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烧工作总结汇总十篇

时间:2022-08-01 19:28:52

禁烧工作总结

禁烧工作总结篇(1)

(一)总体情况

由于菜籽价格上扬,加上国家的种粮补贴,今年我区油菜种植面积较去年增加20%以上,达4万多亩,产生的秸秆约有1万吨,且主要集中在大圩镇的东大圩,烟墩镇的牛角大圩和义城镇的大小张圩。为此,我区划定了骆岗街道、大圩镇、义城镇、烟墩镇、淝河镇五个重点禁烧区,并确定了“收工时、上半夜、阴雨前、栽种时”4个重点时段,全力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据统计,整个午季秸秆禁烧期,仅义城镇出现了两次零星“火点”,其他区域均未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二)主要措施

1、成立组织机构。5月8日,全区召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会议,成立了由区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农委、监察局、林业局、农技推广中心、能源办、农机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组,并成立了5个督查组,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工作原则,与各镇(街)负责人签订了秸秆禁烧责任状,实行区、镇、村三级联动。同时各镇(街)也及时建立了专项工作领导组和巡查队,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与奖补政策,确保辖区内“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毁一棵树”,不发生一起因秸秆焚烧引起的安全事故。

2、深入宣传发动。一是将《致全市农民朋友一封信》全部发放到村、到组、到户,并将其制作成录音磁带,利用村广播,每天早、中、晚在广播站循环播放,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通过召开镇、村动员大会,党员大会,村民组长、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广泛宣传,将禁烧工作的意义、具体实施细节及时、准确的层层传递下去。三是各镇(街)组织流动宣传车,制作禁烧宣传标语,在村庄、路口、集市等人群密集的地方张贴。同时组织村干部到每个农户家中,讲解秸秆焚烧的危害,让每位农户了解到“不能烧、不烧给补助、烧了就罚款”的禁烧政策,强化农户们的禁烧意识。四是邀请省城多家媒体,在5月26日举行了禁烧工作新闻会,对我区禁烧开展情况和奖补政策进行了集中的宣传。五是继续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向全区中小学生宣传秸秆禁烧知识,让小朋友们及时向家长和邻居宣传秸秆禁烧的意义。六是做好秸秆禁烧一日一报。根据市农委部署和要求,区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天及时统计全区油菜收割率、秸秆处理和综合利用等情况,做好一日一报。同时向各镇(街)和区直相关部门印发秸秆禁烧简报,实时通报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整个午季秸秆禁烧工作共编发简报6期。

3、建立督查体系。全区成立了5个督查小组,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工作原则,注重加强禁烧期间的督查。区农委、区农技推广中心等相关部门也都制定了值班表,每天组织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对禁烧宣传和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巡查。各镇(街)、村(居)共成立35个督查小组、81个巡查队,投入3000多人力,在重点地段、重点时刻24小时巡逻。同时组织了应急灭火小分队,配备相应灭火设备,一旦出现焚烧现象,立即灭火,确保全区“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4、落实经费保障。今年区政府安排了80万元专项资金,作为秸秆搬运、堆放、看管等费用补助,同时各街镇也制定了相应的奖补政策。淝河镇拿出20万元经费用于秸秆收购和堆放;烟墩镇落实专项资金36万元,作为禁烧宣传、秸秆堆放、搬运等工作补助;骆岗街道镇村两级共投入经费65万元;义城镇和大圩镇也制定了详细的奖补政策,镇(村)两级共投入专项资金约100万元。据统计,区、镇(街)、村(居)三级共落实补助资金408.4万元,为圆满完成秸秆禁烧任务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5、加速秸秆“离田”。 秸秆迅速及时“离田”,是禁烧工作取得成功的关键。为此,我区采取了一系列保障措施:一是紧急落实秸秆集中堆放点。由于今年康拜公司停止收购秸秆,解决焚烧的重点还放在集中堆放上,为此,我们在鼓励农民把秸秆堆放在废沟、废塘、荒地上的同时,还租赁了一些农民的土地用来集中堆放秸秆,全区共落实了1222多处集中堆放点。二是组织了120多个义务搬运队和搬运突击队,帮助困难户、无劳力户搬运秸秆。三是要求有禁烧任务的镇(街)与收购企业联系,落实打捆机械,及时打捆,确保秸秆迅速“离田”,既不耽误农时,也不出现露天焚烧的现象。

6、强化科技创新。面对秸秆禁烧这个全国性的难题,我区依托国家科技支撑项目——《江淮平原秸秆还田循环利用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在大圩镇圩西村的实施,积极探索与研究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大力推广联合收割机等新型秸秆还田法,努力从源头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7、完善奖补政策。为顺利打好这场秸秆禁烧攻坚战,我区制定了详细的奖补政策,规定一是在午收(秋收)期间,凡有焚烧现象的,将依据《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处于当事人200元以下罚款。二是对秸秆收购大户,在市政府每吨40元补贴的基础上,还将额外增加180元/吨的收购补贴。

二、存在问题

(一)秸秆堆放存在安全隐患。今年我区除在空地、废沟等处堆放外,还在路边、操场、仓库及房前屋后集中堆放了一些,共设置1222多处秸秆集中堆放点。全区共有堆放秸秆7062.5吨,这既给农民生活带来不便,影响了交通,污染了环境,同时又给后期看管增加了负担。

(二)秸秆收购工作严重滞后。由于今年康拜公司停止收购秸秆,我区缺少大型的中介公司来收购秸秆,致使打捆机械数量减少、秸秆收购量降低。据统计,全区仅有大圩镇打捆收购了1290吨,占全区产生秸秆总量的12.9%。

