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个人月度总结汇总十篇

时间:2023-02-13 20:33:23

煤矿个人月度总结

煤矿个人月度总结篇(1)

一、抓年度执法计划的制定,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从去年底开始,我们开展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情况调研,听取基层意见建议,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家局和省政府要求,制定了**年**煤矿安全监察工作要点和监察执法计划,明确各分局和执法监察员全年、每季、每月“三项监察”的主要内容、主要任务和职责、处理有关问题的基本原则、监察执法工作倒记时进度、工作纪律和要求。各分局也都根据区域煤矿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保证监察工作有序开展。特别是**监察分局结合辖区煤矿灾害特点,科学合理安排时间,确定工作重点,执法计划受到国家局的肯定并进行了转发。

二、抓重要时段,增强工作主动性

春节前夕,针对多数煤矿停产过节的实际,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煤矿停产检修和节后恢复生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煤矿停产期间必须风机不停,抽水不断,并加强设备检修,节后复产必须加强培训,制定预案,并加强监督监察,确保安全。一季度,针对天气变暖倒风季节来临的实际,把监察重点放在“一通三防”方面,督促煤矿制定、落实瓦斯治理方案。二季度,针对雨水增多汛期将至的特点,加大了对水患威胁矿井监察力度,督促煤矿排查隐患,落实防治水措施和应急预案。为确保“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组织8个督查组,对全省16个重点产煤市(州)关闭矿井落实情况、煤矿节后复产安排、瓦斯治理等15个方面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煤矿安全问题较突出的市(州)及时下达了监察建议书,有力地提高了工作效能。

三、抓两个攻坚战,提高煤矿整体安全水平

瓦斯治理方面,一是继续开展对国有重点煤矿瓦斯督导工作,重点督导煤矿瓦斯治理和专家技术会诊措施落实情况。二是严格落实“以风定产”公示牌制度,要求煤矿在井口公示经监管部门核定的采掘头面、通风量、核定下井人数等有关信息,煤监机构依此监察,发现与井下实际不相符的或超能力的,依法予以处罚。三是把瓦斯抽放作为瓦斯集中整治的重点。结合**煤矿实际,从年初开始“先抽后采”试点工作,目前已在**集团和**县、**县等部分重点产煤县进行瓦斯综合治理工程技术试点,准备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向所有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全面推开。四是进一步加快煤矿瓦斯数字化监控联网建设。目前,5个重点国有企业和**个产煤县完成煤矿数字化瓦斯远程监控系统县级平台建设;**个县或企业与省级平台实现了联网;**个煤矿安装了瓦斯监控系统,占全省煤矿总数的80%。其中,**个煤矿实现与省级平网,占全省煤矿总数的43%。总体来看,全省煤矿瓦斯监控联网以后,煤矿瓦斯事故由2004年占事故总量的21.17%下降到2005年的**%,创近年来最好水平。

整顿关闭方面,严把煤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批关,规定申办许可证的九道程序或条件:一是安全现状评价必须达到b级以上;二是申报资料齐全有效并达到颁证标准;三是矿井“四图”必须与实际相符;四是专家组对评价报告审查;五是县(市、区)主管部门现场检查及政府分管领导审查签署同意颁证意见;六是颁证前委派监察分局到煤矿进行现场核查通过;七是局3人专家组审核图纸资料;八是处室审查意见通过;九是局领导逐矿审查通过。按照办证程序要求,1月4日开始,我局组织x个监察分局x名煤矿安全监察员,分成5个异地交叉检查组,对已申报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进行第二阶段的异地现场交叉检查。现场核查出不符合颁证条件的矿井165处,经省政府组织省经委、省国土资源厅等8个厅局集中审查,确定将**处不符合颁证条件的矿井列入全省第三批关闭矿井名单,并于1月22日在《**日报》上公告颁证矿井和在建矿井名单。3月份,结合**省“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我们对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进行了督查,并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将每一处已关闭矿井的拍摄图片、摄像资料,与关闭矿井情况报告一起逐级交到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厅际协调小组办公室,作为资料备案。截止4月2日,全省**处关闭矿井的情况报告及关闭后的图片和摄像资料均交到我局,完成国家下达的2005年关闭任务。今年以来,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各地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新增关闭矿井23处。目前我省实际已关闭矿井**处。另外,对今年在煤矿监察中发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40处矿井,已进入提交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关闭程序。截止目前,全省保留矿井1827处,其中,颁发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矿井1663处,在建矿井164处。

四、抓监察执法,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今年以来,我们在搞好日常监察的同时,积极创新工作方法,采取监察员异地集中执法、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共同执法等形式,不断强化煤矿安全监察。在元月份组织异地交叉集中核查办证矿井的基础上,我们又组织了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监察。4月20日至30日,组织分局42名监察员采取交叉监察的方式,对全省未取得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建设矿井进行专项监察,共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180条,责令停止施工矿井69处,处罚矿井57处,罚款**万元;我局还组织分局先后与**、**等9个重点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开展了共同执法,不仅严厉打击了煤矿违法违规行为,提高了执法权威和执法效率,而且提高了监管监察人员执法水平。1-5月,煤监机构共监察矿井1286矿(次),制作各类执法文书4919份,实施经济处罚489次,罚款**万元;责令停产整顿矿井70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0个。到6月底,与地方监察部门共同检查矿井1183处,下达执法文书2807份,责令停产整顿矿井349处,暂扣各类证照228个。

五、抓隐患整治,消除事故苗头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特别规定》有关要求,狠抓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要求煤矿必须每月排查一次安全隐患,并向地方监管部门和煤监机构报告备案,并提出对煤矿自查发现一般安全隐患且正在整改,或重大安全隐患实施停产整改的,煤监机构可不予处罚,以此调动煤矿企业自觉排查、自觉整改隐患的积极性。对发现威胁严重、治理难度较大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提请省安委会在省级媒体公告和督办,督促整改。1-6月,共查出煤矿重大安全隐患18个。已完成整改153个,整改率80.95%。提请省安委会公告了**市**煤矿水患、**市**矿区火灾隐患、**煤矿的通风系统等重大安全隐患10项,截止目前,公告隐患已完成整改6项,其余隐患正在治理过程中。**市**煤矿水患8月底前完成物探;**市**矿区煤层燃烧隐患输水管道铺设即将完工,10月前完成明火扑灭;**煤矿的通风系统改造正在整治之中,已投入资金118万元;**市**煤业集团公司竖井罐道已经完成设计和准备工作。

六、抓安全培训,提高整体素质

煤矿安全赋存条件差。安全基础薄弱,一些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缺乏,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及时转变观念,一方面,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坚持“在监察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推进工作”的工作理念,充分利用地方监管部门召开例会的机会,以会代训,向煤矿业主、矿长传达国家局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精神,宣传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根据季节特点提出工作重点和具备要求,督促煤矿抓好落实;另一方面,组建了省矿山安全培训中心,向省财政申请专项资金**万元,用于基层县、乡长和煤矿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开办煤矿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脱产培训1年半。按照“三级培训”的要求,开展了煤矿矿长、业主、特种作业人员、瓦斯监控系统操作人员和矿山救护队员煤矿专业技术人员等煤矿安全培训。1-6月份,共培训各类人员18783人。

七、抓评价质量,规范中介行为

我局将**年确定为“中介规范年”,组织召开了全省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工作会议,出台了规范中介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中介机构和中介行为的监督管理。在资质管理上,严把入口,畅通出口,不定期抽查,建立优胜劣汰的管理机制;在企业对中介机构的选择上,借鉴建筑行业的成功做法,实行在所有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中随机抽取,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在过程监管上,对评价工作从合同的签订、评价过程、评价报告内审制度的执行、评价报告的评审等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有力整肃了煤矿安全评价秩序。针对办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事故调查中反映出评价机构行为不规范,评价报告质量较低,甚至个别评价机构弄虚作假等问题,2月下旬,我们对**年初列入关闭的165处b级矿井的评价报告进行了集中审查,查出严重违法违规评价报告70份,对涉及的10家评价公司实施经济处罚**万元。:

煤矿个人月度总结篇(2)

下面,我就国庆节期间河南、新疆和四川发生的三起煤矿特大事故再做一个简要的分析通报。9月26日的视频会上,毅中同志对10月份的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我结合国庆节期间全国煤矿发生事故的情况,就做好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提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显政同志还要作重要讲话,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事故的简要分析

国庆节期间,河南省*煤业集团公司二矿、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亚吐尔乡煤矿、四川省广能集团公司龙滩煤矿先后发生三起特大以上事故,目前已确定64人死亡,还有12人下落不明,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教训极为深刻。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抢救,查明原因,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特别要做好煤矿等重点企业、行业和节假日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认真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察工作。

10月3日,河南省*煤业集团公司二矿的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9人受伤(1人重伤)、34人遇难。初步分析认定事故发生在该矿的单体液压支柱与Π型钢梁支护放顶煤的回采工作面,该工作面处于初次放顶期间,由开切眼往前推进了4米,顶煤没有充分冒落,采空区上部形成较大空间,积聚大量瓦斯,现场作业人员在进行顶煤预裂爆破时违章放炮,引起采空区瓦斯爆炸。

10月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亚吐尔乡煤矿1号井发生的瓦斯爆炸事故造成5人受伤,14人死亡。初步分析爆炸发生在仓储工作面。该工作面通风立眼没有贯通,造成通风不畅,瓦斯积聚,同时工作面存在违章放炮和电煤钻设备失爆的问题。

10月4日,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公司所属广能集团龙滩煤矿发生透水事故,已发现16人遇难,仍有12人下落不明。该矿为国有重点基建矿井,设计能力55万吨/年。据现场初步分析是上山掘进工作面揭穿导水断层、溶洞等含水构造造成透水。10月6日当地普降暴雨,7日7时30分井下又发现第二次透水,为确保抢救安全,在进一步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后正在积极抢救。

