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企业自评报告汇总十篇

时间:2022-12-02 01:01:01

消防安全企业自评报告

消防安全企业自评报告篇(1)

(二)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坚持依法治火,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城乡防火安全条件;坚持科技先行,依靠科技进步提升防火、灭火和救援能力。

(三)工作目标。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专业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整体提高,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明显提高,火灾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健全消防安全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

(四)切实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市消防发展时期规划》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消防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要成立分管领导挂帅、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要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明确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目标,制订考核标准并进行考评。每年将本地消防工作情况向市人民政府作出专题报告。

(五)进一步强化部门消防工作职责。要建立健全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齐抓共管。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以及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等情况报告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安监、建设、工商、质监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者移送、通报公安消防等部门处理;经委、建委、教育、民政、商务、交通、农业、文化、卫生、广电、旅游等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定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市政府各部门每年要将本部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本系统消防工作情况向市政府作出专题报告。

(六)依法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负责。实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管理员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完善火灾防范措施,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加强对本单位员工尤其是流动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年起按省制定的各类重点单位和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建立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提高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七)加大公共消防安全经费投入。市财政要将消防装备建设和十二支治安联防消防队的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消防事业发展的需要。建设部门要将自来水费中1分钱消防附加费用于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实行专款专用,保障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把消防设施的配备、更新、维护保养、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消防经费纳入本单位的年度预算,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三、预防和整治火灾隐患。

(八)加强火灾隐患的源头控制。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依法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的建设项目。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按照国家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没有消防验收合格文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对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拟开办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以及宾馆、饭店、歌舞厅、网吧、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教育、民政、卫生、文化、体育等部门不得批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和建筑施工等企业,安监、建设等部门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原已取得批准文件但不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必须撤销批准文件。对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电气、燃气等设备,质监部门应依法组织制订有关标准,对其防火性能提出要求,生产单位应标明火灾危险和防火注意事项。进一步发挥保险在火灾防范和火灾风险管理方面的作用,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提高社会防范火灾的能力。

(九)坚决整治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未进行严格的防火分隔)场所、老居民住宅区以及其他重要场所的消防安全问题要进行重点整治,发现火灾隐患要依法督促改正。对封闭、堵塞、占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等严重违法行为,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依法实施消防行政处罚。

(十)建立健全重大火灾隐患报告和挂牌督办制度。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负责。政府要明确督办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各地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对半年内尚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市政府督办。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市政府直接挂牌督办,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报请市政府决定责令停产停业,市政府在接到报告后的7日内作出决定。

(十一)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管。质监、工商、消防等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大对消防产品市场的整顿和规范力度,严惩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充分发挥省级消防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的作用,利用技术检测手段,加强对各类消防产品的质量监督,严防不合格消防产品进入市场。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要实行不合格消防产品主动召回制度和产品质量终身追究制度。

四、加强基础建设。

(十二)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各地在制订城乡规划时。加快老城区的消防改造;年完成城区市政公共消火栓安装任务,城区公共消火栓数量达到国家标准。年底前,经济开发区、周矶、广华、杨市、浩口、张金等地市政消防供水设施达到国家标准,年底前,其他区、镇、处消防供水设施达到国家标准,达到村村都有消防取水台。年底城市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通道堵塞等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十三)加快消防站和特勤训练基地建设。市政府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加大新城区、开发区消防站的建设力度。年前。车辆装备达到国家标准,提高消防部队抢险救援能力。

(十四)加强农村和城镇社区消防工作。各地要成立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防火安全组织。组建治安消防联防组织。村民委员会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指导落实“七户联防”等防火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城市社区,要建立和完善“政府组织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社区自我管理教育、自我服务提高”社区消防管理工作机制,做到社区消防工作组织、人员、责任、制度、设施、管理、宣传、检查、档案、考核“十到位”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做好居民家庭防火和老弱病残以及未成年人的消防宣传教育,依托保安队伍组建保安联防消防队或志愿、义务消防队,提高社区防控火灾的能力。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消防安全基层单位活动,年开展创建消防安全村、社区活动,年开展创建消防安全镇、办事处活动,夯实消防基础,提高基层单位自防自救能力,保障群众安居乐业。

五、加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

(十五)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队应急抢险救援骨干作用。要加大公安消防队应急救援装备、个人防护装备和设施建设力度。保障公安消防队完成应急救援任务。年配备抢险救援车、后援保障车等特种消防车辆和特勤装备器材。公安消防队要按照国务院要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除完成火灾扑救任务外,要积极承担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灾害事故和群众遇险事件的抢险救援等工作。

(十六)加快企事业专职消防队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企事业单位不得擅自撤销专职消防队。为充分发挥企事业专职消防队参与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作用,建立消防站的单位要参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有关规定,配齐配足消防车辆、随车器材及个人防护装备。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企事业专职消防队执勤、训练、灭火救援工作的指导与协调。

(十七)大力发展地方专(兼)职消防力量。各地要认真贯彻国家五部委《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合同制消防力量建设。年。使消防站执勤人数达到国家标准。乡镇要建立以公安派出所为依托的治安联防消防队。年底前,张金、浩口要组建专职消防队。鼓励其他乡镇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企业、社区要加强对保安队伍的消防业务培训,配备相应装备和器材,承担服务区消防安全巡查、宣传和扑救初起火灾的任务。加强群众义务、志愿消防组织建设。年前,每个城市社区、农村村庄建立一支群众义务消防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要建立义务消防队,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演练。

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消防人员因执行灭火救援任务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解决医疗、工伤待遇和申报烈士等问题。

六、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十八)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每年要制订并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计划。登载和播放消防公益广告,扩大消防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十九)加大消防教育培训力度。市行政学校要增设消防管理课程。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安全教育的内容。中小学校通过《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强化消防意识。科技、司法、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就业培训内容。

(二十)建立消防管理执业资格制度。公安、劳动保障、人事部门要建立社会消防执业资格登记认定管理制度和消防执业培训机构。从根本上提高社会单位的消防管理水平。年底以前公众聚集场所、年以前易燃易爆场所、年以前社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员必须持有消防执业资格证书。

(二十一)切实维护公民的消防安全权益。要切实采取措施保障公民对火灾危险的知情、监督、投诉、举报等权利。要采取公告、广播、设置警示牌等方式告知公民火灾危险和自防自救方法。

七、建立消防工作考评机制。

消防安全企业自评报告篇(2)

Abstract: this paper according to the years of work experience on how to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of fire control facilities testing unit are discussed, in order to offer reference to colleagues.

