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政执法汇总十篇

时间:2022-09-01 01:07:16
林政执法篇(1)

林业行政执法是指林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林业行政管理过程中,针对相对行为人,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使国家林业行政管理职能得以具体实现的活动过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将依法治林作为加快林业发展的基本方针的确立,体现了依法治林的重要性,赋予了林业行政执法机关更加神圣的使命。林业行政执法机关能否依法行政是确保林业跨越、持久发展的根本保障,是依法治林的关键所在。《决定》将林业行政执法作为林业的四项改革之一,说明目前林业行政执法在相应的环节已制约着林业的发展,林业行政执法改革势在必行。

1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1.1多头执法,杂乱无序

从目前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的状况看,除林政部门作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内设机构代表其执法外,其他如森林公安机关、森林植物检疫站、野保站、林业工作站在执行林政处罚时都需要林业行政机关的委托。由于这些单位大都是事业单位,办案经费得不到有效保障,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在未取得合法委托或超越委托职权、职责范围的情况下,查处涉林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于打击违法行为,有损于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1.2相关部门执法职权重合

森林公安机关是国家公安机关派驻林业的一支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其享有林业刑事侦破权和森林法授权的林政处罚权。林政部门是林业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是林业综合执法部门。林木检疫站、野保站、林业工作站都是按照各自的职权,根据林业行政机关的委托,履行各自的职责。在实际工作中,这些部门均有超出管理、委托职权范围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为,即使发现本不该属自己部门管辖的林政案件,也不按林政处罚程序的规定移交有管辖权的执法部门处理,而是违规行政,降低处罚标准。有的单位为了本部门小团体的利益相互之间不是互相补台,而是互相拆台,不能形成合力,从而失去了战斗保垒作用,不能够起到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目的,从而失去了“严管林”的真正意义。

1.3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法制机构不健全

根据林业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可以确立1个内部机构,统一管理林业行政处罚工作。林业行政案件在调查结束后由林业行政执法人员送至法制工作机构提出初步意见后,由本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查决定或集体讨论决定。而实际中,因政府机构改革,大部分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未设立专门统一的林业法制机构,现行的林政股没有确实起到真正的审查把关、监督作用,致使林业各执法部门执法的自由裁量权随意性扩展,使得林政执法的标准质量降低。

2治理对策

2.1建立健全林业综合执法机构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林业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建立、健全林业执法机构,统一负责林政案件的把关、审核、监督工作,统一执法标准、程序,以从根源上堵塞执法漏洞。通过考核、测评的方式,成立以森林公安为龙头、由林业主管部门的各股、站、室业务骨干组成的林业执法综合队伍,以更加有效地发挥森林公安机关这支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的作用。

2.2加强执法制度建设

林政执法篇(2)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是指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行政执法行为的层级监督和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所属行政执法机构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内部监督。

本规定所称林业行政执法行为主要是指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实施行政许可及查处林业行政案件实施林业行政处罚。

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时,该上级部门称为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机关。

第四条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坚持纠正错误和改进工作相结合,遵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和行政监察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应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林业法制工作机构建设,配备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加强培训,提高素质,配置必要的设施设备,使其与所承担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相适应。

第七条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一)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和履行法定职责情况。

(二)审查本部门拟订和下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制订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

(四)决定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和期限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五)行政执法主体所认定的违法事实、证据等实体合法性及立案、调查取证、听证、决定行政处罚等程序合法性。

(六)其他依法应当监督的内容。

被监督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如实报告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接受监督。

第八条林业行政执法监督采用重大行政案件和规范性文件备案、专项检查、抽卷审查、案卷评查、发放问卷调查,以及对行政许可申请主体和被处罚主体回访等形式进行。

各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每季度、各省辖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每半年组织一次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并将检查情况报告上一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省林业厅每年组织1—2次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第九条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不得少于2人。

第十条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在履行监督职责时,有权就被监督事项进行调查、问询,调阅行政执法案卷和其他有关资料。对违法执法的行政执法人员,有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督促其履行法定职责。

第十一条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发现被监督部门及其人员有执法违法、执法不当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等情形时,应当经调查核实后,制发《林业行政执法监督督办通知书》,被监督部门及其人员应当在收到《林业行政执法监督督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行政执法监督机关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暂扣行政执法证件;情节严重的,可收回林业行政执法证件,并由同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行政执法权为本单位或者个人谋取私利的;

(二)失职或者越权,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引起行政赔偿,致使国家利益遭受损失的;

(四)拒绝、阻挠、妨碍行政执法监督的;

(五)拒不执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执行行政执法监督决定的;

(六)有其他违法行政行为的。

第十三条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同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行政执法监督权为本单位或者个人谋取私利的;

林政执法篇(3)

中图分类号:F326.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7)07-0254-02

1 引言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直秉持着“依法治国”的战略方针,为了适应新时期的法制建设需要,国家颁布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这是我国开始重视林业发展的重要起步,林业发展在国家法律机制中有了规范和保障,是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方针的重要体现。而如何强化法律在林业发展中的应用,就需要国家林业行政人员强化执法力度,提升执法水平,贯彻落实执法的方针和政策,才能引导林业走向良性发展的道路。目前我国的生态环境面临严峻的考验,林政执法不仅有效地保护了生态环境,优化了国家行政机构,促进了我国生态法制建设的发展,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与生态发展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 林政执法的现状

目前的林政执法的主要目标是要实现林木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但是我国的林木资源每天都在被人为破坏和浪费,严重限制了我国生态经济的发展。林政执法人员必须要落实执法力度,加强对林木资源的管理和保护。通过我国林木资源的使用状况来看,加强对林木资源的执法具有十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2.1 森林资源发展概况

我国自从建国以来,对国土森林资源进行了6次面积清查,最近一次的森林资源清查面积为1.749×109 hm2,森林资源覆盖面积占据国土面积的18.21%,第5次的森林资源清查面积为1.589×109 hm2,森林Y源覆盖面积占据国土面积的16.55%。由此可知我国森林资源的变化方向为:森林资源的面积和森林资源的覆盖面积有着同步增长的趋势,野生的动植物物种数量与规模有小幅度的增长,水土流失的区域面积减少,一些生态恶化的问题得到了控制,虽然有着较好的发展势头,但仍旧存在一些问题:我国的森林资源的总量短缺;森林中的生态系统调节功能薄弱;森林里的资源种类减少,对于林木资源的利用率增加;林业发展的问题还没有有效解决。现在我国还处于一个边破坏边治理的环节,要想确保人类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和谐相处,就一定要坚持以法治林的方针政策,提升林政执法的水平和效率。

2.2 林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伴随着时代的发展,国家和政府逐步重视起来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尤其是在1998年的洪水灾害之后,更是加大了对森林资源保护的力度,完善了森林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大力推动人民群众学习林业法律法规,积极地参与到保护我国森林资源的行动中去,自觉履行公民保护森林资源的责任和义务,同危害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斗争。我国政府更是加大了对森林资源范围行为的管制力度,为林业的良性发展奠定了很好的基础。虽然我国正在不遗余力地对森林资源进行保护,大力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但有些地方在林业保护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一些地方的森林资源被乱砍乱伐,使国家森林资源遭到破坏,还有就是一些地方的林地面积日益萎缩,被人们无序开采,比如我国的林业用地被无序开采,变成了非农业用地;一些地方不仅不对林木砍伐的现象进行规范,还加剧了对林木砍伐的进程;有的人为了一己私利,大肆猎杀野生动物,破坏了生态的完整性,比如我国的雪豹、藏羚羊这些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在10年的时间里数量不断下降。

我国森林资源被大肆破坏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地方的政府不能充分地认识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性,以牺牲森林资源换取经济利益,比如有的建筑工程违法征用林地,林政部门不能落实执法力度,放松了对砍伐森林资源的管制,使林业发展市场混乱、无序;二是一些林业单位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职责,不能有效地运用自己的权利进行对林木资源的保护,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不彻底,对森林管理的方式落后,不能适应新时期的森林资源管理机制。

2.3 林政执法队伍的情况

目前,我国的林政执法单位趋于完善,县级以上的林政执法单位约3000个,参与到林政执法和管理工作的人员数量约3万人,执法队伍约4300人,乡镇基层的林政执法站点大约3.7万个,林政管理人员和木材运输检查站的工作人员达到8.7万人,有着林业管理执法机制的基础体系,为我国的林政执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正确引导着我国林业的发展方向,稳固生态经济的发展。

