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案汇总十篇

时间:2022-03-19 02:28:48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案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案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按照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委平安办、省扫黑办《平安xx建设宣传工作方案》《2020年扫黑除恶宣传报道工作方案》、省厅《2020年平安交通建设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自身特点,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决定在全公司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现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和省政府《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xx的决定》,省厅《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交通的意见》,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结合省厅“深化平安交通建设、决胜扫黑除恶、助力全面小康”工作主题,加大公司扫黑除恶宣传力度,统筹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行业先进典型和创新经验,最大限度调动职工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工作,加强安全风险防范,妥善化解各类矛

盾纠纷,坚决整治各种乱象,不断提升职工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丰富载体,精准宣传

1.宣传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以及省厅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部署、新要求。

2.宣传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举报渠道,进一步扩大线索来源、加大线索摸排工作力度。持续宣传全国扫黑办“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及时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取得的重大战果、取得的显著成效。

3.宣传各公司、各部门推进专项斗争中的特色做法、亮点工作、突出成效等,从中发现典型,树立行业典型。同时,深入宣传行业整治行业乱象的成功经验,宣传推进源头治理及长效机制的办法做法,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熟的经验做法向基层推广。

4.各公司、各部门要拓展宣传报道思路,强化精品意识,把握好时效度,持续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法律政策等,注重趣味性、生动性,讲述全公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好故事,传播党的好声音,弘扬正能量。同时,综合运用传统和新媒体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内容载体,充分利用好媒体各类资源加强宣传报道,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宣传,不断加强行业扫黑除恶专题专栏宣传工作力度,切实做好舆论引导,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更加深入人心。

三、精心组织,深度宣传

1.各分公司、各部门要利用本部门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开设安全生产、扫黑除恶专栏,编发我公司扫黑除恶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采取灵活生动的形式积极向主流媒体投稿,保持一定篇幅的稿件,充分展示我公司扫黑除恶取得阶段性的成效。

2.各分公司、各部门要结合行业工作实际,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进展厅、进车间”等方式,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向基层、一线的辐射。要深入基层一线,深入职工群众开展宣讲活动,讲清黑恶势力犯罪的特征及其危害,全方位、多角度进行分析报道,有理有据解疑释惑,以案示警,让公司全体干部职工真正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形成扫黑除恶强大舆论声势。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案篇(2)

一、始终保持思想政治最高站位,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一)深化思想意识。全局干部职工要对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讲话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再学习、再讨论、再对表,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战略意义,推动思想认识不断深化、政治站位不断提升、斗争精神不断提振、组织领导不断加强。

(二)强化责任担当。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主要领导承担第一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承担直接责任,分管领导承担具体责任,自觉强化政治担当,履行政治责任。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我局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纳入重点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着力推动措施落地落实见效。

二、始终坚持长效常治,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一)建立定期会议机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建立城市管理工作机制。每周召开会议,及时接收处理线索。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缺失,没有履行好扫黑除恶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法问责。

(二)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定期通报情况,相互交流经验,集中破解难题,深化协同配合,努力形成同频共振、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城管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线索后,要按照时间节点和规定及时汇报、移交。城管部门对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及线索,要积极配合整改。

(三)是建立宣传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根据专项斗争工作需要,适时更换扫黑除恶标语,确保长久的宣传效果;定期组织人员深入行业内部进行扫黑除恶宣传,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四)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单位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建立工作台账,记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活动情况;每月定期上报涉黑涉恶线索,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的,以“零线索”上报。全面收集行业内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收集渠道包括市民举报、媒体曝光、行业摸排等;建立涉黑涉恶线索台账,由局扫黑办具体负责线索移交和对接工作。对泄露、扩散与案件线索有关的信息、资料,向涉案人员通风报信,利用案件线索实施敲诈勒索或接受当事人宴请、财物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全面深挖线索,坚持破难攻坚城市管理领域

