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扶贫干部工作总结汇总十篇

时间:2022-11-09 12:34:33

村级扶贫干部工作总结

村级扶贫干部工作总结篇(1)

第一条 为迸一步加强全省扶贫脱贫驻村干部(以下简称“驻村干部”)管理,着力解决驻村干部帮扶工作中职责不清、管理不严、群众满意度不高问题,推动驻村干部发挥扶贫脱贫生力军作用,助推全省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市县三级选派到贫困村的驻村工作队和驻村干部(包括第一书记)。

第三条2018年选派的驻村干部,在村工作时间为3年,没有特殊原因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派出单位须写出书面申请,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批准,报上级组织部门备案。

第二章 驻村干部工作职责

第四条 抓好贫困村扶贫脱贫工作,贫困村党组织负主 要责任,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村“两委”干部发挥主体作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驻村工作队和驻村干部在县乡党委领导下履行帮扶职责,紧密配合驻在村党组织和村“两委”干部开展工作,发挥扶贫脱贫生力军作用,第一书记(工作队长)是驻村帮扶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第五条 驻村干部要与贫困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每月驻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 5天,同时保证驻在村每天有驻 村干部在岗。

第六条 驻村干部要认真履行宣传党的政策、推动精准脱贫、帮建基层组织、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等职责。在扶贫脱贫方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积极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措施;

2.参与制订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的脱贫规划、年度计划;

3.指导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

4.参与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劳务输出扶贫、易地搬迁扶贫、贫困户危房改造、教育扶贫、科技扶贫、健康扶贫、生态保护扶贫等精准扶贫工作;

5.推动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会保障等行业和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

6.参与扶贫资金、项目监管;

7.每月到贫困户家中走访,记录核实月收入情况,了解“三保障”状况,加强沟通交流,协调解决困难,实施“暖心工程”,增进与贫困群众的感情;

8.加强对非贫困户的入户走访,了解生产生活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帮办实事好事,一般每2个月应走访一遍常住非贫困户;

9.协助帮扶责任人做好贫困户结对帮扶相关工作;

10.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党旗红”活动,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积极做好群众的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工作,激发贫困村党组织和贫困群众摆脱贫困的内生动力。

第七条 建立驻村工作队年度帮扶任务清单制度。帮扶任务清单聚焦驻村干部主要职责,由规定内容和自选内容两部分组成。规定内容由县级党委依据县域整体脱贫规划、覆 盖到村项目安排、覆盖贫困群众政策措施确定,明确任务目标、工作要求、完成时限和协调落实的县直责任部门,作为驻村工作队和驻村干部的年度主要任务。自选内容主要是派 单位帮扶支持、驻村工作队自身争取的到村到户帮扶工作。帮扶任务清单须在村内醒目位置公开公示。

第八条 县乡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不得把超出职责范、与扶贫脱贫结合不紧密的日常工作,特别是应由乡镇党、政府和村“两委”承担的工作安排给驻村干部,尽量减不必要的会议文件、统计报表、调研检查、陪同接待等,保证驻村干部集中精力做好精准帮扶、精准脱贫工作。

第三章 派出单位帮扶责任

第九条 派出单位对本单位帮扶村的驻村帮扶工作负主要责任,坚持“干部当代表、单位做后盾、一把手负总责”,实行项目、资金、责任“三个捆绑”,倾力支持帮扶工作。具体包括:

1.制定本单位帮扶工作计划,发挥部门优势,加强资金、项目支持,指导驻村工作队制定年度自选任务清单;

2.单位党组(党委)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驻村帮扶工作,听取1次驻村工作队工作情况汇报;

3.组织和督促本单位帮扶责任人落实结对帮扶贫困户;

4.每半年向同级党委组织部门书面报告帮扶工作情况;

5.每年向同级党委组织部门书面报告优秀驻村干部使况;

6.落实驻村干部相关待遇。

第十条 派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帮扶村的驻村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要亲自谋划、组织推动落实,确保取得实效,每半年至少到帮扶村进行1次调研指导、协调重要问题。

其他班子成员不定期到帮扶村看望驻村干部、调研了解、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第十一条 派出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驻村干部的跟踪管理,不得安排驻村干部承担本单位日常业务工作,不得抽调驻村干部返回单位工作。

第四章 驻村干部的管理责任

第十二条 坚持“谁选派谁管理、谁管理谁负责”。省市县党委组织部门分别管理本级派出的驻村干部,对本级驻村干部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组织部部长是第一责任人。

第十三条 省委组织部负责全省驻村干部的宏观管理,加强顶层设计,搞好总体谋划,强化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 推动全省驻村干部帮扶工作深入开展,重点抓好省派驻村干 部管理;市委组织部负责全市范围驻村干部的统筹管理,加 强督促检查和统筹协调,重点抓好市派驻村干部管理;县乡党委承担各级驻村干部日常管理职责,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关于驻村帮扶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做好本级驻村帮扶工作的对策措施;

2.采取明查暗访、交叉检查、集中督导等方式,对本级驻村工作队和驻村干部履职情况、对下级党委和本级派出单位驻村帮扶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3.依托驻村帮扶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利用签到考勤、工记载、视频调度、随机抽查等手段,加强对本级派出单位、驻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的信息管理,省委组织部建立驻村帮扶信息管理服务中心,市县党委组织部依据管理权限共享大数据信息;

4.做好本级驻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每年至少对驻村干部轮训1次,县级对各级驻村干部统筹轮训,注重与现场观摩交流结合;

5.市县党委组织部每半年分别逐级向省市党委组织部报告一次驻村干部帮扶工作情况;

6.每年对本级驻村工作队和驻村干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反馈派出单位;每年对本级派出单位帮扶工作进行考核;

7.每年组织召开驻村帮扶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工作,交流经验,表扬先进。

第十四条 县级党委、政府在驻村干部帮扶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1.成立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负责县域内各级驻村干部帮扶工作的统筹协调、谋划部署、管理服务和督促落实;

2.每季度召开1次驻村帮扶工作协调会议,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帮助驻村干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3.对各级派出单位和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帮扶工作提出评价意见,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4.统筹管理各级拨付的驻村工作经费,专账核算、专人负责、专款专用,确保相关工作费用至少每两个月报销1次,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挪用。

第十五条 乡镇党委、政府履行对各级驻村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职责,乡镇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

1.负责各级驻村干部日常考勤;

2.建立统一规范管理档案,客观详实记录各级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的基本情况和工作情况;

3.定期召开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会议,听取情况汇报,交流经验做法,组织相关培训,协调解决问题,特别是要及时研究解决影响群众满意度的突出问题;

4.统筹安排驻村工作队和贫困村党组织的工作任务,准确厘清和界定各自职责;

5.定期检查驻村工作队和驻村干部《扶贫工作手册》《工作日志》。

第十六条 工作队员混合编组的派出单位,对原帮扶村的驻村帮扶工作负主要责任,统筹兼顾编组内其他贫困村的帮扶工作;混合编组驻村干部的日常管理,以编组后所在驻村工作队和乡镇党委为主。

第十七条 对履行上述职责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组织函询、提醒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追责问责。按照驻村干部管理责任,由各级组织部门组织实施。

第五章 驻村干部日常管理

第十八条 驻村干部驻村期间脱离原工作岗位,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任务和相应责任,驻村党员干部的党组织关系转接到驻在村党组织。在村“两委”换届中,驻在村党组织书记没有合适人选的,乡镇党委征得第一书记和派出单位党组(党委)同意后,可通过直接任命的方式,安排第一书记兼任村党组织书记。

第十九条驻村干部日常管理:

1.日常考勤。驻村干部驻村工作期间须每天在固定时间段签到,通过全省驻村帮扶大数据平台手机客户端操作。记录《工作日志》,以工作队为单位上传电子照片。

2.请假销假。驻村工作队员请假1天以内由队长批准,请假2至3天由乡镇党委批准,请假3天以上由县驻村工作办公室批准。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队长请假须经乡镇党委同意,请假2天以上由县驻村工作办公室批准。收到驻村干部请假申请,县乡审批人员应在半日内作出答复。驻村干部请假期满后,应及时销假。请假销假通过数据平台操作、留

存。

驻村干部在保证驻村工作时间前提下,可依据实际情况

进行休假或轮休。

3.去向公示。驻村工作队应在工作驻地悬挂“驻村干部去向公示牌”,公示每名驻村干部的去向信息。检查发现未公示去向的,按缺岗处理。

第二十条 对不称职的驻村干部,实行严格的召回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商派出单位召回:

1.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的;

2.累计发现3次不在岗且没有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的;

3.在国家、省级年度脱贫成效考核评估和贫困县脱贫退出考核验收中,发现因驻村干部原因造成严重问题的;

4.在驻村帮扶工作中谋取私利的;

5.组织及纪检部门收到反映驻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经核查属实的;

6.发现村干部有违法违纪行为不指出、不制止、不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造成严重后果的;

