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故宫博物院院刊杂志收稿方向有哪些?

《沈阳故宫博物院院刊》杂志的收稿方向主要包括:特稿、满风清韵、文博撷英、述评、清史研究、史迹寻踪、清宫遗韵、皇家珍藏、博物撷英等。

该杂志收稿方向广泛,涵盖了文学的多个重要领域和前沿话题,为文学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个交流和分享学术成果的重要平台。

《沈阳故宫博物院院刊》杂志投稿要求

(1)作者需对稿件内容的真实性及思想观点负责,来稿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和其他合法权利,如发生侵权情形,作者须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

(2)中文题名一般不超过30个汉字,英文题名应与中文一致。去掉"研究、分析、探讨"等词。

(3)文章中如出现附录(Appendix)或附件等形式的内容,统一放在参考文献之后,它们之间保持适当的间距。

(4)序号,按照引文在文中出现的顺序,文末“参考文献”用“[1]、[2]、[3]……”编号。对于引文多次出现的参考文献,按照第一次出现时的顺序编号。

(5)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标明“基金项目:基金资助(编号)”,并附基金证书及复印件。

(6)摘要内容应包括研究工作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即不阅读全文,就能获得必要的信息。

(7)务必于稿件文题前注明第一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性别、最后学位、当前职称、专业方向、通信地址、联系电话,E-mail,如为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亦请注明)。通信作者与第一作者简介相同。

(8)每幅图(表)插入在文中相应位置。每幅图(表)应冠有中文图(表)题,说明性的资料应置于图(表)下方注释中。本刊采用三横线表(顶线、表头线及底线),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

(9)注释用于对文章正文作补充论说的文字,采用页下注,注号用①②③;参考文献用于说明引文出处,采用文末注,用[1][2][3]顺序标注。

(10)来稿要求论点明确、论据可靠、文字精炼、图表清晰、行文通顺、体例规范,内容注意保守国家机密。本刊编辑部对来稿有编辑修改权,如不同意,请特别声明。

《沈阳故宫博物院院刊》杂志是由沈阳故宫博物院主管和沈阳故宫博物院主办的学术理论期刊,创刊于1983年,该杂志级别为省级期刊,预计审稿周期为6-9个月。

该杂志在学术界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多次获得国内外权威奖项,如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等。

在收录方面,《沈阳故宫博物院院刊》杂志被多个知名数据库收录,包括:知网收录(中)等,在文学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影响力,是文学研究者和实践者的重要参考刊物。

沈阳故宫博物院院刊杂志

沈阳故宫博物院院刊杂志

主管单位:沈阳故宫博物院

主办单位:沈阳故宫博物院

半年刊,正版杂志,提供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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