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重建申请书汇总十篇

时间:2023-02-22 12:3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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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关键词】 复方丹参滴丸;骨髓间充质干细胞;心肌样细胞;分化;活血化瘀

传统观点认为心肌细胞不能再生,现在的治疗手段和措施通常不能防止左心室重构和心力衰竭的进程。目前认为干细胞可以重塑心肌细胞,有望可以替代坏死心肌组织。Tomita等〔1〕观察了自体骨髓基质细胞移植对大动物心肌再生的作用,结果提示移植细胞可形成岛样心肌细胞,促进血管新生,防止左室重塑,提高局部及全心的收缩功能。通过骨髓间充质干细胞(MSCs)心肌内移植,组织病理学和免疫组化的方法显示输入的干细胞可以分化为心肌样细胞,血管平滑肌细胞和内皮细胞〔2〕,而且能增加血管密度。活血化瘀类中药治疗缺血性心脏病有肯定的疗效,复方丹参滴丸具有抗心肌缺血、缺氧和扩张冠脉作用,临床主要用于治疗冠心病心绞痛。本研究旨在探讨活血化瘀中成药——复方丹参滴丸能否在体外干预大鼠MSCs分化为心肌样细胞,并为诠释活血化瘀类中药治疗缺血性心脏病机制提供动物实验依据。

1 材料与方法

1.1 试剂与器材

1.1.1 试剂 DMEM低糖培养基,胎牛血清,0.25%胰蛋白酶(含0.01%EDTA)均为Gibco公司产品,小鼠抗大鼠荧光标记抗体CD34PE(Santa Cruz)、CD106PE(Biolegend),CD31FITC、D45FITC、CD90FITC(Serotec),阴性对照:小鼠IgG1PE、小鼠IgG1FITC(Santa Cruz)。小鼠抗大鼠单克隆抗体sarcomeric α辅肌动蛋白(αActinin)、结蛋白(desmin),肌球蛋白重链原位杂交试剂盒(天津灏洋生物制品科技有限公司)。

1.1.2 器材 CO2细胞培养箱(Thermo Forma),H600透射电子显微镜(HITACHI),流式细胞仪(Calibur,美国BectonDickinson公司),6孔培养板,25 cm2、75 cm2塑料培养瓶(美国Corning公司),倒置相差显微镜(Olympus),Heraeus离心机(D37520,德国Osterode公司)。

1.1.3 实验动物 清洁级SD大鼠,雄性,由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实验动物中心提供,动物许可证号:scxk津20050001。

1.2 方法

1.2.1 骨髓MSCs的分离扩增 100~120 g雄性SD大鼠,颈椎脱臼处死,75%酒精浸泡5~10 min,无菌条件下取大鼠股骨、胫骨,去除附着于骨表面的组织,去除股骨、胫骨的骨骺,用20 ml DMEM冲洗骨髓腔获取骨髓细胞,收集于离心管内,充分吹打制成细胞悬液,1 000 r/min,20℃离心10 min,收集细胞,用20 ml完全培养基(DMEM,20%FBS,青霉素G 100 U/ml、链霉素100 U/ml,谷氨酰胺0.2 mmol/L)重悬细胞,接种于75 cm2的塑料培养瓶中,全程置于5% CO2,37℃,饱和湿度的孵箱中静置培养。3~5 d首次换液,以后每隔3~4 d换液洗去未贴壁细胞,原代细胞铺满整个培养瓶底面的80%~90%时,用0.25%胰酶(含1%EDTA)按1∶3进行消化传代。

1.2.2 MSCs的表面抗原检测 取第四代骨髓MSCs,经0.25%胰酶(含1%EDTA)消化,PBS洗涤2~3次,经流式细胞仪检测细胞表面标记。

1.2.3 复方丹参滴丸含药血清制备 根据成人日服药量折算成大鼠灌胃剂量,计算大鼠日灌胃剂量54.34 mg/kg。将大鼠随机分为实验组和对照组。实验组每日予复方丹参滴丸含药血清灌胃,对照组予等体积蒸馏水灌胃,均连灌7 d。每日一次。最后1 d灌胃30 min后无菌条件下股动脉取血,3 000 r/min离心15 min,分离血清,56℃水浴灭活30 min,过滤除菌,-20℃短期保存备用,制备含药血清和空白对照血清。

1.2.4 复方丹参滴丸含药血清诱导MSCs 选生长状态良好的P4细胞,每孔以2×104个细胞的浓度接种于6孔培养板中,培养至细胞90%融合后分别诱导,加入含药血清,体积终浓度为20%,作用72 h后去除培养基继续培养,同时,设西药组:加入终浓度为5 μmol/L的5氮胞苷,预诱导24 h后去除培养基;中西药组:加入终浓度为5 μmol/L的5Aza,预诱导24 h后去除培养基,再与含药血清作用72 h去除培养基,继续培养;空白组:加入空白对照血清,体积终浓度为20%,72 h后去处培养基,继续培养。倒置相差显微镜下观察7~21 d细胞形态变化,进行免疫组化、电镜检测。

1.2.5 免疫细胞化学染色 诱导后的细胞,用4%多聚甲醛室温固定2 h,洗涤后,阻断内源性过氧化物酶,分别滴加1抗αActinin、desmin,4℃过夜,加生物素化兔抗小鼠IgG1第二抗体,37℃ 45 min,PBS 液冲洗3 次,DAB 显色,自来水冲洗,苏木素复染5~10 min。PBS洗涤蓝化后,蒸馏水冲洗两次后,37℃空干后,70%甘油封片。以不加一抗作为阴性对照。

1.2.6 透射电镜观察 诱导后的细胞经2.5%戊二醛固定,制成电镜标本,透射电镜下观察细胞形态结构。

1.2.7 原位杂交组织化学 将诱导培养的细胞,PBS 冲洗3次,4%多聚甲醛室温固定2 h,加打孔液于细胞培养孔内,封闭内源性过氧化氢酶,PBS洗3次,滴加预杂交工作液和含探针的杂交工作液洗涤后,DAB显色,苏木素复染,细胞质显棕黄色颗粒为阳性反应,70%甘油封片,镜下观察。肌球蛋白重链探针序列:5′GATAGGCGTTGTCAGAGATGGAGAAGAT。

2 结 果

2.1 细胞形态学观察及表面标志 新鲜制备骨髓细胞悬液可见大量悬浮红细胞,24 h后部分细胞贴壁生长,开始为均一的单个圆形,10~14 d后细胞基本长满瓶底,细胞呈旋涡状生长,细胞为均匀一致的长梭形,胞体中央膨大为扁圆形的细胞核,可见1~3个核仁传代后,细胞变为形态均一的排列有序的成纤维细胞样,长梭形,胞浆突起较少,胞体轮廓不甚清晰,胞体也相对较大。流式细胞仪检测结果提示,大鼠MSCs表达CD90,CD106,但是CD45、CD34和CD31表达阴性。诱导后空白组的细胞形态无显著变化,经过5氮胞苷、复方丹参滴丸含药血清作用后,细胞形态逐渐发生改变。7 d后,大约30%~40%MSCs大小逐渐增加,表现为球形,或者在一个方向上逐渐加长,形成类似于棍棒样形状。14 d后毗邻的细胞互相连接,排列方向渐趋一致,分别经过5氮胞苷、复方丹参含药血清及二者共同作用的细胞部分发生溶解,21 d时可见形成肌管样结构,可见单个核仁,位于细胞的中部。见图1。

