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2-11 22:02:26

财经论文

财经论文篇(1)

一、知识经济要求财务管理理论的创新

(一)知识资本的首要地位,改变了企业财务管理的重点。在工业经济社会,经济增长主要依赖于厂房、设备、资金等有形资产,在知识经济社会,知识经济的生产要素内涵已由原来传统工业经济的资本内涵转化为知识或智力,知识成为企业新的生产力和新的发展动力源泉,知识也必将成为企业关键性资产。在美国,技术和知识的增长占生产率增长要素的80%,信息产业已逐步取代传统产业的支配地位,导致企业资产结构的改变。企业资产中,以知识为基础的专利权、商标权、商誉、计算机软件、人才素质、产品创新等无形资产所占的比重将大大提高。据统计,1995年美国许多企业无形资产的比重已高达50—60%,中国的第一品牌—红塔山品牌价值1998年已达到386亿元人民币。由此可见,在一些高新技术企业和大型企业中,无形资产在总资产所占的比重以及所起的作用已不容忽视,它将日益成为决定企业未来收益及市场价值的主要资产。而财务管理的理论是与经济形态的特征相适应。当世界经济形态正在快速地从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转变的时候,产生和发展于工业经济时代的现行财务管理理论必须进行变革和创新,建立起与知识经济时代相适应的财务管理理论,财务管理的内容和重点也要发生相应的变化。

(二)知识经济对企业财务目标的挑战。在工业经济社会,企业的财务目标主要是服务于投资者的利益,投资者享有企业剩余的索取权,排斥劳动者对企业剩余的分配权。知识经济的到来,扩展了资本的范围,改变了资本的结构。在新的资本结构中,物质资本与知识资本的地位将发生重大的变化,既物质资本的地位将相对下降,而知识资本的地位则相对上升。知识资本已成为企业乃至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最重要的资源,是决定社会财富分配的最主要的因素,知识资本比物质资本更具有增值性。所以,应把企业劳动者的知识资源加以资本化,并参与企业的税后利润分配,这是促进企业经济发展与增长的必然选择。而企业所有者地位的变迁,必然要求企业财务目标的变革。

二、知识经济要求财务管理方法的创新

(一)在知识经济中,企业财务管理的环境变得越来越复杂。经济的一体化和全球化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企业的活动范围不断扩张,企业的财务管理环境也不再局限于企业所在的一个地区、一个国家、而是全世界。尤其是信息科学技术的发展,已经使全球的经济活动成为一个整体。今天在世界的任何一个地方,利用因特网可以对任何地方的商品、服务、信息进行交易,网络已经把世界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企业活动的地域界限逐步消失。企业的财务管理必须密切关注全球的经济变动情况,了解各类信息,使企业在整个环境下得以生存和发展。同时知识经济的全球化,不仅经济的形态发生变化,而且要求经济的运行必须按相同的规则进行,作为记录经济运行状态的财务会计,必须要按照相同的惯例构建,以服务于知识全球化需要。

(二)传统企业财务管理以企业作为一个独立完整的主体,对企业的资本金流动过程进行管理。企业作为一个独立法人,参与经济活动,履行经济责任与义务。企业财务管理主体局限于企业法人,从其资金活动出发,进行预测、分析和决策等一系列管理活动。在知识经济时代,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以及知识资本在经济中的作用的加强,“媒体空间”中的财务管理主体会越来越多,外延也愈发难以界定。因此“网上实体”的出现及其扩散效应,使得企业财务管理的主体依附的空间更加变幻莫测。建立在传统工业经济基础上的财务管理方法必须随之更新。随着经济的发展,计算、通讯设备的不断更新,为财务管理采用复杂的方法创造了条件。

三、知识经济要求财务风险管理的创新

(一)知识经济的到来,使得信息传播、处理和反馈的速度大大加快,从而使交易、决策可在瞬间完成。如果一个企业内部和外部对信息披露不充分、不及时,均会进一步加大企业的决策风险。为了减少知识更新所带来的决策风险,在保证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基础上,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必然要求进一步提高财务报告的及时性与信息披露的充分性。

(二)知识更新的速度大大加快,这就要求企业及其职工随着社会知识水平及结构的变化而相应调整其知识及结构,不然就不能适应环境的发展变化,从而会进一步加大企业的风险。同时由于知识的快速更新与膨胀,源于科技、制度、管理等不断创新,而持续创新则使产品的生产周期不断缩短,使得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这无疑加大了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风险。

(三)“媒体空间”的无限扩展,使得国际间资本流动加快,资本决策可在瞬间完成。“网上银行”的兴起,“电子货币”的出现,使资金在企业、银行间高速运转,加剧了货币需求的不稳定性,严重影响了控制货币量的运作模式,使货币真正成为观念上的产物,所有这些新的变化,均有可能进一步加剧货币风险。

财经论文篇(2)

(二)现有财务管理理论与内容陈旧现有的财务管理理论和内容不再适应当今知识经济时展的需求,需要对其进行改善和创新。在传统工业经济时代背景下,企业效益增长主要依靠有形资产,增长的幅度较小,为企业创下的效益也仅局限在一定范围内。现有的财务管理理论和内容在有形资产方面比较详细,在无形资产方面基本不提。但是,如今的企业发展不仅仅要依靠有形资产,而且更需要各种无形资产的帮助。因此,现有的财务管理理论和内容过于陈旧,不再适应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了。

二、知识经济时代下的财务管理创新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知识在经济发展中起主导作用,对全球经济发展情况产生重要影响。根据知识经济的基本特征和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要求,企业财务管理必须要创新才能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需求。下文就对影响财务管理的因素做了具体分析,并提出了一系列创新建议。

(一)在财务管理理念上进行创新传统的财务管理活动致力于取得短期效益。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要转变财务管理理念,向企业长远发展靠拢,为获得企业长远社会和经济效益而努力奋斗。在客观上,要求财务管理人员树立“以人为本、竞争与合作、知识与管理”的工作概念。“以人为本”就是要重视财务管理人才的价值,为企业培养出一批精英财务人员。在工资发放过程中,一定要做到平均分配,不受资历和年龄的限制。“竞争与合作”就是要求财务管理人员在及时规避风险的同时,把握来之不易的商机和科学利用财务杠杆,促使企业在不断竞争中发展。另外,企业可以利用企业的核心资源与其他企业互相合作,争取双赢,双方获益。

(二)在财务管理内容上进行创新在知识经济时代背景下,要将财务管理内容从有形资产管理转变到无形资产管理上,迎合当今时展的需要。知识经济社会,主要是以专用技术、专利权、商标和信息等为基础的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另外,在财务管理上也要重视人力资产这一方面,人力资产既是有形资产,也是无形资产,是企业发展的核心支柱。因此,在知识经济改变生产方式的前提下,要对财务管理内容进行创新,将发展重点转化到无形资产上,不断提高企业工作效率。

(三)在财务管理模式上进行创新知识经济时代下,一切经济活动都是在快、全、准的信息情况下有条不紊地进行着,许多决策活动也是在瞬间完成,这就需要对财务管理模式进行创新,以适应知识经济发展需求。在财务管理模式创新上,企业可以通过调节财务机构设置,使其具有高速、灵敏、便捷等特点,方便财务管理工作。另外,可以通过强化财务管理人员的科学知识和综合财务素养,为财务管理模式创新做出贡献,造福于企业。

财经论文篇(3)

经济论文分宏观和微观两种.宏观经济论文以整个国民经济活动作为考察对象和写作对象。提高宏观经济效果,主要靠改革经济管理体制调动人的积极性和提高企业的生产技术以及经营管理水平.

写作经济论文需要注意它本身的一些基本特征:

1.科学性.即必须符合经济活动的客观规律,在理论上有指导意义;

财经论文篇(4)

20世纪.90年代以来,人类社会进入了以“知识经济”、“网络经济”、“数字经济”为基础的新经济时代。对于这种新经济,美国进步政策研究所是这样界定的:新经济是以知识和思想为基础的经济。在这一经济中,创造就业和提高生活水平的关键是体现在服务和制造业产品中的创新思想和技术。在这一经济中,风险、不确定性和连续的变革是法则。新经济是一种高技术、服务和办公室型的经济,是建立在新技术、新劳动组织方式和新产业基础之上的经济,是建立在贸易依存度不断提高基础之上的经济,是建立在对外投资不断提高基础之上的经济。新经济的依托是不断创新、迅速发展的高新科技公司。新经济既加剧了市场竞争又增加了竞争对手之间的合作,加快了公司和就业的新陈代谢,极大地扩大了生产需求和消费需求,使产品生命周期缩短,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和价格。与此相应,理财人员在财务管理过程中持有的思想观念和价值观念即理财观念也应变革与更新,对此本文略作如下探析。

一、人本理念

人力资源是新经济王冠上最璀璨的宝石,是推动新经济发展的第一驱动力。优秀人才的创新思维往往能造就巨大的财富,正所谓“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才郎”。就企业发展来看,人力资本在新经济发展中已成为企业发展中最重要的资本,企业能否成功,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占有什么档次的人才,占有多少这种档次的人才以及如何开发与运用这些人才。因此,企业家必须树立“人本”理念,重视现有的人才,招揽紧缺的人才,并努力为其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创造条件,使其最大限度地发挥积极作用。也正因为如此,现代企业管理均奉行以行为科学为依托的“人本主义”管理。人作为生产力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的能动作用正在凸现,人力资源也成了新经济发展中最重要、最活跃的组成部分。正如一些经济学家所言,当今市场竞争表现为商品竞争,商品竞争的本质是技术竞争,其实质则是人才竞争——科技人员创新能力的竞争。这便要求理财人员充分意识到在新经济的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人才才是企业最重要的资产,人力资源是会计主体的一项资产,而且是企业组织中一项举足轻重的无形资产,是生产过程中惟一能动的资源。把人的成本和价值作为组织的资源而进行的计量和报告,其目的是便于把人作为组织的资源而进行管理与配置。这样才能树立以人为本的理财观念,将各项理财活动“人格化”,建立和健全责、权、利相结合的财务运行机制,强化对人的激励和约束,才能充分调动和发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创新理念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在新经济的发展中,由于新产业不断涌现,产业调整与升级加速,产品更新加快,技术周期缩短,创新也成了一个企业永葆生机与活力,赢得竞争优势的源泉。新经济的发展没有止境,创新也没有止境。适应这种创新的要求,理财人员就必须具备创新理念,善于产生先见之明。由于创新的拓展与扩散,信息不对称的存在,理财面临的不确定性大大增加,这便要求理财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既要遵循理财的相对规范性,又要充分注意市场中每个会计主体的特殊性。因而理财人员便不可能用一成不变的财务管理经验、财务管理方法去适用于所有的理财对象。理财人员只有不断创新,才能有效推动理财水平跃上新台阶,才能有效提升自身的理财素养,适应新经济对理财灵活性、变动性的要求。