Keywords: fire control facilities; Testing unit; Explore;

中图分类号:TU99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消防设施检测单位经过十多年的经验总结和发展变化,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的主体己经从最早的半政府职能的团体组织,演变为纯粹的自负盈亏的社会企业,承担着为新竣工建筑的消防设施检测和老建筑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测任务,成为我国消防社会保障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建筑消防设施是预防火灾发生,及时扑救初期火灾的有效措施。确保各类消防设施能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正确的安装、调试;确保各类消防设施能够正常运行,达到其设计要求,满足其使用功能。

一、消防设施检测企业存在的问题

消防设施检测企业应该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建筑消防设施提供技术保障,为公安消防部门加强行政审批把关提供依据。但由于消防检测行业长期失控漏管,从业标准不规范。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导致消防检测行业存在不少问题.亟待解决。

1、检测企业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是一个新兴行业。从全国来看,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行业的管理也还处于摸索阶段。没有形成统一的规定,对检测企业的准人原则、服务许可、作业制度、奖惩办法等方面都没有明确的规定,也没有形成有效的行业自律机制。公安消防部门对检测企业是否具备检测能力无法评估,导致检测企业良莠不齐,检测质量无法保证。

2、对检测出的结果缺乏监督

《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后,公安消防部门弱化了对检测企业的监督管理。目前,有些检测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无原则、无条件的随意出具合格检测报告;还有的企业自己施工,自己检测,检测缺少公正性,技术把关成了摆设。公安消防部门在验收时,经常发现现场的实际情况与检测报告结论不一致.检测企业检测结果的真实性遭到质疑。

3、检测技术力量不能满足业务需要

当前,国家对检测人员没有技术职称要求。也没有持证上岗要求,造成了检测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难以适应消防科技的发展需要。作为从事消防安全检测的人员,应该具有比较丰富的基础理论知识和防火的专业知识;同时,作为直接从事检测的人员,应该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有些检测机构为了降低成本,基本不聘用有丰富专业技术经验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而检测人员招聘的都是一些只具有基础知识的人员,根本没有进行系统的消防安全检测技术培训。

4、检测报告各式各样

国家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没有统一要求.没有统一格式,造成检测报告制作不规范,格式太乱太杂。例如检测报告普遍存在结论不明确,强调只对当时情况负责,为检测报告的虚假成分找托词;有些必要的基本检测数据没有记载,如消防水箱、消防水池的容积等;有的为了逃避责任,对尚未安装到位的消防设施,直接填写不在检测范围之内,马虎过关。这些都导致检测报告质量不高,虚假成分多,没有起到应该起到的技术评判作用。

5、检测收费标准不统一

很多检测企业也未按此标准执行,检测收费随意性大,同样一笔检测业务,有的按检测的点数计算,有的按面积计算,报价混乱,差别悬殊。更有的检测企业干事不多,收费惊人,极大损坏了消防检测行业的形象。

6、检测仪器不能满足消防安全检测的要求

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服务的主要技术特点是对隐患进行“点对点”的检测,如果没有相应的仪器设备,可以说,检测毫无意义。有些检测机构就是在不完全配备或没有配备仪器的情况下开展检测工作的。像这样的检测质量是可想而知的。并且,由于这些检测机构的仪器不配套,投资成本低,检测的服务价格低,使检测市场进入了一种无绪竞争状态,也严重影响着新的检测技术引进和开发工作。

二、加强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企业管理,规范检测行为的具体措施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企业存在的诸多问题,严重制约了消防检测市场的发展,影响了检测企业的正常经营,而加强管理除了检测企业认真加强自身管理外,还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和公安消防部门的职能作用。

1、加强检测行业自律组织的职能作用

从行业道德、行业规则上提出了规范行业行为的具体要求。行业自律组织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检测市场秩序,维护守法企业的合法利益.形成良好的行业自律风气。

1)做好检测行业协调,防止恶性竞争。规范检测市场竞争秩序自律指导委员会可以通过召开定期例会、专题会议、座谈等形式强化检测企业间的协调和自律;通过建立举报制度。鼓励企业举报行业内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建立企业淘汰机制.包括主动退出和强制淘汰制度,对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的企业实施强制淘汰。净化行业队伍,维护企业的正当利益,促进检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2)以信用建设为着手点,建立和完善信用监管体系通过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将开展的检测质量检查和有关监督检查信息记录到企业的诚信档案中,并通过网络、文件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由社会对检测企业的诚信进行评判、进行选择,逐步做到守法检测企业能得到扶持,问题检测企业得到纠正,问题严重的检测企业得到处罚,没有能力的检测企业强制退出的市场管理机制。3)采取多种手段调动检测企业争创一流的积极性开辟消防检测企业网页,企业信息、检测质量信息,曝光违法违规行为,为检测单位提供企业宣传平台。同时,每年组织优良检测企业评选,并在网上公布,营造遵纪守法、争创一流的良好环境。

2、提高消防检测质量关键在于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企业的检测质量关系到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检测结论也是公安消防部门行政许可的重要依据,应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企业的管理。确保检测结论真实可靠,发挥作用。

1)建立完善培训体系,提高检测队伍素质

检测企业从事检测的技术人员都应经过消防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取得培训合格证,持证上岗。为保障检测技术人员业务水平,应对持证检测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消防培训和考试。充实专业知识,提高检测能力,保障检测质量。

2)加强监管力度.确保检测行业真正发挥作用

公安消防部门在验收时应对检测企业的检测质量进行核查,对发现检测结果与自动消防设施实际安装情况不相符、无证检测、借证检测、越级检测、检测人员无培训合格证等情况要记录在案,及时纠正、处理。同时,适时组织开展检测质量抽查,严肃查处违规。

3)认真履行职责。为检测行业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认真组织调研,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统一规范检测行业收费标准,统一规范检测报告格式及档案管理。统一检测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统一检测设备配备标准,保障检测企业守法、规范竞争,杜绝虚假检测报告,有效规范市场秩序。

参考文献:

[1]席庆.王国强.浅析交通运输枢纽中客运站点消防布局问题的研究[J]西南交通大学学报,2009,34(3).

[2]晏克非.张德江.城市综合客运交通体系中换乘系统的消防检测标准[J]长沙环保学院学报,2010,16(2).

消防安全企业自评报告篇(3)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区“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为抓手,围绕“富而强、精而美”幸福建设,进一步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工作,深化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大力推进社会化消防工作,夯实城乡消防安全基础,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加强消防安全监督和管理

(一)强化政府责任制落实。各级要认真落实领导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制度。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任期工作目标,逐级签订《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定期组织考评验收。有关行业、有关部门要定期对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工作进行检查考评。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对依法报请挂牌督办、停产停业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在接报后7日内作出决定,并组织相关部门督促整改。

(二)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工作会商、执法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履行消防职责;加强消防安全源头控制,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要严格依法审批,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有关部门不得核发相关行政许可证照。适时组织联合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通过行政建议书、函告等方式通知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并视情依法暂扣或吊销相关许可证照,形成消防工作合力。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三)强化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治理,确保其完整好用;深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健全“四个能力”建设长效机制,强化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员工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即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必须全员参加大队组织的素质达标活动,年内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推广利用科技手段督促通过“四个能力”达标验收的单位全面建立“三项申报备案”制度(即消防安全自评申报备案、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变更申报备案、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申报备案),巩固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成果,推动社会单位自觉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四)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实行“网格定位、领导定点、全员定责”,以区为“大网格”,镇、街道为“中网格”,以行政村和社区为“小网格”,明确各“网格”的监管责任人、监管职责和任务,各级各部门一级抓一级,分包各网格,对网格中的社会单位和下级网格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全面监管,督导工作落实。年内所有的镇、街道及社区、农村实施“网格化”管理。

三、强化消防基础建设,提高城乡火灾防控水平

(一)完善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各级各部门年内要按照与区政府签订的《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完成市政消火栓、消防车辆、消防装备等各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任务。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必须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旧城拆迁改造或城市新区开发,要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消防站。镇级消防规划要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市政消火栓建设应达到规划要求;乡村消防车通道、消防通讯应保持畅通;已通自来水的村庄必须安装消火栓。落实城乡公共消火栓的维护资金和养护责任,及时增建、补建、维护修缮,保证能正常使用。

