绩效审计正是我国审计工作者积极寻求的一种可以直接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行评价的审计方法,是促进政府规范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手段。随着我国改革的进行,绩效审计必将成为我国政府审计的发展方向,是中国审计制度融入世界审计的重要条件,也是加快中国审计走向现代化的重要一步。

1加强政府绩效审计的现实意义

1.1有利于提高公共财政支出绩效

随着我国政府公共开支的增加,政府的受托责任和受托风险也随之增大。在我国财力有限,对财政收入缺乏系统有力的监督机制,财政收支社会效益分析整体机制也尚未形成的情况下,迫切需要政府绩效审计充分发挥经济监督职能和管理职能,促进政府部门正确决策,有效履行职责,不断提高管理绩效,充分发挥财政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1.2有利于政府机构的廉洁、勤政、高效

政府绩效审计可以在财务审计的基础上,从政府开支的成本——效益,成本——效果角度来衡量其物质资源、人力资源配置与消耗的合理性、有效性。从而可以从源头上发现和揭露腐败现象,维护社会稳定。

1.3有利于促进我国改革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

随着法制的逐步完善,公众对政府工作效能提出了更高的期望和要求,客观上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民主和法制建设。开展绩效审计,建立完善有效的政府审计制度,对政府部门的管理投资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审查监督,并适当地进行审计公告,才能便于公众对公共收支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有效的了解与监督,提高人民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从而更好地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更好地促进政府提高整体诚信水平和工作成效。

2我国政府绩效审计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目前,我国政府审计的领域仍然以传统的财务和合规性审计为主。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公共财政框架的建立,政府审计工作的重点也在发生转变,绩效审计也己初见端倪,由于我国在绩效审计方面起步较晚,政府绩效审计尚处于理论探讨和小范围试点阶段。如最近几年兴起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为基础,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为干部管理部门选拔和任用干部提供依据。这种审计是基于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基础上兴起的。它既包括合规、合法性审查,又包括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的评价,因此,它是财务和合规性审计与绩效审计的综合。从审计实务工作可以看出,具有我国特色的政府绩效审计己开始起步,但仍然面临着开展政府绩效审计的挑战,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障碍,主要表现在:

2.1对政府绩效审计了解不够,重要性认识不足

在我国,对政府绩效审计的认知还限于一个较小的范围。从目前的文献资料来看,多数还停留在对国外有关情况的介绍。甚至有一种观点认为,政府绩效审计是西方国家的产物,不符合中国的国情。诚然,现在我国会计信息失实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在这个基础上开展政府绩效审计的难度确实比较大。不过,值得欣慰的是,各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层却越来越重视政府绩效审计工作,对政府绩效审计的呼声越来越高,从他们在各种业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可见一斑。

2.2政府绩效审计的覆盖面较小

目前,在我国政府审计实务中,真正意义上的绩效审计并不太多,主要表现在:(1)对于主要的公共部门也即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开支、专项资金,现在还很少开展绩效审计。(2)财政是公共资金的最初源头,目前的财政审计把主要力量放在真实和合法上,出去的资金只要符合规定的开支渠道、对方也确实收到就可以了,至于资金是否用于原定的目标、其效用如何,则往往不太深究。(3)随着政府采购工作的兴起,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审计已经开展了好几年,目前主要关注的仍是真实性和合规性,对于整个采购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考虑不多。

2.3缺乏系统的绩效评价标准

政府审计论文篇(9)

审计二要素指的是在审计基础定义的基础上强调了审计的实践,根据审计理论的实践和应用,可以将审计分为基本理论和应用理论这两点理论。审计的基础理论有审计的目标、原则、假设等等一些最基本的定义的内容。审计的应用理论主要是为审计的基础理论达成实践。对于两者的关系和审计的组成,不同人的想法不同。

(二)审计的三要素

审计的三要素是在审计二要素的基础上,对审计理论体系的演变有着更为深层的进一步的研究,把审计的应用理论和审计的基础理论更进一步的分析。冯均科的《审计理论体系研究》研究课题中指出,审计理论体系包含基础理论和管理理论。

(三)审计理论的多要素

出于对审计理论的体系进行更详细的划分,王汉民认为我国的审计理论体系包含基础理论、系统结构理论和控制理论、方法理论构成的一系列理论。根据上文的不同的理论体系观点可知,审计的理论体系是根据审计的行为和实践进行划分的,具体划分却不一样。具体的说,划分体现出了主观的判断,这也显示出了审计理论体系中的采用的方法大不相同。廖宏认为这些划分方法可以一起运用,而且并不矛盾,并且他认为根据理论的地位和作用划分,审计理论可以分为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根据研究方法划分,按照研究理论分,按照审计主体分,则又有不同的内容。不能只强调审计实践,还要总结其经验,不断的完善,这样才能推进审计体系的发展,建立完善的审计制度,才能制定出符合国情的具有我国特色的审计体系。

