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法律评论》杂志投稿要求,如下:
(1)文中注释一律采用页下脚注,用阿拉伯数字编序,注明作者、书(或文章)名、出版单位(或期刊名)、出版年份(或第*期)、页码(请遵循GB/T7714-20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2015年)。引用古籍稿本、抄本、刻本、影印本的,只注版本卷次,不注页码。
(2)投稿时请作者提供单位、职衔、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并请提供作者简介和既往学术成果发表情况。
(3)中文摘要一般限在200字以内,应包括研究背景、方法、结果、结论或讨论四部分内容;关键词一般3-5个。英文摘要及关键词则与中文的相对应。
(4)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标明“基金项目:基金资助(编号)”,并附基金证书及复印件。
(5)间接引文通常以“参见”或“详见”等引领词引导,反映出与正文行文的呼应,标注时应注出具体参考引证的起止页码或章节。标注项目、顺序与格式同直接引文。
(6)文章只附必要的图表。插图要主题突出、图面结构合理、线条粗细疏密合适,图内文字及数字均要求用宋体字,图中内容要与图注和正文叙述相符。
(7)论文应围绕法学领域的相关问题展开研究,可以涉及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程序法学等领域。
(8)论文应符合学术规范,具有学术价值和创新性,能够为法学领域的发展和完善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
(9)论文应具有一定的实践指导意义,能够为法官、律师、企业法务人员等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10)作者可以对初审意见进行理性回应,在进行修改、达到通过初审的要求后,编辑委员会将对稿件进行复审。
《山东大学法律评论》杂志是由山东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年刊,审稿周期预计为1个月内。该杂志的栏目设置丰富多样,涵盖文献综述、研究报告、简报、专题研究等。
该杂志为学者们提供了一个交流学术成果和经验的平台,发表的文章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践价值,为读者提供更多的实践案例和行业信息,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广泛关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