三、信息价值理念

“信息”一词来源于拉丁文,原意是陈述、解释。汉语中“信息”是指可以传递、传送的消息。从理财角度来看,信息是指人们通过感觉器官和人脑能够感知到的知识与技能以及有关的其他消息。其特点突出地表现为:信息是可以共享的,可以同时为许多人所占有、所使用;信息的作用和价值可以随接受者的不同而不同;信息可以多次使用,在使用中并不损耗;信息在使用中不仅不会损耗,而且可以增值,可以产生出新的信息。信息资源是极其丰富的,是无限的,我们要善于发现,善于选择,善于使用。正如我们平时所说的,信息无所不有,无所不在,重要的是必须经过筛选。比如,网上的信息虽然是资源、是财富,但是,它们大部分是未被开采的原矿,需要我们对信息价值进行深层次开发,才能在信息的潜在价值中开发出信息的显在价值。在新经济时代,由于信息产业化的高速发展,信息网络技术的普及与运用,信息和知识成为社会和组织的核心战略资源,整个社会和组织沉浸在巨大的信息和知识的海洋中。这使得知识及理财信息成为共享的资源,对理财中的信息也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因为,传统工业经济下信息用户注重的是财务信息,在新经济下信息用户不仅要获取财务信息,还要获取非财务信息;不仅要获取定量信息,还要更多地获取定性信息;不仅要获取确定的信息,还要更多地获取不确定的信息;不仅要获取历史信息,还要更多地获取预测信息;不仅要获取企业整体信息,还要获取分部信息。在信息质量上强调信息的相关性、一致性与及时性。同时,信息用户还要求拓展信息披露内容,增加对衍生金融工具的揭示,把衍生金融工具纳入财务报表内,充分披露它的价值变动、报酬与风险的转移、潜在风险以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增加对财务报表表外项目的披露,如长期租赁、长期购买协议以及与其相关的机会和风险等表外项目;分别列示经常事项和非经常事项的作用、影响;列表揭示分部信息;披露资产顶债计量的不确定性;提供不定期的财务报告;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总之,会计信息用户要求获得尽量多的信息以利于其做出正确的决策。此外,会计信息用户还要求信息披露电子化。一方面,现代信息技术,包括数据库和Internet以及网络安全技术等完全可以使理财人员建构一个以全国性以至全球性的理财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的网络。尤其是电子联机定时报告系统的出现和运用,能够随时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提供定时财务报告的财务软件的出现,使会计业务数据在发生的同时即可被记录和处理。而信息使用者通过联机,直接进入相关的理财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有效地选取分析所需的信息,不必等到分期报告出来以后再看历史信息。另一方面,简便有效的运作是新经济的第一法宝。在新经济时代,一切经济活动均需以快、准、全的信息为导向。以数字化技术为先导、以信息高速公路为主要内容的新信息技术革命,使信息的传播、处理和反馈的速度大大加快,从而使交易、决策可在瞬间完成,经济活动的空间变小。即时的通讯手段带来了即时的操作和调控,就像司机随时掌握着方向盘一样,信息使用者随时可根据经济实体变化的市场指标做出相应的理财对策调整。这便要求理财人员能够对理财信息进行更深层次的处理,注重对理财信息的实时搜集、利用和分析,进行理财决策和资金运筹,最大限度地做到实时跟踪理财项目的市场变动情况,这个过程是在整个理财中最能为会计信息用户带来价值的过程。这时理财人员和会计信息用户处在互利的关系之中。而且双方均要致力于共同创造价值,而创造价值的核心是要创造信息价值。这是因为,会计信息用户和理财人员的互动过程中最具有价值的环节实际上是理财信息更深层次处理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理财人员、会计信息用户均在利用网络的共享信息和深层次的实时处理理财信息所带来的信息价值链,经营自我,挑战自我,体现自身价值和创新成果。

财经论文篇(5)

(一)法务会计在一定程度制约会计假账的存在

顺应国际潮流,在我国尽快建立完善法务会计的配套制度应属当务之急。在会计领域,从事会计职业必须学会做假账已成为行业公开的秘密,其危害性不言而喻,这也使得其逐渐成为了世界性的难题,会计假账同时也会产生政治和法律方面的问题。因其涉及到财务、税收、金融等众多国计民生领域,这一问题不解决将直接制约一国的经济增长速度和质量,甚至会演变成全球的经济危机。日趋严重的会计假账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将会进一步导致资本市场动荡,进而引发商业贿赂,最终表现为腐败蔓延。而法务会计的出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这一悲剧的发生。其中的一条基础路径就是培养高质量的法务会计人才输送到社会,而这一使命无可争议地落在了财经院校的肩上。尤其是应用型财经院校更是义不容辞,应突破传统法学会计单独作战的格局,开设法务会计专业,对会计假账治理与财务、税收、金融、财政风险防范有所作为。

(二)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定位适应了会计法治需要

高校教育的现状是会计学、法学分别被授予完全不相干的学位,其学习的专业课内容也大相径庭。而在实务中,会计师与律师的业务之间几乎没有交集,能够合作的案件也极少,都是各自为战,其效果可想而知。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培养出来的法律、会计人才由于没有跨学科的知识结构体系因此根本不具备实务中所要求的既懂法律又知晓会计专业技能的能力,因此根本无法满足会计法治的需要。会计法治所追求的客观独立、防范假账、控制风险的会计契约效果无从实现。而法务会计人才的培养则有助于实现舞弊防范、加强内部控制从而加强公司企业财产的保护。我国公司企业经常利用会计做假账从而滥用公司资产达到其违法的目的掩饰其违法行为。这也是国有资产流失较为严重的原因之一。解决这一难题的方法之一就是借助法务会计的专业技能进行公司行为的监督和防范。为此,应用型财经院校应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立足学生的就业前景,在借鉴和整合会计、法学专业各自的办学经验的同时,融合出法务会计的学科建设精华,将法务会计专业学生培养定位为以会计假账防范、企业财务税收风险防控为主要内容,以处理解决金融经济案件为最终目的的特色复合型会计法律人才培养,减少甚至消除会计假账,实现会计法治使命。

(三)法务会计人才就业市场广阔

一直以来,司法资格证和注册会计师证被誉为天下第一第二考,各大高校法学专业就业率极低,甚至教育部已经不再审批新建本科法学专业,虽然会计专业就业相较于法学要好,但如未取得注册会计师证在社会找工作也并非易事。一方面是毕业的法学会计专业学生找不到工作而另一方面是企业、金融机构和部分事业、行政单位急需既通识会计专业知识又能处理法律风险的复合型人才,尤其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这种对防范会计与法律风险的岗位需求就更加紧迫。不仅仅是上述部门,就连专业分工较强的会计师实务所、律师实务所、资产评估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也慢慢发现其所涉及的业务领域已经不是单一实务所可以完成的,需要跨行业跨事务所合作解决,而仅仅是简单的1+1合作并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急需通晓会计、法律等多门专业知识的跨专业的复合型人才,从而对实务中所涉及的会计法律和税务的综合性难题进行处理和解决。而这类问题是靠单一专业人才所解决不了的。放眼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其比较重要的业务之一就是法务会计业务。例如近几年著名的会计师事务所普华就增加了一倍的法务会计人员。再看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其绝大部分业务是对公司财务进行审计、验资,这类传统领域的国际竞争力较弱而对于司法会计鉴定、税务筹划等竞争力较大的鉴定咨询业务的涉猎却比较少,更别说是法务会计业务了。面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局势,传统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经营范围必须进行拓展,与时俱进,积极探索新的业务增长点。而能够处理这些新增业务的人才主要来源于需求法务会计,因为其具有会计和管理咨询专业优势,且能够解决法律问题,因此未来在我国法务会计也将成为会计师事务所的较优选择,其就业前景尤其乐观。从以上论述我们可以看到,法务会计的未来就业前景比较乐观。而近年升格为本科层次的原高职高专学校由于层次较低、竞争力较弱因此更加注重结合本校以前的学科优势和学科品牌来培养应用型人才。这类学校中的应用型财经院校更是以其品牌的会计专业而闻名,如何充分地整合利用这类院校的会计专业优势,将人才培养定位于重点面向公司、各种事务所培养能够从事会计假账的防范,有能力就涉及税收、财务、会计、金融类案件风险防控问题的处理的综合性会计法学人才。另外从人才培养和专业设置的角度来看,在高校设置法务会计专业,培养具有法律、审计、财税、会计等复合型知识的人才构想,正符合教育部最新人才培养的精神,即未来将有600多所新转型的本科院校要立足社会需求进行职业教育,换句话说就是按照实际工作中某一职业的需要来培养跨专业的复合型人才。既使得传统法学教育模式得以变革,又形成了与国内研究型高校法学教育的平行与补充的关系,有利于优化法学教育布局,提升法学教育水平。因此,应用型财经类院校开设具备法律、会计等跨学科综合知识的法务会计专业,培养综合性人才将填补国内空白,同时也将拓宽就业市场,提高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从而在根本上解决现在法律专业就业难的危机,同时提高毕业学生的市场竞争力,最终解决高校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化实现教育公平。