三、几点建议

禁烧工作总结篇(2)

乡党委、政府对本项工作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狠抓落实。乡主要负责人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广大干部责任到人,严防死守,切实保障领导到位,投入到位,力度到位。

一是乡党委、政府迅速成立了以乡长任组长,乡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乡党委成员、环保专干任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并专门成立乡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并制定了秸秆禁烧方案。同时,我乡成立了秸秆禁烧督查组,24小时督查,加大监管力度。坚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人员、办公地点、经费、交通工具、工作职责五落实,形成了上下相通、左右相连的组织网络。二是各村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的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村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禁烧,促落实,确保禁烧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为使禁烧工作收到实效,营造广泛参与、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的禁烧氛围,让每个公民都能认识到焚烧秸秆的害处、我乡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召开会议、张贴标语、悬挂规范性横幅、发放明白纸、宣传单,乡干部在下队过程中利用村上广播宣传、教育中小学生勿烧秸秆等多种多样的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的政策规定、秸秆焚烧的危害以及处罚规定等,做到家喻户晓。

三、加强督察,落实责任

我乡采取多种方式,乡领导小组成员多次到重点区域进行不定时巡查,并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巡查密度,发现露天焚烧秸秆及时予以扑灭,并对不听劝戒、一意孤行的农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了现场处罚,在秸秆焚烧易发高峰期及时制止了秸秆焚烧行为的蔓延扩大。

四、堵疏结合、综合利用

禁烧工作总结篇(3)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的禁烧氛围

充分利用村委会广播大力宣传,反复播放宣传农作物秸秆燃烧对大气的污染性和对生态环境破坏的严重性,同时宣传焚烧秸秆导致土壤板结、降低土地肥力,并由村组干部和党员带头不焚烧秸秆,积极动员广大农民群众自觉遵守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相关规定。使禁烧工作深入人心,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村屯和监管失职行为进行公开曝光,为顺利开展秸秆禁烧和搞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三、加大巡查、落实责任

在春秋两季重点时段加大执法巡查力度,深入各村屯,田间地头进行明察暗访,及时查处农作物秸秆焚烧行为。消除隐患。对发现违规焚烧秸秆行为的,根据《通告》要求坚决予以纠正。对焚烧秸秆导致周边环境受到污染且情节严重的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给予严厉惩罚。

禁烧工作总结篇(4)

二、实施步骤

2014年夏季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从5月20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分宣传发动、全面禁烧、考核总结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5月20日至5月31日)

1.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召开全镇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动员会议,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各单位、各部门召开会议传达镇会议精神,层层动员落实。

2.建立健全网络体系。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即综禁办),负责全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组织安排、动员部署、督查推进、考核奖惩、督查队伍组建等方面工作;并成立5个巡查组和1个督查组,每个小组5人,组长由镇三套班成员担任。

3.认真制定工作方案。针对夏季工作特点,结合本地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每一块地的责任人和秸秆去向,镇农机部门要及时统计乡镇秸秆还田、收割机数量,再将其汇总报县农机部门,有效提高夏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水平。

4.切实营造禁烧氛围。在街道、路边等场所,悬挂禁烧宣传横幅,发放禁烧宣传材料;各村居和村民小组在醒目位置布置禁烧宣传标语,每天通过广播宣传禁烧精神;学校方面印发“给学生家长一封信”,村里方面印发“给农机手一封信”、“小手拉大手”一封信,与农户签订禁烧承诺书,每天出动宣传车1辆。

第二阶段:全面禁烧阶段(6月1日至6月25日)

1.加强收割管理。从2014年夏季开始,在我镇作业的收割机必须启用粉碎抛撒装置,且秸秆留茬高度一律控制在10厘米以下。执勤巡查小组要加强入境管理及现场巡查,禁止没有秸秆粉碎抛撒装置的收割机入境作业,及时制止不遵守规定的农机手在本地作业。农机部门要加大对农机手的宣传和管理,督促其按照规定标准作业,不达标准禁止其下地作业。对收割留茬高度高于10厘米的,农户有权拒付其收割费用。

2.强化应急处置。镇综禁办设立举报电话88583007,实行24小时值班,镇督查组负责及时处置因焚烧秸秆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在主要通道和成片种植地块每隔500米搭建一个看管帐篷,同时配备灭火工具和应急灭火人员,配备看守人员昼夜24小时值班,严防死守。

3.严格处罚措施。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凡露天焚烧秸秆的依法对禁烧责任人处以每起200元罚款;将秸秆弃置于河道、沟渠等水体内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我镇唯一行政村三百弓村实行保证金制度,上交1万元。保证金交镇财政统一管理,罚没资金由镇财政统筹用于全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结余保证金在考核结束后退还三百弓村。

4.加强督促检查。镇相关干部包保到村、村干部包保到组,驻田值守,层层落实责任,实行24小时巡查、督查。每日向县纪委和县综禁办报送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开展情况,实行镇三套班子领导、部门包保责任制,加强对镇及行政村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督查指导。

第三阶段:考核总结阶段(6月26日至6月30日)

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结束后,要积极开展自查工作,召开总结会议,进行考核验收和总结表彰。具体奖惩措施按照《灌云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奖惩办法》执行。