7.其他需要召回的情形。

凡被召回的驻村干部,1年内不得参加评先评优,2年内不予提拔重用,其被召回年度驻村时间不计入干部基层工作经历。

第六章 驻村帮扶工作考核

第二十一条 对驻村工作队和驻村干部每年进行年度考核,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组织实施。省市选派的驻村工作队和驻村干部的考核,以省市党委组织部为主,所在县(市、区)党委配合。

第二十二条 驻村工作队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4个等次,驻村干部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驻村工作队和驻村干部考核结果的优秀等次比例,不高于本级驻村工作队和驻村干部总数的40%。驻村干部年度考核结果等同于在派出单位的年度考核等次,记入个人档案。其中,驻村干部优秀等次不占派出单位干部考核优秀等次指标。

第二十三条 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派出单位党组(党委)要建立驻村干部重点培养对象台账,跟踪了解、重点培养。对帮扶期间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驻村干部特别是第一书记,应当优先提拔使用。

第二十四条 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对派出单位驻村帮扶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4个等次。把驻村帮扶工作考核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其中驻村帮扶工作评定为一般及以下等次的,派出单位领导班子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派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第二十五条 实行驻村帮扶工作“双线考核”。对贫困县(市、区)党委、政府扶贫脱贫工作和派出单位驻村帮扶工作进行年度考核时,驻村工作队的评价意见占有一定权重,由党委组织部门会同同级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具体办法。在一个县域范围内,较大范围出现驻村工作队考核结果评定为一般及以下等次的,贫困县(市、区)党委、政府扶贫脱贫工作要核减相应分值。在一个帮扶村,驻村工作队考核结果评定为一般及以下等次的,派出单位驻村帮扶工作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第七章 驻村帮扶工作保障

第二十六条 驻村干部驻村期间原有人事关系、各项待遇不变。

第二十七条 由各级财政负责,每年为每个本级驻村工作队安排工作经费8万元,按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使用,主要用于驻村干部驻村期间必要的办公用品、学习资料、学习用品购置,住房、伙食、水电、取暖、网络通信补助,公务邮寄、必要交通费(因驻村帮扶工作外出开会、培训、考察、联系协调相关事项的交通费)等,不得挪作他用。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结余部分,可用于帮扶村公益事业支出和帮扶、慰问贫困户,可转入下年度使用。财政确有困难的县,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第二十八条 省市县财政分级列支驻村干部意外保险专项经费。

第二十九条 驻村干部驻村期间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 由驻村工作队根据工作实际合理安排,报所在乡镇党委和派 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批准。

第三十条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 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驻村帮扶工作的经验做法,宣传驻村 干部的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支持驻村帮扶工作的良好氛围。

第八章 附 则

村级扶贫干部工作总结篇(2)

自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根据县委、县政府召开的精准扶贫“四法”暨建档立卡会议精神,我办事处立即召开党政联席会扩大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对我办事处驻村干部和村干部进行业务培训,会议要求严格按照“5个时节点”和“9个步骤”的程序和方法扎实抓好精准扶贫工作。贯彻落实毕节市委、市政府推进“六个到村到户”精准扶贫工作会议精神,把“六个到村到户”作为实施精准扶贫的主要抓手,切实做到“五个结合”、“四个具体”,形成“1+7”工作格局。即: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和深化试验区“三大主题”有机结合,和工业化、城镇化主战略、“三化”兴“三农”有机结合,和提升农村人口素质与劳动力转移就业有机结合,和“四在农家、美丽乡村”、“两个硬化”工程、通村水泥路(油路)建设有机结合;做到目标具体、措施具体、进度具体、责任具体;形成一个总体方案加六个子方案和一个具体任务分解方案的“1+7”工作格局,创新扶贫方式,改进工作方法。

通过全面实施和推进结对帮扶、产业扶持、教育培训、农村危房改造、扶贫生态移民、基础设施“六个到村到户”,确保我办事处2014年1350人贫困人口,已经脱贫585人。

1、结对帮扶到村到户。

我办事处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安排办事处、村干部进村入户,认真对贫困户进行摸底排查,通过民主评议并预以公示,审核确定出我办事处贫困人口1350人,454户。结合县扶贫办分解到我办事处2014年减贫人口任务。我办事处结对帮扶的人员有:副县级干部1名,正科级干部8人,副科级干部9人,一般干部119人,这些人分别是县人大、城管局、房管局、农发行、红旗办事处的干部。这批人分别按“54321”分配到石关村、路塘村、庆云村、蔬菜村对贫困农户进行结对帮扶。到扶贫对象家中了解情况,并填写好“六个到村到户”精准扶贫信息采集表,在帮贫困农户规划,在生产上作技术指导。实现我办事处“一户一帮扶责任人”,做到“干部到户、责任到人”。帮扶对子结成后,工作队和责任人对贫困户进行精准识别、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贫困原因,逐村逐户理清思路、制定规划、细化措施,重点为帮扶对象找准产业发展路子,改善基础设施。建立精准扶贫帮扶部门和干部考核办法,落实帮扶责任,明确工作时限,实现结对帮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2、产业扶持到户

针对我办事处贫困户实际,着眼市场可持续发展,注重以“特”制胜,路塘村建设250万的天麻种繁基地、石关村马铃薯种植500亩;石关村辣椒育苗种植500亩,都已经落到实处,种植完成,农户得实惠,曾收入。

3、教育培训到村到户

大力实施教育“9+3”计划,加大对贫困户子女九年义务教育入学,办事处、村干部加大对贫困农户适学儿童排查加力度,确保每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人,推进“雨露计划.雨露直通车行动”(到深圳学习的3人,各种职业学校补助已上报的7人,上二本线领取补助的1人);目前正在进行“圆梦行动”摸底,资助贫困家庭“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杜绝贫困家庭因学致贫、因学返贫现象。以适用技术、产业化技能、劳务输出和就业创业等主要内容,现场操作实训,大力开展技能培训,让有劳动能力的每户贫困户至少掌握一门以上实用技能。

4、农村危房改造到村到户

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美化环境。根据县生态办安排,我办事处按计划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7户,改造资金17.58万元,已经改造结束。

5、扶贫生态移民到村到户

主要针对搬迁进来176户移民进行后期扶持,扶持资金3.4515万元和生产技术上的指导。

6、基础设施到村到户

村级扶贫干部工作总结篇(3)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选派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充分发挥驻村帮扶工作队的生力军作用,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选派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管理坚持省级统筹、分级负责原则,重点压实县级主体责任和乡镇属地责任,形成上下贯通、运行高效、落实有力、富有成效的管理机制。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决战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驻村帮扶工作队。村第一书记兼任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以下简称村第一书记),按照本办法管理。

第二章  人员选派

第四条  驻村帮扶工作队员选派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牵头,扶贫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县以上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一般按照个人自荐、组织推选、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把关的程序选派驻村帮扶工作队员。

第五条  选派驻村帮扶的干部,应当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热爱“三农”工作,一般为优秀年轻干部或年轻后备干部,年龄在45岁以下,身体健康。村第一书记人选应有两年以上党龄和工作经历。

第六条  县(市、区)党委政府科学组建驻村帮扶工作队,根据驻村帮扶干部资源和贫困村实际,统筹整合工作力量,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村一村一队全覆盖。非贫困地区和全面完成脱贫攻坚的贫困地区,可逐步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村选派驻村工作队。

第七条  驻村帮扶工作队由县级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干部组成,一般不少于3人,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员每期驻村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

第八条  实行驻村期满轮换制度,坚持撤回一人补充一人。人员轮换时正在接受脱贫退出考核验收的,轮换工作顺延至考核验收结束后进行。村第一书记轮换时,设置15天左右交接过渡期,工作顺利交接后原第一书记方可离岗。

第九条  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员驻村期满正常轮换或驻村期间因身体、家庭或其他特殊困难确需调整的,由派出单位党委(党组)按程序与派驻地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沟通,向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提出书面请示,经研究同意后方可调整。

第十条  干部驻村期间不承担原单位工作,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驻帮扶村。

村第一书记由派驻村所在乡镇党委任命,一般不挂任县、乡领导职务。

第十一条  脱贫攻坚期内,贫困村脱贫退出后驻村帮扶工作队不得撤离,帮扶力度不能削弱。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部署,接续进行驻村帮扶工作。

第三章  职责任务

第十二条  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履行脱贫攻坚帮扶责任,全面参与村内脱贫攻坚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指导协助村“两委”落实脱贫攻坚各项任务,督促落实“四议两公开”和村务监督等制度。

第十三条  驻村帮扶工作队在县委统一领导和乡镇党委直接领导下,主要协助指导贫困村的脱贫攻坚工作,具体工作中当好“六大员”:

(一)脱贫政策“宣传员”。主要是宣传中央和省委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重点宣传“两不愁三保障”相关政策,特别是要到户到人宣传贫困人口脱贫6项指标和贫困村退出4项指标,让群众掌握脱贫政策、理解支持脱贫攻坚工作。

(二)村情民意“信息员”。主要是遍访贫困群众,对还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至少每月走访一次,掌握思想动态、了解家庭困难、知悉所想所盼、调处矛盾纠纷;以村为单位,收集村情民意,及时向上级反映群众诉求,报告村级无法解决的事项,提出推进解决问题的工作建议。