(一)加大排查力度 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工作。定期组织干部职工深入一线,深入黑恶犯罪活动猖獗的行业,听民怨、听民声,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斗争。同时畅通多种渠道,广泛收集线索,注重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梳理,特别是对在涉嫌正常执法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遭早夜市管理、便民市场、临时摊点中采取威胁强迫等不正当手段获取非法利益的黑恶势力;在建筑执法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非法搭建、随意殴打群众的黑恶势力;以暴力手段阻碍城市管理执法,为占道经营、违法建设充当“保护伞”的黑恶势力;对外公布投诉举报途径,对城市管理领域涉黑涉恶线索进行全面摸底排查。

(二)依法严惩扫黑除恶工作中发现的黑恶现象 。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加大城市管理执法信息公开力度,规范和强化执法权力监督,坚决杜绝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效果。加强和工商、食药、消防、公安等职能部门的联合督导检查,形成联动合力,强化工作效果。另一方面,广泛发动群众,畅通举报渠道,排查扫黑除恶线索,并建立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及时提交有关部门进行下一步处理。

四、落实责任倒查,坚决深挖幕后“关系网”“保护伞”

(一)完善法纪协同机制。严格落实“两个一律”要求,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 坚持“六同步”,做到线索移送、线索处置、案件调查、查否线索联动告知、措施运用、成果运用同步进行,确保“扫黑”与“打伞”“拍蝇”、追责问责同步推进。

(二)严格落实责任倒查。严格落实“一案三查”,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 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不敢动真碰硬,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甚至该查不查、压案不办,充当“软保护”的领导干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实现真正“保护伞”查处的“零突破”。

(三)强化队伍管理监督。要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全体干部职工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要加大对队、所、股、室部门主要负责人交流力度,实行定期轮换任职,严防因时间长滋生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五、 打好扫黑除恶整体仗,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完美收官

(一)强化组织保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整充实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熊国军局长任组长,宋庆平主任、张长虹副主任任副组长。各队、所、股、室负责人要把工作抓在手上、责任扛在肩上,真重视、真认真、真实干,坚持抓点促线、抓点促面,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要加强局扫黑办建设,充实力量,充分发挥局扫黑办统筹协调、推动落实的重要作用。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案篇(3)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充分发挥好督导“利器”作用,坚持问题导向,自查自纠,推进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确保实地整改,巩固成效,用扫黑除恶实际战果迎接上级各级督导。 

二、整改问题及责任分工 

对照县督查组对我镇的专项督导时指出的问题,我镇的存在问题、整改措施、责任分工和整改期限如下: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工作仍存在一定的死角,宣传效果不足。相关群众关注度还不够高,对市场和人聚集的地方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宣传力度和改变宣传的方式方法。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路面宣传。各村继续完善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区域、重点部位、人流密集地、市场等户外宣传广告牌的设置工作,动员辖区内所有单位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路面宣传。二是进一步推动宣传“六进”。镇扫黑办将围绕扫黑除恶宣传发动“进网络、进企业、进村落、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的有关工作要求,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协同合作,有计划地开展志愿入户宣传、典型案例宣传、智网工程宣传、有奖问答宣传等活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下称“各成员单位”)继续在本辖区、本领域、本行业开展广泛到位的扫黑除恶宣传,强化引导,创新宣传形式将宣传工作覆盖到每个角落,渗透到各个重点场所主要部位,深入到各行各业和每一名群众中去。三是进一步做好专题宣传。结合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下发的有关通知精神,切实推动全镇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民知识竞答活动。同时,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资料的系统派发、组织学习工作,确保不留盲区、不漏一人,不断增强各成员单位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 

整改期限:2月28日前。 

责任单位:镇扫黑办、各成员单位、各村。 

(二)依法严惩方面,线索摸排不到位。一是黑恶犯罪线索摸排深度、广度上不够,党员干部、绝大部分村级、相关成员单位均无涉黑涉恶线索上报。二是摸排重点不够突出,对打击重点未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在商贸集市、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征地拆迁、非法采砂、打击两违、环保等易产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的关键领域摸排不够深入。