2.2 诱导细胞的免疫化学鉴定 经复方丹参滴丸含药血清作用21 d后,部分细胞表达αactinin和desmin,出现较强阳性表现,其阳性强于西药组和中西药组的细胞。

2.3 透射电镜观察 经复方丹参滴丸含药血清诱导后的细胞除胶原蛋白颗粒外,胞浆中可见肌原纤维或肌丝束,密度高低不一,细胞兼有间质细胞和肌细胞特点。见图1。

2.4 诱导细胞的原位杂交化学分析 经复方丹参滴丸含药血清作用21 d后,部分细胞表达肌球蛋白重链,出现较强阳性表现,其阳性强于西药组和中西药组的细胞。见图1。图1 各类MSCs

3 讨 论

成体骨髓内包括两种骨髓干细胞:造血干细胞,能产生血液系统所有成熟的谱系;MSCs有时称作基质细胞。MSCs协助骨髓造血干细胞的增殖分化,参与构成造血干细胞的生存和分化环境,对造血干细胞起支持作用〔3〕,具有自我更新和分化为多重谱系的能力,在适当条件刺激下,在体内、体外能够分化为骨、脂肪、软骨〔4,5〕,在体外还可以分化成肌肉组织〔6〕。

MSCs在体外和体内可以分化成心肌细胞,这些可以从细胞的形态学、自发性搏动或者特殊肌蛋白表达进行鉴定〔7〕,骨髓间充质细胞在体外诱导1 w后细胞间形成肌管样结构连接,3 w后表达肌球蛋白、结蛋白、辅肌动蛋白,具有心肌细胞超微结构特征〔7〕。复方丹参滴丸是常用的活血化瘀中成药,是在现代高科技条件下提取丹参、三七的有效成分再加入适量冰片而制成的新型纯中药滴丸剂,其主要成分是丹参、三七、冰片。丹参具有活血化瘀之功效,三七活血化瘀止痛,冰片芳香通窍,活血散结,三药合用共奏活血化瘀、通络止痛之功效,主要用于瘀血阻滞引起的缺血性心脏病的治疗。复方丹参滴丸为速效制剂,其中的丹参素、原儿茶醛、三七皂甙均为水溶性,可直接经黏膜吸收入血、生物利用度及疗效高、无胃肠刺激、无明显毒副作用的特点〔8〕。现代药理研究表明:复方丹参滴丸具有扩张冠状血管,增加冠脉血流量,抑制血小板聚集,降低血脂,调节血液黏稠度,改善微循环,改善心肌缺血缺氧的作用。三七的有效提取成分〔9〕能够诱导大鼠MSCs分化为心肌样细胞,表达Desmin、肌钙蛋白、MHC,叶氏等〔10〕应用双龙方的含药血清干预小型MSCs分化为心肌样细胞,发现蛋白的表达差异可能同中药干预有关。本实验中经过复方丹参滴丸含药血清诱导的细胞部分强阳性表达αActinin、desmin、人肾小球系膜细胞(MHC),电子显微镜下发现细胞胞浆中可见肌原纤维或肌丝束,具有心肌样细胞的特征。空白组则不表达三种蛋白,中西药组和西药组均弱表达αActinin、desmin、MHC,这也提示药物的过多应用不会对疾病的治疗提供肯定的疗效。

本研究采用了血清药理学的方法,从体外模拟体内药物与细胞相互作用的微环境,初步探讨复方丹参滴丸在体外对干细胞定向诱导分化为心肌样细胞的作用,结果表明活血化瘀类中药复方制剂复方丹参滴丸对促进MSCs修复缺血心肌有重要的应用价值,初步为诠释复方丹参滴丸治疗缺血性心脏病的机制提供了干细胞层次实验依据。

参考文献

1 Tomita S,Mickle DA,Weisel RD,et al.Improved heart function with myogensis and angiogenesis after autologous porcine bone marrow stromal cell transplantation〔J〕.J Thorac Cardiovasc Surg,2002;123(6):113240.

2 Gojo S,Gojo N,Takeda Y,et al.In vivo cardiovasculogenesis by direct injection of isolated adult mesenchymal stem cells〔J〕.Exp Cell Res,2003;288(1):519.

3 Prockop DJ.Marrow stromal cells as stem cells for nonhematopoietic tissues〔J〕.Science,1997;276(5309):714.

4 Pereira RF,O′Hara MD,Laptev AV,et al.Marrow stromal cells as a source of progenitor cells for nonhematopoietic tissues in transgenic mice with a phenotype of osteogenesis imperfecta〔J〕.Proc Natl Acad Sci USA,1998;95(3):11427.

5 Clark B,Keating A.Biology of bone marrow stroma〔J〕.Ann NY Acad Sci,1995;770(1):708.

6 Wakitani S,Saito T,Caplan A.Myogenic cells derived from rat bone marrow mesenchymal stem cells exposed to 5azacytidine〔J〕.Muscle Nerve,1995;18(12):141726.

7 Makino S,Fukuda K,Miyoshi S,et al.Cardiomyocytes can be generated from marrow stromal cells in vitro〔J〕.J Clin Invest,1999;103(15):697705.

篇(2)

一、改造对象。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极度贫困户、建档立卡户、低保户、残疾户和其它贫困户。

二、改造程序。

一 个人申请。凡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地的村委会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五保供养、低保金领取、贫困残疾人、贫困户等证件和危房照片材料,并填写《xx县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申请表》。

二 评议公示。村民委员会对收到的申请书及表,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后,确定危房改造对象,做好会议记录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评议公示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和理由。

三 审查公示。各乡镇(管委会)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组织国土、民政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报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在各乡镇(管委会)政务公开栏对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拟改造房屋选址进行公示,并留有公示照片资料和会议记录,乡镇(管委会)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改造协议。

三、改造原则。严格按照村庄布局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采取集中改造与分散改造相结合的方式(必须是坐北向南),对属D级危房的进行拆除重建(极度贫困户采取集中建设)。一是以自筹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乡村应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统建。二是以分散分户为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危房较集中的村庄进行改造,统筹协调道路、供水、环保等设施建设,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无论是分散改造还是集中改造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决不允许有偏亲、厚有和冒名顶替的。三是以就地翻建为主,农户确需在异地重建的或集中连片兴建的,必须办理相应合法手续,不得擅自私盖滥建,更不能在高速公路、铁路两侧200米,国省道50米,县乡道20米范围内改造建房等。四是以一幢一户为主,坚决杜绝一幢房屋多户申请验收享受补,确需直系亲属(有3个宅基地证的享受2套,有2个宅基地证的享受1套)建在一幢上的必须屋顶瓦分开且下面有院落隔墙属单门独院。

