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用地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2-04-27 01:47:06

农业用地论文

农业用地论文篇(1)

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央政府日益重视各种社会经济矛盾,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社会发展目标。2006年3月,致公党中央常委牛文元提出建立“五大基本国家补偿制度”,希望通过二次分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保障”。其中,“国家土地补偿制度”的重要性尤为突出,近年来发生的重大社会冲突事件中,65%都涉及农地补偿和房屋拆迁问题,由征地矛盾导致的农地补偿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因此,考察农地征用矛盾的历史根源和现实状况,完善农地征用制度,探索农村社会的市场交易机制,势在必行。

一、中国农地产权制度演变

农地征用矛盾实质上是社会主体围绕农地问题展开的博弈活动,它取决于中国农村社会的现实约束条件。中国农地征用矛盾的根源是农地产权制度随着中国社会制度的不断演进,农地产权制度呈现出阶段性特征。

1.中国农地产权制度的演变阶段

(1)第一阶段:“运动”之前(~1948)。1948年以前,中国的基本农地制度是私有制,土地所有权通过大量民间交易逐渐集中于地主阶层,土地使用则普遍实行租佃制由于租佃制导致的农地利益冲突,地主阶层和农民阶层之间的利益争夺成为中国农村社会的矛盾焦点。

(2)第二阶段:“运动”后到农业合作化运动前(1948~1953)。自1948年开始,中国共产党全面开展“运动”,将解放区的经验推广到广大农村地区,没收地主的土地产权,直接分配给无地农民,建立农民土地私有制。

(3)第三阶段:农业合作化运动后到解体(1953~1978)。自1953年起,中央政府积极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和运动,逐渐形成了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1962年,中央政府为巩固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性质,确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农地产权制度,实质上将农地所有权和使用权都集中在生产队。

(4)第四阶段: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1978~1978)年中国农村社会逐渐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要求分离农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在保证农地集体所有制的条件下,允许农民拥有农地承包权和使用权。l982年农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之后,乡、村、村民小组三级体系成为集体土地的共同所有者,逐渐形成目前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和农民承包使用的产权格局。

2.中国农地产权制度的特征

中国农地产权制度的分析表明,现行的农地产权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不一致。

(1)所有权方面.农地集体所有制明确了“集体”的所有地位,但“集体”概念具体化为乡、村、村民小组三级体系,它们的“共同所有”模糊了所有者权利。这就可能产生两种后果:①当所有者权利的经济利益较高时,三级体系中的各种主体争夺土地收益;②当所有者权利的经济成本较高时,三级体系中各种主体相互推诿而导致“所有者缺位”。事实上,随着农村社会的经济利益和组织独立性不断增强,三级主体的“趋利避害”行为特征将愈加显著。

(2)使用权方面,农民以“家庭联产承包”方式拥有了农地使用权,但他们的农地使用权是不完整的。①农民行使土地使用权具有使用方式和使用程度的限制:根据中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和经营,禁止闲置耕地。②农民私人不得出租和转让农地使用权,农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以农地集体所有权转变为国家所有权为前提。⑧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有一定期限,尽管目前的承包期限可以长达30年,但承包期限风险仍然埋藏着农地经营的不稳定因素。

值得重视的是,目前的中国农地产权制度是特定历史条件的结果。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工农业产品剪刀差等因素的前提下,农地产权制度安排实际上承担着中国农村的社会保障功能.农地产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也有利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正因此,农地产权制度是农地征用矛盾的现实根源,它涉及到农村经济发展、社会保障、城乡行政管理体制等诸多方面。

二、转型时期的农地征用过程

自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农地征用问题始终是农村土地制度的核心问题。根据2004年的中国《宪法修正案》,国家出于公共利益考虑,可以征收或征用农村土地并给予适当补偿。①农地征用的性质和过程构成了农地补偿命题的实践背景,也是解决农地补偿问题的事实基础。

1.农地征用的性质和过程

“征收”或“征用”是两个不同概念。土地征收的对象是土地所有权,国家通过征收活动剥夺原土地所有者的所有权;土地征用的对象则是土地使用权,中央政府征用农地之后,必须对农民丧失农地使用权进行适当补偿。然而,根据现行中国农地产权制度的规定,农地征用前提是农地所有权的转变,由集体所有转变为国家所有。因此,中国的农地征用实践造成了“征收”的效果。

农地征用的过程中.农民丧失了农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组织丧失了农地所有权。根据中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和征地实践,完整的征地过程一般包括三部分:①地方政府与农民集体组织协商,征用农村土地,转变农地的所有制属性和使用权主体;②地方政府对农民和农村集体组织进行适当补偿;③地方政府与土地开发者协商,将农用土地转变为非农用土地,按照土地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上述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意味着农地权利的转移和农地利益的重新分配。

2.征地过程中的矛盾

农地征用过程的利益冲突使农地补偿问题日益突出:

(1)农地征用的补偿标准较低。根据2004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农地征用后按照原用途进行补偿,以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作为计算基数,农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总和不能超过该基数的30倍。值得注意的是,这一补偿标准的前提条件是土地使用权转让,但在农地征用实践中,作为农地集体所有者的乡、村、村小组也要求获得相应利益补偿,结果使农地补偿费被层层提留,农民最终通常只能得到征地补偿标准的5%~10%。

(2)地方政府以“公益用地”名义进行征地后,按照农用地标准对农民进行补偿;然后以非农用地名义出售给经营性组织,按照土地市场价格获得回报。在较低的征地补偿标准和较高的土地市场价格之间,存在着巨额租金,它被地方政府以行政强制手段占有。这必然导致农地征用矛盾:①高额租金对政府行为产生误导,使地方政府怀有扩大征地范围的非理性冲动;地方政府获得的高额租金与农民得到的较低补偿形成鲜明对比。激化了农地征用过程中的利益冲突。

(3)地方政府对农地“一次性买断”之后,农地的社会保障功能也就随之消失了,失地农民的安置问题日益突出。丧失了基本生产资料的失地农民必须重新寻找工作。但城乡教育差异、就业渠道残缺、就业宏观形势等因素使失地农民很难重新“就业”,大量失地农民难以保持原有生活水平和继续进行生产经营。

三、农地征用矛盾的内在机理

1.农地征用矛盾的直接原因

农地征用过程中的利益冲突表明·现行征地制度具有内在缺陷,它直接导致了目前的征地矛盾。

(1)农地征用的前提是所有权由集体转让给国家。①在计划经济体制的惯性作用下,现行农地征用制度对农地转让进行一定的产权限制,起到了适当保护农民利益的作用,也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残缺的必要补充。②然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的地方政府具有经济利益独立性,农地转让的产权限制使地方政府成为农地交易中的双边垄断者,利用行政权力谋取经济利益。这种体制缺陷必然误导地方政府行为,影响它对土地交易的成本收益判断,扭曲农地转让的市场交易机制。

(2)农地征用的范围界定缺乏理论依据。根据现行的各种法律法规,农地征用的主要理由是“公共利益”。但关于“公共利益”的具体含义,土地管理部门在法律条文和实践过程中都未进行明确界定。按照经济学基本理论’“公共利益”的经济内涵是“公共物品”,经济学者对此存在不同解释。在征地实践活动中,部分地方政府更是出于各种目的任意解释“公共利益”,以此作为农地征用和低补偿标准的政策依据,从而以较低经济成本取得农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3)现行农地补偿标准未能反映农地产权转移的真实状况。现行的农地征用补偿标准以“农地使用权转让”为理论依据·但在征地过程中,乡、村、村民小组三级管理体系确实失去了农地集体所有权,他们必然对农地补偿提出分配要求。根据产权经济学的观点,农村三级管理体系作为农地集体所有权的代表,应当要求地方政府对农地所有权转让给予补偿;但行政管理体制的上下级关系限制了农村三级管理主体的权利诉求,结果导致农地集体所有权的无偿转让。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相对于农民而言,乡、村、村民小组处于强势地位。它们是农地转让和农地补偿的具体操作者,有机会从农地使用权的补偿费用中“分一杯羹”。

简而言之,目前农地征用矛盾的根源是:农地征用的经济成本较低,土地市场信息被扭曲;地方政府以独立经济利益和机会主义动机为出发点,利用扭曲的市场信号进行成本收益判断,从而具有扩大征地范围和直接干预征地过程的非理性冲动。

2.农地征用制度的改革思路

针对现行农地征用制度的内在缺陷,政府主管部门和农村问题专家进行了广泛探讨,逐渐形成了改革农地征用制度的两种主要思路。

(1)第一种思路是渐进改良式,核心问题是重新制定征地补偿标准。自2001年起,中央财经办公室和国土资源部展开针对“征地制度”的调研活动。根据调研结果,提出了完善现行征地制度的一系列建议:①严格行使土地征用权,规范征地范围;②体现市场经济规律,合理制定征地补偿费用标准;③以社会保障为核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拓宽被征地农民的安置途径;④坚持政府统一征地,实行征地与供地分离;⑤建立征地仲裁制度,保证征地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和高效。

(2)第二种思路强调农地的集体所有制属性,主张农民和农村集体组织以独立经济主体身份进入土地市场,推动农地产权转让的市场化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刘守英认为,征地行为实质上是以行政权侵犯财产权,以“公权”侵犯“私权”,政府运用行政手段强制占有农民集体土地产权;如果不能根本改变征地制度的基本性质和方式,地方政府侵犯农民权利和权力寻租的现象就无法得到有效遏止。

上述两种思路对中国农地征用状况的认识基本一致,但他们提出的改革方案存在明显分歧:第一种思路代表着决策部门的主流看法,第二种思路代表着学者的主要意见。①从目前征地制度的现实需求来看,第一种思路具有相对优势,它是征地制度改革方向的现实选择。②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一致性要求来看,第二种思路是彻底解决农地征用矛盾的根本途径,它是农地征用制度改革的未来目标。

四、化解农地征用矛盾的直接对策

根据农地征用矛盾的现实状况和直接原因,应当设计一种合理的农地交易制度来化解农地征用矛盾。这种农地交易制度应当满足两个要求:一是能够迅速缓解目前的农地征用矛盾,改善农地征用过程中的不公平状况;二是改善农地交易环境,提供彻底解决农地征用矛盾的制度条件。基于这种认识,本文提出“直接型农地交易”方案,以拓展农地征用命题的分析视野。

1.“直接型农地交易”方案的主要内容

“直接型农地交易”方案包含四项要点:

(1)地方政府不直接介入农地交易过程,它只是土地购买者与农村集体组织进行土地交易的监督者,交易双方以独立经济身份参与交易,协商农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的转让价格。