(三)脱贫攻坚“战斗员”。主要是指导和参与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协助做好“两不愁三保障”冲刺清零,逐村逐户排查解决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危房改造、安全饮水等方面的问题短板;协助落实“七个一批”精准扶贫到村到户项目;督促完善落实“一户一策”脱贫计划。

(四)资金项目“监督员”。主要是参与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会保障等到村到户资金项目的进村落地和组织实施,加强全过程监督。指导落实村务公开制度,督促村“两委”对涉及脱贫攻坚的资金项目及时进行公开公示,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职能。

(五)农民群众“服务员”。主要是全面了解掌握本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问题,协调做好解疑释惑、情绪疏导、化解矛盾等工作;经常走访关心五保户、残疾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指导开展民事领办、代办等工作,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六)乡村治理“指导员”。主要是帮助建好农村基层组织,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持续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群众脱贫内生动力;培养党员致富带头人和农村实用人才,打造“不走的工作队”。

第十四条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驻村帮扶工作队的职责任务,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由各地结合实际具体确定。

第十五条  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实行村第一书记负责制。村第一书记负责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安排、督促落实,并对队员年度考核等次评定提出初步建议。

第十六条  村第一书记协助乡镇党委抓好村“两委”班子建设、后备干部培养,指导村“两委”开展工作、组织驻村帮扶工作队落实帮扶任务,并负责汇报情况、衔接工作、解决问题。

第十七条  乡镇党委、村“两委”全力支持驻村帮扶工作队的工作,妥善处理驻村帮扶工作队与村“两委”班子关系。村“两委”主动接受驻村帮扶工作队对脱贫攻坚工作有关重大事项的指导和监督;驻村帮扶工作队紧紧依靠村“两委”开展工作,依法依规进行科学精准的工作指导,形成有效工作合力。

第四章  教育管理

第十八条  省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省驻村帮扶工作队的指导和管理。省委组织部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依托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负责驻村帮扶工作队员选派、考核工作。各级扶贫部门依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驻村帮扶各项日常工作,具体抓好驻村帮扶工作队的工作指导、管理监督和业务培训。

第十九条  市(州)党委政府和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分析问题、解决困难、推动落实,定期向省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汇报本市(州)各县(市、区)驻村帮扶工作情况。市(州)党委组织部、扶贫办等部门根据省上有关安排加强工作指导,督促县(市、区)党委政府落实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责任。

第二十条  县(市、区)党委政府履行驻村帮扶工作队日常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县域内驻村帮扶工作的调度管理。县委副书记或挂职县委副书记担任全县驻村帮扶工作队总队长,全面负责本县驻村帮扶工作队的具体领导和管理。从县纪委、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各抽调1名干部,组成专门工作班子,协助总队长开展工作,负责驻村帮扶工作队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考勤考核、任务落实等日常工作。

第二十一条  乡镇党委政府履行驻村帮扶工作队属地管理责任,明确1名党委领导担任本乡镇驻村帮扶工作队总队长,负责日常管理。

第二十二条  县驻村帮扶工作队总队长每月召集乡镇驻村帮扶工作队总队长召开1次工作例会,乡镇驻村帮扶工作队总队长每月召集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召开1次工作例会,传达上级要求,听取工作汇报,安排部署任务,协调解决困难,督促完成重点工作。

第二十三条  派出单位履行支持保障和跟踪管理责任,精准选派驻村帮扶干部,每季度开展1次回访,帮助解决选派干部工作生活上的实际困难,落实各项待遇保障,并及时对年度考核不称职等次干部问责调整。

第二十四条  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各级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机构和县(市、区)驻村帮扶工作总队长,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以暗访为主的工作督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促进工作。

第二十五条  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坚持分级负责、全员培训。省级举办示范培训,市级办好重点培训,县级开展全员轮训。原则上每年初以县为单位对驻村帮扶工作队进行不少于

2天的全员培训,上级出台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关重大政策,应及时组织开展培训。驻村帮扶工作队每人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各级培训机构应充实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

第二十六条  完善落实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相关制度。

(一)学习制度。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必须把学习和调研作为开展工作的首要条件,积极主动利用工余、晚间等时间,自觉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扶贫重要论述,学习脱贫攻坚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全面了解村情民意,努力成为懂政策、接地气的乡村工作行家里手。以县为单位,对驻村干部的学习作出安排、提出要求,并纳入考核内容。

(二)考勤制度。驻村帮扶工作队必须吃住在村、工作到户,每年驻村不少于220个工作日(含因公出差、开会和培训),其中住村时间不少于160天。请假1至2天的,由乡镇党委批准;3天以上的,乡镇党委签注意见后,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批准。

(三)公示制度。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照片、在岗或请假等信息及时在村委会公示;驻村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定期在村务公开栏向群众公示。

(四)例会制度。驻村帮扶工作队每周应组织召开1次由工作队队员、村“两委”成员、乡镇包村干部参加的工作例会,开展学习、总结工作、分析问题、安排任务。

(五)报告制度。驻村帮扶工作队每月向乡镇党委汇报1次工作,乡镇汇总情况后每月向县(市、区)驻村帮扶工作队总队长汇报1次工作;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员每半年向派出单位汇报1次工作,每年向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提交书面总结。

(六)自律制度。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应严格遵守各项纪律,严禁脱离群众、高高在上,严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严禁酗酒、滋事扰民,严禁接受吃请、收受钱物,严禁以权谋私、变相腐败,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

第五章  考核奖惩

第二十七条  驻村帮扶工作队、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队员的年度考核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与各级组长单位组成联合考核组,以县为单位组织开展考核。

驻村工作不足半年的工作队员,由派出单位负责考核;驻村工作半年以上的工作队员,按驻村帮扶考核,作为本人年度考核结果。

第二十八条  坚持平时考核、日常检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考核采取听取汇报、群众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驻村期间政治表现、政策水平、工作业绩、群众评价、到岗情况等。

第二十九条  驻村帮扶工作队考核分好、中、差3个等次,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员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驻村帮扶工作队年度考核好的等次比例不超过30%,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分别不超过20%。

第三十条  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不占派出单位指标。当年受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表彰的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员,年度考核可直接评定为优秀等次,不占20%优秀等次指标。

第三十一条 驻村帮扶工作队考核结果的确定,由考核组提出考核等次初步建议,提交县(市、区)驻村帮扶工作总队长会议审核,征求省、市组长单位意见后,经县(市、区)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审定。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将考核结果逐级上报,并送派出单位及干部所在单位同级组织部门备案。省委组织部每年年底向省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汇报考核情况。

第三十二条  加大驻村帮扶工作队考核结果运用力度,驻村工作期间,年度考核有1次优秀且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优先提拔或重用;表现特别突出的,可按程序破格提拔使用。

驻村帮扶工作队考核结果为“差”等次的,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员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驻村帮扶工作队员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召回撤换;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一律召回撤换,被召回撤换的,到村任职时间不得计算为基层工作经历,两年内不得选先评优、提拔或重用;派出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不得选先评优、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第六章  组织保障

第三十三条  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员驻村期间,原有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各项待遇不变。派出单位、乡镇、村为驻村帮扶工作队提供食宿、在村工作的必要条件。

第三十四条  严格执行驻村帮扶工作队员(有效驻村时间)每人每天100元生活补助、每月80元通信补贴的待遇标准。省财政对县直单位驻村帮扶工作队员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给予补助,省级统筹调派的8个县(市、区)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由派出各市(州)和县(市、区)根据需要按照省上标准予以补助。

第三十五条  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帮扶工作队的工作经费,主要用于租用房屋、水电、取暖、购置办公用品、文稿印刷、订阅报刊等工作生活费用支出,不得挪作他用。市县和派出单位可根据实际增加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取暖和交通补助。工作经费执行报账制,由村第一书记签字,经乡镇审核同意后支付,县级审计、财政部门加强资金监管。

第三十六条  派出单位大力支持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的工作,帮助办实事好事。驻村帮扶工作队开展帮扶工作和慰问困难群众所需经费,可在派出单位机关工作经费或业务费用中筹措解决。

第三十七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会同扶贫办对驻村帮扶工作队考核结果运用和有关福利待遇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落实不力的,追究派出单位主要领导责任。派出单位积极解决驻村干部后顾之忧,为驻村干部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年安排1次体检。

第三十八条  省、市、县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每年对驻村帮扶工作队及队员开展1次表彰奖励;及时发现总结先进典型,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树立鲜明导向,营造良好氛围。

第七章  附  则

村级扶贫干部工作总结篇(4)

一、帮扶目标

计划用三年的时间,通过“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工作,帮助秋江街道办事处莲台村发展特色产业,培育村级集体经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解决贫困户实际困难,增强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提高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村和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增加人均纯收入,减少贫困人口,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二、帮扶任务

(一)单位包村。贵池区实验小学包村帮扶对象为秋江街道办事处莲台村,主要任务:

1.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工作特别是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帮助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

2.帮助莲台村科学制定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落实帮扶措施,促进莲台村整体脱贫。

3.帮助莲台村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二)干部包户。确定副校级以上干部为帮扶责任人,主要任务:

1.实小副校级以上干部每人帮扶3户贫困户,具体帮扶对象由莲台村统一安排。

2.实小帮扶责任人在村干部的带领下,了解贫困户家庭情况及致贫原因,制定帮扶计划。

3.帮扶责任人根据工作安排每月走访贫困户,帮助解决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使其尽快脱贫致富。

4.帮扶责任人开展送温暖活动,撰写帮扶工作总结。

5.协助村干部完善档案建设及数据更新,做好工作总结。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

1.召开专题布置会。学习传达有关帮扶开发文件精神,研究部署任务,启动“双包”定点帮扶工作。

2.召开扶贫工作座谈会。听取莲台村书记关于扶贫工作情况的介绍,共商帮扶措施和办法。

3.成立“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帮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强组织领导。

(二)对接谋划阶段

4.开展专题调研。通过调研,了解扶贫开发工作有关情况和莲台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组织学习强农惠农富农有关政策法规,全面掌握“双包”定点帮扶工作目的、任务、方法和有关要求等。

5.确定包户帮扶责任人。组织包户干部协助村干部做好贫困户的调查和核实工作。在秋江街道办事处、莲台村干部的指导和协助下,填写《池州市贵池区“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帮扶工作手册》。

6.制定帮扶计划。

(三)组织实施阶段

7.开展政策宣讲和技术技能培训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入户走访、专题讨座等形式,宣传农村工作特别是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帮助解读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合作医疗等与农村群众息息相关的政策规定。结合莲台村有一定基础的种植业,积极开展相关实用技术培训,组织有转移就业意愿的贫困户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增强村民增收致富能力。

8.帮助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帮助加强村党支部建设,积极引导村级党组织认真落实扶贫政策、带动群众脱贫致富,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示范带动作用。

四、保障机制

1.领导责任机制。校主要负责同志为定点帮扶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每月赴帮扶村开展调研指导。

2.定期报告制度。汇报帮扶工作情况,研究措施办法,部署工作任务,总结推广经验,每半年梳理总结一次工作进展情况。

3.建立联络员和台账制度。实验小学和莲台村各安排一名工作联络员,负责工作联系、协调和有关材料报送,认真做好工作记录,收集整理工作资料,专门建立帮扶工作档案。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双包”定点帮扶工作是实施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也是我校培养锻炼干部、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有效途径,要充分认识定点帮扶工作的重大意义。

村级扶贫干部工作总结篇(5)

一、建强基层组织,筑牢脱贫攻坚堡垒。

一是持续开展后进村整顿转化。聚焦软弱涣散对后进党组织强力整顿,采取县级领导干部分包、县直单位驻村帮扶、下派第一书记、成立工作队驻村等方式,压实工作责任,凝聚各方合力,四年来聚焦班子健全不团结、支部书记不胜任不尽职等基层党建突出问题,摸排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个,为脱贫攻坚筑牢战斗堡垒。二是选优配强领头雁。着力打造一支讲政治、有能力、敢担当的领头雁队伍,千方百计从致富带头人、民营企业家、外出务工有成人员、大学生村官、优秀乡村教师医生和退役军人等六个方面人才中,物色选拔政治素质好、发展能力强、治理水平高的村党支部书记,2018年平稳优质完成村“两委”换届,调整支部书记××名,党组织书记“一人兼”、年龄、学历、来源等各项指标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三是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围绕“六个基本”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年行动,狠抓“十条标准”落实,完善软硬件设施,基层组织活动阵地面貌、

档案资料管理、基本制度落实等基础工作得到全面规范。四是持续放大典型效应。发放身边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基层组织建设整体上水平。制定出台《放大××效应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整体上水平的指导意见》,明确建设党建示范区、党建示范点、党员干部培训基地三条路径,通过强化宣传引导、开展示范培训、组织观摩拉练,持续放大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典型效应,全县新增市级以上党建示范点××个。

二、打造过硬队伍,强化脱贫攻坚力量。

一是狠抓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严管厚爱结合,全面提升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素质。投资××多万元建成全县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基地,每年对农村党组织书记进行专题培训。先后选派××批次村支部书记参加市级以上示范培训;利用党建视频平台对全县农村干部开展脱贫攻坚、“抓防促保”业务培训。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意见》修订《农村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和离任补贴办法》,出台《村级班子和村“两委”干部绩效考核暂行办法》,极大激发了农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二是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围绕抓实“三会一课”制度,建立实行主题党日活动、党员活动日督导检查、《党支部工作手册》定期调阅三项制度。建立“先锋E家”微信群,以党(工)委为单位建立××个党支部书记微信群、以党支部为单位建立××个党员微信群,组织委员、领导班子成员、包村干部入群进行工作指导和监管,由

党委结合支部定期和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脱贫攻坚等学习教育知识。三是加强农村致富带头人队伍建设。加大农村致富带头人选育力度,结合“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开办农村致富带头人大专班,累计招收学员××人。在开设专业课的同时,注重加强致富技能培育,提高在农村致富领富、带领帮助困难群脱贫的本领。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县委组织部每月确定一个主题,组织各基层党组织按照确定活动主题,集中开展党日活动,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做好为贫困户义务劳动等自选动作。

三、创新活动载体,增强脱贫攻坚活力。

一是深入开展“抓防促保”活动。印发《关于开展全县农村党组织书记“抓党建、防疫情、促脱贫、保小康”活动擂台赛工作方案》,以党建示范村观摩、发展党员、壮大集体经济等为内容先后举办××期支部书记擂台赛,××名乡镇党委书记入选全市党委书记擂台赛。以“抓防促保”为内容组织全县农村干部视频培训,开办农村党员干部专题网班。建立了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四个一”机制和镇村两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清单制度,压实镇村两级党组织主体责任。二是持续实施“树旗立标”工程。大力推进党建示范村创建活动,打造出县级示范点××个,市级党建示范点××个。开展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制定创建方案和具体规划,明确“五个好”标准,强化措施、突出特色、因地制宜推进创建工作,打造组织振兴的“××样板”。三是深化开展“脱贫攻坚党旗红”活动。

实施“堡垒工程”,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农村基层党组织达标、创优的重要内容,把贫困户“清零”作为达标的重要考量指标,把扶贫脱贫工作开展情况和村干部绩效考核挂钩。强化农村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增强致富领富本领,增强脱贫攻坚责任感和使命感。四是全面开展结对帮扶“暖心工程”。实施“结亲戚、送温暖,解难题、助脱贫”帮扶活动,把活动内容作为帮扶责任人教育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引导帮扶责任人有事没事到家转转、脱贫致富一起算算、大事小情帮着干干、急事难事协调办办、传统节日慰问看看,全县××名帮扶责任人与贫困群众结为亲戚,四年来累计为贫困户解决难题××个,送去慰问款物折合××万元。

四、完善工作机制,搭建脱贫攻坚平台。

一是建立基层党建工作问责机制。制定《基层党建工作问责办法》,建立县、镇两级农村基层党建问题、任务、责任“三清单”,把年度党建责任细化为××项具体工作、××条推进措施,有力促进了基层党建责任制系统规范落实。二是健全完善督导机制。统筹县纪委监委、两办督查室、县委考评办等多部门综合力量,加大扶贫攻坚督导检查力度,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个督导组,采取实地检查、电话抽查、随机暗访等多种形式,实施全方位督导检查,层层传导压力。三是健全完善考评机制。把抓党建促扶贫纳入镇、村两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建立党建扶贫考核评价机制,完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在党建扶贫中的履职测评、考核和评价体系,确保党建扶贫见实效。

五、强化基础保障,夯实脱贫攻坚基础。

一是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结合××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成功经验,探索和总结推广出“十种模式”,经验做法被省市媒体多次报道,在全市推进会上交流发言。精选本地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特色做法辑印成《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案例选编》,组织全县年集体收入5万元以下村支部书记,举办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培训班,先后引进各级财政资金××多万元,落地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个。全县集体经济2万以下村全部清零,5万元以上村达到××%。二是持续加大村级组织运转保障力度。按照增活力、重激励、强保障的工作思路,健全完善基层保障机制,激活了农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尽管县级财力有限,仍然拿出××多万元为符合条件的农村干部办理养老保险、发放离任补贴,四年间县财政累计投入××亿多元保障村级组织运转。三是加大奖励支持帮扶力度。累计争取县财政资金××余万元,县管党费投入奖补资金××万元,修建翻建新建××个活动场所。四年来累计下拨党费××万元集中组织开展走访慰问。

六、认真履行职责,建强脱贫攻坚力量。

一是认真做好帮扶责任人选派工作。按照省、市要求,为做好贫困户帮扶责任人的选派工作,经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了全县科级以上干部一帮一的选派原则,县四大班子领导和各镇(街道)以及县直各单位在职的科级干部每人帮扶一个贫困户,县四大班子领导在所分包的镇确定帮扶对象,各镇在职的科级干部在本镇确定帮扶对象,街道和县直各单位同一个单位的科级干部在同一个镇确定帮