    整改措施:一是成立专业队进村逐户走访,领域访民声、听民恕,公布奖励办法,鼓励群众大胆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二是加强部门联动。派出所、国安站、水利、林业、工商、交通等部门,成立行业整治工作组,重点围绕石场、沙场、市场、交通运输、建筑、环保等行业、领域迅速开展专项整治,深挖细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三是加强线索对接。由镇派出所负责做好对县督导组反馈的问题的核查工作,并于每周三下午下班前上报查办进度。 

    整改期限:3月10日前。 

    责任单位:镇扫黑办、派出所、国安站、水利、林业、工商、交通等部门、各村。 

(三)综合打击方面,工作成效不显著。一是镇扫黑办、派出所和各成员单位之间沟通协调单一,各自职能优势发挥的不够,沟通协作上缺乏大局意识与统筹协作。二是摸排出有价值的涉黑涉恶线索不多,来源渠道窄、摸排挖掘能力弱,滚动式排查整治和常态化严格监管机制有待完善;三是进展程度不高,而黑恶势力犯罪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流动性。如小型聚众、非法采砂等违法现象隐蔽性强、流动性大,在重重打击下仍屡禁不止,这就更需要职能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

    整改措施:一是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要求各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迅速完善成立领导小组、落实专人专班的相关文件,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亲抓落实,组织召开专项督导问题整改的部署会议,及时与镇扫黑办做好工作对接,把握重点,补齐短板,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国安、水利、林业、工商、交通等部门,要组建行业整治工作组,重点围绕矿山、沙场、市场、交通运输、建筑、征地等行业、领域迅速开展专项整治,深挖细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镇纪委、综治办对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提供给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对因工作不力、排查不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而被群众举报或被上级督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落实督导长效机制。镇扫黑办制定落实我镇督导的长效机制性文件,发挥好督导“利器”作用,通过层层压实责任,加大追究力度,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整改期限:3月10日前。 

责任单位:镇扫黑办、派出所、国安站、水利、林业、工商、交通等部门、各村。 。 

 三、方法步骤 

(一)制定整改方案 

    由镇扫黑办结合县督查组反馈的督导工作情况报告,形成扫黑除恶专项督导整改问题台账,通过深入分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规定整改时限、跟踪后续整改情况、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工作方案。 

(二)进行集中整顿 

各成员单位严格对照《古城镇扫黑除恶专项督导整改问题台账》(附件),逐项对照检查,逐条分解任务,逐项抓好整改,并限期完成整改工作,并由责任单位于每周三上午下班前通过邮箱报送至“古城镇扫黑办公室邮箱”,涉密材料由专人报送纸质版至镇扫黑办公室。 

(三)总结巩固成效 

镇扫黑办及时对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作归纳总结,并形成长效机制。对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由领导小组领导及时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或专项工作小组会议讨论研究,研究制定有效可行的整改措施,巩固整改工作成效。 

四、落实责任 

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落实镇党政领导班子检查督导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机制。镇各领导班子是检查督导各成员单位落实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亲自抓好落实,并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 

坚持将整改工作作为成员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内容。镇扫黑办要加强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成员单位的工作督导。各成员单位务必认真开展好专项督导问题整改工作,特别是宣传发动、线索摸排、台账整理方面的工作。 

(二)统筹协调推进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案篇(4)

一、工作重点

(一)通过加大宣传发动力度,丰富宣传方式,进一步提升群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晓率、满意度。

(二)紧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总目标和2020年工作要点,着重宣传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成果、典型经验做法等。

二、具体工作任务安排

1.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晓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摸清底数,查找短板,根据调查结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强宣传,进一步提升本辖区群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晓率及安全感、满意度。

责任单位:镇扫黑办,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5月底之前

2.围绕依法严惩,宣传报道涉黑涉恶案件侦办、“打财断血”情况,侦办网络犯罪等新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情况等,开展扫黑除恶战果巡展,打击震慑犯罪分子,增强群众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决心。

责任单位:XX派出所

完成时限:全年适时开展

3.围绕“打伞破网”,宣传报道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步推进情况,查处“伞网”等情况。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限:全年适时开展

4.结合“七五”普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别是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责任单位:XX司法所

完成时限:全年适时开展

5.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覆盖率不够高,存在宣传薄弱区域、部分群众对扫黑除恶知晓率不深不透的情况,继续加大扫黑除恶主题宣讲活动开展力度,提升宣讲实效。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办

