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纪检组工作汇报汇总十篇

时间:2023-01-24 22:58:39

派驻纪检组工作汇报

派驻纪检组工作汇报篇(1)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一、理顺派驻管理体制,发挥派驻监督职能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在纪委监察处增加两个编制,增设两个六级岗位,向六个重点领域派驻资产场站纪检监察员和后勤基建纪检监察员。一是明确派驻人事及经费管理。派驻纪检监察员人事关系在纪委监察处,受纪委监察处直接领导,向纪监察处负责并汇报工作。工作经费在纪委监察处增列,不在驻在单位领取津补贴,不分管驻在单位其他业务工作。二是明确组织关系。纪检监察员党组织关系不在纪委监察处,而是在驻在单位,参加驻在单位党组织活动。三是固定办公地点。驻资产场站纪检监察员日常办公地址在资产经营公司,综合监督资产经营公司、出版社、场站管理中心等单位。驻后勤基建纪检监察员日常办公地址在后勤处,综合监督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基建规划处、西安研究院筹建处等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纪委、监察处可及时调整、增加派驻纪检监察员监督单位,扩展其监督范围。

二、明确派驻监督职责,做实派驻监督工作

学校对派驻纪检监察员该干什么、该怎么干,列举了六个方面的工作职责。围绕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一是划清“两个责任”界限。明确提出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负主体责任,派驻纪检监察员代表校纪委履行监督职责。二是突出监督执纪问责重点。四个方面十条是关于监督执纪问责的,占了整个篇幅的80%,突出了派驻的工作重点。指出对驻在单位各级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纪检监察员要提出问责建议等。三是推动派驻形成“监督、调查、问责”三位一体的大监督格局。指出纪检监察员要受理驻在单位的涉及党纪政纪的举报,参与调查驻在单位领导班子违纪政纪的问题线索等。

三、建立派驻工作机制,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

学校为使纪检监察员能更好地实施贴身监督、精准监督和实时监督建立了科学的工作运行机制,以便其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一是参与决策机制。派驻纪检监察员通过参加驻在单位党政班子决策类会议和监督干部任用、人员晋升、物资采购、资产处置、工程招投标、财务管理、收入分配等重点领域的决策来履行监督职责。二是保障履职机制。驻在单位为派驻纪检监察员提供办公条件,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来保障派驻纪检监察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三是请示报告机制。派驻纪检监察员出差、请假要向纪委、监察处履行有关手续,并告知驻在单位。收到的涉及驻在单位领导班子成T的问题线索要及时向校纪委、监察处汇报,每学期期末要向校纪委、监察处书面汇报履职情况以及驻在单位党风廉洁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派驻纪检监察员是高校一种纪检监察体制机制的尝试,宏观上,它明确了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工作是回归到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使履行监督责任思路更加顺畅、权责更加清晰、任务更加具体;微观上,这也斩断了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之间在人事、组织、经费、管理等方面的种种政治、经济利益关系,使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更“单纯”。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设立纪检监察员岗位正是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有效解决了纪委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力量不足、监督不深入、监督范围过窄等问题,科学延伸了纪检监察工作网路,强化了监督职能,不断推进了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向基层延伸。

总之,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在六个重点领域派驻纪检监察员是改进监督方式的科学探索,是强化监督职能的客观要求,也是纪检监察工作新常态下机制变革的本质所在。

派驻纪检组工作汇报篇(2)

一是协调好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的关系。改革方案要求:为便于派驻(出)机构履行职责,派驻(出)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担任驻在部门班子成员,参与驻在部门重大事项决策。系统纪检组下辖的非驻在单位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班子成员会,也必须邀请纪检组人员参加。同时,对重大工作部署和重大事项实行报纪检组备案制。

驻在部门(系统)党政领导班子对本部门(系统)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派驻(出)机构按照规定职责予以协助、配合,有关情况及时与驻在部门(系统)党政领导班子沟通。

所以,派驻机构工作人员要妥善处理好监督驻在部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支持驻在部门(系统)中心工作之间的关系。既要加强监督检查驻在部门(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情况;监督检查驻在部门(系统)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又要融入驻在部门(系统)班子,当好班子主要领导助手,认真支持驻在部门(系统)中心工作。

二是协调好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机构行使监督驻在部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能的同时,又代表着纪检监察部门的形象,言行举止必然倍受驻在部门、系统领导、干部的关注。因此,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干部要更加注意自己的形象,要做好履行党风廉政职责的表率,更不能因为自己的行为失妥给纪委、监察局抹黑。

三是协调好独立自主开展工作与向纪委、监察局联系汇报之间的关系。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干部既要独立自主受理对驻在部门(系统)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系统)及所属系统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申诉和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又要加强与本系统上级纪检监察机构的联系,主动请示汇报工作,取得他们的指导和支持,共同抓好纪检监察工作。

二、 树立三种意识

一是树立责任意识。做任何一项工作,都要有责任心和事业心,纪检监察工作更是如此。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干部进驻单位后,虽然受纪委、监察局统一领导管理,但大部分时间都是在驻在单位独立自主工作,又肩负监督驻在部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任,身上的担子不轻。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干部必须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要把纪检监察工作当作是自己的人生事业去抓,认真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是树立大局意识。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干部不能把目光仅仅局限于自己驻在的单位,更要着眼全局,把握大势。要密切关注当前社会的热点问题,关注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联的中央、省、市的重大决策,时刻与上级纪委监察机关保持联系。整个纪检监察工作要做到不仅着眼大局,而且服务大局,要服务好创优发展环境,服务好社会经济建设,服务好和谐社会构建。

三是树立前瞻意识。工作要有计划,什么时候做什么事要有程序,不能乱。纪检监察工作特别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惩防体系建设。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干部要结合驻在单位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对本系统可能发生的违纪腐败案件要有预见性,必要时提出预警。同时要有选择地剖析一些典型案件,增加自己的经验,切实加强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