(四)国家治理视角下的我国政府审计理论体系的分析

政府审计作为一种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于国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可见政府的审计理论要从国家的实际情况和国家职能出发。在西方的政治思想中关于我国的起源有两种著名的理论,一是契约理论和二是掠夺理论。马克思主义理论认为国家是以公共权力为基础,和全体成员分离的在人类社会中单一出来的管理机构。是由专门的管理人员构成的。列宁曾经指出,当从事管理机构的人员需要一个强迫全部的人服从指挥的组织出现时,也就出现了国家。从个人的权利到公众的权利,马克思理论中主张使用暴力。一些西方的学说中对于国家力量的理解都是公众的权利和公众权利对于个人权利的干涉问题。就如恩格斯所说,为何建立国家,就是因为要破坏氏族的相连系,方法就是把氏族每一个成员都变成特权。

二、符合我国国情的政府审计理论体系

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审计体系是我国《宪法》职责的体现,是对中外审计、审计发展经验的总结,说对政府审计理论的运行的状况的大体概括。自从1983年我国审计制度创立以来,我国每一部审计制度的颁布都意味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在2012颁布实施的《我国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制度准则》里不仅仅包含了我国国情基础的理论知识,还在其基础上包括了曾经法律的优越制度,更做了进一步的调整和规范,更加的符合了我国的基本国情。新的审计体系是根据国家的经济变化,同时进行变化的还要有新的审计理论和审计知识,这样才能与审计法保持一致,这是新审计体系中指出的一定要相互关联密不可分的理论的体现。并且当今形式不断变化,经济发展日益加快,审计体系也要随着国情变化来适应当今社会的需要。国家的审计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意义十分重大,对于其审计理论和审计实践要不断的进行完善,要能时刻跟上国情,要符合我国特色。

政府审计论文篇(10)

 

一、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方法的内涵

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方法是以战略观和系统观为指导思想,以被审计单位经营风险为导向的新的审计方法。而传统风险导向审计方法则是在制度基础审计方法上发展起来的,是将审计风险模型运用于制度基础审计之中,并以此指导审计工作和进行审计风险的控制的一种旧的审计方法。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方法,作为一种新的审计方法,除了继承吸收传统的详细审计和制度基础审计的优势外,在适应经济业务复杂化和合理规避审计人员风险的要求下,体现出:重点在于对风险的评价和防范;重心前移至计划阶段;内外环境相结合,以实际审计结果作为调整重点;合理预期的使用,有效地识别各种重大错报风险等特点。

二、政府审计应用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必要性

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已有的责任机制已经不能很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政府审计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政府审计风险也为越来越多的业内人士所重视。

(一)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是适应信息社会和知识经济要求新的审计方法

进入新世纪以来,整个世界处于一种急剧变化的过程中,全球性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随着信息社会和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政府与其所面临的多样的、急剧变化的社会经济环境之间的联系日益增强。世界各国的联系更为紧密。全球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和社会经济组织之间相互依赖性的增强,使得政府所处的环境更为复杂和多变,这种情况下的风险控制和防范就显得更为重要。所以引入以风险控制和方法为主的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方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传统审计方法的局限性要求进行改变

传统风险导向审计主要是通过对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定量评估,来确定审计的时间,范围和内容。传统风险导向审计实质上是制度基础审计方法的发展行政管理毕业论文,它还不是一种新的审计基本方法。它在理论与实务两方面都存在固有的缺陷。

而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己经在理论和实务中体现了它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推行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势在必行毕业论文格式。但将其应用在政府审计之前,必须明确政府审计与社会审计有明显的差异。只有准确地了解其差异,才能更好的发挥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作用。

三、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应用于政府审计所面临的问题

政府审计引入现代风险导向审计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在现实中面临着许多实际问题。

(一)现代审计人员专业技能和道德规范的缺失

首先,运用现代风险导向审计需要审计人员在审计之前对被审单位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的调查了解,确定期望审计风险。而期望审计风险的大小取决于审计人员的主观判断,依赖于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结构。其次被审单位内外环境千差万别,而大部分审计人员熟悉的只是审计、会计的业务,而对其他专业方面了解很少。还有,由于风险导向审计的审计范围被扩展,会计师需要关注的是整个内部控制。审计范围决定了专业能力范围的要求,这就要求会计师充分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如果审计人员在风险判断上出现方向性错误,会导致其搜集不到充分有力的证据证明审计结论,就极有可能导致审计无效率或审计失败。在这种情况下,很难合理科学的衡量审计风险水平。