(二)强化综合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进一步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工作机制、应急联动机制和应急救援响应机制。继续大力发展壮大合同制消防员队伍。加快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在年配备消防车的基础上,年内根据基层火灾扑救需要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及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完善消防车库、训练场地、训练器材、训练设施等配套设施,配齐执勤人员并落实经费保障机制。各社会单位、社区、村庄建立完善志愿消防队,配备必要的灭火设施器材,具备灭火救援能力。推动合同制消防员队伍持续发展,切实解决当前合同制消防员流失严重、部队执勤实力不足等问题。大力发展消防应急志愿者队伍,逐步建立社会化消防应急救援机制。

(三)强化城乡农村社区消防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社区消防工作的通知》和省地方标准《城市社区及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推动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健全完善消防机构,重点镇、中心镇因地制宜建立消防组织,其他镇确定消防管理部门和专管人员,并明确、落实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上半年,全区所有镇、街道要依托安监站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等工作机构,履行消防管理职能,健全并落实消防组织领导、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巡查、消防设施管理、消防队伍建设等工作制度。年,全区各行政村、社区要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5000人以上的大、中型社区要成立社区消防工作组,确定1名专职消防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形成“组织健全、责任明确、力量整合、条块结合、管理到位”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

四、强化专项整治,狠抓隐患排查治理

(一)全力推进“清剿火患”战役。进一步加强“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并建立完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网格化”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确保逐条街道、逐个村庄、逐家单位排查到位,并建立明细台帐。对已排查的单位定期组织进行“回头看”,不断巩固排查整治效果。各部门、行业、系统要组织内部消防安全普查,督促所属单位自觉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各镇、街道要广泛发动社区、村居和辖区单位,进行消防安全自查,加强管理,严防小场所发生大事故。

(二)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专项检查。建立健全违规动用明火发现、报告、整改、督办制度,坚决整治违章动用明火、违章电气焊作业、违规安装易燃可燃广告牌等违法行为。公共建筑在营业、使用期间不得进行外保温材料施工作业,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作业期间应撤离居住人员,并设消防安全巡逻人员,严格分离用火用焊作业与保温施工作业,严禁在施工建筑内安排人员住宿。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外保温材料一律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严格限制使用可燃材料。督导各单位严格落实电气焊作业“五个必须”:必须经过消防培训、必须持证上岗、必须履行动火审批手续、必须远离可燃物、必须落实动火现场安全保护措施。有关部门要联合执法,切实加大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力度,依法用足用好行政、法律手段,凡发现无证进行电气焊作业、作业时未落实现场安全保护措施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三)全力做好“十”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以高层和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消防安全高危场所及城乡结合部、城市老街区、集生产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场所、“城中村”、“棚户区”等薄弱环节为重点,集中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充分发挥治安联防、巡防和保安队伍在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扑救初起火灾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对社区企业、出租屋和规模较小场所等处的消防安全治理。定期分析研判火灾形势,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实施重点指导,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五、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大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一)强化社会消防宣传教育。深入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全面发动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和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行动。注意加强对老人、妇女和儿童的消防安全教育。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安排专门时段、版块刊播消防公益广告,强化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消防安全提示,提高消防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中小学校要在相关课程中落实好消防教育,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全员应急疏散演练。村(居)和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居民开展1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组织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活动。完善新闻制度,加强社会消防舆论引导。

(二)加强社会消防安全培训。贯彻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试行)》,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科普和普法教育、义务教育内容。联合社会培训机构加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消防设计、施工、监理人员及保安、电(气)焊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积极推进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技能培训和职业鉴定,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三)积极开展消防公益活动。完善消防志愿者组织管理体系,引导消防志愿者参与消防宣传培训、查改身边火灾隐患等活动,开展评比表彰“优秀消防志愿者”、“优秀消防科普工作者”、热心消防工作记者、企业家、社区工作者等活动。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开展消防公益广告宣传。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组织参加新闻媒体走基层、消防卫士评选、“齐鲁消防好新闻”评选等系列活动。

六、创新社会消防管理,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消防安全企业自评报告篇(4)

1前言

安全评价是通过查找、分析和预测工程、系统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可能导致的危险、危害后果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指导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预防,以达到最低事故率、最少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安全评价工作旨在从根本上控制、消除事故隐患,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是安全评价的依据,政策性是安全评价工作的灵魂,权威性、科学性、公正性、严肃性、针对性是安全评价工作的基本原则。在目前的评价机构中,很多人员并不具有安全专业背景或相关技术专业背景,人员素质莨莠不齐,直接影响了评价质量,并反映在安全评价报告的水平上。笔者曾多次参与评审工作,总结了一些普遍存在的现象和值得注意的问题。

2安全评价报告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2.1不按“导则”规定,格式套用错误

封面、盖章、签字、著录项、报告的内容顺序在各有关安全评价导则中都有很明确和不同的规定,应严格按照不同导则的要求完成规定项目。不管是设立安全评价,还是验收评价;不管是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还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其封面、盖章、签字、著录项、顺序等一律按照一个模式来编制显然不符合评价导则的规定。除了应严格按照各导则规定编写审核外,应根据导则制定相应的细则统一规范不同编制人员的行为。

2.2打印、排版和装订错误

安全评价报告打印、排版和装订错误,如页码前后颠倒、标题编号错误、字号大小不统一、错字别字较多、单位符号不规范、表格错位,甚至出现张冠李戴的现象等。这些表面看来不是什么大问题,可能也不会影响到评价的结果,但却反映了编制及审核人员的工作态度不认真。

2.3安全评价法规、标准引用不足,没有针对性

有的安全评价报告中,不能结合实际情况,生搬硬套标准条文,甚至对安全法规、标准引用不足,针对性不强。如在对制浆造纸项目评价时没使用QBJ 101-1988《制浆造纸厂设计规范》和QB 1533-1992《制浆造纸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在对制浆企业液氯的储存和使用评价中没有采用GB 11984-89《氯气安全规程》;在对储罐区作评价时没使用GB l7681-1999《易燃易爆罐区安全监控预警系统验收技术要求》、GB 50351-2005《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等标准;在对天然气储存和管道运输评价时没有引用GB50183-2004《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SY6186-2007《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规程》等标准。因此,引用基本法规和文件时,应根据评价项目的需要优先选择具有合适性的法规,并保证引用书写完整,不得使用简略方式。

2.4引用了过期或废止的法规、标准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每年都会有更新,因此在安全评价报告中不仅要在评价依据中有所更新,还要在具体的检查表引用条文中更新,保证最新的安全法规得到及时落实。评价机构应注意对法律法规等评价依据的收集、整理和学习,确保安全评价依据的时效性和适用性。

2.5片面理解引用标准的有关条款

安全评价工作不但具有较复杂的技术性,而且还有很强的政策性,关系到被评价项目能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能否保障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等关键性工作。因此,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以被评价项目的具体情况为基础,以国家安全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为依据。如果对引用依据理解有误,那么评价分析就没有意义。如在氨制冷评价报告中“氨制冷站内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房间应采取通风措施”等涉及“爆炸危险区域”有关规定,某些报告错误认为“爆炸危险区域”即氨制冷站内所有房屋,导致评价结论错误。评价人员应深刻理解相关标准条款的含义,这是评价人员必须认真对待的基础工作,否则会导致笑话或判断失误。