3 加强林政执法工作的对策

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的法制观点和法律意识不断提升,人们逐步开始注意到依法治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生态环境的保护,加强对森林资源的管理和保护是林政执法单位的工作目标,要想适应不断发展的森林资源保护需求,就必须加强林政执法的水平和林政执法的效率,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

3.1 明确林业发展的建设任务

要明确国家的生态建设方针,就要明确国家林业发展的任务,充分认识到林政执法对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的作用。林政执法人员要提升自己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深入地学习国家林业的政策方针,引导林业发展走向正确的方向。

3.2 加强林政执法的力度

现在一些地方的森林资源破坏严重,生态环境形式严峻,无视国家和政府的法律政策,继续为了个人私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所以,国家必须要加强林政执法的力度,强化对违法犯罪行为惩处力度,在进行林政执法的过程中,要职权合理,杜绝徇私枉法和腐败现象的发生,规范林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做到执法公正、执法为民,对执法案件进行真实的记录和备份。

3.3 化对林政执法队伍的监督

想要做好林政执法的工作,就必须要建设一支精良的林政执法队伍,加强对林政执法队伍的监督是林政体系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强化对林政执法队伍的监督,打造一支高效、科学、廉洁和权威的林政执法队伍,优化执法队伍人员配置,加强对林政执法队伍思想道德和林业知识的培训,提升林政执法队伍的水平。还要完善对执法队伍的监督机制,在对林政执法人员的监督中充分利用微博、广播、电视等新媒体,加强对林政执法队伍监督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3.4 加强对森林资源的管理和保护

要想贯彻落实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方针,一定要对违法征用林地的行为进行整顿,加大对于破坏林地行为的个人和商户的惩处力度,严格按照我国《森林法》的规定进行执法工作,强化林地使用的审核,提升森林植被恢复的资金数额。

3.5 优化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机制

我国实行森林采伐限额的管理机制,对森林资源进行有效的保护,严格控制了森林采伐的规模、数量,使林业发展有步骤、有节制地进行。而优化我国的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机制,必须要做到下面几点:一是要做好森林采伐限额的编限工作,仔细核实森林采伐区的状况,不能超量采伐;二是要加强对执法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发生超额采伐的情况,及时处置相关责任人,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三是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依据法律法规进行惩处。

3.6 加强对木材运输的管理力度

要想落实好保护森林资源的任务,一定要全面整顿木材经营和运输市场,完善木材经营和运输的监察机制,要从下面几处做起:一是要对没有木材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取缔;二是要对木材来源不合法的企业进行惩处;三是要林政执法部门加强和铁路、交通部门的合作和沟通,加强对木材运输的管理,引导林业木材市场良性发展。

4 结语

要贯彻落实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政策方针,就必须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只有强化我国环境保护执法力度,规范我国的环境保护机制,促进执法工作的落实力度,才能提升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水平。

参考文献:

[1]高俊波,张晓清.加强林政执法工作的对策与建议[J].绿色科技,2011(12):182~183.

[2]谭天玲,陈 辉,沈 丽,等.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与解决策略探讨[J].绿色科技,2012(9):218~219.

[3]林光平.试析林业行政执法中的现场勘验、检查笔录[J].防护林科技,2013(10):65~66,107.

林政执法篇(4)

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范文1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根据桃江县人民政府____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____年度桃江县林业局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合理行政、合法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为原则,坚持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以森林植被为主体,用材林相结合,建设生态桃江为前提,大力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强我局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推动我局依法行政水平再上新台阶,为建设生态桃江提供法制保障。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的要求,强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执法工作,同时兼顾行政决策、政务公开等内部管理,做到既突出重点,又强调关注民生。在制度建设层面务求完善全面,突出可操作性,在制度创新层面务求突出新意,形成品牌效应,在制度执行层面务求规范到位。

三、主要任务

强化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与执法水平。

①全系统的行政执法人员都需参加国家林业局与省、

市、县组织的“六五”普法学习与执法人员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必须达到100%。

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对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重点加强培训与学习。

③组织林政、资源、政务中心的执法人员、办证人员重点对运输证、采伐证、竹木经营加工许可证的办理及程序进行学习,考核优秀率须达100%。

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①进一步规范完善行政机制和程序,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与专家论证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

②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将我局的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进行公开,促进政府管理的公开、廉洁、规范、便民。

③建立健全决策后评估机制,对决策机制情况进行跟踪反馈,由行政相对人和有关专家对决策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按程序修改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①依法、科学、合理地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并积极开展调研工作,主动向社会征集规范性文件立项的意见和建议。

②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提高规范性文件透明度。进一步改革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对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当组织论证,广泛听取、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③规范性文件下发后,及时采取各种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

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①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主体,严格按照公布的行政执法依据,加强对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持证上岗,坚决杜绝无执法证人员上岗从事林业行政执法活动。

②认真执行《行政处罚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所有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在开展执法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行使权力,执法行为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运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

③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在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前,必须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申请回避、申请听证的权力,合理行使本局制定的《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④森林公安局、各乡镇林业站要加大对森林资源的管护和对无证滥伐林木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加大对非法占用林地的打击力度。

⑤加强案卷评查工作,建立健全局内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案卷、行政许可案件案卷、行政强制案件案卷应当立卷归档。制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实行年度案卷评查,评查情况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内容。

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1、进一步推行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

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建立以局领导为核心的执法责任体系,明确执法责任范围、任务、权限和执法目标。把执法责任分解到每一个行政执法人员,切实做到工作环节到位,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责任明确到位。

2、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评议考核,落实执法责任。

积极探索本单位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建立健全执法过错(错案)责任追究制、行政诉讼案件败诉责任追究制、国家赔偿案件责任追究制。完善听证、协商制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3、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

在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行使权力。执法活动必须做到执法主体公开、执法人员身份公开、依据公开、程序正当和说明理由。合理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减少执法的随意性,避免执法扰民。

五、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加强我局行政复议能力和诉讼建设,力争不发生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和经行政复议、诉讼被撤销案件。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便民措施,畅通复议、诉讼渠道,依法积极办理涉及我局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对上级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和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积极参加答辩或出庭应诉,按照法定期限提供全部证据,并自觉履行上级的行政复议决定或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

1、加强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局领导和干部要带头学习和掌握宪法、行政法及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的法规、规章,全面落实年初制订的学法计划。增强宪法和行政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与依法行政和履行职务相适应的法律素质和能力。

2、广泛宣传依法行政知识,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环境。

采取各种形式,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加强林业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增强全社会了解、遵守有关林业法律、法规的观念和意识,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工作要求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局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制度建设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出发,积极投入到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中来,努力推动林业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范文220__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以维护森林生态安全为主攻方向,以增绿增质增效为基本要求,深化改革创新,加强资源保护,加快国土绿化,增进绿色惠民,强化基础保障,扩大开放合作,加快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作出更大贡献。全年计划完成造林1亿亩、森林抚育1.2亿亩,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6.3万亿元、林产品进出口贸易额1500亿美元。

一、全面深化林业改革

一是加快推进国有林区改革。认真细化落实省级改革实施方案,抓好改革试点工作,理顺森林资源管理监督职能。按照“卸包袱、保生存、求发展”的要求,剥离企业承担的社会职能,化解森工企业金融机构债务,推进全面停伐后的产业转型,妥善分流安置企业职工,确保职工基本生活有保障、林区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全面实施国有林场改革。认真落实省级改革实施方案,编制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培育专项规划,制定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管办法,协调落实基础设施建设等支持政策。三是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出台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进一步放活经营权。积极培育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同时,积极参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认真落实中央确定的各项涉林改革任务,制定《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配套文件,出台《加强野生动植物类型国家公园建设指导意见》。

二、着力推进国土绿化

一是加快造林绿化步伐。提高营造林中央投资补助标准,实施好《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20__—2020年)》和营造林生产3年滚动计划,推进义务植树和部门绿化,加快培育珍贵树种和能源林、碳汇林。全年计划完成造林任务1亿亩,其中,人工造林4300万亩,封山育林2500万亩,退化林分修复2700万亩,飞播造林200万亩,人工更新300万亩。二是抓好重点生态修复工程。扩大退耕还林规模,抓好退耕还林任务落实。推进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丝绸之路经济带生态屏障和百万亩防护林基地建设。加快建设京津冀地区成片森林带。加强长江流域等防护林体系建设和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出台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推动实施一批重大贷款项目。三是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搞好城市内绿化,使城市适宜绿化的地方都绿起来。搞好城市周边绿化,充分利用不适宜耕作的土地开展绿化造林。搞好城市群绿化,扩大城市之间的生态空间。四是着力提高森林质量。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质量优先,坚持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并举,封飞造、乔灌草结合,宜封则封、宜造则造,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出台《全国森林经营规划(20__-2050年)》,制定省级、县级森林经营规划编制指南。抓好森林经营样板基地、示范林场、履约示范单位试点建设,加强森林抚育质量监管。编制重点国有林区中长期森林可持续经营方案,适当增加森林抚育任务。全国计划完成森林抚育1.2亿亩。五是培育良种壮苗。认真落实新修订的种子法,出台保障性苗圃建设指导意见,开展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考核评选工作,建设国家种质资源保存库,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管理。