完成时限:上、下半年每村(社区)至少各组织发动一次

6.因地制宜,以民俗文化节、文艺演出、广场舞、书画展览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扫黑除恶宣传进村(社区)、进校园、进市场(集市)、进景区等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动员广大群众广泛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文化站

完成时限:全年适时开展

7.加大新媒体作品制作力度,制作一批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推送一批优秀融媒体作品;充分利用新媒体和网络平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上宣传活动、优秀扫黑除恶宣传作品(包括但不限于三微作品、漫画、歌曲、诗词、文章等)评选、“身边的扫黑除恶典型模范人物”推送上报、优秀扫黑除恶宣传作品展播展示等。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办,镇文化站

完成时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上宣传全年常态化开展,并于10月底前至少组织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三微”作品展播活动。

8.提高信息简报报送质量,加强工作总结、推广经验做法。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成员单位,镇扫黑办

三、工作要求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案篇(5)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升我县住建领域扫黑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工作水平,按照上级扫黑工作的标准,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研究决定行业内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扫黑办),负责收集、整理、上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排查处理情况,组织并开展宣传活动等工作。

长:xx

副组长:xx

员: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戴文彪同志兼任,负责扫黑办日常工作。

二、行动范围

对住建领域涉黑涉恶行为进行全覆盖整治。

三、任务分工

(一)在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行为。

责任单位:建工办、质监站、市政办、园林中心、环卫中心

(二)在建筑工程招标过程中,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暴力围标等黑恶势力行为。

责任单位:建工办、市政办、园林中心、环卫中心

(三)黑恶势力插手建筑废弃物承运和受纳、燃气经营等行为。

责任单位:渣土办、燃气办、环卫中心、城管大队

(四)在建筑材料供应、运输等环节,以恐吓、威胁、暴力等黑恶势力行为强揽工程。

责任单位:建工办、墙改办、环卫中心、法规股

(五)以各种名义在小城镇建设、政府重点工程、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堵门堵路、组织策划群众上访的黑恶势力。

责任单位:村建办、市政办

(六)“村霸”“乡霸”强行承揽和非法阻扰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土坯房改造工程的行为。

责任单位:村建办

(七)对混凝土行业进行区域垄断和价格垄断,出现恶性竞争的行为。

责任单位:质监站、墙改办

(八)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责任单位:各股室及二级机构

四、行动措施

(一)以宣传促发动,营造扫黑氛围

1.专题学习。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并传达我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文件精神,结合各职能职责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按要求落实每项工作。

2.广泛宣传。有独立院落的单位要认真编辑制作宣传专刊等宣传资料,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横幅,通过宣传栏、LED电子显示屏、张贴标语、微信工作群、短信推送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住建领域良好的扫黑除恶工作氛围。

(二)强化线索排查,全面摸清情况

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住建领域各类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1.畅通举报渠道。深入发动群众、充分依靠群众,要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箱,通过门户网站或张贴公告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并指定专人统一管理,收集整理举报信息,并报送局扫黑办。信息收集人员和案件处理人员对举报人的个人隐私要严格保密。

2.开展专项排查。各单位要制定专项检查方案,深入服务对象开展专项排查,从服务对象深恶痛绝的黑恶现象入手,收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

3.深挖涉黑线索。各单位要结合近年来各信访举报案件,认真梳理,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三)突出整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

1.明确打击重点。聚焦住建系统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打击上述四大类涉黑涉恶行为。

2.落实责任单位。局扫黑办要将收集的涉黑涉恶线索建立台账,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根据线索内容及时将查处任务分解到相关责任单位,明确办案时间和办案程序,确保件件有着落。

3.强化合力打击。各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项目、领域监管,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工作、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四)结合反腐“拍蝇”,深挖黑“保护伞”

1.加大监督力度。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地位,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同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

2.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惩前毖后,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目常监督执纪,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的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要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五、工作要求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案篇(6)