三、 提升三项能力

一是提升组织协调能力。纪检监察工作仅仅靠有限的几个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去完成时很艰难的,必须靠驻在系统(单位)党委领导、靠党政齐抓共管、靠各单位参与才能完成。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干部要切实提高自身的组织协调能力,协调好各方面关系,整合最大资源,形成最强合力来解决纪检监察方面的一切问题。

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还要加强同上级纪委的垂直汇报,加强同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横向联系。

派驻纪检组工作汇报篇(3)

一是协调好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的关系。改革方案要求:为便于派驻(出)机构履行职责,派驻(出)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担任驻在部门班子成员,参与驻在部门重大事项决策。系统纪检组下辖的非驻在单位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班子成员会,也必须邀请纪检组人员参加。同时,对重大工作部署和重大事项实行报纪检组备案制。

驻在部门(系统)党政领导班子对本部门(系统)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派驻(出)机构按照规定职责予以协助、配合,有关情况及时与驻在部门(系统)党政领导班子沟通。

所以,派驻机构工作人员要妥善处理好监督驻在部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支持驻在部门(系统)中心工作之间的关系。既要加强监督检查驻在部门(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情况;监督检查驻在部门(系统)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又要融入驻在部门(系统)班子,当好班子主要领导助手,认真支持驻在部门(系统)中心工作。

二是协调好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机构行使监督驻在部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能的同时,又代表着纪检监察部门的形象,言行举止必然倍受驻在部门、系统领导、干部的关注。因此,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干部要更加注意自己的形象,要做好履行党风廉政职责的表率,更不能因为自己的行为失妥给纪委、监察局抹黑。

三是协调好独立自主开展工作与向纪委、监察局联系汇报之间的关系。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干部既要独立自主受理对驻在部门(系统)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系统)及所属系统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申诉和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又要加强与本系统上级纪检监察机构的联系,主动请示汇报工作,取得他们的指导和支持,共同抓好纪检监察工作。

二、树立三种意识

一是树立责任意识。做任何一项工作,都要有责任心和事业心,纪检监察工作更是如此。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干部进驻单位后,虽然受纪委、监察局统一领导管理,但大部分时间都是在驻在单位独立自主工作,又肩负监督驻在部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任,身上的担子不轻。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干部必须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要把纪检监察工作当作是自己的人生事业去抓,认真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是树立大局意识。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干部不能把目光仅仅局限于自己驻在的单位,更要着眼全局,把握大势。要密切关注当前社会的热点问题,关注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联的中央、省、市的重大决策,时刻与上级纪委监察机关保持联系。整个纪检监察工作要做到不仅着眼大局,而且服务大局,要服务好创优发展环境,服务好社会经济建设,服务好和谐社会构建。

三是树立前瞻意识。工作要有计划,什么时候做什么事要有程序,不能乱。纪检监察工作特别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惩防体系建设。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干部要结合驻在单位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对本系统可能发生的违纪腐败案件要有预见性,必要时提出预警。同时要有选择地剖析一些典型案件,增加自己的经验,切实加强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

三、提升三项能力

一是提升组织协调能力。纪检监察工作仅仅靠有限的几个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去完成时很艰难的,必须靠驻在系统(单位)党委领导、靠党政齐抓共管、靠各单位参与才能完成。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干部要切实提高自身的组织协调能力,协调好各方面关系,整合最大资源,形成最强合力来解决纪检监察方面的一切问题。

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还要加强同上级纪委的垂直汇报,加强同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横向联系。

派驻纪检组工作汇报篇(4)

一、2018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融进来,调整思维角度

今年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第一年,我组人员既有检察院转隶干部,也有原纪委转岗干部。监督对象和工作程序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全组人员既要适应新岗位,又要熟悉新政策,为此,我们调整思维角度,全面提高融入效率。

一是关心关怀促人员思想融合。我组高度重视团结一致、形成合力的思想工作。生活上,经常开展谈心交心,从个人成长经历到家庭规划,从孩子教育到孝敬长辈,深入交流,坦诚相待;组内哪位同志身体不适,我们及时家访慰问;组内哪位同志家庭成员生日,我们及时送祝福。工作上,充分考虑原纪委干部和转隶干部的工作经验、性格特点等进行合理分工。组长负责组内全面工作,组内同志设AB角,既分工负责,又协调配合;坚持每周召开工作例会,通报上周工作情况,研判问题线索,确定下周工作重点;坚持民主集中制,遇到问题一起理思路、谋方法、找对策,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增强了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又充分发挥了组内同志的工作能力。通过生活和工作上的互相关心关怀,促进了感情深度融合,增强了组内同志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不断夯实了团队合力,实现了思想、情感、工作全方位融合。

二是注重学习促业务融合。为更好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我们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创新学习方式,利用每周组务会,指定一人领读方式,深入系统学习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会议精神,学习掌握《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和规程,努力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同时,加强组内制度建设,根据相关工作规程,建立了《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日常工作制度》、《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初步核实工作流程》、《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的办法》、《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流程》、《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谈话函询制度工作流程》、《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制度》等组内制度,努力实现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岗位责任的法规化,管理方法的科学化。

三是摸清底数促单位融合。年初,为力求快速打开工作局面,我们拟定走访工作方案,对重新调整的 家驻在单位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听取各单位工作汇报及相关意见建议,初步了解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向各单位介绍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职能权限,阐明派驻纪检组与驻在单位的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并对今后如何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要求。搭建了派驻工作沟通联络平台,建立了微信工作群和QQ工作群,每个驻在单位指定两名工作人员(互为AB角)加人微信工作群和QQ工作群,让他们成为派驻监督执纪的眼睛、耳朵和嘴巴。强化与驻在单位的日常沟通。设计下发了领导班子成员和监察对象摸查登记表,要求驻在单位认真统计上报本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和监察对象基本情况,及时掌握领导班子成员和监察对象的基本情况。

