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的信赖义务研究

作者:冯晓超

摘要:信赖义务的概念是衡平法在解构信托的法理构造和衡平当事人的权益分配过程中抽象出来的,它在衡平法上包括了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两个层面的含义。信赖义务自其产生以来,在英美法系国家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基金管理人的信赖义务是其应用的一个重要领域。应通过增加对分散投资、投资信息、投资成本的注意要求,及建立利益冲突交易受益归入制度,增加基金管理人忠实义务的原则性规定等途径来完善我国基金管理人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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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会科学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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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法与司法制度
收录:
  • 知网收录(中)
  • 维普收录(中)
  • 国家图书馆馆藏
  • 上海图书馆馆藏
关键词:
  • 信赖义务
  • 基金管理人
  • 注意义务
  • 忠实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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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公民与法

期刊级别:省级期刊

期刊人气:1557

杂志介绍:
主管单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主办单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出版地方:河南
快捷分类:政法
国际刊号:1006-7590
国内刊号:41-1233/D
邮发代号:36-154
创刊时间:2009
发行周期:月刊
期刊开本:A4
下单时间:1个月内
综合影响因子: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