(2)农村集体组织必须将协商结果对农民公开,接受相关质询,经过农民集体决议之后的转让价格才具有真实有效性。

(3)土地转让费的分配方面,农民直接获得农地使用权价格。农村三级管理体系中的村组织以农地所有权的代管者身份获得农地所有权价格,但它是作为农民集体产权的代表而取得这项权利的,因此应当将农地所有权价格作为集体产权划分成股份,进行农民集体产业投资,以解决农民失地后的继续生产问题,这实际上是农民失地的间接补偿。

(4)国家和地方税务部门根据土地交易价格,按照适当比例征收交易税;部分上缴国库作为中央政府财政收入,部分交付地方政府作为公共事务开支。

2.征地过程中的地方政府职能

征地过程中的地方政府具有两大职能:①作为地方事务的管理机构,监督农地征用过程;②作为国有产权的地方代表,直接参与农地集体所有权转变为国家所有权的过程。这种双重身份特征提供了大量寻租机会,地方政府可能利用行政权力和制度缺陷谋取经济利益,扭曲农地产权转让的市场交易机制。

直接的解决办法就是尽量限制地方政府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权利:一是对于经营性土地的产权转让,地方政府职能仅限于提供交易渠道和监督交易过程,交易价格应当由农民集体组织和购买者直接协商决定;二是对于公益性土地的产权转让,地方政府也只能以独立经济主体身份参与土地交易,平等地与农民集体组织进行市场交易,按照市场交易规则决定农地转让价格。在农地征用的实践活动中,人们很难准确界定公益性土地和地方政府职能,因此应当将公益性土地交易和经营性土地交易都纳入市场化框架。

这两种土地交易类型的区别在于:一是对于公益性土地,地方政府在按照市场价格征用土地之后,地方财政和地方税务部门应当进行适当补偿,以提供地方性公共物品;二是对于经营性土地,农村集体组织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土地交易之后,依据集体产权要求对交易收益进行分割。近年来,江浙地区正在试行“同地同价”,这种政策措施已经体现对公益性土地和经营性土地的“一视同仁”,客观上起到了缓解农地征用矛盾的效果。

3.农地征用补偿的权利归属

根据农地产权的特征,农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转让都应当获得合理补偿。①农民转让农地使用权,获得经济补偿,补偿标准应当遵循现行《土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应当取消具有计划经济“父爱主义”色彩的安置费。②村民自治组织是农地集体所有权的直接代表者,它应当代表村民集体意愿对农村集体产权进行管理,索取农地所有权转让的适当补偿;通过对集体财产和集体收益的合理分配,给农民提供就业机会和分红权利,以替代农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在农地征用的实践过程中,补偿形式是多样化的:农地使用权补偿最好以现金形式直接交付;农地所有权补偿可以采取土地人股等方式参与地方经济发展。

从法经济学的角度来看,“直接型农地交易方案”体现了“公正补偿”的司法理念,它要求对农地使用权和所有权转让进行合理补偿,以维护农民的正当权利。同时,它也充分重视到计划经济体制的惯性作用,明确了农村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强调对农地集体产权进行适当补偿,以维持农民的原有生活水平和继续生产能力。

五、培育农村市场交易机制

“直接型土地交易”方案着眼于缓解目前农地征用的各种矛盾,但彻底解决征地矛盾问题,必须依赖于农村市场交易机制的不断完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社会应当突破计划经济体制的惯性作用限制,从市场主体、市场规则、市场环境等诸方面着手,努力改善农村市场交易机制,缩小城乡差距,真正实现城乡一体化。

1.农村集体组织的话语权

社会经济组织的话语权是市场交易机制运行的前提条件。自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农民通过“家庭联产承包”取得了部分话语权,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但中国农村的主要产权形式是集体产权,它包括农地所有权在内的各种集体权利,应当体现农民的集体意志。这种集体产权安排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但它恰恰符合中国农村社会的经济基础特征,避免出现由于分散产权导致的“搭便车”和“公地悲剧”。问题的关键在于:由谁来代表农村集体产权?它如何保证农民集体利益的实现?

根据市场交易制度的要求,农村集体产权的代表者必须具备两项条件:①独立的经济利益它能够真正代表本地农民的集体利益,其自身利益与农民集体利益基本保持一致。②独立的经济权利表达能力。它能够在现行制度框架找到适当的权利表达方式,准确表达农民集体的经济意愿,能够尽量阻止外部力量的不当干涉。从现行的农村行政管理体系来看,乡级机构与农民集体产权的“距离”较远,并且受地方政府行政影响较大;村民小组的组织建设较落后,缺乏权利表达的有效手段;惟有村级行政单位,恰恰能够较好地体现农民集体的经济意愿。

目前,随着中国农村社会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许多地方正在推广“村民直选”和“村民自治”制度。村组织逐渐摆脱原有的行政管理角色,日益强化了集体产权代表的特征。因此,如果村组织能够有效利用较为完整的组织结构,切实表达农民集体的经济意愿,积极参与农民集体事务,就能够使包括农地集体产权在内的农民集体利益得到有效保护。事实证明,在农地征用的实践活动中,如果村组织能够较好地进行权利主张,那么征地矛盾就会较少,也能够较好地维护农民集体利益。

2.土地交易的监督机制

根据现行《土地管理条例》,地方政府是农地征用过程的主要监督者。实践证明,单纯的行政监督具有局限性,完善的市场交易机制要求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并重。两种监督方式各具特点:地方政府的行政监督是常规性的;相对独立的司法监督则是维护交易主体权利的最终保障。目前,中国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关于农地征用等内容的法律法规也不断出台,但关键在于通过司法体系来具体体现立法精神。

基于这一理念,目前交易监督机制应当重点关注两个方面:①司法独立性。借鉴西方法治社会的三权分立制衡机制,以司法力量来抗衡行政力量,避免行政权力的滥用。增强地方司法系统的独立意志表达能力,减少地方政府对司法活动的干预,进而维护市场交易主体的经济利益。②申诉和仲裁渠道。由于法律诉讼的成本较高,申诉和仲裁将是维护农民经济利益的经常性补救措施。如果申诉和仲裁渠道畅通,将缓解农地征用过程中的矛盾;如果农民的正当利益受到侵犯,又难以通过正规渠道进行抗议,那么社会经济矛盾将会逐渐积累,最终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发展。

3.社会经济环境

根据中国农业社会的历史演进规律,经济发展战略和历史文化背景是目前中国农村制度建设相对滞后的根本原因。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城乡社会的制度一致性要求日益强烈,完善农村市场交易机制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这就要求不断改善中国农村的社会经济环境:

农业用地论文篇(2)

前言

21世纪上半叶,中国将完成农业的现代化改造。随着现代化程度的提升,现代农业对规模经济的要求与现行分散承包的土地制度之间的矛盾将日渐加剧。如何通过现行土地制度的创新加速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是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研究课题。

一、土地制度创新的约束条件和方向选择

土地制度不是某种因素、某种力量作用的简单函数,它是某个特定时期特定政治、经济及社会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产物。土地制度创新必须充分考虑到制约其生成的种种条件。制约我国当前土地制度创新的主要条件有:

第一、我国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国家,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始终被认为是决定经济社会主义性质的基础。由于土地的特殊重要性,决定了土地制度不仅是农业部门最重要的制度安排,而且是整个社会经济制度最基本的方面。特别是对于那些农业比重还很高甚至是国民经济主体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土地制度更成为整个经济制度的基础和核心。鉴于我国整体经济性质和土地制度在整个经济制度安排中的重要地位,现阶段土地制度的创新不能也不应当越出公有制的框架。

第二、从总体技术特征来看,我国尚处于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过渡阶段,广大中、西部地区,传统农业的特征还相当明显。全社会70%左右的人口仍然要依靠这个最原始产业提供生存保障,近50%的社会劳动人口仍然只能从农业中得到就业机会。根据马克思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性质的原理,现阶段土地制度安排必须与农业发展过度性阶段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而不能超越农业发展阶段去建构现代农业阶段的先进的土地制度模式。

第三、农业现代化是我国农业发展追求的而且是希望尽早实现的目标,现阶段土地制度安排应有利于将农业生产导向现代化目标。鉴于庞大的人口基数和不断增长的人口压力,以及工业化加速导致农业资源的非农转移,粮食安全问题已成为政府推动农业发展的首选目标。政府这一农业发展目标偏好,决定了它必然倾向于有利于上地产出率提高的土地制度选择。增加农业生产收人,缩小农业生产与非农生产之间的利益差距,是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所追求的最现实的目标。上地制度的设计必须有利于满足农民对收人增长目标的追求,这#才能使农民成为推动农业发展最积极的力量。我国现阶段土地制度的设计,既要有利于政府产量增长目标与农民收人增长追求之间的协调,又必须使它纳人有利于推进农业现代化早日实现的长远目标的轨道。

第四、一种土地制度是否合理有效,最终只能由农民在这种制度下的行为反映作出检验。一种可行的土地制度,不仅不能背离广大农民的意愿,相反应当反映他们的利益要求。在我国农业发展现阶段,占有土地是广大农民最基本的愿望,土地的流转化程度低就是证明;产权不受侵犯是来自农民最强烈的呼声,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农民对过重负担的抵制和抱怨;家庭经营是最受农民欢迎的生产组织形式,改革前后农民截然不同的工作态度是最有力的说明。

土地产权制度的有效性,来自制度安排与其所对应的约束条件的协调性。针对不同的约束条件,只能实行不同的土地制度安排。我国新型土地产权制度,只能在上述约束条件给定的框架内生成,并且只能是这些条件的内在要求处在耦合和均衡状态时的产物。上述约束条件给定的我国现阶段土地制度的创新空间是相当狭小的。它们决定了我国土地制度创新只能沿着如下方向推进;(1)在土地集体所有制不变的前提下,寻求产权主体明确、产权权能完善的新型集体所有制实现形式。也就是说,虽然对现行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改革是必要的,但这种改革最好是集体所有制的完善或新型集体所有制实现形式的建构,而不应是对集体所有制的替代。(2)在家庭经营不变的基础上探求土地资源有效配置方式和有利于农业现代化实现的土地利用方式。家庭经营方式的改变,不仅背离了广大农民的意愿,也会使政府粮食总量增长目标至少经受不确定性的风险。