(二)担起来,拓宽监督广度

一是全面监督。自今年3月初新的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人员正式到位以来,根据工作要求,认真领会市、区文件精神,积极谋划工作思路,主动对接,拟定了走访驻在单位工作方案,力求快速打开工作局面。分别对家等驻在单位进行了实地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传达区纪委全会精神,听取各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及相关意见建议,结合每家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工作特点,提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建议。纪律教育月期间,再次全面走访驻在单位,检查各单位纪律教育学习月工作,督促落实好规定动作,开展好自选动作,推动驻在单位扎扎实实做好纪律教育学习月工作,并针对其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建议。注重抓早抓小,推动谈话提醒常态化。要求各驻在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出台完善谈话提醒工作制度,逐级开展谈话提醒活动,做好谈话安排和记录,及时上报谈话提醒数据,形成一级谈一级,级级有计划、有部署、有责任、有落实的工作格局,促进谈话提醒常态化。同时,坚持列席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会议。今年我组共列席相关会议次。对驻在单位的重要文件及“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及时监督,共收集驻在单位备案党委会、班子会会议纪录、纪要等文件共 份

二是重点监督。按照委领导提出的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的要求,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我组通过调研,拟定 局的“五权” 监管平台建设作为我组年度重点工作。会同选定区 作为试点,督促、指导和推进“五权”综合监管平台的开发建设。目前该系统已经在试运行,构建了职责清晰责任体系,避免了权力行使随意性及违纪违规的行为,实现了“用权留痕”。

三是节点监督。一方面,紧紧抓住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通过电话、微信推送等方式,及时提醒驻在单位做好廉洁节日工作。另一方面,对涉及“四风”问题的举报和舆情第一时间现场督查、第一时间跟踪督办,确保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没有静默期、纠正“四风”一刻不停歇。对市纪委联合暗访组跟踪暗访长途大巴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以及违规停靠等问题,我组要求龙岗交通分局当天晚上作出书面说明,对反映的问题马上整改,并举一反三,确保春运工作有条不紊、紧锣密鼓地进行。

(三)严起来,加大处置力度

一是严格依法依纪核实查办各类信访件和案件线索。我们始终把信访核查和案件问题线索作为重要的任务来抓,依纪依规,从速从严,第一时间分析梳理,第一时间启动调查,明确责任人,认真核查,确保按照办理时限进度落实。截至目前,我们共承接办理信访及问题线索*件,已办结*件,办结率*%。其中,运用“四种形态”初步核实*件、谈话函询*人,转立案*件*人,给予党政纪处分*人。

二是严格从严从实调查处理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我们坚持公开公正、实事求是和尊重科学的原则,积极参与辖区范围内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截至目前,我们共参加了*宗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已完成调查*宗。其中,我组参加了市安委办牵头成立的******事故调查组,配合市监察委共同开展调查公职人员的失职渎职情况,形成的调查报告受到了省有关部门的表扬,并根据市监察委和区纪委的要求,对四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

三是继续开展廉情分析工作。今年4月开始,通过现场走访、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开展了********分析工作,系统梳理了三个单位领导干部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成“两个责任”重点工作等方面情况,总结了工作成效,分析了评估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要求驻在单位不断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全面梳理汇总街道领导班子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人员短缺,亟待充实。我组目前共*人(其中一人长期请休病假),共有**个驻在单位,除了对驻在单位的日常监督、执纪办案外,我们还要抽调巡查、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专案调查等工作,监督战线“点多面宽”,工作任务大,在日常监督和执纪办案工作中往往会顾此失彼,导至监督深度和广度不足。二是监督的单位较多,各单位会议不能统筹安排。每个单位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比较多,有时驻在单位临时召开紧急会议,会前缺乏及时有效的沟通,我们不了解具体情况,会措手不及,不能充分发表意见。另外,驻在单位的会议有时扎堆召开,同一天安排几个会议,我们往往是分身乏术、顾此失彼,不能很好地履行监督职责。三是业务素质有待加强。监察体制改革后,从人员到政策法律等都发生了较大变化,面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除了要有坚定的党性原则外,还要有较丰富的政策法律等方面的知识。我们平时事情一多就手忙脚乱,蔬于业务学习,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深,把握不准,对执纪办案程序容易错漏。

二、2019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自身建设,严于律己不放松

深入学习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纪委全会精神,积极掌握其内涵和要求,进一步强化组员的党性观念、纪律意识和业务能力,不断适应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充分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在推进各类信访案件线索核查的工作中,不断归纳总结办案经验,组员之间对照条例、法规学习讨论,深化对纪检监察工作常用法律法规和信访案件线索初核基本业务知识的理解与运用,形成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的良好氛围,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加强作风建设,带头执行各项工作纪律,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接受驻在部门干部群众的监督,以严谨的学风、务实的作风、严明的纪律,履行好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做好党的忠诚卫士。

(二)落实监察权限,突出日常监督

派驻纪检组工作汇报篇(5)

2、融进来,调整思维方向。实行派驻工作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性质和监督对象都有了较大改变,既要适应新的岗位,又要熟悉新的政策,更要融入新的环境。为此,我们派驻组调整方向,提高单位融入效率。一是工作融合。通过纪检监委的业务工作与驻在单位建立文件报送、个人事项报备、信息报告等制度;凡是监督单位涉及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任免、党风廉政建设、信访举报问题等事项,都要报派驻纪检监察组存档备案;共签订《个人承诺书》112份,科级干部《自查登记表》26份,初步有“门外汉”转变为“知情人”,迅速完成角色转换。二是环境融合。坚持开展专项活动,提高驻在单位领导干部对作风纪律的认识,在县委办公室开展了“懂规矩、守纪律、重担当、有作为,我为县委办公室添光彩”专题作风建设提升年专项活动;在县财政局开展了“财政系统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决战年”行动;各驻在单位开展《河南省省级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上交有价证券、礼品处置操作暂行细则》学习活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督促驻在单位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

3、担起来,加强监管力度。一是全面监督。以“以案促改”工作为抓手,强化派驻监督工作,今年共召开民主生活会7次、组织生活会9次,开展警示活动10次,接受教育人数320多人次。二是重点监督。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嫁娶事宜等情况,要求驻在单位领导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向县纪委监委有关科室和派驻组报告相关事宜;加强对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题责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驻在单位主题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三是节点监督。按照工作要求,在每个节点都要求驻在单位上报假期值班人员名单,派驻组与县纪委监委第十审查调查室联合随机开展检查,促使驻在单位假日期间无空岗现象;节前召开驻在单位重要科股(室)负责人廉政谈话,提醒他们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看住手、管住口、守住心。截至目前,与第十审查调查室联合中发现了5条问题。

