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主要分析了中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的地方官员治理。为了提高地方官员的协调性努力水平,必须对地方官员进行适当的治理。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视角来看,在对地方官员的治理上我们需要注意两个方面:一方面,我们可以努力降低地方官员付出协调性努力的成本,并且从这个角度出发寻找合适的制度安排;另一方面,我们可以努力提高地方官员付出协调性努力时获得的收益,并且从这个角度出发寻找合适的制度安排。降低成本或提高收益的不同着眼点会使得地方官员治理安排不尽相同。不管是哪一个视角来寻找相应的制度安排,都需要在总体性原则的指导下进行具体的探索,在积极探索中逐渐找到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合适的地方官员治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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