扶对象。本着这一选派原则,确立了结对帮扶关系并建立了结对帮扶台账,统一制作了《结对帮扶“连心卡”》、《结对帮扶记录本》,为结对帮扶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二是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对帮扶责任人的宏观管理。在以派出单位为主,对帮扶责任人进行日常管理的同时,县委组织部加强了对帮扶责任人的宏观管理。加强扶贫政策业务培训。与县扶贫办结合,先后××次对县四大班子领导、扶贫系统干部、行业部门干部和帮扶干部进行脱贫攻坚培训。由相关县领导带队,带领县扶贫办的同志和各镇主管扶贫工作的副职到××等先进地区学习考察,通过学习考察,使他们进一步明确了任务、掌握了政策、学会了方法、增添了压力和动力。开展履职情况“回头看”。以“五查五看”为重点,县委组织部研究制定了《开展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履职情况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对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履职情况整改“回头看”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帮扶责任人派出单位聚焦贫困户帮扶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对照检查,认真整改落实,认真解决帮扶责任人对帮扶职责不清楚、承担任务不明确、扶贫政策不熟悉、帮扶工作不扎实、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推动了各项扶贫政策和帮扶措施精准落实到户到人,提升了贫困户的满意度。三是强化督查考核,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为保证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扶贫脱贫帮扶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扶贫脱贫工作督导检查组,以帮扶责任人落实“七项职责、五项制度”情况、结对帮扶“暖心工程”开展情况、“脱贫攻坚党旗红”活动开展情况为重点,对扶贫脱贫工作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未按规定要求落实、帮扶效果差、群众满意度低的帮扶责任人,将情况反馈派出单位,督促限期整改;对结对帮扶工作问题突出的派出单位,进行追责问责。对“脱贫攻坚党旗红”活动组织不力、问题突出的,通报批评;对态度不

端正、整改不到位的,约谈相关责任人,并严肃追责问责。并把“脱贫攻坚党旗红”活动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战场,把活动开展情况纳入镇村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把帮扶责任人帮扶成效作为派出单位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为准确掌握帮扶责任人履职情况和帮扶工作成效,采取个人总结、认真核查、征求意见、核定等次的方式,组织开展帮扶责任人半年考核工作,推动了帮扶责任人履职尽责。

《2020年网络扶贫工作要点》8方面重点任务

近日,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2020年网络扶贫工作要点》。通知要求,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咬定目标,坚持标准,集中兵力打好深度贫困歼灭战,全面完成剩余脱贫任务,把网络短板补得更扎实一些,把信息基础打得更牢靠一些,推动网络扶贫行动再上新台阶,不断激发贫困地区内生动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工作要点》明确了工作目标:2020年底前,《网络扶贫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并巩固提升。网络覆盖质量进一步提升,全国行政村通光纤、通4G比例达到99%,贫困村通宽带比例达到99%。电商服务通达所有乡镇,快递服务基本实现乡乡有网点,电商帮扶贫困户增收作用更加明显。全国中小学(含教学点)宽带接入率达到99%,出口带宽达到100Mbps以上,探索采用卫星通信等多种技术手段实现学校互联网全覆盖,“互联网+教育”显著增强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县级以上医院普遍具备千兆网络接入能力,远程医疗覆盖所有贫困县。信息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网络公益持续深化,构建起人人参与的网络扶贫大格局。

《工作要点》部署了8个方面28项重点任务。

01

一是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主要任务有: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好贫困地区疫情防控,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手段,为疫情防控提供数据支撑;积极开拓网络扶贫信息惠民服务,充分依托已有资源,鼓励相关机构开展远程教育、远程医疗、远程心理健康疏导,及时提供就医、交通和生活服务信息等。

02

二是集中力量打好深度贫困歼灭战。

主要任务有:扎实开展网络扶贫深度行活动,动员更多资源和力量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开展网络促进稳边富民行动,带动民族地区贫困人口脱贫增收;持续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支持力度,积极引导政策性银行加大对网络扶贫项目的支持,扎实推进一批网络扶贫项目。

03

三是优先帮扶特殊贫困群体。

主要任务有:完善特殊贫困群体信息服务,推进“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加强因病致贫返贫群众救助,推进“互联网

+医疗健康”;完善留守人员信息服务,实施精准帮扶;带动贫困妇女脱贫增收,打造适合妇女特点的电商品牌;加强对贫困残疾人帮扶,持续推进贫困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社保等数据部门间共享;搭建普通话培训学习远程平台,完善少数民族语言智能翻译软件。

04

四是以信息化支撑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的监测预警。

主要任务有:加强扶贫开发数据整合运用,进一步完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加强行业部门扶贫数据共享和比对分析;探索大数据技术在返贫监测预警中的应用,开展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精准动态帮扶。

05

五是深化网络扶贫东西部协作。

主要任务有:加大网络扶贫东西部协作组织实施力度,督促帮扶双方做好网信资源汇聚和对口帮扶项目实施,促进沟通对接,细化帮扶举措;围绕网信产业合作、劳务协作、网信人才培训、电子商务、远程医疗等领域,实施一批东西部协作项目,加强项目跟踪问效。

06

六是巩固提升网络扶贫工程成效。

主要任务有:推进电信普遍服务项目建设,提升4G和宽带网络覆盖水平;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推动消费扶贫线上线下相结合,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提升农村物流服务覆盖面和服务质量;扎实推进网络扶智工程攻坚行动,实施学校联网攻坚行动,开展“网联优教”教育信息化精准扶贫项目;健全网络扶贫信息服务体系,支持贫困地区大学生村官和大学生反哺归乡创业创新;积极开展网络公益扶贫,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助力精准扶贫。

07

七是建立网络扶贫长效机制。

主要任务有:引导网信企业与贫困地区深化结对帮扶,强化结对帮扶项目的跟踪督促;接续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支持已摘帽并稳定脱贫的贫困县纳入国家数字乡村试点;提升贫困群众网络技能和信息素养,持续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开展深度贫困地区教育信息化“送培到家”活动;加强网络扶贫人才队伍建设,引导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及村“两委”成员发挥网络扶贫带头人作用。

村级扶贫干部工作总结篇(6)

自全国建档立卡工作会议和国务院扶贫办下发《关于印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后,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扶贫对象建档立卡作为2014年精准扶贫的首场战役。目前,陕西省已基本完成国家和省级两个扶贫标准的扶贫对象识别及建档立卡工作。

全国安排部署建档立卡工作之后,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题听取国家建档立卡会议精神汇报,省委常委会对建档立卡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省委书记赵正永、省长娄勤俭专门作了重要指示,亲自过问和审定全省识别规模;省委副书记孙清云、副省长祝列克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建档立卡工作。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印发了《关于做好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的通知》,省扶贫办、省统计局和陕西调查总队联合下发了《全省农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省委、省政府5月20日召开《全省干部驻村联户扶贫暨建档立卡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了动员部署,明确驻村干部前期工作主要是协助基层开展建档立卡。省、市、县现已安排2100余万元专项工作经费,一些县还专门购置了电脑、打印机、文件柜等办公设备,为搞好识别工作提供了保障。

陕西省将建档立卡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今年扶贫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了工作旬报制度。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由省扶贫办、省统计局和陕西调查总队共同组织实施建档立卡工作,并确定将识别工作与省统计局、省农调队开展的全省农民收入普查相结合,同步推进。省级有关部门先后于6月初、6月底和7月底3次组织对建档立卡工作专项督查,同时将督查情况通报到市县政府,推动各地识别工作顺利开展。有关市、县分别成立了由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统计、调查、民政、残联、财政、监察等部门参加的建档立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政策落实等重大事项。市、县、乡各级建立了领导及部门分片包抓和督导机制,保证了工作质量和工作进度。

对全省农村贫困状况进行普查,是陕西省识别及建档立卡的显著特点。一是以全面普查为原则,实现调查登记“四个全覆盖”。即对全省连片特困地区、98个有扶贫任务县、98个县内26912个行政村及其村内农村户籍人口的调查登记全覆盖。二是以原建档立卡成果为基础,逐级分解规模。省扶贫办、省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根据市县2013年建档立卡更新数据、2013年经济发展及农民人均纯收入、住户抽样调查资料等要素,测算出市县贫困村、贫困人口规模,并分解到市县。三是以调查摸底为依据,重点向贫困区域倾斜。市县结合实际,通过全面调查摸底,以集中连片贫困区域及贫困村为重点,将识别规模精准分解到乡镇和行政村。

将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陕西省将建档立卡工作作为落实群众路线的具体行动。省级领导多次深入贫困地区调研,及时解决建档立卡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全省各级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普遍建立了分片督导、驻村包抓制度,加强对乡镇、村组建档立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商洛市下派1022个部门单位的3.34万名干部职工,进驻979个贫困村,边调查摸底,边解决民生政策落实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同时,全省各地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介及召开村民大会等进行持久深入宣传发动。省里统一要求,将识别的标准、方法和程序以告知单形式发放到26912个行政村所有农户手中,太白县还将告知单交由群众签字确认,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商南县将5万多份宣传资料发放到乡镇及村组,永寿县为各镇、各村印制了《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示意图及参考文本》,使识别工作家喻户晓,赢得了群众的充分理解、广泛支持和积极参与。

