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总结汇总十篇

时间:2022-10-01 10:03:36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总结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总结篇(1)

今年上半年,在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趋于好转。截至6月30日,全省建设系统未发生三级及以上重大施工安全事故。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发生建筑施工伤亡事故26起,死亡 27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0起,下降了27.8%,死亡人数减少16人,下降了37.2%。事故起数、死亡和三级重大事故情况均为近几年的最好水平,汕头、东莞等12个市没有发生1起四级及以上施工安全事故,广州、佛山、茂名、肇庆、云浮、河源等6个市伤亡事故一直保持下降态势。广州市与去年同期相比施工死亡人数下降了72%,由去年同期死亡22人降为死亡6人,少死亡16人。

二、全省施工安全主要工作情况

上半年,我厅紧紧围绕总书记、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监督站和建设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认真学习,从思想和观念上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要求全省把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的认识统一到总书记和总理的讲话精神上来,并用于指导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上半年,我厅主要突出抓好七个方面工作:

一是抓安全生产死亡人数控制指标的分解,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年初,我厅制定了“全省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比XX年下降10%的控制目标”,并在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上我厅与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委)签订了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强化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的层级责任。

二是抓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创新管理方法和手段。今年以来,我厅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许可工作的规章和配套文件精神,一方面认真组织实施了建筑业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两项工作,多次发文要求全省严格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从招投标、施工许可、专业分包、专项检查等各个环节,严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从严查处无证施工企业。据统计,截止至6月30日,全省已有4083家企业领取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占我省建筑施工企业总数的84.3%,目前我省仍有700多家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从XX年至今,全省共有113657名建筑业企业的“三类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考核,其中91822人考核合格,取得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考核合格率为81%。另一方面,加强对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对今年以来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的广东省腾越工程公司等15家建筑施工企业依法作出了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0至90天的行政处罚,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广州市高盛隆工程公司依法作出了罚款10万元的处罚,对在我省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的中建三局一公司等3家外省施工企业除责令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整改外,按建设部规定向其行政主管部门发出了行政处罚建议,并将处罚情况向全省通报,并实行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间,受处罚企业不得承接新的工程施工项目的处罚措施。此外,对安全生产管理后进的地区和事故多发的地区、单位的领导采取了约谈制度,帮助这部分地区或企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问题,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督促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上半年以来,我厅对广州、佛山、清远、肇庆、云浮等5个去年安全事故多发地区的建设局分管施工安全的领导进行约谈;对去年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突出问题的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分管施工安全的企业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约谈,并向全省印发了《部分外省及省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约谈会议纪要》。通过安全生产工作约谈,督促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是抓强化事故预警提示制度,提高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事故)的应急管理能力。为确保“汛期”、“两会”、“两节”、“台风”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我厅及时对“春节”、“两会”“五一”假期、汛期、防御今年“珍珠”台风等工作都发出了紧急通知,针对性地提出工作要求,敦促各地在上述时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是突出重点,抓好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上半年,我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电视电话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同时坚持每季度召开全省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突出抓好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深化施工 安全专项整治等十个方面的工作。根据建设部《关于开展XX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厅结合本省实际印发了《XX年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今年安全专项整治的总体目标是:各地区必须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用最严格的监管,最强有力的措施杜绝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施工坍塌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XX年高处坠落和施工坍塌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比XX年下降8%。通过在全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各项安全生产监管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重特大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取得较好成效。上半年以来,在春节前、“五一”节前、安全生产活动月期间组织开展全省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在3月份组织了全省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在6月份组织了全省大型起重设备安全使用专项检查,据统计,在今年上半年各次施工安全专项检查中,全省各地共检查工地23986项,查出事故安全隐患6484项,发出整改通知书7860份,局部停工通知书1224份。6月份,我厅组织各市建设局、施工安全监督站和部分大型施工、监理企业

的负责人约400人,在广州市召开了全省预防深基坑坍塌事故现场观摩会,针对近年来我省建设工程规模的逐步扩大、大型深基坑工程数量不断增加的特点,详细介绍了广州市去年以来在深基坑工程安全监管方面所取得工作经验,要求各市要学习借鉴,做好本地区深基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并于7月中下旬组织对部分施工安全重点监控地区和企业开展施工安全专项督查。

五是抓建立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平安卡”信息管理制度。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用工管理,强化安全教育培训,逐步提高建筑施工工人的安全素质,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从无序管理走向有序管理,我厅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提出要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起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平安卡”信息管理制度,组织编写了《广东省建筑工人安全生产知识读本》和《建筑工人安全生产维权手册》,开发了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系统。目前,“平安卡”信息管理制度已在广州、深圳、 珠海等7个市开展试点工作。于6月30日在珠海市召开全省实施“平安卡”管理制度试点工作现场会暨“平安卡”首发仪式,组织全省21个地级市建设局(建委)的分管局长和相关处室负责人,以及我省部分大型施工、监理企业负责人,超过1000人参加会议和参观珠海市的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平安卡”培训工作的执行情况。建设部、省安监局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充分肯定了我厅开展该项工作的社会意义。我省推行的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平安卡”制度被广东省委列为争创“排头兵”的创新管理举措,并在省委召开的“排头兵”会议上作为工作经验进行介绍。