三、加大资源保护力度

一是着力建设国家公园,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整合设立国家公园,建设一批野生动植物类型国家公园,更好保护珍稀濒危动物。加强野生动植物类型国家公园建设和管理,推动建立国家公园行业标准规范。二是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抓好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加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严厉打击毁林开垦、非法占用林地等行为。分解落实“十三五”年森林采伐限额。修订国家公益林管理办法,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改进森林资源清查工作,优化监测体系,实现年度出数。三是全面保护天然林。扩大天然林保护范围,全面停止国有林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完善天然林保护政策,提高补助标准,巩固停伐成果。加强后备资源培育,恢复天然林生态功能。启动古树名木普查试点,严禁移植天然大树。四是全面保护湿地。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退耕还湿试点,新指定一批国际重要湿地,建立一批国家湿地公园,严厉打击破坏湿地行为。制定《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和《湿地产权确权试点方案》。五是全面保护野生动植物。对东北虎、东北豹和亚洲象等濒危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进行综合保护,完善极度濒危野生动物拯救保护实施方案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工程规划,抓好第二次全国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工作。实施新一轮大熊猫保护工程,筹建北京、上海、广东大熊猫保护研究基地等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中心和基因库。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六是加强荒漠植被保护。强化防沙治沙政府目标责任考核,抓好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贴试点和国家沙漠公园建设,探索建立荒漠生态补偿制度和防沙治沙奖励补助机制。

四、做好灾害防控工作

一是狠抓森林防火。落实森林防火地方行政首长责任制,编制实施森林防火二期规划,加强森林消防和航空消防队伍建设。引进适应高海拔地区飞行的直升机,开展无人机装备试点,加快配备以水灭火装备,严防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做好中俄、中蒙等边境防火隔离带建设和森林火灾预防。二是强化有害生物防治。严格执行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和灾害责任追究认定标准,加强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全面落实20__—20__年防治目标责任,强化重点地区、重大有害生物防治督导,确保有害不成灾。三是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推进疫源疫病主动预警,开展监测防控标准站建设,强化野外监测,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疫情,第一现场控制疫情。四是妥善处置沙尘暴灾害。加强沙尘暴高发期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相关预警信息。

五、加快发展绿色产业

一是加强产业宏观指导。理顺管理机制,编制林业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林业产业建设工程,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培育竹缠绕新技术新材料、森林生物质能源、森林生物制药、森林新资源开发利用、森林休闲康养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二是大力发展特色产业。认真落实《关于整合和统筹资金支持贫困地区油茶核桃等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发展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竹藤花卉等绿色富民产业,增加就业岗位,促进农民增收。三是完善林产品市场机制。大力发展林产品电子商务,规范林权交易市场,推进森林碳汇交易。推进森林认证,开展木材合法性认定,加强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品牌体系建设。建立重点林产品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完善林业产业投融资政策,推动建立林业特色贷款模式。

六、增强科技支撑能力

一是加强林业科技创新。实施林业科技创新驱动战略,深化林业科技体制改革,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启动“十三五”林业科技创新工程,争取在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启动新一轮森林生态服务价值核算。二是搭建科技创新平台。组建协同创新团队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完善林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强生态定位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质检中心、科研实验基地等平台建设。三是强化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出台加强林业科技推广工作的指导意见,健全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实施百项重大科技成果推广计划,推进林业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行动。四是完善林业标准和质量监管体系。健全林业标准化技术机构,开展林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抓好林业专利产业化试点。加强植物新品种和林业知识产权保护。

七、提升依法治林水平

一是完善林业法律法规体系。修改完善《森林法》并报国务院审查,争取全国人大审议通过《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草案,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湿地保护条例》审查工作。推动制修订《天然林保护条例》、《国有林场条例》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出台全面推进林业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二是提升林业执法水平。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适应行政诉讼由审查制改为登记制的变化,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诉讼应诉工作。会同公安部出台深化森林公安改革的指导意见,理顺管理体制,强化执法能力,完善警务保障。三是规范改进行政审批行为。继续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建立国家林业局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实现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受理和网上审批。

八、强化林业基础保障

一是改善林区基础设施。推进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加快森林防火应急道路、饮水、供电、管护站点建设,改善林区生产生活条件。二是提升林业装备水平。推动现代装备在生态保护与修复上的应用,配备一批适应林区特点的陆、水、空巡护交通运输工具。推进林业卫星等重点项目建设,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监测预警评估体系。三是推进“互联网+”林业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林业深度融合,构建国有林场林区资源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建设林业大数据中心,强化林业信息公共服务。推进电子政务系统建设,提升林业行政效能。

九、抓好林业宣传工作

一是突出宣传重点。围绕国有林场林区改革、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湿地保护等工作,及时解读重大林业政策,为林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微博、微信的特点和优势,不断扩大林业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主动回应负面舆情和热点问题。三是打造宣传品牌。深入开展关注森林活动,命名一批森林城市。认真组织青少年生态文明教育体验活动,继续抓好植树节、湿地日等主题宣传。四是繁荣生态文化。出台《中国生态文化发展纲要》,开展生态文化主题创作活动,发掘林业先进典型,弘扬生态文明主旋律,增强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

十、扩大对外开放合作

一是积极参与全球生态治理。出席CITES第17届缔约方会议等重要国际会议。加强“一带一路”建设林业合作,推动召开首届中国—中东欧林业合作机制会议,共同举办首届大中亚地区林业部长级会议。做好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下林业对口磋商,加强与非洲在野生动植物保护、荒漠化防治、竹资源产业开发等方面的合作。二是妥善应对热点敏感问题。严厉打击老虎、象牙、犀牛角等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和木材非法采伐等犯罪活动,逐步停止国内象牙商业性利用。三是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认真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分工方案,完成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碳汇计量监测,抓好中美气候变化工作组下林业适应气候变化合作试点,提出2020年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目标方案。四是拓展对外合作平台。支持国际竹藤组织发展,落实中美共建中国园项目,推进亚太森林组织积极参与APEC、亚欧会议等高层合作机制。办好20__唐山世界园艺博览会、第十届世界湿地大会,做好20__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筹备工作。

十一、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一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重点抓好中央巡视意见整改落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依法从政。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全国林业人才发展规划和教育培训规划,开展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第三批“百千万人才工程”省部级人选选拔。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重点领域、环节和岗位的监督检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认真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干部教育培训条例。三是稳定基层林业机构队伍。加强森林公安、林业工作站、林木种苗站、基层推广站、木材检查站建设,稳定机构队伍,优化站所布局,强化职能作用,加?a href='//www.xuexila.com/yangsheng/kesou/' target='_blank'>咳嗽迸嘌担欢咸嵘?a href='//www.xuexila.com/lunwen/PM/' target='_blank'>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

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范文31、积极实施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大力发展林业产业

今年,省厅下达我县人工造林任务12613亩,森林村庄创建11个,线路绿化12公里,“三线三边”绿化提升19763亩。各林业站要抓住当前造林有利时机,加快造林进度,把握技术标准和质量,确保完成各项任务。同时,各地要结合美好乡村建设,见缝插绿,大力发展“四林四园”,为全县林业面上脱贫发挥积极作用。今年是实施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的最后一年,省厅将对前几年工程实施结果进行核查,各林业站要全面进行摸查,及时补缺补差;要加强档案收集和归档,做好迎检准备,确保顺利通过省厅验收。

在民生林业发展方面,今年我们继续加大百万亩农林特色基地建设,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和林业项目工程的实施,在尊重林业企业和林农意愿基础上,大力发展木本油料林、竹林、珍稀树种、苗木花卉、林下经济等绿色富民产业,增加就业岗位,促进农民增收。要加大新型林业主体、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森林旅游人家培育,实现林业提质增效。