建档立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搞好队伍建设尤为关键。在工作推进中,省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会议,协调落实工作经费,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市县各级政府夯实责任,扎实有序推进各个环节的工作。陕西省整个扶贫系统都行动起来,2万余名驻村干部都动员起来,同时,各级统计、调查、民政、财政、残联、监察等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参与和支持识别工作。榆林、安康、渭南等市还成立扶贫信息中心,永寿县为每个乡镇配备了两名扶贫专干,专门负责这项工作。在锁定对象、登记信息、数据录入三个阶段,省扶贫办分别召开市县人员培训暨工作推进会议,加快了工作进度。在对26912个行政村调查登记中,陕西按照每组不少于3人、贫困村以驻村干部为主体、其他村以乡镇和村级干部及扶贫志愿者为主体的原则,组建了与行政村等同的调查小组,在县级相关部门全程参与下开展信息采集及登记工作。同时,省委组织部和省扶贫办还组织召开了挂职副县长及驻村干部培训会,安康市召开了全市169个乡镇党委书记参加的工作动员会,市县各级采取不同形式对调查小组进行了培训,确保了工作按时高质量开展。

陕西省把全程公开透明作为建档立卡的一条工作纪律,狠抓“四个到户”工作落实,即分级负责、数据采集到村到户,规范程序、评议公示到村到户,因地制宜、措施完善到村到户,动态管理、跟踪管理到村到户。在贫困村、贫困户识别中,陕西省按照贫困户识别“一告知、两公示、一公告”、贫困村识别“一公示、一公告”的原则,由村民代表大会评议票决选出贫困户,由全乡的村干部大会评议票决选出贫困村,评选结果由县、乡参会干部和村民代表现场签字,并按照“村建、乡存、县核”原则建立贫困村、贫困户纸质档案,与评议现场影像资料一并分别存放于乡镇和村委会。同时,对识别出的贫困户,在村内树立公示牌长期公示,并公开乡镇政府及市县扶贫部门监督电话,确保了评议会前让群众知晓政策,会中让群众广泛参与,会后让群众明了结果,做到谁是贫困户,群众说了算。扶风县出台了《关于违规确定贫困户责任追究办法》,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做到公平公开透明,阳光操作,避免造成不稳定因素。

在贫困对象认定工作中,陕西省严格按照村组评议、入户核查、乡镇审核、县上审批、逐级公示公告,省市确认备案程序进行。一是因地制宜确定识别标准和范围,陕西省明确规定:村干部原则上不得纳为贫困户,党员与群众在同等条件下要将群众优先纳为贫困户,并按标准衡量五保户、低保户能否进入,搞好“两项制度”衔接。麟游县在识别中坚持三个原则,即“坚持规模控制、但不完全是简单的数字下达,坚持民主评议、但不盲从民主评议结果,坚持依据过去的基数、但不盲从过去基数,在大稳定的基础上进行小调整”;永寿县严把“报、查、评、审”四个环节,县委县政府还邀请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参加贫困村审定会。二是及时推广基层好的经验做法,省扶贫办通过门户网站设置建档立卡专栏、编发3期工作简报等方式,推动全省整体工作开展;省政府推广了石泉县自筹资金、在识别工作开始阶段就投入运行本级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的做法。三是严格规范信息采集和数据录入工作,省扶贫办印制了调查登记操作手册,规范了信息采集工作流程和数据填报标准,并在入户调查登记和信息录入阶段对锁定对象再次核实,确保识别结果真实准确。市县在识别工作中,还注重处理好四个关系:搞好贫困户识别与低保户、残疾人的衔接;搞好贫困户识别与贫困村识别之间的关系;搞好村与村、村与组之间的关系;搞好加快进度与保证质量之间的关系,进度服从质量。

将动态管理工作贯穿始终

要实现对扶贫对象的科学精准管理,必须从以往注重数据结果管理向数据过程管理全面转变,将扶贫对象的动态管理作为扶贫统计监测的中心环节,这样也就达到了对扶贫开发全程进行监管的目标。陕西省主要从三个方面着力推动:

第一,建立动态管理新机制。2012年以来,陕西省制定了全省建档立卡数据信息管理办法,规范了《贫困农户信息管理系统》内县、乡、村三类指标的数据来源及填报标准,明确了省、市、县、乡、村各级的职责任务,建立了数据逐级审核、全省会审制度,逐年对全省贫困对象信息库进行更新,形成分市县年度定案数据,初步实现了贫困对象的动态管理。国家下达新的建档立卡指标体系后,陕西省又结合实际制定了新规范,明确了调查登记工作流程,统一了方法口径,并按照每村3册标准印制了8万册,发放到全省26192行政村的调查人员手中,使建档立卡质量得到有力保障。

第二,完善脱贫管理新模式。2012年以来,陕西省在实现对贫困对象动态管理的基础上,建立了脱贫导向机制,将着眼点从全部贫困户调整到脱贫贫困户,按照分解落实的脱贫目标,集中扶贫资源重点帮扶,确保了脱贫规划任务有计划按步骤顺利推进,并按照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动态监测结果,在年底对脱贫、返贫对象按照识别程序组织认定,于次年1月份完成信息更新。主要思路是:一是确定帮扶名单,年初由乡镇提出拟帮扶的贫困户名单,由县级扶贫部门审核扶贫对象资格;二是制定帮扶措施,由乡镇根据拟脱贫名单,确认帮扶对象需求、帮扶措施、帮扶责任,上报县级扶贫部门备案;三是组织协调实施,由县级扶贫部门整合资源,定向投入;四是扶贫成效评估,乡镇组织人员对扶贫对象开展入户调查,提出脱贫人员名单,省、市、县扶贫部门对帮扶项目带动贫困农户增收情况进行核实评估;五是确认脱贫对象,依照法定程序,对脱贫对象进行县、乡、村三级公示后汇总上报;六是进入脱贫管理,县级扶贫部门根据省级审定确认的脱贫对象名单,及时更新系统数据,并根据农户发展需求进行持续帮扶和跟踪管理;七是返贫对象认定,按照贫困对象识别程序确认返贫对象,并填报贫困农户信息登记表,分析返贫原因,制定帮扶措施。

第三,构建扶贫管理新平台。在国务院扶贫办大力支持和指导帮助下,陕西省从2011年起就着手开发集基础信息管理、项目管理和办公自动化“三位一体”的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建设思路是:坚持顶层设计,一次开发、分级使用、逐步完善,同步建设基础信息系统、项目管理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全省扶贫开发管理信息化、办公自动化。现硬件设备已配备到县级,软件系统正进入开发阶段。

与精准扶贫推进有效衔接

陕西省今年以来精准扶贫工作成效及主要措施有以下几点:

坚持重点突破、全面推进。为贯彻中央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中办25号文件精神,省委、省政府在部署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时,将精准扶贫作为农村改革的13个重点之一;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全省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有关任务。7月中旬,省政府在安康市石泉县召开了市县政府分管领导参加的精准扶贫工作现场会,推广石泉“三五”精准扶贫经验;11月初,省扶贫办在蓝田县召开全省移民搬迁工作现场观摩培训会,安排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移民搬迁工作。这些举措,紧贴当前区域整体推进和精准扶贫到户两项重点工作,总结交流了经验,明确了工作思路和重点,为推进全省精准扶贫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坚持扶持到户、责任到人。在建档立卡工作伊始,陕西省委、省政府就派出精兵强将,在50个国家片区县各安排1名挂职扶贫副县长,并明确了对新识别的8808个贫困村的干部驻村时间表,确定每个村至少落实1个帮扶单位、选派2―3名驻村干部、3年实现帮扶村和贫困户收入翻一番、贫困户全部稳定脱贫,不脱贫不脱钩的目标任务。截至目前,省、市、县已安排20313名干部进驻7291个贫困村,剩余的村将在下一批次全部完成进驻。对此次识别出的贫困户,陕西省按照省市组织协调、县级统筹资源、乡镇制定计划的思路,安排省市县乡村干部、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能人大户等力量,对182万贫困农户结对进行扶持,并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方略和要求,针对性制定了扶持规划,分别一式两份的填写了《扶贫手册》,确保了帮扶责任、脱贫措施及跟踪管理落实到户到人。

村级扶贫干部工作总结篇(7)

我镇通过省级审定并纳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村有3个,分别为建新村、村和村,共有贫困户871户,1900多人。

二、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对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意见和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和动员全体镇村干部献计献策,齐心协力把驻村帮扶工作做好。镇党委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全体党委班子成员为组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3个贫困村的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同时成立了以包片领导为组长,市县下派驻村帮扶干部和镇派驻村干部为组员的驻村帮扶工作组,负责具体指导3个贫困村的扶贫工作,并为每个贫困村配备了一名驻村农业科技人员指导具体的增产增收工作。

2.明确工作目标。一是以产业发展为主、精准帮扶为辅,立足贫困村实际,动员群众自力更生,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资金,争取帮扶项目,帮助农民增产增收。二是细化助农增收工作措施,主要包括:组织动员群众参与技能培训,拓宽就业渠道,开展劳务输出,拓展群众经济收入渠道,帮助培育致富带头人。三是完善辅助措施,重点包括解决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村容村貌改变等工作,使村民的致富能力明显增强,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形成家庭和睦、民风淳朴、互助合作、稳定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