一、时间安排

从2019年4月9日开始,集中利用4天时间开展督查。

二、督查方式

采取实际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一次全面检查。

四、检查内容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学习贯彻、会议安排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查看班子会、支委会、职工会议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记录。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线索排摸核查、台账管理情况。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4.5.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资料建档管理情况。

5.围绕加强组织建设、巩固基层政权,重点督查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6.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围绕加强协作配合、推进综合治理,重点督查安全警示教育“十项活动开展情况,特别是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师德师风整顿等

五、督查人员

组 长:张金福  县教育党工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潘  琦 县教育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成    员:苟灵福  李志峰  薛兴海 杜荣辉

六、筹备分工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案篇(7)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地委和区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在镇场持续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热潮,宣传区委区政府坚决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定决心,营造“扫黑除恶”宏大声势和全民动员、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鼓舞人民群众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为推进碧水镇全面转型全方位转型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宣传重点

(一)理论宣传。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

(二)社会宣传。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十进”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扫黑除恶”相关内容,确保宣传无死角,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利用大型LED屏、大型广告牌、路灯杆广告牌等,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在显著位置张贴、悬挂“扫黑除恶”宣传内容。室内张贴或悬挂通告、海报、条幅、举报电话等。社区、学校、及窗口单位充分利用宣传栏、公示栏、阅报栏、橱窗、走廊等显著位置宣传标语口号和举报电话等,同时摆放可供办事群众随时取阅的宣传册。在室外电子屏上增加扫黑除恶宣传口号、举报电话。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宣传是落实党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措施,是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的应对之举,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起来,借助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平台和工作体系,进一步掀起“扫黑除恶”宣传高潮。区委宣传部要切实负起组织领导,指挥、协调的职责,结合实际,周密部署,确保各项宣传任务的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为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动工作,成立碧水镇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门玉国  碧水镇党委书记

孟  磊: 碧水镇(场)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李铁栓  碧水镇分管司法副镇长

              丛广生  碧水派出所所长

成  员:  赵庆广  碧水镇碧兴社区主任

              于爱军  碧水镇碧兴社区书记

              刘玉国  碧水镇副书记

              李丽华  碧水镇纪检委书记

              刘来君  碧水镇人大

              张文彬  碧水镇工会主席

              张培森  碧水镇宣传委员

              陈福东  碧水镇组织委员

              李小娟  碧水镇分管民政副镇长

              李  达  碧水镇(场)营林副场长

宫润波  碧水镇(场)林政、防火副场长

李  辉  碧水镇综治办主任

刘来生  碧水镇司法助理

及所有驻镇单位主要负责人

五、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和制定全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对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宏观指导、检查督导,研究解决专项斗争中的重大问题。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镇综治办: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完善有综治办牵头,政法各部门为主力军,组织、纪委、宣传等部门、各单位参与的工作机制。

宣传:加强对群众宣传教育,弘扬时代新风抵制落后腐朽文化侵蚀,在全社会形成崇法尚德、扶正祛邪的良好风气,真正使黑恶势力无处遁形,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镇纪委:把扫黑除恶与反腐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将治理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内容。

派出所:抽调精兵强将成立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专案组,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滚动排查、移动汇总、专业研判和有奖举报制度,确保打早、打小、打准、打狠,打出声威和实效,与违法犯罪做坚决的斗争,对地方黑恶势力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案篇(8)

全面贯彻党的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的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平安”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

1、按照《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高司发〔2018〕50号)文件要求,持续深化“法律七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七五”普法重要内容,列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作为普法重点工作深入推进。以“法律七进”为主要载体和关键抓手,深入开展“法治宣传进万家”活动,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和奖励政策,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在法律进机关中,贯彻落实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传达学习扫黑除恶决策部署,推动领导干部落实法治建设职责。在法律进学校中,做好防治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配合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在法律进乡村(社区)中,大力实施“六个一”工程,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揭发检举“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等黑恶势力,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2、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协调指导相关行政执法责任部门,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全区形成上下一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深入开展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以案释法”制度,配合扫黑除恶指导性案例,发挥典型案件的教育引导作用,提升群众法治素养,对黑恶势力形成强大震慑。