2、强化森林资源管理,适时开展专项保护行动

进一步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开展林地年度变更工作,规范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加强人工杉木林采伐监管,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各基层站所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对基层执法单位执法行为的指导和监督要常态化。对古树名木进行挂牌保护,落实监管责任人。积极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编制极小种群野生植物和濒危野生动物拯救保护规划,完成大别山五针松、霍山石斛极小种群保护项目。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开展林政执法稽查,严惩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林区秩序稳定。

在此特别强调的是,今年以至今后几年还将继续开展映山红和兰花保护、打击滥垦林地窖茯苓、野生动植物保护等专项行动。要加森林资源保护巡查力度,做到早发现、快处置;对占用林地窖茯苓的,按照县委十三届十三次全会要求要采取“打堵疏转”相结合,坚决堵住破坏森林的源头,严厉打击无证采伐、无证运输、私收乱购木材行为,依法依规对毁坏林地的处罚到位,加强对林农的政策宣传,引导林农发展特色产业和林下经济,提高群众保护青山绿水意识和保护生态的积极性,自觉转行转产。

在森林防火上,全面推进责任、信息、救灾体系建设,积极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村为主”机制。积极申报国家专项基金建设防火项目,启动大别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认真实施好防火三期工程,加大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编制全县防火一张图,健全落实森林防火“三个一律”机制;强化防火宣传,树立文明祭祀新风,让森林防火意识入脑入心,确保森林防火“双控”目标实现。

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基层监测网络建设,完成全国第四次有害生物调查,开展“绿盾”专项行动,完成松材线虫病防治2300亩,对现有疫情区进行综合治理,全面做好非疫情区的预防工作,防止松材线虫病扩展蔓延。

3、加大精准扶贫力度,打赢林业产业扶贫攻坚战

今年是我县脱贫攻坚决战之年。按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林业局要做好全县林业产业面上扶贫和定点联系村对口帮扶。为此,林业局制定了《20__年定点帮扶脱贫攻坚工作方案》和开展林业产业脱贫攻坚调查摸底的紧急通知。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分类指导、因户施策和产业扶贫、兜底扶贫的原则,发挥林业部门优势,结合林业项目工程实施,以发展林业特色产业和林下经济为抓手,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让帮扶贫困户有1、2个短平快的增收致富项目,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确保对口帮扶贫困户稳定脱贫、如期摘帽。各林业站和相关二级机构要立即行动起来,摸清底数、明确任务、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实行责任到人。对延误脱贫进程、工作不力、任务完成不达标的局党组将对相关责任人从严问责。

4、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林业改革

进一步完善推进依法行政、法制建设工作,实行“首问负责制”,做到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三落实”,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政务公开和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提高林业系统依法行政水平。

启动林业综合执法改革,建立责权统一,廉洁高效的综合执法队伍。按省委出台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认真制定我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确保如期完成我县国有林场改革任务。

5、全面开展林业宣传,大力弘扬生态文明主旋律

宣传工作是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促进工作、传播正能量的重要手段,也是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高道德素质,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工作意识的需要。各基层站所要创新宣传理念和形式,积极宣传林业的地位和作用,广泛宣传林业改革的新常态,深度报道林业的典型经验,全面及时宣传林业脱贫攻坚的主要做法,为我县林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是加强林业理论宣传。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战略布局,大力宣传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改革发展的伟大战略思想,让全社会关注林业,关心林业,支持林业的改革发展。二是大力宣传国有林场和我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林业特色产业经验做法。三是深入开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宣传,营造人学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文明执法的浓厚氛围;要结合世界环境日、植树节、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爱鸟周等,大力宣传我县林业建设取得的成就;要突出重点森林防火期间的森林消防宣传,加大宣传对森林火灾肇事者的惩处;结合各类专项行动,宣传打击乱占林地窖茯岑、保护映山红、兰花等珍稀植物保护行动成果。四是围绕林业产业发展、造林绿化、林业脱贫攻坚、科技兴林、重点生态工程、森林资源管理、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开展宣传报道。

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各项纪律规定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党风、政风的好坏,事关人心向背。我们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以服务林业改革发展大局为核心,以“两学一做”和“三强化两提升”学习实践为抓手,切实加强林业系统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全县林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始终把责任扛在肩上,始终把团结记在心里,始终把任务抓在手中,时时刻刻牢记守纪律、讲规矩;要严格遵循“二十五个严禁”,强化“四个看齐”意识,争当“四个自觉”模范。

今年,局党组将把党的纪律执行情况、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县委“二十五个严禁”和“四风”问题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强化执纪问责,坚决做到有纪必依、有规必循,违纪必究、违规必查!对违反纪律行为的不管是谁该约谈的约谈,该通报批评的及时通报批评,该问责的问责,坚决依法依纪处罚到位!今天参会的各基层站所负责人,要及时将这次会议精神和要求传达到每位职工,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做到遵规守矩,千万不要碰违纪这条高压线,切实形成人人敬畏纪律、自觉崇尚纪律、严格执行纪律的良好氛围。

我县脱贫攻坚的战鼓已奏响,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党中央周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抢抓机遇,开拓进取,顽强拼搏,不断开创我县林业改革发展的新局面,为打造“四个示范县”、建设生态文明、美丽岳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范文4一、林业工作计划和打算

(一)天保工程

县天保工程主要工作是实施森林管护面积203万亩,其中:重点森工120.9万亩,地方森工82.1万亩;实施公益林建设封山育林项目10000亩。

(二)退耕还林工程

退耕还林工程主要工作是:一是对以来123360亩退耕还林面积进行补植补造;二是实施巩固退耕还林专项规划工作,推进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的全面推进。

(三)林业血防工程和沼气建设

1.林业血防工程主要工作是:计划实施抑螺防病林项目种植任务4000亩,突出以发展核桃和抑螺防病相结合的种植模式。

2.农村能源建设工程主要工作是:计划实施沼气建设任务1500口,重点以洱海流域的六个镇乡的进一步铺开。

(四)森林防火工作

的森林防火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一是抓实“三线责任制”等各种责任制落实及严格责任追究制;二是强化各级指挥机构职责职能;三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四是严格野外用火管理;五是建立快速、安全扑救森林火灾工作机制;六是依法惩处肇事者;七是多方筹集森林防火资金。

(五)核桃、华山松和梅子三大产业及乡村重点绿化工作

(1)到初我县已发展核桃面积38.63万亩,并按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配合镇乡指导农户努力完成10万亩的造林任务。

(2)在全县已有华山松面积17.15万亩的基础上,计划发展华山松百日苗种植5万亩,重点以右所镇焦石村、茈碧湖镇松鹤村、三营镇白草村,罗坪山林场、赶羊涧林管所、平头山草涧山林管所为重点区域进行发展,通过以点带面,推动其他地方的发展。

(3)以全国梅果特色经济林示范县为契机,推动梅子基地建设步伐。我局将配合农业部门在区域布局上进行科学规划和引导,确保这一优势产业健康发展,坚持走公司加农户加基地的产业化发展模式,在我县果梅已达面积9.4万亩的基础上,完成年度2万亩的种植任务。

(4)根据洱发[]65号文件和大理州乡村重点绿化工作会议精神,,我局重要工作是,配合、指导、督促镇乡完成年度乡村重点绿化工作,并进行地块的调查落实、划线、指导工作,为完成全县70个村的村四旁绿化奠定基实的基础、使全县的林木绿化率达63%以上。

(六)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

(1)种苗产地检疫率,完成全年各项目造林所用核桃、华山松、梅子、柏树等林木300多万株和75.5亩苗圃地的产地检疫工作。

(2)商品木材和主要林产品调运检疫率:完成商品木材和绿化苗木的调运检疫工作。

(3)在九个镇乡及三个林管场所设立林业有害生物一般测报点12个,兼职测报人员12人,进行林业有害生物预报预测工作。

(七)资源林政管理工作。

1.加强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和管理工作

(1)认真做好《森林法》、《云南省森林条例》的学习

和宣传。参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2)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加强林地林权的管理。

(3)深入开展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进

一步规范木材经营加工的正常秩序。

(4)加强木材运输管理制度的监督。坚持木材凭证运

输制度。

(八)种苗工作

为了提高林木种苗造林质量,加强对种苗质量监督管理,安排了3人专职从事种苗工作。对出圃苗木进行了苗木质量检验和分级,做到苗木质量“两证一签”。

(九)林改工作

(1)进一步开展查缺补漏,完善主体改革各项工作。

全县主体改革现已基本完成,但存在的问题不少,许多地方需要继续完善。因此,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开展查缺补漏工作,查找不足,认清差距,切实加以整改,不断完善主体改革各项工作,为配套改革打下基础。