二、土地股份投包制:新型土地制度模式的设计

在理论界提出的各种土地制度模式中,完善家庭承包制模式对现阶段土地制度创新约束条件的考虑相对最为充分,因而它受到政府的推崇并成为我国现阶段上地制度建构的主体模式。这一模式最积极的意义在于对家庭经营方式的充分肯定。这种肯定首先源于推行改革20年来农业家庭经营的成功实践,并且可以从世界农业发展的普遍经验中获得支持,同时现代产权理论和农业发展经济学中亦不乏理论依据。但是,家庭承包制完善模式的最大问题在于,它对传体体制下形成的土地集体所有的权属关系存在的固有缺陷采取回避态度,试图绕过所有制通过经营形式的改善来克服根源于所有制的产权缺陷。不可否认,这只能延缓和积累矛盾,不可能从根本上克服现有土地产权制度的不足进而刺激农业增长。

在现有土地制度创新模式中,土地股份合作制最具创新意义。一方面它在集体所有制或公有制的前提下比较好地实现了集体产权的明晰化,另一方面又为土地的集中和规模化经营提供了一条极富启发性的思路;一方面它迎合了农民实实在在占有土地的愿望,另一方面又满足了政府土地制度创新低政治风险的要求。不难分析,土地股份合制与我国现阶段土地制度创新依赖的约束条件之间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协调的,因而它的出现受到理论界和决策部门的高度关注。现有土地股份合作制探索反映出来的最突出问题,是存在着以合作化经营或集体化经营否定家庭经营的倾向。尽管其出发点是试图克服家庭分散承包带来的规模不经济,但这种倾向还是值得认真反思的。因为农业中集体经营的低激励效应和高管理成本不制转变为土地股份共有制,并把股份共有制视作集体所有制的新型实现形式。土地股份投包制提出的主旨在于消除一些土地股份合作制理论与实践中的一个重要误区,即忽视农业产业特性而试图以集中化、统一化经营取代农户的个体经营。因此,与土地股份合作制相比,土地股份投包制的突出特点,是试图使家庭经营方式在土地产权清晰健全、土地配置规模合理的基础上继续成为农业持续增长和农业现代化实现的制度性保证。

三、家庭承包制向土地股份投包制的过渡

土地股份投包制设计的基本目标,是希图在较易得到政府和农民双方接受并支持的基础上,建构起土地合理流转和有效集中的机制,从而实现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顺利过渡。土地股份投包制的现代化指向和规模经济偏好决定了其建构的主要条件是,农村非农产业应有相当程度的发展,农业劳动力能够实现较大规模的非农转转移,使目前紧张的人地关系与劳地关系得以改变。如果没有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创造出相对宽松的人地比例关系,70%左右的农业人口依然凝固在农业上实现就业和维持生存及低水平发展,那么,以减小土地有效流转阻力的土地股份化设计必然失去意义,以扩大农户经营规模的投包机制亦无发挥作用的可能。

土地股份投包制建构条件表明,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特别是二、三产业发展落后的中、西部地区,还不具备该模式普遍推行的条件。因此,上地股份投包制在我国的建构,第一,在时间上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为我国农业人口的比重还很高,农业人口的非农转移任务还相当艰巨;第二,在空间上将由点到面逐步扩展,首先在二、三产业发展较快地区形成,然后随着非农产业发展的地域扩张而逐步推开;第三,在农业发展战略上,应把土地股份投包制的建立与加速二、三产业特别是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结合起来。

土地股份投包制是土地制度变迁的目标模式,而这一制度变迁的起点则是现行的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由于在土地所有制和经营方式方面的一致,使得两种制度模式之间能够实现较好的衔接。其衔接过渡可以通过三个阶段完成:

1、由农户土地承包权向农户土地股份所有权转换阶段。(1)认定目前集体土地按人均承包的合理性;(2)限定这种合理性的有效期限为截止目前。以后土地不再根据人口的变动而调整;(3)在承包权稳定化的基础上,赋予农户对经营的集体土地份额的股份所有权;(4)实行土地股份所有权和相应份额土地经营权的统一,农户可以直接经营自己应占股份的土地。

2、股权与经营权统一向股权与经营权分离的转换阶段。在农村二、三产业获得一定发展和非农就业机会增加的基础上,确立股份共有土地的经营数量下限,促成小规模经营农户在持有土地股权的条件下寻求农外就业和放弃经营土地,将土地逐渐向少数种田能手手中集中。

3、股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完成阶段,即社区农民股份共有上地的少数农户规模经营阶段。这时,原大部分农民持有土地股权而在非农部门就业,少数农民通过竟包在完成农业税和交纳地租的基础上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

参考文献

1、R.科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

2、D.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

农业用地论文篇(3)

2、健全节水补灌体系是压砂地永续利用的有效途径

为了使压砂地生产由被动适应型逐步转变为主动调控型,建立健全以补水工程、节水技术为内容的压砂地节水抗旱保障体系是实现压砂地永续利用的有效途径。为此,首先优化天然降水资源应用系统,通过合理配置集水窖、构筑蓄水池,配套用水、输水设施等工程措施充分开发利用天然降水资源;其次推广限量高效补灌用水技术,可根据压砂地种植作物需水关键期根层土壤水分消涨动态,适时进行补水灌溉,重点研究压砂地不同种植作物最佳补水量和补水期,建立压砂地补灌技术支撑体系,实现压砂地周年安全生产。

3、培肥地力是压砂地永续利用的有效途径

“有收无收在于水,收多收少在于肥”,肥是保障所有农田稳产、增产的关键因子。因此搞好压砂地地力培肥,增加有机肥投入,积极研发推广适宜压砂地使用的肥料品种和施肥方法,提高压砂地地力水平,是保证压砂地永续利用的必然。

4、建立压砂地农艺支撑体系是压砂地永续利用的有效途径

有效利用先进、适用的农艺措施,是提高土地产出率的必由之路,也是实现土地永续利用的有效途径。所以,为了对压砂地生产实施有效宏观指导,探索寻求适宜压砂地生产的农艺措施非常必要。为此,我们进行了诸多有益探索,总结出了以采用耐旱品种、轮作倒茬(或间作)、坐水点播(或催芽播种)、地膜覆盖、节水灌溉、配方施肥、病虫无害化防控为主的一套适宜压砂地稳产、高产的农艺支撑措施;具体讲,推广耐旱品种,从内因上提高了压砂地种植成功机率,硒砂瓜种植以耐旱、耐储运的金城5号为主,搭配种植其他早、中、晚熟品种;农作物种植以荞麦、糜谷为主,经济作物种植以芝麻、油葵为主。其次用农作物与瓜类进行合理轮作倒茬,减轻了病虫危害。在栽培模式上,推广坐水点播(或催芽播种)辅助地膜覆盖技术,通过播后扣塑料碗或条覆膜、穴覆膜,不仅提高了出苗率,且增强了瓜苗抗旱能力,再加之田间管理实施节水补溉、配方施肥、病虫无害化防控等农艺措施,为压砂地高产、稳产,提高经济效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5、提高技术水平,引导农民精耕细作是压砂地永续利用的有效途径

5.1推广应用新技术

引导农民从传统栽培向规范化栽培转化,进行必要的整枝、授粉、施肥、病虫害防治。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如利用种子包衣防治病虫害;利用小弓棚、移动棚等保护措施进行育苗移栽,使农产品提早上市,增加经济效益;利用地膜覆盖、穴覆膜等技术,减少土壤水分蒸发,提高地温,保证苗全;利用保水剂、抗旱剂、塑料瓶滴灌等技术抗旱保墒,确保大旱之年丰收;利用枯萎立克等药剂防治由于连作引起的枯萎病,使传统农业与现代技术有效结合,由粗放经营向精耕细作、规模生产的方向发展。

5.2加强培训,提高生产者的种植水平和精细管理意识

农业用地论文篇(4)

 

随着农业产业化实践的深入,各国政府不但认识到农业产业化的重要意义,而且还更加充分的认识到,龙头企业在农业产业化、现代化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目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已经成了热点话题,国内外很多学者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相关领域进行了大量、深刻的探索和研究,并取得了一大批优秀研究成果。

一、国外文献综述

(一)文献研究

国外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研究主要是从龙头企业的出现、与农户的组织形式等角度进行研究的。

Barkema(1993)认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出现的主要原因,是为了更好地适应消费者需求和偏好变化的需要。由于消费需求的变化很快,要求农业食品系统必须对消费者的变化及时做出反应,通过纵向一体化纵向协调,使得消费者的需求信息能快速传递给生产者。

Eaton(2001)对龙头企业与农户的组织形式做了比较综合性地分类:一类是“公司+农户”模式,另一类是“公司+中介+农户”模式。“公司+合作社+农户”、“公司+行业协会+农户”、“公司+大户+农户”等都属于后一种模式。可见,组织形式上的分类,仅仅涉及表象,是基于对现实的经验总结,不能反映各种形式内部的运作机理。

Kirsten and Sartorius(2002)详尽的解释和说明了订单农业给龙头企业和农户带来的好处和不好处。他认为订单农业给农户带来的好处,包括:①订单农业使农户跨越进入特定作物或动物养殖的障碍。②签约农民能降低生产成本、增加产量和收入。③签约农户能降低销售风险并稳定收入。④签约农户还能通过更广的产品范围和差异化的产品来提高获利机会,或通过改变种植传统作物而种植高价值的作物来增加收入。同时,订单农业也给农户带来了一些不好的地方,主要集中在:①在集中控制系统下,农户自主权利的普遍丧失。②为了履行订单义务,增加了生产风险。③订单农业通常会提高土地的利用强度,从而导致更多的污染。④农户收入的减少。

(二)文献简评

纵观国外学者对龙头企业的研究成果,国外的研究集中在龙头企业的出现、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合作方面,并且一般是从微观层面上开展的。宏观层面上的研究文献较少,关于龙头企业的作用似乎是被国外学者遗忘了。

二、国内文献综述

(一)文献研究

关于龙头企业的研究是近几年才逐渐开始的,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对龙头企业竞争力的研究

(1)文献研究

王志茹(2003)的《南京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竞争力研究》,陈怡(2003)的《江苏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与实证研究》,构建了龙头企业综合实力评价指标体系。黎移新(2005)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竞争力培植研究》,以竞争理论为基础,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竞争力进行了实证分析,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阐述如何加大创新力度以培植和提高龙头企业竞争力。论文参考,带动作用。彭熠、和丕禅、邵桂荣(2006)的《强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核心竞争力探析》,分析了影响龙头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直接因素,提出要在推进农业企业化进程、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强化龙头企业基本能力及其他现代企业管理方法等方面努力,以提升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核心竞争力。王秀峰(2007)的《基于核心竞争力的贵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可持续发展研究》,用具体数据分析说明贵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现状,提出要提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以实现贵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王茜(2009)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效绩评价研究》,构建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评价模型并把它们应用于实际,分析评价了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绩效水平。

(2)文献简评

截至目前,学术界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竞争力理论、企业绩效评价理论和方法及其运用已经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形成了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论文参考,带动作用。