这三起特大事故的发生,再次反映出在煤矿安全生产上存在的一些严重漏洞和问题。一是有些企业对国务院《特别规定》和国办《紧急通知》仍然停留在表面的学习上,没有将国务院两个重要文件的精神贯彻落实到安全生产各个环节中,没有形成完善的隐患治理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二是"一通三防"的规章制度不落实。新疆阿克苏地区亚吐尔乡煤矿在工作面没有形成正常的通风系统的情况下就组织工作面生产,*二矿没有落实工作面"一炮三检"的制度。三是违章放炮的问题严重。河南*二矿发生事故的工作面规定预裂爆破的炮眼距切顶线不小于1.4米,垂直顶板布置。但现场实际炮眼距切顶线仅0.4~0.5米,而且向老空方向斜40~50度,最小抵抗线明显小于规程规定的0.5米。新疆阿克苏地区亚吐尔乡煤矿的工作面发现炮眼不封炮泥就放炮。四是忽视矿井防治水工作。没有认真进行水文情况的预测预报和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规定,四川广能集团龙滩煤矿发生的透水事故再一次反映出这方面的问题。五是超能力、超定员组织生产的问题仍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新疆阿克苏地区亚吐尔乡煤矿核定生产能力3万吨/年,1-9月份就生产7.4万吨。河南*二矿发生事故的工作面现场多单位多工种交叉作业,劳动组织不合理造成了事故的扩大。为此,希望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上述问题要高度重视,加强重点监察,严肃查处,推进工作。

二、10月份煤矿安全监察工作重点

根据以上事故的特点,按照总局党组的安排,10月份煤矿安全国家监察要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精心组织,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两个重要文件精神。国务院两个重要文件,为整改治理煤矿事故隐患、监督实施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防范煤矿事故,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依据和法律武器,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两个重要文件和总局党组的部署上来,坚定不移地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学好两个文件。要继续组织好国务院两个重要文件的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的精神实质,并贯彻到监察执法的全过程。要根据国务院两个重要文件精神及总局颁布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煤矿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等配套细则的规定,进一步修改完善监察执法计划、充实监察执法内容、改进监察执法的方式方法、落实监察执法责任,将国务院两个重要文件精神落实到监察执法的全过程。

二是突出监察执法的重点。要加强对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和受水害威胁矿井等灾害严重矿井的监察;要重点开展对煤矿企业贯彻两个文件,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领导干部下井跟班制度和是否符合安全许可条件的监察,要按照《特别规定》加大行政处罚的力度;要加强对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监察,对安全设施未通过设计审查的项目不准施工,安全设施未通过验收的不得投入生产;同时,要加强对基建施工安全的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违章等行为,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工程,要坚决责令停止施工进行整顿,并对建设和施工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三是推进企业建立事故预防责任制。要通过严格监察执法,督促煤矿企业按照《特别规定》建立和落实事故预防责任制度,督促企业将《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分解落实到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者的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同时并分解落实到煤矿企业各部门和各级管理人员,建立运行和考核机制,把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环节和每一个工作岗位,形成完善的煤矿隐患治理责任体系。要严格对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落实情况的监察,推进企业加强现场管理,科学劳动组织管理,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落实事故预防工作。

(二)强化监察,打好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打好两个攻坚战,是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好相关的工作,有效推进工作落实。

一是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积极配合省政府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瓦斯治理督导工作,要认真总结前一阶段督导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做好下阶段的工作。同时,要将煤矿企业落实专家"会诊"提出的问题和国家煤矿安监局下达的隐患整改意见,作为安全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要通过监察执法,督促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煤矿企业落实隐患整改的措施。

二是推进矿井通风能力核定工作。按照总局、煤矿安监局和发展改革委的通知要求,要加强对煤矿通风能力核定的监督检查。目前尚有内蒙古、广东、贵州和青海四省区未按要求进行通风能力核定,湖南、陕西、河南、江苏、浙江和福建未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各有关省局要积极监督协调有关部门,抓紧上报通风能力核定结果;对不按要求组织通风能力核定的,要向省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监察意见和建议。同时,要根据矿井能力核定结果,坚决遏制超能力、超强度生产,对超能力生产的矿井坚决按照《特别规定》的要求实施行政处罚。此外,要督促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煤矿企业,做好煤矿数字化瓦斯远程监控系统联网建设工作,目前进展缓慢的甘肃、云南、江西,以及年底完成难度较大的四川、贵州、湖南要加大联网建设工作力度,确保年底前国有重点煤矿企业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在企业内的联网,地方国有煤矿和乡镇煤矿以县为单位联网目标的实现。

三是要根据国办《紧急通知》和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制定的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方案要求,督促各地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截止目前,河北的工作方案尚在报批中,有关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抓紧做好与省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督促尽快印发实施。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督促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做好隐患排查和停产整顿工作;对在现场检查发现应当责令停产整顿的矿井,要下达停产整顿指令,明确整改内容和期限并依法实施经济处罚,同时告知相关部门暂扣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控制火工品供应及限制供电,并报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并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告停产整顿矿井名单;年底前经整顿仍不合格的,要提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同时,要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核颁发和监管工作,发现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不再具备条件的,要依法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10月底、11月初,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一次督查,由总局党组成员带队,对重点省(区、市)整顿关闭工作进行检查,请各有关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配合作好相关工作。

(三)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对煤矿三项培训的监察职责。安全培训是预防事故的重要环节,《特别规定》把其作为重要内容之一进一步加以具体规范,为我们搞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必须用好这个武器努力推进煤矿安全培训工作。

一是要落实对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监察的责任。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辖区内三、四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的评估认证及监督管理工作,以及辖区内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要明确分管领导,确定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和工作职责。要向社会公开三项培训的培训大纲、考核标准,公开考核具体操作程序或者管理办法,及时向社会公布具备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以及承担的培训业务。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规定进行考核颁证。

二是要把煤矿三项培训工作纳入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的重要内容。监察人员每次下矿监察,都要检查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中发现无证上岗的,要严格按照《特别规定》予以处罚。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安全培训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专项监察,要对专项监察结果及时进行分析总结,对监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改进措施,切实将煤矿安全培训的监察工作落到实处。

煤矿个人月度总结篇(3)

涿鹿矿业公司目前共有三个生产矿井,分别是:西山坡井、黄土湾井、西寺湾井。涿鹿矿业公司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制理,总体推进”的发展,走向了新型工业道路,加入了大集团,成为国有重点煤矿。

实习开始时间2月25日在涿鹿矿业公司西山坡井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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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干部教育整顿个人总结 范文

西山坡井建井日期1973年12月,投产日期1979年1月,矿井设计能国21万吨/年核定能力15万吨/年,现有能力有6——8万吨/年,开拓方式为斜井开拓。西山坡井田东西长1900m,南北宽1500m,面积1.3054km2。其北部与村办煤矿武家沟煤矿及个体煤矿韩家梁煤矿邻近,东部与本公司黄土湾 井田毗邻;南部与本公司原来的白家湾井接壤。

首先了解了西山坡井的各大系统。西山坡井共有三个水平提升,分别是410水平、200水平与85水平,是多水平串车提升,三个水平的井底车场都是采用斜甩车场,这种车场子利用运输大巷作为主井存线,每个水平都设有水仓,主斜井口外设有地面消防水池,每个水仓的容水量都在300m3左右。矿井正常涌水量30m3/h,最大涌水量40m3/h.

在井下我们同老工人在802采煤工作面实习上班,时间是8小时。因为是8号煤的第二个工作面所以叫802采面。

802采煤工作面们于85水平西翼,工作面采煤方式是炮采。工作面沿倾布置,走向推进,工作面长度为80米,走向为137米,煤层平均厚度2.2米,煤层倾角23度,可采储量33500t回采率为95%,回采范围内煤层赋存单斜构造,走向se60度,南西倾斜,据巷道揭露情况,阶梯状,正断层组合发育,走向ne30——65度。所采煤层是8号煤,属中灰、低磷,主要为动力运煤,直接顶为中细粒灰白色砂岩,含黑色横条纹,伪顶为泥质页岩,8号煤的顶板标志含西伯利牙蚌化石,易风化崩解,底板为灰黄色粒砂岩、灰黑色砂质泥岩,遇水易膨胀底鼓。煤层瓦斯相对涌出量10.62m3/t ,属高瓦斯煤层,煤层自燃发火期为3——6个月,煤尘爆炸指数为37%,具有爆炸危险性。

工作面是一次采全厚煤层,工作面采用sg420/22可弯曲刮板运输机,然后转入sg620/40t可弯曲刮板运输机运输,进入溜煤眼,由85水平大巷装车,在用2.5吨蓄电机车牵引1吨矿车至外部85水平车场,由二级主暗井绞车提升外运。工作面采用后退式采煤,循环进度1米,采用“三班采煤,边采边准”的作业方式,采用单体液压支柱支护,正悬臂齐梁式支护,最大控顶距4米,最小控顶距3米,放顶步距为1米,采空区处理方法是全部垮落法处理。工作面炮眼布置用三花眼爆破,炮眼深度1.2米底眼间距1米,顶眼间距1米,炮眼与煤壁层面夹角70度——80度,项板倾角5度——10度,眼底距顶板0.3米——0.4米,底眼俯角10度——20度,眼底高出底板0.3米,封炮泥长度不小于0.5米。工作面设有“瓦斯电闭锁”装置,采用kj86瓦斯监控系统,工作面设两个监控探头,一个们于回采工作面,报警浓度大于等于1%,断电浓度大于等于1.5%,复电浓度小于1%,另一个设于采面回风巷,巷道顶部。设置报警浓度大于等于1%,断电浓度大于等于1%,复电浓度小于1%。控电范围为工作面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工作面回采工艺是:打眼——爆破——挂梁——出煤——移溜——支柱

工作面上下出口采用4对8梁端头支护,超前支护单体液压支柱,双排10米再回单排10米,压力大时采用一梁两柱支护。

爆破方式使用mhb——100发爆器,联线方式串联,工作面工种有:放炮员、瓦斯员、回柱工、开溜工、打眼工、装煤工、移溜工等

后两个月在安监通风区实习, 主要掌握风量的分配与通风设施的建筑。

西山坡井采用中央并列抽出式通风方式,主井进风,副井回风,主扇型号为:bo——11——6——no:18(2台),主井主要是提升运输和进风,副井是下人运料和回风。

配风量是根据工作面及掘进还有各个硐室的所需风量来分配,并且有效风量率必须达到85%心上,西山坡井是高瓦斯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大于10m3/t。