2.6评价没有针对性

安全评价的目的就是分析系统与相关标准要求的“符合性”,判定系统可能发生事故的风险是否“可接受”。不同的评价项目有不同的评价范围与针对性,设立安全评价主要是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总平面布置及公用辅助工程的合理性及符合性做出评价分析;安全验收评价就侧重于竣工后建设项目的设施、设备、装置实际的运行状况及安全管理情况做出评价分析;如果重点指向有偏差,就会消弱安全评价在各个阶段应有的控制功能。还有的评价报告出现内容雷同的现象,更有甚者验收评价的描述仍然采用了“将来时”的语气,出现“拟建”“将会”等字眼,与设立评价混为一谈,究其原因除了编写人员专业知识的不牢固外,更重要的是粗心,不认真,一味地为了赶进度造成的。

2.7选用的评价方法不合适,安全检查表针对性不强

进行安全评价时,首先是针对被评价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特征,收集有关资料,对系统进行全面分析;其次是对众多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单元进行筛选,针对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重要单元应进行重点评价。由于各类评价方法都有特定适用范围和使用条件,要有针对性地选用评价方法。某些机构的报告,编制了一张“一劳永逸”安全检查表,不管是石油化工行业还是一般行业,不管是设立评价还是验收评价,应用于所有评价报告中,缺乏对评价项目的针对性或者说没有针对性。笔者认为,安全检查表不适用于设立安全评价,因为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生产经营活动组织实施之前,很多项目在安全检查表中不可查,无法确定符合性。如果在设立安全评价中采用,也只适用于厂址选择和总平面布置单元中。

2.8对评价方法掌握不准,导致的分析评价错误

在某些评价报告中,应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时,常常出现L、E、C取值错误,如L的取值时,某些报告常取一些自己认为合理的数值,如4,5,7,8等,甚至还有诸如4.5,7.5等数据的出现;而该方法中只规定了7种可能性的分值,分别为0.1,0.2,0.5,1,3,6,10一组数据。错误的取值将直接导致D(危险性分值)的错误,最终影响到评价结果。类似的取值错误也经常出现在“道化学火灾、爆炸指数评价法”中。

2.9忽视重大危险源(有害因素)分析评价

在大部分评价项目中,压力管道、储罐、反应器众多,工艺流程复杂,要想全面地找出其危险源并对其危险性作出评价,高质量地完成评价工作,安全评价专业知识及相关行业企业工艺技术、行业特色都必须掌握,对评价人员的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有些评价人员由于缺少实践经验,不熟悉被评价项目的特点,往往把行业特色忽视掉。比如造纸行业中经常发生中毒窒息事故,而引起此事故的主要危险源就是硫化氢,硫化氢是腐浆产生的,此有毒气体主要存在于浆池、地沟、地坑、水力碎浆机中,在腐浆清理不干净且通风不良情况下进行清理检修等作业可能导致硫化氢中毒,造成“闪电性死亡”。硫化氢中毒原因分析及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在很多造纸项目安全评价报告中被漏评,使报告质量大打折扣。

2.10内文重复,过分追求“厚度”与“长度”

有的评价报告为了使报告显得有份量,就过分的追求增加报告的“厚度”与“长度”,而忽视了报告内文的精炼。主要表现在内容重复、叙述逻辑性不强。比如在第二章项目简介中描述了公用辅助工程的相关介绍,又在后边可靠性与符合性评价中一字不差地重复罗列了前文内容;或者把较多的原则上的对策措施、企业已做到的、检查表中所有的不符合项等一一罗列在了安全对策措施建议中;虽然拿到手的报告是沉甸甸的,但内容却是轻飘飘的。

2.11安全对策措施不经济、合理

安全评价并不是说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越安全越好,要从实际的经济、技术条件出发,提出有针对性的、操作性强的、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使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在有的评价中过多地强调安全性,忽略了经济合理性,如某些报告不管企业危险性大小,是否涉及火灾、爆炸区域,建议企业的电力系统一律采用TN-S系统和防火阻燃电缆。要求小企业满足更高水平的要求不太现实,如果企业照此整改,既加大了的运行成本,也确实无此必要。

2.12其他问题

在多数验收评价报告中缺少必要的施工记录、试运行记录等情况;忽视了消防用电双回路的问题;企业提供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消防证明、防雷检测报告等附件常有虚假情况。

2.13评价结论含糊其辞、不明确或太绝对

在某些报告中出现“满足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后,能够符合要求”或者“基本符合”等字眼就等于没有下结论。还有些评价结论出现“完全符合安全要求”等字眼,就太绝对。评价结论和建议既不能模棱两可、含糊其辞也不能太绝对,应该在评价结论中说明:评价所有采集的信息和数据均截止于出具评价结论当时,之后危险源能量和物质的变化而变化,事故触发条件随安全设施故障和失效的变化而变化,由于管理上的疏忽,人员和财产进入危险区域可能造成的损失扩大。

3做好安全评价报告的意见建议

3.1增强责任心,严把质量关

责任心是做好安全评价的基础,评价人员、技术负责人、审核人员等必须以严肃的科学态度,全面、仔细、深入地开展和完成评价任务,严把各个环节质量关,认真做好每一份安全评价报告。

3.2认真学习评价导则、严格执行“导则”规定

安全评价导则是针对某种评价活动的一个规范性文件,对评价内容、评价方法等众多的细节问题作了详细说明,有利于安全评价报告的规范化,保证安全评价的质量。报告的规范化并不等于说报告应成为八股文,其中很多内容需要评价人员根据被评价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相关专业知识,进行危险性分析,据实得出自己的结论。总的说来,格式要固定,内容要各异。

3.3系统学习,亲临现场,提高评价人员综合素质

消防安全企业自评报告篇(5)

尊敬的各位领导:

时间一晃而过,弹指之间,20xx年已过去,过去的一年在领导和同事们的悉心关怀和指导下,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存在诸多的不足。回顾过去一年,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态度端正,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学习是进步的阶梯,对于每个人都是终身任务。一年来,我不断地从书本上、从周围的同事、前辈身上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水平和能力。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参加工作以来,我自觉地把学习作为首要任务,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学习,不断丰富自己的理论知识,提高自身能力。作为一名乡镇干部,我首先树立的是“形势逼人,不进则退;任务逼人,不学则退”的紧迫感,紧跟时代步伐,在持久学和深入学上下功夫,坚持不懈地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在干中学,在学中干,防止浅尝辄止,从而进一步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加强自身修养。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本人根据工作的需要,经常翻阅相关的材料,努力提高适应工作的能力。坚持把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作为提高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注重向实践学习与向书本学习相结合,进一步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二、求真务实、开拓进取,认真完成各项任务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本着谦虚、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我始终服从、服务于镇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对领导安排的每一项工作任务,能够积极完成,从不推诿拖沓。回顾2018年,主要进行的工作有:

一、硫磷化工产业园拆迁工作。对xxx一队,xx四队185户拆迁户开展前期摸底调查,入户测量,价格评估,拆迁动员工作。

二、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开展情况月报表。每月底按照县安监局求,对经济发展局所管辖的冶金有色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并填写上报月报表。

三、不定期进行企业安全检查。配合镇安委会对xxx镇管辖企业进行生产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四、每月对市场菜价进行调查并制作表格。对xxx市场的蔬菜、水果、粮油、肉类等生活必需品进行每月的价格调查并制成表格,每月上报xxx镇政府所有党政领导。

五、配合县安监局举办企业安全管理培训班。按照县安监局要求,对xxx工业企业进行电话联系并告知企业安全管理培训班的培训内容,并对各企业需要进行培训的岗位人数进行登记,制成表格上报县安监局。