(2)进一步加强领导,广泛宣传,为配套改革营造氛围。

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机构,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林改的积极性。不断利用电视、广播、报刊、黑板报、标语等形式,深入开展配套改革宣传活动,增强林农林改参与意识。加大对干部职工的培训力度,深入学习配套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措施,为配套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加大配套改革服务体系建设。

第一,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的管理保护工作。抓实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充实森林防火队伍,加大森林防火力度,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奖惩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管理,严管重惩,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少发生火警、荒火等小火,保障森林资源的安全。严厉打击偷砍盗伐、滥砍滥伐林木行为。加强林地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占用林地行为,切实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治安的稳定。积极引导村、组制定和完善切实可行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和依法治林中的重要作用,建立森林资源管理保护的长效机制。加强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检疫防治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第二,加快特色林产业发展步伐。正确处理好改革与发展的关系。通过林改充分调动农民发展林业特别是发展特色经济林的积极性,尽快使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林业产业得到发展,农民得到实惠。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发展思路,重点发展好核桃、梅果、华山松、林下资源产业。“十一五”期间,全县在现有泡核桃27.78万亩的基础上新发展优质泡核桃42.22万亩,达到70万亩的规模,梅果在现有9.4万亩的基础上新发展10.6万亩,达到20万亩的规模,华山松在现有17.15万亩的基础上新发展22.85万亩,达到40万亩的规模,积极引导以野生食用菌松茸为主的非木质产业开发,合理开发利用林下资源。

第三,建立健全林业服务体系。在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阶段性工作以后,将重点转入四大体系建设。一是建立健全产权流转体系,包括林权登记、评估、认证、流转、担保等方面的工作;二是建立健全技术服务体系,包括良种、良法、技术培训、标准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三是建立健全林业执法监督管理体系,积极探索林业综合执法改革;四是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包括农村信用社抵押担保制度,围绕龙头企业建好特色高效的林果基地,为林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第四,改革林业管理职能,完善配套措施,强划指导服务。在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结束后,将积极引导农民成立各种保护和发展协会,组建新的经营实体,提高抗灾害、抵御风险和市场竞争的能力。正确引导农民充分运用村民自治的优势,制定村规民约,提高自律意识和自我管理的水平,建立政府主导下的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防止偷砍盗伐等群防群治体系。改革林业管理职能,强化指导服务,把林业管理的工作重心转移到宏观指导、行政执法、公共服务上来,建立健全管理、执法、服务三大职能为主的新型林业管理体系,全方位为林农提供法律、科技、信息、评估、认证、培训、试验示范、病虫害防治、技术推广等服务。积极探索林业综合执法改革,加强林业管理队伍建设,强化对森林公安、林政稽查、木材检查站、林业工作站等基层林业执法单位的建设,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妥善解决好机构、人员编制问题,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以保证林业执法部门正确履行职责,公正执法。

(4)进一步做好林业产业规划,加大乡村绿化力度。

切实做好全县的林产业规划,引导群众科学管山、科学育林,使群众积极投入到林业生产当中。做强做大全县经济林果业,加大对全县核桃、梅果、木瓜、华山松松子、野生实用菌等森林资源的集约开发,加大以核桃、梅果为代表的林产业的调研,把发展特色林产业与非公有制林业结合起来,培育壮大深加工龙头企业,进一步拓展公司加基地带农户的产业发展模式,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增加综合效益,从而大幅度地增加林农收益,真正做到山头绿起来,产业强起来,农民富起来。以“百村万户绿化行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把乡村绿化美化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总结乡村绿化的经验,切实改变观念,集中各方力量,分步骤、有重点地进行突破,迅速提高全县森林覆盖率,积极建设生态文明。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成立相关领导组,根据林业工作的实际,分别成立天保退耕领导小组、农村能源建设领导小组、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林产业领导组等、领导组织协调各项林业工作。

(2)加大宣传,使政策深入民心。我局将继续利用电视、广播以及发放宣传单、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宣传林业政策,使天保退耕、能源、林改以及护林防火等相关林业政策和条例深入民心。

(3)层层签订责任状,强化各级各部门工作人员的责任。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沼气池建设、森林防火,县政府与镇乡签订责任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

(4)抓奖惩,落实责任,注重实效。县镇乡各级将林业工作纳入每年的“五个建设”考核奖惩内容,每年初层层签订林业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年度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到镇、乡、村、组,并适时对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通报,年终进行考核验收,全部完成年度发展计划的,经验收合格,给予奖励,反之给予惩罚,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到人。

林政执法篇(5)

县林业局成立“林业行政执法联合行动”领导小组。由袁景西局长任组长,罗小全党委书记、县林业局副局长、森林公安局局长钟挺进、县林业局副局长郭载亮、县林业局副局长樊小东、县林业局纪检书记沈元华任副组长;县森林公安局、县局林政股、林政稽查大队、木材检查站、县局林业工作总站、县局野保站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森林公安局,由肖秋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联合行动的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联合行动的主要内容

1、查处乱砍滥伐林木典型案件。重点查处流转山林滥伐案件;雪压材山场滥伐林木案件;国有林场滥伐林木案件以及非法采伐天然阔叶林案件。

2、查处乱征滥占林地典型案件。重点查处非法占用林地开采矿产案件。

3、查处非法加工木材典型案件。重点查处无证加工、非法收购木材案件。

4、查处非法运输木材典型案件。重点查处无证运输木材和镖师押运、报关、强行冲卡等案件。

5、查处破坏野生动植物典型案件。重点查处非法采挖珍贵野生植物,非法猎捕珍稀野生动物以及非法加工、食用野生动物案件。

三、联合行动的主要方法

1、自查和督查相结合。各整治小组先组织自查,督查小组进行督查,重点查处一批有一定影响的典型案件。

2、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在搞好自查、抽查和督查的同时,由县联合行动领导小组组织暗访,摸清线索、掌握查办主动权。

3、处理与追溯相结合。发现案件时,不仅要对当事人依法进行查处,还要尽可能地追溯违法行为的源头。

4、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对于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所涉及人员,一定要分清责任、定性准确,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四、联合行动时间

*8年5月25日—*8年12月30日。(联合行动突击整治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合行动工作分工

联合行动领导小组分成三个行动整治组,一个督查组。

第一小组:由县森林公安局局长钟挺进任组长,森林公安2人,木材检查站1人,稽查大队1人,林政股1人为成员,由森林公安局派车。(负责铁石口高速路口)

第二小组:由县林业局副局长樊小东任组长,森林公安1人,木材检查站2人,林政稽查大队1人,林政股1人为成员,由木材检查站派车。(负责焦坑高速路口)

第三小组:由县林业局副局长郭载亮任组长,森林公安1人,稽查大队2人,木材检查站1人,林政股1人为成员,由林政稽查大队派车。(负责西牛收费站路口)

第四小组(督查组):由县林业局纪检书记沈元华任组长,邀请县纪委、县法制办派员督导,森林公安1人,林政股2人,稽查大队1人,木材检查站1人为成员,由林政股派车。

六、几点要求

林政执法篇(6)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的国家,尤其是近年来,可用土地资源在急剧减少,能够用来栽种树木的土地更是少之又少,这就造成了我国的生态脆弱性。因此,必须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规章制度,全面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与管理,大力推进森林资源的节约利用,严格控制其消耗量,提高利用率。林地市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林地管理是资源林政管理的重要内容。森林资源林政保护管理是林业部门的日常工作,是针对林业经营过程中所设计的管理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的管理活动,其效果将直接影响到森林资源的的现存量,进而影响生态环境。林政执法工作任重而道远,需要有完善健全的制度,职业素质高的林政执法团队等,还需要注意灵活变通执法方式。

1.林政执法工作的基本情况

瑶安瑶族乡处于广东省连州市北部,位于东经111度24分20秒,北纬25度01分05秒。东与星子镇为临,南与保安镇相接,西与丰阳镇东陂镇相连,,北与湖南省临武县交界,距离连州市40公里。林业用地27.2万亩。现有公益生态林6.1万亩,用材林13.6万亩,毛竹林3.2万亩,天然阔叶林4.4万亩。瑶安乡山多田少,当地村民以耕山为主,林业是当地的经济支柱。瑶安乡属于中亚热带地带, 地貌复杂、山高谷深,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最高峰天头岭海拔1711.8m。最低处海拔340m。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具有明显的温热和干冷的大陆性气候。夏季偏南风为主,冬季偏北风为主,气候具有四季分明。高海拔区域冬季冰雪现象明显。年平均气温为19.5度,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600mm。按照清远市和连州市主体功能区总体规划,瑶安乡被划为连州市六个生态发展区之一。