通风区分五个组:瓦斯员组、放炮员组、井下监控组、防尘组、通风组。在通风区还亲自绘制了五种图纸分别是:防尘系统图、防灭火系统图、避灾路线图、监控系统图、通风系统图(通风网络图)后附通风西山坡井通风网络图。

在通风并且还了解隔爆水棚的安设,隔爆水棚分为主隔爆和辅助隔爆。主隔爆安设在: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进回风巷道,还有采区与采区之间、煤层与煤层之间、水平与水平之间安设。辅助隔爆安设在:采面与掘井之间、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及串联工作面之间等。

井下防尘措施有:混式钻眼、喷雾洒水、水泡泥。并且还知道了高低瓦斯矿井探头的安设。

在实习斯间还新为安监通风区编写了“串联通风安全技术措施”与“巷道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如两巷道相向贯通时,炮采相距30米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的工作,但不能停风,要设警戒挡人,然后考略一下贯通时风流的方向,要准备好什么地方安设风门或调节风窗,贯通点必需回强支护。还要绘制通风系统前后示意图等。

煤矿个人月度总结篇(4)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全市煤炭产业集中度和产业水平为根本目标,坚持安全发展、集约发展、清洁发展、可持续发展,统筹整顿关闭、资源整合与兼并重组的关系,依法依规对小煤矿“淘汰关闭一批,整顿提高一批、兼并重组一批”,提高煤炭生产集约化程度、安全生产和科技水平,有序开发利用煤炭资源,实现煤炭产业生产集约、经营专业、管理科学、安全长效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六个结合:煤矿清理整顿和兼并重组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政策引导、政府推动相结合,发展先进生产力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统一规划与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相结合,依法依规操作与体制机制创新相结合,减少煤炭开发主体与维护企业职工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相结合。

二、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兼并重组,实现煤矿数量明显减少、企业规模明显扩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矿区面貌明显改善、煤炭开发秩序进一步规范的目标。所有煤矿单井(独立生产系统)生产能力符合煤炭产业政策规定要求;到2015年底,全市煤矿企业生产规模(可有多个煤矿)不低于30万吨/年,煤矿企业数控制在10个以内,矿井数量由89个减少至54个以内。

(二)管理目标。实现由个人办矿向企业办矿、由粗放管理向现代化企业管理的实质性转变。兼并重组后的煤矿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构建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符合要求的生产、安全、技术、营销等的领导管理团队;建立健全符合行业管理要求的各种职能机构;建立健全完备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管理机制;煤矿企业管理实现标准化、规范化。

(三)实施效果。全市煤矿企业完成兼并重组后,煤矿企业10户,煤矿数54个,平均生产能力59.7万吨/年,单井规模提升到11.1万吨/年。一是提高全市煤炭产业集中度和资源利用率,有利于统筹合理安排煤矿生产建设、及时调整采掘关系达到“三量”平衡;二是增加公司集体约束和成员矿的安全管理层级,强化了各煤矿业主的安全意识,增强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有利于整合技术力量,形成完善的专业管理团队,集中解决技术疑难,使公司和煤矿拥有可靠的技术支撑;四是形成煤炭产能的规模化和煤质结构的合理化,有利于对外合作与销售,增加企业效益,增强企业安全本质条件及抗风险能力。五是树立企业诚实守信的社会形象,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实现从粗放式管理向和谐稳定管理的转变,及时化解周边关系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小煤矿整顿关闭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意见的通知》(〔2006〕82号)精神,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3〕15号)确定的25种关闭类型和相关规定以及省委、省政府对全省煤矿关闭整顿的统一安排部署,全市2013年度已实施关闭27处煤矿,其中第一批关闭9处,第二批关闭18处;2014年10月底前已实施关闭煤矿8处(含因发生安全事故被责令关闭的邻水县葛麻湾煤矿)。全市35处关闭煤矿(详见附件1)中,生产矿井18处,建设矿井17处,共淘汰落后产能251万吨。

四、具体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在统筹考虑全市资源赋存条件、开发现状、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上,组织、协调全市参与兼并重组煤矿企业自由协商,通过企业并购、协议转让、联合重组、控股参股等多种方式进行兼并重组。根据全市3个产煤区市县上报的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修改实施方案,全市煤矿兼并重组后共组成煤矿企业10个(详见附件2)。

(一)广安鑫福煤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原核定生产能力为75万吨/年,其中天池煤矿(生产规模15万吨/年)于2013年实施关闭,李家沟煤矿于2014年10月实施技改扩能建设(设计生产规模21万吨/年),该公司现生产规模为72万吨/年,符合川府发〔2013〕15号文件要求,同时没有其他企业与其兼并重组,故该企业生产、管理结构保持现状。

1. 主体企业基本情况。

广安鑫福煤业有限公司系四川省鑫福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位于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137号,2008年12月成立,业主赖大福,法定代表人何兴国,注册资金1亿元,经营范围为煤炭开采、煤炭生产、煤炭经营,商品批发和零售。公司现有资产总额4.5亿元,员工2200人,其中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近100人;下设生产部、安监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办公室等部门;下属高顶山煤矿、李家沟煤矿、广安煤矿、邻水煤矿等4处煤矿,其中高顶山煤矿、李家沟煤矿位于华蓥市境内,广安煤矿位于前锋区境内,

邻水煤矿位于邻水县境内。2. 重组煤矿基本情况。

广安鑫福煤业有限公司高顶山煤矿,生产矿井,生产能力15万吨/年,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广安鑫福煤业有限公司李家沟煤矿,建设矿井,设计生产能力21万吨/年,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广安鑫福煤业有限公司广安煤矿,生产矿井,生产能力21万吨/年,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广安鑫福煤业有限公司邻水煤矿,生产矿井,生产能力15万吨/年,高瓦斯矿井。

(二)四川龙泉煤矿有限公司。

四川龙泉煤矿有限公司位于广安市邻水县,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法人陈志宏,公司规模生产能力为30万吨/年。公司下属邻水县龙泉煤矿,生产矿井,突出矿井,生产能力30万吨/年,符合川府发〔2013〕15号文件中“煤矿企业生产规模(可有多个煤矿)不低于30万吨/年”的要求,同时没有其他企业与其兼并重组,故该企业生产、管理结构保持现状。

公司设立技术部、生产安全部、财务部、综合办。董事长负责组织研究重大事务的决策;总经理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总工程师负责全部技术人员和业务管理;技术部配备采煤、掘进、地质、测量、通风、防突、机电专业技术人员各一名共7人,负责公司及所属全部煤矿的技术管理工作;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综合办负责公司人事、后勤等管理工作。

(三)广安思源矿业集团背脊岭煤矿有限公司。

1. 兼并重组方式。

广安思源矿业集团背脊岭煤矿有限公司和华蓥市溪口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协议,同意以广安思源矿业集团背脊岭煤矿有限公司作为主体企业进行兼并重组。重组后广安思源矿业集团背脊岭煤矿有限公司煤炭生产能力由现在设计规模的15万吨/年提升至36万吨/年。

2. 主体企业基本情况。

广安思源矿业集团背脊岭煤矿有限公司系四川省鑫福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由广安鑫福煤业有限公司代管,公司位于华蓥市庆华镇,2008年12月成立,业主赖大福,法定代表人陈宗志,注册资金115万元,经营范围为煤炭经营、煤炭开采、煤炭生产。现有资产总额0.8亿元,员工320人,其中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近12人。该公司下设生产部、安监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办公室等部门。

3. 重组煤矿基本情况。

广安思源矿业集团背脊岭煤矿有限公司,建设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年,已进合试运转阶段;华蓥市溪口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矿井,生产能力21万吨/年,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4. 重组实施计划。

预计在2015年6月底前完成兼并重组相关事宜,重组后仍由广安鑫福煤业有限公司进行代管。

(四)广安市同鑫煤业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1. 兼并重组方式。

由华蓥市老岩湾煤业有限公司、华蓥市安庆煤业有限公司、华蓥市矾厂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华蓥市石林煤业有限公司、广安市华蓥丰源实业有限公司新兴煤矿、华蓥市盛昌煤业有限公司、华蓥市宏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华蓥市万祥煤业有限公司、华蓥市彪水岩煤矿有限公司等9户煤矿企业通过联合重组,共同出资(出资方式为现金入股、资产入股和采矿权入股三种)在华蓥市成立一个新公司(广安市同鑫煤业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重组后公司生产能力为86万吨/年。

2. 主体企业基本情况。

广安市同鑫煤业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管理体系。由董事长负责主持召开股东大会,组织研究重大事务的决策,总经理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总工程师负责技术体系的全部管理工作。内设生产部、安监部、营销部、财务部、综合部。生产部、安监部按要求配备采煤、掘进、地质、测量、通风、防突、机电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公司及所属全部煤矿的生产、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营销部负责产品销售和采购;综合部负责公司人事、后勤等管理工作。

3. 重组煤矿基本情况。

华蓥市老岩湾煤业有限公司,瓦斯矿井,建设矿井,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年,已进行综合竣工验收;华蓥市盛昌煤业有限公司,瓦斯矿井,建设矿井,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年,目前已进合试运转阶段;华蓥市宏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瓦斯矿井,生产矿井,生产能力9万吨/年;华蓥市万祥煤业有限公司,瓦斯矿井,建设矿井,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年;华蓥市彪水岩煤矿有限公司,高瓦斯矿井,生产矿井,生产能力6万吨/年;广安市华蓥丰源实业有限公司新兴煤矿,高瓦斯矿井,建设矿井,设计生产能力21万吨/年;华蓥市石林煤业有限公司,高瓦斯矿井,生产矿井,生产能力5万吨/年;华蓥市矾厂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建设矿井,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年;华蓥市安庆煤业有限公司,瓦斯矿井,建设矿井,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年。