2对龙头企业与农户关系的研究

(1)文献研究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关系问题始终是实际运行的难点,同时也是学术界关注的焦点。曹立群、周立群(2001)从信息经济学和博弈理论出发,研究了龙头企业与农户的行为。黄祖辉、王祖锁(2002)从不完全契约出发,应用资产专用性理论讨论了龙头企业与农户联结的两种契约——商品契约和要素契约。吴秀敏、林坚(2004)利用格鲁斯曼-哈特-穆尔模型(Gossnon-Hart-Moore)对农业产业化经营中龙头企业与农户的联接方式进行了考察,得出结论: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接方式不能一概而定,要看具体条件。随着产业化进程的加快,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呈现多样化发展趋势。陈晓华、张红宇(2005)指出,目前主要的联接方式有5种:相对稳定的买断关系、合同式利益联结、合作式利益联接、企业化利益联结、股份式和股份合作式利益联结。构建了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评价指标体系。虽然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呈现多样化的特点,但一般认为,以合同、合作、股份合作三种形式最稳定,据统计,全国582家重点龙头企业中,这三种缔约方式占93.7%,其中合同方式占82.9%(赵志龙,2008)。瞿珊珊(2009)提出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存在紧密型、疏远型、感性型、理性型等多种类型的合作关系,并指出龙头企业与农户合作关系治理机制对绩效有着不同的影响。通过比较发现,紧密型合作关系对龙头企业与农户满意度的绩效都要优于其它三种类型;疏远型合作关系对龙头企业与农户满意度的绩效都要劣于其它三种类型;感性合作关系和理性合作关系,居于中间位置。论文参考,带动作用。

(2)文献简评

国内众多学者对龙头企业与农户合作中的很多问题,如龙头企业与农户的行为、利益联接方式及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何种利益联接方式绩效最好等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研究。通过比较发现,紧密型合作关系对龙头企业与农户满意度的绩效都要优于其它类型(瞿珊珊,2009)。

3对龙头企业的扶持研究

随着农业的工业化、现代化进程的加快,资源的稀缺性越发明显,政府对龙头企业的重视程度逐渐加强,学术界近几年对龙头企业的政府扶持问题也开始进行了研究。

(1)文献研究

2000年,中央提出在全国选择一批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前景的龙头企业作为国家支持的重点并制定了扶持政策,至此,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已经列入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之中。论文参考,带动作用。杜青林(2004)指出,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对促进农村先进生产力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综合效益起着关键性作用。张海宁(2007)从实证的角度分析了政府的财税扶持政策对龙头企业的产出和带动农户获利的作用及其效率。应丽艳(2009)建立数学模型,运用计量方法测度财政扶持龙头企业对农民增收的贡献,还选取典型案例,对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增收的方式和效果进行具体分析。杨明洪(2009)深入揭示了扶持龙头企业的理论依据,构建了扶持龙头企业的政策运作框架,结合理论和实践分析、评价了扶持龙头企业的效果。

(2)文献简评

以上学者分别从理论、实证、模型等角度全面、系统的分析评价了扶持龙头企业的效果,形成了一系列研究成果。论文参考,带动作用。

4对龙头企业地位和作用的研究

(1)文献研究

周中林(2005)的《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历史地位与发展对策》,认为龙头企业要带动农民进行农业产业化,必须具有四方面特殊功能: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社会服务、协调管理。匡勇(2005)的《论湖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作用及发展》,研究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促进农民增收中的关键作用。李炳坤(2006)的《发展现代农业与龙头企业的历史责任》,深入分析了现代农业与龙头企业相互关系,认为龙头企业在发展现代农业进程中具有很大优势,也肩负着重大历史使命。苑鹏、刘玉萍、宫哲元(2007)的《龙头企业在农业科技创新中的作用》,探讨了龙头企业在农业科技创新中的基本作用,初步分析了龙头企业的科技创新投入的特点、优势与局限性。

(2)文献简评

近几年一些学者对龙头企业的地位、作用分别进行了研究,但研究文献比较欠缺、研究面窄,不全面。

(二)文献简评

纵观国内学者对龙头企业的研究成果,国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龙头企业竞争力、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合作、龙头企业与政府关系、龙头企业地位和作用方面。但是,关于龙头企业作用的系统研究文献较少。

三、总结

综上所述,国内外学者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竞争力、与农户的关系、财政扶持等方面,并且形成了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但是,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作用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比较欠缺,已有成果在理论和实证方面仍有待深入研究,主要表现在:①研究缺乏系统性。现有研究主要集中在某一环节,如龙头企业在农民增收中的作用,研究的视角狭窄,且论证不全面。②研究方法不够规范。以往的研究多以定性研究为主,实证研究较少,尤其是应用计量经济学、博弈论、制度经济学等经济学理论进行研究的成果更少。论文参考,带动作用。

目前,从整个农村历史发展阶段看,我国总体上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因此,关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综合带动作用的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仍有待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1]黎移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竞争力培植研究[D].湖南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

[2]周中林.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历史地位与发展对策[J].求索,2005(4)24-26.

[3]匡勇.论湖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作用及发展[J].企业技术开发,2005,24(3):67-68.

[4]陈晓华、张红宇.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与建设现代农业[M].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

[5]苑鹏、刘玉萍、宫哲元.龙头企业在农业科技创新中的作用[J].学习与实践,2007,53-57.

[6]李炳坤.发展现代农业与龙头企业的历史责任[J].农业经济问题,2006(9):7-8.

[7]朱铁辉.中国农业产业化的“四阶段”论[D].中国农业科学院博士学位论文,2006.

[8]彭熠、和丕禅、邵桂荣.强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核心竞争力探析[J],研究与发展管理,2006,18(3):108-113.

[9]邸长慧.南京市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户能力实证研究[D].南京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10]张海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政府财税补贴政策效率研究—以南京市农业龙头企业为例[D].南京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11]王秀峰.基于核心竞争力的贵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可持续发展研究[D].贵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12]瞿珊珊.龙头企业与农户合作关系:治理、绩效与影响因素[D].华中农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9.

[13]应丽艳.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农民增收效应研究[D].沈阳农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9.

农业用地论文篇(5)

作者简介 陈喜贵,中央编译局当代所副研究员,哲学博士,北京100032

中图分类号 F323.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2728(2008)08―0047―05

自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新农村建设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来,新农村建设的政治实践在全国蓬勃发展,理论探讨也不断深入。由于西部地区的自然条件、经济发展状况、社会政治结构、文化和民族特点等因素,新农村建设的实践呈现出与中东部不同的特点,对西部新农村建设的理论探讨也逐渐形成独特的体系,学者们或者是针对西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实,或者是从西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现实的角度出发,发表对新农村建设的看法。提出对策和建议。经过两年来的理论探索和实践发展,对西部新农村建设理论进行回顾和总结是很有必要的,也必将有助于今后西部新农村建设理论和实践的深入发展。

一、西部新农村建设的现实意义

(一)西部新农村建设的必要性。有论者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践行党的性质宗旨的需要,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需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解决现实问题的需要。有论者进一步指出加快西部地区新农村建设之所以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关键点,原因在于全国和谐的薄弱之处是西部地区,城乡和谐的薄弱之处是农村,社会和谐的薄弱之处是农民。加快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改变西部农村的面貌,改善西部地区农民的生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难点所在,也是着力点所在,是突出的抓手。有论者还指出,西部新农村建设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我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重要保证。

(二)西部新农村建设的预期作用。大多数论者一致认为,西部新农村建设为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首先。在政策方针层面,新农村建设端正和明确了少数民族聚居区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的思路,改变了过去单纯追求GDP的观念,更注重农村中政治、经济、文化的综合、协调、全面发展。其次,在经济层面,新农村建设有利于打破二元结构,促进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之间的良性互动,形成城乡协调发展的新格局,为统筹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了总抓手,还可以促进农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变革。再次,在社会政治层面,西部新农村建设还有利于各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与和谐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使农民群众通过新农村建设增进对党组织的亲近和信任。最后,在思想观念层面,新农村建设有利于农民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变革,激发农民发展生产、增收致富、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和内在动力。

二、西部新农村建设的实质、内涵和关键

(一)新农村建设的实质。有论者认为。新农村建设的实质,就是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贯彻城乡统筹发展的基本方略,逐步建立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新型城乡关系,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繁荣。另有论者认为,新农村建设就是要改变农村落后面貌,缩小城乡差距,使城乡二元结构得到改观,达到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目的。

(二)新农村建设的内涵。有论者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集中概括。与传统农村相比,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五个方面的突出特点:其一,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城乡统筹良性互动的新农村;其二,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农业生产比较发达。现代化水平、科技贡献率高,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的新农村;其三,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生态环境良好、生活环境优美的新农村;其四,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设施良好的新农村;其五,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新农村。

(三)西部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根据西部农村的特点,将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或突破点放在哪里,直接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对策设计和实践成效。在此问题上,众说纷纭,争议颇大。有论者认为,要进一步提高西部农村生产力、创造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应该着重研究西部地区农业产业化、农民组织化和农村合作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新型农民培养造就以及村镇建设和环境整治等五个方面的问题。有的论者更重视人的因素,认为建设新农村的关键是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他们运用自己的双手创建美好家园,前提是提高农民素质、培养新型农民。有的论者更重视生态问题,认为只有通过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充分利用农业的可再生资源,才能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使农民的收入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使农村生活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并实现农业的持续发展,加快西部地区的新农村建设。有的论者更重视经济发展,认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生产发展为首要任务,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建设重点。最后,有的论者认为,应该将改善农民生活作为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着力点、关键环节,加快推进西部大开发,缩小地区、城乡之间的差距。

三、西部新农村建设的障碍

(一)地理、气候和生态等自然资源条件。所有论者都指出,西部地区地处内陆,以山脉、高原、沙漠、戈壁为主,交通信息闭塞,气候恶劣。土质贫瘠,耕地面积小,生产和生活用水短缺,生态环境破坏严重,是西部地区贫困的重要原因,也是西部新农村建设的巨大障碍。比如,贵州喀斯特地区山高林密,坡度陡峭,道路崎岖,岩多土少,石漠化严重,机械化程度低。甘肃地处青藏高原、黄土高原和内蒙古高原的交汇区,地形复杂多样。自然环境恶劣,森林覆盖率低,农业生态脆弱,土地沙化,干旱、大风、冰雹、霜冻等自然灾害频发。