林政执法任务艰巨,工作量很大,涉及面又广泛。为使得各项林政工作能够顺利实施,首先需要从提高全林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这块着手,兴办培训班,动员大家积极学习《森林法》,了解最新的林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化林政工作监管力度,制定并下发《关于开展林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对要检查的内容做出严密的部署安排;通过发宣传单、贴标语等做广泛宣传,取保工作的质量。

木材运输工具的多样化、复杂化给林政执法带来一定的难度,为了进一步规范木材的流通渠道,严把木材流通关,杜绝效益流失的现象,瑶安乡林业工作站针对此现象制定并下发了《林业局木材运输管理办法》,将非法运输木材扼杀在源头,除此以外,通过凭签证出关的办法,严把木材出局关。深入木材加工区进行检查、整顿,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工厂予以清理。

在林权林地管理工作中,林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制度。对征占用林地一律实行地测绘,安标准收取费用,防止林地效益的流失。另一方面,制定奖惩制度,调动全员积极性,鼓励各单位回收被侵占的林地。

2.林业林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2.1制度不健全,管理操作比较难实施

分工协作机制运行不顺畅,“三国四方”整体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在实际工作中,常常会因为分工不明确,使得管理养护责任不清,出现问题时,大家相互推卸责任。个别部门和单位的执法人员并没有认真执行,个别案件处罚标准不统一,执法不规范,办案透明度不高。林政执法部门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目前林政执法与司法衔接不够,致使部分林政处罚,特别是林地案件的处罚,执行不彻底,不能及时停止违法行为。

2.2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规范性

制约激励机制不健全。林业单位没有将林政工作列入单位考核否决指标,没有真正把林政工作业绩作为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林政工作没有对领导们起到应有的约束作用和推动作用,林场领导只是盲目地将几乎全部的注意力都投向了木材生产上,而不去关注林政问题,工作缺少主动性,少数林场甚至通过裁剪林政人员的办法来节省开支,剥夺林政费用,这样会大大削弱基层管护力量,造成经费不足的局面。

考核和奖励机制不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没有真正落实。现在的林业管理单位都拿不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关于林政人员的奖惩考核细则,而他们在实际中作为的考核都没有业绩作为依据,重于形式却没有实质,助长了林政人员内得过且过的马虎风气,不利于提高林政执法人员的工作热情,使得他们在工作中出现不负责任、管护不到位的现象。

2.3林政执法团队建设较弱,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执法人员都是从事林业技术推广工作,对林业法律、法规系统学习时间较少,缺乏行政执法所必备的法律知识及相关的执法技能,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存在着执法不严、执法不懂法甚至是执法违法的现象。许多执法人员不会制作执法文书。

3.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3.1健全林政执法制度,加强法律宣传

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严格遵守《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的各项规定,明确执法主体,落实执法责任,依法实施处罚,尤其注重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对于不依法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时故意或过失造成执法过错的,要追究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积极开展活动,利用广播、设点宣传、张贴宣传语等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进一步统一思想,为今后更好地做好林政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3.2完善管理制度,明确职责权限

林政人员是森林管护的主力军,林政人员自身的业务能力、职业操守以及综合办案水平将关系到管护工作的实际效果。因而,制定并完善全林政管理的各项制度,加强林政人员的管理工作就是做好森林管护工作的基础。

3.3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职业素质

注重对林业执法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以及法律知识教育。定期组织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稳定支付机构和执法人员队伍。对即将担任执法人员的人实行凭证上岗,并且在任职期间,定期考核,组织学习,及时补充最新的理论、技术知识。通过业绩考核,选拔一些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高的人员做领导,逐步构建“融管理于服务,在服务中管理”的林地管理、保护于一体的新机制。

4.结语

林政管理是关系到子孙未来生活环境和整个社会利益的重要保证,从中可以看出国家以及地方对生态环境、生态资源进行保护的重视度。严格依法执政,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只有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林政执法,维持稳定的林区秩(下转第26页)(上接第14页)序,才能遏制毁林开垦、乱征滥占林地的违法行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是怎林资源持续增长,并进行合理的开发与利用。[科]

【参考文献】

[1]刘波.红石林区林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2,23:40-41.

[2]刘珊.法治政府视阈下我国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12.

林政执法篇(7)

2西畴县林业行政执法现状

西畴县位于云南省东南部,隶属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北回归线直穿县城横贯全境。境内最高海拔1962.9m,最低海拔667.9m。全县现辖7乡2镇,2个国有林场,69个村民委员会、3个社区,1933个村(居)民小组,总人口25.04万人。全县林业用地面积达8.81万hm2,森林蓄积量263.76m3,森林覆盖率42.33%。总的县情特点是“山大石头多,人多耕地少,石漠化程度深,财困民穷”,是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岩溶山区县,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环境恶劣。

2.1林业行政执法队伍情况截止2012年5月,全县共有林业行政执法人员115人,其中森林公安民警29人,林政稽查队5人,木材检查站4人,国有林场27人,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32人,局机关18人。2011年西畴县乡镇机构改革后,县林业局没有权利委托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行使林政执法权,因此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不具备行政处罚主体资格;国有林场属于企业性质,按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国有林场不符合委托执法的条件。全县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实际仅56人。

2.2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及监管情况根据《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使森林和野生动物保护、林木种子管理、植物新品种保护、木材运输监督检查及木材经营、加工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能,而这些职能分散在林业系统中的资源林政股、林政稽查队、森林公安、野生动物保护办、森林防火股、森林植物防治检疫站和木材检查站等多个内设的职能机构中,行使林业行政执法权的机构过多,没形成统一的执法队伍,不利于案件的及时处理和执法工作的监督。

2.3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情况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林业体制改革的步伐加快,国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且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影响,违害森林资源安全的各种行为还是时有发生。乱砍滥伐、超限额采伐、偷砍盗伐林木、非法运输木材、乱垦滥伐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2011年,全县共发生林业行政案件62起,查处62起,处罚66人次。其中盗伐林木案件2起,非法占用林地案件3起,滥伐林木案件49起,违法运输木材案件8起。造成上述破坏森林资源现象发生的原因主要是:一是部分农民群众法律意识、环境意识和生态意识淡薄;二是由于注重经济发展而忽视了国家林业法律法规的执行,在公路建设、水利建设和矿产业等工程建设中时常发生非法侵占林地现象;三是部分领导对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不能正确处理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四是部分执法机构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管理不严,保护森林资源的措施不力。

3存在的问题

3.1林业行政执法管理机构设置不够合理由于林业行政执法内置机构较多,职责不明确,林政股、林政稽查队、木材检查站、森林公安、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不够。加之地方财政困难,致使林业行政执法管理经费严重不足,影响了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3.2部分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缺乏严肃性由于执法人员整体业务素质、执法水平参差不齐,造成不按处罚标准实施处罚。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只追求实体的正确,而不顾及程序方面的具体规定;先做处罚,后做调查取证;不告知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理由,不告知当事人应有的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权和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等,受处罚人员往往对处罚结果不服,损害了林业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3.3实施林业行政处罚制裁的手段单一实行林业行政处罚的目的是为了教育公民遵纪守法,以维护良好的林业行政管理秩序,通过有效的林业行政管理手段,增强环境保护,提高全民知法、懂法、守法意识,促进经济发展。然而,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对林业行政处罚作了严格规定,但是在实际运用林业行政处罚这一制裁手段时还很不规范,随意性较大,处罚力度不到位,突出表出为罚款中的“乱”和处罚力度上的“软”。“重处罚,轻管理”,罚款过后违法行为并没有得到纠正,结果造成了再次案发,严重地影响了林业行政执法中秉公执法的性质。

3.4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西畴县林业行政机关对内部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监督活动目前还缺乏一套快捷的案件报告制度、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西畴县林业行政工作由于对案件发生反应不及时、查处不及时等原因,出现了许多被动情况。在执法监督管理上,一方面,由于信息等方面的原因,使得对不按规定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而采伐林木、无证或一证多车运输木材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监管力度欠缺,不能及时处理;另一方面,由于林业行政执法部门没有建立起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高效监督机制,对林业行政执法权缺乏实际而有效的制约。在实际工作中,有些机构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执法程序不合法等现象,使得行政执法行为不受严格的法律规范的制约,此外,对发生的毁林大案、要案的单位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有时没有严格的进行责任追究,造成责任的模糊。