六是对全省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动态管理。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建筑工 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厅制定了《广东省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此管理办法作为规范性文件已由省政府进行公报,于7月1日起施行。通过对全省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过程实施动态管理,进一步强化了对施工、监理企业以及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行为的管理力度,对其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扣分的结果将作为对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人员从业资格等管理的重要依据。

七是组织全省建设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我厅及时向全省印发了《转发省委宣传部等五部门关于开展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印发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全面布置、指导和协调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工作。为切实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我厅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建设厅厅长劳应勋担任;副组长由省建设厅副厅长陈英松、刘锦红担任;小组成员: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处室处长(负责人)。“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厅领导带队参加了全省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接受群众的咨询,全省各市也相应组织开展有声有色的宣传咨询日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我厅先后组织举办了预防深基坑坍塌现场观摩会和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系统运用现场观摩会,组织了全省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大型起重设备安全使用专项检查。同时,在广东建设报上刊登三期“安全生产月”专刊,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力度,使整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丰富多彩,推动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三、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上半年以来,虽然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省建设系统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归纳起来,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施工伤亡事故依然频发,事故起数仍居高不下;二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投入不足,施工设备老化,安全监管缺位等问题仍然较突出;三是执法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经费仍然与当前的建设规模和安全生产监督要求不相适应,执法力度不够,安全生产责任在基层衰减的现象仍然存在;四是高处坠落和坍塌事故多发势头,仍未得到有效控制。

(二)下一阶段我省施工安全管理和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工作打算

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突出重点,全力以赴抓好防范重特大事故这项安全生产的中心任务。

2、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责任为重点,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安全问题突出的企业进行公开曝光和重点监控、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监管系统等措施,促进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实行专人负责。

3、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强动态监管。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督的力度,严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承建工程和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三类人员”上岗,对发生安全事故和安全问题管理突出的企业,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督促其限期整改,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总结篇(2)

县安委会: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的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今年我局积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将2013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3年度,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工地47个,总投资23500万元。本年度工程竣工验收12个。重点整治工作内容:1、施工现场外脚手架和“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情况;2、模板支撑系统的专项施工方案及实施情况;3、钢管扣件的检验情况;4、深基坑、高切坡的施工方案和支护情况;5、施工机械尤其是塔吊,物料提升和施工吊篮装拆和安全使用情况;6、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8、企业承包、劳务分包行为和分包合同的签订情况。全年年累计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检查4次,涉及到建筑工地25个,施工企业13家,监理企业6家,检查工程单项目 180个,共签发补充材料通知单10份,责成限期整改通知书17份,签发停工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召开例会4次,全县通报批评违章施工企业2家,监理企业1家,处罚施工企业0家。

二、2013年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主要成绩

 全年通过强化监管,狠抓落实,严格把关。使得我县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形势逐步转好。全县监管内的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基本做到:一、建筑工程封闭施工率95%以上,材料推放整齐,建筑拉圾搬运、处理井然有序,场地环境卫生进一步好转;二、“三宝、四口”防护方面到位,工人进入施工场地安全帽配带率为100%,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率100%,绝大部建筑外脚手架都设置好密目式安全网,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口的安全防护比上年度有了进一步提高;三是建筑工地深基坑开挖、施工电用管理也基本上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执行;四是所有在建工程均有模板支撑系统的专项施工方案,基本上能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五是施工机械尤其是塔吊,物料提升和施工吊篮装拆均有方案且有备案。全年通过认真贯彻执行本局年度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方案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文件要求,全年本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重视、责任明确、任务清楚。全年建设系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1例,安全投诉案件0例。全县大部分工程已不用木质外脚手架而逐步按规定使用钢管脚手架,外脚手架安全管理得到明显提高。

三、工作中主要存在不足

(一)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落后。从全县看,当前我县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还比较低,文明施工水平不高,许多建筑工地、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执行法规标准不到位。目前我县建筑工地大部分施工单位仍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竹外脚手架、物料提升机、井架系统、模板支掌的拆装仍未经过严格的验收程序。施工一线人员岗前培训工作尚不到位。这些工作是下步专项整治的对象。

(二)部分监理企业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不到位,仍有重质量、轻安全的监管方式,没有认真实行监理职责,机构不健全,人员到位率低等。

(三)部分业主依法建设意识差。有些工程无基础勘察就进行设计,未经审图就进行施工,使得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难保证。竣工验收不依法依规进行,或验收后不及时备案等现象仍有发生。

(四)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仍有待提高。今年由于我县新建工程较多,覆盖面广,涉及全县多个乡镇。加上质安站监督人员少,力度弱、措施少。建筑工地的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较被动,没有有效的监督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行为,使得个别责任主体没有认真履行其应有的职责。