4、严起来,加大处置力度。派驻组始终坚持盯紧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不放松,在驻在单位开展了财经纪律执行、“三公”经费使用、红白喜事操办和干部选拔任用四个方面警示预防工作。一是打通执纪通道。利用派驻财政局的优势,聚焦主业,派驻组在接到审理室下发的“处分文件”后,第一时间进行研判,对涉及工资的处分决定,立刻建立台账,下发到财政局相关科室,要求次月必须执行,今年共执行违纪人员工资35人。二是运用“四种形态”。下发专项通知10次。在派驻单位开展作风纪律检查4次,在乡镇财政所开展作风纪律检查1次、参与上半年乡镇财政所人员考核1次,开展脱贫攻坚检查10次,对7名不在岗人员进行了提醒约谈。配合纪委监委相关科室,督促相关驻在单位调取证据7件次,在审查调查四室的指导配合下,参与办理案件8件次,其中中纪委转办案件1起、省纪委转办案件2起,涉黑案件1起,自办案件4起,立案6起,处理人员8人。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结合上半年工作,我们认真对照“补短板建机制强能力见成效”问题整改落实方案自查,发现自身还存在业务知识欠缺,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办案能力偏弱,监督范围不全面等问题,尤其对乡镇财政所的以案促改工作落实,还过于简单,形式不多,警示教育作用发挥还不够有力,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持续改进。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派驻纪检组工作汇报篇(6)

谈工作汇报得好,是因为大家工作做得好。上半年,在刚刚实行统管的新形势下,在市纪委的具体管理尚不到位的情况下,同志们按照市纪委全会的安排部署,自觉结合驻在部门的实际,努力工作,开拓进取,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收到了新的成效。在此,我代表市纪委和监察局,对大家半年多来所付出的辛苦与汗水表示感谢。

今年上半年,是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后的第一个半年。同志们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对统管后如何进一步做好纪检组的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在会上介绍了自己的探索成果,谈了切身体会。大家的体会,已经选登在《纪检监察简报》第15、16两期上。尽管由于篇幅所限,摘登得比较简短,但我认为对于大家相互学习、相互启发、相互借鉴还是很有好处的,希望同志们认真研读一下。

万事开头难。统管后纪检组的工作也是如此。同志们在汇报座谈中也谈了一些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和困难,还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下面,我重点针对大家提出的问题和我们日常了解的情况,综合同志们所谈的体会,就如何适应统管后的新形势,进一步做好纪检组的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组的工作,必须牢牢把握纪检工作的正确方向

方向问题,也是整体思路问题,对于开展具体工作、指导实际行动至关重要。因此也成为历次纪委全会上所特别强调的问题。

大家可以回顾一下。2002年和2003年,我们反复强调的纪检工作的基本思路,概括起来就是“贯彻‘三个代表’,服务经济建设,坚持标本兼治,注重综合效果”;2004年我们明确提出了以“服务第一要务、优化发展环境”为工作主题;2005年则突出强调了“提高工作水平,服务跨越式发展”;今年的纪委全会又特别突出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履行赋予的职责,为更快更好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证”的要求。这些基本思路或工作主题,都是根据形势的发展、中省纪委的要求和市委中心工作所提出的,都是不同形势下“纪检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党的基本路线”这个政治方向的具体化。这些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上述思路贯穿到纪检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并不断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也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及各方面的肯定认可。

做好全市的纪检工作必须有一个明确的思路和正确的方向,做好纪检组的工作也不例外。不过对纪检组而言,这个思路还可以更具体一些,也就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驻在部门的改革发展与稳定保驾护航”。这个思路概括得不一定完全准确,但大体意思是不会错的。贯彻这个思路,把握这个方向,有几点需要注意:

一是“围绕中心”。中心是什么?中心就是市委、市政府所确定的中心任务,就是驻在部门的中心工作。纪检工作必须紧紧围绕这个中心来开展,而不能游离于中心工作之外,搞“两张皮”;必须同驻在部门的中心任务有机结合,既增强纪检工作的针对性,又保证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是“服务大局”。大局是什么?大局就是更快更好跨越式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这既是全市的中心任务,也是全市的大局。对于每一个部门而言,也就是深化改革、科学发展、维护稳定。部门的大局是全市大局的一部分,所以纪检组的工作必须为驻在部门的大局服务,从而也为全市的大局服务。

三是“提高站位”。要真正做到一个“围绕”、一个“服务”,就必须提高我们的站位,善于从全市大局的角度思考问题,从驻在部门全局的角度思考问题,也就是大家常说的,要跳出纪检看纪检,跳出纪检抓纪检,从更高的层面上谋划纪检工作,推进纪检工作。要真正坚持好一个“围绕”、一个“服务”,就必须克服单纯任务观点,克服就纪检论纪检、就纪检抓纪检的片面做法,增强中心意识、服务意识,牢固确立为驻在部门中心工作排阻清障、保驾护航的理念。

四是“综合效果”。衡量和评价一个纪检组的工作成效,既要看各项具体工作、具体任务的完成情况,更要看实际工作对于驻在部门深化改革、科学发展、维护稳定所发挥的作用,看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政治、经济、社会综合效果。具体任务完不成,保驾护航、服务大局只能是空话;而工作的实施过程如把握不好,则会产生不应有的负面影响,服务大局的要求也难以落到实处。因此,我们在具体工作中必须考虑方方面面,讲求综合效果、最佳效果。

二、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组的工作,必须找准纪检组长自身的位置

实行统一管理后,有个别纪检组长找不准自己的位置,提出到底应向谁负责,屁股应坐在哪边?因而工作上出现了一些迷惘,工作任务的具体实施中甚至出现了一些偏差。应该说这是当前需要认真解决的一个问题。