3、聚焦重点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功能,广泛宣传国家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宣传扫黑除恶的目的意义、方式和方法,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营造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同时,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

(二)进一步加强对涉黑涉恶“两类人员”监管

1、切实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突出重点对象、重点时段管控,确保社区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加强对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预防阻止刑释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确保无漏管失控现象。在2018年深入开展对涉黑涉恶“两类人员”摸排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掌握其在当地的现实表现,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从严落实管理措施,及时惩处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行为,坚决杜绝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的脱管失控。2019年起要树立治本安全观,进一步强化对特殊人群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使其了解黑恶势力的社会危害,认清参与黑恶势力的行为后果,督促其遵纪守法,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2、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审前调查的各项规定,对不适合减刑、假释或暂予监外执行的人员,及时向审判机关提出调查评估建议。

(三)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1、抓好人民调解工作,探索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有力、有序、有效衔接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引导当事人少上审判庭,多找人民调解委员会,把大量的民间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2、开展拉网式矛盾纠纷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和黑恶势力摸排,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为维护全区和谐稳定构筑起“第一道防线”。

(四)进一步加强对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工作的指导监督

1、督导律师事务所严格执行“四项制度”,一是接案管理制度。律师事务所在接收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委托前,要严格审查。二是请示报告制度。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要在5日内向区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报告备案,选派政治过硬、业务能力强、严格遵守执业纪律和要求、具有一定办案经验的律师具体承办。三是集体研究制度。遇到重大复杂问题的,律师事务所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案件处理方案和辩护意见。四是档案管理制度。律师事务所要严格管理公章、委托协议等法律文书和涉黑涉恶案件的档案管理。

2、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律师库,并对我区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一是全面掌握我区律师接受案件有关信息,掌握律师辩护工作情况。二是加强现场监督。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开庭审理时派员旁听,做好现场监督指导。

3、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公检法等相关部门的配合,及时听取对律师执业的意见和建议,发现违规执业律师,要按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同时报市律协给予行业惩戒。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同志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中心及处所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系统扫黑除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强化部门配合,坚持协同作战,持续有效推动扫黑除恶工作。

(二)强化督促指导。局党组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不定时开展专项督查,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

(三)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范文二为切实做好我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县人大副主任、街道党委书记周庚明同志任组长,街道党委副书记黄长发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综治办全体干部、各村(居)党(总)支部书记、主任及各街道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街道综治办,由周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并成立5个专项工作组,即综合协调组(街道综治办牵头)、宣传组(街道党政办牵头)、侦查打击组(康乐派出所牵头)、执纪监察组(街道纪委牵头)、基层组织建设组(街道党建办牵头),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项工作组,要有一盘棋的大局意识,服从调度,要及时分析形势、通报情况、共享信息、工作联动,协调解决难题。

二、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中央省委政法委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感、使命感,结合我街道实际,突出重点,以扫开路,分类打击,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育德、有伞打伞、无伞固基的总体责任,为建设“ 宜居宜商宜游新康乐”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方面和全过程。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动群众,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有效整合部门资源力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法治保障,明确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努力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坐大成势。

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边打边治边建,既要解决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又要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

坚持落实责任、严格奖惩。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强化责任担当,加强责任督导和追究,表彰奖励先进。

(三)目标任务

要通过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黑恶势力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加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实施步骤

2018年1月进行部署,正式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尽快立案一批、抓捕一批、起诉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确保在第一季度取得积极成效,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氛围。

2018年,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街道形成对黑恶势力震慑之势。

2019年,组织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三、工作重点和整治方向

(一)深入调查,精准摸排。要充分发挥平安创建联络员的作用,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与人力情报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切实实加强对重点部位。行业、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明查暗访。加强对近年来信访、治安、职务犯罪等案件梳理串并,加强对刑事矫正、刑解释放、监所关押人员等特殊对象检举揭发线索深挖工作,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实效性。条块结合,街道各单位均要认真开展排查行动。对掌握线索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第一时间果断出手,防止其毁灭证据、逃避打击。

(二)突出重点、精准打击。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确定以下十类18种情形为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

