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法制史研究》杂志的收稿方向主要包括:专题论文、主题研讨、研究会纪事等。
该杂志收稿方向广泛,涵盖了政法的多个重要领域和前沿话题,为政法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个交流和分享学术成果的重要平台。
《外国法制史研究》杂志投稿要求
(1)参考文献应依照引用的先后顺序标出,根据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GB3469)规定,以单字母方式标识以下各种参考文献类型。
(2)一级标题用编号一、二、三、,二级标题用(一)、(二)、(三)、,三级标题用1.、2.、3.,四级标题用(1)、(2)、(3)。一级标题居中,二级左对齐,三级标题左缩进两格。
(3)题目和摘要:文章应有明确的题目,并提供一段精炼的摘要,简要介绍论文的主要内容和观点。
(4)内容要求:文章应围绕外国法制史的相关主题展开研究,包括但不限于外国法律体系、法律制度演变、法律文化传承等。同时,文章应具备学术性和独立思考,提供新的观点或研究方法。
(5)结构清晰:文章应具备清晰的结构,包括引言、正文和结论等部分。引言应简要介绍研究背景和目的,正文应详细陈述研究内容和分析,结论应对研究结果进行总结和讨论。
(6)语言要求:文章应使用准确、清晰的语言和专业术语,避免拼写和语法错误。
(7)本刊统一采用页底脚注的形式,每页注释重新编号,注释序号用①,②……标识。注码置于引文结束的标点符号之后右上方。
(8)来稿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作者姓名(所属机构)”,并以附件形式发送论文,同时注明作者姓名、所属机构、职称、学位、研究方向、联系方式。
(9)摘要与关键词采用第三人称表述,内容应包括研究目的、方法和具体的研究结果、结论以及重要的数据,中文摘要字数200~300字,中英文摘要文意一致。
(10)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属公关项目,应在首页脚注中说明,如“基金项目:......基金资助(编号......)”,并在投稿时上传基金证书复印件。
《外国法制史研究》杂志是由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主管和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主办的学术理论期刊,创刊于1984年,该杂志级别为部级期刊,预计审稿周期为1个月内。
该杂志在学术界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多次获得国内外权威奖项,如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等。
在收录方面,《外国法制史研究》杂志被多个知名数据库收录,包括:知网收录(中)、维普收录(中)、国家图书馆馆藏、上海图书馆馆藏等,在政法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影响力,是政法研究者和实践者的重要参考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