三、责任分工

全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在镇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相关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协作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1.镇综禁办:承担全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与督查任务。负责起草、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相关文件;做好举报电话值班工作,在禁烧期间24小时待命,随时处置露天焚烧秸秆事件;接待上级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检查组检查;组织指导新闻媒体和各乡镇开展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宣传活动,在全镇营造“露天焚烧秸秆违法,综合利用利国利民”的舆论氛围;建立包保责任制,划定责任区对镇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督察,根据不同时期的督点,科学制定督察方案,确保督查工作成效;做好各乡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验收考核工作。

2.镇纪委:牵头负责全镇秋季秸秆禁烧督促检查工作,对禁烧不力,工作不到位的乡镇及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

3.财政所:负责统筹治理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等涉农项目资金、奖补资金,向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倾斜支持。负责对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人员的的办公、车辆使用经费划拨,征缴保证金以及中期考核奖惩兑换。

4.环保分局:承担镇综禁办具体工作。

5.镇农技、农经中心:牵头负责全镇农机管理与调度,加强对收割机手的宣传、教育与管理,督促农机手留茬高度按标准执行;牵头负责镇秸秆收割留茬高度的督查考核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实施秸秆机械还田工程建设,重点推广秸秆还田技术,加强技术培训,推广农业新型收割机械,促进秸秆综合利用,改良土壤结构,促进农业良性生态循环;安排专人参与镇综禁办工作。

6.边防派出所:督促各派出所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开展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巡查、督查工作;对焚烧秸秆造成的一定社会影响的人,要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坚决打击不法行为,形成高压威慑态势;对因秸秆焚烧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对运输秸秆及其产品的车辆给予通行方面的扶持;安排专人参与镇综禁办工作。

7.镇城管办:参与全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督查工作;负责全镇秸秆清运和集中堆放的监管工作。

8.镇文化站:负责全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宣传工作;跟踪采访全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情况。

9.镇安监所:负责做好综禁期间全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禁烧工作总结篇(5)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生态建设,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执法监管,狠抓责任落实,坚决遏制秸秆禁烧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公共安全。

(二)目标任务。夏秋季节,全面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树枝树叶、杂草等;对重点区域严格管理,确保不发生焚烧现象,实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和“国家卫星零监测”的禁烧目标。

(三)禁烧范围。我县全部辖区,重点是济菏高速公路两侧区域,105国道和220国道两侧区域,南水北调(段)干渠两侧区域,县城驻地周边区域,各镇政府驻地周边区域等。

二、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5月31日前)。部署工作任务,健全工作机构,逐级签订目标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搞好宣传引导。

(二)实施阶段(2016年6月1日至10月30日)。具体分为两个阶段:夏收期间为6月1日至6月25日,秋收期间为9月15日至10月30日。农作物秸秆禁烧执法人员进驻所监管辖区,开展禁烧执法监察工作,发现焚烧问题及时处理。各有关人员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

(三)总结考核阶段(2016年11月份)。夏、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结束后,各镇(街道)要及时对禁烧工作进行总结,并书面报送县秸秆禁烧办公室。根据《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奖补暂行办法》,县秸秆禁烧办公室将于11月底统一对各镇(街道)禁烧工作进行考核。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环保局、公安局、监察局、交运局、林业局、城管执法局、政府督查室、考评办、广播电视台、农机局、公路局、黄河河务局、环卫绿化管护中心等部门组成县秸秆禁烧办公室,负责全县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县秸秆禁烧办公室下设现场执法监察组、综合工作组、宣传报导组和后勤保障组,具体人员从相关部门中抽调,实行集中办公、联合执法,集中办公地点设在县环保局。

(二)落实禁烧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全面推行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模式,形成市级督查、区县检查、乡镇监管、村居落实的四级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实现秸秆禁烧监管全覆盖,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责任单位和个人。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作为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三级网格第一责任人,对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实行划片包干负责制,分片分组包干指导监督所负责区域内的秸秆禁烧工作,负责对分管区域秸秆禁烧工作的督促和指导,负责本辖区秸秆禁烧期间的日常巡查,负责及时处置秸秆焚烧和责任追究工作。各村书记、主任做为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四级网格主要责任人,负责本村的秸秆禁烧工作,以村两委为成员,分片包干,对田块逐户、逐田登记造册,明确分工,责任到到户、到田块,督促所包片秸秆不焚烧。

禁烧工作总结篇(6)

二、工作目标

小麦、水稻是我县两大主要粮食作物,也是秸秆产出量最多的农作物。全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将按照典型引路、重点突破、分步推进的原则,采取多种模式,加速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加大秸秆禁烧禁抛工作力度。要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积极拓宽机械还田、农作物栽培覆盖、大棚育菇、草帘加工、秸秆饲料、工业锅炉燃料、农民自用燃料、秸秆造粒等综合利用途径。根据我县实际,在全县范围内建立多渠道利用、多手段推进、多形式投入、高效能管理、高效率运转的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禁抛长效机制,实现秸秆资源化、产业化利用,确保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今年,我县作为全省秸秆综合利用推进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情况知晓率达85%以上。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提高,全面推进全国生态示范县创建活动。

三、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与责任落实阶段

1.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的良好氛围,舆论宣传贯穿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整个工作始终。

2.组织相关单位考察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召开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工作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

3.各镇(开发区)、相关责任部门向县政府递交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工作承诺书,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职责。

4.各镇(开发区)及有关部门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并于5月30日前将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工作机构名单和工作方案报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各镇(开发区)与各村签订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工作责任书,做到人员、组织、车辆和经费“四落实”;村委会与农民之间订立村规民约,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6.县环保局负责起草秸秆禁烧禁抛考核奖惩办法和督查方案,并制订因焚烧秸秆引起烟霾天气和抛入水体引起饮用水源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