3.破坏农村治安秩序,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焦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6.盘踞在商贸集市、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暴力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类黑恶势力;

7.在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强行供应砂石、建材,强装强卸,随意殴打、威胁商户及业主的“砂霸”“水泥霸”类黑恶势力;

8.在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路线、强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霸”“货霸”类黑恶势力;

9.寄生在医疗机构、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10.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的黑恶势力;

11.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12.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各类纠纷,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讨债公司”“调查公司”“职业医闹”“地下出警队”等黑恶势力;

13.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4.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的黑恶势力;

15.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的黑恶势力;

16.与境外有组织犯罪团伙相互勾连,组织内地人员到境外并在放贷后非法拘禁参赌人员,在边境口岸敲诈勒索出入境商户的黑恶势力;

17.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8.有关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

(三)依法严惩、消除后患。在排查、起诉各阶段,要充分体现依法严惩精神,对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一律顶格处理,原则上不予取保候审,快捕、快诉、重判一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依法严厉打击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坚决打掉其嚣张气焰。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要善于运用治安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进行打击处理,严防其坐大成势。要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以及行政处罚等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要采取异地用警异地办案、异地羁押等侦查措施,排除干扰阻力。

四、主要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强化线索摸排管理

1.拓宽线索来源渠道。排查线索、摸清底数是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前提条件和重要基础。各村(居)委会要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其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一是要充分发动群众举报。通过多种形式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在街道综治办、派出所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开通网上举报平台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公开发动群众举报。加大有奖举报力度,提高奖励标准,强化保密和人身保护,积极调动群众举报积极性。二是加强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公安机关要紧密结合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缉枪治爆、缉毒禁毒扫黄打非、整治、网上追逃等专项行动,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警情案件系统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四是街道司法所要在刑释矫正、刑满释放人员中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大摸排,发动刑解释放检举揭发。五是各相关单位结合行政执法和行业监管职能开展针对性摸排调研,梳理分析并提供案件线索。六是发挥新闻媒体监督管理作用,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切实深挖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2.规范线索管理。各相关部门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按规定程序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对隐瞒不报、不移送或私自损毁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坚持依法严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在实践中,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具体触犯什么罪名就依法按照什么罪名办理,切实做到罪刑相应刑罚相当,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 结合反腐“拍蝇”,深挖黑势力“保护伞”。

1.加大监督力度。街道纪委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地位,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纪委和综治办、派出所要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有关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委。扫黑办要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

2.加大执纪审查力度。纪委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加大督办力度,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尤其要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重点督办。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案件,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3.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纪委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目常监督执纪,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的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要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四)加强组织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1.持续整顿软弱换散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强战斗堡垒。进一步摸清软弱涣散村(居)党组织情况,逐一研究,找准症结,有针对性地制定整顿方案。对村(居)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面对歪风邪气不讲正气、软弱无力的,坚决调整撤换、及时选优配强,本村(居)一时没有合适人选的,要从上级机关选派;

对党组织生活不正常、长期不开展活动的,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着力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旗帜鲜明同邪教迷信、“黄赌毒”等不法行为作坚决斗争,成为群众的主心骨;

对村(居)管理混乱、矛盾纠纷突出的,要帮助村(居)党组织把问题理清楚,把矛盾化解掉,把制度建起来、落实好,对确属“村霸”、涉黑涉恶的村(居)干部,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街道党工委成员要带头联系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的村,驻村领导和机关干部要把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作为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坚持边整顿边巩固,对问题已经解决的要跟踪问效,防止反弹。

2.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坚决把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挡在门外。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村“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组织、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具体指导,树立正确选人导向,严格人选标准,明确资格条件,把好入口关,坚决阻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进入村“两委”班子。街道组织部门要严格人选资格审查,要会同纪检、公安、信访等相关部门建立候选人联审机制,及时发现涉黑涉恶人员。对黑恶势力通过威胁、贿赂、利诱等方式干扰破坏选举的,坚决依法打击。