(二)劳动力素质、结构和思想观念等人力资源条件。所有论者一致指出,西部地区农民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文盲率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导致劳动生产率很低。在科技文化素质方面。有论者指出,西部地区农民对新事物、新技术的接受能力偏低,对市场的认识粗浅、模糊,对农业产业化和市场化缺乏思想准备,保守和小农意识根深蒂固,缺乏开拓进取的精神和魄力,大多数人缺乏一技之长,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难以推广。在劳动力结构方面,有论者指出,随着青壮年劳动力向非农部门的转移,农业生产主要依赖老、弱、妇、幼群体,使西部农业劳动力素质日趋低下的状况更加严重。在消费观念方面,有论者指出,西北地区农民的消费主要集中在物质生活方面,文化生活消费显得相对滞后。在文化消费方面,先进文化、高雅文化消费不足,而低级庸俗文化消费仍有较大市

场。在道德文明素质方面,有论者指出,西部地区农民一方面受市场经济负面影响,拜金主义、个人主义、享乐主义盛行,另一方面,愚昧落后的思想观念重新泛起,、封建迷信等思想有抬头趋势,从而导致勤劳节俭、诚实守信、尊老爱幼等传统美德正在丧失,关心集体、热心公益等集体主义观念正在淡化,民主法治观念依然淡薄。

(三)发展总量、产业结构和基础设施等经济发展条件。就总的情况来说,正如有的论者所指出的那样,2000年西部大开发之前,国家对西部地区的投资份额较低,西部地区传统产业相继萎缩,新兴产业发育迟滞,产业发展缺乏新的增长点。就二、三产业发展状况而言,有论者指出,西北五省二、三产业所占GDP的比重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还缺乏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支持的能力,并且其产业结构侧重于资源密集和资本密集等类型,产业关联效应、产业升级效应不明显,对区域就业、城镇化以及提高当地人民生活水平的贡献相对较小,也没有形成明显的区域分工,不易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不足以提供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支持。就农业而言,人均耕地少,人地矛盾突出,生产性基础设施、服务性基础设施和流动性基础设施严重不足,农业产业化的模式还需要进一步创新,进一步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产业发展的低水平、产业结构的低层次和产业结构的高度偏离。成为西部地区新农村建设的障碍。就经济总量和人均收入来看,西部地区区域贫困和个体贫困并存,农村贫困程度深。

(四)农村党支部、基层组织和管理等政治条件。一些论者指出,西部农村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发挥难。一是执行政策无力,二是加快发展无门,三是服务群众无钱,四是化解矛盾无法,五是自身致富无能。西部地区和一些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农村基层管理乏力,部分干部法制意识淡薄、思想观念陈旧和自身能力欠缺,、主观主义和形式主义作风严重,无法担负起新农村建设的重任。一些少数民族干部存在“等靠要”的臣属型政治文化;一些村干部缺乏平等意识,以狭隘民族主义或大民族主义处理民族关系;一些少数民族村干部受宗教的影响,以宗教价值观判断是非曲直,甚至影响政策;一些村委会主任,缺乏民主意识,在决策时一手遮天;一些村干部缺乏村民自治所必需的政治经验、政治技巧。广大农民对自己依法享有的政治、民利不熟悉,更谈不上行使,村委会选举常常是走过场,阻碍了当地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五)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社会条件。在文化教育方面,有论者指出,由于历史和政策方面的原因,教育资源在城乡分配不公直接导致了农民受教育程度低。同时,农民注重物质消费,对子女教育、农业科技投入、农民自身精神文化消费的投入明显不足。西部地区“毛入学率”和每万人口在校大学生数都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另有论者指出,西部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等体系不健全,远远不能满足西部广大农民的需要。

四、西部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原则和策略

(一)需要处理的矛盾和关系。有论者认为,西部新农村建设需要处理和化解人多地少的矛盾、农村对人才的需要与农民素质普遍偏低的矛盾、西部资源开发的控制与农民生活基本需要的矛盾、以及分散经营与市场化经济格格不入的矛盾。另有论者指出,在新农村建设中,需要处理好民族地区以下各种关系:一是正确处理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和不同地区具体实施战略的关系;二是正确处理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推进民族地区全面协调发展;三是正确处理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建设的关系;四是正确处理发展与生态人文环境保护的关系,将文化保护与生态环境保护视为完整统一的工程,实现民族文化与自然环境的和谐;五是正确处理新农村建设总体目标与个体差异的关系,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的理念,充分尊重农牧民自己的选择权利。正确处理鼓励个体积极性与合作组织协调的关系;正确处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与各民族传统文化价值观的关系,引导民族传统文化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适应。关于少数民族地区的新农村建设,有论者指出,要处理好四种关系,即新村建设与新农村建设规划之间的关系,新农村建设与传统文化、民族文化传承的关系,宗教文化、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以及生态环境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

(二)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主导和机制。关于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主导及其与其他各种力量的关系,还存在相当大的分歧。有论者认为,构建西部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平台,必须以政府为主体,而且是中央政府的投入为主体,国家通过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投入力度、支持力度和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成具有一定水平的新农村发展平台之后,才能带动社会各界特别是经济实体的广泛参与。相反。另有论者认为,新农村建设不应该成为政府代替农民包办的新农村建设,而应是农民自主的新农村建设;同时,也不能站在政府和城市的角度来建设新农村。农民是农村和农业的主体,农民也应该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了解农民的切身需求。发动农民主动参与,组织农民共同建设。没有农民积极参与的新农村建设,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没有农民积极参与的新农村建设,也很难取得成功。最后,有论者对主体和主导进行了辩证的分析:“三农”问题首先是体制性问题,新农村建设必须突破二元结构的束缚,通过“以工哺农、以城带乡”,促进农村的全面发展。从而决定了政府既是启动者,又是组织者和出资者,政府必须发挥主导作用。同时,“三农”问题又是发展性问题,是各个国家和地区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常态,“三农”问题必须在发展中解决,而农民是发展的主体,他们既是新农村建设的受益者,也是新农村建设任务的主要承担者,只有确立农民的主体地位,引导农民积极响应、参与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任务才能顺利完成。此外,新农村建设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机制就是,通过政府的帮助、支持和引导,培育农村和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在农村形成各种发展力量的合力,形成政府、农民和各种力量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原则。有论者提出,西北新农村建设应更加注重长远性,坚持规划优先、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的原则;与扶贫开发相结合推进西北地区新农村建设;与退耕还草相结合,在新农村建设中同时注重自然环境与生态环境的保护。有论者也指出要因地制宜推进新农村建设,不照搬、不强求统一的建设模式,改善农村公共服务保障体系,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基础保障,注重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避免“涸泽而渔”、“杀鸡取卵”、“寅吃卯粮”式的急功近利行为,转变农民观念,培养新经济时代农民应具备的基本素养[2¨。有论者提出,分类指导是新农村建设的有效原则。还有论者提出,坚持新农村建设的长远目标与渐进发展相结合,坚持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

结合,坚持内涵的新农村建设与外延的新农村建设同时并举。

五、新农村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西部地区工业基础薄弱,“工业反哺农业”存在相当大的困难,因此大多数论者都强调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一是要争取中央和地方政府对西部地区的资金投入;二是要用好政策,加大引资力度,整合各方面的资金;三是要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首先,加强公共投资向农业基础设施的倾斜,优先发展农田水利建设,以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其次,加强道路交通和电网改造等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态环境。最后,加强村内道路、自来水工程以及电视、电话等生活基础设施建设。

(二)发展县域经济,提高农民收入。有论者指出,县域经济是我国城市经济和农村经济、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结合部,是社会经济功能比较完整的综合性经济单元,是我国国民经济体系中一个重要的关键性层次。发展县域经济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必要途径,是实现“以城带乡”的重要支撑。是建设新农村的强大引擎。具体来讲,发展县域经济,一是要发挥资源优势,培育支柱产业;二是要鼓励和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乡镇企业发展,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服务业;三是要着力发展县城和在建制的重点镇,为小城镇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四是要发展劳务经济,把劳务输出作为扩大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五是发展非公经济,引导企业要素聚集,改善金融服务。

(三)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现代农业

1 促进农业产业化。一些论者从不同角度和方面,指出了农业产业化的基本内容。首先。以工业化的理念推动农业产业化,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建设优势产品产业带,让农民从低水平的生产中解放出来。其次,推进一村一品,发展特色产业。根据地域特点。大力开发最具特色和个性的产品。最后,发展农业合作组织。鼓励土地规模经营和集约化生产。探索“市场+基地+农户”的模式,实现大面积市场化、组织化;按照市场需求组织农民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生产,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还要提高农业龙头企业的素质。

2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农业。一些论者指出,循环经济和生态农业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到西部地区,要着力解决水土流失、荒漠化防治问题;做好西部地区退耕还林还草和植被恢复工作;加强西部地区减灾、防灾、病虫害综合防治;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建立生态农业的激励机制和保障体系,实现西部地区农业以及其他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 加大科技支农力度,培养农业科技人才。有论者指出,一是充分发挥农技站的作用;二是加强与科技部门、高等院校的联系与协作;三是制度化、规范化,甚至强制性地对农民进行农村实用科技培训;四是建立激励机制,留住本地科技人才,提供优惠政策,尽可能引进人才。

(四)发展基础教育和培训,造就新型农民。首先,有论者提出,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切断“穷根”。在加大对西部地区教育投入的同时,还应从西部地区农村实际情况出发,采取一些非常规措施,鼓励教师资源向西部农村倾斜,应着重强调非物质性、有长远效益的激励。其次,有论者指出,提高农民素质,一是要从基础教育人手,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二是要加强农村职业教育,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向农民传授现代农业技术和标准化生产知识,以及富余劳动力转移所需的专业技术;三是突出政治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农民的人文素质,提高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将传统美德和现代文明结合起来,克服小农意识和陈规陋习。最后,还有论者指出,要引导西部地区农民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鼓励农民扩大文化教育投资,克服封建迷信、铺张浪费和等陋习。

农业用地论文篇(6)

1.云南农业科技文献的独特性

云南是一个农业省,85%的人口在农村,75%的国民收入、70%的财政收入和80%的轻工业原料都直接或间接来自农业。农业在云南国民经济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云南地处云贵高原,又是多民族地区,自然条件与社会条件都十分复杂。山区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90%以上。高原独特的立体垂直气候明显,素有“一山分四季,十里不同天”之说。云南农业生产的地域性特征尤为突出。由于农业生产与自然条件密切相关,种植技术和养殖方法必须因地制宜。因此研究好云南,对于全国各种不同地区农业都会产生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作用。这也正是云南农业文献的独特之处。