六、配合xx进行中小园区环境整治。对中小园区各企业的厂区门口硬化工程进行前期摸底,告知硬化标准并进行督促,对进行硬化的不配合企业进行劝说监督,使其更快更好的做好硬化工作。

七、配合学校进行学校股权交易中心托管挂牌登记工作。对符合要求的50多家xxx镇属企业进行电话沟通,告知xx省股权交易中心托管股权的具体步骤,并告知企业享受的优惠政策和申请需要的相关手续,联系企业进行股权托管申报,收取企业申报资料并上报金昌市工信委。

八、配合镇安委会进行2013年度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环保局安排的工作进度,配合并随同检查xxx镇重点行业企业,对企业的非法违章作业进行排查和整治,并对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和限期整改,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九、        配合镇安委会进行xxx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县安委会下发文件,对xxx镇范围内使用天然气、液化气和人工煤气灯燃气的餐饮场所进行专项治理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十、        联系社区解决xxx镇农贸市场脏乱差问题。根据县长热线所投诉的xxx农贸市场脏乱差问题,联系市场管理办公室和市场所在社区对xxx农贸市场脏乱差问题进行检查和整治工作,并填写问题处理说明上报县长热线。

十一、对xxx各大超市、商场、宾馆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根据镇安委会要求对xxx各超市、宾馆、商场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消防警示标志进行专项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单位进行责令整改,并进行相关记录工作。

十二、配合办公室完成日常工作。配合办公室其他同事日常各项工作进行中需要帮助的项目。

十三、配合县工信局、统计局对2013新入规企业进行摸底和资料收集并上报县统计局。

十四、配合县工信局对xxx中小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

消防安全企业自评报告篇(6)

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自查报告

根据岑政办发〔2005〕7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安全生产工作,从8月10日开始,我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重点对辖区内的矿山、打火机厂、炮竹厂、神纸厂、毛织厂、石材加工厂、道路交通、地质灾害等领域进行全面检查。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单位(企业)112家,发出整改通知书86份,提出安全整改意见258点。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布置落实,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为认真吸取“7·23“特大交通事故的深刻教训,准确分析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我镇再次强调,全镇各单位、各部门、各厂矿企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克服麻痹松劲思想和侥幸心理,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极其重要而又长期艰巨的任务,摆上重要的工作位置,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镇组织了农业、农机、水利、工商、派出所、企业站以及25个村(社区)的干部,由镇三套班子领导带队,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以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和设施安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地质灾害、山体滑坡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

二、突出重点,行动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安全整治。农机、交通部门重点对在我镇辖区内行驶的农用车进行了大检查,共检查农用车100多台次,其中发现存在有不安全隐患的有5台,违章的有3台,通过检查和排查,发现影响道路和交通安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车辆技术状态差,如刹车力度不够、灯光不全、部分零件松动、车容较差等;二是存在超载现象;三是驾驶室超座。针对这些现象,我们对技术状态差的车辆要求他们立即调整和紧固,对违章搭人的车辆立即停止其违章行为,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司机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改正;对超载的车辆立即卸货转运,并保证今后不再重犯。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农业、工商、派出所等部门对农药经营、有剧毒物品的单位进行了检查,发现没有存在治安隐患,管理比较规范。

(三)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工商、派出所等部门针对烟花爆竹经营户,派出人员进行巡查,发现北山路经营烟花爆竹的5户个体户没有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物品零售许可证》,我们立即责令这5户业主停止经营活动,并及时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在经营范围内减少烟花爆竹零售业务。此外在十里长街发现2户烟花爆竹临时销售店存在无安全警示标志和存放量过多的问题,我们立即对其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于民爆器材使用单位的检查,我们共检查了忆恒石场、思孟石场、威龙石场、山心电站等8个单位,发现忆恒石场存在爆破作业人员不足、无爆破器材临时储存仓库等问题,我们立即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改正。对石化企业、加油站等企业,存在值班人员不够、围墙过低等问题,我们也要求其限期改正。

(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商部门会同消防部门在8月17、18、19日对辖区内的集贸市场、超市、家俱市场、酒楼饭店、夜总会、等业主进行逐户检查,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作为深入整治的重点,存在安全隐患的限期整改,由消防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改正。

(五)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山塘水库检查。全镇25个村(社区)干部加强对各有关地质灾害危险点的巡逻、监测,密切注意地质灾害隐患,对没有安全保障的房屋及早动员其搬迁,预防地质灾害和山体滑坡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尤其是有铁路、高速路建设中的新挖山体进行细致排查,确保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由水利站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山塘水库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了所有水库都在安全水位上运行。

(六)重点厂矿企业的检查。

1、打火机厂专项检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组对辖区内的洪润、陆剑等火机厂进行安全检查,并提出如下整改要求:①严格按照自治区73号文件精神,通过有资质安全评估单位进行安全评估,合格后方可生产;②要避开高温期生产;③要落实专人具体抓安全生产。

2、矿山企业专项检查。我镇安全检查工作组分别对天山石业有限公司、古龙矿业有限公司、南方矿业有限公司、古眉钛铁矿、银河花岗岩矿、中威花岗岩矿、双强化花岗岩矿、忆恒石场等矿山进行检查,对这些矿山提出的主要要求有:1、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2、注意用电安全;3、要降低采矿点头,注意防止山体滑坡;4、确保排洪道畅通。

3、毛织、神纸等重点企业专项检查。我镇对光大纸业公司、兴祥毛织厂、顺业针织厂等毛织、神纸厂进行检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①成品堆放过多,通道不畅;②用电线路不规范;我们发出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改正。

4、石材加工厂专项检查。对__石材工业区的汇通石业公司等石材加工企业,主要提出如下整改意见:①界锯操作室的用电开关没有防护盖;②严格遵守引吊的操作规程,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七)学校教育的专项检查。①教育学生不要私自下河游泳;②做好假期值班工作;③注意饭堂饮食安全;④注意做好房屋的维修防护工作。

此外,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我们还积极宣传有关安全知识,切实增强群众、企业员工的安全观念,防患于未然。

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自查报告

根据上级部门及市水务局的要求,我单位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开展水库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水库安全运行,保障水库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县水务局对水库安全生产工作极大重视,于5月31日开始,安排3个检查组分赴9个乡镇进行水库安全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水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水库安全生产监管实行各级各部门行政首长负责制,政府的安全监管基本到位,各种制度健全,分管副县长为全县水库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水务局及乡镇领导为具体责任人,水库管理所及所在行政村领导为巡查责任人,各责任人责任均已明确,各种职责均履行到位。

各水库均制定了明确的责任追究制度。

二、大坝安全管理

各水库基本能按照现行规定建立大坝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大部分管理单位均已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大部分已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对大坝进行了安全监测和检查,大部分大坝有专人进行养护修理,大坝和闸门启闭设备完好,各水库基本能按照批准的计划和县防汛办的指令进行水库的调度运用,目前还有恼木气等8座病险水库带病运行。所有水库均按规定进行限制水位(或空库)运行,部分水库在汛前已准备了防汛抢险物料。

三、应急方案(预案)制定和落实

各水库管理单位均已制定水库大坝应急、度汛预案,应急预案内容基本全面且有针对性,对可能出现的灾害范围都有预估,水库大坝报警通讯系统基本畅通,大部分应急预案均有群众转移方案,部分水库没有调度运行方案。

四、存在问题

1、部分水库没有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检查制度,缺少调度运行方案。已要求水库管理单位汛期前必须制定完善制度和方案。

