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9月21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作出修改,在现有资源税从量定额计征基础上增加从价定率的计征办法,调整原油、天然气等品目资源税税率。而本次资源税暂行条例完成修改后,石油、天然气按从价定率征收将随之推广到全国范围。2010年6月1日,国务院率先在新疆启动资源税改革试点,石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为5%。同年12月1日,资源税改革试点扩大到内蒙古、甘肃、四川、青海、贵州、宁夏等12个西部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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