对于纪检组长的定位,我认为首先应从两个方面来考虑。一方面,作为市纪委的派出人员,毫无疑问应当对市纪委负责,接受市纪委常委会的领导,完成市纪委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另一方面,作为驻在部门党组的成员,也理所当然地要参加和接受所在党组的集体领导,完成党组交办的各项任务。有的同志说,我是市纪委派出的纪检组长,就是要对市纪委负责。应当说这话没有错。但你又是驻在部门的党组成员,党组成员如果不为党组负责、不接受党组的领导,恐怕就不能说是正确的了。搞清了这一点,坐在哪一边和向谁负责的问题就基本解决了。坐在哪一边?派出机关和驻在部门应当兼而有之,而不应简单地只坐在一边;向谁负责?同样是派出机关和驻在部门兼而有之,简单地只为一方负责是不全面的。要把在两个方面坐位、向两个方面负责统一起来,而不能割裂开来、对立起来。要讲辩证法,而不能搞形而上学。

要把纪检组长的双重身份统一起来,就要树立既是纪委派出机构负责人,又是驻在部门党组成员的意识;在一定意义上还要树立既是纪委派出干部,又是驻在部门一员的意识。所以,想问题、抓工作都不能置驻在部门于不顾。

要把纪检组长的双重身份统一起来,就要处理好监督别人与接受别人监督的关系。作为派驻机构,加强监督应当是第一位的职责;但作为纪检组长,又同时必须自觉接受驻在部门领导及党员、群众的监督。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者,绝不能以“钦差”自居。工作中要尊重驻在部门的领导,服从工作分工,主动搞好团结,加强配合,防止出现高人一等、凌驾于驻在部门之上的现象。

要把纪检组长的双重身份统一起来,就要在具体工作中注意处理好“娘家”与“婆家”的关系。经常向派出机关请示、报告工作,反映工作动态信息,始终保持与派出机关组织上、思想上、工作上的联系。同时,又要积极参与驻在部门党组的集体领导,根据上级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及时提出贯彻落实的建议,拿出具体实施方案,提交党组研究讨论,并在党组形成决定、决议后带头执行,抓好落实。

三、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组的工作,必须主动征得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的支持

没有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的大力支持,纪检组的工作必然寸步难行。这一点务请大家在思想上真正搞明白。要使领导给予支持,既靠领导自身的认识和重视,更要靠我们主动地积极地去争取。

讲主动和积极,就是说不能只强调部门主要领导必须重视和支持,我们消极地坐等人家来支持;而应当主动地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征得领导的理解、重视和支持。领导需要重视和支持的工作太多了,除了一些突发事件和急难险重任务外,谁争取得力度大,领导就会考虑多一些、支持多一些,这也是一般规律。所以,如果你感觉领导重视和支持力度不够,我认为你还是首先从自身多找找原因,看看自己的争取工作做得到不到位,力度够不够大,而不能一味地怨天忧人。

要征得领导的支持,就要注意帮助领导多了解和掌握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任务和要求。有关的文件、材料要多送领导看,有关会议精神要多向领导汇报。领导看得多了、听得多了,必然会提高认识,引起重视。我们有个别同志把文件材料往自己抽屉里一放了事,不给领导送阅;会议精神只向组内人员传达而不及时向领导汇报,却在那里埋怨领导认识不高、重视不够,这不是怨错了对象、打错了板子吗?

要征得领导支持,就要注意将自己的各项具体工作同领导多沟通,工作的进展情况向领导多汇报。沟通前要有充分准备,自己先考虑好、谋划好,防止不得要领、讲不明说不透,以其昏昏使人昭昭。要通过经常的沟通,使领导知道上级要求是什么,我们要做什么,目的是什么,预期的效果是什么,从而在思想上达成共识,让领导自觉来支持。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要把握领导的关注点、兴奋点,让领导了解我们是怎么做的,付出了什么样的辛劳,取得了那些成效,存在哪些需要领导帮助解决的问题,有哪些可供领导参考的建议等等。沟通也好、汇报也好,重中之重是党政“一把手”,同“一把手”沟通好了,往往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我们个别同志事前不注意沟通,事中事后又不及时汇报,认为所做的工作是我份内事,由我组织、由我负责。试想这样下去,领导就是想支持又从何下手呢?

要征得领导支持,就要注意对领导多尊重、多理解。党政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的工作千头万绪,时间上也常常排得很满,在工作摆布上也有轻重缓急。因此,我们要理解他们的苦衷和难处,不能苛求他们像纪检干部那样去讲纪检、抓纪检,也不能苛求人家每时每事都把纪检工作摆在第一的位置。同时,党政主要领导对纪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还应放在一个时期之内去感受,不能因为一时讲得少了、动作小了,或某一件事上没有更多关注甚至有不同意见,就认为是不重视不支持,就发牢骚讲怪话。

要征得领导支持,就要注意坚持以有为换取有位。要集中精力做好分管、主管的各项工作,完成好承担的各项任务。工作做好了、任务完成好了,你在领导乃至干部群众心目中的位置必然不断提升,领导对你工作的重视程度也必然不断提高。因为所有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都喜欢想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同志。打一仗能叫好,办一件事能出彩,领导怎么能不重视你、怎么能不支持你?反过来,领导安排的工作你不愿做或做得不认真,交给的任务完不成或完成不好,你从哪里能得到应有的位置,得到领导的重视与支持?从这个意义上讲,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关键要靠自己的工作、自己的努力。

四、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组的工作,必须注意讲究方式和方法

有好的愿望,有工作激情和干劲,而不注意恰当的方式和方法,也难以取得良好的实际效果。所以,工作方式方法问题也是一个必须重视的问题。

一是要把纪检监察工作同驻在部门的实际紧密结合。上级部署工作、强调要求,一般都是从一个地区、一段时间的总体情况出发和考虑的,而具体到每个部门,情况各有不同,侧重点也自然有所区别,不顾驻在部门工作性质与特点,不考虑班子和队伍建设的实际,简单死搬硬套、照抄照拿是行不通的。因此要在上级精神与驻在部门实际的结合上、在创造性工作上多动脑子、多下功夫,这也是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应有之义。