4. 重组实施计划。

拟于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兼并重组所有相关事宜,重组完毕后,由广安市同鑫煤业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法》组建公司内部管理结构,12户煤矿均成为广安市同鑫煤业有限公司的分公司,不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财务结算职能,统一由广安市同鑫煤业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和核算。

(五)四川省兴宏矿业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1. 兼并重组方式。

华蓥市锦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华蓥市丁家坪煤矿有限公司、邻水县陈二湾煤矿、华蓥市林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4户煤矿联合重组在华蓥市成立一家新公司(四川省兴宏矿业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兼并重组后新公司煤炭设计生产能力为54万吨/年。

2. 主体企业基本情况。

四川省兴宏矿业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管理体系。由董事长负责主持召开股东大会,组织研究

重大事务的决策,总经理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总工程师负责技术体系的全部管理工作。内设生产部、安监部、营销部、财务部、综合部。生产部、安监部按要求配备采煤、掘进、地质、测量、通风、防突、机电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公司及所属全部煤矿的生产、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营销部负责产品销售和采购;综合部负责公司人事、后勤等管理工作。3. 重组煤矿基本情况。

华蓥市锦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生产矿井,生产能力15万吨/年;华蓥市丁家坪煤矿有限公司,高瓦斯矿井,生产矿井,生产能力为9万吨/年;邻水县陈二湾煤矿,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建设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年;华蓥市林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建设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年,已进合试运转。

4. 重组实施计划。

拟于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兼并重组所有相关事宜,重组完毕后,由四川省兴宏矿业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法》组建公司内部管理结构,4户煤矿均成为四川省兴宏矿业有限公司的分公司,不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财务结算职能,统一由四川省兴宏矿业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和核算。

(六)广安前锋众泰能源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1. 兼并重组方式。

广安意民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蔡山洞煤矿、广安市宝丰矿业有限公司大田湾煤矿、广安市烨祥贸易有限公司小井沟煤矿、广安市祥和煤业有限公司、广安市杉垣煤业有限公司、广安市宏泰矿业有限公司等6户煤矿企业联合重组在前锋区成立一个新公司(广安前锋众泰能源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各矿井使用现名作为新公司的分公司,新公司生产能力为66万吨/年。

2. 主体企业基本情况。

广安前锋众泰能源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管理体系。由董事长负责主持召开股东大会,组织研究重大事务的决策,总经理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总工程师负责技术体系的全部管理工作。内设生产部、安监部、营销部、财务部、综合部。生产部、安监部按要求配备采煤、掘进、地质、测量、通风、防突、机电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公司及所属全部煤矿的生产、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营销部负责产品销售和采购;综合部负责公司人事、后勤等管理工作。

3. 重组煤矿基本情况。

广安意民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蔡山洞煤矿,高瓦斯矿井,生产矿井,生产能力21万吨/年;广安市祥和煤业有限公司,瓦斯矿井,建设矿井,设计能力9万吨/年;广安市杉垣煤业有限公司,瓦斯矿井,建设矿井,设计能力9万吨/年,已进合试生产;广安市宝丰矿业有限公司大田湾煤矿,瓦斯矿井,建设矿井,设计能力9万吨/年,已进合试生产;广安市烨祥贸易有限公司小井沟煤矿,瓦斯矿井,建设矿井,设计能力9万吨/年,已进合试生产;广安市宏泰矿业有限公司,瓦斯矿井,生产矿井,生产能力9万吨/年.

4. 重组实施计划。

拟于2014年12月底完成企业兼并重组所有相关事宜,重组完毕后,由广安前锋众泰能源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法》组建公司内部管理结构,6户煤矿均成为广安市意民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不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财务结算职能,统一由广安市意民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管理和核算。

(七)四川省国平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1. 兼并重组方式。

由邻水县中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中山煤矿、邻水县复盛乡关门石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关门石煤矿、邻水县偏桥沟煤矿、邻水县永鑫能源有限公司幺滩煤矿、邻水县金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邻水县富源矿业集团富强矿业有限公司风车口煤矿、邻水县富源矿业有限公司观音桥煤矿、邻水县富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兴盛煤业有限公司兴盛煤矿、邻水县滑滩子煤业有限公司滑滩子煤矿9户煤矿联合重组在邻水县成立一个新公司(四川省国平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重组后生产能力为89万吨/年,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各煤矿成为集团公司的分公司。

2. 主体企业基本情况。

四川省国平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管理体系。由董事长负责主持召开股东大会,组织研究重大事务的决策,总经理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总工程师负责技术体系的全部管理工作。内设生产部、安监部、营销部、财务部、综合部。生产部、安监部按要求配备采煤、掘进、地质、测量、通风、防突、机电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公司及所属全部煤矿的生产、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营销部负责产品销售和采购;综合部负责公司人事、后勤等管理工作。

3. 重组煤矿基本情况。

邻水县中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中山煤矿,瓦斯矿井,生产矿井,生产能力9万吨/年;邻水县偏桥沟煤矿,瓦斯矿井,建设矿井,设计能力15万吨/年;邻水县复盛乡关门石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关门石煤矿,瓦斯矿井,建设矿井,设计能力9万吨/年,已进合试生产;邻水县永鑫能源有限公司幺滩煤矿,瓦斯矿井,建设矿井,设计能力15万吨/年;邻水县金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瓦斯矿井,生产矿井,生产能力5万吨/年;邻水县富源矿业集团富强矿业有限公司风车口煤矿,瓦斯矿井,建设矿井,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年;邻水县富源矿业有限公司观音桥煤矿,瓦斯矿井,建设矿井,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年,已进合试生产;邻水县富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兴盛煤业有限公司兴盛煤矿,瓦斯矿井,建设矿井,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年;邻水县滑滩子煤业有限公司滑滩子煤矿,瓦斯矿井,生产矿井,生产能力9万吨/年。

4. 重组实施计划。

拟于2014年12月底完成企业兼并重组所有相关事宜,重组完毕后,由四川省国平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法》组建公司内部管理结构,9户煤矿均成为集团公司的分公司,不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财务结算职能,统一由集团公司进行管理和核算。

(八)邻水县正能煤业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1. 兼并重组方式。

由邻水县天宝寨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天宝寨煤矿、四川邻水县金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金亿煤矿、邻水县福兴煤业公司炭厂湾煤矿、邻水县三圣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三圣寺煤矿、邻水县金山煤业有限公司金发煤矿、邻水县颜家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颜家沟煤矿6户联合重组在邻水县成立一个新公司(邻水县正能煤业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重组后生产能力为78万吨/年,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原来各煤矿成立分公司。

2. 主体企业基本情况。

邻水县正能煤业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管理体系。由董事长负责主持召开股东大会,组织研究重大事务的决策,总经理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总工程师负责技术体系的全部管理工作。内设生产部、安监部、营销部、财务部、综合部。生产部、安监部按要求配备采煤、掘进、地质、测量、通风、防突、机电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公司及所属全部煤矿的生产、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营销部负责产品销售和采购;综合部负责公司人事、后勤等管理工作。

3. 重组煤矿基本情况。

邻水县天宝寨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天宝寨煤矿,瓦斯矿井,建设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年;四川邻水县金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金亿煤矿,高瓦斯矿井,建设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年;邻水县福兴煤业公司炭厂湾煤矿,突出矿井,建设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年;邻水县三圣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三圣寺煤矿,高瓦斯矿井,建设矿井,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年;邻水县金山煤业有限公司金发煤矿,瓦斯矿井,建设矿井,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年;邻水县颜家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颜家沟煤矿,高瓦斯矿井,建设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年。

4. 重组实施计划。

拟于2014年12月底完成企业兼并重组所有相关事宜,重组完毕后,由邻水县正能煤业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法》组建公司内部管理结构,6户煤矿均成为邻水县正能煤业有限公司的分公司,不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财务结算职能,统一由邻水县正能煤业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和核算。

(九)邻水县凤凰煤业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1. 兼并重组方式。

邻水县凤凰洞煤矿、邻水县四方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四方煤矿、邻水县建子湾煤业有限公司建子湾煤矿、邻水县油房湾煤矿、邻水县西天乡干河沟煤矿、邻水县滴水岩煤业有限公司滴水岩煤矿6户煤矿联合重组在邻水县成立一个新公司

(邻水县凤凰煤业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重组后生产能力为43万吨/年,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各煤矿成立为邻水县凤凰煤业公司的分公司。2. 主体企业基本情况。

邻水县凤凰煤业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管理体系。由董事长负责主持召开股东大会,组织研究重大事务的决策,总经理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总工程师负责技术体系的全部管理工作。内设生产部、安监部、营销部、财务部、综合部。生产部、安监部按要求配备采煤、掘进、地质、测量、通风、防突、机电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公司及所属全部煤矿的生产、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营销部负责产品销售和采购;综合部负责公司人事、后勤等管理工作。

3. 重组煤矿基本情况。

邻水县凤凰洞煤矿,高瓦斯,建设矿井,设计能力9万吨/年,已进合试生产;邻水县四方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四方煤矿,高瓦斯,建设矿井,设计能力9万吨/年,已进合试生产;邻水县建子湾煤业有限公司建子湾煤矿,高瓦斯,建设矿井,设计能力6万吨/年;邻水县油房湾煤矿,高瓦斯矿井,建设矿井,设计能力9万吨/年,已进合试生产;邻水县有西天乡干河沟煤矿,高瓦斯矿井,生产矿井,生产能力5万吨/年;邻水县滴水岩煤业有限公司滴水岩煤矿,高瓦斯矿井,生产矿井,生产能力5万吨/年。

4. 重组实施计划。

拟于2015年6月底完成企业兼并重组所有相关事宜,重组完毕后,由邻水县凤凰煤业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法》组建公司内部管理结构,6户煤矿均成为邻水县凤凰煤业有限公司的分公司,不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财务结算职能,统一由邻水县凤凰煤业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和核算。

(十)邻水县小庄子煤业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1. 兼并重组方式。

由邻水县小庄子煤业有限公司小庄子煤矿、邻水县母猪凼煤业有限公司母猪凼煤矿、邻水县东方红煤矿有限公司东方红煤矿、邻水县石宰乡中城寨煤矿、邻水县东升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东升煤矿、邻水县腾飞煤矿、邻水县兰家沟煤业有限公司兰家沟煤矿等7户煤矿联合重组在邻水县成立一个新公司(邻水县小庄子煤业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重组后生产能力为43万吨/年,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各煤矿成立为邻水县小庄子煤业有限公司的分公司。