7.县文明办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有关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农民增强环保意识,提高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的自觉性。

8.农办要牵头负责组织、考核、督查工作;农机、农牧部门要制订切实可行的秸秆机械还田和综合利用方案,将任务指标分解落实到各镇(区),确保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县下达的目标。

(二)禁烧禁抛整治阶段

1.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根据督查方案进行现场巡查、督察。

2.各镇要各负其责,进入实战状态,坚持24小时巡查,全力投入到秸秆禁烧禁抛工作中去,禁止发生秸秆焚烧和抛入水体现象。各镇每日上午8:30前向县秸秆禁烧禁抛督查联动中心报告前一天禁烧禁抛工作落实情况。

3.农牧、农机、环保、公安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现场联合执法监督检查,发现焚烧行为要责令所辖镇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止或制止。

4.农机会同农牧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机械收割秸秆留茬高度强化管理,留茬高度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违反规定的要予以教育和处罚。

5.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国省道沿线、县级公路及等级以上航道的巡查,发现焚烧秸秆和抛入水体现象,及时通报有关镇及相关部门,并参与查处。

6.文明办要加强对禁烧禁抛工作中出现的正、反面典型进行宣传或曝光。

7.教育和工会部门要加强对学生、职工的教育宣传。

8.物价部门要加强对机械还田作业费的监督检查。

(三)总结考评阶段

1.结合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县活动,召开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工作总结会议,全面总结和分析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2.迎接上级对我县生态示范县创建、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推进县建设以及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工作的检查考核。

3.各镇、各有关部门完成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工作总结,并于11月底前报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要求高,难度大。各镇要坚持行政、技术经济和法律措施相结合,综合治理与重点发展相结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取得显著实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党委总挂帅、政府总负责、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体系。县委、县政府成立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工作领导组,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总挂帅,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分别担任正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发改委、县农办、县公安局、县农牧局、县农机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交通局、县城管局、县监察局、教育局、广电局、物价局、总工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组成员,协调指导全县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办,办公室主任由农办主要负责人兼任。设立秸秆禁烧禁抛督查联动中心,中心设在环保局,由环保局主要负责人兼任主任。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协调与合作。县农办要牵头负责组织、考核、督查工作。县农机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重点做好秸秆机械化还田的全程督查工作。县发改委负责发展秸秆造粒产业、培育秸秆收购经纪人、组织协调秸秆收购工作。县交通局负责国省道、县级公路及其用地范围内秸秆禁烧禁抛工作的检查,确保国省道、县道及公路用地内无打谷晒场、焚烧秸秆及秸秆乱堆乱放乱抛现象。县环保局负责秸秆禁烧禁抛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秸秆禁烧禁抛的检查和执法,确保除国省道、县道外的区域无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县公安局负责消防和现场执法,农作物收割期间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巡逻工作,对露天焚烧秸秆的恶劣行为进行查处。县城管局负责城区秸秆禁烧禁抛的检查和执法,确保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无秸秆焚烧和乱堆乱放乱抛行为。县农牧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农作物秸秆的栽培覆盖、大棚育菇、秸秆饲料等综合利用,推广普及相关技术,切实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县财政局负责秸秆综合利用财政扶持政策的实施。县文明办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的宣传报道工作。县教育局和总工会分别负责对学生和职工的宣传教育工作。县物价局负责对机械还田作业费的监督检查。县监察局负责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工作不作为或工作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实施督查和责任追究。各镇村也要设立由镇村主要领导负责的相应组织机构,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形成党委发动、政府引导、部门服务、社会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机制。

二要坚持舆论引导。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主体是广大农民群众。要利用多形式、多渠道进行舆论宣传,让他们真正了解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要在群众中大力倡导爱护环境、节约资源、循环发展的新意识、新风尚,引导农民树立秸秆也是资源、搞好综合利用就是增收的新思路、新观念、新意识、新风尚,使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技术、好处家喻户晓,调动全民参与秸秆综合利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努力营造浓烈的舆论氛围。

三要突出政策扶持。县政府将整合资金,用于秸秆综合利用科研和技术推广、农机购置和种植结构调整补助,鼓励和支持秸秆禁烧及还田工作。同时,多方联动,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工企业发展。一是县国土部门要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工企业用地需求和手续审批及收费实行优惠扶持。二是县环保部门对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工企业,加强指导服务,免收相关费用。三是县供电公司在办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工企业用电上,按省供电总公司规定范围实行优惠扶持。四是县农行、县农合行等金融单位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工企业按发展需要保证资金贷款指标;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工企业可以以提供的抵押、质押物作为担保进行贷款。五是税务部门要积极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工企业发展,参照农产品加工企业有关政策给予税收优惠。六是县财政部门要整合资金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工企业有关扶持政策给予资金保障。七是县工商、技术监督、卫生、水利、民政、农牧、劳动保障、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工企业的发展。

禁烧工作总结篇(7)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疏堵结合、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引导相结合,全面提高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层次和水平,实现全镇午季期间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任务

今年午收期间,我镇实施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实现秸秆全面转化利用,做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一)全面实行短茬收割。全镇所有地块农作物收割留茬高度一律严格控制在10厘米以下,防止因留茬过高导致焚烧秸秆现象,切实做到“无火、无烟、无灰”.

