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文学与文献》杂志的收稿方向主要包括:文献考辨、诗文研究、戏曲小说研究等。
该杂志收稿方向广泛,涵盖了文学的多个重要领域和前沿话题,为文学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个交流和分享学术成果的重要平台。
《明清文学与文献》杂志投稿要求
(1)校对和修改:在提交稿件之前,请确保仔细校对文中的拼写、语法和逻辑错误,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稿件经过编辑审定后,会送会作者进行二次修订。
(2) 文章结构:请将您的稿件组织成引言、主体段落和结论等基本结构。在引言中明确您的研究目的和重要性,主体段落中详细阐述您的观点和分析,结论中总结您的研究结果并提供进一步的讨论和展望。
(3)语言要求:该杂志接受的语言主要是中文、英文。请确保稿件的语言地道、用词准确、表述清晰。
(4)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标明“基金项目:基金资助(编号)”,并附基金证书及复印件。
(5)所投文稿必须附写200字以内的中文摘要和3—5个关键词,文中计量单位和文后参考文献格式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6)来稿务必论点明确,文字精炼,数据可靠,(按顺序):题目、作者姓名(英译)、作者单位(英译)及邮政编码、中文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
(7)注释采用页下注(脚注)的方式。页下注(脚注)中引证文献标注项目一般规则为:中文文章名、刊物名、书名、报纸名等用书名号标注;英文中,文章名用双引号标注,书名以及刊物名用斜体标注。
(8)论文题目和各级标题应简洁、准确,20个字以内为宜;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词及代号;不用“试论”“浅谈”等表谦词语;论文英文题目须与中文题目含义一致。
(9)内部刊物、未发表资料、个人通信等一般不作为文献引用,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引用时,可将其在正文相应处注明。
(10)稿件要具有原创性,不得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凡引用他人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均应详加注释。
《明清文学与文献》杂志是由黑龙江大学明清文学与文化研究中心主管和黑龙江大学明清文学与文化研究中心主办的学术理论期刊,创刊于2012年,该杂志级别为省级期刊,预计审稿周期为1个月内。
该杂志在学术界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多次获得国内外权威奖项,如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等。
在收录方面,《明清文学与文献》杂志被多个知名数据库收录,包括:知网收录(中)等,在文学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影响力,是文学研究者和实践者的重要参考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