2. 主体企业基本情况。

邻水县小庄子煤业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管理体系。由董事长负责主持召开股东大会,组织研究重大事务的决策,总经理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总工程师负责技术体系的全部管理工作。内设生产部、安监部、营销部、财务部、综合部。生产部、安监部按要求配备采煤、掘进、地质、测量、通风、机电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公司及所属全部煤矿的生产、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营销部负责产品销售和采购;综合部负责公司人事、后勤等管理工作。

3. 重组煤矿基本情况。

邻水县小庄子煤业有限公司小庄子煤矿,瓦斯矿井,生产矿井,生产能力5万吨/年;邻水县母猪凼煤业有限公司母猪凼煤矿,瓦斯矿井,生产矿井,生产能力5万吨/年;邻水县东方红煤矿有限公司东方红煤矿,瓦斯矿井,生产矿井,生产能力5万吨/年;邻水县石宰乡中城寨煤矿,瓦斯矿井,生产矿井,生产能力5万吨/年;邻水县东升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东升煤矿,瓦斯矿井,生产矿井,生产能力5万吨/年;邻水县腾飞煤矿,瓦斯矿井,建设矿井,设计能力9万吨/年;邻水县兰家沟煤业有限公司兰家沟煤矿,瓦斯矿井,建设矿井,设计能力9万吨/年。

4. 重组实施计划。

拟于2015年6月底完成企业兼并重组所有相关事宜,重组完毕后,由邻水县小庄子煤业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法》组建公司内部管理结构,7户煤矿均成为邻水县小庄子煤业有限公司的分公司,不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财务结算职能,统一由邻水县小庄子煤业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和核算。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以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增斌任组长,相关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等19个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市煤矿兼并重组工作。各产煤区市县政府为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责任主体,成立以政府一把手为组长的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动辖内煤矿清理整顿和兼并重组工作。

(二)妥善处置资产。

被兼并重组煤矿企业的采矿权、资产由有资质的中介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在依法、依规和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签订兼并重组协议并处置矿权、资产。

矿权转让及调整原则:对已全额缴纳采矿权价款的被兼并重组煤矿,可参照其剩余资源储量的采矿权价款折价入股兼并重组后的煤矿企业;被兼并重组煤矿退出煤炭生产直接转让采矿权的,由兼并重组后的煤矿企业向其支付剩余资源储量的采矿权价款。

资产补偿原则:对被兼并重组的合法煤矿,其现有的生产设备及地面建筑物等资产经有资质的机构评估后,由兼并重组主体企业给予合理的补偿或折价入股。

(三)落实安全责任。

兼并重组主体企业要依法承担被兼并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被兼并煤矿企业要认真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加强资产和生产管理权移交前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切实加强安全巡查。被兼并重组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在签订兼并重组正式协议后由主体企业负责;被兼并重组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2015年12月31日前单独考核,2016年1月1日起纳入兼并重组企业统一考核。各产煤区市县、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停产停建煤矿和被兼并重组企业的安全监管,为兼并重组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四)强化宣传引导。

各产煤区市县、市级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和中、省、市深化煤矿清理整顿和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决心,深入宣传能源形势、能源政策、能源发展战略,正确理解国家煤炭产业政策和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相关规定,宣传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介绍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工作成果,曝光浪费和破坏煤炭资源的典型案例,为煤矿企业清理整顿和兼并重组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优化协调服务。

市、县两级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优化服务。国土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科学配置煤炭资源;税务部门要落实国家对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等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工商部门要开辟证照办理“绿色通道”,其他相关部门也结合各自的职能职责,为煤矿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确保全市煤

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顺利推进。(六)加强企业管理。

煤矿个人月度总结篇(5)

一、创新节能环保管理模式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协庄煤矿是山东新汶矿业集团主力矿井之一,于1958年建井,1962年12月投产,设计年生产能力120万吨,1989年改扩建后达到180万吨。由于是高耗能企业,该矿存在侧重于正常连续生产、相对重视降低生产原材料成本的管理。在过去,矿井的节能减排工作指标一直是领导肩上的重任,是职能管理部门的事情,基层单位在抓节能减排工作时缺乏合理的组织,始终没有发挥出其积极性和主动性。这种抓节能减排“上紧下松”的尴尬局面,严重影响了矿井节能减排工作的顺利开展。

针对这些问题,研究并建立一套适合企业发展的、与现代管理模式相结合的节能环保管理新模式,从而降低能源消耗及对环境的影响、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成为煤矿企业节能环保管理的必然选择。

二、协庄煤矿创建节能环保网络体系的实施步骤

协庄煤矿依据国家、地方和煤矿节能环保管理相关要求,分析生产实际情况,制定了节能环保网络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借鉴PDCA循环模式,方案详细部署了建设实施四个步骤:计划阶段、实施阶段、自查阶段、体系运行。

(一)策划阶段

1、建立制度体系。协庄煤矿不断加强和完善各项节能环保管理制度建设,管理做到有依据,工作做到有标准。

2、明确工作目标。煤矿企业应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发展低碳经济,促进节能减排,推动绿色增长,建立适应可持续发展要求的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加强研发和推广节能技术、环保技术、低碳能源技术和碳捕捉等技术,促进煤炭企业低碳经济健康发展。

3、完善组织领导。矿成立节能环保领导小组,由矿长、党委书记任组长,各生产专业副总工程师以及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并明确节能环保领导小组的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矿井节能环保网络体系的建设工作。

(二)实施阶段

1、建立体系结构。节能环保网络体系涵盖我矿39个生产单位及管理部室,每个单位行政正职为网络单元负责人。体系内下设节能环保网员45人,主要由单位的技术员或业务骨干担任,具体负责本单位网络体系建设工作。这样,39个单位形成平面交叉、立体交织的网状管理结构。

2、构筑交流平台。矿每月定期组织召开节能环保例会、经验交流座谈,打造经验交流平台。节能环保月度例会由总经济师主持,各单位节能环保网员、环保科技中心相关人员就矿井节能减排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深入的交流和细致的探讨,提出下一步技能环保部署和工作安排。

(三)自查阶段

矿每半年召开一次总结会。会议由总经济师主持,各专业分管副总、各单位节能环保网员、环保科技中心相关人员参加,旨在对节能环保网络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总结,查找不足后,进行原因分析,并针对出现的问题提出具体改进措施,确保了节能环保网络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四)体系运行

1、节能环保月度例会制度

(1)体系内各单位上报月度工作总结。体系内各单位对当月节能环保工作开展情况作精炼总结。月度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剖析本单位的生产全过程,从施工工具、施工工艺、能源消耗、材料消耗、能流转换、人员构成等方面,查找能耗高、效率低的工艺、装备或地点;总结上月节能环保项目实施后产生的效益,月度的材料消耗、生产单耗、岗位人员数量等的变化,挖掘节能潜力,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根据专业实际,提出对矿井生产有益的节能环保合理化建议。

煤矿个人月度总结篇(6)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督促煤矿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认真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变事后查处为事前预防,努力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排组织全市专项行动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周群兼任,具体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二)各相关区(县)要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的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专项行动工作。

三、排查治理范围

全市各类煤炭生产矿井、新建矿井、改扩建矿井和20**年淘汰、关闭矿井。

四、实施步骤

此次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5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4日-5月25日)。

1.紧急动员。各相关区(县)政府及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立即安排部署,紧急动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此次专项行动的范围、内容、目标和要求,确保专项行动及时有效开展。

2.强化学习。要立即组织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辖区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电〔20**〕16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7部委局《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调〔20**〕95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134号)、《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133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明电〔20**〕122号)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明确主体责任,熟练掌握编制隐患整改方案和排查治理隐患的方式方法。

3.周密部署。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方案和自治区有关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质性效果。隐患排查要分级分类管理和监控,逐类进行。一般隐患按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安全培训等分类;重大隐患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分类。

(二)煤矿企业自查阶段(5月26日—5月31日)。

煤矿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认真对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的指导意见》(安委办明电〔20**〕9号),对矿井各个环节进行隐患排查。对于存在重大隐患和行为的,煤矿企业要立即停止生产。针对自查的安全生产隐患,分类、分级并登记建档,立即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并及时向区(县)煤矿行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报告;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接到报告要对隐患整改方案进行审查、提出书面意见并监督落实。环鹏公司矿业分公司将自查情况和整改方案上报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审查、备案。

(三)整改治理阶段(6月1日—6月20日)。

对于一般隐患,煤矿主要负责人要指导整改负责人立即整改,做到隐患不排除不生产。

对于需限期整改的一般隐患,煤矿要指定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煤矿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备案。

对于存在的重大隐患及行为,煤矿企业要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时报所属区(县)煤炭行业管理部审批,煤矿主要负责人要按照批准的整改方案,积极落实整改项目、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对照整改标准,采取严密的监控措施,完善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和装备认真进行整改。整改结果要向所属区(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报告。

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对辖区矿井存在的重大隐患登记建档,并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监控,督促煤矿企业加大隐患排查力度。

(四)监督检查阶段(6月21日—7月21日)。

区(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组织力量,明确责任,突出重点,逐矿检查。现场检查中发现存在《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第十条所列的8条情形之一的,严格按照该办法第十三条执行。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被责令停产整顿矿井和20**年已被淘汰、关闭矿井的监督检查,严防非法组织生产、建设。

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必须按照要求再进行认真整改。整改完成后,煤矿主要负责人要对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组织自检;自检合格后,向区(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复产申请,区(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规定程序组织力量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矿井,提请当地政府坚决予以关闭。

区(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全面掌握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对此次专项行动中各类矿井的隐患及整改情况、经济处罚情况、停产整顿情况、关闭情况以及安全费用和维简费提取与使用情况等,进行认真检查和总结。