另外,对法律风险的预期影响审计人员道德风险。一般来说,当审计人员认为法律风险较高而可能引起较大审计风险损失时,可能会执行尽可能详细的程序来保证审计质量。而当其对法律风险的预期较小而不会引起明显损失时,则可能会减少审计程序。目前我国审计人员承担的法律风险相对较低,因此,全面实施风险导向型审计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反而会降低审计质量。

(二)地方审计机关独立性不足

开展风险导向审计,需要审计人员对被审单位存在的一些不可量化的风险做出主观判断,因而对独立性有更高的要求。在地方上,审计机关被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视同为一般行政机关,其经费来源主要是年初预算安排和罚没收入返还两个部分,在一些财政紧张的地方,基层审计机关有时连正常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都得不到保证,没有充足的经费保证,政府审计机关不能正常开展工作,有时审计机关为了保证占总预算经费绝大部分的预算管理资金,势必与被审单位形成某种变相的利益纽带关系,会在一定程度上迁就被审单位,避重就轻,甚至互相串通,从而严重违背审计独立性原则。另外,审计人员方面,受体制和观念的影响,地方行政首长对审计人员有巨大的影响力,依法审计在许多地方没有落到实处。

四、政府审计应用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对策

从我国政府审计机关风险管理的现状出发,要在政府审计中应用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应先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 进一步强化风险导向审计的理念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行政管理毕业论文,国际资本的流动带动了审计的跨国界发展。我国审计准则从一开始就是借鉴国际惯例,并在国际审计准则的基础上制定的,体现了风险导向审计的理念。风险导向审计不是制度基础审计之外的一种方法,而是制度基础审计的发展,是以对审计风险进行系统的分析和评价为立足点制定审计战略,制定与政府状况相适应的多样化的审计计划,使审计工作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所以有效地进行风险评估,可以简化风险导向审计工作。

风险评估的过程主要是风险辨识、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价。政府应根据各种风险的分类,进一步细化,得出可能存在的风险之后,运用特定的风险评估方法,根据各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决定控制程度和策略。在全面风险管理过程中进行风险评估,风险可以分为5类,即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和法律风险。

风险意识是风险导向审计得以有效使用的重要前提,只有意识的提升,才能加快工作的效率和提高工作的稳健性。

(二)打造复合型审计人才队伍

复合型审计人才队伍是能否实施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决定性条件,人才队伍的专业水平也决定了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所能发挥的作用,因而是重中之重,必须通过内部培养、外部吸收的办法,打造一支符合风险导向审计要求的专业审计队伍毕业论文格式。审计机关能否拥有一批具有相应能力的审计人员,对能否有效开展风险导向审计起决定作用。审计机关应加强审计人员的培训,特别是相关专业技能的培训。同时激励审计人员自主提升,从社会上吸收各类专业人才。

(三)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实现风险导向审计的网络化信息系统的资源共享

要推动社会建立完整信用体系,在政府、银行、协会及审计机构等单位之间连网,实现资源共享。审计机构本身也应建立庞大的数据库,按类别、行业收集、存储、更新审计人员运用风险导向审计所需要掌握的会计和审计准则内容以及审计对象所在行业、企业战略,成功、失败审计案件介绍等信息,以不断拓展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同时为政府审计完善管理的信息依据。

(四)完善审计制度以保障审计独立性

要保持审计机关的独立性,就要求政府审计机关在经济上断绝与被审单位的联系,就必须解决地方审计机关的经费问题。对此,政府必须要制定出具体的措施和办法,把地方审计机关的经费落到实处。首先要对审计机关的经费进行垂直管理,这样不仅切断了同被审单位的经济联系,而且切断了与同级政府的经济联系,审计独立性明显增强;其次是提高审计机关经费的优先级,使之得到地方财政的优先保障,经济落后地区地方财政实在不能完成的行政管理毕业论文,由上级财政直接拨付;还有是对审计机关审计经费情况定期进行行政性抽查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明确政府审计人员的权责范围

针对政府审计人员责任轻,法律规范弱化的现状,最好的办法是,对审计人员的权责范围进行明确,让审计人员清晰的认识到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同时做到有所担当。理性的人都是趋利避害的,在明确合理的权责范围下,审计人员自然会主动的履行审计职能,规避审计风险。权力方面,宏观上,应当加强审计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与规范化。明确界定审计机关的法定职责范围,在审计法中对经济责任审计要有明确规定,对政府审计的目标和内容要进行规范,同时明确规定必须进行政府审计的单位和项目,通过法律适当地加强审计权力。责任方面,政府审计机关及其人员如果出具虚假的审计信息,给国家、社会及个人带来利益损害,就应该对此承担相应的行政、民事或刑事责任。对此可以在法律和行政制度上加以明确。只有在明确的权责范围下,风险导向审计对审计人员个人而言才具备其应有的意义,能够得到审计人员主动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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