四、下步工作

(一)严格建设基本程序,严把建筑市场准入关。加强项目工程报建报监的审查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坚决不发放施工许可证。一是抓好施工图文件的审查监督工作,从源头把好工程质量关。二是严格把好建筑市场准入关,政府工程,私人投资涉及公共利益的工程,新建、扩建、改建的主体工程和装修工程属监管范围都要依法进行监管,坚决查处违法施工行为。

(二)强化施工过程的监督力度,抓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两道关。一是切实加强对工程质量监管。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把监管的重点放在与“安全”有关的质量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企业施工生产人员和监管人员的素质及工程质量水平,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检测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二是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管。进一步明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严格目标管理。落实在建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进一步规范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行为,建立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监督长效机制。三是继续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实施《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检查要点》,控制事故多发的源头。重点抓好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外脚手架、物料提升机、施工用电、现场环境卫生等专项治理。针对存薄弱环节和危及安全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坚持按照“四个放过”的原则,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一定要把安全事故控制在目标管理范围内。

(三)加强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特别是农民工的各项培训工作要落实到位。一是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继续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切实实施意外伤害保险的同时,逐步将建筑农民工纳入社会工伤保险范围,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民工程保障制度,坚决制止和查处拖欠农民工资行为。二是坚决推行持证上岗制度,要高度重视农民工培训工作,加强组织协调,落实资金,因地制宜搞好农民工培训,实施万名农民工培训计划,切实提高农民工的素质和企业的整体素质。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总结篇(3)

一、主要工作回顾

(一)安全监督基本情况

截至12月15日,我站共受理安全监督项目127个,其中房屋建筑工程项目99个,建筑面积93.2万平方米,工程造价约11.65亿元。已竣工项目105个(包括往年遗留项目),竣工建筑面积92.65万平方米,其中创县安全文明标化工地7个,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3个,省级安全文明标化工地1个。共出动1870余人次,巡查、检查累计344个建筑工地,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347份,其中停工整改通知书24份,对5家违法违规施工企业依法提出了行政处罚建议。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

1、不断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

今年以来,我站继续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并且始终把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作为站中心工作来抓紧抓好。一是强化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每月均提前制定工作计划,高密度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形成高压态势,如2月份的消防安全检查、3月份的春节后复工暨第一季度安全检查、4月份的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和五一节前安全检查、5月份的“5.19”活动环境卫生整治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以及专项治理等等,促使施工各责任主体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抓好安全生产。二是改进监督模式,重点监督施工企业的安全行为,同时加强巡查,严格排查施工现场实体安全,及时消除了一批施工安全隐患。三是加大安全监督执法力度,对5家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施工企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四是实施差异化分级管理,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分析安全管理存在问题,研究制定解决办法,对监管不主动、不到位的企业予以批评,纳入重点监管对象,1-3季度共对11家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实施重点监管。五是建立市场和现场“两场”联动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标后管理,狠治施工企业挂靠行为,对管理人员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力的施工企业进行严肃查处,并根据《宁海县建筑业企业考核暂行办法》(宁建[]号)规定,对施工企业进行信用评分和考核,1-3季度共对35家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进行量化扣分。

2、严格建筑起重机械的监督管理

根据建设部166号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宁波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登记实施细则》规定,今年起,我县全面实施建筑起重机械上网备案登记制度。我站按照上级要求,专门落实人员负责,严格把关建筑起重机械的首次产权登记备案、安拆装告知及使用登记备案网上登记工作。截止目前,共对130台起重机械进行了产权登记,建立了起重机械档案;对63台起重机械进行了登记挂牌,其中塔吊11台、施工电梯12台、物料提升机40台。同时积极开展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状况专项检查,在4月和8月份对全县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状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对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严禁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在没有检测的情况下投入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停用,共检查了71台建筑起重机械,其中塔吊27台、施工电梯19台、物料提升机25台,签发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23份,对不符合要求12台塔吊、9台施工电梯、16台物料提升机责令停用,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如及时消除了宁海果蔬市场工程中塔吊基础不满足设计承载力产生倾斜的隐患。

3、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今年是“安全生产年”,根据县建设局《宁海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宁建[]48号)文件要求,我站在巩固去年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开展了多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如6月份,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开展了三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7月份,根据市建委甬建发[]163号文件精神,集中开展了一次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8月份,开展了防暑降温、防讯防台以及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的专项整治;9月份,根据县建设局《关于印发宁海县建设系统迎国庆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宁建[]89号)文件要求,开展迎国庆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月活动;10月份,开展了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11月份,根据市建委《关于深入开展城市建设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甬建发[]255号)要求,开展了城市建设项目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同时根据站工作安排,对全县监理企业质量安全 行为开展专项检查。截止目前,我站累计检查109个在建工程,签发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96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3份,排查出安全隐患1336条,隐患排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创新形式重实效,抓好“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