改造标准。

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把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作为当前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首要任务,加强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全面实行“五个基本”,即基本的质量标准、基本的结构设计、基本的建筑工匠管理、基本的质量检查、基本的管理能力,切实提高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水平,全力实现危房改造户住房安全户户有保障。

一质量标准。基础部分的处理必须符合当地地质条件。结构上必须设置上下圈梁和构造柱,极度贫困户的门1米,窗子大于1.8米的必须在每间隔墙打构造柱(构造柱和上下圈梁连接)。其它户的门1.5米,窗子大于2米的必须在每间隔墙打构造柱(构造柱和上下圈梁连接),砌筑砂浆的水泥标号必须满足质量要求,决不允许同一幢房屋出现不同质量的结构,墙体、门窗屋面、地面等围护结构必须符合抗震、保暖、节能要求。建档立卡贫困户房屋改造后建筑面积不得超过40平方米或人均13平方米以内,坚决杜绝室内外豪华装修,外墙体不得贴瓷砖、挂石材,否则不予验收。

二 面积标准。4类重点对象改造房屋的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得低于13平方米。农户根据自身需要确定住房面积,缺口资金和超出面积建设费用由农户自筹。

三 补助标准。自治区2017年补助标准统一调整为:“四类重点对象中的极度贫困户”每户补助3.9万元,其中,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助3.6万元,县财政整合涉农资金补助0.3万元;“四类重点对象”每户补助3万元,其中,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助1.8万元,县财政整合涉农资金补助1.2万元;“其他贫困户”每户补助1.5万元,由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全额补助。

五、改造要求。一是为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公平、公证、透明,请农民朋友们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建设,方可享受补助资金,决不允许建房时不按标准建设,建成后验收不合格到处找关系、托人情,采取5户或10户联保,若出现1户不按标准建设的房屋其他几户均按不达标对待。二是坚决杜绝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若农民朋友按照规范标准建设的房屋,受到阻碍或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就办事的以及以各种借口收取费用的,请急速向当事人追回资金并留有证据,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三是由于近几年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仅靠国家的补助资金,致使农村居住在最危险、经济最困难的老、弱、病残弱势人群无法改善居住环境,基层各级组织既要积极帮助农户自愿申请享受农村廉租房建设,也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采取互建、援建和一对一帮建相结合的方式,发动亲帮亲、邻帮邻,开展社会互助,动员单位、工商企业、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帮助农村特困人群危房改造建设(请农民朋友在房屋侧面上圈梁处抹一块80*80喷绘标志牌位置,验收合格喷(挂)牌)。

农民朋友们,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推动社会经济、关系民生、利国利民的重要工程,需要各位农民朋友的大力支持、积极配合才能完成,请参与危房改造的农民朋友积极配合村委班子做好危房改造的前期选址、旧房照片采集等基本信息,县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不受理不按规范标准建设的房屋,若出现不按规划随意建设、不节能省地、不抗震安全、先建后申请等一律不予认可,愿大家一起努力共建美丽的新家园。

篇(3)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自力更生和政府扶持相结合,科学规划,精心组织,扎实稳妥推进,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安居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将根据各乡(场、区)镇农村危房改造调查摸底数进行分配,重点考虑分散五保户、低保户、残疾贫困户和地质灾害区群众。县城区规划范围一律不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建制镇和集镇、场、规划区范围的农村,危户改造原则上不作安排。根据省、市要求,我县在今年12月底之前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两批危房改造任务。目前市政府已下达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600户,其中新建510户,维修加固90户。第一批计划任务数,详见附表。

三、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1、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为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农户。各乡(场、区)镇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认真确定补助对象。

2、补助标准。翻建、新建房屋的困难农户每户补助标准不低于1万元;维修加固房屋的困难农户,每户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1500元。

四、危房改造的基本要求

1、改造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经鉴定为整栋(D级)危房的要拆除重建,为局部(C级)危房的要维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房屋确有困难并有代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技术可靠的施工队伍代建。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新农村建设点、受地质灾害威胁区域困难农户实施危房改造。

2、改造要求。农村危房改造要确保质量安全,并达到抗震设防的要求。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的前提下,要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防止出现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现象。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以内,同时又便于农民富裕后向两边扩建或者向上加盖。农村危房改造集中建设点要积极编制村庄规划,统筹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等方面的资金,协调道路、供水、沼气、环卫等设施建设,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

3、强化质量管理。各地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县城建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要开设农村危房改造咨询窗口,为农民提供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

五、资金筹集与发放

1、资金筹集。翻建、新建房屋财政按每户不低于1万元标准安排补助资金。维修房屋财政按每户不高于1500元安排补助资金。同时,县政府将整合新农村建设、农村住房救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扶贫移民搬迁、地质灾害移民搬迁等项目和资金与农村危房改造有机衔接。通过政府补助、银行信贷、社会捐助和农户自筹等多渠道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各乡(场、区)镇要安排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开展。

2、资金发放。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要实行专款专用。各乡(场、区)镇政府要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将各渠道筹措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统一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设部门要定期将核定的补助对象及发放金额报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及时将核定资金拨付到补助对象一卡通账户。各地要制定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发放管理办法,不得挪用、挤占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并合理确定补助资金分阶段发放比例,及时拨付资金到户。保证项目动工时先按审批补助额度拨付50%的补助资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全部余款。

3、资金监管。县财政局要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对补助资金的配套落实、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县审计局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六、操作程序

1、个人自愿提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残疾人证明、贫困户证明和危房照片等材料。

2、集体评议。村委会接到农户的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议定是否属补对象,并予以公示;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对象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建房申请审批表》或《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维修申请审批表》,贫困户和无房户还要按照《关于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户和无房户认定工作的通知》(赣农户办字[]10号)要求,分别填写《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户情况登记表》、《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无房户情况登记表》,并上报乡(场、区)镇政府。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入户审核。乡(场、区)镇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要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乡(场、区)镇政府签署意见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不符合条件的,乡(场、区)镇政府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乡(场、区)镇政府审核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4、审批和公示。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接到乡(场、区)镇上报的材料后,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审批,并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对住房危险程度作出鉴定意见,核定补助方式及标准。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审批,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要在村委会和村小组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同时,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和乡(场、区)镇政府要组织做好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

5、竣工验收。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后,由县建设部门会同发改、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对翻建新建、修缮加固住房进行全面自查验收。

6、设置标识牌。翻建新建、修缮加固房屋经验收合格后,各乡(场、区)镇政府应在补助对象住房的显著位置悬挂“政府资助援建”标识牌。标识牌由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办公室统一订制,挂牌所需费用由县财政承担。。

七、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

1、调查摸底、登记造册阶段。由各乡(场、区)镇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调查摸底工作于6月20日前完成。

2、明确任务、分解落实阶段。制定年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各乡(场、区)镇也要制定实施方案,并于年6月30日前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危房鉴定、组织实施阶段。计划任务下达后,各乡(场、区)镇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申报的危险房屋进行技术鉴定,确保危房等级,填写《江西省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各地要摸清需新建、维修加固的危房数量,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建房对象和改造方式。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结果要进行“三榜公示”。危房鉴定和补助对象确定工作要在7月20日前完成。