3.5“以罚代批”现象时有发生部分林业行政执法机构为谋取小集团利益,利用手中掌握的民用材林木采伐许可证审批权,违反限额采伐制度规定,在批准申请人限额采伐的同时,对申请人超限额采伐的林木予以罚款,“以罚代批”,用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代替了严格的林木采伐许可证,造成限额采伐制度的失控,使森林资源受到了严重的破坏。

4对策与建议

4.1重视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如何保护森林资源,如何促进林业产业的发展,取决于林业行政执法的好坏程度。因此,在林业行政执法中要实行领导负责制,加强对行政执法的领导,坚持做到公正、公开、严格依法行政。同时,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加大对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林业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减少执法阻力,克服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4.2健全林业行政执法机构从实际出发,根据工作需要实事求是地设置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充分发挥部门的综合、协调、监督作用,提高执法权威性,杜绝政出多门,各行其事的现象。推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各执法机构的集中归并,简化行政执法机构,将资源林政股、林政稽查队、森林公安、野生动物保护办、森林防火股、森林植物防治检疫站和木材检查站等林业行政执法单位的职能合并,稳定和充实森林资源管理机构,建立健全林政稽查队伍,确保森林管理力量不受削弱,实现林业任务以及一般林业行政事务与林业行政执法的彻底分离,以减少不必要的开支,集中力量,强化执法,统一执法,避免不同执法机关之间的冲突,克服相互推诿的工作作风,集中力量搞好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4.3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制度建设

4.3.1认真执行林案查处制度林业行政执法应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进行,一般应具备公示-明示-执行-结束-回访等几个程序,要严格遵守,不能颠倒、省略。一是资讯公开,林业行政执法者应将执法活动的有关情况和资料全部公开;二是亮证执法,执法者首先应向行政相对人出示合法的执法证件给其辨认身份的权利;三是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告知当事人作了行政处理决定的实施、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给予当事人以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四是遵守时限,把行政处理决定按规定的程序、方式向当事人送达并依法取得送达回证。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和准确性。

4.3.2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考核制度在林业行政执法活动中,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秉公执法。行政机关对其工作部门,工作部门对其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评比要形成制度,要把各种考评制度公布于众,使执法效果与工作业绩及年终考核挂钩,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3.3实行错案追究责任制度行政过错屡屡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缺乏有效的行政过错追究。因此,要建立健全错案追究制度,实行谁办案谁负责制度,建立健全行政首长问责制度、行政审批问责制度、限期办结制度、行政违法倒查制度。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征收、行政监督检查、工作等行政行为中的违法行为和不作为,以至影响所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贻误行政管理工作,或者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要追究行政过错责任,行政机关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机关行政首长、直接分管领导要承担行政过错责任。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对行为人作出相应的处理。对一般过错的,给予责任人责令改正、不予评优评先、扣发奖金并处理;对严重过错的,应给予调离执法岗位、责令引咎辞职、开除并处分;触及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3.4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赔偿制度根据《国家赔偿法》所规定的行政赔偿中的内容,在行政赔偿中增加惩罚性赔偿,可以提醒和警告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在执法中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严格地按照法律、法规办事,从而减少和避免违法行为的产生。

林政执法篇(8)

森林是地球上宝贵的自然资源,其对人类的生态环境有着重要的影响,对生态与社会的发展具有关键性的作用,因此我们必须对森林加以保护,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强化森林资源保护。通过行政手段保护森林资源成为当今社会通用的一种有效的手段。本文对林业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了分析,并给出了响应的对策。通过解决林业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达到更好地保护我国现有的森林资源,有效促进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目的。

一、林业行政执法的基本概述

林业行政执法是指林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林业行政管理过程中,针对相对行为人,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使国家林业行政管理职能得以具体实现的活动过程。林业行政执法部门在越来越复杂的环境和压力下,能否克服林业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是更好地保护我国现有的森林资源,有效促进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关键。

二、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1.林业行政立法与当前林业发展的现状不符

虽然近年来,林业立法已经涉及林业行政管理工作的各个层面,但是,在立法时对一些具体的程序规定不是十分完善,导致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利和义务界定不清,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的管理中,在执行权利的同时没能很好的履行自己的义务;对林业社会参与的广泛性以及林业主体多样性的特征没有明确的界定,导致对违法当事人的各种违法案件的规定也显得比较模糊,致使在执法时不能有效的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2.众多林业行政执法部门职权重合,行政执法效率低

从目前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的状况看,除林政部门作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内设机构代表其执法外,其他如森林公安机关、森林植物检疫站、野保站、林业工作站在执行林政处罚时都需要林业行政机关的委托。这些单位共同执法就造成可以行使行政执法权的机构过多、过散、过滥、这些有执法职能的机构存在着执法职能相互交叉、相互扯皮,从而导致执法力量分散,难以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所以建议成立林业行政执法联合队,统管所有的林业行政执法,效果会相对好一些。

3.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林业工作点多、面广、战线长,执法客体量太复杂,导致执法困难。近年实行考试进人后,淡化了专业知识,所考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执法人员的林业和法律知识相对薄弱,再加之学习的内外环境不具备,学习风气没有形成或是流于形式,林业执法人员特别是乡镇林业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有的对基本的、简单的办案程序没有掌握或掌握不够,致使执法过程中不时出现违反法定程序执法,适用法律法规条文不当,法律文书填写不规范等现象。

4.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法制机构不健全

根据林业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可以确立1个内部机构,统一管理林业行政处罚工作。林业行政案件在调查结束后由林业行政执法人员送至法制工作机构提出初步意见后,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查决定或集体讨论决定。但是实际的工作中,因政府机构改革,大部分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未设立专门统一的林业法制机构,现行的林政部门没有确实起到真正的审查把关、监督作用,致使林业各执法部门执法的自由裁量权随意性扩展,使得林政执法的标准质量降低。

三、治理对策

1.完善林业立法,建立健全林业各项法律规范

林业立法是林业依法行政的基础,林业立法要在总结过去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坚持成功的做法,不断改进立法工作的不足,提高林业立法水平和质量。同时要遵循林业社会参与的广泛性以及林业主体多样性的特征,在林业行政立法过程中,既重视林业建设的政府主导作用,也要把把林业执法部门的权利和义务界定清楚同时要发挥各种组织、机构和各种社会角色的作用。

2.建立健全林业综合执法机构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林业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建立、健全林业执法机构,统一负责林政案件的把关、审核、监督工作,统一执法标准、程序,以从根源上堵塞执法漏洞。通过考核、测评的方式,成立以森林公安为龙头、由林业主管部门的各股、站、室业务骨干组成的林业执法综合队伍,以更加有效地发挥森林公安机关这支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的作用。

3.强化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要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可以采取培训、轮训等方式对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监督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和林业业务知识的培训,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准确适用林业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对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及执法监督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其工作责任心,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林业执法人员的素质,在实践中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4.健全县级林业执法行政部门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是最基层的林业主管部门,林业执法权能否行使到位全靠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因此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必须要健全专门统一的林业执法队伍以及林业法制机构,只有形成统一、高效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才能不断加大林业执法力度,提高林业执法效率。同时要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构,即法制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加大执法监督工作力度,规范执法行为。

林政执法篇(9)

林业行政执法是指林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林业行政管理过程中,针对相对行为人,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使国家林业行政管理职能得以具体实现的活动过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将依法治林作为加快林业发展的基本方针的确立,体现了依法治林的重要性,赋予了林业行政执法机关更加神圣的使命。林业行政执法机关能否依法行政是确保林业跨越、持久发展的根本保障,是依法治林的关键所在。《决定》将林业行政执法作为林业的四项改革之一,说明目前林业行政执法在相应的环节已制约着林业的发展,林业行政执法改革势在必行。

1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1.1多头执法,杂乱无序

从目前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的状况看,除林政部门作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内设机构代表其执法外,其他如森林公安机关、森林植物检疫站、野保站、林业工作站在执行林政处罚时都需要林业行政机关的委托。由于这些单位大都是事业单位,办案经费得不到有效保障,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在未取得合法委托或超越委托职权、职责范围的情况下,查处涉林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于打击违法行为,有损于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1.2相关部门执法职权重合

