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京法律评论》杂志投稿要求,如下:
(1)本刊强调研究成果的原创性和学术价值,其中,只限专业领域通用词汇的表述部分,不能存在完整句子的复制现象,核心观点严禁有任何重复(含自引)。
(2)文题应准确、具体;简洁、明了;醒目而富有深度;文题中不得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元素符号、分子式等。
(3)正文标题:内容应简洁、明了。标题层次一级标题用“一、二、……”来标识,二级标题用“(一)、(二)、……”来标识,三级标题用“1.2.”来标识,四级标题用“(1)(2)”来标识。一般不宜超过4层。
(4)文献列表中出现的每条文献在正文中均需引用,并标注参考文献序号。正文中参考文献序号在引用内容结束后平行标记。
(5)来稿须具有创新性、指导性、实用性;能代表技术前沿水平的论文;基金项目,国家、省市科研项目及获奖论文优先录用。
(6)对文章的研究内容做提纲挈领的概括,客观、简要地陈述文中涉及的研究对象、方法、结论等要素。避免使用过于主观或脱离实际内容的阐释方式。
(7)作者简介,包括姓名、职称、学位、工作单位、研究方向、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及电话)等。
(8)正文中的图或表分别按图1、图2、图3、……或表1、表2、表3、……顺序编排,图的标题位于图的下方,表的标题位于表的上方,并注明数据和资料来源。如有补充说明,应以“注:”的形式进行说明。
(9)注释格式与顺序为著者(含整理者、点校者)、书名(章节数)、卷数(章节名)、版本(出版社与出版年月)及页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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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京法律评论》杂志是由辽宁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半年刊,审稿周期预计为1个月内。该杂志的栏目设置丰富多样,涵盖理论园地、实务研究、比较法视野等。
该杂志为学者们提供了一个交流学术成果和经验的平台,发表的文章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践价值,为读者提供更多的实践案例和行业信息,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广泛关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