4、检查验收、总结工作阶段。各乡(场、区)镇在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进行自查验收,并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总结和总体验收申请。年12月份,县农村危房改造小组对全县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省、市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八、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已成立了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另发文),各乡(场、区)镇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配合协同抓、乡镇干部包村抓、村组干部包户抓的工作机制,通过结对帮扶、邻里互助、投工投劳等措施帮助困难户改造危房。

篇(4)

预计到__年底,全乡财政工商税收实现入库5000万元,其中区级工商税收实现3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实现4.0亿元;地区生产总值达4.6亿元,同比增长13%;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1300元,同比增长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4.6亿元,同比增长14%。

二、以生态移民为重点的统筹城乡发展稳步持续推进

一是加强了对参与全乡生态移民企业的统筹协调工作。针对多个参与我乡生态移民工作企业的不同情况,我们对有资金的企业采取措施促进了其加快启动项目;对目前确实存在资金困难的企业,我们通过多次向上协调、反映,成功实现了业主替换,引进了国开金融作为大石—大湾项目实施主体,为下一步生态移民项目的顺利推进创造了条件。二是加速推进生态移民工程。全力配合农司、投资方做好各移民项目立项、选择规划、用地规划等工作;全面完成大石1、2组村民下山过渡安置,继续做好大石村1、2组过渡费发放工作;已完成建新区征地拆迁、规划设计、场地平整等前期工作。三是加快推进二绕征地拆迁工作。全面完成一类人员农转非及264人参保工作,加大对二绕重点人员的政策解释工作。四是做好成洛大道东延线(五洛路)万兴段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基本完成大石村、大湾村部分村组外业丈量工作。

三、以安全有机为重点的现代农业发展取得更大成效

(一)现代农业基地初见成效。以黄土异地建立的1500亩生态移民创业就业基地为依托,成功塑造“好农人”安全有机农业品牌,目前基地具备生产200余种有机蔬菜、500余头有机猪、5万只有机鸡的能力,大力促进移民就业,带动农民增收100万元以上,对推进我乡农业产业提升起到了明显试点示范作用。同时,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建设万兴乡农民灾后重建安居兴业建设现代农业种植基地,已组织66户危房户下山创业就业,并签订了申请书和土地承包合同。

(二)传统农业发展深入推进。切实巩固传统农业,蔬菜、畜禽等优势产业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提升。全乡蔬菜种植面积扩大到23030亩;新发展养殖大户5户,养殖业规模不断发展壮大,存栏鸡19万只、生猪5530头、鸭2896只,鹅2170只,肉兔1000只。

(三)有机农业发展积极推进。积极采取措施,加快推进传统种养业向有机安全高附加值种养业转变。建成有机蔬菜示范基地2个,种植面积 1500亩,生产品种达到200余个;有机鸡养殖示范基地1个,存栏 5万只;生态有机猪养殖基地1个,存栏 500余头;新增有机认证品种40个,取得各类产品有机转换证书3个,切实促进了传统农业向高端、有机农业的转变,实现了集体增资、群众增收。

四、以就业创业为重点的富民惠民工程不断巩固深化

(一)抓好群众就业创业服务。城镇新增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消除零就业家庭全部完成目标任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3期,培训人数307人,创业培训50人,办理求职登记5人,新增转移富余劳动力412人,新增创业126户,新增小额担保贷款13户,涉及金额90余万元,失业登记70余人。

(二)抓好扶贫济困生活保障。针对全乡各类贫困对象,制定机关干部扶贫济困网格化管理制度、贫困群众动态监管等多项措施,切实加强扶贫济困工作。落实扶贫济困资金48.8万元,慰问贫困户977户,实施帮扶项目11个。冬春救济发放大米 524户,棉衣裤352户,棉被379户,共1255户。扶持、引导、动员贫困体弱群众全部加入大病互助医疗保险,做到了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三)不断改善生产生活设施条件。投入资金440余万元,改建梨园村、止马店村道路共计11.3公里 ;已完成观斗村2、6组道路建设的立项工作;规划完成全乡__年至__年村组道路建设规划方案。全面做好农村安全饮水及大管网的维护、维修,保障山区群众生产生活用水;投入资金15.9万余元对二绕施工损坏的水管网进行维修;深入推进“六大工程”和“四项专项”行动和农垃“三化”工作,完成了农垃点位的维修和新增、店招全面升级等重点工作,全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文教计卫事业加快发展。一是定期开展“百姓故事会”、“道德讲堂”等活动,不断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二是全面落实计生奖、扶特扶政策,计划生育率达95.4%;三是扎实开展社区教育特色工作,围绕“实现伟大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了相关教育活动20余次。四是继续实施“两费免收”共计2323人次,加强农村群宴管理,监管率100%。

五、以抗灾维稳为重点的和谐万兴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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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已建成使用的各种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名词解释)本办法所称的房屋安全管理,是指为保障建筑结构使用安全而进行的管理,包括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危险房屋管理。

第四条(管理原则)房屋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属地化管理、依法使用、定期检查、防治结合、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主管部门)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以下简称房屋安全行政管理部门),市辖区、县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

规划、建设、公安、工商、发展改革、公安消防、城管执法及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房屋安全使用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房产部门职责)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建立健全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宣传房屋安全使用知识,加强对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和查处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

第二章房屋使用安全管理

第七条(所有人使用人义务)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当保障房屋的整体结构安全,按照房屋设计的结构和用途合理使用房屋,不得影响毗连房屋的安全。

第八条(备案申请制度)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实行依申请备案制度。

第九条(禁止行为)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未经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拆改承重梁、柱、板和基础结构;

(二)拆除承重墙或者在承重墙上开挖壁柜、门窗洞口;

(三)超过设计标准增大荷载;

(四)在楼面结构层开凿洞口或者扩大洞口;

(五)为增加房屋使用空间降低房屋地面地坪标高;

(六)拆改商场、宾馆、饭店、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大型建筑中具有房屋抗震、防火整体功能的非承重结构。

前款行为,依法应当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申请提交材料)申请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拆改结构申请书;

(二)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权属登记证明,申请人是使用人的还应当提交房屋所有人同意房屋结构变动的证明;

(四)涉及共用部位的,应当提供共用人同意变动的证明;

(五)房屋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方案。申请拆改事项不涉及建筑主体的梁、柱、板等支撑结构和基础结构且又没有设计方案的,可以提供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可行性评估报告。

设计单位、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对其出具的方案负责。

第十一条(核准程序)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查勘,并给予是否批准的答复。批准的,核发《房屋结构变动核准书》;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房屋结构变动核准书》可作为申请使用个人账户公积金等专项资金的有效依据。

第十二条(相关单位义务)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售房单位、房屋产权单位、区、县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其服务和管理的房屋安全使用进行监督,发现违法使用和装修房屋的,应当予以劝阻,并及时向房屋安全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发现安全隐患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告房产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三条(相关单位义务)售房单位应当将房屋的主体结构、承重结构、抗震防火结构和房屋的设计使用年限等事项书面告知购房人,并按规定将房屋建筑资料移交前期物业服务企业。

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建筑资料妥善保管,并依法将房屋使用中需要经过申请变更的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发生更换时,应当依法将建筑资料移交。