二、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方案设计

(一)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设置总体构想

要想真正建立起复合型法学人才的培养机制,创建法务会计专业,国内的高校就必须科学地设置独具特色的课程体系,在科学设置法务会计复合型法学人才的课程体系时,应当避免简单地将法学、会计学课程1+1叠加,这样的效果只能是1+1<2。应当以法学、会计学和审计学专业设置的专业基础课为基本构架,将法学实务理论与会计学实践知识相融合,在教育部规定的硬性课程完成的基础上,适当压缩一般性通识课程的学时数,再将节省出来的课时设置法学与会计学交叉的特色课程,来实现交叉学科间知识的融汇贯通。因而,除了设置法学基本理论与实务的专业基础课以外,还应开设注册会计师、中级财务会计学、法务会计概论、法务会计实务、公司财务报表的阅读和分析、会计欺诈调查、金融法和金融犯罪调查、经济犯罪案件侦查等具有实践性的专业特色课程,以理论指导实践,以实践证明理论基础,使法学与会计学形成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的关系,也使得培养出来的“法学+会计学”复合型法学人才具有区别于传统法学专业方向的特质,能够更好地胜任法务会计方向的需求。

(二)法务会计复合型法学人才培养的具体实施方案

1.建立全国统一的法务会计资格考试及其认证体系

最高人民检察院曾明确指要求在各级检察院不包括区级检察院应尽快设置法务会计岗位,以适应新时期人民检察工作的要求。人民检察院也曾招收司法会计人员,这类人员需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但这种考试不同于注册舞弊查核师,缺乏对法务会计需要掌握的专门知识进行考察。如前文所述,社会对法务会计人才的需要仅靠司法机关的人员无法得到满足,而且其特殊的公职人员身份也在一定程度上会损害其独立性。最有效最快捷的方式就是在全国进行专门的法务会计资格考试(如美国的注册舞弊核查师),以保证法务会计人员具备相当的综合性技能。其考试科目有待于学者及实务工作者针对法务会计所处理的业务领域和内容进行确定,而笔者只是抛砖引玉设想其考试科目大致应当包括以下几大板块:即财务会计学板块、审计学板块、民商法学板块、三大诉讼法学板块、犯罪心理学板块等。而法务会计人员不应当隶属于司法机关,即不应当具有公职,主要防止其缺乏独立性,当然其考试和资格认定也不应当隶属于司法机关,这样法务会计在处理业务的过程中才会时刻以客户的利益为先,在法律和会计准则制约下服务客户。另外,由于我国的法务会计起步较晚,缺乏基本的实务经验,国内的法务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与国外法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合作,引进其先进的理念和实务中积累的法务会计从业经验,共同拓展法务会计业务。同时,我国的立法应当明确法务会计执业的法律责任,对法务会计人员从事有关证据收集、以专家证人身份出庭作证等程序要进行法律规制,并制定法务会计人员的从业道德规范和准则,应制定相应的部门法规定法务会计人员违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2.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可引入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

由于法务会计人才要求较高的实务操作能力,因此传统的跨学科理论教育无法解决其实践能力的培养。而诊所式教育模式的运用能够使学生身临其境,在接触实践项目的同时更好地运用书本知识,并能切身体验这种来自社会实践中的真实项目中需要的法务会计技能,从而能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因此,有必要在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中加入诊所式教育模式,从而达到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效果要求。

财经论文篇(6)

一、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加强资金平衡工作,充分发挥资金调度作用

首先,为了保证生产正常运行,企业必须把有限资金合理分配、使用。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实行财务统一管理,资金统一安排,严格用款计划,每周召开一次资金平衡调度会,根据生产进度情况,着重安排重点项目、紧急项目的资金落实工作。其次,各业务部门每月必须向调度会呈报月用款计划,由调度会根据轻重缓急安排资金,企业的资金由调度会统一管理,由资金调度员根据会议商榷结果统一安排,确保资金的有效运用。同时,为了解决企业内部集权与分权的关系,可实行内部银行结算办法,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把部分原辅助生产车间从“母公司”中剥离出来,组成一批经营性事业部、实行独立核算,归口管理;建立内部银行,模拟国家银行的控制、监督、结算等职能,按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加强资金的核算和管理,也是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的一条好的途径。

二、积极处理沉淀资金,盘活存量资产,加快资金流动性

工业企业存货资金闲置现象较为普遍,企业一方面背着沉重的贷款,一方面又存在着许多年不用的材料与设备,资金运用存在不良的问题,如何能够把这部分呆滞资金灵活运用起来是企业需要解决的问题。财务部门针对物资设备各部门的储备资金占用过大,积压物资较为严重的问题,每年必须集中一个月份进行调查摸底,提出积压清单,明确处理物资和处理积压的审批手续,办理报废或变卖成为货币资金,对库存物资,财务部门对每个仓库都下达库存资金定额,超过或降低部分按银行同期利率奖罚。

三、加强货款回笼,减少费用支出

当前,部分工业企业存在着应收帐款及其他应收款逐年逐月增加的问题,使流动资产失去应有的流动性。对应收帐款及其他应付款的管理,首先应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清欠工作,对一般欠款户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催还,对重点户列出帐目清单,集中清欠,如清欠工作遇到困难应立即上报上级领导,经讨论研究采取相应整治措施,严禁资金流失。其次,对清欠遇到的困难要积极动脑去积极寻找债务链,采用实物抵债法或多家抹帐方式找到解脱债务链途径,避免或减少坏帐的发生,必要时,可通过诉讼程序来挽回损失。对于货款回收问题,要确定一套清欠工作奖惩机制,提高销售业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其应收帐款恢复其流动性,减少贷款极其利息,由于受到“三角债”的影响,我公司应收帐款年初已高达几亿元,因此需要建立一套激励与约束机制,建立销售部门和销售人员的经营责任制。公司应与有关人员层层签约,明确责、权、利,并实行严格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资金回笼额、回笼率、产品销售费用、差旅费等,其中,资金回笼额以上年实际为基数,每年增加额将按一定比例给予销售人员奖励,每年减少额将适当扣减销售人员资金与工资,同时,销售人员岗位采用“末位淘汰制”。

四、加强购进材料与购进设备的价格管理

企业的资金使用大部分用于购进材料与设备上,因此,原材料的价格直接影响到企业成本的高低,一个大型企业购进的材料品种繁多,购进量大,因此合理采用采购资金,降低采购费用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关键所在。首先,要在采购部门设立比价采购小组,在保证其质量的前提下,要货比三家,采购组长由采购业务部门主管担任,明确采购小组的指责、权限及采购程序,比价小组要对采购的物资向供应商询价、压价,列表比较,筛选后选择供应商,并把确定的供应商及其报价填在申请表上,证明询价工作已经完毕,等待企业价格管理办公室的审批,企业的价格管理办公室(简称价管办)直接受公司董事会的直接领导,全面负责企业的价格管理工作,由比价小组呈报“物资采购价格审批单”,价管办人员进行继续询价、压价,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网上调查和信息收集等,确实做到货比三家,核实无误后下批价格审批单,将比价工作落到实处,如果是大宗货物、批量货物要采用竞价招标方式进行,这种采购方式往往能通过供应商之间的激烈竞争,最终得到其底线的供应价格,大大降低了企业采购成本。在购进货物的运输上,在合同签订时要求采购员原则上采用铁路运输方式,因为廉价的铁路运输费用是公路运输和空运所不能及的,如有特殊要求,需报批价管办审批。近两年的比价工作,我公司把采购成本压缩近20%,节约了大量资金,为企业提高了经济效益。

五、加强生产资金、产成品资金管理

企业财务部门必须熟悉生产工艺和生产过程,与生产部门一起制订合理的制品计划,并作为对分厂考核的一项内容,并与生产、技术部门一起研究生产物流的合理性,要合理布局,尽可能缩短工艺流程,使在制品降低到最低程度,生产部门要按单件小批生产,用以销代产的原则严格控制资金的占用,避免在产品资金占用过长而增加资金的投入量。同时,要加强质量成本管理,减少废品损失,减少或避免资金的积压和浪费。对产成品资金要加强管理,对产成品库存量应制定统一标准,一旦超过标准,及时分析原因,对产品质量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六、调整资本结构,加强企业借款合同管理

目前,大型工业企业普遍存在着负债额较高的情况,国家为支持大中型企业的发展,推行了系列债转股措施,减轻了企业的负担,改善了企业生产条件及资金结构,但企业仍然有较高的长期借款与短期借款的存在,其数目仍然很大,资产负债率较高,约占70%,根据标准财务比率和国际上用来测算工业化国家企业债务与资本金合理比率的经验,以自有资本占50%—60%,负债占40%—50%是比较合理的,因此,要积极采取措施,达到资产负债率60%以内,在现有负债总量前提下,向社会发行募集股份,以求增加资本金及企业持续经营、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减少负债是比较困难的,但在长期贷款与短期贷款的利息支出上每年利息费用支出很多,财务人员应积极采取相应政策下的倒贷措施,尽早还旧贷,贷新贷。这几年来,国家一降再降贷款利率,使还旧贷,贷新贷后减少一定的贷款利息,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使资金真正的“活”起来,相对提高经济效益。

七、积极利用国家现有政策、优惠政策,加快资金周转

国家鼓励企业出口时,也给予出口企业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出口退税是企业一项存利,财务人员要积极主动地与税务部门联系,汇报出口情况,当年出关的货物尽快办理核销单,争取当年出关当年退税,既增加经济收入又提高资金的流动性。

八、严格控制管理费用,节约资金

职工差旅费近年来急剧增加,每年以超标200万元的速度递增,办公费用也逐渐增多,针对这种情况,财务人员应吸取同行业其他公司的先进经验,提出改进措施,其中,最重要一点是使费用与个人利益挂钩。这样,各单位、部门就能够转变观念,制定出合理的出差方式及路线。将工资、资金与办公费用是否超标挂钩,也可以节约大量资金。

财经论文篇(7)