(五)检查验收阶段(7月22日—7月28日)。

市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组成检查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随机抽查等方法,对各相关区(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不力、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区(县),将责令重新组织,限期达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环节,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的具体体现。各相关区(县)政府、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宣传动员,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切实把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二)严格排查,落实责任。

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在此次专项行动中,煤矿主要负责人(包括实际控制人),要对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负责。要按照辖区具体行动部署,立即组织技术力量,认真履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加强隐患排查与治理。煤矿企业要认真执行安全费用和维简费的提取使用制度,依法加大投入,在隐患自查的基础上,落实隐患治理整改项目、资金、责任和进度,切实查处本企业安全生产中的各类隐患和违法行为。

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要认真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大督察指导力度,严格、规范、有序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中严把检查、整改和验收关,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对排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下达整改指令书,提出整改要求,对一时无法消除的重大隐患要登记建档,实行挂牌督办,并落实督办人。对重大隐患治理前或治理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依法采取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等强制措施。

(三)加强监管,严格执法。

各相关区(县)政府要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监控,加大对煤矿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在专项行动中要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加强联合执法,针对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制定详细的执法监管计划。在执法检查工作中,要吸收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参加,深入生产一线,认真查找事故隐患。对隐患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要严格审查,对整改结果要严格督察,对复产验收工作要严格标准。对资金投入不足、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和经验收不合格的矿井,要依法从重处罚,直至依法关闭。

(四)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各类煤矿要对生产技术管理、设备管理、现场管理和劳动组织管理等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全面、细致地查找、整改、治理,确保隐患整改率达到100%,切实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同时,要突出重点,严大隐患。

一是重点排查治理瓦斯隐患。必须保证瓦斯监控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通风、机电设施、设备必须符合设计、管理标准要求;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加强对盲巷、密闭的管理和采、掘工作面通风管理;正确处理矿井采掘接替关系,严禁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在瓦斯超限、停风停电等异常情况下,要按规定撤人、排放瓦斯,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放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二是重点排查顶板隐患。采用放顶煤开采时,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0号令的规定。采煤工作面顶板不能保证随采随冒的,必须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措施。对辖区内存在采空区大面积悬顶威胁的矿井,区(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逐矿进行检查,提出治理方案,并督促煤矿企业认真落实治理方案,切实消除顶板隐患。

三是排查水害隐患。煤矿企业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对老空水、地表水和岩溶水等隐患的排查,建立水害防治长效机制。要落实井上下防排水设施、设备和专职水害防治人员,制定并执行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掌握矿井周边水害情况,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情况。

四是加强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要严格控制入井人数,控制采、掘工作面个数,简化生产系统,减少用人环节,防止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突击组织生产。

(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各相关区(县)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完善本区(县)煤矿企业重大隐患档案,并纳入监控、监管范围。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和安全标准化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煤矿个人月度总结篇(7)

众所周知,关闭中小煤矿和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这项工作难度高、强度大、涉及面广,那么我省是如何推进这项工作的呢?

怎么关,如何关

——群策群力 多措并举

为促进我省煤炭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今年3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就推进煤矿企业清理整顿和兼并重组提出实施意见,明确到2015年底,我省煤矿企业生产规模将不低于30万吨/年,矿井数量将减少到1000个以内,煤矿企业数量减少到300个以内。

省委副书记、省长魏宏指出,加快推进煤矿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势在必行,但落实这项任务的难度也很大。我们既要依法依规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矿井,又要有序淘汰一批不符合煤炭产业政策的矿井,还要培育一批安全质量标准化、生产装备现代化、信息化管理水平高的煤矿骨干企业,才能不断提高煤炭工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持续推进煤炭工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

全省成立了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州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乐山市为鼓励支持退出煤炭行业的煤矿业主另寻出路,重点制定了业主退出煤炭行业后从事其它产业在土地、项目建设贷款贴息、新项目投产后在一定时期内税收地方留成部分按一定比例奖励退煤转产企业等多项支持政策。

泸州叙永县创新工作方式强化煤矿监管:实行季考核、年总结;聘请专家组作技术支撑,现场排查制定“一矿一案”,并严格督促落实。

8月1日,凉山州盐边县政府与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举行战略合作签约暨攀枝花川煤华荣红坭有限公司授牌仪式。这标志着全省首家煤矿企业兼并重组顺利完成。经过优化重组,公司原煤生产能力将得到显著提高,预计2015年达180万吨。有力地促进了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顺利开展。

超额的任务如何完成

——自我加压,主动关闭

泸州市是全省主要产煤市州之一,拥有煤炭资源69亿吨,主要分布在古蔺县、叙永县和泸县。泸州市有煤矿102处,总产能1471万吨/年。

5月,泸县桃子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多人伤亡。此后,泸州市深入开展了煤矿清理整顿和兼并重组工作,同时力争三年关闭任务一次性完成。

“泸州市在推进煤炭工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诸多压力。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煤矿安全生产压力,二是产业转型升级压力,三是生态环境保护压力。”泸州市委书记刘强表示。

泸州自加压力,将煤矿清理整顿和兼并重组当成调整煤炭产业结构的机遇,加快促进煤炭产业的转型升级。目前,泸州市煤矿已全部关闭到位。截至10月底,泸州市已有52处煤矿实施关闭,比原计划增加了4处。

8月12日,泸州红旗煤矿向当地政府提出自愿主动关闭的申请。“关闭后的煤矿将进行转产,转变成为安全、环保企业。”说起为何自愿关闭煤矿,红旗煤矿负责人官学良说:“5月本地的桃子沟煤矿事件之后,给我带来的压力非常大,思想上很紧张。安全第一,我们努力实现煤炭产业升级。”

也是5月,广元市明确了煤矿清理整顿和煤矿个数兼并重组工作目标,2013年全市关闭煤矿9处,力争11处;到2015年6月底前,全市共关闭18处,力争22处;三年内完成全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矿井数量控制在80个以内,煤矿企业数量控制在22个以内,企业最低规模30万吨/年。

几个月来,广元将煤矿整顿作为重要任务。积极科学地制订了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强化安全监管,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等,科学地构建起了加快完成煤矿清理整顿和企业兼并重组的强大合力。

同时,广元还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程序,对未纳入关闭范围的煤矿展开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截至10月底,广元全市煤矿61家,累计复产复工32家,占煤矿总数的48.48%。

整改在监督下进行

——明查和暗访相结合

凉山州甘洛县嘎齐煤矿是一家私营独资企业,主要开采无烟煤,因其采矿许可证已过期,采矿权人未申请办理延续登记,也未依法申请办理注销手续,被甘洛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凉山州国土资源局、甘洛县人民政府提请注销采矿许可证。

6月5日,仁寿县天峨乡复兴煤矿被仁寿县人民政府关闭。眉山市、仁寿县国土资源局、企业申请注销采矿许可证。

7月11日,巴中市南江县沙河煤厂被南江县人民政府关闭。巴中市、南江县国土资源局提请注销采矿许可证。

关闭的煤矿,有的因为采矿许可证已过期,而企业又没有办理相关延续或注销手续,有的因为煤矿开采规模太小而被兼并或关停。众多企业主都表示,“虽然关停煤矿影响了自己的收益,但从大局考虑,以环境等为重,还是支持煤矿关停或重组政策。”

8月19日至22日,为了加强煤矿整顿重组后期的安全管控,宜宾市安办组织3个煤矿督查组,开展暗访和夜查,督查煤矿继续执行省市有关停产整顿要求及“一停四不停”情况。

“本次督查共暗访和夜查了4个区县8个煤矿,没有发现违法违规作业迹象。”督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后会继续严格开展督查巡查驻守工作,有力加强煤矿停产整顿后期的安全管控。

此外,需要整顿的煤矿企业,在整改并验收合格后才能复工。

2012年,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请示对泸县铁丁山煤矿扩建项目进行竣工验收。随后,四川省煤炭工业协会组织专家组对铁丁山煤矿进行了综合竣工和煤炭生产许可证颁证条件现场审查验收,企业根据专家组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煤矿个人月度总结篇(8)

3月28日发生在华晋焦煤公司王家岭煤矿的透水事故将153名工人困于井下,之后山西用尽全力施救,115人在被困七天后得救。王家岭透水事故共造成38名工人遇难。

“这是自山西煤改以来最大的一次事故。”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监局局长赵铁锤说。一年前,山西实施煤炭改革新举措,数千名煤老板退出历史舞台,山西希望发动一次煤炭历史上最大的“经济变革”进行彻底的产业结构调整,以达到减少矿难发生频率的目的。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发生事故的王家岭矿恰恰是一家国有重点煤矿,国企安全保障的神话顷刻间灰飞烟灭。

4月14日晚7点30分,王家岭矿“3•28”透水事故调查组成立第二天,国家安监总局局长骆琳离开河津,临行前,山西方面希望安排一顿规格很高的晚餐为骆琳送行,最终被拒绝。

目前,事故已进入调查程序,待解的仍是问责悬疑。

王家岭救援经济账

每次矿难的发生都伴随着大规模的救援投入,王家岭矿“3•28”透水事故抢险救援耗资已经远超1个亿。

4月7日,国家安监总局局长骆琳独自睡在车内,从3点到5点,两个小时并不踏实的睡眠对骆琳来说已属奢侈。在救援的关键时刻,骆琳不安地在矿区内来回走动,不停地吸烟。一位山西省安监局的工作人员说:“当第一批9名矿工获救的时候,骆局非常激动。那几天,他累坏了。”

最初,山西官方曾宣称升井人数为138人,被困人数为123人。在最终核实人数后,被困工人由123人上升为153人。国务院相关领导现场质问一名负责人:“被困人数变化这么大,你们这么大的国企为何这么不严肃?”