第十四条(转让、出租人义务)房屋再次转让或者出租时,转让人或者出租人应当将房屋的主体结构、承重结构、抗震防火结构和房屋的设计使用年限等事项书面告知受让人或者承租人。

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在改造、装修房屋前,有权向售房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出让(租)人或者城建档案机构查询房屋的主体结构、承重结构、抗震防火结构和房屋的设计使用年限,被查询人有义务配合查询。

第十五条(档案管理)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全市房屋安全管理档案,并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辖区内的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院等重点单位和商场、宾馆、影剧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房屋安全进行检查,做好房屋安全检查记录。

物业服务管理单位对所管理或使用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应当及时做好房屋安全维修检查记录,建立房屋安全使用档案。

第十六条(投诉处理)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接到违法使用或者装修房屋的报告、投诉后,应当及时受理、查处,并将处理结果答复报告人或者投诉人。

第三章房屋安全鉴定管理

第十七条(鉴定机构设立)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应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具体从事全市房屋的安全鉴定工作,并统一使用“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和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监制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标准文书。

第十八条(申请鉴定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房屋安全鉴定:

(一)房屋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

(二)公共场所用房使用5年未作安全鉴定的;

(三)发生自然灾害出现异常后仍需继续使用的;

(四)遭受人为破坏出现异常后仍需继续使用的;

(五)进行隧道和桩基工程,开挖深基坑、爆破等工程施工,施工区周边房屋可能被损坏的;

(六)房屋无报建手续或者无施工许可证已投入使用的;

(七)其他依法应当进行鉴定的房屋。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六项的鉴定,由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委托;第三项的鉴定由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或房屋所有权人及使用人委托;第五项的鉴定由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委托。经鉴定,施工影响周边房屋安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及时将鉴定结论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安全措施,消除隐患。

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发现房屋有前款所列情形,而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建设单位等未申请房屋安全鉴定的,应责令限期提出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由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指定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上述应委托的单位(人)支付。

第十九条(毗邻者权力)异产毗连房屋所有人、使用人认为相邻房屋的不当使用危及自有房屋安全的,或者认为正在施工的工程可能损坏自有房屋的,可申请房屋安全鉴定。

第二十条(委托)鉴定机构可接受行政、司法机关委托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第二十一条(鉴定提交材料)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房屋安全鉴定委托书;

(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与被鉴定房屋有相关民事权利的有效证明;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二条(鉴定程序)鉴定机构必须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一)接受委托;

(二)开展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

(三)现场查勘、检测、记录各种构件损坏数据和情况;

(四)复核验算,整理技术资料;

(五)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

(六)出具鉴定结论文书。

第二十三条(鉴定期限)鉴定机构应当在受理房屋安全申请鉴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查勘,现场查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出房屋安全鉴定报告,鉴定报告有效期不超过1年。

第二十四条(鉴定要求)进行安全鉴定,必须有两名以上鉴定人员参加,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阻挠鉴定人员进行正常的房屋安全鉴定活动。对特殊复杂的鉴定项目,可由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委派专家进行鉴定,并可邀请有关部门派员参与鉴定。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员对其作出的鉴定结论负责。鉴定文书文本由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印制。

第二十五条(鉴定收费)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应按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鉴定费。

鉴定费的收取遵循谁申请、谁承担的原则。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鉴定文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重新鉴定。重新鉴定时,鉴定机构应另行指定鉴定人员。重新鉴定申请人应预交鉴定费用,鉴定结论一致的,鉴定费用由鉴定申请人负担。

第二十六条(鉴定标准)房屋安全鉴定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尚未颁布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对工业建筑、公共建筑、高层建筑、文物保护建筑等安全鉴定的,还应当参照有关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

第四章危险房屋管理

第二十七条(鉴定结果告知及报送)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及时将鉴定报告告知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并同时将鉴定报告报送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向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发出《危险房屋通知书》,并提出是否暂停使用或治理的意见。

第二十八条(危房分类管理)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当根据鉴定报告,对危险房屋分别采取下列治理措施:

(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维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已无维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毗连危险房屋的各所有人,应当依法共同履行危险房屋的治理义务。

第二十九条(危房治理)区、县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督促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及时治理危险房屋,并对危险房屋修缮加固和排险的结果进行检查、记录。

第三十条(危房强制治理)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对危及公共安全的危险房屋拒不治理的,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使用危险房屋,必要时可以作出强制治理决定,采取加固、修缮、拆除、改建等治理措施,相关费用由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承担。

第三十一条(险情处理)房屋出现险情时,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应当采取安全治理措施。房屋出现重大险情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应当及时报告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和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和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排除险情。

第三十二条(危房改造)区、县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危险房屋防治的监督检查,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成片房屋或者经鉴定为危险房屋并危及公共安全的,应当及时向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和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具体处理方案,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排除险情。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对危险房屋采取排险措施,房屋所有人、使用人不得阻碍。

第三十三条(危房租赁)房屋所有人治理房屋,需承租人临时迁出的,承租人应及时迁出,危险房屋经治理解除危险后,所有人应继续履行租赁协议,但租赁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危房代为治理)房屋所有人拒不治理危险房屋的.承租人可代为治理.治理费用可自租金折抵或依法诉请房屋所有人偿付。

第三十五条(共有共用治理)异产毗连房屋经鉴定属危险的,各所有人对共有、共用的部位和附属建筑应共同治理,所需费用由各所有人按照建设部《异产毗琏房屋管理规定》规定的份额分别承担。

第三十六条(责任划分)房屋使用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超荷载使用致使房屋损坏,经鉴定属危险房屋的,房屋使用人应负责治理。因施工、堆物、碰撞等行为致使他人房屋构成危险的,由行为人负责治理。

第三十七条(拆迁人义务)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危险房屋,自房屋拆迁公告制发之日起,由拆迁人负责监护,采取防、排险措施。

第三十八条(鉴定后危房管理)经鉴定属观察使用或处理使用的危险房屋治理后,经鉴定机构验收已解除危险的,可继续使用;逾期未予治理或经验收未解除危险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九条(禁止性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租或使用经鉴定属整体危险并应整体拆除的房屋。

第四十条(重建手续)危险房屋需要拆除重建的,由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持房屋安全鉴定书和《危险房屋通知书》,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重建审批手续。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法律责任)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由房产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恢复原状,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法律责任)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十九条规定的,由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办理房屋安全鉴定。逾期仍不委托鉴定的,由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鉴定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并可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因拒不委托鉴定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依法进行赔偿,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三条(法律责任)违反本办法,拒不接受房屋安全检查的,由市辖县房产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并可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法律责任)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三十六条规定的,由房产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治理,可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拒不执行处理决定,致使房屋倒塌.损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五条(法律责任)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由房产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履行职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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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有序