3.强化监督考核。为切实抓好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镇党委专门制发了驻村帮扶干部管理考核办法,与驻村帮扶干部和其联系村签订了责任书,明确要求:联系村必须具备签到册,做好出勤情况记录,每月上报接受检查;驻村帮扶干部必须具备“民情日记本”,记录重点工作,每月汇报一次工作情况,每季度上交一份阶段性工作总结;镇党委成立由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的监督管理小组,每月必须对驻村帮扶干部的出勤和工作情况进行一次督查或暗访,督查或暗访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主要成效

1.提高了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各项扶贫工作政策,帮助群众转变观念、增强发展意识,积极组织动员群众加快发展,脱贫致富。在各贫困村内设立宣传栏、阅报栏、政务公告栏及时传达党的声音,帮助群众党的相关政策。通过展板、宣传语等方式,强化文化阵地建设,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增强了群众感恩意识。

2.制定了产业发展计划。镇党委结合贫困村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科学制定产业发展计划:一是计划以太阳湖农业发展公司为依托,为3个贫困村建立核桃种植专业合作社,并通过发放优质树苗、实施跟踪指导等方式提高产量;二是因地制宜分村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在上级联系部门和镇党委的指导下,3个贫困村分别制定了3至5年产业发展规划,特别强调符合实际、科学可行,为3个贫困村长远发展打下了扎实基础。

3.积极争取上级帮扶支持。针对3个贫困村不同的实际困难,协助了村两委做好项目立项工作,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主要包括:市军分区免费为建新村发放优质树苗200多株;市粮食局解决了村两名贫困大学生无钱读大学的问题;县纪委为村多方争取资金,建成水泥路7.8公里,基本实现了村组水泥路全覆盖;县卫计局积极协调救灾扶贫物质,为3个贫困村发放应急生活包50套;县工商局对成规模的养鱼户每户补助了1000元钱,并联系了相关部门开展技能培训。

村级扶贫干部工作总结篇(8)

1、为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县烟草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动员大会,明确专人,明确职责,积极做好指导、协调、督办等工作,及时成立了精准扶贫工作队和工作小组,扶贫工作队负责对口帮扶新村建设、三万活动、精准扶贫的组织指导、政策衔接、宣传报道等日常工作;工作小组按照扶贫工作队的工作安排入户开展相关活动。

2、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抓手,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要求和五扶指办发〔2016〕2号文件的要求,正处级干部帮扶5户、副处级干部帮扶4户、正科级干部帮扶3户、副科级干部帮扶2户、一般干部帮扶1户的要求,烟草局机关干部员工43名,对口帮扶麦庄村目标为:到2018年,完成对口51户精准扶贫脱贫销号任务。麦庄村全部脱贫销号麦庄村顺利摘掉贫困帽子。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1、驻村工作队协助村“两委”班子做好精准脱贫基础工作,即落实“九个一”工作要求:利用春节到户走访,宣传政策,落实帮扶项目,到户填写资料,通过“连心卡”落实一个帮扶责任人或联系人,确定联系方式,按“扶思路、扶产业、扶技能、扶资金”因户施策;发放了党委、政府统一印发的“公开信”; 在“扶贫手册” 准确填写包括家庭人口、生产资料、产业发展、技能特长、收入来源等在内的所有信息; 摸清贫困户享受过的政策,适用哪种扶持政策、填写帮扶工作记录等装入“明白袋”发放到贫困户手中,将贫困户申请书带回交扶贫办。在入户走访时按要求拍摄一组照片(照片包括贫困户的住房、厨房、卧房、水源地及帮扶责任人与贫困家庭的合影)。每次到户走访、宣传政策、落实项目都拍摄了照片作为到户原始记录,2—5月全局帮扶人员下乡共拍摄照片520张。

2、协助两委班子做好扶贫脱贫战略规划,驻村工作队队长、队员上下沟通,协助、督导村两委制作一张作战图,做到挂图作战;帮助村两委编制《麦庄村扶贫攻坚精准脱贫“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扶贫规划;并制定了近期发展规划,动员全体队员入户核查资料;督导村两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确定贫困户对象名单等工作。

3、精准扶贫初见成效,驻村工作队基本做到了扶贫政策清楚、贫困村情况清楚、贫困户基本情况清楚、需求情况清楚、帮扶措施“五清楚”; 做到了扶贫任务到户、政策宣传到户、资金项目到户、信息技术到户、排忧解难“五到户”; 做到了记录贫困户走访日志、记录贫困户家庭情况、记录贫困户的意见建议、记录帮扶的具体措施、记录帮扶的结果”五必记”。 在3月份,烟草局以部门或小组为单位,结伴进村入户,对2016年预脱贫户进行摸底(脱贫标准:人均年收入4000元以上),进一步了解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及产业发展情况,宣讲产业发展政策,确保知晓率达100%,与帮扶对象沟通,制定具体帮扶措施,在《扶贫手册》、《连心卡》上填写。将《扶持政策汇编》送到贫困户家中,装入明白袋,将具体帮扶措施、入村工作图片等资料以部门为单位及时报送县局扶贫工作队。据统计:烟草局43名扶贫队员到户落实规划需求:发展茶叶面积19亩、蔬菜面积45亩、中药材面积39.5亩、干鲜果面积10亩、花卉花木9亩、养黑毛猪34头,能繁母羊109头、中峰养养殖27桶。这些项目已上报到村集中汇总上传到政府扶贫办。驻村工作队将《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操作办法汇编》送到每一个贫困户,进行宣传解读,督导、帮助贫困户发展产业项目规划,一对一贫困户项目到户检查,部分验收,现场验收时,完善资料的收集,并配备影像记录验收过程。

4、协助村两委做好其他工作,一是加强 “麦庄村党支部建设”,五峰县局精准扶贫工作队深入麦庄村参加“两学一做”主题党日活动,“第一书记”高艳为全村党员上党课。讲解《准则》与《条例》,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出要求:崇尚遵守党章、维护党章,牢记入党誓词,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党员的义务和权利。要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要争做有作为的合格党员。二是到村进驻搬迁户搜集、调查核实扶贫搬迁户基本情况,讲解政策并照相合影,参与村委会组织村民大会评审,公开结果张榜公示,相片资料汇总上报。三是帮助麦庄村开展土地确权,到点到户确认六十八户,二百多人,面积三百多亩,资料整理汇总归档。四是参与镇政府开展的《五峰镇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问题线索核查》,到户查看资料,一条一事进行核查。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村级扶贫干部工作总结篇(9)

一、抓党建打基础,筑牢引领脱贫攻坚的战斗堡垒。

我们坚持把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和开展“五面红旗”争创活动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助力脱贫攻坚的龙头工程,着力在抓统筹、搭平台、强保障上下功夫。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基层党组织深入学习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5年6次在跨省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自治区作出“扎实推进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并坚决贯彻落实。

(二)不断强化党建统领。镇村两级党组织以提升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抓手,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一是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2018年以来,创新“固定党日+”活动开展形式,嘎查村党组织坚持每月18日与包联单位联合开展以“学习教育、民主议事、走访群众、为民服务、民主评议”为主要内容的“固定党日+”活动,帮助解决贫困群众实际问题。二是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嘎查村党组织,苏木乡镇每年按一定比例倒排软弱涣散嘎查村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2014年以来,共确定软弱涣散嘎查村党组织88个,目前全部得到转化。今年,结合上级《关于印发<全国扫黑除恶整治基层组织建设薄弱环节和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发现问题集中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共排查出软弱涣散嘎查村党组织6个,苏木乡镇党委坚持“一村一策”,由党委书记牵头,压实包片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四个一”工作机制,通过加强教育管理、调整优化班子结构、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等措施,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三是从严加强嘎查村干部管理。全面推行嘎查村干部激励停职退出机制,将其写入村规民约,并明确嘎查村干部五种奖励激励、六种停止工作职权、七种退出“两委”班子具体情形和标准,推动嘎查村干部能上能下、优胜劣汰;截至目前,对19名在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嘎查村干部进行表彰奖励,对45名履职不到位、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嘎查村干部启动停职退出机制,有效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启动实施嘎查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专项行动,通过择优引进、帮带培养、培训提升等方式,调优配强嘎查村干部队伍,为开展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做好人才储备。落实好“一个嘎查村(社区)班子一名大学生”培养行动,持续推进“千名农村基层干部学历提升计划”,不断提升嘎查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三)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一是加快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苏木乡镇党委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制定全镇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嘎查村党组织充分整合各类资源和各方力量,因地制宜制定集体经济年度发展计划。2018年,依托旗财政935万元扶持资金,采取入股分红、抱团发展、村企合作等方式,全旗187个嘎查村集体收入全部清零。2019年,结合脱贫攻坚,实施产业项目,通过“党组织+合作社(企业)+农牧户”等形式,嘎查村集体收入全部达到5万元以上,切实发挥了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脱贫致富、服务基层发展的堡垒作用。2020年持续推进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提质增效。深入推行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发展集体经济模式,截至目前,全旗8个苏木乡镇全部建立合作社联合社,166个嘎查村党组织领办了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通过“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公司企业+农牧户”等形式,推动嘎查村集体经济持稳步增收。强化典型带动,确定34个集体经济基础好、发展意愿强的嘎查村培育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发展集体经济示范点。积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申报自治区、通辽市两级重点扶持发展集体经济嘎查村,以点带面推动全旗嘎查村集体经济持续递增。二是“创建五面红旗嘎查村 引领脱贫攻坚行动”。在“嘎查村”党组织建设达到“五个好”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市旗两级五面红旗嘎查村争创行动,2018年,累计评选市旗两级红旗嘎查村41个,授52面红旗;2019年累计评选市旗两级红旗嘎查村41个,授67面红旗,引导优秀嘎查村党组织在旗委中心重点工作中进一步树立榜样,切实发挥嘎查村党组织在推动脱贫攻坚,实现乡村振兴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三是镇村两级党组织书记严格按照旗委统一部署和要求,科学制定遍访计划,认真填写《五级书记抓扶贫遍访工作台账》,对群众反应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采取现场办公和后期督办的方式推动遍访工作落地落实。截止目前,全旗8个苏木乡镇党委书记和187个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已至少开展1轮贫困户遍访工作。