但质疑声仍然没有停止,很多矿工认为,井下被困人数应不少于200人。经过3000多名抢险救援人员8昼夜的抢救,115名工人被成功救出。4月1日,亲临救援现场的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正式要求山西方面公布被困矿工名单,但时至今日,这份备受关注的名单仍然成谜。

中煤集团副总经理洪宇介绍,事故发生后,抢险救援指挥部迅速成立维稳善后工作组,矿方通过放假、安排去其他施工工地等办法分流职工945人,发放路费和工资1450万元,留下225人参加现场抢险救援。

先后到达的650多名家属被就近安排在河津、稷山、新绛、侯马等9县(市)。中煤集团从下属10多个单位抽调1000多人,加上当地政府工作人员,维稳工作总共投入超过2000人,分成153个安抚小组,每个小组负责一户家属。安抚小组全程接待,以善后结束家属返乡为止,中途不换人,安抚小组人员和家属生活在一起。

1个亿的投入,或许已经创造了中国矿难救援史上的一个纪录。如果加上获救工人医疗救治的费用和遇难工人的善后赔偿,以及各方人员的食宿费用,王家岭矿难将会耗费多大的人、财、物现在尚不得而知。而这笔巨额开支最终由政府公共财政埋单还是国企来埋单,目前仍无从知晓。

国企“安全之殇”

这起耗资巨大的矿难本来可以避免。

据当地媒体报道,王家岭煤矿是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在乡宁矿区建设的第一对矿井,井田面积约180平方公里,地质储量23.42亿吨,可采储量10.36亿吨。中煤一建63处碟子沟项目部进入3月以来日进尺连续攀升,最高111.6米,22日经甲方验收月成巷进尺1998.6米。

华晋焦煤甚至提出“花钱买进度”的口号。“有进尺,调度人员就会表扬、多发钱;没有进尺就会骂人、罚款,上面规定的任务,当天必须要完成。”矿工如此归纳王家岭煤矿的特色。按照中煤一建制定的惩罚措施,每1米掘进任务未完成,罚款1000元。事故发生后,碟子沟项目部会议室墙上“勇争第一”的进尺考核标准被透水事故救援方案示意图取代。

“王家岭矿难,坏就坏在这个‘勇争第一’上!”山西省副省长陈川平直言不讳。

公开资料显示,王家岭煤矿项目是经国家发改委核准,国务院第100次常务会议批准“十一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由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开发的国家和山西省重点项目。其大股东为中煤能源集团和山西焦煤集团,双方各持50%的股份。

王家岭煤矿项目投资总额为51.68亿元。到事故发生时,项目已累计完成投资21亿多元。矿井项目计划于今年10月投入运营,提前5个月完成工期。

工期还没提前,事故便如排山倒海一般降临到每一个矿工身上。

作为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主要责任方的领导,中煤集团总经理王安在事故发生的第二天向媒体坦承,发生事故深层次的原因是大型企业盲目扩张,层层承包安全落实不到位。据了解,最初,王家岭矿由27个矿组成,部分曾被私人开采过,政府整顿关闭后,矿主和工程师带走了真实图纸。但这家煤矿被冠以“国”字号后,本该有的安全保障制度在“赶工期”的口号下,形同虚设。

小煤矿常犯的致命错误,在国有企业中仍同样被忽视。山西希望依靠煤改来改变事故多发的初衷依然任重道远。

煤改后的监管困局

山西煤矿的兼并重组是从2009年4月开始的,全省登记在册的2840多座煤矿将收归国有,9月底前完成被兼并协议的签约仪式,到2010年仅保留1000座煤矿。

随之而来的另一个重要变化就是监管职能的改变。

2010年2月9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除原省属国有重点煤矿外,同煤集团、焦煤集团、阳煤集团、潞安集团、晋煤集团、山西煤运集团、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等省属七大煤炭集团和中煤集团的全资及控股整合煤矿列为省级政府监管对象,其安全监管工作由省煤炭厅负责;其他所有煤矿按所在行政区域列为当地政府监管对象,其安全监管工作由当地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随即,一直合署办公的山西省安监局和山西省煤监局正式机构分设,并在原煤炭工业局的基础上组建了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安监局主要负责非煤矿山、尾矿库和危险化学品等行业监管和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而作为山西省支柱产业的煤炭企业成为煤监局的主要监管对象。

这也意味着,煤改后,大型国有企业主导下的山西煤炭领域,山西各地方政府已无监管责任。煤炭企业的监管权随着煤改后矿权的收归国有也一并被收回。

发生这次事故的王家岭煤矿办公区在河津市樊村镇固镇村,发生事故的矿井位于乡宁县碟子村。两地分属运城市和临汾市管辖,王家岭煤矿地理位置的特殊性,曾一度让临汾和运城两地政府相争不下。

但随着监管权上移,两地政府似乎变得一身轻松,大型国企代替政府成为安全责任主体, 官员们压力小了很多。按照目前的政策,王家岭煤矿监管单位分别是山西煤炭工业局、山西煤监局、国家安监局和国家煤监局。其所在地临汾和运城政府并无监管责任。

“这个事和我们一点关系都没有,我们只是作为救援的大后方提供保障。”河津市委宣传部一名负责人说,“我们的市领导都不参加会的。人家是国有煤矿,说实话,我们也管不了,人家的级别比我们高。”

目前,河津市已经着手对参与王家岭矿难抢险救援工作的人员实施表彰。

山西煤改后的煤矿监管在起着微妙的变化,“这个事情只能在实践中去检验,但总的发展方向是对的,这涉及到产业结构调整,总的方向还是向大的方面发展,还需要实践了。” 赵铁锤说,“我们是有决心没把握。”

问责风向标

4月13日,国务院调查组成立,对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原因展开全面调查。

调查组组长由国家安监总局局长骆琳担任,副组长由山西省政府、国家煤监局、监察部、全国总工会有关负责人担任,下设技术、管理、综合三个小组,并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

就在矿难发生4天前的3月24日,山西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太原举行,一个细微的变化是,在发言席汇报工作的,不再是各市市长,而是山西省安监局、煤炭工业厅、煤监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管局、消防总队等七个省直部门的厅长、局长。

会上太原市、晋中市、吕梁市三市的安监局长缺席,遭致副省长李小鹏的点名批评。省长王君也痛斥有人拿了材料走人,“把队伍带到这个程度,还打什么仗啊。”

会上透露出一个重要信息就是,山西计划在4月份出台《行政问责制度》。

“对于安全问责办法,有相当一部分同志反对,在这些反对的人中,最多的是县一级。” 山西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君说,“山西的事情,安全工作必须做出成绩,既有奖,也要罚。对少数干部的惩处和处理,就是对多数干部的爱护和保护,并且放在那个时候出台,就是要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

制度还未出台,矿难已然发生,行政问责将如何执行,王家岭矿“3•28”透水事故正好留给山西足够的考虑时间。根据山西煤改后的职能分工,国有煤矿的安全监管工作已收归省煤炭工业厅和省煤监局,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很可能不会问责到临汾和运城两地官员。

“现在正在全力调查,问责这块就是按照法律法规,查明事故原因,科学认定有关方面的具体责任,再进行追究。”赵铁锤说。公开资料显示,王家岭煤矿均为中煤能源集团子公司或二级子公司,此次透水事故中煤能源集团将承担巨大的责任。“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该追究谁的责任就追究谁的责任,但是一定要加大力度,严肃追究。”赵铁锤说。

在矿难频发的山西,官员肩负的安全责任显然高于其他任何省市。在山西也流传着这样一个段子:“山西省长看临汾”,这说的其实就是矿难。自2005年至今,山西省换了4任省长,临汾市换了4任市长。襄汾溃坝事故后,临汾市委书记空缺了199天。

煤矿个人月度总结篇(9)

0.98,让记者探析一下这历史性突破的背后……

严格规范执法促整改

福建煤监局安全监察处处长朱石福用一句话总结了该处工作:“人手少、任务重,工作有成效,去年罚没款缴交率100%,没有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保证了行政执法的及时性和威慑力。”安全监察处编制为6人,现有干部6名。全省合法煤矿达335个,可谓点多、面广、线长。“监察员一年有半年以上时间在基层跑。我们经常一下矿井,就顾不上吃饭,更谈不上休息。”朱石福说,前几天,他们去永定县一煤矿监察,监察员早上7点多从福州市出发,下午3点多才到煤矿,从井下取证出来已是晚上7点多,再制作现场执法文书、整理现场反馈意见,到晚上10点才完成工作。这种情况对于福建煤监局的监察员来说已是“家常便饭”。

“发现有不同的看法,包括对事故性质的认定、证据材料分析等,对含糊不清的地方,我们都要拿出原先收集到的证据进行验证,并及时与事故调查组沟通、协调,直到达成共识。”事故调查处处长丁实江介绍,对于每一起事故,监察员都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取证,拍照存档,建立动态数据库。待事故调查报告出来后,监察员再对其进行严格审核。

为确保委托调查的每起事故调查处理客观公正,并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效,该局建立了事故调查跟踪指导责任人制度,对每一起事故都确定一名跟踪指导责任人,全程跟踪事故调查进展情况,对事故调查进度、质量进行跟踪指导,对不同看法之处及时加强沟通协助分析,确保事故按期结案,做到责任追究依法依规,处罚裁量平衡适度,避免了不同地方处罚裁量轻重悬殊现象。

不仅在事故查处方面,福建煤监局还制定了严密的制度,规范行政行为,丁实江告诉记者,他们还建立事故矿井监察和现场处理责任落实制度,对事故煤矿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解剖式的安全监察,及时采取措施,要求基层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职责,督促整改,避免在事故调查期间矿井仍“带病运转”或简单停产一段时间就恢复生产。

2008年,福建煤监局还健全规范和完善接待、登记、审批、核查、处理、反馈等制度,对群众来信来访实行专人负责,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严格保密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举报案件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反馈。

数字看似枯燥,却着实意义重大。今年1~4月份,福建煤监局累计对33个煤矿进行监察执法,共发现各类事故隐患239条,下发各类执法文书108份,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煤矿予以行政处罚11件。2008年,福建煤监局累计监察执法煤矿115矿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987条;下达(制作)各类执法文书304份;及时对19家煤矿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实施行政处罚19起,分别作出警告、停产整顿、罚款和暂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其中暂扣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7本,累计实施经济处罚193.458万元。

严标准重服务上水平

“被县里确定为示范矿井后,我们就对照标准化建设标准,共投入资金3700万元,改造井下各系统设施和地面生产、生活设施。现在安全生产得到加强,工人生活条件得到改善,看到他们心情舒畅地工作,自己也觉得很踏实,值得!”永定县鑫源五矿矿长陈志强对记者说。