截止目前,全街道共有290户,575人享受城镇低保,半年累计发放低保金644029元,平均月发放低保金107338.2元;共有543户,1202人享受农村低保,半年累计发放低保金553019元,平均月发放低保金92169.83元。关注民生、关爱弱势群体是民政工作者的责任,在今年上半年办公室人员对弱势群体进行了普遍的调查摸底,接受低保申请55户,入户调查55户,经调查公示上报46户、103人,对符合低保的纳入低保,新增城镇低保户23户,59人。对辖区内的城乡低保户实行a、b、c三类管理,并按照低保相关程序进行了低保续保工作。街道现有a类低保780户、1656人,b类低保33户、81人,c类低保20户、40人,上半年接受低保续保申请书107份,入户调查107户。经过调查,取消43户城镇低保、50人、取消农村低保5户、8人;城乡低保金调增19户、44人、城乡低保金调减15户、16人,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二、认真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扎实落实“惠民”政策认真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扎实落实“惠民”

1、春节慰问期间走访慰问困难群众,慰问活动惠及1932户,3980人,共送去慰问金额564213.58元,其中办事处配套资金244213.58元。

2、为让辖区内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劳动成果,街道积极开展“贺新春·大礼包”活动,城区的三个社区(塔山、袁家、晏渡)设立了20个点实行礼包定点派送,确保街道辖区内的所有人民群众均能收到党和政府的一份关怀之情。

3、冬春期间,在调查走访的基础上,给254户569人送去救济金60000元、救济粮食6000公斤、件衣物以及15床棉被,10解决困难群众过冬生活需要。在春荒期间,给66户201人送去救济金0元,解决了受灾群众口粮、衣物、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

4、在今年端午节期间,为2401人城乡困难群众送去了1776份粽子,让群众倍感党和政府的温暖和节日的幸福。

5、在“五一”节期间,共慰问1398户,2406人,发放慰问金48120元。

6、在其他救助方面。对辖区内城乡困难群众日常生活中由于临时性、突发性等原因,经过自身努力后,无法摆脱困境的家庭实施了临时困难救助,到目前为止,7名困难群众享受了6600有元的临时困难救助;对民政对象以外的其他特殊困难群众,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给予临时医疗救助,现已有37人获得16500元的救助金额。

7、倒房重建工作。街道遭遇了“6.17”特大洪灾,积极向上级为3户倒房户争取到重建资金。

三、优抚政策得到较好的落实

1、每月定时发放272户优抚金,半年发放优抚金额共计561419元。

2、做好参战参核及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补报批工作。通过调查及医院伤病复查,新增享受定补人员12名。

3、做好烈士遗属工作。在今年3月进行了烈士遗属普查登记,全街道有烈士17名,有3名烈士无直系亲属、有3名烈士查无下落。为褒扬烈士无私奉献、忘我牺牲精神,提高烈士遗属生活保障水平,已为8人办理享受烈士遗属优待金待遇,每人每月600元。

四、各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1、五保工作。截止目前,街道有五保户59人,半年累计发放五保金77070元;接收五保申请4份,入户调查4人,新增五保对象4人;为35户集中五保户办理了农转城手续,并完善了三无人员上报审批手续,其每人每月享受金额增加到320元。

2、孤儿及老年人工作。街道有孤儿6人,半年累计发放孤儿金17780元;90岁及以上老人有77人,半年累计发放老年补贴金46300元。

3、配合党工委、办事处作好了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扫尾工作。

4、婚姻档案录入工作。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档案信息化、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自今年五月开始,对全街道1976年以来的婚姻登记档案全部录入市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现已基本按时完成各类婚姻档案录入工作,目前正在进行数据核对。

5、社区建设工作。为袁家社区、姜家岩社区、全兴社区服务站建设争取到36万元建设资金,目前三个社区建设已通过市县民政部门的验收。

五、全面提升残疾人事业

1、为4户贫困残疾人争取到残疾项目建设资金和d类危房改造项目。

2、在全国助残疾日活动中,走访慰问3户贫困残疾人,送去慰问金1500元,免费为3名肢体残疾人提供了3张轮椅,为31名盲人免费送去盲表31块。

3、精神病人救助工作。截止目前,街道已救助7名困难精神病人到大足万古、侣俸医院治疗,救助金额15000余元。虽然立足本职地干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工作中还存在着较多不足之处:

1、主观上对民政工作缺乏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加之现在民政工作量加大,工作上疲于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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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领会,全面贯彻,推动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有效落实

1、要在创新工作思路上下功夫,推动落实。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解放思想,抓全会精神落实,必须实现工作思路创新。我县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改革发展的任务更为艰巨。我们要善于把解放思想、创新思路贯穿到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提高引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水平;善于科学发展、把握机遇,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当前,我们要按照《****县关于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转化调研成果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把我县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期间形成的十大调研成果转化为县委、县政府指导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和决策措施。各镇、各部门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打破陈规,真正从传统思维定式中解脱出来,大胆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措施和工作机制,敢于突破条条框框的束缚,深入思考怎么干才能更好地促进改革、加快发展、改善民生、服务大众。只要不触犯法律、不违背大原则,只要有利于****发展,有利于老百姓富裕,有利于财政增收的,都可以放手去做、放胆去干,形成鼓励探索、宽容失误、奋勇争先、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2、要在完善体制机制上下功夫,保证落实。学习贯彻全会精神,需要把握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以更大决心加快推进发展,使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各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这就要求形成有利于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工作落实的体制机制,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一是要完善工作机制。继续健全完善目前行之有效的限时办结、服务承诺、工作报告、责任分解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使抓落实工作走上规范化的轨道。二是要完善督查机制。全面实施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督查工作制度,强化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县委办、县府办等部门在督查活动中的组织协调职能,形成大督查格局,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的积极性,扭转做工作有前劲没后劲、抓工作一轰而上而最终没有结果等不负责的行为,确保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结果,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三是要完善考评机制。坚持以绩为准,不断完善和严格执行县对镇和部门的一系列促进发展的绩效考核制度,使各项工作的管理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在考核兑现上,要坚持统筹兼顾、从严操作、注重实绩、严格奖惩的原则,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合理,纠正片面强调经济增长速度的做法,用全面的观点、实践的观点、群众的观点来进行综合考核,看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真正做到“以发展论英雄,凭实绩选干部”。

3、要在提高执行能力上下功夫,加快落实。执行好坏决定工作的成败。再好的工作思路,再好的工作举措,如果不去抓推进、抓落实,只能是纸上谈兵,无所作为。学习贯彻县委全会精神,必须提高执行能力。就是要着力把全会的部署要求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正确思路、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领导发展的实际能力,通过干部自觉带头、党员身体力行、群众广泛参与,切实把会议精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体现在工作成效上。各级领导干部要以对****发展高度负责的精神,强化立说立行、务必抓好、确保一流的思想,义无反顾抓执行、抓落实。要按照全会的要求,进一步探索完善工作思路,通过行之有效的机制、制度和办法,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有成效地推动工作落实。要用心把握、用力落实,切实抓好重点工作、主要矛盾、薄弱环节以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坚持从严从细,对确定的任务要一项项研究部署,一条条分解细化,一件件抓好落实。要明确责任,跟踪问效,一抓到底,确保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客观总结,精心组织,努力完成2008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和任务

今年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年初预期工作目标,解放思想,齐心协力,攻坚克难,艰苦奋斗,国民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态势,社会总体保持和谐稳定。