根据局《关于印发全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宁建[]46号)文件,我站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这个主题,开展了一系列安全活动:一是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大会;二是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于6月14日参加县安委会组织开展的安全咨询日活动,展出宣传图板16块,接受咨询300余人次,散发各类宣传资料800余份;三是发动施工、监理企业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学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举办安全监督业务培训班,大力宣传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普及安全知识,提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自觉性;四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示范工地参观学习活动。在6月23日,与市建委联合成功举办了全市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我县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300多人参加的现场观摩会,学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先进管理经验;五是开展“安全生产月”施工安全专项检查,结合第二季度的施工安全专项检查,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在建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检查。

5、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一是狠抓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建立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平台,以提高一线民工的施工安全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二是注重关键岗位人员素质,根据上级要求,开展了二批“三类人员”延期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三是贯彻落实新政策、新法规、新技术,加强对我县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今年以来,全县共创建农民工学校33所,共举办了4期培训班,参培人员达1060人,确保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保障。

6、强化安全生产预警机制

在节假日、恶劣天气季节以及施工高峰期,我站均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及时提出强化监管的相关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部署,及时向施工企业发送安全预警信息,累计发送安全预警信息3000余条,起到了防范安全事故目的。同时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开展了高温防暑、防讯防台以及重大节假日前的安全检查工作,有效防范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不够。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依然认识不足,自身没有真正重视安全,没有摆正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安全管理措施不得力,工作不深入,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政策和要求得不到有效贯彻执行。

2、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实,安全生产防范体系不健全,防范工作不到位,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整改,对已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不坚决,处理不严格。还有不少企业不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强制性标准,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存在侥幸心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还比较突出,施工现场存在着比较严重的安全隐患。

3、施工安全没有安全技术支撑。施工企业的安全技术已严重弱化,对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程序不规范,其专项方案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特别是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管理不到位,个别工地未组织专家论证和送我站备案的情况下,就擅自实施,且在实施环节未履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缺乏相应监控措施。

4、企业和项目配备的安全管理人员无法真正满足安全生产管理需要,主要问题是不能到岗到位,在职安全员不但数量不足,而且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安全专业人才严重短缺,已制约我县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不利于我县建筑业安全发展。

5、部分监理对安全监工作不重视,监理行为不规范,日常管理不严格、不到位,对部分施工重点环节,旁站监理缺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督促施工企业进行整改。

三、20xx年工作思路

20xx年,我站将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安全检查力度,逐步完善工作措施,重点在“抓落实”上下功夫,积极主动开展各项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以圆满完成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1、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监管体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督促施工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基础工作,形成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使安全工作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在完善制度、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的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培训,特别要提高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以形成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有力支撑和有效保障。

2、继续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开展高处作业、触电、支模架坍塌、机械伤害、火灾等多发性事故的专项治理。一要加强督查巡查,做到“真整、真治”;二要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三要建立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脚手架(包含模板支撑体系)所用材料及配件的安全管理机制,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四抓好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备案登记和动态监控,使重大危险源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3、继续强化对建筑起重机械的监督管理。加强宣传力度,组织企业相关人员学习培训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举办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严格持证上岗制度,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进一步完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拆装、检测、验收、登记备案工作程序,根据建设部166号令和《宁波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强化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告知、检测和备案登记工作,对未履行安装告知、未经检测合格或者不能网上备案登记的建筑起重机械坚决予以停用,以确保我县所有建筑起重机械均安全使用条件。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总结篇(4)

二、检查范围:在建的公共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住宅工程,其中住宅工程检查的重点是各类保障性住房。

三、检查内容

(一)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施工企业和各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及责任落实情况。

(二)深入开展防范重、特大施工事故工作情况。

1、针对第三季度和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安全生产的特点,加大安全生产监督和安全检查力度情况;

2、开展专项整治:“防高坠、防坍塌”和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的专项整治情况;

3、排查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对查出事故隐患登记造册,专人负责和落实整改情况;

(三)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演练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

(一)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规定,建筑材料、构件、料具要分门别类,堆放整齐,建筑垃圾也要堆放整齐,但很多的施工工地建筑材料乱堆乱放,建筑垃圾也乱堆,没有设置安全通道,一旦发生事故,建筑工人很难疏散。

(二)部分施工企业未设计安全急救方案,对突发事件措手不及,未能及时进行安全救援。

(三)临时用电:现场电工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范熟悉程度不够,线路敷设不规范,施工现场分电箱漏电保护器没有使用空气开关。

(四)安全管理:企业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监控力度不够,部分企业出现以包带管现象;项目部现场专职安全员到位率低,施工现场安全交底、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活动等制度落实不够。

(五)施工单位没有按照云南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内业资料汇编中的要求做好安全资料。

(六)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只停留在口头上,未落到实处。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已下发1份停工整改通知书,7份限期整改通知书,各工地整改完毕后,我局检查组又对各工地进行了复查,在复查中我们还要求建筑企业加大对施工工人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力度从而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防护意识。

五、今后工作计划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总结篇(5)

二、 检查范围:在建的公共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住宅工程其中住宅工程检查的重点是各类保障性住房。

三、检查内容

(一)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施工企业和各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及责任落实情况。