森林公安机关是国家公安机关派驻林业的一支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其享有林业刑事侦破权和森林法授权的林政处罚权。林政部门是林业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是林业综合执法部门。林木检疫站、野保站、林业工作站都是按照各自的职权,根据林业行政机关的委托,履行各自的职责。在实际工作中,这些部门均有超出管理、委托职权范围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为,即使发现本不该属自己部门管辖的林政案件,也不按林政处罚程序的规定移交有管辖权的执法部门处理,而是违规行政,降低处罚标准。有的单位为了本部门小团体的利益相互之间不是互相补台,而是互相拆台,不能形成合力,从而失去了战斗保垒作用,不能够起到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目的,从而失去了“严管林”的真正意义。

1.3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法制机构不健全

根据林业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可以确立1个内部机构,统一管理林业行政处罚工作。林业行政案件在调查结束后由林业行政执法人员送至法制工作机构提出初步意见后,由本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查决定或集体讨论决定。而实际中,因政府机构改革,大部分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未设立专门统一的林业法制机构,现行的林政股没有确实起到真正的审查把关、监督作用,致使林业各执法部门执法的自由裁量权随意性扩展,使得林政执法的标准质量降低。

2治理对策

2.1建立健全林业综合执法机构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林业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建立、健全林业执法机构,统一负责林政案件的把关、审核、监督工作,统一执法标准、程序,以从根源上堵塞执法漏洞。通过考核、测评的方式,成立以森林公安为龙头、由林业主管部门的各股、站、室业务骨干组成的林业执法综合队伍,以更加有效地发挥森林公安机关这支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的作用。

2.2加强执法制度建设

林政执法篇(10)

森林是地球上宝贵的自然资源,其不仅是地球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人类的衣食住行方方面面均与森林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对森林的保护是人类实现自然资源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具体举措。对森林保护的方式有很多,比如禁止开发,限制开发或者加强行政管理。现代社会由于国家权力的拓展,通过行政执法手段保护森林资源,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执法是各国普遍采用的手段。本文以林业行政执法的规范进行研究,分析当前林业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找出相应的对策。一方面是为了规范在林业行政执法中的执法行为,从根本上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保护我国的森林资源,促进自然资源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1 林业行政执法基本概述

人类是大自然创造的高等生物,其通过劳动发展了自身的体力与智力,使其在与大自然的抗争中逐渐取得主动。当人类在逐渐摆脱了对自然环境的严重依赖,当人类从原始社会的群居迁徙式的生活方式发展到群落定居的时候,社会就产生了。社会的产生并不意味着脱离了自然的影响,相反,人类社会的发展对自然资源、对森林资源的消耗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更加惊人。人类社会的发展始终是面对着“人与自然”互动关系的问题。社会是一个包罗人类日常生活方方面面,具有无限包容量的总体。人类的历史表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时,那么人类所面临的自然灾害会明显减少。当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紧张时,人类则会受到各种自然灾害,比如泥石流、洪涝灾害等灾害的侵袭。森林资源是一个统称,其不仅包含着森林的林木资源,还包含着森林中的其它各种自然资源,比如土地、植被以及动物资源。对森林的保护,对违反林业保护行为进行行政执法,本质上是保护人类自己,为人类的发展创造一个和谐美好的条件。

2 林业行政执法的现状与不足

2.1 林业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

由于森林的保护涉及到森林的林木资源,森林的动植物资源保护等问题。因此林业行政执法的问题较之普通行政执法问题更加的复杂。其中在林业行政执法过程中较为常用的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种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此外还有《行政处罚法》等等。林业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不仅是林业执法部门行使执法权的法律依据,也是执法部门在行使执法权的行为规范。

2.2 林业行政执法的现状与不足

我国地域广袤,森林资源等自然资源丰富,这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有利条件。但是森林资源的丰富总量背景下的是我国人均自然资源极少的尴尬现状,这对我国森林资源的保护以及林业管理执法部门的工作带来了挑战。林业管理较之其他的行政部门,面临着更多的困难和挑战。这表现在执法地域范围的巨大以及行政职权的交叉。过去,林业行政执法的部门有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内设机构下的林政部门,还有森林公安机关、森林植物检疫站、野保站、林业工作站在执行林政处罚时都需要林业行政机关的委托。由于职权的交叉以及重合,林业管理反而出现了一种“管理真空”和“争先管理”的情况。这使得林业行政执法资源有浪费之嫌。此后,为了进一步集中林业管理职权,我国各地林业管理部门普遍设立了林业行政综合执法支(大)队。通过设立综合性的执法大队,从源头上改革和创新了林业行政执法体制,结束了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多头执法、多层执法、职能交叉、重权轻责的历史,这对于促进我国林业行政执法制度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此外,由于对林业行政执法的多是基层林业行政部门和工作人员,基层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以及守法意识对于林业行政执法的有效进行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在某些地区的基层林业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意识还不是太强。通过林业行政执法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甚至于违法行政的事件也多有发生。这就要求对林业行政执法者的执法意识、执法手段以及执法行为进行监督。举例来讲,有的部门、单位领导法律意识淡薄。在林地征占用审批过程中,不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审批意见,随意审批林地占用批复文件等,甚至有乱表态行为,阻碍、干与依法查处工作等。由于受部门或个人利益的驱使,有的无视法律、积极插手,直接扰乱林业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正常秩序。

3 林业行政执法的规范

林业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必须大力加强法制建设,加强和改善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加强执法队伍和法制人员队伍建设。只有这样,才能使林业行政机关更好地在法律、法规范围内行使管理职权,推进依法行政。

3.1 林业行政执法注意将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衔接

林业行政执法部门履行的是行政权,对轻微的违法行为可以依照《行政处罚法》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科以一定的行政处罚。但是由于有时候违法与犯罪行为的判断是模式的,要从社会危害性角度出发。有一些林业违法案件已经达到了严重社会危害性的程度,因此科以行政责任已经不足以惩罚其违法性。此时就应该及时将案件移交到公安部门进行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举例来讲,各种乱砍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和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方面的林业违法犯罪行为,这些行为已经触及了刑法。为了更好地实现林业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与刑事追责的衔接,林业执法部门应该就行政执法机构需移送的案件范围、移送审批程序、移送要求和材料范围、移送责任主体、违规(不)移送的处理、移送案件审查程序、复议程序、立案监督程序、备案要求、组织机构等10个方面对林业行政执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进行了细化,以规范行政违法案件与刑事案件的衔接。此外,在日常林业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中,林业执法部门应该重点加强林区的巡山护林,清理整顿木材经营加工市场,严格征占用林地审批管理,并将日常林业行政管理与专项执法有机结合,做到深入宣传、严格执法、震慑犯罪。

3.2 提高林业行政执法者的执法水平

林业行政执法者只有牢牢掌握业务知识,正确规范公正执法,才能更好保护管理好森林资源,树立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和完善,新的形势给林政执法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林业行政执法依靠的是基层工作人员进行执法。执法者的法律意识、执法水平都影响着林业行政执法的效果。因此,对林业行政执法者的执法水平进行提高和专项培训具有重要意义。为提高林业执法水平,必须坚持不懈地学习法制理论,学习法律知识,熟悉掌握法律,准确适用林业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林业执法人员的素质,在实践中坚持依法行政,准确执法。

3.3 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的法律监督

对林业行政执法者进行培训,提高其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提高其行政执法能力,这是林业行政执法者自我提高的“内功”。单单提高自身的能力是远远不够的,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勋爵有句名言说:“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对权力运行可能造成的问题分析的最为精辟。古代的王权和近代的人民,始终处于核心地位的就是权力。无论是王权社会还是现代民主社会,客观的来讲,权力的运行最重要的实然价值就是促进了社会的发展。权力运行的方式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管理的手段,以及社会秩序的追求。社会的发展是为王权本身服务,还是为了促进社会一般大众的福祉?这成为不同社会经济条件下,各种政治体制中权力运行的最大区别。对林业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就是规范林业行政执法的“外功”。切实建立、健全执法违法的责任追究制度和赔偿制度,要发挥人大、政党、检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加大对林业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清理整顿和反腐败力度,对于那些执法不严、徇私枉法和执法违法者,要给予严肃查处,以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通过内外功并举的方式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这对于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实现行政执法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 徐峰.浅析林业行政执法问题与对策[J].安徽林业,2008(1)

2 张建军.对林业行政执法的思考[J].云南林业,2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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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边秀琴.对我国林业行政执法改革的思考[J].中国林业,2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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