1、经济发展实现效益与速度同步增长

上半年,我县各项经济指标均实现不同程度的增长。据初步核算,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2.7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7%;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2.6亿元,比增6.1%;农村人均纯收入1988元,比增4.1%。经济运行呈现四个特点:一是结构不断优化。三大产业结构由上年同期的26.7:34.8:38.5调整为25.3:37.7:37,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二是效益逐步提升。预计实现工业总产值28.6亿元,工业增加值8.6亿元,分别比增36%和35.8%,其中:规模工业企业完成总产值26亿元、增加值7.8亿元,分别比增36.8%和30%;实现规模企业税收入库5867万元,比增72.2%,税收增幅远远高于工业增加值增幅,工业效益凸现,成为我县经济增长的主要支撑。三是财税大幅增收。完成一般预算收入8022万元,占计划的40.3%,比增22.6%;税收总收入(含农业“两税”)13551万元,占计划的44%,比增29%,其中:国税收入6018万元,占计划的43.8%,比增29.6%;地税收入6886万元,占计划的43.9%,比增35.9%。财政综合增长率为20.62%,同比提高1.4个百分点。四是投资持续增长。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9.9亿元,比增25.8%;实际利用外引内联资金8.58亿元,比增16.4%,其中:实际利用外资626万美元,比增27.2%。

2、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实施

完成临江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3600多万元,架设井水、塘尾小区110千伏供电线路4.6公里和10.5千伏供电线路19.5公里;加宽临古大道路基800米,开通32米宽的塘尾小区道路1.1公里;安装井水、塘尾、创奇工业小区的排水、排污管道4.3公里,完成土石方平整50万立方米,各工业小区基本实现“三通一平”。河紫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基本完成,7月上旬可望送省交通厅评审;省公路局原则同意把河紫高速公路列为政府非经营性项目,与我县合作建设汕湛高速公路河源段。龙窝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已完成工程量40%;升平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完成用地预审,进入报批程序;水墩35千伏输变电工程完成征地。风光水利枢纽工程进入机组安装、调试阶段;白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完成投资710万元,占工程任务的32%。县城老市场北边道路和排水设施改造得以实施,西郊市场开工建设,秋江路、外环路改造稳步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厂加快建设。

3、“十件实事”扎实推进

目前,“十件实事”已完成1件,正在落实的9件。①县人大水利议案20宗工程已完成了现场勘测、工程预算图纸评审、规划设计等工作,汛期结束后9-12月实施。②解决12个镇4.8万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已完成工程技术设计和实施方案,由于国家资金尚未下拨,影响了工程建设,县政府决定先配套资金组织实施。③金山大道排水工程已完成县青少年活动中心至县药监局段长590米的排水管埋设,完成工程总量的40%;泰安路南出口道路改造已完成排水改造及路床铺筑工程。④响水河(锡塘桥至竹壳茶厂)整治已完成勘测设计、预算、评审、签订合同等工作,汛期结束后即可动工。⑤增加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津贴和村干部工作补贴、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障缴费标准工作已按要求全面落实,全年新增支出6000万元。⑥解决国有企业改革遗留问题方面,已筹集632万元资金解决了2家国有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⑦增加高中学位4000个问题,目前已完成增加学位规划,增加学位所需校舍楼房正在建设。⑧县第四小学建设已完成了大部分征地工作,并按48个教学班的规模作出了建设规划方案,7月份可组织工程招投标。⑨全县12个通行政村公路88.1公里水泥硬底化改造项目已有9个行政村82.2公里开始动工,投入资金426万元,完成63.9公里路基工程和7公里路面工程。⑩省道S242乌石至苏区段路面改造工程已投入资金1240万元,完成25公里路基工程和15公里路面工程。

4、社会各项事业稳步发展

全面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C、D级危房改造工作,全县累计改造D级危房246幢7万平方米,维修C级危房100幢6万平方米,新建校舍281幢6.8万平方米。今年高考本科上线率30.5%,比增22.7%,其中重本上线率5.26%,比去年提高10.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和受益面不断扩大,至6月底止,全县共有1.4万多人次报销补偿医药费用1300多万元。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取得新成效,至6月底,新增就业岗位1913个,新增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4550人。群众总量比上年同期下降30%,各类事故宗事、伤亡人数分别下降33.3和48.1%,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县在发展中还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指标完成较慢,排名靠后。除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时间进度外,其它各项经济指标完成进度均比时间进度慢,不少指标差距还相当大。从全市排名来看,除税收增幅较靠前外,其它指标排名均在靠后位置。二是增收渠道狭窄,税源单一。上半年财税实现大幅增收,一方面是由于去年同期政策性退税大、增幅小、基数低,另一方面是由于今年宝山铁矿增收数额大,比增10.55倍。反观企业整体情况,今年规模工业企业从37个下降到34个,没有增加反而减少,新增的较大财源仅有三威电池和新天健服装纺织两个项目。三是资金投入不足,建设滞后。受雨水天气及资金投入等因素影响,重点基础设施工程未能按预期计划全面组织实施,建设进度较慢,政府承诺的“十件实事”仅完成一件。要全面完成今年的工作任务还需要大笔资金,但目前资金筹集还远远不能完全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四是维稳任务繁重,压力很大。今年全年都是重大敏感时期,特别是8月份要举办的奥运会,将集中展示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能不能做好维稳工作直接关系我国国际形象。当前我县涉及征地拆迁、矿产资源开采、山林土地纠纷以及涉法涉诉等热点难点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不稳定因素仍然较多。此外,部分干部特别是个别领导干部的思想观念、领导方式、工作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相适应,领导发展、把握全局、处理复杂问题、服务群众的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个别部门还存在抓落实不到位、效率不高、作风不实的现象。

机遇孕育着发展,压力催生出动力。加快发展,我们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又拥有突出的后发优势。一方面,外部环境为****加快发展创造了空间。最近,省委、省政府作出加快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出台了系列配套文件。作为对口合作推进“双转移”工作的深圳已经和我市签署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加强对口合作框架协议,为我县承接产业转移、推进劳动力转移,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前景。另一方面,内生优势为****加快发展集聚了内力。一是资源开发将持续升温。我县致力实施资源带动战略,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生态、人文资源先后得到开发利用并呈现逐步加快的态势,将为我县加快发展增强后盾。二是效益园区初见成效。近年来,我县坚持以园区为发展主战场,通过强化规划、开发、经营和管理,园区开发规模日益扩大,配套设施日臻完善,落户项目不断增加,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园区已成为我县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最重要平台和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增长极。三是投资拉动明显增强。随着一批项目动工前期准备工作的完成及下半年雨季、汛期的结束,一大批招商引资项目和市、县重点建设项目将动工或竣工,将为我县加快发展注入强大动力。最后是多年建设和发展的累积效应将进一步显现。