(二)深入开展防范重、特大施工事故工情况。

1、针对第三季度和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安全生产的特点加大安全生产监督和安全检查力度情况;

2、开展专项治:“防高坠、防坍塌”和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的专项治情况;

3、排查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对查出事故隐患登记造册专人负责和落实改情况;

(三)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工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演练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

(一)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规定建筑材料、构件、料具要分门别类堆放齐建筑垃圾也要堆放齐但很多的施工工地建筑材料乱堆乱放建筑垃圾也乱堆没有设置安全通道一旦发生事故建筑工人很难疏散。

(二)部分施工企业未设计安全急救方案对突发事件措手不及未能及时进行安全救援。

(三)临时用电:现场电工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范熟悉程度不够线路敷设不规范施工现场分电箱漏电保护器没有使用空气开关。

(四)安全管:企业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监控力度不够部分企业出现以包带管现象;项目部现场专职安全员到位率低施工现场安全交底、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活动等制度落实不够。

(五)施工单位没有按照云南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内业资料汇编中的要求做好安全资料。

(六)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操规程只停留在口头上未落到实处。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已下发1份停工改通知书7份限期改通知书各工地改完毕后我局检查组又对各工地进行了复查在复查中我们还要求建筑企业加大对施工工人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力度从而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防护意识。

五、 今后工计划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总结篇(6)

一、 制度建设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在建工程都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齐全,责任明确,与各作业班组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符合要求。

(二)隐患排查制度:有制度,但落实仍有不到位的问题存在。

(三)应急救援制度:有制度,编制了应急救援预案,但未进行演练。

二、培训教育

各项目对能作业人员进行三级教育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教育,但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较差,特种工作,项目管理人员人证分离的现象比较严重,特别是乡下工程较普遍。

三、依法施工

所报监备案的建设工程,99%的都申领了施工许可证,有齐全的案件备案、质监注册登记手续。

专项治理安全检查工作

(一)深基坑

在xx县行政辖区内施工的在建工程深基坑有人民医院便民公寓,红河州精神病医院综合楼、两个工程都遵循了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并对基坑进行了安全防护。

(二)高支模工程

高支模工程除xx锰矿200kt/a锰系合金技改工程外,建筑施工项目无高支模,该工程已主体完工进入试生产。

(三)脚手架工程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总结篇(7)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 A

建筑工程主体施工结束后,总工程量基本上是完成了70%,随即进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阶段,此阶段的工程施工特点是:工种多、人员杂、场地紧、交叉作业多、机械设备、用电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管理维护难。建筑施工后期的这些特点,给安全管理带来了许多困难,是事故多发阶段。

1建筑工程施工后期安全管理问题

由于建筑工程后期的工作内容不确定因素较多,涉及到的工种、技术含量、工艺复杂性等诸多实际问题,而建筑施工企业自己又不可能具备各种各样的工种和技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转包其它专业施工企业在所难免。

(1)建筑施工单位直接或间接将装饰装修、设备安装等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多个施工单位施工,建筑施工企业对这些直接或间接与建筑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发生经济往来的施工企业,一没有管理责任,二无法进行实际到位的管理措施;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精力放在工程的进度和造价控制方面,对安全生产往往不够重视,或疏于管理,或管理能力不足。

(2)在建筑工程施工后期,土建施工企业因主体工程已经施工完成,剩余工作量一般较少,本企业管理体系大部分陆续撤离施工现场,使现场安全管理更为薄弱,许多方面基本上无人管理。

(3)各参与建筑工程的企业之间安全责任不明确,对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提供的脚手架、井架、施工升降机、电箱等只有使用权、没有维护管理的责任,多数情况在转包工程或分包工程时都没有设备及设施使用及维护责任。

(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缺乏总体安全管理协调机制和体系,各参与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为了各自的利益各自为政、管理无序,造成现场混乱、施工隐患增多,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

2建筑工程施工后期安全管理对策

(1)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后期的总体协调。首先,应在交错复杂的施工现场建立一个多方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协调管理组织,由发包企业统一指挥施工现场施工进度、现场布置、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维护等现场安全协调管理工作。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实行施工总承包责任制,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因此,必须大力推行施工总承包制。凡是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施工工程,都必须由总承包企业负责召集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参加,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管理小组。未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自己应当主动负起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管理的责任;第二是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管理制度。包括:协调会议制度(应明确会议时间、出席对象、议事规则)、检查评比制度、奖惩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缺席惩罚条例等;第三是开展日常协调管理。包括组织召开协调会议、统筹安排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宜和组织检查落实情况、开展评比等两个方面。通过总召集协调会议解决下列问题:①由总体协调机制统筹安排各方企业的施工进度,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②加强施工现场平面管理,及时调整各作业区域的物料堆放与人员作业的关系,避免出现在禁火区域进行明火作业等多种危险因素的组合现象和潜在隐患控制;③合理进行用电规划,避免出现个别电箱超负荷或线路负载不平衡现象和多个施工单位同时使用一个电箱而导致管理混乱;加强施工用电管理,避免出现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造成用电事故;④协调施工现场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组织维护保养,落实维护保养经费和人员,保证使用安全。⑤根据施工需要,及时落实作业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落实情况,必须由总承包单位专人组织、监理单位参加,对施工现场各工段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协调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比,好的表扬、差的批评,问题严重的应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采取强制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2)强化落实安全责任首先是总承包企业应与各分包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及行之有效的责任制。一是明确总、分包之间安全管理的权利、义务、责任,明确双方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负责人、联系人,明确施工现场施工设备、安全设施的交接、使用、管理、维护等环节的手续和安全责任;二是工程分包企业现场安全管理负责人、联系人应时时在岗在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接受现场安全生产协调小组的管理,贯彻协调会议精神;主动与相关单位取得联系,协调处理生产安全事项;向现场安全协调小组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生产安全问题和现场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等问题;加强安全巡查,及时制止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三是要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向作业班组、操作工人讲清作业内容、作业条件和环境、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危险性和发生危险时的自救措施和报警方式。