2、部分水库都是六七十年代建成的,淤积损毁严重,基本已丧失水库功能,建议报废处理。

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自查报告

诸城市建工局:

根据建设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和山东省建工局《关于开展2009年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查的通知》,我公司组织有关专职安全人员,按照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于2010年1月30日对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按照通知精神,我们立即召开有关安全人员会议,对照文件逐步进行认真学习,并成立安全生产评价小组,由公司经理任组长,分管经理任副组长,生产、安全、设备、技术等部门分管安全的负责人为成员,实行统一指挥,具体做了明确分工。安全生产管理的评价工作由公司安全科负责,资质、机构与人员管理的评价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安全技术管理由技术科负责,设备与施工管理由设备科负责,这样自上而下层层签订合同,落实责任,制订考核标准,明确目标,奖惩分明,确保安全生产评价工作善始善终完成。

二、搞好宣传发动,找出存在问题

我们按照市建工处的统一部署,通过层层召开会议,举办黑板报,宣传栏等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安全生产评价工作的事要意义,以此为契机,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安全事故典范,以案讲法,使广大职工受到一次深刻的安全生产教育。通过开展这一活动,增强了职工的安全检查意识,提高了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他们对此项工作非常理解和支持。在此基础上,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各自的分工,深入施工现场、车间,按照国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中的分项评分细则,实事求是地进行评价。通过详细检查,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方面

1、未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落实奖惩

2、分公司和车间不同程度存在转岗和新工人入厂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3、个别施工现场隐患,整改未如期完成。

资质、机构与人员管理方面:

1、部分特殊工种人员未经过安全培训

2、缺乏对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的资格管理

3、施工现场使用的部分安全防护用品“三证”不齐全。

安全技术管理方面:

1、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的应急预案不完善。

2、施工组织设计未经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等有关部门审核审批。

3、未安排专业人员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进行安全监控管理。

设备与设施管理方面:

l、设备租赁合同未约定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安全防护措施和警示、警告标识不符合安全色与安全标志要求。

3、安全检测工具未按规定进行复检。

三、寻求解决方案,搞好安全管理

针对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经过反复研究,征求各方面的意见,采取措施,从以下四个方面对症下药,加以解决。

1、根据这次安全生产评价,结合公司的综合情况,重新编制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奖惩办法,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

2、进一步充实和加强安全管理机构,从事安全检查,安全技术指导和全面安全管理工作,其人员的编制与人员的思想与技术素质应满足公司的自身需要。

消防安全企业自评报告篇(7)

市、区县(自治县)公安机关对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铁路、民航、航运等专业公安机关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市、区县(自治县)教育、卫生、民政、交通、文化、体育、国土房管、旅游、民防、商务、安监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火灾高危单位:

(一)建筑总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地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场、市场;

(二)客房数150间以上的宾馆、饭店;

(三)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

(四)床位在200张以上的医院、福利院,床位在1000张以上的寄宿制学校,床位在150张以上的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

(五)建筑总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体育场馆、会堂、图书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

(六)候车室(候机厅、候船厅)建筑总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的轨道交通站、汽车站、火车站、民用机场、码头;

(七)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公共建筑;

(八)设计总储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甲、乙类气体、液体的生产、充装、储存、销售企业,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甲、乙类固体、可燃纤维生产、加工、储存企业;

(九)丙类物质生产加工车间员工总数1000人以上的企业;

(十)采用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十一)其他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高层和地下公共建筑等单位。

第四条 火灾高危单位由区县(自治县)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认定并书面告知该单位。

单位对区县(自治县)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关于火灾高危单位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火灾高危单位认定书之日起5日内向作出认定的区县(自治县)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区县(自治县)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进行复核并将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经区县(自治县)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定的火灾高危单位,由区县(自治县)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条 火灾高危单位应当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重庆市消防条例》关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以及本规定关于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第六条 火灾高危单位的管理方和使用方为不同主体的,应当通过书面协议明确划分各方实施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职责。

第七条 火灾高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火灾高危单位应当在确定或者变更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之日起5日内将名单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八条 火灾高危单位应当明确消防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第九条 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参加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并且合格,但已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除外。

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以及从事消防设施巡查、维修、保养的人员,应当参加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并且合格。

第十条 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消防登高操作面、固定消防设施设备,以及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根据有关技术标准设置永久性标志。

第十一条 火灾高危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在有关场所、建筑物内配备防毒面具、紧急逃生设施、疏散引导器材等疏散逃生设备。

火灾高危单位应当在公众聚集场所主要疏散通道的地面设置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应当是能够保持视觉连续性的灯光或蓄光标志。

第十二条 火灾高危单位应当通过消防宣传栏、消防安全标志、电子显示屏、广播、电视等方式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常识。

宾馆、饭店的独立闭路电视系统和歌舞娱乐放映场所的视频系统应当具备开机播放消防安全提示短片以及疏散逃生警报强制切换功能。

第十三条 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专人24小时值班,每班人员不少于两人,每班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第十四条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配备必要的灭火救援装备器材,明确专职或者兼职执勤人员,实行实时监控,确保能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置火灾事故。

第十五条 火灾高危单位应当建立防火巡查制度。

会堂、剧院、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体育场馆在承办会议、演出、展览、体育比赛等活动期间,应当开展不间断的防火巡查。

医院、福利院在开业期间,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在开学期间,应当开展间隔不超过2小时的昼夜防火巡查。

其他火灾高危单位在生产、经营时间内应当开展间隔不超过2小时的防火巡查,生产、经营结束后2小时内还应当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六条 火灾高危单位应当至少每月开展一次全面防火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火灾高危单位因火灾隐患整改确需停用消防设施超过24小时的,应当采取防范措施,并书面告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十七条 火灾高危单位应当组建志愿消防队,配备足够人员以及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并定期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督促、指导志愿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训练和灭火演练。

第十八条 火灾高危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一)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

(二)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防火重点部位、有关防火措施;

(三)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疏散逃生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四)报告火警、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逃生自救以及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第十九条 火灾高危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演练。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福利院和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托儿所还应当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夜间演练。

区县(自治县)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督促和指导火灾高危单位开展演练。

第二十条 火灾高危单位应当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年度检测,其维护保养记录及年度检测报告应当存档备查。每月维护保养记录和年度检测报告还应当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设有火灾自动消防设施的火灾高危单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年度检测。

第二十一条 火灾高危单位应当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科技手段加强对自动消防设施日常运行情况的监控,并根据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将本单位消防安全信息及时录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

第二十二条 火灾高危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季度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每年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开展一次全面评估,并将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报告和年度评估报告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情况实施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告。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办法由市公安机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消防安全评估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火灾高危单位应当根据消防安全评估结果,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根据本地区火灾高危单位特点和消防安全评估结果,合理调整消防监督检查频次,督促火灾高危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结果作为火灾高危单位相关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四条 火灾高危单位应当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

保险公司承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后,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保险标的消防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向投保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并书面告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二十五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将火灾高危单位及其所在建筑和毗邻建筑作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的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高危单位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对其他火灾高危单位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本系统的火灾高危单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不得妨碍火灾高危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教学等活动。

第二十六条 火灾高危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有关规定配备防毒面具、紧急逃生设施、疏散引导器材等疏散逃生设备的;

(二)未在公众聚集场所主要疏散通道地面设置能够保持视觉连续性的灯光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的。

第二十七条 火灾高危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19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明确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或未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

(二)未按规定开展消防安全评估的;

(三)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未参加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的;

(四)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专职消防安全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以及从事消防设施巡查、维修、保养的人员未参加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的。