(二)实行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将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作为禁烧的首要措施严格落实到位,提供粉碎还田技术支持,本地收割机和跨区作业收割机一律要加装秸秆粉碎机,否则不得开展作业,确保还田地块秸秆不能焚烧。

(三)确保打捆秸秆快速离田。对采用打捆办法回收利用秸秆的,各村(居)、各单位要精心组织,细化秸秆离田各项措施,主动对接收储利用企业,确保秸秆快速离田,杜绝焚烧隐患。

(四)设立秸秆收储转运场所。各村(居)要提前落实秸秆收储转运中心或临时收储点,落实防火措施,确保打捆离田秸秆全部得到妥善处置。

三、补贴措施

(一)实施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补贴。今年,省、市、县对午季秸秆禁烧工作实行20元/亩的资金补贴,禁烧结束后,根据各村(居)火点监测情况、秸秆处置任务完成情况,按照县、镇确定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结算,如出现一处过火面积超过300平方米连片焚烧火点的村(居),将全额取消补贴资金;如没有出现一处焚烧火点的村(居),待禁烧结束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全额打入村(居)三资账户,用于秸秆机械化还田或打捆、短茬收割、收储点建设和秸秆转化项目补贴。

(二)实施秸秆处置农业机械补贴。鼓励农户购买秸秆处置机械,对购买打捆机、粉碎机、灭茬机、玉米精播机等秸秆处置机械,符合中央财政补贴条件的优先补贴,县级财政在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再补贴20%.同时,县政府列支专项资金,对全县农机加装秸秆粉碎机的予以适当补贴,统一采购秸秆粉碎机备用刀具,县农机局将为农机收割提供便利服务。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成立由镇主要负责同志任政委和指挥长,镇党委班子成员任副政委,镇政府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指挥部办公室、宣传组、禁烧巡逻突击及事故应急处置组、执法巡查及矛盾纠纷调处组和督查考核组。镇党委、政府与各村(居)党总支、村(居)委会逐一签订目标责任书。各村(居)党总支、村(居)委会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力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要充分发挥各村(居)党总支、村(居)委会的组织领导和行政指导作用,建立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严格实行镇、村(居)、组、户四级包保责任制,镇干部包到村(居),村(居)干部包到村民组,组干部包到农户(地块);各村(居)包保任务、包保范围要明确,逐人列表登记,具体到户、地亩数;做到组织、人员、责任、措施、保障“五到位”.各村(居)党党总支、村(居)委会要层层落实包保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书,强化责任追究;对焚烧秸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究一起;对因禁烧工作不力,造成出现火点现象的,严肃追究包保责任人和有关人员的党政纪责任。对焚烧秸秆的当事人,依法给予处罚。

(二)强化日常监管

秸秆禁烧期间,各村(居)党总支、村(居)委会和相关单位要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全面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各相关单位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工作。镇宣传组要积极推广实用技术,引导农民进行秸秆综合利用,负责对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和典型报道。镇禁烧巡逻突击和事故应急处置组要会同镇纪委、派出所、消防、交警、交管、农口等单位,加强对秸秆焚烧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认真做好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秸秆禁烧宣传和巡查工作。同时,做好本辖区收割机和跨区作业收割机一律要加装秸秆粉碎机方能作业和每台机械5000元违约金收取的工作,强化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工作,配合各村(居)组干部加强对收割机加装秸秆粉碎机作业的监督管理,保证小麦收割留茬高度不超过10厘米,从源头上治理焚烧秸秆现象的发生。同时,提前协调相关单位和村(居)做好洒水车、旋耕机等灭火机械设备的筹备工作,并结合实际及时做好秸秆禁烧的应急协调,必要时就近调集其他村(居)应急分队进行支援。镇督查考核组对各村(居)秸秆禁烧落实情况实施实行全程督查考核,及时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并做好各督察组的信息收集、通报及考核评比等工作,督查结果由镇秸秆禁烧指挥部办公室汇总报镇党委、政府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完善应急机制

镇成立秸秆禁烧巡逻突击和应急事故处理组,负责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的巡查和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现场组织指挥灭火,做好禁烧防控工作;各村要组建不少于10人的禁烧巡查队,每个巡查队员要携带明显禁烧标识,不间断深入田间地头昼夜巡查,一旦出现火情,及时赶赴现场处置,并对重点区域、薄弱地段严防死守。

(四)加大考核力度

一是对各村(居)午季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体系。按照得分排序在全镇进行通报,并作为补贴资金清算的重要依据。

二是落实禁烧补贴资金考核制度。对各村(居)实行考核实行百分制,凡卫星遥感监测通报一处火点,扣5分;督查组每发现一处过火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连片焚烧火点,扣3分;每处零星火点或有焚烧秸秆痕迹的田块,扣2分;群众举报并核实确认的每一处火点,扣2分。考核90分以上的为优秀,在全镇范围内通报表彰,70分以下的通报批评,50分以下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对村(居)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问责。凡种粮大户焚烧秸秆的,取消市县两级土地流转奖补资金;凡农机没有安装粉碎装置下田作业的,或者已安装粉碎装置在作业时未使用的以及留茬高度超过10厘米的,取消该农机的作业资格,追回对该农机的补贴,扣除5000元违约金;农户有权拒付作业费。

三是落实禁烧保证金制度。秸秆禁烧实行镇班子成员、派出所、驻村工作组、督察组以及村组干部逐级上缴保证金制度。按照县委办、县政办[2014]10号文件要求,镇党政主要领导每人要上缴5000元的秸秆“禁烧”保证金,派出所上缴10000元保证金,由县财政统一管理,完成禁烧任务的全额返还保证金,并由县财政给予所缴保证金等额奖励;对于没有完成禁烧任务的,或出现大面积焚烧的,全额扣除保证金。