(3)强化安全监控总承包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分包企业现场安全员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实行分级管理,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实施严密的监督、检查、控制,确保协调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及时制止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协商解决协调会议未尽事宜和突发事件;确保现场有序施工、安全施工。有条件的,可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及时掌握安全动态,实行远程控制,提高工作效率。

3建筑工程后期安全管理建议

(1)建筑工程施工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推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制,严肃查处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发包工程的行为,为施工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的管理环境;

(2)进一步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消除建筑企业直接发包工程而造成的安全监管盲区。目前,由建筑施工企业直接发包分部分项工程的情况较为普遍。而《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仅对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的安全管理总体责任做出了规定,对由建筑施工企业直接发包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总体责任未作规定,客观上造成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总体协调管理的盲区,对现场安全管理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4结语

在建筑工程施工后期阶段,要确保建筑施工后期的安全生产,必须在“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制”和“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总体协调责任”两者之间做出选择。在当前全面推行施工总承包制困难较大的情况下,采取后者较为现实。政府应当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谁分包,谁负责协调”的原则,落实施工现场生产安全协调责任,促使建设单位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使建筑工程施工后期生产安全管理走向有序、规范,实现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总结篇(8)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 A

建筑工程主体施工结束后,总工程量基本上是完成了70%,随即进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阶段,此阶段的工程施工特点是:工种多、人员杂、场地紧、交叉作业多、机械设备、用电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管理维护难。建筑施工后期的这些特点,给安全管理带来了许多困难,是事故多发阶段。

1建筑工程施工后期安全管理问题

由于建筑工程后期的工作内容不确定因素较多,涉及到的工种、技术含量、工艺复杂性等诸多实际问题,而建筑施工企业自己又不可能具备各种各样的工种和技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转包其它专业施工企业在所难免。

(1)建筑施工单位直接或间接将装饰装修、设备安装等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多个施工单位施工,建筑施工企业对这些直接或间接与建筑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发生经济往来的施工企业,一没有管理责任,二无法进行实际到位的管理措施;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精力放在工程的进度和造价控制方面,对安全生产往往不够重视,或疏于管理,或管理能力不足。

(2)在建筑工程施工后期,土建施工企业因主体工程已经施工完成,剩余工作量一般较少,本企业管理体系大部分陆续撤离施工现场,使现场安全管理更为薄弱,许多方面基本上无人管理。

(3)各参与建筑工程的企业之间安全责任不明确,对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提供的脚手架、井架、施工升降机、电箱等只有使用权、没有维护管理的责任,多数情况在转包工程或分包工程时都没有设备及设施使用及维护责任。

(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缺乏总体安全管理协调机制和体系,各参与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为了各自的利益各自为政、管理无序,造成现场混乱、施工隐患增多,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

2建筑工程施工后期安全管理对策

(1)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后期的总体协调。首先,应在交错复杂的施工现场建立一个多方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协调管理组织,由发包企业统一指挥施工现场施工进度、现场布置、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维护等现场安全协调管理工作。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实行施工总承包责任制,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因此,必须大力推行施工总承包制。凡是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施工工程,都必须由总承包企业负责召集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参加,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管理小组。未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自己应当主动负起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管理的责任;第二是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管理制度。包括:协调会议制度(应明确会议时间、出席对象、议事规则)、检查评比制度、奖惩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缺席惩罚条例等;第三是开展日常协调管理。包括组织召开协调会议、统筹安排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宜和组织检查落实情况、开展评比等两个方面。通过总召集协调会议解决下列问题:①由总体协调机制统筹安排各方企业的施工进度,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②加强施工现场平面管理,及时调整各作业区域的物料堆放与人员作业的关系,避免出现在禁火区域进行明火作业等多种危险因素的组合现象和潜在隐患控制;③合理进行用电规划,避免出现个别电箱超负荷或线路负载不平衡现象和多个施工单位同时使用一个电箱而导致管理混乱;加强施工用电管理,避免出现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造成用电事故;④协调施工现场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组织维护保养,落实维护保养经费和人员,保证使用安全。⑤根据施工需要,及时落实作业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落实情况,必须由总承包单位专人组织、监理单位参加,对施工现场各工段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协调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比,好的表扬、差的批评,问题严重的应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采取强制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2)强化落实安全责任首先是总承包企业应与各分包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及行之有效的责任制。一是明确总、分包之间安全管理的权利、义务、责任,明确双方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负责人、联系人,明确施工现场施工设备、安全设施的交接、使用、管理、维护等环节的手续和安全责任;二是工程分包企业现场安全管理负责人、联系人应时时在岗在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接受现场安全生产协调小组的管理,贯彻协调会议精神;主动与相关单位取得联系,协调处理生产安全事项;向现场安全协调小组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生产安全问题和现场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等问题;加强安全巡查,及时制止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三是要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向作业班组、操作工人讲清作业内容、作业条件和环境、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危险性和发生危险时的自救措施和报警方式。