二、经济效益实现最大化

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对于企业而言是非常重要的,而企业产出以及投入之间的比例关系便是经济效益,能够将经济效益很好反映出来的指标便是企业总资产利润率。而经济效益最大化和利润最大化二者比较,经济效益最大化的优点便是在于,能够在不考虑企业规模的情况下,比较直观的了解企业的实际获利情况。但是经济效益最大化也存在规律性、明晰性以及统一性不够明显的情况,所以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并没有在根本上解决利润最大化存在的问题。

三、股东的财富实现最大化

实现股东财富的最大化,主要通过财务合理经营来实现,能够给股东创造更多的财富。对于股东而言,其创办企业的最重要目的便是让自己获得更多的财富。企业的所有者便是股东,其投资的时候主要考虑的因素便是这个项目给自己带来的收益。在现在的经济条件下,股票本身的市场价格以及股票的实际拥有数量会直接决定股东的财富多少,所以想要股东的财富实现最大化,最重要的是股票的价格上升。而对于公司而言,其股票的价格也能够将人们对公司的评价比较客观的反映出来。而获利和资本之间的关系则反映在股票价格上升或者下降上。目前利润最大化以及经济效益最大化两个目标面临的挑战比较严重,于是很多人便采取了西方的财务管理方式,将股东财富最大化作为一个目标。利用股东财富最大化来取代前两种方式能够更好的克服企业存在的短期行为严重的情况,能够帮助企业更好的处理风险和收益二者之间的关系,还能够更好的处理现在收益和企业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这种情况出现的主要原因在于,想要股东的财富能够实现最大化,企业便必须更好的发展,只有企业的效益提高,股票的价格才有可能会上升,股东的财富才能真正的实现最大化。想要真正做到这一点企业在处理风险以及收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之间关系的时候便必须正确。由此我们也能够发现其明晰性、货币性以及可控性非常的明显。但是就目前而言,这种方式依旧存在一定的不足。首先想要股东的财富实现最大化,那么便必须保证股票市价的最大,而影响股票价格变动的因素是比较多的,比如说企业的业绩情况、经济政治方面政策的变化、投资者的预期等等,由此我们也能够发现股票价格的稳定性是比较差的,这也会导致股东财富衡量的时候比较的困难。其次,企业的股东以及经理在进行财务目标制定的时候往往会存在一些分歧;再次,股东利益最大化在进行企业行为规范、对员工的认识进行统一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号召力比较缺乏;最后,这种方式的实际适用范围是比较狭窄的,若是企业本身不是股份制、公司制的情况下是不能够使用的。而且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统一性和规律性两个主要规律。我国是社会主义社会,重视的是人民共同富裕的实现,而股东财富最大化是无法真正的将企业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这对企业内部利益制衡机制的建立是非常不利的。在我国,如果将股东财富最大化当成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那么这个企业的凝聚力以及向心力便会比较的差,很难将职工的使命感以及责任感激发出来。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这种方式在资本主义企业中,适用性比较的强,但是在我国应用是存在严重问题的。

四、将企业所有者以及职工的人均收入最大化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

以上的各种方式都存在各种问题,所以,在我国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必须进行一定的创新,在创新的时候应该将其和我国的国情结合在一起,在市场经济的情况下,应该努力的兼顾企业所有者以及职工两方面的利益,努力的实现企业所有者以及职工人均收入的最大化。这种方式在我国企业进行财务管理目标制定的时候是比较适用的。首先这种方式和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相符合的,符合其经济的基本规律性。能够更好的满足整个社会对物质文化的实际需要,企业本身便组成了社会,而企业又是所有者、经营者以及职工来组成的,想要企业更好的发展,达到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必须做的便是满足这三方面人群的共同利益,这样社会主义基本生产目的便能够实现。而社会主义由于其本质,要求实现共同富裕,这种方式是完全符合这个要求的。其次这种方式其有统一性的特征,其对企业的目标进行了明确,能够更好的满足企业所有者、企业经营者以及广大职工的需要,并且努力的让这三个方面的目标实现统一,更好的帮助企业实现财务管理的目标;再次,这种方式是和货币性的特征相符合的,能够用货币来进行量化,在分解的时候也比较的方便;第四,这种方式具有明晰性的特征,本身的概念比较的清晰,表达方面也比较的准确,不存在异议;最后,这种方式具有明显的可控性特征,若是将企业财富量化,那么便能够通过每股的收益以及股利的支付来进行表示,而人均的收入以及所有者的财富在财务管理的过程中都是可控的。这种企业管理的财务目标是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以及我国经济改革与建设的基本要求。所以将其用在我国,是比较的合适的。此外,这种方式的应用能够让企业内部利益均衡机制建设的更加有效,让企业目标以及国家的目标更好的统一起来,让我国的企业得到更好的发展。

财经论文篇(8)

由综合大众化到分类专业化

财经论文篇(9)