二是要注意在协助驻在部门党组抓好组织协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下功夫,防止单枪匹马。应当明确,驻在部门反腐倡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不是纪检组长,而是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其他领导以及各个科室也都负有重要责任。做好这项工作要靠大家共同努力。纪检组要协助党政领导把大家组织起来,按照“两手抓”的要求,负起各自的责任,做好各自的工作。要协助党组抓好责任制的完善与落实,协调各方,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齐抓共管,而不要由我们来包打天下。

三是要积极参与驻在部门的各项工作。在参与中了解各项工作的程序与环节,把握监督的重点;在参与中实施有效监督,尤其是事前、事中监督;在参与中密切同干部党员的接触,了解他们的思想与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及时提醒,经常拉拉袖子;在参与中帮助解决存在问题,发挥保驾护航作用。切忌把自己摆在部门业务工作之外,单纯拉出监督者的架式。那是不受欢迎的,大家对你只会敬而远之。其结果什么话也听不到,什么情况也了解不到,什么信息也得不到,你的监督还如何去有效实施,保驾护航作用还如何去发挥?

四是要注意抓重点、求突破,以点带面。这几年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头绪越来越多,而纪检组就几个人,力量非常有限,怎么办?就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分析、仔细梳理、理清头绪、抓住重点,防止眉毛胡子一起抓。否则,所有工作都平均用力,结果只能是每一项都平平淡淡,缺乏深度、缺乏亮点、缺乏特色。还是过去多次强调的那句话,一个部门、一个单位,那怕是一两项工作有所突破,有所创新,有自己的特色,就不简单,就会带动整个工作上水平。这一点还请同志们多领会、多把握。

五、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组的工作,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版权所有

一是要不断增强把握驻在部门工作大局的能力。要勤于调查研究,勤于学习,尽量熟悉驻在部门的业务工作,进而了解部门工作的全局,拓宽自己的视野,理清自己的思路,把握好纪检工作与部门中心工作、业务工作的结合点,以及为部门大局服务的切入点。纪检干部应该是纪检工作的行家,同时也应成为“杂家”,对驻在部门方方面面的工作都应该粗通一些,这样讲结合才会是有机结合,讲服务也才会有针对性。

二是要不断增强与党政领导有效沟通的能力。如何把问题讲透、把领导说通,把自己的合理意见变成领导的共识,这是一种本事,我们应当有这样的本事。关于同领导的沟通问题前边已经讲过,这里强调一点,沟通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要善于将正式的请示、汇报与经常的交流、“吹风”相结合,工作上的沟通与思想感情上的交流相结合。日常多念叨、“毛毛雨”经常下,有时效果更好。平时互相聊一聊,谈谈心,也是一种很好的交流,是增进感情、沟通思想的一种很好的形式

三是要不断增强营造良好人际关系与工作环境的能力。作为纪检干部也不要总是拉着个脸,要学会同上下左右打成一片,同大家交朋友。这就要求我们要有平等待人的姿态、宽以待人的胸怀、不计小节的肚量。要在经常性的接触当中宣传纪检工作,求得大家的了解、理解、支持与配合。在广泛交朋友当中履行我们的提醒、监督和保护职责。

四是要不断增强组织协调的能力和为党政领导当参谋助手的能力。要学会协助党组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的方法,防止机械生硬;学会当参谋、做助手,参谋要参到点子上,助手要助到恰当处。

五是要注意谦虚谨慎,严以律己。要多取人之长补己之不足,而不要总是以己之长比人之不足,总是自我感觉良好,翘尾巴长脾气。要自觉接受驻在部门领导与同志们的监督。要加强自律,严格要求,以自己的表率作用赢得领导与同志们的佩服与信服,增强自身的感召力。

六、驻在部门的党政领导要重视和支持纪检组的工作

各部门的党政主要领导要牢固树立“两手抓”的意识,切实负起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把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予以研究、提出要求,要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抓好落实;对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包括一些重要专项工作,要亲自抓,组织有关职能科室或有关人员具体抓,不能把与反腐倡廉有关的工作统统都推给纪检组。

要确立有人提醒是关心、有人监督是爱护的观念,自觉带头接受纪检组的监督;同时作为部门党组领导,要敢于给纪检组长交任务、压担子,并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同他们多打招呼,与他们多沟通,多听取他们的意见。

派驻纪检组工作汇报篇(7)

一、加强联系与协调,落实派驻机构的设置、定编与管理体制

遂川县纪委、监察局在认真学习和领会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切实加强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精神后,加强与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联系与协,取得他们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形成《关于县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干部管理的意见》报县委、县政府批转执行。对设立党委的政府组成部门原则上实行“单派”,即由县监察局派驻监察室;对其他政府组成部门和有关政法机关以及归口管理的行政机构实行“双派驻”,即由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县监察局派驻监察室;对其他直属机构及有关事业单位,按原有要求实行“双派驻”。派驻县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人员编制实行单列,在各单位机构改革方案中予以明确,由县纪委、县监察局会同县编办统一管理,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和分配。如对实行“单派驻”的纪检监察机构,考虑其工作量较大,配备纪检监察专干编制1个。目前,全县实行“单派驻”机构6个,“双派驻”机构13个,派出机构1个。派驻单位共设人员编制40个,其中公务员编制20个,事业编制20个。

明确规定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是县纪委、县监察局的组成部分,受县纪委、县监察局和驻在部门党组织、行政领导的双重领导,以县纪委、县监察局领导为主。派驻纪检组长的人选,由县纪委在考察的基础上提出,征求驻在部门党组织意见后,按干部任用程序办理;派驻监察室主任的任免,由县监察局在考察的基础上提出拟任免人选,征求驻在部门党组织意见、报有关部门备案后,由县监察局下文任免。派驻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定期向县纪委、县监察局述职,任职满5年的,一般应进行交流。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不得与驻在单位内设机构合并。

二、认真考察与甄选,把好派驻机构领导的提名、任免关

过去的县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多半是照顾安排的,有的是在乡镇工作多年,解决回城问题安排的,有的是单位行政领导向退居二线过渡安排的,有的是资格较老的中层干部,为解决其待遇问题而安排的等。全县县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中,年龄最大的51周岁,最小的38周岁,平均年龄46周岁。他们普遍对纪检监察工作干劲不高,有船到码头车到站思想,工作积极性不高,任务不能完成,影响全县纪检监察工作。