(3)强化安全监控总承包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分包企业现场安全员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实行分级管理,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实施严密的监督、检查、控制,确保协调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及时制止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协商解决协调会议未尽事宜和突发事件;确保现场有序施工、安全施工。有条件的,可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及时掌握安全动态,实行远程控制,提高工作效率。

3建筑工程后期安全管理建议

(1)建筑工程施工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推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制,严肃查处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发包工程的行为,为施工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的管理环境;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总结篇(9)

中图分类号:TL37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24-0178-01

引言

随着科学的发展,时代的进步,高层、超高层建筑大量出现,建筑幕墙也越来越多的被应用于建筑立面,由于其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因此影响建筑幕墙施工安全的因素众多,安全风险较大。为了保证建筑幕墙的施工安全,就必须根据其产品的技术特征,不断强化科学的安全管理办法,采取行之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把风险降到最低,确保建筑幕墙施工的安全。本文主要阐述了幕墙工程中的安全管理问题。

1.建筑行业的安全形势

近年来,我国建筑业发展迅速,已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在建筑业高速增长的背景下,建筑安全的形势依然严峻,同时,它对国民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也具有重要的意义。当前我国的建筑安全生产状况喜忧参半,形势不容乐观。虽然我国建筑业安全生产总体较平稳,建筑施工特大事故数稳中有降,但是,我国的建筑业规模在逐年增加,伤害事故和死亡人数也一直高居不下,例如,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时有发生。

建筑业自身的特点决定其不安全因素多且涉及面广,在我国,施工人员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违章作业现象比较普遍,加之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不到位,因此,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频繁发生,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近年来,建筑业安全生产已成为我国政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建筑安全生产也成为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只有做到建筑安全生产,才能保证建筑业的长期持续发展。

2.建筑幕墙施工的特点

(1)协作配合关系复杂

为保证建筑幕墙施工的安全进行,要注意以下工作的协调配合:建筑幕墙收口部位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要总包单位配合;动火作业要与总包单位协调;脚手架需要有关脚手架架设单位的配合协助。此外,安全技术方案的执行要经受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和地方政府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质监部门等的监督检查,施工的安全技术方案要得到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以及总包单位的认可。

(2)露天作业和外脚手架作业多

建筑幕墙施工是建筑外立面施工的最后一步,工程中使用的外脚手架在经过长期的日晒雨淋和前面多种工程的施工作业长时间的使用后会出现较多的事故隐患,这就决定了幕墙施工安全管理的内容多且难度大。此外,由于建筑幕墙是建筑的围护结构,需建在建筑物的外面,因此,建筑幕墙的施工主要是露天作业和外脚手架作业。

(3)高处作业施工

近年来,建筑物的发展方向是高层和超高层,因此,在建筑施工中会用到升降式脚手架,但是,升降式脚手架不能满足对建筑幕墙的施工作业。因此,施工单位在幕墙的施工和维护保养的过程中,常常使用吊篮。由于高处吊篮作业存在较大的风险,因此,施工企业必须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在日常的管理中还要加强检查,将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4)防火形式严峻

由于在建筑幕墙的施工过程中使用频繁焊接,且高处作业,造成焊花四溅,此外,双面胶带、填充棒等都属易燃材料,极易形成火灾隐患,因此,建筑幕墙的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同时也给安全管理带来了诸多不便。

3.建筑幕墙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如上所述,建筑幕墙施工存在很多不安全因素,因此,必须做好建筑幕墙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其中,施工项目组是施工生产的基本管理层,也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实施机构,在安全管理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对于建筑幕墙施工安全管理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3.1 加强安全监护及检查

施工前,应对设备、环境等进行安全检查,以发现设备、环境中存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同时,促进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能够顺利的进行。总之,安全检查是一项综合性的安全管理措施,既可以全面检查项目现场的安全工作,也可以针对人的不安全行为或设备、环境的不安全状态进行安全检查。