第二十八条 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少于2人的,处2019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擅离岗位的,对擅离岗位人员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火灾高危单位未按规定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及检测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本规定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决定。

消防安全企业自评报告篇(8)

xx年,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卫生局、公安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土地局、建设局、信访局等部门的配合支持下,我县商务系统无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

二、应对工作

(一)、应对公共卫生突发工作情况

1、强化制度建设,落实组织体系。一是根据省、市、县关于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要求,制定《××县商务系统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应急预案》;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酒和肉品,进一步规范屠宰加工企业和酒类销售企业行为,制定了《××县商务局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二是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局党总支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的商务系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场科,具体负责对全县商务系统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的综合协调、信息传递;认真落实县防控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指导协调全县商务系统开展防控工作;部署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组织开展督导检查。三是明确科室责任,落实防控重点。由市场流通科负责内贸流通企业(商场、超市、市场)、成品油经营、酒类流通企业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的督促指导;外资外贸科、招商引资科负责外经贸流通企业、外商投资流通企业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的督促指导;政策法规科负责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和省市生猪活体储备企业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的督促指导。

2、强化应急措施,确保商务系统公共卫生无突发事件发生。一是建立值班和“零报告”制度。自xx年9月16日起,相关科室以轮周方式,实行24小时值班和“零报告”制度,保证相关信息在第一时间报告防控领导小组及各位领导,并上报县防控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二是建立涉外企业联系制度。及时掌握进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出入境人员的相关信息,并做好相应防控工作。三是建立预警预报制度。强化市场监管,紧密跟踪市场动态,认真监测猪肉市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状况,加大对省、市两级生猪活体储备场点储备猪源的监管,确保省市16400头生猪储备运行平稳,没有发生疫情和肉食市场滞销、脱销现象,生活必需品市场货丰价稳。四是建立局机关联席会议制度。各科室各司其职,并通过联席会议向局防控领导小组汇报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xx年商务系统无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发生。

(二)、应对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工作情况

1、突出难点,妥善处理企业改革和投资问题。一是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信访领导小组,专职处理信访事项。二是开展了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实行领导及相关科室轮班接访制度。三是按月排查信访热难问题,妥善处理11户商贸流通企业在改革中的遗留问题,全年共处理商贸企业改革中遗留问题的上访案件47起,涉及人员300余人。四是围绕外来投资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采取保姆式服务,及时化解,全年累计解决42户外来投资企业因项目用地、用水、用电及企业用工等问题110项,有力地维护了我县的社会稳定。

2、加强市场监管,确保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稳定。一是组织实施对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禽蛋、食盐等14种生活必需品供求情况的市场监测,督促吉玛特超市、大众食品有限公司等样本企业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有关数据信息;二是深入同乐市场、东门农贸市场,吉玛特、福玛特超市,中枢大厦等商品销售场所,现场观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变化情况,按时向上级商务部门报告监测结果;三是加强与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联络服务,及时了解企业购、销、存、价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协调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搞好市场供应,确保成品油市场稳定运行。全年无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发生,市场供应平稳增长,全县完成社会商品零售17.5亿元,比上年增23%。

3、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与公安、消防、工商、质监、安监、税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强化成品油、再生资源、酒类流通、生猪定点屠宰等专项整治工作,完成100户再生资源收购网点备案登记和1438户酒类流通经营企业备案工作,规范了7户生猪屠宰企业资质认证,捣毁六家非法经营成品油摊点,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4、强化消防安全工作。一是加强安全生产领导。成立了局长任组长,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商务系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商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二是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完善和规范了工作制度。重点单位重点企业按要求制定了《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责任制》、《消防设施(器材)保养维修制度》、《消防值班制度》等制度,并把制度层层落实到位。三是落[文章来源:]实安全生产责任制。xx年我局与52户经营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经营责任书,明确责任,增强各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使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基本做到了每月有报表,每季有检查,半年有总结,年终有考核。四是强化消防宣传教育,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结合“6月安全生产月”和“119消防日”活动,开展了消防宣传及相关知识培训。督促加油站、大型商场、超市和外来投资企业组织重点工种人员进行消防教育培训、开展消防演练、制定应急预案,提高了广大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五是组织开展商务系统消防安全检查。xx年,县商务局加大对商务系统安全生产经营的督查和巡查工作力度,对重点乡镇、重点企业和重点场所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和巡查工作。元旦、春节、五一、国庆、中秋等节日由我局分管领导带队,相关科室人员参加,对商场、超市、市场、成品油经营、生猪定点屠宰、酒类流通和外来投资企业进行了5次拉网式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重点单位和重点企业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并对检查出来的火灾隐患督促企业及时进行了整改。对未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的1座加油站不予年检和办理相关证照,确保本系统全年无重大火灾和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消防安全企业自评报告篇(9)

二、按照分级、属地监管的原则,做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备案和竣工验收

(一)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指导、监督州直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备案和竣工验收整体工作,负责下列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备案和竣工验收。

1、州政府重点建设项目;

2、州级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

3、州直跨县、市、口岸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

4、中央、自治区属在州企业的建设项目(除国家、省级审查的项目以及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

5、受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管理的建设项目;

6、州辖区工业开发新区内的建设项目;

7、生产经营单位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

8、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

(二)各县市、口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管理本行政辖区内(含州属企业)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审查备案,受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属于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备案和竣工验收工作。受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管理的建设项目,在组织专家审查和竣工验收时,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派员参加,并报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中央、自治区生产经营单位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由上述单位的安全技术部门自行组织相关部门和安全专家,或委托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审查和验收,并报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三、建设单位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后,必须按照分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备案申请,填写《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申请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分类管理目录”和安全风险的大小,确定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或安全生产影响登记表。

(一)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的审查备案

建设单位自主委托具有安全评价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完后,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的行业部门、行业组织或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中介组织(以下简称审查机构)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提出评审意见。编制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形成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稿,送交审查机构审核后填写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备案登记,表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二)安全专篇的审查备案

《安全专篇》由可研报告的编制单位或具有安全评价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由审查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建设单位和编制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安全专篇》进行修改完善,经审查机构审核后,填写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备案登记表,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三)安全生产影响登记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后,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四、设计单位应严格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安全生产影响登记表)的要求,进行安全设施设计,纳入初步设计内容,落实安全卫生措施。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会审前应填写《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初步设计审批表》报安监部门审批,初步设计审查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对安全卫生设施设计提出审查意见,对于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的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在可研报告审查时,对安全卫生设施设计提出审查意见,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

五、建设单位对已批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作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报原审查部门审查同意。

六、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

七、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建设单位必须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设施单项验收申请,填写《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及设施验收申请报告》,其安全设施和安全条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的总体验收,验收通过后投入生产和使用。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1、建设前期安全设施设计(评价)审查备案手续完备,技术资料和安全设施档案齐全;

2、安全设施及措施已按批准的安全预评价(专篇、登记表)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或落实,安全设施经负荷试车检测合格;

3、安全设施安装质量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工程验收规范、规程和检验评定标准;

4、具备安全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包括:经培训合格和取得上岗证的操作人员,健全的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原料、动力供应落实,符合交付使用的其他要求;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准备齐全以下文字资料:

1、安全预评价报告书(专篇、登记表)及审查备案表;

2、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书(需进行安全预评价的项目);

3、项目初步设计安全、职业卫生篇章文件及安全设施分布图;

4、安全设施投资一览表;

5、安全设施试运行记录;

