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法律评论》杂志的收稿方向主要包括:文献综述、研究报告、简报、专题研究等。
该杂志收稿方向广泛,涵盖了政法的多个重要领域和前沿话题,为政法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个交流和分享学术成果的重要平台。
《山东大学法律评论》杂志投稿要求
(1)文中注释一律采用页下脚注,用阿拉伯数字编序,注明作者、书(或文章)名、出版单位(或期刊名)、出版年份(或第*期)、页码(请遵循GB/T7714-20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2015年)。引用古籍稿本、抄本、刻本、影印本的,只注版本卷次,不注页码。
(2)投稿时请作者提供单位、职衔、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并请提供作者简介和既往学术成果发表情况。
(3)中文摘要一般限在200字以内,应包括研究背景、方法、结果、结论或讨论四部分内容;关键词一般3-5个。英文摘要及关键词则与中文的相对应。
(4)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标明“基金项目:基金资助(编号)”,并附基金证书及复印件。
(5)间接引文通常以“参见”或“详见”等引领词引导,反映出与正文行文的呼应,标注时应注出具体参考引证的起止页码或章节。标注项目、顺序与格式同直接引文。
(6)文章只附必要的图表。插图要主题突出、图面结构合理、线条粗细疏密合适,图内文字及数字均要求用宋体字,图中内容要与图注和正文叙述相符。
(7)论文应围绕法学领域的相关问题展开研究,可以涉及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程序法学等领域。
(8)论文应符合学术规范,具有学术价值和创新性,能够为法学领域的发展和完善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
(9)论文应具有一定的实践指导意义,能够为法官、律师、企业法务人员等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10)作者可以对初审意见进行理性回应,在进行修改、达到通过初审的要求后,编辑委员会将对稿件进行复审。
《山东大学法律评论》杂志是由山东大学法学院主管和山东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学术理论期刊,创刊于2003年,该杂志级别为省级期刊,预计审稿周期为1个月内。
该杂志在学术界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多次获得国内外权威奖项,如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等。
在收录方面,《山东大学法律评论》杂志被多个知名数据库收录,包括:知网收录(中)、维普收录(中)、国家图书馆馆藏、上海图书馆馆藏等,在政法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影响力,是政法研究者和实践者的重要参考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