当前,新一轮改革开放、加快发展的号角已经吹响,我们一定要抓住机遇,发挥优势,突出重点,以时不我待、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百折不挠、顽强拼搏的工作作风,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整合资源,积极培育竞争优势。我县矿产资源、土地资源、森林资源、水资源等都非常丰富,是我县加快发展的潜在优势。我们要充分发挥丰富的资源优势,积极探索把资源优势尽快转化为经济优势的新途径,提高经济发展竞争力。当前,关键是要做好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土地的经营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方面,要按照市政府关于组建****省河源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要求,积极做好组建河源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分公司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尽快成立县矿产资源开采管理领导小组,对全县矿产资源的分布和储量情况进行全面的普查,并做好现有矿产资源开采企业的协调工作,尽快建立市、县、镇、村利益共享、上下联动、有序管理的合作机制,为集中经营优质矿产资源,实现有序开发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开采的经济效益打好基础。土地经营管理方面,要牢牢把握国家、省、市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机遇,全力抓好我县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为今后我县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充分发挥县土地储备中心职能作用,把城镇土地储备出让作为经营城市的重头戏和城镇建设融资的主渠道,加强土地资源特别是县城国有、集体土地和临江工业园商业用地的运营和管理,提升土地资源的利用价值。

(二)搭建平台,致力优化发展环境。一是抓好园区规划。要抓紧做好三个县级工业园区的总体规划调整和控制性详规编制工作,为今后我县建设效益园区、承接产业转移、推进产业集聚做好充分准备。二是拓展发展空间。随着招商引资的快速发展和征地拆迁难度的进一步加大,我县可利用土地资源短缺的问题日益突出,已经成为阻碍发展的重要瓶颈。当前,我们要以清理闲置土地和加快征地拆迁为抓手,集中精力加快推进工业园规划区内的征地拆迁工作,对圈地占地企业、闲置企业、规模小效益低的企业和不符合产业发展的企业进行清理,腾出发展空间,“织好笼、争好鸟”,增强主动承接“双转移”的能力。三是抓好园区认定。要把握深圳市与我市签署《框架协议》的有利时机,用好、用足、用活“双转移”政策,全力突破龙岗(****)产业转移工业园环评报告批复和产业转移认定申请书深圳市政府盖章确认两个关口,力争转移园今年7月15日前向省政府申报,并尽快通过认定。做好河源吉安环保工业园申报认定的相关准备工作,力争尽快通过省政府认定。四是抓好土地变现。尽快完善塘尾工业小区商住用地的征地工作,抓紧招标拍卖,筹集园区建设资金,加快园区配套设施建设。下半年要重点完善好塘尾小区至金珠工业园的主干道建设,把两个小区连成一体,实现整体开发。五是抓好服务工作。要重新修订《****县鼓励外来投来投资若干规定》,为投资者提供更便利的服务。要加强招商队伍管理以及窗口服务单位的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懂经营、善管理、能力强、服务好的经济管理队伍。

(三)加大投入,切实增强发展后劲。一是竭力推进“十件实事”。各责任单位要排出工程推进时间表,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更加得力的措施,扎实推进“十件实事”各项工作,确保按6月24日县长办公会议要求完成任务。二是着力推进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对在建和即将动工的39个项目进行重点挂点跟踪,确保如期竣工投产。重点抓好华南城、毅昌实业、俊佳实业、登科硅胶、泽浩木板、中盛塑胶电子、鸿图园林花木、上元生态、毅力建筑材料、协恩实业、君安人防设备、三和五金塑胶等项目的开工建设,协助汇骏光学城等项目做好投产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尽快投产。三是全力推进交通建设。争取河紫高速公路可行性报告下半年通过评审并完成工程立项。加快省道S242乌石至苏区段、县道X197板茅线、X169下吉线二期工程、环市路****段改造步伐。力争省道S243蓝多线、县道X003合洋线、X157九龙线等路面大修工程年底动工改造。四是大力推进电网建设。加快龙窝110千伏、升平(****)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步伐。动工建设水墩35千伏输变电工程。推进东江沥口、风光水利枢纽、凤凰电站等水电工程建设和中级电气化县建设,加快鱼种角水电站立项动工建设。五是努力推进水利建设。积极推进白溪水库安全加固工程,抓好省人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7宗工程、省农村机电排灌议案19宗工程建设。完成12万亩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扎实推进生态公益林建设和中、小河流整治,加快1700座农村沼气池建设和黄塘、附城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步伐。六是致力推进城乡建设。加快推进秋江路(原丝厂至城西桥段)、外环路、泰安路南出口道路改造和西郊中心市场、县城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建设步伐。动工建设杨屋墩大桥、金山大道至乌石三丫角路段的人行道、路灯、绿化、排水等配套设施建设。

(四)关注民生,努力构建和谐社会。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我们作为国家政策的执行者,要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坎上,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特别是在征地拆迁、合作医疗补偿、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种粮直补、能繁母猪补贴、城乡低保等资金的落实上,一定要严格按规定办事,按程序运作,确保群众正当利益不受侵犯。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对群众要真情相助,全力关心,协助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渡过难关,尤其对五保户、特困户、优抚对象户以及受灾群众的生活要予以重点照顾。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安全网”,强化养老、失业、医疗保险扩面征缴的手段,增加社保基金的支撑能力,启动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和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要拓宽社会就业门路。尽快完善就业服务网络,积极拓展就业渠道,通过落实税费减免、小额贷款、就业服务、工商登记、场地安排等各项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增加就业岗位,扩大城乡就业。

(五)统筹发展,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始终把教育事业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扩大高中办学规模,拓展职业教育,年内完成县综合性职业培训基地建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办学水平。大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繁荣城乡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积极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医疗卫生事业投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注重保护环境,建设生态屏障。严格按照省政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深化年的部署要求,突出抓好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的整治。加大环境污染预防和治理力度,加强生态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三、迅速行动,积极对待,认真抓好当前有关重点工作

(一)关于防汛救灾工作。6月中旬以来,我县普降暴雨、大暴雨。据统计,持续强降雨造成全县2人死亡、1人失踪,620间房屋倒塌,交通、水利、通信、供电等基础严重受损,部分农作物受淹浸。目前,我县仍处于主汛期,各镇、各有关部门务必要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严加防范,全力做好防汛救灾工作。一要排查险情,千方百计提高抗灾能力。重点要抓好水库、山塘、防洪设施、地质灾害等隐患点和学校、农村危房的防汛抗灾工作,建立健全预案台账和巡查制度,把责任落实到镇、村干部,做到防患于未然。二要科学预测,加强防汛抗灾的预报分析。气象部门要加强对重大灾害的跟踪,提高天气预报的准确性,为防汛抗灾提供可靠保障。三要加强领导,确保安全度汛。各镇、各有关部门领导要落实防汛责任,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险情,降低损失。

(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上半年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并趋向好转,但大大小小的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一些深层次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各镇、各部门一定要有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的超前意识,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为主线,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继续抓好全县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百日专项督查,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监管,切实加大对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地质灾害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中小学校、公共密集场所的事故隐患排查、监控和整治力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关于计划生育工作。夏季计生集中服务月活动虽然告一段落,但从计生工作检查来看,存在问题还比较多。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力清“四术”、挤“水份”、夯基础,狠抓层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推动经常性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完善“三栏两室一校一会”等硬件设施建设。全面做好迎接省、市检查考核的相关准备,确保今年成功上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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