论文论文摘要:本文在介绍财产权分割的相关理论之后主张,广义上被归类为财产权的诸多权利形态——所谓他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都可以被看作是对标准的财产权——所有权的偏离和分割,被看作是为了取得和扩大财产权而采取的不同的法律结构。财产权的不同形态是对权利主体人数、客体形态和时间等因素不同安排的结果。 论文关键词:财产权 财产权分割 财产权范型 一、公地的悲剧和财产权分割理论 欧洲和美国法学院的学生,大多是通过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生物学家G·哈丁教授那篇著名的文章——《公地的悲剧》(P.1243-1248),开始接触财产法的。 所谓公地的悲剧,指的是这样的情形:在一个村庄,有一个公共牧场,村里的任何成员都可以自由放牧,免费使用,由于土地的数量以及牧草生长的速度存在限制,每个牧场每年有个最合适的放牧数量。当超过这个数量的牛羊进入牧场,牧草就会边的稀疏,草场受到破坏,如果这个牧场属于某一个牧民拥有,多放牧得不偿失,他不会做这样的蠢事。可是,当这个牧场属于所有的村民所有,从每个牧民的角度来看,多放牧牛羊的好处属于他自己,而草场因稀疏而带来的坏处是由每一个村民平均分摊的,个人得益大于个人所需要付出的成本,因此,每个牧民可能都会多放牧牛羊,最后,过度放牧就把这个公共牧场毁掉了。哈丁教授的这篇文章阐明,在公有地自由使用的社会里,每个人都在追求利益最大化,但所有人争先恐后追求的结果最终是整体的崩溃。公地的自由使用权给所有人带来的只有毁灭。 很早以前,亚里士多德就说过“参与分享人员最多的公共物品,获得的关心最少”。资源被过度开采和利用的首要原因在于大家对资源都有使用权,而个人对资源的损耗枯竭不必承担成本。“公地的悲剧”,说明的就是这个道理。 在西方,很多的法学家和经济学家引用那篇文章的意图,是论证和展示私人财产权的必要性(P.252-258)。他们认为,在一定的条件下,当(公有)共有财产制度在经济上不再是有效率的时候,私有财产制度就会自发地发展起来。 但是,以此来论证私人财产权的优越性是不充分的。财产的私人所有和财产的共(公)有实际都是财产权的组织模式,在现实中有不同的适用性,很难说一个必然会比另一个优越。同样以上面的情形为例。该牧场是怎样归属于一个人所有的呢?这涉及对财产权最初的分配的问题。当然,我们可以抛开分配正义的问题,假定私人拥有牧场财产权的合理性,也不见得在牧场的私人老板的管理下会更有效益。私人财产权是用来处理财产的所有人和可能与该财产发生联系的其他人的关系的,这样,牧场的私人老板仍然需要把其财产权进行分割,由别人来使用,虽然他有最终的决定权,但是,并不能证明在这种模式下牧场会有最大的产出。这可以和投资者选择投资模式进行类比:投资者采用合伙的组织还是公司的组织模式取决于该组织的设立和管理成本与该组织的产出的对比。 但是有一点是明确的,作为一般的情形,财产权全部由个人拥有并使用是不现实的。财产权肯定要进行某种形式的分割。总体上来看,财产法的大多数的制度都是向当事人提供分割财产权或者重新组合财产权的机制的。 二、防止过分分割的机制——英美国家的例子 法律的门外汉一想到私有财产,就想到能够在实体上被分割的物。在这种观点看来,不动产就是私有财产权的核心。不动产进行分割,仍然是私有财产,再进行分割,每一部分还是私有财产。但是,若分割到一定的地步,每一部分即使被贴上私有财产的标签,也无法进行有效的生产。由于太多的人都享有排他权和使用权,每个私有者都无法单独承受把土地进行可以有效率地使用的合并的成本。这样,资源会被浪费掉。 (一)早期防止财产过分分割的机制 历史上,有许多防止财产分割的理由。在人们发展出税收机制之前,保持土地的完整为公共产品(比如国防)的生产提供了基础。诺曼征服后不久,骑士服役制度要求有足够大的土地以供养足够多的武装骑兵。但是,佃户有足够的社会和经济动因去以再封建的方式分割土地,特别是为了避免缴纳封建incidents.为了应对佃户的不断增长的分割行为,禁止分封法(the Statute Quia Emptores)防止通过再封建的方式分割,作为一种交换,授予佃户把未被分割的份额在市场上转让的权利。[①] 还有长子继承权制度,它只允许把不动产的继承权授予长子,也是在英格兰贵族家族内部防止对土 地进行物理分割的一种机制。这一制度没有传播到美国,那时美国的土地丰富,普通法发展出其他的机制去避免对土地的过分分割。虽说长子继承权在美国消灭了,但是,现代美国的特留份法(elective share statutes)和其他的继承法规则限制财产在继承人之间分割,把没有继承人的未分割土地收归国有。这些规则也起到了维护财产的物理边界的功能。现代财产法的显著之处是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允许分割,而不是多大程度上限制分割。 当社会缺乏有效的规则去阻止财产权空间上的分割的时候,对土地的持有的权利将随着继承而逐渐分裂,这会刺激社会采取激进的措施去集中土地权利,以便使土地可以进行有效生产。在布莱克斯通时代,主要的土地集中过程是通过“圈地运动”这样的机制完成的。虽然圈地运动的历史非常复杂,经常遭到人们的诟病,但是不可否认,圈地运动虽留下了沉重的历史成本,但在客观上,圈地运动通过废除在小块土地上的利益,把土地保留在一个更经济的规模之上,达到了阻止土地分割的效果。 (二)现代的土地使用控制 现代的美国法采取一系列的直接和间接的策略去控制实产的过分分割。比如,城市规划规则(zoning),以及规定分割土地的最小面积标准。若没有相关的规制,所有人可能会对土地进行过分的分割,而不顾及对邻居的影响或负的外部性。个人一般考虑不到把财产重新联合起来所要花费的代际成本(generation costs)。另外,财产税和登记费也是有效的、间接地防止土地过分分割的策略,虽然说把土地捆绑在一起并不是这些制度的直接目的。 (三)防止法律上过分的分割 不少分割问题出现在所谓的法律上的物,或者说是抽象的财产上面。对法律上的物而言,是黑土地上的所有权(fee simple)、而不是黑土地本身成为私人财产权的核心。被分割,该法律上的物可能会产生现时的利益和将来的利益,或者分割为自由保有地产(freehold estate )和非自由保有地产(non freehold estate)。再进一步分割,法律上的物可以被分成限定继承地产(fee tails)和地役权(easement), 以及其他的被物权法定原则允许的形式。和对物理上的物的分割相类似,对法律上的物的分割虽然会产生一定程度的经济价值,但是会降低资源的生产力。 信守“物权法定原则”是防止财产在法律上进行分割的主要方法。 在理论上,物权法定被认为是大陆法系特别是德国法上的原则。但是,如果从功能上看,英美法上不少限制财产权过分分割的制度都在事实上起到了物权法定原则所起的作用。英美法上有众多的原则都限制在财产上设定具有不确定性的、对第三人产生外部性的未来利益。一般而言,附有条件的未来利益限制了财产的转让。 1.限制财产权过分分割的第一个规则是“雪莱案规则”(Rules in Shelly‘ Case)P80-82.它是一种合并规则,即,在一定的条件下将条件继受权与终身土地利益合并为完全所有权的转让。如转让条款中给甲终身所有权,若继受权属于甲的后裔,或甲享有的是限制性继承所有,则甲本人变成继受权的所有人。由于甲既拥有该地的终身所有权又拥有其继受权,因此,甲便拥有该地的完全所有权。从上例中可以看出,如甲拥有终身所有权,同时也拥有继受权,则二者便合而为一,甲拥有完全所有权。除非甲的终身所有权和继受权之间,还有一个继受权。这种情况下,甲的两种所有权便不能合并成完全所有权。另外一种不能合并的情况是甲的两种所有权之一或两者都附有前提条件。如果甲的两种所有权之间的所有权只是一个有条件的继受权而非既定的继受权,则该有条件的继受权便被废除而失效。 2.第二个规则是“21年规则”(the Rule Against Perpetuities)。这是一个反对永久性占有的规则。土地的所有者试图将地产无休止的保存在自己家族中,而这将妨碍财产的可转让性,因此,法院创造出“21年规则”,用来限制土地所有者创设的未来利益。但是,这一规则只限制受让人的未来利益,有条件的继受权和两种取代权。它不限制既定的继受权,也不限制赠送人的未来利益。 该原则可以归纳为“在土地转让产生时,任一权益相关的人(如终身土地权益人)死后21年之内,原转让书所设定的未来利益仍未变成占有权或既定的继受权,则该未来利益便无效。”该原则的目的是防止有条件的未来利益无休止地对现有利益构成威胁,影响其可转让性。如,“原所有人将 黑土地转让给甲供其终身享有,甲死后他的第一个活到21岁的子女继受。”这一条款不违背“21年规则”。甲死后21年之内,继受权要么归他的第一个活到21岁的子女,要么回归到原所有人的名下,不至于会一直无休止地不能确定。(P.80-82) 在对财产权分割的问题上,法律控制的目的是保持一定的平衡,而非一律地允许分割或不允许分割:过分的分割使得在财产上拥有决策权的人太多,不利于财产的管理,不利于财产形成有效的生产能力,也不利于财产的转让;而一律不允许财产的分割,同样会违背财产权的可转让性的特征,不利于财产资源向更有利于资源使用的人手中移动。实际上,法律所限制的只是那些过分的分割和转让。 三、财产权分割理论的发展和简要展开 (一)主体对客体关系的模式 主体对客体关系的模式可以按图表-3所显示: (图表-1) 主体 客体 单个人 有体物:可做物理上的分割 和抽象的分割 多个人 无体物:仅可以做抽象的分割 组织 财产权分割反映的是人和物(社会稀缺资源)之间的不同形态的控制关系。财产权的分割和以下要素相关:主体人数,客体形态以及时间维度。通俗地讲,所谓对财产的分割就是多个主体对同一份财产分享权利,首先当然与主体人数有关;客体的形态也直接影响对财产分割的形式和效果;而对于财产权利的分享要么是多个人同时分享,要么是先后分享,要么是混合状态的分享模式。下面我们主要从不同数量的主体对于不同形态的财产的控制形态来分析,时间的要素隐藏在分析的过程之中。 1.单个的人,对单个的、物理范围确定的、有体物的关系。此时。权利(利益)范围的确定(我们把这个过程叫做“定价”)是最容易的。对财产的管理权和决策权只归一人,而财产权的观念首先要强调对权利人主观价值的尊重和保护。 (1)单个的人对有体动产所形成的关系 对不可替代的动产。举个例子来说,我对我的一本英文原版的法学论著拥有所有权,我的权利应当被别人尊重,乙不能因为他会更认真地读这本书,而我仅仅把这本书摆在书架上做装饰品就可以把书拿去。法律对我的所有权进行保护的方法是保护我对物的事实上占有的维持。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判令乙原物返还;若乙提出用一定的价格补偿来代替原物的返还,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的,除非原物的返还已经不可能——物已经被毁损或者出卖给善意第三人。即使是原物返还已经不再可能,法院虽然只能判令损害赔偿,但是,这个损害赔偿必须考虑我的主观价值,其具体体现是要避免乙通过该“强制买卖”取得利益,也可以对乙进行适当的惩戒性的损害赔偿。该救济虽然会因为乙拿走该书的方式的不同(趁我不注意拿走——侵权,或者借走不还——违约,或者说根本就是一个违约和侵权的竞合)而有少许不同,但是,法院在估价的时候一定要把当事人的主观估价当作一个重要的因素来考虑。 对可替代的动产。可替代的动产的价值容易确定,有一个完善的市场可以轻易找到该物品。这样的话,我的权利就不具有特殊保护的充分理由,乙把该物拿走,只要不构成盗窃、抢劫等具有行政和刑事违法的行为,若乙答应对我进行损害赔偿,法院一般没有理由不予支持。 关于货币,货币在本质上体现的是以国家为最终承兑人的一种债权,由于国家的信用是强大的,因此,承兑人违约是极其罕见的事情。体现在货币上的债权是具有确定性的,这样,货币取得了动产的地位,只不过它是具有完全替代性的动产。由于货币本身的特点,把货币所有者的权利当作物权来保护和当作债权来保护并不会产生实质的区别。 但是, 在不少的情形,动产只是具有一定的可替代性,只能在完全具有可替代性的物与完全没有可替代性的物之间摇摆。在该动产上设定的财产权的性质就难以确定。 可以看出,财产的性质对财产权的性质和法律结构有着非常大的影响。 (2)单个的人对不动产所形成的关系 对不动产进行物理上的、直观的支配是比较困难的。对不动产的支配只能是法律上的支配。 在普通法的历史上,土地对于维护封 建制度的经济基础和等级划分有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想象这样的情况:甲将一片土地让与乙。如果完全遵守资产阶级制度的所有权规范,这件事就到此为止了:乙取得了那一片土地的所有权,唯一的法律关系就将是乙这个人(persona)和自由保有地这个物(res)之间的法律关系。可是在公元1500年以前,事情却并不那么简单:甲可以将土地转让于乙,但这样做只不过是让乙来做他在封建等级关系中的替身,要求乙向某领主履行各种封建义务。在封建领主的权益里面,对那些日感窘迫的领主说来非常重要的一项就是,若乙亡故,由其嗣子(在英国通常是长子)继承乙的利益时,须向领主缴纳一笔费用。 在现代社会,人们与土地的关系已经基本上摆脱了人身的依附性。但是,人与土地的关系依然具有特殊性。 人和特定的、不容易被价值化的物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颇为值得玩味的问题。西美尔指出,“…没有转化成金钱之前,固定的实物迫使我们依靠(在)保存它和实现它的诸种条件上。……物体对我们行为的限定与某个人施加的限制同样严格。”(P.317)人与特定物之间的关系有一种“类人身”的性质,这当然不是指那种人与土地之间的“大地母亲和儿女”的感性的情感关系,而是指土地对于农民身份的限定。早在一个世纪前,西美尔就论述了土地对于农民的重要性: “对农民来说土地的意义完全不能等同于纯粹的财产价值,土地对他意味着从事有价值活动的可能性,土地是农民兴趣的一个中心点,土地是决定农民生命的一种价值,一旦农民拥有的仅仅是土地的金钱价值而不是土地本身,他就失去了生命所依。”[②] 由于不动产在其特征上是独一无二的,具有不可替代的性质,财产权的所有人对不动产价值的主观估价更应该受到保护。我们可以把这个问题具体到我国农村农地的使用权问题。若把该使用权当作农民的财产权来尊重的话,你就不能仅仅以自己可以比农民更好地发挥土地的经济效用为由,就强行剥夺或者低价从农民手中购买土地。 土地流转是给土地强行定价,被动的价值化有利有弊。