3.2 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责任

安全教育直接关系到安全生产,在开工前应做好进场安全教育、各工种的安全教育以及班组的安全学习。这几种安全教育各有特点,各有作用。进场安全教育的重点是要提高每一个员工的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 的思想,并让他们明白建筑幕墙施工的特点和安全生产的关系。对各工种的安全教育是要使工人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技能,了解该工种怎样做才安全,明确施工过程中哪些是该做的,哪些是不能做的,以避免事故的发生。班组的安全学习是工人自我教育的一种形式,它可以进一步提高每一个组员的安全意识,在学习过程中,班组长要负总的责任,应根据工程施工进度的变化和施工环境的改变,以及班组内的安全动态组织班组内的人员做好对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此外,要做好定期进行班组的安全学习工作。

施工现场要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目标,明确各成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安全制度,把与安全直接有关的领导、技术人员、工人联系起来,形成一个严密的安全管理工作系统。总之,安全管理的首要工作是建立和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以及"谁主管、谁负责" 的问责安全管理原则。

3.3 熟悉施工资料,编写安全管理方案

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必须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中,其中要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并结合建筑幕墙的施工特点,努力做好高空作业、安全防护、动火作业、安装机具检查及防火管理等项工作。因此,在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的组织者和施工管理班子必须熟悉工程的设计图纸和相关设计资料,明确造成事故的不安全因素。总之要在施工的准备阶段,做好针对本工程的安全应急预案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作出及时的调整与修改,做到防患于未然。因此,为了能够科学的指导幕墙工程的全部施工活动,要求相关人员通过对资料的调查分析,编制出一套适合本工程特点的安全管理方案。

4.结束语

玻璃幕墙施工中的安全问题不容乐观,作好玻璃幕施工安全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刻不容缓。根据建筑幕墙施工作业的特点,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作业现场,对既定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现场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进行认真检查落实,尽早发现事故隐患,尽早消除或降低损失,把企业与员工面临的风险降低到最小。

参考文献

[1] 童建钧,李智文.建筑幕墙施工安全管理与事故防范措施[J].经营管理者,2012,12:304.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总结篇(10)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通过全面排查各类隐患,建立全市建设项目安全隐患台账,狠抓隐患整改,推动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安全事故,促进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式持续保持稳定。

二、排查治理范围

全市所有建筑施工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三、排查治理内容

1、各施工企业落实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施工项目执行国家和地方安全强制标准情况;

2、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监理单位是否按工程强制性标准,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安全旁站监理情况;

3、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提取和企业安全文明施工资金投入保障情况;

4、按照规范、规定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情况;

5、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建立,及安全教育培训采取的方式方法等情况,特别是对新进场、转岗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6、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7、事故报告和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以及“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追究和处理的情况。

四、排查治理方式

1、各施工单位按照排查治理的内容和重点,对所属在施工项目逐一进行自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2、市、区(县)建设安全站按照管理权限,对所管辖的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查,市、区(县)建委组织对全市建筑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重点抽查。

3、坚持“三结合”:一是坚持把隐患治理工作与建筑安全治理重点结合起来;二是坚持与日常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结合起来,加大日常的检查力度;三是坚持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更新相结合,提高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加大安全投入力度。

五、排查治理重点

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主要内容为:

(一)脚手架工程的搭设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

(二)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

(三)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

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13号)、《建筑施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55号)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查和整改。

六、时间安排

结合全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根据不同时期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分四个阶段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第一阶段(3月1日至4月30):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建筑安全生产,部署*年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施工企业结合本地区、本企业特点,研究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和落实工作。结合全市开(复)工安全检查,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进行重点检查,达不到开工条件的项目,不允许开工建设。

第二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各施工企业要全面落实施工现场各项管理的标准化,对所属建筑工地开展自查,建立项目安全隐患台账,定人、定责任、限时进行整改。6月30日前将隐患台账及整改情况,书面报项目所在地建设安全管理部门。6月份,组织开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三阶段(7月1日至10月30日):围绕奥运会召开,市、区(县)建设安全站加强对施工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服务、指导和督查。结合夏季施工的特点,各企业重点开展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等机械设备,以及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作业的排水、放坡和支护情况的安全隐患排查。

第四阶段(11月1日至12月30日):结合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各施工企业开展冬季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市、区(县)建设安全站要对施工现场防火、防冻和防滑等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防一氧化碳中毒、防物体打击、防触电以及恶劣天气室外高空作业伤害等情况进行检查。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县安全站,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全国“两会”、奥运会和夏季达沃斯论坛等活动的重大意义,从思想上和行动上高度重视起来,各区县要建立隐患排查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和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真正做到抓出实际效果。结合所管辖区域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的实际情况,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制订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确实把工作做到位。

2、制订措施,落实责任。对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施工项目,要采取处罚措施,对由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疏漏重大安全隐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加强沟通,上下联动。市建委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加强沟通与配合,共同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市建设安全站要建立全市项目安全隐患排查台帐,各区、县建设安全站要建立分台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动态管理。

4、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各区、县建委要加强对本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和引导企业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要坚持抓典型,用典型经验指导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各种媒体广泛进行安全生产宣传。要建立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强化舆论和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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