按照县委、县政办文件精神,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镇党政班子每人上缴3000元的保证金,驻村工作组和督查组每人上缴2000元保证金;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每人上交2000元保证金;村(居)两委其他班子成员、计生专干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每人上交1000元保证金,队组干部每人上交500元保证金,以上人员不重复交保证金。村(居)组所有干部保证金由各村(居)党总支书记负责收齐并上缴到镇财政所统一管理,完成禁烧任务的全额返还保证金,并由镇财政给予所缴保证金等额奖励;对于没有完成禁烧任务的,或出现大面积焚烧的,全额扣除保证金。

四是严格考核,严肃奖惩。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村(居)主要干部负总责,根据督查情况和禁烧监控情况兑现奖惩。①全面综合考核后,秸秆禁烧考核前5位的村(居),除给予通报表彰外,依据排名先后另依次奖励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其中村(居)党总支、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不少于50%);对禁烧期间,没有1处着火点的村居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以上考核奖励不重复累计计算。考核排名最后1名的村(居),扣除村(居)所有责任人的禁烧保证金,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由镇纪委对村(居)党总支、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包片负责人进行严格问责。②被省巡查通报的和被环保部卫星遥感监测通报的单位,每个火点处罚3000元;被市巡查通报的,每个火点处罚2000元;被县巡查通报的,每个火点处罚1000元,被镇巡查通报的,每个火点罚款500元。每个村连续被通报两次的,给予镇、村包片干部加倍处罚,并给予村(居)主要责任人降职处理;每个村(居)连续被通报三次以上的,给予镇驻村干部大会通报批评,村(居)总支书记和责任支部委员免职,村(居)委会主任和村(居)委会委员停职,被处理人员在下届两委换届中不得提名。③对因禁烧工作组织不力、监管不严、处置不当、失职渎职、被省市县通报,造成大面积秸杆焚烧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由纪检监察部门予以问责;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④在禁烧工作期间镇村干部要求吃住在村,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离岗,禁烧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24小时信息畅通,在督查中,一次不在岗的全镇通报批评,扣发当月绩效工资;两次不在岗的给予党政纪处分,扣发一季度绩效工资;三次不在岗的给予停职处理,扣发全年绩效工资,视其情节直至免职。

五是实行严打“第一把火”制度。在全镇范围内,对在秸秆禁烧期间燃放“第一把火”的,镇村两级协调派出所进行快速调查取证、实施严厉打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一律给予焚烧秸秆者拘留15天、罚款2000元处理,对查不出放火人的将以此规定追究土地种植户责任。对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蓄意焚烧秸秆的、恶意纵火、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视情节或以纵火罪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大宣传力度

镇宣传组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及监管失职行为进行实名公开曝光。镇要利用专门宣传车、秸秆禁烧明白纸等形式广泛宣传,营造秸秆禁烧工作铺天盖地的浓厚氛围。动员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使之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六)开展秸秆禁烧专项督查

镇成立3个秸秆禁烧督查组对全镇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和包保工作进行全面督查。

1.督查内容

禁烧工作总结篇(8)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为目标,着力解决焚烧秸秆污染环境的难点问题,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广泛宣传,严格执法,强化奖惩,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群众利益,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在夏秋收季节,全面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树枝树叶、杂草等,确保不发生焚烧现象,实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和“国家卫星零监测”的禁烧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与高新区禁烧办公室要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把秸秆禁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详细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切实落实各项禁烧措施,确保完成禁烧任务。禁烧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及高新区的生态市建设、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等各项工作的考核内容。

(二)落实秸秆禁烧责任

各县(市)区、高新区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市、县、乡(镇)、村、户逐级签订秸秆禁烧责任状,层层落实禁烧责任,细化分解禁烧任务,落实到人、到地块。

各县(市)区、高新区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履行监管职责,指导、检查、督促辖区内各乡镇、村庄、农户落实秸秆禁烧责任,开展现场执法监察,依法查处违法焚烧秸秆行为。

市秸秆禁烧监察组负责对全市范围内的禁烧工作进行现场执法监管,提供详细现场检查资料。

(三)加强宣传教育

各县(市)区、高新区禁烧办公室要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召开禁烧会议、张贴市政府通告、悬挂规范性横幅标语、制订乡规民约、出动宣传车、在中小学校进行宣传教育等方式,广泛宣传禁烧秸秆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秸秆禁烧的目的和意义。通过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社会禁烧氛围,使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自觉禁烧。及时宣传报道禁烧工作先进典型,对禁烧工作组织不力、发生秸秆焚烧现象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曝光。

(四)强化禁烧监察

市禁烧办公室负责对各县(市)区与高新区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市禁烧现场监察人员分成四组进驻分管辖区,市监察一组负责历城区、高新区、历下区;市监察二组负责市中区、槐荫区、长清区、平阴县;市监察三组负责章丘市;市监察四组负责天桥区、济阳县、商河县。市禁烧监察组对机场周围、城区周边和高速公路、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开展重点监察,对其余区域进行不定时抽查,发现焚烧秸秆行为,立即予以制止,同时通知辖区禁烧办公室,并进行现场调查记录、取证工作。辖区禁烧办公室接到市监察组通知后,要立即赶赴焚烧地点,处理焚烧问题。

各县(市)区及高新区禁烧办公室要制定禁烧应急预案,成立专门禁烧执法队伍开展现场执法巡查,做到定专人、定职责、定岗位、定时间、定要求。在禁烧期间,禁烧监察人员节假日不休息,24小时不间断,做到全方位、全天侯监控,确保无缝隙、全覆盖,不留死角。对于已播种和出苗的地块也要加大巡查力度。执法队伍应配备简易灭火工具,一旦发现秸秆焚烧问题,立即灭掉火源,制止焚烧秸秆行为。