我们会另文讨论价值化的优点和缺点。 2.单个的人对无体物的关系。 无体物主要是以知识产品为例。 由于知识产品没有外在的形体来形成权利的客观边界,权利人对其进行物理的和实际的支配是不可能的。权利人的权利范围是由相关的权利书用法律的语言描述出来的。无体物上面的权利的边界更需要法律去界定。 知识产品是不可替代的,应当保护权利人主观的估价。但是,权利人权利的绝对性是受限制的。法律上一般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进行了规定,而且还有“强制许可” 制度(类似英美法上的taking制度,有严格的适用条件),以平衡权利人的垄断(hold out,有台湾学者把它翻译为“钳制”)地位所带来的社会效益减损。 而且,在理论上,也有学者指出,即使是私主体侵犯了知识产权,法律提供的救济也应当采取灵活的策略,以避免过分保护财产权的绝对性。以著作(版)权和商标权为例。甲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他人(乙)的作品当作商标,由此产生纠纷。处理的方法有两个:(1)是禁止商标使用人继续使用该商标;(2)是责令商标使用人向著作权人支付使用费用,使他获得正当的权源。(P.172)这两种可以说都是“合法”的救济方法,但并不都是“合理”的救济方法。特别是在甲已经在使用该商标的过程中确立了良好的商誉的时候,禁止商标权人继续使用该商标,将会减少社会的共同的福利。更重要的,这种救济方法对权利人也并不一定是合算的。 总之,在独特的有体物上设定的单数的主体的财产权是财产权的范型;以非特定物设定的对物性质的权利,以及在无体物上设定的财产权在某种情况下偏离了(自物权意义上的)所有权概念。 3.复数的人与物的关系 若主体多元化,支配的后果就产生利益多元化(对财产权的过分分割所揭示的问题),对增添价值的分享和对内耗掉价值的负担问题就应运而生了。下一部分我们详细地考察这个问题。 (二)人与物的关系——财产权的范型与对财产权范型的偏离 1.单数和复数主体 “1+1什么时候大于2?什么时候小于2?”这一问题包含了一个分析结构:一个人拥有对某项财产的所有权[③],他什么时候选择与别人进行协作和交换呢?应该说是与别人协作或者交换的收益大于他个人对财产进行占有和使用的时候,他会选择与别人合作,去分割自己的财产权。而与别人协作是有协作成本 的。比如,与别人进行交换,有缔结合同的缔约成本;与别人合伙,设立企业,有组织成本和监督成本,这样,只有在刨除这些成本之后,他的财产权的价值增加了,他才会选择与别人分享自己的所有权。因此,不能笼统地说财产权的分割好与不好。这需要财产的所有人依照不同的情形进行衡量。 所有权的观念中,一直被人忽视的是,所有者的财产同时也是责任财产,所有者拥有对某一特定财产的所有权,同时也应当承担该财产上(管理和使用)所产生的责任。所有权的主体若是仅仅有一个人,当然权利的范围清晰,当事人的权利形式的边界确定,相应地,其承担责任的范围也确定。受该所有权影响的人在与所有权人打交道的时候,对方当事人也容易选择。而且,所有权主体的单一意味着决策主体的单一,便于物的效用的发挥,这是其优点。但是,其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1)内在地看,若所有人一个人控制和支配所有权的所有本质,他反而无法实现其所有权的所有本质。所有权人就会丧失社会分工和协作所带来的经济效率的提高[④].(2)外在地看,所有人自己控制所有权的客体,或者说,所有权人一个人对所有权的一切方面具有决策权,所有人如果不放权,那么可能会形成垄断的效果,不利于形成财产的市场价格,更重要的是,限制财产的流通,不利于创造财产权的激励机制的产生。法律上有很多方法解决这些不愿意分割财产权所带来的钳制和垄断问题,最明显的是知识产权中的强制许可制度,还有征收制度、土地公有制度。(3)禁止所有权滥用的法律政策的目的也是如此。 我们首先承认财产法是调整人与人就资源的使用而形成的法律关系,财产权是这种法律关系所体现的利益的实体化。但是,就财产权的具体的结构和调整模式,不同的时期和不同的人们都会有不同的观念。一种财产权的调整模式是依照绝对的个人的所有权为中心建立起来的。个人拥有对财产的绝对的支配权。国家授予财产的所有人以对财产的垄断的管理人的地位,个人意志的哲学观念和自然权利的法学理论更增加了这种权利观的神圣性和合法性。个人财产权是个人与趋向于自我膨胀的国家政治权利相对抗的强大武器。然后,人们发现,为了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仅仅由自己对财产进行支配是不行的,必须构建新的财产管理结构。契约是进行这些新的管理结构的一个最重要的工具。而且,契约本身也是一个个人管理自己财产的结构安排,同时,一些新的管理结构——公司、信托[⑤]等等就被创造出来了,这些新的管理结构虽然都是以契约为基础,但是,基本上都取得了独立的法律地位。人们为了方便,把财产的最初的所有人在新的治理结构中的地位仍然称作“所有人”,但是,他们在事实上和个人所有权中所有人的地位已经有着本质的不同。 个人财产权所提供的财产权范型在不少的领域内仍有着广泛的适用性,但是,它不会再具有绝对的普适性了。 新的财产权结构或类型的出现,大大地冲击了传统的财产权观念。个人所有权的最基本的特征就是财产的所有人是财产的使用和处分的最权威的人,他对财产的管理具有垄断的权力,他对财产的主观的价值评价是不能被其他主体包括国家随意地取代的。但是,其垄断地位的合理性在新的财产结构安排中受到了极大的削弱。而财产所有人对财产的支配性和排他性的削弱,是以获取比较大的得益的可能性为平衡的。 2.财产权分割的类型 杨振山教授在研究法国民法典的模式后,提出了所有权是财产权的核心的理论。他认为,所有权是万权之源。民事主体在财产法领域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取得财产所有权。其他的具有经济属性的民事权利都是所有权的实现方式 (序言一)(pp.84-88)。 在这里,我们把个人的所有权当作财产权的标准形态,而所有权的概念实际上是建立在个人所有权的基础之上的。凡是财产权的主体的人数由单数变成了复数,就意味着该财产所有权已经偏离了纯粹的(标准的)所有权概念。 (1)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以及共有等实际上是对典型的个人所有权概念的异化。 有学者认为,所有的物权均意味着有一个明确的主体,离开主体纯粹抽象的权利规范没有任何意义。因此,物权法在调整传统公有制体制下形成的财产归属关系方面所起的作用不大。这里他只是强调财产权主体的特定性。我们这里更强调财产权的标准形态应该具有单数的主体。 权利的主体一旦多元化,(共有,集体所有,国家所有)则权利的结构发生变化,相应的,权利的内涵也发生变化。我们在初学民法的时候,被告知,国家所有权的主体是全体人民,但这并不意味着某一个或某一 群体的人民对特定份额的国有财产拥有所有权。这和企业法人制度中的财产(资本)维持规则一样,是为了促进国家作为主体的人格之形成。所以,国家在其政治功能以外的其他功能和企业的功能具有可类比性。 如果承认“企业所有权是实现个人所有权的一种方式[⑥]”,我们进而就可以这样类推,即,集体所有权、国家所有权以及共有关系都是实现个人所有权的一种方式。这是典型的私法的逻辑。我们在法学理论上强调共有并不是所有权的一种类型,[⑦]但是至少可以说,共有也是实现私的所有权的一种结构。 实际上,一旦财产权的主体变为复数,法律就不仅仅需要以强制性的规范规制各个主体之间行为所产生的利益冲突的消极外部性的问题,而且还要为多个主体之间设定组织规范,这些规范也不是全能的,还要以授权性规范留有一定的空间,让这些主体去约定其行为模式。也就是说,一旦偏离单数主体的模式,财产权的最初的归属模式就要加入一定的组织的因素。 在不少的国家,财产权授予权利主体以处分其财产的绝对的权利。德国民法典(903条)、意大利民法典(1865条)和法国民法典(544条)都有类似的规定。这些实际上都是以单数主体的财产权作为潜台词的。这些陈述在表面上没有争议,但是,一旦涉及到共有的问题,该原则就无法贯彻如一。当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拥有对财产的决策权的时候,所谓绝对地行使财产权就成了空话。[12](P.609)在处理共有的问题上,传统上的处理方法有两个:(A)促使使用权的重新合并;(B)把排他权授予单个主体。普通法上体现共有的制度为joint tenancy,为了达到上面的两个目的,普通法增加当事人通过协议创设joint tenancy的难度,使得当事人比较容易地就可以从共有关系中摆脱出来。[⑧]有这样一句拉丁法谚:“(nemo invitus ad communionem compellitur.)任何人不得被迫与别人共有财产”。说的也是这样一个意思。 (2)合同债权、他物权、股权(自利权和他利权)、信托,继承权等等,都是为了实现所有权而进行的权利结构的安排。比如,学者们一般都特别强调股权和其他财产权的区别,认为股权是一种社员权[13],实际上,岂独股权如此?财产权从来都不仅仅是一种价值化的权利。包括最纯粹的财产所有权和合同上的权利,一定的管理因素和组织因素都是不可或缺的。财产所有权是一种比较单纯的管理结构,物对权利人的“类人身”限制是我们在前面论述过的。在合同权利方面,“关系契约”和“合同结构”的提法意味着合同里面不可避免地要存在管理权。 这种观点在逻辑上把所有的财产权形态都统一起来了。可以这样认为,广义的财产权制度是为扩大所有权而提供的组织制度。在这些具体的制度中,每个人都必须与别人在一定的范围内分享自己的所有权,进行价值交换,多个人参与到资源的管理和利用过程中来。就所有权人而言,构成了对其所有权的分割。财产权的典型是所有权,而所有权的典型是个人所有权。财产权主体的多元化构成了对财产权的分割。而无论是对什么形态的财产的分割,都会产生对价值化的需求,这是一个需要另文探讨的问题。 Abstract: we firstly introduced the theory of fragmentation of property; then we claim, all the rights, which could be labeled as “property right”(as compared with personal rights) are different ways of fragmenting the model property right-ownership right. We use different structures of rights and obligations to acquire and accumulate property. Key Words: property fragmentation of property typical property 本文是赵廉慧博士论文摘录,,知识产权出版社,20 09年9月。 注释: [①] 《禁止分封法》是英格兰古法,通过于1289年,“该法突破原来的限制,允许非直属封臣自由转让自己保有的土地,但同时限定,买受人或者受让人取得土地后不是向出让人效忠服役,而是向出让人的领主效忠,即受让人还是从出让人的领主处而非出让人本人那里保有地产。这在事实上取消了次级分封,从此再也不能创设新的封地,从而保证了领主对于封地的控制及其所享有的附属权益,巩固了以国王为首的封建分封体系。”薛波主编,元照英美法词典,法律出版社,2009年,第1135页。 [②][德]西美尔,《货币哲学》,陈戎女译,第318页,华夏出版社,2009年版。原书出版于1900年。 [③] 从逻辑上,我们还可以这样说,如果不进行与别人的协作与交换,所有人根本不能发现自己的财产的价值。也就是说,一旦产生财产权的主体多元化,财产的所有人就必须对其财产权进行价值化。 [④] 在其著作中,巴泽尔分析了奴隶主对奴隶的所有权,那个例子可以说明这里的问题。另外,巴泽尔还对独占所有权的成本进行了总结。他认为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的成本产生的原因在于,“生产性的非人力资产的所有权形式不可能完全与产生最高产出的人力技能的所有权形式相匹配”,另一方面的成本产生于独占性所有权会产生专业化损失(loss in specialization),“尽管独占所有权的确消除了偷懒的激励,但来自专业化的收益也被抛弃了”。参见,巴泽尔:《产权的经济分析》,第52-53页。 [⑤] 我们逐渐熟悉的是公司的治理结构的概念,其实,合同的治理结构也是一个值得深入探究的领域。 [⑥] 企业本身没有自己存在的目的,有的只是企业的所有者(股东)——单个的人的具体目的,企业的法人地位只不过是建立了一种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归属逻辑而已。所以民法理论上把有关企业(法人)的规范和的规范等都称为归属规范。 [⑦] 我认为,共有不被视为所有权的一种类型的主要原因在于,在商业的领域内,共有是一种契约安排,有着复杂多样的结构,无法把它纳入在财产权标准化的权利模式之中。共有人对共有物的权利根本不象是所有权人的权利,共有人之间的权利安排一般而言不应该有对抗共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的效力。 [⑧] 共有的四个条件:第一,所有权资格(title)一致,即,两个联合占有权的拥有者必须在同一次的转让中获得他们的所有权,或者他们通过实效占有一起获得他们的所有权。第二,时间一致,指所有的联合占有人必须同时获取其联合占有权或该联合占有权同时变成既定财产。第三,利益一致,指所有联合占有者必须拥有相等的权益,而且,所有权益的类型(持续时间)也必须相等。第四,所有联合占有者都必须占有财产的全部。参见,李进之等:《美国财产法》,第82-89页。另参见,上引Francesco Parisi, Entropy in Property, p609. 这些严格的条件都是在限制共有模式的存在。 论物权法的私法性》[A],《人大法律评论》[C]2001年卷第二辑· [12] Francesco Parisi, Entropy in Property, The American 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 Vol.50, 2002. [13] 谢怀栻:《论民事权利体系》[J],《法学研究》,第18卷第2期·