二、建队伍强作风,打造推动脱贫攻坚的骨干力量。

坚持把打造一支素质高、本领强、作风好的干部队伍作为推动全县脱贫攻坚的重要保证,着力在树导向、选强人、转作风上下功夫。

(一)以队伍建设为保障。按照自治区《驻贫困嘎查村干部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结合国家机构改革,坚持“抽硬人、硬抽人”的原则,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村全部选派驻村工作队。工作队员从各部门单位科级干部、科级后备干部、年轻业务骨干中选派。每支驻村工作队配备1名科级及科级以上干部驻村开展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不胜任工作的人员进行调整,确保了驻村各项工作的有力开展。

(二)以帮扶走访为抓手。各单位严格落实结对帮扶责任,全旗1903名结对帮扶干部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贫困户帮扶责任人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入户走访签到工作。严肃要求各包联单位履行脱贫攻坚包联工作责任,督促包联干部对未脱贫户每月至少入户1次,对已脱贫户也要经常入户走访,并严格执行签到制度,并对签到情况及帮扶成效进行督促检查。同时,制做了2400本《包联干部入户帮扶工作手册》,全程记录包联干部入户开展帮扶工作情况,进一步明确包联干部职责,强化推进落实。

(三)以机制建设为依托。严格落实《库伦旗脱贫攻坚八项铁律》、《关于进一步加强包联单位、包联干部工作的紧急通知》、《内蒙古自治区驻贫困嘎查村干部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贫困户帮扶责任人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了旗级领导对所包联的嘎查村脱贫攻坚工作负总责,苏木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脱贫攻坚管理主体责任,嘎查村“两委”班子责任,进一步严肃了包联单位、驻村干部、帮扶责任人工作纪律,从严从实加强扶贫干部管理约束,持续坚持旗四机关主要领导包联苏木乡镇、其他处级领导干部包联嘎查村、旗乡两级干部包联贫困户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扶贫工作质量。建立并推行机关单位党组织深入脱贫攻坚一线开展“固定党日+”活动制度,确定每月18日为全旗固定党日。各包联单位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到包联贫困嘎查村开展扶贫慰问工作,将服务触角延伸到农村牧区一线,聚焦到基层贫困群众,以组织力提升服务力。

村级扶贫干部工作总结篇(10)

一、在西部欠发达、欠开发地区开展农村抓党建促扶贫工作意义重大

首先,开展农村抓党建促扶贫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也是党建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具体体现。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在新的发展阶段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贵州开展农村抓党建促扶贫工作的实践证明,只有把党建工作放到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大局中来审视和谋划,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以开放促开发、以创新促跨越,进一步抓住机遇、加快发展,落实“五个统筹”,扎实推进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才能更好地推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为实现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打下坚实的基础。

其次,开展农村抓党建促扶贫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党的十七大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社会和谐的基础在农村,农村稳则全国安。面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任务,农村的和谐稳定显得尤为重要。由于贵州农业基础差、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城乡二元结构、工农差别、城乡差别现象比较突出,农业生产条件差、发展效益低、农民增收难的情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同时,随着改革的深化和西部大开发的深入推进,在矿产资源开发、重点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引发的矿群矛盾以及土地征用、移民搬迁等问题显得比较突出。开展农村抓党建促扶贫工作,就是坚持以人为本,把和谐的理念和要求贯穿到农村党建工作中,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领导构建和谐社会、整合资源抓好“三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发挥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作用,帮助农村贫困群众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拓宽基本增收致富门路、提高基本素质,千方百计解决农村现有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推进和谐农村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三,开展农村抓党建促扶贫工作是贫困地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必须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党的十七大报告还强调,要全面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着力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和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农村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农村党的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建设,首先体现在领导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能力上。农村党的先进性建设,也要首先体现在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上。据统计,2**6年,全国有扶贫开发重点村9万多个,贵州就有5486个;全国农民人均收入3587元,贵州仅为1985元,扶贫开发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开展农村抓党建促扶贫工作,就是把扶贫开发工作与农村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更新观念、强化功能、改进方法、提高能力,围绕整村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扶贫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增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形成抓党建、促扶贫、谋发展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农村抓党建促扶贫工作

贵州各级党组织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要求,进一步整合资源,组织和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以创建“五个好”农村党组织为目标,以农民群众满意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了以“上下联创、城乡共创、示范带创”和“强基础、强素质、强机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创三强”活动,不断深化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农村抓党建促扶贫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一)狠抓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一是坚持抓好强基础工程,切实改善村级党组织班子结构,提高其整体素质。坚持采取“两推一选”方式,着力选好配强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选好党支部书记;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成员交叉任职;大力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积极探索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干部的有效途径。二是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扎实抓好农村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广泛推行和开展农村党员设岗定责、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户、党员承诺制,促进党员履行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农村流动党员教育管理这个重点,积极开展了流动党员“五服务、五做到”和在省政府驻外办事处建立流动党员服务站的试点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在坚持按地域、建制村为主设置农村党的组织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和规范乡村党组织的设置,积极探索在产业链上、在专业协会中建立党组织的模式;探索村村联建、村企联建、村居联建党组织的方式,探索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活动内容、活动方式和活动载体。四是帮助农村党组织、党员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探索城乡共创的有效途径,帮助村级党组织理清发展思路,探索发展途径,巩固发展成果。

(二)狠抓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一是以能力建设为重点,不断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力度,切实抓好强素质工程。在坚持抓好思想理论武装的同时,采取举办培训班、选送村干部到党校、农技校、农广校、职校以及大中专院校学习等方式,搞好村干部、农村党员的技术培训、学历教育,增强他们贯彻执行党在农村各项政策的能力,民主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增收致富的能力,做好群众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二是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教育和引导农村基层干部自觉转变工作方式,改进工作作风,尤其是在矛盾比较突出的地方,更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始终做到公开办事、公正论事、公平理事、公道处事,塑造了新时期农村基层干部的良好形象。三是坚持关心爱护农村基层干部。实施“党员关怀工程”,对农村基层干部、党员做到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积极探索建立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离职补偿制度,不断提高村干部的报酬待遇,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三)狠抓农村实用人才培养。通过开展农村抓党建促扶贫工作,帮助农村党组织制定和完善农村党员、群众培训规划,切实做好农村实用人才技术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充分发挥农村职业学校、化技术学校和各种农业技术推广培训机构的作用,努力培养一大批农村实用人才。大力实施农村党员和干部培养工程,20**年全省对50万名农村党员、40万名农村基层干部和30万名农村实用人才进行了培训。农村党组织坚持以促进农民增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我省作为农村现代远程教育试点省、网络覆盖1**%乡镇和99.8%行政村的优势,积极开展“支部+协会+远教”、农村远教综合服务站等模式,切实抓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龙头企业、农村经纪人队伍的培训。

(四)狠抓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近年来,我省总结推广了村民代表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点题公开等加强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的做法和经验,农民群众民主意识不断增强,村民自治水平不断提高。在农村抓党建促扶贫工作中,我们坚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好农村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积极探索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扎实推进强机制工作。通过帮助农村党组织建立和完善村级“两委”工作运行机制和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等,健全和完善了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推行党务公开,规范了“一事一议”程序,全省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水平明显提高。

三、坚持以良好的工作作风,扎实抓好农村抓党建促扶贫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开展好农村抓党建促扶贫工作、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关系到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成效,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要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好农村抓党建促扶贫工作,首要责任在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建立和落实好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坚持和完善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联系会议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扶贫联系点制度等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要把农村抓党建促扶贫工作的成效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党委(党组)书记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要把统筹思想引入农村抓党建促扶贫工作中,加大资源整合力度,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形成组织部门统筹、其他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的机制,切实提高扶贫工作的效益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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