云南农业科技文献是记录农业科技与生产实践的载体。在内容上具有地方特点的天文、水利、自然灾害、气候、土壤、物产等资料,是反映云南自然现象与社会现象有价值的记载。一个学科的发展很大程度体现在其发表的文献中。地方农业是进行地方农业科研的情报保障。科研课题的实用性只能建立在充分可靠的情报基础上。云南地方农业科技文献反映了云南农业科技生产的历史、现状、动态和水平,记载了大量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留存了无数理论方法、实验数据和科学构思,广大农业科技工作者通过利用这一丰富的情报源,不但可以了解本地区农业科技发展的动态和趋势,而且有助于研究全国其它地区农业发展的普遍情况,进一步促进教学、科研和推广应用水平的提高。因此充分发挥地方农业文献的优势,有力地开发这一智力资源,对深化文献情报工作,直接为农村经济建设服务具有重大意义。

2.云南农业科技文献书目控制的针对性

云南农业大学是一所多学科的高等农业院校,担负着为全省培养农业科技高级专门人才,开展推广农业科研、科技扶贫等重任,广大农民迫切需要大量的农业情报信息。农业高校图书馆不仅是学校的文献情报中心,而且也是全省的农业情报中心。云南农业大学图书馆馆藏文献较为全面地反映了云南省各地农业生产技术状况以及种植业、养殖业的研究成果、实用技术和先进经验。揭示出云南农业的地区特征与地方特色。针对我省特殊的省情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依靠我馆54万册藏书,6388种期刊,4000多份内部资料的优势,把分散在不同类型出版物中,不同藏书范围内的云南地方农业文献予以集中,加以报导。第一步就是对云南地方农业科技文献进行专题书目编制工作,有针对性地全面揭示馆藏,充分反映馆藏特色,这样不仅可以弥补现有检索工具的不足,还可以提高文献的利用率与查准率,具有较强的情报检索功能。

云南农业科技文献目录的编制主要针对我校所开设的主干课和科研课题,包括粮作、经作、植保、园艺、畜牧兽医等。为了方便检索,目录的编制体例依照《中图法》农业科学分类表序列,目录后附汉语拼音为序的著者索引。著录格式完全依照国家标准检索期刊条目著录规则中析出文献格式著录,为建立云南农业文献专题数据库打下坚实的基础,随着信息高新技术的迅速发展,云南农大的图书情报工作也将采用微机处理系统,加大信息容量,加快传递速度,增强图书情报职能,提高服务能力,发展成以数据库为核心,以数据通迅网络为目标,兼有较强信息贮存和处理功能的信息检索咨询服务体系,目前主要是以数据库使用为核心。

3.开发期刊文献的重要性

期刊是重要的情报源,具有内容新、传递快、周期短、信息量大的特点。从已收集的云南农业科技文献看,期刊论文占绝对数量,达90%。地方性农业期刊形式灵活、面广量大、综合性、时效性、地区性较强,它是本地区农业信息和科技成果的重要载体。从云南农大图书馆收集的3767篇云南农业科技文献看,农学、植保、园艺三部分论文分布在79种期刊中,省农科院主办的《云南农业科技》载文量最高,占30%;《云南农业大学学报》、《云南甘蔗科技》、《云南烟草》、《云南茶叶》、《云南热作》……载文量依排序递减。省内各地州发行的期刊如:《昆明科技》、《红河科技》、《曲靖科技》、

以及省外期刊《西南农业学报》、《中国农业科学》《中国烟草》、《中国水稻科学》等也刊登云南农业科技文献。从期刊文献的内容分析,我省的烤烟、甘蔗、茶叶、水稻种植资源,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论文多,研究范围广。文献发表的数量随时间的增长而递增。由此可以看出开发利用期刊文献,引导读者利用,对深化本省农业技术改革,科技兴农都具有重要作用。4.利用本校文献的实用性

云南农大的著者既是科技文献的创造者,又是利用者。他们所生产的文献主要特征是以提高教学质量、充实教材内容、完成科研项目为基点。所研究的课题与教学活动紧密结合、与指导学生课程试验、毕业实习紧密结合。本校作者著述的论文反映了我校教学、科研水平,充分开发利用之,对于促进本省农业科学技术发展,科技扶贫、科技推广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从本校著者所发表文献的内容上看,侧重于农作物、经济作物、果蔬花卉的高产、优质、高效栽培技术、遗传育种、病虫害防治等方面。发表文献最多的是水稻病害研究、蚕豆病害研究、花卉病害研究等。这和省属重点植物病理学实验室建在我校有关。近年来云南农大著者发表的《云南农业生态》、《滇型杂交水稻》、《植物病原菌》、《云南甘蔗》、《云南兰谱》等专著,以及多种自编教材都是教学、科研必不可少的参考资料,为了运用现代技术和科学方法开发本校教学、科研人员的论著及科研成果,云南农大图书馆正在自建《云南农业大学科技论文专著、专利、科技成果数据库》预计收录3000多条信息。我们认为要想持续性地补充数据库内容,必须有可行的地方农业文献呈缴制度作保障。 云南农大图书馆围绕学校重点学科以及对硕士学位授予点的专业,开展定题、跟踪服务,对所收集的文献进一步深加工,撰写了《略述荞麦生产的现状和开发利用》、《云南农业抗病育种研究近况》、《优质米生产现状和开发利用概述》等三篇综述性文章。以最实用的情报形式提供给用户,均被国家科委西南信息中心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收录。其中《云南农业抗病育种研究近况》还被云南省农学会评为优秀论文。农大图书馆还开展了跟踪本校重点科研课题,如:滇型杂交水稻及两系利用,云南烟草品种资源的收集和综合研究,云南水稻、烟草、马铃薯病毒鉴定,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云南省及其英国中部土壤侵蚀率和土壤保持方法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云南高原苹果园昆虫群落及害虫防治研究等专题情报服务。将所收集的农业文献以文摘或题录的形式提供给用户。此外还很注重情报服务投入、产出的效益分析,不断总结经验。

农大的学生大部分来自农村和少、边、穷地区。农村缺乏科技知识已成为阻碍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针对这种情况,云南农大图书馆在收集地方农业文献的基础上编印了《农业科技信息》,主要报道我校、我省农业科研、教学所取得的成果和科技动态,其稿件覆盖面达60%以上。从本省实际出发,重点刊载具有云南特色的农业新技术、新方法,体现专业性、针对性以及结合农事季节的实用性的特点,到目前为止刊出60期,赠送省内外各科研单位、教学单位、农村基层单位,收到了大量的反馈信息,深得基层农技人员的好评。大学生利用节假期带回家乡,青年教师下乡锻炼、扶贫带到农村,为广大农民提供时效好、针对性强、信息量大、参考价值高的实用信息,为科技兴农和科技扶贫服务。由此可见图书馆能够通过对地方农业文献的深加工,缩短与读者需求的距离。

5.强化用户情报意识的必要性

农业用地论文篇(7)

 

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出席第五届亚太经合组织人力资源开发部长级会议开幕式时,发表了题为《深化交流合作 实现包容性增长》的致辞。胡锦涛主席强调,实现包容性增长,切实解决经济发展中出现的社会问题,为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实现经济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社会基础,是亚太经合组织各成员需要共同研究和着力解决的重大课题。

“包容性增长”这个概念其实跟这些年中国政府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是一脉相承的,也是在贯彻“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这个理念。近年来农业论文,国家对农机化事业财政补贴政策范围不断拓宽、力度不断加大、标准不断提高论文范文。农机合作社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农机社会化服务,有效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包容性增长”。

虽然近几年农机化发展很快,但是问题还是存在的。如果购买农业机械是用来商品化服务的,那么这个问题就好解决。如果不是用来搞商品化服务赚钱的,只是自己一家用的,那么尽管政府补贴了10%,或者30%,甚至60%,毕竟农民自己还要掏90%,70%,40%的费用。一家购买一台农机,显然浪费太严重。因为农业特有的季节性,不少的农机具在农闲时不使用,是一个很大的浪费。中国人均耕地又很有限农业论文,不同于美国的大农场,动辄好几千上万公顷地,购买农机具利用率较高,而我国的小农户,每家十几亩地甚至更少,买一个农机具实在是太不合算了。所以只是从农机政策补贴发展总体来看,虽有好政策但局部农民利益是不均衡的。“包容性增长”的本质就是让更多农民通过合作社享受到农机化发展所带来的利益论文范文。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为规模化经营提供了有力支撑,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是规模化经营的组织形式,同时又加速了劳动力的转移。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能把各种生产要素和资源有效整合,取得集约化、规模化效益。

目前的农机下乡补贴制度鼓励农民买农机,不买就拿不到补贴。这让不少农民犯难,不买吧,国家给的补贴就拿不到,而买吧农业论文,使用效率又成问题。农机合作社经济实力相对较强,能够主动、合理地购买和配置农业机械,提高了农机具的配套比,相对集中调剂使用农机具,实现适度规模的作业服务,而且根据农作物田间管理的需求,灵活匹配机具以满足各种不同作业的需要,做到一机多用,提高机械利用率。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促进土地流转。成立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先进农机具有了用武之地,规模化经营,既节本又增效,农机合作社的规模效益是一家一户经营无法比拟的。

合作社在解决农民购不起农机具的问题上更具优势。合作社实行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农业论文,是成员之间的互助性组织,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论文范文。在这种吸引力和凝聚力的作用下,农机合作社除了通过向金融部门贷款和获得政府农机具购置补贴外,还可通过合作社的资本金积累和向合作社成员定向筹集资金等方式,从而能解决购置大中型机具、高性能机具和配套机具的资金短缺难题。农机合作社在农村,被很多农机户看好,他们纷纷表示,在合作社里,大伙儿一起干活,干劲儿更足,风险也相对更小。遇到什么事,大家一起想办法,比自己单干更稳妥。这些加入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农民不仅收入比入社前增加许多,而且还拿到了合作社经营所得的赢利分红。

农业用地论文篇(8)

关于中国传统农业的特点,有人归纳为两点,有人归纳为三点或五点,等等。[59a.29a.58.42a.64.50b]不管具体表述如何歧异,人们的分析一般是从生产技术和生产结构两方面着眼的;最近亦有人从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农业及其相互关系考察我国传统农业。对我国传统农业与水利的关系则有不同认识。