财经论文篇(10)

每到岁末年初,充斥娱乐界的大小榜单满天飞,经济界也未能袖手旁观,中外众多财经媒体的各种各样的排行榜把学术的、严肃的、甚至是机密的经济问题变成普罗大众孜孜不倦的淡资,把企业经济实力的优劣、商品质量的好坏、个人拥有财富的多寡,以及对衬:会经济发展贡献的大小,都呈现在我们面前。从数月前就开始的铺天盖地的造势宣传、民意海选,到提名后“谁该是”和“谁不该是”以及排名次序而产生的猜测、喧嚣、争执和分歧,再到排行榜公布时扣人心弦、声势浩大的颁奖典礼,这种经济排行榜不知不觉中已经发展成为各个财经媒体一年一度的媒介事件,呈现出强大的社会效果,为受众设置焦点议程,在一定范围内控制受众的注意力,左右着人们的价值判断,同时在某种程度上以其特有的方式加速着各行各业的优胜劣汰。

一、媒介架构中的经济排行榜

在全球经济界所有排行榜中历史最悠久,可信度最高,权威性最强,同时也最为行业认可的当数《财富》杂志的500强排行榜、《福布斯》400富豪榜,而国内最强有力、最令人期待的则是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每年一度的隆重亮相。下面,本文就以此为考察对象,展开研究。

1《财富》500强排行榜:标准奠定权威

《财富》杂志最负盛名的是“财富500强”,多年以来,它已经成为评价企业实力的标准之一。

早在1955年7月24日,《财富》就第一次公布“财富500强”,它无意之中推动了一种标准的传播——从1955年开始,《财富》以上一,中销售收入为主要参数,对美国500家大工业公司进行排名而形成“财富500强”。

随着美国国力的持续增强,《财富》的视野也不断扩大,从1957年开始,《财富》开始美国以外最大100家上业企业的排名,到了1976年,才扩充到500家。1983年,《财富》开始公布规模完整的美国500家大服务公司排名,这就是所谓的“美国企业500强”。1990年采取与“美国企业500强”类似的办法对世界大上业公司和服务公司分别进行排名,将美国最大的500家企业与美国以外的最大500家企业合并,分别产生全球上业和服务企业500强。1995年《财富》对全球上业企业与服务企业进行合并。产生出“全球500强”。至此,财富500强的概念经过近50年来的重复传播,业已成为美国上业界大佬的无形身份证,一旦人选,不但意味着荣耀,而且意味着公司品牌价值的提升。

这项排名的高度权威性不仅提升了《财富》杂志的核心竞争力,还给《财富》杂志带来巨大的商业利益与无形资产。50多年来,“财富500强”已经成为美国企业界最关注的话题,全世界的媒体都争相报道进入500强的公司名单。世界知名企业用它来判断自身实力、规模以及国际竞争力,《财富》500强的企业排名已经成为鲁斯所创办的《财富》杂志品牌风格的象征。

2《福布斯》400富豪榜:资本造就神话

1917年创立的福布斯杂志,在九十多年的历程中,逐步树立了自己独特的风格,逐渐发展壮大为一家声名显赫的国际主流财经媒体集团。1982年首次推出福布斯富豪榜在全球产生空前影响。现在,一年一度的福布斯全球亿万富翁榜在全世界受到密切关注。福都斯集团总资产超过十亿美元,福布斯家族三代下来创造了一本杂志打天下的奇迹。而各界名流也以上《福布斯》排行榜为荣,英雄榜上的名单每年都有变化,反映了产业的变迁和个人的兴衰起伏。可以说《福布斯》是世界经济的一个缩影。

第一次的福布斯富豪排名光调查就花了近一年时间,从证券交易委员会的交易资料、新闻片段,至法院档案中有关遗嘱、委托甚至离婚协议,还有行政部门的相关记录中寻找着各种数据。经过《福布斯》研究人员的苦心“挖掘”,不少隐姓埋名的大富豪纷纷得见天日,虽然很多富豪自己并不心甘情愿。但是无论如何至少这第一批400名候选人的名单中有将近半数是自愿的,或者说部分自愿地为《福布斯》提供了自己的财产数据。

1982年8月26日,《福布斯》向媒体提前公布了将于9月13日刊登的长达50页的福布斯富豪400排名,这犹如一颗重磅炸弹立即在全美引起轰动,成为各大报纸争相报道的头条。8月31日,杂志刚在纽约市各报摊提前上市亮相,几个小时内就被疯狂抢购一空。

这项在当时被很多人看作是“不可能完成的创意”获得了空前的成功,而这项评比电将《福布斯》杂志推向了顶峰。美国《广告周刊》1983年将《福布斯》列为10大热门杂志的第八名。到了80年代末,马尔科姆和他的《福布斯》杂志的声誉达到了巅峰,与《财富》的500强相比,《福布斯》的富豪400更体现了“浮华资本世界”的需求,奠定了《福布斯》成为“浮华资本主义”代言人的形象。商场上凡强调个人独创性的主管大都将《福布斯》视作必读刊物,以此强调与他人不同的成功本质。在富豪排行榜推出20年后,福布斯仍然遵循着富豪400的足迹,不断推出各种大胆而新鲜的排名,每年编制一百多个有关人物、公司和生活时尚排行榜,比如2002年公布的世界最丑建筑排行榜以及世界上最容易花钱的城市等等。

从1999年开始,英国人胡润把中国富豪排行榜当作可为之奋斗的事业来做:组建专门团队调研,然后把成果交给《福布斯》,让富豪榜这样的产品在国人心中建立概念,产生影响。初期这个榜单不太被认同,后来越来越认真、专业,慢慢建立一定公信力,更开始吸引国际媒体的视点,成为反映中国资产排行、富豪起跌的一个重要参考数值。

3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评选:一榜天下知

从2000年开始央视连年推出的经济年度人物的评选,已经成为业内的一道年终“盛宴”。活动的组织者希望评选能反映出中国经济发展的脉络和趋势,所以从评选标准的制定到评选过程的层层淘汰都强调其权威性;希望活动能有更多的人参与,被更多的观众知晓,因此十年以来,在营销策略上年年推陈出新,强调其传播效果的最大化,致力于让史多的公众参与和关注。