在认真分析和把握好县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人员的工作现状与情况后,遂川县纪委监察局制定下发了《县直纪检监察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并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严格把好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领导人员的考察、提名与任免关。对原来工作表现突出,能力强的派驻干部建议县委予以提拔重用和交流到行政岗位;对不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反映较差的,坚决要求县委予以免职和调离纪检监察工作岗位;对年龄偏大,工作积极性不高的纪检组长,不再向县委提名;对其他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则根据工作的表现、群众的公认度和在岗时间的长短,建议县委进行轮岗。

三、明确职责与任务,强化派驻机构人员的管理与培训

派驻纪检组工作汇报篇(8)

1、在各县区上报的基础上,x书记和三个副书记又亲自带队到各县区进行专题调研,按照两个文件要求努力抓好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各项硬性指标的落实。一是加强调研,摸清底数。两个文件下发后,我们要求各县区纪委对照查找自身差距,分析查找贯彻两个文件所面临的困难和解决的办法。与相关部门人员座谈了解,掌握了详实的第一手资料。二是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两个文件下发后,我们主动与市组织、编办、财政等相关部门联系,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致函相关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并与各单位分管领导当面进行沟通。通过多次协调,使有关编制的增加、县区纪委书记在县区委常委中的排序,以及有关干部职位的设置等难点问题达成了共识。三是制定下发了《贯彻意见》。在前期调研、沟通的基础上,我们及时向市有关领导进行了汇报,取得主要领导对贯彻落实两个文件精神的重视和支持,尤其是电视电话会议和省纪委何常委一行来我市进行检查指导后,对我市贯彻两个文件精神有很大的促进,我们及时向市委常委会专题汇报了我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干部队伍现状和贯彻两个文件精神的建议。会后,会同市编办、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

2、进一步推进派驻统一管理工作。为加快派驻统一管理工作的推进,根据我市的实际,首先,我们在xxxx县进行了派驻统一管理的试点工作。试点采取重新设置和整合力量的办法,调整机构设置形式,集中力量,扩大覆盖面,加强对重点乡镇(区)和重要部门(系统)的监督。按照“性质相关,地域相近,归口设置,整合力量,强化监督”的原则,设立了3个派驻纪检组〔监察分局〕,每个纪检组编制3-5人,直接列入县纪委机关编制内,实行单列管理。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编制、行政关系、工资关系及党团组织关系由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为确保统一管理的实施,相继又出台了《中共xxxx县纪委、xxxx县监察局派驻纪检组(监察分局)工作管理办法》、《中共xxxx县纪委、xxxx县监察局派驻纪检组(监察分局)办信办案工作办法》、《县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对所驻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通过半年多时间的运行,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其次,加强试点成功经验的推广,我们先后到肥东县、肥西县进行调研指导开展派驻统一管理工作,组织到xxxx县学习试点经验,帮助指导制定派驻统一管理实施方案,并结合贯彻落实两个文件精神,加快派驻统一管理步伐,要求各县要在xxxx年上半年完成派驻统一管理各项工作,各区要在xxxx年年底前完成派驻统一管理各项工作。

3、积极谋划完善委局机关机构设置。根据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的不断深入,我们以贯彻落实两个文件和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谋划机关机构设置的完善。一是根据中纪委和省纪委的要求,拟筹划成立案件管理室。二是随着党风党纪的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不断加强,拟在原宣教室的基础上成立宣传教育中心。三是鉴于我委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已多达32人,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可设立老干部处,专门从事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保障工作。这三项工作已正式致函相关部门,正在进一步的协调之中。

二、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为契机,努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1、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一是组织机关参加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从XX年3月起,紧紧围绕“坚持改革创新,推动科学发展,为加快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提供坚强保证”这一主题,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要求,广泛发动和精心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学习调研、认真分析检查问题、扎实抓好整改落实。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加深了对科学发展观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任务的理解,增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解决了一些影响和制约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取得了一批实实在在的成果。促进了机关工作作风的改进。二是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中纪委、省纪委的要求,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开展了“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活动经历了学习动员、提高认识,对照检查、找准差距,典型引路、开展教育,深刻剖析、整改落实四个阶段,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着力解决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素质能力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主题实践活动,深化了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加强自身建设的自觉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得到了提高。为巩固活动效果,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正面典型,我们对在中纪委帮助办案中表现突出的第三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王晓晨、xxxx县纪委纪检监察二室副主任李建殿两名同志在系统内进行通报表彰。号召广大机关干部要以他为榜样,以饱满的热情、优良的作风、旺盛的斗志投入到纪检监察工作中去,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为维护合肥市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加大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今年,我们加强对新的《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进行学习研究,严格按照任免程序和规定,加大干部的交流选拔任用。今年,委局机关有2名班子成员进行了交流,选拔室主任1人,副主任3人,晋升正科非领导职务4人,晋升副科非领导职务2人。为了充实机关干部队伍,改善机关干部的结构,拟从基层选调5名学历较高、懂专业、基层经验丰富的年轻干部到机关工作,为此,我们积极与市编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协调,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3、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学习。一是为贯彻落实中纪发[xxxx]9号、10号文件精神,按照对纪检监察干部实施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培训的要求,我们组织了60名纪检监察干部到清华大学进行培训,开拓视野、接触一些前沿性知识,参加培训人员都对此次培训感触很深、收获很大。二是参加市委党校的学习培训,今年共组织两批4人次的脱产培训。另外,我们还鼓励机关干部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现共有7人正在进行大学本科及研究生的学历教育。三是组织网上在线学习。为创新干部教育培训方式,适应干部学习培训的要求,推进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的开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建设了一套干部教育网络培训平台,合肥市被列为学习培训工作试点,根据合组〔xxxx〕115号文件要求,我们组织了全体机关干部参加全省组织的网上学习,进行督促检查,并解答有关疑难问题。