生产技术的特点

精耕细作是中国传统农业生产技术的主要特点,这是国内外学者所公认的,但对精耕细作内涵的认识有一个深化过程,对它形成的原因和作用,则存在较大分歧。

董恺忱考证了“精耕细作”一词的来源,指出古代文献中虽屡有“深耕疾耘”等证,但“精耕细作”一词始见于五十年代我党关于农业合作化文件和毛泽东同志的讲话中;它实际上是近人对我国古代农业生产技术体系的一种概括[59c]。这一观点已为人们所普遍接受。至于这一技术体系的内容,开始时人们偏重从耕作栽培技术上去理解它,并以南北不同的土壤耕作体系的形成作为农史分期的重要标志。外国人有称中国传统农业为“中耕农业”,而与西欧中世纪“休闲农业”相对称者,也是着重在土壤耕作体系的区别[69]。与此同时,人们又纷纷强调中国传统农业土地利用率高(较早由休闲制进入连和制和复种制)这一特点,而与精耕细作并列。随着人们对我国传统农业技术体系认识的深化,人们对精耕细作内涵的理解也大大拓宽了。1989年出版的《中国农业科技史稿》“结束语”在论述精耕细作技术体系时,就把提高农业生物自身生产能力的技术措施(如育种.种子处理保藏.对农业生物之间互养或互抑关系的利用等)和改善农业生物环境条件的技术措施(如土壤耕作.施肥.灌溉等)提到同等重要地位。上述精耕细作的技术体系,一方面以集约的土地利用方式为基础,另一方面以“三才”理论为指导,这三方面结合而成的统一整体,也可以用“精耕细作”来概括。文中又指出,精耕细作首先是在种植业中形成,但在发展过程中,其基本原则也被应用于广义农业生产的其它领域中[49]。已有人试图用这种认识具体阐述中国传统的农学体系。[29b]

精耕细作属集约经营的范畴。我国传统农业基本上属劳动集约类型。精耕细作与多劳集约关系密切,以至有论者往往把二者等同或混淆起来。最近有人指出精耕细作不一定和多劳集约相联系,并以汉代的代田法和区田法为例,说明可以有产量和效率并重型精耕细作和多劳集约型精耕细作,只是由于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中,小农分散经营越来越占优势,精耕细作也就越来越被限制在多劳集约的轨道上运行了[29e]。

至于精耕细作传统形成的原因,或强调人口多耕地少格局的影响[8a.11],不过这种格局的形成相参对晚后,难以成为精耕细作形成的主因。更多学者从封建地主制下小农经济的特点予以解释,本综述下篇还将具体论及。席海鹰的思路与众不同,他强调自然条件形成的压力,认为精耕细作是在中国人民改造恶劣的自然环境.抵御频繁的自然灾害的过程中建立并得到发展的。他不是用封建地主制解释精耕细作的形成,相反,是用精耕细作来解释封建地主制的形成,把精耕细作视为联结中国自然条件和中国社会的中轴。[48]从某些精耕细作技术在封建地主制形成以前即已出现看,[29a]这种说法有其一定道理。农史界的学者则多倾向于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即:精耕细作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在与不利的自然条件的斗争中所创造的巧妙的农艺,它的形成和发展既与封建制下农民有较多的人身自由和经营自主权有关,亦与逐步形成的由局部到全国性的人多地少的格局有关,同时,它又是各民族农业文化相互交流和融合结果。[49.29a]

生产结构的特点 农业生产结构指农业生产中各个生产部门或生产项目之间的结合形式和比例关系。它的中心是农牧关系。中国古代农牧关系有着与西欧中世纪不同的特点。在广大的农区,农业以种植业为主导,种植业中又以粮食生产为中心,畜牧业只占次要地位。故古人有“辟土殖谷为农”(《汉书·食货志》)之说。对这种历史现象,论者鲜有不承认的,而认识则大相径庭。

国外学者有称中国传统农业为“无畜农业”或“跛足农业”的。五十年代末出版的《中国农学史》认为我国自春秋以来形成“重农轻牧”的“跛足农业”,影响颇大。[7a]。宁可基本上承袭了这一观点,认为“从汉代开始,除饲养军马及西北与游牧民族接壤的地带外,在农业地区中,与农业相结合的大规模畜牧业就没有得到发展”。其原因则是:个体生产,不宜大规模畜牧业,精耕细作,连种复种,无法普遍开辟牧场;农业生产率偏低,无法广种饲料。[11a]唐启宇分别以“主谷式”农业(先农后牧)和“谷草式”农业(农牧并重)来概括东亚和西欧的传统农业。[51]曹隆恭也认为中国古代农业偏重粮食,不是农牧结合,而是农牧分区。[58]有些研究世界史的同志也从中外比较的角度谈到中西农业生产结构的不同特点。例如吴于廑认为无论东方西方,封建社会的经济都是农本经济,以足衣足食为根本目的,耕织结合,但对牧养牲畜的需要各不相同。中国养畜主要为农耕提供动力,牛耕发展缓慢,纺织原料不靠畜产品。南欧中亚土质粘重,很早就使用重犁,要用二牛.四牛以至八牛拉犁,养牛较多;纺织原料主要是羊毛,养羊业比较普遍;加之很早就有食肉.饮乳酪的习惯,故畜牧业在农本经济中的比重较大。[28]马克思垚也有类似的论述,但他认为中国牧轻农重特点的形成有一个过程,而对西欧中世纪畜牧业比重也不宜高估。[1]

以上论断,如局限在农区个体农户经营的畜牧业的范围内,无疑是正确的或部分正确的。所以说是部分正确,是因为如“跛足农业”一类提法虽然形象,但欠全面,容易引起误解(台湾学者许倬云就曾指出,中国农业自成体系,但是中跛足的[64])。中国传统农业不是农牧结合的提法亦未必符合实际。有些同志更由此走向极端。陈平认为西欧一直是半农半牧,以牛为主,中国则自井田制崩溃以来,就形成以粮为主的“单一小农经济结构”,这是我国两千年来动乱.贫穷.闭关自守的病根[34a]。

这种观点引起一些同志的批评。他们指出:“单一小农经济结构”这一概念是不科学的。因为这里的“经济结构”实际上只是指生产结构,不应与小农经济混为一谈,小农经济一般同时经营多种生产项目,其生产结构不可能是“单一”的。我国春秋以后畜牧业并没有走向衰落,而是有一个较大的发展,至中唐以来才逐步产生农牧关系畸轻畸重的现象,但也不能笼统称之为“单一经济”。我国农区生产结构是以粮食生产为中心,耕桑并举,农牧结合的综合经济。就农牧关系而言,虽然畜牧业只是农区农业经济中的副业,但一方面利用农副产品牧养牲畜,另一方面利用畜粪肥田和畜力耕作,也是农牧结合.互养互促的一种形式。除农家小型养畜业外,地主和国家往往经营较大规模的畜牧业,而广大牧区又有比较发达的游牧经济。我国古代农牧关系可概括为“两个并存”,即:农耕民族占统治地位的,种植业为主的地区和游牧民族占统治地位的.以畜牧业为主的地区同时并存;在以农为主的地区内,则是以养马业为基干.主要用于军事目的.规模较大的国营牧业和以牧养猪.牛.羊和家禽为主,主要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规模较小的民营(农民和地主经营)牧业同时并存。[29b.c.d.2]

关于“多元交汇”

我国是幅员辽阔的多民族统一国家,不同民族.不同地区存在着不同的农业类型,不能归结为某种单一的模式。由于各种原因,以前的农史研究偏重于汉族和经济发达地区,有欠全面。在编纂《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史稿》时,曾提出要反映各民族对农业科技的历史贡献,不能写成单一的汉族农业科技发展史。这方面的工作已陆续取得一些成绩。在此基础上,近年来有人提出中国传统农业是“多元交汇”的体系的命题,指出中国农业不是从单一中心起源而向周围辐射,而是在广阔的地域内的若干地点同时或先后发生的,各地区各民族基于不同的自然条件和社会传统,经过分化和重组,逐渐形成相对异质的农业文化,中国古代农业是由这些不同类型的农业文化融汇而成,并在他们的相互交流和相互碰撞中向前发展的。精耕细作在某种意义上正是“多元交汇”体系的产物。多元交汇和精耕细作构成中国传统农业的主要特点,并成为其巨大生命力的源泉。论者谓这一观点能更全面.更真实地反映我国作为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农业发展的面貌与机制。它与费孝通提出而为民族学.考古学界普遍接受的中华民族与中华文明多元一体格局的命题相互衔接,而又有所区别。[29e]

关于“水利农业”

十七.八世纪以来,西方流行一种观点,认为中国古代有完善的农田灌溉系统,是集约化农业的组成部分。近世言“亚细亚生产方式”者,或把水利灌溉.农村公社.土地国有.专制主义作为其主要特征,而中国亦被归入其中。主要根据之一是马克思说过人工灌溉设施是东方农业的基础。这种观点颇有影响。最近的例子是孟庆琳.王朗玲的文章,认为“我国封建农业是主要的特征是水利农业”,水利灌溉在任何地方都是农业生产的支柱,黄土地区在适当灌溉条件下的“自行肥效”是中国农业具有持久性的主要奥秘。而中国封建官僚体制.宗法制度,以及封闭性都是水利农业的产物[43]。这种观点在农史界并没有获得响应。因为很明显,像我国最早的农业百科全书《齐民要术》反映的那种旱作农业技术体系,是很难划入“水利农业”范畴的。已故王毓瑚先生曾对这种观点提出了系统的批评。他指出十七.八世纪以来欧洲人传说的中国古代农田灌溉制度是出于想象和误解,马克思所说的“东方”,不包括中国在内。农田水利建设兴起的战国时代,也正是土地私有制实行之时。我国历史上从来没有实现过类似灌溉网的广泛设施。农田水利建设和集权政治没有必然联系,分裂时期的某些割据政权,反而往往在农田水利建设上做出成绩[4]。李根蟠认为中国古代农业既不象西欧那样完全依赖天然降雨,也不象马克思所说的古代东方完全依赖人工灌溉,各地区是在很不相同的条件下以不同方式解决水的问题,不存在遍及全国的灌溉网。他的观点基本上继承自王毓瑚,但并不否定井田沟洫体系的存在,只不过认为它的作用在排水洗碱。沟洫农业是垄作形成的旱作农业,而非灌溉农业。[29f]最近史学界批判魏特夫《东方专制主义》中关于“治水社会”理论时,也指出它背离了中国历史实际。[12]