(五)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1.健全部门齐抓共管机制,提高工作整体性、协同性,各村(居)委会、街道直办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街道派出所通报,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2.组织发动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街道“扫黑办”要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的实名举报,要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完善群众安全感测评方式,切实加大群众意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绩效考评中的权重,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3.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遏制消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区域、行业、领域,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并会同公安机关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涉黑涉恶人员尚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建立违法活动记录;

对涉黑涉恶人员开办的企业,管理部门依法严格资格审查,加强市场监管。加快建立防范黑恐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和相关案件及时报告制度。进一步健全重点人群帮教管控机制,对居矫正对象中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做好外来务工、无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为他们在就学、就业、务工等方面提供服务,防止其拉帮结派和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

4.加强重点地区排查整治。进一步健全重点地区滚动排查整治机制,统筹基层资源力量,发挥基层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重要作用。加快以“雪亮工程”为重点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派出所等治安防控机制,对黑恶势力易于滋生和边打边发、屡打不绝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加强跟踪督导,限期进行整改。

(六)工作要求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案篇(9)

深入贯彻党的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各部门的要求,明确工作主体,落实责任,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突出重点,进一步狠抓落实,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铁的手腕打好扫黑除恶攻坚仗,持续把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二、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追究

各责任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从存在的问题中看到工作落实的差距,从点上的问题看到面上工作的差距,对存在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全部整改到位。学校将对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严重、耽误整改进程的部门和单位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整改内容及主要措施

1.针对“有的地方和部门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的问题,要在思想认识高度上再加力.各教职员工要高度重视,特别是学校行政、党员干部要切实加强政治学习,尤其是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论述的学习领会,进一步树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担负重大政治责任,坚持以上率下,结合实际研究贯例落实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本地本校更接地气,更顺民心、更具实效,坚决杜绝“过关”和“松懈”思想。

2.针对“少数干部强化斗争精神还不够到位”的问题,要在顶真碰硬切度上再加力,学校加强统一调度,及时研究掌握重点难点问题整改工作进展,确保中央督导组和省委指导组反馈问题如期整改到位。

3.针对“主动摸排线索的力度还不够到位”的问题,要在宣传发动热度上再加力。学校结合“十大行动护平安”活动,打好我县扫黑除恶知晓率提升仗,广泛发动群众踊跃举报揭发,与当地政府、派出所加强联系,深入开展教育行业监管执法和乱点乱象整治,进一步增强线索摸排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摸排出一批可查性强的涉黑涉恶线索,争取最大线索战果。

4.针对“整治基层软弱换散党组织还不够到位”的问题,在组织领导强度上再加力,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职工,切实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满意度。

上丰中心学校落实省委第四工作指导组反馈问题整改清单

序号

问题类别

问题清单

责任部门

整改时限

1

有的地方和部门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

进入5月份以来,部分老师出现“过关”“松懈”思想,会议研究不够

党支部

校长室

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2

主动摸排线索的力度还不够到位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案篇(10)

    一、工作目标

    要深入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宣传、如实报道、正确引导,切实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引导全行业参与、全社会参与,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中央和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

    (二)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目标任务;

    (三)宣传相关政策精神和法律法规解读;

    (四)宣传道路运输行业支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宣传方式

    (一)电子LED显示屏宣传

    城市公交车内、车站广告平台、出租车车顶以及道路运输企业要充分利用已有的LED显示屏,长期滚动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口号、举报方式等。

    (二)标语横幅宣传

    各企业要充分利用有限空间,如在车站等地悬挂宣传标语、横幅、挂图、展板,要积极主动参与,做好宣传。

    (三)典型宣传

    大力宣传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典型案例,彰显法制威力,鼓舞激励群众,震慑违法犯罪。

    (四)公布举报方式

    道路运输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邮箱、举报材料收信地址。

    举报电话:XXXXXX

    举报邮箱:XXXXXXXX

    举报材料收信地址:XXXXXXXXX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加强道路运输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组织领导,突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弘扬正能量。

    (二)把握政策,依法宣传。宣传要有法治意识,做到依法依规,真实准确。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宣传纪律,把好政策关、程序关。

    (三)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在道路运输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结合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实际,排查行业各企业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欺行霸市;同时,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查找举报涉黑涉恶线索,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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