根据《市与市环保合作协议》规定,夏秋季秸秆禁烧期间,与两市禁烧监察队伍协同加强交界地区监察工作。与市交界的长清区、槐荫区、天桥区、济阳县、商河县禁烧执法人员,要对边界地区加大巡查力度,加密巡查频次,发现焚烧火情应立即制止并通知市监察人员,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市禁烧办。

(五)坚持禁烧工作会议制度和执法监察日报告制度

市禁烧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秸秆禁烧会议,部署禁烧工作任务,研究解决禁烧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各县(市)区、高新区禁烧办公室要认真落实监察报告制度,将每日监察情况于次日早9:00点前报市禁烧办公室,同时报辖区县(市)区委、政府、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重大火情或其它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市禁烧办公室汇总全市禁烧情况后,编制禁烧简报上报市委、政府、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和各有关单位。

(六)强化禁烧责任追究

对因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造成严重焚烧问题的,将严格问责处理。对发现的焚烧秸秆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给予处罚。造成重大大气污染事故,导致严重后果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工作安排

禁烧工作总结篇(9)

今年三夏禁烧工作,由于禁烧措施强硬,执行有力,实现了低留茬、秸秆全粉碎和无秸秆堆积等禁烧任务目标,彻底消除了焚烧隐患,20天结束禁烧战役,期间被县《禁烧快报》通报表扬一次,县禁烧专题信息表彰两次,取得了全面胜利。

取得禁烧胜利的原因:

1、早宣传、早发动。

进入6月份开始谋划宣传渗透,6月6日召开全镇动员大会,紧锣密鼓开始宣传工作,及早形成强大舆论氛围,禁烧占据群众思想阵地。

2、抓得细、抓得牢。

数字化管理,各村宣传工具(标语、条幅、彩旗、指挥部和宣传车)、日收割面积、播种面积和浇水面积等每日有数字,每天进行总结,量化指标,起到了决策指导作用。

3、留茬低、粉碎好。

由于今夏天气原因,小麦成熟期集中,秸秆干燥,有利于机器收割,提高了收割作业质量。多年来村干部跟机监督,使机手自觉低留茬,所以,田间无秸秆堆放现象。

4、督查勤、通报实。

多个领导督查,实现督查网格化、立体化、全天候,通报实名制,戒除一些侥幸心理,推动措施进一步到位。

存在问题:

1、由于小面积地块的存在,造成以路为场,总的来说清理比较及时。

有路场的村有20个村,分别是:北开河、永旺、湾子、磨里、西来村、张杨庄、前湾漳、西王庄、南来村、东槐树、后湾漳、五里铺、北来村、八里铺、小营店、南开河、东王庄、后张庄、龙王庙和东窑头。

2、个别包村干部、村干部在岗值班不尽责。一是在岗为应付督查;二是在岗执勤警惕性差,尤其表现在中午和晚上,一旦出现问题将无法弥补;三是两委干部分包地块执行不严格。

3、个别包村干部认识不到位。表现在:到处打听督查时间,没有深刻查找自身行为原因,被通报后责怪甚至辱骂督查领导。

4、个别村干部重视不够。兴仁街由于措施落实不到位,分包地块干部不尽责出现问题,造成一定影响。

兑现奖惩:

根据镇禁烧指挥部研究,对今夏禁烧工作进行考评奖惩,具体方案为:

1、包村干部奖惩(以村为单位),每村200元,不在岗扣10元/次。

根据通报显示脱岗次数:

①全勤2个村,分别为:兴礼和兴仁。

②脱岗1次的8个村,分别为:

③脱岗2次的13个村,分别为:

④脱岗3次的11个村,分别是:

⑤脱岗4次的9个村,分别是:

2、未按标准搭建指挥部的3个村,分别为东侯召和尹家桥。每村扣100元。

3、第二次联查支部书记未在岗的8个村,每村扣100元,分别为:黄官营、大营、北来村、后湾漳、湾子、常庄、沙营、北开河。

4、兴仁街扣除全部禁烧经费2576元。

5、有路场村被通报三次以上的村,扣500元,分别为:北开河、永旺、西来村、张杨庄、磨里、前湾漳、西王庄、南来村、东槐树、后湾漳。

今秋禁烧实施意见

一、再提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现阶段党的十即将召开,两岸论坛正处禁烧段,而磁州镇又是县城所在地,农作物环城种植,禁烧成败直接影响到和冀南新区的形象,所以全镇干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再增认识,与县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发挥“护城河”禁烧屏障作用,保证无烟无火。

多措并举,全面抓好秸秆禁烧各项工作。

今年全镇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立秆掰棒,全面有序还田,合理调配机器,分级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严防死守,依靠科技、综合利用,确保整体不冒一股烟。要按照“责任地块管理、齐抓共管、突出立秆收获重点、整体推进粉碎还田”的原则,全面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

镇出动宣传车,全天候宣传。对各村发放《致全县农民朋友们的一封信》和宣传磁带、标语口号等,各村要负责书写张贴标语口号,悬挂禁烧条幅,数量按责任书标准。利用各村喇叭全天播放禁烧磁带。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市、县政府《关于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秸秆禁烧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处罚措施。宣传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好经验、好典型。