三、以认真的态度、扎实的作风,努力做好各项业务工作。

1、组织委局机关XX年度考核。共评选出优秀公务员11名,一人荣立三等功,10人给予了嘉奖,并在委局机关内予以通报表彰。

2、开展《公务员登记表》集中审核工作。根据市委组织的统一部署,对照个人档案,对在我委登记的68名公务员的《公务员登记表》中的各项内容进行了审核。并按照要求,将我委编制、配备及公务员登记审核情况向市委进行了报告,上报了个人有关信息采集表。

3、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任免考察及办理相关手续。

4、委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报批。

5、年度统计工作:统计局的劳动工资季统计、人事局的年度工资统计、组织部的公务员统计、干部培训统计、省纪委的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建设统计等。

6、办理出国考察、培训的有关手续。

7、委局机关干部档案的管理工作。配合组织部,完善补充了我委局31名县处级干部,涉及上百项内容的档案资料。

8、委局机关县处级以上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备工作。

9、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存在的问题

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思考和谋划不够系统;全市县区贯彻落实9号、10号文件及合纪发[xxxx]21号文件不够平衡,区级纪委工作力量比较薄弱;在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统一管理、乡镇纪委办案协作机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交流培养、选拔任用等方面的改革创新措施还不够,市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亦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已引起委局机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以解决。

五、xxxx年度工作打算

以全国、全省纪检监察干部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两个文件,下大力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建设,推进派驻统一管理工作;以干部交流轮岗为契机,着力改善干部队伍结构;以加大干部的培训为突破口,努力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使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1、加强调研,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系统规划科学的工作意见,并与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

2、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调整完善加强市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机构及整合力量,优化结构。

3、开展专项督查,着力抓好中纪发[xxxx]9号、10号和合纪发[xxxx]21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召开座谈汇报会,确保文件各项指标的落到实处。

派驻纪检组工作汇报篇(9)

一、工作开展情况

检察院根据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1年第5号)要求,加强对7月10日以来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干警排查力度,要求干警主动报备自己及家人的外出行程路线。检察院目前已恢复机关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工作人员进机关,需要扫出入码和行程码。另外,检察院根据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到乡镇检查督导防疫工作。派驻组和检察院开展联合督察,在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中,检察院设立哨点,配备酒精、手消等消毒用品,专人值守,如发现黄码或红码立即报告。检察院大厅工作人员加强防控意识,做好大厅消杀、群众监测体温、疏散等工作。

二、发现一个问题情况及整改情况

派驻纪检组工作汇报篇(10)

二、工作原则

向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派驻监督检查组要坚持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并重的工作原则。既要依法监督监察项目法人和相关人员遵纪守法,保证项目建设各个程序环节合法合规、规范运行,又要监督项目建设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和执法单位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努力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保障重大建设项目投资安全、质量优良、廉洁高效实施。

三、派驻范围

对经中、省、市、县政府批准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投资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建设项目派驻监督检查组;未达到规定投资总额,纪检监察机关认为有必要派驻监督检查组的建设项目。

四、派驻程序

项目建设主管单位应在项目招标公告前5日内,向县纪委监察局提出书面派驻申请,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由县纪委监察局根据建设项目实际,从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中选调人员组建派驻监督检查组,并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后,统一制证、挂牌上岗。

派驻监督检查组和监督员由县纪委监察局统一领导。向重大项目派出监督检查组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在政府指定媒体、网站上公开监督检查组人员、办公地点、投诉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五、机构设置及职责

派驻监督检查组负责对所驻重大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独立开展工作,并向派出机关负责。

(一)机构设置

派驻监督检查组的监督员人数视项目规模而定,一般由2-3人组成,其中设组长1名,由不低于项目单位副职级别的人员担任。

派驻人员应具备如下素质条件:1、政治坚定,作风正派,廉洁自律;2、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事业心;3、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具有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4、具有一定项目建设管理和纪检监察专业知识。

(二)工作职责

1、派驻监督检查组和监督员履行下列职责:

(1)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承诺履行情况;

(2)监督检查项目建设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情况;

(3)监督检查建设项目报批手续履行情况,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招投标情况,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工程项目变更、项目竣工验收情况;

(4)监督检查行业监管部门对重大建设项目履职情况;

(5)受理、处理投诉和举报;

(6)完成派出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派驻监督检查组和监督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派驻人员实行回避制度,不得派驻至现在或曾经管辖、工作过的项目建设单位或者近亲属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建设项目;

(2)派驻人员不得参与、干预项目建设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

(3)派驻人员不得干预项目建设单位正常人事安排;

(4)派驻人员不得利用职权为个人及其亲友谋取私利;

(5)派驻人员不得参加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安排或者支付费用的影响公正履职的活动;

(6)派驻人员不得泄露项目建设单位的商业秘密等;

(7)其他应遵守的纪律规定。

六、监督检查方式及程序

(一)派驻监督检查组和监督员采取下列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1、列席项目建设单位召开的有关会议;

2、实地查看工程质量、现场管理和工程进展情况,必要时进行抽样检查;

3、听取项目建设主管单位和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

4、查阅、复印有关文件、资料,向项目建设相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有关情况;

5、履行职责的其他方式。

(二)派驻监督检查组和监督员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对一般问题,建议相关人员及时纠正;对重要问题,监督检查组和监督员应在5日内向项目建设单位书面反馈情况,建议及时整改;对影响重大的问题,监督检查组和监督员应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2、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整改建议起5日内向监督检查组书面回复整改情况,监督检查组应对整改事项进行跟踪检查。

3、对于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纪检监察建议,项目建设单位应予以整改,整改报告书面报纪检监察机关。

4、监督检查组在工作中发现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未能正确履职造成建设项目重大损失、重大安全事故或阻挠、干扰监督检查组行使职权,涉嫌违纪违法的,应当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或查处。

七、工作要求

(一)各镇、各部门要认真抓好向重大建设项目派驻监督检查组制度的推行落实工作。对符合派驻条件的重大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提出派驻申请以及造成建设项目重大损失、重大安全事故的,县纪委监察局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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