陈志强告诉记者,该矿在县里列入示范井时,他不太情愿,一是觉得标准有点“苛刻”,二是认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投资太多。“在这三年多的时间里,福建煤监局、县、镇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常到矿上指导工作,他们推着我们向前走,现在准备从三级提升到二级标准。”

其实这种变化不仅发生在永定县鑫源五矿。从2006年开始,福建煤监局就开始全面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并陆续到永安、永定和龙岩新罗区召开标准化现场会,使福建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好转,有效提升了煤炭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水平。

2008年4月份,福建煤监局组织全省各产煤市(县、区)和福煤集团原煤生产单位的1 60多名代表,深入福煤集团所属4个示范矿井,现场参观煤矿综合安全监控系统、职工人井智能考勤系统、井下瓦斯监测、采煤面单体液压支柱、以钢代木支护以及煤矿“三条线”建设、“三推行”工作等开展情况。,

据悉,在去年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今年福建省又有111个矿井列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计划,占全省煤矿总数的33.17%。目前,各产煤设区市正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进行验收,到年底全省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以上的达标矿井可达171个,占全省煤矿总数的51.04%。

在煤矿延期换证工作中,福建煤监局监管人员主动靠前做好服务。他们将办证换证的法律法规、审批标准、审批流程、注意事项及具体要求全部制版上墙,在本局网站公布,编印1000份《延期换证工作材料汇编》,免费发放基层和企业参照执行:同时,派出由业务骨干、专家组成员组成的宣讲团,深入龙岩、三明、泉州三个重点产煤市,举办8场专题讲座,专门就延期换证工作的方案、标准及法律法规进行讲解、指导和宣传,有1000多名基层煤行办工作人员和煤矿业主、管理人员参加了讲座。

针对延期换证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福建煤监局先后4次召开由省经贸委能源处、福煤集团、市(县、区)煤行办、中介机构及煤矿企业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认真做好解说工作,及时制定针对性强的措施,积极化解工作困难和问题;专门设立办证服务大厅,克服人手紧任务重的困难,主动加压,增加工作量,热心为企业提供业务咨询和指导,确保企业少走弯路,节约工作成本。

福建煤监局综合处处长戴文鹏告诉记者,他们在深入调查研究,广开民意、广纳民言的基础上,立足省情矿情,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将煤监局法定审查时间由3个月缩短为1个月,腾出2个月的时间让企业做更充分的准备工作,加快审批进度,确保在本

局的工作环节不拖延,为煤矿企业节省时间和办证成本,减少对全省煤矿正常生产的影响。

在强化监察执法的同时,福建煤监局还专门聘请煤矿安全专家,组织技术骨干和专家深入矿区进行现场复查,免费为企业“会诊”,协助企业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福建煤监局还定期将全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暂扣等管理事项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纪检监察室主任张江辉告诉记者,他们纪检监察部门主动介入,并深入基层主动向基层管理人员和煤矿企业负责人宣传、介绍福建煤监局的纪律要求和廉洁承诺,还加强与特邀廉政监督员、政风行风民主评议代表的联系,通过多种渠道全面跟踪掌握本局人员在办证过程中的廉洁行为。同时,主动参与办证审查和现场核查工作,建立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机制。

科技人才助力发展

“今后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全省网络集成联网之后,借助网络系统还可实现视频会议功能、远程监察功能、办理日常事务功能以及信息上传下达功能等。”戴文鹏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建立这样一个系统,就等于为瓦斯防治和煤矿安全工作配备了“千里眼”,设置了“电子警察”。

据悉,至今年底,福建省所有矿井都将安装好安全监控系统并实现省、市、县、煤矿四级联网运行。福建省政府在“十一五”安全专项规划中专门安排了1000万元用于各级分控中心平台建设,并结合福建煤矿实际,提出在全省煤矿安装监控系统并实现联网的要求。各级政府也加大对煤矿安装监控系统资金扶持力度,如新罗区政府制定了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激励和奖罚制度,给予9万吨/年及以上矿井奖励5万元,4-9万吨/年矿井奖励4万元等;永定县政府投入620万元扶持全县54家煤矿62个独立生产系统安装煤矿安全监控系统。

截至4月15日,福建省已有137个矿井安装了监控系统,85个矿井实现了与省级监控中心模拟环境的联网,其中有72个矿井进行了网络链路测试,实现正常运行的矿井有42个。

戴文鹏认为,这些矿井的监控系统不仅发挥着安全保障作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已经开始显现。如福建煤电公司翠屏山煤矿摸索出利用监控数据避开用电高峰抽水来节约电费的做法,使企业节约了经营成本;龙岩市北山煤矿摸索出利用监控数据指挥现场作业人员在放炮期间安全进出作业面,为一线矿工提供安全保障。

福建煤监局要求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监控系统建设的日常监管,督促各分控中心、各煤矿企业加强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人员管理和维护管理,健全完善各项运行管理制度、应急处置预案,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和值班值守人员,保证24小时不间断监控,确保监控数据和图像实时传输,确保监控系统有效运行。

目前,福建省正组织有关人员制订《福建省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对监控系统的装备技术、运行管理、制度建设等提出具体要求。

目前,福建煤监局还加快推进矿山实验室建设工作,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矿山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实施细则》,为矿山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煤矿个人月度总结篇(10)

以规范煤矿开采秩序、推行正规开采、提升煤矿技术装备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煤矿事故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安全发展”理念,加大煤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深化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排查事故隐患,治理纠正“三违”行为,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煤矿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全面提升我县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一般性事故,确保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打非治违、推行正规开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实施的组织领导,分管副县长任领导小组组长,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小组:

(一)煤管局小组:负责对整治煤矿进行排查摸底,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对具备实现正规开采但未实现的矿井;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的矿井;随意停开主扇、人员乘坐矿车下井的矿井;使用非阻燃电缆、不合格风筒、不合格矿灯及其他国家明令禁止使用设备设施的矿井;职工未经培训考核合格上岗作业、三项人员未持证上岗的矿井,予以依法依规治理整顿。

(二)国土局小组:负责对整治矿井超深越界开采行为进行排查摸底并予以打击。

各产煤乡镇政府负责按设计定编人数清查下井人数,控制超定员组织生产,全面清查企业内部生产经营管理模式,实现一个矿井,一套管理人马,一套生产系统。

三、打击整治重点

(一)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擅自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

(二)依法关闭取缔之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经营活动、死灰复燃的矿井(井筒);

(三)私采滥挖、超深越界开采的;

(四)煤层赋存条件具备实现正规开采但未实现正规开采的;

(五)随意停开主扇的;

(六)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或三项人员无证上岗的;

(七)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八)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组织生产的;

(九)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十)使用非阻燃电缆、导风筒和国家明令禁止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

(十一)主提升绞车(人车)安全设施不达标、管理不到位的;

(十二)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

(十三)煤矿企业内部未实现统一生产经营及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

四、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摸底排查阶段(4月)

4月8日至4月20日,县煤炭、国土资源部门要深入矿区、矿井,广泛宣传和传达学习国务院、省、市有关政策、文件及“打非治违、推行正规开采”工作要求,逐矿逐井排查摸底关闭井筒现状、统一生产经营情况、实现正规开采情况、生产组织的情况、主扇运行情况、职工培训考核和三项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是否存在超深越界开采现象。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定整治重点。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至9月)

1、5月31日前,县国土局、煤管局和所在地乡镇政府,按“六条标准”取缔关闭后死灰复燃的井筒,关闭违反规定出煤的排矸井,关闭设计不予利用的井筒,并对井筒进行永久性密闭。

2、5月31日前,县国土资源局对存在超深越界行为的矿井责令停产整顿,在矿界以内打好永久密闭,经国土资源及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共同验收认可后,方可恢复生产。擅自打开密闭或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予以关闭。

3、6月30日前,对存在分采区违法实施承包生产经营的矿井责令停产整顿。所在地乡镇政府会同县煤管局规范煤矿的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行为,煤矿现有股东重新签字承诺确认本矿井只有一个主体、一套生产系统、一套安全管理班子,并实施统一生产经营管理,经审核属实后方可恢复生产。否则继续停产整顿。

4、7月31日前,县煤管局核定好各矿井允许生产的水平、采区和采掘作业头面数量。核定标准暂作如下规定:

每个矿井只允许1个水平生产,水平接替期间2个水平同时生产的报市煤管局审批。6万吨(含6万吨)以下矿井原则上只允许1个采区生产、6万吨以上矿井只允许2个采区生产。每个采区只允许1个回采工作面生产,采掘比为1:2。采掘接替紧张矿井,在通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经批准可适当增加1~2个岩掘工作面。

5、8月10日前,县煤管局根据各矿井生产采区、采掘头面、生产辅助环节、现场管理等因素,逐矿审查核定矿井每班最多下井人数,严禁超定员集中一班作业,对超定员组织生产的矿井实施停产整顿。

6、8月10日前,煤矿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矿井分专业、分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有针对性完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县煤管局组织分岗位、工种专项培训,从业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实施全员持证上岗。

7、9月30日前,县域内所有煤矿垂高超50米的倾斜巷道(含暗斜井)未安装人车的,都要安装架空人车,已经安装人车的,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

8、从5月份开始,所有具备条件的矿井都要逐步摸索和推进正规开采,9月底前要形成正规水平、采区和正规工作面,有条件、有能力的矿井要全面淘汰木支护,所有煤矿都必须制定支护改革工作规划,逐步淘汰木支护。不具备布置正规工作面、矿井超过2个采区同时生产的、每个采区超过3个煤巷掘进头和巷采工作面的,需经市煤管局审查批准并报省煤炭工业局备案。

(三)检查验收和总结通报阶段(10月至11月)

10月份起,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本次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检查结果通报全县,进一步确定和巩固“打非治违、推行正规开采”长效机制,全面迎接省、市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煤矿“打非治违、推行正规开采”专项行动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产煤乡镇要成立以乡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煤矿“打非治违、推行正规开采”专项行动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组织实施本次专项行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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