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故宫博物院院刊杂志投稿要求是什么?

《沈阳故宫博物院院刊》杂志投稿要求,如下:

(1)作者需对稿件内容的真实性及思想观点负责,来稿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和其他合法权利,如发生侵权情形,作者须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

(2)中文题名一般不超过30个汉字,英文题名应与中文一致。去掉"研究、分析、探讨"等词。

(3)文章中如出现附录(Appendix)或附件等形式的内容,统一放在参考文献之后,它们之间保持适当的间距。

(4)序号,按照引文在文中出现的顺序,文末“参考文献”用“[1]、[2]、[3]……”编号。对于引文多次出现的参考文献,按照第一次出现时的顺序编号。

(5)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标明“基金项目:基金资助(编号)”,并附基金证书及复印件。

(6)摘要内容应包括研究工作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即不阅读全文,就能获得必要的信息。

(7)务必于稿件文题前注明第一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性别、最后学位、当前职称、专业方向、通信地址、联系电话,E-mail,如为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亦请注明)。通信作者与第一作者简介相同。

(8)每幅图(表)插入在文中相应位置。每幅图(表)应冠有中文图(表)题,说明性的资料应置于图(表)下方注释中。本刊采用三横线表(顶线、表头线及底线),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

(9)注释用于对文章正文作补充论说的文字,采用页下注,注号用①②③;参考文献用于说明引文出处,采用文末注,用[1][2][3]顺序标注。

(10)来稿要求论点明确、论据可靠、文字精炼、图表清晰、行文通顺、体例规范,内容注意保守国家机密。本刊编辑部对来稿有编辑修改权,如不同意,请特别声明。

《沈阳故宫博物院院刊》杂志是由沈阳故宫博物院主办的半年刊,审稿周期预计为6-9个月。该杂志的栏目设置丰富多样,涵盖特稿、满风清韵、文博撷英、述评、清史研究、史迹寻踪、清宫遗韵、皇家珍藏、博物撷英等。

该杂志为学者们提供了一个交流学术成果和经验的平台,发表的文章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践价值,为读者提供更多的实践案例和行业信息,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广泛关注和引用。

沈阳故宫博物院院刊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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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沈阳故宫博物院

主办单位:沈阳故宫博物院

半年刊,正版杂志,提供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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