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2016年5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已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虽然税务部门为使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通过各种方式向试点纳税人宣传营改增政策,并提供各种培训。但许多会计人员对营改增后的财税处理仍然存在太多的问题。本文通过案例就建筑业一般纳税人营改增后的异地预缴和分包业务的财税处理提出自己的一点看法,仅供建筑业会计人员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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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财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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