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于20世纪80年代开始推广的“市领导县”体制产生了一种“地域性城市”,初衷旨在转轨经济背景下发挥中心城市的带动作用,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本文基于浙江、黑龙江、甘肃三省的县级面板数据,利用双重差分法评估这种“市领导县”体制的确立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发现,“市领导县”体制削弱了县域经济增长率2.19个百分点,同时也削弱了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5.05个百分点。进一步分析发现,这种削弱作用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之后变得更严重,并且对距离地级市越近的县更加明显,而且不论地级市与所辖县是何种“强弱”组合,地级市都在抽取辖县资源,而不是支持辖县的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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