6、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7、各专项验收检测(消防、防雷、防静电、特种设备、作业场所噪声、有毒有害气体)合格报告;

8、《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及设施验收申请报告》;

9、企业验收总结报告;

10、其他有关资料;

八、各级人民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纳入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对未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备案和验收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企业不准开工投产。

九、工业园区管理部门在批准设立园区前,园区规划须经安全评价。建设(规划)部门应将消防规划的编制作为工业园区及园区内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对于总体规划中没有消防规划内容或消防规划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予审查和报批;建设项目的设立应符合城镇、园区规划;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应符合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需要。

十、发展改革部门、经贸部门、建设部门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纳入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对未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发展改革部门、经贸部门不予办理项目许可手续,建设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十一、银行金融机构应当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备案情况纳入项目贷款审查的条件,并加强对贷后资金的监督管理。

十二、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进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或未开展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建设单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80条、83条等有关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十三、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指导、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此项工作将纳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十四、其他事项

消防安全企业自评报告篇(10)

前言

信用经济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模式。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益完善,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逐渐向信用经济转型。与之相应的,在向信用经济转型、发展过程中,需要建立起以道德为指引、以产权为基础、以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体系。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主体,也是信用经济主体。企业消防安全对于保障交易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的十分重要。在当前企业总体消防安全管理能力不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欠缺,消防安全状况不容乐观的背景下,既需要发挥行政强制、处罚等法律强制手段在督促企业纠正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方面的作用,也需要探讨和推进通过企业消防安全信息与社会信用体系的有机结合,采用社会信用体系的经济调控手段,敦促企业及时纠正自身的消防安全违法及其他不良行为,强化企业自我消防安全管理意识,提升企业自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推动整个社会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和能力创新。

1 企业消防安全信息与社会信用体系结合是创新社会消防管理的重要路径

经济的快速发展促进了整个社会经济发展模式的迅速转变。在传统的信用体系、经济发展模式转型过程中,随着企业数量的快速剧增,传统的消防监督管理手段和消防监督管理力量难以满足社会发展需要,再加上社会消防监管手段的单一化、企业社会信用体系的不健全、消防违信惩戒机制的缺失等原因,企业消防安全问题日益突出,重特大火灾时有发生,有些领域和地区的消防安全形势相当严竣,大量火灾隐患存在,建筑消防设施设计、安装、监理、检测、维保等环节,相关企业恶性竞争、弄虚作假、失信经营等问题也较突出,制约了整个消防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切实加大对企业消防违法等不良行为的监督与管理,单靠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单靠行政强制手段远远不够。从国外相关实践和发展趋势看,应当将企业消防安全信息与社会信用体系的建构、管理相结合,建立企业消防安全信用信息档案,以信用制度为支撑,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为基础,以部门和跨行业应用、联合惩戒为核心,推进企业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市场机制、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合力,提升企业的消防违法失信成本,督促其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减少消防隐患。

2 企业消防安全信息的内涵与公开依据

作为核心的企业消防安全信息,作者认为系指作为公共消防安全主管部门的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含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监管规模较小企业的公安派出所)在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过程中获取、知悉、制作、形成的有关企业消防安全方面的信息。这些信息既涵盖企业的消防安全状况相关、消防审验许可、受消防处罚情况、监督检查结果、重大火灾隐患等,也包括消防设施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维保等消防专门施工、安装、技术服务等中介机构和企业的经营、执业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要求“行政机关需要及时、准确的对相关政府信息进行公开”,主要目的就是确保公民的相关信息知情权。另外,公安部颁布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也针对有关企业消防安全信息的公开作为相关规定。这主要是考虑到,消防安全直接关系民众、企业的切身利益,涉及民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信息公开,可以有效的纠正和制止企业的消防违法等不良行为,监督企业及时消除存在的火灾隐患。这就在客观上要求作为消防监督管理部门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对企业的消防违法等不良行为依法采取行政处罚等强制手段的同时,也应当坚持综合治理、多措并举,多元、多渠道加强和改进对消防违法等不良行为的监督管理,特别是要积极推动与社会信用体系构建的有机结合,努力将消防监督管理过程中所获取、知悉、制作、形成的企业消防安全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指标,敦促企业加强对消防违法等不良行为自我纠正、自我整改的力度,提升企业自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3 企业消防安全信息与社会消防安全信用体系的构建

构建企业社会消防安全信用体系的前提和基础,是做好以企业消防安全信息为重要内容的信用档案建设和管理。信用档案主要体现和反映的内容,应当是各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消防安全方面的各类行为、过程、信息、情况等。档案信息应当充分反映企业履行消防安全义务、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等情况的真实性、完整性、尽职性,还要体现企业对纠正消防违法等不良行为、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保障消防设施设备有效运行等内容。对于建筑消防设施设计、安装、施工、监理以及检测、维保等从事消防行业的专门企业,档案应当反映其相关执业的过程信息、业绩成效等。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为消防安全主管部门,要通过对各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建立经营性、持续性、全面性的消防安全信息采集渠道。对采集的信息,按照高危单位、重点单位、一般单位、较小场所以及特定行业分类建立消防安全信息库。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加强对信息的后续汇总、分析、评估等管理,与住建、工信、安全监管、质监、金融、保险、工商等监管部门建立跨部门的信息共享、沟通和交换系统,方便相关部门、个人在线查询、应用。同时,建立企业消防安全信息分类分级评价应用系统,根据企业消防安全信息,将各企业的消防状况按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等分级,相应采取减少抽查频次、预警提示、视情警告、加大抽查频次、列入黑名单等措施对企业的实施动态、有针对性的分级监督管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的分级标准可以综合考虑企业的整体消防安全状况、日常消防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从业人员消防素质技能、存在的火灾隐患类别、对隐患的跟进整改措施、周期性维保措施、日常对消防法律法规的遵守以及许可状况等;对于从事建筑消防设施设计、施工、安装、检测、维保等专门企业应重点纳入资质合法性状况、遵守执业准则、执业业绩、执业质量等要素。

对企业消防安全信息以及评价标准,应当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日常实施消防许可、组织消防监督抽查、开展专项治理、受理群众举报投诉、资质年度审验、部门间通报、告知等环节中所获取、制作、记录的相关信息为主,辅以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自行申报、提报的信息以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检测、维保、监测信息等,结合起来进行综合分析评价。

4 企业消防安全信息在消防安全监管中的应用

加强对企业消防安全信息在消防安全监管过程中的应用。包括:根据对企业消防安全信息的分析评价,对存在消防安全违法等不良行为而未及时整改、纠正的,视情评为一般、较差等级,列入提示、警示范围,跟进督导检查。对企业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定期通过公共网站、广播电视、报刊等予以信息公开,开展社会监督。将企业消防安全信用评分结果,及时通报投资主管部门、银行、证券、保险、住建等政府管理部门,作为企业投资、申贷、发行证券、保险、审验资质等业务的重要参考,努力在各相关监管部门之间形成对企业的消防安全监管合力。

加强对企业消防安全信息的应用,还应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提高失信成本。现行消防法没有规定企业消防安全信息及信用体系,作者建议结合消防法的修订,从法律上明确消防安全信息及信用体系要求,对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增加规定违法失信给予一定时限、甚至终身的从业限制或禁止;对导致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违法失信人员,要按照《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对责任人员采取禁业令等措施。

总之,通过以上措施实现企业消防安全信息与社会信用体系的结合,构建企业社会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加强对企业的全方位、多层面的消防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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