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法律评论杂志投稿要求是什么?

《中山大学法律评论》杂志投稿要求,如下:

(1)图表:文中只附必要的图表。图件最好用CorelDRAW软件绘制或JPG格式,单独拷贝原图另发。插图及表格在文稿中应标明位置,并在图框下注明图号、图题和图注。表格尽量使用三线表,表名放在表格上方。

(2)参考文献应按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编号,并在文末按顺序著录。文献作者3名以内全部列出,4名以上则列前3名,后加“等”;外文作者书写时,姓前名后,名用缩写,不加缩写点。

(3)稿件应具有原创性,内容应未在其他刊物上发表过,且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4)正文:论文篇幅(包括摘要、图、表、参考文献)。应包括研究背景、方法、结果、结论或讨论等几部分内容。

(5)基金项目。基金项目指文章产出的资助背景,包括基金和项目两类。论文若有此种背景,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列于作者单位之下列,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编号。

(6)摘要:应能客观地反映论文主要观点,概括陈述论文研究的背景、目的、方法、结果和主要结论,150 字左右。

(7)来稿应有创新点和较高的学术价值。论点明确、内容充实、论证严谨、层次清楚、数据可靠、图表清晰、文字简洁流畅。

(8)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为:主要责任者.题名:其他题名信息.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更新或修改日期.[查阅日期].获取和访问路径。

(9)力求简明扼要并能反映文章的主题。中文文题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最好不设副标题,尽量不用缩略语和标点符号。英文文题不应超过10个实词,中英文文题的含义应一致。

(10)注释是对论文中特定名词或新名词的注解。注释可用页末注或篇末注中的一种。选择页末注的应在注释与正文之间加细线分隔,线的长度不应超过纸张的三分之一宽度。

《中山大学法律评论》杂志是由中山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半年刊,审稿周期预计为1个月内。该杂志的栏目设置丰富多样,涵盖论文、评论、主题研讨——基层治理的经验、秩序与伦理、争鸣、阅读经典等。

该杂志为学者们提供了一个交流学术成果和经验的平台,发表的文章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践价值,为读者提供更多的实践案例和行业信息,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广泛关注和引用。

中山大学法律评论杂志

中山大学法律评论杂志

主管单位:中山大学法学院

主办单位:中山大学法学院

半年刊,正版杂志,提供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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