今年镇禁烧指挥部将统一订制宣传条幅、彩旗及指挥部帐篷。

具体标准:一是标语条幅和彩旗。2000口以上大村和重点路段村条幅10条以上,标语150条,彩旗主要路段和地块每50米一面,剩余村条幅5条以上,标语100条以上,彩旗50面。二是高标准搭建指挥部。具体要求:自己搭建,不能利用机井房等,有“磁州镇×××村禁烧指挥部”条幅、有床、有照明设备、有办公用品等,有条件的村安装高音喇叭,配备宣传车。

2、严格立秆收获两委干部责任制、包村干部责任制、战区指挥长责任制。

实行玉米立秆收获是保证机械还田的关键和基础,也是禁烧成败的关键所在,各村要以原生产队为单位,分户立秆收获,村两委干部制定包方作业规划,有序还田,杜绝立秆收获后长时间等机械的现象,因养殖确需要秸秆的由村支部书记负责向镇禁烧指挥部请示,并与农户签订禁烧保证书,报镇禁烧指挥部备案,方可放倒外运,然后明确专人看管直到禁烧结束。

3、强化机械服务,确立农机第一意识。各村首先要充分利用本村的还田机械保证本村使用,其次要利用各种关系有序调入机械。第三要强化服务理念,服务于机手,服务于农民。一是为机手联系好作业地块,两委干部跟车作业,保证机械有活干,人休车不停;二是按排外地机手的食宿,保证收费合理公正,保证有大面积作业地块。

4、强化责任,认真搞好吨粮田千亩核心示范方,在方田内实行统一品种、统一耕作、统一管理,提高集约化技术含量,努力实现亩产600—650公斤,为省市“吨粮市”工程做出积极贡献。

5、明确责任,各村要将包方包地块责任人名单、示意图、联系电话一式三份于9月28日前报镇禁烧办两份(镇报县禁烧办一份),镇指挥部每天巡查,如发现私自放倒地块,对包地块责任人及村主要干部给予严肃处理、通报全镇,并责成其立即强制还田。

6、加大督导与处罚力度,形成高压态势。

一是各战区指挥长以战区为单位,全天督查,镇主要领导不定时督导,镇出动宣传车巡回检查,并对发现问题进行处置和处罚。

禁烧工作总结篇(10)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严禁农作物秸秆焚烧行为,不断探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新途径,全面防治大气污染,净化镇村卫生环境,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我镇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更好的为我镇建设做贡献。根据上级统一部署,2020年麦收期间,在全镇范围内禁烧秸秆,确保不发生因焚烧秸秆引起任何一起大气污染事故、人身安全事故和公私财产损失事故,确保公共媒体上不出现一起负面报道和市民投诉事件,不出现红外线及卫星云图监测到的火点。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XX镇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成立XX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及设置网格化责任管理制度,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分包地块,责任到人,逐级管理,明确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兼任该办主任。

三、职责分工

(一)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各村秸秆禁烧工作的督促和指导,负责督促实施秸秆禁烧行政告知及秸秆禁烧期间的日常巡查及责任追究工作,负责及时处置由秸秆焚烧引起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秸秆禁烧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安排,负责做好情况汇总、信息通报工作。

(二)各村支书、主任为本村秸秆禁烧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各村级工作组负责本村法规政策及秸秆利用、节能环保知识宣传,做好秸秆禁烧行政告知,逐户落实工作,确保本地秸秆不焚烧;负责对本村各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日常巡查,在秸秆禁烧期间坚持做到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确保重点区域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条幅、标语等有效宣传手段,积极宣传禁烧政策和综合利用技术,形成浓厚的氛围,提高知晓率,使广大农民理解支持禁烧工作。各村张贴县政府禁烧公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认真总结阶段性工作,及时向县相关部门报告工作进展。

(二)落实禁烧责任。镇与村签订《禁烧责任状》、村与户签定《禁烧承诺书》,明确责任,要求24小时轮流不间断值班巡逻。镇采取逐级分包责任制,做到党政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地块,形成系统的禁烧工作责任体系。

(三)抓好防控措施。制定禁烧方案,下发禁烧文件,组建禁烧防火巡逻队,设立举报电话,构建镇、村二级联动禁烧工作网络,严防死守,疏堵结合,坚决焚烧制止秸秆行为。秋季禁烧关键期间,镇、村相关人员务必坚守岗位,未经上级批准不得离岗、脱岗。要重点守住极易焚烧秸秆的收工时、上半夜、下雨前和栽种前4个时段,抓好主要公路两侧、通讯电力设施等重点区域附近麦田保护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四)加大查处力度。开展禁烧督查是确保禁烧取得实效的主要手段,按照部门联合、形成合力,统一执法的要求,镇成立秸秆禁烧工作督察组,对各村秸秆禁烧情况进行督查。各村成立禁烧巡逻队,深入田间地头加强巡逻和检查,发现焚烧现象立即予以制止,做到有火必查、有烟必禁,坚决控制第一把火。巡查中,采取“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堵促疏”的措施,对违法焚烧秸秆的农户予以劝导阻止;对屡教不改、阻挠执法、情节严重的,协调执法部门坚决给予严肃处理。

(五)加强应急处置。各村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止焚烧秸秆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负责本辖区内的禁烧管理工作,落实必要的灭火工具,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灭火。镇组织火情应急扑救小分队,协助村做好火情扑救工作。

(六)推广综合利用。鼓励发展低茬收获、粉碎还田、捡拾打捆、贮存运输全程机械化,建立和完善秸秆田间处理体系。重点推广秸秆堆腐还田、覆盖还田、生产食用菌、生产沼气等综合利用技术,发展农村循环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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