二.对中国传统农业评价中的肯定论和否定论

对中国传统农业的评价,是与中国农业现代化应走什么道路的问题紧密相连的。七十年代末,我国曾从美国引起成套的农业机械化设备,一时间在部分同志中引起近乎天真的乐观情绪,似乎只要照搬西方的技术和设备,就可以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我国农业现代化问题就迎刃而解了。精耕细作的传统,被认为是小农经济手工操作的产物,甚至不再值得一提。在生产结构方面,有人也主张学西方,走“以牧为主”的道路,改变我国以植物性食物为主的传统食物结构。与此相联系的还有对解放后三十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的评价问题。生产结构不大合理,生态环境恶化是三十年农业遗留的突出问题之一,有些同志对此估计较重,认为是执行“以粮为纲”方针所致;“以粮为纲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的产物,与历史上以粮食生产为中心的农业结构一脉相承。这样,他们就从对三十年的否定进而为对传统农业的否定。这股思潮最有代表性的是陈平的《单一小农经济结构是我国两千年动乱.贫困.闭关自守的病根》等一系列文章。在作者看来,单一经济.精耕细作.小农经营是三位一体的。它破坏自然生态,引起劳动生产率递减(如说“精耕细作,复种套种,加上灌溉,使地力不得休息,土壤沙化.盐碱化日益严重”等),造成人口问题和周期性土地危机;阻碍分工,抑制交流,使资本主义不能顺利产生(作者称之为“稳定性最高.进化度最小”的“超稳定结构”),等等,总之是坏到了极点。《病根》一文在《学习与探索》发表后,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分别全文或摘要转载,一时造成颇大影响。[34]”

这种观点在农史界引起了几乎一致的反对。较早提出不同意见的,如杨直民.董恺忱指出,从农业历史看,集约化是必然趋势。中国传统农业以劳动集约为特点,技术上表现为精耕细作;西方农业现代化,也是提高农业集约度的过程,技术上表现为机械化的精耕细作。因此,不应把机械化和精耕细作对立起来。在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应该吸收精耕细作传统中合理的.有用的因素[33]。郝盛琦等人批评了把我国封建社会存在的种种弊端归罪于“单一小农经济结构”的观点,反对全盘否定我国传统农业和传统农艺。指出“精耕细作的传统,虽然是在小农经济基础上产生的,它却是我国农民智慧和经验的结晶,不便许多技术经验足资今天借鉴,而且就通过精细管理提高单产这一发展方向而言,也仍然符合我国今天人口多耕地少的国情,决不能简单地贬之为‘老路’。我国精耕细作的优良传统应当继承和发扬,但我国传统农业建立在手工劳动.部分使用畜力和直观经验基上,劳动生产率极低的状况也一定要改变”。“农业机械化必须有利于精耕细作和促进单产的提高,否则,就将在中国的土地上失去生命力”[46]。更多的同志是从正面对传统农业的历史成就和它在农业现代化中的地位给予肯定的评价。尤其是原农业副部长刘瑞龙《正确对待我国农业历史遗产》和《论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的转化》等文,影响较大。作者指出:“在中国农业发展过程中,不是放弃精耕细作的传统来实现现代化。相反,必须利用精耕细作的传统来实现现代化。把精耕细作和现代化结合起来,这将是中国农业现代化的特点和优点,是加快实现中国农业现代化的最基本的依据。”由于这些文章曾广泛征求和汲取农史界的意见,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当时农史界的共识。[19]

肯定论者主要是从以下两个方面展开论证的。

1.总结我国传统农业的历史成就,肯定它在世界农业史中的崇高地位。这方面文章发表得很多,尤其集中在农业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农史》(季刊).《农业考古》(半年刊)和《农史研究》(不定期论文集)上,这一时期出版的若干专著和小册子也以很大篇幅阐述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只举两例予以说明。董恺忱在《从世界看我国传统农业的历史成就》一文中,广泛吸收国外学者的研究成果和他们的评论,指出:一.中国是世界上栽培作物起源中心之一。二.中国框形犁是世界上最发达的传统犁之一。它的特点是具有曲面壁和摆动性。西方近代犁吸收了中国犁的特点,成为近代农业革命的契机。三.我国是世界上有较高土地利用率的国家之一。和南欧中世纪长期实行休闲制不同,中国很早就实行连种制和复种制。四.在世界农业发展较早的国家中,我国是没有出现地力衰竭的几个仅有国家之一,这主要得力于中国农民善于利用生产.生活上的废弃物给土地施肥。五.我国传统农业一度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主要表现在精耕细作农艺和较高的单产上。西欧中世纪收获量只有播种量的三四倍,而中国达到十几倍.几十倍以至上百倍[59b]。原江西省博物馆陈文华等主办的中国古代农业科技成就展览,则以具体事实说明我古代许多农业工具和农业技术,比西欧领先一两千年。

农业用地论文篇(9)

二、对应用型农业推广硕士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探究

(一)教师实践能力的提高

鼓励教师到实际的农业推广实践中去,接受农村发展的综合实践锻炼,在以下三个方面得到改善和提升:1.增强综合性学科意识。教师在农业推广实践中会发现农民素质、政府导向、相关政策、传播方式、市场等多方面的因素都会制约一项技术或理论的应用,任何社会问题都不可能靠单一学科得以解决,必须确立综合性学科的意识。关注农业政策的研究,以及农民的需求和行为特点,使得更多的农业科学应用到解决“三农”问题中,建立更多的交叉学科和综合性学科。2.确立问题导向的思维方式。应用型农业推广研究生教育的问题导向与学术型研究生教育的问题导向不同,最重要的区别是前者更加关注的是学习者在学习实践中的问题,从而思考问题的解决,确立问题导向的思维方式。所以在开放的实践环境中,教师可以及时发现农业推广过程中的问题,并对这些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预防一些潜在问题的发生。3.获得实践经历与经验。应用型农业推广硕士的教育应重视实践经验和实践经历,如果教师具有充分的实践经验,理解理论的实践价值,他们就能够形象地教授理论知识,使理论作为抽象的思维在经验的基础上呈现更具操作性的实际意义。

(二)教学内容和授课方式上的创新

农业推广硕士研究生主要是为培养农业与农村管理机构、农业服务、农业技术等岗位的高层次应用型管理和技术人才。这些研究生的一个重要特点是职业实践经验丰富,但是对于应用型农业推广硕士培养教学中,并没有把这一特点突出体现出来。实际上,很多农业院校的农业推广硕士教育缺少能够适应应用型人才的优秀教材与案例,有的培养单位甚至直接使用学术型学位研究生教材或将其简化后使用,或者将国外的教材和案例拿来使用。建设适合应用型农业推广硕士的综合性课程,建立符合自己学科特点的独立的理论体系和分析问题的方法,这对于农业推广硕士教育内容的创新是十分有益的。

(三)加强教学与论文指导体系的开放性

农业用地论文篇(10)

1、云南农业地方文献的征订

首先把冠有“云南”字样的农业期刊订齐,如云南农业科技,云南植物研究,云南畜牧兽医,云南烟草等。对综合性农业期刊和专业性农业期刊也尽量订齐,并与全国300多家农业院校、农科院、各地州农科所建立了资料交换关系,这样我馆每年通过邮订、内订、交换等渠道征订的农业科技期刊近600种。通过《全国新书目》、《科技新书目》及新华书店、出版社的征订目录订购有关云南农业的图书,中国农业年鉴、云南年鉴、云南统计年鉴、云南经济年鉴等每年必订,以保持其连续性。对出席有关农业方面学术会议的教师和科研人员带回的各种会议论文以内部资料形式进行收藏。对我校教师、科研人员撰写的专著、发表的论文进行专门收集。通过多年的努力我馆的农业文献特别是农业地方文献已初具规模,自成体系,不仅丰富了馆藏,而且己成为云南农业文献的中心,除为我校广大师生服务外,还为省农科院、林科院、西南林学院,省烟草研究所、省情报所、中科院昆明植物所、动物所等单位提供了大量的情报信息服务。

2、加强农业地方文献的科学管理,充分揭示馆藏

2.1有针对性的把分散在上百种期刊中的云南农业文献有效的提供给读者是我馆文献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从 1979年开始我馆定期从新到期刊中搜集农业科技文献,共编纂馆藏农业科技资料目录21期。

目录以题录的形式展现给读者,主要内容为生物科学和农业科学,农业科学中又分为农业基础、植保、农作物、园艺、畜牧兽医。每期报导文献600余条,共报导文献近13000条。同时根据云南农业发展的状况和我校学科专业的设置情况编纂了馆藏农业专题科技资料目录11册,共报导文献7758条。专题目录报导的文献更具有针对性,如烟草行业是我省的支柱产业,每年我省和我校的科研课题中都有多项以烟草研究为对象的课题。为适应烟草科学的发展,我校成立了烟草研究所,开发了烟草专业,为满足师生对烟草文献的需求,我们编写了烟草专题目录三期共报导文献2265条。

2.2为了发挥我馆云南农业地方文献的优势,更好地为我省农业服务,199l年我们进行了馆藏《云南地方农业科技文献专题目录》的编纂,本专题共分为中文图书、农学、植保、园艺、畜牧兽医5个部分,搜集年代从1979—199l年。中文图书部分共搜集文献300余条,分散在近百种图书中,这些图书除专业性和综合性农业图书外有还有各种年鉴、省情、市情、云南农业地理、气候统计资料、各地、县、市农业志,有中国近代农业史,民国时期垦殖资料,还有日本人写的《始于云南而延及老挝泰国的稻米之路》。这些图书是研究云南农业的重要历史资料,其余四部分共报导文献2889条,其主要文献源为云南农业大学学报、云南农业科技、云南农业、云南植物研究、云南烟草、云南茶叶、云南畜牧兽医等。专门云南农业期刊中的文献占70%,其余30%分散在近百种其他农业期刊、会议论文、学位论文、内部资料中。这套目录我们除分发到我校各院、系、研究所外,还寄往全省各地州农科所,对到我校成人教育学院学习的我省各级农业领导干部,我们也为他们提供目录。根据目录所提供的信息我校读者在较短时间内就可以找到自己所需的文献,校外读者也多次来函索取原文。

3、《数据库》——地方文献开发的现代化手段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现代化技术在图书馆中的应用,为了展示我校建校以来教学、科研成果及学校发展概貌,学校决定进行《云南农业大学科技论文、专著、成果、专利数据库》(以下简称《农大库》)的建库工作。我校于1938年建校至今已六十周年,经历了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半个多世纪以来学校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特别是改革开放给学校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大好形势。各顶科研成果的完成、专利的申报,为云南农业发展作出了贡献,大量农业专著的出版和科技论文的发表充分反映了我校在云南农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反映了我校教学科研的水平和实力。《农大库》已收集(到目前为止)我校作者在各个时期各种刊物上发表的论文2200多篇,专著(含公开出版的教材及校内自编教材)278部,参加各种学术会议交流的论文300余篇,获各种奖励的科研成果368项,已被批准专利16项。

《农大库》设有多个字段,各字段均为检索入口,同时具有增删、排序、统计、制表等功能。由于我校的各项科研成果都是以云南农业为研究对象的,论文和专著也是反映云南农业现状和科学实验的,所以《农大库》也应该是云南农业地方文献的一种形式。《农大库》的建立除可以为教师、科研人员提供科研信息外,还可以为学校领导的科学决策和科研部门部署工作提供依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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