每年从评选启动开始,一直到颁奖晚会,央视联合传统媒体以及新兴的网络媒体就开始进行历时四个月的宣传、演讲、海选、民调等前期“热身”,对活动本身的进展以及部分获奖者和竞选者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集中报道。首开先河,组织部分获奖者担纲“中国商使”,到美国、法国、英国、新加坡、香港“四海论遭”,向世界传递中国经济崛起的信息;在国内,中国经济年度人物大讲堂也从电视屏幕走向百姓生活,共话中国经济发展理念;牵手新华社、《人民日报》、香港《大公报》等近百个媒体对评比进行不同程度和方式的关注;联合《中国经济周刊》等部级报刊和各省发行量最大的都市报倾情推出封面、特刊、广告和专栏;选择国内20多家网站作为战略合作伙伴,通过活动专区、博客、论坛、向网友征集寄语等形式进行推广;此外,还采取户外广告、手机短信等形式以弥补其他媒体传播缺憾,多渠道地拓展受众。经济年度人物的评选每年都在品牌传播和推广上引导潮流、不断创新,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毫无疑问已经打造成了著名的媒体品牌。

通过对上述三个排行榜的历史溯源,可以看出,财经媒体编制、排行榜最初的目的就是对工商界进行年度盘点,总结过去一年各个行业、各个组织的各项业绩,评选出最优秀的机构和个人,并将其各项指标向社会公布,如此看来,经济排行榜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功能就是传播信息。通过传播真实的信息,在不同的机构和行业间设置一个参照系,使各自明白所处的位置和相距最优的差距,同时也为广大受众做出经济决策提供依据。同时这一过程也是对上榜机构和个人的广泛传播,在社会上推广其企业文化和道德取向,树立一种学习和效仍的典范。

二、功能异化的经济排行榜

应该说,排行榜设置的初衷是好的,也确实在市场规则没有完全形成时期,在引导企业采取良性竞争行为,遵守商业道—德规范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通过每年的经济排行榜,我们看到了全球企业实力的变迁,不同行业的起起落落,品读着一个又一个奋斗者的故事,惊叹于一个又一个企业新星的“神话”。但是,在经济排行榜的实际运作中,尤其是最近十年发生的一些丑闻,无疑使其权威性和可信度大为缩水,其传播信息的基本功能也在悄然发生变化。

1安然公司破产仍居前五:权威性受到挑战

2001年底,能源巨擘安然公司长期通过复杂的财务合伙形式掩盖巨额债务并虚报盈余,最终导致该公司于2001年12月2日申请破产保护,成为美国历史上最大的破产案。安然公司破产不仅使数百万持股人损失惨重,而且造成该公司大批员工用来购买本公司股票的退休金血本无归。作为美国最大的天然气采购商及出售商,安然公司曾在《财富》杂志的调查中连续4年荣获“美国最具创新精神的公司”称号。即使在安然爆出财务丑闻后,在《财富》2002年的排行榜上,已经申请破产保护、官司缠身的安然公司竟然高居第五名,比前一年还上升了两名。对于安然的入围,《财富》杂志解释说,安然公司去年10月前的合同收入都被统计在内,使安然的销售额增至138718亿美元,它的排名也因此上升了2位。虽然安然于去年12月申请破产保护,但它仍然有资格参加评选。这不能不让人怀疑《财富》杂志500强排行榜的权威性以及评价标准的合理性,在评选公司时除了考虑经济因素是否也应该考虑公司的社会责任以及商业道德?

目前,世界500强的评选标准主要包括五项内容,第一是销售收入。《财富》除将利润、资产、股东权益、雇佣人数等作为参考指标外,最通用、最主要的标准就是企业的销售收入;第二是企业统计数据必须具有较高的透明度,《财富》要求所有参选企业的数据必须公开,《财富》认为,只有外界了解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富》才有可能将你排进500强,这也是许多一流企业不能入主世界500强的原因之一;第三是独立的公司治理。就其特征而言,独立而健全的公司治理是重要指标,这种独立包括既独立于控制的国家,也独立于控股的家族;第四是统一按美元进行排序。《财富》一直采用当地货币与美元的全年平均。汇率,将企业的销售收入统一换算为美元再进行最终排序;第五是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相关资料。《财富》要求欲参加排名的企业要按照相关要求,事先提出申请,并提供财务报表等有关资料。

从上述标准可以明显看出,这个排名其实是“500大”而不是“500强”,进入排名也并不能代表企业具有世界级竞争力。

2中国平安保险上榜过山车:准确性遭到质疑

2008年《财富》杂志公布的500强企业名单上并没有中国平安保险,但是时隔仅仅5日中国平安保险的名字却又“闪量登场”。《财富》的解释是,因数据统计过程中的疏忽,导致其的“2008年度世界500强_企业排行榜”出现了严重的错误,中国平安按2007年180亿美元的营业收入应位列其“2008年度世界500强排名第462位”,并在杂志的官方网站上刊发了澄清说明。

不管是评选机构的有意之为还是无意的安排,这都已经不再重要,中国平安保险犹如乘坐过山车一般忽上忽下的经历,无疑将成为2008年财富500强排行榜上永远的“笑话”,这场闹剧的上演,让公众清楚事实真相的同时也不禁对已公布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产生怀疑。由此看来,一些资深名牌集团的落榜不知是否也存在相同的差异抑或也纯粹是个“闹剧”呢,不得不让人深思。

世界500强其实只是一个排名;而且从其操作方式上看,还是一个未必准确的排名。其操作程序大致如下:首先根据《财富》杂志资料库中的数据按营业收入寻找1100家候选公司,向这些公司发放调查表并要求他们提供公司的财务报表,接到报表后进行核对和求证。此外《财富》杂志还通过其他渠道掌握这些公司的资料。在这一过程中,如果杂志衬掌握的原始资料不全面、不真实,或者1100家企业中有的对排名压根儿没兴趣从而拒绝提供资料,再或者有的企业热衷于进入排名而提供虚假信息,那么。这个“世界500强”排名就很可能是个不准确的排名。

3中国首富入狱:可信度引来抨击

黄光裕,2004年、2005年、2008年三次问鼎胡润“中国大陆富豪榜”榜首。然而,就在事业如日中天之时,黄光裕却因涉嫌经济犯罪于2008年11月23日被北京警方拘查。

从1999年到2008年的10年中,跻身胡润百富榜的1330名中国富豪里,已有49人“发生变故”,其中19人获刑A狱或等候宣判。因此,胡润排行榜也被戏称为“倒霉富豪榜”。

由此可以看到,这种以财富衡量一切的评价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对商业文化、社会价值观念的侵蚀,而在这一过程中,财经媒体无疑充当了不光彩的“误导者”的角色。这张排行榜并非一张普通的富翁名单,它承载的是中国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个人资本和财富迅速增加的符号,是个人能力的象征,更是一个区域、国家或民族的象征,这里,我们不能不论及媒体的社会责任。

经济排行榜究竟在传播什么?其实从严格意义上讲来,经济排行榜本身只不过是一个数据,它的存在源于越来越重视资讯、信息透明的社会需求,客观上它也的确起着传递信息,为人们选择商品、进行投资、评价企业提供参考依据的作用,但是,当媒体联合机构、个人把经济排行榜当作一个媒介事件来做,并努力促使媒介传播效果最大化的时候,经济排行榜就被涂抹上了浓重的政治色彩和商业色彩,它越来越像宣传上具,其传播信息的功能也就不可避免地被异化了。

三、作为媒介事件的经济排行榜

经济排行榜的评选对于财经媒体而言,是一次高明的营销活动,是建立在媒介品牌影响力基础上的,由媒介主导的一种对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并实现某种意图的媒介事件。首先,媒体通过设置议程,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使事件本身成为新闻的制造者和新闻事件的核心。此外,一项活动的毕办可以为媒体提供一系列的报道素材,媒体可以利用活动营销,通过较长时间跨度的一系列报道影响受众的认知,强化媒体所要传达的意图在大众心目中的重要程度,实现传播效果上的持续影响力。媒体运用“议程设置”,通过“营造话题”和“造势”使事件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进而扩大社会影响力。不仅吸引大批受众,也吸引大批广告客户,获得经济效益。那么,此媒介事件中呈现出何种样态的媒介生态呢?

1经济排行榜触及社会政治层面。

经济排行榜已经通过符号的象征、浸染作用,塑造着国家、社会、民族、企业、个人等等“神话”,并将主流意识形态内化为社会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和道德风尚。以CCTV的中国经济年度人物评选为例。尽管这并非一个官方的评选,但从前期的宣传直至最终的颁奖典礼,各种各样的媒介符号都在含蓄地传播着国家经济发展的主流思想。

从评选标准上看,十年来尽管每年都有调整,但“责任”和“创新”每年都会有,而这正是当今经济发展和经济社会所推崇的两个明显特质,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深入、和谐社会的提出,这两个标准愈加显得重要,经济人物的评选就体现了国家政治经济政策的方向,也通过人物评选这种更加简单和直观的方式来感受中国经济的脉搏,并将感受传递给广大观众。

当掌声响起,在亿万观众的注视下,获奖者接受了荣誉的同时也接受了一份责任,而数以千万记的网友们发表着各自的看法,各大媒体解读着这些人物,排行榜把媒体塑造出来的“英雄”“神话”以及他们所具有的顺应经济潮流和政治号召的主流价值观念及个人品质传播给大众,至此,媒体对主流意识形态的建构得以完成,并获得一定程度的成功。

2经济排行榜影响社会经济领域

经济排行榜的评选和会在客观上影响或刺激地方或行业经济的发展,有风向标和加油器的作用。

目前,《财富》的排行榜已经超越了国家、民族和文化,成为全球经济的一个标准。此外,这个排名还是世界知名企业判断自身实力、规模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指标。世界500强的评选就像是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对企业来说,列人世界经济500强,充分展示了企业雄厚的经济实力和科技实力,不仅仅是一种莫大的荣耀,同时也意味着企业的无形资产在一夜之间得到增长,因为500强的荣誉可以为企业带来政策扶持、银行贷款,提升企业发展能力;也可以在需要时成为挡箭牌、护身符,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在企业经营管理层面上,这个荣誉至少也具有无可比拟的广告效应。对于打破国际市场垄断和技术封锁,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特别是提升在全球产业链上的议价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福布斯》400富豪排行榜则吸引着世界的富豪以荣登榜单作为对个人成功的一种社会认可,因为只要上了榜,就等于取得了商业信用的证明,获得了资信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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